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與反信訪
文革以降,不作興群眾運動,但公僕運動蔚然大觀,三字頭的
三講到三個代表,再到三為,莫不如此。
群眾運動講實效,公僕運動重過場。無論自欺,還是欺人,過
場過眼,運動圓滿。
公僕運動,保先之屬,自欺不可諫;解決欠薪、礦難和信訪之
類,欺人實大罪。老大難的信訪工作,“公安局長大接訪全面
貼近信訪人”運動炒得紅火,全國上下,媒體齊動員,信訪和
訪民像過愚人節一樣受到衙門及公僕重視……
兩個多月過去,《信訪條例》和局長大接防營造的節日氣氛逐
漸淡化,講實效的群眾和重過場的公僕的矛盾重新升騰起來:
一邊廂《最高法將加強信訪工作化解社會矛盾減少對抗》的節
日餘味還在散發,一邊廂上海抓五人,北京拘19人的正面新聞
已開始熱烈。
北京拘19人之類,一則“聚集在北京南站,胸前掛着印有‘喊
冤、沒飯吃’等不同內容的牌子”反飢餓反壓迫的吉林訪民有
礙觀瞻,破壞首都形象;二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
行示威法》;三則,無視《信訪條例》,對《信訪超過五人政
府將會怎樣》的想象空間認識不足。
有礙觀瞻有歧視訪民的意味,五人大限有政府量小的嫌疑,三
條拘留理由,唯違反《遊行示威法》合情合理,畢竟,老少憤
幼都會鼓譟,法制國家豈有遊行不守法的?
可是,解決欠薪、礦難和信訪之類,《有合法遊行嗎?》群眾
合法申請了合法遊行,會批准嗎?
說什麼呢,有心、真心和誠心解決信訪,對19人會拘留?三心
齊備,對19位走投無路的訪民,從信訪到公安部門應該做的是
深刻自責,是禮貌延請,是認真傾聽,是有效解決!
不是嗎?上海五人,北京19人說明什麼?說明兩個多月熱炒信
訪的公僕運動沒無實效,基本是走了過場,否則,訪民不會上
街,不會被抓被拘!違背中央精神,辜負中央重託,敷衍訪民
而不能切實解決問題的有關部門難道不該自責?
《上網上訪好》之類建議,寄予了《將“信訪”打回原形》良
好願望,而我們不少信訪和公安部門做事信條,卻是將信訪打
回原籍,使矛盾螺旋式上升波浪式發展,不斷惡化。
一些公僕指責訪民是刁民,解決了問題卻不滿足,那麼,你可
以讓訪民相對信得過官方媒體介入和監督啊,雙方的要求和做
派公諸於世,是刁民,還是刁官,是信訪有理,還是反信訪有
罪,你還怕天下人分辨不清?
200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