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政府对外援助和对外大宗的采购的立法建议
经常看到政府对外援助的消息,也经常看到我国领导人到访问国(主要是欧美大国)下大定单的消息。在为祖国的强盛的同时又有少许的疑问,因为,这些钱都是全中国人民的,同时,由于国内还有几千万人还在贫困线以下生活,他们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我想,中国政府履行一个大国义务的同时理应对本国人民有一个合理的交待,于是就有了如下的立法建议。
第一, 建议人大起草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对外援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采购法》用以规范对对外援助和对外采购的行为。
第二, 在对外援助法中要规定如下的原则:1,对外的援助相关信息必须公开,包括受援的对象,受援的原因,援助的数量。同时,绝对的禁止人民不知道的秘密的对外援助。2一个财政年度内,政府对外援助的金额要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在自己的人民还不能解决贫困问题的时候对外的援助应该主要体现在象征的意义和人道的意义。3,绝对禁止为建立外交关系而产生的对外援助,在这个世界上,国家和人有很多共同的特点,因为国家是由具体的人来治理的,所以,有流氓和无赖的同时也会有流氓和无赖的国家,在不想当警察的人来看,“惹不起,跺的起”应该是一个正常和合理的选择。不能让外交部的官员用人民血汗钱来建立自己的政绩。4,所有的对外援助必须由人大通过,超过一定数量的援助还应该由全民公决。
另外,在适当的时候公布我国历年的对外对外援助的情况,同时,也公布同期国外对我国的援助情况。
第三, 在对外采购法中除了上条所述原则外,还应当增加一条“回避原则”。所谓“回避原则”其实就是民间的“分的不拿,拿的不分”。简单的说,铁道部要引进高速铁路,铁道部不能自己对外采购,只能由铁道部提出具体的要求,由政府另外组成采购委员会,采购委员会又分为决策和对外联络两大部分人员组成,其中决策人员的名单是保密的。不要以为资本主义的制度下官员和大的公司都是廉洁和无私的,在我的人生经验里,好象还只有66年以前的大陆,在经济领域中相对的廉洁。个人的私心永远是春天的种子,只要有机会就会发芽。在没有物质保证和严格的体制监督下,在河边走的人总是难免沾一点水的。只有先假设每个人都是可能不廉洁的情况下,才能制定出一个相对完整的制度,给在河边走的人穿上一双胶鞋,是让他的脚不湿的保证。
写了半天,突然想起,这个建议发给谁呢,发给人大看信的人会不会说“立法是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考虑的大事,哪里又来了一个精神病?不知道天高地厚。”发给铁道部,铁道部的会说,“铁道的建设是关系到国民生计的大事,也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业外的人员很难在短期内进入和熟悉,所以对外采购的事还是以我部主持为宜。至于高速铁路项目的采购,经过我部的专家反复的比较和论证,觉得还是日本的有绝对的优势”。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美国不许欧盟卖武器给中国。如是,我再建议,美国对中国的武器禁运一天不解除,坚决不买美国的波音飞机。不知道还是不是天高地厚。
附录伟人的语言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三个代表”
“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
“ 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糊涂的是我自己。
CHANGSHA20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