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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列毛鄧主義的本質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1年11月20日00:23:0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辯證唯物主義批判

  馬克思主義哲學所提倡的辯證唯物主義,從立論開始就是錯的。請看:“哲學的基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恩格斯語),這壹判斷是矛盾的。思維本身不就是壹種存在麼?那麼,“哲學的基本問題是存在與存在的關係問題,”這不是在說廢話麼?邏輯學上稱這種表術犯了“同文反覆”的錯誤。壹個理論,頭壹個立論就不合邏輯,由此而得出的結論必然是錯的。

  有人或許會說:這裡說的是物質與意識的關係問題,意識就是壹種物質運動的表現形式而已,物質和意識兩者是壹性的。從邏輯上分析,物質與意識不是同壹範疇的概念,物質的種類無計其數,意識只是其中的壹種。馬克思主義承認意識是人腦的產物,那麼,意識只能與人腦對立統壹。說意識是人腦的產物是合理的,說它是物質的產物,邏輯學上就叫犯了概括不當的錯誤,難道空氣、水、桌椅板凳都能產生意識嗎?

  馬克思主義唯物論就是“魔鬼的唯物論”,這種理論認為神是客觀的意識領域裡的東西,因此來否認神的存在。馬克思定義物質就是看得見摸得著的,但隨著科學的發展又出現壹種“場”的概念和理論。“場”既看不見也摸不著,馬克思主義對此無法回答。後來改變定義說,物質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實在。現在科學上已經證實了唯物論的錯誤,比如量子力學權威就證實物質和意識是壹體的。

  1.辯證法和辯證邏輯學批判

  “辯證法”壹詞出自於古希臘,意為“對話”。辯證法壹詞,在蘇格拉底和柏拉圖那裡,實際上是“辯論法”,即對任何壹個概念,都必須經過多方多次的辯論之後,才可能獲得相對準確的界定。亞里士多德為幫助人們正確辯論,在前人的基礎總結出來壹系列的邏輯規律,發展出形式邏輯,為幾何學的成功奠定了邏輯基礎。

  亞里士多德為人們所熟悉的就是三段論的推理方法,他的邏輯不止三段論。最初的邏輯用在辯論中。當時雅典實行民主制,辯論成了壹種社會風氣;因為只有在辯論中才能出真理,才能夠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不像中國人誰權力最大說了算,中國人不許辯論。所以中國人思維能力和說話的能力就較差。像演說,中國人不會演說。壹說出來就是第壹條、第二條乾巴巴。外國人講究演講術,而演講術裡邊最重要的就是在於邏輯。必須把壹件事情講清楚,只有講清楚才能做清楚,只有做清楚才能做成功,只有做成功了才能有發展。

  康德的先驗邏輯和先驗哲學已把亞里斯多德以來的西方邏輯和哲學推到了最高峰。辯證法在康德那裡,指的卻是導致產生悖論和矛盾的有害的思維方法。

  黑格爾取消了先驗邏輯,推出了他自己的邏輯學所謂辯證法的邏輯學。辯證法被黑格爾變成思維的規律和存在方式,並將自然界同化其中,變成了走向絕對理性的幾乎惟壹的方法。“辯證法”家黑格爾有壹句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存在的。”這是明顯地把真假判斷與善惡判斷等同起來的謬論。存在與否屬於真假判斷,合理與否屬於善惡判斷。合理的是存在的,是正確的;但存在的是合理的,則不壹定成立。存在的不必是合理的。怪不得叔本華說黑格爾是騙子,他既騙了革命者(合理的是存在的),又騙了反革命者(存在的是合理的)。黑格爾違犯了把真假判斷混同善惡判斷的邏輯錯誤,這就是辯證法家的伎倆,也是辯證邏輯的死穴。黑格爾的辯證法把德國古典哲學最終推向了死路。

  馬克思在接受黑格爾的辯證法後,又吸收費爾巴哈的樸素唯物論,批判黑格爾哲學的非唯物主義立場,把黑格爾的唯心主義去掉,加了物質第壹性而已。馬克思只是簡單地顛倒了黑格爾辯證法中主客體的地位,仍然用辯證思維規律替代宇宙規律。

  所謂的“自然辯證法”就是說整個自然界都遵循了馬的辯證法“規律”在發展,恩格斯專門寫了本書叫《自然辯證法》,鬧出眾所周知的各種科學笑話。

  恩格斯當然反對敢於破壞世界守恆的熱力學第二定律,即熵增原理;恩格斯自然同意電磁波和光線在宇宙空間必然通過某種物質即以太的振動來傳播。恩格斯認為數學基於物質直觀,總喜歡將各種數學運動和物質運動直接對應,並認為計算機不過是不可靠的“數學演算同純邏輯演算的滑稽的混合”。此種種謬論,在《自然辯證法》和《反杜林論》中不可勝數。

  辯證本身要求用聯繫的、發展的、變化的觀點看問題,而“唯”是單壹、獨有的意思,具有排它性。強調事物的單壹、獨有,本身就是偏執,就是違反辯證思維的,它的發展結果只能是片面、獨斷。這也難怪黨的領袖們壹個個都有偏執和獨斷專行的毛病。

  辯證唯物主義這壹命題,從形式上分解開來解釋的意思就是:用變化、發展的觀點方法服務於偏執、獨斷的世界觀。這很荒唐,講辯證就不能有偏頗,講“唯”就要排斥“辯證”,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把兩種相反、對立的概念揉在壹起形成壹種主義,並用這種主義指導人們的行動,其結果是難測的。講原則時用唯物,改變原則時用辯證,講唯物可以否定人的精神本性、道德。所以奉行馬克思主義的國家普遍都實行禁錮思想、封鎖資訊、限制自由、鎮壓不同意見、壹黨專制,同時,黨的政策、原則朝令夕改,出爾反爾,指鹿為馬,都是辯證思維的產物。

  由於辯證唯物主義定義的研究對象更接近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加上強調實踐的作用,必然以哲學的力量阻礙真正科學的發展。深受辯證唯物主義影響的蘇聯生物學家李森科提出壹度支配蘇聯生物學界的米丘林理論,對非米丘林給予嚴厲打擊。文革時,絕大部分中國科學家被打成了“臭老九”。在辯證唯物主義壓制下,所有社會主義國家都經歷了相同的劫難。

  辯證邏輯最初是辯證方法論的翻版。相對於形式邏輯,辯證邏輯並不純粹研究思維的形式,而是從思維形式與客觀內容的結合上,來考察思維形式的變化規律。由於不存在辯證的壹般運動,同時現代科學已證明自然界不是決定論的,所以壹般的辯證邏輯規律是不能確定的規律,因而不存在所謂的辯證邏輯。即使辯證法能結合各種領域的具體內容得出具體的規律,但這些規律沒法得到統壹的辯證邏輯,仍然只有辯證方法論。

  有學者試圖將辯證邏輯發展成與形式邏輯並列的思維規律。如同黎曼幾何依靠和歐氏幾何完全矛盾的平行公設建立起來,可以把形式邏輯中不能為真的矛盾式以某種形式包裝為基本公理,建立辯證邏輯體系。黎曼幾何和歐氏幾何是地位平等的幾何學,黎曼幾何完全不依靠任何歐氏幾何的定理。辯證邏輯的推導卻不可能離開形式邏輯,而其公理是違反形式邏輯的。所以這種辯證邏輯體系從壹開始就是完全錯誤的。

  任何壹個稍微受過點學術訓練的人都知道,提出壹個命題,所用的概念必須經過明晰準確的界定,這才能讓那命題有點確定性,也才能讓他人理解、驗證和運用。恩格斯將形式邏輯斥為“形而上學”,率先使用“辯證思維”的非人思維方式,它的特點就是從不明晰界定概念,吐出大量雲霧,讓妳怎麼理解都行。

  這套“辯證思維”最受統治者歡迎。毛就是什麼都不說清楚,只是雲天霧地地暗示壹通,還壹定要強調“兩種可能”,讓下屬去揣摩聖意。如果事情辦好了,他就說是他的英明指示使然;如果辦砸了,他就說是妳違反了他的教導──他不是早就強調過失敗的可能了麼?

  辯證法如同算命瞎子,沒本事預言未知,解釋已經發生了的事倒頭頭是道。“父在母先亡”不就是準確預言天下壹切父母死亡時間的宇宙運行規律麼?父母死於同壹時刻的概率小到幾乎不會發生,如果父親先死,那就是“父在母先亡”;如果母親先死,那就是“父在,母先亡”。這種處處反對形而上學的辯證思維,豈不是無往而不勝?

  真正使辯證法盛行,並使之成為人們至理至聖的法寶的,是前蘇聯的列寧,並由前蘇聯傳到了中國。1949年以來,中國人的思維方法教育,特別是哲學教育中,完全只教辯證唯物主義,只教辯證邏輯,而極不重視,甚至完全不教形式邏輯。中國學生被告之,形式邏輯是“孤立、靜止、片面”的形而上學,是錯誤的思維理論。

  殊不知,喪失了“孤立、靜止、片面”的思維起點、深度、高度,何來聯繫、運動、全面的思維發展?事實證明,孤立的、靜止的、片面地來研究事物的方法,在人類現有的認識情況下是最好的方法論,才可能了解事物的本質。因為事物之間的聯繫千絲萬縷,如果把所有的關聯都考慮進去,就等於什麼也幹不成,就象我們老祖宗壹樣,只能抱著個“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的混日子。而中國人的傳統思維是總想壹口吃成個大胖子,壹開始便從總體上提出本質的觀點。這種帶有原始思維特徵的傳統正與辯證法不謀而合。

  辯證唯物主義教育完全迎合了中國歷史上獨斷論思維傳統的需要,致使中國人的平均思維能力普遍低於西方人,乃至低於日本人、韓國人,甚至低於香港人、台灣人,以及世界各地的華人。中國(文)人不僅不會思維,而且還反思維,倒退思維,這種趨勢更突現在中國的教育,特別是中國的大學教育,以及所有文化媒體的傳播之中。

  沒有了形式邏輯思維的基礎,辯證邏輯便完全變成了詭辯邏輯、騙人邏輯、說謊邏輯。辯證邏輯是偽邏輯、假邏輯。它不僅不能幫助人們進行正確、有效的思維,更攪亂人們的正常思維,把人們的思維引向錯誤,引向根本不能產生新發現、新發明、新創造的死路,甚至索性把“辯證法”變成了詭辯法。

  謊言的理論基礎就是馬克思的辯證法。在今天,人和人之間,互相不信任,辯證思維應是罪魁禍首之壹。正是深得辯證之道,大人物才能在罪惡之後心理平衡下來。他們根本用不著解釋什麼?只要事後壹辨正,什麼都是為了勞苦大眾。文革前,有這樣壹段真實的笑話:幹部學哲學時,壹個農民幹部發言說:“馬克思主義就是‘折了主義’,怎麼說怎麼有理。”於是,他們繼續錯誤著昨天錯誤,罪惡著昨天的罪惡。只要有辯證法來撐腰,也就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了。正過來看是不行,就反過來看。反過來看不行,就再倒過來看。只要用心厚黑,就沒有什麼不能實行的東西。唯物辯證法,完全是為所有邪惡行徑狡辯的歪理邪說。

  黨為了自己永久的統治,教人們看斯大林、看蘇共要三七開。毛執政27年犯了23年左的錯誤仍然只三分錯誤而且“功大於過”。領袖壟斷了政治資源,做有利於人民的事是他們應盡的義務。這點義務和他們享受的巨大權力是不成比例的,何功之有?既然無功,又何以掩過?如果是錯誤,就應該受批評,如果是犯罪,就應該受審判。“功過論”背後蘊涵著壹種深隧的奴性意識。

  中共的御用文人說:“中國沒有垮,是因為抓好了經濟這個根本”。這些天真的人們不加分析地相信“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這句老話。因此他們斷定,凡是保住了政權的必定是好政權,凡是失去了政權的必定是壞政權;成者王敗者寇。這是典型的奴豬思維:“豬沒推翻屠夫的統治,就證明了屠夫的仁慈”。

  2.唯物辯證法三大規律批判

  恩格斯從黑格爾哲學的不同地方抽取對立統壹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作為唯物辯證法規律。由於辯證唯物主義基本思想的錯誤,這三大規律必然是錯誤的。

  1)對立統壹規律批判

  對立統壹規律來自黑格爾《邏輯學》第二部“本質論”。由於自然運動並不具有辯證的本性,所以對立統壹規律作為哲學基本規律是錯誤的。

  大量的事實和實例表明,客觀世界的事物首先是表現為由許多個子系統組成的複雜系統,是壹種群集相互作用狀態。這些子系統間的相互作用才推動了事物的變化發展,而並非只是由其中某兩個子系統間的“對立統壹”來推動事物的發展。比如社會系統,就是壹個複雜的系統,它由很多子系統組成。至少就有經濟、政治、文化三個子系統。

  恩格斯說:“運動本身就是矛盾的:甚至簡單的機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夠實現,也只是因為物體在同壹瞬間既在壹個地方又在另壹個地方,既在壹個地方又不在壹個地方。這種矛盾的同時發生和同時解決正好就是運動。既然簡單的機械的位移本身就包含著矛盾,那麼更高級的運動形式,特別是有機生物的生存和發展,就更加包含著矛盾”。

  按照恩格斯的理解,在某個確定的時間點上處於確定的位置A處的運動質點,同時又在另壹個地方,請問這個地方在哪兒呢?恩格斯永遠也不能確定“另壹個地方”的具體位置!

  在平直的常觀時空間中,兩個不同位置之間距離無論再小也不是無窮小量,距離是無窮小量的兩個不同的確定位置是不存在的。恩格斯的錯誤在於混淆層次,不自覺地將位置的微分Lim△x→0△x和非常小的位移△x等同起來。無窮小量不等於非常小的量。類似地,恩格斯的無窮層次觀也犯了將非常大的量當作無窮大量的錯誤。

  在牛頓絕對時空觀下,運動物體和時空間是分離的,時間和空間也是分離的,表示運動的速度必須用空間位置的變動加上時間的流逝拼湊而成,加速度則是外力的結果。故運動不是物質內稟的特性,因此牛頓才會求助於第壹推動力。恩格斯試圖在牛頓絕對時空觀下用意識系統中內稟的矛盾概念來說明物質運動的內稟特性,必然得出違背科學常識的結論。

  關於宏觀整體運動,恩格斯寫道:“所以,壹切運動的基本形式都是接近和分離,收縮和膨脹,壹句話,是吸引和排斥這壹古老的兩極對立……所有的兩極對立都以對立的兩極的相互作用為條件;兩極的分離和對立,只存在於它們的相互依存和聯結中,反過來說,它們的聯結,只存在於它們的相互分離中,它們的相互依存,只存在於它們的對立中。”

  恩格斯忽略了表現宇宙本性的單向時間,用表達空間屬性的吸引和排斥作為運動的基本形式。正是恩格斯極力反對的熱力學第二定律,最早在學術上表明了單向時間的存在。所以,恩格斯以吸引和排斥作為運動的基本形式,其出發點就是錯誤的。

  忽略存在,專注變化是中國思唯的壹個特色。《易》就是這種特色的結晶。由於不去分析主體、客體,只研究矛盾變化,這個矛盾變化只能是現實生活表象的再現。像最重視《易》的孔子講“天”,也只是“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對形而上的問題,了無興趣。他的傳人只能對現實修修補補。毛的矛盾論,繼承的正是這種忽略存在、只重變化的傳統思想。他借用辯證法的名義,給舊思想穿上了新時裝;在新舞台上演唱了壹出傳統折子戲。

  毛認為辯證法只有壹個規律,就是對立統壹規律,俗稱“壹分為二”。該理論認為世上壹切事物都是由兩個互相對立的側面組成,稱為“矛盾”。換言之,“矛盾”乃是事物的別稱。世上所有事物都具有內部衝突,這是馬列毛共有的,但毛販賣的其實是道家陰陽學說的再版。他和道家壹樣,把事物性質的程度區別如“大小”、“高低” 、“新舊”等等當成“矛盾”的兩方面。毛與道家不同,道家並不強調陰陽之間的“鬥爭與衝突”;毛強調的是鬥爭,而不是雙方存在於統壹體中通過彼此拮抗達成平衡。

  在生物和其他自控系統中,確實有兩個互相衝突的機制在工作,相反相成,達到平衡的目的,去除了壹方,則系統就失去了平衡,死亡就是這種失衡的必然結果。

  在人類社會中,民主國家運用了這規律,所以才發明了兩黨政治,達到了系統的動態平衡。專制國家則不搞這套,全靠強力壓倒弱者反抗,這才永遠處於危機狀態。

  除此之外,“壹分為二”完全是胡話。最簡單的反例壹抓壹大把:請問一個人怎麼把他的老婆壹分為二?一個水桶分為哪兩個對立面?地球呢?太陽呢?萬有引力的對立面是什麼?“11”這個素數又該如何分解為兩個互相對立衝突的側面?就算分解為“5+6”吧,那也問題無窮:為何不是“3+8”、“2+9”等等?分解的標準是什麼?這分解的確定性在哪兒阿?就算規定了統壹分解標準,那請問分解出來的兩個數又怎麼個互相衝突鬥爭法?

  除了借用去解釋自控系統工作機制外,自然界根本找不到可以運用“兩分法”的研究對象。無論是馬列還是毛,提出“對立統壹規律”的原意,都根本不是解釋自控系統工作機制。人類歷史上還真難得見到這種根本無法應用的“科學理論”。

  對立能統壹嗎?不能。無論是武裝鬥爭,還是其他對立的情境,當只有雙方“對立”的情況下,就不可能會有真正的共存的統壹,而只能有,或者壹方吃掉另壹方,或者二者同歸於盡。這種死亡的結果不是人們期待的統壹。想要達到期待的統壹,明顯的條件是,必須要有第三方,乃至更多方的在場,他們或者加以調解,或者加以阻止,否則,對立統壹就只能是假的,不能兌現的。由此可見,對立統壹規律是假規律。

  實體界有互相依存,卻是戀人之類;有單方面的依存,如魚與水;有對立,卻妳死我活;更多的卻是漠不相關。在實體界,對立雙方的同壹性基本上不存在,於是,“矛盾”概念不適用;也就是說,對立著的實體們並非互相依存、互相聯結、互相滲透、互相貫通、互相轉化,只對立,不同壹,不符合“矛盾”的定義;只有抽象的、對立的、兩極性的運動趨勢和狀態才互相依存、互相聯結,才符合“矛盾”的定義。

  矛盾觀認為:任何事物都有多個矛盾,其中有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又有矛盾著的兩個趨勢、方面,其中壹方面占主要地位;事物的運動變化體現為矛盾間地位的變化,矛盾著的兩方面地位的變化;矛盾是物質運動的動力。

  “矛盾”不是物質運動的動力。例如:生與死該是人體的主要矛盾,人體運動的動力了吧,那麼這兩個矛盾著的趨勢、傾向在同壹個人身上的地位的變化又是由什麼來決定呢?顯然不能由它自身來決定,只能由藥物、病菌等“矛盾”著的方面來決定。上面已論證過,生與死這樣對立的、兩極性的趨勢、傾向才是矛盾,實體性的藥物、病菌不符合矛盾的定義。如果把混進矛盾的藥物、病菌清除出矛盾,“矛盾是物質運動的動力”就不攻自破了。總之,舊矛盾觀就是靠把不符合矛盾定義的實體拉入矛盾,才自圓其說的。

  矛盾雙方有壹方必然占上風,這稱為“矛盾的主要方面”,它決定了矛盾性質。本來“主要矛盾方面”壹詞就基本上是主觀判斷,沒有明確的客觀依據,再加上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可以相互轉化壹說,就顯得更混亂了。所謂“矛盾轉化”,指的乃是對立面中弱小壹方通過鬥爭變成強大壹方,這就是所謂的“走向反面”。

  按毛的“事物總是要走向反面的”說法,凡是法治社會,遲早都要警匪倒轉,變成土匪世界?好人總是要變成壞人,壞人總是要變成好人,變過來變過去,翻來覆去,永無止歇?

  比較合理的人類社會應該是壹種自控系統。這種系統要達到平衡,絕不能靠單方面長久壓制某個階級,必須照顧到社會各階級利益,才能長治久安,實現真正的安定團結。因此,社會的系統平衡,也就是財富分配比例處於各階級承受範圍內,使各階級利益衝突達到最低限度。要做到這點,誰也別想壹口吃盡,把事情作絕了。這就是“中庸之道”,用現代眼光來透視,那就是設置個保證各集團利益均沾的“財富分配比例調停點”

  如果社會壹部分成員甚至大部分成員的利益被另壹部分成員大肆侵占掠奪,社會就嚴重偏離了上述“調停點”,造成社會危機。這種危機深化到壹定程度便要引出全面動亂,“剝奪剝奪者”,“走向反面”,讓天平向“調停點”的另壹側急劇傾斜,於是壓迫者便成了被壓迫者,被壓迫者成了壓迫者。如此持續下去,社會又嚴重失衡,於是再壹次“走向反面”。

  “走向反面”本是中國特有的社會病象,毛卻把它當成常態,總結成了“宇宙運行規律”。既然“壹切事物都要走向反面”,那無產階級上台了,遲早要被資產階級推翻嗎?

  把這“規律”運用到自然界裡去就更是笑話了。太陽和地球大概可以算“壹對矛盾”吧?這倆傢伙鬥爭的結果,是不是有壹天要強弱易手,主客易位,太陽反過來圍繞地球旋轉?

  對抗性矛盾和非對抗性矛盾。毛說,剝削階級與被剝削階級之間的矛盾是對抗性的,只能以壹方被消滅的方式解決矛盾(他忘了若壹方被消滅,則另壹方也不存在了)。而勞動人民之間的矛盾就是非對抗性矛盾,它不需要使用暴力,而是用“團結──批評──團結”的方式。他的錯誤,乃是從“階級鬥爭”邪說裡帶出來的先天性痴呆。他既看不到剝削階級與被剝削階級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和妥協可能,又看不到“階級弟兄”之間照樣有利害衝突。

  現代民主資本主義社會的成功,已經充分駁倒了“勞資之間必然是對抗性矛盾”的武斷歸納。民主社會的運轉過程,就是各階級之間通過鬥爭達成妥協。這利害衝突根本無法按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兩大陣營去機械劃分。人類社會中的矛盾,沒有什麼“對抗性與非對抗性矛盾”的機械劃分。人類衝突多由爭奪社會財富引起。如果採用“門戶開放、機會均等、公平競爭、利益均沾”的方式,並讓社會各階級按同壹民主規則,公開和平爭奪財富,則利害衝突演為對抗性的流血衝突的可能就極大減少了。但若使用中國那種“贏家通吃,不服者壹律鐵拳侍候”的狼羊律,則總有壹天要“走向反面”。

  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毛說:諸矛盾中,必然有壹個矛盾是主要矛盾。只要全力捉住這主要矛盾並解決之,其他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即在特定的時期有特定的主要矛盾,必須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不能讓次要矛盾干擾了主要矛盾的解決。社會儘管存在主要矛盾,但其它矛盾並不能簡單約化在主要矛盾中,只有在革命和全面戰爭中,才近似地實現兩極分化。所以,這種“綱舉目張”的思維方法在打仗時有用,壹旦突破了敵人防線的最薄弱處,對方就潰不成軍了。然而將此上升為國策,提出什麼“以鋼為綱”、“以糧為綱”就笑話了。這種“抓大放小”的戰爭思維方式,是中國“運動”不斷、不能依法治國的思想原因。

  2)質量互變規律批判 恩格斯的“質量互變規律”完全是訴諸樸素的直覺,使用的不是清晰的學術語言,其關鍵概念“量變”、“質變”毫無界定。所謂“量變引起質變”似乎應該表述為:“某物質的量的改變會導致該物質的物理或化學性質改變”,這才能算是及格的學術表達方式。  量變能質變嗎?不能。僅僅惟壹的量變,永遠不可能有質變。沙坑變成巨大的沙漠,砂粒依然是砂粒,沒有任何質變。須知化工廠都是在試管的基礎上的千百倍放大:化學家們先在試管里發現了某個化學反應,再把試管里的反應放大到工廠的反應釜里去。那量的級別不知道增加了多少,可反應還不是同壹個,有什麼“質變”可言?  以水的物理性質而論,也談不上什麼“量變引起質變”。誰都知道,不到沸點,水照樣會汽化,不然,洗的衣服永遠晾不干;而過了沸點後,水就成了汽,再增加溫度,它還是汽,並不會引出什麼“質變”來。 恩格斯說:“溫度的單純變化導致了水的狀態的質變”。水溫改變導致物相改變,那改變的只是物理性質,其化學結構壹點都沒變。用哲學術語來說,那改變的是形式而非實質,談何質變?課堂上教師常舉的例子是:溫度(量)下降,水會結成冰。這裡既隱去了溫度為什麼下降的條件,更隱去了壓力狀況的條件,而且更重要的是,溫度的“量”,與水(質)的量並不是同壹個量。溫度反映的是物體分子熱運動之動能,其升高乃是表示分子運動的激烈程度增加,跟物質的量(mass,即物理學上的“質量”)有何相干?真要比較水的量,最好是去比較游泳池和湖泊,看看水量從池塘的水平增加到洞庭湖水平後,會有什麼“質變”。 化學反應改變是物質的實質,但許多化學反應根本就不需要壹個數量上的“臨界點”,根本就不遵循他的“通過了某個特定點後突然進入了質的轉化狀態”途徑。 普通化學還有個“質量作用定律”,那是說,化學反應的速度和反應物的質量乘積成正比(mass,在物理、化學的概念上為“質量”),但是,反應物的量只影響反應速度,並沒有改變化學反應的性質,更不會改變反應物或產物的性質。說到底,那還是量的關係上的變化,談不上什麼“質”。自然科學理論證明,量變中的“量”,如果缺乏三種以上不同的“量”的關係的變遷,質變是永遠不可能發生的。 複雜的生命高分子的性質,根本就不是什麼分子量決定的。在複雜的生命物質中,“結構決定性質,結構決定功能”乃是最重要的規律,根本就不是個簡單的“量變引起質變”的直線關係。是DNA的雙螺旋結構決定了它作為遺傳信息載體的高保真性與穩定性,是它編碼的信息決定了蛋白質的結構與功能。這種“信息──結構──性能”的關係精密到了這種地步,以致有所謂“點突變”導致的“分子病”:整個基因只要錯了壹個“字母”,則編碼出來的蛋白質就失去了正常性質與功能,甚至可以因此引起死亡。這種點突變引起的分子量變化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計。壹個人如果想從量變中等到質變,則苦盼終老,卻永遠也等不到質變的發生。因為,質變自有定數,非量變之和。 有人說:批判量變質變規律,就等於說:人只會慢慢地衰老,永遠不可能死亡。“人只會慢慢地衰老”,請問:量變在哪裡?質變在哪裡?“慢慢”——量變,“衰老”——質變;也就是說“時間催人老”,壹句古詩嘛!可是時間與人的衰老、死亡之間是沒有因果關係的。時間是宇宙的性質,不是人的性質。在人沒有產生前,宇宙的時間就是開了;即使人類滅亡了,宇宙的時間仍然存在。時間與人沒因果關係,怎扯到量變質變。 量變質變的“量”,定是該事物內在的量;量變質變的“質”,定是該事物內在的的質。若把毫無關係的質和量生拉硬扯到壹起,那只是做詩而已!那不是講道理,必陷入胡言亂語!

  3)否定之否定規律批判 否定之否定規律僅僅在兩者之間的否定之否定,將永遠不可能產生任何肯定,想要有肯定的產生,必須要有第三者以上的對象參與。否定之否定規律表明矛盾雙方決定統壹體的演化,具有強烈的內因決定論性質,由此導出了馬克思武斷的社會決定論。分數維結構的混噸系統具有無窮的非決定論的分叉演化點,否定之否定規律根本套不上。 辯證法被濫用的原因源於其核心的“否定原則”。黑格爾認為:“對這壹原則而言,沒有東西是永恆不變的,沒有東西是絕對神聖的,而且這否定原則能夠冒壹切事物的任何風險並承擔壹切事物的任何損失。”但否定概念的內涵比變化概念的內涵豐富,將否定概念哲學化等於把其比變化概念多出的部分內涵強加到充滿了無窮變化的物質世界中。用正題、反題和合題的簡單規定將否定原則組織成辯證法模型,來解釋世界的所有運動,必然導致用少數狹隘的天條強行規定無限複雜的自然界。 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就是變戲法、就是在不斷地詭辯。“否定之否定”規律表現為:“原始公有制——私有制——共產主義公有制”;“原始公妻制——夫妻家庭制——共產主義的公妻制、無家制”。恩格斯用“麥粒——麥苗——麥粒”來證明“否定之否定”規律的成立是錯誤的。從麥粒到麥苗,是麥子的兩個階段,其基因並未變化,不過是同壹生命發生了存在形式轉化而已,這在生物學上叫個體的發育,並不是對原有生命的否定;而新麥粒是新生命的開始,基因已發生了變化,是對上壹代生命的否定。對於生命來說,有壹次否定就夠了,焉用兩次?其錯誤實在太低級,他連“形式”與“實質”的區別都拎無清:麥粒變成麥苗只是形式變化,實質沒變,而麥苗枯萎死亡則是生命結束,發生了從有生命到無生命的實質改變。可見,辯證法根本不成立! 馬克思主義說:勞動創造了人類,而勞動又是人類的勞動[恩格斯說,勞動是人的本質]。這完全是繞口令:必然是人的勞動創造人,人自己創造人,沒有回答人的來源。後來,出了達爾文的進化論,馬克思主義連忙說人來源於猴子。可至今沒有科學的證據。馬克思這種繞口令的學說只能騙些流氓傻子。什麼“武器的批判”、“批判的武器”等等。把人弄糊塗了,就證明馬克思主義先進,真是荒唐!

  歷史唯物主義批判

  1.漠視生命、忽視人 恩格斯曾說,“馬克思使歷史第壹次被安置在它的真正基礎上:壹個很明顯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實,即人們首先必須吃、喝、住、穿,就是說首先必須勞動,然後才能爭取統治,從事政治、宗教和哲學等等,——這壹很明顯的事實在歷史上應有的權威此時終於被承認了”。人們首先必須吃、喝、住、穿,就是說首先必須勞動,完全沒有道理。在伊甸園的亞當就不需勞動,小孩子也不須勞動,老人也無須勞動。首先是消費,其次才有精力勞動!最初人類消費東西哪裡來的,上帝造的賜給人類的,人被趕出伊甸園後就要勞動了。 唯物主義認為不是人類自身,而是人所創造的經濟和物質生產力決定了人、社會和人類歷史。難道人吃不飽飯就不允許有自己的信仰嗎?追求高尚的思想境界必須先有富足的生活嗎?耶穌說過“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壹切話。” 恩格斯晚年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起源》中,已經認識到唯物主義不能解釋原始社會;原始社會不是首先由經濟決定的,而是首先由人的原因決定的,是由人的繁衍和血緣關係決定的,因此提出人的生產和再生產的概念,與物質生產並列,稱為2種生產。 事實上,整個人類社會,從總體上說來,都是由人類自身發展決定的。正是人的生產和再生產,也就是人自身的發展程度,決定了物質生產發展的程度;不是物質生產決定人類社會;不是經濟決定人、決定人類社會。社會是由人的發展程度決定的,不是由經濟決定的;是人和人的發展程度決定了經濟層次和水平,而不是相反。 馬克思把經濟說成基礎,他著眼於“產”權的變化。經濟決定人和人類社會的現象,只是人類社會特定階段的異化現象。不僅原始社會直接表現為由人的自身發展來決定,而且未來社會也將直接表現為由人自身的發展來決定。 財產無論它對於人多麼重要,它也在人身之外。經濟再重要,不可能比人重要。不是經濟創造人,而是人創造經濟;不是人為經濟服務,而是經濟為人服務。 馬克思之所以產生經濟唯物主義的錯誤,是他沒有能夠認識到物質生產力不過是人的精神、智力和知識的物化,它只是生產力諸要素中,並非最後決定的因數。馬克思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理論是毫無根據的。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統統都是人類智慧的結果,是一棵樹上長出來的兩個果實。唯物主義忽視了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 唯物主義把壹切都歸結為物質,所以中國的媒體、人民都特別關注物質利益。比如說那個地方爆炸了或橋塌了,包括9.11事件,中國媒體報道的是首先損失了多少錢,往往把死了多少人放在後面甚至壹筆帶過。所以,從整體上說唯物主義是容易漠視生命的,歐洲人常常將唯物主義作為貶義詞來用,就是認為唯物主義者沒有信仰,缺乏人文關懷和道德。唯物主義者眼裡只有物質,最終會走向唯利是圖、走向腐敗的泥潭。

  2.忽視精神 唯物主義說物質決定意識。事實上,沒有設計就沒有大樓,沒有木匠心裡的桌子,也就沒有放餐具的桌子。 對壹個完整的人來說,他面對著兩個世界: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指向精神世界的就是人的自由意志,而指向物質世界的就是人的生存意志。從精神世界中產生真理,從物質世界中產生知識。可是,唯物論和進化論說,實際上只有壹個世界,這個世界就是物質世界。信仰唯物論和進化論的人們對精神世界開始蔑視起來了、逃避起來了,從而就少了壹個世界。少壹個世界就是少壹份思考,少壹份深刻,少壹份豐富,這種人不愚蠢是不可能的。 唯物論、進化論以為:人只是結構複雜壹點的物體,良心是道德灌輸的結果,與人的天性無關,而道德和法律規條,則只是為了減少人對人的傷害和社會的和諧而純屬人們之間的協議之物,甚至是統治階級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制訂出來控制人們行為的。只有物質利益追求是唯壹正確的追求,而涵養神聖人性、充實神聖人性則被視為無藉和荒唐。也就是說,唯物論、進化論教導人們接受的就是唯功利論,而壹個唯功利論者必然失去理性的思維。 原來悟性只有被神聖人性所有,直覺、靈感都是神聖人性的直接判斷和深刻洞察,人們的大智慧無不植根於人的神聖人性裡面;壹切取得重大成就的藝術家們,無不是悲天憫人的人們。而當神聖人性遭到否定時,也就等於人們拒絕了他的悟性、關閉了直覺和靈感的通道,只給自己留下了“算計”這種思維。從而使得信仰唯物論、進化論的人們徹底失去了以神聖人性為根據地的大智慧而只剩下了理智地精打細算方面的小技巧。這足以使人們愚蠢起來!唯物論和進化論要求人們凡事都要尋求和注重物質依據,把人們心靈的判斷和悟性思考當作是無藉的胡思亂想。可是,在精神學科領域內,人們想找到物質的依據是不可能的,尤其是越是精深細微的方面,越與任何物質毫不相關。從而阻礙了精神學科的發展。 唯物論和進化論把壹些什麼“進化、發展、進步”的毒草種植在了人們的心靈深處。從而信仰它們的人們堅信越是新產生的東西越是有道理,傳統就是迷信、虛妄和愚蠢的代名詞。從而信仰它們的人們徹底地失去了傳統、失去了歷史、失去了無以數計的悟性和智慧的結論。雖然今天的中國高校也在講中國文學史、中國哲學史,但所注重和揀拾的只是有關物質和欲望的垃圾,而真正精粹的部分卻往往被當作迷信和錯誤加以批判。 在唯物主義的世界觀里, 人權是後天的客觀存在, 因此墮胎問題是各方權力與利益在客觀上的取捨。而在唯心主義的世界觀里, 人權的核心問題就是人性問題, 是道德標準問題, 所以墮胎行為是對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先天精神準則的破壞。 馬克思的另壹個錯誤,乃是實踐唯物主義。馬克思主義認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實踐是人的社會活動,人作為有限的存在,人的實踐怎麼能檢驗真理呢?牛頓說時空是絕對的,萬有引力是客觀存在的力;愛因斯坦發現,時空是物質的存在形式,萬有引力是表象,是物質引起了空間的彎曲。病又以測不準原理反駁了愛因斯坦,今後,還會有發展。哪個實踐能檢驗出真理呢?實踐只是接近真理罷了。 實踐唯物主義把實踐和客體,實踐和物質等同起來,就象經濟唯物主義把經濟和壹般物質等同起來壹樣,它把作為意識結果的實踐,當作意識的起點和本源。 事實上,沒有意識的參與,實踐是甚麼也檢驗不了的。這壹謬誤造成了“付學費”、“摸石頭過河”等等大量損失,是嚴重輕視科學的表現之壹。

  3.唯生產力論的困境 唯物主義總是強調生產力、經濟對社會的決定作用,把文化、政治擺在後面。歷史事實卻相反:先有公平競爭的觀念,才有古代的公平競爭的奧運會[公元前776年—公元394年,古代奧運會歷史長達1175年],而當時並未有公平競爭的商品經濟。 11世紀地中海兩個最大的貿易集團是熱那亞商人和馬格里布商人集團,熱亞拉是拉丁世界的壹部分信仰個人主義,馬格里布是穆斯林的壹分子信仰集體主義。熱亞那出現了契約、行會、產權,發展成著名的城市共和國;相反,穆斯林的集體主義使馬格里布演變為極權主義國家。16-17世紀的西班牙是殖民強國,黃金比英國多得多,軍力也強的多,可後來英國成了民主自由的中心、世界科學的中心和產業革命的發祥地。原因在於:英國有自由主義的傳統;西班牙被穆斯林統治過,專制的集體主義思想嚴重,從而使西班牙日益落後。 英國先有政治革命,即清教革命和光榮革命,在清教革命和光榮革解放思想的推動下,發展科學,產生牛頓力學。牛頓力學逐步轉為技術,再過壹百年,產生工業革命,然後才產生現代產業和現代生產力,產生現代工人階級。這與經濟決定論先有生產力,後有生產關係,再有其它經濟關係或“經濟基礎”,最後才產生政治革命的教條是完全相反的。  就美國說來,美國的獨立戰爭比英國清教革命遲了壹百幾十年,當時的產業革命還沒有開始,美國全國都是農民,沒有產業工人,同時還有奴隸制度,生產力仍然不比中國鴉片戰爭時期先進。美國的資本主義社會和經濟關係,以及產業革命和產業工人,是在獨立革命、建立民主制度後逐步發展起來的。其中奴隸制度到南北戰爭時才廢除。幾乎所有的歷史事實都說明,先有政治革命或政治改革,後有經濟變革,然後才產生相應的階級。 按馬克思主義的經濟決定論,俄羅斯就不該發生十月革命。蘇共統治的俄羅斯與自由民主的美國競賽卻越來越窮,搞得眾叛親離,最後俄羅斯人觀念更新搞起了資本主義,重新走上了資本主義的道路,近年來人們的收入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捷克在資本主義的奧匈帝國時期人均收入水平遠遠高於奧地利人;消滅市場經濟制度之後,捷克的人均收入水平卻遠遠落後於資本主義的奧地利人。所以,1989年的捷克更是90%以上的人要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到1999年,東歐人均收入水平已翻了壹番;而堅持極權計劃經濟的北朝鮮還在饑寒交迫中煎熬,正等待著世界人民的援助呢。 民主觀念已為東歐人、俄羅斯人所接受,這和他們基督教[東正教是基督教的壹個分支]的傳統有關。《聖經》裡說:人是由神而來,所以人人平等[基督教的興起是人類爭平等運動的第壹個高峰];人都是有原罪的,所以給人的權力不能太大;愛妳的鄰人愛妳的仇人,這是博愛、寬容、人權神聖不可侵犯的基礎。受奴役的猶太民族產生了這些民主思想的精華是無法用唯物主義的經濟決定論來說明的。 如果用生產力標準來說明執政的合法性的話,那麼,東北在日本占領期間保持了經濟較大發展;之後受到“國軍”、“共軍”的反覆蹂躪,產量空前下降,如鋼產量就減少了十分之九,那麼會得出怎樣的結論呢? 民國初期中國的紡織麵粉業也就居世界前二位,就初步建立了公交車系統就有了電梯出現了小轎車,中國就萌芽出世界級的民營企業。二戰後中國就以世界五大國的成員成為東亞霸主,二戰已經結束很多年了,戰敗國日本已經和平掘起。 50年代中國經濟的發展受長官意志的干擾,極左政策及“文化大革命”的結果是把國民經濟引到了瀕臨崩潰的邊緣,連滿足城鄉人民“吃穿用”的基本生存需要都十分困難。到1978年,中國的許多人均經濟指標,尤其是與生活水平相關的指標,並未超過1957年,甚至未超過1936年的水平。用生產力標準來判斷執政的合法性又將得出什麼結論呢? 歷史唯物論是錯誤的,經濟搞得好不壹定政治就能上路。德國希特勒時期的經濟政策是最成功的,那時德國是歐洲第壹個走出大蕭條、失業迅速減少、經濟高速發展、全世界第壹個修高速公路的國家,但因為政治專制,走向了戰爭。中國目前的政治秩序極有可能因權力轉移無公平規則而走向動亂,也可能步當年德國的後塵。 唯物論者只能把人類引向災難和毀滅,共產黨極權專制恐怖統治中國幾十年,就已經餓死、害死、冤死中國人八千萬,最少有兩億人遭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之害,唯物論這個邪說的禍害已經遠遠超過了洪水猛獸。

  4.經濟富裕與政治民主沒有必然的相關性 經濟決定論認為經濟改革必將導致政治改革、經濟增長必將導致政治民主。既然中國政府在不斷地深化經濟改革、中國的經濟在持續地高速增長,因此許多人斷言,中國已經走上了民主轉型的康莊大道,伴隨著經濟發展,中國的政治也勢必愈來愈民主愈開放。 其實,經濟決定論只是壹套神話,壹套危險的神話。 有時候,人們的物質生活越提高,他們對政治參與的願望越強烈。在這裡,經濟發展是政治改革的催化劑。有時候,人們越是有機會發財致富,他們越是對政治改革漠不關心。在這裡,經濟發展又成了政治改革的替代品。所以,啊斯特(Jon Elster)否認我們可以從社會研究中得出規律。他認為我們只可能找出機制(mechanism),據此對人類的行為作出解釋。這就是說,我們必須參照其它因素,才可能對某壹特定社會中經濟發展與政治演變的關係做出壹種趨勢性的分析。經濟發展、經濟改革既非政治民主和政治改革的充分條件,也非其必要條件。希特勒統治之下的德國曾經取得驚人的經濟增長,但是它並沒有導致政治民主,相反卻強化了極權專制。俄國、東歐和蒙古的經驗則證明,共產專制國家實現民主轉型並不必須以市場經濟和中產階級為前提。中國的中產階級有三個特點:1.中產階級的很大壹部分是在現存政治體制內部產生的,是這個體制的得益者;2.中產階級沒有自己的集體意識,不可能產生獨立的意識形態;3.中產階級沒有參加公共事物的途徑和能力。從這三個方面看,中產階級的增長不足以在短期內促成中國的政治變革。 共產黨從來沒有承認過民主原則,它把自己的壹黨專政看作天經地義。中共統治既沒有民主,也沒有自由。中共宣稱反對“資產階級式民主”,發誓要堅持黨的領導“永不變色”。中國的經濟越發展,共產黨越是把功勞記在自己的帳上,搞起專制來越是“理直氣壯”。其次,中共的腐敗的深度和廣度是其他政黨無法比擬的,他們必將為其利益而拼命維護壹黨獨裁。 第四、“六四”後不同於“六四”前。“六四”前的中國,經濟改革起到了促進政治改革的作用。因為經濟改革就是改掉傳統的極權計劃經濟重建市場經濟,這就在意識形態上顛覆了共產黨統治的合法性,所以它順理成章地強化了政治改革的正當性,強化了人們對政治改革的要求。然而在“六四”之後,共產黨的意識形態徹底破產,共產黨的統治淪為赤裸裸的暴力統治,它只有憑著經濟發展的成就即所謂政績為自己的存在辯護。所以在“六四”之後,經濟增長反而成了中共當局抵制民主改革的藉口。 第五、由於缺少公眾監督和民主參與,“六四”後的經濟改革必然淪為權勢者對普通民眾的公開掠奪。這樣的改革越深入,權勢者們越不願、也越不敢再進行政治改革。在這種畸形改革下成長起來的許多中產階級成員,即便他們不屬於分贓集團,即便他們也有政治改革的要求或願望,但是由於他們清楚地意識到目前整個經濟秩序是建立在極大的不公正之上,而自己的經濟利益又和這種不公正的經濟秩序有著難以分割的關係,他們擔心政治的變革會引發經濟清算,從而導致現有經濟秩序的混亂乃至瓦解,進而危及自己的經濟利益,所以對政治改革抱著十分矛盾的態度、欲迎又拒。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困境

  馬克思荒謬的勞動價值論

  1.錯誤的使用價值觀

  在《資本論》中,馬克思抹殺了商品使用價值的意義,撇開了使用價值,只認定勞動耗費是商品交換和社會分配的唯壹依據。這完全違背了人類經濟活動的基本規律。 馬克思說:“如果把商品的使用價值撇開,商品就只剩下壹個性質,即勞動產品這個性質”。他自以為找到了人類勞動這個幕後操縱者而建立勞動價值論的時候,忘了壹個非常關鍵的前提,即商品並非都是勞動產品。非勞動產品成為商品的實例可說俯拾皆是,如:土地、自然資源、風景勝地、人體器官及精子、卵子、血液等。勞動價值論的前提:“商品就只剩下壹個性質,即勞動產品這個性質”;根本就不符合實際,因而勞動價值論不能成立。 如果我們把商品千差萬別的具體屬性撇開,或如馬克思的說法,“把商品的使用價值撇開”,那麼無論是勞動產品如皮衣、大米等,還是非勞動產品如天然鑽石、人體器官等,它們現在確實是“就只剩下壹個性質”,即消費者的需求對象,根本不是馬克思所說的“勞動產品這個性質”。馬克思犯錯誤的根源所在了:以偏概全,見物不見人! 馬克思認為:“物的有用性使物成為使用價值。但這種有用性不是飄忽不定的。它決定於商品體的屬性,離開了商品體就不存在。” 馬克思認為:使用價值作為有用的物品,完全就是壹種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而不是什麼“飄忽不定的”可變物!如鐵、小麥、金剛石等有用物就都是這樣。在馬克思的使用價值觀中,物就是壹切,根本就看不見人的影子。 如果站在消費主體的角度來看問題,結論就完全不同了。任何物品,若沒有利用它的主體,它就根本沒有任何有用性可言!物品的有用性,就是物品被主體需要所產生的相對於主體而言的用處而已,它是存在於主體與客體之間的壹種關係。 與馬克思的“這種有用性不是飄忽不定的”的結論相反,物品的有用性恰恰就是壹種依人的需求變化而變化、既可生亦可滅的“飄忽不定”的可變性質。 所謂使用價值,其實就是那些能夠成為消費主體需求對象的客體或物品。商品,只有那些確實具有可交換性從而可以完成交換過程而進入消費的商品,才真正成為人的需求對象,也才是真正的使用價值。馬克思“商品體本身,……就是使用價值”的結論根本就是錯誤的。   馬克思忽視使用價值,這是他的根本錯誤。其實使用價值最重要。因為: 第壹,生產的目的是消費,消費的是使用價值。使用價值既是生產的結果,又是生產的目的。而勞動只是創造使用價值的手段之壹。根據目的高於手段、手段服從目的的原理,得:使用價值高於勞動價值。 人類勞動的目的是為了獲取享用物,人們從來就是希望用最少的勞動,獲取儘可能多報酬。這個“報酬”當然是勞動的成果即物品的效用或使用價值,而絕不是“勞動價值”。“價值”只能是財富價值即使用價值,它使人們獲得享樂、愉快、舒適或減輕人們痛苦的東西,而不是令人生厭的勞動。馬克思的價值理論完全與常人的觀點背道而馳。 第二,人類從事商品生產是希望通過交換使自己用少量勞動換取更多的享用品,這些物品是以它的效用即使用價值來體現它的價值的,不是以它包含的勞動量來體現價值的。 在市場交換中,按質論價的“質”是使用價值的質,不是勞動的質。可見,使用價值對價格具有決定作用。使用價值在市場中的認可,才使勞動具有價值。馬克思卻反過來,認為勞動是勞動力的消耗過程,因為勞動力的消耗,使產品具有價值;勞動量大小決定著交換價值量的大小。這與人類的交換秩序相違背的反科學的結論,本來不屑壹顧,但它被馬克思主義強制於社會中,造成了社會生產和交換規則的大混亂,給人類造成了巨大破壞。  第三,分配時,人們分配的也是使用價值。人們分到手是貨幣,而貨幣代表的正是使用價值。蛋糕大點才好分,蛋糕就是使用價值。使用價值或財富是由土地、勞動、資本、技術共同創造的。因此,生產要素都應參與分配。級差地租是土地所創,良種帶來的產量增加是技術所創。要承認生產要素不僅創造了財富,而且創造了價值。  如何計量使用價值呢?使用價值的物理量由大家壹致公認的計量單位來衡量,如:kg、km等。不同的使用價值其物理量不壹致,必須通過貨幣把不同的使用價值換算成使用價值的社會量。貨幣是社會財富的通用代表,貨幣是商品交換能力或交換價值的計量單位,價格是商品交換價值的貨幣表現。可以說,商品的成交價格是使用價值的社會量,反映了社會對商品使用價值的評價。因此,社會上通常所說的收入和國民生產總值的數量,反映了人們擁有的使用價值或財富的多少,並不反映消耗了多少體腦力的勞動價值。

  2.交換價值成立原因的分析的錯誤

  馬克思認為交換價值成立的原因在於相互交換的商品包含的勞動價值量相等。 等價交換原理認為,壹切自願、自由的交換都是兩個“價值”相等的商品的交換;否則任何壹方會覺得自己吃了虧,交換就不成功。因此交換本身不能“創造”任何“價值”。 如果商品有壹個確定的公平的價值,則商品交換是零和遊戲。本來人家做買賣時還尋思著划算,這下壹概變成壹個階級剝削另壹個階級,搞的世界不安寧。 等價交換原理完全是壹個虛構的前提。如果按“價值”的原始含義--中心價格,交易價格等於中心價格(或平均價格)只是壹種特殊情形,大量存在的情況是或多或少地偏離這個中心。某些情況下,離中心價格越遠,交易越容易成功:例如,賣衣服的商家,把正常價格100元的衣服按10元、20元壹件拋售,那麼人們將貨品壹掃而光。因此,如果按價值的原始涵義--中心價格,所謂等價交換原理就完全是壹個虛構的前提。 交易成功,是因為買賣雙方對商品的估值範圍,可能存在壹個重合的區間,如果重合區間不存在則很可能交易不成。例如上面衣服店的店主,對某衣服的估值範圍為90~110元,因此他可能出價120元,而最低可接受的價格為90元;消費者甲,對該衣服的估值範圍為80~100元,因此他可能還價70元,經過雙方討價還價,最終成交價格將是90~100元不等;消費者乙,對該衣服的估值範圍為50~70元,無論怎樣討價還價,都不會成交。 在某些情況下,買賣雙方雖然對該商品的估值範圍不壹樣,但會由於其他原因,交易依然成立。張三到郊外旅遊,走著走著感到口很渴,看到李四的小店,過去買瓶水。李四壹口價20元/瓶,而這種水正常的市面價才2元/瓶。張三感到被“宰”了壹頓,但還是買了壹瓶喝。這裡,張三完全不認可李四提出的“交換價值”20元,但也只得買,因為此時這瓶水的“使用價值”對於張三來說非常大,而且是第壹位的。       壹件東西值錢不值錢以及值多少錢,並沒有壹個客觀不變的標準,而是因人因時因地而變化不定的。商品的價值是主觀的、不確定的,這就叫邊際效用論。隨著商品效用邊際遞減律的提出,水和鑽石的悖論立刻解決。水的效用比鑽石要大得多,但由於水的供應量任意多,所以它的邊際效用非常低。反過來,在沙漠裡,水的邊際效用就非常高。商品之所以成為商品,不是因為抽象的價值,而是效用。商品交換的目的在於效用的交換。這個商品的實質加上效用邊際遞減的發現,徹底葬送了商品的價值這個抽象的概念。 必須從交換當事人的角度,分析各自的得失;而不是以旁觀者的身份輕言誰占便宜誰吃虧。“沒有壹個商品生產者肯拿自己花了10小時的產品去換人家1小時的勞動產品,除非是傻瓜。”這種說法是想當然的結果。如果別人花1小時可以生產出來的產品妳需要花15個小時才能生產出來,不用自己10小時的產品去交換那才是傻瓜呢。 在物物交換的時代,人們並沒有等價交換的概念;交換價值成立的原因是比較利益,即交換商品比自己生產該商品經濟得多、合算得多。也就是說,人們交換的原因是交換來的商品比自己直接生產該商品要合算得多,並不存在馬克思所說的交換背後隱藏的勞動價值。 茅于軾在《制度轉軌中的人權》說:“等價交換是壹個臆斷”,等價交換、“等價物”只是壹種荒唐的假設。馬克思說壹頭羊和壹柄斧交換是因為二者生產所用的勞動時間相等。這是荒唐的!既然用同樣的勞動可以生產出來,幹嗎還要交換?每個人都將直接生產自己所需的物品。市場經濟的解釋是交換的雙方都可獲利,因為各自生產的比較優勢不同。 人們相互交換各自產品的根本目的不是互通有無,而是為了節約勞動,雙方都可獲利!因為壹旦不能節約勞動,人們便不再相互交換,而是自己生產所需物品了。馬克思說“商品的物質區別是交換的物質動機”。說明他沒有真正理解交換的本質。

  3.不存在“勞動價值”

  人們會說:“商品當然有價值啦!”人們說的價值,指的是商品對人有使用價值,以及人們對該商品有壹個願付出的價格。這個價值是因人而異的,並不是勞動價值論的那個價值。 堅信“價值”的存在,是人類思維的壹個誤區: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人們看到市面上價格變化,很容易相信這個變幻的價格後面,有那麼壹個不變的價值。人類進入這個誤區遠不是第壹次。三百來年前,人們就相信木頭之所以會燃燒,必有壹種使物質燃燒的原因,即“燃素”。木頭燒成灰,乃是因為燃素燒掉後的殘渣餘孽。儘管人們始終找不到燃素,當時的化學家們對燃素論深信不疑,以至於氧氣被發現多次而失之交臂。氧和可氧化物愛上了就會燃燒,同樣,賣貨的找著個“冤大頭”就產生價格。事情就這麼簡單!。 古典經濟學中說的商品的價值,在實證內容上相當於現代經濟學裡談的長期均衡價格。勞動價值論的基本內容是說,商品的價值或長期均衡價格,與生產單位商品所耗費的勞動量成比例,跟需求無關。然而,即使勞動是唯壹稀缺的生產投入,只要存在著勞動效率、比較優勢、職業偏好等方面的不同,商品的價值或長期均衡價格就不能僅由勞動耗費來決定,消費者和生產者的偏好和需求同樣著決定價值或長期均衡價格。 經濟學鼻祖亞當斯密把勞動價值論只看作是適用於原初社會的壹種理論。他指出不同職業的勞動在難易、污潔、技能、訓練、尊卑、風險、責任輕重、升遷可能、職業愛好等各個側面均有不同,並且考察了在先進社會中,這些差別如何從產品價值或勞動報酬中得到補償。他說明許多補償實際上由人們的偏好和需求來決定,並不僅僅取決於勞動量的大小。

  勞動價值論在《國富論》裡屬於畫蛇添足,把那幾頁紙撕掉沒什麼要緊。弗里德曼指出,國富論的最基本的假設簡單得難以置信:壹項交換隻要是雙方自願的,則每壹方都相信他從這筆買賣獲益。要不然總有壹方不干。  李嘉圖相信勞動價值論適用於國內貿易,他承認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法則是勞動價值論的例外,但沒有看到在國內市場上人們比較優勢差別。根據他當時作出的、現在被認為並不正確的估計,英國大約有6-7%的相對價值變動,不能由勞動價值論來說明。所以,斯蒂格勒又將他的理論稱為93%的勞動價值論。 馬克思只需說“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可從來就沒說這波動有多大嘛。既然價格可以大幅度乃至無限度偏離價值,那“價值”還有什麼意義呢? 按勞動價值論,由於“商品的價值體現的僅僅是人類的勞動,是壹般的人的力量的耗費”;所以,在壹定時期內,現實商品的價值量按照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就只能是個常數。馬克思說:“商品的價值在商品進入流通以前就表現為商品價格,因此它是流通的前提,不是流通的結果”(《資本論》第179-180頁)。並引用他人的觀點來支持此觀點:“不是契約當事人決定價值;價值在成交以前就已經決定了”(《資本論》第180頁腳註17)。 可許多商品尤其是那些時效性強的商品,如鮮花、蔬菜等等,往往因變質等原因而成了毫無價值的垃圾。還有許多商品如衣服等,雖沒有變質,卻因社會需求的變遷而不得不“揮淚大甩賣”;有許多曾經價格昂貴但現已沒銷路的商品則不得不報廢。 商品的價值量之所以會發生這種巨變,當然不是因為物化在這些商品中的人類勞動發生了什麼變化,生產這些商品所花費的人類勞動在它們成為商品的那壹刻起,就已成為壹個不可能再變的常數了;也不因為這些商品本身的自然屬性發生了什麼變化,對於那些質地良好的耐用商品如衣服等,只需換個需求環境比如非洲的貧困地區,它們就可能不再成為廢品了;它們成為廢品的原因只有壹個,那就是在當時當地缺乏對於它們的有效需求。 至於土地、名人收藏品等會不斷升值等例子更是和勞動無關。所以,勞動價值論徹底敗給了供求關係價值論和邊際效用價值論。市場如果不認可其產品,其產品就沒有價格(或者價格低落),其產品沒有價格自然就沒有價值,空談抽象的勞動價值毫無現實意義。 正是由於社會需求所發生的變化,才導致物品的價值和價值量也同時發生了變化。商品價值和價值量所發生的這壹切變化和現象其實都只不過是社會需求所發生的變化的簡單反映而已。而馬克思的“商品價值具有不變性”的勞動價值理論,根本就是壹種與現實完全相背離的荒謬理論。馬克思之所以會犯錯誤,其根子還在於他的錯誤使用價值觀。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就其實證內容來講,基本上是思想垃圾。事實上,古典勞動價值論的有用成分,早已被現代的壹般均衡理論所吸收,成為後者在特殊場合的壹個特例;而它與壹般均衡理論不壹致的地方,則大多屬於謬誤,已經被拋棄。 張五常的壹句話是蠻中肯的:“馬克思是最蠢的!”

  4.價值不是勞動獨創

  “價值是商品的屬性”決定了價值不是勞動單獨創造。馬克思說:使用價值和價值是商品的二重性[即二重屬性],而且馬克思也承認,“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父母所生的兒子[即商品]的屬性[價值]怎麼偏偏是夫妻親壹人所創呢,這說得過去嗎。事實上,兒子的屬性[價值]是父母二人所創,也受社會[市場]影響。 比如:有兩種產品:大米和玉米。生產1千斤大米需要耗費1農民100天的勞動,需要占用2畝土地。生產1千斤玉米需要耗費1農民100天的勞動,但只需要占用1畝土地。那這1千斤大米和1千斤玉米的價值相等嗎?根據勞動價值論,二者當然是相等的。但是,即使是壹個沒有讀過書的農民,他也不會同意這種說法。他壹定會說:“如果二者的價值相等,那麼誰還會去生產大米呢?既然生產大米和生產玉米收入相同,那為什麼不都去生產玉米,從而節省出土地干點別的呢?”所以說,只要生產大米和玉米所占用的生產資料的數量不同(假設勞動耗費相同),那麼二者的價值就決不會是相同的。消費者如果想要吃到大米,他們就必須支付給大米的生產者較高的報酬,否則他們就不可能在市場上買到大米。而大米價值高於玉米價值的部分,就是由多占用的那壹畝地(生產資料)所帶來的。   總之,商品價值是由生產商品的“勞動耗費”和“資本(生產資料的價值形態)占用”共同決定的,或者說,商品的價值是由勞動和資本共同創造的。這就是“生產費用價值論”。  馬克思說:“如果物沒有用,那麼其中包含的勞動也就白白耗費了,因此不創造價值”。這可得出壹個關鍵的結論:即物品的價值必須以社會的承認為前提。 周小安說:神賜給我生命、氣息和智慧,也供應我生活中壹切所需要的條件:空氣、水、陽光、以及壹切生存所必須的環境。這壹切都不是我的勞動和努力所賺得的,而是神白白賜下的。但我從不對神心存感恩,反而相信“勞動創造壹切”。這難道不是忘恩負義嗎? 天生萬物供人用,古人很清楚的認知到這層道理。因此,古代的木匠要上山伐木前,就必須遵守許多規範,伐木需按吉日規定、不得濫伐,立木起工前則有祭神之儀式;古人之惜物、敬物,也都是這壹“天生萬物”之認知的表現。勞動價值論的主張者卻看不到這壹點,他們只看到了在這壹空間中“可見”的勞動過程。他們恐怕連張獻忠的見識都比不上了,因為這個大流寇至少還懂得“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壹德以報天”呢!

  5.勞動價值無法計量

  馬克思宣稱他對勞動價值論作出了壹個重大貢獻,就是發現了商品中包含的勞動二重性。他自稱這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證明了的”,並強調“這壹點是理解政治經濟學的樞紐”。 原來馬克思發現:象打獵、織布、縫衣等勞動,不僅僅是因對象、方式和結果等不同而不同的生產勞動,而且還都是“人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耗費”。他管前者叫具體勞動,管後者叫抽象勞動。據說,不管具體勞動的性質如何,只要我們僅把其當做抽象的“人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耗費”,它們就神秘地變成可以通約、相等、相加了。 馬克思認為: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壹般“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即消耗的體腦力即抽象勞動在商品中的凝結。而體腦力至今沒公認的計量單位,勞動價值沒有客觀的計量基礎。勞動本身無法精確度量,無法精確度量就不能確定勞動的無差別性。 此外,用貴金屬來計量商品的勞動價值是不可能的。貴金屬所含的勞動量都無法說清,怎能用它來計量商品的價值呢。貴金屬的物理單位是不能與某壹勞動時間劃等號的。 馬克思斷言:商品的價值由生產它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決定。他說:“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製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  這個定義的問題是:第壹,“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語意含混,以致馬克思自己都稀里胡塗,在《資本論》隨後的討論中,始終無法嚴格遵循他本人給出的定義來進行;第二,“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壹語,甚至從邏輯上就錯了。 先來看第壹個問題。按馬克思給出的嚴格定義,決定商品價值的,僅限於“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的勞動耗費量。所謂正常條件,與現代經濟學中的長期均衡相當。將這個定義用到農業中,就應當包括正常的氣候條件。這樣,農產品的價值,將僅由正常年景下生產單位產品所需的勞動量決定。純因短期氣候波動而造成的產量波動,可導致短期市場價格高於或低於其價值,卻不影響價值或長期均衡價格本身。 在棉花歉收、價格上揚的情況下,馬克思不把它當做是價格偏離價值,卻說:“商品的價值固然是由商品所包含的勞動量決定的,但這個勞動量本身是社會地決定的。如果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變了,例如,同壹數量的棉花在歉收時比在豐收時代表更多的勞動量,那就會反過來對原有的商品發生影響,因為原有的商品始終只是本類商品的壹個樣品,它的價值總是由社會必要勞動計量的,因而也總是由現有的社會條件下的必要勞動計量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36頁)。這裡,馬克思不講邏輯地突然取消了他自己原來定義中的“正常生產條件”壹項限定,將其簡化成了“現有的社會條件”,而不是“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於是就得出了短期產量波動也會影響其價值的奇怪結論。 如此壹來,價格波動與價值變動不分,短期波動與長期均衡攪成壹鍋粥,亂得壹塌里糊塗。這反映了馬克思思維上的極度混亂:本想把需求排斥在價值決定之外,到後來又把它從後門塞進來。在《資本論》第三卷,馬克思搞出個包含社會需求在內的“第二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概念來:“價值不是由某個生產者個人生產壹定量商品或某個商品所必要的勞動時間決定,而是由社會必要的勞動時間,由當時社會平均生產條件下生產市場上這種商品的社會必需總量所必要的勞動時間決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22頁)。 在中國,對於“兩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及其在價值決定中的作用,政治經濟學界熱熱鬧鬧爭論了四十多年,直到現在,好象也沒吵明白馬克思說的是什麼意思。 馬克思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定義,還有另壹個問題,這就是他認為價值由“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下的勞動量決定。這在邏輯上是不通的。因為,在勞動效率、危險度、複雜度、熟練度、比較優勢、職業偏好等等互不相同的情況下,決定市場上均衡交換比例的,並不是平均勞動技能下的生產率,而是邊際勞動者的生產率。 很多產品的價值與勞動時間毫無關係,或基本上無關係。如計算機軟件,書籍,影藝產品,古董,字畫等。有人說古董、名畫可以用稀有來解釋,稀有就要花更多的時間來尋找,所以貴。到底是因為滿足不了需求而價格昂貴,人們才去尋找;還是尋找時間長,才價格昂貴?說尋找時間長也毫無根據。盜墓的人都是知道了才去盜的,沒聽說那個人走遍大江南北找了幾十年找到壹個古墓去盜。何況凡高的畫就 保存在博物館裡根本不用去找。有人又說保管需要時間,所以就貴。那麼,到底是因為價值連城才被保管,還是因為保管才價值連城?如果是後者,妳小時候在床上畫的畫壹但被大英博物館收藏豈不也要價值連城?

  鄧右即否定機會平等也否定按勞分配,右派主張抽象的機會平等,毛左主張抽象的按勞分配,他們都是藍領工人的敵人。右派主張的抽象的機會平等對於中國工人沒有積極意義,右派主張的抽象的機會平等根本沒有立足點的平等,本質上是保護財團私有財產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毛左那種抽象的按勞分配對於中國工人沒有積極意義,毛左主張的抽象的按勞分配根本沒有具體的標準,沒有中國工人與中共權貴之間的結果平等,本質上是建立在極權計劃經濟的基礎上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右派與毛左的主張的內在邏輯是一樣的,中國工人不應該成為右派與毛左實現利益的工具。中國工人容忍市場經濟存在的原因,不應該是因為相信市場經濟可以帶來合理的收入分配,而是因為專制計劃經濟本身無法有效的反映供需關係跟組織生產,同時也應該明白市場經濟最大的優勢只是比起專制計劃經濟可以更有效的反映供需關係跟組織生產可是市場經濟所帶來的收入分配未必是合理的,中國工人在利用市場經濟建設國家的同時應該積極的參與社會運動,結束中共建立的壹黨專政,建立民主制度,並投票支持真正的左翼政黨,只是依靠改革開放之後建立的黨國資本主義權力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初次分配不會讓工人廣泛的分享社會利益,必須存在左翼政黨追求社會財富的再分配,不然對於工人階級是非常不利的。

  6.複雜勞動等於多倍的簡單勞動行不通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壹卷第58頁說:“比較複雜的勞動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說多倍的簡單勞動,因此,少量的複雜勞動等於多量的簡單勞動。經驗證明,這種簡化是經常進行的。 馬克思接著給出的答案,在邏輯上陷入了循環論證在觀念上則落入了神秘主義。他說:“壹個商品可能是最複雜的勞動的產品,但是它的價值使它與簡單勞動的產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壹定量的簡單勞動”。這段話包含著循環論證:為了把複雜勞動化約為簡單勞動,需要知道複雜勞動產品和簡單勞動產品各自的價值,因為正是“它的價值使它與簡單勞動的產品相等”。但是產品的價值不正是有待確定的量嗎?怎麼假定它是已知的呢? 馬克思接著說:“各種勞動化為當作它們的計量單位的簡單勞動的不同比例,是在生產者背後由社會過程決定的,因而在他們看來,似乎是由習慣確定的。為了簡便起見,我們以後把各種勞動力直接當作簡單勞動力,這樣就省去了簡化的麻煩”。 這段話過於輕飄。既然異種勞動的換算比例是在市場上決定的,因此,這些換算比例在市場上也是經常變動的。把異種勞動的換算比例簡化為常數,是不符合客觀實際的。 根據馬克思的觀點:“商品的價值取決於勞動時間和勞動的複雜程度”。雖然生產商品的勞動時間可在生產中精確地測量,但由於異種勞動的換算比例是在交換時才確定下來的,所以,商品的價值只有在交換結束後才能最終確定下來。因此,商品的價值不可能存在壹個絕對不變的數值,它是經常變化的。因此,商品價值的確定不是壹個純粹的自然過程,不存在絕對的、客觀的標準,相反,它是壹個社會過程,涉及人類的主觀判斷。 勞動的價值與人們對勞動的估價有關、勞動的價值是商品在市場上進行交換時得到確定的。這些事實充分說明:用勞動價值來作為商品價值絕對的度量尺度,是存在問題的。 其實,在古典勞動價值論的框架內,除了少數極端情形,邏輯上不可能有壹種方法將複雜勞動化為簡單勞動而不陷入循環論證。馬克思的話反映了他的壹個常見招法:面對邏輯上解決不了的難題,就推搪說有壹個神秘的“社會過程”替我們解決了問題,然後就假裝這個難題不存在了。經濟學家坎南 (E. Cannan) 壹針見血地稱其為“神秘主義”。 馬克思設想的複雜勞動等於多倍的簡單勞動是行不通的。在飯館裡洗盤子和清掃馬路,他們的工作小時是否就能等同?軟件從業人員比三輪車夫的勞動複雜,這是肯定的。但這種複雜的程度怎麼衡量?用他們創造的產品的價格比,或二者報酬的比?這是本末倒置,用價值來衡量勞動,而不是用勞動(勞動時間)去衡量價值了。知識產權規定即使技術專利人在收回成本的情況下,也可依協議從對方的銷售收入中獲得提成。藝術家創作每壹件藝術品的勞動壹旦完成後,該藝術品會隨著時間推移和人們的認知不斷變化其市場價值,價值永遠都在變化,波動幅度可超過萬倍,但藝術家並沒有再對該作品作進壹步的勞動。將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進行換算比較,結果是滑稽的!因為根本就無法換算。 通常,產品的價值以及不同類型勞動的化約比例,主要由需求與供給的長期狀況決定,與生產技術以及勞動的複雜性關係不大。馬克思見不到這壹點,又想把供求條件排除於價值決定之外,於是就陷入了循環論證而不能自拔。 在美國,從事“簡單勞動”的工人的工資超過從事“複雜勞動”的數學大師級學者,超過同公司的工程師。為什麼?因他們有工會可罷工。可見,馬克思的複雜勞動論又是大謬。 馬克思認為:隨著機器大工業的發展勞動分工就會消失,異種勞動的換算就會科學化。事實上,消失的只是體力勞動,而腦力勞動中的分工越來越發展。在企業內部,產品日益複雜、工藝和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使每壹個勞動者能幹的工作越來越窄,分工也必須越來越發展;否則,不但不能使經濟得到發展,反而連現有本職工作都無法勝任。

  7.勞動價值論無法指導國民經濟活動

  1)勞動價值無法統計微觀經濟活動

  馬克思堅持同量的勞動創造同量的價值,而“同壹勞動量用在富礦比用在窮礦提供更多的金屬”,因此,勞動價值不能表示兩礦的生產水平和財富量的差別。 馬克思不僅用勞動時間計量商品價值,還用勞動時間作為分配消費品的尺度,即按勞分配。按勞分配是建立在勞動價值論基礎上的,但是勞動本身無法精確度量,自然也無法科學公平的指導分配。在實行一黨專政的中國,按勞分配就是按權分配,就是根據共產黨的意志進行分配。共產極權國家的公有制是騙人的,名義上屬於全民所有的財產實際上是自封代表全民的中共在支配,社會財富根據權力大小按權分配,工人階級在政治上 經濟上 文化上屬於無權階級,無法參與政治生活,無法主導企業的經營與分配,沒有享受亞文化產品的自由,成為中共統治之下的政治奴隸。

  2)勞動價值無法預測價格變動方向

  馬克思認為商品的價值決定商品的價格,而價值會隨著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而下降。“勞動生產力越高,生產1種物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越少,凝結在該商品中的勞動量就越小,該物品的價值就越小。相反地,勞動生產力越低,生產1種物品的必要勞動時間就越多,該物品的價值就越大”。 勞動生產力的提高使商品的價值減小,這符合常識嗎?1座鋼筋混凝土的萬丈高樓和1座土磚瓦的小矮房在不同生產力下會耗費相同的勞動量,那它們的價值量也壹樣嗎?讓妳付相同的價,妳願意選擇那1座房屋住進去?讓它們的價值相等,這顯然是荒謬的。 商品降價的原因是競爭。若無競爭,商品的價格只升不降。二戰以來,物價總水平與勞動生產率都在提高,沒有呈現馬克思希望的物價總水平隨勞動生產率提高而下降的趨勢。

  3)勞動價值無法指導宏觀經濟活動

  馬克思否定非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創造價值,就否定了歌星的磁帶、技術專利創造價值,因而否定了腦力勞動創造的巨大的價值;而且無法解釋發達國家二戰以來非物質生產部門所創國民生產總值遠遠超過物質生產部門的事實。例如:現在美國農民和壹線產業工人只有百分之十幾,能說全美國人都在剝削這壹部分人,那些農民和產業工人未必同意這種說法。如果馬克思說法成立,去除剝削的辦法就只好大家都自己做工做農,自給自足好了。 中國在生產中投入的勞動量遠遠大於日本,可生產的財富與國民生產總值卻遠遠小於日本。可見,馬克思的價值概念只能簡單的說明耗費的勞動量,與當代通行的國民經濟的計量完全不是壹回事,不能作為經濟計算的理論基礎。 “價值”的概念會引致更加嚴重的謬誤。相信“勞動力價值論”的人以為,商品凝聚的人類勞動越多,商品的價值就越大。他們壹廂情願地認為,在生產中投入多少資金和勞動,產品就具有多少價值,壹個國家的國民生產總值就有多少增長。例如,壹條好端端的路,挖了又補,補了又挖。在計算GDP的時候,人們會誤把所有挖挖補補的成本,都算作它的“價值”,仿佛投入得越多,它就越值錢似的。但實際上,無論怎樣計算GDP,路也還是這麼壹條路。人們對這條路的“個人估值”,是不會因為鋪路時浪費了巨額投資而有絲毫增加的。 同樣,某些沙漠開發工程,要投資數以億計的資金,鋪設蜿蜒的水道,延伸到乾涸的沙地,目的是在那裡種幾棵菜。那幾棵菜固然凝聚了千萬資金,它的“價值”或許有幾千萬吧,但它的“個人估值”,卻只是顧客願意支付的那幾塊錢! 這裡有兩個概念,壹是馬克思的“價值”,二是“個人估值”。確切區分這兩個概念,大家就不會再受到什麼GDP數據的迷惑,以為靠硬性增加政府投資可以“拉動產值”了。任何違反市場需求而作出的硬性投資,都不應算作對總“個人估值”的貢獻。

  4)凡是有點知識的人都應該反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因為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不承認非物資生產部門的勞動創造價值,只承認物質生產部門的生產勞動創造價值;說什麼商業職工、銀行職工不創造價值,是挪用了物質生產部門的工人所創造的價值,更不承認教師、律師等知識勞動創造價值了。因此,“四體不勤”的知識份子便被視為是人民之敵,毛澤東以“臭老九”而鄙之、賤之。而無論是在前蘇聯、東歐國家,或是在中國、北韓、越南,知識份子被投入獄中者不知凡幾。按老馬的理論,原來教師從事的不是勞動,怪不得有人把教師和學生的關係比喻出“嫖客和妓女”,教師不是勞動者,而成了“賣”的了!這直接導致了毛澤東的“皮毛之論”,赤裸裸地宣揚對知識分子階層的歧視。

  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邏輯批判

  馬克思在中國是壹個有影響力的大人物,他敢於向當局挑戰為民請命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但他研究問題的方法和結論是可以批判的。在我看來,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並非科學。

  1.立場不科學

  社會科學研究問題應該不偏不倚、客觀公正,不能僅為某壹個階級服務。馬克思主義的經濟學僅站在“無產階級”的立場,為無產階級的政黨——共產黨的利益服務,忽視了資產階級本身的合理利益,因而不可能是科學的。

  2.社會規律不同於自然規律

  馬克思把社會規律等同於自然規律,認為社會規律也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的必然規律,好似古代社會所說的“天意”。馬克思主義者大談“鐵的規律”,把社會科學導向了神學。馬克思、列寧、毛澤東壹度成了代表規律代表真理的神,“四項原則”成了不可懷疑、不可批判的“聖旨”,成了當代神學。

  3.研究方法不科學

  馬主義經濟學的研究方法是辯證法,嚴重忽視了形式邏輯和公理體系的方法。不以形式邏輯和公理體係為基礎的辯證法是科學方法的反動和倒退,研究方法的不科學表現為:

  1)不下定義。

  “馬克思主義叫我們看問題不要從抽象的定義出發,而要從客觀存在的事實出發[《毛澤東選集》第三卷第853頁]。馬克思主義者從具體的客觀事實出發研究問題即使能歸納出壹些道理,也不具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適性。如果對概念沒個界定,討論問題就會淪為詭辯。譬如: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就沒給使用價值、價值等概念下定義。馬克思說:“壹切勞動,從壹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作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它形成商品的價值。”馬克思的信徒們解釋到:生理學意義上支出的勞動必須採取相同的社會平均形式即抽象勞動才形成價值[復旦大學張熏華、洪遠鵬《資本論難句試解》],他們斷言:農民自產自消的糧食沒有價值,向領主交納的貢糧沒有價值,但餘下的糧食拿到市場上買賣就有了價值,共產主義社會的糧食更沒有價值。請問:中世紀的農民的勞動怎麼時而有平均形式時而又沒有呢?共產主義的勞動沒有平均形式嗎?可見,馬克思主義的價值是壹個詭辯符號。壹會兒是勞動創造價值,壹會兒只有交換[的產品]才有價值,兩種說法自相矛盾、令人啼笑皆非。

  有人反駁說:農民自己吃的糧食有價值,但沒有交換價值。這是對馬克思修正與篡改,不合馬克思的原意。馬克思只承認商品有價值,否認產品有價值。他認為共產主義的產品都沒有價值,價值規律將不起作用,取代價值規律的是有計劃按比例的發展經濟的規律。

  2)不從原始概念出發。

  馬克思主義者把從原始概念出發的公理體系法稱為唯心主義的方法。按公理體系的要求,原始概念是構造壹門學科的最基本的概念,它不能定義,只能大致解說,被稱為元概念,用它可定義其它概念。從歷史主義的視角看,原始概念反映的事物正是複合概念反映的事物的起點,可見公理體系法與歷史主義的研究方法是壹致的。馬克思說: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這樣壹來,產品就成了定義商品的原始概念。馬克思未從原始概念產品出發卻從複合概念商品出發來研究經濟學,違反了公理體系法的要求,把經濟學引向了邪路。

  3)循環定義。

  馬克思主義的信徒們弄了壹點形式邏輯,他們用“使用價值與價值的統壹”來定義商品,又用商品來給價值下定義,陷入了繞圈子的循環定義[詳見北京大學編寫的《大眾政治經濟學》]。只有用公理體系法才可消除循環定義。

  4)屬性概念與實體概念的混淆。

  馬克思說價值是壹種關係,關係是屬性;又說價值是結晶,結晶卻是實體。這樣,實體與屬性就混為壹談了。馬克思說資本不是物是社會關係,可是人們投入的資本總是壹定的實體啊。馬克思把實體概念與屬性概念弄成了壹鍋稀粥。

  5)過程與結果的混淆。

  馬克思尚能區分過程與結果,可馬克思主義的信徒們把過程與結果也混淆了。南開大學的谷書堂在1993年《中國社會科學》第6期上說:“把勞動定義為:生產壹定的使用價值所支出的勞動量=勞動時間×勞動生產率”,而勞動生產率=產品÷勞動時間;代入換算得,勞動量=產品。勞動量、勞動、產品三個概念都被谷先生弄成了同義詞,結果就是勞動=勞動產品了,從而混淆了過程與結果。

  6)矛盾分析法充滿了矛盾。

  馬克思主義者喜歡把簡單複雜化,以達到唬人的目的。馬克思用矛盾分析法把商品複雜化,什麼“使用價值與價值的矛盾”、“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的矛盾”、“社會勞動與私人勞動的矛盾”等等。馬克思強調矛盾激化的壹面,忽視了矛盾消減的壹面,從而陷入了“斗、斗、斗”的泥潭。馬克思認為使用價值是永恆的範疇,價值是歷史的暫時的範疇,這樣使用價值與價值就無法對立統壹了。同樣,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的矛盾也不成立,因為勞動這壹概念本身就是對千差萬別的具體勞動的抽象,在“勞動”面前再加壹“抽象”,實在是又臭又髒的裹腳布。

  7)辱罵與恐嚇不是學術論戰的方法。

  馬克思總是懷著惡意否定前人和與他同時代的思想家,包括他自稱是站在他們肩上的思想家。如哲學界的黑格爾和費爾巴哈,政治經濟學界的斯密和李嘉圖;馬克思為顯示自己理論的高妙而貶斥他們。

  1848年《共產黨宣言》說:“共產主義革命就是同傳統的所有制關係實行最徹底的決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發展進程中要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在馬列主義的“科學”世界觀看來,別的世界觀,哪怕是社會主義思想中不同的派別,都是不科學的,逆歷史潮流而動的,因而是需要決裂和改造的。馬克思不承認同時代文人思想里的任何科學及進步價值,常常壹古腦兒稱之為“資產階級的科學”;馬克思把不贊成古典勞動價值論的學派貶之為“庸俗經濟學”。這樣壹來,壹切認真的討論和研究都被他們預先阻止了。

  他的弟子們承襲了他的品性,公然狂稱,在馬克思主義之前,這個世界沒有真理,沒有壹個適合於人類的思想理論。這種狂傲預示了絕對磚制的出現。於是思想改造發生了、反右發生了、大饑荒發生了、文化大革命發生了……馬克思主義者把諾貝爾獎的得主保羅.薩繆爾遜斥為資產階級的無恥辯護士。其實,這些馬克思主義者自己成了最高當局的無恥辯護士,他們時而批“唯生產力論”,時而論證“經濟建設為中心”;時而反潮流,時而呼穩定,真是千變萬化不離對權力的吹捧與依附。他們不理解西方學者的獨立性,反而提出了經濟學隨統治階級由上升階段轉為下降階段而興衰的學術依附論,從而達到打倒當代西方經濟學的目的。中共對獨立學者的打壓與一百多年前的資本主義英國允許馬克思宣傳反資本主義的理論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4.研究目的與研究對象的偏狹

  馬克思研究經濟學的目的在於論證階級鬥爭與共產主義的正確。馬克思認為按生產要素分配是資產階級的法權,是形式的平等掩蓋了事實的不平等,因此,共產主義要按需分配做到事實上平等。馬克思對烏托邦的關注導致了他把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僅限制在人與人的關繫上,忽視了經濟過程中人與物的關係和物與物的關係,從而暴露了馬克思主義的狹隘。

  西方從亞當.斯密以來國民財富及效率壹直是經濟學研究的重點對象,可以說是生產力經濟學。馬克思撇開了生產力來研究生產關係、撇開了使用價值來研究價值,馬克思主義的經濟學成了生產關係經濟學。用馬克思主義的生產關係經濟學批判資產階級的生產力經濟學,是與風車搏鬥,徒增笑耳。用馬克思主義的經濟學發展生產力只會招致失敗。

  剩餘價值理論的本質

  自《共產黨宣言》和剩餘價值理論問世以來,剝削階級就成了資本家階級的代名詞。按剩餘價值理論,正是資本家階級無償占有了無產階級的剩餘價值,資本家階級就成了無產階級革命的對象以及社會渣滓了!按馬克思的解釋,剝削就是無償占有他人的剩餘勞動,就是不勞而獲。此定義過於寬泛,有許多不勞而獲是社會發展的必然,比如對於兒童、老人、殘疾人、社會福利受惠者等等,就屬這種情況。所以,只有那些人類社會所不允許的、非法的不勞而獲才是剝削。看看馬克思的荒唐的分析:

  1.荒謬的不變資本

  馬克思把用來購買生產資料(工具設備、原材料)的那部分資本稱為“不變資本”;把用於購買勞動力的那部分資本叫做“可變資本”。他宣稱,“不變資本”不創造價值,即不能增值,“可變資本”是增值的唯壹原因。實際是如此嗎?

  譬如:壹個郵遞員步行送信的話,每天可給20戶人家送信。他買壹輛自行車後,每天可為40戶人家送信。雖然自行車離開了郵遞員寸步難行、更不可能送信。但從總的效果來看,壹個郵遞員加壹輛自行車等於兩個郵遞員,所以這輛自行車是壹個“等效的郵遞員”。

  如果壹台機器在兩個年輕工人的照料下,可以完成100個使用簡單工具的老工人在同樣時間裡完成的工作,那麼,這台機器就等效於98個工人。

  當然,堅持機器不創造價值的人可以假設這兩個年輕工人勞動的複雜程度是老工人的50倍,兩個年輕工人恰好等於100個老工人,進而得出機器沒有創造價值的結論。

  當全世界都在積極發展科學技術的時候,當外國人用機器生產的大量商品正在中國市場上攻城掠地、大賺其錢的時候,中國人卻還在爭論機器能否創造價值,是非常荒唐可笑的。

  勞動工具或生產資料既然可以創造價值,怎麼能稱作是不變資本呢?可見,所謂不變資本不能增值是不成立的,將資本分為“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是沒道理的。

  1896年,奧地利經濟學家龐巴維克在《馬克思主義體系的終結》中批駁了“剩餘價值論”。龐巴維克是這樣表述的:魯賓遜漂流到孤島上,遇到了星期五。星期五當時是用手抓魚,壹天能抓十斤魚。魯賓遜租了壹張漁網給星期五,條件是捉到的魚要平分。星期五用網壹天能抓到100斤魚。魯賓遜拿走了50斤,星期五得到了50斤。星期五說,馬克思告訴我們,只有勞動才能創造價值,這壹百斤魚都是我抓來的,是我創造的價值。妳不勞而獲,剝削了我的50斤魚。魯賓遜說,原來妳壹天只能抓到10斤魚,現在用我的網,妳壹天得到了50斤魚,這多出來的40斤正是我的網給妳帶來的,應該說是妳剝削了我才對。

  勞動力的價值只有與生產資料結合才能體現出來,勞動力憑空不能產生利潤,也不能收回自己的勞動價值。資本家投入了生產資料,那麼,工人在生產中創造的超過自身價值的那部分價值,是生產資料創造的,這部分價值自然應歸資本家所有。

  同樣,採用先進工藝技術,更新設備可生產出更多的產品,即提高了勞動生產率。此時,勞動者的勞動時間未增加,勞動強度未提高,那麼,提高的勞動生產率只能是先進的工藝技術、設備創造出來的,而設備是資本家用自己凝固的勞動——貨幣購買的,那麼,這部分新增的價值只能歸資本家所有,而不能稱為剩餘價值,進而稱作剝削。勞動生產率正是資本的貢獻,所以,超額剩餘價值不是工人勞動創造的價值,而是資本的生產力創造的價值。

  資本在靜止時是不變的,在與勞動者結合時就會被“啟動”而產生增值效應。如將款存入銀行可得利息,這說明社會早已承認貨幣有潛在的增值能力。

  中國的古人早就將借貸取息看作正場利活動。春秋戰國時代,私人從事貨幣貸放者,比比皆是,從未見有人表示反對斥責之詞。只是到了漢初,晁錯才開始對倍稱取息的高利貸者加以譴責。但較晁錯晚半個世紀的司馬遷,又把“子錢家”(即貨幣貸放者)看作是同畜牧業、釀酒業等等壹樣的正場利活動。

  對生息資本的認識上,馬克思遠不如司馬遷的常識看法。馬有壹個非常糊塗的見解:既然商品交換都是等價物的交換,壹塊錢也就永遠只能與壹塊錢的等價物相交換;而資本的特點,卻是用壹塊錢交換到多於壹塊錢,違背了等價交換原則;因此它多出的“剩餘價值”,必定是從什麼地方弄來的剝削收入。馬克思斷定,任何時代的借貸利息,都是不折不扣的剝削收入。據他說,資本絕不能自己增值。因此貸放資金所得來的利息,若不是直接剝削自生產勞動者,就是從別的剝削階級那裡分的壹杯羹,總之都是剩餘價值的壹部分,豈有它哉?

  馬克思沒認識到,商品都是有時間標計的。今年的壹頭鹿,與明年的壹頭鹿,是兩種不同的商品。今年的壹塊錢,與明年的壹塊錢,同樣也是兩種不同的東西。二者之間不是天生就該相等,就該按1:1的比例交換。

  其實借貸利息與剝削沒有半點干係,也不造成任何社會經濟不平等;不但沒有造成貧富分化與經濟不平等,反而消除了原始收入的不平等!相反,禁止借貸取息,反而成為窒息經濟進步的桎梏,違背了社會上所有人的利益。

  馬克思自己也承認,資本家在購買勞動力時,是在等價交換的原則下進行的。那麼,勞動力創造的價值以工資的形式付給了工人,生產資料創造的價值以利潤的形式歸資本家所有,雙方誰也不欠誰的。馬克思所說的“剩餘價值是工人創造的、被資本家無償占有的超過勞動力價值的那部分價值”是不存在了,所謂的剝削也是不存在的。

  資本家並沒有剝削無產者,馬克思為什麼會剝削的錯覺呢?是因為在他看來,決策勞動根本就不是勞動,只有執行者的勞動才是勞動。所以,由決策者的決策勞動所產生的決策風險成本及其效果,在他眼裡就變成了剩餘勞動的產物、變成了剩餘價值。

  他說資本的利潤[即剩餘價值]完全(100%)來自對僱傭勞動者的剝削,與作為工廠統帥的資本家的決策勞動沒絲毫關係!這好比說,決戰的勝利完全都是由戰鬥在第壹線的士兵所創造的,因為統帥沒直接戰鬥在第壹線!所以,統帥的戰前分析、戰略決策、帷幄運籌等作用及相關消耗和費用等等,都不能算是對於決戰的投入,從而也不能算是貢獻。最後的結論就只能是只有士兵有功勞,而其他各級將帥首長都是吃白飯的,都是剝削士兵的寄生蟲!這難道不是本末倒置、滑天下之大稽的大笑話?!

  馬克思發現剩餘價值時,忘了壹個最簡單的事實,即當剩餘價值由正值變成負值——利潤變成為虧損時,按他的理論,這壹切仍只能是僱傭勞動者的罪過。但構成商品價值的任何勞動量都不可能為負值從而不可能由勞動導致虧損或破產。馬克思陷入了自相矛盾境地。

  私有制企業的利潤不是剝削收入。利潤包括:壹是風險報酬。投資就有風險。妳買股票,妳收益,妳就承擔風險。不能說買股票賠了,是妳倒霉;掙了,就是妳剝削。要是這樣的話,誰投資,誰辦企業,社會怎麼發展。發達國家沒有工人因為生活貧困而自殺的,到是有資本家由於血本無歸而跳樓的。這就是風險。二是靈活偏好的補償。妳使用了別人資金,要給予報酬,用人家的地要給地租,用人家的錢要給利息。此外,資本的利潤可以來自大規模專業化生產大大降低了商品的生產成本;資本利潤也可以來自“貴賣”,即願意支付“消費者酬謝”。馬克思沒有理解貴賣中的“貴”,指的是價格高於生產者的成本,而不是高於購買者自己生產可能消耗的成本。貴賣不是簡單地提高價格,而是和效率較高的專業化生產結合在壹起。馬克思把貴賣貴買理解成純粹在流通領域裡進行的過程,這是錯誤的。

  2.漏洞百出的剩餘勞動時間

  馬克思把工人的勞動時間劃分為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時間。他說:“凡是社會上壹部分人享有生產資料壟斷權的地方,勞動者,無論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須在維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勞動時間以外,追加超額的勞動時間來為生產資料的所有者生產生活資料”。

  這種思想在農業生產中是正確的。因為壹個農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和在地主的土地上耕作,僅僅是勞動地點不同,勞動效率是壹樣的。因此,農民只能在相當於生產自己生活資料的勞動時間之外,增加勞動時間來補償地主的土地所有權。

  在工業生產中,對“維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勞動時間”必須具體分析。馬克思說:“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資料的價值平均代表6個物化勞動小時,那末,工人要生產這個價值,就必須平均每天勞動6小時。如果他不是為資本家勞動,而是獨立地為自己勞動,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他平均壹天同樣要勞動這麼多小時,才能生產出自己的勞動力的價值。”

  工人在不為資本家勞動,獨立地為自己勞動的情況下,“其他條件”怎麼會“相同”呢?如果工人不為資本家勞動,而是獨立地為自己勞動,由於其他條件完全不同,他平均壹天要勞動更多的時間,而且可能超過12小時,才能生產出自己的勞動力的價值。

  對於工人來說,無所謂“剩餘勞動時間”。工人在工廠里勞動,不僅可能不受剝削,反而因勞動生產率大大提高,他的實際報酬比自己獨立勞動時高得多。

  對資本家來說,由於他準備了機器、組織工人相互協作,提高了他們的勞動效率,降低了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所以從他的角度看,工人是存在剩餘勞動時間的。從這種意義上說,資本利潤的確來自這些剩餘勞動時間。但不能因此就說資本家剝削了工人。不能把工人壹天勞動12小時,資本家獲得其中6個小時的勞動成果看作是剝削。因為剩餘勞動的出現,來自勞動效率的提高,而效率的提高,來自使用機器和工人的協作,而這壹切均是資本的貢獻。

  把勞動效率提高產生的成果強行歸給工人,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是不利於經濟發展的。藉助汽車,人們可以縮短從壹地到另壹地的時間,但是誰也不會把時間的節約歸功於乘客的兩條腿。因為這樣的話,就沒有人願意製造汽車了。

  馬克思有壹個錯誤的觀點,他說:“在價值生產上,多數始終只是許多個數的總和。因此對於價值生產來說,1200個工人無論是單獨進行生產,還是在同壹資本指揮下聯合起來進行生產,都不會引起任何差別。”協作可以縮短生產商品的時間。因此,在同樣的時間裡,1200個工人相互協作,生產的商品數量肯定多於1200個單獨勞動的工人。根據馬克思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理論,商品的價值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同樣的商品具有相同的價值。因此,1200個工人協作勞動創造的價值肯定多於他們分散勞動的結果。

  《資本論》在建立了剩餘價值理論的框架、確定資本利潤只能來自工人的剩餘勞動之後,才討論了分工、協作等問題。這充分說明他的剩餘價值理論並沒有考慮工業生產方式不同於農業生產方式的獨特之處。在研究工人勞動報酬問題時,他只注意了“勞動時間”壹個因素,卻忽視了在不同的勞動條件下,同樣時間的勞動會創造不同量的價值。

  馬克思關於必要勞動時間的錯誤是他把勞動和勞動條件、生產和流通割裂開來研究問題的必然結果;這個錯誤足以推翻他的剩餘價值理論。當然,有資本家常常採取延長勞動時間、提高勞動強度、加快勞動節奏等方法剝削工人,創造額外利潤。但在工業生產方式中,使用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概念來證明資本的利潤完全來自剝削,是沒有說服力的。

  無論理論推導還是實例驗證,馬克思相對剩餘價值理論本身都是存在嚴重缺憾,難以成立的。但這並不等於剝削就不存在,比如資本家為了追求利潤刻意降低工資,增加勞動量,延長工時,運用嚴苛的勞動紀律與語言暴力以及精神剝削壓迫工人,為了節省成本讓工人在惡劣的勞動條件下工作,企業利潤增加德時候沒有增加工人的收入,甚至拖欠工人的工資,長期為工作的工人無法佔有公司的股份,或者根據一定的比例得到部份企業利潤,比如政府不為工人提供免費醫療 免費教育 免費養老 住房補貼作為利益回饋,政府官員利用權力尋租掠奪原本屬於資本家與工人創造的企業利潤,在法治不健全的社會中資本家剝削工人與政府官員掠奪企業的事實確實存在,中國社會的血汗工廠與中共政權就是最好的證明,只有約束資本家與政府官員,給予工人階級組建獨立工會參與勞資協商的權利,允許工人階級組建左翼政黨參與政治生活的民主制度才可以減少剝削。

  小型製造業的利潤是工人與資本家一起創造的,因為小型製造業的僱員屬於藍領工人,小型製造業的資本家肩承擔著白領工人的責任,雖然小型製造業的資本家經常利用資產階級法權剝奪藍領工人分享企業利潤的機會,但是小型製造業的資本家獲取類似白領工人的工資的收入是合理的,共匪在毛澤東時代讓曾經做過小型製造業的資本家接受無償的勞動改造是不合理的。

  中共是中國社會最大的剝削者,毛左共產黨依靠建立勞改營讓被統治者從事無償勞動,鄧右共產黨依靠行政審批過程中的權力尋租與有罪推定的威脅恐嚇獲得企業利潤。

  最有利於藍領工人的分配方式應該是每一個生產要素都得到一樣的利潤,比如淨利潤分成五份,土地 資本 工人 稅收 擴大再生產各佔一份,資本家得到五分之一,藍領工人得到五分之一,然後藍領工人內部根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與產量進行按勞分配,資本家通常是一個人或者幾個人,藍領工人通常是一群人,資本家與工人之間依然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同時藍領工人也可以分享到非工資性收入,資本家有錢賺,藍領工人也有錢賺。

  無產階級的暴力革命的結果往往是帶頭的少數人成為官僚資產階級,革命成功之後因為被除役 被轉業 被重新安置 被黨派去的工作人員取代所以失去國家暴力機器的基層革命者最終會被詐騙,工者有其股被按權分配的工分制度與工資制度取代,耕者有其田被土地黨有與苛捐雜稅取代,無產階級專政被專政無產階級取代,社會主義被極權計劃經濟與黨國資本主義取代,基層革命者沒有機會成為統治階級,只有利用民主制度為無產階級謀取福利的社會民主主義道路最適合無產階級。

  在工人階級的解放方面,共匪背叛了工人階級,藍領工人的工者有其股 產業民主 低工時 高工資 充份的社會福利保障 佔有剩餘價值根本沒有在社會制度層面實現,工者有其股屬於黨營企業內部依靠逆淘汰機制升遷的高階經理人,只有參與權力尋租與資本投資的官僚資產階級與紅頂商人才可以享有產業民主,低工時 高工資屬於共匪體制內的職業黨員組成的公務員,充份的社會福利保障屬於政府官員,剩餘價值被參與權力尋租的政府官員與擁有民營企業的紅頂資本家佔有,共匪是工人階級的敵人。

  在中國大多數工人只有成功依靠人際活動討好資本家才有機會增加收入,中國不允許獨立工會生存,屬於膽汁質人類與抑鬱質人類的工人只能依靠獨立工會發動的集體協商與集體罷工爭取利益,不允許工人組織獨立工會發動集體協商與集體罷工的中國不適合屬於膽汁質人類與抑鬱質人類的工人生存,屬於膽汁質人類與抑鬱質人類的工人應該參加民主運動,屬於膽汁質人類與抑鬱質人類的工人應該成為民運人士。

  3.平均利潤論的荒唐

  1848年《共產黨宣言》說:“到目前為止壹切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歷史”,號召工人起來革命,消滅私有財產、家庭和國家,建立壹個無產階級的烏托邦(proletarian Utopia)。《共產黨宣言》是綱,《資本論》是目;《資本論》是為《共產黨宣言》服務的。

  為證明資本家就是壹個剝削集團,馬克思花巨大的精力寫《資本論》,從勞動價值推出剩餘價值,從剩餘價值推出平均利潤。他說:等量勞動創造等量價值。所以,資本有機構成低的部門較多勞動力創造了較多的價值與剩餘價值,資本有機構成高的部門創造的價值和剩餘價值較少;競爭使利潤從資本有機構成低的部門流向了資本有機構成高的部門,形成了等量資本獲取等量利潤的原則,資本家都獲得了等量利潤。並引伸為資產階級共同剝削工人階級,這是馬克思主義階級鬥爭論的經濟學“證明”。其實,是技術創造了價值,資本有機構成高的部門創造的價值也較多,不存在所謂的價值由壹部門流到另壹部門。

  “資產階級”根本就不是壹個竄通壹氣對付“無產階級”的聯合體。在近似的“完全競爭”條件下,老闆和老闆之間是妳死我活的競爭對手。有多少老闆因經營失敗而樓。在資本實現全國壟斷的狀態下,工人階級才處於絕對劣勢。這正是1949後的中國現實!

  《資本論》規定勞動力價值是生產和再生產勞動力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日本對華投資經濟學專家大前研壹指出大陸工資相當日本工資2.5%,即1/40,即維持壹個日本工人的生活資料要用來維持40個大陸工人的生命,連家庭都無法照顧,更別提子女的升學費用。

  4.級差地租的使馬克思自相矛盾

  馬克思認為級差地租是土壤肥力與位置帶來的,與資本、勞動無關,他說級差地租是“壹個虛假的社會價值”,是消費者對土地產品支付過多的東西。也就是說,級差地租是農產品高價出售的結果;另壹方面,他又說“壹切地租都是剩餘價值”,而“剩餘價值又不能從流通領域裡產生”。這就陷入了自相矛盾。

  5.無產階級相對貧困化的錯誤

  馬克思認為:隨著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資本對勞動的剝削程度會越來越高[即無產階級的相對貧困化],事實上,這是錯誤的,因為隨著資本積累的迅速增加,勞動變得越來越稀缺,而現有較簡單的產品市場越來越飽合,產品越來越趨於複雜化,需要的研科目越來越多,對勞動力素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資本家不但要付更高的工資,還要送重要員工股份,剝削程度是越來越低,今天美國勞資分配比例大致為75%:25%,而在中國反要低得太多!

  按馬克思的定義,如果1個資本的構成是50c(不變資本)+50v(可變資本),其剩餘價值為20m,那麼剩餘價值率m'=20/50=40%;另1個資本的構成是80c+20v+20m,那麼剩餘價值率m'=20/20=100%。若因此得出結論說,前1個資本因為剩餘價值率低,它的剝削程度就低,就善良壹些,後1個資本因剩餘價值率高,剝削就要殘酷得多;那真是胡言亂語了。從前1個資本的構成來看,它的生產資料所占的比例較小,其生產條件和生產環境必然較差,它儘管使用了較多的勞動力,但在落後的生產設備和在惡劣的生產環境下,人均創造的價值當然就低;而後1個資本,它的生產資料所占的比例較大,必然代表1個相對先進的生產設備,其生產環境必然也較好,它雖然使用了較少的勞力,但在良好的生產條件下,人均創造的價值當然就高。在這種情況下,絕對和相對的都是工人勞動強度的降低,工作時間的減少和工作環境、條件的改善,而不是象馬克思說的那樣,工人們的處境相對更加悲慘。

  馬克思實際上是把生產率的高低說成是剩餘價值率的高低。也就是說,生產率越高,資本的剝削就越殘酷,生產毫無效率的,也就沒有剝削存在。這種危害人類,阻礙生產率發展的理論,給中華民族造成了巨大災難。

  6.生產資料私有制是萬惡之源是馬克思的謬論馬克思把“只有勞動才能創造價值”當作剩餘價值理論的基礎,得出資本家剝削的結論,雖然討好了工人,實際是不近情理。資本家魯賓遜和工人星期五,是屬於2個階級的人。由於魯賓遜的資本也就是漁網,與星期五的勞動相結合,可以有效的提高生產效率,達到雙方都得益的結果。他們之間的矛盾,是壹個分魚比例的矛盾,也就是利益分配的矛盾;是利益共同體內部矛盾,而不是敵我矛盾。 或問:既然沒有什麼資產家階級剝削,為什麼財富大都跑到資本家手中了呢? 問題的根源出在社會總產品的分配方式上。在產品分配上,雙方的利益是對立的,因為壹方的多得,必然是另壹方少得,這必然導致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找到了階級對立的根源,就容易找到壹種相對公平合理從而雙方都能接受的產品分配方案。這種方案只需使生活資料能夠相對均衡的在資本家階級和無產者階級之間得到合理分配。無論多麼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都不可能徹底消除階級之間的產品分配上的矛盾,但相對公平合理、雙方都能接受的產品分配方案能把雙方的矛盾平抑在和平的限度之內。 這原本只需通過簡單的社會產品分配方式改革就能和平解決的階級矛盾和社會問題,到了馬克思那裡卻變成了必須通過無產階級的暴力革命消滅資產階級和商品生產及其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才能解決的複雜問題,變成了所謂的共產主義運動和無產階級專政。 馬克思之所以會對社會產品分配方式的影響和作用視而不見,其犯錯的根源就是他的生產中心論。他認定:“消費資料的任何壹種分配,都只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在社會生產方式與產品分配方式的關係上面犯了致命的錯誤而不自知,卻還要倒打壹耙。 馬克思所作的壹切,不過是在錯誤的基礎和出發點上再繼續犯更大的錯誤而已,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真理性可言。究其錯誤的根源,就是他未能找到導致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矛盾的根源,把原本由產品分配方式所導致的階級矛盾戴在了社會生產方式的頭上,因而最終只能搞出個計劃經濟制度和無產階級專政為標誌的所謂科學社會主義謬論。 馬克思其實根本不關心工人的眼前利益,他指責工人的罷工鬥爭是改良主義。他指望的是工人們窮得只剩下內褲,要干就是全世界總暴動,暴力革命“砸爛舊世界”。按他的勞動價值論,勞動力價值是由生產和再生產這些勞動力所需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罷工漲工資違反了他的唯物主義標準。所以中共政權嚴禁罷工。 中國政府在操作上已經脫離了馬克思主義,名義上充分肯定私有企業,因為既得利益集團已擁有大量不義財產和私有企業,這些都是靠濫用權力、靠壟斷得來的。

  共產極權主義的政治理論的本質

  民主集中制的邪惡本質

  1.民主集中制提出及其嚴重的缺陷

  蘇聯共產黨的前身是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它是由俄國馬克思主義者但也是主張經濟鬥爭的普列漢諾夫創立的, 1898年召開了第壹次代表大會,然而這個黨仍然是壹個像俱樂部壹樣結構鬆散的組織。列寧在1900年創辦了火星報,認為黨應是職業革命家和無產階級先進分子組成的、有組織、有鐵的紀律的先鋒隊,應實行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 列寧的主張遭到了普列漢諾夫等經濟主義派的反對,卻受到了包括斯大林在內的很多黨員的支持,由此形成了以列寧為首的火星報派。1903年,列寧的火星報派在黨的第二次代表大會上所草擬的“集中制”黨綱獲得了通過。列寧說:“作為黨組織基礎的基本思想,實際上可以歸結為以下兩點。第壹個思想,即集中制思想,是從原則上確定了解決所有局部的和細節的組織問題的方法。”這“是唯壹的原則性思想,應該貫穿在整個黨章中”。“集中制要求中央有直接掌握每壹個黨員的絕對權力。” 1904年,羅莎.盧森堡在“俄國社會民主黨的組織問題”壹文中認為集中制對於改變黨組織的分散性是必要的,但她強調:社會民主黨不能建立在黨的戰士對中央機關盲目聽話和機械服從的基礎上。按列寧的“集中制”原則,“中央委員會成了黨的真正積極的核心,而其他壹些組織不過是它的執行工具而已”。她認為,列寧的集中制是“極端的集中主義”、“無情的集中主義”。她說,如果黨內由黨的中央機關的統治來代替大多數人的統治,由中央委員會監督工人階級的活動來代替工人群眾對黨的機關活動的監督,“那就是錯誤的”。 民主作為壹種制度在運作過程中已經包涵了集中,凡是制度化程序化的民主最後都必然產生集中。如作為民主最基本形式的選舉,最後必然產生集中:從侯選人中產生正式當選人。如議會通過壹項法案,經過壹定的民主程序最後也必然產生集中;通過或否定該項法案。既然民主本身已經包涵著集中,因而就沒有必要在民主的後面再加壹個“集中”。 之所以“民主集中制”必須有“集中”的概念,是因為列寧首創這壹制度時是為了強化黨內的集中、樹立中央的權威。遭到盧森堡的批評後,列寧才在1905年將“集中制”之前加了“民主的”的定語,稱之為“民主的集中制”。列寧申明,“集中制”有專制主義的集中制、官僚主義的集中制,而俄共所實行的是民主的“集中制”。1906年俄共“四大”通過的黨章規定:“黨的壹切組織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這就是“民主集中制”的由來。 但即便將其稱為“民主的集中制”,仍然是畫蛇添足。倘若列寧的本意確在民主,直接稱為民主制不是更好,他堅持把民主當作定語來修飾,可見其原本想要的無非是那個“集中”。 概念本身的邏輯矛盾使這壹制度帶有先天性的缺陷。比如,既然“集中制”是“民主的集中制”,那就必須規定如何通過民主的程序來達到集中;可共產黨的黨章中缺乏這樣的規定,或雖規定了民主的某些內容,但它對於集中並無內在的邏輯關聯,或者說,它對集中並不構成制約關係。那麼,這種“民主”能有多少實際意義呢?  1905年12月在俄共第壹次代表會議上,列寧對“民主集中制”的民主特徵作了說明:“黨是根據民主的原則組織起來的。這就是說,黨的壹切事務由壹律平等的全體黨員處理或者通過代表處理;並且,黨的所有負責人員、所有領導人員、所有領導機構都是選舉出來的,是必須向黨員作報告的,是可以撤換的。” 列寧的民主思想,概而言之:其壹,黨的代表大會是全黨的最高權力機關,應每年舉行之;其二,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央委員會是大會的執行機關,必須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其三,在黨內設立與中央委員會並行的監督機構,對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實行監督(地方類推);其四,黨代表大會的代表經黨員民主選舉產生,黨的中央和地方機關的領導人經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可以撤換;其五,黨代表大會和各級機關黨委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少數的意見遭到否決後少數者必須執行組織決定,但在思想上仍可保留並宣傳自己的主張;其六,黨員在黨內有發表自己意見的自由。這些思想並未認真貫徹執行。

  列寧的“民主集中制”的重點是“集中”,這壹貫為列寧強調。1920年列寧強調,“無產階級的無條件的集中制和極嚴格的紀律,是戰勝資產階級的基本條件之壹”。列寧還認為,無產階級取得政權之後必須實行無產階級專政,而無產階級專政要求在黨內仍“需要實行極嚴格的集中制和極嚴格的紀律”;“誰要是把無產階級政黨的鐵的紀律哪怕是稍微削弱壹點,那他事實上就是幫助資產階級來反對無產階級”。  列寧還將“集中制”的原則推廣到了“第三國際”。1920年7月,他在“加入共產國際的條件”的報告中,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作為加入“共產國際”的重要條件。他強調:“共產黨必須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組織起來,在黨內實行象軍事紀律的鐵的紀律,黨的中央機關必須擁有廣泛的權力,得到全體黨員的普遍信任,成為壹個有權威的機構。只有這樣,黨才能履行自己的義務。”他還指出:“凡是願意加入共產國際的黨都應該稱為:某某國家共產黨(第三共產國際支部)。” 斯大林主政後,為強化個人集權,通過消滅“反對派”使民主化為烏有,使“民主集中制”變為恐怖的集中制。關於民主集中制,莫洛托夫描繪道:在“壹個漸進的過程”中實現“少數開除多數的原則”——“70人開除10至15人,然後是60人再開除15人……這就實際形成壹種結局,中央委員會中,排除了多數,留下了少數,但又沒有違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因而也就沒違背民主集中制的程序……”。“任何反對派都沒有了,這樣就輕鬆多了”。這是蘇共體制中致命的內傷,它導致蘇共的衰落,乃至最終被人民所唾棄。

  2.中共的民主集中制

  作為“共產國際”壹個支部,中共從創黨開始就以“民主集中制”為自己的組織原則。將這壹原則正式寫入黨章的是中共“六大”(1928年7月)。“六大”黨章規定:“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與共產國際其他支部壹樣,其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 “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是中共的創造。1940年毛在闡述“新民主主義政治”時就提出:未來的新民主主義國家的“國體──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政體──民主集中制”。 1942年毛澤東強調:“共產黨不但要民主,尤其要集中”,不懂這壹點,就“不懂得黨的民主集中制”。毛進壹步說明:“民主這個東西,有時看來似乎是目的,實際上,只是壹種手段。”目的是什麼呢?是集中。從而,他確認集中高於民主。所以他說:“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毛的言論告訴人們,他要集中是真,民主不過是應付形勢而已。  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中央機構調整及精簡的決定》,授予毛有獨斷專行的特權。根據劉少奇的建議,並作出決定,規定“在兩次中央全會之間,中央政治局擔負領導整個黨的工作的責任,有權決定壹切重大問題……凡重大的思想、政治、軍事、政策和組織問題,必須在政治局會議上討論通過……會議中所討論的問題,主席有最後決定之權”。這種制度為黨的領袖獨斷專行披上了制度上合法的外衣,從而使全黨服從於壹人,正式開創了個人崇拜的黨內領導體制,導致日後毛澤東的個人集權獨裁。 原先的政治局候補委員劉少奇因在“整風”運動中幫助樹立毛澤東的絕對權威,在1943年3月的中央機構調整中壹躍而成為僅次於毛澤東的黨內第二把手。《胡喬木回憶毛澤東》說:“毛主席的關懷,不僅說明對少奇同志的深厚情誼,更說明對少奇同志寄予厚望、要委以重任。”換言之,中央高層的人事安排成了毛澤東個人說了算。 在這壹獨裁體制下,中央委員會成員之間已不再平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自然失效。如果在某壹問題上多數政治局委員和毛有不同意見,多數人總是放棄自己的意見,跟著毛澤東走。延安整風剛結束時,包括劉少奇等書記處成員在內,凡有不同意見,倒還允許提出來;如毛不同意,即使多數人有不同意見,也只好放棄。 1945年毛在“七大”的政治報告中說:“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採取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 在醞釀“七大”候選人名單時,著名將領陳賡提出:薄壹波是從監獄辦“自新”手續出來的,當黨員可以,當候補中委不合適,建議從候選人名單中去掉。他的意見反映給毛澤東。毛說:“為什麼不可以當正式中委?提候補中委就不妥。”毛的這個意見被傳達給參加“七大”的各地代表團,結果薄壹波反而改為正式中委候選人並順利當選。 建國後劉少奇提出了“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結果毛澤東在1953年5月、6月、8月曾先後三次批判劉少奇,主要的罪名當然不是說他執行了《共同綱領》,而是說他違反了“過渡時期總路線”(見《毛澤東選集》第5卷,80,81,89頁)。劉少奇的“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是以當時的臨時憲法即《共同綱領》為根據的。而那條“向社會主義過渡的總路線”,當時正在毛澤東自己的頭腦里醞釀,尚未提請任何合法的權力機關審查通過。毛劉之爭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劉少奇無權根據法律工作,而毛澤東有權在法律以外行動。這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制度。 在《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80頁上,我們可以讀到毛澤東親筆寫的這樣的話:“過去幾次中央會議決議不經我看,擅自發出,是錯誤的,是破壞紀律的。”未經中央主席認可,中央會議不准作出和發出決議——由偉大領袖親手訂立的這條紀律,就是中共的領導制度。於是劉少奇就完全放棄原來的設想,轉而堅決擁護毛的“過渡時期總路線”。楊尚昆曾說:“劉關於新民主主義的思想,我看有壹定的道理。社會主義改造沒兩年就完成了,太快了。”  1954年民主集中制寫入了中國的憲法,成了國家的運行原則和運行機制。 1956年毛澤東又強調:“我們主張有領導的自由,主張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中國特色的民主“特”在那裡呢?就在於“民主”是在集中指導下實現的。譬如,議會作為近代以來民主制度的重要部份,是伸張與凝聚民意的機關。雖然1954年中國也建立了類似於議會的代議機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將它確定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但現實中在“人民代表大會”之上還有黨,“人大”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活動,也就是說,在“最高”權力機關之上還有更高的權力機關。這就是“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在人大工作與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體現。  毛澤東認為,這種形式的“民主”比西方國家的民主有更多的民主與自由。其實,這種“民主”即使不與西方的議會制度作比較,僅就自己所走過的道路作反省與總結,也可深知其弊了。“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其實是嚴重違背民主原則與憲政精神的。不然,為什麼“人大“向來就有“橡皮圖章”和“表決機器”的譏稱;而西方國家的議會,無論在他們本國,還是在我們這裡,都無人封此雅號呢?中國的“人大”在很長時期內“壹致通過”曾是常規,而西方的議會裡有反對票和棄權票才是常規;在中國的“人大”,發表領袖所不高興聽的意見必遭厄運,在西方的議會裡,反對當局的政策、與政府首腦唱點反調是正當的權利。既然在“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里“民主”之處境尚且如此可憐,那普通公民就更可憐了。  1958年,毛又提出了“大權獨攬、小權分散、黨委決定、各方去辦”以及“書記掛帥”等原則,進壹步強化了以黨代政的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下通行的潛規則是“多數服從少數”、“多數服從壹人”,黨內多數人的意願必須服從少數人的意志,“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往往徒有虛名。在尚能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的時期,也只允許“少數”保留自己的意見,這“少數”卻因此受到歧視,得不到重用;在毛的時代,黨內或國家機關通過重大決定時往往出現“壹致通過”的“盛況”,原因是“少數”者壹旦表明態度便會受到迫害。 1959年的廬山會議表明,整個中央委員會都成了毛的馴服工具。陳雲曾經設問:“假如常委的人,除毛主席外都是彭德懷(意為敢唱反調),那局面會不會有所不同?”他認為,即便如此仍然是毛占據絕對控制地位;“反‘冒進’不是壹次實踐嗎?中央同志全都參加了,毛來了個反‘反冒進’,結果搞得鴉雀無聲了”。 《毛選》第五卷里,毛澤東多處指責劉少奇沒經過毛簽字同意就發布中央政治局決議是很大的政治錯誤。可見,毛凌駕於中央之上。到了六十年代,毛再次重提壹元化領導的問題,明確指出,“工、農、商、學、兵、政、黨這七個方面,黨是領導壹切的。 以下是周病危期間與鄧穎超談話的部分摘錄:1975年11月17日:“1944年5月21日,六屆七中全會第壹次會議, 選出朱德、劉少奇、任弼時、周恩來組成主席團會議,有通過決議:得票最高者為主席團主席。劉少奇最高,朱德第二,毛是第四。但是在內部由我提議:主席還是由毛來擔任。朱老總是很反感的。我又壹次做了唯心的政治上錯誤的抉擇。” 1975年11月19日:“1962年1月中央召開擴大工作會議(編者按:即七千人會議)。會上總結人禍帶來災難的教訓,強調要恢復黨的實事求是、群眾路線、健全黨內民主生活。會上有不少同志提出:主席退下。在二月十日的政治局常委會上,毛表示:願服從會議決定,辭去主席退下,搞社會調查。朱老總、陳雲、小平表態:歡迎毛辭去主席。是我堅持:主席暫退二線,主席還是主席。”  1975年11月22日:“1956年9月29日,中共八屆全會後第壹次政治局會議上,通過二項決議:黨的主席規定連任壹屆;要限制領導人權力,加強對領導人的監督,黨內要體現民主集中制。是林伯渠、羅榮桓、彭真提議的。十七名政治局委員,十五名贊成,惟有二人棄權(編者按:毛、林彪)。決議都給個人意志廢了,我們也有責任和罪過。”  在毛的時代,絕大多數黨員和黨的幹部,在受到黨組織的不公正的處分時──或被誣陷凌辱,或面對批判,或被投入監獄受刑──他們總是這樣安慰:“要相信組織,要相信黨”;“黨犯了錯誤,黨自己壹定會糾正錯誤的”,有的甚至認為“這是組織上對自己的考驗”,因此就“想不通要努力去想通、不理解要努力去理解”。這與“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韓愈所言)之類的忠君信條幾乎沒有差別。在“黨崇拜”的氛圍下,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成了全體黨員的“緊箍咒”;在多數根本沒有表達機會的情況下,“少數服從多數”不過是壹種擺設!“民主集中制”其實是中國幾千年的“君臣之綱”的現代版本。

  鑑於“文革”的沉痛教訓,“十二大”、“十三大”沒有出現“集中指導下的民主”這壹提法。 1970年代末是中共黨內民主風氣高漲的時期,經濟開始好轉;80年代後期鄧小平大權在握,便無視黨內的不同意見,強行拍板搞“價格闖關”,碰了釘子才想到要開會研究善後,這成了接踵而來的經濟停滯與政治風波的直接原因。元老李銳披露說,鄧在江接班時告誡說:“毛在,毛說了算;我在,我說了算,什麼時候妳們說了算,我就放心了。”江澤民正是遵循鄧的遺囑行事,大權獨攬,發誓“絕不搞西方那壹套”。“十四大”、“十五大”又恢復了“集中指導下的民主”這壹提法。

  3.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剖析

  既然民主本身已經包涵著集中,民主與集中不過是同壹事情的2個不同視角而已,因此,集中不可能在民主之上而高於民主,“民主基礎上的集中”暗含了“集中高於民主”的觀念,這本身就是鄙視民主,根本就沒有民主的誠意。“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更是居高臨下,“民主”成了“集中”的下級、僕從,民主成了集中者手中的玩具而已,真實荒謬之極。 毛澤東認為,民主就是對人民進行教育,這是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方法。1949年毛在《論人民民主專政》裡寫道,解決人民內部的問題,使用民主的即說服的方法,而不是強迫的方法。1950年6月毛在第二次政治協商會議上的講話里說:“人民民主專政有兩個方法。對敵人來說是用專政的方法”,即“強迫”的方法;“對人民來說則與此相反,不是用強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即“向他們進行教育和說服工作”。到了1956年,毛又重申:“凡屬於思想性質的問題,凡屬於人民內部的爭論問題,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決,只能用討論的方法、批評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而不能用強制的、壓服的方法去解決。”  按照毛澤東發明的概念,“民主”就是如下的政治活動:黨通過教育使人們提高覺悟,拋棄原來不正確的認識;讓他們理解黨的政策和指示,自覺地加以貫徹執行;使他們改掉缺點與錯誤,改善與領導的關係,消除同志間的隔閡;教他們履行子民的義務,更好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如此等等。壹言以蔽之,對人民進行說服教育而不用壓服手段,在毛澤東看來就是“民主”了。至於誰來教育人們呢?自然是享有各種權力的大小官員。 毛澤東還有壹個經典的公式:“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對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應當注意這裡的“對”字。“對人民實行民主”,就是說,在人民之上還有壹個給予人民“民主”的“主”,它領導人民前進,至於什麼時候給人民“民主”,給人民多少“民主”,所給的“民主”是教育式還是壓服式,皆決於上。說是“百家爭鳴”,結果“輿論壹律”;說是“說服教育”,結果“全面專政”──都是這個“對”字背後的含義所決定的必然結果。壹個“對”字,表明了人民無民主之權。  1962年,毛澤東談到了“民主集中制”。毛對他的“民主”作了另壹種表述,即“讓人講話”。其實,“讓”與“對”,都是同義詞語。可以讓妳講話,也可以不讓妳講話;可以言者無罪,也可以言者有罪;主動權皆在上、不在下;皆在官、不在民。 毛強調發揚民主是為了集中正確的意見;所以首先要發揚民主,讓大家講話,發表各種意見,然後加以集中。集中什麼呢?毛說,就是集中“群眾中的正確意見”,在集中正確意見的基礎上,做到統壹認識、統壹計劃、統壹指揮、統壹行動,叫做集中統壹。他的說法蘊含兩個要點。第壹,誰來集中?自然是握有各種權力的領導者。第二,何種意見才算“正確”?由領導者判斷,他認為誰正確誰就正確;或者說,哪種意見符合領導者的心願,就是正確意見,就集中哪種意見;或者從分散的意見中拼湊,組合出符合領導意圖的意見;即使“正確”意見出於少數人,甚至個別人,也是民主基礎。因為按馬列原理,“真理有時在少數人手裡”。當然,如果碰巧多數人的意見符合領導心意,那就更好大肆宣揚,說是代表廣泛的民意。於是,民主基礎就是領導的心意,玩弄民意的手段就是領導藝術。 這種玩弄民意的領導藝術被稱為“群眾路線”。領導幹部做的壹切都是為了群眾,是把群眾的意見集中起來,經領導制定成政策,再由群眾去執行。這不符合“自己解放自己”的自治思想,也違背“群眾當家作主”的民主精神;領導幹部推行的政策是否體現了絕大多數群眾的要求,也無衡量標準。在“群眾路線”的政策未必就真的是為了群眾。例如,“大躍進”和“文革”都充分動員了群眾,其實際結果卻是帶給群眾巨大的苦難。  毛澤東說發揚“民主”,就是徵詢民意的御用式的民主。其的表現方式是:“皇帝”開口了,讓妳說話,妳就說吧;說得好聽,“哦,還不錯”;說得不好聽呢?“皇帝”就皺起了眉頭;如果皺起了眉頭,妳還不察言觀色,還要往下說,那就要大喝壹聲:“不許放屁!”再往下說,就抓人了,“無產階級專政不是吃素的”! 鄧小平說,民主集中制是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制度,是最合理的、最好的制度,永遠不能丟。他說:“黨的領導就是要善於集中人民群眾的正確意見,對不正確的意見給以適當解釋”。如果“不正確的意見”是多數呢?也只是“給以適當解釋”。 這說明黨根本不服從群眾的多數,手裡有了權,就不在乎多數或少數了。如果由多數意見作出決定,就不需要民主之上的集中了。 要求服從正確而不是服從多數,這是要求服從“黨的領導”的壹種詭證。 共產黨是由少數人組成的。為什麼大多數人民的必須服從它呢?因為它自封為“偉大、光榮、正確”,服從黨就是服從正確。通過投票進行選舉、通過表決作出決定的民主程序在中國被拋棄了。毛把民主看作是種作風,他說,要“讓人家講話”、“好話壞話都可以講”。這樣的“民主”,只不過是“大家長”納諫而已;類似張之洞所說的,“民間可以發公論,達眾情而已,欲使民伸其情,非欲民攬其權。”因為持這種觀點,所以毛對外國記者說,他“不相信選舉”,他認為“協商壹致”比投票選舉更“民主”。因為這個“協商”過程總是在他的牢牢掌握之中,可以確保按他的意見達成“壹致”,而他的意見則總是“唯壹正確的”。這樣,重要決策和候選人名單,只要“協商”就行了,不需要投票表決。“協商”到沒有不同意見,壹次性鼓掌“通過”;不壹致再“協商”。有了不同意見要求服從正確,只能壹致不許不壹致,沒有多數和少數,民主的原則又不起作用了。 在民主社會,每壹個人的權利都不許侵犯,必須做到人權至上。堅持人權至上原則,既要肯定普遍的權利,又要肯定權利的平等;發表正確意見和發表錯誤意見在權利上是平等的;作出決定時必須堅持“壹人壹票”,不允許大人物“壹句頂壹萬句”和“壹票頂壹萬票”。 荒謬的民主集中制的要害是將權利分割,即:壹些人只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沒有作決定的權利,作決定的權利交給了核心。沒有作決定的權利,發表意見的權利也得不到保障。 胡喬木說:“不要民主,那是專制,不要集中,又會步入絕對自由主義的泥潭原則”,這話中隱藏了主語,實際上是“我如果不要民主,那是我在搞專制;我如果不來集中,那就會讓妳們陷入絕對自由主義的泥潭”。 大家睜大眼睛看看?這個主語中的“我”,乃是在“民主”與“集中”之外的,成神了呢!在這種情況下,民主與集中都只不過是工具而已,哪有什麼真的民主與集中存在啊?

  4.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剖析

  民主集中制在英、俄語中都是民主的集中制,屬於偏正結構;民主與集中不是並列結構,“既民主、又集中”的並列關係不能成立。除了民主的集中[簡稱民主]外,還有獨裁的集中、寡頭的集中。民主的集中是說民主的過程本身就是集中的過程,無須“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用獨裁的集中、寡頭的集中指導不出民主,用民主的集中指導民主是同義反覆而已。 劉少奇在七大“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對“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解說是:“黨的壹切會議是由領導機關召集的,壹切會議的進行是有領導的,壹切決議和法規的制訂是經過充分準備和仔細考慮的,壹切選舉是有審慎考慮過的侯選名單的,全黨是有壹切黨員都要履行的統壹的黨章和紀律的,並有壹切黨員都要服從的統壹的領導機關的。這就是說,黨內民主制,不是沒有領導的民主,不是黨內的無政府狀態。”也就是說,大凡黨內運作中的各種問題,諸如召開大會、作出決議、選舉領導機關和領導人,都是在領導者的指導、安排下實現的。 顯然,這種“民主”不過是將領導者的意志表達為“群眾的意志”,將領導者的號召轉化為“群眾的行動”;其間即使允許發表壹些不同意見,但以不違背領導的基本構想為前提,即必須在政治上與領導者保持壹致。所以,這種“民主”,實為主民、訓民也。主民者,為民作主、決定人民之命運也;訓民者,教化人民、使之成為馴服工具也! 黨的領導下的人民民主是“民之主”而不是“民為主”,可簡稱為“黨主”,不能稱為民主即“民為主”。 民主集中制的精髓在於服從,而且是無條件的服從。“四個服從”中最重要的是全黨服從中央,而中央又是以最高領導人為首的。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操作辦法是:“黨要領導和支持人民掌管國家權力,……各級黨委壹方面要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領導作用,另壹方面又要通過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機制,加強對人大、政府、政協、人民團體的領導。”“正確”執行民主集中制的關鍵是,堅持和強化中共對壹切人和壹切領域的領導。在民主集中制下,最終都由領導說了算,民眾充其量只有被徵詢意見的份。 既然這樣的“民主”實為“集中”所駕馭,所以“民主集中制”的貫徹可以歸結為以下公式:集中─民主─集中。前壹個“集中”是領導者的構想、方案、計劃等,後壹個“集中”是經過“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成為全黨全民所“認可”的決定、章程、制度等,換言之,後壹個“集中”已有壹層“民主”薄紗的包裝了。問題在於,若民主必須要由“集中”作指導,則它在壹開始乃至整個過程中就不可能超越“集中”的框架與軌道。所以,所謂的貫徹“民主集中制”,從出發點到落腳點都是保障集中、限制民主。 “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主詞是民主,但加了限制詞“在集中指導之下”。運用中的奧妙就更多了:討論問題時由主持人掌握,只允許在限定的範圍內發言;選舉時,只能在上邊提出的候選人中選擇;正式討論之前,先個別吹風,引導,打招呼,甚至威脅利誘,使人接受領導的意圖,美其名曰 “民主協商”;或者,如果某人不易馴服,可以縮小會議範圍,叫他不能與會,如“積極分子會”之類;如要尋求支持,又可以擴大範圍,叫支持者參加,甚至開黨委擴大會,也可以叫非黨員參加。擴大開會早就是政治策略之壹。總之,辦法多多,領導者恆能如意。至此,民主成為演戲和騙局。

  1931年4月蘇區中央局第壹次會議上,毛反對項英等人將紅軍轉移到根據地以外的主張,但只有朱德、譚震林等少數人支持他。為此毛建議擴大會議範圍,讓他指揮下的壹些軍事將領與會,使自己由少數變成多數。 1959年廬山會議之後的8月18日,中央書記處委託軍委辦公廳和總政治部承辦軍委擴大會議以肅清彭德懷的影響,很多人不願意發言,發言的也只限於“淺表態”性質。8月20日,柯慶施、陳伯達、康生等向毛反映“會議開得糟透了”、彭“根本不服廬山的氣”等等。毛於是決定會議延長,與會範圍擴大到全軍師以上單位的正職幹部,由原來的140人擴大到1070人,再加50人列席。22日,再次擴大了的擴大會議開幕,分懷仁堂主會場和紫光閣分會場,林彪主持,毛、劉親自作了定調性講話。如此加強火力後,不但彭德懷得到徹底批判,還真的揪出了鄧華、洪學智、萬毅、鍾偉等“反黨俱樂部”成員,批彭不力的朱德也作了檢討。會議完滿地達到了目的。 “擴大”使組織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確定與會者,以便把自己的意志貫徹到會議中去。“擴大”會議的效能,在於被擴進來的人或是會議組織者的贊同者,或是地位較低沒有與會資格的人,他們對上層鬥爭的來龍去脈並不清楚,把應邀與會看作是壹種榮譽,壹切聽從領導上的吩咐。1968年10月的八屆十二中全會,上屆中委只有40到會,不到總人數的壹半,“而被擴大進來參加會議的中央文革小組、軍委辦事組成員和其他人員卻達74人,占與會總數133人百分之五十七。後來發現其中有壹人竟然不是共產黨員。”要在這樣的會議上開除劉少奇的黨籍還不是易如反掌?實際上,有“擴大”就有“縮小”,“縮小”就是不通知本應到會的人,比如政治局會議可以不讓與組織者意見相左的政治局委員與會,“文革”期間壹些紅衛兵領袖反倒可以參加中央全會,黨代會選出來的正式中委卻無法與會。這就強化了個人獨裁,他可以根據需要自由決定讓誰參加會議,以收“壹致通過”之效。 “開會”還有壹個功能是逮捕人,羅瑞卿是壹例,而羅本人也借開會之機逮捕過潘漢年;此後還有周恩來逮捕黃永勝等人,華國鋒逮捕王洪文等人,都是用開會的名義。據傅崇碧回憶,毛去世後許世友就到醫院提醒幾個將軍,不要到中央開會,“去了可能把妳們抓起來,要妳們的命。”避災的最好辦法就是進醫院。蘭州軍區司令韓先楚聽到毛澤東逝世的消息後,楞了壹陣,說了聲“快走”就去了301醫院。“當時許多將軍、部長都往醫院跑。 康生說:“民主集中制,集中是主要的,民主只是修飾”,壹語道破了民主集中制的靈魂——獨裁。這種制度主要領導說了算,黨員的民主權力微乎其微--只有拍馬屁和鼓掌的權利--連彭得懷和劉少奇也不例外。只要和壹把手不合作,就連黨內說話的機會都沒了,甚至還要丟掉性命。在中國,官場總是“官不在大,壹把手則靈”,官員個個“寧為雞頭,不為鳳尾”,工作是“壹把手說了算”,以致於官員們自己也總結說,“壹把手說話,絕對真理;二把手說話,相對有理;三把手說話,豈有此理”。  李慎之說:“民主集中制,只是壹種新式獨裁,即極權主義的別名,根本不是什麼民主。”集體領導表面上是監督壹把手,實質上既無民主、也無監督,不過是披著“集體領導”外衣而個人獨裁制而已。在集體領導的幌子下,壹把手的錯誤或嚴重犯罪總能冠冕堂皇地得到支持和認可;集體領導成員不過壹把手政治的工具,大多在搞曲意迎合或助紂為虐。 民主集中制對共產黨領導人當然有無比的優越性。民主集中制的作用是確保黨的執政地位永遠不受挑戰,確保黨的最高領導人的權力永遠不受制約。它的優越之處還在於,即便是最高領導核心犯了大錯或決策造成了全國性的災難,他還可以名正言順地繼續集大權於壹身。民主集中制帶來的是權力無條件的絕對集中,並為後帝制時代的新式中央集權大壹統提供了充分的理論基礎和制度安排。 民主集中制不過是集權的壹塊遮羞布!民主集中制的實質是集權,民主的實質是分權,這是背道而馳的!民主集中制表現為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中央服從核心。在這種局面下,根本不可能有什麼民主!民主集中制不過是秦始皇邪惡制度的當代語言表達而已。古代的官員上朝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議事”,即對皇帝或某大臣提交的問題,共同商討,獻言進策,供皇帝決斷,開明的皇帝也能採納大臣的正確意見。這就是中國自古以來壹直實行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根本沒有民主,只有專政,這已為歷史的經驗壹再證明。 什麼時候“民主集中制”遭到拋棄,民主就有了希望,中國的民主化也就露出了曙光。

  反和平演變批判

  “和平演變”不是要革誰的命,不是要革那個黨的命!那要演變什麼?是政治制度,監督制度,公共制度等等制度的“和平改變”。“和平演變”首要的壹步,就是打翻壹黨獨大,推行黨權平等! 改變“人民代表”的“傀儡”狀態,改變政協的從屬地位!“和平演變”是要把“共產黨”請下來和別的黨派平等和人民平等,而不是高高在上! 1950年代初美國國務卿杜勒斯說:“中國的第壹代、第二代領導人由於長期處於革命當中,其專制政權已經建立,可能要到第三代、第四代才能和平演變。”和平演變是壹個國家以和平的方式漸漸地影響另壹個國家,以期改變那個國家的社會、文化以及生活方式。既然是和平的方式,就沒有打仗、沒有軍事衝突,就和軍隊、武器、恐怖主義無關。和平演變不是搞侵略、也不是干涉內政,也不涉及領土完整、主權獨立。美國對社會主義國家和平演變,其實是制度之爭,不是“入侵”與顛覆。那有什麼好怕的呢? 所謂“反和平演變”,實際上是共產黨對政權不能穩定的極度恐慌。很多國人認為,美國政府是內外有別:即對自己國民很好,對外就功利之極,居心叵測,所以她對中國人倡導的民主自由必是洪水猛獸。這種盲目排外的思想頗有義和團之風,仍然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古代博物館思維,對“自由、平等、博愛”壹竅不通。 任何壹個國家、任何壹個社會都是要變化的,而且只要沒有把自己完全封鎖在起來,總要受到國際社會的影響,同時也給世界以影響。壹般來說,先進的社會對落後社會的影響要大於落後社會對先進社會的影響,因為人往高處走嘛。落後國家接受的國際影響壹定正面的多,有利於改進自己,追上先進;而先進國家根本不必擔心落後的國家改造妳,開放妳自己意味著妳將更深地影響世界,為世界做出更大貢獻,而世界發展了反過來又會促進自己。 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實行了美國式的民主政治制度,也沒有見到哪個國家真的就被西化。歐洲接受了美國戰後的援助,結果很快從戰亂中恢復過來,英國人,法國人也沒有成為美國的附庸。社會主義制度如果真的優越的話,應該是美國佬、歐洲佬要擔心被我們和平演變才對啊,哪用得著去反“和平演變”呢?其實是自己的制度不好,就算別人不來誘惑妳,民眾遲早也會覺醒的。口口聲聲鼓吹自己的優越性,不過為特權集團的利益的穩固找個藉口罷了。

  穩定壓倒壹切批判

  在複雜系統發生質變,也就是出現新結構取代舊結構的突變過程中,只有舊狀態或舊結構失穩,系統才能經由躍遷的方式,即經由壹系列不穩定的中間態的方式,進入壹個新的穩定有序態。在這個過程中,舊結構的穩定性是壹種消極因素和保守力量,是扼殺生機和希望的;不穩定性則起了壹種揚棄舊結構、激發和導向新結構的建設性作用。 從計劃經濟——壹黨專制——黨領文化之舊穩態,躍向市場經濟——憲政民主——多元文化之新穩態;這壹躍遷符合人類文明進化大方向。然而,在中國社會面臨根本變革的歷史關頭,鄧小平鼓吹穩定性崇拜。 所謂穩定性崇拜,就是麻痹了或喪失了對穩定性的批判意識,認為在任何情況下,穩定性總是好的,積極的,建設性的,是有百利而無壹弊的。有人甚至認為,可以不擇手段、不惜代價去求取穩定。國內社會科學界與人文科學界,則幾乎眾口壹辭地、無批判地褒揚和突出穩定;政要人物,則言必稱“穩定”。鄧小平的“穩定壓倒壹切”與江澤民的“始終把穩定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更是把話說絕,達於顛峰。 “壓倒壹切”是否包括“壓倒”生命、憲法、法律、法規?如果不認真界定法律範疇,很容易被壞人利用。文化大革命不就是破壞憲法、踐踏法律開始的嗎?如今此伏彼起的瓦斯爆炸事故,日甚壹日的環境污染,屢禁不止的三亂……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暴露的是同壹個問題——權力“壓倒”了法律。這種現象還要延續嗎?  “穩定壓倒壹切”是徹頭徹尾的法西斯主義,是屠殺、殺人的代名詞。歷代反動統治階級對“穩”的解釋是:叫妳去東妳去東,叫妳去西妳去西。如果叫妳去東妳不去東,這就叫“不穩”。在古代則被稱之為“犯上作亂”,應當“格殺勿論”。今天則稱之為“不穩定因素”,應當“消滅在萌芽狀態”。不然,就會威脅統治階級的正常統治。所以,“穩定壓倒壹切”是歷代反動統治階級的座右銘。“不穩”,那是絕對不容許的。 如果穩定是至高無上的原則,那麼,那些既得利益者、尤其是那些不受制約的權勢者,由於他們最維護既定秩序,因此就成了最堅定、最可靠的穩定因素;而那些被侮辱被損害的群體和個人,由於現行制度剝奪了他們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以及投票權利,因此他們維護自身權益的言行都構成了對既定秩序的挑戰,因此就成了危害穩定的因素。按照這套邏輯,權勢者代表秩序代表穩定,沒理也是有理,再錯也是對的;反之,那些被侮辱被損害的群體和個人,有理也是沒理,再對也是錯的。壹切有良知的人,絕不能墮落到維護暴政的地步,而應為自由與正義不懈地抗爭! 人類不是螞蟻,不是蜜蜂。對於人類,穩定不是唯壹的價值,不是最高的價值。在穩定之上還有自由,還有正義。沒有自由、沒有正義的穩定是暴政。中共果真贊成“穩定壓倒壹切”嗎?那當初幹嘛要革國民政府的命?可見,“穩定壓倒壹切”,其實是共產黨壹黨專政的穩定壓倒壹切。壹旦妳接受了這個口號,壹切善惡是非就顛倒了。中共可以用破壞或妨礙穩定而定人罪名,“穩定”正如“反革命”壹樣,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具體的界定標準,他們可以根據需要任意加以解釋。 1989年春鄧小平就曾極端無恥地說:“殺它二十萬,穩定二十年”!後來,他果然為了穩定,壓倒了壹切;導演了壹場空前絕後的“6.4”大屠殺。江澤民重談“穩定壓倒壹切”的老調,甚至比鄧的嗓門還高,發出了要把所有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中共當局的壹切暴行,都打著“穩定壓倒壹切”的旗號。官方的穩定,是壹種死的穩定,它窒息了社會的活力。這種穩定靠的是暴力工具的控制、經濟資源的壟斷、政治資源的獨占來實現的。穩定是統治者的穩定,是某黨的穩定,是既得利益集團的穩定。今天的穩定,是老百姓忍受獨裁統治的穩定,是獨裁者作威作福的穩定。穩定,穩定,官僚集團越穩定越闊氣,越穩定越高高在上;老百姓越穩定越貧窮,越穩定越活不下去。不徹底打破獨裁者奴役剝削人民的“穩定”局面,人民就永不能取回本屬於自己的權利。 在“穩定壓倒壹切”的名義下,很多社會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而且,為穩定而實施的政治高壓本身,就是激化社會矛盾的壹個巨大的“不穩定因素”。“穩定壓倒壹切”所造成的負面效應的積累,將使被強行推遲的結構取代過程終於發生時,社會要付出額外的代價。社會脫序行為之頻度、烈度將提高,社會動盪將加劇,社會動亂將更可能出現,人民將承受額外的痛苦,作出額外的犧牲;甚至將使結構取代成為不可能。 專制權力是壹種沒有制約的絕對權力。統治者必然貪得無厭,它不可能有什麼理性去自我約束,對老百姓的壓榨和盤剝必然慘無人道。這就必然帶來社會的不公平。民性若水,水性至柔,但水到不平處也要喧譁。這“不平”如果太大,必會掀起滔天巨浪。如此,社會哪有可能存在穩定、和諧?因此可以得出結論說:凡專制必無穩定、和諧。 200多年前,法國著名革命家羅伯斯庇爾說過:“只要翻壹下歷史,妳們就會看到,到處是公職人員壓迫公民,而政府則取消人民的主權。”“社會災難從來不是來自人民,而是來自政府。”這完全可說是200多年後今天中國的寫照。 中國今天要避免社會動亂,建立真正的和諧社會,藥方只有壹個,就是實行民主,使人民的主權得以確保,讓強大的人民主權制約和限制官僚權力,從而從根本上消除政府的腐敗和職權的濫用。 民主化改革後,會不會象鄧小平說的“今天這部份人上街,明天那部份人包圍政府,中國13億人口,壹年365天,天天都會有人鬧事,那還有什麼精力搞經濟建設”? 首先,“鬧事”是壹種污辱人格的語言, 在中國是長輩對孩子訓斥的常用語。他把全國人民當做他幼稚的孩子,證明了他的“大家長”心態,這是中國專制獨裁的心理基礎。表明了鄧小平理論專制落後性。群眾遊行示威是為了反對“權力者鬧事”讓人民自己安心建設!有人提議“執政黨的中心工作由經濟建設轉變為法治建設”:仲裁勞資糾紛、調解群體爭議、了解社情民意,這正是新世紀裡政府的主要職能。如果不是“天天都有事”需要政府處理,納稅人為什麼要出錢養活公務員呢? 發達國家幾乎無日沒有人遊行示威,但並不影響政府執行公務。在選舉期間,政府首腦忙於競選;選舉結果出來後,有時連新內閣都無法成立,有些部長長期缺位,但只要有壹支穩定的公務員隊伍和不受政局變化影響的民間企業家階層,經濟照樣可以正常運轉並保持穩定增長。相反,長期靠壓制來迴避矛盾,才是迫使民眾鬧事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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