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權是搗毀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的神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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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權就是國民的政治權利,公民必有的政治權利,沒有政治權利就不是公民。
政治權利就是以政治國的權和利,就是以國家主人的身份、名義、資格參與治國的
權和利,或以政府主人的身份、名義、資格參與治民的權和利。公民的政治權利就
是當國家主人或當政府主人的權和利。簡言之,政治權利就是參政、議政的權和
利。當全民都是平等的公民時,全民所在國就是全民主權國家——民主國家。喪失
公民政治權利就是喪失當國家主人或政府主人的權和利,被剝奪公民政治權利就是
被剝奪當國家主人或政府主人的權和利。
公民參政權利有二項:參與自由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公民議政權利有:自由發表政治言論的權利,自由出版政治言論的權利,自由參加
政治集會的權利,自由結社的權利,自由的政治遊行權利,自由的政治示威權利,
自由的政治罷工權利等。
自由發表政治言論和自由出版政治言論的權利,包括自由的新聞言論權利。自由的
新聞、言論、出版權利實為最重要的公民議政權利,且是最基本的公民政治權利,
因為,它雖是公民議政的權利,實為公民以言參政的權利。即公民參政有三種方
式:以選票參政、以身參政、以言參政,而且以言參政的意義是以選票參政和以身
參政的繼續,以言參政的作用對於每個公民,超過以選票參政和以身參政的作用:
選票只是一時的選擇,只是對國家元首、議員和各級政府首長和議員的選擇,以身
參政——在國家機關工作只是少數人的機會,而參政的範圍是整個政府、所有政策
及其工作人員的表現。以言參政能夠以言管治整個政府、所有政策及其工作人員的
表現。同時,沒有以言參政的權利,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就被打折,就會變質,就會
變成沒有自由的選舉或自由不充分的選舉,就無法監督執政、行政人。即新聞、言
論、出版自由權的有無,關係以票參政權利是否被打折、變質乃至喪失。
可見,以選票參政、以身參政、以言參政的公民權,是最基本的人權,是人權的靈
魂。最基本的人權就是主權——當家作主的權利,當國家主人的權利,以國為家的
主人權利。而國家的主體是人民,國家的靈魂是主權,沒有主權就國非國,家非
家:主權是一國的最高權力,只能是全民人權的集中,只能是全民意志共鑄的法律
制度,只能由全民的最基本人權合成。人民沒有主權就沒有國家——沒有公民的地
方就沒有國家。
權利是權生利,無權即無利,無權即受害。因此,國民可以閒置治國權——公民
權,但不能沒有公民權,沒有公民權就不是一國公民,而是一國國民或居民。國民
沒有公民權的情況,一是放棄,一是被政府剝奪或法律剝奪。放棄公民權的人往往
是移居他國的移民。被政府或法律剝奪公民權的人都是罪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第33憲條),而不是國民。即是說,生長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的炎黃子孫,
與生俱有公民權利。
未被刑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擁有的憲定政治權利有二項:
◆年滿18歲的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第34憲條)。
◆不論老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
由(第35憲條)。
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該法第54條規定:剝奪政
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㈠選舉權和被選舉權;㈡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
行、示威的自由的權利;㈢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㈣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
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顯然,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的項目比憲定的公民政治權利多了二項。原因是:
㈠“國家機關”是體現中國共產黨專政“國家”的行政機關——政府機關,雖然真
正的“國家”機關——政府機關——行政機關是各級黨委。只因專政權或行政權是
專政者的專享禁臠,公民無權覬覦、不得置喙,“國家機關”便成公民和狗未經專
政者許可不得入內的禁區。這樣的禁區不能公之於眾,不能公之於眾是因為心虛,
心虛是因為專政者是詐騙者——處處用“人民”包裝自己、詐騙公民、詐騙世界的
詐騙者:把專政說成共和,把命令唱成服務,把主宰美成公僕,把奴隸吹成主人,
把監獄畫成天堂,把獨攪的專政權包裝成“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第2憲條),把
專政人民的所有機構、機器貼上人民標籤:人民共和、人民政府、人民公社、人民
軍隊、人民武警、人民公安、人民檢察、人民法院。為避免人民對詐騙憲法的更多
異議,便不敢將“公民可在國家機關任職”作為政治權利入憲,也不敢將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民沒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當作政治權利入憲。雖然入憲與不入
憲的結果無二(因為有憲=無憲),但不入憲的好處是,避免“公民”注意和討論
專政者專享的禁臠。
㈡國即黨,國有即黨有,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都是中國共產黨的執政機構;
人民團體不是中國共產黨的接班人,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專政助手、同志。如共青團
是中國共產黨的後備軍,婦聯、工會是中國共產黨的專政助手,八個“民主黨派”
是中國共產黨的同志,學會、協會是輔助機關事業單位行政的協調組織、投訴組
織、學術組織。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的領導職務只能由黨任命,
故不能入憲。
即是說,《刑法》規定剝奪的後兩項政治權利,是專政權人指令性給出的當官為吏
的權和利。換言之,沒有憲定公民權而在“國家機關”工作、在“國”有公司、企
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擔任領導,均非公民權的體現。
有限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的對象是輕微型的政治犯和故意殺人、強姦、放火、爆炸、
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刑事犯(《刑法·第56條》),終身剝奪公民
政治權利的對象是被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徒刑的政治犯和刑事犯(《刑法·第5
7條》)。
剝奪政治權利是刑罰的一種,是主刑之外的附加刑,可以獨立適用的附加刑(《刑
法·第34條》)。
然而,五十六年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史一再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毫
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毫無政治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直被隨意殺關管放、專政、奴役、流放,長期被隨意剝
奪生育能力和生存能力、生育權力和生存權力,“公民”財產一直被隨意打砸搶搬
燒罰、暴力集資攤派、暴力拆遷、暴力徵用、巧取豪奪的折遷和沒收性徵用。“公
民”一行使公民權,就罪上加罪、刑上加刑,就成反革命罪、危害國家安全罪或以
其他罪名罪刑的罪犯,就成五十五萬的右派,就成無數的林昭、張志新、李九蓮、
鍾海源,就成1989年夏天坦克、衝鋒鎗鎮壓的對象、系獄坐牢的對象,就成殘
疾證明都拿不到的殘疾人齊志勇,就成無數的黃琦、徐偉、靳海科、楊子立、張宏
海、姚福信、肖雲良、師濤、鄭貽春、李建平、張林、楊天水……,就遭受更嚴重
更嚴厲的刑法打擊和不敢上刑法卻比刑法殘酷的非法刑法打擊,進入合法和非法的
種種監獄、拘留所、看守所、收容所、精神病院。冤民一上訪,就遭受刑法和非法
刑法的劫訪、毆打、關押、蒸發。以至連練氣功也構成嚴重犯罪,嚴重到被隨意毆
打致傷致殘、強姦、輪姦、坐牢、進精神病院、關集中營乃至蒸發,嚴重到比政治
重犯還嚴重,嚴重到被隨意活取器官、活燒滅跡。
剛剛浮出水面的瀋陽市蘇家屯集中營慘案控訴①,集中着六千多人的蘇家屯地下集
中營已有四千多人被蘇家屯醫院活取器官、活燒滅跡。要知道,集中營集中的都是
不夠判刑的良性公民,都是《刑法》難及、法院難理的無罪公民,都是連莫須有罪
名都找不到的無辜公民,都是只因政治洗腦需要而被集中辦學習班的政治學員。萬
萬想不到的是,集中就是進死牢,學習就是體會酷刑,洗腦就是排隊掉腦,就是等
待虐殺,等待器官被活摘、活體被活燒的活生生虐殺,殺手竟是醫生,屠場竟是醫
院。他們都是莫名其罪而遭虐殺的無罪公民啊!然而,他們卻成了新世紀的張志
新!不,他們不是新世紀的張志新,而是新世紀的鐘海源!不,他們不是新世紀的
鍾海源,她是在被判死罪之後、在執行死刑的過程中被活取腎臟而虐殺的,但是政
治集中營學員們活着的唯一用途是活獻器官,他們支離破損的活體的臨時溫床是焚
屍爐。盜取將死前的死刑犯器官已經是殘無人道的酷刑虐殺,活活盜取無罪公民的
器官再將活着的他們送進焚屍爐活燒,該是什麼級別的酷刑虐殺呢?化作爐灰散失
的政治學員顯然都是永遠消失的失蹤人,儲安平式的蒸發物。永遠消失的失蹤人又
應是被秘密綁架的人,家人永遠找不到的親人。一人失蹤,一家破碎,一族不寧
啊!這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學員集中營的真相!駭人聽聞啊,慘絕人寰的駭人
聽聞!殘絕人寰的駭人聽聞!罪大惡極的駭人聽聞!窮凶極惡的駭人聽聞!史無前
例的駭人聽聞!這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改革開放!——從改革開放“公民”所有的公
私財產和資源讓官商暴富起步,迅速發展到開放“公民”器官資源任人盜取,改革
“公民”器官用途以發展經濟。這是虐殺殘忍度遠超法西斯毒氣室毒殺猶太人的駭
人聽聞!超過薩達姆施毒氣毒殺庫爾德村民的駭人聽聞!超過侵華日軍731部隊
為研製細菌武器而以菌殺人的駭人聽聞!超過紅色高棉遍造萬人坑的駭人聽聞!然
而,剛被揭發的蘇家屯集中營只是急待揭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眾多集中營之一,蘇
家屯集中營對無罪公民的大規模虐殺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新世紀前後虐殺無數公
民的冰山一角!
最大最悲慘的“罪犯群”是占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農村人口,
他們被專政成“自由如野生植物,待遇如野生動物,心血任人集資攤派,人身任人
欺壓凌辱”的農奴。無數農奴被政虎以各種名義打砸搶搬燒罰,無數外出的農奴成
為孫志剛。雪上加霜的高價醫療、集資教育、高價教育和低收入高消費的市場更使
農奴生存艱難。幾億農奴掙扎在生存線上、貧困線下。無數為謀生而進城進礦進廠
謀取城鎮戶口不願做的髒活、重活、毒活、險活、賤活而居於工棚、煤炭間、雜貨
間、建設中的樓廈框架的農奴,常常拿不到低得可憐的血汗工錢,還得遭受各種盤
剝、集資攤派。不可思議的是,以地求生、以農謀生的農奴居然無權維護法定的耕
地使用權,否則就遭槍殺、黑社會式的殘暴毆打。如:去年十二月,廣東省汕尾市
政府就出動配備裝甲車、消防車、機關槍、微型衝鋒鎗和火焰噴射器等武器的一千
五百個以上的武裝警察和防暴警察射殺東洲鎮東洲村二三千名護地村民;今年三
月,西安灞橋區政府非法倒賣耕地、強行用裝載機推平張家坡村農田、僱傭三百多
個打手殘暴毆打護地村民……
更悲慘的新聞是,被活取器官再被活燒滅跡的蘇家屯集中營學員中,農奴占絕大多
數②。全國有多少無辜的農奴被活取器官再被活燒滅跡啊!
沒有公民即無律師,律師最基本的資格是公民資格。因此,所謂的律師一為“公
民”維護合法權益,就罪上加罪,就成被判刑、拘留、毆打、謀殺、剝奪執業權之
對象的鄭恩寵、郭飛熊、高智晟、郭國汀、陳光誠……,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
公民,只有罪犯,一維護罪犯的合法權益就犯包庇罪,一維護罪犯合法權益的律師
就成犯包庇罪的罪犯,必須在原罪上加罪、在原刑上加刑、在刑法內外明刑暗害的
罪犯。
即是說,只有限制性人身自由的全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雖然都未被法院剝
奪公民權,但又都是被政府按照《刑法》規定獨立適用了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附加
刑,都成了終身毫無公民政治權利的政治重犯,都成了未經任何審判程序審判而被
政府公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都成了未經任何審判程序審判
而被政府秘密判處、公然執行的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公民”一行使公民權,就
成《刑法》和非法刑法嚴厲懲罰、嚴重打擊的反革命犯、政治犯。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謂的公民——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人——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皇帝,不過
是中共給全民——給全國“主人”——給全國“皇帝”虛構的“皇帝新衣”。全體
“公民”都是內穿無期徒刑囚衣、外套“皇帝新衣”的政治重犯,隨時隨地都可能
被罪上加罪的政治重犯,隨時隨地都可能被隨意升級罪刑的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
隨時隨地都可能成為被秘密蒸發的儲安平,隨時隨地都是活取器官再被活燒滅跡的
對象。
即是說,沒有公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古今中外最大最無道的剝奪全民思想的精神
大病院,古今中外最大最無道的政治監獄,內設重重酷獄的全民大監獄,公民被隨
意屠殺、虐殺的屠宰場。
即是說,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以公民權又非法剝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終身公
民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權人——中國共產黨,是在未經任何審判程序審判的情
況下剝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終身公民權的,中國共產黨既是世界巨騙又是無法無
天的罪魁禍首級罪犯。參與剝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終身公民權利的官吏、學者是
雙重的政治重犯:既是參與非法剝奪全民終身公民權利的政治重犯,又是被剝奪公
民權利終身的政治重犯。
即是說,沒有公民權,就人非人,就不如牛馬,不如家禽家畜。家禽家畜雖然任人
奴役、任人宰殺,但生前有人飼養。換言之,公民權是最基本的人權,沒有最基本
的人權,就人非人,人身和財產就毫無安全保障。沒有公民、只有無期徒刑級政治
重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毫無人權可言,毫無主權可言。人民毫無人權、毫無主權
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主權,不是國家,而是集暴力專政、詐騙、奴役、恐怖於一
身的監獄政權,是古今中外最大最無道最殘酷的監獄政權。
即是說,有了公民權才有臨朝稱帝權,沒有公民權就只有坐牢系獄權、任人宰割
權。即:皇宮帝殿←有公民權丨無公民權→監獄屠場;有公民權的地方,全國都是
皇宮帝殿;沒公民權的地方,全國都是監獄屠場。
誰不想當公民?沒人。
誰願意成為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沒人。
誰同意在既無犯罪行為也無莫須有罪名的情況下,未經任何審判機關依審判程序審
判而成被剝奪終身政治權利的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沒人。
誰願意接受一出生就是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的罪刑待遇?沒人。
神州,不應成為炎黃子孫一出生就成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的原罪罪犯出生地、服刑
地、受罪地,被隨意屠殺、虐殺的屠殺地、虐殺地!
神州,不應繼續成為炎黃子孫一出生就是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原罪罪犯的出生地、
服刑地、受罪地,被隨意屠殺、虐殺的屠殺地、虐殺地!
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定的公民政治權利、《刑法》規定的剝奪公民終身政治權利的
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剝奪全體公民政治權利終身的殘酷事實三結合,告訴
全民,神州將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全民奮起公民拳,掀起“全民要當公民,不再當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的運
動,掀起全民爭取憲定公民政治權利的運動。
面對“全民要當公民,不再當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的全民運動,賣了五十六年的
天下第一號矛盾商——已經坐在即將爆發的火山頂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政權,
既無法耍賴,又無法鎮壓,唯一的選擇就是放棄專政,低頭認罪,兌現其憲定的公
民政治權利。
“全民要當公民,不再當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運動將出現什麼結局?全體無期徒
刑級政治重犯——全體國民獲得公民政治權利,一切無辜出獄,一切罪犯入獄,中
國共產黨被請君入甕,成為中國共囚黨,即中共下台,全民上台,共建全民主權國
家。全民主權才是民主,才是民主運動欲達之目的。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一貫是揭騙法寶,一貫是打擊自欺欺人之騙子的法寶。打
倒世界巨騙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集團的仙方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詐騙法治一再宣傳,憲法和法律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最好
武器。發動全民以假當真,弄假成真,利用詐騙政權交給的詐騙工具——法律武
器,共同要求詐騙政權兌現其自給的憲定公民政治權利,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
盾”方法的應用。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史實和現實為根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定的公民政治權
利和《刑法》剝奪公民終身政治權利的適用對象為準繩,既是讓全民看清自己沒穿
“皇帝新衣”、只穿無期徒刑級罪犯囚衣的天大明鏡,又是“以子之矛,攻子之
盾”法寶的應用。
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史實和現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定的公民政治權利和《刑
法》剝奪公民終身政治權利的適用對象三結合,是易之又易的事情,啟發中華人民
共和國全民認識自己“不是公民而是無期徒刑級罪犯”是易之又易的事情,讓中華
人民共和國全民認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公民,只有無期徒刑級罪犯”的國情是
易之又易的事情,發動“全民要當公民,不再當無期徒刑級罪犯”運動,是既有事
實根據又有法據的合法運動,易之又易的合法運動,即打倒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
全民主權是易之又易的合法運動。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合法而安全。因為,騙子心虛又難犯眾怒;因為,被用作
專政工具和詐騙工具的人類,也要當公民,也是“要當公民,不再當無期徒刑級政
治重犯”運動的一員。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是立竿見影——速見民主果實的神奇法寶!
顯然,中國民主化雖是關係十三多億人稱帝稱主的大事和難事,卻是易之又易、小
之又小的細小易事,細小容易到每個人都想做、都能做的水平。化大難為大易、由
大易完成天下最大最難之事的方法,就是中華民族常念的古老“易經”給出的方
法:“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
老子)。
民主運動是追求全民當家作主的運動,需要全民參與的運動。只有全民參與運動,
才有搗毀專政監獄的雷霆萬鈞之力,才有夷平專政江山的排山倒海之力,才有顛覆
專政政權的強烈地震力、火山爆發力。要讓全民參加追求,就必須緊扣全民的根本
利益,就必須找出利害全民命運的命根,緊抓全民的命根。利害全民的命根,就是
公民政治權利;利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的命根,就是全民急需又全民皆無的公民
政治權利,就是長掛高空的“政治餡餅”——憲定公民政治權利。
因此,中國民運的任務就是發動全民利用憲定的公民權逼宮——迫使詐騙政權放下
五十六年前製作的“空中餡餅”。迫使詐騙政權製作的“空中餡餅”立即落地的神
奇武器,就是立即發動全民高舉《憲法》和《刑法》,運用“以子之矛,攻子之
盾”的祖傳法寶揭騙打假,開展“全民要當公民,不再當無期徒刑級罪犯”運動。
可見,公民權是神箭,“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是神弓。集十三億之神箭,開古老
之神弓,能立見后羿射日之神效,達一箭雙鵰之目的:中共下台,全民上台。
如何開展“全民要當公民,不再當無期徒刑級罪犯”運動?兩個字:宣傳,就是宣
傳:㈠公民政治權利的源頭——憲法規定公民政治權利的條款;㈡剝奪公民政治權
利的法律依據和適用對象——《刑法》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終身的條款和適用對象,
㈢全民被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終身的五十六年史實和現實。宣傳重點是後兩項,宣傳
重點的重點是最後一項,即讓每個公民聯繫自己的政治待遇,政治犯的遭遇,良心
犯的遭遇。為安全起見,宣傳者應手持《憲法》和《刑法》;若無安全之憂,則不
必手持《憲法》和《刑法》,因為兩法對公民政治權利的賦予規定和剝奪規定已列
在上。
言是立獄的中柱,系獄的証詞,也是毀獄的中子彈——毀獄不毀人的最神中子彈:
“萬人不死,一人難逃”(《推背圖·第46象》):無人在毀獄戰役中死亡,毀
獄之時即廢除死刑;也無一個罪刑全民的罪犯能逃脫被請入瓮的命運。一旦全民眾
口一詞政治犯,眾口一詞公民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銅牆鐵獄就毀於一旦,以日自
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政權就成一捅即破的空中氣泡。
“飛者非鳥,潛者非魚;戰不在兵,造化遊戲”(《推背圖·第五十六象》),十
三億人齊要公民權、不再當無期徒刑級政治重犯的流言飛語就是中國民主化的最神
武器,一蹴而就的中國民主化過程就象一場語言遊戲。
中在寫史,中華民族寫最新最美的歷史時刻到了——中華民族建大同中國的時刻到
了!
追求中國民主化的民運人士和異議人士們,立即發動“全民要當公民,不再當無期
徒刑級罪犯”的運動吧!
希望中國早日民主化的台灣同胞們,請在自由的土地上,利用自由的輿論工具,轉
守為攻,面向對岸殘酷、龐大的監獄和屠人場,群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精
制導彈吧!
后羿舉義——射日的時刻到了!起來吧,后羿的子孫們,不願再當無期徒刑級政治
重犯的同胞們,請立即拿起你們現成的神弓神箭,去搗毀罪刑你們的監獄,共建全
民主權的大同中國!
呂柏林
2006年4月28日於奧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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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蘇家屯集中營慘案已經日本電視台、新西蘭國家電視台等眾多國家的媒體報道,
已激起美國國會81位議員聯名發出要求布什總統徹查蘇家屯集中營活摘器官真相的
請願書。相關的眾多報道都可見於《大紀元》: /gb/ncnews.htm
其中,美國國會《81議員聯名要求布什徹查活摘器官真相》在:
/gb/6/4/24/n1296752.htm
②見《盜法輪功學員器官黑幕一直在勞教所進行》:
/gb/6/4/8/n12805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