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尊重人權, 更尊重豬權, 並且執法如山, |
送交者: 香椿樹 2011年03月25日17:52:3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當殺害3名阿富汗人的美軍士兵被判24年時, 這讓我想起2月份的一則趣聞,有個慾火焚身的美國人因為強姦母豬,面臨12項指控和最高120年刑期: 假設每項指控是一個案件, 那麼, 美國大兵殺掉三名阿富汗人被判刑24年,每條阿富汗人名相當於8年徒刑。 假設美國人強姦母豬是連續強姦12頭母豬, 每頭母豬被強姦一次要遭受10年牢獄之災。 可見阿富汗人的生命<美利堅豬的貞操! 佛祖說“眾生平等”,美國就來個豬權高於人權,人權衛士果然比佛祖還慈悲! 對了, 美國和他的人權寵物們經常嚷嚷人權高於主權,假如有人不服,請參照前面的不等式進行推導。假如有人能再聰明點,還能推出另一個不等式:美國豬權>中 國主權,不信的話請回顧一下炸館撞機轉基因,連“入世”功臣龍大人也披露過,美國人曾以本國寵物食品的衛生標準比中國人的標準還高為由,要求食品出口中國 時免檢,他還自稱為此與那個美國人絕交呢! 這個不等式,1840年以來,英國人用過,英法聯軍用過,八國聯軍用過,後來日本人用的最凶,多行不義必自斃,他們主權現在已經不如美國的豬權了。但從 1949年開始,這個不等式被老毛禁用了,1950年打掉美國的門牙後,這個不等式列強們就捂着嘴不敢用了!洋人和洋奴們對此耿耿於懷,一邊往老毛身上潑 髒水,一邊把這個不等式包裝成“人權高於主權”到處兜售,無非就是想重溫舊夢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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