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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的思維難以理解,要麼是智商有問題,要麼是偏執狂,要麼還有第三種原因。在你們看來,他殺了六人,而且奮不顧身,殺的又是警察,那他一定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一定是警察的不是,事情的因果關係在你們看來就這麼簡單。讓我們來看看他到底有多委屈:他不就是跟警察因為差一千五沒談好嗎?他期望警察賠他三千不是嗎?那好,他在太原被打掉兩顆牙齒得了三萬,滿足了。那這次三千能滿足他,就差一千五,你跟我說他的委屈有多大?傷害有多深,以兩顆牙得三萬為參照?他可能確實被打了,但並不嚴重。
警方督察隊上訪(注意:是督察隊。在我看來,督察隊就象這裡的customer service,是專門為值勤警察擦屁股的部門,是為通情達理者平息委屈的部門。但對於滿天要價者, 督察隊就象是一帖催情劑,助長賴皮狗無限膨脹的欲望。),願賠一千五表示一種誠意,可能更是一種象徵,並不一定表明事態有多嚴重。就象紐約市長拿一元錢的工資也只是一種象徵一樣。如果楊受傷很嚴重的話他也不會滿足於多加一千五,而且一定會象告太原警察那樣把上海警察也告到公安部去,因為他已對此輕駕熟路,何樂而不為?恐怕他是沒有這個底氣吧?再來看看事件的起因,明顯是他在挑事。放眼世界,哪有警察在執行公務的時候會受到如此這般的挑釁?讓警察給他背法律條款?耽誤他的時間?放在任何一個國家不是他被打掉牙,就是路人被笑掉牙!而且他確實騎的是贓車被警察看出來了,儘管不是他偷的。叫我說他不被再次打掉牙齒實屬萬幸(發生在上海)。
在如此確鑿的事實面前居然還有人懷疑是警察先激怒了他,於理,於據都不通,及盡糊攪蠻纏之能事。如果是常人,有了被警察打的經歷,誰還會如此這般地挑釁警察?說白了他就是想再被揍一頓弄一點錢而已,兩三萬可是他們母子一年多的生活費啊。眼看期望沒達到,其母的官司也不順(其母狗急跳牆地叫囂要把她自己的案子搞大,對他肯定激勵不小),萬般俱恢下他崩潰了。許多人不顧,也不想了解本案件的具體事實,他及他家庭過去,現在的經歷,把本案同其他因拆遷,徵地等等原因引起的警民沖混為一談。還把這賴皮狗賦予"兩把菜刀鬧革命","殺貪官","戳破美國霸權的窟窿"等等"崇高"的使命,受以"大俠","英雄","第109將"等等桂冠,吹牛功夫可見一般。
萬事在你們看來都是警察的錯,在你們看來,警察是社會動盪的根源,是應該被取締的機構,這樣天下就太平了,世界就和諧了。你們這些人要麼是智商有問題,要麼是偏執狂,但我難以相信有那麼多的弱智與偏執狂,那麼只能從第三種原因去理解,歷史的經驗會證實我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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