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和諧社會” |
送交者: 鮑彤 2006年10月31日17:14:4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論“和諧社會”---鮑彤 2006.10.31 (一)承認社會矛盾重重是一種進步
這次“和諧社會”口號的提出,我看應該如實肯定,它是出於應對現實社會矛盾的迫切需要。 明確的所有權是人民安居樂業的保證。中國的所有權,很好聽,但又很模糊,誰也弄不清楚它的秘密。...
明確的所有權是人民安居樂業的保證。中國的所有權,很好聽,但又很模糊,誰也弄不清楚它的秘密。它以“國有”或“公有”之名,或者,以“私有”或“民有”之名,行“黨有”或“官有”之實。政治局委員陳良宇如此熱衷於“批租”和“拆遷”,正好證明了土地是我國官府的搖錢樹,貪官的聚寶盆。然而,一切“國有”資源都一樣,何止土地一項!全國都一樣,何止上海一地! 反映貧富差別的基尼係數一旦超過0.4,社會生活必然矛盾重重,這是爆發問題的臨界點。中國的基尼係數,早已不止0.4;可能已經超過了0.45。中國官方承認,群體性請願事件十多年來年年直線上升;去年一年發生了八萬七千多起,每天二三百起,平均五分鐘爆發一起。有消息說,今年又比去年上升了6%。請注意,這是在“穩定壓倒一切”的高壓下節節上升的記錄。 這就是中共中央提出“和諧”的現實背景。六中全會公報說:“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那是官話。 “總體上”如何如何,無法掩蓋有的放矢的苦心。有勇氣承認社會矛盾重重,承認現在的中國是個不和諧社會,而不是甜甜蜜蜜太太平平的“超康乾盛世”,比天天喊“形勢大好”高明,應該是進步,用不著遮遮掩掩。
跟市場一樣,政治舞台上也有假貨。“大躍進”曾經被用來欺世盜名,“和諧社會”也難免有假冒偽劣。弄得不好,鎮壓公民,打擊律師,攔截記者,都有可能變成“和諧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一壓二打三封殺,能算 “和諧社會”嗎? 鑑別真假的試金石,不是文件,是實績。當務之急,必須用看得見的事實,來證明中共中央構建和諧社會的真諦和誠意。
鑑別真假的試金石,不是文件,是實績。當務之急,必須用看得見的事實,來證明中共中央構建和諧社會的真諦和誠意。 “和諧社會”是兩年前提出來的。兩年來的實績很不和諧。廣東省去年連續發生番禺太石村事件和汕尾東洲村事件。那裡的村民、律師和記者,合法地和平地履行上訴權、監督權、辯護權和選舉權,被當地的黨委和政府用暴力壓制,毆打,拘留,逮捕,甚至有人被槍殺。一方面是維護憲法、維護公民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的村民、律師和記者,另一方面是悍然踐踏憲法、踐踏公民權、破壞和諧社會的當地黨政警軍領導機關。哀莫大於心死。八個大字,民主安在?!法治安在?!公平安在?!正義安在?!莫非這就是中共中央所要構建的和諧社會嗎?中共中央至今沒有開口。 新的綱領,新的指導思想,理應導致新的結論。且不說上世紀的事情。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特別是進入本屆中央、本屆政府統轄以來,在此期間發生的有爭議案件,包括最近發生的傅先財案、陳光誠案、郭飛熊案、高智晟案、郭起真案等等,都應該從構建和諧的總要求出發,作出新的結論。六中全會已經結束,現在到了非開口不可的關頭。殺的殺,打的打,抓的抓,如果不開口,就是默認和縱容,教唆和指使。這是關繫到中共中央當今的信譽、形象和命運的大事。大家正在拭目以待,觀察中共中央正在如何構建“和諧社會”。人人將確定無疑地指著這些實績,說:“原來如此!看,這就是和諧社會!” 老總書記胡耀邦當年平反冤假錯案,開始時政客們憂心忡忡,怕天下大亂,怕影響生產,怕丟面子,用無窮的憂慮掩蓋怯懦和偽善。耀邦不愧是政治家,大刀闊斧,把七十年代的許多現行反革命、六十年代的許多走資派、五十年代的許多右派,連帶三十年代初被毛澤東在殘酷鬥爭無情打擊中處死的許多“AB團”,昭雪了,推翻了,人心為之大振。中國沒有亂,反而推動了改革和社會的發展。這是真正的經驗,真正的和諧。取法乎上,必有大效。
六中全會開會前,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決定對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問題立案檢查。這不是小新聞。許多人希望它是一個新起點,同時又擔心未必如願。這也難怪,十年以前,前總書記江澤民也抓過一個大案,對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的問題立案檢查。從那個時候以來,中國的腐敗有增無已,變本加厲,使老百姓失去了對反腐的信心,失去了對中國共產黨的信心。 ...中國的腐敗有增無已,變本加厲,使老百姓失去了對反腐的信心,失去了對中國共產黨的信心。
國家權力的歸屬是憲法的根本問題。反腐敗的權力怎麼可以由共產黨壟斷包辦?難道共產黨願意反誰就可以反誰,不願意(或不敢)反誰就禁止反誰?雖然陳良宇官兒不大,只當了個政治局委員;但是由上海市委書記晉升為常委乃至總書記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江澤民就是例子。如果機緣湊合,如果陳良宇也受到最高領導人寵信,也當上常委,當上總書記,中紀委還管得了他嗎,中央還管得了他嗎?我這樣說,不是小看中共中央。我知道中紀委的處境,又忙又累,苦得很,事情難辦。但事關國家體制,不應該由一個黨包辦。1979年,文革前主管黨的建設的一位老布爾什維克從流放地回到北京,見了我,劈頭就是一個問題: “誰來監督(中共中央)主席?”我想了十年,得到一個答案:“只有人民。”這個道理,其實毛主席自己很懂。四十年代黃炎培老先生問毛:歷史上各種政治力量,一掌權就拆爛污,中國共產黨能不能打破這個周期率?毛澤東回答道,我們能!我們靠民主!---他絕對沒有說“我們靠黨中央!我們靠中紀委!” 如果通過查處陳良宇,把反腐的權力還給人民,“人民依法反腐”,“人民依法治國”,那麼我相信,查處陳良宇應該能夠成為“人民依法構建和諧社會”的起點。現在並不需要廣大群眾人人出來搖旗吶喊,但是,每一個公民應該有權知道:一黨專制下黨管市場經濟的真相,黨管土地批租的真相,黨管銀行貸款的真相,黨管企業改制的真相,黨管輿論的幕後,黨管法院判案的幕後,黨管選舉以及幹部任免的幕後;每一個公民應該有權知道:一黨專制下的各級黨委書記必然具有什麼樣的“職務上的便利”,所有這些“職務上的便利”組成了什麼樣的基本制度。這才是切切實實的中國特色。了解了這些中國特色,大家才能夠離開空中樓閣,得出腳踏實地的結論。否則的話,查處陳良宇的作用,大概跟十年前查處陳希同一個樣,好不到哪裡去。
前面三篇評論是談六中全會,現在談談我自己對“和諧社會”的看法。我認為,和諧社會的提出,意味著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結束。 和諧是個好東西,但社會各階層未必能想到一起。以水滸為例:老百姓苦於苛政猛於虎,不滿意;高俅、童貫、蔡太師們則苦於老百姓不聽話,鬧彆扭,也不滿意。雖說舉國上下都有構建和諧的共同願望,但弱勢群體認為,不和諧是統治者搞出來的,統治者則認為,不聽話的人才是跟領導對著干的破壞者。倘若請教毛澤東,最高指示想必是:造反有理啊!打土豪分田地啊!倘若請教鄧小平,他拍出來的板肯定是:穩定壓倒一切!堅決鎮壓! 毛澤東和鄧小平,一個主張造反,一個主張鎮壓。他們信奉的都是鬥爭哲學。奪取政權以前,他們處在被統治地位,把自己的未來寄托在造反上,所以把馬克思主義歸結為一句話,“造反有理”;政權到手後,當了統治者,怕坐不穩朝廷,把自己失掉統治地位等同於“亡黨亡國”,所以公然主張鎮壓。“造反有理”,說變就變,一變而為“鎮壓有理”。 需要說明的是毛澤東的高明之處。即使搞鎮壓,他也要打出“群眾造反”的旗號。從登上政治舞台那一刻起,他就戴上了“替天(替工農)行道”的臉譜。他在黨內外的全部權力,統統來自一哄而起的群眾。取得全國政權後,他繼續駕輕就熟,策動和驅使農民去鬥爭地主,殺的殺,關的關,管制的管制。他懂得,跟著他“鬧革命”的群眾越多,革命的對象越難翻身,他的領袖地位越鞏固。土改如此,鎮反,三反,五反,反右派,反右傾,直到文化大革命,莫不如此---不是國家主席對紅色恐怖有癖好,而是革命群眾熱愛恐怖,非造反不可;至於國家主席自己之所以無法無天,無非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而已。 鄧小平是毛澤東的好學生,毛的那一套,鄧都懂。鄧掌管整風反右時,就是這樣發動群眾“造”右派的“反”的。需要說明的是,毛主席在文化大革命中把革命徹底搞臭了,把老本賭光了,沒有人願意跟著共產黨“鬧革命”了。失去老本之後,鄧小平無法再打“群眾”的旗號,於無奈中赤裸裸地亮出國家、軍警、法庭、監獄、刑場這些“階級壓迫階級的機器”。從“唯恐天下不亂”到“穩定壓倒一切”,就是這樣演變過來的。 毛和鄧,實質沒有不同。毛的造反,鄧的鎮壓,都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總題目都是區分兩種矛盾:順“我”的,犯法也是人民內部,應該保護;逆“我”的,合法也是敵我矛盾,必須鎮壓;至於“我”,“我”就是核心,我就是國家,我的意志就是法律,文革和天安門鎮壓是我的兩代豐碑。靠毛靠鄧,能構建和諧社會嗎? 我反對把老百姓逼上梁山,也不主張老百姓主動上梁山,不同意把共產黨的各級幹部等同於宋王朝的大官小吏,更不同意把求生存求自由的公民視為異端。和諧社會在文件上的提出,確定了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歷史地位的結束。真要構建和諧,出路不在毛,不在鄧,而在毛鄧之外。
造反有理和鎮壓有理都不能幫和諧社會的忙。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發明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也不能。這位發明家說了許許多多話,但不肯明說,他那個“始終代表”的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藥。“最先進的生產力”是毛澤東的大躍進,還是李鵬的三峽工程?“最先進的文化”是書報檢查制度,還是封鎖消息的愚民政策?江澤民不肯說清楚。 江澤民宣布本黨“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一黨代表十四億,既代表窮,又代表富,既代表貴,又代表賤,既代表造反者,又代表統治者,既代表秦始皇,又代表陳勝吳廣,還得分身去代表項羽和劉邦,統統代表,始終代表,除非精神分裂者,誰辦得到?江澤民能嗎? 江總書記的本意大概是想替本黨的壟斷地位找理由:我代表生產力,就有權支配資源,不容旁人染指;我代表文化,就有權壟斷真理,不容旁人不同意;我代表最廣大人民,就有權領導一切,不容別人不服從。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之所以“重要”,就在於此。其所以必須快快載入黨章和憲法,也在於此。靠這種思想去構建和諧,靠得住嗎? 靠三個代表的黨也構建不了和諧。共產黨自己的歷史,是一部在黨中央領導下唯恐天下不亂的歷史,跟“和諧”風馬牛不相及。它自己從來沒有和諧過。毛澤東自己承認有十次路線鬥爭,他親自領導但不願意張揚的反AB團還不在這十次之內,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無所不用其極。對“同志”如此,“敵我矛盾”自不必說。鄧小平不甘心落後,製造了天安門血案。江澤民也不甘心落後,製造了法輪功事件。這種爭先恐後的紀錄,八十多年的血雨腥風,證明不了它有領導和諧社會的品格。 不僅如此,它在中國堅持實行一黨專制,因此而成為中國社會當之無愧的不和諧因素。中國的腐敗,為什麼如此肆無忌憚,到處蔓延?因為一黨專制從六-四以來,始終嚴厲鎮壓民主力量,把反腐敗的權力絕對控制在自己的掌握之中。中國的貧富矛盾為什麼如此尖銳?因為一黨專制異化了市場經濟,壟斷了全國一切大資源、大信息、大機會、大進大出、大吞大吐的分配。中國的選舉為什麼成了不准選擇、不准競爭的“等額選舉”?因為一黨專制除一手操縱外,別無民望和自信。中國的公民為什麼沒有言論和集會結社的自由?因為一黨專制害怕自由,因為自由的力量比用槍桿子奪來的政權更堅韌更強大。為什麼中國的憲法只是一紙具文,因為一黨專制早已無法無天慣了。在創造不和諧紀錄方面,中國沒有任何其他社會力量足以和一黨專制並駕齊驅。 我主張與人為善,迫使它棄舊圖新,鼓勵它改弦易轍;但是,不可以聽任它冒充救世主。
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的思想,指導不了和諧;三個代表的黨,領導不了和諧。誰能把和諧社會領導或者設計出來?人類社會是多元的有機體,不是單元體。社會關係的形成和變遷,離不開全體成員的互動,離不開爭執和妥協,制衡和合作。任何一個人、一個黨、一種社會力量的作用,各有各的極限。領導木偶劇團是可能的,設計傀儡戲是辦得到的;說到人類社會的“構建”,我看誰也沒有這種能耐。如果有,請中央宣傳部改寫黨歌,廢除《國際歌》,改唱《從來就離不開救世主》。堅持專制獨裁的力量,想領導和設計和諧社會,比駱駝鑽過針眼還難。否則的話,秦始皇,希特勒,蔣介石,毛澤東,鄧小平,個個都是超級大國的第一流大政治家,早就把和諧社會構建出來了,哪用等到今天! 中共中央已經作了一個構建和諧社會的決定,怎麼辦?這也是千錘百鍊的一家之言,如能實現,豈不很好?大家都會樂見其成。回顧毛澤東領導下的中共中央,作過不知道多少決策,大到構建人民公社,小到構建無麻雀無蒼蠅社會,當時統統響徹雲霄,後來一概銷聲匿跡。逝者如斯夫,不必太當真。 中共中央這個集體,它的委員起碼是一省之長或一部之長,無疑有資格代表中國的極強勢、最強勢力量。要求極上層和最上層人士去“始終代表”最底層受歧視、受打壓、受損害的平民,很難做到。從法理上說,作為政黨,他們沒有權力構建老百姓。作為公民,他們自己能做到遵守國法,少出些陳良宇,就很好了。作為本黨最高領導機關,他們應該領導和設計出一個計劃來,由一黨專制向現代政黨轉型,與國際政治制度接軌。這是它份內的責任,也是它在構建和諧社會方面有可能作出的最大貢獻,我認為。 最近提出了“社會管理”的新概念,叫做“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我贊成“各得其所”:三權分立,不受黨權控制;市場依法自由競爭,不受黨權控制;媒體獨立行使輿論職權,不受黨權控制;公民各自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不受黨權控制。黨要管黨,不得干預政府,不得操縱市場,不得干涉非黨媒體,不得搞馬克思切齒痛恨的書報檢查制度,不得限制本黨以外的候選人的提名和參選,不得向專政機關發號施令抓誰放誰,不得給法官定調子,不得干涉律師依法行使業務,不得隨心所欲拿“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鉗制記者和嚇唬老百姓,不得假借“顛覆”的罪名壓制公民集會結社和遊行示威的權利,不得以國防軍充作黨衛軍用,不得把納稅人的貢獻充當黨的活動經費。總而言之,主權在民,黨不治國,黨國分開,黨要管黨。 以上所說,都不是新東西。說來說去,無非就是中共黨章總綱中的一句話:“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這句話,言簡意賅,重要之極,總結了半個世紀來中國各種大劫大難的全部教訓。如果早在五十年前就這樣做,中國早就和諧了。為今之計,仍然以早做為好,早做早和諧,不做不和諧。只要中共不再以毛澤東的無法無天為光榮,為榜樣,從此棄舊圖新,尊重自己的黨章,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人民肯定能夠得到新生,共產黨自己也肯定能夠得到新生。這是人民和黨共同需要的“各得其所”,是雙贏,和諧就有了,活力也就有了。舍此而想“構建和諧社會”,好比緣木求魚,恐怕是實現不了的,你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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