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該為煤礦安全事故負責?
爐門
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國煤炭行業一共發生了大大小小近百起安全事故,其中有幾十起是較為嚴重的惡性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這些事故中就造成600多礦工死亡,國家因此損失幾十億元人民幣財產。而且,由於礦井瓦斯爆炸事故頻發,也給我國煤礦的形象造成很不好的負面影響。發生事故的煤礦企業和當地礦區,不同程度發生了社會騷亂,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在我國近600座礦井中,86%為高瓦斯礦井,瓦斯煤塵突出和爆炸一直以來是威脅礦井正常生產的一大事故因素。國家為此專門制定了瓦斯檢測標準,以及礦井安全生產細則等相關的煤礦安全生產制度和規定,還專門制定煤礦安全法,以國家法律的形式將煤礦安全工作納入有法可依的軌道。應該公平的說,國家有關部門在制定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制度方面確實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
目前,從發生事故的事後調查和總結來看,並不是我們的煤礦安全工作沒有制度,沒有法律,也不是我們的煤礦安全工作抓的不緊抓得不嚴,關鍵是從煤炭行業的全局看,我們缺少一個統一指揮統一部署統一監督的國家部門,沒有這樣一個專門的部門去研究制定和完善涉及幾千萬礦工生命的制度和規章,沒有這樣一個部門去專門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大法,豈能不亂?記得,當初裁撤煤炭部的時候,一種比較時髦的論調就是一切照搬美國的模式,人家美國沒有煤炭部,煤礦照樣出煤,那些鼓吹撤掉煤炭部的改革精英們告訴人們,國家就是要宏觀管理,不能連煤礦的安全這樣的具體事情都包攬過來。實踐證明,當初裁撤掉主管全國煤炭生產安全的煤炭部,是在國家管理體制改革中走得一步臭棋。
現在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局實際上是一個集煤炭,石油,化工,電力等行業的大雜燴,從國家局的人員組成可以看出,還是以原煤炭部的人馬為主,兼顧了其他行業。但是,由於國家機關的定崗定編的限制,主抓煤炭的人員根本就不夠,真正懂 煤炭安全的專業人員,也由於機構的變動和定編的限制,無法進入這樣一個機構發揮其專業作用。
凡是去過礦區的人們,都會被那些標語印象深刻,“安全第一”,“安全是企業的生命“等等,二十幾年前我們的改革設計師鄧小平實踐了他的”貓論“,把中國從此引領上一條不歸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路,鄧的偉大的”貓論“關鍵一點,就是作甚麼事情,目標要明確,效果說明一切。所以, 今天如果我們還是以鄧的”貓論“指導煤炭的工作,那就是只要能把煤炭生產安全搞好的措施就是好措施,能把煤炭安全事故降下來的方法就是好方法,能管好煤炭行業的體制就是好體制。
在這個大的前提下,誰應該為這些頻發的煤礦安全事故買單負責呢?
答案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