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格律
诗,包括其长短句形式的词,之所以成其为诗,最基本的要素无他,只有一个,诗意。
古今中外,无论何种语言,何种文化,是否有格律,何种格律,莫不如此。
据观察,诗坛的朋友,尤其是爱写旧体诗词的朋友,喜好乃至沉溺于格律,几乎将写诗填词当作一种按格式填空的枯燥乏味的体力劳动,文字游戏,乐此不疲。却不知或忘记了格律的目的或初衷是什么。以愚见,是犯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错。
其实,格律者,无非是基于语音,结合前人经验的总结,从朗读上,将语言中语音部分潜在的韵律美感极大化,总结出来的规律而已,属于指南性质的。格律规范的,仅仅是诗词语言发音的部分。如此而已。
我们知道,语言有两大要素:发音和文字,而中文因是象形方块字,又要比拼音文字多出形体。而诗词是用文字表达传世的。因此,凡文学作品,尤其是诗,无不兼有发音和文字两大要素。
诗,除却发音,还有更多更重要的因素。其中大部分,并不涉及发音。譬如,一首好诗,必符合以下要素:立意有意思甚至巧妙;文字优美,遣词造句在字面上要有诗情甚至画意;表达不可过于落俗套;感情不可牵强,以便于读者认同并产生共鸣;感情要有层次感,逐次铺垫,展开,烘托,渐渐登上巅峰,一路上能够抓住读者的心,并打动之。在整体的安排上要有流动感,或如涓涓细流,或如波澜壮阔的大河,循其脉络,奔腾而来,奔腾而去;记述描绘要,循序渐进,有条不紊,上下关联,前后呼应。如此,方能予读者淋漓尽致的酣畅感,掩卷尚余香满口,回味良久。
而以上一应好诗的要素,都与格律无关。
可以这么说,一首字数格式押运平仄一应格律要素上完美的诗,完全可以不成其为诗,或者是一首不值一读的烂诗。而一首不完全符合格律,却在文字上符合以上诸要素的诗,可以是一首传世之作。因为这个原因,凡读通书,懂得什么是好诗者,即使是古人,亦相信但凡有佳句好诗,格律都可以不顾。
写诗或者读诗,岂能象个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小学生,只知格律,一味拘泥沉溺于格律,而忘记了诗之所以为诗的根本?如此写诗,往轻里说,是迂腐;往重里说,岂不变成一台毫无诗意情趣的填字机器?
一点愚见,不知有雅量的诗坛朋友是否同意?
谢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