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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毛邓主义的本质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1年11月20日00:23:01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辩证唯物主义批判

  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倡的辩证唯物主义,从立论开始就是错的。请看:“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恩格斯语),这壹判断是矛盾的。思维本身不就是壹种存在么?那么,“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不是在说废话么?逻辑学上称这种表术犯了“同文反复”的错误。壹个理论,头壹个立论就不合逻辑,由此而得出的结论必然是错的。

  有人或许会说:这里说的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意识就是壹种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而已,物质和意识两者是壹性的。从逻辑上分析,物质与意识不是同壹范畴的概念,物质的种类无计其数,意识只是其中的壹种。马克思主义承认意识是人脑的产物,那么,意识只能与人脑对立统壹。说意识是人脑的产物是合理的,说它是物质的产物,逻辑学上就叫犯了概括不当的错误,难道空气、水、桌椅板凳都能产生意识吗?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就是“魔鬼的唯物论”,这种理论认为神是客观的意识领域里的东西,因此来否认神的存在。马克思定义物质就是看得见摸得著的,但随著科学的发展又出现壹种“场”的概念和理论。“场”既看不见也摸不著,马克思主义对此无法回答。后来改变定义说,物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现在科学上已经证实了唯物论的错误,比如量子力学权威就证实物质和意识是壹体的。

  1.辩证法和辩证逻辑学批判

  “辩证法”壹词出自于古希腊,意为“对话”。辩证法壹词,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那里,实际上是“辩论法”,即对任何壹个概念,都必须经过多方多次的辩论之后,才可能获得相对准确的界定。亚里士多德为帮助人们正确辩论,在前人的基础总结出来壹系列的逻辑规律,发展出形式逻辑,为几何学的成功奠定了逻辑基础。

  亚里士多德为人们所熟悉的就是三段论的推理方法,他的逻辑不止三段论。最初的逻辑用在辩论中。当时雅典实行民主制,辩论成了壹种社会风气;因为只有在辩论中才能出真理,才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像中国人谁权力最大说了算,中国人不许辩论。所以中国人思维能力和说话的能力就较差。像演说,中国人不会演说。壹说出来就是第壹条、第二条干巴巴。外国人讲究演讲术,而演讲术里边最重要的就是在于逻辑。必须把壹件事情讲清楚,只有讲清楚才能做清楚,只有做清楚才能做成功,只有做成功了才能有发展。

  康德的先验逻辑和先验哲学已把亚里斯多德以来的西方逻辑和哲学推到了最高峰。辩证法在康德那里,指的却是导致产生悖论和矛盾的有害的思维方法。

  黑格尔取消了先验逻辑,推出了他自己的逻辑学所谓辩证法的逻辑学。辩证法被黑格尔变成思维的规律和存在方式,并将自然界同化其中,变成了走向绝对理性的几乎惟壹的方法。“辩证法”家黑格尔有壹句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存在的。”这是明显地把真假判断与善恶判断等同起来的谬论。存在与否属于真假判断,合理与否属于善恶判断。合理的是存在的,是正确的;但存在的是合理的,则不壹定成立。存在的不必是合理的。怪不得叔本华说黑格尔是骗子,他既骗了革命者(合理的是存在的),又骗了反革命者(存在的是合理的)。黑格尔违犯了把真假判断混同善恶判断的逻辑错误,这就是辩证法家的伎俩,也是辩证逻辑的死穴。黑格尔的辩证法把德国古典哲学最终推向了死路。

  马克思在接受黑格尔的辩证法后,又吸收费尔巴哈的朴素唯物论,批判黑格尔哲学的非唯物主义立场,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去掉,加了物质第壹性而已。马克思只是简单地颠倒了黑格尔辩证法中主客体的地位,仍然用辩证思维规律替代宇宙规律。

  所谓的“自然辩证法”就是说整个自然界都遵循了马的辩证法“规律”在发展,恩格斯专门写了本书叫《自然辩证法》,闹出众所周知的各种科学笑话。

  恩格斯当然反对敢于破坏世界守恒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即熵增原理;恩格斯自然同意电磁波和光线在宇宙空间必然通过某种物质即以太的振动来传播。恩格斯认为数学基于物质直观,总喜欢将各种数学运动和物质运动直接对应,并认为计算机不过是不可靠的“数学演算同纯逻辑演算的滑稽的混合”。此种种谬论,在《自然辩证法》和《反杜林论》中不可胜数。

  辩证本身要求用联系的、发展的、变化的观点看问题,而“唯”是单壹、独有的意思,具有排它性。强调事物的单壹、独有,本身就是偏执,就是违反辩证思维的,它的发展结果只能是片面、独断。这也难怪党的领袖们壹个个都有偏执和独断专行的毛病。

  辩证唯物主义这壹命题,从形式上分解开来解释的意思就是:用变化、发展的观点方法服务于偏执、独断的世界观。这很荒唐,讲辩证就不能有偏颇,讲“唯”就要排斥“辩证”,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把两种相反、对立的概念揉在壹起形成壹种主义,并用这种主义指导人们的行动,其结果是难测的。讲原则时用唯物,改变原则时用辩证,讲唯物可以否定人的精神本性、道德。所以奉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普遍都实行禁锢思想、封锁资讯、限制自由、镇压不同意见、壹党专制,同时,党的政策、原则朝令夕改,出尔反尔,指鹿为马,都是辩证思维的产物。

  由于辩证唯物主义定义的研究对象更接近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加上强调实践的作用,必然以哲学的力量阻碍真正科学的发展。深受辩证唯物主义影响的苏联生物学家李森科提出壹度支配苏联生物学界的米丘林理论,对非米丘林给予严厉打击。文革时,绝大部分中国科学家被打成了“臭老九”。在辩证唯物主义压制下,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经历了相同的劫难。

  辩证逻辑最初是辩证方法论的翻版。相对于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并不纯粹研究思维的形式,而是从思维形式与客观内容的结合上,来考察思维形式的变化规律。由于不存在辩证的壹般运动,同时现代科学已证明自然界不是决定论的,所以壹般的辩证逻辑规律是不能确定的规律,因而不存在所谓的辩证逻辑。即使辩证法能结合各种领域的具体内容得出具体的规律,但这些规律没法得到统壹的辩证逻辑,仍然只有辩证方法论。

  有学者试图将辩证逻辑发展成与形式逻辑并列的思维规律。如同黎曼几何依靠和欧氏几何完全矛盾的平行公设建立起来,可以把形式逻辑中不能为真的矛盾式以某种形式包装为基本公理,建立辩证逻辑体系。黎曼几何和欧氏几何是地位平等的几何学,黎曼几何完全不依靠任何欧氏几何的定理。辩证逻辑的推导却不可能离开形式逻辑,而其公理是违反形式逻辑的。所以这种辩证逻辑体系从壹开始就是完全错误的。

  任何壹个稍微受过点学术训练的人都知道,提出壹个命题,所用的概念必须经过明晰准确的界定,这才能让那命题有点确定性,也才能让他人理解、验证和运用。恩格斯将形式逻辑斥为“形而上学”,率先使用“辩证思维”的非人思维方式,它的特点就是从不明晰界定概念,吐出大量云雾,让妳怎么理解都行。

  这套“辩证思维”最受统治者欢迎。毛就是什么都不说清楚,只是云天雾地地暗示壹通,还壹定要强调“两种可能”,让下属去揣摩圣意。如果事情办好了,他就说是他的英明指示使然;如果办砸了,他就说是妳违反了他的教导──他不是早就强调过失败的可能了么?

  辩证法如同算命瞎子,没本事预言未知,解释已经发生了的事倒头头是道。“父在母先亡”不就是准确预言天下壹切父母死亡时间的宇宙运行规律么?父母死于同壹时刻的概率小到几乎不会发生,如果父亲先死,那就是“父在母先亡”;如果母亲先死,那就是“父在,母先亡”。这种处处反对形而上学的辩证思维,岂不是无往而不胜?

  真正使辩证法盛行,并使之成为人们至理至圣的法宝的,是前苏联的列宁,并由前苏联传到了中国。1949年以来,中国人的思维方法教育,特别是哲学教育中,完全只教辩证唯物主义,只教辩证逻辑,而极不重视,甚至完全不教形式逻辑。中国学生被告之,形式逻辑是“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是错误的思维理论。

  殊不知,丧失了“孤立、静止、片面”的思维起点、深度、高度,何来联系、运动、全面的思维发展?事实证明,孤立的、静止的、片面地来研究事物的方法,在人类现有的认识情况下是最好的方法论,才可能了解事物的本质。因为事物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如果把所有的关联都考虑进去,就等于什么也干不成,就象我们老祖宗壹样,只能抱著个“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的混日子。而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是总想壹口吃成个大胖子,壹开始便从总体上提出本质的观点。这种带有原始思维特征的传统正与辩证法不谋而合。

  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完全迎合了中国历史上独断论思维传统的需要,致使中国人的平均思维能力普遍低于西方人,乃至低于日本人、韩国人,甚至低于香港人、台湾人,以及世界各地的华人。中国(文)人不仅不会思维,而且还反思维,倒退思维,这种趋势更突现在中国的教育,特别是中国的大学教育,以及所有文化媒体的传播之中。

  没有了形式逻辑思维的基础,辩证逻辑便完全变成了诡辩逻辑、骗人逻辑、说谎逻辑。辩证逻辑是伪逻辑、假逻辑。它不仅不能帮助人们进行正确、有效的思维,更搅乱人们的正常思维,把人们的思维引向错误,引向根本不能产生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死路,甚至索性把“辩证法”变成了诡辩法。

  谎言的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的辩证法。在今天,人和人之间,互相不信任,辩证思维应是罪魁祸首之壹。正是深得辩证之道,大人物才能在罪恶之后心理平衡下来。他们根本用不著解释什么?只要事后壹辨正,什么都是为了劳苦大众。文革前,有这样壹段真实的笑话:干部学哲学时,壹个农民干部发言说:“马克思主义就是‘折了主义’,怎么说怎么有理。”于是,他们继续错误著昨天错误,罪恶著昨天的罪恶。只要有辩证法来撑腰,也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了。正过来看是不行,就反过来看。反过来看不行,就再倒过来看。只要用心厚黑,就没有什么不能实行的东西。唯物辩证法,完全是为所有邪恶行径狡辩的歪理邪说。

  党为了自己永久的统治,教人们看斯大林、看苏共要三七开。毛执政27年犯了23年左的错误仍然只三分错误而且“功大于过”。领袖垄断了政治资源,做有利于人民的事是他们应尽的义务。这点义务和他们享受的巨大权力是不成比例的,何功之有?既然无功,又何以掩过?如果是错误,就应该受批评,如果是犯罪,就应该受审判。“功过论”背后蕴涵著壹种深隧的奴性意识。

  中共的御用文人说:“中国没有垮,是因为抓好了经济这个根本”。这些天真的人们不加分析地相信“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这句老话。因此他们断定,凡是保住了政权的必定是好政权,凡是失去了政权的必定是坏政权;成者王败者寇。这是典型的奴猪思维:“猪没推翻屠夫的统治,就证明了屠夫的仁慈”。

  2.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批判

  恩格斯从黑格尔哲学的不同地方抽取对立统壹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规律。由于辩证唯物主义基本思想的错误,这三大规律必然是错误的。

  1)对立统壹规律批判

  对立统壹规律来自黑格尔《逻辑学》第二部“本质论”。由于自然运动并不具有辩证的本性,所以对立统壹规律作为哲学基本规律是错误的。

  大量的事实和实例表明,客观世界的事物首先是表现为由许多个子系统组成的复杂系统,是壹种群集相互作用状态。这些子系统间的相互作用才推动了事物的变化发展,而并非只是由其中某两个子系统间的“对立统壹”来推动事物的发展。比如社会系统,就是壹个复杂的系统,它由很多子系统组成。至少就有经济、政治、文化三个子系统。

  恩格斯说:“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的: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壹瞬间既在壹个地方又在另壹个地方,既在壹个地方又不在壹个地方。这种矛盾的同时发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既然简单的机械的位移本身就包含著矛盾,那么更高级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物的生存和发展,就更加包含著矛盾”。

  按照恩格斯的理解,在某个确定的时间点上处于确定的位置A处的运动质点,同时又在另壹个地方,请问这个地方在哪儿呢?恩格斯永远也不能确定“另壹个地方”的具体位置!

  在平直的常观时空间中,两个不同位置之间距离无论再小也不是无穷小量,距离是无穷小量的两个不同的确定位置是不存在的。恩格斯的错误在于混淆层次,不自觉地将位置的微分Lim△x→0△x和非常小的位移△x等同起来。无穷小量不等于非常小的量。类似地,恩格斯的无穷层次观也犯了将非常大的量当作无穷大量的错误。

  在牛顿绝对时空观下,运动物体和时空间是分离的,时间和空间也是分离的,表示运动的速度必须用空间位置的变动加上时间的流逝拼凑而成,加速度则是外力的结果。故运动不是物质内禀的特性,因此牛顿才会求助于第壹推动力。恩格斯试图在牛顿绝对时空观下用意识系统中内禀的矛盾概念来说明物质运动的内禀特性,必然得出违背科学常识的结论。

  关于宏观整体运动,恩格斯写道:“所以,壹切运动的基本形式都是接近和分离,收缩和膨胀,壹句话,是吸引和排斥这壹古老的两极对立……所有的两极对立都以对立的两极的相互作用为条件;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联结中,反过来说,它们的联结,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分离中,它们的相互依存,只存在于它们的对立中。”

  恩格斯忽略了表现宇宙本性的单向时间,用表达空间属性的吸引和排斥作为运动的基本形式。正是恩格斯极力反对的热力学第二定律,最早在学术上表明了单向时间的存在。所以,恩格斯以吸引和排斥作为运动的基本形式,其出发点就是错误的。

  忽略存在,专注变化是中国思唯的壹个特色。《易》就是这种特色的结晶。由于不去分析主体、客体,只研究矛盾变化,这个矛盾变化只能是现实生活表象的再现。像最重视《易》的孔子讲“天”,也只是“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对形而上的问题,了无兴趣。他的传人只能对现实修修补补。毛的矛盾论,继承的正是这种忽略存在、只重变化的传统思想。他借用辩证法的名义,给旧思想穿上了新时装;在新舞台上演唱了壹出传统折子戏。

  毛认为辩证法只有壹个规律,就是对立统壹规律,俗称“壹分为二”。该理论认为世上壹切事物都是由两个互相对立的侧面组成,称为“矛盾”。换言之,“矛盾”乃是事物的别称。世上所有事物都具有内部冲突,这是马列毛共有的,但毛贩卖的其实是道家阴阳学说的再版。他和道家壹样,把事物性质的程度区别如“大小”、“高低” 、“新旧”等等当成“矛盾”的两方面。毛与道家不同,道家并不强调阴阳之间的“斗争与冲突”;毛强调的是斗争,而不是双方存在于统壹体中通过彼此拮抗达成平衡。

  在生物和其他自控系统中,确实有两个互相冲突的机制在工作,相反相成,达到平衡的目的,去除了壹方,则系统就失去了平衡,死亡就是这种失衡的必然结果。

  在人类社会中,民主国家运用了这规律,所以才发明了两党政治,达到了系统的动态平衡。专制国家则不搞这套,全靠强力压倒弱者反抗,这才永远处于危机状态。

  除此之外,“壹分为二”完全是胡话。最简单的反例壹抓壹大把:请问一个人怎么把他的老婆壹分为二?一个水桶分为哪两个对立面?地球呢?太阳呢?万有引力的对立面是什么?“11”这个素数又该如何分解为两个互相对立冲突的侧面?就算分解为“5+6”吧,那也问题无穷:为何不是“3+8”、“2+9”等等?分解的标准是什么?这分解的确定性在哪儿阿?就算规定了统壹分解标准,那请问分解出来的两个数又怎么个互相冲突斗争法?

  除了借用去解释自控系统工作机制外,自然界根本找不到可以运用“两分法”的研究对象。无论是马列还是毛,提出“对立统壹规律”的原意,都根本不是解释自控系统工作机制。人类历史上还真难得见到这种根本无法应用的“科学理论”。

  对立能统壹吗?不能。无论是武装斗争,还是其他对立的情境,当只有双方“对立”的情况下,就不可能会有真正的共存的统壹,而只能有,或者壹方吃掉另壹方,或者二者同归于尽。这种死亡的结果不是人们期待的统壹。想要达到期待的统壹,明显的条件是,必须要有第三方,乃至更多方的在场,他们或者加以调解,或者加以阻止,否则,对立统壹就只能是假的,不能兑现的。由此可见,对立统壹规律是假规律。

  实体界有互相依存,却是恋人之类;有单方面的依存,如鱼与水;有对立,却妳死我活;更多的却是漠不相关。在实体界,对立双方的同壹性基本上不存在,于是,“矛盾”概念不适用;也就是说,对立著的实体们并非互相依存、互相联结、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转化,只对立,不同壹,不符合“矛盾”的定义;只有抽象的、对立的、两极性的运动趋势和状态才互相依存、互相联结,才符合“矛盾”的定义。

  矛盾观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多个矛盾,其中有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又有矛盾著的两个趋势、方面,其中壹方面占主要地位;事物的运动变化体现为矛盾间地位的变化,矛盾著的两方面地位的变化;矛盾是物质运动的动力。

  “矛盾”不是物质运动的动力。例如:生与死该是人体的主要矛盾,人体运动的动力了吧,那么这两个矛盾著的趋势、倾向在同壹个人身上的地位的变化又是由什么来决定呢?显然不能由它自身来决定,只能由药物、病菌等“矛盾”著的方面来决定。上面已论证过,生与死这样对立的、两极性的趋势、倾向才是矛盾,实体性的药物、病菌不符合矛盾的定义。如果把混进矛盾的药物、病菌清除出矛盾,“矛盾是物质运动的动力”就不攻自破了。总之,旧矛盾观就是靠把不符合矛盾定义的实体拉入矛盾,才自圆其说的。

  矛盾双方有壹方必然占上风,这称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它决定了矛盾性质。本来“主要矛盾方面”壹词就基本上是主观判断,没有明确的客观依据,再加上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可以相互转化壹说,就显得更混乱了。所谓“矛盾转化”,指的乃是对立面中弱小壹方通过斗争变成强大壹方,这就是所谓的“走向反面”。

  按毛的“事物总是要走向反面的”说法,凡是法治社会,迟早都要警匪倒转,变成土匪世界?好人总是要变成坏人,坏人总是要变成好人,变过来变过去,翻来覆去,永无止歇?

  比较合理的人类社会应该是壹种自控系统。这种系统要达到平衡,绝不能靠单方面长久压制某个阶级,必须照顾到社会各阶级利益,才能长治久安,实现真正的安定团结。因此,社会的系统平衡,也就是财富分配比例处于各阶级承受范围内,使各阶级利益冲突达到最低限度。要做到这点,谁也别想壹口吃尽,把事情作绝了。这就是“中庸之道”,用现代眼光来透视,那就是设置个保证各集团利益均沾的“财富分配比例调停点”

  如果社会壹部分成员甚至大部分成员的利益被另壹部分成员大肆侵占掠夺,社会就严重偏离了上述“调停点”,造成社会危机。这种危机深化到壹定程度便要引出全面动乱,“剥夺剥夺者”,“走向反面”,让天平向“调停点”的另壹侧急剧倾斜,于是压迫者便成了被压迫者,被压迫者成了压迫者。如此持续下去,社会又严重失衡,于是再壹次“走向反面”。

  “走向反面”本是中国特有的社会病象,毛却把它当成常态,总结成了“宇宙运行规律”。既然“壹切事物都要走向反面”,那无产阶级上台了,迟早要被资产阶级推翻吗?

  把这“规律”运用到自然界里去就更是笑话了。太阳和地球大概可以算“壹对矛盾”吧?这俩家伙斗争的结果,是不是有壹天要强弱易手,主客易位,太阳反过来围绕地球旋转?

  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毛说,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只能以壹方被消灭的方式解决矛盾(他忘了若壹方被消灭,则另壹方也不存在了)。而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就是非对抗性矛盾,它不需要使用暴力,而是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他的错误,乃是从“阶级斗争”邪说里带出来的先天性痴呆。他既看不到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和妥协可能,又看不到“阶级弟兄”之间照样有利害冲突。

  现代民主资本主义社会的成功,已经充分驳倒了“劳资之间必然是对抗性矛盾”的武断归纳。民主社会的运转过程,就是各阶级之间通过斗争达成妥协。这利害冲突根本无法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阵营去机械划分。人类社会中的矛盾,没有什么“对抗性与非对抗性矛盾”的机械划分。人类冲突多由争夺社会财富引起。如果采用“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利益均沾”的方式,并让社会各阶级按同壹民主规则,公开和平争夺财富,则利害冲突演为对抗性的流血冲突的可能就极大减少了。但若使用中国那种“赢家通吃,不服者壹律铁拳侍候”的狼羊律,则总有壹天要“走向反面”。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毛说:诸矛盾中,必然有壹个矛盾是主要矛盾。只要全力捉住这主要矛盾并解决之,其他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即在特定的时期有特定的主要矛盾,必须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不能让次要矛盾干扰了主要矛盾的解决。社会尽管存在主要矛盾,但其它矛盾并不能简单约化在主要矛盾中,只有在革命和全面战争中,才近似地实现两极分化。所以,这种“纲举目张”的思维方法在打仗时有用,壹旦突破了敌人防线的最薄弱处,对方就溃不成军了。然而将此上升为国策,提出什么“以钢为纲”、“以粮为纲”就笑话了。这种“抓大放小”的战争思维方式,是中国“运动”不断、不能依法治国的思想原因。

  2)质量互变规律批判 恩格斯的“质量互变规律”完全是诉诸朴素的直觉,使用的不是清晰的学术语言,其关键概念“量变”、“质变”毫无界定。所谓“量变引起质变”似乎应该表述为:“某物质的量的改变会导致该物质的物理或化学性质改变”,这才能算是及格的学术表达方式。  量变能质变吗?不能。仅仅惟壹的量变,永远不可能有质变。沙坑变成巨大的沙漠,砂粒依然是砂粒,没有任何质变。须知化工厂都是在试管的基础上的千百倍放大:化学家们先在试管里发现了某个化学反应,再把试管里的反应放大到工厂的反应釜里去。那量的级别不知道增加了多少,可反应还不是同壹个,有什么“质变”可言?  以水的物理性质而论,也谈不上什么“量变引起质变”。谁都知道,不到沸点,水照样会汽化,不然,洗的衣服永远晾不干;而过了沸点后,水就成了汽,再增加温度,它还是汽,并不会引出什么“质变”来。 恩格斯说:“温度的单纯变化导致了水的状态的质变”。水温改变导致物相改变,那改变的只是物理性质,其化学结构壹点都没变。用哲学术语来说,那改变的是形式而非实质,谈何质变?课堂上教师常举的例子是:温度(量)下降,水会结成冰。这里既隐去了温度为什么下降的条件,更隐去了压力状况的条件,而且更重要的是,温度的“量”,与水(质)的量并不是同壹个量。温度反映的是物体分子热运动之动能,其升高乃是表示分子运动的激烈程度增加,跟物质的量(mass,即物理学上的“质量”)有何相干?真要比较水的量,最好是去比较游泳池和湖泊,看看水量从池塘的水平增加到洞庭湖水平后,会有什么“质变”。 化学反应改变是物质的实质,但许多化学反应根本就不需要壹个数量上的“临界点”,根本就不遵循他的“通过了某个特定点后突然进入了质的转化状态”途径。 普通化学还有个“质量作用定律”,那是说,化学反应的速度和反应物的质量乘积成正比(mass,在物理、化学的概念上为“质量”),但是,反应物的量只影响反应速度,并没有改变化学反应的性质,更不会改变反应物或产物的性质。说到底,那还是量的关系上的变化,谈不上什么“质”。自然科学理论证明,量变中的“量”,如果缺乏三种以上不同的“量”的关系的变迁,质变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 复杂的生命高分子的性质,根本就不是什么分子量决定的。在复杂的生命物质中,“结构决定性质,结构决定功能”乃是最重要的规律,根本就不是个简单的“量变引起质变”的直线关系。是DNA的双螺旋结构决定了它作为遗传信息载体的高保真性与稳定性,是它编码的信息决定了蛋白质的结构与功能。这种“信息──结构──性能”的关系精密到了这种地步,以致有所谓“点突变”导致的“分子病”:整个基因只要错了壹个“字母”,则编码出来的蛋白质就失去了正常性质与功能,甚至可以因此引起死亡。这种点突变引起的分子量变化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壹个人如果想从量变中等到质变,则苦盼终老,却永远也等不到质变的发生。因为,质变自有定数,非量变之和。 有人说:批判量变质变规律,就等于说:人只会慢慢地衰老,永远不可能死亡。“人只会慢慢地衰老”,请问:量变在哪里?质变在哪里?“慢慢”——量变,“衰老”——质变;也就是说“时间催人老”,壹句古诗嘛!可是时间与人的衰老、死亡之间是没有因果关系的。时间是宇宙的性质,不是人的性质。在人没有产生前,宇宙的时间就是开了;即使人类灭亡了,宇宙的时间仍然存在。时间与人没因果关系,怎扯到量变质变。 量变质变的“量”,定是该事物内在的量;量变质变的“质”,定是该事物内在的的质。若把毫无关系的质和量生拉硬扯到壹起,那只是做诗而已!那不是讲道理,必陷入胡言乱语!

  3)否定之否定规律批判 否定之否定规律仅仅在两者之间的否定之否定,将永远不可能产生任何肯定,想要有肯定的产生,必须要有第三者以上的对象参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矛盾双方决定统壹体的演化,具有强烈的内因决定论性质,由此导出了马克思武断的社会决定论。分数维结构的混吨系统具有无穷的非决定论的分叉演化点,否定之否定规律根本套不上。 辩证法被滥用的原因源于其核心的“否定原则”。黑格尔认为:“对这壹原则而言,没有东西是永恒不变的,没有东西是绝对神圣的,而且这否定原则能够冒壹切事物的任何风险并承担壹切事物的任何损失。”但否定概念的内涵比变化概念的内涵丰富,将否定概念哲学化等于把其比变化概念多出的部分内涵强加到充满了无穷变化的物质世界中。用正题、反题和合题的简单规定将否定原则组织成辩证法模型,来解释世界的所有运动,必然导致用少数狭隘的天条强行规定无限复杂的自然界。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就是变戏法、就是在不断地诡辩。“否定之否定”规律表现为:“原始公有制——私有制——共产主义公有制”;“原始公妻制——夫妻家庭制——共产主义的公妻制、无家制”。恩格斯用“麦粒——麦苗——麦粒”来证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成立是错误的。从麦粒到麦苗,是麦子的两个阶段,其基因并未变化,不过是同壹生命发生了存在形式转化而已,这在生物学上叫个体的发育,并不是对原有生命的否定;而新麦粒是新生命的开始,基因已发生了变化,是对上壹代生命的否定。对于生命来说,有壹次否定就够了,焉用两次?其错误实在太低级,他连“形式”与“实质”的区别都拎无清:麦粒变成麦苗只是形式变化,实质没变,而麦苗枯萎死亡则是生命结束,发生了从有生命到无生命的实质改变。可见,辩证法根本不成立! 马克思主义说:劳动创造了人类,而劳动又是人类的劳动[恩格斯说,劳动是人的本质]。这完全是绕口令:必然是人的劳动创造人,人自己创造人,没有回答人的来源。后来,出了达尔文的进化论,马克思主义连忙说人来源于猴子。可至今没有科学的证据。马克思这种绕口令的学说只能骗些流氓傻子。什么“武器的批判”、“批判的武器”等等。把人弄糊涂了,就证明马克思主义先进,真是荒唐!

  历史唯物主义批判

  1.漠视生命、忽视人 恩格斯曾说,“马克思使历史第壹次被安置在它的真正基础上:壹个很明显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这壹很明显的事实在历史上应有的权威此时终于被承认了”。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完全没有道理。在伊甸园的亚当就不需劳动,小孩子也不须劳动,老人也无须劳动。首先是消费,其次才有精力劳动!最初人类消费东西哪里来的,上帝造的赐给人类的,人被赶出伊甸园后就要劳动了。 唯物主义认为不是人类自身,而是人所创造的经济和物质生产力决定了人、社会和人类历史。难道人吃不饱饭就不允许有自己的信仰吗?追求高尚的思想境界必须先有富足的生活吗?耶稣说过“人活著,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壹切话。” 恩格斯晚年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已经认识到唯物主义不能解释原始社会;原始社会不是首先由经济决定的,而是首先由人的原因决定的,是由人的繁衍和血缘关系决定的,因此提出人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概念,与物质生产并列,称为2种生产。 事实上,整个人类社会,从总体上说来,都是由人类自身发展决定的。正是人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就是人自身的发展程度,决定了物质生产发展的程度;不是物质生产决定人类社会;不是经济决定人、决定人类社会。社会是由人的发展程度决定的,不是由经济决定的;是人和人的发展程度决定了经济层次和水平,而不是相反。 马克思把经济说成基础,他著眼于“产”权的变化。经济决定人和人类社会的现象,只是人类社会特定阶段的异化现象。不仅原始社会直接表现为由人的自身发展来决定,而且未来社会也将直接表现为由人自身的发展来决定。 财产无论它对于人多么重要,它也在人身之外。经济再重要,不可能比人重要。不是经济创造人,而是人创造经济;不是人为经济服务,而是经济为人服务。 马克思之所以产生经济唯物主义的错误,是他没有能够认识到物质生产力不过是人的精神、智力和知识的物化,它只是生产力诸要素中,并非最后决定的因数。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是毫无根据的。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统统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果,是一棵树上长出来的两个果实。唯物主义忽视了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 唯物主义把壹切都归结为物质,所以中国的媒体、人民都特别关注物质利益。比如说那个地方爆炸了或桥塌了,包括9.11事件,中国媒体报道的是首先损失了多少钱,往往把死了多少人放在后面甚至壹笔带过。所以,从整体上说唯物主义是容易漠视生命的,欧洲人常常将唯物主义作为贬义词来用,就是认为唯物主义者没有信仰,缺乏人文关怀和道德。唯物主义者眼里只有物质,最终会走向唯利是图、走向腐败的泥潭。

  2.忽视精神 唯物主义说物质决定意识。事实上,没有设计就没有大楼,没有木匠心里的桌子,也就没有放餐具的桌子。 对壹个完整的人来说,他面对著两个世界: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指向精神世界的就是人的自由意志,而指向物质世界的就是人的生存意志。从精神世界中产生真理,从物质世界中产生知识。可是,唯物论和进化论说,实际上只有壹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是物质世界。信仰唯物论和进化论的人们对精神世界开始蔑视起来了、逃避起来了,从而就少了壹个世界。少壹个世界就是少壹份思考,少壹份深刻,少壹份丰富,这种人不愚蠢是不可能的。 唯物论、进化论以为:人只是结构复杂壹点的物体,良心是道德灌输的结果,与人的天性无关,而道德和法律规条,则只是为了减少人对人的伤害和社会的和谐而纯属人们之间的协议之物,甚至是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制订出来控制人们行为的。只有物质利益追求是唯壹正确的追求,而涵养神圣人性、充实神圣人性则被视为无藉和荒唐。也就是说,唯物论、进化论教导人们接受的就是唯功利论,而壹个唯功利论者必然失去理性的思维。 原来悟性只有被神圣人性所有,直觉、灵感都是神圣人性的直接判断和深刻洞察,人们的大智慧无不植根于人的神圣人性里面;壹切取得重大成就的艺术家们,无不是悲天悯人的人们。而当神圣人性遭到否定时,也就等于人们拒绝了他的悟性、关闭了直觉和灵感的通道,只给自己留下了“算计”这种思维。从而使得信仰唯物论、进化论的人们彻底失去了以神圣人性为根据地的大智慧而只剩下了理智地精打细算方面的小技巧。这足以使人们愚蠢起来!唯物论和进化论要求人们凡事都要寻求和注重物质依据,把人们心灵的判断和悟性思考当作是无藉的胡思乱想。可是,在精神学科领域内,人们想找到物质的依据是不可能的,尤其是越是精深细微的方面,越与任何物质毫不相关。从而阻碍了精神学科的发展。 唯物论和进化论把壹些什么“进化、发展、进步”的毒草种植在了人们的心灵深处。从而信仰它们的人们坚信越是新产生的东西越是有道理,传统就是迷信、虚妄和愚蠢的代名词。从而信仰它们的人们彻底地失去了传统、失去了历史、失去了无以数计的悟性和智慧的结论。虽然今天的中国高校也在讲中国文学史、中国哲学史,但所注重和拣拾的只是有关物质和欲望的垃圾,而真正精粹的部分却往往被当作迷信和错误加以批判。 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里, 人权是后天的客观存在, 因此堕胎问题是各方权力与利益在客观上的取舍。而在唯心主义的世界观里, 人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人性问题, 是道德标准问题, 所以堕胎行为是对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先天精神准则的破坏。 马克思的另壹个错误,乃是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是人的社会活动,人作为有限的存在,人的实践怎么能检验真理呢?牛顿说时空是绝对的,万有引力是客观存在的力;爱因斯坦发现,时空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万有引力是表象,是物质引起了空间的弯曲。病又以测不准原理反驳了爱因斯坦,今后,还会有发展。哪个实践能检验出真理呢?实践只是接近真理罢了。 实践唯物主义把实践和客体,实践和物质等同起来,就象经济唯物主义把经济和壹般物质等同起来壹样,它把作为意识结果的实践,当作意识的起点和本源。 事实上,没有意识的参与,实践是甚么也检验不了的。这壹谬误造成了“付学费”、“摸石头过河”等等大量损失,是严重轻视科学的表现之壹。

  3.唯生产力论的困境 唯物主义总是强调生产力、经济对社会的决定作用,把文化、政治摆在后面。历史事实却相反:先有公平竞争的观念,才有古代的公平竞争的奥运会[公元前776年—公元394年,古代奥运会历史长达1175年],而当时并未有公平竞争的商品经济。 11世纪地中海两个最大的贸易集团是热那亚商人和马格里布商人集团,热亚拉是拉丁世界的壹部分信仰个人主义,马格里布是穆斯林的壹分子信仰集体主义。热亚那出现了契约、行会、产权,发展成著名的城市共和国;相反,穆斯林的集体主义使马格里布演变为极权主义国家。16-17世纪的西班牙是殖民强国,黄金比英国多得多,军力也强的多,可后来英国成了民主自由的中心、世界科学的中心和产业革命的发祥地。原因在于:英国有自由主义的传统;西班牙被穆斯林统治过,专制的集体主义思想严重,从而使西班牙日益落后。 英国先有政治革命,即清教革命和光荣革命,在清教革命和光荣革解放思想的推动下,发展科学,产生牛顿力学。牛顿力学逐步转为技术,再过壹百年,产生工业革命,然后才产生现代产业和现代生产力,产生现代工人阶级。这与经济决定论先有生产力,后有生产关系,再有其它经济关系或“经济基础”,最后才产生政治革命的教条是完全相反的。  就美国说来,美国的独立战争比英国清教革命迟了壹百几十年,当时的产业革命还没有开始,美国全国都是农民,没有产业工人,同时还有奴隶制度,生产力仍然不比中国鸦片战争时期先进。美国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经济关系,以及产业革命和产业工人,是在独立革命、建立民主制度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其中奴隶制度到南北战争时才废除。几乎所有的历史事实都说明,先有政治革命或政治改革,后有经济变革,然后才产生相应的阶级。 按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俄罗斯就不该发生十月革命。苏共统治的俄罗斯与自由民主的美国竞赛却越来越穷,搞得众叛亲离,最后俄罗斯人观念更新搞起了资本主义,重新走上了资本主义的道路,近年来人们的收入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捷克在资本主义的奥匈帝国时期人均收入水平远远高于奥地利人;消灭市场经济制度之后,捷克的人均收入水平却远远落后于资本主义的奥地利人。所以,1989年的捷克更是90%以上的人要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到1999年,东欧人均收入水平已翻了壹番;而坚持极权计划经济的北朝鲜还在饥寒交迫中煎熬,正等待著世界人民的援助呢。 民主观念已为东欧人、俄罗斯人所接受,这和他们基督教[东正教是基督教的壹个分支]的传统有关。《圣经》里说:人是由神而来,所以人人平等[基督教的兴起是人类争平等运动的第壹个高峰];人都是有原罪的,所以给人的权力不能太大;爱妳的邻人爱妳的仇人,这是博爱、宽容、人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基础。受奴役的犹太民族产生了这些民主思想的精华是无法用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来说明的。 如果用生产力标准来说明执政的合法性的话,那么,东北在日本占领期间保持了经济较大发展;之后受到“国军”、“共军”的反复蹂躏,产量空前下降,如钢产量就减少了十分之九,那么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民国初期中国的纺织面粉业也就居世界前二位,就初步建立了公交车系统就有了电梯出现了小轿车,中国就萌芽出世界级的民营企业。二战后中国就以世界五大国的成员成为东亚霸主,二战已经结束很多年了,战败国日本已经和平掘起。 50年代中国经济的发展受长官意志的干扰,极左政策及“文化大革命”的结果是把国民经济引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连满足城乡人民“吃穿用”的基本生存需要都十分困难。到1978年,中国的许多人均经济指标,尤其是与生活水平相关的指标,并未超过1957年,甚至未超过1936年的水平。用生产力标准来判断执政的合法性又将得出什么结论呢? 历史唯物论是错误的,经济搞得好不壹定政治就能上路。德国希特勒时期的经济政策是最成功的,那时德国是欧洲第壹个走出大萧条、失业迅速减少、经济高速发展、全世界第壹个修高速公路的国家,但因为政治专制,走向了战争。中国目前的政治秩序极有可能因权力转移无公平规则而走向动乱,也可能步当年德国的后尘。 唯物论者只能把人类引向灾难和毁灭,共产党极权专制恐怖统治中国几十年,就已经饿死、害死、冤死中国人八千万,最少有两亿人遭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之害,唯物论这个邪说的祸害已经远远超过了洪水猛兽。

  4.经济富裕与政治民主没有必然的相关性 经济决定论认为经济改革必将导致政治改革、经济增长必将导致政治民主。既然中国政府在不断地深化经济改革、中国的经济在持续地高速增长,因此许多人断言,中国已经走上了民主转型的康庄大道,伴随著经济发展,中国的政治也势必愈来愈民主愈开放。 其实,经济决定论只是壹套神话,壹套危险的神话。 有时候,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提高,他们对政治参与的愿望越强烈。在这里,经济发展是政治改革的催化剂。有时候,人们越是有机会发财致富,他们越是对政治改革漠不关心。在这里,经济发展又成了政治改革的替代品。所以,啊斯特(Jon Elster)否认我们可以从社会研究中得出规律。他认为我们只可能找出机制(mechanism),据此对人类的行为作出解释。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参照其它因素,才可能对某壹特定社会中经济发展与政治演变的关系做出壹种趋势性的分析。经济发展、经济改革既非政治民主和政治改革的充分条件,也非其必要条件。希特勒统治之下的德国曾经取得惊人的经济增长,但是它并没有导致政治民主,相反却强化了极权专制。俄国、东欧和蒙古的经验则证明,共产专制国家实现民主转型并不必须以市场经济和中产阶级为前提。中国的中产阶级有三个特点:1.中产阶级的很大壹部分是在现存政治体制内部产生的,是这个体制的得益者;2.中产阶级没有自己的集体意识,不可能产生独立的意识形态;3.中产阶级没有参加公共事物的途径和能力。从这三个方面看,中产阶级的增长不足以在短期内促成中国的政治变革。 共产党从来没有承认过民主原则,它把自己的壹党专政看作天经地义。中共统治既没有民主,也没有自由。中共宣称反对“资产阶级式民主”,发誓要坚持党的领导“永不变色”。中国的经济越发展,共产党越是把功劳记在自己的帐上,搞起专制来越是“理直气壮”。其次,中共的腐败的深度和广度是其他政党无法比拟的,他们必将为其利益而拼命维护壹党独裁。 第四、“六四”后不同于“六四”前。“六四”前的中国,经济改革起到了促进政治改革的作用。因为经济改革就是改掉传统的极权计划经济重建市场经济,这就在意识形态上颠覆了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所以它顺理成章地强化了政治改革的正当性,强化了人们对政治改革的要求。然而在“六四”之后,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彻底破产,共产党的统治沦为赤裸裸的暴力统治,它只有凭著经济发展的成就即所谓政绩为自己的存在辩护。所以在“六四”之后,经济增长反而成了中共当局抵制民主改革的借口。 第五、由于缺少公众监督和民主参与,“六四”后的经济改革必然沦为权势者对普通民众的公开掠夺。这样的改革越深入,权势者们越不愿、也越不敢再进行政治改革。在这种畸形改革下成长起来的许多中产阶级成员,即便他们不属于分赃集团,即便他们也有政治改革的要求或愿望,但是由于他们清楚地意识到目前整个经济秩序是建立在极大的不公正之上,而自己的经济利益又和这种不公正的经济秩序有著难以分割的关系,他们担心政治的变革会引发经济清算,从而导致现有经济秩序的混乱乃至瓦解,进而危及自己的经济利益,所以对政治改革抱著十分矛盾的态度、欲迎又拒。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困境

  马克思荒谬的劳动价值论

  1.错误的使用价值观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抹杀了商品使用价值的意义,撇开了使用价值,只认定劳动耗费是商品交换和社会分配的唯壹依据。这完全违背了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 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只剩下壹个性质,即劳动产品这个性质”。他自以为找到了人类劳动这个幕后操纵者而建立劳动价值论的时候,忘了壹个非常关键的前提,即商品并非都是劳动产品。非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实例可说俯拾皆是,如:土地、自然资源、风景胜地、人体器官及精子、卵子、血液等。劳动价值论的前提:“商品就只剩下壹个性质,即劳动产品这个性质”;根本就不符合实际,因而劳动价值论不能成立。 如果我们把商品千差万别的具体属性撇开,或如马克思的说法,“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那么无论是劳动产品如皮衣、大米等,还是非劳动产品如天然钻石、人体器官等,它们现在确实是“就只剩下壹个性质”,即消费者的需求对象,根本不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产品这个性质”。马克思犯错误的根源所在了:以偏概全,见物不见人! 马克思认为:“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飘忽不定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 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作为有用的物品,完全就是壹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不是什么“飘忽不定的”可变物!如铁、小麦、金刚石等有用物就都是这样。在马克思的使用价值观中,物就是壹切,根本就看不见人的影子。 如果站在消费主体的角度来看问题,结论就完全不同了。任何物品,若没有利用它的主体,它就根本没有任何有用性可言!物品的有用性,就是物品被主体需要所产生的相对于主体而言的用处而已,它是存在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壹种关系。 与马克思的“这种有用性不是飘忽不定的”的结论相反,物品的有用性恰恰就是壹种依人的需求变化而变化、既可生亦可灭的“飘忽不定”的可变性质。 所谓使用价值,其实就是那些能够成为消费主体需求对象的客体或物品。商品,只有那些确实具有可交换性从而可以完成交换过程而进入消费的商品,才真正成为人的需求对象,也才是真正的使用价值。马克思“商品体本身,……就是使用价值”的结论根本就是错误的。   马克思忽视使用价值,这是他的根本错误。其实使用价值最重要。因为: 第壹,生产的目的是消费,消费的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既是生产的结果,又是生产的目的。而劳动只是创造使用价值的手段之壹。根据目的高于手段、手段服从目的的原理,得:使用价值高于劳动价值。 人类劳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享用物,人们从来就是希望用最少的劳动,获取尽可能多报酬。这个“报酬”当然是劳动的成果即物品的效用或使用价值,而绝不是“劳动价值”。“价值”只能是财富价值即使用价值,它使人们获得享乐、愉快、舒适或减轻人们痛苦的东西,而不是令人生厌的劳动。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完全与常人的观点背道而驰。 第二,人类从事商品生产是希望通过交换使自己用少量劳动换取更多的享用品,这些物品是以它的效用即使用价值来体现它的价值的,不是以它包含的劳动量来体现价值的。 在市场交换中,按质论价的“质”是使用价值的质,不是劳动的质。可见,使用价值对价格具有决定作用。使用价值在市场中的认可,才使劳动具有价值。马克思却反过来,认为劳动是劳动力的消耗过程,因为劳动力的消耗,使产品具有价值;劳动量大小决定著交换价值量的大小。这与人类的交换秩序相违背的反科学的结论,本来不屑壹顾,但它被马克思主义强制于社会中,造成了社会生产和交换规则的大混乱,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破坏。  第三,分配时,人们分配的也是使用价值。人们分到手是货币,而货币代表的正是使用价值。蛋糕大点才好分,蛋糕就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或财富是由土地、劳动、资本、技术共同创造的。因此,生产要素都应参与分配。级差地租是土地所创,良种带来的产量增加是技术所创。要承认生产要素不仅创造了财富,而且创造了价值。  如何计量使用价值呢?使用价值的物理量由大家壹致公认的计量单位来衡量,如:kg、km等。不同的使用价值其物理量不壹致,必须通过货币把不同的使用价值换算成使用价值的社会量。货币是社会财富的通用代表,货币是商品交换能力或交换价值的计量单位,价格是商品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可以说,商品的成交价格是使用价值的社会量,反映了社会对商品使用价值的评价。因此,社会上通常所说的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的数量,反映了人们拥有的使用价值或财富的多少,并不反映消耗了多少体脑力的劳动价值。

  2.交换价值成立原因的分析的错误

  马克思认为交换价值成立的原因在于相互交换的商品包含的劳动价值量相等。 等价交换原理认为,壹切自愿、自由的交换都是两个“价值”相等的商品的交换;否则任何壹方会觉得自己吃了亏,交换就不成功。因此交换本身不能“创造”任何“价值”。 如果商品有壹个确定的公平的价值,则商品交换是零和游戏。本来人家做买卖时还寻思著划算,这下壹概变成壹个阶级剥削另壹个阶级,搞的世界不安宁。 等价交换原理完全是壹个虚构的前提。如果按“价值”的原始含义--中心价格,交易价格等于中心价格(或平均价格)只是壹种特殊情形,大量存在的情况是或多或少地偏离这个中心。某些情况下,离中心价格越远,交易越容易成功:例如,卖衣服的商家,把正常价格100元的衣服按10元、20元壹件抛售,那么人们将货品壹扫而光。因此,如果按价值的原始涵义--中心价格,所谓等价交换原理就完全是壹个虚构的前提。 交易成功,是因为买卖双方对商品的估值范围,可能存在壹个重合的区间,如果重合区间不存在则很可能交易不成。例如上面衣服店的店主,对某衣服的估值范围为90~110元,因此他可能出价120元,而最低可接受的价格为90元;消费者甲,对该衣服的估值范围为80~100元,因此他可能还价70元,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最终成交价格将是90~100元不等;消费者乙,对该衣服的估值范围为50~70元,无论怎样讨价还价,都不会成交。 在某些情况下,买卖双方虽然对该商品的估值范围不壹样,但会由于其他原因,交易依然成立。张三到郊外旅游,走著走著感到口很渴,看到李四的小店,过去买瓶水。李四壹口价20元/瓶,而这种水正常的市面价才2元/瓶。张三感到被“宰”了壹顿,但还是买了壹瓶喝。这里,张三完全不认可李四提出的“交换价值”20元,但也只得买,因为此时这瓶水的“使用价值”对于张三来说非常大,而且是第壹位的。       壹件东西值钱不值钱以及值多少钱,并没有壹个客观不变的标准,而是因人因时因地而变化不定的。商品的价值是主观的、不确定的,这就叫边际效用论。随著商品效用边际递减律的提出,水和钻石的悖论立刻解决。水的效用比钻石要大得多,但由于水的供应量任意多,所以它的边际效用非常低。反过来,在沙漠里,水的边际效用就非常高。商品之所以成为商品,不是因为抽象的价值,而是效用。商品交换的目的在于效用的交换。这个商品的实质加上效用边际递减的发现,彻底葬送了商品的价值这个抽象的概念。 必须从交换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各自的得失;而不是以旁观者的身份轻言谁占便宜谁吃亏。“没有壹个商品生产者肯拿自己花了10小时的产品去换人家1小时的劳动产品,除非是傻瓜。”这种说法是想当然的结果。如果别人花1小时可以生产出来的产品妳需要花15个小时才能生产出来,不用自己10小时的产品去交换那才是傻瓜呢。 在物物交换的时代,人们并没有等价交换的概念;交换价值成立的原因是比较利益,即交换商品比自己生产该商品经济得多、合算得多。也就是说,人们交换的原因是交换来的商品比自己直接生产该商品要合算得多,并不存在马克思所说的交换背后隐藏的劳动价值。 茅于轼在《制度转轨中的人权》说:“等价交换是壹个臆断”,等价交换、“等价物”只是壹种荒唐的假设。马克思说壹头羊和壹柄斧交换是因为二者生产所用的劳动时间相等。这是荒唐的!既然用同样的劳动可以生产出来,干吗还要交换?每个人都将直接生产自己所需的物品。市场经济的解释是交换的双方都可获利,因为各自生产的比较优势不同。 人们相互交换各自产品的根本目的不是互通有无,而是为了节约劳动,双方都可获利!因为壹旦不能节约劳动,人们便不再相互交换,而是自己生产所需物品了。马克思说“商品的物质区别是交换的物质动机”。说明他没有真正理解交换的本质。

  3.不存在“劳动价值”

  人们会说:“商品当然有价值啦!”人们说的价值,指的是商品对人有使用价值,以及人们对该商品有壹个愿付出的价格。这个价值是因人而异的,并不是劳动价值论的那个价值。 坚信“价值”的存在,是人类思维的壹个误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人们看到市面上价格变化,很容易相信这个变幻的价格后面,有那么壹个不变的价值。人类进入这个误区远不是第壹次。三百来年前,人们就相信木头之所以会燃烧,必有壹种使物质燃烧的原因,即“燃素”。木头烧成灰,乃是因为燃素烧掉后的残渣余孽。尽管人们始终找不到燃素,当时的化学家们对燃素论深信不疑,以至于氧气被发现多次而失之交臂。氧和可氧化物爱上了就会燃烧,同样,卖货的找著个“冤大头”就产生价格。事情就这么简单!。 古典经济学中说的商品的价值,在实证内容上相当于现代经济学里谈的长期均衡价格。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是说,商品的价值或长期均衡价格,与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成比例,跟需求无关。然而,即使劳动是唯壹稀缺的生产投入,只要存在著劳动效率、比较优势、职业偏好等方面的不同,商品的价值或长期均衡价格就不能仅由劳动耗费来决定,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偏好和需求同样著决定价值或长期均衡价格。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把劳动价值论只看作是适用于原初社会的壹种理论。他指出不同职业的劳动在难易、污洁、技能、训练、尊卑、风险、责任轻重、升迁可能、职业爱好等各个侧面均有不同,并且考察了在先进社会中,这些差别如何从产品价值或劳动报酬中得到补偿。他说明许多补偿实际上由人们的偏好和需求来决定,并不仅仅取决于劳动量的大小。

  劳动价值论在《国富论》里属于画蛇添足,把那几页纸撕掉没什么要紧。弗里德曼指出,国富论的最基本的假设简单得难以置信:壹项交换只要是双方自愿的,则每壹方都相信他从这笔买卖获益。要不然总有壹方不干。  李嘉图相信劳动价值论适用于国内贸易,他承认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法则是劳动价值论的例外,但没有看到在国内市场上人们比较优势差别。根据他当时作出的、现在被认为并不正确的估计,英国大约有6-7%的相对价值变动,不能由劳动价值论来说明。所以,斯蒂格勒又将他的理论称为93%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只需说“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可从来就没说这波动有多大嘛。既然价格可以大幅度乃至无限度偏离价值,那“价值”还有什么意义呢? 按劳动价值论,由于“商品的价值体现的仅仅是人类的劳动,是壹般的人的力量的耗费”;所以,在壹定时期内,现实商品的价值量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就只能是个常数。马克思说:“商品的价值在商品进入流通以前就表现为商品价格,因此它是流通的前提,不是流通的结果”(《资本论》第179-180页)。并引用他人的观点来支持此观点:“不是契约当事人决定价值;价值在成交以前就已经决定了”(《资本论》第180页脚注17)。 可许多商品尤其是那些时效性强的商品,如鲜花、蔬菜等等,往往因变质等原因而成了毫无价值的垃圾。还有许多商品如衣服等,虽没有变质,却因社会需求的变迁而不得不“挥泪大甩卖”;有许多曾经价格昂贵但现已没销路的商品则不得不报废。 商品的价值量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巨变,当然不是因为物化在这些商品中的人类劳动发生了什么变化,生产这些商品所花费的人类劳动在它们成为商品的那壹刻起,就已成为壹个不可能再变的常数了;也不因为这些商品本身的自然属性发生了什么变化,对于那些质地良好的耐用商品如衣服等,只需换个需求环境比如非洲的贫困地区,它们就可能不再成为废品了;它们成为废品的原因只有壹个,那就是在当时当地缺乏对于它们的有效需求。 至于土地、名人收藏品等会不断升值等例子更是和劳动无关。所以,劳动价值论彻底败给了供求关系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市场如果不认可其产品,其产品就没有价格(或者价格低落),其产品没有价格自然就没有价值,空谈抽象的劳动价值毫无现实意义。 正是由于社会需求所发生的变化,才导致物品的价值和价值量也同时发生了变化。商品价值和价值量所发生的这壹切变化和现象其实都只不过是社会需求所发生的变化的简单反映而已。而马克思的“商品价值具有不变性”的劳动价值理论,根本就是壹种与现实完全相背离的荒谬理论。马克思之所以会犯错误,其根子还在于他的错误使用价值观。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其实证内容来讲,基本上是思想垃圾。事实上,古典劳动价值论的有用成分,早已被现代的壹般均衡理论所吸收,成为后者在特殊场合的壹个特例;而它与壹般均衡理论不壹致的地方,则大多属于谬误,已经被抛弃。 张五常的壹句话是蛮中肯的:“马克思是最蠢的!”

  4.价值不是劳动独创

  “价值是商品的属性”决定了价值不是劳动单独创造。马克思说: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二重性[即二重属性],而且马克思也承认,“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父母所生的儿子[即商品]的属性[价值]怎么偏偏是夫妻亲壹人所创呢,这说得过去吗。事实上,儿子的属性[价值]是父母二人所创,也受社会[市场]影响。 比如:有两种产品:大米和玉米。生产1千斤大米需要耗费1农民100天的劳动,需要占用2亩土地。生产1千斤玉米需要耗费1农民100天的劳动,但只需要占用1亩土地。那这1千斤大米和1千斤玉米的价值相等吗?根据劳动价值论,二者当然是相等的。但是,即使是壹个没有读过书的农民,他也不会同意这种说法。他壹定会说:“如果二者的价值相等,那么谁还会去生产大米呢?既然生产大米和生产玉米收入相同,那为什么不都去生产玉米,从而节省出土地干点别的呢?”所以说,只要生产大米和玉米所占用的生产资料的数量不同(假设劳动耗费相同),那么二者的价值就决不会是相同的。消费者如果想要吃到大米,他们就必须支付给大米的生产者较高的报酬,否则他们就不可能在市场上买到大米。而大米价值高于玉米价值的部分,就是由多占用的那壹亩地(生产资料)所带来的。   总之,商品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耗费”和“资本(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占用”共同决定的,或者说,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和资本共同创造的。这就是“生产费用价值论”。  马克思说:“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白白耗费了,因此不创造价值”。这可得出壹个关键的结论:即物品的价值必须以社会的承认为前提。 周小安说:神赐给我生命、气息和智慧,也供应我生活中壹切所需要的条件:空气、水、阳光、以及壹切生存所必须的环境。这壹切都不是我的劳动和努力所赚得的,而是神白白赐下的。但我从不对神心存感恩,反而相信“劳动创造壹切”。这难道不是忘恩负义吗? 天生万物供人用,古人很清楚的认知到这层道理。因此,古代的木匠要上山伐木前,就必须遵守许多规范,伐木需按吉日规定、不得滥伐,立木起工前则有祭神之仪式;古人之惜物、敬物,也都是这壹“天生万物”之认知的表现。劳动价值论的主张者却看不到这壹点,他们只看到了在这壹空间中“可见”的劳动过程。他们恐怕连张献忠的见识都比不上了,因为这个大流寇至少还懂得“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壹德以报天”呢!

  5.劳动价值无法计量

  马克思宣称他对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壹个重大贡献,就是发现了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二重性。他自称这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并强调“这壹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原来马克思发现:象打猎、织布、缝衣等劳动,不仅仅是因对象、方式和结果等不同而不同的生产劳动,而且还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他管前者叫具体劳动,管后者叫抽象劳动。据说,不管具体劳动的性质如何,只要我们仅把其当做抽象的“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它们就神秘地变成可以通约、相等、相加了。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壹般“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消耗的体脑力即抽象劳动在商品中的凝结。而体脑力至今没公认的计量单位,劳动价值没有客观的计量基础。劳动本身无法精确度量,无法精确度量就不能确定劳动的无差别性。 此外,用贵金属来计量商品的劳动价值是不可能的。贵金属所含的劳动量都无法说清,怎能用它来计量商品的价值呢。贵金属的物理单位是不能与某壹劳动时间划等号的。 马克思断言: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他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这个定义的问题是:第壹,“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语意含混,以致马克思自己都稀里胡涂,在《资本论》随后的讨论中,始终无法严格遵循他本人给出的定义来进行;第二,“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壹语,甚至从逻辑上就错了。 先来看第壹个问题。按马克思给出的严格定义,决定商品价值的,仅限于“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的劳动耗费量。所谓正常条件,与现代经济学中的长期均衡相当。将这个定义用到农业中,就应当包括正常的气候条件。这样,农产品的价值,将仅由正常年景下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劳动量决定。纯因短期气候波动而造成的产量波动,可导致短期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其价值,却不影响价值或长期均衡价格本身。 在棉花歉收、价格上扬的情况下,马克思不把它当做是价格偏离价值,却说:“商品的价值固然是由商品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但这个劳动量本身是社会地决定的。如果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变了,例如,同壹数量的棉花在歉收时比在丰收时代表更多的劳动量,那就会反过来对原有的商品发生影响,因为原有的商品始终只是本类商品的壹个样品,它的价值总是由社会必要劳动计量的,因而也总是由现有的社会条件下的必要劳动计量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36页)。这里,马克思不讲逻辑地突然取消了他自己原来定义中的“正常生产条件”壹项限定,将其简化成了“现有的社会条件”,而不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于是就得出了短期产量波动也会影响其价值的奇怪结论。 如此壹来,价格波动与价值变动不分,短期波动与长期均衡搅成壹锅粥,乱得壹塌里糊涂。这反映了马克思思维上的极度混乱:本想把需求排斥在价值决定之外,到后来又把它从后门塞进来。在《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搞出个包含社会需求在内的“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来:“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壹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22页)。 在中国,对于“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在价值决定中的作用,政治经济学界热热闹闹争论了四十多年,直到现在,好象也没吵明白马克思说的是什么意思。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还有另壹个问题,这就是他认为价值由“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下的劳动量决定。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因为,在劳动效率、危险度、复杂度、熟练度、比较优势、职业偏好等等互不相同的情况下,决定市场上均衡交换比例的,并不是平均劳动技能下的生产率,而是边际劳动者的生产率。 很多产品的价值与劳动时间毫无关系,或基本上无关系。如计算机软件,书籍,影艺产品,古董,字画等。有人说古董、名画可以用稀有来解释,稀有就要花更多的时间来寻找,所以贵。到底是因为满足不了需求而价格昂贵,人们才去寻找;还是寻找时间长,才价格昂贵?说寻找时间长也毫无根据。盗墓的人都是知道了才去盗的,没听说那个人走遍大江南北找了几十年找到壹个古墓去盗。何况凡高的画就 保存在博物馆里根本不用去找。有人又说保管需要时间,所以就贵。那么,到底是因为价值连城才被保管,还是因为保管才价值连城?如果是后者,妳小时候在床上画的画壹但被大英博物馆收藏岂不也要价值连城?

  邓右即否定机会平等也否定按劳分配,右派主张抽象的机会平等,毛左主张抽象的按劳分配,他们都是蓝领工人的敌人。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根本没有立足点的平等,本质上是保护财团私有财产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毛左那种抽象的按劳分配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毛左主张的抽象的按劳分配根本没有具体的标准,没有中国工人与中共权贵之间的结果平等,本质上是建立在极权计划经济的基础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右派与毛左的主张的内在逻辑是一样的,中国工人不应该成为右派与毛左实现利益的工具。中国工人容忍市场经济存在的原因,不应该是因为相信市场经济可以带来合理的收入分配,而是因为专制计划经济本身无法有效的反映供需关係跟组织生产,同时也应该明白市场经济最大的优势只是比起专制计划经济可以更有效的反映供需关係跟组织生产可是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收入分配未必是合理的,中国工人在利用市场经济建设国家的同时应该积极的参与社会运动,结束中共建立的壹党专政,建立民主制度,并投票支持真正的左翼政党,只是依靠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党国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初次分配不会让工人广泛的分享社会利益,必须存在左翼政党追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不然对于工人阶级是非常不利的。

  6.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行不通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壹卷第58页说:“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 马克思接著给出的答案,在逻辑上陷入了循环论证在观念上则落入了神秘主义。他说:“壹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壹定量的简单劳动”。这段话包含著循环论证:为了把复杂劳动化约为简单劳动,需要知道复杂劳动产品和简单劳动产品各自的价值,因为正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但是产品的价值不正是有待确定的量吗?怎么假定它是已知的呢? 马克思接著说:“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 这段话过于轻飘。既然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市场上决定的,因此,这些换算比例在市场上也是经常变动的。把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简化为常数,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劳动的复杂程度”。虽然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可在生产中精确地测量,但由于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交换时才确定下来的,所以,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交换结束后才能最终确定下来。因此,商品的价值不可能存在壹个绝对不变的数值,它是经常变化的。因此,商品价值的确定不是壹个纯粹的自然过程,不存在绝对的、客观的标准,相反,它是壹个社会过程,涉及人类的主观判断。 劳动的价值与人们对劳动的估价有关、劳动的价值是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时得到确定的。这些事实充分说明:用劳动价值来作为商品价值绝对的度量尺度,是存在问题的。 其实,在古典劳动价值论的框架内,除了少数极端情形,逻辑上不可能有壹种方法将复杂劳动化为简单劳动而不陷入循环论证。马克思的话反映了他的壹个常见招法:面对逻辑上解决不了的难题,就推搪说有壹个神秘的“社会过程”替我们解决了问题,然后就假装这个难题不存在了。经济学家坎南 (E. Cannan) 壹针见血地称其为“神秘主义”。 马克思设想的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是行不通的。在饭馆里洗盘子和清扫马路,他们的工作小时是否就能等同?软件从业人员比三轮车夫的劳动复杂,这是肯定的。但这种复杂的程度怎么衡量?用他们创造的产品的价格比,或二者报酬的比?这是本末倒置,用价值来衡量劳动,而不是用劳动(劳动时间)去衡量价值了。知识产权规定即使技术专利人在收回成本的情况下,也可依协议从对方的销售收入中获得提成。艺术家创作每壹件艺术品的劳动壹旦完成后,该艺术品会随著时间推移和人们的认知不断变化其市场价值,价值永远都在变化,波动幅度可超过万倍,但艺术家并没有再对该作品作进壹步的劳动。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进行换算比较,结果是滑稽的!因为根本就无法换算。 通常,产品的价值以及不同类型劳动的化约比例,主要由需求与供给的长期状况决定,与生产技术以及劳动的复杂性关系不大。马克思见不到这壹点,又想把供求条件排除于价值决定之外,于是就陷入了循环论证而不能自拔。 在美国,从事“简单劳动”的工人的工资超过从事“复杂劳动”的数学大师级学者,超过同公司的工程师。为什么?因他们有工会可罢工。可见,马克思的复杂劳动论又是大谬。 马克思认为:随著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劳动分工就会消失,异种劳动的换算就会科学化。事实上,消失的只是体力劳动,而脑力劳动中的分工越来越发展。在企业内部,产品日益复杂、工艺和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使每壹个劳动者能干的工作越来越窄,分工也必须越来越发展;否则,不但不能使经济得到发展,反而连现有本职工作都无法胜任。

  7.劳动价值论无法指导国民经济活动

  1)劳动价值无法统计微观经济活动

  马克思坚持同量的劳动创造同量的价值,而“同壹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穷矿提供更多的金属”,因此,劳动价值不能表示两矿的生产水平和财富量的差别。 马克思不仅用劳动时间计量商品价值,还用劳动时间作为分配消费品的尺度,即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但是劳动本身无法精确度量,自然也无法科学公平的指导分配。在实行一党专政的中国,按劳分配就是按权分配,就是根据共产党的意志进行分配。共产极权国家的公有制是骗人的,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实际上是自封代表全民的中共在支配,社会财富根据权力大小按权分配,工人阶级在政治上 经济上 文化上属于无权阶级,无法参与政治生活,无法主导企业的经营与分配,没有享受亚文化产品的自由,成为中共统治之下的政治奴隶。

  2)劳动价值无法预测价格变动方向

  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商品的价格,而价值会随著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下降。“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1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越少,凝结在该商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1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 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使商品的价值减小,这符合常识吗?1座钢筋混凝土的万丈高楼和1座土砖瓦的小矮房在不同生产力下会耗费相同的劳动量,那它们的价值量也壹样吗?让妳付相同的价,妳愿意选择那1座房屋住进去?让它们的价值相等,这显然是荒谬的。 商品降价的原因是竞争。若无竞争,商品的价格只升不降。二战以来,物价总水平与劳动生产率都在提高,没有呈现马克思希望的物价总水平随劳动生产率提高而下降的趋势。

  3)劳动价值无法指导宏观经济活动

  马克思否定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创造价值,就否定了歌星的磁带、技术专利创造价值,因而否定了脑力劳动创造的巨大的价值;而且无法解释发达国家二战以来非物质生产部门所创国民生产总值远远超过物质生产部门的事实。例如:现在美国农民和壹线产业工人只有百分之十几,能说全美国人都在剥削这壹部分人,那些农民和产业工人未必同意这种说法。如果马克思说法成立,去除剥削的办法就只好大家都自己做工做农,自给自足好了。 中国在生产中投入的劳动量远远大于日本,可生产的财富与国民生产总值却远远小于日本。可见,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只能简单的说明耗费的劳动量,与当代通行的国民经济的计量完全不是壹回事,不能作为经济计算的理论基础。 “价值”的概念会引致更加严重的谬误。相信“劳动力价值论”的人以为,商品凝聚的人类劳动越多,商品的价值就越大。他们壹厢情愿地认为,在生产中投入多少资金和劳动,产品就具有多少价值,壹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就有多少增长。例如,壹条好端端的路,挖了又补,补了又挖。在计算GDP的时候,人们会误把所有挖挖补补的成本,都算作它的“价值”,仿佛投入得越多,它就越值钱似的。但实际上,无论怎样计算GDP,路也还是这么壹条路。人们对这条路的“个人估值”,是不会因为铺路时浪费了巨额投资而有丝毫增加的。 同样,某些沙漠开发工程,要投资数以亿计的资金,铺设蜿蜒的水道,延伸到干涸的沙地,目的是在那里种几棵菜。那几棵菜固然凝聚了千万资金,它的“价值”或许有几千万吧,但它的“个人估值”,却只是顾客愿意支付的那几块钱! 这里有两个概念,壹是马克思的“价值”,二是“个人估值”。确切区分这两个概念,大家就不会再受到什么GDP数据的迷惑,以为靠硬性增加政府投资可以“拉动产值”了。任何违反市场需求而作出的硬性投资,都不应算作对总“个人估值”的贡献。

  4)凡是有点知识的人都应该反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承认非物资生产部门的劳动创造价值,只承认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说什么商业职工、银行职工不创造价值,是挪用了物质生产部门的工人所创造的价值,更不承认教师、律师等知识劳动创造价值了。因此,“四体不勤”的知识份子便被视为是人民之敌,毛泽东以“臭老九”而鄙之、贱之。而无论是在前苏联、东欧国家,或是在中国、北韩、越南,知识份子被投入狱中者不知凡几。按老马的理论,原来教师从事的不是劳动,怪不得有人把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比喻出“嫖客和妓女”,教师不是劳动者,而成了“卖”的了!这直接导致了毛泽东的“皮毛之论”,赤裸裸地宣扬对知识分子阶层的歧视。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逻辑批判

  马克思在中国是壹个有影响力的大人物,他敢于向当局挑战为民请命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他研究问题的方法和结论是可以批判的。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并非科学。

  1.立场不科学

  社会科学研究问题应该不偏不倚、客观公正,不能仅为某壹个阶级服务。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仅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为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的利益服务,忽视了资产阶级本身的合理利益,因而不可能是科学的。

  2.社会规律不同于自然规律

  马克思把社会规律等同于自然规律,认为社会规律也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的必然规律,好似古代社会所说的“天意”。马克思主义者大谈“铁的规律”,把社会科学导向了神学。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壹度成了代表规律代表真理的神,“四项原则”成了不可怀疑、不可批判的“圣旨”,成了当代神学。

  3.研究方法不科学

  马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是辩证法,严重忽视了形式逻辑和公理体系的方法。不以形式逻辑和公理体系为基础的辩证法是科学方法的反动和倒退,研究方法的不科学表现为:

  1)不下定义。

  “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53页]。马克思主义者从具体的客观事实出发研究问题即使能归纳出壹些道理,也不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性。如果对概念没个界定,讨论问题就会沦为诡辩。譬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没给使用价值、价值等概念下定义。马克思说:“壹切劳动,从壹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马克思的信徒们解释到:生理学意义上支出的劳动必须采取相同的社会平均形式即抽象劳动才形成价值[复旦大学张熏华、洪远鹏《资本论难句试解》],他们断言:农民自产自消的粮食没有价值,向领主交纳的贡粮没有价值,但余下的粮食拿到市场上买卖就有了价值,共产主义社会的粮食更没有价值。请问:中世纪的农民的劳动怎么时而有平均形式时而又没有呢?共产主义的劳动没有平均形式吗?可见,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是壹个诡辩符号。壹会儿是劳动创造价值,壹会儿只有交换[的产品]才有价值,两种说法自相矛盾、令人啼笑皆非。

  有人反驳说: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有价值,但没有交换价值。这是对马克思修正与篡改,不合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只承认商品有价值,否认产品有价值。他认为共产主义的产品都没有价值,价值规律将不起作用,取代价值规律的是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经济的规律。

  2)不从原始概念出发。

  马克思主义者把从原始概念出发的公理体系法称为唯心主义的方法。按公理体系的要求,原始概念是构造壹门学科的最基本的概念,它不能定义,只能大致解说,被称为元概念,用它可定义其它概念。从历史主义的视角看,原始概念反映的事物正是复合概念反映的事物的起点,可见公理体系法与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是壹致的。马克思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这样壹来,产品就成了定义商品的原始概念。马克思未从原始概念产品出发却从复合概念商品出发来研究经济学,违反了公理体系法的要求,把经济学引向了邪路。

  3)循环定义。

  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们弄了壹点形式逻辑,他们用“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壹”来定义商品,又用商品来给价值下定义,陷入了绕圈子的循环定义[详见北京大学编写的《大众政治经济学》]。只有用公理体系法才可消除循环定义。

  4)属性概念与实体概念的混淆。

  马克思说价值是壹种关系,关系是属性;又说价值是结晶,结晶却是实体。这样,实体与属性就混为壹谈了。马克思说资本不是物是社会关系,可是人们投入的资本总是壹定的实体啊。马克思把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弄成了壹锅稀粥。

  5)过程与结果的混淆。

  马克思尚能区分过程与结果,可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们把过程与结果也混淆了。南开大学的谷书堂在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上说:“把劳动定义为:生产壹定的使用价值所支出的劳动量=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产品÷劳动时间;代入换算得,劳动量=产品。劳动量、劳动、产品三个概念都被谷先生弄成了同义词,结果就是劳动=劳动产品了,从而混淆了过程与结果。

  6)矛盾分析法充满了矛盾。

  马克思主义者喜欢把简单复杂化,以达到唬人的目的。马克思用矛盾分析法把商品复杂化,什么“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社会劳动与私人劳动的矛盾”等等。马克思强调矛盾激化的壹面,忽视了矛盾消减的壹面,从而陷入了“斗、斗、斗”的泥潭。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历史的暂时的范畴,这样使用价值与价值就无法对立统壹了。同样,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也不成立,因为劳动这壹概念本身就是对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的抽象,在“劳动”面前再加壹“抽象”,实在是又臭又脏的裹脚布。

  7)辱骂与恐吓不是学术论战的方法。

  马克思总是怀著恶意否定前人和与他同时代的思想家,包括他自称是站在他们肩上的思想家。如哲学界的黑格尔和费尔巴哈,政治经济学界的斯密和李嘉图;马克思为显示自己理论的高妙而贬斥他们。

  1848年《共产党宣言》说:“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在马列主义的“科学”世界观看来,别的世界观,哪怕是社会主义思想中不同的派别,都是不科学的,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因而是需要决裂和改造的。马克思不承认同时代文人思想里的任何科学及进步价值,常常壹古脑儿称之为“资产阶级的科学”;马克思把不赞成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学派贬之为“庸俗经济学”。这样壹来,壹切认真的讨论和研究都被他们预先阻止了。

  他的弟子们承袭了他的品性,公然狂称,在马克思主义之前,这个世界没有真理,没有壹个适合于人类的思想理论。这种狂傲预示了绝对砖制的出现。于是思想改造发生了、反右发生了、大饥荒发生了、文化大革命发生了……马克思主义者把诺贝尔奖的得主保罗.萨缪尔逊斥为资产阶级的无耻辩护士。其实,这些马克思主义者自己成了最高当局的无耻辩护士,他们时而批“唯生产力论”,时而论证“经济建设为中心”;时而反潮流,时而呼稳定,真是千变万化不离对权力的吹捧与依附。他们不理解西方学者的独立性,反而提出了经济学随统治阶级由上升阶段转为下降阶段而兴衰的学术依附论,从而达到打倒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目的。中共对独立学者的打压与一百多年前的资本主义英国允许马克思宣传反资本主义的理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4.研究目的与研究对象的偏狭

  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目的在于论证阶级斗争与共产主义的正确。马克思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资产阶级的法权,是形式的平等掩盖了事实的不平等,因此,共产主义要按需分配做到事实上平等。马克思对乌托邦的关注导致了他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仅限制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忽视了经济过程中人与物的关系和物与物的关系,从而暴露了马克思主义的狭隘。

  西方从亚当.斯密以来国民财富及效率壹直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对象,可以说是生产力经济学。马克思撇开了生产力来研究生产关系、撇开了使用价值来研究价值,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成了生产关系经济学。用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关系经济学批判资产阶级的生产力经济学,是与风车搏斗,徒增笑耳。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发展生产力只会招致失败。

  剩馀价值理论的本质

  自《共产党宣言》和剩余价值理论问世以来,剥削阶级就成了资本家阶级的代名词。按剩余价值理论,正是资本家阶级无偿占有了无产阶级的剩余价值,资本家阶级就成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对象以及社会渣滓了!按马克思的解释,剥削就是无偿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就是不劳而获。此定义过于宽泛,有许多不劳而获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比如对于儿童、老人、残疾人、社会福利受惠者等等,就属这种情况。所以,只有那些人类社会所不允许的、非法的不劳而获才是剥削。看看马克思的荒唐的分析:

  1.荒谬的不变资本

  马克思把用来购买生产资料(工具设备、原材料)的那部分资本称为“不变资本”;把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叫做“可变资本”。他宣称,“不变资本”不创造价值,即不能增值,“可变资本”是增值的唯壹原因。实际是如此吗?

  譬如:壹个邮递员步行送信的话,每天可给20户人家送信。他买壹辆自行车后,每天可为40户人家送信。虽然自行车离开了邮递员寸步难行、更不可能送信。但从总的效果来看,壹个邮递员加壹辆自行车等于两个邮递员,所以这辆自行车是壹个“等效的邮递员”。

  如果壹台机器在两个年轻工人的照料下,可以完成100个使用简单工具的老工人在同样时间里完成的工作,那么,这台机器就等效于98个工人。

  当然,坚持机器不创造价值的人可以假设这两个年轻工人劳动的复杂程度是老工人的50倍,两个年轻工人恰好等于100个老工人,进而得出机器没有创造价值的结论。

  当全世界都在积极发展科学技术的时候,当外国人用机器生产的大量商品正在中国市场上攻城掠地、大赚其钱的时候,中国人却还在争论机器能否创造价值,是非常荒唐可笑的。

  劳动工具或生产资料既然可以创造价值,怎么能称作是不变资本呢?可见,所谓不变资本不能增值是不成立的,将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是没道理的。

  1896年,奥地利经济学家庞巴维克在《马克思主义体系的终结》中批驳了“剩余价值论”。庞巴维克是这样表述的:鲁宾逊漂流到孤岛上,遇到了星期五。星期五当时是用手抓鱼,壹天能抓十斤鱼。鲁宾逊租了壹张渔网给星期五,条件是捉到的鱼要平分。星期五用网壹天能抓到100斤鱼。鲁宾逊拿走了50斤,星期五得到了50斤。星期五说,马克思告诉我们,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这壹百斤鱼都是我抓来的,是我创造的价值。妳不劳而获,剥削了我的50斤鱼。鲁宾逊说,原来妳壹天只能抓到10斤鱼,现在用我的网,妳壹天得到了50斤鱼,这多出来的40斤正是我的网给妳带来的,应该说是妳剥削了我才对。

  劳动力的价值只有与生产资料结合才能体现出来,劳动力凭空不能产生利润,也不能收回自己的劳动价值。资本家投入了生产资料,那么,工人在生产中创造的超过自身价值的那部分价值,是生产资料创造的,这部分价值自然应归资本家所有。

  同样,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更新设备可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即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此时,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未增加,劳动强度未提高,那么,提高的劳动生产率只能是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创造出来的,而设备是资本家用自己凝固的劳动——货币购买的,那么,这部分新增的价值只能归资本家所有,而不能称为剩余价值,进而称作剥削。劳动生产率正是资本的贡献,所以,超额剩余价值不是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是资本的生产力创造的价值。

  资本在静止时是不变的,在与劳动者结合时就会被“启动”而产生增值效应。如将款存入银行可得利息,这说明社会早已承认货币有潜在的增值能力。

  中国的古人早就将借贷取息看作正场利活动。春秋战国时代,私人从事货币贷放者,比比皆是,从未见有人表示反对斥责之词。只是到了汉初,晁错才开始对倍称取息的高利贷者加以谴责。但较晁错晚半个世纪的司马迁,又把“子钱家”(即货币贷放者)看作是同畜牧业、酿酒业等等壹样的正场利活动。

  对生息资本的认识上,马克思远不如司马迁的常识看法。马有壹个非常糊涂的见解:既然商品交换都是等价物的交换,壹块钱也就永远只能与壹块钱的等价物相交换;而资本的特点,却是用壹块钱交换到多于壹块钱,违背了等价交换原则;因此它多出的“剩余价值”,必定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剥削收入。马克思断定,任何时代的借贷利息,都是不折不扣的剥削收入。据他说,资本绝不能自己增值。因此贷放资金所得来的利息,若不是直接剥削自生产劳动者,就是从别的剥削阶级那里分的壹杯羹,总之都是剩余价值的壹部分,岂有它哉?

  马克思没认识到,商品都是有时间标计的。今年的壹头鹿,与明年的壹头鹿,是两种不同的商品。今年的壹块钱,与明年的壹块钱,同样也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二者之间不是天生就该相等,就该按1:1的比例交换。

  其实借贷利息与剥削没有半点干系,也不造成任何社会经济不平等;不但没有造成贫富分化与经济不平等,反而消除了原始收入的不平等!相反,禁止借贷取息,反而成为窒息经济进步的桎梏,违背了社会上所有人的利益。

  马克思自己也承认,资本家在购买劳动力时,是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下进行的。那么,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以工资的形式付给了工人,生产资料创造的价值以利润的形式归资本家所有,双方谁也不欠谁的。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是不存在了,所谓的剥削也是不存在的。

  资本家并没有剥削无产者,马克思为什么会剥削的错觉呢?是因为在他看来,决策劳动根本就不是劳动,只有执行者的劳动才是劳动。所以,由决策者的决策劳动所产生的决策风险成本及其效果,在他眼里就变成了剩余劳动的产物、变成了剩余价值。

  他说资本的利润[即剩余价值]完全(100%)来自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与作为工厂统帅的资本家的决策劳动没丝毫关系!这好比说,决战的胜利完全都是由战斗在第壹线的士兵所创造的,因为统帅没直接战斗在第壹线!所以,统帅的战前分析、战略决策、帷幄运筹等作用及相关消耗和费用等等,都不能算是对于决战的投入,从而也不能算是贡献。最后的结论就只能是只有士兵有功劳,而其他各级将帅首长都是吃白饭的,都是剥削士兵的寄生虫!这难道不是本末倒置、滑天下之大稽的大笑话?!

  马克思发现剩余价值时,忘了壹个最简单的事实,即当剩余价值由正值变成负值——利润变成为亏损时,按他的理论,这壹切仍只能是雇佣劳动者的罪过。但构成商品价值的任何劳动量都不可能为负值从而不可能由劳动导致亏损或破产。马克思陷入了自相矛盾境地。

  私有制企业的利润不是剥削收入。利润包括:壹是风险报酬。投资就有风险。妳买股票,妳收益,妳就承担风险。不能说买股票赔了,是妳倒霉;挣了,就是妳剥削。要是这样的话,谁投资,谁办企业,社会怎么发展。发达国家没有工人因为生活贫困而自杀的,到是有资本家由于血本无归而跳楼的。这就是风险。二是灵活偏好的补偿。妳使用了别人资金,要给予报酬,用人家的地要给地租,用人家的钱要给利息。此外,资本的利润可以来自大规模专业化生产大大降低了商品的生产成本;资本利润也可以来自“贵卖”,即愿意支付“消费者酬谢”。马克思没有理解贵卖中的“贵”,指的是价格高于生产者的成本,而不是高于购买者自己生产可能消耗的成本。贵卖不是简单地提高价格,而是和效率较高的专业化生产结合在壹起。马克思把贵卖贵买理解成纯粹在流通领域里进行的过程,这是错误的。

  2.漏洞百出的剩余劳动时间

  马克思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时间。他说:“凡是社会上壹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

  这种思想在农业生产中是正确的。因为壹个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和在地主的土地上耕作,仅仅是劳动地点不同,劳动效率是壹样的。因此,农民只能在相当于生产自己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之外,增加劳动时间来补偿地主的土地所有权。

  在工业生产中,对“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必须具体分析。马克思说:“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壹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

  工人在不为资本家劳动,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的情况下,“其他条件”怎么会“相同”呢?如果工人不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由于其他条件完全不同,他平均壹天要劳动更多的时间,而且可能超过12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

  对于工人来说,无所谓“剩余劳动时间”。工人在工厂里劳动,不仅可能不受剥削,反而因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他的实际报酬比自己独立劳动时高得多。

  对资本家来说,由于他准备了机器、组织工人相互协作,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效率,降低了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从他的角度看,工人是存在剩余劳动时间的。从这种意义上说,资本利润的确来自这些剩余劳动时间。但不能因此就说资本家剥削了工人。不能把工人壹天劳动12小时,资本家获得其中6个小时的劳动成果看作是剥削。因为剩余劳动的出现,来自劳动效率的提高,而效率的提高,来自使用机器和工人的协作,而这壹切均是资本的贡献。

  把劳动效率提高产生的成果强行归给工人,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借助汽车,人们可以缩短从壹地到另壹地的时间,但是谁也不会把时间的节约归功于乘客的两条腿。因为这样的话,就没有人愿意制造汽车了。

  马克思有壹个错误的观点,他说:“在价值生产上,多数始终只是许多个数的总和。因此对于价值生产来说,1200个工人无论是单独进行生产,还是在同壹资本指挥下联合起来进行生产,都不会引起任何差别。”协作可以缩短生产商品的时间。因此,在同样的时间里,1200个工人相互协作,生产的商品数量肯定多于1200个单独劳动的工人。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同样的商品具有相同的价值。因此,1200个工人协作劳动创造的价值肯定多于他们分散劳动的结果。

  《资本论》在建立了剩余价值理论的框架、确定资本利润只能来自工人的剩余劳动之后,才讨论了分工、协作等问题。这充分说明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并没有考虑工业生产方式不同于农业生产方式的独特之处。在研究工人劳动报酬问题时,他只注意了“劳动时间”壹个因素,却忽视了在不同的劳动条件下,同样时间的劳动会创造不同量的价值。

  马克思关于必要劳动时间的错误是他把劳动和劳动条件、生产和流通割裂开来研究问题的必然结果;这个错误足以推翻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当然,有资本家常常采取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加快劳动节奏等方法剥削工人,创造额外利润。但在工业生产方式中,使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概念来证明资本的利润完全来自剥削,是没有说服力的。

  无论理论推导还是实例验证,马克思相对剩余价值理论本身都是存在严重缺憾,难以成立的。但这并不等于剥削就不存在,比如资本家为了追求利润刻意降低工资,增加劳动量,延长工时,运用严苛的劳动纪律与语言暴力以及精神剥削压迫工人,为了节省成本让工人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工作,企业利润增加德时候没有增加工人的收入,甚至拖欠工人的工资,长期为工作的工人无法佔有公司的股份,或者根据一定的比例得到部份企业利润,比如政府不为工人提供免费医疗 免费教育 免费养老 住房补贴作为利益回馈,政府官员利用权力寻租掠夺原本属于资本家与工人创造的企业利润,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中资本家剥削工人与政府官员掠夺企业的事实确实存在,中国社会的血汗工厂与中共政权就是最好的证明,只有约束资本家与政府官员,给予工人阶级组建独立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权利,允许工人阶级组建左翼政党参与政治生活的民主制度才可以减少剥削。

  小型制造业的利润是工人与资本家一起创造的,因为小型制造业的僱员属于蓝领工人,小型制造业的资本家肩承担著白领工人的责任,虽然小型制造业的资本家经常利用资产阶级法权剥夺蓝领工人分享企业利润的机会,但是小型制造业的资本家获取类似白领工人的工资的收入是合理的,共匪在毛泽东时代让曾经做过小型制造业的资本家接受无偿的劳动改造是不合理的。

  中共是中国社会最大的剥削者,毛左共产党依靠建立劳改营让被统治者从事无偿劳动,邓右共产党依靠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权力寻租与有罪推定的威胁恐吓获得企业利润。

  最有利于蓝领工人的分配方式应该是每一个生产要素都得到一样的利润,比如淨利润分成五份,土地 资本 工人 税收 扩大再生产各佔一份,资本家得到五分之一,蓝领工人得到五分之一,然后蓝领工人内部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产量进行按劳分配,资本家通常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蓝领工人通常是一群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依然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同时蓝领工人也可以分享到非工资性收入,资本家有钱赚,蓝领工人也有钱赚。

  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的结果往往是带头的少数人成为官僚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因为被除役 被转业 被重新安置 被党派去的工作人员取代所以失去国家暴力机器的基层革命者最终会被诈骗,工者有其股被按权分配的工分制度与工资制度取代,耕者有其田被土地党有与苛捐杂税取代,无产阶级专政被专政无产阶级取代,社会主义被极权计划经济与党国资本主义取代,基层革命者没有机会成为统治阶级,只有利用民主制度为无产阶级谋取福利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最适合无产阶级。

  在工人阶级的解放方面,共匪背叛了工人阶级,蓝领工人的工者有其股 产业民主 低工时 高工资 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 佔有剩馀价值根本没有在社会制度层面实现,工者有其股属于党营企业内部依靠逆淘汰机制升迁的高阶经理人,只有参与权力寻租与资本投资的官僚资产阶级与红顶商人才可以享有产业民主,低工时 高工资属于共匪体制内的职业党员组成的公务员,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属于政府官员,剩馀价值被参与权力寻租的政府官员与拥有民营企业的红顶资本家佔有,共匪是工人阶级的敌人。

  在中国大多数工人只有成功依靠人际活动讨好资本家才有机会增加收入,中国不允许独立工会生存,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鬱质人类的工人只能依靠独立工会发动的集体协商与集体罢工争取利益,不允许工人组织独立工会发动集体协商与集体罢工的中国不适合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鬱质人类的工人生存,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鬱质人类的工人应该参加民主运动,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鬱质人类的工人应该成为民运人士。

  3.平均利润论的荒唐

  1848年《共产党宣言》说:“到目前为止壹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号召工人起来革命,消灭私有财产、家庭和国家,建立壹个无产阶级的乌托邦(proletarian Utopia)。《共产党宣言》是纲,《资本论》是目;《资本论》是为《共产党宣言》服务的。

  为证明资本家就是壹个剥削集团,马克思花巨大的精力写《资本论》,从劳动价值推出剩余价值,从剩余价值推出平均利润。他说:等量劳动创造等量价值。所以,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较多劳动力创造了较多的价值与剩余价值,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较少;竞争使利润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流向了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形成了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原则,资本家都获得了等量利润。并引伸为资产阶级共同剥削工人阶级,这是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论的经济学“证明”。其实,是技术创造了价值,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创造的价值也较多,不存在所谓的价值由壹部门流到另壹部门。

  “资产阶级”根本就不是壹个窜通壹气对付“无产阶级”的联合体。在近似的“完全竞争”条件下,老板和老板之间是妳死我活的竞争对手。有多少老板因经营失败而楼。在资本实现全国垄断的状态下,工人阶级才处于绝对劣势。这正是1949后的中国现实!

  《资本论》规定劳动力价值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日本对华投资经济学专家大前研壹指出大陆工资相当日本工资2.5%,即1/40,即维持壹个日本工人的生活资料要用来维持40个大陆工人的生命,连家庭都无法照顾,更别提子女的升学费用。

  4.级差地租的使马克思自相矛盾

  马克思认为级差地租是土壤肥力与位置带来的,与资本、劳动无关,他说级差地租是“壹个虚假的社会价值”,是消费者对土地产品支付过多的东西。也就是说,级差地租是农产品高价出售的结果;另壹方面,他又说“壹切地租都是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又不能从流通领域里产生”。这就陷入了自相矛盾。

  5.无产阶级相对贫困化的错误

  马克思认为:随著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程度会越来越高[即无产阶级的相对贫困化],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因为随著资本积累的迅速增加,劳动变得越来越稀缺,而现有较简单的产品市场越来越饱合,产品越来越趋于复杂化,需要的研科目越来越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资本家不但要付更高的工资,还要送重要员工股份,剥削程度是越来越低,今天美国劳资分配比例大致为75%:25%,而在中国反要低得太多!

  按马克思的定义,如果1个资本的构成是50c(不变资本)+50v(可变资本),其剩余价值为20m,那么剩余价值率m'=20/50=40%;另1个资本的构成是80c+20v+20m,那么剩余价值率m'=20/20=100%。若因此得出结论说,前1个资本因为剩余价值率低,它的剥削程度就低,就善良壹些,后1个资本因剩余价值率高,剥削就要残酷得多;那真是胡言乱语了。从前1个资本的构成来看,它的生产资料所占的比例较小,其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必然较差,它尽管使用了较多的劳动力,但在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在恶劣的生产环境下,人均创造的价值当然就低;而后1个资本,它的生产资料所占的比例较大,必然代表1个相对先进的生产设备,其生产环境必然也较好,它虽然使用了较少的劳力,但在良好的生产条件下,人均创造的价值当然就高。在这种情况下,绝对和相对的都是工人劳动强度的降低,工作时间的减少和工作环境、条件的改善,而不是象马克思说的那样,工人们的处境相对更加悲惨。

  马克思实际上是把生产率的高低说成是剩余价值率的高低。也就是说,生产率越高,资本的剥削就越残酷,生产毫无效率的,也就没有剥削存在。这种危害人类,阻碍生产率发展的理论,给中华民族造成了巨大灾难。

  6.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是马克思的谬论马克思把“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当作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得出资本家剥削的结论,虽然讨好了工人,实际是不近情理。资本家鲁宾逊和工人星期五,是属于2个阶级的人。由于鲁宾逊的资本也就是渔网,与星期五的劳动相结合,可以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达到双方都得益的结果。他们之间的矛盾,是壹个分鱼比例的矛盾,也就是利益分配的矛盾;是利益共同体内部矛盾,而不是敌我矛盾。 或问:既然没有什么资产家阶级剥削,为什么财富大都跑到资本家手中了呢? 问题的根源出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方式上。在产品分配上,双方的利益是对立的,因为壹方的多得,必然是另壹方少得,这必然导致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找到了阶级对立的根源,就容易找到壹种相对公平合理从而双方都能接受的产品分配方案。这种方案只需使生活资料能够相对均衡的在资本家阶级和无产者阶级之间得到合理分配。无论多么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都不可能彻底消除阶级之间的产品分配上的矛盾,但相对公平合理、双方都能接受的产品分配方案能把双方的矛盾平抑在和平的限度之内。 这原本只需通过简单的社会产品分配方式改革就能和平解决的阶级矛盾和社会问题,到了马克思那里却变成了必须通过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消灭资产阶级和商品生产及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解决的复杂问题,变成了所谓的共产主义运动和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之所以会对社会产品分配方式的影响和作用视而不见,其犯错的根源就是他的生产中心论。他认定:“消费资料的任何壹种分配,都只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在社会生产方式与产品分配方式的关系上面犯了致命的错误而不自知,却还要倒打壹耙。 马克思所作的壹切,不过是在错误的基础和出发点上再继续犯更大的错误而已,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真理性可言。究其错误的根源,就是他未能找到导致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的根源,把原本由产品分配方式所导致的阶级矛盾戴在了社会生产方式的头上,因而最终只能搞出个计划经济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为标志的所谓科学社会主义谬论。 马克思其实根本不关心工人的眼前利益,他指责工人的罢工斗争是改良主义。他指望的是工人们穷得只剩下内裤,要干就是全世界总暴动,暴力革命“砸烂旧世界”。按他的劳动价值论,劳动力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这些劳动力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罢工涨工资违反了他的唯物主义标准。所以中共政权严禁罢工。 中国政府在操作上已经脱离了马克思主义,名义上充分肯定私有企业,因为既得利益集团已拥有大量不义财产和私有企业,这些都是靠滥用权力、靠垄断得来的。

  共产极权主义的政治理论的本质

  民主集中制的邪恶本质

  1.民主集中制提出及其严重的缺陷

  苏联共产党的前身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它是由俄国马克思主义者但也是主张经济斗争的普列汉诺夫创立的, 1898年召开了第壹次代表大会,然而这个党仍然是壹个像俱乐部壹样结构松散的组织。列宁在1900年创办了火星报,认为党应是职业革命家和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有组织、有铁的纪律的先锋队,应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 列宁的主张遭到了普列汉诺夫等经济主义派的反对,却受到了包括斯大林在内的很多党员的支持,由此形成了以列宁为首的火星报派。1903年,列宁的火星报派在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所草拟的“集中制”党纲获得了通过。列宁说:“作为党组织基础的基本思想,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第壹个思想,即集中制思想,是从原则上确定了解决所有局部的和细节的组织问题的方法。”这“是唯壹的原则性思想,应该贯穿在整个党章中”。“集中制要求中央有直接掌握每壹个党员的绝对权力。” 1904年,罗莎.卢森堡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壹文中认为集中制对于改变党组织的分散性是必要的,但她强调:社会民主党不能建立在党的战士对中央机关盲目听话和机械服从的基础上。按列宁的“集中制”原则,“中央委员会成了党的真正积极的核心,而其他壹些组织不过是它的执行工具而已”。她认为,列宁的集中制是“极端的集中主义”、“无情的集中主义”。她说,如果党内由党的中央机关的统治来代替大多数人的统治,由中央委员会监督工人阶级的活动来代替工人群众对党的机关活动的监督,“那就是错误的”。 民主作为壹种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已经包涵了集中,凡是制度化程序化的民主最后都必然产生集中。如作为民主最基本形式的选举,最后必然产生集中:从侯选人中产生正式当选人。如议会通过壹项法案,经过壹定的民主程序最后也必然产生集中;通过或否定该项法案。既然民主本身已经包涵著集中,因而就没有必要在民主的后面再加壹个“集中”。 之所以“民主集中制”必须有“集中”的概念,是因为列宁首创这壹制度时是为了强化党内的集中、树立中央的权威。遭到卢森堡的批评后,列宁才在1905年将“集中制”之前加了“民主的”的定语,称之为“民主的集中制”。列宁申明,“集中制”有专制主义的集中制、官僚主义的集中制,而俄共所实行的是民主的“集中制”。1906年俄共“四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的壹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这就是“民主集中制”的由来。 但即便将其称为“民主的集中制”,仍然是画蛇添足。倘若列宁的本意确在民主,直接称为民主制不是更好,他坚持把民主当作定语来修饰,可见其原本想要的无非是那个“集中”。 概念本身的逻辑矛盾使这壹制度带有先天性的缺陷。比如,既然“集中制”是“民主的集中制”,那就必须规定如何通过民主的程序来达到集中;可共产党的党章中缺乏这样的规定,或虽规定了民主的某些内容,但它对于集中并无内在的逻辑关联,或者说,它对集中并不构成制约关系。那么,这种“民主”能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1905年12月在俄共第壹次代表会议上,列宁对“民主集中制”的民主特征作了说明:“党是根据民主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的壹切事务由壹律平等的全体党员处理或者通过代表处理;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人员、所有领导机构都是选举出来的,是必须向党员作报告的,是可以撤换的。” 列宁的民主思想,概而言之:其壹,党的代表大会是全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应每年举行之;其二,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大会的执行机关,必须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其三,在党内设立与中央委员会并行的监督机构,对中央委员会的工作实行监督(地方类推);其四,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经党员民主选举产生,党的中央和地方机关的领导人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可以撤换;其五,党代表大会和各级机关党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少数的意见遭到否决后少数者必须执行组织决定,但在思想上仍可保留并宣传自己的主张;其六,党员在党内有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这些思想并未认真贯彻执行。

  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的重点是“集中”,这壹贯为列宁强调。1920年列宁强调,“无产阶级的无条件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壹”。列宁还认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要求在党内仍“需要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微削弱壹点,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  列宁还将“集中制”的原则推广到了“第三国际”。1920年7月,他在“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的报告中,将“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作为加入“共产国际”的重要条件。他强调:“共产党必须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实行象军事纪律的铁的纪律,党的中央机关必须拥有广泛的权力,得到全体党员的普遍信任,成为壹个有权威的机构。只有这样,党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他还指出:“凡是愿意加入共产国际的党都应该称为:某某国家共产党(第三共产国际支部)。” 斯大林主政后,为强化个人集权,通过消灭“反对派”使民主化为乌有,使“民主集中制”变为恐怖的集中制。关于民主集中制,莫洛托夫描绘道:在“壹个渐进的过程”中实现“少数开除多数的原则”——“70人开除10至15人,然后是60人再开除15人……这就实际形成壹种结局,中央委员会中,排除了多数,留下了少数,但又没有违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因而也就没违背民主集中制的程序……”。“任何反对派都没有了,这样就轻松多了”。这是苏共体制中致命的内伤,它导致苏共的衰落,乃至最终被人民所唾弃。

  2.中共的民主集中制

  作为“共产国际”壹个支部,中共从创党开始就以“民主集中制”为自己的组织原则。将这壹原则正式写入党章的是中共“六大”(1928年7月)。“六大”党章规定:“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其他支部壹样,其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中共的创造。1940年毛在阐述“新民主主义政治”时就提出:未来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 1942年毛泽东强调:“共产党不但要民主,尤其要集中”,不懂这壹点,就“不懂得党的民主集中制”。毛进壹步说明:“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壹种手段。”目的是什么呢?是集中。从而,他确认集中高于民主。所以他说:“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毛的言论告诉人们,他要集中是真,民主不过是应付形势而已。  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授予毛有独断专行的特权。根据刘少奇的建议,并作出决定,规定“在两次中央全会之间,中央政治局担负领导整个党的工作的责任,有权决定壹切重大问题……凡重大的思想、政治、军事、政策和组织问题,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这种制度为党的领袖独断专行披上了制度上合法的外衣,从而使全党服从于壹人,正式开创了个人崇拜的党内领导体制,导致日后毛泽东的个人集权独裁。 原先的政治局候补委员刘少奇因在“整风”运动中帮助树立毛泽东的绝对权威,在1943年3月的中央机构调整中壹跃而成为仅次于毛泽东的党内第二把手。《胡乔木回忆毛泽东》说:“毛主席的关怀,不仅说明对少奇同志的深厚情谊,更说明对少奇同志寄予厚望、要委以重任。”换言之,中央高层的人事安排成了毛泽东个人说了算。 在这壹独裁体制下,中央委员会成员之间已不再平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自然失效。如果在某壹问题上多数政治局委员和毛有不同意见,多数人总是放弃自己的意见,跟著毛泽东走。延安整风刚结束时,包括刘少奇等书记处成员在内,凡有不同意见,倒还允许提出来;如毛不同意,即使多数人有不同意见,也只好放弃。 1945年毛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说:“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在酝酿“七大”候选人名单时,著名将领陈赓提出:薄壹波是从监狱办“自新”手续出来的,当党员可以,当候补中委不合适,建议从候选人名单中去掉。他的意见反映给毛泽东。毛说:“为什么不可以当正式中委?提候补中委就不妥。”毛的这个意见被传达给参加“七大”的各地代表团,结果薄壹波反而改为正式中委候选人并顺利当选。 建国后刘少奇提出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结果毛泽东在1953年5月、6月、8月曾先后三次批判刘少奇,主要的罪名当然不是说他执行了《共同纲领》,而是说他违反了“过渡时期总路线”(见《毛泽东选集》第5卷,80,81,89页)。刘少奇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是以当时的临时宪法即《共同纲领》为根据的。而那条“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当时正在毛泽东自己的头脑里酝酿,尚未提请任何合法的权力机关审查通过。毛刘之争意味著什么?意味著刘少奇无权根据法律工作,而毛泽东有权在法律以外行动。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 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80页上,我们可以读到毛泽东亲笔写的这样的话:“过去几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未经中央主席认可,中央会议不准作出和发出决议——由伟大领袖亲手订立的这条纪律,就是中共的领导制度。于是刘少奇就完全放弃原来的设想,转而坚决拥护毛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杨尚昆曾说:“刘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思想,我看有壹定的道理。社会主义改造没两年就完成了,太快了。”  1954年民主集中制写入了中国的宪法,成了国家的运行原则和运行机制。 1956年毛泽东又强调:“我们主张有领导的自由,主张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中国特色的民主“特”在那里呢?就在于“民主”是在集中指导下实现的。譬如,议会作为近代以来民主制度的重要部份,是伸张与凝聚民意的机关。虽然1954年中国也建立了类似于议会的代议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将它确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但现实中在“人民代表大会”之上还有党,“人大”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活动,也就是说,在“最高”权力机关之上还有更高的权力机关。这就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人大工作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体现。  毛泽东认为,这种形式的“民主”比西方国家的民主有更多的民主与自由。其实,这种“民主”即使不与西方的议会制度作比较,仅就自己所走过的道路作反省与总结,也可深知其弊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其实是严重违背民主原则与宪政精神的。不然,为什么“人大“向来就有“橡皮图章”和“表决机器”的讥称;而西方国家的议会,无论在他们本国,还是在我们这里,都无人封此雅号呢?中国的“人大”在很长时期内“壹致通过”曾是常规,而西方的议会里有反对票和弃权票才是常规;在中国的“人大”,发表领袖所不高兴听的意见必遭厄运,在西方的议会里,反对当局的政策、与政府首脑唱点反调是正当的权利。既然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里“民主”之处境尚且如此可怜,那普通公民就更可怜了。  1958年,毛又提出了“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以及“书记挂帅”等原则,进壹步强化了以党代政的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下通行的潜规则是“多数服从少数”、“多数服从壹人”,党内多数人的意愿必须服从少数人的意志,“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往往徒有虚名。在尚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时期,也只允许“少数”保留自己的意见,这“少数”却因此受到歧视,得不到重用;在毛的时代,党内或国家机关通过重大决定时往往出现“壹致通过”的“盛况”,原因是“少数”者壹旦表明态度便会受到迫害。 1959年的庐山会议表明,整个中央委员会都成了毛的驯服工具。陈云曾经设问:“假如常委的人,除毛主席外都是彭德怀(意为敢唱反调),那局面会不会有所不同?”他认为,即便如此仍然是毛占据绝对控制地位;“反‘冒进’不是壹次实践吗?中央同志全都参加了,毛来了个反‘反冒进’,结果搞得鸦雀无声了”。 《毛选》第五卷里,毛泽东多处指责刘少奇没经过毛签字同意就发布中央政治局决议是很大的政治错误。可见,毛凌驾于中央之上。到了六十年代,毛再次重提壹元化领导的问题,明确指出,“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壹切的。 以下是周病危期间与邓颖超谈话的部分摘录:1975年11月17日:“1944年5月21日,六届七中全会第壹次会议, 选出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周恩来组成主席团会议,有通过决议:得票最高者为主席团主席。刘少奇最高,朱德第二,毛是第四。但是在内部由我提议:主席还是由毛来担任。朱老总是很反感的。我又壹次做了唯心的政治上错误的抉择。” 1975年11月19日:“1962年1月中央召开扩大工作会议(编者按:即七千人会议)。会上总结人祸带来灾难的教训,强调要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有不少同志提出:主席退下。在二月十日的政治局常委会上,毛表示:愿服从会议决定,辞去主席退下,搞社会调查。朱老总、陈云、小平表态:欢迎毛辞去主席。是我坚持:主席暂退二线,主席还是主席。”  1975年11月22日:“1956年9月29日,中共八届全会后第壹次政治局会议上,通过二项决议:党的主席规定连任壹届;要限制领导人权力,加强对领导人的监督,党内要体现民主集中制。是林伯渠、罗荣桓、彭真提议的。十七名政治局委员,十五名赞成,惟有二人弃权(编者按:毛、林彪)。决议都给个人意志废了,我们也有责任和罪过。”  在毛的时代,绝大多数党员和党的干部,在受到党组织的不公正的处分时──或被诬陷凌辱,或面对批判,或被投入监狱受刑──他们总是这样安慰:“要相信组织,要相信党”;“党犯了错误,党自己壹定会纠正错误的”,有的甚至认为“这是组织上对自己的考验”,因此就“想不通要努力去想通、不理解要努力去理解”。这与“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韩愈所言)之类的忠君信条几乎没有差别。在“党崇拜”的氛围下,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成了全体党员的“紧箍咒”;在多数根本没有表达机会的情况下,“少数服从多数”不过是壹种摆设!“民主集中制”其实是中国几千年的“君臣之纲”的现代版本。

  鉴于“文革”的沉痛教训,“十二大”、“十三大”没有出现“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壹提法。 1970年代末是中共党内民主风气高涨的时期,经济开始好转;80年代后期邓小平大权在握,便无视党内的不同意见,强行拍板搞“价格闯关”,碰了钉子才想到要开会研究善后,这成了接踵而来的经济停滞与政治风波的直接原因。元老李锐披露说,邓在江接班时告诫说:“毛在,毛说了算;我在,我说了算,什么时候妳们说了算,我就放心了。”江泽民正是遵循邓的遗嘱行事,大权独揽,发誓“绝不搞西方那壹套”。“十四大”、“十五大”又恢复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壹提法。

  3.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剖析

  既然民主本身已经包涵著集中,民主与集中不过是同壹事情的2个不同视角而已,因此,集中不可能在民主之上而高于民主,“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暗含了“集中高于民主”的观念,这本身就是鄙视民主,根本就没有民主的诚意。“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更是居高临下,“民主”成了“集中”的下级、仆从,民主成了集中者手中的玩具而已,真实荒谬之极。 毛泽东认为,民主就是对人民进行教育,这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1949年毛在《论人民民主专政》里写道,解决人民内部的问题,使用民主的即说服的方法,而不是强迫的方法。1950年6月毛在第二次政治协商会议上的讲话里说:“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法。对敌人来说是用专政的方法”,即“强迫”的方法;“对人民来说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即“向他们进行教育和说服工作”。到了1956年,毛又重申:“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  按照毛泽东发明的概念,“民主”就是如下的政治活动:党通过教育使人们提高觉悟,抛弃原来不正确的认识;让他们理解党的政策和指示,自觉地加以贯彻执行;使他们改掉缺点与错误,改善与领导的关系,消除同志间的隔阂;教他们履行子民的义务,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如此等等。壹言以蔽之,对人民进行说服教育而不用压服手段,在毛泽东看来就是“民主”了。至于谁来教育人们呢?自然是享有各种权力的大小官员。 毛泽东还有壹个经典的公式:“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对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应当注意这里的“对”字。“对人民实行民主”,就是说,在人民之上还有壹个给予人民“民主”的“主”,它领导人民前进,至于什么时候给人民“民主”,给人民多少“民主”,所给的“民主”是教育式还是压服式,皆决于上。说是“百家争鸣”,结果“舆论壹律”;说是“说服教育”,结果“全面专政”──都是这个“对”字背后的含义所决定的必然结果。壹个“对”字,表明了人民无民主之权。  1962年,毛泽东谈到了“民主集中制”。毛对他的“民主”作了另壹种表述,即“让人讲话”。其实,“让”与“对”,都是同义词语。可以让妳讲话,也可以不让妳讲话;可以言者无罪,也可以言者有罪;主动权皆在上、不在下;皆在官、不在民。 毛强调发扬民主是为了集中正确的意见;所以首先要发扬民主,让大家讲话,发表各种意见,然后加以集中。集中什么呢?毛说,就是集中“群众中的正确意见”,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壹认识、统壹计划、统壹指挥、统壹行动,叫做集中统壹。他的说法蕴含两个要点。第壹,谁来集中?自然是握有各种权力的领导者。第二,何种意见才算“正确”?由领导者判断,他认为谁正确谁就正确;或者说,哪种意见符合领导者的心愿,就是正确意见,就集中哪种意见;或者从分散的意见中拼凑,组合出符合领导意图的意见;即使“正确”意见出于少数人,甚至个别人,也是民主基础。因为按马列原理,“真理有时在少数人手里”。当然,如果碰巧多数人的意见符合领导心意,那就更好大肆宣扬,说是代表广泛的民意。于是,民主基础就是领导的心意,玩弄民意的手段就是领导艺术。 这种玩弄民意的领导艺术被称为“群众路线”。领导干部做的壹切都是为了群众,是把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经领导制定成政策,再由群众去执行。这不符合“自己解放自己”的自治思想,也违背“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精神;领导干部推行的政策是否体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要求,也无衡量标准。在“群众路线”的政策未必就真的是为了群众。例如,“大跃进”和“文革”都充分动员了群众,其实际结果却是带给群众巨大的苦难。  毛泽东说发扬“民主”,就是征询民意的御用式的民主。其的表现方式是:“皇帝”开口了,让妳说话,妳就说吧;说得好听,“哦,还不错”;说得不好听呢?“皇帝”就皱起了眉头;如果皱起了眉头,妳还不察言观色,还要往下说,那就要大喝壹声:“不许放屁!”再往下说,就抓人了,“无产阶级专政不是吃素的”! 邓小平说,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是最合理的、最好的制度,永远不能丢。他说:“党的领导就是要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对不正确的意见给以适当解释”。如果“不正确的意见”是多数呢?也只是“给以适当解释”。 这说明党根本不服从群众的多数,手里有了权,就不在乎多数或少数了。如果由多数意见作出决定,就不需要民主之上的集中了。 要求服从正确而不是服从多数,这是要求服从“党的领导”的壹种诡证。 共产党是由少数人组成的。为什么大多数人民的必须服从它呢?因为它自封为“伟大、光荣、正确”,服从党就是服从正确。通过投票进行选举、通过表决作出决定的民主程序在中国被抛弃了。毛把民主看作是种作风,他说,要“让人家讲话”、“好话坏话都可以讲”。这样的“民主”,只不过是“大家长”纳谏而已;类似张之洞所说的,“民间可以发公论,达众情而已,欲使民伸其情,非欲民揽其权。”因为持这种观点,所以毛对外国记者说,他“不相信选举”,他认为“协商壹致”比投票选举更“民主”。因为这个“协商”过程总是在他的牢牢掌握之中,可以确保按他的意见达成“壹致”,而他的意见则总是“唯壹正确的”。这样,重要决策和候选人名单,只要“协商”就行了,不需要投票表决。“协商”到没有不同意见,壹次性鼓掌“通过”;不壹致再“协商”。有了不同意见要求服从正确,只能壹致不许不壹致,没有多数和少数,民主的原则又不起作用了。 在民主社会,每壹个人的权利都不许侵犯,必须做到人权至上。坚持人权至上原则,既要肯定普遍的权利,又要肯定权利的平等;发表正确意见和发表错误意见在权利上是平等的;作出决定时必须坚持“壹人壹票”,不允许大人物“壹句顶壹万句”和“壹票顶壹万票”。 荒谬的民主集中制的要害是将权利分割,即:壹些人只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没有作决定的权利,作决定的权利交给了核心。没有作决定的权利,发表意见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 胡乔木说:“不要民主,那是专制,不要集中,又会步入绝对自由主义的泥潭原则”,这话中隐藏了主语,实际上是“我如果不要民主,那是我在搞专制;我如果不来集中,那就会让妳们陷入绝对自由主义的泥潭”。 大家睁大眼睛看看?这个主语中的“我”,乃是在“民主”与“集中”之外的,成神了呢!在这种情况下,民主与集中都只不过是工具而已,哪有什么真的民主与集中存在啊?

  4.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剖析

  民主集中制在英、俄语中都是民主的集中制,属于偏正结构;民主与集中不是并列结构,“既民主、又集中”的并列关系不能成立。除了民主的集中[简称民主]外,还有独裁的集中、寡头的集中。民主的集中是说民主的过程本身就是集中的过程,无须“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用独裁的集中、寡头的集中指导不出民主,用民主的集中指导民主是同义反复而已。 刘少奇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对“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解说是:“党的壹切会议是由领导机关召集的,壹切会议的进行是有领导的,壹切决议和法规的制订是经过充分准备和仔细考虑的,壹切选举是有审慎考虑过的侯选名单的,全党是有壹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统壹的党章和纪律的,并有壹切党员都要服从的统壹的领导机关的。这就是说,党内民主制,不是没有领导的民主,不是党内的无政府状态。”也就是说,大凡党内运作中的各种问题,诸如召开大会、作出决议、选举领导机关和领导人,都是在领导者的指导、安排下实现的。 显然,这种“民主”不过是将领导者的意志表达为“群众的意志”,将领导者的号召转化为“群众的行动”;其间即使允许发表壹些不同意见,但以不违背领导的基本构想为前提,即必须在政治上与领导者保持壹致。所以,这种“民主”,实为主民、训民也。主民者,为民作主、决定人民之命运也;训民者,教化人民、使之成为驯服工具也! 党的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是“民之主”而不是“民为主”,可简称为“党主”,不能称为民主即“民为主”。 民主集中制的精髓在于服从,而且是无条件的服从。“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而中央又是以最高领导人为首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操作办法是:“党要领导和支持人民掌管国家权力,……各级党委壹方面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另壹方面又要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领导。”“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关键是,坚持和强化中共对壹切人和壹切领域的领导。在民主集中制下,最终都由领导说了算,民众充其量只有被征询意见的份。 既然这样的“民主”实为“集中”所驾驭,所以“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可以归结为以下公式:集中─民主─集中。前壹个“集中”是领导者的构想、方案、计划等,后壹个“集中”是经过“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成为全党全民所“认可”的决定、章程、制度等,换言之,后壹个“集中”已有壹层“民主”薄纱的包装了。问题在于,若民主必须要由“集中”作指导,则它在壹开始乃至整个过程中就不可能超越“集中”的框架与轨道。所以,所谓的贯彻“民主集中制”,从出发点到落脚点都是保障集中、限制民主。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主词是民主,但加了限制词“在集中指导之下”。运用中的奥妙就更多了:讨论问题时由主持人掌握,只允许在限定的范围内发言;选举时,只能在上边提出的候选人中选择;正式讨论之前,先个别吹风,引导,打招呼,甚至威胁利诱,使人接受领导的意图,美其名曰 “民主协商”;或者,如果某人不易驯服,可以缩小会议范围,叫他不能与会,如“积极分子会”之类;如要寻求支持,又可以扩大范围,叫支持者参加,甚至开党委扩大会,也可以叫非党员参加。扩大开会早就是政治策略之壹。总之,办法多多,领导者恒能如意。至此,民主成为演戏和骗局。

  1931年4月苏区中央局第壹次会议上,毛反对项英等人将红军转移到根据地以外的主张,但只有朱德、谭震林等少数人支持他。为此毛建议扩大会议范围,让他指挥下的壹些军事将领与会,使自己由少数变成多数。 1959年庐山会议之后的8月18日,中央书记处委托军委办公厅和总政治部承办军委扩大会议以肃清彭德怀的影响,很多人不愿意发言,发言的也只限于“浅表态”性质。8月20日,柯庆施、陈伯达、康生等向毛反映“会议开得糟透了”、彭“根本不服庐山的气”等等。毛于是决定会议延长,与会范围扩大到全军师以上单位的正职干部,由原来的140人扩大到1070人,再加50人列席。22日,再次扩大了的扩大会议开幕,分怀仁堂主会场和紫光阁分会场,林彪主持,毛、刘亲自作了定调性讲话。如此加强火力后,不但彭德怀得到彻底批判,还真的揪出了邓华、洪学智、万毅、钟伟等“反党俱乐部”成员,批彭不力的朱德也作了检讨。会议完满地达到了目的。 “扩大”使组织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与会者,以便把自己的意志贯彻到会议中去。“扩大”会议的效能,在于被扩进来的人或是会议组织者的赞同者,或是地位较低没有与会资格的人,他们对上层斗争的来龙去脉并不清楚,把应邀与会看作是壹种荣誉,壹切听从领导上的吩咐。1968年10月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届中委只有40到会,不到总人数的壹半,“而被扩大进来参加会议的中央文革小组、军委办事组成员和其他人员却达74人,占与会总数133人百分之五十七。后来发现其中有壹人竟然不是共产党员。”要在这样的会议上开除刘少奇的党籍还不是易如反掌?实际上,有“扩大”就有“缩小”,“缩小”就是不通知本应到会的人,比如政治局会议可以不让与组织者意见相左的政治局委员与会,“文革”期间壹些红卫兵领袖反倒可以参加中央全会,党代会选出来的正式中委却无法与会。这就强化了个人独裁,他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决定让谁参加会议,以收“壹致通过”之效。 “开会”还有壹个功能是逮捕人,罗瑞卿是壹例,而罗本人也借开会之机逮捕过潘汉年;此后还有周恩来逮捕黄永胜等人,华国锋逮捕王洪文等人,都是用开会的名义。据傅崇碧回忆,毛去世后许世友就到医院提醒几个将军,不要到中央开会,“去了可能把妳们抓起来,要妳们的命。”避灾的最好办法就是进医院。兰州军区司令韩先楚听到毛泽东逝世的消息后,楞了壹阵,说了声“快走”就去了301医院。“当时许多将军、部长都往医院跑。 康生说:“民主集中制,集中是主要的,民主只是修饰”,壹语道破了民主集中制的灵魂——独裁。这种制度主要领导说了算,党员的民主权力微乎其微--只有拍马屁和鼓掌的权利--连彭得怀和刘少奇也不例外。只要和壹把手不合作,就连党内说话的机会都没了,甚至还要丢掉性命。在中国,官场总是“官不在大,壹把手则灵”,官员个个“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工作是“壹把手说了算”,以致于官员们自己也总结说,“壹把手说话,绝对真理;二把手说话,相对有理;三把手说话,岂有此理”。  李慎之说:“民主集中制,只是壹种新式独裁,即极权主义的别名,根本不是什么民主。”集体领导表面上是监督壹把手,实质上既无民主、也无监督,不过是披著“集体领导”外衣而个人独裁制而已。在集体领导的幌子下,壹把手的错误或严重犯罪总能冠冕堂皇地得到支持和认可;集体领导成员不过壹把手政治的工具,大多在搞曲意迎合或助纣为虐。 民主集中制对共产党领导人当然有无比的优越性。民主集中制的作用是确保党的执政地位永远不受挑战,确保党的最高领导人的权力永远不受制约。它的优越之处还在于,即便是最高领导核心犯了大错或决策造成了全国性的灾难,他还可以名正言顺地继续集大权于壹身。民主集中制带来的是权力无条件的绝对集中,并为后帝制时代的新式中央集权大壹统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安排。 民主集中制不过是集权的壹块遮羞布!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集权,民主的实质是分权,这是背道而驰的!民主集中制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核心。在这种局面下,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民主!民主集中制不过是秦始皇邪恶制度的当代语言表达而已。古代的官员上朝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议事”,即对皇帝或某大臣提交的问题,共同商讨,献言进策,供皇帝决断,开明的皇帝也能采纳大臣的正确意见。这就是中国自古以来壹直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根本没有民主,只有专政,这已为历史的经验壹再证明。 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遭到抛弃,民主就有了希望,中国的民主化也就露出了曙光。

  反和平演变批判

  “和平演变”不是要革谁的命,不是要革那个党的命!那要演变什么?是政治制度,监督制度,公共制度等等制度的“和平改变”。“和平演变”首要的壹步,就是打翻壹党独大,推行党权平等! 改变“人民代表”的“傀儡”状态,改变政协的从属地位!“和平演变”是要把“共产党”请下来和别的党派平等和人民平等,而不是高高在上! 1950年代初美国国务卿杜勒斯说:“中国的第壹代、第二代领导人由于长期处于革命当中,其专制政权已经建立,可能要到第三代、第四代才能和平演变。”和平演变是壹个国家以和平的方式渐渐地影响另壹个国家,以期改变那个国家的社会、文化以及生活方式。既然是和平的方式,就没有打仗、没有军事冲突,就和军队、武器、恐怖主义无关。和平演变不是搞侵略、也不是干涉内政,也不涉及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美国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其实是制度之争,不是“入侵”与颠覆。那有什么好怕的呢? 所谓“反和平演变”,实际上是共产党对政权不能稳定的极度恐慌。很多国人认为,美国政府是内外有别:即对自己国民很好,对外就功利之极,居心叵测,所以她对中国人倡导的民主自由必是洪水猛兽。这种盲目排外的思想颇有义和团之风,仍然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古代博物馆思维,对“自由、平等、博爱”壹窍不通。 任何壹个国家、任何壹个社会都是要变化的,而且只要没有把自己完全封锁在起来,总要受到国际社会的影响,同时也给世界以影响。壹般来说,先进的社会对落后社会的影响要大于落后社会对先进社会的影响,因为人往高处走嘛。落后国家接受的国际影响壹定正面的多,有利于改进自己,追上先进;而先进国家根本不必担心落后的国家改造妳,开放妳自己意味著妳将更深地影响世界,为世界做出更大贡献,而世界发展了反过来又会促进自己。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实行了美国式的民主政治制度,也没有见到哪个国家真的就被西化。欧洲接受了美国战后的援助,结果很快从战乱中恢复过来,英国人,法国人也没有成为美国的附庸。社会主义制度如果真的优越的话,应该是美国佬、欧洲佬要担心被我们和平演变才对啊,哪用得著去反“和平演变”呢?其实是自己的制度不好,就算别人不来诱惑妳,民众迟早也会觉醒的。口口声声鼓吹自己的优越性,不过为特权集团的利益的稳固找个借口罢了。

  稳定压倒壹切批判

  在复杂系统发生质变,也就是出现新结构取代旧结构的突变过程中,只有旧状态或旧结构失稳,系统才能经由跃迁的方式,即经由壹系列不稳定的中间态的方式,进入壹个新的稳定有序态。在这个过程中,旧结构的稳定性是壹种消极因素和保守力量,是扼杀生机和希望的;不稳定性则起了壹种扬弃旧结构、激发和导向新结构的建设性作用。 从计划经济——壹党专制——党领文化之旧稳态,跃向市场经济——宪政民主——多元文化之新稳态;这壹跃迁符合人类文明进化大方向。然而,在中国社会面临根本变革的历史关头,邓小平鼓吹稳定性崇拜。 所谓稳定性崇拜,就是麻痹了或丧失了对稳定性的批判意识,认为在任何情况下,稳定性总是好的,积极的,建设性的,是有百利而无壹弊的。有人甚至认为,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代价去求取稳定。国内社会科学界与人文科学界,则几乎众口壹辞地、无批判地褒扬和突出稳定;政要人物,则言必称“稳定”。邓小平的“稳定压倒壹切”与江泽民的“始终把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更是把话说绝,达于颠峰。 “压倒壹切”是否包括“压倒”生命、宪法、法律、法规?如果不认真界定法律范畴,很容易被坏人利用。文化大革命不就是破坏宪法、践踏法律开始的吗?如今此伏彼起的瓦斯爆炸事故,日甚壹日的环境污染,屡禁不止的三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暴露的是同壹个问题——权力“压倒”了法律。这种现象还要延续吗?  “稳定压倒壹切”是彻头彻尾的法西斯主义,是屠杀、杀人的代名词。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对“稳”的解释是:叫妳去东妳去东,叫妳去西妳去西。如果叫妳去东妳不去东,这就叫“不稳”。在古代则被称之为“犯上作乱”,应当“格杀勿论”。今天则称之为“不稳定因素”,应当“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然,就会威胁统治阶级的正常统治。所以,“稳定压倒壹切”是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座右铭。“不稳”,那是绝对不容许的。 如果稳定是至高无上的原则,那么,那些既得利益者、尤其是那些不受制约的权势者,由于他们最维护既定秩序,因此就成了最坚定、最可靠的稳定因素;而那些被侮辱被损害的群体和个人,由于现行制度剥夺了他们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以及投票权利,因此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言行都构成了对既定秩序的挑战,因此就成了危害稳定的因素。按照这套逻辑,权势者代表秩序代表稳定,没理也是有理,再错也是对的;反之,那些被侮辱被损害的群体和个人,有理也是没理,再对也是错的。壹切有良知的人,绝不能堕落到维护暴政的地步,而应为自由与正义不懈地抗争! 人类不是蚂蚁,不是蜜蜂。对于人类,稳定不是唯壹的价值,不是最高的价值。在稳定之上还有自由,还有正义。没有自由、没有正义的稳定是暴政。中共果真赞成“稳定压倒壹切”吗?那当初干嘛要革国民政府的命?可见,“稳定压倒壹切”,其实是共产党壹党专政的稳定压倒壹切。壹旦妳接受了这个口号,壹切善恶是非就颠倒了。中共可以用破坏或妨碍稳定而定人罪名,“稳定”正如“反革命”壹样,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具体的界定标准,他们可以根据需要任意加以解释。 1989年春邓小平就曾极端无耻地说:“杀它二十万,稳定二十年”!后来,他果然为了稳定,压倒了壹切;导演了壹场空前绝后的“6.4”大屠杀。江泽民重谈“稳定压倒壹切”的老调,甚至比邓的嗓门还高,发出了要把所有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中共当局的壹切暴行,都打著“稳定压倒壹切”的旗号。官方的稳定,是壹种死的稳定,它窒息了社会的活力。这种稳定靠的是暴力工具的控制、经济资源的垄断、政治资源的独占来实现的。稳定是统治者的稳定,是某党的稳定,是既得利益集团的稳定。今天的稳定,是老百姓忍受独裁统治的稳定,是独裁者作威作福的稳定。稳定,稳定,官僚集团越稳定越阔气,越稳定越高高在上;老百姓越稳定越贫穷,越稳定越活不下去。不彻底打破独裁者奴役剥削人民的“稳定”局面,人民就永不能取回本属于自己的权利。 在“稳定压倒壹切”的名义下,很多社会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而且,为稳定而实施的政治高压本身,就是激化社会矛盾的壹个巨大的“不稳定因素”。“稳定压倒壹切”所造成的负面效应的积累,将使被强行推迟的结构取代过程终于发生时,社会要付出额外的代价。社会脱序行为之频度、烈度将提高,社会动荡将加剧,社会动乱将更可能出现,人民将承受额外的痛苦,作出额外的牺牲;甚至将使结构取代成为不可能。 专制权力是壹种没有制约的绝对权力。统治者必然贪得无厌,它不可能有什么理性去自我约束,对老百姓的压榨和盘剥必然惨无人道。这就必然带来社会的不公平。民性若水,水性至柔,但水到不平处也要喧哗。这“不平”如果太大,必会掀起滔天巨浪。如此,社会哪有可能存在稳定、和谐?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说:凡专制必无稳定、和谐。 200多年前,法国著名革命家罗伯斯庇尔说过:“只要翻壹下历史,妳们就会看到,到处是公职人员压迫公民,而政府则取消人民的主权。”“社会灾难从来不是来自人民,而是来自政府。”这完全可说是200多年后今天中国的写照。 中国今天要避免社会动乱,建立真正的和谐社会,药方只有壹个,就是实行民主,使人民的主权得以确保,让强大的人民主权制约和限制官僚权力,从而从根本上消除政府的腐败和职权的滥用。 民主化改革后,会不会象邓小平说的“今天这部份人上街,明天那部份人包围政府,中国13亿人口,壹年365天,天天都会有人闹事,那还有什么精力搞经济建设”? 首先,“闹事”是壹种污辱人格的语言, 在中国是长辈对孩子训斥的常用语。他把全国人民当做他幼稚的孩子,证明了他的“大家长”心态,这是中国专制独裁的心理基础。表明了邓小平理论专制落后性。群众游行示威是为了反对“权力者闹事”让人民自己安心建设!有人提议“执政党的中心工作由经济建设转变为法治建设”:仲裁劳资纠纷、调解群体争议、了解社情民意,这正是新世纪里政府的主要职能。如果不是“天天都有事”需要政府处理,纳税人为什么要出钱养活公务员呢? 发达国家几乎无日没有人游行示威,但并不影响政府执行公务。在选举期间,政府首脑忙于竞选;选举结果出来后,有时连新内阁都无法成立,有些部长长期缺位,但只要有壹支稳定的公务员队伍和不受政局变化影响的民间企业家阶层,经济照样可以正常运转并保持稳定增长。相反,长期靠压制来回避矛盾,才是迫使民众闹事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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