打獵(一)
釣魚挺好玩的,不過有時覺得有點單調,悶。於是就想找些刺激點的玩玩。
一天,一個朋友打電話來,說剛打了一隻鹿,問要不要鹿肉鹿骨鹿肝。我當然答應要了。喝着美酒,吃着鹿肉, 喝着鹿湯,我想:高玉寶要讀書,我要打獵。
想干就干。要打獵就得有槍,我得先買槍去。
在專賣體育器材的超級商場狄克斯(Dick‘s)就有槍賣。只要你有有效的駕駛執照,沒有嚴重的犯罪記錄,就能買到槍。在美國,駕駛執照是最常用的身份證明。美國沒有全國統一的身份證,據說有人提議過,但沒通過,因為多數人不想聯邦政府知道個人行蹤。 駕駛執照是州政府發的,為方便沒駕駛執照的人證明身份,有些州也發給州身份證(State ID)。這是閒話。
找個空閒時間,我去到狄克斯。 這商場很大,其中的一部分賣釣魚和打獵器具。釣魚器具像菜場的蔬菜一樣,可以隨便挑選,打獵器具是鎖着的。我看了一下,可考慮的從強到弱有5種:衝鋒鎗AK47,帶瞄準鏡的狙擊步槍或不帶瞄準鏡的普通步槍,小口徑步槍,獵槍,還有充氣氣槍。哦,還有獵用弓箭。我沒有小李廣花榮的本事,當然不考慮了。
衝鋒鎗AK47和氣槍馬上被放棄了,不作考慮。狙擊步槍最有吸引力,拿着看了又看,還從瞄準鏡里瞄了又瞄。不過想想打大動物要去深山老林,不是那天想去就去的,我還是先玩玩打小動物好。步槍也放棄了。獵槍不用瞄準,打的是霰彈。我想吃野味,肉里嵌着霰彈很難清。於是就決定買支0.22的小口徑步槍.
售貨員拿着我的 駕駛執照打了個電話去核實,沒幾分鐘就回來說,你交錢吧。交了錢,我拿着槍和子彈,高高興興的回家了。
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