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研究 三 |
|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2年09月28日02:19:5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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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國網友 寫於不同歷史時期 整理於二零二二年 1996年 發展義務教育應作為中國經濟改革時期的優先問題 美國佐治亞大學教育博士 現任北卡羅蘭那州教堂山大學教育學院助理教授。 一、經濟發展與政治、社會結構的轉變 二、義務教育的重要性 三、中國教育的現狀與問題 四、中國教育的前景與趨勢
一、經濟發展與政治、社會結構的轉變 因本文論述教育與現代化的關係需要涉及經濟發展以及政治、社會結構的變革,所以有必要在此文的起首簡述一下筆者對在現代化過程中經濟轉體與政治、社會機構發展關係的看法。許多當代的學者對發展中國家經濟轉體與社會政治機構的轉化的關係作過精闢的闡述。現代化一詞一般來說是指一個國家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化的過程。一個國家的現代化至少應當包括兩方面: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與社會政治結構的民主化(見Inkeles,1974,1983,1991)。另有些學者主張還應加入一個第三領域,即社會價值體系的轉化(見Lee,1991)。觀察許多正在經歷現代化過程的發展中國家,學者指出,許多國家的當權者在領導他們的國家發展經濟的同時,卻對社會政治結構的改變諱莫如深。從長遠的觀點來看,一個社會若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沒有逐步建立起民主的政治體系,終將是一個不穩定並缺乏自我平衡能力的社會。即使它的經濟在短期有很大的發展,社會的不穩定性有可能極大地動搖和破壞這個社會的經濟發展。在近、現代史中,類似的例子比比皆是。 二、義務教育的重要性 義務教育對一個國家的現代化發展有無可否認的重要性。簡略地介紹一下當今世界各國的經濟,政治情況與其教育發展的關係是很有必要的。 從理論上來說,沒有什麼政府不承認教育對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性。世界上的工業化國家都成功地實行了九年制或更高年限的義務教育,並建立了一個相對來說有效益的高等教育體系。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都正在為實行某種程度的義務教育而輾轉努力,並且試圖認識和調整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關係。教育,尤其是義務基礎教育為什麼這樣重要?因為世界歷史證明,凡是發達的工業國家都實行了義務教育。在發達國家中,日本和德國具有最雄厚的經濟發展實力。除了社會、經濟、歷史等方面的原因之外,日本和德國的義務教育實行得最徹底(見Beanchamp,1982;White,1987)。 根據義務教育實行的途徑,發展中的國家可分為三類。第一類國家和地區追尋工業國家的模式並結合本國的文化環境,穩定地但是比工業國家少用了一些時間成功地完成了義務教育。這些國家中的多數,長時期處於某些西方國家強有力的政治與經濟的影響之下。台灣、香港、南韓及新加坡都基本屬於這第一類國家或地區。這些國家與地區不但已經向全世界顯示了他們的經濟實力,而且他們的社會政治結構也正在逐步地向民主制度轉化。第二類國家包括前社會主義國家(蘇聯和某些東歐國家)。這些國家在過去的幾十年中,牢固地建立了他們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他們當前的主要問題不是實行義務教育,而是進行教育體制(尤其是高等教育)的轉型。專制制度與高度控制的中央極權計劃經濟,曾使這些國家長期地脫離了世界經濟市場,造成經濟發展的緩慢以致停滯。但由於成功的義務教育保證了基層廣大勞動力的基本素質,也保證了這些國家相對來說和平的政治體制轉型。儘管俄國和一些東歐國家在當前的制度轉型中遇到了許多困難和問題,但這些國家顯而易見地具有很大的經濟發展潛力和在未來的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此節的闡述重點是第三類國家。中國屬於這第三類國家,將近三分之二的發展中國家也屬於此類。這些國家的政府認識到教育在某種程度上的重要性,但是由於長期低下的經濟發展力及外部與內部的政治鬥爭,義務教育始終不是、也很難是這些國家優先發展的重點。惡性循環就這樣地在這些國家裡形成了:落後的經濟使教育得不到經費,而落後的教育又拖了經濟的後腿;教育妨礙經濟的發展不僅僅是因為教育提供了低質量的勞動力(多數發展中國家的政府認識到並願意通過教育來提高勞動力的質量以及勞動者的生產效率),教育妨礙經濟的發展還通過其他的另外兩條途徑:長期持續的經濟發展需要一個有競爭機會、相對開放與公平的社會結構和民主的政治結構。缺乏教育使得這兩者的實現成為不可能。 根據教育與現代化關係的理論,教育是保證社會平等的主要手段,也是保證民主制度得以發生、發展和生存的主要途徑。首先,在一個沒有義務教育的國家裡,廣大的群眾由於沒有最基本的讀、寫、算能力,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而得以向上晉升的機會微乎其微。當社會的流動梗阻了,不但貧富懸殊加大,而且各階層之間的對話消失。這樣就形成了一種畸型的第三世界特定的社會結構:儘管總的社會財富增加了,但只有少部份人得利,大部份群眾毫無希望地生活在貧困線之下。民怨載道,社會的穩定性反而減少。頻繁的社會動亂,甚至暴力革命,極大地破壞了社會生產力,把國家在經濟上又帶回了零點,甚至負數。當一個國家在動亂、飢餓與死亡的掙扎之中時,教育絕對不會是優先和重點。其次,民眾的民主素質仰賴於一定程度的教育。教育使人認識到學習的必要性和掌握了學習的方法論,而學習的本質就是思索。受過教育的人不但有參與民主過程的知識與手段,民主制度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必要的生活方式。這樣受過教育的大眾不但是民主制度的參與者,而且是民主制度的牢固基礎。近代世界史告訴我們,經濟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是相互關聯的:只有民主制度才能保證國家與地區的穩定,而只有穩定的社會才能繼續發展經濟。經濟在一定程度上的發展,也進一步推動了教育與民主制度的發展。不幸的是,這兩點被很多發展中國家的政府所忽視、無視、甚至否認。發展中國家的人民似乎也沒有充份地認識到教育與經濟發展關係的同步性。 筆者認為有必要在此強調對農村人口和婦女人口義務教育的重要性。儘管在某些發展中國家,義務教育的失敗發生在大城市的貧民窟。發展中國家作為整體來說,掃盲的主要戰場是農村和邊遠地區。學者指出人口教育程度和社會結構轉變的相關性。從正面來講,農村人口有一定的教育程度往往伴隨的是較高的農村生產力,較高的收入,和較好的移民到城市及在城市就業的機會。有六至九年教育程度的農民往往願意晚婚和少生孩子,處於較好的營養和健康狀態,更願意送孩子上學,並且更關心和更願意參與當地的政治生活。從反面來講,農村的文盲率與貧窮、疾病、飢餓、高生育率、高嬰兒死亡率、低壽命、高環境汙染、高失業率、以及其他種種社會弊病緊緊相連。學者(見Edith Mercer,1971;Simmons and Husen,1980)還進一步指出對農村婦女進行義務教育的重要性。我們首先要理解農村婦女在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作為妻子、母親、生產者和社區公民的多重角色。受過一定教育的農村婦女,更可能晚婚、少生孩子,對孩子身體、感情和智力的發育有更多的幫助。她們更可能與配偶建立起一種相對來說平等的關係,並積極參與家庭和社區的事務。沒有初等教育的農村婦女不但容易貧病交集,她們和自己的孩子還可能成為多種犯罪(象殺害女嬰、販賣婦女、續童養媳、從事妓女業和虐待妻女)的犧牲品。 既然教育對現代化成功的重要性被廣泛地認識到,為什麼很多國家政府始終沒有把教育放在優先地位?在研究教育與經濟、政治、社會發展關係的過程中,各國學者(例如Bernard,1971;D'Aeth,1975;Gardner,1984)觀察到很多第三世界國家的政府所共有的三個特點。首先,這些國家的政權常常產生於一場革命或政變,一種捲入暴力和血腥動亂的變動過程。而革命或政變後的政府首先忙於的不會是教育。教育需要遠見、恆心和耐心,它是一種長期的持之以恆的企業與事業。更重要的是實行義務教育的過程需要政府和民眾雙方的理解、信任與合作,並有作出長期物質犧牲的準備和決心。義務教育不能成為政府投資優先的原因是,政府中的既得利益集團在革命之後需要迅速發財致富,他們也需要儘快地兌現對支持他們的個人、集團和階層在社會與政治變動過程中的所許的諾。很多政府在得到政權和鞏固政權的過程中曾採取過極端手段。在革命與變動後的社會財富分配上又顯示出極大的不公。他們的政權因而失去了道德的權威,所以需要很快顯示出政績來收攏人心和穩定政局。人民,尤其是下層人民群眾,首先需要的是錢和就業。沒有道德權威的政府很難說服它的人民為了國家的長期利益耐心地等待,並作出物質犧牲。因為教育很難列在政府的短期政績單上,所以它也不會列入優先投資的行列。其次,普及教育不是一種短期見顯效的事業。有人形容義務教育投資在高生育率的國家象錢被吸入了一個宇宙黑洞。而發展高等教育不但能見顯效(相對於初等教育),而且對於培養國家各層各界領袖(很多是統治集團成員的子弟)是必要的。這樣,一種對於不發達國家來說是極其昂貴的,以犧牲大眾教育為代價的頭重腳輕的“精英”教育體制的建立,是第三類國家的第二個共同點。第三個共同點是教育與政治、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不齊步導致了逐漸擴大的城鄉差別、地區差別、民族差別和性別差別,這些差別在很大程度上歸結於國民的極端懸殊的教育程度。而正是這些差別造成了第三世界國家內部與第三世界之間的矛盾、摩擦、政變、革命和戰爭。教育負偏差(教育落後於經濟的發展)導致經濟發展的停滯,這在第三世界國家裡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在城市,教育超前於政治制度的改革;而在農村,教育落後於政治、社會的發展與變動。由於普及教育的緩慢,有不同教育程度的不同群體對政治制度、社會結構的要求極不一樣。一方面,大城市中受過很好教育的青年希望社會向民主制急轉,而另一方面,大量的沒有受過教育的農村群眾主要追尋眼前的經濟收益。他們反對政治改革是出於對民主社會的一無所知,或對任何變動的恐懼。一個充滿了經濟、政治、社會利益極其衝突的群體和階層的社會,絕對不會是一個穩定的社會。而由於缺乏成功的普及教育所造成的持續的政治不穩定和社會動亂,便成為多數不發達國家的第三個共同點。 儘管近年來中國的經濟保持百分之十幾的增長率,中國很明顯地屬於第三類國家。教育對不發達國家的重要性以及以上的三個共同點的論述,也基本適用於解釋中國的教育與經濟、政治和社會發展關係中的問題。在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裡,只有為數很少的人能受到教育。辛亥革命以來的國民政府為教育的普及大眾化打下了基礎。在共產黨當權的近五十年中,普及教育與高等教育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發展。但是這種發展沒有奠定一個有牢固基礎的具有法律約束性的義務教育體系,而義務教育法也沒有象很多其他法律一樣深入人心。中國義務教育自1911年以來的發展速度比起許多不發達國家也相應慢得多。自1949年以來的無數次政治運動使教育不斷地被極左的政治意識形態和派系鬥爭所干擾,而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幾乎給教育帶來了一場滅頂之災。文革後的政府開始改革經濟體系,並頒布了一系列的教育法,包括1986年的《義務教育法》和1992年的《義務教育執行法》。協調教育改革與經濟、政治、社會轉型的關係在80年代的末期似乎已被政府放在顯要的地位上,“六四”悲劇卻給中國的政治和其它社會改革的前景罩上了一層陰影。 “六四”事件的發生,從幾方面削弱了政府對教育的影響力。首先,政府在領導改革方面失去了某些道德權威(中共政府在文革之後曾經有過道德權威),這樣它就無法有力地說服群眾對教育作出暫時的物質犧牲。相反,它需要用眼前的物質利益去穩定人心,並轉移人民對民主運動的注意力。為了穩定政治局勢,政府對能產生短期物質效益的經濟項目的投資常常是以犧牲對教育的長遠投資為代價的。其次,隨着近年來各省市自治區經濟獨立自主權的增大,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控制權在減弱。儘管國民財政總收入連年增長,但中央政府所能控制的那部份財政稅收卻沒能夠相應地增長。這樣中央政府只能採取一種“教育分散投資”的策略。這就使中央政府失去了對教育發展的有效控制,因而導致了各地區教育發展的進一步不平衡。由於沒有把《義務教育法》作為法律來執行,各級地方政府常常把教育放到一個可有可無的位置上。擠壓、挪用教育經費,拖欠和剋扣教師工資的現象層出不窮。再次,“六四”事件及以後所發生的一系列與之有關的事件在官員和民眾里造成了一種心理上的政治不穩定感。加之人們耳聞目睹了當權者的貪汙腐敗,一種人人顧自己,急於暴富,對國家與民族的前途以及任何長期的規劃都不信任和無興趣的思潮在增長。這種只顧眼前的物質主義,帶來了教育無用、知識貶值、腦體倒掛的局面。造成無人報考師範,在職教師大批改行,和大量的中小學學生輟學。加之人才外流不歸和人才危機,使中國各大學與科研機構普遍出現人才匱乏和人才斷層。 政治因素歷來對中國教育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如果說中國教育在毛領導的中共當政下有過進步,那種進步是在集權的中央計劃經濟之下和全面嚴格的社會控制之中實現的進步。而當前的經濟轉型和鄧後即將來臨的政治轉體,使得中央對地方的經濟和社會控制處於一種逐漸削弱的過程之中。而且政府當局對人民思想的影響和控制也在喪失。這體現在道德的解體(包括失去傳統的中國道德文化和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價值觀的改變(重商和金錢至上)與隨之而來的人際關係的變動。這種由於向工業社會和後工業社會的轉變給中國社會帶來的和將要帶來本質性的變化,極大地動搖了國民幾千年來所信奉的“學而優則仕”的崇尚教育的傳統。使中國的教育面臨一場深刻的危機。而這場深刻危機的根源在於教育的超前性與當前人們社會行為的極端短期化之間日益尖銳化的矛盾(見傅松濤,1989)。轉型期的中國教育展示了一種不確定的前途:經濟的轉型和政治的轉體對中國當前脆弱的教育現狀或者起着釜底抽薪的作用,或者帶來一種全面的轉機。 三、中國教育的現狀與問題 中國今後面對的是經濟和勞動力市場的轉型、社會與家庭結構的改變、進一步向國際市場的開放以及難以預知的國家的政治前途。轉變時期的不穩定和外來的思潮極大地衝擊着教育,既動搖了中國教育賴以生存的傳統基礎,亦給教育帶來了新的哲學、新的思想、新的主張和新的途徑。中央政府從80年代中期至今在不同的領域通過了十幾個教育法。經濟的起飛對勞動力市場和技術市場的要求也給教育造成了壓力。教育在反省、在改革。教育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對現狀的了解是任何改革的起始,而中國教育的現狀和問題絕非三言兩語所能概括的。此文從以下三方面簡述中國教育的現狀和問題,重點放在義務教育上。 第一,教育的獲得。沒有任何資料、數據和指標能比教育的獲得更能說明一個國家教育中的問題。教育的獲得即是教育全過程的測量(教育的輸入、進展和輸出),也反映了一個國家和地區教育的歷史和現狀。[1] 三類指標常用來測量一個國家人口的教育程度:(a)教育的輸入:關於學生入學的級別,學校的類型、領域與學科,預期的入學率和輟學率。(b)教育的進展:留級、跳級及畢業率。(c)教育的產物:教育的程度,象文盲率,完成的最高學習年限,以及預期的教育獲得年限。當前中國在這三類指標上都非常落後。文盲率達到30%,文盲和半文盲達到50%左右。高中畢業生少於人口總數的7%,而大學畢業生只占人口的1%。根據1991年的一個跟蹤調查,下面是1978年入學、經歷小學、初中和高中三個階段到1990年全國學生人數變化的統計數字:在1978年入小學一年級的2144萬人中,16%未完成小學教育,27%未完成9年教育,只有66.7萬人考入大學,大約占2144萬人的3%(見游銘鈞,1994)。90年代初,中國普通高等教育平均毛入學率為2%,在137個國家和地區中是110位。同期印度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為6.1%,發展中國家平均為8.3%。 教育獲得也因人口居住的地區、民族、性別和年齡而變化。農村人口、婦女、少數民族處於特別不利的地位。而這種差異似乎沒有得到當局的重視。不言而喻,中國當前教育的最大危機在農村。農村人口占中國總人口的四分之三。農村教育歷史性的落後與當前危機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各級政府的長期忽視與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缺乏對教育政策貫徹與執行的控制和影響。與很多發展中國家相似,從小學到高等教育,對農民的教育,特別是對婦女農民教育的疏忽和歧視問題一直很嚴重。在當前中國經濟的轉型時期,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在加劇。1990年,世界上大約有三分之一的文盲是中國人。根據1982年中國人口統計,12─40歲的中國婦女占中國文盲總數的76%。報紙和雜誌頻繁報導農村女學生輟學、缺勤和學習成績低下(見薛煥玉,1989)。這些就學問題也在文盲率上有所反映。1984年,15%的12─19歲的中國婦女是文盲,而相同年齡組的男性文盲只有5%。 儘管自1949年以來,中國婦女的就學問題有重要的改進,但改進的速度仍遠落後於許多發展中國家。[2] 男女在就學方面的差距隨着年齡在加大。在中學和大學,特別是在重點大學或科學或技術學院及其與信息有關的專科學校中,女學生的比例尤其低。從不同來源得到的數據揭示出女性學生的教育問題在三個教育層次上是互相關聯的。首先,自1949年以來,婦女總的就學率和婦女在每一級的就學率始終低於男性。婦女在小學入學率低下的多年累積,造成婦女很高的文盲率。以安徽省為例,1984年─1985年,80%以上的文盲在12─40歲年齡組是婦女。其次,觀察從初等教育上升到高等教育到研究生,婦女比例呈現顯着下降的趨勢。1951年,28%的小學學生,25.6%的中學學生和22.5%的大學學生是婦女。1988年,女學生在這三個學級的百分比是45.6,41.0和33.3,16.5%的研究生是婦女。在中國的絕大多數地區,婦女占文盲的大多數。男女就學的差距在農村要遠大於城市。在某些農村,婦女成為文盲的可能性五倍於男人,並且處於這種文盲狀態終生難以改變。可悲的是男女就學差距在文化革命後的中國不是在減小而是在加大。儘管各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環境的不同,在教育程度上男高女低的模式是大同小異。 1987年全國1%抽樣調查數據進一步為此城鄉、男女、漢族與少數民族之間的差異提供了證據: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中,女性只占38.5%。而在12歲以上文盲半文盲中,女性占73.3%。在我國273萬未入學的適齡兒童中,有82%以上是女性兒童;在300萬流失生中,女生占70─80%。9%的農村男子報告有低於小學程度的教育,而這百分比在他們的妻子之中是37%。漢人的文盲率是32%左右,而少數民族的平均文盲率將近百分之四十五。而居住在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每三人之中就有兩人是文盲。除了有數的幾個少數民族之外,大多數少數民族的教育程度遠低於漢人。在某些地區少數民族的文盲率是漢人的2─4倍,高中和大學畢業生率只有漢人的幾分之一。在很多少數民族高度集中的地區,幾乎所有的農村婦女都是文盲。少數民族之間的教育程度差距也很大(見Kwong and Xiao,1989;Postiglione,1992)。 學生失學和大量學生流失問題是經濟轉型時代的教育的主要問題,也是教育的新問題。這個問題不僅僅在貧困的農村地區常見,而且發生在幾乎所有的經濟發展水平地區。孩子失學是由於地方不提供有效的義務教育,或父母為了掙錢而不讓自己的子女上學。市場經濟與城鄉差距造成了上千萬農村人口的“民工潮”。移民子女入學困難,學齡兒童失學比例大:7─13歲兒童失學率達到32%,其中7─9歲兒童的失學率達到43%。並且移民子女的留級率高,同級學生年齡相差懸殊(見何永忠、景民、和張鐵道,1992)。雖然雇用童工在當前的中國是非法的行為,但也是一種非常普遍和常見的行為。這既是大多數兒童失學的原因,也是他們輟學後的前景。失學的兒童變成了被外雇用或家庭企業里工作的“童工”,有些兒童雖無直接參與家庭企業的經濟活動,卻整日在家主持家務。不加強《禁止童工雇用法》的貫徹執行,不但當前孩子失學、輟學的問題無法解決,而且在很多地區由於增加的學生流失量,將造成普及教育在某種意義上的解體。 第二,中國教育的投資問題。中國在教育獲得方面的落後與中國長期和近期在教育的投資不足和投資迴轉效率低下有關。中國政府長期以來在教育上投入不足與教育事業的需要和發展形成尖銳的矛盾。教育的投入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增長所能承擔的在教育投入方面的比例是不相適應的,這是教育與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的最突出的表現(見顧建軍,1989;閔維方,1992)。 教育投資的研究可以分為幾個層次,而當前的教育投資在每一個層次上都有很大的問題。第一層次,國家教育投資總水平問題,也就是教育投資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的比例,或者更精確一些,國家財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從目前世界各國的總體情況看平均達到了6%左右,亞洲接近5%,亞洲和中國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的國家是4%,而中國不到3%(比體育經費還低)。1985年的人均教育花費在發達國家是515美元,在發展中國家是27美元,而中國是6.65美元。只相當於發展中國家的四分之一,在全世界所有國家和地區中列為第121位。這是中國官方報告的數字。因為各級的謊報和誤報,實際數字可能遠低於官方數字。對官方數字的懷疑是有理論和實際根據的。因為多於一半的教育經費是來自於省、地、縣政府,在這些層次上挪用、擠占和濫壓教育經費事例被報紙屢報不鮮。教育經費的集資來源和各層的投資比例大小也是教育投資在第一層次的大問題之一。要想確保教育的發展,增加投資和增加在中央政府和省一級的投資是一個必然趨勢。 第二層次,資源配製問題。當總的教育經費確定之後,教育內部各個部門怎樣分配此投資也是個問題。我國已形成了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四大板塊的教育格局。當前,中國要對四大塊教育投資進一步理順關係,明確重點,協調發展,建立與本國工業社會初級階段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大底面、低重心、多層次的教育投資結構。教育投資結構的調整和優化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一般國家要首先保證普及教育的投入(首先要保證小學義務教育的投資,進而保證九年義務教育的投資),並適度發展其他各級各類的教育。這樣國家應當給與普及教育較高比例的投資。世界銀行教育署的研究表明,發展中國家教育的物質收益率一般在10%左右,而用於小學教育投資的受益率一般在27%左右,中等教育投資的收益率為16%,高等教育的收益率為13%。中小學和初中投資的收益率要高於其他各塊教育,以及整個教育的收益率要高於物質投資的收益率的結論同樣適用於我國。因此,僅從教育學的角度來說,實施9年義務教育是所有投資中收益率最大的投資,九年義務教育教育是社會獲利最大的投資場所,必須優先考慮。因為我國仍然處於不發達的精英教育階段,所以在中國當前的教育投資分配中,高等教育顯然占有優先。這種情況應當有所改變。其二,國家對貧困地區和貧困家庭及處於不利地位的地區和人群(如西南的邊遠農村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應有特殊的投資計劃,以此確保每一個兒童至少受到小學教育。由於地方在教育投資中占很高的比例,某些貧困地區用於每個學齡兒童的經費只有四元人民幣,學齡兒童由於種種原因失學率高達40─50%。其三,國家在計劃投資時應能提供專項撥款,用於解決教育事業在發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難,如師資的來源和培訓問題已成為普及義務教育的主要障礙之一,應該在儘可能的短時期集中人力、財力解決。中國當前在投資策略的持續性調整(及時性、靈活性和針對性)、敏感程度和反應速度上都很差。投資在第三與第四層次牽涉到各個教育板塊內部資源的分配和對教育經費的管理問題。在這些層次上存在着許多各部門投資分配不平衡、經費管理不當以及使用低效率和經費濫用的問題,此處就不一一贅述。 發掘潛在的經費來源,特別是教育經費來源於私人企業和個人的捐款,是當今教育規劃者和管理人士的熱門話題(見Monk,1990)。對於中國的教育界來說發展從民間來源得到教育經費的途徑和方法更是一個新課題。 第三,義務教育的實施。中國《義務教育法》在1986年通過。這個教育法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狀況,確定推行義務教育的步驟、辦法和實現九年制義務教育期限的總綱。《義務教育法》把全國大致分為三類地區,即:城市和沿海與內地的發達地區,在1990年左右實行9年制義務教育;中等發展程度的縣鎮、農村,首先在1990年前普及初等教育,同時準備條件,在1995年左右實現9年義務教育;至於經濟、文化基礎較差和自然條件差的地區,要隨着經濟的發展,採取多種形式,積極進行不同程度的普及義務教育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堵塞新文盲的產生。在1996年的今天,回頭去讀將近十年前通過的法案,再對比義務教育實施的現狀,確實感慨萬千。 筆者不想在此重複教育獲得的統計數字(見教育的獲得)。從這些統計數字和一些近期的數字及報導來測量義務教育進展的“四率”(入學率、鞏固率、普及率和及格率),中國的義務教育很明顯地在農村遇到了很大困難。據官方數字報導,全國有至少四分之一的縣沒有實行普及小學教育,在很多所謂實行了小學普及教育的地區,普及教育的程度也遠低於義務教育法規定的指標。從其它指標看義務教育的推行和實施,結果也很不樂觀。新聞界頻繁地報導各地在實施義務教育的“硬件”(校舍、場地、設備、圖書等物質條件)上的一籌莫展。解決硬件的主要矛盾集中在教育經費上。由於教育經費短缺(被層層政府壓縮、挪用、濫用)和對學校財產的侵占,很多農村學校徒有四壁。除了教室之外,沒有任何其它教材、儀器、設備和場地。新聞界屢屢報導各級政府挪用、剋扣、拖欠教師工資,造成停學、縮短學期、學校關閉、教師轉業改行或失業。許多教室多年失修,破爛不堪,砸傷砸死師生的事屢出不窮。在實施義務教育的軟件上(一般指師資水平、學校管理、課程體系、教材等科學條件)困難也很大。解決軟件的主要矛盾集中在指導思想和科學方法體繫上。農村的教師分民辦、國辦、與民國辦混合多種,不僅造成複雜的工資體系和對教師工資的拖欠,也造成了參差不齊的教師質量。將近一半農村教師達不到義務教育法所要求的學歷。 除了師資水平低下之外,課程的設置、教材的選編、課堂內外的活動安排多數是模擬單元,單階梯的都市以升學為主的學校。農村教育的發展需要整體性的計劃,學校應當成為整個社區體系的一部份。在中國,正式教育很少採用綜合性的計劃。因為不同的服務(健康、計劃生育、幼兒保健、家庭經濟計劃、等等)常常是由不同的部門提供,這樣就造成了各個部門之間在農村教育上有限的合作。在教學方式上,多數學校是強調師權和背誦的學習方法。閱讀材料既與農村孩子的生活經歷無關,又與她們過去、現在和將來的職責無關。農村兒童沒有學到怎樣去理解他們所被教的,去思索實際的問題和產生主見。從被動的學習發展到現代主動的學習,對師生雙方來說都將是一個漫長和困難的過程。在辦學和教學中的問題也部份造成了農村兒童及其家長對教育的漠不關心的態度。由於教學水平低下和缺乏學習動機,大量學生考試不及格,在很多省分、城市學生的考試不及格率只有5─10%左右,而農村學生的不及格率超過50%。在學習上的失敗被學生列為輟學的最重要的原因。學生輟學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學校以各種名目濫收學雜費。以下是某地方政府以文件方式發給中小學的“中小學收費卡”所列收費項目和標準,此件把可合法斂收的學雜費分為三類:規定收費(雜費、報名費、借讀管理費、體檢費、課後管理費等);代收性收費(教科書、教材、作業本、畢業證、成績冊等);服務性收費(本着自願原則),按實際支出核算:熱飯費、伙食管理費、學生住宿費、保險費、報刊雜誌費等。除了列在官方允許的收費項目之外,各學校還有名目繁多的其他雜項。由此不難設想有多大百分比的貧困家庭出身的孩子由於付不起這些費用而輟學。只顧普及速度而不管教育質量也是當前在實行義務教育中的問題之一。在一部份地區,一方面小學入學率不斷提高,另一方面新文盲又不斷產生。沒有基本的質量保證,入學機會方面的均等只能是表面的。 以上談到的只是義務教育實施中眾多的問題之幾。造成這種狀況的最主要原因是(除了其他很多原因之外)各級政府沒有用法律手段來加強對《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既然教育是每一個中國兒童的權力,各級政府必須按照法綱去提供資金、師資和設施,而家長與學童也必須把上學當做他們的法律義務。任何違法的個人(包括家長和官員)都應繩之以法。如果義務教育法象刑事法一樣地執行,並且在各級政府官員及百姓頭腦中象刑事法一樣有根深蒂固的權威性的話,義務教育的實施將會有所突破。否則的話,所謂的《義務教育法》在很多官員和民眾眼中被視為廢紙一張。 最後,由於中國各地區的發展程度極為不同,各地區有必要根據自己的經濟、學齡人口、師資和其他條件來制定實事求是、切實可行的9年《義務教育法》。而《義務教育法》一旦制定,各層執法機構就應根據此法去衡量實施。這樣不僅可避免有法不執的錯誤,並且可避免在立法時的不顧實際、好大喜功、急於求成的做法。 四、中國教育的前景與趨勢 綜上而論,儘管眾多的教育立法,海內外志士仁人的奔走呼喊和政府當局無數空洞的許諾,義務教育作為整體在向下滑坡,在某些地區(特別是在高生育率的邊遠農村地區)滑到了幾乎失控的邊緣。根據國家教委公布的資料顯示,中國的教育經費占整個國民生產總值的百分比一再下滑。從1991年的3%,下降到1993年的2.76%。這項數字遠落後於開發中國家的平均水準,並且低於中國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教育經費的低下和短缺,普及教育的停滯以及在很多地區的倒退,造成了無人報考師範,在職教師轉業改行,大批學生失學、輟學。當前的教育危機給中國的現代化預示了一個不樂觀的前景:一支占人口總數百分之三十左右 的文盲,和百分之五十左右的半文盲、半法盲隊伍,既阻礙了二十一世紀中國經濟的發展,影響了政治民主化的進程,也為可能發生的社會動亂平添了一支不穩定和非理性的力量。 教育對現代化是極其重要的,義務教育是一個國家是否能實行現代化的關鍵轉折點。世界上找不出一個國家實現了現代化而沒有實現義務教育。不在教育上持續高額投資而想有持續、長期的高速度的經濟增長,或等經濟發展後再發展教育的期望只能是一個自欺欺人的夢想;而只看到眼前短嶄的物質利益而看不到子孫萬代的長遠利益的國家是一個沒有前途的國家。中國河北大學傅松濤用短短的一段話概括了當前中國在改革時期的弊病:“為了近期甚至眼前的現實物質利益,一個國家,一個企業,一個家庭乃至一個個人,把有限資源較多地投入到最短時間內即能見效的部門或層面,而其極端化的表現,就是單方面追求這種短期可感效益而至長遠利益於不顧,甚至不惜殺雞取卵。......教育作為勞動力再生產的主要部門其社會財富的投入量必須達到一定水準,否則,就意味着社會財富在一定歷史時期的不合理分配,造成超歷史的超量消費”(1989)。 筆者願用一個小故事作為此文終結。曾經有過一個工業國家的元首被問到一個在當時還不甚發達的國家的經濟發展前景。他回答說只有在他親自訪問了這個國家之後才能知道。人們向他推薦了一系列可供訪問的城市和主要工業設施。他卻說他只需要看一看這個國家在最貧困的村莊裡的小學校,對比一下村公所和富有村民的住宅,他也許就能預言這個國家三十年後的經濟發展前景。聯想到中國當前義務教育的種種困難,這個故事難道不發人深省嗎? 美國南佐治亞大學教育學院助理教授 美國曼菲斯大學教育博士 (一) (二) (三) (四)
自七十年代末期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中國社會、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都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劇烈變化。尤其是近幾年來,市場經濟為中國人民所帶來的豐富的物質生活更是舉世矚目。社會日益開放,經濟更加活躍,那麼,教育作為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怎樣在市場經濟的浪潮中適應和發展的呢?以經濟效益為目標的市場經濟又是如何影響教育的呢?遺憾的是,當中國政府正竭力為解決人民的溫飽問題而煞費苦心時,經濟的發展便占據了頭等重要的地位,而教育則不幸地成了一個“被遺忘的角落”。許多有識之士驚呼中國正面臨着災難性的教育危機,但苦於缺乏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方法,哀嘆“心有餘而力不足”。中國教育的危機在哪裡?癥結何在?本文將主要分析和討論中國辦學的多元化發展過程與問題,以求拋磚引玉。 (一) 要深入了解中國辦學的多元化發展,摸索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和民情的教育發展道路,我們必須分析中國教育發展的社會、經濟和歷史背景。總體上來說,中國教育的基本國情是人口眾多,人均自然資源相對貧乏,經濟、技術發展水平較低,人均GNP仍居世界後列;同時,學齡人口壓力大,教育總規模為世界首位,但可供利用的教育資源卻十分有限,加上日益顯着的區域經濟和教育的二元化結構,給教育的大面積、全方位發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具體而言,中國的人口形勢十分嚴峻。1949年中國人口為5.4億,目前已達12億左右,幾乎增長了一倍半。在經歷了50年代和60年代兩次生育高峰以後,中國人口正由高出生率、高死亡率形態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形態過渡。但據保守估計,如果90年代的育齡婦女生育率維持在千分之二點一的自然更替水平以下,2000年時的中國人口也將達到甚至突破13億左右。目前,全國7─12歲的小學適齡人口為1.2億,但至2000年將上升到1.36億以上。整個九十年代,每年入學的小學一年級新生將高達2100萬─2500萬人,相當於加拿大或澳大利亞的全國人口總數。預計人口增長給教育帶來的沉重壓力將延續到2010年左右。而且,在九十年代每年新進入就業年齡的人口達2000萬以上,也使中等及中等以上的教育,尤其是職業技術教育和其它非正規的成人教育面臨着嚴峻的挑戰。[1] 從經濟方面來說,近年來得益於政府的改革開放政策,中國的經濟實力明顯增強,人民的整體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1994年,人均GNP約為400美元,但仍遠遠低於許多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居於世界後列。由於自然條件、地理位置和歷史的原因,中國不同地區之間的經濟、教育發展水平不平衡,差異很大。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開發特區,及大、中城市與經濟發展相對緩慢的“老、少、邊、窮”地區之間,人均國民收入的差距高達3─5倍,居民人均消費水平也達2─4倍。當發達地區新興的富裕階層紛紛將子女送入雨後春筍般興起的收費昂貴的“貴族學校”的時候,對許多偏遠地區的兒童來說,即使享受完整的小學義務教育也是一種奢望。東部少數發達的省、市已在規劃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而西部少數省、區尚未完成初等教育階段的普及。 八十年代以來,中國堅持發展與改革教育政策,並努力推行基礎教育的全面普及,各級各類教育取得了進展。據1992年的統計[2],全國共有小學712973所,在校生12201萬人,全國適齡兒童的入學率為97.2%,小學生考試的全科合格率為78.9%,達到歷史最好水平。全國小學畢業生的升學率為79.6%,13─15歲學齡人口的初中毛入學率為71.5%。但是,仍有占全國人口2%的121個相對貧困縣的適齡兒童入學率不足90%。而且,每年約有2.2%,200餘萬小學生綴學,並成為新生的文盲;部份地區的小學生留級率超過5%,甚至高達10%,既不利於人才的培養,也造成驚人的經濟和教育資源的浪費。每年全國16歲人口的初中學生毛完成率只有55%左右,並有約5.7%的初中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和學習困難而失學。這些輟學的青少年由於缺乏系統的職業技術教育無法順利地進入就業市場,因而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全國每年未升入高一級學校的小學和初中畢業生達1250萬,而在同齡人中能接受系統的高中階段職業技術訓練的只有12%,非常不利於中國勞動者文化技術素質的提高。師資隊伍雖然在數量上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但質量偏低,嚴重影響教育質量的提高。目前許多在職的專任中小學教師仍未接受師範教育的最基本的訓練。據估計[3],1993年全國約有13%的小學教師不合格,約40%的中學教師不合格。初中教師中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只占55.6%。另外,據1990年的人口普查,中國仍有文盲1.8億,占15歲以上人口比例的22.3%。根據國際統計資料[4],在世界123個國家和地區中,15歲以上的人口文盲率我國居第50位,比斯里蘭卡、緬甸、和越南等國還高。我國90%以上的文盲分布在農村地區,70%是婦女,而邊遠山區的文盲率更遠遠高於全國平均數。 顯而易見,目前中國的教育背負着沉重的包袱,面臨着重重困難。人口基數龐大,整體教育水平低,兩極分化明顯。教師隊伍現有的數量和質量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社會,經濟和教育發展的需要。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國教育的危機是長期以來歷史、社會、政治、文化、經濟等諸方面的複雜因素相互作用的結 (二) 始於1979年的中國農村“生產責任制”,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和自主性,為生產力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在此基礎上,中共於1984年作出了“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定,確定了“堅持改革開放”和“讓一部份人和地區先富起來”的方針。於是,改革的面逐步由農村擴大到城市,並影響和深化到教育科技領域。198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可以說是當代中國教育發展的里程碑。八十年代,中國推行全面普及基礎教育的主要措施包括: (1)確立基礎教育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體制,把普及義務教育的責任和權力落實到地方各級政府;(2)改革基礎教育經費籌措體制,在增加政府財政投入的同時,開徵教育附加稅,並發動企業和城鄉居民集資辦學、捐資助學、改善學校的校舍和教學裝備,為教育體制的多元化發展奠定了初步基礎。 八十年代教育多元化發展的一個突出特點是教育的地方化、自主化逐步增強,統一化、集中化逐步減弱。1986年成立的“國家教材審批委員會”,標誌着以往由國家教委所指定的全國中小學統編教材、一統天下的時代已經結束。各省、市、地區、學校、甚至教師個人開始享有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學生的特點編制不同教材的自主權。自1988年以來,上海、浙江、廣東、北京、四川和山西等地先後展開了“課程地方化”的改革,並根據各自不同的需要編寫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教材和教學資料。據估計,目前全國中小學至少有八套不同的課程和教材。課程教材教法的地方化極大地調動了各地各級學校和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有利於中國教育因地制宜,向多元化多樣化方向的發展。 1991年召開的第十四屆中共中央全會明確指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在於建立一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於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的多元化具有深遠的意義。市場經濟的一個根本特點在於資源的有效分配由市場供需機制進行調節。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對中國經濟的發展起了非常積極的促進作用。隨着全國指令性計劃經濟的削弱,中央集權也相應削弱,而地方經濟自主權卻逐步加強。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也不可避免地對中國的教育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會和挑戰。具體而言,以下兩項改革對辦學的多元化發展起了十分積極的促進作用: 1. 改革辦學體制、辦學主體多元化。 辦學主體多元化是改變過去由政府單一主體包攬教育機構的狀況,逐步形成以政府為主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新局面。九十年代,中國各級教育的辦學體制改革發生了突破性的進展。目前已形成民辦公助,公民合辦,但以民為主,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外的社會組織和個人自辦,中外合資等多種辦學形式。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民辦教育從無到有,得到了迅速發展。蓬勃興起的民辦教育改變了以往單純由國家辦教育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社會對教育的多方面多層次的需求,是教育事業的有機組成部份。 2. 改革教資體制,實行辦學的多元籌資與成本份擔。 長期以來,中國公共教育經費占GNP和政府財政收入的比例一直偏低,教育經費短缺一直是困擾中國教育發展的主要問題。80年代以來,在中國經濟體制全面改革和高速發展教育的形勢下,傳統的高度集中的教育體制日益顯示出弊端。一方面儘管政府一再強調增加教育投資,但財政體制改革和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變化,使政府財政難以繼續單獨支撐規模日益擴大的教育事業;另一方面,傳統的依靠行政指令進行資源分配的方式,切斷了教育與經濟和社會的聯繫,學校普遍缺乏擴大自身教育資源和投資的機制。在市場經濟的帶動下,中國在90年代初步建立起了國家財政撥款為主,輔之以徵收用於教育的稅費、收取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校辦產業收入、社會捐資集資和設立教育基金等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體制。1991年中國全國教育經費支出為731.5億元;其中國家用於教育經費支出為599.5億元,占GNP比例為3%。[7] (三) 隨着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尤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人們習以為常的共產式平均主義逐步得到廢除,競爭與效益受到日益普遍的重視,私有制具有了合法性,中央集權有所削弱,地方分權日益加強,社會整體和個人在越來越多的方面有了更多的選擇和自由。市場經濟的發展給教育領域帶來了深刻的影響,使長期以來由政府包辦的教育面臨着嚴峻的挑戰。一方面為教育的發展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機會,另一方面也對教育的正常發展形成了嚴重的衝擊。近幾年來民辦學校的興起和發展就比較突出地反映了市場經濟對教育的影響,使中國辦學向多元化方向發展邁開了嶄新的步伐。 在中國,民間辦學或稱私人辦學有相當悠久的歷史。早在春秋時期,孔子、墨子開始私人辦學,即開創私學。至戰國時期,由於官學的逐漸衰落,社會文化經濟的發展和受教育需求的增加,私學更是進一步地盛行。據可考證的歷史記載,僅孔子一人,先後曾帶有弟子3000餘人,其中傑出的即有72人。目前雖不能將當時的私學與現代教育中的私立學校相提並論,但中國古代的私學以及以後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盛行的私塾,在中國教育發展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私學產生的一個重要貢獻在於它突破了中國“學在官府”的教育傳統,開創了教育史上政府辦學與非政府辦學並行的先例。 自十九世紀中葉起,中國社會的門戶逐漸開放,私立學校也逐漸興起和發展。鴉片戰爭的慘痛教訓,使長期以科舉考試為軸心的傳統教育受到挑戰,以科學技術為重心的“新學”得到傳播,教育被視為發展經濟、文化和軍事以抗衡西方列強的一個重要途經。當時,各級各類私立學校紛紛成立,為傳播先進的西方文化和科學技術起了十分積極的作用。私立學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占整個學校教育系統的比重很大。據統計,1947年全國有專科以上學校207所,其中私立學校79所,占總數的36.18%。有些地方私立高等學校比公立的還多。如西南地區剛解放時,公立高校有19所,而私立高校卻有30所。上海市在1949年共有高校40所,而私立高校有30所,占75%。就中小學而言,1949年以後的第一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統計,全國共有私立中等學校1467所,占中學總數的48%;僅京、津、滬、寧及武漢五市就有私立小學1452所,占五市小學總數的56%;私立中學439所,占中學總數的84%。[8] 儘管私立學校在中國教育發展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但1949年後中國實行共產主義制度,建立社會主義公有制,廢除資本主義私有制,私立學校作為私有制的一部份便逐步得到改造以至全面消失,從而形成了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長達三十多年的國家統辦教育的局面。中共教育部負責制定全國的教育方針、政策和目標,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統一使用國家指定的統編教材並根據教育部頒布的統一教學計劃和大綱進行教學。 自八十年代以來,隨着中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和社會的變化,教育也象經濟領域一樣,在辦學體制上呈現出了多元化發展的特點,非政府的民辦學校開始興起。尤其是進入九十年代以來,民辦學校的發展已突破了八十年代主要集中在非正規教育、特別是職業技術培訓等領域的特點。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與社會對教育多層次多方面的需求,民辦學校出現了多層次的發展態勢。目前中國的民辦學校已擴展到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與高等教育等各個層次。按照目前政府對民辦學校的界定,民辦學校是指除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組織以外的各種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自籌資金、依法設立的實施學歷教育的教育機構。據不完全統計[6],1993年全國共有民辦學校在校生1500萬人,民辦高等學校17所,非學歷民辦高等教育機構500所,民辦中學851所,民辦小學4030所,民辦幼兒園16990所,且眾多的民辦學校正在申請籌建之中。 民辦學校的迅速興起和發展與中國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密切相關。一方面,中國實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結束了共產主義制度下的絕對平均主義。資本主義的效益和競爭機製得以引進並發揮作用,私有製得到恢復和肯定,調動了社會和個人的積極性。隨着私有經濟的發展,中國社會出現了一批越來越壯大的由經商致富的中產階級。他們忙於在商場拼博而往往無暇顧及子女的培養和教育;而且,由於中共推行的計劃生育政策,越來越多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教育的好壞直接關繫到獨生子女的前途和家族的興衰,因而產生了學校應為學生提供高質量、全面服務的需要;同時,經濟改革使人們有了更大的自主權,私人辦學便成為可能。而且,隨着新興中產階級的發展,對私立學校需求量的增加,私人辦學,尤其是為富有階層子弟開辦的“貴族學校”,也成為一個有利可圖的事業。另外,日益增多的外事機構和外資企業的在華工作人員,其子女的教育問題和需要為單一的政府辦學體制提出了新的挑戰。因此,為滿足社會的需要,民辦學校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便應運而生。另一方面,多年來中央集權的教育體制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也為民辦學校發揮其獨特的作用創造了空間。首先,國家缺乏足夠的資金滿足全民接受各級各類教育(包括義務教育)的需要。近幾年來,國家對教育的年平均投資為500億元,學生人均僅四十元。因教育經費嚴重短缺,許多農村地區沒有足夠數量的學校或校舍接收更多的學生,使每年約有一半以上的農村學生沒有機會繼續初中和高中階段的教育,更沒有機會享受高等教育,嚴重影響全民教育水平的提高。[9] 而且,由於教育經費短缺,許多學校基本設施和設備陳舊落後,甚至缺乏應有的教學教具和實驗儀器,限制了教學方法和手段,影響教學質量。教育經費不足使中小學教師長期以來工資待遇低,缺乏多渠道的在職培訓機會,造成大量教師離職另求發展。正是在如此經濟發展、社會需求、和教育需要等前提下,在中國消聲匿跡了近四十年的民辦學校象雨後春筍般迅速興起和發展,並成為公辦教育的一種重要補充形式。 由於辦學目的、服務對象、課程設置、和教學條件等方面的差異,民辦學校也表現出多樣化發展的特徵。基本而言,在基礎教育階段,目前中國的民辦學校主要有以下兩種類型: (1) 貴族學校。 也稱明星學校或精英學校。顧名思義,這類學校主要以少數有錢有勢的家庭的子女為服務對象。學費昂貴,教育標準高,訓練嚴格,師資力量強,教學條件優異。其中許多學校實行寄宿制教育。學校負責管理學生周一至周六的全部學習和生活,學生僅周末回家與父母相聚。作為中國的第一所貴族學校,四川成都的光亞小學比較具有代表性。該校於1992年成立時,聲稱聘有知名的中外學者擔任教學和學校行政管理工作,並採用香港、台灣和西方國家先進的理論和方法進行教學;英語作為日常教學和生活用語將使其小學畢業生達到大學畢業生的英語水平;所有教室配備鋼琴、電視、攝影機以及電腦等。學生畢業後將有機會出國留學、進入省重點學校,或者直接進入美國的中學學習。學校收取一次性集資費22000元,第一年入學的學雜費為4200元,一年以後的學雜費為8400元。作為寄宿學校,光亞小學還強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日常生活和學校秩序,培養和發展學生的獨立能力。[10] 由於這類學校特有的新穎性和種種誘人的許諾,對新興的富有階級家庭具有極大的吸引力。目前中國約有一百多萬腰纏百萬的富豪,以及成千上萬經濟條件優越的華僑和外國公民在中國進行短期或長期的經濟和商業貿易。這些人渴望子女享受良好的教育並能支付龐大的教育費用。在這種兩廂情願的情況下,貴族學校迅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目前有40多所貴族學校,主要集中在東南沿海發達地區和大城市。 (2) 普通民辦學校。 普通民辦學校占目前中國民辦學校的絕大部份,主要分布在內地中小城市和偏遠落後的農村地區,以服務中下等收入水平的家庭子女為主要對象。其收費標準、辦學條件、以及教育教學內容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異。如四川巴中縣的匡亮志民辦初中每生收費僅70元,河南南樂縣的國民中學收費200元,而上海普通民辦學校的統一收費標準為:高中生2000元,初中生1600元,小學生1200元。[11] 有些學校,特別是農村地區的民辦學校具有明顯的補習學校性質,主要幫助高考或中考落選的學生複習備考,為升入高一級或重點學校作準備。這些學校的師資以具有豐富教學經驗但年齡較大的退休和離職教師為主。有些學校以開設短期的單科輔導或特長訓練班為特色,如英語班、電腦班、作文班、美術班等,基本上聘用學有專長的中青年教師兼職,使用租借的校舍和場地。一般而言,普通民辦學校經費較少,規模較小,師資不穩定,辦學條件較差,但在教學和管理上有充份的自主性和靈活性。 民辦學校從剛剛興起便引起了中國社會各方面的密切關注和廣泛議論。其中最具有爭議性的問題在於民辦學校、尤其是貴族學校是否會造成和擴大教育的不平等現象。有人擔心,貴族學校擴大了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使整個社會更趨於向兩極化方向發展,其隔離式的貴族化教學會培養出脫離社會大眾的特有階層。但是筆者認為,不平等是競爭的必然結果,競爭有利於發展。民辦學校不花政府一分錢,直接受教育市場調節,既滿足了一部份人的需要,又有利於教育競爭,對社會有益無害;而且,不可避免地,隨着市場經濟在中國的迅速發展和健全,為滿足社會各階層的不同需要,各種類型和特色的民辦學校將不斷湧現,成為整個中國教育事業的一個重要有機組成部份。中國民辦學校近年來的迅速發展是中國改革開放政策、經濟體制改革及教育體制改革的必然產物。它對中國教育的多元化與為社會提供多層次多風格的教育服務起着積極的作用。民辦學校的興起為中國的教育投資開闢了一條廣闊的渠道,使教育經費不再只依賴於政府撥款,而且來源於社會、集體和個人。這既調動了社會辦教育的積極性,也對緩解目前中國教育經費緊張狀況起了積極作用。普通民辦學校為農村落後地區的學生提供了繼續求學與升學的機會。貴族學校也有助於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民辦學校的興起標誌着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引入了教育領域,加強了教育與社會的關係。而且,民辦學校在學校管理體制、課程設置、教師聘用、組織結構上享有較大的自主權,對公辦學校的改革具有積極的啟示,為中國的教育改革趨向於地方自主、效益與競爭、多樣與選擇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必須指出的是,整體而言,民辦學校少於全國學校總數的1%。中國民辦學校近幾年的發展尚處於萌芽階段,在進一部的健全和發展過程中仍有許多需要克服的障礙。儘管自1985年以來,中國政府為鼓勵和保護社會團體和個人辦學頒布了一系列政策和條例,各地方也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了有關民辦學校的地方性法規,但仍然缺乏一套對民辦學校實行宏觀監督和管理的教育法制體系,導致部份學校完全脫離國家教委統一頒布的教育教學大綱和要求,以升學考試為主要辦學目標,削減非考試科目的教學,不利於學生身心(包括知識、能力、道德、社會交往、情感和身體等)的整體發展;更有甚者,以盈利為首要目的、置教育規律於不顧,嚴重影響民辦學校的正常發展。另一方面,儘管學校內部實行自主管理體制,但學校與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與其他學校之間的關係尚不明確。再者,民辦學校師資隊伍以退休教師及兼職教師為主,缺乏應有的評聘標準,不利於師資的穩定和質量;而且大多數民辦學校缺乏完善的校舍和教學設施,也無穩定的學校經費來源,影響教育質量。有鑑於此,中國政府尤其是教育立法部門必須作出進一步努力,為民辦學校的健康發展創造更好的政策和社會環境。政府應該繼續完善民辦學校的法規建設,走依法治教之路。一方面從法律上明確民辦學校的地位、學校性質與標準、財產屬性以及政府和學校各自的權力、責任與義務等;另一方面加強對民辦學校的監督、檢查與評估。 (四)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的分配起基礎性的作用。這一目標的實施,必將影響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教育不僅要主動適應這一新的經濟體制,而且必須在實行自身體制轉軌過程中積極創新,逐步建立起與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並對政治體制改革起促進作用的新型教育體制。 自改革開放以來,通過教育體制的一系列改革,中國教育在多元化、多樣化、與多層次方面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初步顯示了市場經濟的發展對教育所產生的積極影響。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在社會經濟轉型的過渡時期,中國教育的發展和改革面臨着許多新的問題和新的矛盾,其中主要表現有:(1)缺乏從體制上保證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在加速經濟建設的過程中,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部門熱衷於經濟開發,輕人力資源開發;重短期經濟效益,輕長期性教育投資;幹部升遷與經濟發展掛鈎,使教育為經濟發展讓位。甚至一些地方嚴重擠占、挪用基本的教育經費、教育場地和設施,以及長時間、大面積地拖欠教師工資。基礎教育的地方負責與地方政府職能錯位削弱了教育的戰略地位,並威脅到維持教育的正常秩序。(2)缺乏從整體上協調教育體制和經濟體制的配套改革。一方面,教育體制改革滯後於經濟體制改革,使市場配置資源的機制優先向經濟部門傾斜;另一方面,教育體制改革在處理政府、社會、學校和個人的關係上缺乏與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的獨特機制。(3)缺乏效率與公平約束的教育投資體制,經費短缺與效率低下長期並存。近年來,教育投資已初步形成了財、稅、費、產、社、基等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格局。但各級各類教育經費仍連年告急。而且,經費撥款及其使用普遍缺乏效率約束的機制,教師待遇偏低與師生比例的低水平還在繼續惡化。 教育改革必須與政治改革和經濟改革齊頭並進。民主自由的政治體系將為教育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教育和科技的發展將為經濟的發展由勞力密集型向腦力密集型過渡提供高素質人才和技術,而經濟的發展又為教育的進步提供豐富的物質基礎。彼此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市場經濟下的中國辦學向多元化方向發展既是歷史的必然也將是未來的趨勢。為保障中國辦學繼續穩步地多元化發展,政府部門必須進一步在以下四個方面作出努力: (1)改革教育管理體制。教育管理改革必須從單純的職能下放轉向決策權力的下放,使地方擁有更大的教育統籌決策的權力。以此來擴大學校面向社會辦學的自主權,並逐步實現財產所有權和辦學管理權的分離; (2)改革辦學體制。改變政府包攬辦學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辦學為主體,社會各界共同辦學的體制。辦學體制進一步走向多元化,通過現有公辦學校改制,大力扶持社會團體、私人、中外合作辦學,形成政府、社會、私人多元化辦學的新體制。 (3)改革教育投資體制。建立政府、社會、個人教育成本補償為核心,以政府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新體制。進一步推行非義務教育“學生收費,自主擇業”的改革。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教育的重要性,從長遠利益出發,大幅度地增加教育投資。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報告[12],在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中,教育經費占國民總產值的平均百分比為4.4。而我國目前的公共教育經費約只有GNP的3%,低於剛果、坦桑尼亞、幾內亞等國,這非常令人深思。 (4)加強教育立法,走依法治教之路,並切實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保護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政府對教育的管理要進一步由直接調控轉向間接調控,應用法律、撥款、信息、規劃、督導等手段對教育予以宏觀調節。 中國教育的持續發展最終取決與全社會、全民族的共同參與和長期努力。中國社會的改革和開放為教育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環境。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必將使人才和知識受到應有的尊重、教育得到應有的重視。隨着中國社會進一步的改革和開放,中國的多元化辦學必將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美國愛荷華大學(University of Iowa)教育心理學碩士、博士 現任德州理工大學(Taxas Tech University)教育學院副教授 朱永新 同濟大學管理系博士生 現任蘇州大學教授兼教務處處長 一、問題的提出 二、辦學體制與辦學效率 三、教師工作量與辦學效率 四、教師評估與辦學效率 五、結束語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已引起世界各國的矚目。社會經濟的發展對專業人才的數量和質量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人才,尤其是高級人才的短缺,已成為制約中國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在目前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能適應市場經濟體系運作的人才更是嚴重匱缺。如對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中行長教育程度的調查表明,市級以上銀行行長中具有本科文憑的僅占11%,初中以下程度的占18%,縣級支行行長中有本科以上資格的只占3%,初中以上的竟占23%,上海外貿系統專業人員中能掌握一門外語的只占26%。[1] 培養高級專業人材的任務是由高等院校來承擔的。中國的高等院校如何滿足社會對高級專門人才的需求,已成為迫在眉睫的現實問題。近年來,中國高等教育通過興辦新的大專院校,擴大招生及增加新專業學科等途徑,在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上已有了長足的進步。從1981年至1995年間,高等院校的總數由七百多所增至一千多所,在校學生人數也由一百二十八萬增至二百六十萬左右,高校教師人數由二十五萬增至四十萬左右。[1] 但是,高等教育仍不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與其他國家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中國每萬人中只有大學生六十人,大大低於發達國家每萬人中大學生約一千人的比例,甚至低於某些發展中國家。[2] 由國家投資興辦新的大學來解決人才匱缺的問題,固然是解決問題的途徑之一, 實際上也是中國高等教育辦學的主要形式。但在現階段要想快速地興辦新大學,不僅經濟負荷甚大,而且學校質量也難以保證。在這樣的背景下,發動社會辦高等教育及充份發掘現有高校的辦學效率,是發展中國高等教育的比較確實可行的方法。本文試圖通過中美高等教育效率的分析比較,對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提出一些建議和設想。 二、辦學體制與辦學效率 中國高等教育由中央和地方兩級管理。中央一級的高等教育管理機構有國家教委和中央政府國務院屬下的各個部委。地方級高等教育管理機構包括省(市)級政府中的教委及與教育有關的廳局。在現有的一千多所高校中,國家教委直接管理三十六所最具實力的大學,中央各部委所屬有二百八十九所高等院校,其餘的為地方高等院校。 除極少數近年建立的私立大學以外,上述一千餘所高等院校全為政府所辦。中國是世界上唯一由政府包辦高等教育的國家。這種單一的辦學體制已成為制約高等教育辦學效率的重要障礙。政府包辦高等教育造成經費的來源單一與短缺,使許多高等院校面臨生存危機。尤其是近年來隨經濟體制的改革,經濟規劃和發展逐步由中央向地方轉化,更造成高校經費緊張。 以部屬高等院校為例。由於政企分離的政策,中央部委的管理職能發生變化,從一些部委中分化出許多獨立核算的專業公司或企業集團。國家對各個部委的投資方式也由撥款改為貸款。這樣,部委所能控制的非經營投資,包括教育經費,大幅度遞減。據中國國家教育中心對三十四個部委所屬的二百一十八所院校的統計,與1985年相比,部委1990年對所屬院校的投資總額平均下降26.6%。有三分之一的部委的教育投資下降50%以上。在1991─1992期間,中央各部委對教育投資的計劃數隻相當於1986─1990期間投資完成數的76%。加之近年物價上漲等因素,不少部屬院校已是帶赤字運轉。一些院校甚至為籌措教職員工的工資而發愁。[3] 生存不易,談何發展? 解決教育經費短缺有兩條途徑。第一是要改變政府作為教育經費唯一來源的狀況。在近十年的教育改革中,這一狀況確實有了極大的改善。隨着高校校辦企業的建立和發展,以及自費生制度的引進和推廣,高校的經費來源已基本由單一化變為多源化。據估計,目前高校經費預算中只有50%左右來自政府,30%來自學費,20%左右是校辦企業的利潤。[1] 與美國大學教育經費來源所占比例比較,兩者已十分接近。據美國教育部教育統計國家中心(NCES─National Center of Educational Statistics)最新統計,1991─92年度,美國大學教育經費的三大來源是政府撥款(包括聯邦,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學費和學校創收(Sales and Services)。對公立大學而言,這三者在經費中所占比例是52.9%(其中聯邦政府10.6%,州政府38.3%,地方政府3.7%)、17.1%和23.2%。對私立大學而言,三者所占比例為18.5%(其中聯邦政府為15.3%、州政府2.5%,地方政府0.7%)、40.7%和23.3%。[4] 經費多源化的改革在中國高校中已開了一個很好的勢頭。 解決教育經費短缺的另一條途徑是改變政府是唯一的辦學主體的狀況。而在這一途徑上,中國政府幾乎是一步未邁。自1993年在上海出現了第一家由國家教委批准頒發大專文憑的私立大學以來[5],私立大學的發展是步履艱難,發展緩慢。政府對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權久久捨不得鬆手。反而以政府政策法令(如不准外資獨立辦學,不准以盈利為目的辦學等)束縛了私人,企業或社會團體辦學的熱情。 如前所述,目前世界上政府包辦教育,尤其是包辦高等教育的現象非常罕見。在發達國家,私立大學在國家高等教育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再以NCES的1991年統計資料來看,在美國三千五百所大學中,公立大學有一千六百多所,私立大學(包括盈利性、非盈利性及宗教團體所屬大學)共一千九百多所,占55%強。從學生人數來看,1991年秋季,公立大學招生一千一百三十多萬人,私立大學招收學生三百零四萬九千多人,占全部大學生的21%左右。在美國大學中工作的八十二萬六千多教師中,五十八萬多人在公立大學,二十四萬五千多(約31%)在私立大學就教。[4] 從歷史上來看,美國高等教育在1970─1980年代有一較大增長,學生人數由1972年的九百二十一萬多人增至1982年的一千二百四十二萬多人,10年間增長了35%。80年代至90年代增長比較平緩。1992年的在學人數為一千四百四十九萬多人,與1982年相比,增長17%。[4] 在這兩個階段的增長中,公立大學固然扮演了“主力軍”的角色,但私立大學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視的。如72、82及92三年,公立大學在學人數由七百零七萬多人增至九百六十九萬多人,進而增至一千一百三十八萬多人。增幅分別為37%(1972─82)及27%(82─92)。同年度私立大學的在學人數由二百一十四萬多,增至二百七十二萬多,進而增至三百一十萬多。增幅為27%(72─82)及11%(82─92)。[4] 儘管增幅不及公立大學,但也吸收了很大一部份學生。由此可知,象中國那樣,當公立高等院校數目增長57%,在學學生人數增長98%的同時, 而私立高等教育卻呈零增長的狀況,只能說明私立大學作為發展高等教育的資源完全尚未開發。 基於以上的對比,我們覺得在社會辦大學的方面,中國的潛力極大。所以,政府方面要下決心卸“包袱”,將現有大學分別處理,國家只負責少數水平最高的大學,其餘則下放給下級政府機構去辦,或轉公立大學為私立大學。各省市,部委也要集中力量辦好少量高等院校,採取各種形式把高校的辦學權交付出去。另一方面,要制定教育法令鼓勵興辦私立高等院校。用各種政策吸引企業或法人,境外私人或社會團體及國內私人和社會團體辦大學,爭取民間辦高等教育的比例有一個較大的增長。 三、教師工作量與辦學效率 如果說前面所討論的辦學體制是制約中國高等教育發展的宏觀和外部因素的話,教師工作量則是制約中國高等教育發展的微觀和內部因素。以國外的標準來衡量,中國高校教師工作量有極大的潛力可發揮。 中美兩國教師工作量的不同首先反應在學生與教職員工的比例上。以雙方可比的公立大學為例,1992年,美國公立高等院校在校學生為一千一百三十八萬多人,教職員工(包括行政人員、教師、教學輔助人員、及勤雜人員)一百七十八萬多人,生、教比為6.4。[4] 中國高校的這一比率就低得多。儘管沒有全國性的統計數字,我們仍可從幾個個別的院校觀其大概。如華東師範大學在校學生十四萬多人,教職員工三千九百多人,生、教比為3.58。[6] 陝西師大在校學生一萬一千一百多人,教職員工三千三百多人,生、教比為3.29。[7] 在上海地區的五十所高等院校中,在校學生總人數十一萬六千多人,教職員工總人數為六萬九千多人,生、教比更降低至1.68。[8] 可見中國高校的生、教比大大低於美國高校。 工作量的不同也反應在高校教師的工作內容上。在美國的大學中,教授一般是集教學、科研及服務工作於一身。即除教學之外,教授仍負有做實驗、發表論文、指導學生、參予學校行政事務、提供對社區或專業團體的服務等工作。而在中國的高校中,教學和科研通常是由兩組不同教師來承擔。在國家教委所屬院校、中央各部委所屬院校及省市重點高校中均有專門的科研編制。在高等院校中的研究人員不承擔和承擔極少量的教學工作。對他們的研究工作也沒有嚴格的數量和質量的要求。而承擔教學工作的教學人員則不從事科研工作。對他們教學工作的評定也尚未形成客觀有效的方法。近年來由於在晉升及職稱評定中偏重科學研究成果,更導致了高校教師中重科研輕教學的傾向。不少教師在評上副教授或教授後就放下教鞭,成了不教的教授、不講的講師。教學和科研職能的分離不僅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也不利於教師更新知識內容,在教學中向學生介紹本學科的前沿知識。 中美高校教師工作量的不同又反映在高校中學生管理工作的職能上。中國高校尚未實行指導教師制。教師一般不參予學生管理工作。大學中另有龐大的學生管理人員。在大學校一級的行政體系中,設有學生處、學生工作部、共產主義青年團委員會、德育教育研究室及心理諮詢輔導中心等機構。在院或系一級的行政機構中,除主管學生工作的行政幹部外,另設一至二名青年團分團委書記和副書記。同時配備若干名輔導員和班主任。這一批學生管理幹部約占教師人數的四分之一,形成大學中教學、科研、管理人員三足鼎立的局面。 反觀美國的高等院校中,學生管理是學校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主要職能是為學生提供服務。但美國大學的學生管理工作,機構相對簡單。如美國大學在校一級設有獨立的學生事務處及其下屬各辦公室(如膳宿管理、法律顧問、心理諮詢與就業、學習輔導等)。在院系一級不另設專職的學生管理行政人員。學生管理的很大部份工作,如獎學金、助學金的發放、學生投訴的處理及優秀學生的提名及選拔,都是由各學院中三至五名教授所組成的學生事務委員會處理。教授在這類委員會中的工作是他們服務的一部份。並不因此而減少對他們在教學和科研方面的工作量要求。美國大學普遍實行的指導教師制,由每位教授負責指導數名學生的學業,這也是推行了選課制及學分制以後的中國大學可以借鑑的。 綜上所述,中美大學中教師工作量的比較表明,即使不考慮建立新的高等院校,通過提高教師的工作量,現有高校在提高辦學效率,發展高等教育方面也是大有潛力。美國關於教師工作量的研究表明,一般大學教師平均每星期工作五十三個小時。其中三十小時教學,八小時科研,七小時行政事務,另有八小時用於其他與工作有關的活動,如提高業務水平,指導學生團體的活動,校外諮詢服務,或從事“第二職業”等。公立的研究性大學的教授,每周平均工作時間更增至五十七小時。其中教學二十五小時,科研十六小時,行政事務八小時,其他與工作有關的活動八小時。[9] 中國方面尚未有相應的數據報導。但據我們在中國高等院校的經歷及觀察,我們不認為中國高校的教師在工作上花費了與他們美國同行所花費的相同的時間。 不過,在考慮增加工作量的同時,不可忽視增加教師待遇的問題。中國教師待遇長期偏低,使不少大學教師不得不另謀生路,在專職工作之外尋求第二職業,以兼課或兼職來彌補本職收入的不足。所以“中國大學教師工作量不足”可能成為一個假象,遮蓋了許多大學教師超負荷運轉的真實情況。如果不考慮這樣的背景,一味強調提高教師的工作量,很可能會以犧牲教師的實際利益為代價。較為妥善的辦法是把教師校外兼職兼課的活動納入大學教育的體系。譬如,大學可以成立“成人教育部”和“終生教育部”,提供社會所需的服務。所得收入用於提高教師的待遇。這樣教師的個人利益和發展高等教育不僅不相衝突,反成為相輔相成的部份。 我們認為,如果中國借鑑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經驗,溶教學、科研及管理三支人馬為一體,取消中國高等院校中的研究職稱與研究編制,使專職研究人員重拾教鞭;精簡現在的學生管理機構與體系,讓更多的教師負擔學生管理的職能;在不影響教師利益的前提下提高教師工作量,中國高等教育的辦學效率將可明顯提高。 四、教師評估與辦學效率 效率離不開評估,要提高大學的辦學效率,一個對教師工作表現的客觀準確的評估方法是必不可少的。在這一方面,可能中美兩國都還沒有找到很好的答案。 中國高等院校目前尚未形成比較有效的教師工作表現評估系統。對大學教師教學、科研、服務的全面評價工作尚未展開。部份大學運用問卷方法收集學生對教師教學工作的評估。但問卷的設計及反饋信息的收取和積累尚未標準化。對科研工作的評估比較重數量的統計,而對質量(如論文發表刊物的水準)沒有相應的要求。教師參予學生管理工作或社會服務現在都未成為評估的內容。由於評估方法的主觀性及隨意性,一些教師急功近利,熱衷於出版學術價值不高但市場看好的論文或着作;一些教師不願教學,儘可能把教學時數降至最低水準;一些教師不願參予學生管理或社會服務。評估的不完善影響了高校的辦學效率。 美國對高校教師工作的系統評定至少可以追溯到1916年當研究人員試圖回答“大學教授一周應該工作幾小時”這問題時。[10] 1958年,聯邦政府通過國家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 Office of Mangement Budget)要求公立大學雇員報告他們在工作上所花費的時間與努力(“Time─and─Effort Reports”),以向選民說明聯邦政府對高等教育投資是貲有所值。1982年,仍為同樣的目的,聯邦政府修訂了通知(OMB, Circular A─21,revised August,1982),要求公立大學報告雇員與工作有關的活動(Personnel Activity Report)。美國大學的行政人員和教授都不滿意政府的這一指令。並非他們反對評估,而是他們認為評估方法沒有反映出大學學術工作的特點,重視數量而忽視質量。不少學者近年來試圖制定一個更準確有效的、兼顧了數量和質量兩方面標準的方法來評估教師的工作。[11] 儘管美國的教師工作評估方法並不完善,所建議的方法尚在試點階段,其結果尚不太清楚。美國大學在幾十年的評估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問卷的設計、數據的收集和處理、評估結果的解釋和應用,都形成了一套較為嚴密的體系。在這一領域,美中兩國的教育研究者應可以攜手合作,制定出一套適合各國國情的評估方法來,使評估工作成為提高辦學效率的有力槓桿。 五、結束語 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呼喚着高等教育的發展。不過舊有的手段使高等教育的發展困難重重。中國的教育工作者只有打破舊體制的限制,發動整個社會來辦高等教育,同時改革學校內的舊體制,充份發掘現有大學的潛能,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才能突破其瓶頸,得以飛躍發展。 南京師範大學教育系博士生。 一、城市社區的變遷及其文化教育功能的下降 二、農村社區文化生活的相對貧困化 三、與問題並存的契機
正如魚之與水一樣,人生活於其中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對人的發展有着深刻的影響。中國社會正在經歷一場快速的城市化過程,城市的聚集效應刺激着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也改變着人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從而給教育的發展帶來了新的問題和新的契機。 一、城市社區的變遷及其文化教育功能的下降 (1)城市的擴展與改造運動打破了長期形成的社區文化格局。在新的社區文化建設乏力的情況下,一代青少年正在面對一個社區文化的“空白期”。 人在其本質上是社會關係的總和,人的發展與其社會關係的發展是緊密相關的。一個人從兒童到成人的社會化過程離不開他所在社區的經濟文化和人際關係狀況。社區的這種在個體社會化過程中的作用,是學校教育所無法全部取代的,而且它還對學校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獲得成功有一定的制約能力。 社區(Community),按照斯特勞斯(Roger A.Straus)的定義就是:“在一個地理區域內互相之間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相互認同、相互依賴、忠誠和社會活動組織的一群人的集合。”[1] 這裡的“相互認同、相互依賴和忠誠”,是在長期共同聚居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某種關係。在很多老城區,一些長期作鄰的街坊之間,有不少已經建立了一種非血緣性的“類親屬關係”。尤其是孩子們,一般都以親屬稱謂來稱呼鄰居中的長者。他們相互照應,相互幫助,扶危濟貧。作為中國傳統宗法文化的擴展,這種“類親屬關係”對人的影響在某些方面甚至超過了親屬關係。俗語“遠親不如近鄰”反映的正是這種情況。兒童生活在這樣的社區文化環境中就比較容易與周圍許多人建立社會關係,也比較容易得到更多人的關照和潛移默化的教育。很多文學家的自傳體作品和一些偉人的傳記,在描寫他們童年生活過的社區時,即使充滿苦難,也掩蓋不了滿紙洋溢的眷戀之情,因為那種生活對人的一生都具有深刻的影響。這種影響,與學校教育對人的影響是根本不同的。而且,這種社區文化所培養的兒童的合群性、利他性和興趣的廣泛性等,為學校教育提供了優良的基礎。 然而,隨着城市土地開發投資的增加和城市改造運動的普遍展開,這種在很長時間裡建立起來的社區文化格局在其他地域基礎上已被徹底打破。加上社會節奏的加快在人們心理上形成的壓力造成人際關係的疏遠,這種社區文化正在從中國的城市中消逝。這種社區文化的“空白”不僅對本代人心理,而且對此後的中國社會,將帶來難以估量的影響。 (2)由於居住方式的獨立性、封閉性和簡單性,以及社區人口流動的頻繁性,新的社區文化的建設困難重重,這種狀況如不儘快改善,很可能會給中國社會造就一批我們現在還難以具體描述的“鐵門後面的一代”。 一個社區的人際關係狀況與生活在該社區中的人的居住方式又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從某種意義上說,人的居住方式本來就是社區生活方式的一部份。隨着人類文明的進化,人的居住方式經歷了一個“群體共居──家族共居──家庭共居”的過程。在現代化過程中,家庭共居方式又在經歷一個由擴展家庭共居到核心家庭共居的過程,並且已呈現家庭內有限的“准個人居住”的趨向。這一方面的確給人的生活帶來了舒適和方便,使人的個人隱私權得到了應有的保護;但在另一方面人類也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在中國城市當前的社區變遷中,絕大多數離開舊城區的人都住進了單元式樓房。這種居住結構的特點除了經濟、實用之外,還有這樣三個特點:一是獨立性。一套住房一般都是水、電、氣一應俱全,廚房、衛生間、浴室等生活設施也已配套。居住於其中的人幾乎不需要與其他住戶建立什麼關係。二是封閉性。這種居住結構中,沒有多少供住戶共同使用的生活設施,各住戶共同生活的空間幾乎等於零。防盜鐵門把每家每戶都封閉在自己的圈子裡,相互間的交流較之舊城區那種開放式的居住方式已大為減少。三是簡單性,即封閉在一個圈子裡的家庭結構也日趨簡單化,擴展家庭的比例已經很少,多數是核心家庭。簡單的家庭結構同時也意味着家庭人際關繫結構的簡單性。 同時,由於居住條件的不斷改善和人口流動增加,家庭在不同社區文化之間的遷移也比以前要頻繁得多。在上述條件下,新社區文化的建設就變得相當困難了。 家庭之間交流的銳減對孩子成長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如今大多數孩子放學回家以後都是被關在鐵門裡面埋頭讀書,跟舊城區那些生活在眾多街坊中的孩子相比,關在鐵門後面的孩子顯然是不幸的。他失去了很多與人交往的機會,特別是失去了與具有豐富人生經驗的年長者交往的機會,這是發展資源的喪失。 (3)由於社會運作日益追求高速度、高效率,人際交往的重心已經由人生活於其中的社區轉入工作單位,這就更加重了社區文化生活的貧困化。由此而造成的兒童與成人交往機會的減少,必將使代溝加深,進而帶來文化的斷層現象,影響一代人的成長。 與社區居住方式日益走向封閉相反,工作單位卻給人們,尤其是給那些管理階層的人,提供越來越優越的人際交往條件。1978年,社會學家羅伯特.施蘭克提出過一個駭世驚俗的理論:對許多工人來說,工作的樂趣就在於工作場所給他們提供了與其他人交往的機會。企業里人際交往的環境越是愜意,人際關係越是和諧,工人的工作效率就越有可能提高。中國很多現代企業也已認識到把“人際關係論”應用於企業管理的重要性,一改傳統的簡單限制工人相互作用的管理方法,注意培養工人的團體感和激發工人的勞動熱情。與此同時,由於社會運作日益追求高速度、高效率,人們已經很少有時間象過去那樣與鄰里來往。李彬先生關於北京四合院鄰里關係演變的研究表明,即使是社區的地理區域和居住結構不發生變化,鄰里之間的交往也已大為減少。人們對四合院內各家門窗的直接對應已感到不自在,有些住戶即使在白天也要掛上窗簾。鄰裡間相互的稱謂也由原來的親屬稱謂逐漸演變為“師傅”、“老師”等社會通用稱謂。[2] 在內外兩方麵條件的作用下,社區在逐漸隱退和消解。社區人際關係在人們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在迅速降低,人際交往的重心已經由社區向工作單位轉移。我們且不說工作單位人際關係交往由於缺少社區的休閒性而難以舒解人的壓力,這種社區的消解對孩子們的身心發展造成的影響更加不容忽視。成人的人際交往重心轉向工作單位,就使得孩子們與成人交往的機會大為減少。孩子們在學校里可以與同輩相互交往,但與老師進行雙向交流的機會也極少。這實際上就形成了一個前輩文化間與同輩文化間溝通萎縮的局面。這種狀況的長期存在,必將使代溝逐步加深,兩代人之間相互理解將越來越困難,文化的傳遞將受到很大限制,最終甚至會造成文化斷層。這對中國社會發展的影響將是十分深刻和長久的。 二、農村社區文化生活的相對貧困化 由於生產方式的變化和勞動力外流,農村社區的文化生活也呈現出相對貧困化的特徵。這對少年兒童的身心發展也帶來了不同的影響。 (1)取代解體的公社組織的家庭生產單位,由於缺乏一個具有號召力的社區社會核心,因而在激發了農民大力發展農業生產的熱情的同時,也消解了農民共同參與社區文化建設的熱情。 人的社會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生產方式的制約的。要理解某一社區的社會結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分析其勞動分工和生產資料分配的狀況,因為作為社會結構的基本要素的“角色”和“身份”在很大程度上是決定於斯的。就此而言,中國農村從“人民公社”到俗稱“大包幹”的以戶為單位的生產承包責任制,不僅經歷了一次生產方式的變革,而且也經歷了一次社會結構的變化,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原先作為生產基本組織單位的“生產隊”的事實上的消亡。這些“生產隊”本來與自然村落的社區是基本相應的,所以實際上它不僅是個生產組織單位,而且還是個社區組織核心。現在,由於這個社區組織核心的消亡,鄉和行政村對農村公眾文化活動的號召力已經很難與“人民公社”和“生產大隊”相比了。各家各戶自由組織生產,儘管少數地區建立了組織嚴密的農工商貿公司,但在普遍意義上說,農村的社會結構鬆散化了,農民參與公共文化建設的熱情已大為降低。最為明顯的例子就是集體生產時期的那些“宣傳隊”的演出、各類“草台戲”、電影放映隊的露天放映,以及各種群眾性的體育活動,現在已經近絕跡。即使偶有一、二次,其群眾性卻已很難與從前相比。 農村社區文化生活的相對貧困化,不僅直接減少了農村兒童少年接受文化薰陶的機會,而且間接地減少了兒童少年參與社區公共生活的機會。他們放學回家參加一些農業生產的輔助性勞動時,與集體生產時期不同,他們接觸的只有家人。在這樣的情況下,社區公共文化生活的貧乏,必然會限制兒童少年與除家庭成員以外的其他成人建立社會關係的機會,這對他們的成長發展顯然是不利的。新的生產方式刺激了農業生產力的大發展,但由於這種生產方式在另一方面有待完善,也使我們在自身的發展方面付出了一定代價。 (2)農民居住方式的日益獨立化和封閉化,以及家庭結構的日益簡單化,使農民的家庭教育功能也相對削弱了。 近些年來,由於農村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很多地區的農民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因而這些農村地區的農民住宅也有了不少改觀。昔日的平房已逐步被帶院子的小樓房取代。在那些鄉鎮工業發展較好,農村城市化進程較快的地區,農民居住方式的變化更加明顯。與那種沒有圍牆的平房相比,帶院子的小樓房顯然更具獨立性和封閉性。晚間,一家人舒適地在樓上看電視時,恐怕很少有人還會象從前那樣允許孩子們下樓、出院子,去別人家玩了。居住方式變了,人的社會心理也要發生相應的變化。 另一方面,居住條件的改善,人均住房面積的增加,使得農村大家庭共居的現象也大為減少。根據周啟昌等在南京郊區司家村的調查,該村1982年1至2人戶占19.28%,3至4人戶占38.55%,7人以上戶占4.82%;到1990年,1至2人戶占14.3%,3至4人戶占57.1%,7人以上戶占2.4%,戶平均規模比1982年下降0.2人。從以上比例來看,一對夫婦帶一個孩子共同居住的核心家庭所占比例增加最快,而7人以上的大家庭則在銳減。這體現了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但同時也意味着兒童少年在家庭日常生活中可以與之建立經常性社會關係的成員已大為減少,特別是與年長祖輩的交往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周啟昌等人的研究也表明,就家庭的生育、生產、消費、扶養和贍養、教育五大功能而言,“近十年來農村家庭功能的變化是,除生產功能外,其他功能都削弱了。”[3] 他們把農村婦女文盲率居高不下,看做是農民家庭教育功能削弱的一個重要原因。除此之外,農民居住方式和農村社區人際關係的變化對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影響也不可忽視。 (3)農村青壯年的外流造成社區文化生活缺乏新生和積極的力量,因而文化傳統出現畸形承傳現象,舊俗抬頭,新風難行,對一代兒童少年的成長形成不利影響。 文化傳統的承傳是一個十分複雜的過程,祖輩、父輩、子輩,每一代人作為一個承傳環節都有其特殊的其他環節不可取代的作用。就父輩而言,他們是文化創新任務的主要承擔者,他們不僅要把傳統文化傳授給子輩,而且要把他們的反映時代特徵的文化創造也傳給子輩。由於在城市過程中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外流十分嚴重,我國農村社區文化承傳的擔負創新使命的中間環節受到了很大的削弱。父輩中的相當一部份人長年累月在遠離家鄉的城市裡做工,他們與本鄉本土的社區文化的聯繫已十分微弱。對他們來說,儘快適應城市社區文化才是當務之急。雖然他們也給家鄉帶去不少新的信息,但他們由於脫離了家鄉社區的日常生活,因而已經很難在社區文化承傳過程中發揮作用。 創新環節的削弱,在當前我國農村社會文化生活中的突出表現就是舊的習俗迅速抬頭,新的風尚難以推行。封建迷信活動和宗法觀念在農村重新流行起來。尤為典型的是各種不倫不類的“教會”,其活動內容多為封建迷信活動和歪曲了的西方文化混雜,其成員多為老年人和少年兒童。儘管兒童少年在這些名謂“教會”實為封建迷信團體中所占比例不大,但這種文化環境對兒童少年的不良影響,是學校教育難以完全抵消的。其中有些迷信團體組織的愚昧活動,還對兒童少年的身體健康造成損害。 總之,由於多方面原因,相對農村經濟的迅速發展而言,農村社區的文化生活出現了相對貧困化的傾向,並且社區對兒童少年一代的教育功能也比以前有了很大下降。這對農村社會生活的影響也將是相當深遠的。 三、與問題並存的契機 必須明確指出的是,中國社會的城市化和工業化本身是一個社會進步過程。社會在其進步過程中產生的新問題,往往是同社會在相應方面獲得新發展的契機相輔相生的。中國社會城市化過程中產生的教育問題也是如此。 首先,科學社會學的奠基人之一費迪南德·湯尼斯認為社會城市化過程中的社區變遷是一種從“社區(Community)”向“社會(Society)”的轉變。在這種轉變過程中,原先那種編制緊密的首屬群體的社會關係形式逐步被非個人的、契約性的次屬關系所代替。[4] 湯尼斯是消極地看待這種“社區喪失”的,然而作為社會進化的一個環節,這一過程也有其積極意義。從首屬關係過渡到次屬關係,雖然人的歸屬感有所減弱,社區對個人的影響力也有所降低,但與此同時,社會對個人的影響力,特別是大眾傳媒對個人的影響力又有所加強。人際交往的重心向社區以外轉移,這大大拓展了個人從社會中獲取各種信息的通道,也使個人接受這些信息的影響變得更加容易。從前的家庭主婦大多從鄰居那裡獲得各類商品的信息,如今廣告卻控制了他們在購買商品時的取捨。這就是一個最明顯的例證。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除了要利用工作單位和社會各界力量大力開展成人教育以外,還要自覺地利用大眾傳媒“負載”教育信息,從而強化社會整體的教育功能。這裡所說的利用大眾傳媒“負載”教育信息,並非僅僅指藉助傳媒開展遠距離教學,而是要在日常的傳播信息中隨時注意發揮其教化作用。譬如明令禁止播發香煙廣告、對內容具有公益教育性質的商品廣告適當減免廣告稅收、對傳播汙染社會風氣的信息的媒體嚴厲處罰等等。對各類實業團體,應制定相應政策鼓勵其對職工進行有益的培訓。利用傳媒和工作單位對兒童少年的家長的影響,還可以逐步提高他們科學地進行家庭教育的自覺性,進而提高家庭教育的普遍水準。社會對自身教育功能的整體上的自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代償社區教育功能的削弱。 其次,城鄉社區的普遍改造與重組,為我們自覺地重新設計、建造新型的社區文化,克服“社區喪失”造成的人情冷漠和社區教育功能的下降,創造了良好的契機。 中國城鄉的居民區改造,往往重視生活設施的配套,卻忽視了“文化配套”。這是造成社區文化教育功能迅速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現代社會發展的國際經驗證明,社區文化建設,無論是對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都是非常有益而且十分必要的。在亞洲,從60年代開始,達卡、德里、卡利、西貢等城市就有組織地實施了“社區發展”計劃,主要目標放在社區情感、工作凝聚力、社區責任感、歸屬感的培養以及社區人際關係的協調上。據聯合國社會局的報告,自60年代以來,已有70多個國家在試行社區發展計劃。“在一些傳統社區已被破壞的發展中國家的城市,社會問題日益增多和複雜。這些城市通過努力恢復和重建社區功能,在提供社會服務和治理某些社會問題上顯示了它的作用。”[5] 而象美國這一類的發達國家,從20年代開始就形成了一種傳統的“社區組織”工作,並且這種工作在解決社會問題中的作用也得到了廣泛的認同。 進入90年代以來,中國的很多城市也在試圖推行“社區教育”、“社會、家庭、學校三結合教育”等新型的社區教育模式。但是,由於傳統的社區格局不斷被打破,新的社區建設又在總體上缺乏“文化配套”的自覺意識,所以這些社區教育新模式在推行過程中困難重重。如果我們抓住城市化過程中城區的擴展與居民區相對集中的時機,在建設新居民區的同時就注意新型社區文化的建設,那麼,這些社區教育的新模式就有可能成為新型社區文化建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份,並且提高社區的教育功能,甚至可能在增進社區凝聚力、改善社區人際關係方面發揮一定的作用,從而成為新型社區文化的生長點。 第三,充份利用我們的“進化潛勢”,[6] 從高起點起步,在規劃城鄉住宅過程中,注意優化住宅結構和居民區的布局,為提高中國社會未來社區的文化教育功能奠定基礎。 任何一個系統,其進化速度越快,不連續性就越會成為進化的特點。社會系統也是如此,一個進入了高速進化時期的落後的社會系統,往往比那些已經把某種文明推至頂點的發達社會更能快速適應另一種更加發達的文明。對社會問題來說,宜亡羊補牢,但更應防患未然。我們應當總結髮達國家城市化過程中的經驗教訓,把城市化的負效應降到最低點。對長遠地影響人的發展的教育更應如此。以此充份利用我們的進化潛勢。 例如,在居民區生活設施配套建設的同時,加強文化設施的配套建設,保證居民享受公共文化生活的基本條件,象公共體育活動場所、公共讀書看報場所等,特別是保障兒童少年遊戲的場所的足夠性與安全合理性。這些文化設施的配套建設,最好同新社區的各種群眾性社區組織建設配合協調。把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配合起來,才有可能產生新型的社區文化。 再如,在住宅結構的設計上,一方面可以考慮多為住戶間的接觸提供條件,象設計一些共用的日照和納涼場地等。另一方面還可以考慮為建立一種祖輩、父輩、子輩有分有合的“准共居”家庭結構創造條件。設計一種既能讓祖孫三代在一起居住,而祖輩的起居有相對獨立的新型住宅。用這種辦法來使中國社會未來的家庭結構在文化承傳的意義上更加完整,從而強化家庭的教育功能以及其他功能。 當我們還具備這種“文化潛勢”時,一定要充份利用它,這樣可以少走很多彎路。社會的發展一旦進入歧途,糾正起來將是十分困難的事情。 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教育問題,都是廣義“社會教育”的問題。社會發展到今天,必須把青少年兒童的教育放到社會的環境中去研究,否則許多在所謂狹義教育範圍里涉及的問題,就很難得到答案。我相信,未來的教育將是社會的教育,未來的社會也將是教育的社會。因為人之於社會,恰如魚之於水。然而,正如 K.雷克斯羅思所言:“現在人類正在極不合理地改變着賴以生存的'養魚缸'的濕度、陽光和鹽分,甚至自己也不知道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7] 美國紐約市立大學助理教授 佐治亞大學教育博士 潘俊林 美國阿利桑那大學博士候選人 西方工業革命的經驗教訓 早期語文理論對閱讀和寫作研究的影響 促進兒童閱讀能力發展的措施與方法 結束語 在過去的幾年裡,中國的經濟發展迅速,然而,中國目前的語文教育卻令人憂慮。現在有三千五百萬中青年不能讀寫,其中百分之七十五的人居住在邊遠貧困地區。有幾百萬文盲向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流動,尋找就業機會。儘管政府致力於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仍有兒童為了幫助父母所經營的商業,或者由於流入勞力市場而輟學。目前中國的這種形勢與西方工業化早期的情況有許多相似之處。中國正面臨着如何解決青年文盲人數增長這個艱巨的課題。 本文將討論中國向現代化發展這個歷史時期中的早期語文教育問題。早期語文(emergent literacy)這個概念,已在美國被理論學家、研究人員以及教育學家廣為接受並加以發展。早期語文指兒童語言發展中的閱讀和寫作行為(Sulzby,1989)。當然,我們在給早期語文下定義時也應當考慮閱讀與寫作能力的核心內容。Heath(1991)強調這一核心內容,並論述如下:僅僅具有讀寫文章支離部份的能力,如字母,詞彙,語法規則,中心思想,以及中心句子,尚不能算是具有真正的閱讀寫作能力。所謂的閱讀寫作能力,指通過文字創作,用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對一篇文章進行比較,串通,爭論,以及理解的能力。(第3頁)兒童有作獨立作決定的能力,他們會對事物提出疑問,保有疑慮。他們也有自己的觀點和觀察力(Heath,1991)。早期語文教育的目的是通過閱讀和寫作活動培養兒童獨立思考的能力,使他們能夠全面參與社會生活和社會活動。 我們在這篇文章里將討論三個問題:(一)西方工業革命在語文教育方面的經驗教訓;(二)早期語文理論對閱讀與寫作研究的影響;(三)培養兒童語文能力的措施與方法。 西方工業革命的經驗教訓 西方工業革命始於歐洲十八世紀中葉。它與語文教育有着多方面的聯繫。一方面,語文教育程度最高的國家最早實現工業化。而另一方面,工業革命初期所造成的後果之一就是教育與文化傳播的停滯(Anderson & Bowman,1976; Cipolla,1969; Craig,1981)。 工業化早期階段並未對文化水平的要求產生壓力(Venezky,1991)。早期的工廠擁滿了非技術工人,因為其工作性質並不要求大多數工人具有較高的技能。工廠所在的城鎮,由於文化水平低下的農村工人的到來,整體文化水平明顯下降。另外,新開的工廠僱傭童工,給兒童提供了就業機會,這也衝擊了教育的發展。家庭寧願將孩子送入工廠做工,也不願花錢送孩子去學校讀書。這些都從某種程度上解釋了伴隨着工業革命開始直至十九世紀中葉所出現的教育停滯狀況。 到了十九世紀,生產技術程度的複雜化對工人提出了更高的文化水平要求。城鄉教育在地方和國家政府、工廠主以及私人組織的鼓勵下開始在整個歐洲和北美發展。到了二十世紀初,美國和西歐的絕大多數國家已致力於發展全民教育。根據國際教科文組織(UNESCO,1957,第13-17頁)的報導,1950年在北美和整個西歐十五歲以上的公民中,文盲人數低於百分之五。西方世界從認識閱讀寫作能力的重要性到改變語文教育停滯狀況的歷程長達一個多世紀。 西方工業化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普及全民語文教育的工作必須始於工業革命的初期。那麼,早期語文的理論對兒童閱讀及寫作能力方面的研究有哪些啟示呢? 早期語文理論對閱讀和寫作研究的影響 首先,早期語文的概念強調,兒童閱讀與寫作能力的發展從一、二歲時就已經開始。此時兒童的行為不以傳統的讀寫行為的形式出現,而是表現出兒童對語言文字的理解或猜測。例如,研究早期語文現象的人員根據有關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兒童的資料發現,兒童有關文字概念的形成有不同的階段。在第一個階段,文字對於兒童來講也許與他們所塗劃的事物間有某種象徵性或形像性的聯繫,儘管他們所塗劃出來的東西除了他們自己之外,對他人並無意義。在第二個階段,兒童會注意到,不同的事物應使用不同的符號來表示。在更高的階段,兒童開始懂得一些約定俗成的文字知識,如符號和語音的關係等等(Sulzby & Teale,1991)。 家庭、社區和社會場所,如日托中心、幼兒園、托兒所等,被認為是閱讀寫作學習的社會環境。簡而言之,早期語文理論將兒童讀寫能力的發展歸功於社會環境,從而將幼稚兒童作為研究的中心。因此,出現了大量的以兩歲到四歲兒童作為對象進行的研究項目。 第二,早期語文把其研究的範圍從閱讀方面延伸為閱讀與寫作兩個方面,這是因為理論和研究結果已表明,語言的讀、寫、說三個方面在語言環境中是同步發展並且相互聯繫着的。早期語文研究根據七十年代初期有關口語發展的研究成果,也將兒童的積極概念思維作為有關語文研究的主體。Dewey,Piaget等先驅人物有關兒童發展的着作對早期語文的研究也有很大的積極影響作用。早期語文研究的顯着貢獻是對於兒童的早期讀寫能力及其發展進行描述,以形成一個不斷完善的理論系統。 早期語文研究的另一個貢獻在於它給什麼是真正的兒童早期讀寫重新下了定義,即重新審視傳統的有關閱讀與寫作的概念。例如,根據早期寫作的觀點,兒童用筆塗劃,繪畫,語音符號的使用,以及創作性的拼寫等都是兒童最早期的寫作活動。 第三,研究的中心從實驗室和教室擴展到家庭和社區。研究結果表明這些非正式場合構成了早期語文發展的主要環境。Shirley Brice Heath (1983)的研究證明,家庭成員從兒童一出生就開始對其提供了讀寫環境,並對他們在聽、讀以及語言發展的各個方面產生影響。等他們稍稍長大後,教堂活動及成人提供的示範和幫助又對兒童讀寫能力的發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兒童讀寫能力的培養需要一個充滿了生活意義的讀和寫的環境;兒童最初的讀寫需要得到鼓勵和肯定;兒童還需要各種形式的示範和幫助。 第四,研究人員發展了有關早期語文學習的理論。他們對從兒童本身的角度來研究他們的讀寫概念、行為以及態度更加感興趣,而不是將他們在這些方面的發展看作是他們逐步模彷成人閱讀寫作活動的結果。兒童早期的讀寫概念、行為和態度被看作是兒童在社會環境的影響下自身的創作活動。兒童在社會環境中投入各種讀寫活動並得到發展。 早期讀寫能力發展的概念一直是閱讀研究理論的中心論題。隨着一些新研究方法的出現,有關讀寫能力發展的本質的認識正在得到更新與發展。目前的研究也致力於尋求有關促進幼兒讀寫能力發展的有效措施與方法。這方面的研究重視兒童的作用、社會環境的作用以及這兩者間的相互關係。 中文是象形文字,而英文是拼音文字。由於這一區別,有關英文閱讀方面的研究較其寫作方面的研究來說似乎對中國兒童的讀寫教育有更大的借鑑意義。因此,我們在下面將重點討論閱讀的有效措施和方法。父母的示範、討論和講解,以及故事朗讀一向被認為對兒童閱讀能力的發展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促進兒童閱讀能力發展的措施與方法 家長的示範作用和家庭的幫助。閱讀是從家裡開始的。兒童讀寫能力的發展取決於家長的示範和家庭的幫助。兒童讀寫技巧的發展需要認真的引導,他們在聽、說、讀、寫各方面也都需要幫助(Anderson,Hiebert,Scott,& Wilkinson,1985;Smith,1994;Sulzby & Teale,1991)。兒童可以從家長示範中學會解決問題的方法,例如,怎樣從文章中找出具體信息。 熱愛讀書的家長將會影響到他們的孩子,使他們懂得閱讀是一項獲得知識和充滿樂趣的活動。在家庭和家庭讀寫環境的影響下,孩子們最終會成為熱衷的讀者。他們將學會理解問題、事件、思想、以及感情的概念,並且學會表達這些概念的口頭語言詞彙。 早期閱讀知識的發展來自於對於周圍世界的討論與了解。家長的期望、家庭的語言以及豐富的經歷極大地影響了兒童對於周圍世界認識的發展。閱讀依賴於對於周圍世界的認識(Smith,1994)。兒童對周圍世界的認識越多,他們在閱讀方面成功的機會就越大。他們對於一篇故事理解的程度取決於他們的常識程度。有過許多特殊經歷的兒童,如去過公園、動物園、博物館,併到過許多地方,往往知識面比較廣搏。他們這些廣泛的知識和經歷將會幫助他們提高閱讀理解能力。 家長也可以通過有關學齡前兒童閱讀的電視節目來影響孩子的學習。例如,家長可以定時讓孩子看這些節目,並通過問問題的方式幫助他們理解節目的內容。另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家長可以將節目的內容同生活中其它的事件聯繫起來。大多數兒童都能學會怎樣讀書。至於他們是否會去閱讀卻部份地取決於家長是否鼓勵他們去閱讀。研究人員發現中年級學生的閱讀水平與他們在家裡的閱讀量有關。閱讀量大的學生在成就考試中的成績就好。他們一般來自於擁有大量書籍或常去圖書館的家庭。他們的父母、兄弟姐妹往往也喜歡閱讀。他們的父母建議以閱讀作為娛樂活動,並且保證有一定的讀書時間。例如,控制電視收看時間,或制定晚上睡覺前的晚讀時間。 要使兒童成為好的讀者,光有豐富的經歷是不夠的。家長還需同孩子討論這些經歷。這也將影響兒童從閱讀中獲取的知識內容。 (1)討論和講解。家長同孩子在家中的討論對於孩子的學習有極大的推動作用(Sweet,1994)。研究結果表明,兒童的口頭交流能夠增進他們的思維水平(Marzano,1991)。父母與孩子的討論可以幫助增進孩子對周圍世界以及對於語言本身的認識。 為了幫助孩子對周圍世界的認識,家長往往以討論的方式同孩子交談。討論的內容,問題的類型,以及問問題的方式都將影響孩子的學習經歷(Anderson et al。,1985)。問題的形式應能夠使孩子對不完整的信息進行補充,或以啟發他們思考的形式提出。具有啟發性的問題能夠激發智力的發展,是成功閱讀中不可缺少的條件。 另外重要的一點就是,家長應該鼓勵孩子思考不發生在此時此地的事情。在有些家庭里,談話的內容總是圍繞着正在發展進行中的事件。例如,談話的內容不是孩子身上的衣着就是晚餐桌上的食品。而在另一些家庭里,家長則常常讓孩子講述家長未曾參與的事件,例如,幼兒園的一次外出活動或孩子去朋友家玩耍等。這樣可以讓孩子訓練記憶,回憶過去的經歷,並且學會完整地敘述事件。 孩子應該能夠在家裡有較多講述過去發生過的事件的機會。這樣他們就能從自己的描述中有所收穫。從而有利於閱讀學習。研究結果證明,孩子在學校的閱讀成績與父母同孩子講話使用的語言內容與風格特點有關。 豐富的經歷背景和對這些經歷進行的口頭的討論,這兩個方面共同對閱讀能力的發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礎。然而,進行閱讀所必需的能力還來自於同文字的直接接觸。不論是在學校還是在家裡,兒童的閱讀能力都是通過學習而獲得的。然而,家長同孩子在家裡交流的有效途徑也許同在學校里的交流方式有所不同。 (2)給孩子朗讀故事。要使孩子增加語言知識,最終在閱讀方面獲得成功,最重要的活動就是給他們朗讀故事書(Anderson et al。,1985; Smith,1994; Sweet,1994)。在學齡前時期尤其如此。孩子獲益最大的方面在於積極地參與這一共同閱讀的活動,參與故事的討論,學習字母和字,討論詞彙的意思。研究人員發現,家長在家裡教孩子的方式有所不同。有些家長問的問題同學校老師的問題相同。因而,學校式的問答對於他們的孩子已不生疏。這些家長還將書中的片段同日常生活聯繫起來。 還有些家長根據所讀的故事問一些凌亂的問題。有些家長根本不對所讀的故事進行討論。自然,那些不用回答很多問題,或只需重複一些故事內容的孩子,與經常回答啟發性問題,並將故事內容同日常生活聯繫起來的孩子相比較,前者在閱讀方面的成績就遠不如後者。 Heath (1983)在她的研究中發現,普通學校學生的家長和白人工人階層孩子的家長都給孩子朗讀故事。普通學校學生的家長在閱讀時,同孩子交流,幫助他們學習閱讀的基本概念;這些家長還將書中的信息甚至閱讀經曆本身同孩子生活中的其它環境聯繫起來。可是工人階層的家長並不試圖發展引申書的內容或者閱讀技巧本身。 如果故事書朗讀不僅僅限於讀出一個作者的作品,而還伴隨其它活動時,就能夠提高兒童對故事理解的能力(Morrow,1988; Teale & Sulzby,1987)。最近的研究結果還告訴我們,使兒童每天都有閱讀故事及其它書籍的機會非常重要(Morrow et al.,1990)。這些機會包括閱讀、複述故事、討論故事的看法與見解、表演故事中的情節、以口頭、筆頭、或其它形式,如:繪畫,同其它兒童交流故事的內容。兒童可以互相幫助理解思考故事內容。朗讀是一對一進行時,兒童回答問題的質量和難度都會增加。同樣,兒童有多次故事閱讀的經歷之後,他們的理解與反應形式會多樣化,而且內容也會更加複雜。 朗讀故事是有效的幫助兒童發展寫作連貫能力的途徑。兒童聽故事時,既學習故事的結構,也學習語言或記敘文的特點(Cox & Sulzby,1984)。兒童這方面的知識能力往往表現在他們讀自己喜愛的故事時會進行說書似地談話(Pappas & Brown,1987)。大量的研究結果表明,成人給孩子們讀故事的同時就培養了他們讀寫記敘文的能力。當兒童能夠有機會表達自己對故事的想法與看法時,當他們具有與故事相關的經歷時,最能夠全力投入到思維活動中去(Dyson,1987)。 有關朗讀故事書的研究結果也表明,朗讀故事書是一種社會的創作性、交流性的活動。朗讀故事書的形式也隨着兒童年齡、知識、經歷的增長而變化着。幼兒獨立的、最初階段的圖書閱讀產生於交流性的閱讀活動,並且促進他們閱讀寫作能力的發展。不同的故事朗讀形式,不同的交流形式對兒童的發展有着不同的作用。 結束語 本篇關於早期兒童語文的討論並不是面面俱到。但是,我們可以從以前的研究和理論中得到許多啟發。首先,這些研究和理論告訴我們,解決教育停滯及文盲人數上升的問題,有一些更好的途徑。西方工業化時期的教訓告訴我們,全民教育必須要從現代化初期開始,而且要從幼兒教育開始。第二,閱讀能力和寫作能力是家庭和社區文化的內容,屬於人的行為內涵,而不是分離的技巧。對於早期語文教育來說,最重要的是要把閱讀和寫作滲透到兒童的社會生活當中去。最後,經過研究所證實的有效措施和方法,例如家長示範、各種形式的討論、故事書朗讀等在實施上可行,不需要大量的資金,這對中國的許多家庭來說,是確實可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 美國范登堡大學計算機教育助理教授 美國普度大學教育學博士 曾任職於國家水電部外事處 鄢利群 美國田納西州立大學新聞助理教授 美國密蘇里新聞學院博士 曾任職於北京周報社。 一、有關灌輸式(transmission)教育模式的理論和研究 二、有關構造式(constructivist)教育模式的理論和研究 三、最新趨勢:學校與企業結合形成學習社區 四、中國能從中學到的經驗 本文回顧了美國過去三十年教育技術的應用,分析了其成功和失敗,以及中國能從中吸取的經驗和教訓。本文指出,新的教育目的是培養學生批判分析、解決問題和知識結構更新的能力。傳統的灌輸式教學已不能達到這樣的目的。“構造”學習模式及隨其理論而產生和發展的技術徹底改變了傳統的教學。我們面臨的新的重要問題是,如何為教師提供業務發展的機會以及為學校提供其他輔助服務,使技術應用有助於促進學習。本文亦提出了“學習社區”的概念。 隨着今天中國經濟和就業市場所發生的極大變化,中國社會對人才的要求已遠不止讀書、寫字、做算術和其他具體技能,而是更多地需要批判分析及反思的能力,以及促進和指導自己長期知識積累的能力。這些終生學習的能力將為學生今後成功地應付急劇變化的工作環境作好充份準備。因此,教育技術對提供中國社會所需要的各種學習技巧是相當重要的。 中國文化一貫重視教育。自從政府採取對外開放和市場經濟政策以來,中國的計算機業迅速發展,特別是在研究、軟件開發、應用及培訓方面成績顯着。因而,用於教育目的的計算機數量激增。根據最近一份調查,現在學生在校內外使用的計算機數量已達七萬多台。然而,現在中國中學使用計算機教學的主要目的,只是給學生一些基本的計算機概念、計算機基本語言的基礎知識以及理解計算機在現代社會中的作用(Chen,1988;Chen & Wang 1990)。很明顯,目前這種計算機在教育中的應用不適應中國的教育目的。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包括資金短缺、缺乏合格的教師和學校缺乏在行政和技術方面的支持(Richardson,Schnacke,Prickett,Mertze & Xu,1990)。雖然我們現在並不清楚中國將計算機使用於教育和學習以期得到什麼樣的長期效果,但顯而易見的是,計算機、錄像機和其他技術產品的價格正迅速下降,使越來越多的中學和大學將有能力購買這些技術產品。由此,教育技術的應用將在中國迅速發展,從過去的少數試點擴展到一般學校,甚至農村地區(Kwung,1987)。 中國的教育決策者、教育工作者、研究人員和計算機技術人員將很快面臨美國教育者和技術人員今天面臨的一些關鍵問題。這些問題是:(一)今天中國社會的需要在學生的教育成果方面會引起什麼變化?(二)反映這些需要的教育目的是什麼?(三)這些目的將怎樣影響中國的文化、學校結構和教師專業發展?(四)技術將怎樣輔助達到這些教育目的?(五)需要什麼樣的基礎輔助設施來使學校成功地應用技術而達到學習目的?(六)如何用技術輔助課程能使學生達到學習目的?(七)什麼不同的資金策略和合作方式能幫助減少開支?(八)學校怎樣才能不斷使用技術來達到這些學習目的? 這些問題自然要求我們從學習理論、文化、社會需要、教育目的和實踐各個方面綜合觀察技術在教育中的應用,而不是只考慮技術本身,譬如,美國幾年前似乎所有的學生都必須學會某種計算機語言,如Basic,Pascal,Cobol,以期畢業後能適應就業市場需要。今天,計算機的運用容易多了。傳統的程序匯編技巧在工作中用得越來越少。因此,當考慮計算機技術的設計、開發和應用時,我們應考慮到社會需要、文化特徵、教育目的、政策、學習理論和實踐等諸方面的變化。我們可以用系統工程的概念來解釋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即其中一個因素的變化必然引起其他因素變化。只有同時考慮到所有以上的各種因素,教育及學習效果才能提高(Congnition and Technology Group at Vanderbilt,in press;Jones ,Valdez,Nowakowski & Rasmussch,1994;Sheingold,1991)。 本文主要討論美國三十年來計算機教育理論和實踐的相互關係。認識這種互動關係,有利於幫助中國教育決策者、教育工作者、研究和技術人員評估計算機為教育服務的決策和實踐。此外,本文希望在推動中國教育技術發展的同時避免美國教育所走的彎路。 一、有關灌輸式(transmission)教育模式的理論和研究 ──灌輸式教育模式中的計算機應用及其學習經驗 今天,美國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基於“裝配線”(assembly)模式的傳統學習模式已不適應二十一世紀的需要。具體地說,二十一世紀工作場所和社會所需要的人才必須具有批判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必須學會怎樣在急劇變化的環境中不斷地學習,從各種不同的渠道和觀點積累知識,了解不同背景的制度,進行區域性和全球性合作(National Center on Education and Economy,1990)。但現在許多學校傳授的是低層次的基本技巧和書本知識,完全不符合上述要求。過去大多數學校都沿用所謂的“灌輸模式”來進行教學和評定成果。灌輸模式來源於以下幾個設想:(1)學習是學生積累知識和技能;(2)教育是專家傳遞知識和技能;(3)評價是檢驗應該獲得的知識是否獲得並牢記。這些設想與美國從二十世紀初至六十年代末一直占主導地位的學習心理理論相吻合。我們統稱這派理論為行為主義,最典型的代表是 B.F.Skinner(1953)的着作。這些模式正吻合了工業上“裝配線”的比喻。因為學生從幼兒園到大學的過程被看做是沿着一條裝配線前進的過程,在裝配線的每一定點上,學校把一定的知識和技巧傳授給學生。天長日久,學生自然積累到他們的能力所能接受的許多知識和技能。 基於這些模式的教學,一般都是學生接受知識,而教師、課本和其他媒介則扮演傳播知識的角色(Brown,1992;Means,1994)。教師的作用就是傳遞信息和管理學生;學生的作用就是“複述知識”(knowledge telling)(Scardamalia & Bereiter,1991)和保存所學的知識。這種教學的典型評價方法是測量每個學生學到和記住了多少互相毫無關聯的知識和技能。 過去三十年中,計算機技術在美國教育中主要起到三方面的作用:(一)計算機作為傳遞機器並輔助教學。這種方法與目前中國教育中所用的1+1的計算機應用很相似:即把課本內容儲存進計算機,再由計算機把課本內容傳遞給學生。一般教育軟件都為學生提供課本及多種選擇答案的問題或考題。計算機軟件並能提供及時反饋,指出錯誤答案,總結學生成績並提供更多考試練習題。此外,軟件通常讓學生做一些只有一種正確答案的練習,但對學生的其他答案不予分析。而且,資料是通過計算機以一種獨立學習系統傳遞的,而不是以一種聯合學校和社區其他部份的綜合學習系統或聯網系統傳遞的。當時人們認為由技術傳遞教學資料,學生學習效果或許更好。當時大多數研究也主要是檢驗由計算機傳遞資料的教學,是否比由教師傳遞的好。也就是說,技術傳遞知識是否比人傳遞知識更有效。 許多計算機輔助教學效果研究結果表明,接受計算機輔助教學的學生在課程剛結束時的考試中,成績要比那些只接受傳統教學的學生成績要好。但在過了較長時間以後再次的考試中卻並非如此(Burns & Bozeman 1981)。此外,用或不用計算機的學生在批判思維和推理方面沒有任何差別。因此,關於計算機輔助教學的研究結果並不一致,且沒有明確的結論。這些研究主要調查的內容是:學生在練習算術題中的反應速度、準確性(Goldman,Pellegrino & Mertz,1988)、及識字(Roth Beck,1987)和拼寫能力是否提高(Hasselbring,1984)。 有些研究則比較了不同技術(如投影儀、錄像盤、計算機程序)對學習的影響。結果表明,用投影儀和用錄像盤的學生成績沒有差別。但這兩組學生都比用傳統教學方法的學生成績好。令許多研究者失望的是,雖然用計算機的學生在統一測試中成績良好,但卻不能將所學的知識和技能用來解決新問題。這些研究結果使許多教育者受到啟發,他們開始尋求不同於灌輸式模式的教學方法使用計算機。 (二)計算機程序匯編和掃盲。計算機使用的第二種形式是把計算機當做一門學科來教。隨着八十年代初微型計算機(如Apple II and IIE)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初、高中學校把計算機掃盲和程序匯編列入課程。學生必須記住程序指令並跟着教師編碼創作小型軟件。學校主要用計算機讓學生來編程序、操作、練習,以期學生學會使用計算機並提高邏輯思維和批判推理能力。然而,大多數研究顯示,學過程序匯編的學生與沒有學過程序匯編的學生的思維能力沒有明顯差別。而且,學習程序匯編不一定能幫助學生學好別的課程。 (三)函授教學。計算機在教育中的第三種應用方式是函授教學,即把傳統的灌輸式教學傳遞到不同場地。這種方法在注重教材和速度的統一時,也強調全國不同區域學生的獨立性。人們希望這樣使用計算機能提高學生的學習成績,在統一考試中得高分。 研究表明,用函授技術學習的學生與在校園接受面對面教授的學生成績一樣好(Russell,1993;Webb & Hotta,1987)。早期函授技術都採取了灌輸式模式教學,其教學目的也大致相似。最近,許多研究試圖比較不同函授技術之間以及函授與面授教學之間效果的差異(Beare,1989;Schlosser & Anderson,1994)。結果發現,不同傳遞系統之間的效果幾乎沒有差別(Clark,1983;Clark & Salomon,1986)。這說明我們需要調查不同教學方法以及技術在學習中的不同使用的效果,而不是着重於調查各種技術傳遞知識的效果(Kulik,Kulik & Cohen,1980)。 上述研究結果說明,計算機輔助教學有時比傳統的教學優越。但是,二者在提高學生思維和推理能力方面並無區別(CTGV,in press)。原因是若技術只是用來傳遞知識,而傳統的教學方法並未改變,就仍然是“教授即講述”。同樣,傳統的評價學生成績的方法也未改變。由此而論,只是簡單地將技術吸收到現存的傳統教學方法並不能帶來長期的學習效果。這些研究結果促使美國學者們從學習主旨、學習目的、學習理論角度和其他渠道來研究技術在學習中的應用,而不再把技術當做學習成功的關鍵。他們更多的注意力開始轉變到研究怎樣改變教學方法、傳播方式、提高學生的思維能力和學習技巧,以及研究怎樣使技術為達到這些目的服務。 二、有關構造式(constructivist)教育模式的理論和研究 ──構造式教育模式中的計算機應用及其學習經驗 教育者和研究者面臨的挑戰之一是培養學生終生獨立和創造地學習的技巧。因此他們需要重新評價有關學習潛力和能力的理論和觀點。學習者不應該只是從別人那裡接受、累積和強記知識。學習應該是一種從不同的微小知識中來進行積極建築的活動。學生應該通過與周圍的自然、社會環境的互相作用重新組織自己頭腦中的知識(Cobb,1994;Greeno,Smith,& Moore,1993;Papert,1980;Lin,etal.,1995);理論家們開始從社會,文化和歷史環境來觀察學習行為(Bransford,et al.,1991;Brown,Collins & Duguid,1989)。這種觀察方法與比喻為“裝配線”的教學和學習方法完全相反。 有關學習及學習潛力的新概念對課程設置、教學和評定方法有重要意義(Bereiter,1994;Bransford,et al.,1991;Bruer,1993)。傳統教學方法的一個主要問題是所謂“惰性知識(inert knowledge)”。 在這種方法下,學生常常只能被動地回憶具體事實和技巧,但他們卻不能應用他們的知識和技巧來解決複雜的新問題(Bransford, Franks,Vye,& Sherwood,1989;Hasselbring,et.at.,1991)。顯然,這種知識和技巧是死板的。 為了培養學生靈活運用知識和技巧以及積極思考的能力,我們必須同時改變課程設置、教學和評價方法。理論家們正尋求各種課程設置方法,以培養學生持久的批判思維能力。為使學生能把所學各種不同課程聯繫起來,新的課程設置更強調個例和問題分析。這種課程設置鼓勵學生根據他們自己的問題創造自己的學習產品(Brown & Campione,1994)。這種構造教學法通常為學生提供機會,讓他們計劃、組織自己的研究並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也為他們提供合作的機會以期達到更高的學習目標(Brown & Campione,1994;CTGV.,1994a;CTGV in press shoe paper)。另外,構造學習法也強調專業知識分配的重要性(Brown,et al.,1993;Pea,1994)。教學生把專業看做是集體的,同時也是個人的財產。這些課程設置和教學方法的變化同時要求評價方法的變化。考試得高分不一定表示學生學會了怎樣獨立學習和思考。我們不應強調學生應付考試的能力,而應強調他們用所學知識解決各種複雜問題的能力。也就是說,評價結果應提供學生與老師互相了解的機會。評價學習過程應包括老師評價和學生自我評價兩部份(Lin,et al.,1995)。培養自我評價能力對達到終生學習的目的特別重要。因為這樣學生能回顧自己的學習過程,看清自己的思維。因此,評價的目的應鼓勵反思及老師和學生的提高(CTGV.,in press)。在這裡,教師和學生都是學習者。他們幫助對方反省並修正思維(Brown & Campione,1994;CTGV.,in press)。因此,評價可以採取各種不同的形式,包括抽樣調查、日記、課堂口頭報告(oral presentation)、示範、建立檔案(portfolios),以及其他方法。這樣能讓學生構造和建立更高層次及更有意義的知識。 前段的討論揭示了用什麼樣的教學方法來幫助學生發展適應急劇變化世界的學習和思維模式。技術能輔助實現這些發展。但正如上節已討論到的,技術也能輔助傳統學習模式。然而,適應於構造學習模式的教育技術應用與適應於灌輸式學習模式的技術應用是大不相同的。下面我們討論基於構造學習模式的四種主要的教育技術應用:個別指導、探索環境、應用、傳播。 (一)個別指導:計算機可以用來幫助學生推理和提高他們的理解,而不是幫助記憶事實和規則。例如,計算機可以用來顯示軟件使用者的反應(Derry & Lajojie,1993)。學生可以用計算機模擬解決複雜問題、反省和提高他們的思維。Schauble,Raghavan 和Glaser(1993)使用的“發現和反省標誌(The Discovery & Feflection Notation)”系統就是一個例子。他們用這套系統來追蹤,模擬和顯示學生思維和行動的軌跡。他們用“發現和反省標誌”系統提供線上(on-line)的圖示,顯示學生做科學實驗的活動,以鼓勵反省。這套系統由三部份組成:“學生觀(Student Views)”使學生反省他們自己的實驗模式;“計劃觀(Plan Views)”幫助學生反省他們在實驗各個階段的計劃;“專家觀(Expert Views)”鼓勵學生拿他們自己的操作與專家的操作比較,以便修改程序(Schauble,Raghavan& Glaser,1993)。 技術還可用來讓學生反省他們的學習過程(Lin,1993)。例如,林設計的生物模擬軟件就是鼓勵學生在探索光線、濕度和溫度怎樣影響昆蟲行為時反省他們自己的思維過程。模擬軟件的開始,中間和結尾都含有反省問題的提示。在計算機模擬實驗室里,學生一邊做生物實驗,一邊解釋他們自己的思維過程和行為。另外,軟件並不對學生的表現提供反饋。學生必須自己決定他們的結論是否正確,以及他們是怎樣和為什麼得出那些結論的。最近許多研究表明,這樣使用計算機能使學生把他們的知識和技能應用到新環境下的新工作中去(Lin,1993;Derry & Lajojie,1993)。 (二)探索性學習環境:這種環境讓學生通過發現和引導發現的過程來指導自己的學習。在這種環境裡,學生通常是在複雜問題或環境中自己構造知識。這種學習環境的例子很多。如有個幾何軟件(Jackiw,1991),讓學生畫各種幾何圖形並隨意操縱它們來探索幾何關係。這種探索學習環境必須有老師的指導才能達到較好效果。在科學領域裡,有人發明了一種“計算機作為實驗室同事(Computers As Lab Partner,CLP)”的軟件幫助學生學習熱傳遞和能量傳遞。學生自己設計實驗、預測結果、做實驗並解釋結果。計算機也提供模擬和實驗室筆記本,以便學生記錄信息。還有許多軟件為各種不同學習目的服務:如語言、閱讀、寫作、推理等等。它們有一致的功能,也都能適應構造式學習模式和教學環境。 錄像和其他多科媒介環境(multimedia environments)也被用來創造探索式的學習環境。這些軟件有Voyage of the Mimi(Bank Street,1984);The Adventure of Jasper Woodbury(CTGV,1990,1991,in press);The Young Childern's Literacy Series(CTGV.,in press);Scientists in Action(Sherwood,Petrosino and Lin,1995)等等。這些軟件模擬複雜的自然社會環境,讓學生用數學、科學、社會學知識來解決真實生活問題。 教授計算機程序匯編也可變成一種探索性學習環境。Papert(1980)指出,象LOGO語言,學生不僅可以學習計算機程序匯編,他們還可以學會怎樣思維和自學。LOGO的目的就是為從孩子到高級程序匯編者提供一種興奮的環境,使他們能通過匯編程序語言理解幾何的各種概念和功能。當學生把使用LOGO和老師的指導及其他輔助材料結合時,表明知識的轉移已實現了(Lehrer,et al.,1994;Lin et al.,1995)。 (三)技術應用:這裡技術指的是輔助使用者進行各種活動的軟件,如寫作(文字加工系統)、計算(統計圖表)、信息分析(Linkway)、計劃組織工具等等。由於這些軟件的非直線功能,其環境使學生能進行各種知識構造活動。在構造式模式教學中,這些軟件都被用作幫助教師實現目的的工具。這些目的包括解決複雜問題,積累關於新思想、新概念的知識,或為某些研究領域創造教材或多種媒介文件(CTGV.,in press,Lehrer,1993)。 用來幫助教師進行與構造模式課程配套教學評價的計算機軟件也已出現(Hawkins,Collins & Frederiksen,1990)。例如,電子檔案(electronic portfolios)使教師能很容易地捕捉和記錄學生的進步。 總的來說,研究表明計算機應用對學習者和教育環境的影響取決於具體實施方法和教學環境是否有利於這種實施方法。當計算機的應用能夠輔助學生建立知識和技能並鼓勵學生理解自己的學習過程時,知識的轉移就實現了(Solomon,1991)。 (四)傳播與電信:根據構造式學習模式理論,知識的建立也可以通過交談來實現,無論是面對面還是通過電子,無論是通過說還是寫(Pea & Gomez,1992)。現在有許多軟件可用來輔助知識和智慧的交流。 CSILE(Scardamalia,et al.,1992)就是一個輔助共同建立和分享知識的傳播技術,其目的是為不同組織的個人提供共同建立新認識和理論的機會。由於所有在電腦網上的學生都能共同使用一個很容易進入的數據庫,這樣他們就可以在不同的時間、地點合作。 其他輔助合作學習的校內系統有:“合作學習實驗室”(Collaborative Learning Laboratory),它是用來促進醫學教育領域小組成員間和合作的。還有許多領域有廣泛的傳播系統為顧客提供共用數據庫。現在教師用的 AT&T Learning Circle 就是一例。在這個系統裡,全國各地的教師都能與其他地方的同行討論教學方法和其他問題。大多數用於函授教育的技術,其目的是鼓勵人們之間互相交流、分享知識和信息,而不是把信息和知識傳遞到不同地點。這些技術應用將促進建立學校、企業以及社會為一體的社區以及它們之間的交流。這樣教育和學習不再只是學校的事,而是全社會所關心的事。這些傳播技術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它們通常是作為一種解決真實、複雜問題和進行合作探討的工具,而不是純粹用來傳遞信息。這些應用的主要挑戰是知識組織,包括查詢技術、幫助顧客理解數據庫的結構、信息處理和由於大量共同使用信息所造成的認知上的負荷超重。當學生任意將他們的思想輸入系統中時,數據庫里會經常出現不正確的知識概念。怎樣幫助學生更正這些不正確的概念是一個挑戰。所有這些應用也可用來幫助教學評定,使學生能理解自己的思維和學習過程(Means,1994.)。 前面已經指出,構造式教育模式和灌輸式教育模式對計算機的使用大不一樣。因此,以構造模式為基礎的計算機應用能達到以灌輸式為基礎的教學所達不到的預期效果。許多研究總結出一條經驗:必須重視那些具體使用軟件的教師的專業發展(Hawkins & Collins,in press;McGilly,1994)。最初,許多研究者低估了這方面研究的重要性,以致學習應用的效果不好。近年來,技術已開始用來輔助教師的專業發展,他們與研究者及技術人員合作,共同探討學習理論,構造模式教學方法以及輔助新的學習方法的計算機應用。教師在技術應用以及尋求新的課程設置、教學評價方法方面都需要指出。而且,行政支持對於了解和提供教師的需要是一個關鍵的因素。這些正是目前美國技術教育面臨的重大挑戰。在這方面所進行的研究方興未艾,需要各種專長:包括計算機學、教育學、認識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及知識內容學等的共同努力。由此而論,跨專業合作對於技術應用在教育中的成敗至關重要。 三、最新趨勢:學校與企業結合形成學習社區 ──學、企結合中的計算機應用及其學習經驗 今天在美國,“學習社區”概念對研究技術在教育中的應用越來越重要。因為這個概念擴大了不同專業中學生、教師以及企業人士之間的交流(Brown & Campione,1994)。當我們把教室和學校看做大社會的一部份,而不是把它們與社會隔離時,教室和學校作為學習社區的概念就變得強大有力。這種概念的出發點是打破學校與社會的隔離,讓學生、教師、家長與企業以及其他社會成員相結合。其重要性可從以下幾方面看:(1)教師和學生能接近專家,這在傳統的學校和工作環境裡也許是辦不到的;(2)教師和學生與企業及社區其他成員的交流也為他們提供了評價自己的教學和學習機會;(3)企業能得到來自學校的知識和信息。這也許是在他們自己的工作環境中得不到的;(4)這種新的社區對社會的進步至關重要(CTGV.,in press)。 用技術來建立專業和學習社區的趨勢近年在美國剛剛興起。例如,以技術為基礎的全國測試床(testbeds,Hunter,1993)需要聯網的社區在較長時間內進行合作研究,結果表明有利於提高全國教師學習有關評價學生成績的不同方法。技術在社區學習(community learning )中的另一種應用是,企業界和其他行業的人士能通過聯網把真實生活中的問題帶到教室,讓教師和學生討論。這樣學生能確定自己學習和解決問題的目標,並在社區的指導下達到這些目標。這種技術在學習中的應用將推動全社會的學習。學習不再局限於教室里教師與學生之間。在這種學習環境中,學生必須學會與其他人合作,而不只是相互競爭。這種學習環境對今天中國的教育尤其重要。因為大多數家庭只有一個孩子。而由於家庭儘量滿足這一個孩子的要求,這些孩子們沒有太多機會學會怎樣在各種環境中相互合作。合作和分享應該是今天中國教育的重要目標之一。從多年技術在教育中的應用的經驗中,美國教育和技術人員意識到,技術用於教育所面臨的挑戰遠遠不止設計和開發計算機產品。這就好像造飛機。造飛機容易,而在全國創造和維持一個良好的航空運輸系統卻困難得多。為了使飛機有效地工作,需要大量的配套基礎設施:如機械施工、加油服務、售票服務、飲食服務、機場維修、機場交通設施、乘客終點住宿、駕駛員和其他人員的不斷培訓等等。 同樣,為學校提供輔助新技術的基礎設施至關重要。我們不能只發展技術,然後將它們簡單地拋到教室中去,而不為教師,學生以及社區提供任何輔助設施。那無異於將一部飛機拋置於一個偏僻城鎮,而不提供駕駛員、機械工、燃料和其他設施。今天美國教育工作者主要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怎樣為學校教員提供設施,並幫助他們發展構造式教育和技術設備密集的教學環境所需要的知識。這個問題已引起聯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地方各階層公立與私立企業的重視。我們必須認識技術在教育應用中對基礎設施的需要並提供資金,這樣,技術才能為二十一世紀經濟所需要的教育做出貢獻。 四、中國能從中學到的經驗 本文的目的是通過概括地介紹美國教育技術應用的歷史,防止中國重蹈美國在過去十至十五年間在技術教育應用中所走的彎路。美國過去三十年的經驗表明,如果我們不重視技術開發,就不能使技術在教育中發揮其潛在效益。在使用技術時,我們也必須同時考慮到文化特徵、社會結構、學習理論、社會需要、教育實踐以及技術應用等多種因素。根據這些考慮,本節從以下五點討論中國能從美國過去的技術教育中所能吸取的經驗和教訓。 (一)調整教育目標,以適應日益變化的今日中國社會。今天的中國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十年前,如果一個學生高考成績好,進了大學,他的終生就業就有了保障。今天,在市場經濟和公開競爭下的就業市場,文憑和高學分越來越不重要。企業競相雇聘那些有批判思維能力,有創造性,能有效解決問題的人。教育目標要反映今天社會的這種需要。高學分和高升學率應不再是衡量教學質量和學生成就的唯一標準。我們應該注重怎樣應用知識內容提高學生的思維及學會怎樣學習的能力,而不是增加課程內容、家庭作業和考試。這些變化要求我們重新考慮全國課程設置、教學和評價設計及發展。課程設置不應份科目學習,而應強調不同科目之間的相互聯繫(如數學、科學、閱讀、寫作、作文等),以使學生建立廣博的知識基礎和腦力溝通網絡。不應該只向學生灌輸內容和技能,而應給予學生機會,讓他們能在教師的指導下計劃、組織和建立自己的知識。教室環境應為學生提供更多機會討論、交流、分享信息,理解自己和他人的思維及學習過程。隨着技術和電視機的增加,學生將越來越容易接觸到各種知識和信息。教師也將從知識傳遞者變成學習促進者或教練。這樣教師自己也作為學習者,能不斷地認識自己的實踐及學生的思維過程,來幫助學生反思,因而他們自己能理解自己的思維。將來的教學將會更加強調教師在促進和協調學生個人和小組學習的能力。更重要的是,成績評定應該強調學生的思維能力,而不僅僅是記憶互不相關的事實和公式。教育評價應為學生提供思維的可視性,及了解自己作為一個人和一個學習者的機會。由於中國實行全國統一課程,教育計劃也比大多數西方國家更集中,因此改革教育以適應社會需要應比西方國家更可行。 (二)避免盲目跟從西方技術。中國享有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和智慧。這些豐富的精神資源應該在教育技術應用中得到發揮。做到這點的關鍵是不要讓全國太依賴技術,把技術看成是解決所有今天中國教育面臨的問題的鑰匙。技術只是達到某種目的的工具,而不是目的的本身。西方教育技術的應用也許在某些方面不適應東方文化結構,因而必須進一步研究和保護我們的文化和智慧,探討如何利用技術保存和發揚我們自己文化和教育哲學中積極的一面。技術應用必須考慮到社會的變化、需要以及如何學習和有效思考的理論。如果在新的條件下發揮幾千年中國人民的聰明和才智,技術甚至可能帶來西方社會今天不能達到的社會和學習效果。 (三)資金政策。中國歷來強調教育和學習。教育在任何國家都是非盈利的。然而,教育是延續一個國家進步和文明的關鍵。為延續民族文化,促進國家未來經濟在國際市場的競爭,政府必須投資。在技術投資的同時,政府必須協助把技術和強有力的學習模式結合起來。社會應鼓勵學校、教師和學生儘早參加技術設計、開發和研究,以便他們的需要和聰明才幹能在技術應用中反映出來。不應該只為技術提供資金而不考慮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校的技術配套。資金應該切實用於教師和學生,而不應該用於其他目的。此外,政府、大學和企業界應與學校合作,制定技術開發規劃,重新評價課程計劃,以探索怎樣使技術與課程結合起來達到新的教育目標,以及怎樣改革學校的組織結構以便有效地使用技術。如果只是進行技術投資而不對專業發展、培訓和其他配套設施投資,效果只能適得其反。 (四)社區聯繫和支持。近年來,我們在與中國國內大學、中學和企業討論技術在教育中的應用時注意到,大學與企業沒有聯繫,與中、小學也沒有交流。他們各自傾向於獨立經營以保護享有資源的特權。中國文化比西方應更重視分享。大學研究人員應積極支持中、小學教師的專業發展,與他們交流有關學校和教學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不是把它們作為私有財產。企業界應更積極地參與大、中、小學的活動,以接近他們通常在自己的工作環境裡所接觸不到的智慧和知識。此外,企業在生產技術產品時,應為學校提供課程所必須的材料和其他服務。這種廠、校互相支持和分享的合作精神對幫助學生儘快完成從學校到社會的轉變至關重要,也有助於推動整個社會的學習及提高技術在教育中的有效應用。這種廣泛的交流改變了整個社會信息和服務傳遞到學校的方式,因此甚至可能改變辦學的經濟基礎。今後電子聯網也將對農村人口產生重要影響,農民通過此種途徑將可以得到城市居民所享受的教育和學習機會。要實現這種社區和全國對學校的廣泛支持,區域機構在服務和相互交流方面的合作至關重要。更重要的是,政府、教委、學校行政人員以及高層官員應團結一致支持社會各階層的交流。這種合作將關繫到重新規劃今天中國教育的目標、教育課程、教學方法以及全國性教育評價,以及在何處接受教育,怎樣利用技術推動中國二十一世紀教育目標和需要的實現。以上提出的這些問題必須通過全社會的合作和交流來討論,僅僅依靠政府是不行的。這種社團應起到圖書館和會議中心的作用,專供來自不同領域的人交流和分享他們的看法和知識。 (五)學習理論,教師和技術應結合起來。美國許多早期技術在教育中的應用未能發揮其潛力和達到其教育目標。究其原因,是因為他們夢想一種不需要教師的制度。只要系統中包含了合理的教育原則和內容資料,學生不再需要與老師發生關係。研究表明這種目標是不現實的,也違反學習過程的本質。只有當教師發明了一套應用計算機技術的教學方案,讓學生接觸到不同的學習策略和方法,在學習的過程中訓練學生,學生才能從技術中受惠。而且,教師需要通曉學習理論來調整他們的教學策略。他們應該給學生機會建立他們自己的學習方法和知識結構,而不是向學生灌輸知識。研究表明大多數成功的技術應用的例子,都是把教育理論、教師活動以及教育技術融入一個以學校為基礎的更廣泛的綜合學習系統的結果。 總 結 本文回顧了美國過去三十年技術在教育中的應用,分析了其成功和失敗的原因。此外,我們還提出了探索技術在教育中應用的構架。我們認為教育的目標和實踐必須符合今天社會的需要。以灌輸式為基礎的課程設置、教學和評價不能給學生積極建造他們自己的思維和學習方法的機會。因此,這種模式培養出來的學生只會死記事實和公式,而不能用他們的知識和技能解決實際問題。我們已經意識到技術在這種模式中的應用對學習不會產生有效的影響。研究表明,灌輸式教學已不能有效地培養今天社會所需要的學生。因為教育目標的改變和新的社會需要要求學生有終生學習的能力。我們討論了新的學習行為和教學的前景,並討論了這種前景對課程、教學和評價引起的變化。這些變化反映了“構造”學習模式的學習主旨,即鼓勵學生主動學習和思考,而不是依靠老師為他們思考和學習,然後把知識傳遞給他們。根據這些新的學習理論所開發的技術不能簡單地應用於傳統的教學。因此,我們面臨的新的重要問題是:如何為教師提供業務發展的機會以及為學校提供其他輔助服務,使技術的應用有助於促進學習。更重要的是,社會各界應合作、交流、共同分享智慧和知識。共同努力使技術為教育、社會進步和文明服務。這種學習社區(learning communties)對延續學校和社會學習起到重要作用,也使學習跨出學校,走向社會。 我們希望中國能從美國過去三十年教育技術應用中總結經驗和教訓。我們認為中國必須把自己豐富的文化和教育傳統、學習哲學和實踐以及技術結合起來,才能提高教育和發展技術的應用。當考慮應用技術時,切切不能拋棄我們自己的文化傳統和教育目標。我們認為以下問題值得進一步地探討:適合今天社會和經濟變化的教育目標是什麼?應建立什麼樣的課程設置、教學和評定製度?技術將對中國的教育目標產生怎樣的影響?教育實踐和技術將怎樣加深我們對學習行為及社會發展的理解?我們衷心希望本文能引起各界的廣泛討論,以此展開不同領域間的相互交流與合作。 嚴文蕃 美國德州大學副教授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博士 美國教育資訊系統的分析 建立中國教育資訊系統的設想 結束語 正確的資訊是決策的基石。在今天信息高速發展的時代,有效的決策取決於正確的和及時的信息,而有效的信息已成為決策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份。中國也不例外,目前對於有關教育政策制定和實施方面的教育信息的需求越來越高。 本文將介紹美國國家教育部所屬的聯邦教育統計中心所進行的幾項重要的調查研究,以及在這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所建立起來的教育資訊系統,並分析這些教育資訊系統對美國教育政策的制定和發展所起的作用。筆者希望學者與官員能借鑑美國的情況來對比中國,因而對中國的教育政策研究進行思考,並提出相應的建議。 美國教育資訊系統的分析 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的主要任務是收集反映美國教育狀況的統計材料,分析和報導這些材料的意義,建立教育資訊系統,為制定教育政策提供依據。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所主持的調查研究工作可分為三類:縱向的長期追蹤研究,橫向的調查研究,以及教育成果的評價。 一、縱向的長期追蹤 從70年代起,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一共進行了三次有計劃的長期追蹤調查研究(1972年的 National Longitudinal Study of the The High school Class of 1972,1980年的 High School and Beyond,1988年的 National Education Longitudinal Study of 1988)。第一次長期追蹤研究對72年的高中畢業生進行調查,從72年一直追蹤到86年。由於高中學生的退學問題日益嚴重,80年的第二次的長期追蹤研究從高中二年級就開始進行調查,一直追蹤到92年,以便研究中學生退學的原因,同時考查中學畢業後的情況。 在前二次大型的長期追蹤調查的基礎上,88年的長期追蹤調查有了不少的改進。第一,為了更有效地研究影響學生成長過程的因素,這次調查擴大了範圍,從8年級就開始進行調查。調查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分層抽取學校,從全國大約4萬所中學中抽取公立和私立各1000所學校。第二階段再從這些學校中隨機抽取學生,每個學校大約抽取24到26名學生。全國大約抽取了25000名8年級的學生,對每一個調查對象的學生再調查他的家長、老師和校長。為了能有效地調查少數民族學生的學習情況,在抽樣時有意識地對西班牙裔和亞裔的學生進行了有重點的重複抽取。 第二,增加了調查的內容,特別是有重點地調查了學校的政策、教師的教學實踐活動以及家長的課外輔導對學生成長的影響。調查的內容包括學生、學校、教師和家長四種不同的問卷。 學生問卷收集了有關學生家庭背景、家長的家庭輔導、學生的教育和就業目標、學生對學習和學校的看法、課內課外活動等信息。同時對學生進行了閱讀、數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四項學科考試。家長問卷調查了有關家長的社會經濟情況、家長的家庭輔導活動情況(比如說,幫助學生選擇課外活動的內容,幫助學生完成家庭作業等)、家長參加學校有關的活動,(如參加家長會,自願參加有關學校的義務活動等)。學校問卷是從學校行政管理的角度有計劃地收集有關學生、教師和學校有關方面的信息。學校管理人員問卷收集了三類不同的信息:第一類是關於學校的信息,包括學校的性質(公立或私立)、學生人數、學校課程設置、學校課內外活動、校風和學習氣氛等。第二類是關於學生的信息,如學生的出勤率、少數民族學生的種族分類以及語言使用情況、學生家庭的經濟狀況等。第三類是關於教師的信息,包括教師隊伍的種族分類、工資、師資的培訓、進修、教師的師資和學歷等。教師問卷收集了有關學生、課堂教學實踐以及教師本人的信息。學生方面的信息包括學生的個性特點、課內外行為特點、學習成績、學習態度、學習上的問題和特點。課堂教學實踐方面的信息包括,課程的設置、教材的選用、教學方法的運用以及課外作業的布置等。教師本人信息包括,教師的性別、年齡、學歷、教學經驗、在職培訓以及本人對學校教學實踐和人事關係的看法等。 在90年,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對這批88年的8年級學生進行了第一次追蹤調查,除了學生家長外,對學生、教師和學校行政管理人員再一次進行調查。為了測量學生的學業成長,對學生重複進行了閱讀、數學、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四項考試。這四項考試主要反映10年級的課程內容,同時又包括了一定數量的反映了8年級程度的考題。除了重複這四項考試之外,學生問卷重點調查了學生在校的活動和學習經驗、對學業前程的計劃、學習態度,家庭狀況等。除了學生問卷外,第一次追蹤調查增加了一項對在這二年中退學的學生的調查。對退學的學生調查內容基本上與學生問卷內容相同,不同的是,不再調查學生的在校活動情況和學習情況,而是調查學生為什麼退學的原因和當時的學習成績等。 在92年,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進行了第二次追蹤調查。到92年時,這批原來8年級的學生應是12年級的學生,調查的項目增加了不少與畢業有關的升學和就業的問題。除了對學生(包括退學的學生)、學校和教師再次調查外,對家長進行了第二次問卷調查。調查的內容包括家長的社會經濟狀況,家長的工作和婚姻變化情況,重點調查了家長怎樣幫助孩子確定和選擇就學或就業的計劃。 在這二次追蹤調查的基礎上,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在94年春,再次對這批學生進行了計算機輔助電話問卷調查。這次調查主要收集了有關這批學生高中畢業兩年後就業、教育和家庭狀況的變化。按計劃,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將於1998年再一次對這批學生進行跟蹤調查。歷時,這批學生應將完成大學教育或者已經成為社會的勞動力。 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除了對中學生進行追蹤調查外,還對大學生進行調查。大學學士和學士學位以上的長期追蹤研究(Baccalaureate and Beyond Longitudinal Study),計劃從1992年起對大約11000名獲學士學位的學生進行12年的追蹤研究,同時還對8000左右他們的家長進行調查。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還準備對早期兒童的教育進行追蹤研究(Early Childhoood Longitudinal Study)。按計劃,將在1996-97年進行少量的試驗研究,1998-99年進行全面的調查。這項計劃將對兒童的健康、家庭、教育以及早期學習經驗對兒童的學習態度和動機的影響進行全面的研究。 二、橫向的調查研究 除了縱向的跟蹤調查外,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還進行了橫向的調查研究。橫向調查研究主要有學校行政報表,學校教師和工作人員調查,以及家庭情況調查。 學校行政報表收集有關全美國所有公立中小學和教育結構的基本統計材料,包括大約85000個中小學和15000個學區的地址和電話,中小學教職員工的基本情況,學校的財政收入和支出。 學校教師和行政人員的調查,收集有關教師的工資、退休、招聘的信息,以及教師隊伍的流動情況。根據學校行政報表所提供的名單,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已在87-88,90-91,93-94學年進行了三次調查,以後打算每五年進行一次調查。以93-94學年的調查為例,一共收集了13000學校(9300公立學校,3500私立學校),65000教師(52000公立學校教師,13000私立學校教師),5600個學區的統計數據。學校的主要力量是教師,教師的好壞是決定學校質量的重要因素。這些統計材料為研究教師隊伍的供求、去留的原因、學校管理人員的素質、學校基本的課程設置、學生入學人數、學生家庭背景等提供了依據。 除了調查學生、教師、學校管理人員以外,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還利用電話調查的方法對美國的家庭教育進行了調查。這樣可以得到大量的一般不能從學校里直接得到的信息。這些信息有利於研究有關學齡前兒童的教育、成人繼續教育、課外活動和以家庭為基礎的教育等問題。 三、教育成果評價 美國聯邦教育統計中心和美國教育考試中心所主持的教育成果評價(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Progress,簡稱 NAEP)是美國唯一的國家一級的學生學習成績評價。這個評價的目的主要是收集有關美國學生知識和能力的信息,因此被稱之為“國家成績報告單”。從69年起,20多年以來,教育成果評價為美國教育工作者和教育政策制定人員提供了許多有用的信息。 1988年,美國國會通過議案建立了國家教育評價管理委員會。成立這個委員會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對國家教育質量的評價進行控制,為制定教育政策提供指導。這個評價管理委員會由國家和地方上的官員,學校管理人員,學校教師,學校董事會,和社區工商界的代表組成。不久,美國總統提出America 2000,聲稱在美國歷史上,第一次建立了全國性的教育目標。這個教育目標將使美國到2000年全面提高中小學生的各科成績,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特別是提高少數民族學生的學習成績。 從1989年後,美國教育成果評價有了很大的變化。首先,加強了對數學和自然科學的知識和能力的測量和評價。數學知識和能力包括了數字、測量、幾何、統計和代數五個方面的知識,以及對數學概念的理解、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自然科學的知識和能力包括了生命科學、物理科學和地球科學三方面的知識,以及對科學概念的理解,科學實驗的考查和科學推理的能力。其次,在保留傳統的考試題目的同時,開始試驗新的考試方法。比如說,在數學方面,增加了應用題和推測題的數量,減少了選擇題的數量。為了測量學生的解題能力,要求學生寫出解題的過程。 綜上所述,美國教育調查研究具有幾個特點,1. 強調有計劃、有系統的調查,縱向的長期跟蹤調查和橫向的綜合調查相結合。從學齡前兒童開始一直調查到大學畢業,不僅對學生進行調查,而且還對學生的家長、教師、校長進行調查。2. 強調調查研究為制定教育政策服務,有重點地對影響學生成長的因素,學生退學的原因和過程,以及學校在幫助少數民族學生方面所起的作用等政策問題進行了研究。3. 強調對學生、家庭、學校和老師等多方面的綜合調查。這些綜合調查有利於查清學校、家庭和社區對學生成長的影響。 建立中國教育資訊系統的設想 一、建立中國教育資訊系統的必要性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總結他們的教育研究的經驗時,都普遍地提出了以下幾個影響教育政策研究的因素:教育研究主要依靠圖書資料和二手材料;教育研究只是停留在描述基本事實,而沒有分析與解釋;對目前最新的研究方法了解不夠,缺少與外界的交流,缺少多因素多變量的調查等。 中國是一個大國,如果只是簡單地訪問個別教室,收集、歸納一下印象,不可能有效地反映出中國的教育現狀。就算是一個非常有經驗的教育研究人員也不可能只從這些簡單的訪問材料中就得到關於一個地區或全國的教育的正確推論。正確的教育信息只能從長期的、有系統的而又沒有偏見的教育研究中獲得。 去年我曾以美國教育心理學代表團的成員訪問過中國。我們訪問了中國教育研究所、教育評價以及教育質量監控中心。目前中國教育界已經開展了一些教育調查研究,特別是在世界銀行和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的支持下,對學校和教師進行了一些調查研究。 與外國資助單位合作收集教育資料有許多好處,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問題。主要的問題有:第一,中外文化差異問題。直接應用外國量表是很難正確地反映中國的教育現狀的,因為量表中的許多定義和測量標準不符合中國的教育實情。第二,中國國內各類學校的差異問題。中國的中小學校不僅不同於外國的學校,各類學校的本身差別也是很大的(比如,重點學校與一般學校,城市學校和農村學校就差別非常之大)。因此,直接運用外國人所制定的調查問卷不可能正確地反映中國教育的現狀和發展。第三,由於是受外國的教育機構的資助,信息的收集過程往往是根據對方的要求。調查研究缺少計劃性,缺少有系統的長期追蹤調查研究。第四,缺少外國支助單位、中國研究單位、以及地方上學校之間的理解和合作協調。許多地方上的教育管理人員往往沒有認識到正確的教育數據對制定政策的重要性。 目前中國已開始重視教育研究的科學化,強調實驗研究在教育研究中的作用,並強調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結合。由國家教委計劃建設司,根據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高教局、教育廳(局)填報的基層報表整理改編而成的中國教育事業統計年鑑(1993),包括了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分布情況等。這個年鑑成為研究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必備資料工具書,為教育界、各機關、各部門制定教育計劃,指導教育改革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依據。但是,單憑一個綜合性的統計年鑑,很難滿足中國教育發展的需要。為了有計劃、有系統地對中國的教育狀況進行調查,需要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一個長期的有系統的教育資訊系統。 二、教育資訊系統的設計 教育資訊系統的設計應根據中國的國情,確定調查研究的理論基礎。調查研究應與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推行相結合,不要為調查而調查。 一般地說,教育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於四個基本方面:教育平等問題,學校管理,教學策略,和教育經濟問題。教育平等問題包括種族、地區、語言、特殊教育、和男女平等。學校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包括管理的集中與分散之間的關係,教師、學校和社區之間的關係,公立和私立學校之間的關係。教學策略的研究包括學校課程的設置,考試制度的制定,教師培訓,影響教與學的因素(社會環境、心理環境、家庭環境、電視媒介和課本教材等)和影響學校有效性的因素(學習時間、領導和學校校風)等。教育經濟方面的政策研究包括工作機會、教育訓練、教育價值等。 教育政策的研究應該有一定的理論基礎作為指導。以指導研究教學策略的學習理論為例,從行為主義理論到認知理論,從皮亞傑的發展理論到信息處理學習理論,直到今天維果斯基的理論再次興起,美國經歷了很多的變化。中國應根據自己的國情,確定調查研究的理論基礎。 一般認為有效的方法之一是舉辦學術座談會,針對中國的教育問題以及教育政策,做深入的探討。參加討論的人員應儘量包括各級教育決策人員、教育研究人員,以及其他從事教育事業的人員。從教育政策的角度進行教育資訊系統的研究設計,確定最重要的和最迫切的教育研究與資訊的需求。 三、教育資訊系統的規範性和科學性 教育資訊系統的規範性和科學性應體現在建立教育資訊系統的全過程中,從教育資訊量表及問卷的設計一直到研究成果的報告與應用。 1. 教育資訊量表及問卷設計。教育是複雜的社會現象,教育的調查研究應考慮多變量的設計。不管採用什麼樣的問卷形式,教育資訊系統應包括五種基本的問卷:(1)學校行政報表,(2)校長問卷,(3)學生問卷和測驗,(4)教師問卷,和(5)學生家長問卷。學校行政報表,主要是用來收集有關學校學生人數、課程設計、學校人員、經費、以及設備、環境等基本的統計材料。校長問卷,主要用來收集有關學校行政人員的資歷,以及對教育的評鑑。學生問卷及測驗,可用來收集學生背景資料,在校表現、活動、志願、態度以及其他可能與學習有關的因素。教師問卷,主要用來收集有關教師對學生的評語,課堂教學方式、教材、作業以及對學校學習環境的評價、對教育的看法等。家長問卷,主要用來收集家庭背景資料、經濟環境、父母教育程度、職業以及對子女教育的參與和輔導工作。上述所有問卷,以及學生試卷,都需要經過測試。根據測試的結果進行分析和改進,以確保其可行性、正確性、信度和效度。 2. 樣本的代表性。所謂樣本的代表性,就是取樣的程序,需合乎統計原則。一般可採用兩個階段抽樣方式。先取樣學校,然後再從每個學校抽選學生。比如說,將各省學校分成城市學校和非城市學校兩類,從每類學校中,各抽取5所學校,全國將需要抽取大約290所學校。然後採用隨機取樣方式,從每個學校抽取36位學生。依據此方式,全國將需要抽取大約10400多人。 3. 資料收集方式。在收集資料之前,應徵求有關部門的同意與幫助。運用座談會的形式邀請所有參與的學校主管或代表參加,使他們了解研究的目的性、重要性與實用性,同時利用座談會說明調查的程序,以及問卷分發與回收方式等。在整個資料收集的過程中,應設法減低學校及師生的負擔。比如說,邀請學生到同一教室、同一時間填寫具體的問卷。另外學校校長、教師、以及家長問卷請各校寄發,並用貼好郵票的回郵信封,寄回全國研究總部(或各省聯絡處)。 4. 資料品值的控制與處理。收集的資料應依照一定的程序處理,以確保完整性與正確性。有不全或矛盾之處,應與當事人聯絡澄清。所有資料應輸入電腦以電腦作業,製成資訊系統,供分析研究之用。另外,應嚴格遵守保密承諾,每個人的資料,包括所有問卷回答,都應經過處理,這樣就無法認出是哪位學生的資料或是哪位提供的,以提高資訊的真實性與正確性,並防止資訊的誤用。資訊系統應有詳細說明書,以方便研究人員使用分析。此資訊系統應使學校、校長、教師、家長和學生的資料有系統地連貫在一起,充份發揮其分析的功能,以便探討各種不同的教育問題與政策分析。 5. 研究成果報告與應用。教育資訊系統的建立將給教育政策制定人員,教育研究工作者,和學校教學人員帶來很多的好處。從教育政策的制定和研究的角度說,這個資訊系統的建立有利於發現影響學生的學習成績和就業機會的因素,有利於研究一些重要的教育政策問題(平等受教育機會,重點學校與普通學校的差別,城市學校與鄉村學校的差別等),有利於研究許多與教育改革有關的重要問題(學校機制的改革,如入學年齡、學校規模、班級學生人數等;課程與教學方法的改革,如學科設置、教學時數的控制,發現教學法和掌握法等新的教學法,課堂練習和課外作業等)。為了增加教育資訊系統的實用性與價值性,應充份與教育決策人員、教育專家、以及教育從事人員合作,共同設計分析方案,解說分析成果,以及討論成果對實際問題的意義。除了徹底分析資料之外,應舉辦各項座談會,向有關人員報告研究成果,使研究成果真正成為教育改革決策的依據,為教育改革提供方向與策略。 結束語 美國聯邦教育資訊中心的教育資訊系統,主要包括中小學基本教育統計,中小學校及教師調查研究,學生長期追蹤研究,以及教育成果評價等。美國的這些資訊系統的設計和實施經驗,有許多值得我們借鑑之處。中國應有符合自己國情的教育資訊系統,特別是縱向的長期追蹤研究。在建立中國的教育資訊系統時應注意調查研究與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推行相結合,強調調查研究的規範性和調查研究設計的科學性,大力推廣、宣傳和運用調查研究的結果,為教育研究和教育政策的制定服務。 澄清幾個基本觀念 法治的基本原則 中國法治建設中的幾個基本問題
【作者簡歷】顧肅,南京大學哲學系及法學院教授,八十年代曾在杜克(Duke)大學學習,目前為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着有《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科學理性論》等專着及《平等與效率》《論市場經濟下的法律權力》等論文。 【內容提要】法律的統治不等於法律條文的刻板統治,法治的重要內容是對統治者的法律限制、確立法治的內在道德以及培養良好的民風民情。文章在討論了法治根本原則之後就當前中國法治現代化的幾個基本問題提出了原則性的看法。 法律的統治(簡稱法治)是現代法理學和法哲學反覆討論的一個基本理論問題。法治現代化國家的學者對此已作了較充份的論述,但也並非沒有爭議。而對尚處在法治初期階段的中國,這還是一個有待澄清的基本觀念,仍存在頗多的模煳乃至錯誤的認識。從國際範圍來看,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同國度對此的認識也存在差別。例如,許多國家正試圖確立或恢復法治並以法治現代化為目標,但西方特別是美國的一些法學家們卻對法治概念發起了激烈的抨擊。這些抨擊一般來自左翼的法學教授,他們傾向於視法律為“異化”,視法治為資本主義統治的意識形態,似乎是要與東方社會的一些過時的極左理論遙相呼應。中國政治和法學理論與實踐方面的諸多不足更值得我們作認真的反覆思考。本文擬就現代法治理論的基本觀念、原則和精神,結合中國的一些現實條件展開論述。 澄清幾個基本觀念 從實質上說,法治是一種進行社會控制的根本制度,它要求各行各業各級各類的人們,無論是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都按照代表公眾意志的法律制度或體制來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包括對各種侵權行為的控告、認定和制裁,處理民事爭端,以及更重要的,限制統治者的行為,使之符合法定的規範,如此等等社會通過這種制度來引導公民從事符合社會正義和公眾利益、同時也有利於自身利益的一切活動,限制並制止不可取的錯誤行為。 這就涉及到一系列理論上的基本概念及其關係的問題。首先,法律的統治不簡單地等同於法律條文或具體規則的刻板統治。在英語文獻中,學者們注意將rule of law(法律的統治)與rule of laws(此處的“法律”為複數指具體的法律條文或規則的統治)區別了開來。這種區別的意義在於,法律的統治是一種根本政治制度和社會管理運作方式,也被稱為憲政主義;它是一種政治精神,即按照社會的根本大法和準則所確定的方式行事。而如果只是拘泥於具體的法律條文和刻板的規則,忘卻了這種憲政主義的基本精神,便有可能使法律成為少數人追求私利、實現個人野心和壓迫廣大民眾的工具。 西方民主革命的思想家在反對封建專制、呼籲建立新的法治社會的過程中多次闡述過這種憲政主義的基本精神。近代英國革命中的共和派代表人物哈林頓在其着名的《大洋國》(1656年)中特別提出“法律的統治而不是人的統治”這一原則。他效彷亞里士多德明確地區分暴政與憲政,認為暴政靠的是個人專斷,而憲政則按法律行事,為了公眾的利益,一切由國民參與、得到國民同意的政府,都必須使政治實力與權威相統一。而政府的行為如受理性的支配,便是“法律的王國”,如受情緒支配,便是“人的王國”,這是法治與人治的政府在心理基礎上的區別。C.H.麥克伊文(McIlwain)則對這種思想作了更加精闢的闡述,即法律的統治或憲政主義“是對政府的法律限制:它是專橫統治的對立面。”[1] 上述區別涉及法律和法治的基本性質。一個空談法律條文、玩法律遊戲、以打官司為趣事的社會,甚至是以欺騙手段和強制力量通過一系列不正義法律,強迫人民執行的社會,還談不上真正的法治。最典型的例子是納粹德國。在其早期階段,許多事情都是打着法律的幌子“合法地”干的。1933年帝國議會通過了所謂“授權法”(即《國民與帝國緊急狀態法》),授予希特勒頒布政令進行統治的權力,該法實際上認可他可以無視法律,因而摧毀了憲政國家。該政權經常赦免那些“逃避魏馬共和國中布爾什維克主義的稅收方法”的逃稅行為,即讓親希特勒政權的人得到溯及既往的合法化。1934年的歐姆大清洗成了以溯及既往的法律進行的合法的鎮壓。儘管世紀之交的《德國大法典》從未正式廢除,但該政權在覺得方便時便無視該法典。1936年,司法部長漢斯·弗蘭克通知法院,當該法典要求作出針對德國人民的健康利益的決定(這裡顯然首先指虐猶暴行)時,法官應當向他請示,他會提出可干此事的新法律。如此而已。當然還有納粹將奧斯維辛集中營稱為“公共衛生事業”的那種利用“法律”干出的慘絕人寰的罪惡勾當。正因如此,當納粹戰犯在戰後紐倫堡受審過程中以遵守當時德國的合法命令為藉口替自己的罪惡行為辯護時,西方法學界展開了一場關於“惡法是不是法”的大討論。法哲學家再度從自然法理論那裡獲得啟示,特別是美國法哲學家富勒強調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須符合一定的道德標準,違反這一標準的惡法不是真正的法律。人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這樣以法律的名義干出一系列罪惡勾當的納粹德國,決不能當作真正的法治和正義國家,因為它像其他一些警察國家一樣不存在權力的分立,以專橫權力統治官僚機器。而且它即使是保留了舊法,也融入了新的意識形態。此類政權的一般特徵是不會想到自己要受到自身法律的限制,並且經常違背公開宣布的規則與官方行為相一致的原則。 由法律的統治不簡單地等於法律條文的統治自然引出第二個需要澄清的基本問題,即法治中人的問題。過去中國大陸已經多次討論到法治與人治的對立,認為堅持法治便不能依靠人治,在其法治宣傳中更是簡單化地把法治當作嚴格地執行法律法規的代名詞,因而必排斥一切人的因素。這至少是一種誤解。其實任何一種法律制度再好也是需要人去貫徹、執行、監督乃至發展的,沒有真正懂法、富有正義感和敬業精神的強大而獨立的執法隊伍,以及真正懂得法律、尊重法律、自覺受法律制約的行政首長,也就無良好的法律制度可言,更談不上法治。 這就是說,法律歸根結底還是靠人去執行的,企望個別天才人物在一個晚上創立所有的良法供廣大人民執行,或者把精力僅僅集中到組織一個好的立法班子,像製造產品一樣大批訂立新法,以為這樣便可實現法治,那同樣是天真幼稚的想法。如果真能如此,那麼在今天的南美和非洲,早就應該有良好的法治秩序了,因為這些前歐洲殖民地不乏殖民者留下來的大量法律條文或慣例,即使還缺少點什麼,派那些受過良好教育的法學家和律師去歐洲照搬一套也是輕而易舉,連語言的障礙都不存在。可是,這些社會今天仍然存在着許多違背法治精神、侵犯人民正當權利、軍政府專橫統治的現象,即便是已實現了民選的政府,法治有所進步,但還免不了許多舊式專橫統治的遺蹟,憲政經常受到破壞,所以還不能說已實現了正常的法治。 可見法治決不僅僅是一套紙上的規則,而有賴於整個社會風氣和民情的優良品性,包括全體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敬法守法的精神和習慣。法國大思想家孟德斯鳩在其名着《論法的精神》中即已看到這種綜合社會體制的重要性,認為“法的精神”不光是一種主觀精神狀態或條件,而指包括了自然、政治和精神的因素在內的一般因素和原因。法律並不抽象地絕對地適合於一切國家、一切民族,具體法律在一個國家的好壞、適合程度,皆取決於這種綜合因素總和的“法的精神”。各國有適合本國特點的良法,法律與政體、民族精神甚至氣候土壤(這一點仍存在很大爭議)都有關係。特別是在談到民族精神時,孟德斯鳩指出,要接受最好的法律,人民的思想準備是必要的,這反過來對法律的影響也很大。當一個民族性喜交際,心胸豁達,愛好生活,有風趣,善於表達思想,勇敢大度而坦率時,就不必用過多的法律去約束他們,此時的法律就是簡單的。反之,法律不但多而且複雜,以便約束人民。他說:“在不違反政體的原則的限度內,遵從民族的精神是立法者的職責。因為當我們能夠自由地順從天然秉賦之所好處理事務的時候,就是我們把事務處理得最好的時候。”[2] 他在此提出的一個重要而值得深思的問題是,立法和執法必須與具體民族的風俗習慣結合在一起,要實行良好的法治,就必須同時培養良好的風習。民風高尚純潔,法律也簡單易行。 法國另一位大政治思想家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總結出美國民主制度的三個原因:環境、法制和民情。但這三種因素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因為在類似的地理環境下,南美就不如北美,甚至還不如地理環球差的歐洲。因此法制的作用大於自然環境,美國民主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良好的法制。但拿墨西哥相比,其地理位置就優於美國,也採用了與美國相同的法律,但卻未能促使建立民主政府,其關鍵則在民情。因此民情的作用大於法制。同是美國,東部人由於長期形成了實行民主管理制度的經驗和習慣,如紮根於歷史上形成的新英格蘭鎮自治制度,因而就比當時的西部管理得更加有條不紊和穩健成熟。[3] 所以托克維爾把民情看得比法制還重要。的確,法律是由人去訂立和執行的,沒有適於民主與良法的良好民風,法律只能是一紙空文。 總之,法治不是法律條文的刻板統治,而是一種憲政主義的根本精神和制度,它要求符合正義的基本原則和法律的內在道德,以便人人遵守和自覺維護法律。因此,法治有賴於良好的民風和官風,是環境、民情、良好習慣等一套綜合社會因素和體制的產物。 法治的基本原則 在澄清了一些基本觀念之後,我們便可進一步討論法治的基本原則。各個流派的法哲學家把自己對法治的基本屬性的理解整理概括為若干原則,用作評判是否屬於和實施真正的良法的標準。雖然各自的論述差別較大,但我們仍可從中摘取一些重要的內容。 在西方闡述法治的經典中,A.V.代希(Dicey)初版於1885年的着作《憲法法律研究導論》占有突出的地位,他在書中提出在法治下面有“三個相區別而又同源的觀念”: “首先,一個人除非在國家的普通法庭中以通常的法律方式被判為明確地違反法律,便不能受到懲罰或按照法律規定在人身或財物上受損。”[4] “第二,……每個人無論其地位或條件如何,都應受到所在區域普通法律的約束,或服從普通法院的管轄。”[5] “最後,……我們的憲法法,在外國自然構成憲法法典一部份的那些規則,不是法庭所規定和保護的個人權利的來源,而是其結果……”[6] 上述第一點幾乎與歐洲大陸理論中的“法無明文不為罪”和“未經審判不可定罪”的原則完全一樣。第二點則是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則。前兩點概括的是法治的形式特徵,而第三個原則在代希看來則具有實質的內容,它表現在英國法律如何處理諸如個人自由權利、討論的自由權利、公共集會的權利等類事情上面。 如前所述,法治是一種統治的理想,它體現了美國法學理論家朗·富勒所說的“嚮往的道德”。作為一種理想,它的實現有程度的區別,因此法治必須與具體法律是如何創製和實施的聯繫在一起。這一思想在富勒1958年着文與哈特的論辯中已初具雛形。[7] 實證主義分析法學家哈特承認每一個法律制度包含了與社會道德一致的最小數量的規則,並稱之為“有條件的必然性”問題,他在這樣論述時儘管表現出向自然法學說靠攏的傾向,但實際上仍然基本站在實證主義關於法律與道德分離的立場上。富勒在《實證主義與對法律的忠誠》一文中答辯道,在他與哈特之間的關鍵問題不是對法律的定義問題,而是忠實於法律的理想問題。對任何法律理論的有效性的檢驗在於它必須告訴我們在遇到麻煩時怎樣恢復法治。法治的理想要我們承諾什麼?富勒論辯說,實證主義在此無濟於事。他進而以程序自然法理論、法律的內在道德、法律創製中的內在法律、法律創製中的非法法等等來闡述法治概念。[8] 當然富勒也看到,對法治理想的忠誠並非易事;法治不是可以自動實施的,需要作出努力才能實現,而且還需其他條件的配合。法治好比一顆脆弱的樹苗,在任何社會都需要精心培育。 富勒以法律創製中的內在法律來闡述法治,這種內在法律構成了“法律的內在道德”,“使法律得以實現的道德性”。肯尼斯·溫斯頓(Kenneth Winston)教授總結出富勒有關法律的這種道德性的八項原則:(1)必須有普遍的規則,(2)規則必須公布,(3)規則必須典型地是適用於將來的而不是溯及既往的,(4)規則必須是明確的,(5)規則不能要求相矛盾的行為,(6)法律不能要求不可能實現的事情,(7)規則在時間上必須保持相對的穩定性,(8)所公布的規則與官方行為必須保持一致。[9] 富勒詳盡地論證了任何使已定法(實在法)擺脫法律創製中的內在法律的嘗試都必定是徒勞的。[10] 他因而才會否認實證主義者“一切法律都是實在法”的口號,這一口號認為我們只能通過引用實在的、已定的法律來理解法律制度的存在。即使將這八條原則寫進了憲法,在作解釋時也必須不僅看重其詞句,而且尊重這些詞句所試圖表達的關於有秩序和尊嚴的政府的內在理想。 法律的內在道德的理論基礎在於,法律創製和統治本身必須受到那些不是具體法律規則的規則、對於統治理念是內在的規則所制約。以規則統治並不是行政控制。法律不是單向施加權威。法律的存在取決於被統治者與統治者之間期望的相互性,這些期望只有在堅持法治時才能延續下去。公民遵守法律義務的實現程度深受官員是否堅持法律的內在道德這一點所影響,官員對公民正常遵從法律的期望取決於官員只根據自己所公開宣布的規則行動的承諾。因此,一個合法制度的存在取決於對法治的堅持,即對使法律得以實現的道德性的堅持。 堅持法治自然並不能保證凡生效的法律都是良法,但遵守法律的內在道德,至少可以防止或制止立法上的某些不公正因素。例如,強制推行秘密立法不符合公開頒布的要求,也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法律,因為它不能成功地規範人的行為,它也是針對公民的暴力行為,是不公正的。而且,富勒的程序自然法觀念中也包含了某些實體內容,如包含了不受隨意逮捕和拘禁的權利,這看起來包括了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當然對什麼是公平審判仍存有爭議,但可明顯排除在外的是結果已經事先定下來的審判,富勒認為設置對立面對於保護被告和原告的程序權利是最好的方法。[11] 當代西方另一位着名的政治法律思想家羅爾斯在其巨着《正義論》中也具體論述了法治的一些基本原則,這是對西方長期法治實踐中最具普遍意義的一些基本準則的深刻總結,對於我們的法治現代化同樣具有積極意義。 首先是“應當意味着能夠”的準則,即法治所要求和禁止的行為應該是可合理地預期人們去做或不做的行為。法律不應當要求人們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同時,那些制定法律和發出命令的人是真誠地這樣做的。立法者和其他官員必須相信法規能夠被遵守,不能得到普遍遵守的立法不過是一紙空文。當權者的行動不僅必須有誠意,而且其誠意必須得到受法律管轄的人們的承認。這一原則還要求一個法律體系應當把不可能執行的情況看成是一種防衛,或至少是一種緩行。如果不把懲罰的責任限於力所能及的行為或不行為,那將是對自由的侵犯。 法治的第二個基本原則是“同等情況同等對待”。如不遵守這一準則,那就不能通過規範的手段來調節人們的行為。這一準則可有效地限製法官和其他當權者的權限,防止賦予某些人以法律特權或實行不正當的歧視。當有必要特殊情況特殊對待時,當權者必須給出充足的理由。當然,當法律確定不能完全適用於某些特定情況時,才可運用權威決定的原則。 第三個法治原則是“法無明文不為罪”。它要求法律為人所知或公開地宣傳,其含義也應得到明確的規定;法令的陳述和意向都必須具有普遍性,而不可作為損害某些特定的個人的手段(如剝奪公權的法律);至少對較嚴重的不法行為作出明確的嚴格的解釋;在量刑時不追溯被治罪者的既往過錯。這一切同樣是為了保障公民的正當權益和自由,防止統治者用專橫手段對付民眾。 基本法治原則還包括那些規定自然正義觀的律令,它們是用來維護司法活動完整性的方針。一個法律體系必須按照法規來進行審判和受理訴訟;必須包括可保障合理審查程序的證據法規。即必須建立嚴格的程序正義。法官必須獨立而公正,任何人不得判決自己的案件,審理必須公正和公開,不能受公眾的喧譁所左右,從這些方面來看,形式正義同樣是防止個人或感情上的偏見,保證嚴格執行法治的必要途徑。 羅爾斯強調法治與自由之間的密切聯繫。在他看來,自由是制度所確定的各種權利和義務的複雜集合,因此各種各樣的自由指定了人們想做就可以決定去做的事情,當自由的性質使做某事恰當時,別人就有不加干涉的義務。但如果不遵從基本的法治原則,那麼人們的這種自由就會受到傷害。比如,當違反了法無明文不為罪的原則,法律規定得含煳不清時,人們根據這種法律所規定的自由也是含煳不清,界限不明的,人們對行動自由就會產生一種可以理解的擔心,從而導致對自由的限制。此外,如果不按照同等情況同等處理,司法訴訟缺乏完整性,法律不承認無法履行是一種防衛或辯護,那也同樣會危害人們的自由行動。因此,“在理性的人為自身所確定的最大的平等自由協議中,法治原則具有堅定的基礎。為了確實擁有並運用這些自由,一個組織良好的社會中的公民一般都要求維持法治。”[12] 因此,即使在一個良好的社會中,為了維護穩定的社會合作,也必須有強制的政府權力。因為儘管人們知道他們有共同的正義感,但他們相互之間仍缺乏充份的信任。他們會懷疑某些人不儘自己的本份,所以必須實施一種刑事制度,以消除設想別人正在不服從規則的根據。因此,在一個良好的社會中,儘管制裁併不嚴重,甚至不加使用,但有效的刑事機器是必要的,其目的則是為了保障人們的安全和自由。法治癒是健全,形式正義愈是明確而嚴格,人們的自由便愈有保障。反之,法律應以人們的合理自由為目標。 羅爾斯的這些論述與代希、富勒等法哲學家的理論是一脈相承的。他們所總結的法治的基本精神和原則、法律的內在道德雖然不一定明確地具體地寫在法律條文中,卻是現代法治的靈魂和根本。這是新自然法理論家對法律哲學的突出貢獻。相形之下,傳統的實證主義法哲學由於過於看重實在法而往往不能與“惡法也是法”的立場區分開來。比如奧斯丁認為法律是掌握主權者和對在下者如何行為所下的、並以威脅(制裁)作為後盾的命令。而霍姆斯則以預測法官事實上將作出什麼來定義法律,這同樣含有實用主義的成份,正如法哲學界所評論的,這種從“壞人”的角度來看待法律的作法基本上忽視了不一定包含在實在法中的法律的內在道德或基本準則。儘管哈特這樣的分析法學家在論述中引進了自然法的某些成份,但仍未脫離法律實證主義強調法律與道德的分離和倚重事實上的法律而導致的對法治基本原則和精神的忽視。事實表明,法律不僅僅是立法者或主權者維護統治的命令,而且也必須體現公眾或全體人民帶有原始契約性質的意志,包括所謂內在道德或嚮往的道德。只有這樣才能將真正的法治與希特勒式的利用法律屠殺和鎮壓人民的專制主義惡法統治區別開來,與不問是非、強制推行脫離實際法律的制度區別開來。 中國法治建設中的幾個基本問題 毫無疑問,前面的理論探討對於我們認識和解決當前中國法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由於種種歷史原因和不幸,包括數千年封建專制或人治的傳統,中國的法治建設時間特別短,不僅立法工作大大落後於現實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的需要,而且表現為理論建設和思想觀念上的諸多誤區和盲目性。我們在此不擬討論各類實際問題,而僅僅就與法治的基本原則與精神直接有關的一些方向性的問題提出簡略的看法。 首先是現階段法治建設過程中立法與執法實效之間的關係。法治離不開立法,這方面的大量空白有待填補,尤其是在民法的許多方面。從無到有本是個進步,但正如前面已經談到的,有了法律條文和規則體系還不等於就實現了法治,這還僅僅是個起步。不能實施或不能被普遍遵守的法律只能是一紙空文。這就牽涉到如何實現法治的上述基本原則和內在道德的問題。例如在立法上必須體現“應當意味着能夠”的原則,即法治所要求和禁止的行為是可以合理地預期人們做或不做的行為。在現實問題上,這具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對於不能合理地期待大多數人遵守的那些規則,如急於通過立法便很難維護法治的嚴肅性或尊嚴,最終被人視為兒戲。中國的所得稅法、破產法、環境法等等眾多法律和擬議中的遺產稅法等都面臨着這種現實的挑戰。“上有法律政策,下有靈活對策”,已發展為較為普遍的現象。這裡當然不是說立法必須保證百分之百的執行,任何一個社會都做不到這一點,但對於一半以上的人不執行或預期不會執行的立法,那還不如不立,或者至少應當加以修正。最典型的是大陸的所得稅法,規定月收入在八百元以上者必須徵稅,由於物價上漲太快工資調整亦快,目前大部份人的綜合月收入均超過此線,而對此收稅已顯得不合理,致使執行起來特別困難,許多地方乾脆不予執行。 這也就是說,在目前的中國,培養法的精神或法治文化是更重要更基本也更為艱巨的任務。一個無人看管便不遵守交通紅綠燈的民族,或者僅靠普遍的嚴厲懲罰、輕罪重罰來維持公共秩序的國家,還談不上法治現代化。培養從官到民都自覺遵守法律、捍衛法律、自覺抵制各種違法犯紀行為的良好風尚,才是根本性的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是以罰代刑,甚至讓執法機關靠罰款來創收,如城市的交通警察、衛生管理、治安檢查等等部門規定每月罰款指標以補貼職工獎金,許多人是為罰款而罰款,談不上有多少公正可言,實際上助長了以不義對不義的風氣,顯然無利於全面培養公民的法治精神。更有一些刑事犯罪以罰款代替正常的刑罰,違法亂紀者可以用一筆款項來充抵本應拘役的刑期,頗為囂張。某地方法院為了爭得一項貪汙案件的管轄權以獲取收入提成,硬是將被告貪汙數目改小(否則將交給上級法院審理),這固然是個極端的例子,但可以說明大陸執法系統本身的一些根本性的體制弊端,如不儘快改變,顯然會助長錢大於法、有錢就可明知故犯或是以金錢影響執法的社會風氣。 其次,在培養民情和民風的過程中應體現真正的法治原則。大陸近十幾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其立足點或出發點仍然存在着片面性。許多幹部把普法教育僅僅當作培養順民的一種手段,只強調公民懂法守法(前面已說過,這一點自然很重要),卻不傳播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觀念,以及公民在正當權利受到侵害時如何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更不要說教育人民如何同官僚主義、瀆職和腐敗行為作鬥爭。須知法治首先是對政府行為的一種法律限制,它不僅要求普通公民遵紀守法,而且要求統治者和政府公務員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行事。為了防止象納粹德國這樣的以惡法鼓動民眾支持侵略、屠殺某個特定民族的暴行重演,現代化的法治尤其不能只是培養順民,而且要教給公民判斷是非、抵制惡法、維護良法的法治意識,在官民之中普及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內在道德,真正使法治不只是單向施加權威,而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合理的相互期望。 中國大陸法律傳統是重刑法輕民法,強調公訴人代表國家對違法者的制裁,忽視公民為捍衛個人權利而對國家機關及其代表提出的司法訴訟。尤其是對西方社會最為重視的所謂憲法法,在中國幾乎無人問津,既無歐洲國家普遍設立的憲法法院,最高法院也從未受理過任何一個憲法法的案子。因為大陸有關權威機構並不認為公民有權就國家行政和司法機關的違憲行為提出訴訟,甚至連學者範圍的討論都幾乎是個空白,憲法修正案總是在小範圍內不公開徵求意見,最後由最高決策者拍板。因此,當國務院以一紙行政命令宣布禁止私人安裝衛星電視接收設備,公用接收設備需登記並說明理由時,許多單位和個人均蒙受經濟損失,卻沒有一個公民或一家代理法律機構提出這一命令是否違反憲法在原則上規定的公民思想信仰和言論自由權利的問題。而多年實行的新聞管理制度從未獲得法律條文的外衣,數年來,新聞法草案討論來討論去,總是無法正式提交全國人大通過,其根本原因亦在有些做法用條文寫出來必須與憲法規定相一致。因而在行政法上的不公開性和漏洞可謂比比皆是。大陸近年雖已有了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案件,但仍然停留在個案和針對下級官僚個人的階段,從未就重大的政治、政策乃至憲法問題採取正式司法程序。 中國普法教育中另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是庸俗化。大量的法制文學與其說是普法,不如說是以此大賺其錢的商業文化,大肆渲染色情、暴力,訴諸感官刺激,描寫犯罪過程和罪惡動機,甚至變相介紹如何躲避刑事偵察和民事責任的欺詐手法。法制文學如此庸俗化和商業化的發展不可能有效地提高中華民族的法治素質,難以教育培養真正懂法、守法、護法的現代公民。 第三,為了實現法治與良好民風的統一,一支具有較高業務和道德水平、獨立自主的專職司法隊伍必不可少,包括訓練有素、作風正派、致力於維護社會正義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和法律教師等等人員。中國在這方面仍然很薄弱,司法人員與人口的比例在全世界排列仍然很低,而且不能說素質都已經合格,也幾乎不存在象法官和律師公會這樣的專業協會對此類人員的專業和道德水準進行嚴格、定期的監督評估的制度,以便及時清除不合格者。除了自負盈虧的專業律師以外,其他各類執法人員的收入主要應由公共稅收承擔,並確保達到較高的固定水準,以杜絕其後顧之憂。大陸的許多法官之所以靠罰款來維持獎金,有時也實在是無可奈何,因為其事業費少得可憐可嘆。面對比自己收入高出幾十倍的私營律師,法官的心理如何得到平衡?一支高水平專職司法隊伍的存在和延續是現代法治的重要體制保證。托克維爾在評論美國政治制度時特別強調,一支獨立自主的司法隊伍對於維護美國式的法治和民主制度,包括緩衝社會矛盾,充當社會管理和控制的中間等級,是必不可少的。中國的法治現代化同樣依賴優秀司法隊伍的建設。就目前情況而言,這還僅僅是開始,律師職業只是個較有經濟前途的謀生手段,還遠未成為社會控制的主力或強大的中間等級,也未充當政治家的後備軍。眾多地方和全國的行政幹部和人大代表均與律師無緣,司法界只能像全國三百六十行一樣按名額派出自己的政治代表,這就很難保證人大代表的法律素質和創製、複決、監督等權力的行使。 第四,中國立法、司法和法律教育中的基礎理論特別薄弱。例如立法者往往借鑑外國現成的商法、民法、破產法等具體規定,對這些具體規則下面的基本原理和原則卻不甚了了,甚至以脫離現行市場經濟現實、在階級鬥爭為綱時代主導的法學理論來指導當前的立法和司法。筆者參加過幾次由國內法學界知名人士和頭面人物作中心發言的國內和國際法學會議,其觀點大多停留在前蘇聯正統法學教科書的水平,至多用西方法理學的某些新名詞和觀說法點綴一下,然後再用這種舊理論來批判一通。其研究方法大多採用黑格爾式晦澀難懂的語言和模稜兩可、缺乏邏輯性的論證,似乎尚處在前科學的階段。甚至連歐洲具有激進傾向的法學理論家亦對此有隔世之感,認為太陳舊過時。國內法學界似乎還遠不如哲學和經濟學界進步和開放,掌握世界較前沿的理論和方法。由此也影響到律師和大學法律系學生普遍缺乏法理學的理論知識和素養,這既是由於中國法理學理論脫離實際的先天不足,也有各方面以實用主義的態度對待法治、普遍輕視基礎理論建設的原因。諸如究竟是有罪推定還是無罪推定,為什麼法律在一般情況下不應溯及既往,在哪些特殊條件下才可溯及既往(這一問題的重要性首先表現在用行為發生後若干年才頒布的刑法來審判江青集團的依據),為什麼必須認真地看待權利問題(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各種產權),等等,都還未曾展開認真深入的討論,並使這些方面理論研究的成果較好地指導中國的司法實踐。而這同樣屬於確立法律的內在道德、培育現代法治文化所必不可少的基礎建設。 總之,法治不等於法律條文的刻板統治或單向施加權威,而是要求在法律實踐中全面維護法的基本精神、原則和內在道德,確立真正的平等權利觀念,對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同時進行相互合理預期的法律限制。因此,良好民風的培養,高水平的司法隊伍及其理論的建設等等,都是法治現代化所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 潛因一:“文化自體主義” 潛因二:宗教民族主義 潛因三:地方分立主義
【作者簡歷】丁子江,北京大學哲學碩士,助教授;美國普渡大學哲學博士。曾訪問研究於芝加哥大學和西北大學,並任教於印地安那那波利斯及科可摩兩個校區。現任加州州立科技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兼中國培訓部執行主任和亞洲研究項目副主任。 【內容提要】中國人最大的遠慮,恐怕是中華民族可能會發生的“分離”。本文認為中華民族可能分離的潛因可以歸結為文化自體主義、宗教民族主義與地方分立主義,而這三類又是互相包含,互相關聯,互相影響的。 中國社會正進行着劇變,而且在不遠的將來會引發更大的變動,這是任何力量都阻止不住的趨勢。古之《易經》最講變化和交感,無論何種變,總比毫無動靜為好。然而,哲理歸哲理,現實歸現實。哲理給人以豁達的襟懷,而現實卻強加於人以真切的痛苦。其實,無須關心變不變,而是關心變之後如何造就社會的新秩序。“春江水暖鴨先知”,回顧歷史發展的長河,再橫觀當下這個星球的最新格局,不禁使人感到種種憂慮。近憂且不論,身為中國人,恐怕最大的遠慮,便是中華民族可能會發生的“分離”。“分離”究竟是好是壞,是對是錯,是積極還是消極,本文不擬作價值、倫理和法理的判斷,而着重對其可能的客觀原因作一理智的分析。什麼是中華民族可能“分離”的潛因或思想基礎?本文將之歸結為文化自體主義(Independent Culturism)、宗教民族主義(Religious Nationalism)與地方分立主義(Local Separatism),而這三類又是互相包含、互相關聯、互相影響的。 潛因一:“文化自體主義” 本文把中華文化這個最抽象也是最深層的問題放在首位來討論。什麼是“中華民族”或“中華文化與文明”,也許是最模煳最不界定的概念之一。倘若你問一千個人,也許會得到一千種不同的回答。所謂中華文化和文明,甚至連代表大多數人的“漢文化”,也是一種多源頭而又多流向,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大潮。通常認為,廣義的中華文化是漢、滿、蒙、藏、回等五十多個民族傳統的融合;狹義的中華文化則指作為主體和同化中心的漢傳統。 所謂“文化自體主義”或“文化自源主義”,是一種強調本文化自成一體或自發一源的思潮。近來這種思潮在中國大陸正悄然而興。下列事實可以證明這種現象。由於改革開放、經濟體制的變化,中央考古部門經費急劇短缺,而地方考古部門卻相應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額外補貼和地方企業的某些贊助,經費較為充裕,首先從經濟上打破了考古專業上“中央集權”的體制,僅地方籌辦的考古雜誌就有上百種。[1] 地區性考古挖掘工作相當熱火,全部側重本省本地區文化源流問題。如四川的“蜀文化”,山西的“晉文化”,陝西的“秦文化”,山東的“齊魯文化”,河北的“燕趙文化”,遼寧的“滿文化”,湖北的“楚文化”,江蘇的“吳文化”,浙江的“越文化”,廣東的“粵文化”,等等,凡此種種,不一而舉。這種分省分地區的文化源流的考古研究,勢必帶來潛在深遠的兩個後果:其一是強調本地區文化為中華文化或漢文化的正宗,而其他則為旁支;其二是強調各自文化的獨立性,而並無所謂統一的漢文化,也就更無所謂統一的中華文化。 有人認為,從來不存在所謂統一的中華文化,就連炎、黃二帝也曾代表不同的政治、經濟、地域和價值精神的文明實體而相互對抗和爭鬥。炎帝是楚文化的先祖,正如黃帝為秦文化的先祖一樣。還有人認為,就文化本身而言,先秦時期諸國文化以其獨自的源頭各行發展,才是文化本來的面目。更有人認為,基於先秦諸國文化基礎上的分地區文化,實際上比歐洲許多國家之間的文化差異還要大。 在文化與國家的關係上可以說有三種不同的政治理念: 其一是“文異國異論”。這種政治理念認為既然文化從根源上說是不同的、獨立的、自成一體的,那麼所謂統一國家便失去了同一文化傳統的前提。相反,每一種自成一體的文化傳統可以選擇相應適合自己社會發展需要的國體、政體或制度。歐洲(除俄國外)雖比中國小,卻劃為二十餘國;前南斯拉夫的三個加盟共和國各自分離;原屬蘇聯的十二個加盟共和國也各自獨立,甚至俄國本身仍在分化,例如車臣的獨立運動;如此相較,文化差異如此巨大的“中國”,為什麼一定要拘泥於一個文化統一的大國。 其二是“文同國異論”。與上述意見殊途同歸,此類政治理念提出,文化與國家並無必然聯繫,文化也並非是國家形成統一體的絕對凝聚力,實際上文化與國家可以分割開來。也就是說,在同一的文化傳統下,可以形成不同的國家或獨立的政治實體。例如,英語文化世界分為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等國;德語文化世界則有德國、奧地利、瑞士等國;而法語、西語、葡語等也都各自劃為許多不同的國度。至於華語世界,在現狀下則劃為新加坡、台灣、香港等不同的國家或政治實體。由此有人進一步推論,即便存在一種確定統一的中華文化,並不意味一定要存在一個確定統一的中華大國而與此相應。承認不同的國體政體或社會制度,並不等於否認原有的精神性、價值體系和文化傳統。同一文化中不同政治實體的並存,與不同文化中不同政治實體的並存是一樣的。因此,對國家的認同並不等於對文化的認同,而是對某種適應居民自身需要的所謂社會經濟政治制度或理念的認同。 其三是“文無國有論”。它似乎比上述兩種更具有挑戰性,也更具有伸縮性。實際上,是一種建立在“文化虛無論”上的政治觀。其認為,文化也罷,國體政體也罷,無論將二者相分或相連並不重要,都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說法,故為一種把文化加以絕對化、片面化、誇大化的結果,還是以文化為最終的準繩。事實上,對於現代社會來說,文化傳統並不重要,相反,歷史文化是一個國家沉重的包袱,是阻礙其文明發展的惰力。與文化傳統愈徹底割裂的社會,愈可得到徹底的進步。中國最大的惰力跟印度和埃及一樣,在於其歷史文化包袱最重。因此,未來中國是統一還是分離,並非取決於“文同”或“文異”,而是取決於民眾根據其當前或長遠切身利益而進行的政治經濟性的選擇。就象美國對待其屬地波多黎哥一樣,並非採取傳統的大國殖民主義態度,而是讓其民眾取捨,到底成為美國的第五十一個州,還是徹底獨立,或仍保持現狀。一句話,以民眾的民主自決來衡定他們未來的前途。 “文化自體論”從實質上並不是什麼學術之爭,也並非什麼新創舉。從歷史上看,每當諸侯、藩鎮或軍閥企圖自立為王時,往往雇用文人,鼓吹各種形式的文化自體論。例如,楚霸王項羽采謀士之策,鼓吹楚文化,以“復楚”為反秦的旗號。一直到後來的三國、五胡十六國,均沿襲此策。民國初年,各路軍閥混戰,也以文化自體論,利用鄉土文化觀念拉攏人心,建立所謂子弟兵,聚集和擴展自己的勢力和地盤,謀取更多的政治經濟利益。抗戰期間,滿清末代皇帝溥儀也在日本的扶持下,在滿文化的旗幟下建立了滿洲國。歷史是現實的一面鏡子。從大陸目前的走向來看,文化自體論恐怕在很大份量上,成為宗教民族主義和地方分立主義等中華民族分裂傾向的一個暗含的思想根基。 潛因二:宗教民族主義 冷戰結束,蘇聯集團的崩潰,由美蘇兩個超級大國稱霸,以意識形態為表面之爭的政治、軍事、文化的全面對抗,也從此終止。然而,兩大陣營以實力為後盾的某種妥協而帶來的相對均衡也即行消失。舊的格局破壞了,新的秩序並未有效建立。區域性的衝突,甚至戰爭卻日益加劇,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恐怕首推狹隘的民族主義。 所謂民族主義[2],牽涉到歷史、文化、人種、宗教、地緣、經濟許多層面。在當前發生動盪的地區,主要以宗教信仰為表面形式之爭,而以政治、經濟、軍事為實質的全面對抗,我們可稱之為宗教民族主義。例如中東地區,前南斯拉夫地區,前蘇聯地區,非洲和拉美的一些地區,如南非和盧旺達,印度及東南亞一些地區,如印度教、錫克教和伊斯蘭教之間的對抗,印度克什米爾獨立運動,印尼與東帝汶分離主義的爭執,緬甸各族獨立運動等,甚至屬第二世界的英國、加拿大也面臨着帶宗教色彩的民族紛爭,如北愛爾蘭和魁北克問題。民族主義既有正面也有負面的意義:在反對外來侵略和殖民統治,爭取獨立與主權時,表現為積極和正義的;然而,在對外掠奪和擴張,爭奪資源,宗教性排斥,滿足狹隘私利時,則表現為完全消極非正義的社會現象。民族主義的最大惡果,是以種族性滅絕的浩劫來毀滅人類的文明。 中國是個幅員遼闊的大國,目前的領土面積是長期歷史演變形成的。實際上,任何一個國家的現存領土,都是由於歷史上政治、經濟、軍事、文化諸種因素長期作用的結果。例如,俄國從以城邦形式的莫斯科大公國發展成今天橫跨歐亞,面積世界第一的大國;美國則從最初的十三州發展到今天的五十州。幾乎每一個現代國家的最終形成都經歷過血腥與殘暴,中國也不例外。 正如人人所知,中國歷史上分分合合,表現為中央集權制和地方割據制各自強化與弱化的歷史循環。當中央集權強大或地方勢力弱小時,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的社會控制力能保障領土的完整,甚至得以擴張,反之亦然。一九四九年以來,中國大陸社會控制力的強化,是歷史任何朝代所無法比擬的。正如芝加哥大學政治學繫着名教授鄒讜(Tang Tsou)先生所指出的,中國大陸是一種全能主義(Totalism)的政體,它全方位控制社會,其作用力不僅滲透到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宏觀層面,而且滲透到家庭、人們的生活、行為、價值觀,甚至思維方式的微觀層面。[3]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影響無所不在的全能主義體制急劇削弱,這是不以大陸領導階層的意志為轉移,也不以他們的理智力所能始料的。就象希臘神話中的那個膽瓶,當“魔鬼”放出時,就再難以收回。人們私人選擇的種種空間驟然擴大,價值觀也隨之劇變。或遲或早,中國大陸的中央集權制弱化將會到最低限度,甚至不復存在。無論以鬆散的聯邦制或邦聯制,或多黨的民主制,亦或其他別的什麼形式,也就是說,當中央力量無法有效控制全社會時,社會的各個部份就會趁機鬆動,儘量爭取自身最大可能的生存發展的最大空間。 在上述局面下,首先最可能發生的就是以宗教信仰為凝聚力,以地域的經濟等綜合利益為目的民族分裂。正如中共中央主辦的《求是》雜誌所指出的,“民族問題往往與宗教問題交織在一起。國際敵對勢力明目張胆地支持少數民族分裂主義分子,通過各種渠道對我們進行滲透、破壞和顛復活動”。[4] 其中最顯着的是以伊斯蘭教(回教)為信仰的新疆維吾爾族、寧夏回族等地區,以及以喇嘛教為信仰的西藏、青海、甘肅等藏族地區。一九四九年以來,上述兩大宗教影響的地區,多次發生大規模的反叛和暴亂,如一九五八年的西藏叛亂,六十年代初的新疆伊寧大叛逃,以及六七十年代的寧夏與雲南的回族暴動等。 伊斯蘭教是最具有政治性及戰鬥號召力的宗教。穆罕默德和《古蘭經》詳細闡述了理想社會的原則、結構、作用,實行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和宗教多位一體的社會理念,明確提出“向真主的敵人進行聖戰”的口號。[5] 中東阿拉伯國家,與新疆接鄰的從原蘇聯分裂出來的伊斯蘭國家,以及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國,都對新疆、寧夏等地區有着難以抹煞的影響。在七十年代初的雲南,一個回族小村莊,竟企圖獨立建國,竟敢與野戰十三軍打地道戰。一九九三年,雲南平遠回族地區以販毒暴富,竟發展到武裝護毒,最後數千名軍警進剿,方暫告平息。[6] 據官方《新疆日報》報導,一九九五年五月三十日,五名屬於“伊斯蘭革命黨”黨徒的“伊斯蘭反革命分子”因安置炸彈於新疆政府機構而在烏魯木齊被處決,另外同夥三人則判無期徒刑。這家報紙於當年六月十五日發表評論指出,新疆的分離運動“已對中國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構成了新的威脅”。[7] 據報導,新疆西部某城在一九九五年四月間曾爆發過一次達五萬人的示威,並造成至少二百二十人的傷亡。[8] 一九九五年二月初,中共向中亞的哈薩克共和國提出不率先使用核武器的保證,並以後者停止允許新疆獨立運動分子在其境內活動為交換條件。[9] 在某種意義上,新疆問題比西藏問題更為嚴重。由於此地區的回族不僅宗教而且在語言上跟中亞到土耳其的許多國家相同,因此分離運動很自然會得到國際性的支持。新疆的分離勢力不斷發展,至此已成立了“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前身為新疆共產黨,與“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陣線”很類似,經常從事恐怖活動,而且正在不斷升級。一九九六年二月中共中央在文件中再次強調近來新疆和西藏“分離主義分子”的鬧事。[10] 八十年代初,中國大陸核工業部試圖以代藏西德核廢料為代價換取六十億美元,一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當時多數反對意見僅從經濟、技術或環境汙染層面考量,而並未從政治和民族層面上着眼。事實上不可能把核廢料埋在人煙稠密的沿海或內陸地區,而象核試驗一樣只能埋在新疆荒漠地帶。如此一來,勢必引起嚴重的民族問題。果不其然,後來在北京的新疆維族學生就示威抗議在新疆進行核試驗。倘若他們得知曾有計劃在新疆地區埋藏核廢料,勢必會引起更大的反響。 西藏的民族分離運動是舉世皆知的事實。幾年前,有學者與達賴喇嘛晤談時,後者親口說自己決不主張獨立。其實達賴只是某種勢力推出來的一個象徵性的精神偶像人物。他作為個人,或多或少會有一些影響,但並不能最終決定西藏的命運。果不然,不久前達賴又發表談話,認為根據當前的形勢,自己許諾放棄獨立擬為不妥。 其他五十多個民族,或因人口太少,或因地域分布不大,或因經濟實力不強,或因宗教凝聚力不足等原因,在目前離心力尚未顯着,但一旦總的氣候成熟,鬧獨立也並非不可能,如蒙族、鮮族、彝族、苗族、傣族、壯族等。前不久在美國洛杉磯舉辦的一次內蒙文化展,頗為轟動,聳人聽聞的廣告就是“成吉思汗的後代”,“與長城對立的文化”。在緬甸金三角地區的昆沙(張啟富)自稱為“撣族(傣族)獨立運動的領袖”,甚至對雲南邊界的傣族地區有着一定的滲透和影響。一九九五年十月七日,在雲南臨滄縣被槍決的與昆沙有關的緬甸毒梟楊茂賢,竟與大陸販毒分子結成網絡,甚為囂張。另一個有趣的現象值得注意,文革以來,廣西壯族人口暴漲,例如許多明明是從江蘇遷廣西的客家人,都莫名其妙成了壯族人,據說皆因當時一位韋姓壯裔領導人為擴大自己的政治資本使然。 平心而論,大陸中央決策層除文革時期外,一直在民族關係上制定了大量十分理智的政策。雖然目前許多少數民族地區相對於漢族地區仍然貧困落後,但這是長期歷史和地理等原因造成的,就象美國印地安人保留區一樣,很難一下子扭轉。總體來說,對少數民族的地位和待遇是較為優惠的。例如,額外的經濟補貼,人民代表、政協委員的數額、民族幹部的培養、對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的尊重,以及較寬容的計劃生育政策等,甚至還為一些民族根據其文化特點創造了文字,並非一味推行大漢族文化。如此一來,竟然使不少漢民反覺不公,甚至某些漢民挖空心思把自己歸為某類少數民族。一些原來並不成為特定民族的群落,或乃是另一較大少數民族的某一旁支,也要求自稱新的民族。例如多年前一直被稱作苦聰人的群落,後來要求成為新的民族,中央政府經過周密調研,確認其屬拉牯族的一個旁支。 另一方面,大陸領導層也作了一些屬策略性的有效部署。最明顯的一例,是把內蒙古的面積擴大,把原屬綏遠、熱河、河北及東北一部份併入內蒙。結果是,內蒙古形式上擴大了,但純蒙族人口和活動範圍反而縮小了。此外,採取了某種漢族人口移民政策,如興建新疆建設兵團和國營農場以及向西藏移民等。不過,在文革中也有一些極惡劣的敗筆,如滕海青主政內蒙時大抓所謂“內蒙古人民革命黨”,使歷史上強悍、而在現狀下相當安分的蒙族人民受到極大摧殘。 中國大陸的民族政策直至目前,在安撫人心方面可算是成功的。然而,國際大氣候下晴雨難測。應清醒地看到,在國際宗教民族主義極端擴張的大氣候下,再加上國內社會政治可能發生的“大動盪、大改組、大分化”[11],本屬中國的一些較大少數民族勢必會在其宗教性社會政治理念的驅動下,試圖建立自己獨立的政治實體。如果任何形式的中央政府,或以漢族為主的政體,憑實力進行鎮壓,即發生某種內戰。倘若所謂的中央政府不具實力,或某種民主政體無權擅用武力,或實質上根本不存在凌駕各種地方勢力之上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那麼,這些少數民族獨立建國而造成的民族分裂則自然實現。 近年來,大陸當局從理論、策略以及實踐三個方面加強了對少數民族分離運動的重視。例如提出民族團結是愛國主義與社會主義的統一[12];並提出有效地把黨的建設的統一性與民族地區的的特殊性結合起來。[13] 最有份量的是李瑞環代表中共中央的一篇談話。他指出,民族工作始終是一件大事,它關繫到國家的統一,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發展,邊防的鞏固,全民素質的提高以及挫敗國際敵對勢力的圖謀的六大方面。他強調:“在當今世界政治格局中,民族問題日益顯示出其重要地位。一些國家的動亂、分裂、解體,多數都與民族問題密切相關。國際敵對勢力也力圖把挑撥、離間民族關係作為遏制、搞亂中國的突破口。我們只有重視和做好民族工作,慎重和妥善地處理好民族關係,不斷鞏固和發展民族團結,才能在複雜的國際鬥爭中掌握主動,立於不敗之地。”[14] 潛因三:地方分立主義 上述的民族主義是以其他民族與漢族相對而論及的。其實即便是占人口大多數的漢族地區,也由於諸種社會原因可能造成份裂與割據。從目前情勢看,地方經濟主義或中共中央領導人所批評的所謂地方保護主義可視為一個最直接的危險,而且在不遠的將來,恐會演變成地方分立主義。在中共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上可以看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力量,最明顯的就是反對朱熔基的中央經濟整頓的政策。據報導,鄧小平曾嚴肅地指出,諸侯經濟已經形成。[15] 近年來,中共中央多次通過下達文件或利用黨報呼籲“局部服從全局”“地方擁護中央”。借學習《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中的兩段話“中央要有權威”,“中國有十一億人口,分散起來力量小,集中起來力量大”[16]來反對地方主義,並提出所謂六個“協調”,其中一條就是中央與地方的協調。[17] 一九九四年,美國國防部曾招集二十位中國問題專家徵詢他們對後鄧時期的看法,其中半數人認為將會諸侯割據[18],並在後來的一份題為《中國近期的發展》的報告中警告說中國大陸在鄧死後分崩離析的可能性達百分之五十。[19] 最近的中共中央文件把克服鄧去世後的不穩定因素的工作列為“首要任務”。[20] 經濟與文化的極不平衡是中國大陸最顯着的標誌之一。由於人文、歷史、教育、地理、資源以及交通等種種因素,造成各省份和地區的極為不平衡的差異,可簡稱為“衡差”(Unbalanced Distinction)。從一種“綜合衡差分析”(A Multimedia Analysis to the Unbalanced Distinctions)的方法進行研究,可以總結出下列九種不平衡:(1)從交通上看,沿海、沿江、沿鐵(路)地區與內陸、邊遠地區之間的不平衡;(2)從職能上看,工業省、農業省、副業省或資源省之間的不平衡;(3)從資源上看,充足省、較充足省、較貧乏省、貧乏省、極貧乏省、單一資源省以及多種資源省之間的不平衡;(4)從人文科技上看,發達省、較發達省、較落後省、落後省或極落後省之間的不平衡;(5)從人口上看,密度高省、密度較高省、密度較低省或密度低省之間的不平衡; (6)從制度上看,健全省、較健全省、較不健全省、不健全省或極不健全省之間的不平衡;(7)從領導當局上看,能力強省、能力較強省、能力較差省、能力差省或能力極差省之間的不平衡;(8)從政策上看,開放省、較開放省、較保守省、保守省或極保守省之間的不平衡;(9)從道德層面上看,廉潔省、較廉潔省、較腐敗省、腐敗省或極腐敗省之間的不平衡。 以上九種社會人文或自然的不平衡,便形成了各省份、各地區之間的“綜合衡差”。最為理想的是先天后天皆足,九個方面均為強項;其次是大部份方面為強項;再次是至少某些部份為強項;最次是全部為弱項。從現狀看,相對而言,廣東、山東和江蘇等少數幾個經濟大省可歸第一類(但並不能保證其廉潔或不腐敗);一小部份省份屬第二類;大部份則劃成第三類;可悲的是一些省份地區竟仍淪為最落後一類,即地理資源交通等自然條件先天不利,人文教育科技的社會條件後天不足,再加上制度不全,領導而又無能腐敗。 經濟改革必然也同時引起某些與此相應的政體改革,其中一個後果就是中央權力下放,地方權力增大。向市場機制的轉化和“利改稅”政策的推行使中央財富減少,而地方財富則急劇膨脹。經濟與政治利益互為因果,地方勢力要求更多更全面對自身各項權益的界定。大陸人常說:“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這是對“開放”和“保守”兩種地區的生動寫照,這種“開放”往往以邪門歪道的方式進行。以西南某省為例,此省數百年來有三靠:一煙二毒三嫖。1949年以來,中央政府對此省煙業以“一平二調”的計劃價格政策定死。近年來,此省一方面竭力向中央討回煙價權,另一方面暗中向外地走私或變相走私,很快撈到好處。此省屬沿邊經濟帶,部份地區憑藉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會紐帶,使販毒業賣淫業猖獗,當地百姓很快暴富。可笑的是,民間分析認為天津之所以富不起來,是因為其海關對走私卡得太嚴,而其他沿海地區則甚而動用軍艦和武警參與汽車等大宗走私交易。“走私”在許多地方並不為一個罪惡的字眼,相反卻使人更加有派頭。例如珠海的國營遊輪上竟堂而皇之廣播:“本船從澳門直接搞到一批走私貨,請乘客選購從速”,遊客一瞧,果然商品琳琅滿目。 由於“一平二調”的限制,一些資源大省,如林業省黑龍江、煤礦省山西等反而富不起來。在市場經濟的衝擊下,那種國家計劃性的價格政策勢必被打破。據說,中央領導人已對一些資源大省作了一些暗示,似乎給與某種程度的鬆動空間。 上述種種不平衡使地區與地區之間產生摩擦、衝突甚至流血的械鬥,可以說是爭奪生存與發展空間。山東與江蘇兩個經濟大省交界的微山湖是令人垂涎的資源區,除了水利水產業之外,還有豐富的礦藏。兩省為此湖的劃界爭鬧不休,甚至中央派民政部長前去調停也無濟於事。兩邊的村民多次聚眾械鬥,造成流血事件,而兩邊地方父母官竟暗中姑息。如今,許多省界縣界甚至村界處,當地民眾往往以恢復的封建宗法制,同姓大家族或具共同利益的經濟體為社會紐帶,占地為王,各自為政,儼然成為路霸。如福建某村,把騙來的外地客商扣押毒打,逼其買貨。當地政府也任設關卡,自訂土政策,以至“雁過層層拔毛”。如此一來,一輛運貨卡車欲達目的地須過幾十甚至上百次關卡,幾乎沒有一個司機沒被搶過,甚至不少人丟了性命。除了路霸,還興車匪。例如從廣州乘普快到上海,列車超載,連小小廁所里也坐滿了人,車廂里充滿了叫罵聲和哭鬧聲。乘警根本不想也無法值勤,因為巡一次車,要踏着人頭費數個小時。不時有人報警或被偷或被搶,乘警愛莫能助。途經湖南江西等地停車時,廣播要求關窗,以防當地農民集體扒車搶劫。據乘警乘客講,此種案件時常發生。此外,據復旦大學師生告知,探家的學生幾乎百分之百被搶過。 中國自古以來“山高皇帝遠”,在當前的政治局面下,任何社會控制皆有鞭長莫及之憾。地方保護主義,再加上部份官吏和民眾,尤其是農民和所謂盲流分子的愚昧主義和非理性主義,使社會控制力度下降到最低限。當犯罪活動過於猖獗時,大陸當局就來一次打擊運動,過後一切變本加利。前年八月下旬,從南方某特區北去飛機上坐了不少妖冶女子,後來才知道她們都是妓女,因各自通過內線和保護人得知將有一場“嚴打”,故飛離,一可暫避風頭,二可“衣錦還鄉”一番。 一九四九年以來,大陸領導層似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各省各自治區的主要領導人儘量不安排當地人,而且即便原為外地人,若在一地當政久了,也會換職調位。尤其是對各大軍區的司令員,毛澤東和鄧小平都作過大規模的調動。當年王恩茂久任新疆第一把手,似頗得人心,以至有人喊出其萬歲的口號,實乃頭等大忌。但近年來,此項“規矩”似乎有了變化,至少廣東、山東、四川和雲南等省的主要領導人已是當地出身的新生代。這樣一批本省籍幹部有着較堅實的群眾基礎,對本地情況較為熟悉,工作的確較易開展。 對中國政治文化稍有了解的人都會知道,無論到任何一個地區,都會感到那裡存在着一股強大的盤根錯節的地方勢力。所謂“強龍不壓地頭蛇”,一個外來幹部,若不朝拜當地這些真正具實權的“城隍爺”和“土地公”,任何運作就休想有效實施。這股勢力的形成自下而上又自上而下:大批建國前在當地打游擊,搞地下黨,鬧土改,參加合作化或公社化的幹部,從村、鄉、區、縣、專區一直到省,形成密如蛛網般的官僚體系,通過各自的老首長、老部下、老戰友、老同事、老同鄉、老同學以及數不盡的夫人、子女、親友、相好和熟人,更進一步構成廣泛深入而又堅不可摧的社會關係巨網。在一個地區,真正影響決策往往是那些並非一定具現職,但實據根基的幕後人物。一位較廉潔的某省籍中央部級幹部,聽說自己要調回原省任省長,便千方百計推辭,因為他覺得無力擺平與自己有着千絲萬縷聯繫的本省地方勢力。 地方主義的一個民眾思想基礎是狹隘的排外主義。本來中國應是禮儀大邦,然而遺憾的是僅僅表現在觀念上而非行為上。倘若你到一個新的地方(除非民風純樸之地),你立刻會感到某種歧視,而這種歧視是夜郎自大的表現。市場經濟打破了昔日粗鄙的排外主義,一向自大的上海人一度被自己所瞧不起的“老廣”的暴富所震懾,但一旦再發跡,又重顯傲氣。一向以對方不講粵語就不對其善待的廣東人,為了賺錢,也不得不屈就講起蹩腳的普通話。然而,由此帶來的是更精製更高級的排外主義,即以發展地方經濟實力為目的的“對外競爭主義”。 在將來,當社會制度更廣泛更深入地變革時,當中央政權進一步削弱時,諸侯式或地方割據式政治經濟軍事實體羽翼漸豐,將實行更全面更徹底的分庭抗禮。中國大陸許多就人口面積資源文化來說比歐洲許多國都大的省,本身可能會成為潛在的國家。有一點應注意,許多地方的領導人比現中央領導人資格要老,根基要牢,經驗要足,能力要強,甚至雄心更大。當打江山的老一代領導人辭世後,那些再無後盾撐腰的新一代中央領導層不可能還象前輩那樣叱詫風雲、左右乾坤了。為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問題,中共中央在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上旬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曾嚴令各省領導必須堅決執行中央政令;若有陽奉陰違者,中央將視情況嚴重程度,予以調職處份。據報導,就連鄧小平本人也曾指出:在新的時代中,造成動亂不安的可能來源有三個:中共軍方、地方山頭主義以及少數民族,因此務必維持中央的絕對權威。[21] 倘若中國大陸的整個國體政體徹底變革,以一種多黨民主製取代現存制度,同樣也會面臨一個危機,即很難控制社會。因為民主的真諦在於決不能靠強權或槍桿子來迫使地方就範,而是靠各地方民眾的民主選擇。中國大陸暫時還不具備美國那種合眾國的聯邦制的民主傳統,暫時不具備美國大多數民眾的人文素質,也暫時不具備美國那種相對平衡的自然和社會條件。因此如何建立適合中國綜合國情的社會體制是一個最重要的課題。在尋找答案時,單憑理想的民族情感和愛國熱忱是不夠的。 小 結 本文並非一篇調查報告,只是筆者帶着強烈的中國情結,以個人狹隘的眼界觀察現象,從對中華民族何去何從的某種憂慮的有感而發。這是一個極敏感的題目,在目前情況下,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不可能提取原始的數據,全面收集資料和事實,作精確的定量分析和科學的判斷。筆者願更多的學者開展中國未來學的研究。 千百年來,我們這個古老的民族總是以先飽受災難的代價,抱定皇權明君的幻覺,換取不太長的“太平盛世”,然後,接踵而來的卻是更悲慘更殘暴更血腥的飢餓、戰火和屠殺。那種狹隘的宗教民族主義和地方分立主義都無非是私利或私利的放大。倘若多一些人考慮整個中華民族的利益,或再放寬一些胸懷,考慮這個星球整個居民的利益,恐怕就多一些和平與希望。但願本文的整個立論僅是愚蠢的杞人優天,果真如此,筆者將會幸福地承擔此名,而換取中華民族的祥和、太平、富強和燦爛的未來。 謝幼田 一、民本思想的局限性 二、傳統道德的沒落 三、聯邦制宜緩行 四、由下而上之路 五、道德重建之路 【作者簡歷】謝幼田,1979年經中國社會科學院考試,到四川社科院,先後任編輯、助理研究員和副研究員;1987年應斯坦福大學邀請到美訪問研究,後曾長期在胡佛研究所作研究工作。 【內容提要】在建立現代民主制度的同時,建立一個倫理本位的社會,以包含現代意義的“德”,作為選舉基層官員和民意代表的首要標準,形成重德之風。在制度化之後,培養出追道求德的知識份子精英集團,通過他們化民成俗,進而使家庭中的倫理本位擴之於全社會。民主法制的外在歸范,與道德自覺的內在追求,可以由此而雙收。 當今的民主制度,似已經成為一種世界潮流,不僅行之於歐洲,也席捲着古老的印度、阿拉伯和中國。但因受不同文化心理的影響,民主制度的色彩各異。就是在西方,美國的總統制、英國的議會制和介於二者之間的法國民主制度,也各有不同。 我們不可能簡單地模彷西方而建立一個保護個人權利的制度。在西方,與民主制度相伴隨的,有一整套宗教倫理,二者的互補才有西方在近代的昌盛。中國不可能在將來建立一套影響廣泛的西方式的宗教體系,以根本改變傳統的文化價值觀。我們假定一個純粹的外在的法制社會能成功建立,但沒有一套自內的倫理約束相補充,常識告訴我們,這個社會一定要崩潰。 我們民族的祖先,恰恰在倫理方面,為我們留下了極為豐富的遺產。 本文要提出的是:在建立現代民主制度的同時,建立一個倫理本位的社會,以包含現代意義的“德”,作為選舉基層官員和民意代表的首要標準,形成重德之風。在制度化之後,培養出追道求德的知識份子精英集團,通過他們化民成俗,進而使家庭中的倫理本位擴之於全社會。民主法制的外在歸范,與道德自覺的內在追求,可以由此而雙收。 一、民本思想的局限性 論述中國政治文化的重建,一定要涉及儒家的民本思想。不過,民本思想是帝王政治的大政方略,對於今天的作用有限。 孔子之前的經書中,民本思想就很普遍。如《左傳》記載,隨國臣子季梁認為民高於神:“所謂道,忠於神而信於民。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商代主張“敬天保民”,至周代,演化而成“敬德保民”。《詩經》的《雅》、《頌》中不乏歌頌文王的詩作,主要歌頌他如何保民而王。甚至比文王更早的古公擅父,為了避免戰禍殃及百姓,而將都城由豳遷至歧。《詩經.綿》和司馬遷的《史記》都記載了在遷徙過程中,君與民如何生死與共。《尚書.泰誓》是戰國思想的反映,主張“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甚至指出“天立君,是為民”。若以百姓的富祉作為評價標準的話,民本思想使古代的中國百姓少吃許多苦痛,並且應當是那時世界最先進的政治思想。 民本思想集大成的是孟子,在《梁惠王》和《公孫丑》章句中有十分詳盡的表述。荀子也說得很明確:“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大略》) 漢朝開始,民本思想在約束君權和批判專制方面,有不能低估的正面作用。賈誼在他有名的《過秦論》中,將暴秦失敗的原因歸之於“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對西漢儒學起到統一作用的董仲舒以《春秋繁露》最有名。他把起決定作用的“天”壓在現實“君”的頭上,要“王者欲為,宜求諸於天”。天意表現民意,以災異現像示之。自此之後,民本思想始終是對君權約束的最重要的力量:《大學》的“挈矩之道”說:“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要君王隨時要將心比己的格言提醒着帝王,並且上有蒼天監視,各朝代的平民出身的眾多宰相們也據此力諫。 但是,這始終是給君王出主意而已。僅僅是批判的理論,是理想的治理原則。實際的歷史中充其量是略知克制的君本位而已。各個朝代有多少宰相死於君王的屠刀之下? 其局限性還表現在:民本思想的理論基礎是德治,即任德不任刑。要求君王修身,通過正心誠意,而達到自覺實行仁政。君王在這裡並未受到外在的法律的約束,百姓也未受到制度的保護。各個朝代後期的衰世,都有肆意橫行的暴政,百姓有何辦法? 第三,如果碰上不知修身而荒淫無道的帝王,百姓該做甚麼?本來,孔子修訂《春秋》,照史書的記載,會使暴君凶父懼,使亂臣賊子懼。但是如今讀《春秋》,則此意很不明顯,連梁漱溟先生長期也讀不懂“春秋以道名份”之意義。大概因為處於專制之下,乾嘉學派的大師們,也竟然未加考證。直到近代熊十力和徐復觀先生,才在依稀字行間,發現凡是不利於君王的話,被悄悄刪除了。如今線索不明,只有孟子的“聞誅一夫紂,未聞弒君矣”還存在。孟子的話本來給了造暴君的反的權利,有相當可貴之處,可惜在事實上不存在。百姓只有期待帝王的道德的自覺。世世代代下來,被動服從的民性就形成了。 民本與民主,其主體都是民,但是民本靠的是自上而下的施與;而民主靠的是自下而上的爭取。西方的文藝復興運動,主題是人的覺醒。有此基礎,才有後來保護個人權利的民主制度的出現。 二、傳統道德的沒落 現代的政治制度,以民主制度的優點較多。但是對於社會而論,這只是重要的一部份。因為任何法,都是自外對人的強制,人因畏懼而服從。但是,無論如何周密,總會有漏洞。例如美國,法律涵蓋各方,但在保險、移民等行業,都有人專門以攢法律漏洞為生,猶其是律師。並且,法不治眾,美國這個法制國家,對於青少年中高比例的犯罪,毫無辦法。關鍵在於,在法律面前,人永遠是被動的。 但是,面對國家和社會,自古中國人就講究道德自覺,講究人的主動。 梁漱溟先生在幾十年前指出,中國是以倫理為本位的,國家的強制不明顯;剛去世不久的牟宗三先生,很精闢地指出,中國哲學的基本特點是:主體性和道德性。 荀子作為儒家,繼承了民本等思想,但是因為他太重經驗,主張性惡,實質成為了人君獨裁的依據。他的影響在漢學。 深深影響中國文化心理的孟子儒家一系,認為天下是和諧的,人的性本善與天道一致,故做起合乎仁的事情來,是很快樂的。他認為任何人如看見小孩子掉入井裡,會自發去救助,他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學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天下也。”孟子認為做起合乎自己本性的事來,非常快樂。這使得中國傳統的人生,洋溢着樂觀的氣氛。不像西方的“原罪”,或反映印度精神的佛教的“四聖諦”中的“苦諦”,居於首要位置。 主體性和道德性行之於政治,要求從政者的人格在一切之上。孟子說:“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離婁》) 而孔子時代到司馬遷時代已經數百年,可是司馬遷對他的敬佩高於任何王侯或賢人,他說,“天下君王,至於賢人,眾矣。當時則榮,沒則已焉。孔子布衣,傳十餘世,學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國言六藝者,折中於夫子,可謂至聖矣。”這是他的學說和人格都很高之故。孔子說:“我欲行仁,斯仁至矣。”這是道德的自覺,中華民族的文化心理即根置其上。 可以用“修己安人”概括的儒家學說,為漢以後的中國社會提供了存在依據。先秦儒家的德治理想,第一次成功用之於社會,是在漢代,從而形成漢代重德之風的精英文化和世俗風氣。 通過平民知識份子當宰相,將傳統的貴族和軍人排出政府,逐漸形成了宮廷與政府的分治;賈宜和董仲舒倡導的禮樂教化,以及變法讓賢風氣的開創,形成空前的德治局面。特別在東漢時期,由基層按人口比例給政府舉薦道德高尚的人,即舉賢良和孝廉,使得也有出路。那時的太學生聚集於京師,形成德才出眾的知識份子群體,以德為標準議論政治,即所謂“清議”,使整個社會出現追道求德的新風。 《漢書》《後漢書》有許多徵賢求德的文件:西漢初立,劉邦求賢:“今吾以天下之靈,賢士大夫,定有天下,以為一家......賢士大夫有從我游者,吾能遵顯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雄才大略的漢武帝也下詔求人才:“蓋有非常之功,必得非常之人才......今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異,可為將相及使絕國。”成都才子司馬相如以辭賦着稱,被選為郎官,他上書諫天子不要圖一時安樂;路溫書上書宣帝,主張尚德緩刑;東漢初的馬援在給侄女的信中,全是一些敦厚周慎,謙約節儉的教導。後世對東漢的士大夫讚美最多。范仲淹稱讚光武的友人嚴子陵的“獨不事王侯”之心,“出乎日月之上”(《嚴先生祠堂記》)。蘇軾對東漢以後的文化持批評態度,他在潮州韓文公廟碑中說:“自東漢以來,道喪文弊,異端並起,歷唐觀貞,開元之盛,輔以房,杜,姚,宋而不能救。”近人錢穆在《國史大綱》中指出那時的士大夫追求的美德有八項,雖然有偏狹等缺點。 繁榮的唐代,儒道佛雜處。韓愈為維護儒家而在《原道》中形容道:“今也治其心,而外天下國家,滅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顯然,這是不同價值觀的雜處的局面。 經過五代十國的動亂而至宋,才有儒學的另一高峰的出現。徐復觀評論道:“我們應當想在這種歷史條件下,有程朱陸王這一輩人出來,指出程文之外,另有學問;科名之外,另有人生;朝廷之外,另有立足地;何者是士人的真事業,何者是士人的真責任。”(《學術與政治之間》) 大一統的國家傳至明清,成為了真正的專制社會,宰相制被廢除,特務和佞臣橫行。以八股試士的科舉制度,使讀書成為利祿之門,許多知識份子因此做了奴才。明末清初的黃宗羲、王船山、顧炎武的學問各有所成,但是他們力爭恢讀書人的人格自尊以制衡朝廷。 “五四”否定傳統文化,颳起了西化風,雖然只吹襲於大城市,造成的文化真空為蘇俄來的共產主義的生存發展提供了方便。 毛澤東以“封建”二字勾銷了中國文化;在建立政權後,立即屠殺了數百萬保存中國文化的精英──鄉紳;毛以自蘇俄來的價值觀建立了中共的鬥爭文化,並以空前嚴密的組織社會貫徹之。傳統的修身養性被換其內容,要人們把一切獻給黨。稍微有不滿者,立即成為階下囚。從毛澤東立國至死,從未一刻停止過整知識份子。這在中國歷史上是沒有過的。 經過文化大革命,所謂共產主義的道德體系已無存;近十年來的商品潮,則帶來了謀利至上的思潮;傳統的倫理雖然正在其中復甦,成了“禮失,尋諸野”的局面。但是,通過內省而達到超越的精英文化,也許僅僅正在萌芽。 幾十年前,就有人說中國文化已經墜落到底,那是在中共政權的初期;真正空前的大破壞,是在“文革”。我曾在1972年訪拜曲阜孔林,巨碑伏倒在地,墳處被挖成一個大水坑。這是中華民族遭受的空前浩劫。 每一個民族,需要有一種精神來凝聚;每一個國家,需要有一種理論來支持其存在;每一個人,需要一種哲學來解釋生命的意義。 中國傳統文化,是民族生命之所依,無民族精神的民族,不可能獨立於世界民族之林。中國思想的道德性與主體性,以及天人合一的境界,也將是精神空虛的世界大家庭之寶。重建中國文化,是今後數代中國人的歷史責任。 三、聯邦制宜緩行 相對之下,民主制度是目前缺點稍微少一些的制度。就連中共也要用“人代會”來裝飾門面。但是,真正要在如此一個大國實行起來,問題會很多。基本在於,大多數中國人沒有個人權利要求的覺醒,民主政治常常就會成為空中樓閣和政治家手中的戲法。因此,第一步一定要啟發人們的個人權利要求。 聯邦制本是一個好主意,但是若沒有民主意識的普及,沒有民主制度的推行為前提,以歷史經驗看,往往會導致分裂動亂的悲劇。 歷史的事實是,任何傳統制度,都無法解決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問題:西漢初有七王之亂,東漢亡於士族的割據。(黃巾僅僅削弱東漢,已經平定)那時河北有袁紹和公孫鑽,四川有劉焉,荊州有劉表,淮南有袁術,野心梟雄們埋葬了東漢。 然後,是魏晉南北的長期分裂戰爭。 盛唐亡於藩鎮割據。先是有功之臣都封王於外,成為割據基礎;降將也受封,大多成為了後來的軍閥。自“安史之亂”後的一百多年,始終在中央與地方割據者的衝突中度過,直到滅亡。偉大詩人杜甫生活在“安史之亂”的前後,他深刻的反應了分裂帶給人民的痛苦。 接着的五代十國的大分裂,也是人民受苦和文化的大倒退、大破壞時代。 宋太祖鑑於唐朝失敗於割據的教訓,演出了杯酒釋兵權的戲,武臣自此不能再帶兵和管理地方行政。但是這造成地方貧弱不堪,一切集中卞京的缺陷。等到首都一失,政權只好南遷,就有後來兒皇帝的屈辱。 省制起於元明。元代的異族統治者為了鎮壓反抗,設立了十個派出的中書省。明代劃十三個布鎮使司,錢穆寫道:“明代更不行,一省分成三司......這許多官的下面,才是州府和縣,縣官壓得太可憐了。”(《中國政治得失》) 明代明臣方孝儒論述歷代興王的原因,多在中央與地方關係,頗為深刻:“當秦之世,而滅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為,周之亡在諸侯之強耳。變封建為郡縣,方以為兵革可不復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漢帝起隴畝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漢懲秦之孤立,於是大建庶孽而為諸侯,以為同姓之親,可以相繼而無變,而有七國篡弒之謀;武宣以後,稍剖析之,而分其勢,以為無事矣,而王莽卒移漢柞;光武之懲哀,平,魏之懲漢,晉之懲魏,各懲其由亡之為備,而其亡也蓋出於所備之外......宋太祖見五代方鎮之足以制其君,盡釋其兵權,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孫卒困於帝國。”(方孝儒《深慮論》)他深為不解的是,多少蓋世之才,為何顧此失彼呢?他回到儒家的德治和民本主張:“唯積至誠用大德以結乎天心。”方孝儒實際否定了在集權統制之下,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有解決的可能性。他所歸結的治世原則,任然是儒家的民治,並沒有實現的方法。《三國演義》着名的開篇警句:“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也是對於在集權制度下不能解決分合問題的深刻觀察。 民國建立之後,在1920年左右,聯省自治之說很流行,除了少數有保境安民之意,多數是地方軍閥們為了保護自己私利而反對孫中山先生的分裂運動。 胡適根據歷史指出,中央集權弱了,就分,分後大家打得精疲力盡,才合起來。(《聯省自製與軍閥割據》)。顯然,聯省自製只有在走出了民主的第一步之後,才可以考慮推行。 四、由下而上之路 現代民主是從制度入手,讓權力之源來自民眾,而解決古代的實際的君本與理論的民本的脫節問題。 在中國的困難是,權利之源的民──沒有經過西方式的個人權利覺醒運動,普遍並不要求個人權利,常常希望包公式的人物來保護自己。就連在民主制上已做出表率的台灣,在九三年收視率最高的電視連續劇竟然是《包公》,可見期待清官保護的文化心理。台灣的民主是上下結合而成。 如何使包括有十億多農民的十二億“民”,有個人權利的覺醒呢?歐洲的文藝復興是對一千年中世紀的反動,毛澤東時代雖然很像,畢竟很短,中國的文化心理也不一樣。如今仍然天高皇帝遠,誰去當皇帝?當得如何?他們管得着嗎?有多少比例的農民,現在叫得出決定他們命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名單呢?就是有啟發民主意識責任的先知先覺們,自己內在的民主素質又如何? 但是,每一個農民叫得出直接統治他們的村長和鄉長的名字,每一位小販叫得出直接抽取他們稅金的官員名字。對於其中的多數人,百姓們怨恨而又害怕。 民主就是要從與百姓有切膚之感的官員的選舉開始,多數人在此可能產生個人的權利覺醒。先知先覺們乘此可以對基層粗淺的權力要求推波助瀾。如果公開恢復私有財產所有制,如土地等等,也可引發個人的權利覺醒。 孫中山先生晚年的《建國大綱》共有二十五條,其中論及地方自治有十條,十條中有八條屬於縣自治。可見這是畢其一生的思考和探索的精品。 古希臘的民主制只是施行在小城邦;美國這大國的民主制度,也是先有十二州的自下而上的推動;台灣數十年的經驗,是由鄉和縣的基層選舉開始,自下而上,慢慢推行。 五、道德重建之路 首先的問題是,傳統道德在今天有無意義? 《詩經.大雅.丞民》有四句詩很有名:“天生丞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翻譯成現代漢語是:天生眾民,有其物必有其則;百姓的常性,是愛好美德。此詩被孔子、孟子、朱熹都加以引證和讚揚過。 這涉及到一個宇宙觀的問題,即萬物是否運行有規則?若有,這規則的性質又如何? 中國古人認為天地間的性質是和諧的,即“誠”,“誠者,天之道”。人如何?不過是“思誠者”或“誠之者”。前面《詩經》中的“好是懿德”就是指人有好美德的本性。這二者一致,則達到萬物一體的境界:“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化育,則可以與天地三矣三。”(《中庸》)“誠”就是天下萬物求和諧的原則。毛澤東的矛盾是絕對的宇宙觀為之相反。 社會中人與人間的關係,儒家認為有五種,即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即五倫。君臣關係已不必論之,其餘四項,仍然重要。中國傳統強調彼此間的義務,孟子在《滕文公上》中指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董仲書的陽尊陰卑之說非先秦儒家本意)按照先秦儒家的規定,父子關係的原則是父慈子孝。只強調單方面的孝,是漢儒的風氣,《經孝》非孔子作而晚出,學術界已是定論。 “五四”以後,一直有人攻擊儒者,常以只重倫理的“禁欲主義”名之;十年前的全盤西化之風中,被冠以“磨滅個性”者。這是曲解。儒家經典之中,夫妻關係被作為五倫之一提出來,在《中庸》之中,甚至把整個天下的大道,奠定在其上面:“君子之道,造端於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朱熹註解道:君子之道,近自夫婦居室之間;遠而至於聖人天地之所不能盡。”孟子所謂的“親親,仁也”,是在將愛親之情以儒家的最高的道德境界肯定之。愛親之情包含人的基本欲求,絲毫不與倫理準則“仁”對立,恰恰是其理性伸延,這就是倫理與情慾間的中庸之道。 兄弟間的關係,仍然是以相互慈愛敬重為原則。問題在於,敬長是否就意味着不平等?孟子告子中有一段話說明這種關係:“為人子者,懷仁義以事其父;為人弟者懷仁義以事其兄。”懷仁義就是“去利”。沒有利害觀念,敬長就純粹是一種親愛之情的理性伸延,做弟的只要懷仁,自然就會敬長。以敬長慈幼原則使這層社會關係和諧,使人生多一份溫暖。 《論語》開篇第二句話是“有朋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可見孔子對於家庭以外的社會關係的重視。“信”是朋友關係的原則,這也是曾子自省的三項內容之一,即“與朋友交而不信乎”?也是孔子“敬事而信”的治國原則之一。信的含意是“言之有實”(依據朱熹注釋)。對待朋友誠摯不欺,言之有實應是起碼原則。 儒家的五倫之中,有三倫都在家庭。因為家庭是倫理的基本着落點,人生的基本所依靠者,所以欲“治國平天下”者也必須先“齊其家”,家庭和諧了,才有資格擴之與天下。 在今天,除了君臣關係已經過時之外,其他的四倫仍然存在,再加上同事和上下級關係。如果這些關係是以毛澤東的原則:天天斗,月月斗,年年斗,那麼傳統的倫理準則一點用處都沒有。如果整個社會準則以和諧為好,傳統的倫理就是一筆極其寶貴的財富。 中共統治大陸幾十年,長期將黨的利益置於個人和家庭的利益之上,要人們為主義獻身。通過“文革”和八十年代的商品潮的衝擊,這套曾經短期很成功的價值體系,已經崩潰。 不可能在這樣人口眾多的,並且有優長歷史的國度,去建立一套基督教或依斯蘭教的倫理體系。佛教早在唐代就中國化。 除了重建儒家道德,中華民族別無選擇。當然,秦漢之後的任何陽尊陰卑的道德必在淘汰之列。特別重要的是,要吸取不同文化的長處。 如何獲得動力?良方就是將學習西方民主的基層官員選舉制度,和重振傳統美德之舉結合起來。即吸收漢代以德為準,在基層選舉官員的制度。但漢代以孝為基本德行的標準已經肯定不行。 選舉公僕的主要標準似乎應當是:家庭和睦,對人誠信,為大眾服務熱心,遇事講是非原則,等等。當然,能力也是重要標準。實際生活中,人們從來多是以德為準來待人接物的。這是殘存的文化基礎。 如果全國轟轟烈烈的基層官員和民意代表選舉,都以德為首,很可能會形成一個追道求德的新局面;若持之以恆,會收到化民成俗之效。 美國在里根總統上台前的約一百年間,一直是自由派主政。這最大的後果是宗教倫理的衰退,造成目前家庭離婚率高達50%,三分之一的兒童為非婚生育。這些兒童成長以後,經常接受恐怖色情宣傳的影響,成為社會犯罪的根源。與三十年前比較,犯罪率增加了560%。美國的前景之憂不僅是經濟的,更是道德的。 中國最可貴的傳統是重視家庭。家庭中保存了人的私慾,私慾伸延出愛親之情的倫理,人們在享受天倫之樂的同時受到倫理約束。這是近代中國文化一再受到衝擊後,卻保持着基本價值觀的根本原因。 中國的基層官員和民意代表,將會因為選舉以德為標準而順應民情,進而提倡將愛親之情,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公式,擴之於愛社會天下,以建立更高層次的社會倫理。從保存私慾出發,到家庭倫理的與天倫之樂的結合,擴大到天下為公,再上升到“萬物與我為一”的天人合一境界,所有的階段都是靠的倫理的自覺,而不是想得到甚麼。這正是中國文化之長。 在美國,對人們精神和行為影響極大的影視界和新聞系統,從來是自由主義的大本營,社會倫理的空前墮落與他們有關係。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的權利界限來說,他們沒有大錯。但是要不要講社會責任呢?這就要求道德自覺,如在美國,估計大約有近二億枝槍在民間,每年有數萬人成槍下鬼,但是禁不了槍,因為擁有槍枝是憲法授與的個人權利。缺乏道德自覺,重視個人權利,是美國文化的優點,也是缺點。將要建立一個民主制度的中國,是否需要舍己之長,去艱難而簡單的美國化呢? 個人自由,需要民主制度來保護;個人的責任與義務,需要道德自覺來解決。二者不可偏廢。基層官吏或民意代表選舉標準的道德化,是將二者結合的嘗試。 也許這是結合中西文化之路。 中央研究院院士、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當代中國研究中心董事長 三民主義與中國文化 “國家主義”與現代化之關係 主“平均義”與現代化之關係 “世俗主義”與現代化生活 到二十一世紀初,當前分裂的中國極可能將又會依照“天下分久必合”之規律,在“一國一制”下再行統一。歷史學者錢穆先生早就說過,“秦漢大一統政府之創建”和“唐朝統一之再臨”,依賴的都是長遠宏大的開國“理想”。所以如何依照台灣戰後發展經驗的啟示,形成三民主義理論體系,去指導統一新中國制度的重建,去完成中國現代化,以開萬世之基,便是三民主義研究學術化的一個基本目的。 從世界觀點來看,近年我們常聽說的一個口號便是“二十一世紀將要成為中國人之世紀”。哈佛大學杭廷頓教授(Samuel P. Huntington)最近發表的“文化衝突論”(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就認為“東西文化的衝突”會是未來國際紛爭的源頭。這種論調雖然失之於悲觀而不具說服力,但是杭氏認為“中國傳統儒家文化”將在二十一世紀崛起,而向主宰過去五百年人類社會的西方文化價值(如自由、平等、人權、法治、民主、政教分離等)挑戰,確足以說明“二十一世紀屬於中國人”之論斷,並非國人自我膨脹的“誇大狂”,而頗有一些學理依據。 三民主義與中國文化 二十一世紀為什麼會成為中國人的世紀呢?三民主義和中國未來有什麼關係呢?答案是中山先生之所以為“國父”,是因為三民主義領導之革命,過去曾經促進台灣的現代化而未來可以促使中國大陸之“現代化”。為了探討三民主義為什麼可以促進中國現代化,我們首先對於什麼是“現代化”,應有初步的了解,換言之,我們應先了解什麼是支持現代化文明之價值觀念。 我們知道由英國革命帶來的“現代化生長紀元”(Epoch of Modern Growth)已有兩百多年歷史,我們首先要承認:這種“現代化紀元”所帶來的現代化生活實在是西方文化之產物。 已故學術大師、諾貝爾獎金得主顧志耐教授(S. Kuznets)認為在現代化生長紀元降臨後,推動經濟發展的原動力,是人類把時間、精力奉獻於開發科技,以繼續提高物質福利。顧氏從西方歷史判斷,認為促成這種“現代化”生活來臨,實源於自文藝復興與後六、七百年間,在演化過程中興起的三種文化價值觀念:國家主義(Nationalism)、平等主義(Egalitarianism)、和入世主義(Secularism)。如果我們相信二十一世紀將要成為中國人的世紀,就必須要問中國傳統文化價值是否符合現代化生活之需要?也就是說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我們是否可找到類似西方的“國家主義”、“平等主義”和“入世主義”等觀念,這是一個探討中外歷史有無互通之處的大問題。 在從價值系統探討中國文化的現代意義時,當代文化思想大師余英時教授認為傳統中國文化包括三套價值,也就是超越價值(天人合一、生死問題)、人際關係價值(包括家庭、國家、社會等群體價值)和人生哲學(人對自我生存的態度或有關自我的價值)。余先生並認為這三套價值只要稍加修正便足以適應由西方文化決定的“現代化”生活之需要。 其實杭廷頓教授在談西方文化價值時,也以此三套價值:超越價值(人與神的關係)、人際關係價值(個人與社會、政府、父母、子女之關係)和人生哲學(如自由、平等的奉獻)為立論之出發點,和余英時教授評估傳統中國文化的思想輪廓不謀而合。 本人過去依據以上思路的推演,得到的結論是,“以儒家為主”的傳統中國文化價值完全符合西方的“國家主義”、“平等主義”及“入世主義”的精神,所以足以在二十一世紀統一中國,並儼然成為世界文化主流。 有了這個認識之後,我們才可提出以下的問題:在1920年後問世的三民主義思想中,國父是否早已肯定“中國傳統價值”而認為中國傳統文化價值符合現代化人類政治、經濟生活的需要?我們要問的也就是什麼是三民主義思想中所包括的文化價值基礎? 我們知道,國父是學貫中西的學者,為了證明三民主義可以統一中國,我們必須在國父思想中找到肯定的中國傳統文化價值的證據。用誇大一點的說法,就是深識遠見的國父和在中國傳統文化下培育出來的國父思想,在七十多年以前早就體會中國傳統文化可以促進中國現代化,使二十一世紀將要成為“中國人”的世紀。 我首先要指出,用這種方法建立三民主義理論體系,必須從“政治文化”着眼,這是因為“民族”、“民權”、“民生”主義所探討的主題,分別為“國家認同原則”(民族)、“政治權力合理分配原則”(民權)及“政府干預人民經濟生活原則”(民生)。三民主義既以探討“政治文化”為主題,所以中山先生自己雖是基督徒,但卻不願多談(宗教、天人合一等)超越價值問題,這種態度不但符合儒家的“敬鬼神而遠之”的傳統,而且與西洋“政教分離”之現代化精神也不謀而合,故“三民主義”足以為二十一世紀世界政治文化思想之主流。 “國家主義”與現代化之關係 以下我們先從西方的國家主義談起。 A. 西方國家主義之興起 十六世紀在西歐興起的“國家主義”,實在包含了破壞性的“主權國家主義”(Sovereign Nationalism)和建設性的“文化國家主義”(Cultural Nationalism)兩種成份,顧志耐教授認為“文化國家主義”才是為促成現代化生長紀元在十九世紀降臨的有利條件,“主權國家主義”反而有害。 “主權國家主義”有嚴重的“地緣排他性”。一開始在十六世紀,就在西方造成妨礙國際貿易的“重商保護主義”,並且在過去五百年,更給西歐帶來無數戰爭災難,難怪蕭伯納嘲笑這種愛國主義說:“法國人有了愛國思想後,就以屠殺海峽對岸的英國人為天職”。主權國家主義,因具有妨礙人類自由交往的“敵意”,足以構成現代化之阻力。 真正有助於現代化生長的,是文化國家主義興起後,促使散居全國各地的人民,對抽象的“國家”(也就是一個有生命的共同體),產生“認同”之溫情敬意,用中國術語,這種“同軌、同文、同種、同倫”的認同感,大有助於消滅西方十六世紀以前封建制度之“地域割據性”(feudalistic divisionism)。因而引起十六世紀後之商業資本主義下市場制度的興起,全國有了“標準化”之商業行為後,政府乃得以保護、維持契約為專業,所以十八世紀末葉的古典經濟學者(亞當史密斯),即極力歌頌自由貿易所帶來的地域分工合作效率。 於是我們要問,中國傳統政治文化注重的是建設性的文化國家主義呢?還是破壞性的國家主義呢? B. 傳統中國的文化國家主義 中國在秦漢大一統政府形成後,推行“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以利人類交往。儒家早就認為國家無非是親屬關係之自然延續,其“有教無類”(凡是接受中國衣冠文物制度的人,都是中國人)之主張,代表的是徹頭徹尾的文化國家主義,故依顧志耐教授的學說,傳統中國文化的國家觀念,頗適合現代化生活之要求。 C. 二十一世紀之超越國家主義 二十世紀末葉,地域整合運動(如西歐經濟聯盟,和美、墨、加經濟共同體等)風起雲湧,這種發展帶來法律、貨幣、財稅政策的同質標準化,必會使主權政府在經濟領域內扮演的角色大幅降低,加以近年交通、電訊、資訊技術之發達,大有可能給人類社會帶來“天涯若比鄰”的境界。我們可以大膽的預測,到了二十一世紀,注重“敵意性”之主權國家,勢必要逐漸萎縮,朝向儒家所主張的“天下為公”方向演變,這就是我國傳統政治文化得以為二十一世紀文化主流之基本原因。 文化國家主義是我們特有的傳統政治文化,當戈巴契夫先生來台北時,他心中正在盤算如何再造“蘇聯”,以凝聚已經分裂後的共和國成為一個團結的國家。當我有幸和戈巴契夫先生對話時,提出中國特有的文化國家主義觀念,我說:“蘇聯雖然分裂,但如果人民奉獻於自由、民主、人性尊嚴等價值觀,那就有共同的基礎,在此基礎下討論中央政府的角色、職能,以及地方政府能做什麼。這些才是讓國家聯結起來的必要條件。”戈巴契夫先生很謙虛地對我說:“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和“我支持文化國家主義的觀念”。所以文化國家主義,可以幫助戈巴契夫先生再造他心中想到的聯邦,也可以化解在台北的有關“獨立和統一”的爭辯。 D. 三民主義所認同的國家主義 三民主義中的“民族”主義,主張的是世界弱小民族一律平等。國父嚮往的政治文化,絕不是主張排他性的、具敵意性的“主權國家主義”,而實為四海一家、天下為公的、善意的“文化國家主義”。所以在中國傳統文化下三民主義足以符合二十一世紀人類政治生活的要求。 主“平均義”與現代化之關係 A. 西方國家“平均主義”之興起 “平均主義”指的就是“財富”、“政治權力”、“社會地位”分配給人民的原則,在政治經濟領域內所表現的“公平性”(distributional justice),也就是普通人所說的正義與公道。在政治領域內,如封建制度之破壞使貴族喪失特權,如英國之光榮革命產生的民主,如法國大革命帶來的自由、平等,都有明顯的“平均主義”的含義。在經濟領域內表現的,則有市場制度下之“自由參與”、“公平競爭”觀念。顧志耐教授認為“平均主義”之興起,大有助於現代化時代之降臨。國人也應了解,“分配的公平”的觀念所包含的內容,絕不只是台北常聽說的“均富”這兩個字。 不過我們必需注意,平均主義也有破壞性的“高貴平均主義”(Noble Egalitarianism)和建設性的“理性平均主義”(Rational Egalitarianism)之區別。顧氏認為“理性平均主義”有利於現代化生長之降臨,“高貴平均主義”則有害。 基於人類同情心的“高貴平均主義”之破壞性,實在是因為它以“平均分配”為目的。如過去中共主張之人類不可“分化”(不分男女一律穿上標準之毛裝),表現的是極端的“高貴平均主義”。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福利大國中的“白吃的午餐”,在演化間和西方的“人權”觀念結合,使人相信,窮人或老年人向政府領取的津貼,是政府“該”他們的、“免於不幸”的“人權”(entitlement),這種使美國吃盡了苦頭的緩進式的“高貴平均主義”,近年在台北有抬頭的跡象,值得國人注意、警惕。高貴平均主義的毛病,就是它會養成人的惰性和依賴性。 反之在“理性平均主義”下,各種好處份配的原則,是與“貢獻”成正比,故其“理性”主張“機會平等”、“競爭就是公平”。理性平均主義足以配合現代化生長紀元之來臨,是因為“機會均等之競爭”,頗能促使大多數人民積極爭取“貢獻”的表現,以使人性潛力充份發揮。 我們現在要問的是儒家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發揚的是“高貴平均主義”呢?或是“理性平均主義”呢? B. 支持“理性平均主義”的價值觀念 如果我們採取分析的方法,不難發現“理性平均主義”實在受到一些有關“群”、“己”價值,也就是“人際關係”和“人生哲學”的價值觀念的支持。所以“理性平均主義”的確是一個複雜的觀念,要做進一步的分析。 以“人生哲學”來說,則支持“理性平均主義”的基本價值,是表現在做人的尊嚴上的“自由”和“獨立”。這種價值在當代西方社會充份表現於“自由選擇”(free choice)和“依靠自己”(self-reliance)。不過據余英時教授說,“在中國,做人的尊嚴在儒家時期早已建立”,儒家的人生哲學實在包含“獨立”(為人由己,德性自足)與“自由”(也就是“由自不由他”中的“由自”)。 支持“理性平均主義”之文化價值,除了“獨立”、“依靠自己”以外,更需要一些和諧的“人際關係”相配合,以維持競爭之秩序和公平性。從人際關係來說中國傳統文化之“義務導向”的人際關係,實與西方的“權力導向”大異其趣。 傳統中國培養良好人際關係之教育,實從家庭內部開始(修身齊家)。所謂“五倫”,代表的就是中國人際關係之義務導向,推廣到全社會,便成為傳統文化最重視的社會和諧。 所以無論從“群”或“己”的價值觀念去探測,傳統中國文化注重的都是“理性平均主義”。在傳統中國政治和經濟活動的領域內,“理性平均主義”都有突出的表現。 C. “理性平均主義”在傳統中國經濟領域內的具體表現 傳統中國在經濟領域內維持秩序之文化,具體表現於人際關係中的“均”(如均田、均富、均輸)與“和”(和買、和糶、和市),在追求為人由己的價值之間都有義務導向之含義。“理性平均主義”的要義是體會出每人應為自己命運負責時,同時也有義務想到別人也有同樣的權利。這個“繞口令”用簡單的話說,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國父指出中國之社會人格有如“一盤散沙”。余英時教授說“自由散漫幾乎可以概括全部的中國社會人格,這種文化決不可能屬於集體主義型態的”,故“散漫”二字之現代化解釋,就是和社會主義下之集體主義(Collectism)絕對相反的“獨立”。 故中國大陸的農民絕不可能接受“集體性”的“農村公社”,而台灣的工商業者也不會幹冒公平交易法之制裁,輕易施行“集體性”的“聯合獨占”,集體性的工會,在台灣也只是“聊備一格”而已。中國文化之所以能為二十一世紀主流的一個原因,就是它的“理性平均主義”有一個嚴肅的反集體主義的傾向。 D. “理性平均主義”在政治領域內之表現 在政治領域內,西方的平均主義主要表現在民主制度下的(一人一票式的)投票權利。民主政體在中國歷史上未能誕生,過去常使人聯想到違反平均主義的東方專制(oriental despotism),其實傳統中國文化雖然未能產生“民主形式”,但卻決不違背現代政治生活所需要的民主之精神。 中國既以“國家”、“社會”都是家庭自然關係之申延,故對歷史上的中國人來說,在社會上要求“民主”,實與子女在家庭內向父母要求“平等”,同樣可笑而不可思議! 這就是在義務導向的文化傳統下“形式民主”不會在中國誕生的基本原因。 在現代化的社會裡,勢必存在各種不同的利益集團(interest groups in pluralistic society)。故民主政治精義,首重在多元化社會中,互相衝突之利益的溝通、說服、整合與妥協。最近三、四年我們才起始看到這種“民主形式”在台北誕生。不過如果我們把“不同”兩字放大,就可發現中國傳統政治文化雖未產生民主“形式”,但卻絕不違背民主制度之“精義”。 中國傳統文化首先承認人類可以不同(人之不同各如其面,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故注重“義務導向”人際關係的理由,就是要使“不同”的人群能和諧共處,所以主張“君子和而不同”(或和而不“流”),莊子更把“大同”解釋為“同不同之謂大同”。這種“歌頌不同,鼓吹妥協”之大同,完全符合西方民主精義。 杭廷頓教授的東西文化“衝突論”之着眼點,不外“西方民主”與“東方專制”之衝突(他想到的衝突也許是當前中共對美國要求“民主”之反彈的衝突)。其實中國之“世界大同”中,早已包括“同不同”的民主精神。 E. 三民主義之“理性平均主義”的傳統 儒家政治文化注重的“選賢與能”,演化為唐朝之競爭性的考試制度,在宋朝以後,“考試”更與“租佃”制度結合,形成以教育為分野(如以士大夫gentry為上層)之我國特有的(混合政治、經濟、教育行為為一體的)階級制度,其“競爭性”、“機會均等性”、和高度“階級流動性”,十足符合“理性平均主義”精神。 國父的五權憲法所包括的考試院,分明是混合了教育和文官詮敘制度,而有高度的競爭性,這種透過在教育領域內的競爭,去培養人性的潛力,充份符合“理性平均主義”的精神。我們再也不能懷疑“理性平均主義”是三民主義和傳統中國文化的核心部門。這就是中國傳統文化得以在二十一世紀成為世界思潮主流的另一原因。 “世俗主義”與現代化生活 A. 西洋文化價值之世俗化 自十四世紀後,貫穿一部西洋歷史發展之原則,就是文化價值的俗世化,使人遠離中世紀的天國,在不斷擴大“在現世活着之性趣之間”,逐漸找到“龐大之人性潛力”(human potential)。 顧志耐教授指出這種俗世化之發展,最後帶來十八世紀末工業革命後之現代化生長紀元,使人類在開發科技間,展示了足以控制自己命運的創造潛力,這便是“世俗主義”有利於“現代化”之主要原因。所以我們要問中國傳統文化是否注重“入世主義”呢?我自己雖是經濟學者,但願坦白承認經濟學者所探討的是和衣食住行和生存繁殖有關的現象,其實都是世俗、最“俗氣”的社會行為。 B. 中國之世俗主義 在歷史上世俗主義最基本的表現就是對人口繁殖之肯定(儒家與天主教對此頗有共識),中國向有“無後為大”,“有民斯有土”之論,而中國歷史上神話人物(如神農、有巢、伏義、燧人、嫘祖)無一不與“生存”有關。 中國的“入世主義”,更有一種積極行動、終生忙碌之傾向,在下層文化(popular culture)表現的就是經濟生活之“勤儉”,而在上層文化(elite culture)表現的就是透過教育和學習(學而時習之的修身),畢生培養人性內含(如孔子的發憤忘食,不知老之將至),以充份發揮人性之潛力。所以我們要進一步追問,三民主義與國父思想是不是反應了傳統中國之世俗主義。 中國傳統文化實在包括嚴肅的世俗主義或入世主義。我們必須了解所謂入世主義(secularism)就是注重做那些為了有效地活下去而必須做的事情,如衣食住行滿足性慾和繁殖。入世主義包括注重行動傾向的物實主義(pragmatism急急忙忙把事情做出來)。中國人向來認為行動比說空洞話重要得多(君子訥於言敏於行,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這種注重行為的文化價值到了宋、明以後就是知行之學(如知難行易、知易行難、知行合一),便成為中國人生哲學探討的主流。 C. 三民主義的入世主義 國父的知難行易學說分明秉承了這個務實主義的傳統,而國父畢生以實際行為領導革命,就是一位注重實際行動的學者,我們再也不能懷疑三民主義秉承了中國傳統文化入世主義。余英時教授說:“一部論語所說的是人可以辦到的事”,而三民主義、五權憲法談的也都具有嚴肅的實踐意義,忠實的三民主義信徒,永遠要對“實踐”有所奉獻,這便是入世主義的明證。 結論 總結以上,我們的結論是在傳統中國文化培育下的國父思想包括了天下為公的“文化國家主義”,知難行易的“入世主義”以及競爭性考試制度所代表的“理性平均主義”,這些價值分明符合現代化人類社會要求。所以在未來,足以為統一中國並為促使中國現代化之基礎,並且成為二十一世紀世界文化思想的主流。 戈巴契夫先生在台北時,我很想對這位創造歷史的貴賓請教一個問題:“在二十世紀興起的社會主義制度試驗,已經給人類帶來那麼大的痛苦,並使中、俄兩國人民浪費了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未來的歷史學家從這場失敗的經驗中能得到什麼教訓呢? 我猜想戈巴契夫先生一定會說:“無論理論怎樣完美,無論動機多麼純正、善良,後世人類再也不會想用政治暴力去製造道德。社會的進步,永遠需要透過‘演’‘進’,也就是在和平的情況下尋找演化和進步。” 當代的歷史學者錢穆先生說:“今於國史,若細心籀其動態,則有一至可注意之現象,即我民族文化常於和平中得進展是也。”(見《國史大綱》第11頁)。我們在談三民主義與中國未來時,可以聯想到喜愛和平的傳統中國文化特質,一定不是一個偶然的巧合,而實在有一個必然的關聯性,也許這就是本文的主要結構。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系講師 一、從冷戰到後冷戰:中美關係的背景發生了什麼變化? 二、從戰略合作到戰略競爭:中美關係出現了什麼新特點? 三、從利益衝突到霸權交替:中美關係的緊張點何在? 四、在緩和與劇爭之間:中美關係將走向何方? 五、簡短的結論 九十年代以來,中美關係進入一個充滿摩擦與坎坷的時期。目前,我們還看不到什麼重大的跡象表明中美之間的這種關係會在短期內出現實質性變化。為什麼中美關係會出現這樣一種狀態?這種狀態對於中美兩國和世界政治的含義是什麼?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中美關係會採取何種走向?這些問題,就是本文所要探討的主題。 本文的一個基本設定是:目前階段的中美關係,是與世界進入所謂“後冷戰時代”直接相關聯的;我們必須在這一時代背景下來理解當前的中美關係。簡言之,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蘇聯東歐巨變,把世界帶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這就是所謂“後冷戰時代”。相對於冷戰時代,後冷戰時代的世界戰略格局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兩個大國之間關係的變化,既受世界戰略格局的這一根本性變化的制約,又反過來影響着新的世界戰略格局的形成。 在這個基本設定下,我們將把中美關係的變化與世界戰略格局的變化聯繫在一起來考察。首先,我們將簡要地回顧中美關係從冷戰時代到後冷戰時代的歷史發展,判定中美關係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其次,我們將考察這一新的歷史階段上的中美關係具有什麼樣的特點。第三,我們將給出一個分析當前背景下的中美關係的基本層次構架,從而進一步歸納後冷戰時代背景下中美關係的內容。最後,我們會結合目下的情勢發展,來展望中美關係的未來走向。 一、從冷戰到後冷戰:中美關係的背景發生了什麼變化? 從冷戰時代到今天,中國和美國兩個國家之間的關係經歷了長期的發展變化。簡略地說,可以把這些發展變化劃分為三個不同的歷史階段。這三個階段上中美之間的戰略關係是不同的,因此可以分別稱之為“戰略對立”階段、“戰略合作”階段和“戰略摩擦”階段。以下,試對此三個階段分別加以論述。 (一)戰略對立階段 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馬上奉行所謂“一邊倒”的外交政策,在國際上完全與以蘇聯為首的共產主義陣營結盟,並成為這一陣營的重要一員,站到了與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相抗衡的立場上。而美國則延續其支持中國國民黨政權的政策,扶持國民黨政權在台灣穩住腳跟,隔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峙。因此,中美兩國當時的關係,主調是相互敵對和隔絕。特別是朝鮮戰爭的爆發和中國的參戰,直接導致了中美兩國軍隊在戰場上的對峙。同時,美國第七艦隊進駐台灣海峽,中美對峙進一步擴大。所有這些,都進一步惡化了中美兩國關係,在兩國之間形成了看來難以逆轉的敵對局面。 東西方冷戰是當時世界的基本戰略格局,而中美之間的對立關係正是冷戰的一種具體表現。因此,當時中美之間的對立,具備了冷戰的所有因素:這包括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的對立,也包括經濟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差異;這包括地緣政治和戰略利益上的衝突,也包括領導者和民眾互不了解的因素;這包括外交結盟政策等方面的大異其趣,也包括軍事上的直接對峙。不過,這種對立關係的形成,卻不完全是由於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的差異或對立造成的。事實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夕與初期,美國曾經試圖與中國的共產主義政權建立某種起碼是善意的關係。但是,中國共產黨人卻由於意識形態等因素的作用,忽略甚至是拒絕了這種善意,而迅速地採取了靠攏蘇聯的外交政策。一旦靠攏蘇聯,中國在世界冷戰格局中的位置馬上定位,與美國的關係也就定位在隔絕與敵對的基調上,中美之間的戰略對立就此形成。隨着中國在朝鮮參戰,中國的對外政策就更從靠攏蘇聯而演變為直接對抗西方與美國,中國對自己在冷戰中的位置的界定就更加明確了。 六十年代初期中國與蘇聯交惡,在世界戰略架構上改變了中國依附蘇聯及以蘇聯為首的世界共產主義陣營這一重大關係。但是,由於中國靠攏蘇聯而在中美之間已經形成的敵對關係,在當時並沒有馬上發生改變。這裡的重要原因可能有三個:第一,美國對越南的戰爭,促使中國人相信美國正在實行對中國本身(而不單單是對蘇聯)的戰略包圍;冷戰不單單是美蘇冷戰,也是中美冷戰。第二,中國內部正在奉行強硬的比冷戰還冷戰的政策,即同時反美反蘇,“反帝反霸”。第三,中蘇之間的爭吵最初還主要表現在意識形態上,摩擦還主要體現在經濟等領域,而軍事和外交方面尚未形成對峙,中國對於來自蘇聯的威脅可能還沒有強烈的體認。所以,雖然中蘇交惡,在當時卻並不馬上意味着中美關係的緩和;冷戰在中美之間依然繼續,雙方關係的基調仍然是敵對與隔絕。 (二)戰略合作階段 但是,中蘇關係的改變,畢竟是世界戰略架構層次的改變,它或遲或早會體現為中國的主要對外戰略關係的改變。美國是世界大國,中美關係就是中國的一種主要戰略關係。同樣,中蘇關係的改變,也會或遲或早地表現到世界主要大國對中國的關係上來。中國也具有不可忽視的戰略地位和戰略力量,對蘇冷戰中的美國也需要重新審視對中國的關係:昨天,中國是敵人的朋友,美國因此與中國的關係是敵對的;今天,中國是敵人的敵人,美國應該發展什麼樣的對華關係呢? 我們看到,中美開始實行戰略接近,繼而實現了戰略合作。這就是中美關係的第二階段。這個階段,可以追溯到一九七零年代初期所謂的“乒乓外交”為止。不過,正式說來,中美關係的“戰略合作”階段應該以美國總統尼克松一九七二年的北京之行為標誌。這一階段的中美關係,固然也有很多的摩擦與爭吵,但是,總的基調是戰略上的合作。所以,我們說,一九七二年之後的中美關係,基本特點是緩和多於緊張,合作多於摩擦。 很明顯,這一階段的中美關係與上一階段的中美關係有重大的區別,幾乎是完全相反的性質。但是,同樣很明顯地是,第一,冷戰的世界戰略格局並沒有改變;第二,中國內部的政治制度並沒有改變;第三,美國的政治制度也沒有改變。兩個在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尖銳對立的世界大國,為什麼能夠形成一種戰略夥伴的關係?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了中美雙方關係的重大改變呢?我認為,我們只能從世界戰略的整體架構中去尋找原因,也就是從當時世界的冷戰格局中尋找中美雙方形成戰略合作關係的根據。 東西方冷戰的主要內容,是美國與蘇聯兩強爭霸世界。換句話說,在冷戰時代,美國與蘇聯的對立和競爭形成了世界的軸心戰略關係。相應地,國際上其他的雙邊和多邊關係,都不可避免地受到這一軸心戰略關係的影響和制約。在中蘇交惡之後,中國在冷戰格局中的角色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正是這一變化,導致了中美最終能夠實現雙方的戰略接近和戰略合作。為了共同對付蘇聯,美國和中國找到了最大的共同戰略利益。中美之間的戰略接近、關係正常化和戰略合作,就是在這樣一種所謂“蘇聯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也就是說,是在冷戰時代世界戰略格局的架構下形成的。 由於這一因素的強大作用,中美之間自一九七零年代起形成的戰略合作關係,在當時的冷戰時代背景下,既沒有因為雙方在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的對立而不克達成,也沒有因為美國或中國的內部政治變化而發生根本的改變。在早期達成這一戰略合作的時候,由於雙方內部的制度都沒有重大的變化,中美雙方要從戰略敵對走向戰略合作,都必然在很大程度上衝破自身內部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意識形態對於各自的國際戰略的制約。我們看到,毛澤東在內部繼續推行極左路線的同時,在外交上作出了接近美國的戰略決定。同樣,在美國,強硬反共的尼克松在堅持其右派立場的同時,親自造訪北京以締造美中之間的戰略夥伴關係。後來,美國方面所出現的周期性政府更替,並沒有影響中美之間的這種戰略合作關係。民主黨人總統卡特繼續了共和黨人總統尼克松的路線,最終在外交上完成了中美兩國關係的正常化;里根總統在競選期間表現出強烈的親台灣、反中國的立場,但是,當選之後,依然奉行與中國實行戰略合作的外交方針。同樣,在這一階段上,中國方面在內政上出現了重大變化,實現了由毛澤東路線向鄧小平路線的轉折,開始注重於現代化建設,對外則實行開放政策。與此同時,中國政府的人事也大幅度更新。到八十年代中後期,中國經濟變革的效應甚至開始在制度層面表現出來,促使中國原有的共產主義制度在經濟、社會、文化和政治等各個層面出現重大變化。但是,這樣大幅度的內部變革,在冷戰格局沒有發生改變之前,並沒有影響到中美之間的戰略夥伴關係出現根本變化。這從反面證明了:中美之間戰略合作關係的基礎和根據,不在於雙方內部的政治或經濟制度,不在於雙方各自的意識形態,也不在於雙方的領導層之構成,而在於冷戰時代的國際戰略架構,在於蘇聯威脅這一因素的存在,在於中國在美蘇爭霸關係之中所處的戰略位置。 (三)戰略摩擦階段 既然中美之間戰略合作關係的根據在於當時世界的冷戰格局,那麼,當世界冷戰格局最終解體、後冷戰時代開始的時候,中美關係也不可能不隨之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我認為,自九十年代起,中美關係已經進入一九四九年以來的第三階段,即目前這一充滿摩擦和緊張的階段。與此前的摩擦與爭吵不同,中美目前的爭吵、摩擦和衝突具有戰略意義。換句話說,中美雙方目前的緊張關係,根據在於雙方戰略上的摩擦。因此,我把這一階段叫做“戰略摩擦”階段。 在一定意義上,我們可以把中美關係開始明顯惡化的起點,追溯到一九八九年的北京天安門事件。在後來的中美關係變化中,天安門事件發生了多個方面的影響,主要表現為:第一,凸現了中國在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與美國的差別乃至對立;第二,凸現了中國的人權問題,加劇了中美關係中的“人權戰”;第三,改變了美國對華政策的國內環境,美國民眾和輿論從對華友善轉而為對北京政權採取敵對的態度;第四,在美國開始形成中國政治反對力量的獨立政治活動,其中他們的國會遊說活動直接着眼於人權等問題,對於美國對華政策形成一定影響。 但是,天安門事件在中美關係中的意義,主要不是在於它對中國內部政治的作用,而在於它是世界共產主義陣營解體的先聲,是冷戰格局即將發生根本變化的一個先兆。與北京的天安門事件相接續,東歐發生巨變,蘇聯最終解體,世界共產主義陣營崩潰。這帶來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世界戰略格局的根本變化,使冷戰時代走入歷史。蘇聯因素的消失,使得冷戰時代中美蘇之間的戰略大三角關係解構,中美關係的基本背景因此產生了根本變化。具體地說,前蘇聯的解體改變了中國在美國全球政策中的戰略地位,直接給中美關係帶來了兩個重大的負面因素:首先,中國不再成為美國遏制蘇聯的戰略夥伴,中美關係對於美國不再具有冷戰時代那樣重要的政治和軍事意義。其次,中美之間在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的對立變得突出起來,中國成為世界大國中唯一一個在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與美國對立的國家。一句話,中國作為美國夥伴的因素大大降低,而作為美國對手的因素卻同時大大凸顯。只有這一變化,才最終決定了後冷戰時代的中美關係的基調。 從這一全球戰略結構的觀點看問題,我們因此不難理解兩個現象:第一,雖然中國發生了天安門事件,美國政府當時的對華政策仍然主要是合作而非敵對;第二,雖然中國在一九九二年開始重新實行大幅度經濟變革,中美關係依然不能走出頹勢。這兩個相反相成的事例都只表明一個事實:中美關係並不單純決定於雙方的內部狀態,而主要決定於世界戰略格局。設想天安門事件之後沒有迅速發生世界共產主義陣營解體的情況,美中關係應該還會在增加爭吵的情況下保持戰略合作的基調;設想冷戰結構依然存在,則中國無論是否發生市場化變革,都不會從根本上影響中美之間的戰略夥伴關係。反過來,正是由於冷戰結構的變化,導致了中美兩國關係無可避免地走上從戰略合作到戰略摩擦的變化之路。 在我看來,與冷戰時代相比,中美關係在後冷戰時代的基本特點是:一方面,中美之間在冷戰時代基於針對蘇聯而架構的戰略夥伴關係已經解構;另一方面,由於中國的國力在市場化改革中迅速增強,但是依然維持其共產黨一黨專制的政治制度,因此被美國視為對現行以美國為霸權的世界體系的最大潛在威脅,從而在中美之間正在逐漸形成新的具有戰略軸心特徵的緊張關係。基於這種戰略關係的變化,中美關係自九十年代開始,進入了一個摩擦多於諒解、緊張多於緩和、競爭多於合作的新時代。在諸多的競爭領域和摩擦議題之中,經濟、安全、人權與台灣問題等都在事實上對全球戰略格局具有重要意義,究其本質都與美國霸權的衰落和中國國力的崛起相聯繫。二十一世紀初期的世界戰略格局,在很大程度上將圍繞中美之間在上述領域的爭吵或合作而形成。 二、從戰略合作到戰略競爭:中美關係出現了什麼新特點? 在前蘇聯崩潰之後,美國成為世界唯一的霸權。與此同時,中國則在實行市場化經濟改革並堅持共產黨壟斷政治權力的情況,國力正在迅速發展。美國的獨霸和中國的崛起,因此成為後冷戰時代世界戰略格局的兩個突出景象。在蘇聯因素消失這一基調主導下,美國獨霸和中國崛起這兩個因素,不僅沒有緩和兩國關係的作用,而且也都促使中美關係變得嚴峻起來。 我們首先來看美國在後冷戰時代的國際戰略。美國雖然贏得了冷戰,但是,也付出了相當的代價。在後冷戰時代,美國能不能保持其贏得冷戰而帶來的世界唯一超級強國的地位,成為美國後冷戰時代的國際戰略所最為關注的問題。在政治上,在共產主義陣營崩潰之後,美國國內和世界上對於美國式自由民主制度的迷信都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峰,民主制度的意識形態因素大大增加。無論在情緒上還是在戰略上,美國都希圖抓住冷戰結束和所謂“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機遇,在世界上迅速推廣民主制度,擴大西方式民主國家的陣營,從而在政治鞏固美國對於世界的領導地位。與這種政治上的雄心相比較,美國在經濟上的處境則相對要困難的多。冷戰對美國的經濟實力也有巨大的損耗作用;美國經濟制度本身在經過長期的發展之後也開始面臨眾多的問題;美國在世界高度經濟競爭的情況下正在越來越不具有原有的優勢。在這個意義上,美國警覺到本身霸權的“衰落”,因此更加具有危機意識。在文化上,世界在迅速全球化、西方化的同時,也在各地開始產生強大的抗拒力量,全球不同文化、民族與宗教之間的差別與衝突越來越突出,並投射到不同國家相互之間的政治和經濟關係上來,特別是表現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世界與其他非西方國家之間的關係上來。能否適當處理這樣的文化衝突,對於美國在全球一體化的進程中保持領導地位,也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 如果說,美國在後冷戰時代所面臨的主要困境,表現為其空前鞏固的霸權地位與其逐漸衰微的領導能力之間的矛盾,因此其國際戰略的根本點乃在於提高其經濟與政治能力,以鞏固其霸權地位;那麼,中國在後冷戰時代的基本國際處境,則也是由兩個又聯繫又矛盾的基本方面所構成:一方面,通過經濟的改革開放,中國的綜合國力在迅速提升,加強了中國的國際地位和介入世界事務的能力,另一方面,由於中國在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的獨特性,使得中國國力的提高被鄰近各國和西方世界視為對自身安全和世界秩序的一大挑戰,從而為中國的開放、進而是為中國的進一步經濟發展帶來了國際環境上的制約。這種處境,可以從四個方面來認識:第一,世界冷戰格局的解體,暫時消彌了大國之間直接軍事衝突的可能,反過來因此進一步突出了大國之間的國際經濟競爭。以經濟發展為基礎的各國之間的國際競爭並沒有隨着冷戰的結束而結束,而是更加在經濟領域本身體現出來。在這個意義上,中國經濟發展的加快和國力的迅速提高,對緊張的世界經濟競爭是一個強烈的刺激。第二,中國的經濟發展是在人口眾多、資源相對貧乏的條件下通過部份市場化而實現的,其進一步發展的邏輯應該是外向的,即:市場化本身的擴張力會推動中國向世界範圍尋求經濟發展的要素,而人口與資源之比的沉重壓力也會推動中國逐漸具有外向的擴張性。第三,中國綜合國力的提高,改變了周邊國家之間和亞太地區範圍的國際政治、經濟與安全的本來格局,增加了周邊國家的不安全感,加強了亞洲太平洋地區的未來經濟競爭和安全衝突的強度。第四,中國的不同於西方的獨特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形成了對於世界既存秩序的嚴重挑戰。在這樣四重因素的背景下,中國國力的迅速提高,不僅形成了後冷戰時代國際格局的一大特點,而且構成了後冷戰時代的國際格局中一大變數。 對比來看,美國在後冷戰時代希圖維持世界霸權的國際戰略,與中國的經濟迅猛發展以及由此產生的外向力之間,必定產生新的多重對立。這些對立會在多個方面表現出來。在政治上,美國鼓動與推行西方式自由民主制度的戰略與中國堅持共產主義權威政治的方針形成尖銳對立;在經濟上,美國的相對衰落及持續維持自身經濟霸權的努力與中國的經濟崛起和持續發展的可能潛力形成了鮮明對照;在文化上,世界一體化的發展趨勢和與之相伴隨的文化衝突正在加劇,而中國本來就是一個具有獨特文化性質與悠久歷史文明的大國,與美國之間的差別與衝突也在日益凸顯;在地區層次,美國的目光有自東向西均勢發展的趨向,認為自己應該理所當然地在未來可能成為世界發展重心的亞洲太平洋地區扮演領袖角色,而中國則因為經濟和地緣政治的因素開始東向發展,走向海洋,也在日益成為東亞太平洋地區無可爭議的大國;在全球層次,美國希圖藉助西方盟國和國際組織而加強所謂“國際制度(“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or“international regimes”),以通過這些因素來鞏固和加強美國本身的霸權地位和領導能力,而中國則藉助其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地位,可以成為上述運作中的一個有能力的“搗亂者”,進而聯合第三世界阻撓西方發達國家實現自身利益的企圖。 但是,這並不是說,美國的獨霸地位和中國的迅速崛起這兩個因素,對於中美當前關系所帶來的作用,都完全是負面的、消極的。美國的世界強國地位,決定了正在熱切尋求經濟發展的中國必然希圖從美國獲得多種多樣的技術、經濟和管理資源。反過來,中國的經濟起飛,則為包括美國在內的發達國家提供了一個進入中國市場的契機。因此,在上述背景下,經濟因素在中美目前關係中起着重要的良性作用。第一,一般來說,商界乃至整個經濟界,都是推動美國外交政策趨向務實的主要力量,在當前也是推動美國對華政策降低意識形態色彩、降低對抗調門並改取合作態度的主要力量;第二,中國作為一個巨大的市場,對於美國、特別是美國經濟界具有極大的吸引力,這是目前中美關係中最有正面作用的因素。 考慮到後冷戰的時代背景,經濟因素本身正在分別給中國和美國各自在雙方關係上造成一種兩難處境。美國所面臨的兩難是:或者選擇完全打壓中國,“圍堵”中國,突出雙方的對立,回到當年的戰略敵對狀態,而這會使美國失去巨大的經濟機會,在激烈的世界競爭中美國只會因此加速自身的衰落;或者選擇與中國合作,這在客觀上會幫助中國的發展,從而幫助中國成為世界強國,但是美國本身也能從中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得到機會來解決美國的經濟難題,在一段時期內維持美國的世界霸權。中國所面臨的兩難則是:或者加強與美國的合作,以取得美國的技術、資金和其他方面的有利經濟發展的資源,但是必須在非經濟方面向美國讓步,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時期內承認美國的世界霸權;或者對美實行強硬政策,強力抗衡美國霸權,這會失去機會從美國得到各種有助於經濟迅速發展的資源,同時整個國際環境也會惡化,非常不利於中國的經濟建設。基於對上述兩難處境的考量,中美目前的關係並不是回到“戰略敵對”,而是具有新的特點,就是我們所說的“戰略摩擦”。即:在戰略層次充滿摩擦,在實際層次尋求互惠。這就是目前中美關係的基本特徵。 總的來看,我們可以把目前中美關係的狀況概括為兩句話。第一句話是:中美之間有衝突,癥結可以歸為意識形態的對立和世界霸權的爭奪;其中,政治和意識形態上的對立是直接的,而對於世界霸權的爭奪在目前來說則是潛在的。第二句話是:中美之間又有相互需要,有合作基礎,這主要表現在經濟上。 三、從利益衝突到霸權交替:中美關係的緊張點何在? 在上述背景下,近年來,中美之間在許多領域內和許多議題上都發生了一系列的摩擦和衝突。雖然雙方在這些問題上也有一定程度的相互理解和合作,但是,如前所述,在現階段,合作已經降低到戰術層次,而摩擦卻上升到戰略層次。這與冷戰後期在美蘇中大三角架構下的中美關係正好相反。那時,中美雙方的摩擦是在戰術層次上存在,而合作則是建構在戰略層次上。 為什麼說中美之間的摩擦已經上升到戰略層次呢?這些摩擦又究竟是些什麼樣的摩擦呢?概括地說,我們可以把近年來中美之間的主要爭執歸納到五個基本的外交領域,而每個領域都包括數個目前在中美雙方正形成摩擦的重要議題。這五個基本的領域是:第一,經濟領域;第二,安全領域;第三,人權與政治制度領域;第四,國家主權領域;第五,宏觀國際戰略領域。首先,讓我們逐一地觀察和分析中美關係在這些領域內的摩擦焦點,然後,再來形成可能的結論。 (1)經濟領域:就中美在經濟領域的目前關係而言,合作的成份還是相當大的。但是,摩擦甚至衝突也不斷出現。其中,紡織品出口問題,勞改產品出口問題,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都相繼成為雙方的摩擦點,在雙方談判中被列為重要議題。特別是在美國是否給予中國“貿易最惠國(MFN)”待遇問題上,雙方關係持續緊張,成為自一九八九年天安門事件以來中美關係中的一個摩擦焦點。與此同時,在中國參加國際經濟貿易組織如“國際關貿總協定(GATT)”等的問題上,中美之間爭執不斷。近來,雙方這一方面的摩擦,更集中表現在中國參加“世界貿易組織”的問題上。中美在這一議題上討價還價,已經展開了一系列的外交攻防戰,迄今尚未達成最後的結果。可以預期,在今後的中美關係中,這類經濟摩擦還會不斷地以或舊或新的議題形式困擾雙方關係,占據雙方談判的重要日程。 毫無疑義,國家之間的經濟貿易關係是直接與國家的實際利益相關聯的。換句話說,在經濟貿易領域,國家利益往往最容易界定,有最為直接、切實和具象的表現。同時,經濟貿易關係在當今世界又往往是國家之間關係中最為廣泛的關係領域。因而,這一領域的摩擦和衝突最常出現,最容易體認,因此也最為普遍地表現在國與國關係之中。同時,我們也可以說,這一領域的摩擦和衝突,往往並不以國家之間的制度差異、地緣政治關係和外交結盟的緊密程度為轉移。所以,我們看到,在世界各國之間,幾乎都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經濟摩擦。比如說,美國和其他西方大國如日本等之間的經濟摩擦,其廣泛與激烈的程度,絲毫也不比中美之間的這類摩擦為小、為輕。基於國家之間的經濟貿易摩擦所具有的這些特性,即:國家利益的直接性,在國際關係中的常見性和普遍性,以及其摩擦性質的相對獨立性或非政治性,我把經濟領域列為中美關係當前諸多摩擦領域中的第一個層次,也是最為基本的一個層次。 經濟摩擦本身雖然可以釀成重大的外交衝突,但是,一般說來,如果沒有更深層次的問題存在,則解決經濟摩擦的主要手段還是存在於經濟領域,國際政治家也往往會嘗試把問題限制在經濟領域來談判和處理。所以,就事論事而言,中美之間目前在經濟領域的摩擦,可以不構成發展兩國關係的重大障礙。事實上,在冷戰之後的中美關係中,經濟上的交流、合作與互惠,已經取代了共同對付蘇聯這一戰略地理因素,而成為兩國關係接近的主要推動力。 但是,經濟問題事實上並不會孤立存在。特別是在目前的中美關係中,經濟領域的摩擦常常是與非經濟問題直接相關的,常常被提升到非經濟層次來考量,也常常被訴諸非經濟手段來解決。中國的貿易最惠國待遇問題,在美國方面常常被與人權問題掛鈎來討論。雖然在不同階段這種關聯在政策上表現的程度不同,但是,可以相信,這一趨勢不會發生重大改變。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問題上中美雙方的爭執,則一方面直接和中國本身的經濟制度相關聯,另一方面,與美國試圖遏制中國的迅速增長也不無關聯。前一方面的問題提升到了國家內部的制度層次,而後一方面則是着眼於世界強權的盛衰消長。反過來,經濟手段本身也常常被使用來達成其他方面的外交目的。其中最為明顯的是使用經濟制裁來表達多方面的外交意願。在目前的中美關係中,經濟制裁的手段常常被動用,以圖解決雙方在安全、軍售、核擴散、人權等諸多方面的爭執。總的來說,在目前的中美關係中,由於戰略背景的變化,經濟摩擦已經被賦予更多的意義,不單單是經濟問題,而是直接表現在戰略層次。在這個意義上,中美目前的經濟摩擦,是具有戰略摩擦的意義的。 (2)安全領域:中美關係中很多的摩擦都可以歸納為安全問題。這包括:軍備與裁軍問題上的爭執,軍火銷售問題上的摩擦,軍事技術轉讓問題上的衝突,核武器的試驗與擴散問題上的角力,等等。與經濟摩擦相類似,國與國之間在安全問題上的矛盾也總是大量存在、經常出現的,一般不因國家之間的制度和意識形態相似性而發生重大的變化。所以,我們看到,在美國與法國之間,也存在着核武器試驗問題上的爭吵;在美國與以色列之間,也有軍事技術轉讓問題上的摩擦;而軍備與裁軍問題則一直在多邊國際談判中占重要地位,今天也並不因為冷戰結束和東西方對壘的消失而降低其重要性。也是由於這類摩擦的普遍性,同時又由於安全問題畢竟比經濟問題對於國家生存的威脅更為直接,我們認為,中美在安全領域的矛盾,其位階高於經濟摩擦,應當列為雙方緊張的第二個基礎層次。 目前看,中美在裁軍問題上的摩擦,主要在於美國對於中國擴充軍事裝備的關注和擔心。反過來,美國則對台灣出售先進的軍事裝備,這受到中國方面的抗議。在這個問題上,一般性的安全問題是與特定的由中國所認定的主權問題相聯繫的。因此,衝突的緊張度就升高了。同時,中國的對外軍售和核武器擴散問題,則對美國來說具有世界戰略意義:一方面,中國通過軍售和核武器擴散而增強其武裝力量的經濟力與對外的軍事影響力;另一方面,中國在軍事上裝備那些美國所不喜歡的國家,等於支持美國的敵人;還有,更重要的是,中國在這樣的武器交易中和伊斯蘭國家有可能形成更加密切的政治、軍事和經濟關係,而這種可能的聯盟在美國的世界戰略視野中會是一支可怕的威脅力量。安全問題本來就相當敏感,如果再考慮到這樣一些戰略因素,則中美雙方在這一領域的摩擦理所當然地具有重要戰略含義,而形成一個重大的緊張點。 (3)人權領域:中美在這一領域的衝突十分突出,構成了九十年代以來兩國關係中的一個熱點。雙方在人權問題上的爭執,主要表現為美國方面譴責中國方面對人權的踐踏,是美國取攻勢,中國取守勢。具體議題相當多樣,這裡不一一贅述。應當強調的是,這一領域的衝突,突出了雙方在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的對立。本來,人權問題既和中美在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的對立直接關聯,也和雙方在文化傳統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上的差異有關。但是,在宏觀戰略背景改變的情況下,現在前一個方面得到強調,成為摩擦的焦點。 (4)主權領域:在中美之間,這突出地表現為台灣問題。雖然,很多爭執都可以上升到或聯繫到國家主權層次發生或分析,但是,在中美之間,台灣問題的存在似乎格外醒目和敏感。美國雖然並不支持台灣獨立,但是,很明顯,它也不支持北京政府對於台灣的主權訴求,而只是模煳地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而且,在實際中,美國越來越表現出在台灣海峽兩岸的爭吵中它的親台灣傾向。 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現有的官方立場,還是冷戰時代中美雙方在建立戰略合作關係的過程中相互討價還價的產物。當時,美國為了拉攏中國成為以自己為首的反蘇聯盟中的一個合作者,在台灣問題上向中國作出了讓步。此後,在中美之間的整個戰略合作階段,雙方雖然在台灣問題上仍然不斷發生摩擦,但是,從來都沒有象今天這麼嚴重。可以認為,一方面,在冷戰格局解體的情況下,美國正在重新考量其世界戰略,對於台灣的定位有所改變,因此在試探改變原來的承諾,並採取行動落實其新的戰略利益;另一方面,中國隨着自己國力的增長和外向戰略的浮現,則越來越不能容忍台灣出現的獨立傾向,因此也越來越不能容忍美國在這一問題上的可能的試探。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台灣問題再次成為中美關係中一個燙手的山芋。 與台灣問題類似的,還有西藏問題。中美之間在西藏問題上的爭執,目前主要集中在人權等領域,但是也不時涉及主權的層次;而且,也同樣具有世界戰略層次的深遠意義。下面,我們會看到,世界戰略意義層次上的摩擦,正在成為中美關係中的主導因素,因而改變了以上各個層次和領域的具體爭執的意義,使這些具體摩擦變得難以解決起來。 (5)宏觀國際戰略領域:中美之間在所謂國際戰略領域的摩擦,從根本上說,就是雙方對一個重要問題的否定性答案所帶來的摩擦。這個問題是:在冷戰之後的世界戰略格局中,中美雙方的戰略利益是不是相同的或相容的?在冷戰時代,雙方對類似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中美雙方具有相同或相容的戰略利益,因此雙方形成了戰略夥伴關係。現在,看來,雙方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傾向於否定性的。在本文的第二部份,我們事實上已經集中論述了這個領域內的中美緊張。簡單地說,中美在後冷戰格局中具有結構性的對立,由此產生了不同的國際戰略,而兩種國際戰略相互矛盾的核心,乃在於世界霸權的興衰交替。一方面,中國的經濟在改革開放中迅速發展,綜合國力迅速提升,同時,政治上依然秉持共產主義制度;另一方面,美國作為當前最為強大的國家,希圖維持自己的世界霸權於不墜,因此正在尋找自己在後冷戰時代的對手,企圖把可能的挑戰者遏制於初生階段。這就形成了雙方的戰略矛盾。 這裡,特別要強調的是,第一,戰略層次或領域的摩擦,在中美之間各個層次和領域的關係中,是一個結構性、總體性的框架因素,為中美之間的關係奠定了一個基調。可以說,中美之間在上述五個領域內的摩擦,並不是平面並列的,而是具有某種內在的邏輯關聯,可以按照不同領域內雙方的衝突程度而形成一種層級架構。其中,從經濟摩擦到戰略摩擦,具有逐級上升和激化的性質。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目前中美關係處在戰略摩擦為主的階段。第二,在後冷戰的世界格局中,目前還沒有其他兩個大國之間的戰略利益是這樣明顯地相互衝突。因此,中美之間這種以摩擦和衝突為基調的戰略關係,就可能成為世界戰略格局重新鑄造過程中的一個具有軸心意義的關係。在這個意義上,雙方的戰略摩擦當然會主導雙方各自對待對方的外交戰略和政策。 四、在緩和與劇爭之間:中美關係將走向何方? 在分析了目前中美關係的主要特徵和主要內容之後,我們的基本結論是:中美關係處在戰略摩擦的階段上,而這是由後冷戰的世界戰略格局所決定的。在這個基礎上展望未來,我們認為,在世界戰略格局不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中美之間的這種以摩擦為主的關係將持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問題只在於,這些摩擦是會逐步加劇呢,還是可以不斷緩和?我們認為,只有在這個範圍內討論中美關係的未來走向,才是有意義的。 在結構性因素不變的情況下,中美雙方的戰略選擇與互動,中美雙方政治家的智慧與技巧,對於今後中美關係的發展變化,就將是一個重大的決定性因素。篇幅所限,這裡不擬全面展開討論,而僅就三個問題試加分析。 (1)如何估計世界格局中新舊霸權交替的局勢? 如前所述,中國正在成為世界大國,這是導致中美關係惡化的一個重要背景因素。但是,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中國真的能夠構成對於美國世界霸權的挑戰和威脅嗎?中美政治家似乎都需要對這個問題做慎重的考量。目前看,美國在規劃後冷戰時代的世界戰略的過程中,出現了這種認知與聲音,並且在影響戰略制定。所謂“圍堵中國”,就是這種高估中國的挑戰能力和威脅因素的產物。而就中國方面而言,雖然北京一再強調不存在所謂“中國威脅”,但是,事實上,在諸多方面的外交行為卻都表現得富於強權特徵。這是不是表明中國確實也在把自己看做正在興起的二十一世紀的世界強權呢?我們沒有辦法斷定這一點。問題在於,如果雙方都錯誤地估計了世界總體格局中大國力量興衰交替的趨勢,則可能給世界帶來很大的悲劇。中美政治家有沒有足夠的智慧來正確認識後冷戰的世界戰略格局,確實是關乎兩國未來關係和世界政治未來走向的一個大問題。 (2)如何處理經濟交流與政治對立的關係? 無可否認,在後冷戰戰略格局的結構下,中美之間政治上的對立是造成兩國諸多摩擦的一個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經濟上的交流則在出現摩擦的同時,也在促進兩國的接近與合作。可以設想,如果經濟因素得到突出,即使存在種種經濟摩擦,中美關係也會持續往比較緩和、積極的方向發展;如果政治因素被突出,則雙方的對立必將凸顯,摩擦必將加劇。所以,兩國政治家如何處理經濟交流與政治對立的關係,就成為關乎雙方關係發展方向的一個重要問題。目前看,中美雙方都認識到:在激烈的世界經濟競爭中,中美加強經濟合作,對於美國和中國,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面對急劇變動的世界經濟結構,穩定的中美經濟關係將是世界穩定與和平的一個極其重要的保障因素。如果雙方都能通過經濟合作來淡化意識形態色彩,而不是強調意識形態上的分歧以削弱和阻礙經濟合作,中美關係中樂觀的因素就會增加。對於經濟合作中產生的摩擦,雙方如果能夠“就事論事”地解決,而不是拿到意識形態與政治制度分歧的層次來討論,不是直接和強權興衰相聯繫,合作就會比較容易,摩擦就比較容易解決。反過來,如果把經濟因素直接當做人權、政治和戰略上的砝碼來使用,則兩國關係將難以避免地出現危機。 (3)如何應對國內政治壓力? 就短期而言,中美兩國各自在內部政治上的問題,也是造成兩國關繫緊張的一個原因。美國方面,一個是因為兩黨較勁,共和黨主導的國會給民主黨主政的行政部門出難題,形成美國對華政策的強硬化;另一個,面臨總統大選在即,無論外交或內政政策上,現任總統都面臨更多的掣肘因素。當然,從總體上說,美國民意和輿論界都在往對華強硬的方向移動,美國極端保守主義勢力抬頭,是制約美國國內政治從而制約美國外交政策的一個基本環境。中國方面,一般說來外交政策有相當高的自主性(autonomy),但是目前卻也面臨越來越多的國內政治上的制約因素。首先,中共最高權力向鄧小平之後時代的轉移過程尚未最後完成,而在中共政治制度下,爭奪最高權力者往往向對外強硬方向靠攏;其次,在鄧小平之後,中共內部的強人政治似乎已經走到盡頭,新的領導人沒有類似毛澤東或鄧小平那樣的足夠權威來在外交政策上獨自形成重大決策,在外交政策特別是對美政策上必須在內部不同勢力之間尋求較高程度的共識與妥協,因而所受掣肘處甚多;第三,在中國國內,象在美國國內一樣,也在興起一股新的民族主義浪潮,這從總體上制約着政府外交政策的選擇。 問題是,政治家和政府如何以國家總體和長遠利益為考量,來應對國內政治對於外交政策的種種壓力?事實上,在美國和中國各自的國內政治中,都存在對外關係上的溫和派和強硬派。如果雙方是強硬對強硬,勢必加劇兩國摩擦,製造國際緊張,對雙方關係的發展極為不利。僅僅是溫和,則顯然難以應對來自雙方各自內部的壓力。兩國領導人能不能找到一種既能滿足強硬要求、又能溫和處理兩國關係的戰略和政策,使兩國都能在與對方的關係中得到好處而避免壞處,是目前中美兩國外交上最大的難題,也是對兩國政府和民眾的政治智慧和能力的考驗。 簡而言之,在戰略結構既定的前提下,充滿摩擦的中美關係會向何種方向發展,端視雙方如何處理兩國關係;而在處理當前中美關係的時候,上述三個問題的解決,可能會較大地影響兩國關係的未來發展。 五、簡短的結論 在冷戰時代,美蘇對抗構成世界戰略格局的軸心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之間的關係基本上受此一因素的制約而形成、發展和變化。在中共當政之初,即奉行外交“一邊倒”的政策,加盟以蘇聯為首的世界共產主義陣營,從而與美國形成了戰略對立關係。這是中美關係的第一階段。在中蘇交惡之後,中美開始相互接近,終於以一九七二年美國總統尼克松訪問北京為標誌,進入了兩國關係的第二階段,即戰略合作階段。無論是與美國對立還是合作,在整個冷戰時代,中國都構成美蘇對抗中舉足輕重的第三方;而在中美的戰略合作階段,中美之間因此能夠超越雙方在政治和意識形態上的分歧,甚至超越雙方的局部戰略利益(台灣問題),而達成了對蘇戰略夥伴關係。 在蘇聯解體之後,世界共產主義陣營崩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所形成的冷戰格局發生了根本的改變。蘇聯因素的消失,使中美的戰略合作失去了戰略結構上的根據,兩國之間的政治、意識形態分歧和戰略利益的不同開始凸顯出來。這導致兩國關係進入第三階段,我們把它叫做“戰略摩擦”階段。在這一階段上,中美關係的主導因素是中美在未來世界霸權之爭上的戰略矛盾。由於這一矛盾的作用,中美之間在經濟、安全、人權與台灣等諸多問題上的爭議,都成為具有戰略意義的摩擦領域。在這一基本框架下,中美關係在未來必然充滿矛盾與摩擦。決定未來中美關係走向的根本點因此在於:這些矛盾與摩擦是在談判中得到控制而持續緩和呢,還是會不斷激化和加劇?本文認為,在戰略摩擦成為中美關係主導的前提下,雙方能否對於未來世界的總體戰略格局有正確的認識,能否處理好經濟交流與政治對立的關係,以及能否正確應對國內政治的壓力,對於雙方的戰略摩擦是走向緩和還是逐步激化,將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社會學系博士候選人 一、中俄兩國的戰略與外交關係 二、雙方國內政治和經濟改革的互動與影響 三、兩國的經貿合作及遠東地區的地緣政治關係 當今世界正處在複雜而深刻的變動之中,舊的國際關係格局已經消失,而新的國際政治、經濟格局尚未形成。在這種變動過程中,中俄這兩個世界大國的相互關係是世人關心的問題之一。近現代史上中俄兩國的關係充滿了令人難以理解的種種曲折。蘇聯曾經同時支持中共和國民黨這兩個在國內政治戰場上撕殺的對手;當毛澤東滿懷革命成功的豪氣拜訪蘇共兄弟時,他卻被冷落在莫斯科郊區的客宅,而久久進不了克里姆林宮;緊接着蘇共與中共的“蜜月”的,卻是牽動整個國際共運的翻臉相向,最後雙方甚至走上戰場、動刀動槍;為了應付蘇聯這個昔日盟友、今日仇敵,中共反而與美國這個宿敵牽起了手;中蘇關係剛剛正常化就被劃上了句號,而變成了中俄、中國哈薩克、中國烏克蘭等一大堆不知該如何勾畫的老緣份新關係。突然,中俄這兩個國家又都轉入一場各自歷史上最深刻的政治、經濟、社會轉型──一種“把魚湯還原成魚”的轉變,而這種轉型在人類歷史上尚屬首次,並無任何理論可以預見其結果。這樣的複雜性,使得全世界的中、俄問題觀察家常常不知道如何判斷這兩個國家兩三年以後之事,而在兩國的演變各自充滿不確定的情況下,要分析兩國關係的前景,無疑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 要討論中國和前蘇聯領土上諸國的關係,首先就涉及到一個對象問題:討論中國與誰的關係。在一篇文章中,不可能分別對中國與“獨聯體”各成員國的關係逐一分析,而且事實上,中國─俄國、中國─烏克蘭、中國─哈薩克、中國─塔吉克斯坦等等關係的重要性也差別極大,有的在當今國際關係中已經無足輕重。而“獨聯體”在國家間交往中又實際上不是一個實體,很難成為一個單獨的完整的分析對象。所以,本文選擇中俄關係為討論對象。在“獨聯體”國家中,俄羅斯繼承了前蘇聯的地位,包括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以及前蘇聯和各國簽訂的種種協議和條約等,又是“獨聯體”國家內居主導地位的大國,它與中國的關係最為重要。 後冷戰時期的中俄關係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分析,即從全球性戰略關係的演變來看中俄關係的發展,從中俄兩國政治經濟改革各自的進程及其互動來分析兩國關係,以及從兩國在亞太地區的安全和經濟利益之相互影響來考察兩國關係。這三個方面的分析各自側重不同的層面,第一個方面側重政府間外交關係;第二個方面側重政治家及黨派的交往,以及兩國國內政治經濟政策的相互影響;第三個方面側重中俄接壤地區地方政府之間以及民間的往來。 一、中俄兩國的戰略與外交關係 1978年,當鄧小平登上中國的最高權力位置之後,他改變了毛澤東建立的以反對蘇聯為中心的對外戰略關係,而建立了一種在美蘇之間保持等距離、擴大對日對歐交往、突出經濟合作的戰略關係,獲得了相當大的外交主動權和成功。從中國方面來說,這一戰略至今沒有重大改變。1989年,戈爾巴喬夫訪問中國,標誌着冷凍多年的中蘇關係轉入正常化。這個訪問是戈氏外交政策中的一環,目的在於設法把中國從密切的美中關係中稍微往外拉出來一點。可是,由於1989年的北京事件,中美關係突然逆轉,美國社會對北京事件的強烈批評使得布什政府不得不把美中關係降溫。戈氏訪華的外交效果立刻就變得無足輕重了。 過去六年來,中國─蘇聯以及後來的中國─俄國的關係發生了一系列演變。蘇聯(俄國)國內發生的一連串重大變化,是中俄兩國關係相應變動的主要原因。繼戈巴喬夫推動蘇聯的政治改革之後,東歐劇變、蘇聯解體、華沙條約組織解散、世界的兩極格局結束,中國在美蘇對抗的格局中遊刃自如的情勢也一去不復返了。幾年來,中俄兩國一直在致力於重建它們的戰略關係。那麼,俄國會不會向西方“一面倒”,使得中國遭到某種程度的孤立?或者相反,中俄可不可能重新建立緊密的聯盟,來與西方世界抗衡?如果兩者都不是,兩國之間將會存在一種什麼樣的戰略關係呢?中俄兩國的外交關係無疑為這種戰略關系所左右。 1994年9月2日,江澤民對俄國進行了四天訪問,這是自毛澤東五十年代訪蘇以來,中國國家領導人首次訪蘇。從這樣的標準官式友好訪問中,能夠解讀出來的關於雙方戰略關係的信息並不多。如果分析兩國關係的背景,一個首先需要回答的問題是,中俄兩國今天的關係與什麼有關?歷史上,這兩個國家曾經親密無間,也曾經大打出手,其中既有現實利益的爭奪,也有意識形態的衝突。中共曾經實行過以意識形態劃分敵友的外交政策。現在,兩國在意識形態上的差距達到了五十年代以來最大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意識形態在兩國關係上扮演什麼角色呢? 在毛澤東時代,中蘇兩國關係的摩擦與中蘇兩黨關係的惡化相互影響,兩黨在爭奪國際共運主導權的衝突中掀起了一場激烈的意識形態論戰,各自宣稱自己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互相指責對方是假社會主義,結果雙方外交關係中也充滿了意識形態色彩。今天的中俄兩國,在對基本政治制度的認知和意識形態上,距離極大,但情形卻與過去截然不同。目前,中共仍然堅持一黨獨治,把世界各國的民主制度、包括俄國的民主化都標上了資產階級“假民主”的標籤,其目標主要是維護自己的政權,而不是要在意識形態上與其他理念和制度作正面鬥爭,所以中共並不想在國際上站出來充當社會主義的“旗手”。 俄國初步的民主化已經在社會中紮根,連俄國共產黨都不願意向民主制度宣戰,它深知蘇共的政治體制已經失去民心,只好轉向西歐式社會民主黨的經濟社會主義口號,來爭取選票。至於俄國的自由派政治家和知識分子,則更是對共產黨的統治深惡痛絕,而以成功地推動民主化、並享有民主化成果感到自豪。但是,俄國社會只是較多地批判了斯大林主義和勃列日涅夫時代的政治經濟政策,並沒有對七十多年前的“十月革命”以及維持多年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作深刻的反思。換言之,面對蘇聯的瓦解和蘇共的失敗,倒底是證明了馬克思列寧不錯、但斯大林錯了,還是馬克思不錯、列寧斯大林錯了,或者馬列不錯、斯大林和戈爾巴喬夫錯了,抑或馬恩列斯都不對,這在俄國社會和知識分子中並沒有經過廣泛的討論,更沒有多數人的共識。因此,現在俄國的民主化不會伴隨意識形態上的“非共產主義化”,在俄國不會出現對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全面批判。 由於中俄雙方出於各自國內事務的考量,都沒有在意識形態上較量的意願,目前和今後的一個時期內,兩國的戰略關係都不會涉及太多的意識形態,在外交關係上雙方也都會刻意淡化意識形態色彩。中俄兩國的戰略關係擺脫了意識形態,就主要是建築在雙方的現實利益基礎之上,因而會比較理智和現實,也就是說,不管對方國家的領導人是什麼人,都應當與他合作。從這個角度看,就會比較容易理解,為什麼當蘇共垮台、葉利欽執政的俄羅斯成為獨立國家時,中共一方面對葉氏所代表的民主派勢力非常敵對,另一方面又趕在第一時間承認俄羅斯的獨立,並且在聯合國支持俄羅斯繼承蘇聯的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隨後李鵬又以總理身份邀請葉利欽訪問中國。這種以現實利益為基礎的國家間關係是國際關係格局中的常態,而這樣的國家間關係朝什麼方向演變,其決定因素包括大國間的全球性關係平衡、地緣政治的影響、經濟上的往來、歷史文化的淵源等。 在後冷戰時期,中國與西方國家經濟上的往來越來越廣泛,但政治上的摩擦卻越來越大,總體來說,中國與西方國家的國際政治關係中似乎存在着一種漸行漸遠的可能。而與此相反,俄國的民主化和市場化卻大大縮短了俄國與西方國家間的距離。那麼,在國際戰略格局中,俄國會不會為了獲得西方國家的經濟支持,而把它的國際交往變成以與西方國家交往為主,這樣,中國會不會處於相對的孤立中? 俄國確實有親西方派,也有這樣的主張,但俄羅斯不可能實行向西方一面倒的對外政策,這有歷史的和現實政治的原因。在俄國近代史上,布爾什維克奪得政權之前,俄國一直存在着親西方派和較具有民族主義傾向的斯拉夫派的較量。前者更偏好對歐洲開放友好,希望儘快通過歐化而邁入現代化;而後者則更強調俄國以伏爾加、烏拉爾地區為中心的俄羅斯文化傳統,以及俄國作為歐亞國家,要平衡考慮它在歐洲和亞洲的發展。蘇聯共產黨並沒有摧毀這些想法,所以,儘管歷經了近一百年,在俄國知識分子當中,至今仍然可以聽到兩種不同的聲音。而斯大林統治時期,大一統的政治經濟控制系統使得俄國的亞洲部份逐漸加深了與歐洲部份的聯繫,各民族精英被籠絡到莫斯科定居、許多民族被迫整群大遷移、以及勞動力的流動,也增進了各民族間的相互了解、造成了俄國東西部文化的融合、以至人種的混血。這一切,都使得今天的俄國,特別是在知識分子當中,對亞洲、對東方有着一種較為深刻的認知,與中歐、西歐精英對亞洲的遠距離觀察有所不同。這樣的歷史背景有利於俄國堅持一種歐亞平衡的傳統。 在現實政治方面,俄國已經處於政治多元化當中,雖然自由派政治家有親西方的傾向,但其他政治勢力的立場不同。俄國共產黨出於意識形態上的原因,對西方國家保持相當的警惕和敵意、而對中共有天然的好感,而民族主義政黨的斯拉夫主義的訴求也反映出對西歐的某種疏離和對俄羅斯亞洲部份的注意。 回顧蘇聯解體以來俄國的外交政策,在最初的一兩年裡,俄國外交的重點確實比較多地放在對西方的關繫上。一方面,俄國忙於建立與美國、德國等大國的友好關係,以獲得必要的經濟援助;另一方面,當時面對“華沙條約集團”解體,俄國急需清理與東歐國家和“北約”國家的歷史關係,解決一系列遺留問題,沒有很多餘力顧忌其他。近兩年來,俄國對其外交政策進行了調整,內容之一是在側重西方政策的同時,加強了東方政策的力度。葉利欽總統宣稱,俄羅斯奉行“雙頭鷹”外交,“既要奉行西方政策,也要奉行東方政策。”從他1993年4月批準的《俄羅斯聯邦外交構想的基本原則》和同年11月批準的《俄羅斯聯邦軍事學說基本原則》、以及近年來俄國官方的言論和行動來看,俄羅斯亞太政策的出發點是:維護俄羅斯的民族利益,體現俄羅斯的歐亞大國地位,保持東西方政策的相對平衡,服從對外經濟活動多樣化的方針,重視地緣政治對俄羅斯安全和獨聯體局勢的影響。其具體做法有,發展與亞太國家的雙邊關係,謀求建立亞洲“睦鄰地帶”;加強與亞太國家的經濟合作,以期實現加入亞太經濟區的長遠目標;加強與亞太國家的安全對話和軍事交流,主張建立亞太多邊安全機制。 在中俄雙方關係中,目前,中俄兩國都希望公正合理地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邊界問題,並在邊境地區裁減武裝力量,雙方相互承擔了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不參加任何針對對方的軍事政治同盟、不同第三國締結任何損害另一方主權和安全利益的條約或協議等義務。從理論上講,1991年中俄雙方已經解決了長期存在糾紛的遠東地區邊界問題;但實際上,兩國仍在為爭奪黑龍江和烏蘇里江、以及江中島嶼的控制權爭執不休。 由於俄國不太可能再試圖建立全球性的對抗美國的陣營,它就不會改變自己的追求東西方均衡外交政策的目標,而選擇與中國重構緊密的戰略聯盟的“朝東一邊倒”外交戰略。而中國同樣需要對西方開放和與西方國家發展經濟合作,朝俄國“一邊倒”也不符合中國的戰略利益。因此,幾乎可以肯定地說,中俄關係不會恢復到五十年代中蘇結盟的狀況,目前雙方正在發展中的國家間相互關係不具有排他性。隨着俄國權力結構的變化,俄國領導層對西方的熱情逐漸冷卻下來,而經歷了九十年代前半期的經濟繁榮和政治社會穩定,中共對蘇共亡黨亡國的恐懼和對俄國民主派政府的疑慮已漸淡化,雙方有可能通過進一步發展相互關係來維護各自的利益。 二、雙方國內政治和經濟改革的互動與影響 中國和蘇聯(俄國)各自國內的政治經濟發展從來都深刻地影響着另一方的國內政策,恐怕世界上還很少有哪兩個大國之間的關係帶有這種特徵。當然,歷史上,蘇聯是中共的“師傅”和中國的“老大哥”,這決定了蘇聯對中共和中國的單向的巨大影響力。可是,中蘇之間從五十年代起就存在着雙向的政治經濟影響。由於兩國之間長期以來一直在基本相似的社會主義制度下競爭,當一方對其政策或制度進行重大變革而獲得成功後,另一方就或遲或早試圖彷效;而另一方的經驗教訓則經常成為這一方國內政治鬥爭的工具。所以,中俄兩國的政治經濟改革從來就不是相互獨立的,這種互動和相互影響通過改變各自國家的政策方向而間接影響國家間的關係。而過去十來年中,中國改革的成功使不少蘇聯(俄國)的政治家對“中國模式”刮目相看,兩國改革的互動效應又明顯增強。 在中俄兩國歷史上,中蘇有過一段“蜜月”,在那個階段蘇聯對中共建國後的制度建立發揮了決定性的影響,這種影響很大程度上是通過蘇聯專家指導和留蘇學生返國實現的。今天中共高層領導人當中,戰爭年代的領導人多數已經離開舞台,在中蘇“蜜月”時期留蘇的學生占據了重要位置,這是否意味着“親蘇派”會在兩國關係中發揮有利於俄國的影響力呢?如果進一步分析,結論是,正好相反,今天被視為“親蘇派”的中國領導人現在已經不太了解俄國,倒是俄國的左派政治領導人變得越來越象“親中派”。最近中國的改革道路開始影響俄國的國內政治,這是近幾年兩國關係史中出現的重要的轉變。 蘇聯政治家們曾經習慣於居高臨下地指導他們的中國“小兄弟”,在從斯大林到勃列日涅夫的老一代蘇聯共產黨官員的心目中,中國共產黨的革命家們並不真懂馬克思列寧主義,他們是在一塊落後的土地上追求着一個不正確的社會主義道路,離蘇聯式的發達的社會主義還非常遙遠。直到八十年代,戈爾巴喬夫這一代蘇共領導人突然發現,在蘇聯的經濟狀況每況愈下的同時,中國大陸卻顯示出蓬勃生機,這是戈氏推動經濟改革的動力之一。九十年代的俄國共產黨領導人,現在已經不再可能居高臨下,而是“居低望高”了,他們不僅羨慕中國城市民眾的生活水準,而且更羨慕中共能把政權掌控在手中。 中國今天的領導人當中,很多是五十年代被選送蘇聯東歐學習工程技術的,他們所擁有的學歷也是蘇聯東歐的大學授予的。但是,這些個人資本並不一定對他們目前的政治活動有非常大的價值。中共第一代領導人中,也有不少在蘇聯受訓的,如陳雲、康生等,但當時他們接受的就是政治活動能力的訓練,回到中國後,因為能與莫斯科保持聯繫、或者直接代表第三國際,而一度身價百倍。今天中國大陸留蘇的政治領導人之所以能夠逐級升遷,並不是因為他們擁有並運用當年在蘇聯所學的工程技術知識,而是因為他們是大陸政治中的成功者,此外還有一個可信任的家庭政治背景,以及有個可以稱呼響亮的學歷。這些工程技術知識只是成了他們踏入管理階層的敲門磚,以後幾十年在政治中翻滾,工程技術知識早就扔到一邊。而他們多年積累起來的、真正有用的政治經驗和能力,則仍然是毛澤東、鄧小平教給他們的,並不帶多少“蘇聯味”。相反,當年他們留蘇期間,正是赫魯曉夫大批斯大林的時候,當時中國政府深恐留學生受到影響,加緊了對留學生的思想控制,要求他們專心讀技術,不要過問政治。所以,五十年代蘇聯的“解凍”也沒有在這批留學生頭腦中留下多少印象。這些留蘇學生回國後,中蘇交惡,音訊阻斷,他們在蘇聯的關係網也不能幫助他們了解蘇聯的情勢。時至今日,他們對蘇聯的印象還常常停留在五十年代,而他們對七十、八十年代的蘇聯的了解,實際上並不比他們對西方國家的了解多多少。即使他們今天回訪俄國,也會發現今昔變遷,昨日不再。例如,江澤民1956年在莫斯科實習過的“吉爾”工廠,當年曾是社會主義國家中的一個工業“巨人”,但現在卻是在破產的邊緣上掙扎。 在目前的俄國,中國改革的經驗或改革的“中國模式”,並不是一個供學者專家認真研究分析的對象,而是一個已經被高度意識形態化了的、政治角力的工具。俄國共產黨及其他左派政黨經常把“走中國模式”當做可以向選民揮舞的旗幟,他們所宣傳的其實是“中國城市居民目前迅速提高的生活水平”,而完全不管中國國有企業的改革如何舉步維艱、處境困難。俄國共產黨的候選人當中,多數是在過去幾年經濟自由化和私有化過程中,未能占據一席之地的原蘇聯黨政幹部。而在他們的執政意圖背後,則是強烈的期盼,希望奪得政權後,能控制經濟資源、發一筆財。因此,他們對坦率客觀地研究“中國模式”毫無興趣,也從未根據“中國模式”提出他們的政綱。 而俄國的自由派政黨則儘量貶低“中國模式”,強調在中國完全沒有民主,專制的共產黨和原來的蘇共一樣把持一切,如果彷效“中國模式”,就會導致蘇聯共產黨復辟。由於意識形態上不喜歡“中國模式”,他們也沒有興趣研究中國改革的經驗教訓。在俄國,雖然也有少數知識分子和中國問題專家發表一些文章,分析“中國模式”的利與弊,但並不能引起大眾和政治家的興趣。 同樣,俄國的民主化和經濟自由化的結果也曾被中共用來作為贏得民心的手段。蘇共瓦解後,中共在黨內所進行的宣傳強調,如果中國也出現和平演變、乃至民主化,則中共的權力就會被剝奪,各級黨政幹部的地位、特權會因而喪失。這一宣傳確實抓住了中共幹部的心理弱點,取得了相當效果,使得中國大陸出現了對俄國民主化過程積極成果的貶低和忽視。另一方面,中共的新聞媒體對俄國的政治經濟形勢進行了選擇性報導,集中向民眾渲染,俄國的民主化和經濟自由化造成了什麼樣的災難。中國大陸所能看到的俄國實況,多數來自新華社或中國官方媒體,往往是從中國立場出發的、並不很客觀公正的報導。俄國本國的新聞媒體現在擁有新聞自由,報導更準確客觀,能從俄國社會的多個角度反映現實,可是這樣的新聞卻很難與中國大陸民眾見面。在官方的控制下,大陸民眾的多數對俄國的變化缺乏真正的了解,對俄國發生民主化的政治、經濟、社會原因基本上不清楚,而對俄國變革的結果往往持負面的理解。這一切,最後都是有利於中共重新贏得在“六.四”中一度失去的民心。 如果要分析今天蘇聯(俄國)對中國的影響,那麼,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即蘇聯體制對中國的影響力經常被低估。五十年代初,中共實行對蘇聯“一面倒”的政策,在蘇聯專家手把手的指導下,全盤照搬蘇聯的體制。大到中共中央組織部的幹部管理制度、國家計劃委員會的經濟計劃制定程序,小到大學圖書館裡借書條的設計,都是從蘇聯學的。目前,中國政府、學者和民眾都比較願意聽到“東亞模式”,而不喜歡談中國俄國經濟體制的相似性,更不想聽到兩國發展中面臨的相似困難。國際上媒體也早已忘記了,中國的城市改革中,改革“攻堅戰”所屢攻不克的正是從蘇聯學來的體制。 由於俄國政治可能向左轉,今後中俄關係會因此有所靠近。去年12月的國會選舉中,因為俄國多數民眾對經濟轉型中的經濟和生活狀況不滿,以蓋達爾為代表的激進經濟改革派在選舉中遭到了慘敗;另一個由雅夫林斯基領導的自由派政黨吸收了部份原來支持蓋達爾的票,但其支持者局限在莫斯科、聖彼得堡等少數幾個大城市,只占總票數的百分之十幾;以現任總理切爾諾梅金領導的溫和派政黨,雖然擁有目前最富有的石油工業利益集團的財力支持,有各級在位官員的幫助,但是卻不得不背負不滿民眾對現行政策和腐敗、混亂的指責,所獲選票同樣不多;而朱加諾夫的俄國共產黨在中小城鎮和農村有穩定的票源,因為這些地方民眾的平均教育程度低、資訊少、社會關係網深、對大城市出身的知識精英天然地不信任,而恰恰在這些地區,共產黨尚能運作的組織動員系統是有效的固票工具,同時,在大城市中,占人口相當大比例的退休者也是共產黨的“鐵票”。目前看來,在今年六月的總統選舉中,俄國共產黨與農民黨等左派勢力聯合,有相當大的可能拿下總統職位,並進而任命自己的總理,實現總統、總理、國會多數派的一統天下。一個左派政權在俄國的出現,對中共來說是好消息。 基於各自的民族主義情結和潛在的意識形態理念,俄國的左派政治領導人與中共在國際關係上有着某種程度的共同認知,對西方國家不信任,面對西方國家的種種要求、壓力,雖不得不尊重卻又心不甘情不願。這些會幫助中共和俄國的左派政權在國家關係上發展一定程度的相互信任。可是,這種信任也是有限的。對中共來說,俄國共產黨強調民主制度,這就構成一種挑戰,令中共不安。而對俄國來說,面對一個集權的、資源動員能力強的、有時候對外咄咄逼人的中國,顯然感到總存在着一種威脅,而面對一個民主化的中國,則要放心得多,因為民主政府比較少用強權獲取外部利益;然而,一個集權的中國政府可能比一個民主政府能夠更有效地控制其社會,而防止因社會混亂造成對俄國的移民威脅。所以,在對中國政治制度演變的問題上,俄國政府也面臨着一種和西方國家相似的兩難處境。 三、兩國的經貿合作及遠東地區的地緣政治關係 近六年來,中俄兩國的貿易關係走過了一段曲折的路。1989年中俄關係正常化後,中俄經濟貿易關係有較大發展。1990年,兩國貿易總額達到四十二億美元。1992年,在俄羅斯外貿總額減少百分之二十三的情況下,中俄貿易總額仍然繼續上升,達到五十八億美元。1993年,進一步上升到七十七億美元。從1989年到1993年是中俄貿易關係的第一個階段,而1994年是雙方貿易關係的轉折點,這一年中國消費品對俄出口大幅度下降,至1995年才恢復到1990年的水平。1995年,雙方貿易中中方有較大逆差。中俄貿易收縮,主要原因是俄國市場的變化和俄方政策調整。 在中俄雙方的貿易政策討論中,俄國政府指責中國的偽劣商品在俄國到處泛濫,而中國政府指責俄方築起貿易壁壘、阻止中國商品出口。客觀地說,俄國收緊俄中貿易的原因主要來自中國方面。中國方面從事小額中俄貿易的多數是個體戶,文化素質低,但他們“小人得志”的心態和從中國搬過去的“無法無天”的行為,卻經常惹惱具有較高文化素養、又有強烈國家優越感的俄國市民。中國個體戶在俄國大量行銷的假劣商品,嚴重損害了中國商品和正派中國商人的聲譽,再加上中國犯罪團伙在俄國城市和國際列車上的惡劣行徑,導致俄國社會裡,對中俄小額貿易和中國商販在俄國的活躍,貶多於褒。這不可避免地對俄國政府的對華貿易政策產生了影響。與中國商品在俄國市場上聲譽下跌的同時,歐洲商品開始進入俄國市場,其價格雖然較高,但品質、品味都遠遠優於中國商品,這喚回了俄國消費者的歐洲意識,流行商品的標準很快就由中國商品變為歐洲商品,中國大陸普通消費品在俄國的銷售高潮基本上一去不復返了。 但中國仍然是俄國的潛在的大武器市場和其他重工業產品市場。中國的重工業基礎由兩部份組成,一部份都是五十年代蘇聯援建的大型企業,一部份是國民政府留在大陸的工廠。這些工廠的多數設備早已老舊不堪,亟待更新。但是,中國沒有足夠的外匯去購置西方的設備,況且設備產品的設計規範也不一致。而俄國的一些重工業產品對中國而言,仍然是價廉物美,經濟使用的。目前,一些俄國大型重工業企業就接受了中國的電站發電設備等訂貨。至於中國向俄國訂購先進戰機等尖端武器,則是舉世共知的。俄國雖然為了保護其軍事工業免於癱瘓,對中國大陸的軍品訂貨相當熱衷,但俄國畢竟與中國是近鄰,為了自己的國防安全,俄國仍然不願意向中國出手最先進的武器。 目前,中國去俄國投資創辦的合資企業為數並不多,主要從事貿易和服務業,投資額不大。據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發表的統計表明,從1994年初到1995年6月底,俄國共吸收了外國直接投資九億美元,其中中國占百分之六,約五千四百萬美元。1995年初,有中國投資、在俄國註冊的企業共1019家,占外資企業總數的百分之八。 從地區經濟發展的角度看,俄國有與中國合作開發的需要,但也始終對中國保持着相當程度的警惕。中俄兩國有着長達數千公里的邊界,在俄方領土內,遠東地區地域遼闊,自然資源豐富,但人口稀少,除了沿西伯利亞大鐵路的城鎮有居民以外,其他地方基本上淼無人煙,交通極為不便,甚至鐵路線上兩個車站之間沒有可以通行自行車的道路。就是這些有限的人口也集中在少數城市中,隸屬於政府和文教機關、國營企業和駐軍,當地工業生產能力很小,也缺乏資金、技術和熟練勞動力,日用消費品要靠從俄國中西部運來。在經濟自由化過程中,一方面因為中央政府的能力大為削弱,無暇照顧偏遠的遠東邊疆區;另一方面,由於遠離本國中心地區,遠東地區企業過去與俄羅斯內地的經濟技術聯繫被中斷了,當地消費品缺乏,經濟蕭條。中俄兩國的區域經濟合作是一個可能的利益互補的機會。1992年底,葉利欽總統訪問北京時,曾提到邀請中國參加西伯利亞和遠東地區的開發。 最近幾年中,中俄邊境貿易非常活躍,中國的農村勞動力也大量進入俄國的遠東地區種地做工。中國與俄國接壤的省份,經濟都不很發達,對發達國家開放的機會不多。為了使本地區民眾有機會增加收入,中國的地方政府官員對民眾去俄羅斯做生意或打工一向持樂觀其成的態度,給予方便。既然中國政府不加約束,當地中國民眾出入俄國如入無人之境,很多人不經過邊防口岸、而是擅自越境,也不遵守對方的簽證、稅收法規。至於由此而引起的國家間關係的複雜化,則根本不在這些中國老百姓和地方官員的考慮之列。在俄國遠東地區,地方官員有着相當複雜的心態。在政治上,他們毫不掩飾地對大舉進入遠東地區的中國人表示不滿和擔憂,但在經濟上,他們又希望這些中國人繼續在那裡做生意,因為這是俄國地方官員貪汙發財的唯一機會。海參威地方政府曾經專門通過法律,禁止中國人擁有或租用房產,而迫使旅居那裡的中國人支付每日居住稅。 中國的東北三省目前實行通過沿邊發展、加快對外開放的發展戰略,主要目標是吸引外資,而不是輸出資本。它們也知道,俄國只會是和中國一樣的資本吸收國,所以這些省份喊的是對俄國的遠東地區開放,眼睛看着的卻不是俄國企業,而是日本、韓國以及西方的企業,希望藉此機會吸引來日本、韓國或西方的資本。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學術界提出的圖們江流域開發計劃曾經引起了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的興趣。UNDP於1993年在紐約召開了圖們江項目工作會議,討論和擬定了多國合作開發圖們江區域的設想。此後,中國已經在本國境內作了不少項目可行性研究,開始了一些投資活動,修建了一條新鐵路,以便把中國東北地區的貨物運往俄國的太平洋港口。但俄國對中國的企圖心始終不無疑慮,擔心中國會藉此擴大它在俄國海參威地區的影響力,再加上俄國經濟困難,所以,俄方並沒有為這個擬議中的合作開發項目採取多少實際步驟。 俄國在貝加爾湖以東的遠東地區只有不到七百萬人口,而中國的東北三省卻有九千四百萬人口,由於中國龐大的人口規模和高度的人口密度,俄國一直擔心來自中國的潛在的移民威脅。十三世紀成吉斯汗率蒙古騎兵攻占俄國的歐洲腹地,曾在俄國留下了深深的文化歷史痕跡。今天,在俄國國內,基於民族主義、以及一定程度的種族主義,對中國人口及其可能帶來的威脅的恐懼感始終存在。中國人大量湧入俄國的遠東地區,更加誘發了這種恐懼感。中國農民在俄羅斯的遠東地區任意開墾已經被私有化了的俄國土地,以低價購買大量原材料非法越境運回中國,不尊重俄國居民的習俗和文明社會應有的基本行為準則。在當地俄國居民眼中看來,進入俄國遠東地區的中國人行事不象是來做客的,倒象是此地本來的主人。遠東地區的俄國居民直接感受到來自中國的人口壓力和由此引起的秩序混亂,他們的日常生活遭到了中國人的干擾,因此非常不滿,甚至開始仇視大舉滲透進他們的領地的中國人。俄國的保守的民族主義者也開始對中國人發難,其中不光有政治家,也有很多知識分子。原先流亡國外的着名持不同政見者索爾仁尼琴回國時途經遠東,當他到達莫斯科後,對俄國政府提出尖銳的批評,認為政府忽略了遠東,而聽任中國人去占領。現在,中國政府稍稍加緊了對邊境地區中國居民的行為管束,情形有所好轉。 中國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學者在對俄關係上經常強調經濟合作的必要性,卻很少考慮地緣政治關係。事實上,在這一地區發生武裝軍事衝突僅僅是不到三十年前的事。俄國的民族主義者在呼喊“黃禍”時,並不是孤立的,俄國共產黨就是它的同盟軍。俄國共產黨還經常夢想恢復甦聯“帝國”,而來自中國的威脅有時候就是一個動員民眾的好藉口,在這點上,中國很難指望俄國的自由派會為中共辯護。地緣政治關係上的摩擦同樣可能為雙方的戰略關係投下陰影,給中俄兩國左派政治家的關係中插進楔子。當中共為了抵禦來自西方的政治攻勢時,訴諸民族主義有某種效果;然而,當俄國民族主義者利用民族主義情結挑起對中國的攻擊時,中共就不容易找到意識形態來自衛,能再訴諸國際主義嗎?中俄兩國政治家們在領導各自的國家跨進下一世紀時,開拓了合作的空間,也留下了衝突的種子。 美國哈佛大學麥克阿瑟基金會國際和平與安全研究員 美蘇冷戰與東南亞力量平衡格局 冷戰下的陰影:中國與東南亞 冷戰的結束與東南亞國家的軍備競賽 中國角色 蘇聯的崩潰給現代國際關係注入了巨大的動力。如果說二戰後世界政治相對穩定的主要原因是美蘇之間的“冷戰”,那麼蘇聯一極的消失標誌着由美蘇之間對抗而形成的世界政治權力平衡體系的動搖。一方面,由於冷戰的結束,美國勢必作出大戰略調整,不可能像冷戰時期動用龐大的國內資源來支持其海外戰略。另一方面,由於蘇聯崩潰而出現的權力真空,其他各國勢必爭相填補,從而形成各國間的角力。但更為重要的是,國際關係發展史中一而再,再而三出現的經濟與權力消長之間的互動準則,即是說,一個國家的現代化和快速經濟增張或遲或早會對現成權力體系構成威脅,甚至向既成霸權挑戰,導致新一輪的爭霸戰爭(Robert Gilpin,1981;Paul Kennedy,1987)。 恰恰同時,東亞、東南亞創造了世界經濟發展的奇蹟。包括中國在內的整個東亞、東南亞地區自80年代以來,經濟發展始終領先世界的其他地區。人們關注的焦點自然從蘇聯轉向該一地區,尤其是中國。由於中國的地理位置、國家規模、經濟潛力等諸種因素,很多人自然而簡單地相信,中國勢必起而填補由美蘇權力衰落而出現的權力真空。因此西方世界不斷就對中國的外交戰略展開爭論。最近產生的所謂“中國威脅論”和“圍堵中國論”就是明顯的例子。 本文的目的在於運用現實主義的方法來評估冷戰時期中國與東南亞各國之間的關係,在此基礎上來預測後冷戰時期雙方的關係。本文認為,冷戰時期中國與東南亞之間的關係取決於以下三種因素,即大國與東南亞的關係,東南亞各國之間的關係,以及中國與東男亞各國的雙邊關係。未來中國與東南亞之間的關係取決於以下諸種因素:各大國包括美日對東南亞外交策略的調整和中國總體內政,外交策略的調整。概括地說,儘管這一地區存在着國家間(雙邊的或多邊的)衝突乃至戰爭的威脅,但目前中國與東南亞各國關係發展也孕育着種種和平的因素。 本文分為以下幾個部份。第一部份回顧冷站時代中國與東南亞地區之間的關係,着重於美蘇的東南亞策略是如何影響中國在該一地區的外交策略的。第二部份側重於中國與東南亞地區關係的現狀,力求突出戰爭與和平的可能性。最後一部份評估中國現時東南亞政策及其可能的策略調整。 美蘇冷戰與東南亞力量平衡格局 如同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美蘇冷戰不僅制約着東南亞國家的外交政策,而且也制約着中國同東南亞國家之間的雙邊的及多邊的關係。在這一節,我們先來看看美蘇兩大陣營間的冷戰對東南亞的影響,再來看看中國在其中扮演了何種角色。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蘇兩大陣營進入“冷戰”狀態。東南亞地區即成為兩大陣營全球性意識形態、軍事、政治、經濟、外交利益爭奪的焦點。從總體上看,在1969年尼克松的“關島主義”出籠前,美國在東南亞占主導地位。戰後杜魯門總統推行“圍堵政策”,涵蓋西歐至中東,由東北亞至東南亞的廣大地區。美國對東南亞地區的重視主要是因為,首先,東南亞地區可以成為美國抑制當時日益蓬興的共產主義勢力的前沿陣地。1949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前,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一份報告直接警告共產黨勢力會席捲東南亞,美國必需採取某種政策加以抑制以防多米諾效應的發生。其次,與美國的軍事戰略有關。戰後美國成為軍事強國,其海空勢力滲透從太平洋至印度洋的廣大海域。為了加強其在兩大洋之間的戰略優勢,控制兩洋之間的通道,美國不惜一切地要加強東南亞這一交通要道。基於以上戰略考慮,自50年代初至60年代末,美國的東南亞政策主要由以下幾部份組成。第一,以印支地區為中心,以武力為手段來圍堵和抑制中國共產主義勢力的擴張。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美國為法國軍隊提供援助,開始涉足印支事務。在法軍撤出印支後,美國馬上填補了力量真空。自1955年起,美國大力扶植南越和老撾的親美勢力,不惜以戰爭的手段直接來與反對勢力抗衡。如1958年策動老撾親美勢力推翻聯合政府;1959年涉足老撾內戰;1961年對南越發動“特種戰爭”,等等。第二,在東南亞建立各種雙邊的和多邊的軍事同盟。美於1954年發起東南亞條約組織,把南越、老撾和柬埔寨化為其“保護區”。第三,美國單方面地對東南亞國家實行“一元化”領導。戰後,由於東南亞國家剛剛擺脫殖民統治,國內各種力量間鬥爭激烈,且政治領袖們缺乏獨立的統治國家的能力,這就為美國的滲透提供了機會,使得東南亞各國的政治嚴重依賴於美國。如果說中國當時實行的“一邊倒”政策是和蘇聯結盟,那麼東南亞各國的“一邊倒”政策是和美國結盟。第四,美國把與東南亞政治軍事關係置於首位,而經濟關係次之。這一方面是因為當時東南亞各國經濟仍處於極為落後狀態,另一方面是因為美國的主要興趣不在於經濟利益,而是借東南亞來圍堵共產主義勢力。但不久,美國重視起東南亞地區的經濟發展。在美國看來,光用美國的經濟援助不足以抵抗共產主黨勢力,而是必須鼓勵東南亞各國發展自身的經濟,這樣才有可能和美國合作共同圍堵共產勢力。 1969年至80年代末,美國的東南亞政策進入第二個時期。1969年尼克松入主白宮,不久就開始大幅度地調整美國的東南亞政策,即有名的“關島主義”。關島主義的主要精神在於“亞洲事務的亞洲化”。這一戰略包括,第一,關島主義並不意味着美國勢力完全退出東南亞,而是說美國不能繼續單獨地負擔亞太地區的軍事國防安全。亞洲事務,乃至亞洲戰爭與和平須由亞洲人自己決定;第二,美國繼續保證對東南亞各國所締結的條約和承諾,但把重點放在鼓勵東南亞國家依靠自己的力量應付國內政治經濟問題,特別是國內共產主義勢力。除非東南亞國家遭到外來侵略的直接威脅,美國應採用“低姿態”外交政策;第三,修正戰後和共產主義勢力直接對抗的策略。根據越戰的教訓,美國宜避免直接捲入亞洲戰爭。同時美國希望東盟各國間的有關安全方面的關係制度化,以加強和平的力量;第四,尼克松意識到東南亞地區的“和平”取決於美蘇之間的某種“和解”,即非直接的軍事對抗,而是互相“威懾”,及與中國關係的改善。可見關島主義把單純的圍堵政策修改成“圍堵而不孤立”政策,強調“以談判代替對抗”的外交精神。 尼克松後,福特過渡政府基本上繼續關島主義精神。但卡特政府期間及以後,美國的東南亞政策變化較大。卡特政府並沒有把東南亞地區視為其外交政策的重要日程。相反,卡特強調“人權外交”,以此作為與東南亞國家關係的準則,許多東南亞國家被劃入“侵犯人權”的範疇。同時,卡特政府改變了過去只強調政治軍事關係的做法,把重心轉移到發展同東南亞國家的經濟關係。里根上台後,對蘇實行全面抑制政策,美國的東南亞政策也因此又有重大變化,政治軍事關係又被置於首位。里根政府一方面對東南亞各國提供各種形式的軍事援助,另一方面推行政治民主化,即要求東南亞各國彷效西方,實行政治改革,以此來抑制蘇聯的影響。布什政府期間,美國的東南亞政策有所改變,但大體上仍承襲里根的政策。 要理解美國的東南亞政策的變化就必須看看兩極權力平衡的另一極,即蘇聯的東南亞政策。冷戰結束前,蘇聯的東南亞政策是蘇聯同美國全球競爭的一部份。冷戰開始後至尼克松的關島主義,美國勢力在東南亞占優勢,蘇聯處於劣勢。印尼是60年代中期唯一與蘇聯有外交關係的東南亞國家。蘇聯直接給予印尼以不同形式的軍事,經濟和政治上的支持,輔助印尼對西方的強硬外交政策。關島主義出台後,美國開始削減其東南亞的軍事力量。這就給蘇聯提供了某種權力空間。東南亞地區的力量平衡開始向蘇聯一極傾斜。1969年,勃列日涅夫拋出“亞洲安全”體系,蘇聯勢力竭力向該地區滲透。美國越戰的失利,使蘇聯很快把越南納入自己的勢力範圍,並把它作為向東南亞及整個亞太地區擴張的前哨基地。同時蘇聯也對東盟國家展開政治攻勢。70年代末中越衝突後,蘇聯開始在東南亞以軍事大國的姿態出現。1979年,蘇聯海軍進入越南金蘭彎,此後,蘇聯在越軍事力量不斷增加。隨後支持越南侵占柬埔寨。東南亞地區的力量對比出現不利於美國的態勢,尤其是在卡特政府期間。蘇聯在東南亞的勢力在里根政府期間受到嚴重挫折。蘇聯也因此事實上在冷戰結束前開始調整其在亞洲的政策。1986年,當時蘇共總書記戈巴喬夫發表海參威宣言,稱自己為亞太國家。自1983年起,中蘇關係不斷改善。1989年,戈巴喬夫訪華標誌兩國長期以來的敵對狀態的結束。印尼與中國恢復關係。老撾在1988年底也同中國恢復了外交關係。蘇聯也開始向越南施壓,迫使其儘快從柬埔寨撤軍。蘇聯本身也大幅度地調整其東南亞政策, 大大收縮其在東南亞乃至整個亞太地區的力量,如撤走駐金蘭彎的大部份蘇軍,將太平洋艦隊兵力裁減三分之一。至1989年,美國承認,由於蘇聯的退卻,美在亞太地區的軍事力量已占優勢。 冷戰下的陰影:中國與東南亞 無疑,二戰後中國無論從政治、安全、軍事、經濟和外交各方面來說,都把重點放在亞洲國家。中央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宣布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但許多西方觀察家和評論家仍稱中國是一個“地區大國,而無地區政策”的國家(Steven I. Levine,1984)。這種說法雖不夠確切,但也反映了一個事實,即,中國的亞洲政策,特別是對東南亞的政策始終“生活”在美蘇兩國的陰影下。中國的東南亞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制於美蘇兩國在東南亞的權力消長。在冷戰的背景下,中國雖然在東南亞地區取得了一定的外交空間,但中國對該地區的影響並不占主導地位,較之美蘇兩國,可說是處於邊緣狀態。 1950年代初期,中國領導人認為世界權力體系由美蘇兩極組成。中國出於自身安全及其他各方面考慮,實行“一邊倒”政策,即與蘇聯結盟。一些領導人曾盲目估計共產主義會席捲亞洲。中國於是支持東南亞國家的共產黨或親共勢力,對一些新獨立的親西方的東南亞國家持懷疑及不支持態度。朝鮮戰爭結束後,中國的東南亞政策有所變化。中國領導人看到了東南亞新興國家與美國之間的矛盾,認為中國可以和一些新興國家結成廣泛的聯合陣線反對美帝國主義及其同盟。中國和印度聯合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得到許多亞洲國家的認同。但隨着50年代末中印邊界衝突及60年代中蘇衝突的發生,中國的東南亞政策發生重大的變化,即越來越激進化。中國認為,東南亞地區既不屬於帝國主義陣營也不屬於社會主義陣營。中國的目標是打擊與中國為敵的東南亞國家,領導第三世界革命,在美蘇兩大霸權體系之下尋求自主獨立的政治行動。東南亞國家因此可以與拉丁美洲和非洲國家相提並論,屬於反帝國主義的同一陣營。 在70年代,中國把外交政策重點放在南北和東西關繫上,並認同不發達國家,為尋求新的國際經濟秩序而努力。在70年代中期,鄧小平在聯合國的演講,強調毛澤東的三個世界理論,把中國放在亞、非、拉不發達國家的陣營。這時中國最擔心的是蘇聯對中國構成的威脅。尼克松奉行關島主義以後,美國在亞洲勢力削減,蘇聯乘虛而入,填補權力真空。中國領導人認為,這不僅構成了對東南亞國家的威脅,也構成了對中國的威脅。1975年美國的印支政策發生急劇變化,中蘇之間的爭端也達到了一個新的起點。中國改變了以往的對東南亞國家的政策,同時與美國結成聯合陣線以抑制蘇聯勢力。中國告誡東南亞國家不要前門剛送走“美狼”,後門就迎進“蘇虎”。1967年,東盟成立時,中國把此認定為美國操縱下的“反華反共聯盟”。但至70年代中期,中國認為東盟可以成為阻擋蘇聯勢力南下的一支重要力量。70年代末期,受蘇聯支持,越南入侵柬埔寨。美蘇在東南亞的勢力平衡迅速向於蘇聯有利的方向發展。很多東南亞國家,特別是泰國深表關切。中國這時和美國結盟於79年進行有限的“反擊戰”。美國希望中國能夠阻止越南的勢力,從而間接地阻止蘇聯的力量。1978年,美副總統蒙代爾訪華,強調與中國合作的重要性。此後,中美的軍事合作趨於密切,直至89年北京事件和冷戰的結束。對東南亞國家來說,一方面中美合作於自己有利,因為中國可以充當一支抑制蘇聯勢力擴張的強大力量,但另一方面,它們也擔心,中國強大的軍事力量是否會影響東南亞國家的安全。 進入80年代,中蘇之間的對抗程度有所減弱。但中國仍舊認為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脅來自蘇聯。蘇聯的越南政策更是直接地威脅到中國的安全與其他利益。但中國的對抗蘇聯的活動餘地仍舊有限。中國一方面開始了軍事現代化的進程;另一方面向在“第一戰線”的國家,如泰國和巴基斯坦提供援助以抑制蘇聯的擴張。由於多種原因,中國與美國的抗蘇聯盟的程度也是極為有限的。中國領導人仍舊慢慢地在兩個大國之間尋求自己較為獨立的外交政策,試圖在兩個大國之間謀求權力平衡的作用。 中國外交政策的獨立性也表現在其他方面。最明顯的是中國的外交政策強調雙邊關係,而對多邊關係持懷疑態度。中國同東南亞國家的關係多為雙邊關係。有研究者認為,中國的這種雙邊主義(bilateralism)的外交政策既是傳統中國“朝貢”制度(the tribute system)的反映,也是中國在亞洲長遠戰略利益的考慮(Steven I. Levine,1984),這種說法是否有理,仍有待於繼續研究,但中國確實反對亞洲國家間的多邊關係,特別是當多邊關係包括美蘇兩大國的情況下。在這種心態支持下,中國從未尋求和任何亞洲國家結成正式同盟。在60年代初,中國認為自己可充當亞洲共產主義陣營,包括北朝鮮、北越、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亞的領袖。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中國也未組織這些國家間的正式同盟關係。所以,所謂“共產主義陣營”是極其鬆散的。在美蘇兩大國主宰下,中國的外交政策在很多情況下是消極被動的,旨在弱化,打破,甚至預防任何亞洲國家結成反華同盟。所以,中國竭力反對東南亞條約組織(South East Asian Treaty Organization),亞太理事會(Asian and Pacific Council)和東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1969年,蘇聯提出建立亞洲集體安全體系,中國始終反對。中國的目標是防止美蘇兩大國在亞洲的霸權地位。但同時中國意識到中國不可能完全阻止這兩大國涉足亞洲事務,因此選擇有限獨立的政策。在50年代與蘇聯結盟反對美國,在1972年與美國結盟反對蘇聯。目的是使美蘇力量構成平衡局勢,減少對中國的威脅。再者,即使是雙邊關係,中國領導人也非常謹慎。中國並不希望極為密切的雙邊關係,特別是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或涉及美蘇兩大國的雙邊關係。中國始終擔心,重要的亞洲國家,如日本、南韓、泰國、菲律賓、印度、越南、等會和某一超級大國結成緊密同盟,充當“爪牙”或“代理人”來威脅中國利益。但當中國意識到這種關係有助於抑制超級大國在亞洲的勢力時,就會默認或支持這種關係,如1972年以來美日關係,及從原先的反對東盟到支持的轉變。 中國這種較為靈活的,從而也是多變的外交政策主要着眼於中國自身的安全考慮。在50和60年代,中國支持東南亞地區所謂“革命”,與印度尼西亞合作對抗那些被美國用來“圍堵”中國的東南亞國家。中美之間的直接對抗因為越南戰爭而有所減弱。但越戰的勝利並未給中國的安全提供保障。越戰後,越南成為地區軍事強國,其勢力大有席捲東南亞之勢。越南得到蘇聯的支持,迅速向印支滲透。作為對這種新形勢的反應,中國加快了其同東盟國家關係正常化的速度。同時向越南施加軍事和外交壓力,迫使其從柬埔寨撤兵。1979年中國對越南發動“自衛反擊戰”。但東南亞國家對中國的行動持較為複雜的看法。一方面,他們表示歡迎,因為越南的擴張主義使他們感到不安。但另一方面,他們擔心中國是否從此以後會以亞洲憲兵的面目出現。這從一個側面反應了地區政治中各國權力平衡的重要性。儘管權力平衡基本上是西方概念,許多亞洲,特別是東南亞國家對此不以為然,但從他們的行為中可以看到他們實際上是強調權力平衡在維持地區穩定中的重要性的。例如,戰後30多年中,泰國始終把中國視為主要敵人,但由于越南力量的崛起,中泰關係迅速改善,兩國間軍事合作達到很高的層次,以此來遏制越南的擴張主義。其他同盟國家或多或少地也有類似的態度。 綜上所述,在冷戰期間,中國對東南亞國家的關係呈現出如下特點。首先,因為冷戰期間美蘇兩大國主宰世界政治舞台,中國與東南亞國家的關係在很大程度上受兩大國權力消長的影響。但這並不是說,中國缺乏自己獨立的外交政策。相反,由於兩大國之間的衝突,中國在其間爭得了一定的外交空間。其二,中國傾向於國與國之間的雙邊關係,而對多邊關係持懷疑態度。這一外交關係模式正在影響着冷戰後中國對亞洲各國的關係。其三,中國的東南亞政策趨向於現實主義化。或者說,中國的東南亞政策從早期的革命化,意識形態化轉向以解決問題(problem-solving)為取向的“職業”外交。這一轉型有助於冷戰後中國與東南亞國家關係的改善。 冷戰的結束與東南亞國家的軍備競賽 從理論上說,冷戰的結束有助於東南亞地區的和平與安全。但事實上,冷戰結束了往日美蘇兩國在該地區權力平衡局面,從而給該地區引進了新的不穩定因素。當世界上多數地區熱衷於削減軍備的時候,東南亞成了少數幾個軍費開支急劇增加的地區,尤其是東盟。軍備競賽表現為如下幾個特點。 首先,東盟各國大力加強本國的軍事力量,大幅度增加軍費,採購西方先進的武器裝備(方柏華,1993)。各國都把軍事發展的重點放在海軍與空軍方面。其二,東盟各國加強國與國之間多邊的軍事合作關係,以提高東盟作為一個整體的軍事力量。東盟成立之初,其目的在於各國間的經濟合作。隨着冷戰的結束,蘇美在東南亞權力平衡體系的打破,東盟的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但同時東盟各國間的軍事合作程度也迅速提高。1992年,東盟首腦會議發表東盟合作宣言,稱東盟合作的重點由經濟領域擴展至軍事,國防安全等方面。東盟各國的軍事合作類似於歐洲二戰後的集體安全體系。東盟各國已同意國家之間在“東南亞軍事委員會”的協調組織下加強軍事交流和合作,擴大雙邊的軍事演習,共同研製新武器等。 其三,東盟各國想方設法保留美國在東盟的軍事基地,以美國的勢力來強化自身的軍事力量及防患周邊國家的威脅。1992年美國在第一屆亞太地區防務會議上對東盟國家作了一系列的承諾,包括:美國保證繼續參與亞太事務;進行雙邊的防務合作;維持高效的先遣隊;保留足夠的海外基地來支持美國的先遣隊;與東盟各國承擔責任和額外的防務活動;在東盟國家的要求下,美國與其合作進行共同的防務安排。 東盟國家新近出現的軍備競賽既有其內部原因,也為其所面臨的國際因素所驅動。從國內因素來說,首先,東盟國家經濟的迅速增長為東盟的軍事力量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經濟支持。70年代,東盟各國經濟增長率達74%。從1987年至1991年經濟增長又保持同樣的速度。目前,東盟六國擁有3.2億人口,國民生產總值達3,100億美元。隨着經濟發展,各國軍費開支也相繼增長。其二,東盟成員之間的矛盾。這些矛盾包括邊界和領土爭端;經濟糾紛;民族與宗教矛盾以及毒品、海盜問題。菲律賓與馬來西亞之間有關於沙巴州的領土糾紛,印度尼西亞和新加坡之間有邊界糾紛,菲律賓與印尼之間有領海糾紛,文萊與馬來西亞有主權糾紛。再者,東盟各國間就金三角地區的毒品問題,馬六甲戰略航線的海盜問題也存在着矛盾。此外,東盟各國對宗教民族問題也極為敏感。印尼,馬來西亞和文萊國的大多數人信仰伊斯蘭教,泰國和新加坡華人大多信仰佛教,菲律賓人大多信仰天主教。從民族來看,東盟各國主要由華人、馬來人、印度尼西亞人、菲律賓人及泰族等幾百個民族組成。不同的宗教和民族不僅給東盟各國國內政治帶來很大的壓力,而且為各國之間的關係帶來不確定因素。 其三,東盟與印度支那各國之間存在着極為不穩定的因素,包括柬埔寨問題,泰國老撾之間邊界及湄工河航運問題,泰國、馬來西亞和越南之間的捕魚爭端,越南和柬埔寨的關係問題。 其四,東南亞各國儘管經濟發展迅速,但經濟發展仍很不平衡,國與國之間的貧富差距相當嚴重。以1990年為例,新加坡和文萊的人均GNP超過一萬美元,而印尼只有570美元,相差20倍。新加坡正加快向發達國家邁進,而菲律賓和印尼仍屬發展中國家。老撾、緬甸、柬埔寨、越南的人均GNP都只在630美元以下。一些國家的領導人擔心各國間貧富差距懸殊,加上民族宗教問題,會導致國與國之間的衝突。這也是他們竟相加強國防力量的一個原因。 但是,離開冷戰後大國際環境不談,就很難理解東南亞國家間的軍備競賽。冷戰時期,東南亞政治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美蘇之間的權力較量。東南亞國家本身的外交政策受兩大國力量消長的制約。就是說,雖然這些國家都是主權國家,但是他們在解決國際問題時受制於國際環境。特別是越南入侵柬埔寨後,東盟國家把越南和蘇聯視為東南亞和平的最大威脅,於是希望美國勢力能制約越南的擴張,為東盟安全提供保障。隨蘇聯的解體,冷戰的結束,美蘇權力平衡不復存在。蘇聯退卻之後,美國也開始了其戰略調整。美國由於國力日衰,開始把注意力從海外轉向國內。美國海外行動失去了往日的合法性,政府很難動員龐大的國內資源來支持對美國利益並不直接相關的海外軍事行動。美蘇雙方勢力的消退使東南亞地區出現“權力真空”。東南亞國家針對權力真空採取了諸種策略,上面已經分析了兩個方面。第一是東南亞國家自己發展軍事力量來彌補一部份真空,其二是極力留住美國的力量。東南亞國家在殖民戰爭中也積累了治理內政及解決國家間衝突的經驗。但是,由於諸種因素,如國家規模、國力及地理位置等,東南亞諸國仍很難在國際政治舞台上獨當一面。特別是,東南亞各國有各自不同的“敵人”和外在威脅,如泰國以越南為防務對象;菲律賓與日本;新加坡與俄國;印尼與中國等,即是說,他們之間不存在一個共同的“敵人”,所以,儘管他們之間加強了軍事合作,希望達成集體安全,但在沒有共同敵人的情況下,政策協調存有相當的困難。美國長期以來是東盟各國的共同“朋友”,即各自都可接受的,可以藉助來對付其他大國勢力的平衡力量。冷戰後東盟各國仍希望美國勢力在該地區的存在。但如以上所述原因,美國的角色已從“保護人”轉向“協調人”。況且,隨着美國勢力的衰落,東南亞地區的權力真空現象只會日益嚴重。 誰能來填補這一“權力真空”呢?無論從哪方面說,日本和中國至少從目前來看才夠得上爭奪權力真空的國家。日本現在是世界上第二號經濟大國。近來日本一直在追求與其經濟地位相稱的國際政治地位。日本的軍費開支不斷上升,1991年至1995年的軍費預算為1,720億美元,年平均增長率為百分之三。日本又具有能夠在短時期內成為軍事強國的潛力。日本儘管不是核俱樂部的成員,但大多數亞洲國家認為其能在很短時間內生產出核武器來,是准核成員。從歷史上看,日本有着很長的對外侵略史。儘管日本政府多次聲明不會成為威脅亞洲鄰國的軍事大國,但日本的軍事力量發展表明,日本總有一天要與美國爭奪政治,經濟霸權。並且,二戰後,日本一直依靠美國,在軍事上“搭便車”,其獨立地處理與鄰國的軍事關係令人懷疑。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指出,如果美國勢力撤出本區域,其他強國,例如日本,出於對它的商業利益和油輪穿行安全的擔心,一定會擴大其軍事力量,而日本的軍事擴張行動勢必引起其他大國的恐懼而爭相彷效,最終破壞本區域的穩定。 另一大國,中國也是東南亞國家擔心的對象。儘管人們對中國的經濟增長是否會向對外軍事擴張說法不一,但東南亞國家感受到的最大威脅來自中國的南海問題。中國一向宣布其對南海島嶼擁有主權,而其他許多東南亞國家和地區,包括越南、馬來西亞、文萊、菲律賓和台灣也宣布其對其中一部份島嶼具有主權,並已占領了許多島嶼。隨着中國本身和東南亞國家現代化進程的加速,南海地區變得越來越重要。南海地區出於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咽喉地帶,兩大洋之間的海上交通要道都經過此地。南海地區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及其他大量的珍貴的海資源。中國1949年以後,特別是在文革期間,由於內政險惡,雖一再宣稱主權,但對南海無暇顧及,很多島嶼被東南亞一些國家所占。在南沙群島及附近海域,東盟成員國菲律賓和馬來西亞分別占據了九個島、礁,分別相當於41萬平方公里和27萬平方公里的海域。為了能夠確保對這些島嶼的“主權”,這些國家紛紛強化軍事力量。中國到了鄧小平時代,由於國內經濟改革,經濟發展異常迅速,才有了經濟實力來認真考慮南海問題。自80年代以來,中國不時地同東南亞一些國家發生衝突。在中國看來,中國的軍事行動理所當然是為了維護中國主權,但東南亞國家看來,中國的這種行動帶有擴張性。無庸置疑,儘管東南亞國家沒有明確表示中國對其已構成了威脅,但各國的軍備競賽明顯地有防患中國的含義。 中國角色 作為一個大國,不管其意願如何,中國總會在東南亞扮演極其重要的角色。說得極端一點,東南亞地區的戰爭與和平有賴於中國如何調整其戰略,或者說,中國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在冷戰後時代樹立一個大國的形像。 除了上述有關南海問題的爭端外,中國與東南亞國家的關係,從總體上說,在向積極的方向發展。1990年中國同印尼恢復了中斷23年之久的外交關係,繼而又同新加坡和文萊建立了正式的外交關係。同時,中國與這些國家的領導人的雙邊互訪也趨頻繁。1990年,中國總理兩次出訪東盟國家。印尼總統、新加坡總理等東盟領導人也相繼訪問中國。1990年中國國家主席訪問泰國和印尼。高層領導人的互訪有助於消除雙方的不信任,同時就一些分歧達成諒解。東盟國家支持中國參與亞太經濟合作論壇,從1991年起中國成為東盟的對話夥伴。中國與東盟國家間的經貿,科技交流與合作也有了長足的發展。東盟國家已成為中國的一大貿易夥伴。雙邊投資激增。東盟國家還同中國簽訂了雙邊的貿易、投資保護、海運等一系列合作協議。 但經濟方面的合作並未消除東南亞國家對中國的“敵意”。中國與這些國家的關係遠未發展到制度化的程度,特別是在有關戰爭與和平的領域。冷戰的結束表明中國現在面臨着一個極好的調整其對東南亞戰略的機會。戰略調整是否成功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中國如何樹立其大國形像及要樹立一個什麼樣的大國形像。針對冷戰結束後的權力真空,中國政府始終宣稱其永不稱霸,去填補權力真空。但這些意識化的外交並未給其他小國帶來多少安全感。國際政治的現實是,若中國不去填補真空,那麼日本或其他國家也會去填補,並因此構成對中國的威脅。不管中國政府的說法如何,東南亞各國都會感到中國在填補這一真空。所以中國的策略是樹立其大國形像。中國的這一戰略調整並不必然給東南亞國家帶來更多的威脅感。顯然,東南亞國家需要中國作為權力的一極對該地區的其他大國進行制衡。這從戰後的歷史可以看出。東盟各國在獨立後根據國際,國內形勢在不斷地調整對華政策。60年代末,隨着越戰升級,為了擺脫大國的控制,泰、菲、馬、印尼和新加坡組成“東盟”,謀求在該一地區建立中立與和平區。隨着中美關係的改善,東盟國家(馬、泰、菲)於七十年代中期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70年代末以來,東盟各國對華經濟關係也迅速改善。至80年代末,印尼主動改善與華關係,並鼓勵新加坡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隨着冷戰的結束,蘇聯戰略影響的下降,美國雖仍保留較強的軍事與經濟力量,但其霸權的衰落已不可避免。日本在為謀求其國際政治地位積極擴張其在東南亞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東盟國家為了避免過份地受日本或美國的牽制,要求中國勢力來平衡美日勢力。所以,對中國來說,對東盟的關係應是積極參與而非孤立自己為導向。 其二,沒有一系列次戰略的配合,上述大戰略調整或許會給人一種擴張主義的印象,而在事實上會導致不利於東南亞和平的消極結果。在經濟領域,中國需要和東南亞國家的進一步合作。儘管中國和東南亞國家在吸引外資和出口市場方面存在着競爭的一面,但彼此有很大的互補潛力。目前世界經濟日益集團化,貿易保護主義日漸盛行。一些東南亞國家倡議成立東亞貿易集團。應當說,中國同東南亞各國的經濟關係儘管日益改善,但都停留在雙邊關繫上。中國對多邊經濟集團持懷疑態度。既然經濟集團化已為世界經濟發展的一大趨勢,中國應當因勢利導,或倡議或積極參與亞洲經濟多邊組織,發展多邊經濟關係。多邊經濟關係的日益強化會為多邊政治關係,軍事關係的建立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在發展多邊經濟關係時應該注意主權國家間的經濟關係。作為政府不應提倡諸如“大中國”(greater China)之類的經濟組織。由於東南亞國家存在大量華僑,民族關係錯綜複雜。中國曾在毛澤東時代鼓勵當地華僑“革命”,迄今仍給當地政府留下極為消極的影響。中國政府如果現在過多的強調華人之間的經濟合作,中國與東南亞之間的經濟關係很可能會變成一個極為敏感的政治問題。 其三,同樣的策略適用於軍事政治領域。上面已經說過,在冷戰時代,由於美蘇兩大國權力平衡的制約,中國對東南亞的政策處於“邊沿化”狀態。中國為尋得外交空間,把重點放在國與國之間的雙邊關繫上,而對多邊關係持懷疑態度。在冷戰後時代,中國如果要想以名副其實的大國形像出現,並成為力量的一極,就必須改變以往的策略。儘管中國開始容忍並試探參與亞太地區,包括東南亞地區間的多邊軍事政治組織,但其策略極不明朗。對東南亞國家來說,如果一個經濟發展異常,軍事實力急劇增加的中國被孤立在多邊政治組織之外,那是件可怕的事情。中國應積極參與諸類組織。現實地說,參與這類組織會只中國對一些國家失去傳統意義上的一些“調節槓桿”,但也可使中國獲得巨大的國際空間。對整個亞太地區來說,也會增加和平機會,減少戰爭威脅。多邊組織為各國提供一個信息管道,防止誤解,協調各自的行動。所以,主權原則與參與多邊組織之間不應存在矛盾。從某種程度上說,中國如果要在亞太國家之間扮演一個大國應該扮演的協調角色,只有參與多邊的合作組織才能做到。大國在小國之間的協調作用在國際政治中不可低估,如美國和北約之間的關係。 其四,近來最為敏感的問題是中國的軍備和南海問題。特別是西方,往往把這兩個問題聯繫起來,給人造成一種印象,即中國的軍備發展是為了應付南海問題。應當說這也是促使東南亞國家軍備競賽的原因之一。針對中國軍備發展問題,中國政府能夠通過諸如參與多邊軍事合作關係,增加軍備透明度來減輕其對外界的敏感度,從而減輕國際對中國的壓力。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沒有一定的軍事力量難以想象。中國軍費開支較之他國為低,且中國的軍備在很大程度上落後他國,與其他國家不能相比。自然,中國不會因為外界的壓力而停止自身的軍事發展。再者,隨着經濟發展,一個國家的軍力上升也成為世界史發展的一條通則。但要使國界社會意識到,軍備發展與擴張主義是可以加以區別的兩碼事。近來,人們已經意識到,中國的軍備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內導向”的,即是針對紛繁複雜的國內問題的,如民族問題和公共秩序等問題。不過更多的人認為中國的軍備發展是對亞洲安全的威脅。中國政府應注意的是減少亞洲國家,特別是鄰居國家的疑慮。多邊的軍事關係不失為一條好途徑。中國目前同東南亞國家的軍事關係發展良好,效果也不錯。但這些關係都是雙邊的。這往往造成這樣一種安全困境:中國同一個國家軍事關係的改善會被另一個國家視為一種威脅。多邊的軍事合作有助於消除這種困境。實際上,多邊軍事關係在另一層次上會減少國際社會有關中國軍備發展的神秘感,從而增加透明度。 其五,有關南海問題。南海對中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國作為一個後現代化國家,曾被其他發達國家所瓜分,又為國際國內環境所困,失去了發展的機會。直到鄧時代的改革,中國經濟發展,才有可能支撐中國的國防建設。發達國家,歐美、日本都在不同程度上依賴海外殖民地為國內現代化提供支持。中國不可能再向發達國家那樣從事海外擴張,所以,維護傳統的領土,領海的戰略重要性是極為明了的。況且南海豐富的海上資源更是中國進一步現代化所不可或缺的。但是中國必需有明確的戰略選擇,應當儘量避免南海的軍事衝突。這不僅是因為中國的進一步現代化需要和平環境,特別是亞洲和平,而且中國是否能經受住與多邊國家的衝突還不能斷定。中國政府現在注重於傳統的主權原則,強調主權原則的意識形態形態一面,強調主權不可侵犯性,不可分割與讓與性。這也是可理解的。並且由於國內政治鬥爭,這種傳統主權原則對民眾仍有相當的感召力。所以,從這一層次來講中國對南海的原則立場是明確的,即主權屬於中國,中國不會接受一些國家武力占領的既成事實,誰家目前占領一些島嶼都不算數。但是從實際的外交層次看,中國政府又表現出對“後現代”主權原則的認同,即強調實際利益的獲得。中國願意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與有關國家談判解決;在談判條件不成熟時,中國主張把問題擱置起來;有關國家可先共同開發,分享資源。應當說,後現代的主權原則有利於亞洲和平進程。正是由於兩種主權原則的衝突,中國的南海政策不能細化,在操作層次上不能落實,如中國準備怎樣協調解決,準備作何種讓步,中國主權範圍到底包括哪些,共同開發資源應當怎樣進行,等等。國內權力部門之間的分歧更增加了問題的複雜性,例如軍方強調傳統主權原則,而政府部門則強調後現代主權原則。南海問題的解決因此也取決於中國國內政治態勢的變化。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政治系博士候選人 東北亞地區國際環境 中日關係 中韓關係 中朝關係 結語:中國東北亞地區政策
隨着冷戰的結束、蘇聯的解體及美國作為世界霸權力量的相對衰落,國際政治經濟的格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多極化、區域化成為世界政治的主要趨勢。經濟上,儘管國際化、全球化的力量不斷加強,經濟區域化、集團化的趨勢也在迅速發展。歐洲聯盟的統一市場和北美自由貿易區逐漸形成,亞洲經濟也出現了亞洲化的趨勢,地區內部合作與整合不斷深化。戰略上,冷戰時期的兩極結構沒有以美國為中心的一極結構或簡單的以力量均等為基礎的全球性多極結構所取代,而是逐步讓位與一系列以相關國家互動為特徵的地區性次系統。[1] 隨着國際形勢的區域化,建立地區性多邊合作為基礎的集體安全機制的呼聲越來越高。 世界格局和國際形勢的這種新發展,使得東北亞地區對中國的地緣政治和地緣經濟的戰略意義變得至關重要。作為一個地區性次系統,東北亞不僅擁有世界最大的經濟強國之一日本和充滿活力的新興工業國韓國,而且座落着世界上唯一兩個具有直接威脅中國國家安全之軍師實力的軍師強國之一俄羅斯,以及新近引起了冷戰後第一場核危機的封閉國家朝鮮。同時作為世界頭號經濟和軍事大國的美國仍在這一地區發揮着重要的影響。因此,能否與東北亞各國建立並保持經濟和安全的地區性合作關係,不僅直接決定了中國能否繼續享有一個和平和穩定的國際環境,能否繼續獲得國際經濟支持與合作以推動其現代化建設,而且對中國將如何被納入區域化的國際經濟和國際安全新秩序有着深遠的影響。本文着重分析在後冷戰時期新的國際環境中中國與東北亞主要國家經濟與安全合作關係的現狀和發展,並以此為基礎對中國的地區經濟和安全政策作出評價。 東北亞地區國際環境 冷戰前期,東北亞地區國際形勢受兩極結構影響,形成了以美─日─韓為一方和蘇─中─朝為另一方的對峙局面。冷戰後期,中─美─蘇戰略大三角的形成該地區形勢發生了一些變化。中日關係實現了正常化,中韓關係也相對緩和,地區經濟合作與交流有所發展。冷戰的最後終結使東北亞地區擺脫了兩極結構和超級大國外交的影響,而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地區性次系統,其中中、日、俄及南北韓等過作為地區性國家相互作用,地區國際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 首先,國家間政治關係出現了相對緩和。俄韓,中韓相繼與1990年和1992年建立了正常化的外交關係。中俄關係大大改善,兩國簽署了一系列多方面合作協定。中日關係進一步發展。1992年實現了兩國國家元首互訪。日俄關係、南北韓關係也有所發展。伴隨着政治上的緩和,地區經濟合作迅猛發展。中日、中韓、中俄、日韓、俄韓之間貿易和投資飛速增長。日本已經成為中國的最大貿易夥伴和技術進口國。韓國成為中國第六大出口市場。中國也分別成為日、韓兩國的第二、第三大貿易夥伴。同時,建立東北亞自由經濟貿易去的計劃和項目不斷出台。東北亞經濟的發展連同東南亞的迅速崛起,使世界經濟中心已開始從歐洲向亞洲轉移。 然而,經濟的發展和相互依賴並不自然導致地區的穩定與合作。伴隨東北亞經濟繁榮的是冷戰後地區的武器競賽。儘管冷戰的結束使世界武器市場相對衰落,亞洲占世界武器進口和生產的比重卻從1984年的12.4%上升到1992年的23.4%和1993年的21.1%(不含俄羅斯),其中武器進口主要集中在東北亞。日本、韓國、朝鮮、中國大陸及台灣紛紛購買各種先進武器,提高軍隊現代化水平。從1991年到1993年,東北亞各國的飛機進口和導彈進口分別占整個亞洲進口的85%和89%。[2] 1994年朝鮮半島的和危機暴露了該地區核擴散的潛在可能,使軍備競賽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軍備競賽顯示了冷戰後東北亞安全形勢的相對嚴峻。一方面,冷戰的結束造成了地區秩序結構上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在新的環境下各國的安全觀念也在發生變化。一些歷史上的領土爭端可能成為新的地區衝突的潛在根源。日俄之間的北方領土爭端、中日之間的釣魚島問題,以及日韓之間的東海領土爭端仍未解決。朝鮮半島的統一問題更可能成為地區衝突的火藥桶。日本國內的軍國主義論調、俄國國內的沙文主義傾向,以及中國作為地區經濟和軍事強國地位的上升使東北亞安全形勢更加複雜。發展多邊安全合作,建立和平解決地區爭端的制度機制,顯得日益重要和迫切。 然而,儘管存在着經濟整合和安全合作的需要,東北亞地區尚未形成以多邊合作為基礎的地區性集體安全機制,地區性多邊經濟合作的制度化水平仍然很低。這個地區歷史上長期不穩定及由此產生的國家間的不信任已成為多邊合作發展的重要障礙。更為重要的是,在世界格局和地區秩序的轉型期,各國都不希望多邊合作機製成為自己尋求發展和保護自身利益的束縛。在日益區域化的國際政治經濟格局中東北亞地區多邊合作的遲緩發展成為該地區發展與穩定的制約因素。 在這樣的地區性國際環境下,中國作為地區和政治強國的迅速崛起已引起了世界的矚目。近年來,中國已成為世界上經濟發展得最快的國家。國內生產總值(GDP)以兩位數速度持續增長。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以購買力為基礎的估算中國已僅次於美國而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並且是世界銀行多邊經濟援助和日本雙邊援助的最大受惠國。以此速度,中國將在下個世紀初超過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經濟國家。[3] 隨着改革開放,中國推行友好睦鄰的外交政策,積極發展與周邊國家的關係,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中俄關係的迅速發展。近年來,兩國領導人多次互訪,簽署了一系列雙方經濟和軍事合作協議。俄國從中國西北、東北邊境及蒙古的撤軍,使中國享有了建國以來最為安全的外部環境。兩國邊境問題已基本解決,並與1994年9月發表了關於不將本國戰略武器瞄準對方的聯合聲明。隨着經濟的發展和安全環境的變化,中國的國家安全觀念已開始發生變化。保護經濟發展成為主要的安全利益,為此中國發展了積極防禦戰略,以避免戰爭的發生和禦敵於國門之外為戰略核心,強調在加強睦鄰友好關係的同時提高國防現代化水平。[4] 為維護國家統一和保護海洋經濟權益,近年來中國開始購買一批包括蘇─27在內的先進武器,以加強軍隊現代化戰鬥能力。 中國的迅速崛起改變了東北亞地區力量分布的原有格局,使東北亞地區國家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其中中日、中韓以及中朝關係的發展對該地區的政治穩定和經濟合作既有重大意義。 中日關係 作為後冷戰時期國際地位日益提高的兩個地區大國,中國和日本的關係是決定正在形成中的東北亞為主整個亞太地區政治和經濟新秩序的關鍵因素。冷戰後的中日關係的發展體現出雙向特徵:一方面是政治和經濟合作的迅速發展,另一方面是經濟和戰略上的潛在競爭。 至少從政治和外交的層面上看,中日兩國關係在冷戰後取得了一系列進展。在日益區域化的國際形勢下,建立密切的雙邊合作關係是兩國政治經濟利益的內在要求。對中國而言,保持一個和平而穩定的國際環境,儘可能地取得國際經濟合作與支持,是其在國內進行現代化建設的必要條件。作為鄰國和世界最具活力的經濟強國之一的日本,無疑是中國友好睦鄰政策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同時,冷戰結束後中─美─俄三角關係的戰略意義大大下降。美國對華政策日漸強硬,它的干預主義以及權力推進西式民主和人權觀念對中國國內政治穩定乃至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美國對台出售F─16戰鬥機等大批武器設備更嚴重影響到中國的國家統一。在此形勢下,通過發展與日本的合作,減少對美國的經濟和技術依賴,並利用日美經濟衝突,聯合日本抗衡美國對東亞的霸權影響,顯然是中國均勢戰略的重要內容。 對日本而言,面對逐漸崛起的中國,一個良好的中日關係是其綜合安全戰略的重要組成部份。它還希望在中、日、美三角關係中打中國牌,通過對華合作緩和來自美國的壓力。同時,日本尋求與其經濟地位相稱的政治大國需要中國的支持。日本參加聯合國維護和平活動需要得到中國的諒解。日本謀求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席位更需要得到中國的支持和幫助。冷戰後日本推行亞洲化戰略,把亞洲外交視為其外交政策的基軸之一,試圖建立以日本為中心的東亞經濟圈,並謀求在地區新秩序中的主導地位。日本的亞洲戰略需要中國的合作。 雙方的政治經濟需要推動了兩國外交關係的發展。1992年,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日和日本明仁天皇訪華是中日歷史上第一次國家元首互訪。日本對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要求一直採取積極主動的合作態度。1993年7月東京七國首腦會議前日本進行幕後活動,要求會議不談人權問題,不指責中國。1992年國際維持和平合作法出台後,中國接受了日本派兵參加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的行為。1993年12月,中日開始了第一次雙邊安全對話。中國首次表示了當時機成熟時對日本謀求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給予支持的可能。1994年,日本首相細川護熙訪華前夕,中國政府有意制止了民間要求日本戰爭賠償的和平請願活動。1995年,日本首相村山富市訪華,也取得了成功。 伴隨政治關係發展的是中日經濟合作的迅速增加。到1993年中日經濟關係已出現三個第一:(1)中日貿易總額1992年到1993年增加了35%而達到390億美元。其中中國出口今158億美元,進口232億美元。日本第一次成為中國的最大貿易夥伴。中國也成為日本的第二大貿易夥伴;(2)日本成為中國技術進口的最大來源;(3)日本企業在華直接投資躍居第一(不含港澳)。[5] 近年來日本對化投資規模擴大,產業結構升級,開始向中國製造業和高技術產業投資。另外,中國是日本政府開發援助項目ODA的最大受惠國。1994年和1995年的日元大幅升值使中國對日本的債務陡然增加,但同時也進一步推動了日本在海外包括中國的投資。此外,中日兩國還連同其他東北亞國家努力開展區域經濟合作,提出東北亞區域開發區,黃海經濟區及環日本海經濟區等多邊合作項目,利用各國經濟之間的互補性發展地區經濟交流。中日經濟合作的發展得益於中國的繼續開放政策和日本的九十年代亞太經濟新戰略。冷戰後,日本開始推行經濟的亞洲化,即以亞太地區為其全球戰略的基本出發點,通過貿易、投資、經濟援助以及技術輸出等手段加強與亞太各國的經濟分工和整合,從而建立以日本為核心的亞太地區經濟合作圈。[6] 日本的這種亞太經濟新戰略的形成大致有以下幾個原因。首先,冷戰後國際經濟出現區域化集團化趨勢,歐洲統一市場,北美自由貿易區以及中歐自由貿易區紛紛形成,日本貿易摩擦日益加強。作為東亞國家的日本力圖運用其強大的經濟實力在本地區內推動經濟合作,通過促進亞太自由貿易區的形成,建立以日本為中心的經濟合作區域,並在此基礎上確立新的分工體系,以抗衡美歐經濟集團。其次,近年來西方經濟發展緩慢,亞太地區經濟卻蓬勃發展,東亞成為世界上經濟增長最快的地區。加強與亞太地區合作,不僅可以幫助日本經濟走出低谷,而且為其轉讓其過時技術從而提高其國內產業結構提供了機會。此外,冷戰後,日本並未得到與其經濟地位相稱的政治大國地位。建立以日本為中心的亞太經濟合作圈,通過確立地區經濟中的主導地位而獲得對地區政治事務的影響,是日本提高其在冷戰後國際舞台上政治地位的重要途徑。在此戰略下,日本大力發展與東亞國家的貿易合作,並向亞洲“四小龍”、東盟國家、以及中國進行大規模投資和經濟援助。作為亞太地區最大的經濟市場,中國顯然是日本經濟新戰略的必爭之地。 然而,兩國經濟合作的發展並未掩蓋住其潛在的經濟競爭。在建立亞太地區經濟分工與整合的新體制過程中,日本試圖牢牢把握住經濟發展的主導權,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和技術轉讓建立新的地區內垂直分工,形成以日本為雁頭,以亞洲“四小龍”、東盟國家及中國為雁身和雁尾的“雁行模式”。面對發展速度驚人的中國經濟,日本擔心中國成為它尋求地區經濟霸權的主要競爭者。同時,日本擔心過多地向海外轉移製造業會引起其國內就業等經濟困難並威脅到其國家安全。因此,在日本對華經濟合作中,日本對華直接投資占其國外投資總額和亞洲投資總額的比重仍很小。從投資結構上看,製造業和高技術產業比重仍然偏低,中小企業投資占80%以上。為避免被日本納入其地區性經濟分工體系,中國在發展對日經濟合作的同時,在地區內大力發展與港、台、亞洲“四小龍”及東盟國家經濟合作。中韓以及大陸與台灣的貿易、投資關係近年來飛速發展。在不遠的將來,隨着港澳的回歸祖國及大陸、台灣經濟合作的進一步發展,以大陸─台灣─香港為核心的中國經濟圈與日本在地區內的競爭可能加劇。 冷戰後中日兩國的競爭在戰略和安全層面上表現得更為明顯。中國日益關注日本在新形勢下不確定的地區角色,擔心它會乘蘇聯解體和美國後撤之機憑藉雄厚的經濟實力發展政治和軍事力量而謀求地區霸權。二戰後,根據日美安全協議,日本處於美國防禦保護傘下,美國的核武器給日本提供了核安全。美國第七艦隊保證了日本通過南中國海的貿易通道。日本也相應地在國防開支上進行自我約束,並承諾不發展航空母艦和遠程導彈等攻擊機武器。冷戰結束後,東北亞安全環境日趨複雜。日本的安全政策也發生了一些變化。儘管它仍然維持國防開支不超過GNP的1%(1987年除外,當年國防預算為GNP的1.004%),其國防開支總額仍因巨大的經濟基礎而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位。最近兩年的日元升值,使日本軍方獲得了更大的發展可能。近年來東北亞的武器競賽中,日本也購買了不少先進武器設備,其戰艦、飛機及雷達裝置的先進程度均高於中國。日本首相、社會黨領導村山富市在一次演講中就五十年來對日本憲法的爭論做澄清時表示(1947年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不再維持戰爭能力),他的黨已不再堅持日本無權擁有武力的信念。[7] 中國對此表示警惕,儘管中國已接受日本派兵參加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並暗示將來可能對日本謀求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活動給予支持,但一直對日本國內的軍國主義論調懷有戒心。歷年來不斷出現的日本內閣成員發表否認二戰中侵略行為的言論無不受到中國政府嚴厲譴責。中國對日本與台灣的密切聯繫也表示關注。對北京而言,當年的日本侵略證實造成今日台灣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近年來,日本與台灣的經濟聯繫不斷拓展,台灣也試圖謀求日本對其進入一些國際組織的支持,中國擔心日本或明或暗地發展與台灣的實質性關係,企圖維持大陸與台灣的分裂狀態。1994年中國對日本與台灣的非正式的“官方接觸”做出了強烈反應。日台關係已成為中日關係中的一個不穩定因素。 另一方面,日本安全戰略的變化可以視為是對冷戰後東北亞複雜的安全形勢的反應。冷戰結束後日本的安全環境並未得到改善,反而更加嚴峻。雖然日本承認俄羅斯對日本的直接軍事威脅比冷戰前有所減少,但是1993年防務廳發布的權威性年度白皮書表明,日本認為俄國在遠東地區的強大軍力仍然是日本國家安全的嚴重威脅。[8] 俄羅斯國內不穩定的局勢和日益高漲的民族主義使日本對其抱有極深的不信任。北方四島的領土爭端已成為日本對俄經濟援助與投資的主要障礙。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更使日本感到戰爭的威脅。試圖謀求核武器的朝鮮已被日本視為東北亞安全的最大威脅。儘管韓國仍與日本保持着友好關係,但它所追求的一個統一的朝鮮半島則被認為將是日本的一個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中國迅速崛起的經濟及其軍事現代化的努力同樣引起了日本的警惕。日本擔心一個強大的民族主義的中國不會滿足現有的國際地位而會尋求地區霸權。儘管兩國外交關係繼續發展,近年來中日在安全領域已發生一些衝突。1992年2月,中國頒布了《領海法》,正式宣稱對南沙群島和釣魚島擁有主權,引起了日本的抗議。日本懷疑這一法律的頒布預示了中國在不遠的將來會以武力的方式解決其領土爭端。中國從獨聯體國家購買先進武器以裝備其現代化的空軍和海軍也引起了日本的擔憂。日本於1992年9月宣稱中國如從烏克蘭購買航空母艦將會導致亞太地區的不穩定。日本外交政策制定者懷疑中國超過其自己能力的軍事購買及在南沙群島問題上的“軍艦外交”是試圖將“南中國海”變為“全中國海”。[9] 日本對中國在世界武器市場中的活動也表示擔憂,並對中國在武器控制領域如核試驗和核擴散等問題上的行為表示不滿。1995年5月15日中國舉行新的核試驗後,日本宣布暫停政府對華援助。日本對中國朝鮮半島的核危機中的角色也表示不滿和失望。日本公共輿論對中日關係之未來的悲觀情緒日漸增長。 在這種形勢下,日本安全戰略的中心是繼續保持並加強與美國的雙邊安全合作關係,繼續維持日美安全協定的有效性。日本的這一戰略至少在短期內也符合中國的利益,因為美國軍事力量在該地區的存在可以控制日本謀求軍事大國地位和政治領導權的欲望。而美國的撤除不僅會導致日本的軍事擴張,而且會因“安全困境”而導致整個地區的軍事競賽。因此中國外長錢其琛於1993年3月表示原則上中國不主張大國在外國駐軍,但美國在日本和韓國的駐軍問題是一個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應該由他們自己來逐步解決。[10] 1992年10月以來,日本還力圖推動經歷東北亞以及整個亞太地區的多邊安全合作機制。尤其是朝鮮半島核危機出現後,日本提議建立“地區安全對話論壇”或“東北亞安全論壇”,力圖在保持與美國的安全合作的同時,建立制度化的多邊合作。然而,由於該地區的複雜形勢,日本領導人顯然不會將國家的安全戰略建立在一定時期內難以形成的多邊合作基礎上。 影響未來中日關係走向的因素很多,其中最為關鍵的將是美日關係、中美關係、國際經濟形勢以及中國和日本的國內政局。一個經濟上強大、軍事上擴張的民族主義的中國會使日本更加靠向美國並強調自己作為西方一員的特質。同樣,一個追求世界唯一超級大國地位並奉行保護主義經濟政策的美國也會將日本推向中國一邊。更為嚴峻的形勢也會使日本走上發展自己的軍事力量而謀求獨立的大國地位的道路。在可預見的未來,出現一個緊密的中日聯盟的可能性很小。然而,一個良好的中日關係對於東北亞乃至整個亞太地區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繁榮有着決定性意義。因此,儘管存在着多方面的競爭,在這一點根本點上,中日兩國有着共同的利益。 中韓關係 冷戰後中韓關係取得了重大發展。1992年8月24日,中國與韓國結束了四十年的敵對狀態,建立了正式的外交關係,預示着兩國關係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中韓關係的發展改變了東北亞地區的格局,對整個地區的國際形勢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中韓的建交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五十年代初,中國志願軍赴朝作戰,與北朝鮮一起抗擊韓國和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部隊。冷戰時期,受兩極結構的影響,中國堅持北朝鮮是朝鮮半島唯一合法政權,拒不給韓國以外交承認。七十年代,隨着中美、中日關係的發展,中韓關係有所緩和。八十年代韓國已發展成為一個新興工業國,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中國也開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積極改善與周邊國家關係,發展對外經濟合作。對韓則採取較為靈活的態度,實行“關門不上鎖”的政策,鼓勵民間進行經濟交流。中韓貿易因之迅速發展,貿易總額從1979年的1900萬美元增加到1991年的58億多美元。然而兩國政治關係的發展仍然存在着一些障礙。首先,六十年代初中蘇關係破裂後,朝鮮對中國的戰略意義變得十分重要。中國不希望對韓關係影響中韓聯盟。其次,中國一直擔心正式承認兩個朝鮮會削弱其堅持“一個中國”的對台立場,並鼓勵台灣謀求“兩個中國”的活動。 冷戰結束後,形勢發生了有利的變化。中蘇(俄)關係的迅速發展使北朝鮮對中國的戰略意義大大下降。蘇聯已於1990年9月與韓國建立外交關係。從1990年開始的南北朝鮮的高層對話及1991年兩方正式簽訂的互不侵犯協定使得因中韓關係大發展而可能產生的平壤對北京的壓力相應減小。同時中國說服北朝鮮放棄了對朝鮮半島唯一主權的宣稱。1991年9月南北韓作為兩個獨立的成員國同時加入聯合國。由於聯合國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以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因而聯合國的決議實際上要求韓國在與北京正式建立關係前必須先斷絕其與台灣的外交關係。這就成為一年後北京對漢城的外交承認鋪平了道路。到1992年,影響中韓正式建交的障礙已全部被清除。 對韓國而言,與中國建交一直是其外交政策的重要目標。早在七十年代,朴正熙總統就試圖發展與中國、蘇聯以及東歐國家的政治經濟關係。冷戰後,盧泰愚總統繼續這一“北方政策”,力圖通過發展與中國、蘇聯(俄)以及其他北朝鮮的社會主義盟國的外交關係,在國際上孤立北朝鮮,從而實現其統一朝鮮半島的最終目標。經濟上,近年來韓國經濟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有所下降,韓國政府將其歸咎於因高工資、高利率和高地價而產生的高生產成本、落後的生產技術和企業管理水平以及政府在推動提高工業效率上的支持不足。[11] 韓國希望通過利用中國豐富的勞動力和自然資源以及向中國出口勞動密集型技術而重新提高其競爭力。同時,近年來日益增加的美韓、日韓貿易摩擦也使韓國力圖利用巨大的中國市場實行其貿易多角化戰略。 在此形勢下,經過一系列籌備,中韓於1992年8月正式建交。中韓建交是中國外交政策的一個重大勝利。中國外長錢其琛曾用“一石四鳥”的成語;來描述正式化的中韓關係對中國的重要意義。[12] 首先,近年來台灣一直試圖運用“金元外交”增加其國際地位的合法性。1992年6月台灣得到非洲小國尼日爾的外交承認激怒了北京。同時,近兩年台灣的“台獨”勢力發展較快,對此中國採取的對策是軍事威脅、國際上孤立和經濟上吸引。韓國是台灣最主要的外交夥伴和重要的貿易夥伴。中韓建交不僅可以在國際社會中進一步孤立台灣,而且隨之而來的中韓經濟合作會大大刺激台灣企業家對大陸的貿易和投資,從而加強台海兩岸的經濟整合。其次,建交後更為廣泛的中韓經濟合作,可以使中國更加充份低利用韓國的資金、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進一步發展中韓貿易,從而推動中國的現代化建設。第三,近年來,中國和北朝鮮的貿易逆差已成為中國的沉重負擔,中韓關係的發展可以減少平壤對經濟援助的無止境要求。第四,中韓合作是中國對外貿易多角化、分散化,有助於減輕美國利用最惠國待遇以及“301條款”等手段對中國施加的壓力。此外,中韓的關係也表明在東北亞地區新秩序中中國因素的不可或缺。 中韓關係的正常化還有兩個重要意義。第一,在加強對外經濟合作,大力引進日、韓資金和技術方面中國和俄羅斯存在着競爭關係。中國的東北和俄羅斯的遠東都是韓國感興趣的偷襲場所。在俄羅斯已率先與韓國實現外交關係正常化的情況下,中韓建交可以使中國在這場競爭中不致落後。第二,中國視韓國為其遏止日本謀求地區霸權的盟友,中韓建交有助於防止日本再次追求“大東亞共榮圈”。同時,中韓的經濟合作可以刺激日韓爭奪中國市場的競爭,從而使中國有效地吸引更多的日本投資和技術轉讓。 中韓建交後,兩國政治、經濟合作迅速發展。韓國兩任總統盧泰愚和金泳三先後訪華。中國政府總理李鵬和國家主席江澤民也於1994年和1995年相繼訪問韓國。兩國經濟合作的發展速度更是驚人。1992年中韓雙邊貿易達82億多美元,到1994年,已發展到113億美元。[13] 到1993年底,中國已成為韓國的第三大貿易夥伴,韓國也相應成為中國的第六大貿易夥伴。中國現在是韓國海外投資的最大接受國。隨着大宇、三星、現代等大型企業進入中國,韓國在華投資的規模不斷擴大,領域不斷拓寬。目前,中韓兩國正在積極聯合開發中國山東半島和東北地區,努力建設東北亞經濟合作區。中韓在環境問題上的合作也正在開展。1994年初,兩國還簽署了一個核合作的條約,包括聯合研究項目和交換核專家等。與此同時,由於台灣對韓國的經濟制裁,韓台貿易1993年僅增加了3.5%,韓國為此每年損失3.79億多美元的對台出口。 然而,儘管存在着較大的互補性,中韓經濟也存在着競爭。尤其隨着中國產業結構的提高,中韓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也會日益加劇。總體來看,韓國對華投資的規模仍然偏小,80%的投資低於100萬美元,而且技術密集型產業投資較少。韓國還對中國出口產品採取了加徵調節稅的限制性措施,中韓貿易逆差呈上升趨勢。 在戰略安全上,象日本一樣,冷戰後韓國面臨着一個不確定的局面。1993年朝鮮發展核武器的計劃被公之於眾後,韓國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脅。1994年10月,美朝達成日內瓦協議後,韓國總統金泳三提出批評,認為協定關於在朝鮮設置新反應堆後再對其實行檢查的條款使平壤得到了五年的時間去發展一個中等核武器項目。韓國開始擔心在未來的核危機中美國是否會真正願意為其提供核保護。同時,日本和中國防務費用的增加以及軍事現代化的努力也使韓國充滿警惕之心。在此形勢下,韓國正加緊從歐洲國家,如德國購買潛水艇等先進武器,在美國的幫助下製造新型戰鬥機和導彈系統,並試圖發展獨立的核威脅裝置。這一努力可能會刺激東北亞地區的核擴散。 儘管在遏止日本謀求地區霸權上中韓有着共同的目標,在其整體安全戰略中韓國仍會將與美國的合作作為其最主要部份。1995年夏金泳三總統訪美時,兩國重申了其安全合作的重要戰略意義。雖然韓國積極主張建立地區性多邊安全機制,但它也不希望多邊合作取代其與美國的合作。中韓關係則在朝鮮半島的核危機中受到了影響。中國力圖避免形成一個包括日韓在內的多邊機構解決核危機,並拒絕支持對朝鮮進行制裁,使得韓國懷疑中國對促進地區核不擴散的承諾的誠意,認為中國很可能希望通過操縱形勢來增加其對東北亞地區的影響。另一個影響中韓關係進一步發展的因素是朝鮮半島的統一問題。中韓的建交有利於促進南北朝鮮關係的緩和,並推動其就統一問題進行高層次的磋商。韓國在北京設立使館之後,盧泰愚總統曾宣告國民和平統一的最後一個外部障礙已被清除。[14] 然而,朝鮮核危機以來,韓國開始擔心中國事實上並不支持其統一計劃,因為失去一個地緣政治上的盟友而增加一個強大而統一的朝鮮,並不一定符合中國的戰略利益。但是韓國也明白中國在其統一計劃以及徹底解決朝鮮半島核危機問題上的重要地位。因此,維持一個友好合作的中韓關係仍將是韓國外交政策的重要目標。 中朝關係 目前中國是唯一一個同時與兩個朝鮮保持着良好關係的地區大國。然而,相比迅速發展的中韓關係,冷戰後的中朝關係的進展相對緩慢。儘管在朝鮮核危機中,中朝表現出密切的合作,兩國關係中的不確定因素卻有所增加。 五十年代初,經過“抗美援朝”,中國與北朝鮮結成了緊密聯盟。1961年7月,兩國簽署了《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六十年代中蘇關係破裂後,朝鮮小心地在兩個大國之間尋求平衡,在保持與中國的良好合作關係基礎上更多地依靠蘇聯的軍事保護和經濟援助。八十年代以來,蘇聯開始集中精力於國內改革。1990年的蘇韓建交及其後的蘇聯的解體使朝鮮失去了最重要的盟友,轉而向中國尋求全面支持。中國成為朝鮮最主要的政治、軍事盟國和貿易夥伴。然而,中俄關係的迅速發展使朝鮮對中國的戰略意義相對下降。1992年8月,中韓建交使中朝關係受到影響,兩國之間的航班因此減少。1994年7月朝鮮領導人金日成去世,使兩國領導人在戰爭年代形成的私人關係大為削弱。歷史和意識形態的因素在中國的對朝政策中進一步讓位於國家利益的考慮,中朝關係進一步淡化了黨與黨的色彩而發展成完全的國與國的關係。 中朝關係的變化首先表現在兩國的經濟貿易上。中國的對朝貿易一直帶有援助的性質。多年來出口一直遠遠大於進口,而且易貨貿易占了很大比重。1991年中國對朝鮮出口5.2億多美元,進口不足8600萬美元。1992年相應的數字是54億美元和不足1.56億美元,1993年是6億美元和近3億美元。[15] 據分析,1993年中國提供了朝鮮食品和石油需求的75%。[16] 隨着中國集中精力進行國內的現代化建設,中朝貿易成為中國的沉重經濟負擔。1992年11月北京與平壤的貿易對話中斷後,中國決定繼俄羅斯之後於1993年1月起將對朝貿易全部轉為現金支付,並以“特惠價”取代了過去對朝貿易中過低的“友誼價”。1993年開始中國不再以易貨貿易的方式向朝鮮出口原油。而在此之前的幾年裡,向朝鮮出口的120萬噸原油中以易貨貿易出口的達65萬噸。結果,1994年中朝貿易額大大下降,1994年的前5個月中,中國進口比上年下降了1.7%,而出口則下降了32%。[17] 然而這並不意味着中朝關係開始全面惡化。對北京而言,北朝鮮仍然是中國東北地區的戰略緩衝地帶。作為堅持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兩個國家,中朝仍是國際事務中的重要盟友。同時,中國與北朝鮮的特殊關係使其在處理東北地區事務中獲得了較大的影響力,而通過維持北朝鮮政局以避免因制度崩潰而導致的朝鮮半島的軍事衝突,也是保持東北亞地區和平與發展的重要條件。對北朝鮮而言,中國是地區內唯一能給它政治、經濟、軍事支持的國家。面對比其強大得多的韓國以及資本主義對手美國和日本,維持與中國的良好關係是北朝鮮目前的唯一選擇。在此形勢下,平壤向北京表示金日成去世後朝鮮外交政策的基本點仍然是發展與中國的“兄弟關係”,而北京也一再重申要珍惜“兩國用鮮血凝成的友誼”。儘管朝鮮面臨債務問題,中國繼續向朝鮮提供石油和糧食等重要物資。對朝貿易中的“特惠價”也仍然低於國際市場價格。1994年8月中國在遼東半島上的軍事演習,被認為是對北朝鮮政權表示的支持。同月,為了支持平壤要求與美國簽訂一項和平條約以取代1953年的朝鮮停戰協定,中國繼平壤之後退出了朝鮮軍事停戰委員會。 中朝關係的這一特徵在1993年─1994年的朝鮮核危機中表現得最為清楚。朝鮮謀求核武器的計劃被國際原子能機構公布於眾後,以美國為首的許多國家主張對其實行全面制裁。儘管中國不希望朝鮮獲得核武器並擔心這會引發整個東北亞地區的核擴散,然而制裁可能導致的北朝鮮政局的全面崩潰也並不符合中國的利益,因為那樣不但會使中國失去一個政治盟友,而且因此可能引發的朝鮮半島的軍事衝突或大批難民湧入中國東北會威脅到中國的國家安全。基於這種形勢,中國一方面聲明堅決支持朝鮮半島無核化,同意朝鮮核項目已對地區安全產生不利影響,但另一方面又反對制裁朝鮮,指出這會使矛盾激化。中國也反對將這一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而是主張在華盛頓與平壤、平壤與國際原子能機構以及兩個朝鮮等三組雙邊關係間進行磋商和談判以解決危機。在中國的影響下,1994年10月美朝達成日內瓦協議。朝鮮停止其項目;作為交換,美國由日、韓為朝鮮提供兩個輕水反應堆,在此之前,由美國每年向朝鮮提供50萬噸石油以滿足其能源需求,同時雙方開始考慮相互給予外交承認。 儘管在核危機中表現出合作,中朝關係的不確定因素近年來也大大增加。朝鮮謀求核武器本身就可以被視為它對中國核保護的不信任。朝鮮還反對聯合國合作開發項目中在中國圖門江地區建造一個河港的計劃。中韓建交後,朝鮮與台灣的關係有所發展。雙方開始發展貿易、旅遊及文化交流。朝鮮核危機後,平壤與日本、美國的關係也有所進展。據報導,1995年末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問漢城後希望順路訪問平壤,但遭平壤婉言拒絕。最大的不確定因素來自朝鮮國內不明確的政治形勢。朝鮮經濟已連續幾年陷入停止狀態。朝鮮新領導人金正日能否最終穩定政局,朝鮮能否如中國所希望的那樣實行改革開放,以及整個政權是否會在內外壓力下導致羅馬尼亞式的崩潰都還是未知數。 儘管維持中朝的友好關係是中國外交政策的重要內容,但中國顯然也在思考朝鮮半島統一後的前景。朝鮮半島統一的一個毫無疑問的結果是中國因兩個朝鮮的存在而獲得的對地區事務的影響力將大大削弱。面對一個歷史上的對手日本以及一個可疑的俄羅斯,統一後的朝鮮更可能尋求與中國和美國的合作關係。然而,中國擔心一個統一的朝鮮會對其提出領土要求,目前的中朝邊境的部份地區被許多朝鮮人認為是朝鮮國家的誕生地。強大的朝鮮也可能成為中國經濟的競爭對手。更為敏感的是朝鮮半島的統一方式。儘管韓國主宰統一過程是必然趨勢,中國更希望看到一個和平的、演進的統一過程,因為以北朝鮮政權之崩潰為方式的突進的統一可能會導致地區形勢的不穩定而危及中國國家安全。因此,在下一個十年中,對北朝鮮提供政治和經濟援助以維持其政局的穩定,仍會是中國朝鮮政策的重點。 結語:中國東北亞地區政策 冷戰時期,受兩極格局及中─美─蘇戰略三角關係的影響,中國外交政策注重超級大國外交,從全球而非地區視野界定中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和角色是其主要特徵。在對亞洲國家安全關繫上,中國被認為是一個“沒有地區政策的地區大國。”[19] 八十年代,隨着改革開放,中國開始重視自己作為地區國家的意義,實行友好的睦鄰政策,積極改善與周邊國家關係。進入後冷戰時期以來,面對日益多極化、區域化的世界格局和國際形勢,中國進一步界定自己作為亞太國家的位置,在推行全方位外交的同時,大力發展與亞太地區國家的政治、經濟交流,逐漸形成了系統的地區經濟和安全政策。中國積極參加亞太地區經濟合作,推動區域內經濟分工與整合,主張建立一個對全球開放的地區經濟共同體。中國的東亞安全政策被一位中國國際問題專家總結為:“以建立有利於經濟建設的周邊和平環境為目標,以國防現代化為基礎,以集體安全和睦鄰友好為輔助手段,實施積極防禦戰略的安全政策。”[20] 在東北亞地區次系統,中國在經濟上積極發展與日、韓、俄等國的合作與交流,大力推動建立東北亞自由經濟合作區;在戰略上,堅持朝鮮半島的無核化,反對軍國主義和沙文主義,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安全對話,加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中國地區政策的形成標誌着中國外交政策的日益成熟。 在推行其東北亞地區經濟和安全戰略的過程中,中國需要注意幾個關鍵問題。首先,冷戰後東北亞存在着一個中、日、俄三國構成的相對於美國的戰略三角關係。[21] 中俄同時出現在中亞地區次系統中,中日則是東南亞地區次系統中的兩個主要地區強國。只有在東北亞地區,中、日、俄三國不尋常地相遇,面對着一個作為世界唯一強權而在該地區發揮影響的美國。中、日、俄三國有着共同的非西方的背景,而且與美國有着各不相同的依賴和衝突的雙向關係。美國的東北亞政策及其全球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着這三國之間的合作與競爭。中國與俄國有着共同的社會主義遺產,而且都在為改革和現代化而奮鬥,對美國在人權等領域的一元主義保持着同樣的敏感。中國和日本則有着共同的東方文化的背景,並且都擔心美國的保護主義會扼殺東亞經濟的活力。同時,這三個國家在東北亞地區也存在着複雜的競爭,在不同領域對美國的支持有着各自的需要。中、日、俄之間的這種相對於美國的戰略三角關係對未來的東北亞地區新秩序有着深遠的影響。這一重要因素應當被納入中國的東北亞地區經濟和安全政策框架之中。 其次,隨着俄羅斯自顧於國內形勢和美國從亞洲的陸續後撤,整個亞太地區出現了“權力真空”的可能。中國的迅速崛起使得許多西方國家和亞洲國家擔心中國會乘機尋求地區霸權。近年來中國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和軍事現代化的努力也被視為經濟發展中的中國進行地區政治和軍事擴張的先兆。西方國家甚至提出了“遏止中國”的戰略。正如一位西方國際問題專家所指出的,在中國問題上,亞太國家的主流態度是默認中國在地區日益增強的經濟和政治影響力。中國應當尋求一種逐步的、演進的,而不是機會主義的、後霸權式的方式邁向地區大國的地位。[21] 在解決領土爭端問題上強調妥協和地區共識的重要性,增強國防政策的透明度,以及逐步實現軍事現代化等,對在中國與亞太國家間建立相互信任有着重要意義。在東北亞地區,日、韓兩國對中國未來的地區角色持有懷疑態度。1995年1月,73名國際關係學者簽署了一份日本國際關係論壇1995年報告,認為中國迅速崛起為一個地區強國很可能激起尋求地區霸權的野心。[22] 基於這種形勢,中國應努力消除日、韓兩國對中國持有的疑慮。同時,中國應當保持對日本軍國主義復活的警惕,但也不必對日本的軍備問題表示過度敏感。冷戰後日本的首要目標是建立一個以其中心的地區自由經濟共同體,為此需要地區國家的信任與合作。至少在目前的狀況下,發展軍事擴張不是日本國家利益所在。近年來,在軍備問題上的相互指責已開始在日本企業家中產生一種不願在中國進行長期投資的情緒,在國際競爭日益加強的環境下,這將影響中國儘可能地吸引外資,加快國內的現代化建設。 第三,在日益區域化的國際形勢下,加強東北亞地區經濟和安全合作的呼聲越來越高。就目前的狀況來看,建立東北亞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的可能性較大,建立地區多邊合作機制的條件短期內則不成熟。安全領域地區主義的出現需要一些條件,各國必須接受現有的領土、政治、及意識形態的格局,沒有國家追求地區霸權,以及存在着相對有限的安全觀念。而東北亞地區國家間的領土爭端尚未解決,朝鮮半島南北對峙局面仍然存在。日本、俄國以及中國的未來的地區角色尚不明確,各國的安全觀點有從軍事領域向非軍事領域發展的趨勢。而且,各國都不希望多邊機製成為其追求自身利益的束縛。俄國不希望在多邊合作機制中討論北方領土問題及其軍售問題;朝鮮不希望其核項目受到限制,並擔心多邊合作會導致日、韓主導而危及其國家安全;日、韓則擔心一個多邊合作結構會影響其與美國的軍事合作,日本還受到其憲法第九條的限制;中國也不希望將台灣問題和南沙群島問題國際化。同時,整個東北亞地區也沒有一個共同的外在威脅。因此,在相當的一段時間內,一個地區內的多邊安全合作機制尚難以形成。在此形勢下,中國的地區政策仍然以雙邊關係為中心,同時促進多邊安全對話,是一種現實的選擇。 然而這並不意味着多邊安全合作不現實也不重要。近年來各國為促進東北亞一直整個亞太地區的安全合作做了許多努力,提出了不少方案:地區安全會議多次召開,一些共識開始出現;東盟外長擴大會議、亞太經濟合作部長級會議等現存機構也表現出向安全合作機構發展的趨勢。在東北亞地區,多邊安全合作機制很可能在一個複雜的雙邊關係的網絡之上發展起來。同時,東北亞相對嚴峻的安全形勢也需要中國在建立地區集體安全體系中發揮作用,其突破口可以是在核安全問題上的多邊合作。朝鮮核危機結束之後,東北亞核形勢依然不容樂觀。日內瓦協議的執行因朝鮮國內不明朗的政局而難以保證。韓國已表示出發展核防禦設施的願望。日本已擁有製造核武器的重要技術。日本一位有影響的國際問題專家宣稱“我們(日本)能夠在六個月內製造出核炸彈”。[23] 因此建立東北亞地區核問題上的多邊合作,保證該地區的核安全,是未來建立完善的東北亞地區多邊安全合作機制的重要一步。作為一個地位日益上升的地區大國,中國應當為東北亞的經濟繁榮與和平穩定做出自己的貢獻。 加拿大KANWA信息中心研究員及軍事評論家 擴大領海範圍的國際法依據 軍事演習的新特徵 何謂“主權擱置,共同開發”? 為何輪到了菲律賓? 為何建立“高腳屋” 南海新衝突與兩岸關係 美、俄、日、澳等國的態度 南海衝突的模式設定 中國軍隊的外向性格近年來隨着進攻性武器的不斷更新,對外軍事情報活動、軍事外交的日益活躍而不斷展現。過去作為國內政治鬥爭的工具之內向性軍隊的這一巨大轉型,意味着中國軍人並非認為勝於美、蘇全球冷戰的結束,亞洲地區,尤其是東亞的和平時代便將來臨。可能恰恰相反,台灣的獨立運動,南海的領海爭端,朝鮮半島的不穩定因素,促使中國軍隊最高當局確信,在亞洲地區的區域冷戰格局並未結束。這一思考構成了中國近年來加速國防現代化的思想依據。另一方面,從日本富國強兵的經驗可以看出,南海的地理戰略價值、經濟利益,對於一個寄希望於“衝出亞洲,走向世界”的亞洲大國而言是何等重要。在戰前,日本軍內便存在“南進”與“北上”之爭,結局是人所共知的。1938年12月,日本對南沙群島實施全面占領,從而控制了整個東亞的海上生命線,並取得了進一步南下中南半島、西進印度洋獲取其取之不盡的海上、地下資源、開發本土的前進基地。 半個世紀以後,中國開始關注南中國海,自然也有其內外環境的需要。於內,經濟改革、開放已經進行了15個年頭。“一·五計劃”時期以“北”為重,冷戰時代以內陸“大三線”為主體的經濟建設格局,已因沿海經濟的高速發展,南、北差距的不斷擴大而出現新的勢頭,同早期崛起的荷蘭、英國同樣,中國也正由一個“內陸國家”向海洋文明的新時代邁進。隨着經濟重心由北向南,由內陸向沿海的轉移,加之陸上資源的日益減少,開發海洋資源,已成為今後中國立國之根本。僅就石油開採而論,“中國海疆自然資源開發現狀”(任森着)一文如此論述:“目前我國主力油田開始進入中後期開發,1989年起老油井自然遞減約2OOO萬噸,同時生產難度加大,成本急劇上升……。據估計,中國今後每年將有1─2個海上新油田投產。”英文版的《中國日報》曾聲稱,到1995年中國將成石油進口國。為解決海上採油的技術、資金問題,1993年,中國從新加坡進口了一億美元以上的海上油田開採設備。而且,中國顯然打算以武力為後盾,來確保外國投資合作者與自己在該地區的利益。與中國第一個簽約共同開發南海石油的美國克里斯敦能源公司總裁1992年在接受日本NHK電視台的相關訪問時明確表示,中國方面正式保證必要時,使用軍事手段保障契約的順利實施。 此外,更重要的是,在中國人口急增,可耕地面積大幅減少的狀況下,開發海洋已成為在21世紀中國開闢新的生存資源之重要手段。隨着“海洋文明”的來臨,中國的傳統食品結構也可能發生重大變化,進入水產品、穀物、面類結合的“三位一體”時代。上述同一篇專文對此強調:中國將建設的21個新漁場,共達8O萬平方公里,相當於42億畝耕地,是陸上農田面積的2.6倍……。從8O年代前期開始,中國使用海軍對南海、東海、黃海、渤海不斷進行資源、地理調查,其結果自然使其喜出望外。《中國能否打贏一場戰爭》一書聲稱:在南海,僅海底油氣資源儲量便達35O億噸,關連材料的統計還包括:磷礦3O億噸以上,以及製造洲際火箭合金鋼所奇缺的鈷結核,和大量鐵、銅、鋁等物質。巨大的物質吸引力是促成中國“決心做好海洋這篇大文章”的關鍵所在。1993年1O月27日,英文版《中國日報》發表了列公元2O2O年的海洋資源開發計劃,包括建立南海經濟開發特區的構想,並指定到公元2OOO年,海洋產業總產值將達83O億元。 擴大領海範圍的國際法依據 地理學家對中國領土總面積的重新解釋始於八十年代中期。1986年1月14日《科學文化報》首先發難,聲稱中國領土96O萬平方公里的傳統統計“顯然過時”,因為它只反映了陸地國土總面積,並未包括領海、內海等。新的度量結果表明,中國領土總面積為1045萬平方公里,其中包括:領海面積22.8萬平方公里,島嶼754OO平方公里,沿海灘涂127OO平方公里。內海69.3萬平方公里,陸地面積944萬平方公里。此外,中國還認為:根據1982年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制定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如計算中國的2OO海里專屬經濟區,其管轄海域面積應達3OO萬平方公里。在此前提下,1993年召開的中共14大上,江澤民正式提出了軍隊的使命在於“維護領土完整和海洋權益”之說。領土完整和海洋權益相併重,並意味着中國已把台灣問題和對四個領海,尤其是南中國海的主權視作同一性質的潛在外來威脅。為在必要時出兵台灣或南海奠定了相同的政策依據。 中國關注南中國海的外在因素不言而喻,在於蘇聯的崩潰,北方威脅的解除。它促成了中國傳統的國防戰略重心,也與經濟戰略同步,由北向南,由內陸向海洋轉移。進而言之,由於俄美、中美關係摩擦不斷升級,圍繞北約組織東進;俄、中、伊朗核合作,車臣內戰;台灣問題;經援俄國不力;美中貿易戰危險增大等系列因素,俄、中親近的格局正在形成。從1993年葉爾欽訪華開始,中方便不斷使用反對“霸權主義”一辭。顯然,俄、中之間的“牌局”關係已客觀上促成了二者之間的“准同盟”性質。1995年5月15日─2O日,俄國防部長格拉喬夫大將率領包括遠東軍區司令切切瓦托夫上將,空軍司令傑涅金上將,太平洋艦隊司令赫利諾夫上將等六名上將,二名中將,一名少將一行2O人訪華,陣容級別之高,為俄軍史之最。5月25日,日本《產經新聞》發表了加拿大“漢和信息中心”的有關分析報告。報告認為,從兩國國防部長會議的成員組成以及中俄關係發展的最新進展判斷,兩國軍方、產軍複合體、外交領域準備已久的“邊界裁軍協議”以及“國防科技合作協議”已進入談判尾聲。文件的最後簽署可能在李鵬六月訪俄或葉爾欽年底訪華時完成。後者對外可稱為“科學技術合作協定”。雙方在5O年代已經有過一個類似協議,歷史似乎在復歸……。12月,兩國正式簽署了以轉移SU27戰鬥機生產技術為主要內容的“國防科技合作協議”,俄空軍前線航空兵司令官索什金上將接受平可夫訪問時正式表示:在兼顧地區安全,不危及第三國利益之前提下,中國打算最終生產200袈SU27戰鬥機(日《產經新聞》1995年9月21日)。 軍事演習的新特徵 從8O年代末開始,長達數千年的傳統“北方威脅”解除之後,北防中國軍隊的南向型軍事大演習日益增長。以下是某軍事出版物對類似演習所作的描述:1994年,瀋陽軍區各路勁旅展開了規模空前的大演練,縱橫千里的鐵路線上,鐵流兵車行,江海航道上,巨輪穿梭……,對水、陸、空多種形式,多種內容,多種手段的機動課題,進行了全方位的立體探索……,某機械化集團軍羅軍長在指揮一次機動作戰戰役演練時認為:只要能把我們運上去,我就敢跟任何對手較量……。全軍區6O%的部隊展開起多種形式的輸送訓練。數十個師團結合參加合成演練和炮兵實彈射擊輸送訓練。以上文字不言而喻,中國軍隊由北向南的“兵力投送”機動演習規模之大。而且,傳統上以注重“陸上決戰”為主的精銳集團軍,近年來以海洋為背景的西棲作戰演訓不斷展開。1993年8月,跨軍區級別的大規模登陸作戰演習在廣東省慧安進行,沉陽軍區直升機作戰大隊參訓。90年春,南海艦隊在西沙群島WUJI島推演了諸兵種合成的登陸演習,海軍陸戰隊以及近一百雙大、小艦船投入使用。1995年以後,針對台灣的大型軍事演習不斷進行。就軍事意義而言,視政治需要而言,上述綜合演習的多項課題,如登陸與反登陸,空降作戰等同相適用於南中國海。 海軍也快速展開了遠洋化訓練的步伐,福建級─艦隊補給艦(3雙在役)的噸位高達二萬一千七百五十噸。1987年,遠洋艦隊具備了海上同時進行三雙艦船橫/縱向補給的能力,而且,北海艦隊、東海艦隊的南下遠程作戰訓練也不斷強化展開。同年,東海艦隊進入南中國海,綜合補給7O多次,續航374O小時,總航程達5.4萬海里。1994年,各海軍院校相繼開設“海洋國土”課程,顯示全軍的“海洋國家”意識正不斷高漲。 何謂“主權擱置,共同開發”? 1992年,在7月21日舉行的馬尼拉第25屆東盟外長會議上,菲律賓總統拉莫斯提出在聯合國的仲裁之下,“國際解決南沙問題”。對此,中國外長錢其琛提出了“區域解決”,“主權擱置,共同開發”的設想。傳統上,一向視主權為重的中國提出這一“妥協”設想的動機何在?8O年代中期,當中國開始關注南中國海時,它便發現,自己所處的地位十分被動。32個主要島嶼除太平島為台灣所占之外,其餘均控制在越、菲、馬手上。於是,中國面臨兩個選擇,一是以武力維護“主權”,奪回上述島嶼。二是避免直接衝突,維持現狀,待機尋找新的礁島,並搶占之。結果中國選擇的第二條路,以最小的外交風險,達成了“顯示主權”的目的。由此可見,“主權擱置,共同開發”的真正意義在於:在立足於現狀條件之下,儘快搶占地盤。在具體戰術方面,中國還有效地利用了冷戰時代,美、蘇在亞洲對抗的格局,即先從蘇聯親近的越南下手,力爭得到美國以及東盟的支持。這便成為了1988年中越海上衝突的大背景。這一戰術似乎一直持續到1994年。搶占地盤的根本目的是搶占海上資源的開採權。1992年5月8日,中國海洋石油公司與美克里斯敦能源公司簽署契約的有效範圍達南沙群島西部與越南有主權之爭的2萬5千平方公里海域。 為何輪到了菲律賓? 1994年以前,在南沙問題上,中國大陸對越南以及東盟各國的態度是有所區別的。各類觀測站、人工島的建設大都集中於南海西北部北緯8°5O'─1O°1O'和北緯1O°─11°之間。1993年以後,越南在南沙問題上與東盟接近的跡象十分明顯,雙方通過“區域防務論壇”相互拉攏,並在越南加入東盟問題上確立了共識。在東萌成員國中,南沙立場與越南最為接近的首推菲律賓。88年9月29日,菲律賓下議院11O名議員向政府提案,要點為“分割解決”與“南沙非武裝化”。即在南中國海劃分中心線,使其一分為二,北部海域由中國大陸、台灣、越南分割,南部巴拉望島及其海域則歸菲律賓。西南海域由馬來西亞所有,並在分割之後的南海上設立“非武裝管理區”,撤出軍隊,並平分該地區的海上資源。對此,11月3O日,河內廣播電台對該提案表示歡迎。88年12月1日,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在記者招待會上指出:“任何其他國家就所謂南沙問題進行談判都是無視中國領土主權的行為”。同東盟的領海爭議,遲早難以避免已成為在現實條件下中國大陸制定南沙政策的新的出發點。 為何建立“高腳屋” 95年2月8日,菲律賓政府宣稱,中國大陸在“其所有的”美濟礁上建立了5個高床式小屋,簡稱“高腳屋”,並發表了有關照片,包括3OOO噸級的“玉康”坦克登陸艦,“DAZH1”級潛水艇支援艦(5OOO噸級)的近照。有關國家消息來源接受作者採訪時表示:“高腳屋”面積約1O平方米,炊具、各種儀器占有一半左右的空間,剩下的地方放有約2張雙人床。居住4─5人。食用品由“玉康”艦上以小船裝運,“玉康”艦為平底設計,裝有大批建材,可能兼作施工指揮台。為避免外交上的麻煩,似乎未有大型海軍水上艦船參與護航,但派遣“DAZH1”潛艇支援艦似乎已證明,海軍不會冒任何“不設防”的風險使施工船隊失去任何安全保障。 從1988年中國大陸出入南沙西北部的經驗來斷言,建立“高腳屋”的最終目的是為擴建人工島。“高腳屋”設於岩礁之上,這些岩礁漲潮時隱沒在水中1─2米,退潮時才露出水面。然後用半潛駁船進行控礁作業,或對珊瑚礁進行“裸炸”,再用特殊水泥構築地基,最後用珊瑚碴堆成陸地。從國際法角度而言,建立人工島是行使領海主權的具體標誌。因為國際海洋法第121條“島嶼制度”第3項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因此,中國大陸為準備將來設立專屬經濟區或主張擁有大陸架的權利,而不斷擴建人工島。而人工島的建設從南沙西北部向南部延伸,是中國大陸將領海主權行使整個南中國海的實際行動。 南沙主權的實際落實行動由西北部向西南部挺進的又一大目的,在於即早確保對西南地區至曾母暗沙附近3O萬平方公里海區的地下資源開發。此地是亞洲大陸架3個最大的貯油區之一。沉積厚度約15OOO米以上,地質儲量為137─177億噸,價值5OOO億美元,可開採量為2O─4O億噸。1993年以後菲律賓、文萊等國已打了七口以上的海上油井。馬來西亞最高達九十口。 南海新衝突與兩岸關係 絕非巧合,大陸、菲律賓南海衝突,大致與“江八點”的發表同一時期,儘管本年度兩岸關係根本緩和的可能性不大,但視政治需要而定,大陸方面似乎可以藉助於更強大的“外力”來緩和兩岸關係。南海首當其衝之原因在於雙方在主權問題上完全一致。事發之後,“江八點”明確表示:“要給予台灣同胞與大陸中國人同等的公民保障權利”。這意味着在南沙問題上,一旦台灣官方或民間船隻受到外國攻擊時,大陸海軍可能為其“護航”,從而客觀上形成大陸、台灣“軍事合作”之現實,為未來聯合開發南沙奠定安全基礎,並使台灣在對東盟國家的外交立場上處於進退兩難之境地。從另一個角度軟殺台灣的南向政策。此外,軍方的態度值得特別注意。1992年,中國海軍副參謀長王祖堯少將在廣州舉行的紀念收復南沙群島42周年的集會上公開表示,中國海軍願與台灣海軍一道,保衛南沙群島,維護領土完整。 中國之所以選擇菲律賓作為下一個對峙目標的其他理由還在於菲內政不穩,在東盟內部的政治發言權相對較弱,軍力最為落後。在南沙群島上所占有的島嶼計9個,僅次于越28個。同時,中國也看準了菲律賓在南沙問題上同馬來西亞等國矛盾重重的弱點,試圖分化東盟國家在南沙問題上的共同立場。其拉攏對象首先為馬來西亞,然後是印尼等國。馬來西亞的馬哈蒂爾政權多次表態中國對亞洲不構成威脅,同時,認為菲律賓占領卡拉延群島(美濟礁屬於其行政管轄範圍,共達4O萬平方公里)的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腳的”。而菲則聯合印尼、新加坡、文萊,反對馬來西亞提出的“2OO海里專屬經濟區之區劃”。在南沙,印尼目前所占的二個島嶼,馬來西亞所占三個被中國所非議。由此可見,就現階段而言,在南沙問題上,越南與菲律賓同中國的利益並突最大,前二者的立場也最為接近。為實行分化政策,中國正區別對待上述國家,即拉攏馬來西亞,打壓菲律賓孤立越南。因此,近期內,中國可能將摩擦範圍控制在與後二者之間。對於馬來西亞、印尼,中國還有意通過向馬出售新型護衛艦,向印尼推銷護衛艦船體,動力設備(江湖V系列)以示“友好”。 美、俄、日、澳等國的態度 中國似乎認為,南沙問題之所以複雜,是因為某些大國在背後插手。95年5月,菲律賓以軍用艦船搭載多國記者前往美濟礁海域採訪,試圖使問題“國際化”。同月,中國外交部所發表的措辭強硬的對外聲明中,明確指責菲國依賴於大國的支持,激化矛盾。鑑於自身的利益,美、俄、日、澳對南中國海局勢十分關切,但迄今為止均力圖塑造“中立”、“不介入”之形像。另一方面,對於中國勢力的坐大,以上國家似乎持有不同程度的戒心,力圖暗中通過“情報合作”等形式,與東盟、越南互通信息。 美國早在92年7月,國會調查局所發表的“東南亞:島嶼、領海問題與美國的政策”報告中便明確寫道:美國對此,一般地避免直接介入。1995年2月,美國國防部發表“亞太區域安全政策報告”,一方面強調美對各國爭相提出的南海領土要求之法律事實,並無特別立場,願意協助各國和平解決爭議。另一方面,則認為必須抵抗任何超越海洋公約法認可範圍的領海要求。同月,美國向菲律賓正式宣布:美菲協防條約不適用於南中國海上的中菲領海爭端。在行動方面,美國也竭力保持“不偏不倚,但十分關切”的態度。4月,太平洋艦隊司令馬基上將訪華,特別訪問了南海艦隊司令部,和中國海軍陸戰隊單位。5月中旬,“林肯”號航空母艦戰鬥群又進入南中國海……。如果不爆發大規模的南海區域衝突,以致嚴重影響該地區之航運等,美國最終可能的態度將大致與1974年中國、南越西沙之戰時相同,即:盡力避免同核大國──中國發生直接對抗。而中國在1995年4月也特別趣味深長地發表聲明:南沙的現有領海爭議,以及中國對該地區的主權要求,將不影響該區域的國際海運正常進行。這意味着,即使同越南或菲律賓爆發中等規模以上的海、空衝突,中國不會採取海上封鎖南沙海域的戰術,以至引起美、日、韓的強烈反彈。在此前提之下,一旦有事,日本海上自衛隊也不會急於很快做出南下護航的反應。然而,日本每年進口7億噸的物資,出口約7千萬噸,99%經海路輸運。南中國海是應日本“第一海上生命線”的必經之路。(“第2海上生命線”即由澳大利亞至日本線)因此,日本對該地區的關心遠超過任何其他局外國家。1993年,日本首次公開了國產“桃”衛星所攝之中國西沙永興機場跑道圖片。近年來,日本還研發了最新型的JERS─1型偵察衛星。其雷達所攝圖片的辨析率達到2米。相信日本將用其收集南中國海地域的各類情報。 俄羅斯的立場十分有趣,儘管中俄關係大大改善,但其同越南之間也仍保持相關利益的聯繫。1993、94、95年連續3年,俄越聯合考察了南沙的地下資源,以便合作開發海上油田。95年1月21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不點名地間接批評了俄羅斯。與此同時,約有1OO名俄軍人仍在金蘭灣從事電子偵聽工作,可能持續到公元2OO4年。而且,越南已要求俄提供該基地所偵聽到的南中國海有關國家之電子情報。在外交方面,1994年,俄外交部第二亞太總局長,前駐北京大使尼古拉.索羅維耶夫接受作者採訪時表示:俄羅斯對建立東盟區域論壇的方式非常,並希望有關國家協商解決南沙問題,同時顧及到俄羅斯作為“亞洲.太平洋國家”的客觀影響力。自1993年以來,俄外交部每年均參加東盟舉行的“區域論壇”活動,顯示俄仍希望維持對該地區的作用力。澳大利亞是關心南中國海局勢的又一地區大國。同新加坡、印尼擁有共同軍事合作計劃,如幫助訓練後者的F16戰鬥機駕駛員等。 南海衝突的模式設定 在台灣問題上嚴重惡化的目前狀況之下,中國雖然不得不使南海問題暫時降溫,以避免升溫“中國威脅論”,但這不等於說中國會長期迴避南中國海主權這一所謂的“原則問題”,它仍然有其長遠的“南海戰略”。近十年來的事態表明,一旦台灣關係有限度改善,中國的目光又會對準南中國海。如上所述,中國的南海戰略目前表現為“分而治之,步步為營”,短期內,將打擊對象重點放在越南、菲律賓身上,並力圖拉攏台灣,軟殺其南向外交。在高唱“主權擱置,共同開發,和平、協商解決問題”的同時,以地方當局出面,如海南省、廣東省等不斷設置新界碑,建立高腳屋,擴建人工島,擴大海上資源的開採範圍以及速度。如果菲律賓在美濟礁問題上不了了之,那麼可以肯定今後中國將不斷在中菲爭議海域重複過去在越南身上做過的事。 什麼樣的情況之下,中國可能動武?對誰動武的可能性最大?如何動武?以上問題取決於中國內、外兩大方面的因素。 於外,就歷史和現狀而言,中國已經同越南、菲律賓發生了摩擦。而且在中國認定為已有的南沙海域,目前越南、菲律賓所占領土最多。於軍事地理的角度而言,於中國本土越近,動武之有利條件越多。再看近年來中國的行動步伐,也大有從南海西北向東南跟進之勢。越南、菲律賓首當其衝。況且中國人傳統講求“遠交近攻”之策略,並力圖避免樹敵過多。在與越、菲對抗之同時,中國全面拉籠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的用意何在?由此可見一斑。再就越南、菲律賓而言,中國的政策也仍然有所區別,發生問題時,克制的程度表現不同。首先,中國同越南有過數度大規模海、陸衝突的歷史。此外,如果越南不改變社會主義制度,以及東盟成員國內部有關南海的領海紛爭態度繼續不協調一致,既使越南已被吸收成東盟成員國,象徵意義將遠大於實際意義。狀況類似北約(NATO)對東歐國家的“和平夥伴計劃”。與其他成員國的合作關係僅限於加強經濟、政治領域的交流。假如再度發生中越南沙衝突,越與東盟軍事結盟聯合對抗中國的可能性短期內幾乎為零。 在中、越、菲爭議海域,未來一段時間內發生流血衝突的可能方式包括: 1.“赤瓜礁模式”,即類似1988年3月14日中越海上衝突。其可能性設定為:中國將繼續在上述海域設立“高腳屋”、“觀測站”,乃至海上油田平台等,如果上述設施受到越、菲方面的武裝進攻,並有人員傷亡,那麼中國將採取報復行動。如後二者繼續增兵,則有可能演進成中、小規模的海、空衝突。中國的打擊對象將主要局限在與挑起事端有關的越、菲軍事部門。 2.“西沙之戰模式”,在上述海域從事漁業活動的中國或台灣漁船長期受到騷擾,並有生命財產損失,中國方面將以“護漁”為由,武裝進入糾紛地區,並趁機占領臨近的越、菲所控島嶼。(尤其是針對前者)另一方面,中國還有可能故意在有經濟價值的爭議海域製造漁業糾紛,然後推卻責任,爭取國際同情,最後使用地方民兵進而占領周圍越菲控制島嶼。一步一步蠶食。此舉還有一石二鳥之意,它將造成“中、台一家”或“中、台軍事合作”之表象,迫使台灣有所表示。 3.“全面占領南沙越南所控島礁”模式,這一方式設定為中國以強大的海、空實力為後盾,在本世紀末或下一世紀初,首先占領南沙群島越南所控的28個島嶼,以迫使外國不敢進一步與越南合作開發臨近海域的地下資源。取而代之全面掌握上述海域的地下資源開採權,並以武力或威懾力,在目前越南與外國合資的海上石油田附近開鑽新井,並力爭以中、台合資,中、外合資的形式進行。對越南的海底資源開發計划進行阻撓。再以優惠的經濟條件拉攏與越有關係的外資公司,促使其轉向中國。視狀況而定,再對菲律賓採取某些類似行動。此項模式的內在因素包括:到本世紀末,中國經濟、軍事實力依然持高度增長之態勢,然而由於政府貪汙盛行,政治專權,政局依然不穩,在民眾對政府不滿加劇的同時,民族主義情緒不斷高漲。而中、台關係依然維持現狀,並不時在改善之中。為向台獨展示大陸雄厚的軍事實力,最終達成一旦需要時從南中國海對台灣、日本進行大縱深海上封鎖的目的。中國可能因此以“受到嚴重挑釁”為藉口,或誘使越南率先使用武力,類似第一、兩種模式之設定,最後發動僅針對越南的“解放南沙群島戰役”,達成完全控制南沙的第一步。 此外,“主權擱置,共同開發”的另一層意義還在於,中國可能在擱置主權的前提之下,拉攏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等國,在中、越、菲爭議海域“共同開發”海上資源,以經濟武器從內部份化東盟,使問題人為複雜化。 在軍事實力方面,與解決台灣問題有所不同的是,中國目前的海、空實力絕非1974年西沙海戰或1979年懲越戰爭時之狀況所能比擬。到本世紀末,它將有能力以完全壓倒優勢與越南決一高低。同時,隨着大型補給艦的相繼服役,屆時,對占領島嶼的補給,守衛問題也將能獲得解決。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政治學系博士候選人 一、北京對台用武的前提條件及其變化 二、台海軍事衝突的可能形式與後果 三、台海軍事衝突的根本防範
引 言 台灣海峽兩岸關係及其未來走向,攸關中華民族的繁榮昌盛,對亞太地區以至世界和平與經濟合作的前景,亦至關重要。一九九五年六月間李登輝美國之行和行政院長連戰出訪歐洲後,兩岸關係陷入惡性循環的危機。在兩岸進行政治、軍事較勁的同時,台灣內部的政治黨派重新分化組合,給北京提供了“借力使力”,以政治喊話和軍事威脅影響台灣選情,支持國民黨非主流派的誘因。而北京的武力威脅又使國民黨主流派和民進黨可藉以對內宣傳“台灣生命共同體意識”,對大陸拒而遠之,對外不斷宣示台灣的獨立主權,尋求國際社會的保護,從而隱含着大陸最後訴諸武力、制止台灣分離的潛在可能。而一旦兩岸交戰,極可能以兩敗俱傷告終,不但雙方資金、貿易交流和大陸的經濟現代化進程將為之受挫,台灣引以自傲的經濟奇蹟和政治發展也將蒙受嚴重打擊,海外僑社可能因之分裂,美、日等西方國家則將面臨是採取軍事干預,抑或置身局外的兩難境地。 在目前分析海峽兩岸政治、軍事衝突的文獻中,以現實主義理論及理性選擇途徑為主。根據上述研究方法,台北對自身安全的關注和北京對國家主權的強調,構成了台海危機的癥結與兩岸政治互動的基點。[1] 一種較為流行的看法是,只要台灣不宣布獨立,中共對台動武的可能性甚微。其根據是:一、由於台灣擁有強大的防衛能力,中共對台用武的代價極大;二、美國等西方國家很可能出面干預;三、北京不能確保出兵能擊敗台灣,但一旦動武,台灣可能被迫宣布獨立。[2] 本文想進一步探討的問題是,從理性選擇的角度,台灣獨立是否就是中共對台用武的必要條件和充份條件?換言之,如果台灣不宣布獨立,是否就能保證中共不對台動武?如果台灣獨立,中共是否果真不惜任何代價,以武力解決之?[3] 與此相聯繫的問題是,中共對兩岸軍力對比與動武的勝算究竟如何評估?美國等西方國家將在什麼前提、多大程度上捲入台海軍事衝突?北京如何在台灣正式宣布獨立與追求務實外交之間的模煳地帶,對台灣獨立與動武前提予以明確界定?如何評估中共在決定對台使用武力時的非理性考量(如民族主義情緒和內部權力鬥爭的作用)?除了後泠戰時期亞太地區與世界政治格局的重組外,國際組織、國際法與集體安全理念對兩岸衝突的發生與後果有何影響?兩岸是否可以通過經濟、文化交流的功能主義途徑,化解政治歧見?抑或通過政治談判過程,達成雙方均能接受的妥協方案,實現民間的正常交流? 本文旨在對台海兩岸軍事衝突的前提、後果及其防範進行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儘管在應然層面,北京始終堅持,台灣問題屬於中國的內政問題,但在實然層面,由於台海長期分裂分治及國際因素的作用,台灣問題巳成為國際問題。為此,本文將借鑑國際關係領域中現實主義和多元主義的研究途徑,從國際格局、地緣政治、國家目標、精英衝突、經濟互動和政治溝通等不同角度,分析北京和台北主權之爭的來龍去脈,以探索兩岸主權之爭的根本化解之道。全文共分三個部份。第一部份探討北京對台用武的前提條件及其變化。第二部份預測北京所可能採取的用武方式及其後果。第三部份提出台海衝突的防範之道。 一、北京對台用武的前提條件及其變化 從兩岸的政治立場和實力對比分析,台海和戰與否直接取決於北京的高層決策。這是因為台北於一九九一年正式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後,在事實上巳放棄了對大陸的主權要求,加以兩岸幅員、人口的懸殊,在正常情況下,不存在主動進攻大陸的可能性;而北京自提出和平統一台灣的政策目標後,卻始終堅持對台灣的主權要求,拒絕排除使用武力的可能性,並在八十年代期間公開宣稱,將在台灣宣布獨立或外力侵入台灣、國民黨長期拒和、台灣發生內亂、台灣發展核武器以及台蘇結盟五種情況下對台使用武力。[4] 這些條件反映了北京當局刻意維持對台政治、軍事優勢,防止台灣分離的戰略考慮。[5] 如果台灣發展核武器,就會大大增加抵抗中共的實力,可與北京形成“恐怖平衡”,是中國的心腹大患。如果台蘇結盟,則會使中共兩面受敵,無法放手武力解決台灣問題。在這兩種情況下,中共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成本均將隨之提高,中共之所以將之列為對台用武的前提,顯然是出於防患未然、預為警告的策略考慮。與此相反,如果台灣發生內亂,中共乘亂攻台,既可拉一派,打一派,又可以防止台灣分離或淪入外人之手為號召,可收事半功倍之效,自然不會輕易放棄這一良機。但由於上述情況均未發生,中共在八十年代末期談到對台用武的前提時,巳不再提及“發展核武”、“聯蘇”及“內亂”等三個虛擬條件。而在進入九十年代後,鑑於武力迫和的策略未能奏效,徒使台灣人民認為北京所倡導的國共和談毫無對等性可言,中共又多次在公開場合,將對台用武的前提限定於台灣獨立或外力侵台,而不再將使用武力作為防止國民黨長期拒和的手段。[6] 中共將對台用武的前提,由八十年代的五個前提,收縮為台灣獨立或外力侵台,並不意味着台海軍事衝突的可能性巳經有所降低。事實上台灣發展核武,聯蘇與內亂的可能本來就很微小,至於國民黨長期拒和,雖是現實存在的問題,但何為長期?五年、八年,還是十年、廿年?中共對此並未予以明確界定,也向來沒有正式提出統一的時間表,因此這一前提並非中共決定對台用武的充份條件。此外,台灣走向獨立的可能性在八十年代期間尚屬有限,亦不足以構成北京對台用武的觸機。然而進入九十年代後,台灣的政治生態卻發生了明顯變化。政治民主化和本土化的重大進展,使台灣當局得以逐漸拋棄“漢賊不兩立”的意識形態包袱,淡化對大陸的主權要求,以務實外交爭取台灣在國際社會的獨立地位,通過國際承認,迂徊實現“階段性兩個中國”目標。另一方面,民進黨主流派近年也以台灣事實上巳經獨立為由,表示民進黨如果執政,不必要正式宣布台灣獨立。雖然從《中華民國憲法》的有關規定和官方有關聲明來看,台北仍堅持對大陸擁有主權,但其一個中國的概念巳逐漸限定於文化同源和未來統一的涵義,在現實生活中越來越局限於象徵性的意義,與主張明確放棄對大陸主權的民進黨的界限趨於模煳。面對台北大陸政策和外交政策的調整,北京一面為兩岸民間交流和半官方接觸的突破而感到愜意,一面又產生了防止台灣走向獨立的急迫感。從一九九零年江澤民、楊尚昆先後將對台用武的前提,限定為台灣獨立,到“江八點”以發展現階段兩岸關係為主要內容,固然反映了中共務實的一面,但也透露出北京對和平統一的無力感和“防獨”的急迫感巳因台灣政治生態的驟變而加劇,擔心在兩岸和平交流的進程中,台灣與大陸漸行漸遠。中共對台策略歷來是和戰並用,如果和平招徠和經濟利誘不足於阻止台灣走向獨立,只能訴諸政治和軍事打壓手段。從這個角度看來,兩岸在未來發生衝突的可能性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目前一個關鍵的問題是,在北京的心目中,如何界定台灣獨立?在台北未正式宣布台灣獨立的前提下,北京對其拓展國際獨立空間的舉動與成果在多大程度上予以容忍?北京如何區分台灣事實獨立與法理獨立之間的界限,以決定是否出兵“武力保台”?凡此均將影響到兩岸關係的前景。 以上只是從兩岸政治關係的角度,分析台海軍事衝突的前提。事實上中共是否對台使用武力,並不僅僅取決於台灣的統獨趨向,還取決兩岸軍力對比,國際態勢的消長變化,以及中共內部權力鬥爭的狀態。從毛澤東容忍國府當局與美、日等國結盟,“長期竊據”聯合國的席位,到鄧小平提出和平統一中國的方針,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大陸經濟、軍事實力不足武力攻取台灣的務實考量。中共雖然在八十年代之初擁有數百萬軍隊和核武器,但受經濟實力的限制,常規軍備仍較落伍,海軍、空軍更為薄弱。加以“文革”期間,軍隊介入政治運動和生產建設,忽視嚴格的專業軍事訓練,實戰能力下降。一九七六年七月,中共在福建沿海曾進行大規模的登陸實戰演習,並擬在演習成功之後,趁勢攻略台海離島,以轉移內部矛盾。不料部隊在演習中傷亡極為嚴重,就連福州軍區司令員皮定均也因飛機失事殉職,才不得不停止進一步軍事行動。為此,中共在改革開放之初,放棄不切實際的武力統一方針,重視軍隊的現代化建設,裁減陸軍兵員,集中資源,進行海軍和空軍建設。雖然中共從未排除在台灣獨立等非常情況下,對台動武的可能性,但八十年代期間此一政策重在宣示政治主權與對台施加心理壓力,真正付諸實施的可能性值得存疑。一九八五年前中共總書記胡耀邦在會見香港報人陸鏗時就坦承,中共暫時沒有能力封鎖台灣,等七、八年,上十年,經濟和國防現代化後才有辦法對台採取強制性措施。[7] 事隔十年,北京對台用武的本錢巳有了明顯的增加。波斯灣戰爭後,中共開始強調軍事科技的發展取向和“高技術的局部戰爭準備”的建軍思想。與此相應,中共加快了高科技武器的研發工作,致力於提高制海權、制空權與制電磁權,並作出陸軍“內縮”、海軍“外張”的戰略部署。雖然在台海軍力對比上,特別是海空力量方面,中共尚未取得絕對優勢,但近年兩岸軍事差距巳有逐漸擴大之勢。[8] 從李登輝訪美後,中共軍方積極介入對台決策的運作,[9] 到北京所進行的一系列軍事演習,說明中共對台政策巳隨着經濟和軍事實力的增強,而趨於強硬,從而增加了台海衝突的誘發因素。 後冷戰時期世界政治格局的變化,給兩岸關係的和平前景,亦帶來了不確定的因素。冷戰的結束固然有利於世界和平秩序的維繫和集體安全理念的確立,但地區性的衝突並未停止,反因大國制約因素的減少,而有升高的趨勢。蘇聯的解體和俄羅斯因國內危機而自顧不暇,雖然使中共在與美國打交道時失去了一張“蘇聯牌”,但同時也使北京因蘇俄衰落而增強了在全球事務中的綜合力量,[10] 並得以減輕北部邊防重負,移兵南下,推行強勢的周邊外交,重點解決台海和南海主權糾紛問題。另外,在八十年代期間,美、中、台三角關係從屬於中、蘇、美三角關係,美國在發展對台關係時,不得不更多地考慮北京的戰略價值。在後冷戰時代,美國雖然仍繼續與北京在亞太地區及全球事務方面打交道,重視日益擴大的中國市場,但因北京戰略重要性的降低,中美兩國意識形態的迥異,以及近年美國國會的強勢運作,美國政府在對華、對台政策問題上,不斷作出了對台灣有利的調整。從布希同意售台“諾克斯”級巡防艦和F-16戰機,克林頓同意“北美事務協調會駐美辦事處”改名為“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到李登輝的康奈爾之行,使中共高層深受“西方陰謀論”與“美台勾結論”的困擾,最終對美台兩線出擊,導致台海局勢的緊張。今後在美、中、台三邊關係中,一旦美台關係大幅拉近,台海緊張局勢仍可能隨之升高。 後鄧時期之初中共內部的權力繼承鬥爭,將給台海和平帶來不穩定的因素。中共在對台政策上,向有強硬派和溫和派之分,雖然在以武力制止台獨問題上,有較為一致的底線,但在以戰迫和促統方面,則有意見分歧。例如,中共前國家副主席王震在一九八五年宣稱中共有能力封鎖台灣,作出以戰迫和的姿態,但幾個月後胡耀邦卻表示中共暫時沒有這種能力,從而為黨內保守派日後迫胡下台留下了一個重要的攻擊口實。[11] 一九八九年底中共大老陳雲以“台灣在翹尾巴”為由,提出“應該考慮對台用武”。[12] 與此相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於次年二月會見台灣“統聯”代表團時公開表示,不作放棄對台使用武力的承諾,是針對外國干涉勢力和分裂主義分子的,[13] 透露了中共當權派放棄以戰迫和的意向。但中共前主席楊尚昆事後又說,“如果北京不以軍事力量為後盾,國民黨將永遠不會走向談判桌”,[14] 同年七月中共《人民日報》的署名文章亦提出,不放棄武力,除了系針對外國勢力和台獨運動外,也是對國民黨反對統一的人講的,“不然這些人的尾巴就會翹到天上去,永遠不會接受和談”。[15] 只是由於鄧小平對溫和派的支持,以戰迫和促統的策略才未端上檯面。 李登輝在中共權力繼承鬥爭的敏感時刻訪美後,中共內部強硬派趁機再次提出以戰迫和的方案。根據港台報刊的報導,率先主張對美對台採取強硬措施的政治勢力,包括以國務院總理李鵬為首的保守派和以前國防部長張愛萍為代表的軍方退休老將,還有十多名人大常委聯署要求江澤民承擔對美、對台方針政策錯誤造成被動局面的責任。[16] 雖然江澤民的地位尚未受到明顯削弱,但在內部權力鬥爭的考量下,巳不敢過於“軟調”。加以中共軍方基於其實際利益,傾向於對台施加武力威脅,作為增加軍費開支的正當理由,江澤民為鞏固其在軍中的地位,不得不採取強硬措施,對其予以安撫。九月初江澤民在會見中共退休老將時,強調了對台使用武力的九個前提,包括台灣長期拒和、台獨勢力在台灣占據上風、台灣宣布獨立、外國插手台灣、美日操縱台灣政局、台灣進入聯合國、台灣發展核武器、台灣對大陸進行意識形態滲透、顛復或軍事挑釁活動、台灣地區發生政局動亂的失控局面。[17] 用武前提不僅超越了台灣走向分離,而且較八十年代有關用武的五條件還要廣泛。在後鄧時期權力繼承鬥爭的困擾下,台灣問題很自然地成為“涉及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的高度敏感問題,因此在權力繼承鬥爭塵埃落定前,不管是保守派,改革派,還是中間派,均無力在對台政策上作出寬鬆的大幅調整,更不敢在主權問題上隨便讓步。從江澤民會見《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時婉轉表示,任何中共領導人都不可能在台灣問題上讓步,“萬一出現分裂祖國的局面”,北京“可能不可避免地要用非和平的方式”,[18] 到喬石、李瑞環先後明確宣稱“不惜任何代價”“解決分裂問題”,“寧失千軍,不失寸土”,[19] 說明中共內部的改革派和中間派,不見得對台灣獨立採取更為寬容的態度,中共內部的不同派系甚至還有可能因為權力鬥爭的展開,出現政策訴求的換位。 從兩岸主權之爭,軍事實力對比,後冷戰時期世界政治格局,中、台、美三角關係的微妙變化,與中共權力繼承鬥爭的角度綜而觀之,在今後數年內,台海發生軍事衝突的可能性難以排除。雖然中共對動武的勝算未必有充份把握,也擔心美國等西方國家捲入台海軍事衝突,但在民族主義情緒和權力繼承鬥爭的驅動下,恐怕不會坐視台灣公開走向獨立,甚至不惜在一定程度上犧牲大陸四化建設和兩岸經貿交流的進程,武力解決台灣問題。如果台北繼續在不統不獨的架構下,成功而有限地拓展國際空間,北京則可能在師出無名,新世界秩序以及美台關係等因素的制約下,暫不採取武力攻台行動,但很可能進一步對台實行政治打壓、軍事威脅、外交封殺、經濟誘控等一系列策略,並不斷修正對台作戰方案,加強軍事操演,為武力保台未雨綢繆,兩岸關係亦無法得到根本緩和,甚至可能因一些偶發因素,導致軍事上的進一步衝突。 二、台海軍事衝突的可能形式與後果 根據國際學術界的現有研究成果,中共若對台使用武力,將可能採取以下幾種強度不等的形式:炮轟金門、馬祖等離島;侵入金門、馬祖;封鎖台灣海峽;在台灣海峽集結大量武裝漁船,對台進行武力威脅和侵撓;用導彈攻擊台灣的主要設施;對台灣的空軍基地和港口設施實行海空轟炸,以摧毀台灣的海空力量;實行大規模的兩棲作戰,侵入台灣。[20] 而一旦中共對台動武,不管採取何種軍事手段,均將招致以下三方面的後果,雖然在程度上將因衝突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1、對兩岸經濟發展與民間交流的負面影響 如果兩岸發生軍事衝突,台灣和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的經濟將首當其衝,即使兩岸衝突是限制在小範圍內(例如中共炮轟金馬或封鎖台灣海峽),台灣的經濟、金融秩序也將受到相當程度的破壞。一九九五年夏天中共實行的導彈演習,便曾造成台灣股票狂跌,匯率大幅下降,投資縮減,百餘班機改道,還影響到近海航運和捕魚活動。如果兩岸發生軍事衝突,對台灣海島型自由經濟的負面影響,自然更為嚴重。但與此同時,大陸經濟的現代化和兩岸交流過程也將為之中斷。根據中共官方統計,一九九四年兩岸間接貿易額巳高達一百六十三億美元,占大陸外貿總額的百分之六點九和台灣外貿總額的百分之八點五。另外,截止一九九五年六月份,台商在大陸的投資項目巳近三萬個,協議金額二百六十二億美元,居大陸吸收境外投資的第二位。[21] 如果兩岸兵戎相見,隨着雙方貿易額的劇減和台商的大量撤離,包括東南沿海地區外資、港資和僑資的出走,大陸經濟的外向發展和亟需外資輸血的企業體制改革將深受其害,甚至連帶影響到香港的經濟繁榮局面。雖然由於兩岸在幅員、人口上的懸殊,台灣經濟更經不起戰爭的摧殘,但北京“不惜任何代價”,強行攻取玉石俱焚的台灣,得到的只能是政治包袱而不是經濟肥肉,對其推動現代化目標,可以說是未見其利,先蒙其害。為此,一旦兩岸發生軍事衝突,北京可能會採取限制戰爭規模、以戰迫和的策略,例如以導彈攻擊台北的政治、軍事目標,對台灣海峽實行有限封鎖,以求減輕戰爭的經濟代價,最大限度地達到政治目的。問題在於戰爭一旦爆發,其規模便難以控制,如果台北不為北京的壓力所屈服,中共極可能將戰爭升級,兩岸經濟將同時遭受災難性的打擊。 2、對台灣政治生態和統獨走向的影響 台海軍事衝突將影響到台灣內部政治生態的分化組合。由於目前在台灣民間,主張急統和急獨的均為少數,大部份人主張維持不統不獨的現狀,如果中共對台用武的目的是強行統一台灣(不管其最初誘因是台灣宣布獨立、台北在外交上的重大突破,還是台北長期拒絕與北京和談統一問題),台海衝突最可能的後果是台灣民眾轉而支持獨立,要求國際社會承認台灣在事實上和法律上的獨立地位,對台灣提供安全保障。根據民進黨一九九五年六月間公布的一項民意調查,有近六成的台灣人民認為,即使造成兩岸關繫緊張,台灣還是有必要追求外交獨立自主。[22] 另一項民意調查顯示,有三分之二的民眾在中共武力犯台時會抗爭到底,只有百分之四的人表示會屈服。[23] 由此可見,北京如果要強行將台灣納入一國兩制的統一模式,很可能將台灣推向公開台獨的軌道。 如果北京將兩岸軍事衝突控制在有限範圍,其對台用武的政治目標,又只是為了防止台灣走向獨立,迫使台北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發展現階段兩岸關係”(其實際意涵是暫時維持兩岸“不統不獨”的現狀),兩岸交戰則有可能導致台灣政治生態的進一步分化與統獨糾紛的擴大。國民黨主流派與民進黨可能以“台灣生命共同體意識”,凝聚“李登輝情結”,強勢對抗中共的軍事打壓;國民黨非主流派和新黨的部份人士,則可能同意與北京和平協商兩岸共存問題。在這種形勢下,台灣社會的認同危機有可能激化,諸如“我是中國人”和“我是台灣人”的街頭衝突有可能重演,從而影響到台灣政局穩定,為兩岸關係的前景增添複雜的變數。 3、對中美關係與亞太安全的不利影響 一旦中國大陸武力攻台,美國政府將如何反應?對此美國朝野並未形成共識。半年多來美國政府對台海危機的反應是:關注台海安全,反對北京對台用武,對台灣獨立和加入聯合國的活動不表支持,對美國在兩岸開戰後如何反應不予明確表態,以中立、模煳的立場,防止兩岸政治、軍事衝突。美國國會對台灣安全與擴展國際空間的活動,則給予更多的同情和支持。但白宮和國會的基本立場是,維繫台灣海峽的和平和穩定。由於美國既不願意因台灣問題捲入與北京的軍事衝突,又不願意違背《台灣關係法》對台灣安全的承諾,既擔心美國對台灣安全的無條件承諾可能鼓勵其公開宣布獨立,又擔心放棄對台安全承諾可能構成北京對台用武的誘因,為此白宮對台灣安全只能採取含煳承諾的方式。而一旦兩岸交戰,白宮則可能根據北京對台用武的誘因(是否因台北宣布獨立的刺激)和台海衝突的層次,決定其是否在軍事上介入兩岸衝突,以及介入的立場和程度。[24] 但不管如何,美國出於其在亞太地區的經濟和戰略利益和世界大國的地位,與台灣的歷史淵源關係,美國國會和民間對台灣的同情,以及《台灣關係法》的約束,都會對台海衝突予以形式不同的干預,例如解除《八一七公報》對台軍售的限制,對北京實行道義上的譴責甚至經濟制裁。而即使是上述這些有限干預,也將導致中美關係的危機。此外,台海衝突還將影響日本、南韓、東盟等國對中共軍事擴張行為的憂慮和不滿,進而誘發亞太地區的軍備競賽和安全危機,但這些國家以及聯合國是否會採取切實措施,干預台海衝突還很難說。而不管國際社會如何反應,台海交戰的主要受害者畢竟還是兩岸人民。 三、台海軍事衝突的根本防範 如上所述,台海衝突有其現實可能,其所可能招致的後果亦令人堪慮,為此,如何防範大陸和台灣的軍事衝突,創造兩岸雙贏的局面,也就成了兩地人民和國際社會所關注的問題。 為維護自身安全,台北近年巳在維持權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降低軍事上的敵對狀態,促進兩岸功能性的經濟、文化交流和事務性接觸、強調全球集體安全理念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25] 雖然上述措施有利於減少中共對台動武的誘因,但仍不足從根本上防範兩岸軍事衝突,後者的癥結乃是兩岸在有關台灣主權歸屬問題的認識上大異其趣。從台北看來,兩岸分裂分治由來巳久,互不相屬,憑藉台灣所擁有的幅員、人口和經濟實力,理應享有獨立的國際人格。加上中共拒不放棄對台使用武力的手段,以及美、日等國出於經濟、戰略考慮對台灣海峽和平暢通的關注,更助長了台北致力於將台灣問題國際化,加入國際組織,尋求國際保護的誘因。但從北京看來,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是中國近海航運和進出太平洋的戰略要地,關繫到大陸東南沿海省份經濟的外向拓展,故而一直堅持台灣問題屬於中國的內政,極力封殺台灣的外交空間,唯恐台灣通過廣泛的國際承認,走向法理上的獨立,甚至落入外人之手。為此,一旦台灣在外交空間上獲得較大突破,中共便會很自然地作出強烈反應,導致兩岸關係的惡性循環。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雖然台海軍事衝突巳成為近年亞太地區和平的一個主要不穩定因素,甚至被有些媒體列為一九九六年世界五大危險地帶之冠,[26] 但兩岸的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也在同時得到了舉世矚目的迅速發展。根據功能主義理論,分裂國家通過經濟、文化、科技和教育的交流和合作有助於促進統一,而海峽兩岸的現狀,卻使這一理論面臨新的挑戰。《一九九五年閏八月》(鄭浪平)和《海峽無戰事》(高新)的相繼出版,恰恰從某一個角度反映了台海和戰難定的弔詭現象。事實上,近年海峽兩岸民間交流的迅速發展,除因兩岸歷史同源、文化相近、語言相通、地緣鄰接外,跟兩岸政府出於不同策略考慮而刻意予以推動亦有很大關係。北京的着力點是通過加強兩岸經濟、文化交流,促進台灣民眾的統一意識,以民逼官,以“三通”促和談,促統一;台北的策略是“導禁兼施”,有限開放兩岸交流,以經濟實力作為迫使北京承認台灣主權的籌碼,以新聞交流作為推動大陸政治開放、和平演變的觸媒。[27] 為此,近年來兩岸政府所推動的功能性接觸,從某種意義上說,乃是一場主權之爭的迂徊戰役。然而,兩岸關係中“高政治”(high politics)互動之遠遠落後於“低政治”交流(low politics)的狀況,[28] 畢竟只是暫時的,當功能性接觸無法根本化解主權之爭的困結時,後者自然要浮上兩岸關係的台面,從而釀成李登輝訪美後,雙方在台灣是否應享有對外獨立主權問題上的一場正面交鋒,使兩岸不統不獨的政治現狀面臨兩極演化的張力(tension)和軍事衝突的危機。 台海危機固然源於兩岸在主權問題上立場迥異,跟雙方對於對方維繫自身目標的決心缺乏足夠認知亦有很大關係。半年多來兩岸關係的惡性互動表明,台北當局和台灣大部份民眾,寧可得罪中共,也不願放棄爭取國際生存空間的努力;而北京囿於民族主義情懷和權力鬥爭的考量,對台灣走向法理上的獨立,亦很可能不惜動武,予以制止。兩岸軍事衝突的根本防範取決於兩岸能否在“一個中國”的法理架構下,就雙方的和平共存問題,包括台灣的國際空間問題,進行政治協商,達成維持現階段兩岸關係的共識和協議。從近年“兩會協商”模式的運作,到台海危機中雙方的政治、軍事較勁,使兩岸對於對方的底牌有了更清楚的了解,也為化解隔閡、創造雙贏提供了可資借鑑的現實經驗。如果兩岸願意就主權和安全問題進行富有建設性的對等談判,首先必須解決以下三個方面的歧見。 1、關於談判的名份和地點 北京提出和平統一的方針後,先是寄希望於大陸籍國民黨當局,其後又一度看好沒有“歷史包袱”的李登輝,在談判的名義上,則長期堅持“國共兩黨對等談判”的模式,以表示不承認台灣為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與此相反,台北始終堅持“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府對等談判”的模式,以突顯台灣的獨立主權。在談判的地點上,北京從堅持台灣屬於中國內政出發,堅持高層談判地點只能是大陸或台灣,台北則基於台灣問題國際化的策略考慮,堅持談判必須在國際場合舉行。但上述針鋒相對的立場,事實上巳經有所鬆動。從鄧小平在一九九三年內部談話時表示,李登輝來訪“可以以黨主席或個人身份,也可以代表海峽一方台灣同胞”,[29] 到“江八點”初次提出“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和“兩岸領導人共商國是”的彈性說法,意味着北京巳有意對“國共兩黨談判”的預定基調予以模煳處理。在談判地點上,台北雖然仍強調以國際場合為宜,但也在一九九五年九、十月間,兩度發出談判地點可有彈性的試探性氣球。[30] 為防止兩岸衝突,北京與台北應該進一步採取務實態度,彈性處理談判的名份與地點問題,以“兩岸領導人談判”之類的模煳提法,避開“兩黨談判”和“兩府談判”名份所隱含的主權之爭,並選擇過渡期的香港,作為雙方均可接受的談判地點,儘快實現兩岸對等和談。 2、關於談判的先決條件 在談判的前提上,兩岸亦存在不同的立場。台北堅持兩岸高層協商的前提是北京放棄對台使用武力,承認台灣為對等的政治實體,停止打壓台灣的國際空間,而北京則堅持談判的前提是台北停止在國際上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分裂活動,遵守“一個中國”的原則。[31] “江八點”提出兩岸先就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進行談判後,曾有人建議,既然中共表示不放棄武力手段只是為了防止台灣獨立,而國府亦公開宣稱反對台獨,兩岸可先達成有條件的和平協議,即在台灣未走向獨立的前提下,北京承諾不對台用武。但筆者於一九九五年四月間訪談台北陸委會和國民黨陸工會主管官員後的印象是,台北對以結束敵對狀態或簽訂“停戰協議”為唯一內容的政治談判並不興趣,所關心的也不單單是安全問題,而希望同時解決政治對等與國際空間問題。台北擔心的是,中共有意在國際社會製造兩岸進行和談的假象,以此解除台灣所希望獲得的國際保護,阻止台灣拓展國際空間的步伐。而中共既擔心在兩岸真正確立“一個中國”的共識前,對台北的上述三個前提作出某種讓步,將導致台灣進一步走向獨立,也不願在雙方舉行談判前,單方面大幅殺價,以免談判桌上無步可讓。化解上述歧異的途徑是雙方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就台北所關心的三個問題同時進行談判。因為如果只談結束敵對狀態問題,而不談台灣的國際空間問題,不足以構成台北同意進行談判的誘因,即使達成停戰協議,也無法保證雙方不會在後一問題上再起衝突。換言之,前者只是治標,後者才是治本。既然中共一再表示,“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就可以也應該將台灣朝野所共同關心的國際生存空間問題列入談判議程。而台北也應認識到,其所希望達成的兩岸和平共存局面,只有通過雙方的正面接觸、磋商,才能得以實現。 3、關於“一個中國”的實際意涵 如上所述,近年來台北有關一個中國的概念巳逐漸限定於文化同源和未來統一的涵義,在現實生活中僅具有逐漸淡化的象徵性意義。而北京對於一國的實際意涵,在不同時期和不同場合,則有嚴苛和較為寬鬆的不同銓釋。前者明確界定一國就是實行單一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只是中國的一個省份。後者表現為對統一後台北和北京的關係,進行象徵性的對等性安排。例如,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早於一九八五年就表示,將來統一後可考慮以“中國”為國號,取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32] 一九九二年六、七月間中共又先後表示,只要雙方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進行和談,不必明確表述北京為中央政府,台北為地方政府;[33] 統一後採取何種國旗、國號均可商量;[34] 鄧小平則在一九八三年和一九九二年兩次提出,可以考慮聯邦制的可行性問題。[35] 雖然鄧的有關指示因黨內、軍內強硬派的抵制,“想不通”,尚未形成大陸對台部門的一項政策,但中共十四大的政治報告和“江八點”均表示“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跟鄧小平上述彈性說法一脈相承。事實上,如果中共將“一個中國”嚴格界定為實行單一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談判也就沒有多少彈性空間,也不存在“什麼問題都可以談”的現實可能。而如果中共願意將“一個中國”界定為象徵性的法理架構,在這個架構下允許台北拓展外交和國際空間,通過鬆散的邦聯制,循序漸次推進兩岸未來的整合模式,則有可能為台北方面所接受。 結 論 綜上所述,台海政治紛爭的焦點在於台灣是否應享有獨立的外交空間。中共的一國兩制方案,允許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台灣享有高度的自治管轄權,實際上等於默認了台北在內政方面的主權地位,只是對其外交主權和國際地位仍予以封殺;而台北則不顧中共的警告,將拓展國際空間作為伸張獨立主權、尋求國際支持的必經途徑。美台關係的漸次提升,使北京當局深受“美台勾結論”的困擾;蘇聯解體後無力南顧、中共高科技作戰能力的增強和後鄧時期的權力繼承鬥爭,亦構成了台海軍事衝突的潛在前提。而一旦兩岸交戰,對兩岸經濟、政治發展,民間交流及統一遠景,中美關係和亞太安全等將帶來一系列負面影響。為此,台北在追求國際地位時,不能不考慮北京的大中國情懷,而北京在維繫“一個中國”的象徵性主權架構時,也應該給予台灣足夠的國際空間。換言之,雙方在追求自身目標時,均應以不影響台海和平為前提。 八十年代以來兩岸關係的互動表明,經濟和文化交流固然有助於增進兩地人民的了解和官方接觸層次的提升,但兩岸關係的根本緩和,卻取決於北京和台北能否舉行建設性的政治談判,正式結束敵對狀態,求同存異,讓雙方在象徵性的“一個中國”的主權架構下,同時享有事實上的對內、對外主權。這就要求兩岸對現存的國家主權概念內涵,進行橫向的理論性區分,從象徵性主權與實質性主權(包括對內主權和對外主權兩個面向)的區分入手,探索兩岸在主權問題上名實之爭的化解之道,使北京所刻意維繫的名義上的統和台北所追求的事實上的獨能達成某種妥協平衡,避免兩岸主權之爭的惡性循環和情緒性的統獨攤牌。此一“既統且獨”的共處模式,比起消極的“不統不獨”,也許更能促成海峽兩岸的“統獨休兵”,從根本上防範台海軍事衝突的發生。 世界銀行諮詢顧問 一、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 二、中國大陸經濟與港台經濟 三、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 四、結論與若干政策建議
自1979年中國大陸實行廣泛的經濟改革以後,中國的經濟發展迅猛,特別是中國南部經濟已與香港、台灣的經濟結合起來,使該地區成為繼台灣、香港、南韓、新加坡之後的亞洲經濟“第五小龍”,亦被稱為中華經濟區。自中國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作為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大國,第一次因其經濟實力引起世界的注意。然而,1995年台灣李登輝先生訪美引起的中美台關係的緊張,1997年香港將回歸中國,以及其他一系列事件,給這個世界最具有發展潛力的地區又增添了撲朔迷離的色彩。 本文從回顧與展望中國的經濟發展的角度,以經濟統計資料為基礎,簡評中國經濟發展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因篇幅有限,本文將着重探討中國大陸經濟發展與港台之間的關係。文章分成四大部份。第一部份討論中國經濟發展;第二部份分析中國大陸經濟與港台經濟的關係;第三部份有關中國大陸經濟與世界經濟的關係,尤其是與亞太地區的關係;第四部份結論與若干政策建議。 一、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 中國經濟在1979年經濟改革之前,危機四伏,停滯不前,被認為“中國國民經濟已瀕臨崩潰邊緣”。自1979年之後,在短短的15年內,中國政府採取一系列的經濟改革政策,給中國整個社會帶來了全方位的經濟、政治、社會的深遠影響,下面列舉與本文有關的中國經濟發展的特點: 第一,國民經濟迅速發展,國民經濟結構逐漸調整到一個較合理的水平,宏觀經濟控制能力逐漸完善。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GDP)以遠遠高於世界平均水平的發展速度迅速增長。從1980年到1989年,名義國內生產總值的年增長率為15.2%。從1989年到1993年,該速度增快到18.4%。[1] 按1995年的中國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數字,1995年的實際GDP增長率為9.8%。作為一個大國,在15年內以兩位數的速度持續增長,是世界經濟發展史上少有的。這高速發展也初步奠定了中國作為世界經濟大國的基礎。 在經濟發展中,國民經濟的結構初步調整到較合理的水平。在經濟改革初期,中國國民經濟結構嚴重不合理。重工業過重,輕工業過輕。雖然農業發展以糧為綱,但糧食發展跟不上人口增長的需要;經濟作物的發展受壓抑。交通、能源等基礎工業跟不上經濟發展的需要。然而經過十五年的發展,這種國民經濟結構不合理的狀況逐步得到改善,這為中國經濟持續長期穩定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條件。 在經濟發展中,宏觀經濟的調控能力有所改善。中國對宏觀經濟的調控手段逐漸由集權計劃經濟的行政干預過度到利用市場經濟槓桿的間接影響(鄭,1994A)。從1980年至1995年間,中國宏觀經濟幾度出現經濟發展過熱,通貨膨脹加劇等宏觀失控現象,經過政府使用直接行政干預與間接調控雙管齊下的管理方法,終於化險為夷。中國零售物價總指數曾在1988年、1989年間達兩位數,分別為 18.5%與17.8%。1993年以後通貨膨脹再度上漲,分別達到1993年的13.2%,1994年的21.7%。經過中國政府採取相應的緊縮政策以後,通貨膨脹率控制在1995年的14.8%的水平。大體來說,中國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能力逐步提高。 第二,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大多數老百姓享受到經濟發展的好處。改革前,經濟停滯不前,人民的實際生活水平逐年下降。改革後,老百姓分享到改革和生產力提高的利益。如果中國大多數老百姓能夠得到改革的好處,改革就能得到人民的支持;這又反過來有利於政府改革政策的深化,使中國的改革與發展處於一個良性循環的有力局面。這種良性循環與東歐各國的經濟改革引起經濟大幅度下降成鮮明對比。中國的城鎮失業率在1978年為5.3%,1993年降到2.6%。職工名義平均工資1978年為615元,1993年升至3,371元(中國統計年鑑,1994,p.225)。如扣除此期間年均6.4%的通貨膨脹率,年均實際工資增長率為5.6%。 第三,在市場經濟的推動下,中國在近代史以來第一次全方位地進入國際生產要素市場。在20世紀與21世紀交替之際扮演了一個特殊的角色。由於此項內容與本文主題直接相關,在此將從國際貿易、投資、國際勞務交易、技術貿易這四方面分別論述。 經濟改革以前,中國採取保守的對外經濟政策,閉關自守,以“既無外債,又無內債”為榮。 經濟改革的一個重要結果是對外開放,尤其是沿海地區與城市,採取了“出口推進”的發展戰略,率先加入了世界市場的競爭行列。十五年來,中國國際貿易發展速度達到空前水平,大大超過同期國內生產總值速度。以人民幣計算1980年至1989年的國際貿易年增長率為24.7%,1989年至1993年為28.3%,分別超過同期GDP的15.2%與18.4%的年增長率。[2] 其結果是:國際貿易占國內生產總值比率由1980年的12.8%升至1989年的26.3%,1993年達36%。如果按美國經濟學家威廉斯.布蘭森區分出口貿易國的標準(其標準是出口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15%),現中國可稱為出口貿易國。1980年,中國的該標準為6.1%,1989年為12.4%,1993年為17%,終於達到並超過布蘭森標準。[3] 為了與同期國際水平比較,表1B將中國國際貿易額換成美元計算,中國在1980-1989年和1989-1993年期間分別為12.7%與15%,大大超過同期世界貿易的5%與6.2%的水平,亦超過同期發展中國家國際貿易的年增長率3.3%與11.4%的水平,並與亞洲國際貿易年增長率13.1%和12.7%一比高下。[4] 隨着國際貿易的大發展,中國在世界貿易中的名次,由1980年的第26位上升到1989年的第16位,1993年達到第11位。總金額為1,960億美元。同期,中國引進外資亦達到空前水平。表4A表明:中國的外資使用在1980年幾乎等於零。1989年為100億美元,1993年達390億美元,年增長率為40%。更引人注目的是外國直接投資的大大增加。中國的外國直接投資金額由1989年的34億美元增至1993年的275億美元。這種增長說明了中國利用外資已達到新水平,也說明國際金融界對中國投資環境的信心。這態度還可以從另兩方面數據得以反映。其一,1993年從發達國家流向發展中國家的長期投資淨額(不包括證券投資)為1,218億美元,中國占其32%。可見近1/3的外國資本被中國吸收了。[5] 其二,外國在中國的證券投資已開始起步,由1989年的1.1億美元升至1993年的31億美元,年增長率為89%。[6] 同時,中國公司也隨外貿的發展急劇向海外擴張。目前中國有2萬餘家海外企業,資產達數千億人民幣(王,1995)。隨外國資本的大量湧入中國,外國資本占中國國內投資總額的比例逐年上升,由1983年的4.7%升至1989年的6.6%,1993年為7.3%,[7] 因此中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引進外資水平的影響。 中國國際經濟合作也大大發展。中國的國際經濟合作基本份為兩部份,工程項目承包與勞務輸出。這兩項總金額由1980年的1.7億美元,上升為1989年的16.9億美元,1993年為45億美元。這種國際合作由1980年的16個國家發展到1993年的158個國家。由1989年6萬人次發展到1993年的17萬人次。[8] 中國的技術進步也隨着引進外資與大量引進西方先進技術而得到大幅度提高。根據1995年世界競爭能力報告評價:中國的科學技術狀況已提高到工業化國家的低檔次水平,在世界排行第26位,位於西班牙之後。華爾街報稱中國為“在外國合作夥伴的幫助下初展實力的技術巨人”(12/7/1995,A11)。 雖然中國經濟15年來實力大增,但是如何準確、客觀地評價中國的目前經濟實力以及它在世界的地位是個十分困難的課題。按現行的美元對人民幣的匯價計算,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約為美國的8.5%,日本的12.8%。不過現行美元匯率折算法有低估發展中國家經濟水平的弊病。因此不少國際組織使用購買力平價方法(PPP)來測算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其方法請參見IMF,1993)。但是各自的計算結果出入很大,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測算中國國內生產總值1992年為2萬億美元($2 trillion,人均1700美元)。世界銀行測算為2.21萬億美元(1990年)。如按10%的增長率換算到1992年,其數額為2.87萬億美元,人均2460美元(中國之謎,經濟學家,May p8. 1993)。按照購買力平價方法估算出來的新數字,中國經濟實力僅次於美國與日本,為世界第二經濟大國。按中國學者的估計,1991年的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1227美元至1663美元(Ren & Chen ,1995)。不過中國人口有12億。即使按PPP方法來計算,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只有2千至3千美元。如果按現匯率方法計算,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在1993年只有490美元(World Bank,P.X.1995)。中國仍屬世界最窮國家之列。因此中國的實力是以整體而言。如考慮到巨大的人口大軍,中國每個國民的收入還是很低,對中國個人的富裕不能有過份樂觀的看法。根據測算,如果中國仍能以兩位數的速度發展下去,到2000年,按PPP方法計算,大陸、台灣、香港三地的國內生產總值總和約達9,800億美元,超過美國的9,700億美元(Kermit Lansner,1993)。[9] 中國經濟發展迅速的原因有內因亦有外因,內因是最重要的。如前所述,中國的經濟發展與經濟改革有密切關係。在過去15年中,中國採取一系列大幅度的經濟改革,這些經濟改革包括了價格制度、農業生產管理、外貿管理、外匯管理、金融體制、企業管理、商品流通管理等一系列新政策。經過一系列的經濟改革,中國已從計劃經濟轉到一個以市場調節為主的新經濟體制。從外因來看,中國恰逢良好的國際經濟條件:其一,歐美克服了70年代的“滯脹”局面,在80年代經歷了本世紀最長的經濟增長,為發展中國家的商品輸出提供了廣闊市場(鄭,1992);其二,80年代末90年代初,國際金融市場的利率逐漸下降,為中國引進外資提供了較低的成本(鄭,1992);其三中國推行“出口推進”政策,在港台商的幫助下,逐步打進世界市場,同時這也使中國大陸與台灣、香港的經濟發展逐漸結合起來。這一點將在本文第二部份進一步展開。 現在中國經濟仍存在許多問題,主要反映在如下幾個方面:其一,國有企業包袱沉重,它們之中只有1/3賺錢,國家每年補貼很多,同時亦造成國有銀行貸款壓力,三角債嚴重等一系列問題。其二,農業後勁不足,過去15年中,中國農業的基本投資不足,大量良田被工業與住宅建設占用。大量的農業人口有待工業發展所吸收。其三,地區發展嚴重不平衡,個人收入差別急劇增加。其四,環境汙染嚴重,基礎工業設施有待進一步發展,還有金融體制有待進一步改革。總之,中國經濟發展的困難與問題還很多。但是,比較起80年代初積重難返,百廢待興的被動局面,90年代的發展條件好多了。 因此,中國經濟發展的前景,還是看好的。按照中國政府第九個五年計劃(1996-2000),國內生產總值的實際年增長率為8-9%,同時希望把通貨膨脹率降到兩位數字以下。本世紀末至下世紀初的國際經濟環境亦有利於中國經濟的發展。按照世界銀行的預測:在這一時期內,西方工業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將與80年代相似,約3%年增長率。世界貿易的發展速度將比80年代加快,預計將達6%。西方通貨膨脹率下降,以至實際利率下降到3.4%左右。油價繼續下跌,這些條件都有利於中國的國際貿易發展與引進外資與技術(鄭,1992)。 二、中國大陸經濟與港台經濟 15年來中國大陸在經濟發展中的一個重要部份是中國東南部沿海地區的經濟與香港、台灣的經濟逐漸緊密地結合起來,形成亞太地區最富有活力的經濟區。這個經濟區亦被稱為“中華經濟區”,有人把新加坡也納入這個範圍,稱其為“大中華經濟圈”。本文主要圍繞中國大陸、台灣、香港三地經濟的關係而談。 (一)大陸與台灣關係 80年代初,在金門與廈門雙方停止炮擊之後,海峽兩方的敵意減少。1987年11月台灣政府開放對大陸探親。兩岸的經濟關係突破自1949年以來將近四十年的隔離,迅速地發展起來。兩岸的經濟關係表現如下特點: 第一,先間接貿易,後間接投資,經貿關係從簡單的商品貿易走向複雜的多種生產要素貿易。由於海峽兩岸的關係沒有完全正常化,不能直接通商與投資,兩岸通商與投資只能通過香港為中轉站。香港政府海關統計處資料表明,1980年台灣通過香港出口到大陸的金額為12億港幣,而大陸向台灣出口的價值是3億港幣。此數額到1992年分別達490億港幣和87億港幣。1993年,台灣與大陸總貿易144億美元,占大陸本年外貿額的7%,台灣為大陸第四大貿易夥伴。[10] 大陸亦為台灣第五大貿易夥伴。台灣對大陸的貿易一直保持大額度順差。根據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1993年報告,台灣對大陸的貿易依存係數由1983年的0.55上升到1993年的3.8,而同期大陸對台灣的貿易依存係數由0.57上升到7.06。[11] 兩岸依存係數的急劇增加反映了兩岸經濟結合程度的加深。貿易依存係數是指甲乙兩方貿易中,甲方(乙方)在乙方(甲方)貿易額中的比重。 台灣的大陸投資亦隨貿易的發展而大幅度增加。1989年台灣在大陸投資還排不上中國外資排名前六名,但在1993年台灣在大陸的實際投資額達31億美元,為大陸第三大投資夥伴,占大陸當年的外資總額的8%。[12] 台灣在大陸的直接投資七成集中在廣東與福建,尤以廣東深圳和福建廈門為中心,三成份布在皖、魯、京、浙、川、瓊等省。由於政治風險上的考慮,台灣大財團和大產業還未全面進入大陸。 根據台灣劉榮主先生的研究:在起初階段,台灣對大陸的出口已工業用原料及零配件為主;而大陸對台灣的出口以工農業原料半成品為主。台灣商人對大陸直接投資以降低成本為主要考量。着眼於大陸的廉價勞力,進行裝配加工。近年來,台灣的大陸投資逐步由勞動密集型擴展到資本與技術密集型行業,由下游加工業轉移到中上游原材料,以及裝配業。同時,台商在大陸也轉向多樣化,轉向房地產、服務業、股票等行業。 第二,台灣海峽的政府對這種經貿關係態度不一致。雖然海峽兩岸的經貿關係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但是雙方仍沒有官方的正式法律條文來規範這種經貿關係。兩方仍通過半官方性質的海基會(台灣方面),海協會(大陸方面)進行協商。大陸政府對促進海峽的經貿發展態度比台灣方面積極,所以從中央到地方都採取積極支持的政策措施。反之,台灣方面是民間自發進行的,是民間促政府。台灣官方制定了“大陸地區物品管理辦法”,“對大陸地區間接輸出貨品管理辦法”,“對大陸地區間接投資或技術合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條文來管理對大陸的經貿關係。台灣經濟部建立了一個“兩岸經貿互動預警數量模型”,以監督對大陸的經貿發展。據有關人士透露,民間自發性的經貿發展一再突破由這個互動預警數量模型計算出的上限指標。 第三,兩岸經貿發展基於良性互動,循序發展,通過香港為中介,成為大中華經濟體系的基礎。兩岸的經貿發展以貿易為先導,帶動投資,投資反過來促進貿易,形成良性循環。海峽兩岸的經濟都從中受惠。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貿的發展促進海峽兩岸人民的互相了解,增加信任感。為將來中國統一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二)大陸與香港關係 大陸與香港的經貿關係發展由來以久。自1949年以來,香港一直是大陸最重要的貿易夥伴。自從1987年台灣取消禁止對大陸探親的法令之後,隨着1997年7月香港回歸大陸的期限臨近,香港在將來的中華經濟區的位置顯得尤其特殊。 經濟改革開始後,大陸與香港的經濟已高度結合起來,尤其是在廣東地區。根據中國統計年鑑:1981年香港僅次於日本,成為大陸第二大貿易夥伴。1990年香港取代日本,躍居首位。1993年香港的統計數字把與台灣的間接貿易劃分出來,香港又退居第二位。1993年,香港占大陸外貿總額的17%。[13] 香港的進口市場嚴重依賴於大陸市場,1990年與1992年,香港的進口市場依賴於大陸的比例分別是32.3%與30.4%。儘管香港不是大陸最重要的出口市場,但是香港出口到大陸的貿易仍占香港出口總額的17%左右。[14] 香港亦是中國最重要的投資夥伴。從1986年起,香港一直居於第二位。但是從1993年的數據,[15] 香港已上升到第一位,且遠遠超過第二位的日本。1993年,香港投資到大陸189億美元,占當年大陸外資引進的一半。在這189億美元中,近174億美元屬於直接投資形式(這數字有部份可能屬於大陸資金回流)。 香港和大陸的投資關係與台灣不一樣,香港與大陸的投資是雙向性。即當香港向大陸大量投資時,大量的大陸資金也湧入香港。據有關報導,大陸流向香港的資金並不亞於香港流入大陸的資本。而台灣向大陸投資是單方向,台灣不允許大陸在台灣直接投資。香港與大陸的結合遠遠超過台灣。現在香港成為大陸的接貨點與銷售點。而大陸特別是廣東成為香港的加工、生產工場。即使台灣與大陸實行三通後,大陸與香港的這種特殊方法仍會發展下去。 (三)兩岸三地的經濟結合 從經濟原理上講,自經濟改革以來,兩岸三地的經濟結合是十分自然的,完全符合國際貿易與國際投資的基本原理。從社會地理來看,三地同文同種,沒有文化語言的障礙,地理交通條件方便。三地人民的血緣關係成為經貿發展的自然紐帶。從比較經濟利益的角度來說,大陸經濟改革帶來的經濟猛進,急需外資、技術、市場、國際營銷經驗以及有由市場條件下的管理經驗。同時大陸經濟迅速發展,有廣闊的潛在市場,豐富的資源,便宜的有紀律有訓練的勞動力,這正是已處於新興工業化經濟之列的香港與台灣所需要的。香港具有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轉口營銷中心、國際交通、通訊中心等優勢。台灣的製造業基礎完備,出口業發達,國際經營有方,現正值技術轉代升級階段,其勞動密集型行業漸被淘汰,大陸需要並能吸收這些轉移技術。同時,台灣的巨額貿易順差,使新台幣對美元匯率大幅度升值,造成出口競爭能力下降,進口成本上升。對外資本輸出是減少這種新台幣升值壓力的理想途徑。而一海之隔的大陸是其理想的投資輸出的地方。再則,如果大陸雄厚的基礎科學研究與基礎工業能與台灣的實用科學與先進管理營銷優勢相結合,兩岸的經濟合作將會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如果台灣計劃把台灣建成亞洲區域性的金融中心,國際營運中心,一個迅速發展的大陸經濟與穩定安全的台灣海峽亦是其必不可少的前提(鄭,1994B)。簡言之,兩岸三地的經濟各自有其比較優勢。他們相互的經貿關係基本屬於互補性的,是最理想的經濟合作夥伴。由此可見,兩岸之間的經濟合作障礙完全來自於政治因素,而不是經濟因素。 從1993年的數字來看,台灣與香港對大陸的貿易占大陸外貿總額的24%。[16] 台灣與香港對大陸的投資竟占大陸總外資的57%之巨![17] 如果兩岸三地的經貿按過去10年的狀態健康發展下去,將會形成一個以大陸為基礎,以台灣、香港為先導的經濟磁場。在這巨大磁場吸引之下,一個非排他性的、按比較優勢自然形成的、並結合新加坡,東南亞華裔華僑以歐美的華裔華僑財力的,廣義的大中華經濟圈的建立並非空想。如果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中國人能以勤勞的雙手,建好自己的家園,與世界各國友好相處,這是世界經濟發展的福音,亦是世界和平的基礎。 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兩岸三地的結合併非如此樂觀,存在許多問題有待解決。先談大陸與台灣的經濟結合對台灣經濟的影響。台灣政界與經濟界對台海之間的經濟結合有以下兩種消極意見: 第一,台灣將過份依賴大陸。如前所述,台灣與大陸的經濟關係由空白變為依存。但是這種依存是否會變成依賴以及成為大陸要挾台灣的經濟槓桿呢?台灣方面的憂慮有其理由:因為自1927年上海國共合作破裂後台海兩岸的領導人宿怨已久。從1949年起,兩岸軍事外交上對峙近40年。現在一夜之間,大陸成為台灣經濟成長的重要依賴夥伴。有朝一日,雙方一翻臉,台灣經濟的危險性是可想而知的。因為大陸與台灣不一樣,大陸地大物博,即使失去台灣這個經濟新夥伴,大陸的損失可從發展其他新夥伴來彌補。而台灣只有中國一個省的面積,兩岸之間經濟破裂對台灣的震動遠遠大於大陸。很明顯,兩方經濟結合的重要政治前提是雙方互相信任。台海兩岸的經濟結合的特殊之處是:在兩岸決策人還未解決這重要前提之前,雙方的經濟已互相結合起來。至今,這種結合給雙方政治與社會上帶來的影響是正面的。兩地人民能通過通商、探親以及文化交往等形式互相了解。更重要的是,大陸經濟日益市場化與改革深化,又為這種經濟結合提供了良好的經濟基礎。如果大陸的經濟改革能進一步深化,並從制度上保證經濟改革的成果,這將會大大消除台灣方面的顧慮。台灣方面對中國大陸的經濟改革的不定性的擔憂是可以理解的,對大陸改革的複雜性,反覆性的充份考慮是正常的,但是過份強調大陸的不定因素,並以此作為獨立的原因,將會不利於兩地經濟發展。 第二,台灣經濟將會“空洞化”。所謂台灣經濟空洞化是指台灣商人把產業外移而造成台灣本土產業衰落與就業減少。這種顧慮似乎多餘。根據着名經濟學家巴拉薩(Balassa,1979)的動態比較利益理論,他認為比較優勢有不同階段。一個發展中國家的比較利益階段大致經歷從非熟練勞動密集型產業過渡到熟練勞動密集型產業,再過渡到資本密集型產業,最後過渡到技術密集型產業。台灣的產業發展已進入第三階段與第四階段之間,因此它的勞動密集型不得不轉移或淘汰。這種情況並非僅僅發生在台灣,它帶有普遍性,曾發生在美、日和香港、南韓等經濟。因此,台灣的“夕陽產業”即使不轉移到大陸,也會轉移到其他勞力豐富的地區。作為政府決策人來說,應把精力放在產品轉型升級,產業結構改革上,而不應採取消極的保護主義的措施,認為地延長過時產業的壽命,這將不利於台灣經濟發展(參見Li,1994)。事實上,台灣政府已成功地支持台灣的高精尖科技產品的發展,例如半導體,電腦等產業。 況且,把過期產業轉移到大陸去也間接帶動台灣經濟發展。根據嚴宗大等人(1992)的研究,台商在大陸投資7.6億美元,可能帶動7.2億美元中間投入品從台灣出口到大陸,約占1990年台灣對大陸間接出口的22%。英國《經濟學家》(1991)評述在西方各國面臨經濟衰退的情勢下,台灣仍能繼續增長,失業率為2%的原因之一是,台灣海峽兩岸的經濟交往使得台灣經濟免受西方衰退的影響。台商在大陸有利可圖。據戴一義等人(1989)的研究:大陸生產的產品毛利高於台灣9%,淨利高5%,土地、廠房、勞力遠較台灣低。 近年來,台灣經濟面臨着國民儲蓄率下滑、民間投資不足、土地人工價格急漲、研究開發熱情不夠、產品升級換代不快等問題(見《天下》雜誌,1992年3月等期)。如果台灣海峽雙方能消除疑慮,在政府一級的關係上加強溝通,在直接貿易、直接通訊、交通問題上達成協議,經濟合作由民間的交往、中小規模的交往上升到政府、大公司、大資本的交往以及戰略性的經濟合作,兩岸經濟合作將會出現新的突破。 其次,大陸與香港的經濟結合也潛在許多問題。第一,1997年香港回歸大陸。香港回歸大陸管轄的日子已屈指可數,雖然香港的“信心危機”的狂飆已過,但是香港人的“信心危機”還未徹底解決。香港1995年第三季度的實際國內生產總值放慢到4.2%,失業率為十年之最,達3.6%,消費能力增長乏力。這種狀況會持續到1996年。西方分析家認為這有兩個原因:人們對1997年的回歸大陸表示謹慎的態度和大陸南方經濟因銀根緊縮和新外貿政策而減少進口需求(見Oxford Analytical Asia Pacific Daily Brief,2/7/1996)。 香港問題與台灣相似,很大程度取決於對大陸將來發展與對香港管理能力的信心。現在全世界都在注視着一個仍為社會主義體制的中國能否管好以“亞洲四小龍”之一而着稱的香港。如果將來的中國如前文所述,繼續以快速持續的經濟增長,大陸與香港,台灣的經濟差距將會日益縮小。香港的經濟將從中得益。反之,如果將來的中國如同大躍進,文化大革命期間那樣混亂、倒退,香港人的信心危機不是沒有理由的。筆者對前一種可能性表示樂觀。其一,正如第一章所述,經濟改革已深刻地改造了中國,任何倒退到原來中央集權高度計劃的經濟體制的做法都是不得人心的;其二,大陸正面臨着領導權力交替之際。新的領導班子在管理經濟上更為務實(見鄭,pp11-12,1992)。其三,香港是大陸對外開放的重要途徑,儘管隨着大陸的全面開放,許多大陸城市與企業直接與西方交往,無需通過香港作為中介點,但是香港仍將是亞洲最重要的一個國際金融中心與通訊交通樞紐。況且,大陸已在香港作出巨額投資。因此,香港的經濟穩定對大陸攸關重要。當然,能否管理好香港對大陸新的領導班子是一個考驗與挑戰。其四,從香港經濟的現實來看,大陸高層領導班子十分重視香港大亨們的建議(Beijing Gets Advice from HK Tycoons,USA Today,2/20/1996),不少香港大財團在大陸大量投資,並參與許多長期性投資項目。 總而言之,兩岸三地的經濟的進一步結合既取決於大陸經濟發展與高層領導的政策穩定性與連續性,亦取決台灣、香港方面對大陸將來發展的正確判斷以及相應的積極措施。 三、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 這裡中國經濟有兩種含義,一是僅指中國大陸的經濟;另一指1997年香港回歸大陸,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後的大中國。這裡主要針對狹義的中國進行分析,也會涉及到廣義的中國,即中華經濟區。首先,中國與美日的經貿關係。因為美日兩國是亞太地區最強大的經濟,亦是中國最重要的貿易夥伴。然後談中國與亞洲的關係,最後談與世界的關係。 (一)在中國的經貿地位中,日本無論在貿易或投資方面一直都在美國之前,但是近年來美國有後來者居上的趨勢。1981年,日本是中國第一位外貿夥伴,占中國外貿的25%。美國居第三位,占14%。到1993年,日本仍是第一位,占中國外貿20%。美國仍居第三位,仍占14%。但是美日占中國的外貿差距縮小。[18] 在投資方面,1986年日本亦是占第一位,占中國外資引進的40%,而美國占第五位,只占5.6%。但是到1993年,日本占第二位,占當年中國外資額的13%,而美國變為第四位,占7%。美日占中國的投資比例的差距也在縮小。[19] 美日與中國的經貿關係有所不同。第一,中國對日貿易逆差,對美順差;第二,日本投資以貸款為主,而美國以直接投資為主。所以中國一直希望日本能在華增加直接投資,以加速技術轉讓,但是日本一直按兵不動。這種情況與台灣希望日本增加技術轉讓一樣,日本同樣一直台灣方面失望。 台灣,香港對美日貿易情況類似,亦表現巨額對美順差,對日逆差。[20] 由於台灣許多出口是通過香港到大陸加工再出口到美國,這造成美方計算貿易順差時的難度。現在美國國會已表示對中國巨額順差的不滿。中華經濟區的發展可能會進一步加劇中國與美國在貿易差額方面的摩擦。 第三,現日本經濟對中國經濟的依存情況遠遠大於美國經濟對中國經濟的依存度。從《中國對外經濟統計年鑑》,1994,pp181-185的數字中可見,1990年日本從中國的進口占日本總進口的3.4%,1992年為5%。1990年日本的出口到中國占日本的出口總額2.6%,1992年為4%。而美國相應的數字是:1990年進口為1%,1992年上升為1.6%。1990年出口為1.7%,1992年2%。這些統計數字說明如下幾點:第一,中國商品打進美國的市場的餘力很大,問題在於如何處理好目前中美之間的政治與外交關係。第二,美國對中國貿易與投資方面的發展速度可能超過日本。美國在70年代末80年代期間完成其經濟結構、技術與管理的改造,其勞動生產率超過日本,再次成為世界之首,估計90年代末美國經濟增長後勁很足,反之日本還未能從“泡沫經濟破滅”中完全恢復。[21] 第三,隨着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的發展對美日經濟影響增加,中美、中日之間的經濟關係有加深的趨勢。同時中華經濟區與美日的依賴關係在加深。第四,由於中美之間的依存程度不一樣,中方大於美方,這成為中方與美方談判時的制約條件。由於中國以及中華經濟區有可能成為下個世紀初最有活力,甚至總體上最強大的經濟區域,中美日三國的經濟穩定直接對亞太地區以及世界帶來深遠的影響。 (二)15年來,中國經濟與亞太地區,尤其是亞洲的經濟關係密切。中國的外貿60%是集中在亞洲。[22] 中國在亞洲的經濟夥伴近年來有所變化。第一,與新加坡的貿易持續發展,1993年中新貿易額為49億美元;第二,自中韓建立外交關係以後,與南韓的貿易急劇發展,1993年南韓與中國貿易達82億美元,超過新加坡名列第六位;第三,與俄羅斯的亞洲部份合作加緊。俄羅斯在1993年對華貿易額為80億美元,是中國第七位貿易夥伴。最近中國、俄羅斯、南韓、北朝鮮、蒙古五國計劃共同開發圖們江流域。在聯合國的協調之下,這個開發計劃雄心勃勃。總斥資為300億美元。計劃把這個東亞區開發成亞洲的阿姆斯特丹(見BBC,12/7/1995報導)。 總的來說,國際社會對中國在亞洲地區的影響的反映是正面的。美國華爾街報在第一版以引人注目的標題報導:“中國經濟在亞洲初展頭角。”(7/24/95,A1)根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預測:到2010年,亞洲需求將占世界的1/3。該報告認為,中國無疑是這1/3的最重要的組成部份。 美國着名投資銀行CS,第一波士頓駐香港辦事處首席經濟學家 Jim Rohwer,在其新發表的着作《亞洲飛騰;為何美國受益於亞洲的經濟迅進?》一書中提到:中國以及大中華經濟圈將會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動力,也有利於美國的經濟。根據法國政治經濟風險顧問公司的研究報告:中國大陸是促進亞洲區域經濟繁榮的推動者與市場,而不是具有威脅性的潛在競爭者。報告提出:1984年時,亞洲各國輸向中國大陸(包含香港)的商品金額僅為183億美元。到1994年,此金額增至1200億美元,約占該區域貿易出口比重的12.3%,而1984年僅為5.5%。而同期亞洲各國從中國大陸進口的金額也從182億美元增加到1020億美元,比重由6.2%提高到11.6%(新加坡12/26/95,法新社電)。 但是國際上亦有對中國經濟發展在亞洲的影響持消極態度的反映。例如,英國經濟學家雜誌在1995年7月發表一篇文章,標題是“約束中國”。文中對中國的迅速發展及影響表示擔憂。其理由是國際上很難與具有文化優越感和歷史曾受到外來欺侮的大國相處。而中國正具有沙文主義因素和受外來欺侮的歷史的大國。 (三)中國對整個世界經濟的影響將會進一步提高。由於中國的對外經濟發展是全方位的,因此中國對世界經濟的影響是多方面的,下面簡列若干影響。第一,隨着中國在過去15年的國際貿易大發展與所鋪墊的良好基礎,中國在世界貿易中的地位將會進一步提高,到下世紀末,中國將會進一步發展成一個世界貿易大國;第二,中國吸引外資的方式將會從長期投資(長期貸款與直接投資)擴展到證券投資的新領域,中國各種證券的建立、發展、健全以及正在籌備的人民幣自由兌換改革已為這新發展提供了條件(鄭,1995)。而且中國的跨國型公司以及資本輸出會進一步發展,以聯合中國商品輸出(王,1995)。一個以中國為基地的區域性的國際金融中心將會形成。第三,中國的勞務輸出以及技術引進、技術貿易將進一步發展。中國相對有訓練的、豐富的勞工輸出以及勞動密集型成品出口將會在國際勞工市場上引起劇烈競爭。第四,中國作為了超大型國家全面進入國際生產要素市場,將會嚴重地影響到國際生產要素市場的供求關係以及價格決定。例如世界勞力工資、世界資本價格(利率)、原材料價格(石油、金、糧食等)。第五,如果亞洲成為下世紀的發展中心,中國將會是這中心的火車頭。這個車頭將會帶動亞洲,從而推動整個世界經濟的發展。第六,中國經濟區的形成還會影響到世界區域性經濟組織(例如歐洲共同市場,北美自由貿易區,東南亞條約組織等)的發展與重新組合。 四、結論與若干政策建議 本文以上部份簡述了中國的經濟發展對世界經濟的影響。中國的經濟改革使得中國的經濟管理體制由中央集權計劃轉向市場經濟,從而帶動了經濟的迅速發展。中國老百姓是這次改革的受益者。這又保證了經濟改革深化和經濟發展的持續。在開放政策與經濟改革的帶動下,中國的對外經濟得到全方位發展。國際貿易發展速度,超過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中國的國際貿易地位迅速提高,成為一個國際貿易大國並為世界最大的外資引進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勞務輸出與技術貿易亦得到長足發展。按照預測的中國國內經濟環境與國際經濟環境,中國很有可能完成其第九個五年計劃,繼續保持其在過去15年內經濟增長的勢頭。 兩岸三地已在經濟上逐漸結合起來,形成一個新興的中國經濟區。這個經濟磁場將有助於更大範圍的以中國文化為基礎的經濟區域的形成。中國的經濟活動仍以亞洲為中心,並成為亞洲經濟發展的動力。在亞太範圍內,日本仍為中國最重要的經濟夥伴。但是美國正在縮短這個距離,將有可能成為與日本並駕齊驅的中國貿易夥伴。中國的經濟發展將全面地影響到世界貿易、國際投資、以及區域性經濟組織的發展與結合。 從上述的分析中,我們似乎可以得到若乾重要的政策建議。第一,在一個充滿機會與挑戰的新世紀裡,中國經濟的繼續發展既取決於國內市場的發展與國際市場的充份利用,亦取決於中國決策者對變幻多端的國際環境適應能力與調整能力,以及將國際的不定因素轉變為機會的能力。如前所述,一個較為理想的國際經濟環境為中國提供了極好的機會,中國應繼續80年代至90年代初的做法,緊緊抓住這個機會。同時,隨着冷戰的結束,國際經濟競爭將取代意識形態的競爭,這導致國際經濟的競爭將會變得更為激烈,中國只有繼續進行經濟改革與相應的政治改革才能保證在這場新的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第二,兩岸三地的經濟結合已成為中國經濟區的核心,三方都在這個經濟結合體中得益。“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特別是在台灣問題的處理上,決策者應該以民族利益為重,審時度勢,捐棄前嫌,攜手共建一個非排他性的,能吸引全球華裔資本與能力的大中華經濟圈,任何造成民族分裂,內戰的極端措施與行為都是對國家,民族不負責的,同時也給所在地區的經濟造成災難性的打擊。兩岸三地經濟的進一步結合既取決於大陸經濟發展與高層領導的政策穩定性與連續性,亦取決於台灣、香港方面對大陸將來發展的正確判斷以及相應的積極措施。 第三,中國已成為世界經濟俱樂部的成員。中國應遵循俱樂部的遊戲規則,積極爭取參加世界貿易組織,遵守國際商業慣例,建立與健全中國的經濟法,提高中國在國際市場的商業道德,確保外國商品在華的知識產權以及外資、華僑、港人、台灣人在大陸的財產權利,使中國成為外資、僑資、港資、台資最理想的投資場所與最理想的合作夥伴,從而提高中國的國際聲譽。 第四,中國應與美國保持良好關係。兩岸三地的經濟都與美國經濟高度結合。美國是當今世界最強大的市場經濟,其富有活力的經濟,最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經驗、廣闊與開放的市場、雄厚的資本實力是中國經濟國際化的重要市場與途徑,中美外交關係的正常化與發展是中國經濟穩定的重要保證,也是亞洲和平的保證。 第五,在兩岸三地的經濟圈中,大陸是個核心。只要大陸在自己的經濟管理好了,其他經濟夥伴就有信心了,也就有了合作的良好基礎。因此,大陸在進一步深化經濟改革的基礎上,要進行政治改革,並提高民族的道德水平,建立與新經濟時期相適應的新文化。隨着國有企業的改造與民營企業的興起,中國已形成一個富有的中產階級與敢於尋找新商業機會的企業家階層,他們是中國未來經濟發展的基本力量。中國應該以法律形式保護這批人的經濟利益,防止1950年代的大規模“一化三改”運動的再次發生。 十五年來的經濟改革已深刻影響到並改變了中國老百姓的思維方式與行為,影響到社會的各個方面。中國領導者應因勢利導,及時進行相應的社會改革與政治改革,勵精圖治,以達長治久安。中國應吸引伊朗的歷史教訓。伊朗國王巴列維只注意經濟西化而忽視社會改革而導致霍梅尼的上台。中國傳統的孔孟文化經多次批判已面目全非,中國又缺乏促進西方經濟與文明興起的宗教基礎,加之現行理論體系中的許多論述已不適合改革後的中國現實。因而進一步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平,建立一個與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相吻合的新文化已成為一項任務。一個強國經濟的興起與其文明、文化的興起密切相關。中國的新文化承擔着多種功能:一則它是市場經濟下的行為規範,道德標準;二則它是中國統一的共同語言,是統一大陸、台灣、香港以及海外僑胞的文化依據;三則它是中國文化與世界其他文明互相溝通與交流的基礎。縱觀世界史,明治維新帶來的經濟振興造成日本軍國主義發展。第三帝國的興起導致德國法西斯在國際尋找更大的生存空間。中國應讓世界放心,占世界人口1/5的中國人是愛好和平的,中國是禮儀之邦。中國正期待着新時期的“貞觀之治”“乾隆盛世”。 加拿大皇后大學政治系和加拿大皇家軍事學院助教授 袁靜東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約克大學亞太研究中心博士後 關於中國的國家安全觀與國防戰略 中國國防戰略與軍事工業 中美軍事關係1980─1989 中俄軍事交易1989─1994
中國近年來國防經費的增長和從俄國的武器進口引起了國際輿論的極大關注,這給“中國威脅論”增添了不少例證。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是中國近年來的軍力擴展標誌着中國對外政策開始出現明顯的擴張主義傾向,而這種傾向將對亞太地區安全產生極大的影響並加劇亞太地區的緊張局勢。 國際輿論對中國軍隊發展的關注是值得重視的。中國近年來在經濟發展和對外軍事政策上確實有了引人注目的變化。但大部份中國威脅論的論點只是集中於中國軍費的增長和武器的進口,而缺少從中國國家安全觀,國防戰略的角度對中國近年來政策變化的研究。所以這些分析的結論大多是中國大量進口武器將對亞太地區的安全環境產生負面的影響,中國軍事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將使中國在領土爭端上更傾向使用武力。在我們看來,這種觀點過於簡單化。問題在於軍事能力的增長是否就意味着中國在對外政策上就更有擴張傾向和更容易捲入武裝衝突?如果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看,特別是從其歷次參加戰爭和捲入軍事衝突的情況來看,中國的政策並非取決於其領導人對中國軍事實力的看法,而是取決於其對國家根本利益的認識,對當時國內外政治環境和軍事情況的評估。中國與其它國家一樣,從來都是把軍事行動當作一種實現國家政治目標的手段而服務於國家總的戰略和政策的。所以僅從中國軍力的消漲來判斷中國是否會用軍事手段解決爭端,中國參加或捲入軍事衝突的可能性顯然不足以說明問題。比如說,中國參加朝鮮戰爭時軍事能力並非在強盛時期,而是新國家剛剛成立和從三年內戰中解脫出來,極需休養生息。按照軍事常規,中國根本不應參戰。而從中印,中蘇,中越邊境衝突的時機看,中國的軍事能力也不能說明其參戰的原因。由此可見,對中國國防現代化,武器進口將給亞太地區安全產生的影響必須要作全面的分析。 在這篇文章里,我們將要分析中國國防戰略,軍事工業的發展與武器進口的關係,以此來觀察中國國防現代化可能對亞太地區安全產生的真正影響。我們對一九八○年以來的中美軍事合作和最近幾年中俄軍事關係特別是中國進口俄國先進軍用飛機和海軍裝備將作特別的分析。 關於中國的國家安全觀與國防戰略 一個國家的國家安全觀應包括該國對戰爭與和平的根本看法,也包括其對世界政治,軍事關係和國家安全的分析和認識,從而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國防戰略,決定國家資源的配置。而國防戰略是國家安全觀的一重要組成部份。我們對中國國防戰略的分析就要從國家安全觀開始。 中國國家安全觀在一九四九年後曾有過三次重要的變化。從一九四九年到七十年代初中國一直認為自己的安全受到嚴重的外部威脅。這種威脅主要來自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從六十年代末開始,來自蘇聯的威脅則成為主要的考慮。在此認識基礎上,中國決策者就決定了以開發重工業和國防工業為優先,做好戰爭準備為國家發展戰略的重點。同時,認識到自己相對來說不發達的工業基礎和科技水平,和相對來說比較充足的人力資源,中國一直強調毛澤東的“人民戰爭”的軍事思想,強調在戰爭中人的決定因素超過武器的決定因素。從有代表性的“大三線”建設上也可以看出國家經濟建設計劃受到了國家安全觀的決定性影響。在此背景下,中國國防工業的發展被給予了最優先的考慮。從五十年代開始,中國的整個國防工業在蘇聯的大力幫助下從起步到體系建成,其中包括核武器的發展,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標誌着中國國家安全觀大轉變的開始。儘管蘇聯的軍事威脅依然存在,中美和解意味着來自西方的威脅已經大大減輕了。而毛時期的準備“早打,大打,打核戰爭”的主張也逐漸被新的估計所代替。特別是兩個超級大國對峙所產生的僵持局面和“多級世界”的出現使中國開始相信戰爭是可以避免的。毛死前所推動的外交政策改變,特別是對美和解標誌着國家安全觀的轉變。毛死後中國所實行的開放政策實際上也是毛時期外交政策變化的一種延伸。中國終於認識到要利用有利的外部國際環境來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在此背景下中國的四個現代化的目標雖然也包括國防現代化,但其重要性卻大大減低了。不過一九七九年的中越邊境戰爭是一個重要的插曲。中國認識到其軍事裝備和軍隊質量上的嚴重問題,但是經濟建設的考慮把解決這個問題的日程無限期的推後了。鄧小平一九八五年在軍委擴大會上的講話中表示:“……四化總得有先有後。軍隊裝備真正現代化,只有國民經濟建立了比較好的基礎才有可能。所以,我們要忍耐幾年。我看,到本世紀末我們肯定會超過翻兩番的目標,到那個時候我們經濟力量強了,就可以拿出比較多的錢來更新裝備。可以從外國買,更要立足於自己搞科學研究,自己設計出好的飛機,好的海軍裝備和陸軍裝備。先把經濟搞上去,一切都好辦。現在就是要硬着頭皮把經濟搞上去,就這麼一個大局,一切都要服從這個大局”。[1] 也就是在這一背景下,中國做出了對軍隊的大調整,實施了像裁軍一百萬和調整軍費等政策。然而這些政策並不說明中國決策層對軍隊發展不重視,而主要是戰略重點的變化。八十年代中蘇和解的趨勢證明了新的國家安全觀是正確的,中國的外部威脅基本上消除了。用中國自己的話說,中國已認識到其外部環境已是一九四九年以來最好的情況,這給予國家經濟發展提供了最有利的條件。同時中國也認識到國際間的競爭隨着冷戰的結束而轉變為經濟實力的,科學技術的競爭。在這種新的認識下,中國國家安全的新理論出台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綜合國力理論”和“大戰略理論”。這兩種新理論是緊密相聯的。 綜合國力論的中心觀點是:國際間的競爭已從政治軍事為主的角逐轉為經濟和科學技術領域等多方面的綜合競爭,軍備競賽與核威懾已被國家間以科技為先導,經濟為基礎,政治,軍事等方面為保障的綜合國力的競賽所代替。蘇聯在兩個超級大國間的競爭的失利實際上正是其在綜合國力競爭上的失利,但美國也在這場競爭中大傷元氣。在下個世紀,綜合國力將成為國家力量對比的重要標誌。[2] 這種觀點強化了中國決策者對集中發展經濟,增強國家的綜合實力的決心。中國高層領導人接受了這個理論。鄧小平特別提出科技也是生產力就反映了這個認識。一九八六年制定的發展高科技的規劃也體現了這種認識上的轉變。在“八六三計劃”的十個重點高科技項目中國,至少有六個與國防科技有關。中國軍事科學院在一九八七到八八年完成了“二○○○年的中國國防”的綜合研究。這個研究結果為決策者提供了一九四九年以來最全面,詳盡,並有深度的綜合分析。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國防戰略的重心轉到了在現代條件下的戰爭準備,而傳統的“人民戰爭”思想已被放到次要的地位了。而國防工業發展的也轉為以科技發展為中心,高科技的應用與新軍事裝備發展為重點的戰略。另一方面,與發展綜合國力相聯繫,“大戰略”的理論也開始在中國國防戰略上占了主要地位。“大戰略”的核心觀點是:中國應該成為冷戰後國際上的“主要力量”(MANJOR POWER)。但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中國必須制定而且遵循一個整體戰略,其中包括:要從全局和長遠的觀點來考慮自己的政策;應更積極主動的去爭取自己的國家利益回答戰略挑戰;應認識到海洋和空間的戰略重要性;必須認識到高科技和高產業是綜合國力的基礎;中國對其在國際競爭中取勝的戰略要更新。中國決策者應在此大戰略的基礎上來制訂各具體政策目標。[3] 比如在地區安全問題上,中國必須認識到在亞太地區海洋爭奪的兩個戰略重點:一是圍繞着日本海的戰略旋渦,一是圍繞着南中國海的戰略旋渦。而圍繞着兩個戰略旋渦,中國都有與周邊國家尚未解決的領土問題。特別是在南中國海,其海底資源和地理位置對中國國家利益的重要性都不可低估。因此中國目前的國防戰略重點應以海洋為中心。大戰略的強調者進一步指出國際經濟重心在明顯向亞太地區轉移。因此中國應該拋棄陳舊的“大三角”關係的觀念,而認識到亞太地區的重要戰略地位,要促成建立一個對中國國家利益有利的亞太新秩序。在此認識的基礎上,中國應把國家安全與經濟建設聯繫起來看,主動加入國際經濟競爭,把戰略重點集中到亞太地區。同時中國應該把其國防戰略的重點從陸地防衛轉到空防海防,從陸權國家向海權國家發展,因此發展遠洋海軍和空軍力量與核威懾能力應成為戰略重點以能更好的保衛中國的國家利益,而在國防軍事發展上應達到新的平衡:包括海軍與空軍的平衡,核武器與航空母艦的平衡,制空權與制海權的平衡。[4] 總的說來,中國國家安全觀和國防戰略在過去的二十年中有了很大的轉變。對國家安全環境的總體估計決定了從準備戰爭到主要致力於經濟建設的轉變。而對建設綜合國力的強調提到了戰略性的高度。高新科技發展成為國防建設的中心部份。新的“大戰略”強調了亞太地區在全球政治經濟上的重要地位以及中國在亞太地區的戰略中心地位。而且表現出更公開的對中國國家利益的維護和更明確的對中國強權地位的追求。這個對中國內外關係的重新定位是中國國家總戰略的基礎。我們因此才能更好的理解中國當前的國防戰略和軍事工業的發展。 中國國防戰略與軍事工業 中國的國防戰略,根據中國軍事科學院的解釋,是指導國防建設和保衛國家安全,維護國家主權的全局性方略。[5] 近年來,中國軍方的戰略的重點已從準備打大規模的陸地防衛戰爭轉到了建立現代化的國防力量來遏制侵略,並且進一步發展為建立現代化的靈活反擊能力,能夠“打勝小戰,遏制中戰,避免大戰,確保安全”。[6] 強調發展針對中國周邊地區發動有效的有限度的局部戰爭的軍事能力。用江澤民的話來說,“我們一定要打贏現代條件下的高技術局部戰爭。”[7] 根據這種新的國防戰略,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的作用顯得更為突出了。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當時的海軍司令,現任中央軍委付主席劉華清上將就明確強調了海軍發展的重要戰略意義,其中包括海洋作為戰略空間的重要性和海軍作為國家戰略工具的重要性。在對海灣戰爭的分析中一位海軍副司令特別提到這場現代戰爭給予中國軍隊的重要啟示,其中包括海軍要擔負日顯重要的保衛國家領土完整和領海安全的任務,因此一定要具備全面和立體作戰的能力,海軍必須在現代科學技術的基礎上逐步建成高質量的遠洋海軍(BLUE WATER FORCE)。[8] 與此同時,海軍二○○○年的發展規劃正式通過。根據這個規劃,中國海軍的發展重點集中在增強近海作戰能力,包括發展可以進行主動性攻擊任務的軍艦,潛艇,飛機,組建有效的海軍陸戰隊。總之,中國海軍已被賦予了完全不同於傳統的近海防禦任務的新型海軍職能,其中特別包括了增強在像南中國海地區的作戰能力。 國防戰略的轉變也表現在中國軍隊的整體結構的改進方面。從八十年代裁軍一百萬開始,中國軍隊作了結構調整,包括分離組建了專門承擔對內任務的武警部隊,對大軍區的調整,戰略導彈部隊的獨立成軍。新的軍事結構更強調集成化的統一指揮,控制,通訊(C3I),特別是強調要具備快速有效的應付局部衝突的能力,比如新組建了高質量的快速反應部隊。另一方面,國防工業,軍事裝備更新換代,以及軍火採購也被納入新國防戰略的總框架內。核武器對保護中國戰略利益的威懾作用雖仍然存在,但中國軍方也認識到核武器的威懾和打擊能力在最可能出現的小規模武裝衝突上的作用是很有限的,而有效的常規武器在這類低強度的局部戰爭中的作用仍是決定性的。 綜以上分析,中國近年來國防戰略上的重點集中在海空軍的發展上,像新式潛艇,導彈驅逐艦的服役,運用新遙感技術的雷達和電子裝備,空中加油技術,新一代空對空,空對地,艦對空導彈的研製生產都是最新的發展。中國海軍新一代的江衛(JIANGWEI)級導彈護衛艦和魯滬(LUHU)級導彈驅逐艦,改進後的旅大(LUDA)級導彈驅逐艦都已開始裝備先進的電子通訊設備和防空或反潛攻擊裝置,並具有艦載直升飛機的能力。這體現了海軍開始承擔新的國防戰略任務。海軍已從原來的輔助陸軍變為基本上獨立承擔戰略任務,特別是準備應付中國認為最可能遇到的有限的局部戰爭。這同時也證明中國的造船工業和海軍裝備生產已達到一個新的水平。但這是否能說明中國國防工業的能力已可以滿足中國國防的需要呢?這就要對中國軍事工業的發展有一個簡單扼要的回顧。 中國國防工業是在蘇聯幫助下建立起來的。而整個設計、生產、裝備系統都是屬於蘇聯體系的。在過去的四十幾年中,中國國防工業滿足了中國軍隊的基本裝備要求,而且在核武器和運載工具的發展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總的說來,除了在創始階段的五十年代很大程度上依賴蘇聯的幫助外,中國的國防工業基本上是在沿着自力更生的方向發展的。中國國防工業的發展有三個階段,一是使用混合武器的時期,武器基本上是來自繳獲的日式、美式裝備,沒有自己的武器設計生產系統,這種情況是在抗日戰爭和三年內戰的歷史上形成的。二是蘇聯裝備階段,這也是中國國防工業打下自己基礎的時期。三就是模彷,彷制直到自己設計製造的階段。這第三階段開始於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期,但是一直到六十年代中期,中國國防工業才開始提供陸軍大部份裝備。而海空軍裝備的國產化則要晚到七十年代中期。在一九六○年,中國制定了其國防工業發展的指導方針:“發奮圖強,自力更生,突破尖端,兩彈為主,導彈第一,積極發展噴氣技術以及無線電電子科學,建立現代化的獨立完整的國防工業體系”。[9] 其中自力更生的指導方針特別在中蘇交惡蘇聯撤走專家和終止援助項目的情況下成為核心原則。從此之後,這個方針基本上保持了下來。比如在一九六七到一九八二年間,中國的軍事工業能力增長了四倍,但軍火進口僅增長了不到百分之四十。同時,在中國彷制,自製軍事裝備的比例上可以看出中國國防工業自力更生的發展情況。在中國進行第一次核武器實驗的一九六四年,在九十五種主要武器裝備中,百分之四十三是彷制的,百分之五十二是自己設計自己生產的。但十年之後的一九七五年,中國自己設計和生產的武器裝備已基本上達到了自給自足的程度,其中百分之七十一的主戰坦克,戰車,百分之七十五的軍用飛機,百分之八十九的艦艇,百分之九十六的工程機械,百分之九十七的火炮,和百分之百的槍械,通信,防化裝備,舟橋器材都是中國自己設計自己生產的。[10] 但自力更生的方針也產生了一些問題,中國國防工業產品數量上的增長並未與質量上的提高同步,中國國防工業在質量方面顯然不能滿足現代條件下中國軍隊的裝備要求。國防工業在戰略目標和滿足軍事能力之間的差距是很明顯的。特別是考慮到在可見的將來外敵大規模入侵的可能性很小而海空間的小型衝突的可能性較大的情況下,中國軍隊需要的是靈活反應和高質量能速戰速決的打擊能力。而目前中國國防工業所能提供的這方面能力是很不足的。鄧小平就特別指出中國軍隊在應付現代條件下戰爭的能力上的差距。軍方在對海灣戰爭的討論中也承認了這個嚴重的問題。[11]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中國的對策至少應有兩條:在短期目標上,軍事裝備的不足可以通過進口國外先進武器來彌補。但有幾個限制因素決定這種政策不可能解決整個問題。首先是超出承擔能力的經濟價格問題,比如說,要把中國軍隊提升到先進國家軍隊的水平,一九八六年的計算是如能建成有效的威懾力量對付蘇聯就需要六百五十億美元,而達到與西方先進國家相似的軍事水平要兩千到四千億美元。[12] 另一重要因素是中國能在多大程度上放棄其一貫堅持的自力更生的原則而接受軍事裝備上對外國的依賴。人們對五十年代中國同蘇聯不愉快的軍事合作至今仍記憶憂新,這使得中國在與外國軍事合作方面不得不謹慎從事。而在長期目標上,整體增強國防工業的基礎實力和提高科技水平需要很長的時間周期,目前國家財政情況又限制了國防工業在近期內得到大量政府投資。因此,比較可行的應變政策是致力於中長期國防工業的發展的同時結合進口一些最需要的先進武器和軍事技術。而這些進口必須是有明確選擇的,集中於那些瓶頸和關鍵領域的,而且要遵循“進口─消化─轉產”的戰略考慮,進口高新技術,談判生產許可或聯合生產,聯合研製開發。並非一般的採購。中國與美國與俄國的軍事合作則體現了這種政策的實行。 中美軍事關係1980─1989 在七十年代中期,中國開始從西方的軍火進口和軍事合作。最早的這類交易涉及談判購買羅爾斯羅依斯飛機發動機,旋風式垂直起落戰鬥機,幾種型號的法國軍用直升飛機,幾種德法合制的航空武器系統。總的說來這個時期中國武器採購基本上是試探性的,範圍也很有限,重點放在關鍵技術進口轉讓上。但成效不大。而中美軍事合作的起步則要晚一些,從美國防部長布朗一九八○年訪華才開始。在此之前,卡特政府的政策是在中蘇之間儘量保持一種平衡關係。所以儘管對中國的貿易禁制解除了,但中美貿易關係改變的幅度並不大。在美政府內部對推進中美軍事合作在大三角關係上特別是美蘇關係上可能產生的影響上有分歧。同時華盛頓對其盟國表示美政府並不反對他們向中國出售軍火,只要出售的武器是防禦性的,並且不要對台灣及美在亞太地區其它盟國造成直接的威脅。美國對自己與中國的軍事交易則處於較低的政策考慮中。但就在這背景下發生了蘇聯入侵阿富汗和美蘇關係的惡化,這成為了推進中美軍事合作的助力。中國已在美商業部的商品出口控制條例上從V類國家變為P類國家。這種限制放鬆已允許中國購買美國非殺傷性的軍事裝備。布朗的訪問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打開了中美軍事合作的大門。在同年中國國防部長耿飆對美的回訪中,中國提出了五十項中國有興趣購買的武器清單。而布朗在耿飆結束訪問前通知中國方面美國已同意其公司企業向中國出售輔助性的軍事裝備。美國務院與商業部也制定了新的對中國出售軍產品的貿易規定,明顯放鬆了對中國武器出口的限制。不過中國最後的購買單上僅包括一些通訊設備,大宗交易並未出現。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國當時對自己武器系統的改進方向和技術引進重點還未拿定主意。另一個重要的政治原因是美國仍向台灣出售武器,中國因此對與美繼續發展軍事關係持保留態度。 里根政府繼續放鬆了對中國軍事出口的管制。一九八二年中美達成第二個公報,限制了美對台灣軍事出口在防衛水平上。這給中美軍事合作的發展鋪平了道路。在此之前的一九八一年黑格國務卿訪問中國時宣布了美國準備售與中國進攻性武器,而美國務院也把中國從武器禁運的名單上抹掉了。在這種發展勢頭下,一九八四年終於在美國對外軍售法案中規定了中美可以在政府與政府的渠道中進行軍事設備硬件和技術交易。儘管里根政府內部在對中國出口諸如核技術,反潛技術,電子戰爭,情報收集等方面依然有爭議,在防禦性武器系統和技術出口上的規定更加放鬆,這方面的出口許可審查也基本上通行無阻。在一九八二年到一九八六年間,中國從美國通過政府和民間商業渠道談判和購買了幾筆小額軍事裝備,但所有這些交易都低於美對中國出口許可批準的限額。[13] 其中主要有五千多萬美元的軍事航空裝備用來改進五十架中國空軍殲─8飛機的空中能力,這項交易包括55套航空系統,輔助裝備和人員培訓,中國還從商業渠道購買了價值一億美元的二十四架S─70C2軍用直升飛機,海軍裝備包括五座通用電氣公司的可用於裝備新型驅逐艦的LM─2500燃氣輪機發動機,MK─46魚雷,在導彈方面,中國進口了I─TOW反坦克導彈和小鷹對空導彈,陸軍裝備方面則包括提升中國炮兵雷達和火器裝備的九千八百萬美元的交易。但總的說來,中國與美國的軍事交易是小規模的。這主要是經濟原因造成的。這也就是為什麼中國最後因價格原因取消了關於殲─8改進的合同。但另一根本原因是中國軍事技術上的需求必須要和進口裝備一致。所以在中國希望進口的清單上占主要位置的都是中國認為在國防現代化上提升軍事能力最重要的技術和裝備,比如電子通訊技術,航空發動機,導航設備,夜戰裝備,空中支援能力等。而這些要求在美能提供的項目上不是價格太高就是內容不合適。這就是為什麼中國在這段時間內只購買了美國政府批准許可的百分之十七。一九八九年天安門事件暫時終止了中美間的軍事交往。但與此同時,中俄(蘇)之間的軍事關係開始取得了引人注目的發展。 中俄軍事交易1989─1994 中俄(蘇)恢復軍事交流開始於戈爾巴喬夫一九八九年對中國歷史性的訪問,從此中俄(蘇)關係全面改善。而這種雙邊關係的新發展又正好處於中國與西方的關係因天安門事件而降到最低點時。這也是中國轉向蘇聯(俄國)尋求國防現代化的幫助的原因之一。在此之後國際地緣政治上發生的劇烈變化。蘇聯和東歐社會主義政權的瓦解,給中國對外關係增加了全新的變數。中國在此情況下認為與目前對中國不構成直接威脅的俄國發展關係顯然可以給中國提供更多的活動空間。總的說來,中國近年來經濟上的飛速增長,國防預算的增加,中俄軍事關係的發展,特別是蘇聯解體後大量俄國先進武器裝備低價出現在國際軍火市場上為中國大規模購買俄國武器和軍事裝備提供了最佳條件。過去幾年裡,中國大量購買了俄國武器。這可以說是繼五十年代進口蘇聯軍事裝備系統以來中國第二次武器進口的高潮。但與前次進口最大的不同是這次是針對性,選擇性很強的軍事裝備進口。其中包括一些引人注目的可能會改變地區軍事平衡的新式武器,比如中國購買了第一批二十四─二十六架先進的蘇─27遠程戰鬥機,而第二批蘇─27的購買正在談判中,中國據信還進口了二十四架米格─31截擊機,十架伊留申III76遠程運輸機,二十四架米─17直升飛機,以及數目不詳的米格─29截擊機和蘇─24強擊機。中國並且在與俄國談判合作設計生產新一代的中國主戰殲擊機。據說中國也購買了一批KA─27反潛直升飛機,一百台基洛夫RD─33飛機發動機(用於裝備米格─29)。中國還與俄國談判進口一百五十套可進行多彈頭攻擊的S─300空防導彈系統。俄國還向中國出售了圖22逆火式遠程轟炸機。中國還準備購買四百輛左右的T─72主戰坦克和七十輛新式裝甲運兵車。中國海軍並與俄國達成協議購買四艘基洛級常規潛艇,該種潛艇發動機噪音低,攻擊威脅大。中國並且直有興趣購買前蘇聯的航空母艦。但談判購買未成功。據中國軍隊內部報導,如果不能購買合適的航母,中國準備下決心自己設計製造。除了進口大量的俄國武器裝備外,中國更致力於購買俄國軍事技術,比如電子導航,巡航導彈技術,反潛技術,以升級提高中國國防工業水平。俄國總統葉利欽在對中國訪問時特別提到中俄之間可以在軍事交往上取得更大的進展,包括大量購買俄國先進武器和俄國幫助升級改造中國在五十年代在蘇聯指導下建立起來的國防工業體系。在這次訪問中,中俄除了初步解決了邊境爭端外還簽訂了二十四項各類合作協議。中俄並草簽了軍事諒解備忘錄和制定了共同發展軍事與技術合作的原則。中國與俄國正在幾項關鍵的技術轉移,技術升級,合作研製,合作生產的項目上進行談判。最引人注目的是合作生產裝備中國空軍新一代的戰鬥機。俄國提出的合作項目介於米格─29與米格─31之間,而中國提出的計劃是在殲─10的基礎上發展新一代戰機。據現在的合作意向,新式戰機將在五年內試製發展成功而俄方將提供主要的技術和與米格─31相近的飛機發動機。中國也提出要合作生產米格─31戰機,在中國貴州飛機廠裝配並將部份飛機反銷到俄國。這項合作如能進行,將有一千五百名左右的俄國工程技術人員到中國工作,這將極大的幫助中國的航空工業。而新一代米格─31將納入中國空防和空軍系統,擔負空中預警和戰鬥任務。事實上,這種軍事技術人員的交流已經在進行中,大量俄國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已在中國工作,據信在一九九一年已有一千多名俄國工程技術人員在中國工作。中國也派出了三百名技術人員到俄國學習。據俄國國防部的消息,這些中國技術人員大都集中在俄國航天軍事工業中心,如莫斯科、薩馬哈、亞贊、和薩拉托夫。[14] 中國最近的大規模從俄國的武器進口和軍事合作反映了中國近期調整過的國防戰略與軍事發展目標。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升海空軍作戰能力,看來這主要是針對南中國海和台灣問題的,因為這兩個最可能引起軍事衝突的問題都需要中國海軍和空軍有效的軍事行動的能力。 結 論 綜上所述,中國國防現代化和對外軍事合作,武器進口都基本上決定於中國的國家安全觀和國防戰略。從一九七○年開始,中國對自己的國家安全環境作出了新的評估,在此基礎上制定了新的國防戰略和軍事發展目標。一九八○年以來, 中國在發展綜合國力,集中致力於國家經濟發展的大戰略目標下,國防現代化的速度,重點領域都在對國內外環境,財政資源,所需軍事能力等方面都作出了統籌考慮和必要的調整。在這個基本認識上,下面我們總結中國對外軍事關係和武器進口的政策。 首先,中國的軍事進口是有很強的目的性和高度選擇性的,既不是大批量成系統的進口,也不是僅僅購買便宜貨。中國主要的武器進口和軍火交易都是中國國防戰略和軍事任務所最需要的。而這些進口或者是將有效的增強軍事力量以完成戰略任務(如各種型號的新式導彈和飛機),或者是將幫助關鍵軍事技術的轉移(如導航,海軍和炮兵武器系統)從而迅速提升國防工業水平的,或者是在買方市場上發現購買所需軍事裝備的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如最近俄國武器的購買機會)。第二,中國在軍火交易中對於軍事技術的獲取和與外國合作生產有最大的興趣。從一九七○年與英國羅爾斯羅伊斯公司的合作生產飛機發動機到最近與俄國談判合作生產米格─31都是很好的例證。這種形式的合作顯然是中國對外軍事交易的重點。第三,中國認識到其在高科技領域與發達國家的明顯差距,因此給予中國武器系統在“質”上的發展以優先的考慮。但高科技武器依賴於外國也給中國相當大的壓力,因為這與其一貫的自力更生的政策相矛盾。所以中國只能視武器進口為一種必需的手段和途徑,而對進口的範圍、形式、公開性都要有通盤的考慮。中國因此也很注意其武器進口來源的多樣化,其武器來源遍及美國、法國、意大利、德國、英國、以色列、俄國等。中國將在可能的條件下繼續進口她認為必需的先進武器,但這種進口要為中國經濟財政能力所能承擔和能與現有武器系統兼容。 這樣看來,中國對外軍事合作仍將是有限的,有高度選擇性的,和來源多樣化的。中國近年來大規模的軍事裝備進口也並未改變中國傳統的國防工業自力更生發展的一貫方針。除此之外,中國軍事進口的前景還將為幾個重要因素所限。 首先,中國非常有限的財政資源能夠在多大程度上滿足國防現代化的需要是一重要的制約因素。考慮到中國規模龐大的軍隊和所需改進的眾多領域,近年來國防預算的增長仍然遠遠不夠滿足其需要,而中國幾年來高過兩位數的通貨膨脹也實際上抵消了大部份的國防預算的增長。在此條件下,大規模進口武器是不現實的。正如英國學者,中國國防問題專家吉拉爾德塞高爾(GERALD SEGAL)所指出的,買一批蘇─27是一回事,特別是當其價格是那樣低,而購買一個現代化的海軍則完全是另一回事。[15] 同時也必須考慮到進口的軍事裝備要和中國現有的武器系統相兼容配合需要大量的訓練和一個相當長的適應過程。 其次是外部環境的制約。比如說,儘管俄國國防工業急於出售武器和軍事產品以求生存,俄國政府不大可能讓商業利益損害其國家安全利益。俄外交部已經在出售給中國先進的海軍裝備上表現出對中國海軍增強力量後可能對亞太地區海上安全產生的影響表示了憂慮。而且雙方在合作生產軍用飛機上進行了長時間的談判,在如何分配合作項目上的爭議仍未解決。俄國希望大部份配件在俄國生產然後運到中國裝配,而中國則堅持主要在中國生產。由此可見,不同的國家利益的考慮仍將在中國與外國軍事交易中起重要作用。 在我們分析的基礎上,我們可作出幾點關於中國武器進口,對外軍事合作的總結。 (1)中國國防現代化是一個長期的政策目標,而非短時期能實現的急迫之舉,所以中國在這方面的努力一直是基於整體性的考慮,而非僅在於局部性的改進。 (2)儘管中國近年來進口了大量先進武器,中國與其潛在的對手,特別是西方國家的軍事技術上的差距仍然存在,這種差距也許要到下個世紀中國擁有經濟能力和技術水平以能大幅度提升其軍事能力才能逐漸消失。 (3)基於外部條件的考慮,中國很可能在西方和俄國因國家安全,地區戰略平衡的原因採取控制措施之前繼續致力於進口其特別需要的外國武器和先進的軍事技術。 (4)但總的說來,中國依靠大規模進口武器來實現其國防現代化的可能性很低,所以中國的武器採購仍將是選擇性很強的和集中於最急需的武器和技術。 (5)考慮到中國以我為中心自力更生的傳統國防政策,以及俄國政治局勢上並不確定的因素,中俄軍事合作的前景也是不確定的。所以中國與西方特別是美國發展有選擇的軍事合作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最後,中國國防現代化,軍事技術的改進,和軍事力量的增長並不僅是中國自己的事,與中國經濟發展將對亞太地區以至國際經濟產生影響一樣,這種發展將要對亞太地區乃至世界安全產生深遠的影響。因此,對待廣泛流傳的“中國威脅論”和那些具體的有爭議的地區安全問題,有幾個嚴肅的問題需要考慮。中國武器進口和對外軍事合作應被放到正確的角度來認識。正如我們討論過的,中國國防現代化的目標,重點,方式,和速度是為中國國家經濟發展的總體水平和大政策目標所制約的。考慮到中國的整體工業水平和目前的經濟能力,迅速的軍事裝備現代化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特別是考慮到在亞太地區幾乎所有國家不論大小都在不同程度上進口武器,提升國防水平和增強軍事能力,其中包括台灣和韓國兩個可用於軍事裝備進口的財政資源超過中國的對手,關於中國進口武器將徹底改變亞太地區戰略平衡的說法是不準確的。退一步說,即使中國的軍事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是否中國就更傾向於使用武力解決領土爭端,比如南中國海的爭議,仍然沒有一個簡單的確定的答案。正如一位西方中國問題專家指出,毫無疑問中國將更強大,毫無疑問中國軍事能力也將大大提高,但真正的問題是中國將如何認識自己的國家利益和政策目標,如何評估自己的內外環境和國家能力,如何運用這些增強的國家能力包括軍事能力來維護自己的國家利益,來實現自己的國家政策目標。[16] 如我們所分析的,中國關於建設綜合國力的大戰略思想把發展經濟放在首要的目標上。中國一定會儘量在這方面集中自己的資源和發展努力。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中國將在用軍事手段解決爭端的問題上非常謹慎小心。但另一方面, 中國在涉及國家主權的台灣問題上和與其它國家在領土爭議上的立場將仍是比較堅決而且少妥協性的。所以在特別的環境下用軍事手段來解決那些中國戰略家和領導人認為非常重要的爭端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在亞太地區安全問題上,特別是在“中國威脅論”上,有一個為大部份人忽視的角度是“觀念誤差”(PERCEPTION─MISPERCEPTION)問題。或者說就是“誇大威脅,過度反應”的問題。這是指不管中國本身行為的真正目的和內涵如何,其它國家,特別是中國鄰國對這種行為的評估,宣傳,和由此而產生的政策行為(針對中國的或在中國看來是針對她的)和中國對這些政策的反應都將對地區安全產生巨大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上來看,關於中國武器進口軍事威脅的宣傳和渲染,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反應,諸如該地區大部份國家大量進口武器的行為,將對中國對地區安全的認識觀念上再產生影響從而促其做出更直接的政策回應。這種觀念解釋和政策反應上的相互作用可能將亞太地區推向新的軍備競賽而加劇在地區安全上的緊張局勢。因此,過份強調近年來亞太地區的軍事進口和中國的軍事實力增長對促進地區安全於事無補。我們應認識到當一個國家感到她的安全受到威脅時採取預防措施是可以理解的,但當一個國家感到其它國家錯誤的認為她會威脅到鄰國時她會採取對應的措施也是可以理解的。問題在於,在這樣的觀念誤差的情況下,和平解決爭端的可能性卻會大大降低。另人遺憾的是,在亞太地區的安全上,這也許就是無人願意見到但大家都在促成的不幸的現實。 美國國際經營管理研究生院助教授 廣隸 天宇聲華人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 中國企業開展跨國經營的必要性 相關的對外經貿體制和政策 中國企業海外直接投資的進程 中國企業海外直接投資與經營的發展特點
中國企業開展跨國經營的必要性 70年代末,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1992年中共十四大宣布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路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國對世界經濟的參與不是以國家政府為主體,而是以企業──跨國公司──為主體進行的,無論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歷史,還是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經濟起飛的歷程,都充份說明了這一點。國際生產是社會生產力向國際化發展的必然結果,企業進行海外投資和跨國經營,是當代生產社會化的必然趨勢。在當今世界,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經濟技術交流日益擴大,資金、技術、人力及其它資源,已經突破國家間的界限;在國際範圍內有選擇地進行資源配置,爭取國際市場和投資機會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了。據統計,到80年代末,西歐66.7%的企業、北美46.8%的企業、日本90%的企業已從事跨國經營。[1] 在這種潮流中,如果中國的企業不積極走出國門,參與競爭,就不可能抓住機遇,利用國際經濟發展中存在或可能提供的各種有利因素,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優勢,促進中國經濟的發展,也難以適應世界經濟技術發展的挑戰。國際經驗表明,對於後發展國家來說,從發展對外貿易到對外進行直接投資,既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逐步現代化的必要條件。在這個過程中,商品和勞務的貿易將引起資金、技術的引進和輸出,而後者又會反過來促進前者的進一步發展,並帶動國內相關產業的技術進步。中國當然也不例外。 中國即將恢復關貿總協定的地位,並加入新的世界貿易組織,中國的市場將與國際市場連為一體,這更增加了中國企業開展跨國經營的迫切性。 中國企業開展跨國經營主要有以下作用: (1)跨國經營有利於增強中國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競爭力。改革開放以來,一些企業通過發展國際化經營,開拓了國際市場,獲得了外國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在參與國際競爭過程中,加快了技術進步的速度,提高了經濟效益。 (2)利用國外的自然資源。中國人口眾多,人均資源占有量較低,資源供需的矛盾日益突出。通過海外投資可以彌補國內資源的短缺。這在礦業、林業和漁業方面的作用已很明顯。 (3)充份利用國外資金。到境外投資辦企業,實際上是在境外利用外國資金的一種方式。至今為止,中國企業海外投資超過一億美元的幾個大項目,大多是從海外籌措資金辦起來的。 (4)促進國有企業機制的轉變,培養人才。 (5)有利於及時獲取各種經濟技術信息、引進新技術,使企業容易抓住新的市場機會。 (6)有利於轉移國內過剩的生產能力和傳統技術,帶動國產設備和勞務的出口,促進中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 (7)鞏固擴大中國的經濟援助成果,促進南南合作。 (8)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 相關的對外經貿體制和政策 1949年後,中國實行由國家壟斷對外經濟貿易活動的體制,特別是1957年後,建立了由外貿部統一領導和管理,外貿專業公司統一經營,實行指令性計劃和統負盈虧的高度集中的對外貿易體制。主要表現為:進出口業務全部由國營外貿專業公司獨家經營;它們嚴格按照國家計划行事;盈虧有國家統一負責;生產企業的出口產品以計劃價格供給外貿公司、由外貿公司經營進出口業務。至70年代初,全國具有外貿權的公司只有12家。70年代末以來,上述體制已有大規模改革。例如,至1993年底,中國已批准各類有外貿權的企業共7010家,其中外貿系統1882家,中央部委1089家,生產企業1988家,特區開發區公司1303家,科研設計等232家。[2] 1949─1978年間,除了在香港有少數接收的或由國家辦的境外企業外,中國企業沒有海外投資活動。1979年8月13日,國務院頒發文件,提出15項經濟改革措施,其中第13項指出:要出國辦企業。[3] 當年11月,中國企業在日本投資辦了第一家海外企業。在開放初期,國家對企業海外投資活動的審批極為嚴格,規定(1)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也無論投資額大小,一律報國務院批准;(2)只有具備外貿權的進出口貿易公司和各省市的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才有資格進行。1984年起國務院授權外貿部制定並頒發了《關於在境外開辦非貿易性企業的審批程序和管理辦法的試行規定》,指出,只要是經濟實體並有資金來源、具有一定技術水平和業務專長者均可申請到海外開辦企業,這既擴大了主辦者的範圍,又簡化了審批手續。1993年,外經貿部又制定了《境外投資企業的審批程序和管理辦法》。 目前的管理體制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作為國務院授權的境外投資企業審批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境外投資方針政策的制定和統一管理。國務院各有關部委、行業總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廳(委)是其境外企業主辦單位的政府主管部門。駐外使(領)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室),由外經貿部授權,對中國在所在國開辦的各類企業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相關的具體規定如下: (1)凡需向國家申請借款或境外借款需國內擔保,或產品返銷國內需國家綜合平衡以及中方投資額在一百萬美元(含一百萬美元)至三千萬美元(不含三千萬美元)的項目,由外經貿部會同國家計委等有關部門審批立項,由國家計委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 (2)中方投資額(包括主辦單位自有資金、自籌資金、向銀行貸款和向政府借款)在三千萬美元(含三千萬美元)以上的項目,由外經貿部會同國家計委等有關部門初審後報國務院審批立項,由國家計委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 (3)到尚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係和特定國家地區投資開辦企業,無論投資額大小,一律由外經貿部會同外交部和有關部門審批。 (4)中方投資額在一百萬美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部門審批,報外經貿部備案。 (5)跨省、市、區部門的投資項目,根據投資規模限額,由項目牽頭單位報其主管部門或外經貿部審批,並報外經貿部備案。[4] 中國企業海外直接投資的進程 1949年後,中國政府曾在香港接收和開設過若幹個境外企業,如華潤公司、招商局、中旅公司、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等;又陸續以經濟技術援助為名主要在發展中國家進行一些工程承包項目,但數量不多,規模不大。70年代末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後,中國企業才開始進行真正的海外直接投資和經營活動。1979年11月,北京市友誼商業服務總公司與日本丸一商事株式會社,在日本東京合資開辦了“京和股份有限公司”。這是改革開放後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舉辦的首家企業。[5] 此後,中國企業的境外投資和經營一年超過一年,到目前為止,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 (一)1979─1984年,自發嘗試階段 改革開放初期,企業的海外直接投資和經營在中國還沒有受到廣泛的注意,只有少數企業,主要是一些外貿公司,從自身經營發展的需要出發,自發地進行了一些嘗試;當時的體制及政策還不允許工業企業到海外投資辦工廠。中國理論界還在爭論,象中國這樣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應不應該發展跨國公司。 (二)1985─1991年,自覺試驗階段 1985年,對外經濟貿易部根據國務院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在國外開辦非貿易性企業的審批管理辦法,從而使中國企業的境外投資辦企業活動“合法化”,並擴大了主辦者的範圍。1987年底,國務院正式批准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進行跨國經營的試點。這兩件事標誌着中國企業的海外投資和經營進入了自覺試驗的階段。實踐把理論拋在了後頭,跨國經營已不是能不能搞的問題,而是怎麼搞的問題了。於是各種借鑑國外經驗的研究多了起來,中國企業跨國經營進入了自覺試驗階段。對外投資的主體也從外貿企業擴展到金融、工業等企業。據經貿部統計,截至1991年底,中國共批准設立境外各類企業近2000家(不包括港澳地區)。其中,貿易性企業800多家,非貿易性企業約1000家。貿易性海外企業主要有各類外貿企業設在境外的獨資企業、合資企業和貿易代表處三種類型。這些企業分布在93個國家和地區。到1991年底,我國海外非貿易性企業總投資31.54億美元,其中中方投資13.59億美元,占44.2%這些企業主要分布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德國、巴西、日本、新加坡、原蘇聯等國家和地區。 (三)1992年以來,擴大發展階段 1992年初,鄧小平南巡講話和同年5月視察首鋼總公司,以及隨後國務院批准首鋼擴大海外投資和經營權,標誌着中國企業跨國經營進入一個新的迅速發展階段。許多部門、地方和企業都已把發展跨國經營提高到了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的戰略地位來考慮,並與中國推行的市場多元畫戰略相結合,促使中國企業的海外投資和經營有了更為大步的發展。截止1994年6月底,經批準的境外企業已達4557家,中方投資累計達51.8億美元;其中非貿易性企業1704家,中方投資額17.09億美元,貿易公司2853家,中方投資34.77億美元。[6] 自1979年以來,中國企業境外非貿易性直接投資的有關數據請見表一。 中國企業海外直接投資與經營的發展特點 自1949年以後的三十多年裡,中國的企業是在兩個重大的體制特點下發展的,即一,中央計劃經濟;二,基本封閉的內向型經濟。這些特定的經濟社會因素使中國企業在80年代以來開始的海外投資與經營,必然顯示出一些既不同於西方發達國家企業國際化的歷史,也有別於拉美、亞洲一些發展中國家企業國際化進程的特點。從總體上看,中國企業近十幾年來的海外直接投資與經營,具有下列一些特點。 (一)起步晚,發展快 無論西方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國際化,都是隨着企業的發展壯大,逐步地、由少至多地向國際發展。而中國的企業,1949年之後的三十多年裡,是關起門來在國內發展壯大,其中的一大批企業按規模和實力早已“該”國際化了。所以當80年代國門突然打開時,它們的國際化進程自然呈現“起步晚,發展快”的特點。過去10年來,中國海外企業數量和對外直接投資額的增長率都達到約50%,超過了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在最初10年的發展速度。 (二)投資動因多樣,以創匯和獲得資源為主 中國企業海外投資與經營的動因開始多元化,有些已有全球眼光。多數企業的主要動因仍是增加出口創匯和獲取自然資源,但有一點是西方發達國家所沒有的,那就是擺脫體制方面的桎枯,尋求經營上的自主性(參見表二)。 (三)平均投資水平偏低,投資方向以發展中小型項目為主 當前國際上單一項目跨國投資的平均投資額,發達國家約為600萬美元,發展中國家約為450萬美元,原蘇聯、東歐國家約為140萬美元,中國只有約100萬美元。中國除中信公司(如波特蘭煉鋁廠)、中化公司(美國磷肥廠)、中冶公司(怡那鐵礦)、首鋼總公司(秘魯鐵礦)等在海外開立了幾個較大的投資項目外,其他企業的跨國經營主要是以中小型項目為主,處於“游擊戰”階段。這表明中國雖然已經有一大批實力不弱的大中型企業,但由於長期的內向型發展都沒有國際化經營的經驗,目前仍處於摸索和積累經驗的階段。 (四)投資領域以資源開發和加工業為主 中國企業境外直接投資行業涉及面廣,有林業、漁業、石油化工、冶金、輕工、電子、機電、承包工程、房地產、交通運輸、建築工程、金融、保險、醫藥衛生、餐館、旅遊、諮詢服務、工藝美術、技術服務等,搞跨國經營的企業幾乎都在若干行業中進行投資和經營。從企業數的分布看,工農業生產企業居多(參見表三);但從投資額的角度看,中國海外投資約有一半投在資源開發領域。在這一方面,中國與其他先行國家企業海外投資初期的發展特點基本一致,即處於層次較低的傳統型階段。 (五)投資區域廣泛但偏愛發達國家 中國海外投資分布的國別地區較廣,主要的東道國和地區有:美國、香港、澳門、泰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德國、日本、新加坡、巴西、法國、比利時、新西蘭、韓國、前南斯拉夫、西班牙、毛里求斯、肯尼亞、馬達加斯加、摩洛哥等。近幾年,中國在發達國家的投資活動開展得比較活躍,如中國設在港澳地區以外的2000多家海外企業,70%以上集中在美國、歐共體等發達國家。這種布局與中國出口貿易市場過份集中於發達國家的格局有密切關係。雖然中國的海外企業已遍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但將近一半設在香港。在非貿易性企業的地區分布上,美歐發達國家的比重也很高(參見表四)。 (六)投資方式以合資和新建為主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形式已多樣化。從投資的所有權格局來看,海外獨資企業僅占20%。較傳統的新建方式約占78%,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較新型的兼併、購買方式僅占22%,合資方式多為這種,與歐美國家企業早期海外投資方式不一樣,但與後發展的日本等國企業的初期海外投資方式相近。 表一 中國企業境外非貿易直接投資,1979─1993年 (億美元) 年份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企業數 4 17 30 43 76 113 189 277 385 526 645 801 1008 1363 1658 投資總額 0.012 0.692 0.76 0.82 1.01 2.04 2.96 4.07 17.8 18.98 22.23 23.90 31.49 35.01 36.94 中方投資 0.005 0.317 0.34 0.37 0.46 1.27 1.77 2.3 6.4 7.15 9.51 10.58 13.95 15.90 16.87 中資比重 43.8 45.8 45.0 45.3 45.5 62.3 59.8 56.5 36.0 37.7 42.8 44.2 44.3 45.4 45.7 資料來源:《當代中國的對外經濟合作》,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年鑑》 1984─1994年各版 表二. 興辦海外企業的動因調查,1989年 為企業其他經濟活動創條件 獲海外市場一手信息 開拓海外新市場 帶動資本和勞務出口 獲當地生產要素和政府優惠 繞過貿易壁壘 獲取較高利潤 到國外發揮自己優勢 重要 22 21 19 16 15 13 13 11 不重要或沒考慮 0 1 3 6 7 9 9 11 重要者占比重 % 100 95 86 73 68 59 59 50 資料來源:復旦大學世界經濟所。調查對象為22家母公司,下屬百餘家海外子 企業。 表三. 中國境外非貿易性企業的行業分布,1979─1986年 (%) 工農業生產 工技貿結合 餐飲旅遊 諮詢服務 承包工程 交通運輸 資源開發 金融保險 其他 32.7 13.3 12.1 11.0 10.3 7.7 5.5 3.3 4.1 資料來源:《當代中國的對外經濟合作》,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 《中國對外經濟年鑑》1987年版 表四. 中國企業境外非貿易直接投資的地區分布 (億美元) 投資區域 北美 歐洲 亞洲 大洋州 拉美 非洲 合計 企業數 276 371 615 1.47 107 158 1658 中資額 6.894 3.843 3.180 1.475 0.740 0.7371 6.87 資料來源:《國際經濟合作》1995年第一期第30頁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博士候選人。 一、中國經濟前景的常見分析方法面臨挑戰 二、九十年代上半期中國經濟的成長:誰送來的繁榮? 三、中國經濟的穩定:國有部門如何汲取資源、創造需求 四、轉型中的經濟體制:是市場替代了計劃、還是沒有計劃經濟的“雙軌制”? 五、通向“小康”社會之路:繁華的城市與蕭條的農村 六、要不要走出經濟發展的瓶頸? 七、 社會經濟結構的大調整: 深化改革的真正難題 八、簡短的結論
提要 九十年代上半期中國經濟的繁榮穩定有三個重要原因,即大量外資突然湧入,國有企業通過國家銀行“汲取”金融資源而能夠少產出多提薪,傾斜性政策把農村經濟資源轉移給城市居民消費。鄉鎮企業雖然蓬勃興旺,但主要靠壓低工資來維持競爭力,農村居民從這一輪經濟繁榮中得益不多,目前城鄉收入差距比改革前還大。一個處境艱難的國有部門是今天中國經濟社會穩定的主要支柱,然而,這個部門維持穩定的辦法(“汲取”資源)和結果(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卻反過來使它自己的前景“雪上加霜”。 在中國,計劃經濟已經瓦解,但目前的經濟體制並非由市場機制主導,而是一種半市場交換、半“隨意化”行政性干預的“雙軌制”。這種體制寄生攀附在現存的社會主義政治社會體制上,阻礙資源的有效配置,滋養着日益泛濫的腐敗,約束了非國有部門的擴張滲透能力。引進外資的高潮已經過去,今後很難再依靠這樣的投資高潮產生又一輪經濟繁榮。目前,國有部門延年度日的主要方式是靠國有銀行“輸血”,結果把國有銀行也拖進危機中。在現行制度環境裡,非國有企業不可能大量連續吸收國有部門的數千萬冗員,中國經濟今後的順利發展取決於國有部門的改革能否深化,否則現存的非國有部門很難迅速長大、至少二十年內無法替代國有部門而成為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 國有部門的改革中,真正的困難在於,現行體制把民眾對政府的信心和維持舊的社會結構直接掛起鈎來,深化改革可能會動搖城市民眾對收入和職位的信心,進而動搖金融和財政。要改革國有部門的體制,僅僅在調整改變所有權關係上動腦筋是遠遠不夠的。改革所要建立的新體制,不可能完全在舊的社會結構中形成,舊的社會結構面臨重大調整,這是大勢所趨、在所必然。但目前中國仍然缺少有效的社會結構調整機制。政府把制度變革的所有責任和可能的社會反彈都集中到自己身上,不能有效地扮演社會利益集團間的仲裁者角色。當輪番安撫不再奏效時,政府只好更多地依靠政治影響力最大的社會集團,以至於成為其利益代表,這時政府繼續推動改革的能力就被束縛住了。中國目前實現穩定的機制可能導致未來的不穩定。要擺脫這個風險,就需要建立新的制度架構。 在人類邁向下一世紀之際,中國出現了經濟繁榮,越來越多地吸引着世界的注意。中國的經濟前景已經不再只是中國人關心的問題,而日益成為各國關注的一個焦點,很多與“中國熱”利益關聯的企業或團體期盼着中國經濟的持續繁榮。國際商界的“中國熱”推動新聞媒體更多地關注中國經濟,而媒體發出的一系列相當樂觀的報導又反過來為“中國熱”加溫。經濟繁榮已經出現了,為什麼還要研究“繁榮從何而來”呢? 因為,不懂得繁榮從何而來,就不了解繁榮能否持續下去。 九十年代開始以來,中國順利成功地走出了一九九零年的經濟蕭條,實現了經濟的快速穩步成長,城市居民收入倍增,消費品市場繁榮,外資踴躍進入中國。中國的《亞太經濟時報》1995年末的報導指出,中國的經濟正步入一個轉折點,其標誌有三,一是市場機制正在取代計劃體制,二是短缺經濟正在轉向供需平衡,三是由過去的閉關自守正在融入世界經濟體系。這三個現象表明,改革開放初見成效,中國經濟成長的制度環境已經有了根本性轉變。但是,影響中國經濟前景的因素很多,僅僅根據這三個現象,顯然不足以推斷中國經濟發展的趨勢。 世紀之交的中國能不能繼續維持九十年代前半期那樣的經濟繁榮呢?海內外大體上有兩種看法。西方國家的一部份專家所關注的,是中國能否控制貨幣供應、財政赤字、通貨膨脹,他們相信,只要中國注意改善宏觀經濟管理,就能保持經濟的穩步快速增長。而目前中國政府和中國經濟學界並不把眼光單純放在經濟增長速度上,他們所強調的是,中國的經濟發展仍未擺脫粗放、浪費、效率低下的舊模式,當前的關鍵難題是實現從粗放型經濟增長向集約型增長模式的轉變[1]。 粗放型增長是典型的社會主義增長模式,其特徵是,經濟增長依賴於不斷大量增加的新投資項目,經常盲目擴大生產能力,造成許多新形成的生產能力放空、投資浪費、投資回報率很低;同時企業技術進步遲緩、效率低下、原材料、能源消耗過高、資金周轉滯緩、利潤率呈下降趨勢。(Gregory & Staurt,1980;Kornai 1992)社會主義國家之所以不得不改革,就是因為其低效率的經濟系統無法長期支撐粗放的增長方式;而市場化改革的作用恰恰就在於它能通過引入市場機制而制止粗放型的經濟增長。 中國“在改革前就提出了轉變增長方式的問題,改革以來更是反覆強調這種轉變,幾乎每一次制定五年計劃的時候都要重新強調這個問題。”[2]現在看來,不僅在國有部門中粗放型增長的狀況久未改變,而且連不少鄉鎮企業也染上了這個毛病。為什麼經過十多年頗為成功的市場化改革,中國經濟增長的方式依然如舊?為什麼中國發育中的市場機制,與這種植根於社會主義舊體制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看起來似乎並無多少矛盾,彼此相安無事?為什麼這種粗放型增長模式至今並沒有抑制經濟繁榮呢?這一連串問題的背後,隱藏着一個“謎”──中國改革中經濟繁榮的成因之“謎”。中國現在的經濟繁榮有多少源於經濟市場化的成就,又在多大程度上是那種粗放浪費的經濟增長的結果呢?如果能夠清晰準確地解析這個“謎”,那麼,就不難對中國經濟發展的現狀、問題和趨勢作出判斷。 可是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卻很少有可借鑑的理論。在社會科學當中,經典的微觀經濟學分析市場機制如何產生有效率的經濟增長和繁榮,比較經濟體制理論研究為什麼社會主義體制必然造成粗放型增長和經濟停滯,關於俄國東歐經濟轉型的種種研究討論轉型中的社會主義國家怎樣推動市場化、早日走出經濟蕭條,但是,還沒有哪種理論體系能解釋中國在市場化過程中出現的這種具有粗放型特徵的持續繁榮。因此,要解這個“謎”,就沒有現成的理論模型可以照搬,而只能從實證分析入手,找出具有規律性的現象、再歸納出一些理論性結論。在本文中,筆者根據多年來對中國經濟的觀察,抓住九十年代一系列重要而尚未引起中國問題觀察家們充份注意的現象,經過實證分析,提出一組解釋,試圖解中國改革中經濟繁榮的成因這個“謎”;並希望能夠拋磚引玉,引起更多的討論,以便更準確地判斷中國經濟的前景。 一、中國經濟前景的常見分析方法面臨挑戰 在改革年代裡,特別是過去五年來,中國的經濟表現在轉型中的原社會主義國家裡“一枝獨秀”。顯然地,“中國道路”具有某種特殊性。解釋此類特殊性,有兩種基本角度,一種是與它國作比較研究,看什麼因素使得兩國之間的相似性不產生共同特徵,另一種是側重看本國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種種影響。而從後一種角度得出的結論有沒有充份說服力,常常可以利用前一種方法進行檢驗。西方一些研究中國的學者傾向於後一種角度,他們強調,中國與東亞地區的歷史文化淵源有利於吸引外資,中國的廣大農村長期落後、這反而使目前農村工業化擁有巨大潛力、可加快經濟增長等。按照當代社會科學裡新制度主義學派的觀點來看,任何國家的發展道路都與它過去的足跡有密不可分的聯繫(path dependence),所以用一個社會的過去來解釋它的現在,比較容易說明為什麼它的某些現狀有歷史淵源。但是,除了這些獨特的歷史條件之外,中國和東歐俄國的原有制度基本相似,而社會經濟轉型的大體方向也非常接近。為什麼看起來相似的轉型過程會有完全不同的結果呢? 面對中國獨特的經濟表現,在中國研究的領域內(包括中國國內的研究),一種常見的說法是,中國的市場化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市場機制開始、並將進一步占據主導地位,因此帶來了經濟的持續繁榮。如果僅僅局限於觀察中國,這樣的解釋有一些道理;但如果把這一說法拿到別的轉型中的原社會主義國家去檢驗,就會發現,它受到了挑戰,其局限性因此而暴露了出來。市場機制占據了主導地位,就能立竿見影地看見經濟成長快、收入大幅度提高嗎?多數原社會主義國家的事實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否定的。在前蘇聯及東歐的每個國家,都可以看到非國有經濟的迅速擴張、計劃體制的瓦解、市場化過程加快等,這些現象絕非中國的獨家成就。有的國家,如匈牙利,開始市場化的改革比中國要早得多、也比中國更早確立了市場機制的重要地位;另外一些國家,如東德、捷克,在那裡改革的起步雖晚於中國,但進展比中國快,措施更堅決、徹底。然而,無論是市場化程度比中國早得多、高得多的國家,還是經濟制度的轉軌比中國更徹底、成功的國家,或者市場化過程比中國更緩慢的國家,都沒有出現中國這樣的高度經濟繁榮;相反,它們幾乎無一例外地都經歷了轉型期經濟衰退(Kornai 1993),即使渡過了衰退期,它們的經濟有所恢復,其繁榮程度也不如目前的中國(王瞳)。由此可以推論,單純用市場化的成就無法有說服力地解釋中國的經濟繁榮;除了市場化的作用之外,中國的經濟繁榮還有別的原因。 國際上對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現狀的一個共識是,市場化過程中的重重困難遏止了俄國東歐國家的經濟成長。可是,中國與俄國東歐都面臨着改革的共同性難題,比如國有部門在轉型中效率低下,官僚機構放棄了計劃管理卻利用地位和權力繼續支配着經濟資源,經濟市場化推動了貿易與金融的繁榮卻未能有效改變扭曲的工業結構等等。這些共同性難題在東歐俄國產生了大同小異的經濟結果,可是為什麼唯獨中國避免了“轉型期經濟衰退”呢?是什麼因素幫助中國免受轉型期經濟困難的困擾呢? 一個在中國國內比較流行的說法是,中國之所以能夠保持經濟增長的態勢,是因為在改革中堅持開放政策、成功地吸引了上千億外資,從而保障了經濟繁榮。按照這個邏輯,東歐和俄國只要能象中國一樣、在改革的同時大量吸引外資,經濟就可以同樣繁榮。然而,德國的情形提出了反證。兩德統一五年來,依靠西德地區的強大支援,東德的市場化穩步堅定地推進,同時德國政府向原東德地區投入了八千億馬克的資金[3],原東德居民人均獲得約三萬美元,這幾乎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十五年累計人均獲得外資的三百倍。東德曾經是“社會主義陣營”的經濟樣板,早已實現經濟現代化,現在再加上西德“兄弟”如此慷慨的幫助和西德企業家的直接指導,是否就實現了經濟的起飛呢?實情遠非如此。東德地區雖然人均收入翻了一番,但在轉型中同樣經歷了嚴重的經濟衰退,至1994年經濟增長率才恢復到百分之五左右。東德工人曾經是原社會主義國家中技術素質最好、最服從工作紀律的勞動力,其勞動生產率迄今仍然僅及西德工人的一半;東德的產品長期以來質次價高,但過去在“經互會”國家中卻還是首屈一指、供不應求的,如今這些產品不得不完全進入國際國內市場競爭,結果其售價比統一前下跌一半;低生產率、低市場競爭力加上高工資,使大部份私有化後的東德企業仍然不具備國際競爭力;東德地區現在失業率也還高達百分之十四。[4]這樣的“成績單”似乎還不如中國。況且,儘管收入翻了一番,目前還有百分之四十多的東德居民認為,當前的經濟狀況並不比統一前好,甚至是“惡化”了。[5]為什麼中國的人均獲得外資只及東德的三百分之一,卻保持了更高的經濟增長率、城市內更低的失業率和更高的收入增長率及民眾滿意度? 還有一種看法認為,中國經濟繁榮得益於漸進型的改革策略。漸進而慢速的改革意味着什麼呢?就是較多地保留舊體制,從而有利於保護舊體制的既得利益者,有利於維持現狀和穩定,這很容易理解。可為什麼多保留舊體制,多保護舊體制的既得利益者,經濟就會持續繁榮呢?如果多保留舊體制就能帶來經濟繁榮,那又何必付出艱巨的努力去深化改革呢?是否可以認為,中國在市場化過程的中途停下來比進一步市場化更有利於經濟繁榮?南斯拉夫實行了幾十年的漸進型改革,一度贏得經濟繁榮,最後終於在八十年代後期陷進經濟困難的泥沼(Woodward 1995)。這一案例說明,漸進型改革對經濟發展是有利有弊的。那麼,中國的漸進型改革對經濟發展的利弊何在呢?不了解這些利與弊,就無法判斷中國未來的經濟發展。 上述常見的分析方法有明顯的局限性,不僅是因為它們的邏輯無法有效解釋中國之外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同類型轉型期過程,還因為它們甚至常常無法解釋中國目前存在的經濟現象。近幾年來,不少中國經濟問題的觀察家把注意力放在中國的股市、房地產市場、城市新興的高檔消費需求上,如果眼睛盯住這些方面,也許會覺得中國大陸的經濟與香港、台灣、新加坡差不太多。但是,如果換一種角度,觀察一下下列幾個在中國出現的、充滿了矛盾的經濟現象,就會發現,中國的經濟狀況與市場經濟國家差別很大,用市場經濟國家的觀念是怎樣也解釋不通的。這些現象中的第一個是,在市場機制逐漸居於主導地位的時候,市場導向的鄉鎮企業對過去五年來經濟增長的貢獻最大,而國有部門的貢獻最小;但從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來看,得益最多的卻是為國有部門工作的員工(國家統計局農調總隊課題組)。第二,國有部門一方面為冗員過多和工資成本增長過快而發愁,另一方面又不斷增雇大量農民工,城市內出現了“農民上崗、工人下崗”的怪現象[6]。第三,在中國的市場化程度已相當高的消費品市場上,1995年價格的變動與市場經濟中常見的情形相反,富裕、購買力強、需求旺盛的東部省市價格上漲少,而貧困、購買力弱、需求清淡的中西部省份價格上漲多[7],把各省和直轄市按物價上漲幅度由低到高排列,北京、上海、天津三大繁華富裕的都市名列全國物價最低省市的前六名之內[8]。 這三個現象涉及收入分配、勞動力市場及價格決定等最基本的經濟問題,在它們的背後,可能隱藏着未被認知的、左右着中國改革發展路徑的規律,值得深入研究。理論上,究竟經濟成長過程與制度轉型過程是一種什麼關係,這是一個跨學科的新課題,新古典經濟學和制度經濟學理論中並沒有現成答案。經濟增長與穩定,可以被看成只是一個宏觀經濟問題,但在制度轉型中它的實現卻不僅僅是由貨幣財政政策決定的;制度轉型中這些宏觀經濟現象的微觀經濟社會基礎在逐步改變,改變的實際過程事實上並不是執政者或學者的純粹理性設計的結果,而是由利益攸關的當事各方相互影響、妥協形成的,是一個社會政治過程。要判斷制度轉型中經濟社會的發展趨勢,應當注意用跨學科的眼光,把經濟發展過程放到現實的社會演變過程中去觀察。 二、九十年代上半期中國經濟的成長:誰送來的繁榮? 中國的經濟今後會像它過去那樣快速成長嗎?要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分析八十、九十年代經濟繁榮的成因,看這些因素今後是否仍然有效。若僅僅根據中國過去的經濟增長記錄推測未來的成長,就只能作簡單、淺表的判斷。中國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都出現了經濟繁榮,但兩次繁榮的經濟原因完全不同,前一次是由城鄉居民迅速擴大的消費需求推動的,而後一次則來源於外資推動的投資高潮。到八十年代末期,推動前一次繁榮的消費需求已經欲振乏力;1990─1991年中國經濟曾經陷入相當嚴重的經濟蕭條,政府用了各種辦法,都未能有效地解決消費疲軟、工商庫存倍增、製造業衰退等問題。當時,中國的經濟學家們完全沒有料到,僅僅是一年之後,中國經濟突然又迎來了難以置信的增長和繁榮。如果沒有九十年代外資的大量湧入,第二次繁榮就沒有根基。然而,這一輪外資投資高潮可能已經結束,很難指望出現又一輪由外資推動的經濟繁榮。 為什麼八十年代的繁榮會消失呢?從1983年到1988年,隨着改革開放的進展,中國經濟經歷了將近六年的持續繁榮,這主要是由消費需求推動的。城鄉居民收入連年上升後出現了對食品、服裝、耐用消費品的旺盛需求,這一需求引導投資集中到消費品工業,再帶動重工業的增長。但是,八十年代末出現了兩個阻止經濟繼續繁榮的現象,一個是農民的購買力增長緩慢,因而需求不旺;另一個是,城市居民雖然收入繼續上升,但城市家庭的主要耐用消費品擁有量已接近飽和,對食品和服裝的需求達到一個較高的水準後也穩定下來。九十年代開始時,穩定而緩慢上升的消費需求[9],已經無法象八十年代那樣成為整體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動力,因此經濟蕭條期持續了一年多。 在中國,需求增長減緩對政府和企業的壓力遠大於市場經濟國家的情形。中國的粗放型發展模式表現為投資的分散化、小型化、輕型化和“短平快”傾向,不僅國有企業這樣做,鄉鎮企業也時常如此;結果導致加工工業中越來越多的行業出現了重複投資、行業性過度擴張等問題。很多行業生產能力過剩、成本過高,在需求正常的年份開工不足、出現虧損,而只有當需求過度膨脹時才可能充份開工、有所盈利。(程曉農、吳仁洪 1987)因為產業結構扭曲而造成了相當多的企業對需求膨脹的依賴性極強,需求稍有收縮,就會有很多企業產品滯銷、虧損嚴重、陷入困境,由此帶來稅收萎縮、企業間“三角債”迅速增加,甚至部份員工生活困難、社會不穩定。所以,中國經濟界都知道,中國目前的經濟結構中有一種內生的對擴張需求的要求,這並不僅僅是源於地方政府領導人和企業主管的好大喜功,還因為只有在需求擴張、經濟高度繁榮時,那些開工不足、虧損嚴重的企業才有機會減虧微利、緩“一口氣”。但是,如果在消費或投資需求上未出現新的集中、強盛的需求熱點,即使政府鬆動銀根、企業增加生產,也只會導致庫存過量積壓,而很難維持經濟的持續繁榮。1990年政府刺激經濟復甦的措施未能奏效,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擴張需求必然會受到現存經濟結構的制約,在產業結構失衡的情況下,在加工工業內尋求新的可擴張行業時的選擇空間是趨於縮小的,也就是說,加工工業中很難形成新的強盛的投資需求。實際上,要在今天的中國有效地擴張消費或投資需求,主要的可能性在三個方面:首先是居民消費結構出現大的變化、而帶來新的消費品需求,這取決於居民購買力的快速增長以及消費行為的相應變化;其次是大幅度擴大出口,這要藉助大量外商的幫助與合作;再次是出現對房地產開發的強大需求,這主要靠外商推動,因為國內城市居民依賴福利性公宅配給,既無財力、也無動力去作大規模房地產投資。非常湊巧,過去五年中,這三種可能性都轉化為現實了。 1992年中國的經濟開始轉入又一輪繁榮,由投資需求直接和間接拉動的因素占整個經濟增長的六成以上,中國有的經濟學家提出,八十年代中國經濟的增長方式是消費主導型,而九十年代的增長方式則變成了投資主導型。[10] 造成經濟繁榮的這些投資又是從何而來、為何而來的呢?八十年代中國的投資曾經集中投向投資周期短、贏利快的輕工業,結果造成大批耐用消費品生產企業生產能力過剩,九十年代的投資無法繼續重複這條老路。可是,九十年代中國遇到了一個新的投資機會,就是房地產開發及相關的基礎設施投資。1992年全國縣以上興辦的經濟開發區從上一年的一百十七個突然猛增到近兩千個,全國建築工程規模因而增長近百分之五十。[11] “開發區熱”帶動了九十年代前半期的旺盛投資需求,構成了九十年代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 興辦“開發區”是為了“築巢引鳳”、吸引外商來投資,是一種對外資踴入大陸的積極反應。如果沒有外資的“中國熱”,也就不會有中國的“開發區熱”;而中國出現“開發區熱”,又為外資的“中國熱”加溫。九十年代前半期湧入中國的外商直接投資數量是相當驚人的,1991、1992兩年的外商直接投資即相當於1985─1990年六年的總和,而1993、1994兩年的外商直接投資幾乎是1991、1992兩年投資額的四倍,1994年外商直接投資已相當於大陸企事業機構總投資的五分之一(見表1),這些外商直接投資以港台投資為主體。 表 1.外商對中國大陸的直接投資額及其占大陸企事業機構總投資的比重 年 份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投資額(億美元) 16.6 18.7 23.1 31.9 33.9 34.9 43.7 110.1 257.6 337.7 378.0 企在事業機構投資中的比重(%) 2.5 2.8 3.0 3.4 4.1 4.8 5.4 9.1 13.5 20.6 18.5 註:外商直接投資額即《中國統計年鑑》“利用外資概況”表中的“實際利用外資 額”,1995年數據系根據國際收支狀況作的估計。企事業機構總投資是用《中國統 計年鑑》“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表中的“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扣除其中 的“居民個人投資”得出的,在計算百分比時外商投資已按當年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價值。 在短短幾年內,突然有如此大量的外商直接投資湧入中國,是中國大陸前所未遇的良機。這些外資再加上中國國內企業為興建“開發區”投入的巨額投資和外商對中國的證券投資等,形成了對建築材料、工程設備、勞動力的龐大新增需求,提高了相當一部份民眾的收入,進而刺激了消費。外資除了形成直接需求和對需求的“引致效應”以外,還通過生產和出口直接對中國經濟增長構成重要貢獻。1995年中國工業的增長中,外商工業的貢獻幾乎達到三分之一(見表2)。在外資的推動下,從1992年開始,中國經濟走出谷底、重新進入繁榮狀態。這一繁榮並不是改革的攻堅戰(國有部門的改革)的成果;這一時期,國有部門的改革收效不大,其經濟效益也未見好轉。但這並沒有為外資的“中國熱”降溫,吸引港台商的是大陸政治經濟的相對穩定、對外資的優惠政策、農村勞動力的低廉、城市的潛在購買能力以及人文語言環境的相似。 表 2. 外商工業企業對中國工業增長的貢獻 年 份 1986 1988 1989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外商工業的貢獻(%) 5.1 6.0 13.6 14.8 13.3 21.9 26.7 31.4 註:“外商工業對中國工業增長的貢獻”的定義是,在當年全國工業產值增量里外 商工業的比重。外商工業產值即《中國統計年鑑》“工業總產值”表中“其他經濟 類型工業產值”,“其他經濟類型工業”主要是外資、中外合資、合作經營的企業。 計算工業產值增量時,用的是按可比價格計算的工業產值。 面對這樣一個“從天而降”的投資需求,鄉鎮企業與國有企業的反應和得益截然不同,鄉鎮企業靠搶占銷售市場,國有企業靠大幅度提高壟斷性產品的售價。1993年與1990年相比,在工業的二十三個部門中,鄉鎮企業靠原料便利或勞力廉價,在有可能競爭的金屬非金屬採礦業、食品飲料製造、紡織業、竹木加工及家具製造、造紙、普通化工、有機化學製品、電器製造業、儀表製造業等九個部門的市場份額分別增加了十到十五個百分點,[12] 而國有部門的市場份額則相應下降這麼多。市場份額的迅速擴大使鄉鎮企業能夠以遠遠高於國有部門的速度增長。國有部門丟失了市場份額,必然會要在其他方面尋找機會得到補償,它採取的主要方法就是提高壟斷性產品的售價。國有工業全部產品1993年平均提價百分之二十,而以鄉鎮企業為主體的集體工業的產品價格平均只上漲了百分之五;國有工業一向採用這種策略,甚至在經濟蕭條的1990、1991年,鄉鎮企業被迫降價銷售時,國有工業也照樣提價。(見表3)1993起,經濟繁榮中對能源原材料的旺盛需求更是為國有工業提供了大漲價的良機,在國有壟斷部門中,冶金、電力、石油工業兩年內產品出廠價分別上漲了約百分之七十、九十和一百五十(見表4)。然而,在如此大幅度漲價的情況下,國有工業的利潤率竟然也不見提高,其銷售利潤率和資金利潤率一直在百分之三左右徘徊。[13] 表 3. 國有工業與集體所有制工業產品出廠價格變動率的比較 (%) 年 份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國有工業 +6.1 +4.2 +6.3 +11.4 +14.8 +2.8 +5.4 +6.0 +20.6 集體工業 +3.8 +2.0 +3.5 +7.5 +8.0 ─0.5 ─0.1 +0.4 +5.4 註:出廠價格指數 = 當年價格工業產值增長率/固定價格工業產值增長率。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工業總產值”表。 表 4. 由國有部門壟斷的產業的產品出廠價格上漲率 (%) 冶金工業 電力工業 石油工業 1993 比 1992 57.7 35.9 71.3 1994 比 1993 6.8 39.5 48.7 1994 比 1992 68.4 89.6 154.7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表。 九十年代中國的“開發區熱”、“房地產熱”、“股市證券熱”是上述經濟繁榮的幾個剪影,其中“泡沫經濟”的成份很大。由於對可能引進的外資額盲目樂觀,不少國有房地產企業對自己虛擲浪費的投資又滿不在乎,投入開發區及房地產的國內投資和項目大大超出了外商可能的需求,許多項目開工後不僅後續資金無着,而且將來有無客戶也大成問題,許多開發公司因而被“套牢”。目前大部份新建成的開發區都在急切地盼望着新一輪的引進外資高潮,否則這些“有地有房、獨缺外商”的開發區就一籌莫展了。 可是,中國引進外資的高潮是尚未到來呢,還是已經結束了?九十年代上半期,引進外資高潮中所吸引的主要是港台中小資本,而能夠移往大陸去的港台中小資本在這一階段多已蜂擁而去,後續追加資本已十分有限;發達國家大中型企業對中國的總投資規模遠遠趕不上港台投資的總量。從1995年上半年起,外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的設備物品就有減少[14],1996年下半年這一現象更加明顯。九十年代上半期,以港台資本為主的外資送給中國的這場經濟繁榮是一次“飛來橫福”。如果中國真的能夠再次迎來一輪外資引進高潮,那麼外資的主力只可能來自發達國家,而不再是港台地區。發達國家確實有數千億美元的資本急待進入中國嗎?這是很可以存疑的。 更加值得關注的是,上一輪港台資本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影響與今後可能吸引的發達國家資本對中國經濟的作用完全不同。港台資本多為使用勞動密集型技術的中小企業,往往從事面向國際市場的出口加工,結果擴大了中國的出口、幫助了中國的國際收支平衡;他們僱傭大量來自農村的廉價勞動力,從而增加國內民眾的就業和收入;這些廉價勞動力的消費需求面向中檔產品,此類產品的市場常常是由國有企業占領的,所以國有企業的產品市場正好得以擴大,其生存機會增加了。而發達國家的大企業與港台資中小企業的目標、經營策略都有很大差異,大企業多是技術、資本密集型的,主要投資動機是在中國長期發展、站穩腳跟、占領市場,多數產品是國際知名品牌,銷售上必然走中高價位路線,瞄準的是購買力強的沿海發達地區的城市市場,競爭對手主要是生產國內名牌的國有企業。中國大陸需要外來資本和技術,就必須面對這一現實;那種只想買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但不願讓出市場的天真想法,只是一相情願。外資大企業在中國開拓市場是消費者的福音,但必然會擠占國有企業的國內市場,使國有企業面臨越來越大的生存壓力。一家國有企業通過合資完成技術升級、產品換代、產量翻番之日,就是同行業多家國有企業產品滯銷、虧損擴大、面臨破產之時。雖然這樣的競爭基本上是公平的,國有企業在競爭中的失利來源於其運營機制的失敗,但是,越來越多的國有企業陷入困境,則是政治家們不得不面對的社會政治現實,他們必然會向國有部門這個壓力集團讓步,設法多保護國有部門。 從現在起,中國已經面臨一個引進外資上的兩難困境:中國既需要發達國家的大量外資來推動新的經濟繁榮,又害怕國有工業被擠垮。如果多保護國有工業、設法引導限制外資的投資方向,就會減少外資引進數量,無疑是打擊開發區和房地產業的前景,阻滯國有企業的技術改造,堵住可能的經濟繁榮之門;如果設法推動一輪新的引進外資高潮,中國有可能迎來一次短暫的經濟繁榮,但隨着外資大企業逼垮越來越多的國有企業,不僅造成直接的政治社會壓力,而且使城市居民的購買力和消費需求相對收縮,結果減少中國市場對外資大企業的吸引力。在這個兩難困境面前,中國的東部地區會是擴大引進外資的得益者,所以其地方政府滿懷希望地盼望着又一輪外資引進高潮,以便維持當地的經濟繁榮;中西部地區的地方政府是既希望能從引進外資中獲益,又害怕本地沒有競爭力的國有企業被擠垮;而中央政府則更擔憂國有部門頹敗之勢引起政治社會後果。 中國今後引進外資的前景究竟如何呢?既然湧入中國大陸的港台資本並不是無限的,其高潮已過,那麼,港台資本對中國大陸經濟增長的貢獻會趨於穩定,而不會越來越大。從中長期來看,引進外資大企業這一方式可以增加供給,但也會抑制需求,因此本身具有自我抑制效應。因為,在一個時期內外國大企業資本進入的越多,國有部門的萎縮就會越快,而這最終會導致城市消費市場的相對蕭條,結果減少下一個階段進入的外國大企業資本。在這種收斂的、而不是發散的過程中,外資大企業的引進數量、其產值的增長不會循着加速度的軌跡,不可能越來越快。所以,可以預見得到,今後再出現九十年代上半期那麼大規模的外商直接投資高潮的可能性比較小,因此也很難指望再依靠這樣的投資高潮產生又一輪經濟繁榮。 三、中國經濟的穩定:國有部門如何汲取資源、創造需求 中國與其他轉型中的原社會主義國家經濟形勢上最大的不同是,在每個國家非國有部門都快速成長的情況下,唯獨中國的國有部門總體上沒有陷入衰退之中。所以,當談到中國近年來經濟穩定繁榮的原因時,僅僅強調非國有部門的成長,說服力是很弱的;因為在東歐和俄國,非國有部門的增長並不比中國慢,他們之所以無法擺脫經濟衰退,是因為國有部門失去了保護就一蹶不振,私有化也無法短期見效。而中國除了有外資送來的繁榮之外,還有一個“秘訣”,即通過全力保護國有部門來支撐經濟政治穩定。中國政府為了追求政治穩定,把滿足國有部門員工的利益要求放在政策的優先位置;而東歐俄國則把實現改革的預設政策目標列為優先。這種政策優序的差異導致對國有部門的不同政策,從而也產生不同的經濟社會結果。 中國目前政治社會的穩定主要以城市為基礎,城市穩定了,全國就能穩定。雖然農民是中國社會人口的大多數,但他們的居住和經濟活動都很分散,教育程度低,缺少社會組織,如果他們的經濟狀況不好,並不一定立刻會對全國的穩定構成直接威脅。而城市居民的政治社會能量則遠比農村居民大。城市居民的主體是國有部門員工,他們的利益要求、對政策的反應、社會不滿的形成都非常相似。可以說,中國城市的經濟社會能否穩定,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國有部門能否滿足其員工的利益要求。 社會主義體制的市場化改革就意味着要逐漸降低國有部門對經濟的支配作用,中國已經經歷了十五年的改革,國有部門的地位是否確實變得越來越輕了呢?許多人或許會毫不猶豫地選擇肯定的答案,而筆者卻認為,對這個問題回答yes或no都不算錯,因為在中國存在着兩個似乎相互矛盾的現象。一方面,進入九十年代以來,中國的鄉鎮企業和三資企業蓬勃興旺,國有部門在銷售市場的競爭中業績越來越差,地位明顯下降;但另一方面,城市人口的大多數仍然由國有部門供養,城市的消費繁榮主要由國有部門支撐,國有部門在城市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上的作用依然舉足輕重。在中國之所以沒有出現東歐俄國那種國有部門的明顯衰敗和朝不保夕,關鍵就在於,儘管中國的國有部門在與非國有部門爭奪銷售市場時節節敗退,但在爭奪金融資源時卻是優勝者;國有部門雖然自身盈利微薄,但由於它可以汲取國民經濟系統的大部份資源,所以仍然能夠保持大多數國有部門員工(即城市居民的主體)的高收入高福利水準。這產生了兩個具有正面意義的結果,即國有部門的高收入高福利支撐着一個潛在購買力強大、對外商有巨大吸引力的城市消費市場,和維持着一個比較穩定的城市社會。 改革中中國國有部門的市場份額下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越來越小。這個現象在工業中最突出,國有部門在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從1985年的三分之二已降到1994年的百分之四十左右。[15] 在包括農業、建築業、服務業的國民經濟中同樣如此,但國有部門的比重下降得慢一些,1994年國有部門的比重大約比1985年下降了六個百分點(見表5),因為金融、交通電訊等重要服務行業一直被國有部門壟斷。從這個速率來看,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國有部門在國民經濟生產中還會保持相當的份額。 表 5. 國有部門在國內生產總值(GDP)中的比重及占用金融資源比重 (%) 年份 1985 1992 1994 1992 比 1985 1994 比 1992 1994 比 1985 國有部門產出在GDP中的比重 49.5 43.5 43.2 ─6.0 ─0.3 ─6.3 國有部門貸款占全國貸款比重 82.0 77.3 78.6 ─4.7 +1.3 ─3.4 註:計算國有部門在GDP中的比重時,各年第一、第二產業的國有比重和1992年第三 產業的國有比重可直接從《中國統計年鑑》裡查出,1985和1994年第三產業的國有 比重是筆者根據相關統計數據估算的。“全國貸款”是國家銀行各項貸款、農村信 用社貸款和城市信用社貸款之和。“國有部門貸款”是從國家銀行各項貸款中扣除 給非國有部門的貸款(即對城鎮集體和個人貸款、農業貸款)後得出。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中“國民生產總值”、“第三產業增加值”、“國家 銀行信貸資金平衡表”、“農村信用社各項存貸款”等表。《中國金融年鑑》中 “城市信用社存貸款”表。 應當指出的是,中國的國有部門在生產和服務業中的地位下降,並不意味着它在城市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相應也明顯下降,後者的變化取決於城市社會中依靠國有部門為生的人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事實上,歷時十多年的城市經濟改革只是小幅度地降低了城鎮就業者中國有部門員工的比重,從1984年到1994年,這個比重僅僅下降了四個百分點,城鎮就業者中仍然有三分之二是國有部門員工。(見表6)如果把國有部門員工人數加上受政府保護、具有國有部門特徵的城鎮集體企業員工,則他們仍然占城鎮從業者的百分之八十六。國有部門員工包括企業員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員工兩部份。中國的改革並沒有為人滿為患的機關事業單位“消腫”,相反,卻產生了“增肥”的結果,城鎮就業者中機關事業單位員工的比重呈明顯的上升趨勢。城鎮就業者中國有企業員工的比重在1992年以前下降得非常緩慢;從1992年到1994年,“三資”企業和私營經濟從國有部門中吸引走了一批年輕、有較強的專業技能、教育程度較高的勞動力,但是數量有限,國有企業員工在城鎮就業者中的比重僅僅下降了四個百分點。(見表6)由此可見,儘管中國市場化過程不斷推進,城鎮居民的大多數至今還是要依靠與政府關係密切的國有、城鎮集體單位為生,他們的生存方式並沒有隨着非國有部門的擴張而相應地獨立化、市場化。如果多數民眾仍然依賴社會主義式的生存方式,那麼,他們必然會要求政府繼續保護國有部門。 中國大陸有一些學者以為,改革中可以不必對國有企業“動大手術”,非國有部門的擴張能夠大量吸納國有企業的員工,從而,不需要很久,國有企業的多數就會逐漸自然萎縮、“無疾而終”。但是,中國迄今為止的現實表明,這樣的過程似乎需要幾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而這樣長的“等待”可能是國民經濟難以承受的。目前,國有工業企業中至少有百分之四十長年虧損、應當依法按破產程序處置,其員工大約占城鎮就業者的百分之十,如果今後城鎮就業者里國有企業員工比重的下降速率與過去相同(十年減少6.2個百分點,見表6),那麼,要到2010年(16年之後),這些長期虧損的國有工業企業員工才可能被非國有部門大體上自然“吸收”完。假如要把城鎮就業者里國有企業員工的比重壓縮到百分之二十(加上機關事業單位,整個國有部門員工仍占城鎮就業者的百分之三十八),按照上述速率,需要四十六年。看起來,要等待國有企業自然收縮,大概就只好制定“五十年計劃”了。 表 6. 城鎮從業者當中國有部門員工的比重 (%) 年 份 1984 1988 1990 1992 1993 1994 比 重 70.6 70.0 70.2 69.7 68.4 66.7 國有企業員工比重 55.0 53.7 53.3 52.7 51.3 48.8 事業單位員工比重 15.6 16.3 16.9 17.0 17.1 17.9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分行業從業人員”表。 既然國有部門的市場份額越來越小、對經濟增長的貢獻越來越弱,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它就應該在資源配置中出讓較多的份額給效率更高、競爭力更強的非國有部門。那麼,中國改革中的真實情況如何呢?中國國內有一項研究指出,改革開放以來,國有工業產出比重的下降速度大大快於其資本比重的下降速度(郭克莎 1994)。在1980到1988年的第一個階段,工業產出比重下降,同時工業資本、工業勞動力這兩個比重也顯着下降,這說明國有部門的資本和勞動力資源份額確實在向非國有部門轉移,儘管轉移的速度不如市場份額的轉移那麼快;而在1988年到1992年的第二個階段,情形就不同了,雖然國有工業的實際產出和市場份額繼續大幅度下滑,但國有工業占用的資本份額只有小幅度地減少,工業勞動力的比重甚至不變,國有部門向非國有部門轉移資源份額的過程明顯地放慢,這表明對國有部門的保護主義政策限制了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調節。(見表7)可以說,1989年以前的改革在引導資源的市場化配置方面明顯比1989年以後的政策要有效得多;在後一階段里,儘管一般的看法是改革取得了全面進展,但事實上這一時期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調節能力反而受到種種限制,還不如前一個階段。 表 7. 國有部門在工業產出、資本和勞動力中的比重 (%) 年份 1980 1988 1992 1992 比 1980 1988 比 1980 1992 比 1988 工業產出 81.5 68.2 56.9 -24.6 -13.3 -11.3 工業資本 86.7 77.2 73.1 -13.6 -9.5 -4.1 工業勞動力 64.6 56.6 56.5 -8.1 -8.0 -0.1 註:此表中工業產出指工業淨產值,按不變價格計算。 數據來源:轉引自郭克莎“中國所有制結構變動與資源總配置效應”一文(1994)。 近幾年來,國有工業的困難日益嚴重,盈利率過低,在國有部門內出現了一種把資本轉向第三產業、籍此謀利的傾向(即“發展三產”),如果把第三產業也納入分析,從國民經濟的範圍來看,則對國有部門的保護主義政策的效果更為明顯。表5顯示出,在1992年全國金融資源(貸款)里國有部門占用的份額將近百分之八十,而該部門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只有百分之四十多。從1985到1992年,國有部門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下降了六個百分點,但同期國有部門占用金融資源份額只下降了四點七個百分點;而從1992到1994年,國有部門的產出份額繼續下降,但占用的金融資源份額反而上升了一點五個百分點。1993、1994年,中國的通貨膨脹率(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分別是百分之二十四和百分之二十[16],而銀行貸款利率僅百分之十[17]。在這種情況下,國有部門能夠以低利率優先獲得大量貸款,僅僅通過利率上的好處就能獲取百分之十以上的資金利潤率。這實際上就是,當國家財政對國有部門不能再大量提供補貼後,國家銀行用低利貸款的方式提供着另一種補貼。儘管享受着這樣巨額的金融補貼,國有工業的實際資金利潤率仍然不到百分之三[18],實際上,這一點微薄的利潤也是銀行補貼的結果;而鄉鎮企業融資時則可能要付出比國有企業的貸款利率高一至兩倍的利率,但鄉鎮企業卻仍然能夠獲得百分之五以上的資金利潤率[19]。1996年通貨膨脹率降到貸款利率以下後,銀行的金融補貼消失,結果整個國有工業從總體上計算,就虧大於盈、不再有利潤了。 這種現象進一步說明,不能只用國民生產總值里國有、非國有部門比重的變化來判斷經濟體制的效率是否提高。判斷一個經濟機制是否有效的依據是資源配置是否改善,即使國民生產總值中高效率生產者(非國有部門)產出的部份增加了,這也並不一定意味着整個國民經濟里資本、勞動力等經濟資源的有效利用也同步改善了。因為,非國有部門的擴張只是反映了由它支配的一小部份資源得到了更有效的利用,而與此同時,由政府操縱的、決定主要資源配置的經濟機制卻把更多的經濟資源投入到低效率生產者手中去了,因此整個經濟體系的效率很可能不是改善了、而是下降了。 國有部門在競爭中丟掉了越來越大的市場份額,但仍然能夠通過國有壟斷性金融機構操縱金融資源的分配,使自己占用的金融資源份額不至於減少,這種現象可以被稱為國有部門在“汲取”國民經濟資源。這個“汲取”過程的經濟社會效果有正負兩個方面,合起來就是“汲取”過程產生的“汲取效應”。其正面的效應是,“汲取”過程有助於扶持城市消費需求,穩定城市社會,從而有利於吸引外資,還可藉助外資帶來的制度文化間接地促進市場化;而負面的效應是,“汲取”過程大大抑制了市場機制的資源配置能力,降低了國民經濟的經濟效率,同時使國有部門負債纍纍、陷入瀕臨破產的境地。 既然中國城市從業人口的大多數仍然是國有部門員工,城市購買力就主要是靠國有部門支撐的。從城市家計調查中可以發現,直到1994年,城市居民收入中約百分之八十五仍然來自國有部門。[20] 假如隨着國有部門市場份額的縮小,國有部門員工的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份額也同步下降,那麼,毫無疑問,城市購買力就會明顯萎縮,城市消費品市場會步入蕭條,城市社會會陷入不穩定之中。這些情況一旦出現,當然會影響外商的投資預期。在中國的改革過程中,國有部門的市場份額越來越小、虧損日益嚴重,而它僱傭的勞動力毫無減少,其員工的生活水準快速提高,並支撐着城市消費的繁榮,秘訣就在於“汲取效應”──通過汲取資源維持國有部門員工的高收入高福利、進而維持經濟社會目前的穩定。這就是為什麼中國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會出現制度性偏倚───對經濟增長貢獻較小的國有部門員工反而能夠享受較多的經濟發展成果。 “汲取效應”還可以有效地解釋為什麼最近幾年來中國國有部門的資產負債率迅速上升。從1979年到1994年,國有部門的負債水平從百分之二十四迅速上升到百分之七十五,相應地,其淨資產率(equity rate)從百分之七十六降到百分之二十五(程曉農 1995)。據中國國有資產管理局統計,1994年在十二萬個國有企業中,資產負債率為百分之七十五點一,扣除企業資產淨損失和資產掛帳四千多億元,則資產負債率為百分之八十三點三。[21] 企業向銀行貸款、對銀行負債,本是現代經濟中的常見現象,如果企業貸款後能夠通過投資增加企業的資產,則企業對銀行的負債和企業的自有資產可以同時增加,使企業處於良好經營狀態,資產負債率也不會上升。中國國有部門的資產負債率反常地急速上升,主要原因是大量貸款沒有用於投資,而是用於員工的工資福利,結果對銀行的負債增長得非常快、但企業的資產則增加不多。這就是“汲取效應”這個宏觀現象在企業財務這個微觀層面的反映:國有部門中出現了一種難以扭轉的趨勢,即市場份額縮小、收入短拙、員工不減、工資福利還必須不斷提高,於是以企業自己的營收就很難維持工資福利開支,企業必然要通過銀行“汲取”金融資源才能應付。 這樣,國有企業與國有銀行的關係實際上與市場經濟體制中的常規狀態不同。在市場經濟國家,企業與商業銀行之間是我借你貸、有借有還的單純商業關係;而在中國,國有銀行扮演了一種特殊的角色,成為國有企業從國民經濟中“汲取”金融資源的“水泵”,在企業與銀行間資金的流向常常是單向的,有“汲取”但沒有“回流”。從這個角度來看,就能清楚地看出,中國的國有銀行的商業化究竟難在何處──只要“汲取”現象繼續存在,國有銀行就不可能轉型成商業銀行,還得繼續充當“汲取”資源的“水泵”。 四、轉型中的經濟體制:是市場替代了計劃、還是沒有計劃經濟的“雙軌制”? 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把經濟體制變成了一種什麼狀態?了解了這一點,才能明白今後中國的經濟發展將會在什麼樣的經濟體制中進行。十五年來,中國的經濟體制中最重要、也最引人注目的兩個變化是,指令性經濟計劃的消失和非國有部門的擴張。如果簡單地運用一種“計劃經濟──市場經濟(planned economy vs. market economy)”這樣的“兩分法(dichotomy)”,也許可以很快得出結論:中國的經濟體制現在已經是由市場機制占主導地位了。但是,計劃經濟消失以後,填補制度空白的一定是市場機制嗎?在理想主義的改革設計藍圖上確實可以這樣寫。但本節卻試圖說明,在中國的現實社會經濟生活中,計劃經濟固然已經瓦解,但來自政府和壟斷性國有機構的對經濟活動的干預不僅沒有減少,而且變得更加“隨意”化,中國目前的經濟體制並非由市場機制主導,而是一種半市場交換、半“隨意化”行政性干預的“雙軌制”。這種體制既與西歐的古典市場經濟不同,也與東亞地區非社會主義國家的市場體制不同,它寄生攀附在現存的社會主義政治社會體制上,阻礙資源的有效配置,抑制經營者、勞動者的工作努力,滋養着日益泛濫的腐敗,約束了非國有部門的擴張滲透能力。 在中國大陸過去十多年關於改革的討論中,政府出於政治上的需要,把改革社會主義體制狹義地定義為改革經濟計劃管理體制和調整排斥私有經濟的意識形態。久而久之,連很多嚴謹的學者也習慣成自然地接受了這種觀念,以為只要在意識形態中給市場經濟留下必要的位置,在經濟活動中清除了價格的計劃管制以及生產、流通、勞動力的指令性計劃管理等等,把更多的經濟活動決策權下放給地方政府和企業,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就基本成形了。但是,事實上,社會主義制度並不只是經濟計劃加意識形態而已,在社會主義的政治社會體制下還產生一定的社會結構,生成一種制度性文化。後兩者是不可能用一道改革的行政命令取消的,它們完全可以在經濟計劃和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消失的情況下繼續存在,並為轉型過程深深地蓋上自己的“烙印”。清除計劃經濟並不難,改變社會主義經濟的政治社會基礎則極為艱難,東歐俄國雖然也未完成這後一過程,但至少他們已經開始清理,而中國實際上則是在社會主義的政治社會基礎之上建造一種既承認原來的權力體系、又承認市場交換活動的經濟體制。 中國計劃經濟的經濟管理方式消失以後,它的兩個基礎仍然存在。其一是,從中央政權到鄉政權的、過去行使集權式管理的龐大的黨政部門和壟斷性國有機構的組織架構並未解體,只是作了某些合併、或換一些名稱,其潛在的可以隨時插手日常經濟活動的權力從未被取消或否定過。其二是,一千多萬的黨政幹部和兩千多萬的壟斷型事業機構的員工依然享有相當高的政治社會地位,他們的活動能量比改革前只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這些機構和幹部所生存的環境,卻發生了極大的變化。首先,隨着經濟決策權力的下放,過去集權體制中自上而下的嚴格的紀律約束大大減少了,各個機構或個人獲得了充份的活動空間。其次,各個機構和個人的行為目標也有很大改變,過去是努力完成上級指示,以便有機會擴大機構的權力和級別、以及謀求個人的升遷,現在則是機構要努力“創收”、個人更是“一切向錢看”。第三,計劃經濟的瓦解使財政再也不可能象改革前那樣壟斷財源,隨着國家財政能力的下降,上級機關再也沒有足夠的財力為下級機構撥付足夠的正常活動經費,更無法滿足這些機構員工永無止境的提高工資福利的要求。在這樣的情勢中,機構和幹部們的行為方式自然發生了重大轉變。他們不再僅僅是單純聽命於中央政府的“馴服工具”,可他們也不是真正受民眾監督的公務員;他們不願意放棄優越的政治社會地位,可也不甘於經濟地位上半點落後;他們一方面代表政府執行公務,可同時他們也想利用執行公務的權力獲取額外經濟利益,因為這是他們最“駕輕就熟”、最可能的機會;他們既算是“大公無私”的公眾利益的代表,但他們每個機構和多數個人又同時象商人一樣,在執行公務時算計如何籍此使個人利益最大化。這樣就形成了一種轉型期獨特的制度性文化,“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不撈白不撈、撈了也白撈”。 那麼,在中國社會主義的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的基礎上生長出來的現行體制會有什麼特點呢?在政府的經濟職能方面,國家已經不再扮演萬能的計劃者的角色,可這並不意味着國家就自動退出干預社會經濟生活的活動,政府用非計劃手段完全可以實施和過去相似的干預活動。任何政府都有必要對經濟進行調節或管理,這種調節有些是政府從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行使正常職能,而有些則主要是服務於某些利益集團的利益的、不一定以提高經濟效率或維持社會公平為目標。由上一節探討的國有部門的資源“汲取”現象可以看出,在社會主義國家,取消指令性生產和銷售計劃後,商品市場可以迅速形成,但是這個市場化過程並不一定必然帶來資源配置的市場化過程;資源的非市場化配置狀態完全可能與在商品市場上占主導地位的市場機制並存,構成一種沒有計劃經濟的“雙軌制資源配置”。在這種情況下,商品市場競爭中的優勝者不一定也是資源配置爭奪中的優勝者;由於國有部門“汲取”了本來可由市場機制配置給非國有部門的資源,使得低效率的部門得以維繫、而高效率的部門失去了利用更多資源的機會,這種過程當然不是資源利用優化的過程。在這種情況下,籠統地談市場化進程可能會掩蓋上述資源配置反市場化的現實。 在轉型過程中,政府或其他壟斷型機構對經濟活動廣泛的行政性干預,還表現為九十年代行政管理與公共服務業的商業化趨勢。由於行政事業機構若僅靠財政度日一定會陷入“半飢半飽”狀態,這些機構普遍展開了有組織地或個人單獨地“創收”活動,這既是不得已之舉、也是利益驅使之必然。其最容易的做法就是用機構本身擁有的權力和機會來交換直接、間接的經濟利益,諸如屢禁不止的行政機構藉故攤派,新聞媒體賣新聞、實行“有償報導”,大專院校辦短期“培訓班”、賣文憑,中小學賣座位、收“高價生”,出版社賣書號,醫院向公費患者強行推銷昂貴藥物、搭售日用品等等。這樣,稅收稽查權、新聞播報權、學歷授予權、出版發行權等過去與商業交換無關的權力機會都變成了“創收”的工具。其結果是一方面把市場型交換擴展進政府機關和公用事業,這樣的“市場經濟”活動的範圍比發達國家還要寬廣;另一方面也擴大了“尋租”活動的空間,機關事業單位為了謀利,不但可能製造機會、增加對日常經濟社會活動的干預,還會把這種干預變得更沒有規則、更隨機。在財政支付能力縮小、而機關事業機構不隨着相應縮編的情況下,此類活動可以有效地減輕財政負擔、增加機關事業部門員工的收入、起到短期內穩定社會的作用,這是中央政府對此現象“眼開眼閉”的原因;但同時此類活動又大大地擾亂了經濟社會活動的應有秩序,增加了混亂,威脅着長遠的穩定。這些活動同時還瓦解了道德標準,腐蝕了社會。當此類活動是由單位有組織地進行時,常常被稱為“搞活、創收”;如果是員工假公濟私、個人單獨進行,一經查獲則被視為“腐敗”。實際上,當行政事業機構有組織的此類活動廣泛存在時,它與個人假藉機構名義所進行的同類活動常常互相連通、無法區分,機構的不當“創收”與個人的“腐敗”行為可以彼此轉換、相互掩護。在這樣的秩序混亂中,很多社會成員一方面是受害者,一方面又是混亂的製造者;他們會從利益的角度出發,為自己的不當謀利行為辯護,而對別人類似的損害自己的行為,卻從道德的角度加以指責。 從中國的現狀來看,在計劃經濟消失後相當長的時期內,經濟體制會是一種與計劃經濟無關的“雙軌制”,即發育中的市場機制與餘留的行政性干預並存,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說市場機制是真正地占據了主導地位。這裡講的行政性干預不是指政府的正常宏觀管理,而主要是指兩類情況。一種是為滿足個別利益集團而實施的政策,例如銀行奉命向長期虧損、拖欠大量逾期貸款的國有企業繼續提供新貸款,這樣作既有違經濟效率也損害社會公平。另一類是擁有權力的機構或個人對社會經濟活動的不當干預,主要是為了滿足干預者的個人或小群體的經濟目的,這樣的干預不可能有明確、統一的規則,因此中央政府也很難有效地控制,只能定期地發動反“攤派”、反貪汙之類的“運動”加以遏制。實際上,此類現象正是現行的半市場調節、半“隨意型”行政性干預的“雙軌”體制的一種“體制病”,只有對這種體制進行“手術治療”才能“手到病除”,而用“模範人物”的道德宣傳或“運動”型打擊懲處,必然是“緣木求魚”、無濟於事的。 這樣的“雙軌制”可能存在相當一個時期,因為一方面它具有市場機制的一部份功能,產生了激勵機制,也為生產者之間、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正常交易提供了市場規則,保證了計劃經濟消失後經濟活動的活躍;另一方面,它不但承認和保留原有的權力結構,而且為原有的權力結構注入了新的經濟利益,從而鞏固了這個權力結構的基礎,使它免遭發育中的市場機制的衝擊、而得以繼續存在下去。 在這樣的制度環境中,雖然若干早已“事實破產”的國有企業會遣散員工,但這些員工的多數仍然會被政府安排到其他國有或准國有企事業機構,國有部門作為一個具有優勢社會地位的利益集團會尋找各種形式繼續存在下去。私有企業、鄉鎮企業在這個“雙軌制”中將“優勝劣汰”,而國有企事業機構的多數則是“優勝劣存”。非國有部門的擴張與滲透有制度性壁壘,其一是“汲取效應”,它使國有部門擁有足夠的金融實力去抵制非國有部門的“接管(takeover)”,而非國有部門則在資源占用上始終處於不利地位、而缺乏能力去“接管”國有部門。另一壁壘是城市鄉村間的制度性隔離,它把鄉村非國有部門的發展局限在鄉村內,使鄉鎮企業即使壯大後也無法控制城市內的國有企業,從而使城市裡國有部門的優勢地位不致於動搖。這兩個壁壘的作用使得非國有部門雖然能不斷擴大在市場上的銷售份額,卻無法有效地改變金融資源配置結構里國有部門的主導地位,也不可能大量“吸收”城市中的國有部門員工。可以預見的是,非國有部門必然會繼續擴大、並“蠶食”國有部門的市場,但是這並不就意味着國有部門會被非國有部門“消化”掉;如果上述壁壘繼續存在,那麼非國有部門在資源配置上占據主要地位的前景仍然是遙不可及的。 中國經濟的現狀和趨勢 過去十五年來,中國非國有部門的成長確實另世人驚訝,但如果只看它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還是很難判斷它的擴張滲透能力。鄉鎮企業是中國非國有部門的主力,它的擴張主要靠原材料的便利、勞動力的低廉和自我積累能力。鄉鎮企業為了維持成本競爭力、以便滲透到國有企業壟斷的市場中去、擴大自己的市場份額,只好走壓低相對工資的路,從1985年到1993年,鄉鎮企業員工與國有部門員工工資之間的差距不斷擴大(見表8),這是在勞動密集型產業中“勒緊褲帶”求發展的“苦辦法”。但是,鄉鎮企業要繼續保持高速成長的勢頭,只在勞動密集型的產業里擴張,餘地會越來越小,能否成功地進入資本、技術密集的產業將成為鄉鎮企業今後一個階段成長的關鍵。如果朝着這個方向發展,鄉鎮企業就需要更多的融資,不能再單純依靠自己有限的積累能力。近幾年來,中國已經出現了一批在縣、鎮政府重點支持下迅速長大的大中型鄉鎮企業[22], 但是,從兩千多萬個鄉鎮企業這個總體來看,近幾年鄉鎮企業的融資困難有增無減。從1990年到1995年,鄉鎮企業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占全國的比重,從百分之十五上升到百分之三十,但1995年鄉鎮企業貸款餘額占全社會貸款餘額的比重仍然只有百分之八,而同時國家財政通過改變稅制把鄉鎮企業的稅負增加了百分之五十。[23] 這種不利於鄉鎮企業的制度環境對未來鄉鎮企業的成功發展無疑構成了障礙。八十年代中,因為產品價格受到管制、稅率過高、經營方法受到政府的限制,國有企業經常抱怨說,無法與鄉鎮企業公平競爭;現在,這些對國有企業的約束多已消失,而對國有企業的融資優惠等卻依然如舊,鄉鎮企業是在明顯的不公平競爭中謀求發展。 表 8. 鄉鎮企業與國有企業的工資成本比較 1978 1985 1988 1993 鄉鎮企業職工平均月工資(元) 25.5 38.3 47.3 89.3 國有部門職工平均月工資(元) 53.6 95.7 145.6 291.0 兩者之比(以鄉鎮企業職工的工資為1) 1/2.1 1/2.5 1/3.1 1/3.3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國有單位職工平均工資”、“鄉鎮企業主要財務指 標”表 中國城鎮集體企業的生產規模、就業人數雖不如鄉鎮企業大,但在城市中卻是僅次於國有部門的第二大類,遠比外資、私營企業要龐大得多。其從業人員在1991年達到高峰,為三千六百萬,占城鎮從業人員的四分之一。此後該部門開始衰退,從業人員減少,但至1994年底,其從業人員仍然將近三千三百萬,占城鎮從業人員的五分之一,比外資、私營企業員工及個體業者總人數還多約一千萬。[24] 當初創建這些企業是為了吸收國營企業無法容納的城鎮剩餘勞動力,其經營管理機制基本上模彷國營機構,由城市裡的區或街道政府管理,雖然“吃”不到全國、全省範圍的國營“大鍋飯”,還是可以“吃”上區或街道政府管轄範圍內的小“大鍋飯”。改革過程中,這些企業的境況越來越差。隨着地方政府財政能力的下降,這些企業再也得不到地方政府足夠的財務支助,而中央和省級政府要優先照顧國有部門,也無餘力資助。由於這些企業地處城市,出於社會穩定的需要,又不能大規模裁員或減薪。結果這些企業既沒有能力與擁有廉價勞動力的鄉鎮企業爭奪市場,又沒有條件獲得資金,不能更新設備技術、開拓新市場。在成本居高不下、市場競爭失利的情況下,從1988年到1994年,六年內城鎮集體工業企業的資金利潤率就從百分之十一點六下降到百分之一點五[25],陷入極其困難的境地。 中國的私營企業代表着一個新興的經濟社會角色,它的發展潛力如何預示着今後國有中小企業能否通過民營化獲得生機。據報導,中國的民營企業中約四成盈利狀況良好、兩成略有盈利、三成可維持經營、僅一成因經營不善而關閉,但最近民營經濟的投資收縮、資金向海外轉移。[26] 據中國有的學者分析,其原因在於,一方面,房地產、股市低迷令私人的“熱錢”撤出這些領域,但又不願轉為前景未明的產業投資;另一方面,因擔心政策不穩及“劫富濟貧”,已從事常規性工商業的私人資本開始向海外市場尋求出路。[27] 這些跡象似乎表明,中國的體制和政策環境尚未調整到吸引國內私營企業及私人資本轉向長程性投資的狀態,因此,指望私營企業和私人資本現在就投入國有中小企業的民營化,好像過於樂觀。 綜上所述,中國非國有部門的各類企業中,除了城鎮集體企業萎縮不振之外,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各自都遇到了限制其加快擴張的制度性壁壘。如果改革不能深化,這些制度性壁壘就會阻礙非國有部門的進一步發展。在中國現行的雙軌體制下,非國有部門在國民生產總值中雖然超過了一半,但國有部門可以通過“汲取效應”少產出、多消費,從而在國民收入的分配方面仍然保有支配地位,而國有部門員工的高收入高福利則是社會穩定、經濟繁榮的的支柱。只有當非國有部門吸收了城鎮從業人員的多數,使得城市的社會穩定不再依賴於國有部門的高收入高福利,非國有部門才算真正地成為經濟社會的支柱,市場機制才能真正占據主導地位。然而,這只能經過一個巨大的社會結構變動過程之後才可能實現,中國目前還沒有邁入這一階段(有關的討論詳見第七節)。 五、通向“小康”社會之路:繁華的城市與蕭條的農村 中國城市居民的大多數都從九十年代前半期的經濟繁榮中獲得很大利益,對不少家庭來說,“小康”生活似乎已經實現了。當城市居民走上了通向“小康”之路時,占中國人口一多半的農村居民景況如何呢?如果今天中國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主要是受市場機制左右,那麼隨着市場機制的作用力增強並在農村占主導地位,農村居民應該得益更多。但是,中國的現實正好與此相反,儘管城市裡國有部門效率低、虧損嚴重,其員工的收入福利卻象“芝麻開花節節高”,而對經濟增長貢獻最大的農村居民則未能獲得應得的經濟收益。 中國的經濟改革起步於農村改革,是農村改革的成功為城市經濟改革帶來了壓力、創造了條件,因此有一種形像的說法──中國的改革走的是“農村包圍城市”的道路,即用市場機制占主導地位的農村來推動體制落後的城市改革。但是,八十年代後期出現的國有部門的“汲取效應”卻表明,國有部門集中、體制落後的城市反而有更大的能力去支配資源。國有部門所“汲取”的是誰的資源呢?國民經濟是由國有部門和非國有部門組成的,國有部門要“汲取”資源,只能是從非國有部門“汲取”。如果從非國有部門中排除准國有的城鎮集體企業,則非國有部門包括全部農村勞動力和七分之一的城鎮勞動力,那麼,從非國有部門“汲取”資源,在很大程度上就相當於從農村“汲取”經濟資源,被“汲取”的主要對象是農村居民,也就是說,中國出現了“城市包圍農村”的結果。為什麼走“農村包圍城市”的改革道路反而產生出一個“城市包圍農村”的分配結果呢?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最近指出,雖然近年來中國農村經濟增長快於城市,但農民得不到多少好處,因為農村資金被城市抽走了。該研究機構發現,在1978年到1984年之間,農村的改革使得一共約六百億資金通過金融、財政渠道從城市淨流入農村;而在1985年到1994年之間,情況則相反,有四千億資金從農村淨流入城市;1994年,全國經濟增長中農村的貢獻占四分之三,但農民的相對生活水平卻跌入了歷史上的低谷,因為,僅1994年城市就從農村中抽走了一千三百四十多億元的資金。[28] 當資源被從農村“汲取”到城市後,所出現的結果是一個相當繁華的城市和一個相對蕭條的農村。可以說,城市的繁華建立在國有部門的支撐之上,也是以農村的蕭條為條件的。 資源分配上的“城市偏倚(urban bias)”是許多欠發達國家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共同現象,它造成經濟發展中的低效率和不公平(Lipton)。中國長期以來就存在着這一現象。本文只把注意力放在與現實有關的兩點上:第一,為什麼八十年代前半期的改革曾有效地改變了經濟政策和收入分配上的“城市偏倚”、縮小了城鄉差距,而到了九十年代,城鄉收入差距反而退回到改革前的狀況,甚至比改革前還大?第二,城鄉差距的擴大對今天的經濟繁榮和明天的經濟發展有什麼樣的影響? 現在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倒底有多大?[29] 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最近的一項研究[30],過去十五年中,城市居民的實際收入始終持續穩定地增長,平均每年增加近百分之五;而農村居民則只是在改革初期的1980年到1985年收入增長較快,此後每年的實際收入增長率僅及城市居民的一半;因此,從1980年到1985年,城鄉收入差距由三點一比一下降到二點三比一;但是,從1986年起,城鄉收入差距重新擴大,到1993年,這個差距達到三點三比一,比1980年還大。(各年數據見本文附表一) 關於中國的收入分配,中國民眾中存在着不少理解上的誤區。一談到致富,人們就會想到“大款”、私營業主,確實,今天中國擁有百萬資產的人已達一百萬人[31],可是這批人在整個中國社會中連千分之一都不到,光靠他們的消費能力,中國城市的消費市場不可能如此繁華。人們還經常會從新聞報導中得知,沿海省份農民生活水準很高,新建小樓到處可見,根據這些消息,似乎很難相信城鄉收入差距會變得越來越大。筆者分析了全中國各省農民1987年到1994年的實際收入(即扣除了物價上漲的影響、可以在各年之間比較的收入),統計數據揭示出以下事實:從1987年到1994年,只有福建、廣東、浙江、黑龍江四省農村居民的實際收入增長速度勉強趕得上全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速度;在全國鄉鎮企業最發達、農村居民最富裕的廣東和浙江,1994年當地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僅及全國城鎮居民平均收入的一半;而安徽、新疆、寧夏、湖南、貴州五省區的景況則是今不如昔,這些地區農村居民1994年的實際收入不是比1987年還少就是和1987年一樣、毫無增加(詳細數據見本文附表二)。 農村地區、特別是中西部地區收入增長緩慢的原因很多,如農產品價格偏低、農業生產成本上升過快、鄉鎮企業的發展困難等。而這些原因都與資源分配上農村受到的種種不利待遇有關。例如,國家財政把較多的財力用於維持城市的低消費物價,而沒有足夠的財力去提高國家控制的農產品收購價格;國有的工商業通過大幅度提高農用物資價格、鄉鎮企業使用的能源原材料價格以及工業消費品價格,獲得了很大利潤;國家銀行把農村存款轉用於城鎮國有部門,使得鄉鎮企業缺少資金;農村基層行政事業機構從財政拿不到足夠的經費,就轉而向農民攤派等。實際上,這些做法也就是國有部門“汲取”農村資源的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農村收入增長緩慢和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幾乎發生在同一時期;自從城市改革開始之後,城鄉收入差距就開始擴大。這僅僅是巧合嗎?有一種解釋是,城市改革把國有部門搞活了,所以城市職工的收入開始大幅度上升;也就是說,城市居民收入上升快與農村居民收入停滯沒有什麼關係。但是,農村改革後農村經濟更自由化,市場機制在農村已經占據主導地位,為什麼農村居民的收入不升反降呢?事實上,城市經濟體制改革遠不如農村改革那樣成功,城市改革給了國有部門大幅度提高員工的收入福利的機會,但並沒有改變國有部門的效率和它在社會生活中的壟斷性地位。正是這種不對稱的城市經濟改革,導致國有部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少、而占用經濟資源多,最終抑制了農村居民的收入增長,造成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如果國有部門的收入福利分配也象農村一樣,基本上由市場機制調節,而不是依賴國家提供的種種壟斷性機會和優惠,那麼,在國有部門利潤萎縮、負債急劇增加的情況下,城市居民的收入不但可能無法增長、甚至可能下降,城鄉收入差距也不會擴大。 中國的農業管理部門和有關學者早就針對城鄉收入差距擴大提出警告,新聞媒體也經常報導,但是,城鄉收入差距擴大這一趨勢並未停止,國有部門“汲取”農村資源的過程也依然照舊。例如,1994年,為了防止農業減產,政府提高了農產品收購價格,但是,農產品價格提高帶給農民的好處,又被國有部門通過農用生產資料價格和工業消費品價格上漲拿走了,結果農民的“得”與“失”相抵,淨得無幾。[32] 類似情形其實已經在過去近十年中一再反覆出現。又如,1995年中國通貨膨脹嚴重,城市政府恢復給零售商業的物價補貼,用一隻“看得見的手”按住了市場機制的那隻“看不見的手”,以便壓低城市物價;結果造成收入高的城市物價便宜,大中城市反而成了價格的“盆地”,在收入低的農村里,物價的漲幅反而高於城市物價漲幅五個百分點左右。[33] 顯而易見,低收入的農民可能受到通貨膨脹更多的傷害,為什麼中國的反通貨膨脹措施不去保護農民,而是主要保護高收入的城市居民,“越富越救濟”?這種主要都市居民高收入又“吃救濟”的現象,在原社會主義國家非常普遍,改革以前,莫斯科、列寧格勒、東柏林等城市都是全國商品供應最豐富、生活條件最優越、國家補貼最多的城市。中國是仍然在重復甦聯、東德的老路,把大量物價補貼投入城市,並不是因為城市居民比農村居民更需要政府的經濟幫助,而是因為城市居民可能的不滿比農村居民的不滿政治威脅更大。 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必然會表現為農村居民的消費能力、儲蓄能力下降。改革以前,占人口百分之八十的農村居民只購買消費品市場上百分之四十的商品,其餘都是城鎮居民購買;在城鄉收入差距最小的1985年,農村居民的消費上升到百分之五十三;此後,隨着城鄉收入差距再次拉大,農村居民消費的份額逐漸萎縮,到1995年,只剩下百分之四十四[34]。全國居民當年儲蓄中,1985年農村居民還占三分之一;而到1995年,下降到只占百分之十七[35]。與此對應,農村居民自建住宅的數量也相對收縮了,1985年他們用於自建住宅的投資約占全國固定資產投資的五分之一,而1995年這個比重下降到十分之一[36]。農村居民收入微薄,儲蓄不足,限制了他們在自己的經營中再投資的能力,結果導致農村經濟成長緩慢,農業產量下降。 與蕭條的農村相對比,由於城市居民的收入迅速提高,中國的城市中已經出現了一個生活優渥的中產階級。據報導,1994年中國約三分之二的城市家庭年收入為一到三萬元或更多[37],而且因為住房的低廉或免費,以及能夠享有種種其他福利,他們的實際購買力遠遠超過市場經濟國家人均收入一到兩千美元的家庭。因此,本國產品已越來越難滿足這個中產階級消費的品味和對時髦的認知,發達國家的名牌商品和高檔消費都在中國的大城市裡遇到了越來越大的需求。城市消費結構的升級立刻吸引來了西方的大企業,中國這個龐大的潛在市場的魅力展現出來了。但是,另一方面,城市消費能力的進一步提高又向國有企業敲響了警鐘,質次價高、產品老化的國有工業正在逐漸喪失它的城市市場。 中國城市居民實現的小康生活水準不是在國有部門健康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的,而是靠“吃國有部門的老本”和“汲取”農村經濟資源維持的。這和蘇聯東歐國家過去由國家供出一個“小康”生活水準,十分相象。目前在中國的城市裡,許多三口之家正在努力實現或為之陶醉的兩房一廳、熱水浴室、地毯瓷磚、彩電冰箱、壁燈電話等,蘇聯東歐早於二十年前就已經在多數城市裡普及了。可是,事實證明,蘇聯東歐國家這樣的“小康”生活,並不是它們經濟建設成功的標誌,而只是福利社會主義政策的“廣告”。由於這樣的小康生活是國家“發”的,就象“天上掉下的餡餅”,和享受者的工作努力沒有直接關係,所以生活水準提高了,工作效率依舊;同時,在蘇聯東歐,這樣的消費升級不是建立在經濟效率提高的基礎之上,而是依靠國家動用它多年積累的資源,如同坐吃山空,最後終於維持不下去,“小康”生活又得而復失。 中國改革中城鄉收入差距擴大並非只是個社會公平問題,它在直接損害農村居民的利益時,也已經在社會和經濟兩方面引發對城市社會經濟系統的損害。其社會效果是,農村勞動力被生機所迫、又為城市裡的繁榮和機會吸引,大批湧入城市,在城市又得不到公平對待,由此增加城市流動人口群體中的不穩定因素,引起城市社會秩序的混亂。如果中國農村廣大的中部地區長期收入增長停滯,農民沒有改善生活的機會,這種潛在的農村危機會通過農民大量進城而轉化為城市裡的“農村危機”。而在經濟方面,城鄉收入差距的擴大是一把戳向國有部門的“雙面刃”,一方面把外商大企業吸引進城市的消費品市場,而把國有工業從這個市場上擠出去;另一方面,又不斷削弱農民的購買力,擠壓國有部門的農村市場,使產品質次價高的國有部門在農村市場上也銷售乏力。一個處境危艱的國有部門是今天中國經濟社會穩定的主要支柱,然而,這個部門維持穩定的辦法(“汲取”資源)和結果(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卻反過來使它自己的前景“雪上加霜”,這樣的局勢直接危及城市居民“小康”生活的基礎。 六、要不要走出經濟發展的瓶頸? 九十年代前五年裡,中國幸運地獲得了外來的機會、用國家銀行支撐着運營不良的國有部門、又把農村的資源轉移到城市使用,保證了經濟的高速增長和相對穩定。這五年中,中國的發展和改革進入了一個與八十年代不同的階段。在八十年代,改革的重心和突破都在農村,城市中的改革主要以減少指令性計劃和鬆動價格管制為目標;消費需求引導投資結構偏向輕工業;利益分配上曾一度比較注重城鄉之間的平衡。而進入九十年代後,改革和經濟發展的重心移到了城市,對外加速開放,金融與房地產業全面活躍;利益分配上也出現了日益明顯的城市偏向;由於高度倚重經濟社會的穩定,餘留的舊體制以新的形式發揮着相當大的作用。在從八十年代的階段轉向九十年代的這個階段時,中國經濟成長模式的轉變和經濟結構的調整仍然是個始終未能解決的難題,九十年代已經時間過半,看來這個棘手的任務會成為世紀之交經濟政策的焦點。目前中國的體制格局和經濟結構並不能有效支持經濟的長期持續繁榮與穩定,相反,還構成了經濟進一步發展的瓶頸。要改變目前中國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關鍵在於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因為,“國有企業的制度變革滯後影響了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影響了整個經濟體制的轉軌,從而影響了包括非國有企業在內的整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38] 國有工業是改革前三十年中國大陸抑制消費、傾全國之國力而積累下來的家當,在改革過程中又“汲取”了全國的大部份金融資源,始終受到種種優惠保護,但它的“體質”卻一直處於衰退狀態,在與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的競爭中連連落敗。“1984年冬提出城市經濟改革以來,就把搞活國有企業定為關鍵性的重點。經過十年的各種試驗,都沒有取得預期的成功。”[39] 在改革的過程中,國有工業沒有把可支配的主要資源投入技術進步,而是全力提高員工的收入福利和居住條件,換來了城市消費的繁榮和社會穩定,推動了商業、旅遊、娛樂業的膨脹,但卻嚴重損害了國有工業的發展潛力。儘管中國經濟實現了高速增長,國有工業的產業素質不但沒有進步、反而退化了。 中國的經濟越來越開放,但是開放程度越大,國有工業的弱點就暴露得越充份、遇到的壓力也越大。雖然在九十年代前半期大規模引進了外資,但國有工業的技術進步和國際競爭力都沒有因此而顯着改善。美國的中國經濟問題專家Lardy最近指出,在中國的外資企業推動了中國出口的迅速增長,但中國的國有工業與這一輪出口的高速增長關係不大(Lardy)。在1986和1987年,五分之四的出口增長來自國有工業,而到了1991和1992年,在新增的出口額里國有工業只占五分之一。[40] 世界銀行最近的一項關於中國工業的研究指出,目前,中國工業是因為靠着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保護才能生存,在十九個主要產業部門中,有十個產業,包括石油提煉、機械製造、建築材料、紙漿原材、食品加工、紡織、服裝、造紙等,如果沒有貿易保護措施,它們的產品價格就高於國際市場價格(或者說按國際市場價格來衡量其工業增加值是負的),將完全沒有國際競爭力(World Bank:55─56)。國有工業中的一些壟斷性行業,如鋼鐵、石油等,過去在國際競爭中,雖沒有質量、服務方面的優勢,卻還有低成本低價格的有利競爭條件;經過1993、1994兩年能源原材料的大漲價,這些產品的價格已經接近甚至高於國際市場價,不僅提價創收從此不再可能,而且由於國產品質量差,只好在國內市場上用低價與同類進口產品競爭。但是,這些產業在產品出廠價每年上漲百分之五十到一百的時候(見表3),尚且不能明顯改善盈利,現在卻要被迫降價競爭,談何容易,中國的冶金部長已經就此發出了警告[41]。 過去十幾年來,國有企業丟了國內市場,失去了設備更新的時機,也耗用了可用於技術進步的金融資源,現在負債比率過高、盈利能力很低,又面臨着價格壁壘消失、國際競爭強化的新環境,可以說,國有部門目前所遇到的困難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大。而另一方面,現在國有部門又支撐着城市消費群的主體,可以說,目前中國大陸的經濟社會穩定,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依賴國有部門。在這樣的情形中,國有部門延年度日的主要方式是靠國有銀行“輸血”。八十年代中,財政曾經是國有部門的堅強後盾,現在財政已經被掏空了,要反過來靠向民眾借債過日子。中國財政部每年必須要發行一千五百億到兩千億的國庫券,才能維持必要的支出,這已經到達財政的借債上限。如果哪一年裡國庫券利率不能吸引民眾,或者民眾對國庫券的信心不足、不願意購買,財政就只剩下向銀行透支一個辦法,而一年內向銀行透支上千億這樣龐大的數目是極其危險的。 中國的國家銀行除了要應付財政透支之外,還要聽憑國有部門“汲取”,結果銀行本身也已進入危機狀態。據中國大陸的經濟學家分析,中國大陸“四大銀行信貸資產質量低下是一個幾乎眾所周知的事實...占貸款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貸款已經壞掉無法收回。加上逾期(包括展期)呆滯貸款,比例在百分之七十左右。對銀行而言,這兩個數字是十分驚人的……1991年末四大銀行的貸款呆帳約有四千三百多億元,而同期四大銀行的資本只有一千五百多億元(據《中國金融年鑑》銀行機構業務統計),四大銀行已經出現嚴重的資不抵債現象。”[42] 最近一兩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竟然開始向銀行“打白條”[43],即不僅不再償還貸款、連利息也不再支付,全國每年對銀行欠息一千多億元[44]。因此,1994年中國大陸銀行業出現了歷史上第一次嚴重的全面虧損,1995年情況更為嚴重,上半年全部金融機構虧損達兩百五十九億元[45]。 銀行虧損,只能用自有資本墊支,為此1994年中國大陸的國家銀行資金平衡表上出現了歷史上首次自有資本減少[46]。實際上,這就是所謂的國有企業“吃光了財政吃銀行”,銀行的自有資本被國有企業吞噬了。 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比例是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的十到十五倍,理應準備比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多十幾倍的壞帳準備金(國際上商業銀行一般每年都從盈利中提取相當於其資產百分之一到二的壞帳準備金)。然而,實際情況是,中國的銀行為了追求帳面利潤,所準備的壞帳準備金幾乎為零[47]。 換言之,銀行把大量貸款借給了不打算歸還的國有企業,出現了壞帳自己也並未準備清償,那麼,是誰在承擔損失呢?“居民才是銀行信貸風險與損失的最終承擔者。四大銀行在資不抵債的情況下,一旦失去居民存款的支持,必然引發惡性通貨膨脹,出現金融危機”。[48] 也就是說,國有部門通過國家銀行“汲取”了金融資源來支撐城市的消費和儲蓄,而國有部門的“汲取效應”又造成了國家銀行瀕於破產;目前銀行居民儲蓄存款中城鎮居民存款占百分之八十,所以,國有部門造成的銀行壞帳的大多數,最終又是由國有部門的員工用自己的個人存款作了賠償。 銀行的壞帳那麼嚴重,又沒有壞帳準備金,存款戶事實上已經損失了相當大數額的存款,為什麼銀行還能照樣維持呢?關鍵在兩點。第一是政府信用,儲戶繼續往經營不良的銀行存款,不是相信銀行經理們有回天之力,而是以為,不管銀行如何經營,有政府作國家銀行的擔保,存在國家銀行里的存款就不會落空。第二是金融壟斷,中國大陸的銀行“只此幾家、別無分店”,民眾只要想存款,就得把錢送進國家銀行。因此,儘管銀行業本身危機四伏,民眾(主要是城市居民)還是照常把源源不斷的存款存進銀行。當民眾、特別是城市民眾對政府有足夠的信心時,銀行與財政才可能支持下去;而銀行繼續幫助國有部門“汲取”資源,則有助於鞏固城市民眾對政府的信心。但是,銀行的這種“鴕鳥”政策對中國走出經濟發展的瓶頸毫無幫助,只是把經濟往死胡同里引。 七、 社會經濟結構的大調整: 深化改革的真正難題 中國的改革一直未能在國有部門內創造出一個高效率的制度環境,許多學者注意到,公有制可能是一個原因。本文所要強調的是,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更為重要、但卻在中國長期被掩蓋、忽視的原因,那就是舊的社會經濟結構阻礙了國有部門的制度轉型。要打破“大鍋飯”、”鐵飯碗”,僅僅在調整改變所有制上動腦筋是遠遠不夠的。實行了幾十年的“大鍋飯”、“鐵飯碗”式的舊體制已經建立了一種僵化的社會結構,直接阻礙着改革。改革所要建立的新體制,不可能完全在舊的社會經濟結構中形成;改革中出現的新體制雛形有自己的一套規則,這些規則與維持舊的社會結構的要求摩擦衝突。舊的社會結構面臨重大調整,這是大勢所趨、在所必然,如果不願意調整舊的經濟社會結構,就不可能建立、完善新體制。中國迄今為止一直在迴避這個挑戰,但是,還能迴避多久呢?現在多數人都承認,國有部門的頹敗狀態不能再拖下去了;而國有部門改革的真正障礙恰恰就在於,不僅社會結構的調整阻力重重,而且多年的改革一直繞開這個真正的難題,使得目前中國仍然缺少有效的社會結構調整機制。 中國有兩種流行的解釋國有部門改革困難的說法,它們本身都不錯,但是也都不能講清楚問題的根源。一種看法是,國有部門員工長期習慣於“大鍋飯”體制,對市場化改革所要求的高效率無法適應。然而,1991年中國經濟界在討論“斯米克”現象時就對這種說法提出了質疑[49]。當時,上海有一家生產“斯米克”牌羊毛衫的國有企業,業績很差,有台商去訪問並討論合資事宜,員工中風傳台商可能裁員,結果台商到訪的幾天內,員工的生產效率倍增;後合資未成,台商離去,員工的生產效率立刻回降,一切如舊。關於“斯米克現象“的討論涉及到一個國有部門的根本問題,為什麼政府的各項政策、職工的“主人翁”精神、企業主管的政治思想工作、企業的諸多獎金福利都無法提高國有企業的效率,而外商一來這個企業就“麻雀變鳳凰”?國有部門員工在國有企業內工作效率低,這是一個事實,但一旦他們投入外資企業、“第二職業”,就會立刻生龍活虎、工作效率倍增。這個在所有原社會主義國家中十分普遍的現象表明,這些員工決不是天然的低效率勞動者,面對國有部門的制度,他們的反應是低效率地工作,一旦進入一個完全講求高效率的工作環境,他們完全可以適應。那種強調用思想工作來提高勞動積極性的舊想法既十分膚淺無知,也一再被現實證明無用。員工的行為並非脫離社會環境的怪異行動,如果不對產生這種行為的制度之缺失作深刻的剖析,從而有針對性地改變制度、消除這種行為的制度性原因,而只是要求廠長大膽敢幹、不怕工人胡鬧,要求工人顧全大局、為改革作出暫時的犧牲,只能應付一時,卻不可能根本解決問題。 另一種流行的看法認為,由於社會福利保障制度不健全,失業者無處領救濟,所以國有部門無法大量處理冗員,也就不可能有效地改革內部機制。如果說國有部門過多地解僱員工確實會造成失業者生活無着,砸碎“鐵飯碗”的辦法不可行,那麼,為什麼減少一點“鐵飯碗”里的“飯”也那麼難,為什麼虧損的國有企業不能象鄉鎮企業那樣、通過降低工資福利來減少成本、轉虧為盈,相反,還要大舉借債、不惜破產也要提高員工的收入福利?為什麼在冗員的國有企業里,還要增僱農民工來乾重活髒活,導致成本上升、虧損擴大,而不能把多餘的國有員工轉調去作這些工作?為什麼三資、私營企業“炒魷魚”沒有人去胡攪蠻纏,而在國有、集體企業里,僅僅因為員工職務被調整或者被扣幾元獎金,職工就可能鬧得廠長經理不得安寧?上海有的學者八年前就指出,中國出現了工人階級“貴族化”傾向,“即在社會經濟並不發達和個人收入並不高的情況下,職工超前地形成了一種不願從事某些艱苦工作的意識和習慣。”[50] 是誰把國有部門的員工變成了“貴族”?這是本節要討論的重點,即社會主義體制是如何在中國大陸造就一個僵化的社會結構的。與世界各國國有部門員工相比,恐怕中國國有部門員工的優越感和穩定感最強;也只有大陸的中國人、特別是出身農村家庭或在農村生活過的人,能充份理解大陸語言裡“國家幹部、國家職工”所代表的特殊社會經濟身份,能充份體會被授予或剝奪這種身份所意味的社會含義。民眾對這些的認知,反映了一種在僵化的社會結構基礎上形成的制度性文化,它包括在社會地位、職業評價、社會升遷等方面的觀念。最近,中國的報紙經常呼籲要改變眷戀“大鍋飯”的“落後觀念”,為國有部門動員員工“下崗”造輿論。可是,這些說法並沒有說明,這種“落後觀念”是如何形成的,它和現行社會政治體制又是如何緊密關聯的,可能不改變目前的社會政治體制卻又改變這些觀念嗎? 中國改革以前,在國有部門和城市社會中,早已形成了一個由政府建立的相對穩定的社會經濟結構,每個社會成員在這個社會中的經濟社會地位由執政黨和政府決定和控制,受到一整套經濟社會制度保障。一個人能否在城市居住、受到提拔、得到住房等,要由執政黨和政府根據他的政治表現、工作年限、學歷等作出規定(在中國習以為常地稱為“由組織上按政策辦”)。在這種制度下,一個人的經濟社會地位主要受工資、人事、福利等政策左右,經濟社會地位的提高不一定是公平競爭的結果,而常常可能只是執政黨對忠貞之士的獎賞。不管一個人的民間聲望如何,他的正式的經濟社會地位僅以政府認可的地位為準。比如,對社會精英(中上層幹部、高級知識分子)來說,衡量他們地位高低的標準是“享受什麼級別的待遇”,這裡“享受”這個詞就點出了這個地位的來源──它是“授予”的、而不一定是在社會公認中自然形成的。由於每個社會成員的經濟社會地位必須經由政府背書,這就確保了政府對社會成員行為的控制,只要他不觸怒政府,這個地位就有保障;同時,不管經濟社會如何發展變化,政府通常保證每個社會成員已有的經濟社會地位不會下降,又通過政策宣示使每個社會成員都能對自己未來地位的提升有比較明確的預期(比如,只要達到政府規定的文憑或工齡標準,就能加工資、晉升高級職稱)。在中國大陸的城市裡,人人都熟悉這套社會主義體制的運行規則。 在這套規則的作用下,社會升遷和社會結構變得非常特殊。民眾的社會經濟地位變化通常是單向的、只升不降,絕大多數人總是往中上層移動;而只要不犯(政治、性關係)“錯誤”,往下層移動就是罕見的。因此社會結構逐漸變成了“頭重腳輕”的“倒金字塔形”。比如,機關事業單位越來越多、越來越龐大;企業里管理人員比重過大,而一線工人不夠;工人里中、高“級別”的工人比重過大,而從事非技術型重體力勞動的工人不足。這種“倒金字塔”形的社會結構,是政府對城市大多數社會成員的社會經濟地位作出承諾和擔保的結果。多數城市居民已經習慣於這種僵化的社會結構,何況政府至今也從來沒有打算改變社會政治體制、以便調整這一結構。正因為這種僵化的社會結構和社會升遷方式是政府支持保護的,所以只要員工不在政治上“犯規”,政府實際上就不能因其工作表現不佳而懲處他們、使得他們的社會經濟地位下降。可以說,每個國有部門員工從進入該部門工作的第一天起,最重要的“必修課”就是把握這個“遊戲規則”,在不觸犯“政治戒律”的前提下,學會既能工作得輕鬆、又能獲得最大經濟利益。於是相應形成了社會主義“單位”文化:工作紀律鬆弛、工作效率低下,已經成了常態;不想“入黨”、“升官”,就可以不必努力工作;用怠工來要求更多經濟利益,往往可以達到目的;獎金福利只有平均分配,才能減少員工的埋怨;“單位就是我的家、家裡東西隨便拿”,等等。政府即使對此十分不滿意,也無可奈何,這是它建立的制度的產物。了解了這種僵化的社會結構以及與之相關的制度性文化,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國有企業很難降低工資成本進行競爭,為什麼國有部門的冗員不肯乾重活髒活,為什麼裁撤少數冗員會演變成對政府的政治威脅。 在一個市場經濟國家裡,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的調整也有一些困難,但從來不會象在社會主義國家那樣大,更不會構成對政府地位的威脅。在市場經濟中,經濟社會對人力資源的需要必然不斷變化,人們的經濟社會地位因而不斷相應調整,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很少有那種永久的、一旦獲得就不會喪失的經濟社會地位,這正是經濟社會保持活力的前提條件。而且,每個社會成員自己要隨時觀察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調整自己的能力以適應環境、改善經濟社會地位。無論是政府、或者是工作機構的“老闆”,都沒有義務為哪個人的經濟社會地位作出擔保,也不會有人要求政府作出具體承諾、防止他的個人經濟社會地位下降。在這樣的社會裡,個人的獨立性、自立性和政府的超然性相互依託,國家要協調社會成員之間、不同社會利益集團之間的關係,但政府絕不會扮演“大家長”的角色、把社會成員當做“家庭成員”來呵護,不會為社會成員的經濟社會地位背書或作擔保、以此換取社會成員的效忠,而社會成員也不至於把國家當長期“保姆“、過度依賴國家的照顧。 當前,中國僵化的社會結構和制度遺產正面臨着改革和發展的挑戰。首先,經濟體制的市場化改革直接要求調整社會結構,比如,對律師、金融、外貿專業人員的需要增加,而政府機關里的經濟管理官員則開始變得多餘,失去了用武之地。一部份社會成員獲得了提高經濟社會地位的機會,一躍而成為高收入的新社會精英。而與此同時,不少過去大權在握、地位顯赫的政府機關現在變成了“門前車馬稀”的“清水衙門”;不少政府經濟管理官員的社會價值降低了,他們在舊體制中多年積累的資歷雖還能獲得政府的承認,卻未必能在市場化過程中換來象過去那樣優厚的待遇和傲人的社會地位。現在,許多政府官員籌建官辦公司或把政府機關“翻牌”成公司,就是一種對市場化過程的適應性行為;他們試圖利用政府機關尚未失效的最後的權力,獲得一些經濟資源的控制權,以挽救自己日益下降的社會經濟地位,而這又恰恰是腐敗的源泉。從這點來看,反腐敗就會造成舊精英社會經濟地位的下降,政府真準備這樣作嗎? 其次,改革中政府雖然仍然承諾要維護大多數社會成員的經濟社會地位,但政府的財力今非昔比,承諾難以兌現。最典型的例子是教育文化科研部門,在多年的“大鍋飯”體制中,這個部門完全依賴政府撥款,機構不斷膨脹,養活了不少“南郭先生”。在改革中,政府不得不改變過去統攬國家財源的體制,結果政府財力逐漸收縮,教育文化科研經費越來越短缺,知識分子的經濟待遇不斷“縮水”,其社會地位也相應下降。這是轉型中的其他原社會主義國家裡的一個普遍現象。最終,這一趨勢必然導致一部份教育科研機構從業人員為生機所迫,而退出越來越清貧的知識分子群體,使得社會結構中知識分子階層縮小。從某種意義上講,舊體制促成了“虛胖”的知識分子群體,而改革則迫使社會結構中的這個群體“減肥”、甚至可能事實上降低這個群體的社會“等級”。 第三,改革開放過程在改變經濟結構,從而影響到相當一部份社會成員的經濟社會地位。比如,國有工業在市場競爭中節節敗退,前景不佳,其員工過去由政府設定、受到制度保障的優越社會地位,實際上將被市場機制否決。不管他們過去曾經有過多麼輝煌的歷史、對“黨和國家”做過什麼樣的貢獻,市場機制只根據他們現在的效率和業績評價他們的社會地位。國有企業雖然暫時還能指望國有銀行“輸血”、維持其員工的經濟社會地位,但這絕不可能長久。 既然改革要求政府改變原來的對國有部門員工經濟社會地位的承諾,也迫使政府越來越多地減少實際上的承諾,那麼,政府削減以至最終停止對這些社會成員的經濟社會地位的擔保,就可能是勢在必行的。即使上一屆政府不願作,下一屆政府也或早或晚不得不做。如果改革中部份城市居民的經濟社會地位稍有下降,就要由政府動用公共資源如數加以補償,那就沒有必要去努力推動改革,而且這樣的改革也不可能成功。當一種體制替代另一種體制時,通常會發生社會結構的重大變動,一部份社會成員的社會經濟地位上升,而另一部份社會成員的社會經濟地位相對地或絕對地下降。前者由此獲得激勵而熱情支持這一變動,後者當然不願意接受這種結果,可能不滿,甚至會抵制制度變革。這種現象本來在人類歷史上屢見不鮮,也不是社會主義國家獨有的問題,真正的社會經濟變革是不可能讓每個社會成員都充份滿意的。 制度轉型中,民眾經濟社會地位的上升,可以有三種途經,即單純依靠市場機制、同時利用新舊兩種機制、單純依靠舊機制。現在,多數人已經懂得,第三種途徑靠不住,而正在學着利用第一、第二種途徑。如果政府逐漸撤除對國有部門員工經濟社會地位的擔保,民眾就會越來越多地利用第一、第二種途徑來改善自己的經濟社會地位。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機會、不同的結果,必然有人成功、有人失敗。如果所有失敗者都能從政府那裡獲得足夠補償,而達到成功者的社會經濟地位,市場機制的作用就實際上是被瓦解了。 對社會主義國家來說,經濟改革的政治難題是,在全能主義的體制中缺少應對上述現實的機制。政府習慣於代替民眾和社會利益集團作抉擇,因而也把制度變革的所有責任和可能的社會反彈都集中到自己身上;而民眾則習慣於等待政府提供的機會,也把變革中的利益損失歸咎為政府的過失。結果政府很難從社會各利益集團的利益摩擦或衝突中超脫出來,不能有效地扮演社會利益集團間利益摩擦的仲裁者角色;相反,政府往往被深深地卷進這種利益集團間的摩擦,為了維持安定,只好運用公共資源對各利益集團輪番安撫。這樣,本來存在於各利益集團之間的摩擦,反而被政府變成了每個利益集團分別與政府的摩擦;本來可能只是社會中某個利益集團對另一個利益集團的不滿,卻被轉化成對雙方對政府的不滿。當輪番安撫不再奏效時,政府只好更多地依靠政治影響力最大的社會集團,以至於成為其利益代表,這時政府繼續推動改革的能力就被束縛住了。 八、簡短的結論 中國城市改革真正的困難在於,現行的體制把民眾對政府的信心和維持舊的社會結構直接掛起鈎來,導致一系列影響中國大陸改革、穩定的深層的兩難困境。第一個兩難困境是與改革相關的:維持着民眾信心的現行雙軌體制就是國民經濟發展和國有部門改革的障礙,為了國民經濟今後的順利發展,必須對國有部門作進一步改革;可是,這樣的改革卻可能動搖城市民眾對收入和職位的信心,進而動搖金融和財政。不改革不成,因改革而破壞民眾的信心也不成。另一個兩難困境是與宏觀控制和維持宏觀經濟穩定有關的:為了繼續吸引外資,需要國家銀行不斷擴張貸款投放,從而製造出不斷膨脹、繁榮的城市消費市場;而銀行系統經營惡化又需要收縮銀根、清理不良貸款,如果真正實行起來,必然會導致半數以上的國有企業周轉不靈、員工收入不保,再導致城市消費市場蕭條、外商的投資信心受打擊。這樣的兩難困境的架構實際上早就存在,積累至今,矛盾日益暴露、突出,已快到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 毫無疑問,制度轉型中追求經濟社會的穩定是至關重要的。但中國目前實現穩定的機制卻可能導致未來的不穩定;如果過份地依靠維持舊的社會結構來追求當前的穩定,則今後的穩定和發展會越來越困難。顯然,減少對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補償和對國有部門員工經濟社會地位的擔保,是改革的大勢所趨,但又隱含着巨大的政治風險。要擺脫這個風險,就需要建立新的制度架構,允許各社會集團之間溝通、協商,讓政府從與各個利益集團頻繁的利益摩擦中解脫出來,站到一個有利於促成各利益集團之間妥協的位置上去,使政府能夠依靠多數社會成員的支持、而不是少數社會成員的要求,促成社會的相對穩定、推動制度轉型和經濟發展。 1996年4月初稿 1996年10月定稿 【附表一】 城鄉居民年平均收入的差距 (單位:元) 年份 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a 城鎮生活費用價格指數b 城鎮居民實際收入c=a/b 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d 農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e 農村居民實際收入f=d/e 差距指數(農村=1)g=c/f 1980 620 107.5 577 191 103.7 185 3.13 1981 682 102.5 665 223 102.9 217 3.06 1982 722 102.0 707 270 101.7 266 2.66 1983 770 102.0 755 310 101.3 306 2.47 1984 870 102.7 847 355 101.6 350 2.42 1985 967 111.9 864 398 107.6 370 2.34 1986 1143 107.0 1069 424 106.1 399 2.68 1987 1269 108.8 1175 463 106.2 436 2.70 1988 1478 120.7 1224 545 117.5 464 2.64 1989 1705 116.3 1466 602 119.3 504 2.91 1990 1922 101.3 1897 686 104.5 657 2.89 1991 2149 105.1 2044 709 102.3 693 2.95 1992 2484 108.6 2288 784 104.7 749 3.05 1993 3071 116.1 2645 921 113.7 810 3.26 1994 4032 125.0 3226 1224 123.4 992 3.25 1995 5000 116.8 4281 1578 122.5 1288 3.32 註: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即農民人均純收入,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包括貨幣收入、 實物收入、住房補貼、部份勞保福利費用以及政府用於維持城市低價消費品與服務 的物價補貼。 數據來源:a、b、d三列1980年到1993年的數據轉引自國家統計局農村調查總隊課題 組的文章“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研究”;a、b、d列1994、1995年的數據是筆者按照國 家統計局的方法估算的;e列的數據見《中國統計年鑑》“各種物價總指數”表和 “居民消費水平及其指數”表。 【附表二】 1987-1994年各省農民純收入增長情況 省份 1987年人均純收入(元) 1994年人均純收入(元) 1988-1994年農村消費價格指數(%) 1994年比1987年實際收入增長率(%) 1987-1994年平均增長率(%) 浙江 725 2225 228.0 +34.6 +4.3 廣東 644 2182 241.4 +40.3 +5.0 江蘇 626 1832 225.0 +30.0 +3.8 福建 485 1578 225.7 +44.2 +5.4 遼寧 599 1423 207.1 +14.7 +2.0 黑龍江 474 1394 217.5 +35.1 +4.4 山東 518 1320 212.0 +20.3 +2.7 吉林 523 1272 210.3 +15.6 +2.1 江西 429 1218 220.1 +28.9 +3.7 湖北 461 1173 238.0 +7.0 +1.0 湖南 471 1155 245.0 +0.0 0 河北 444 1107 203.8 +22.2 +2.9 廣西 354 1107 249.3 +25.5 +3.3 安徽 429 973 238.3 -4.0 -0.7 內蒙古 389 970 204.4 +22.0 +2.9 新疆 453 947 226.1 -7.5 -1.1 四川 369 946 230.4 +11.1 +1.5 河南 378 910 203.8 +18.2 +2.4 山西 377 884 228.7 +2.6 +0.4 青海 392 869 220.7 +0.4 +0.1 寧夏 383 867 231.9 -2.3 -0.3 陝西 329 805 230.7 +5.9 +0.8 雲南 305 803 241.5 +9.2 +1.3 貴州 342 787 231.0 -0.3 0 甘肅 296 724 227.1 +7.6 +1.1 註:1988-1994年累積價格指數是從1988年到1994年各年價格指數的連乘積。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和“各地區農民生活費用價 格指數”表。 美國德州農工大學經濟系教授 一. 引 言 二. 傳統理論的局限性 三. 理論框架 四. 最優產權所有制安排 五. 相關討論及其政策含義 六. 結束語
提要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為研究轉型經濟中企業產權安排的選擇提供一個理論框架,並用它來解釋轉型經濟中的一些重要問題和現象。為此,我們給出了一個在“非規範”經濟環境下,即在有限經濟自由、不完善市場體系環境下的企業產權理論。在這個理論框架中,企業所有制及產權安排的選擇將內生地由經濟環境的非規範化程度來決定。這一新的產權理論推廣和改進了傳統的產權理論。它顯示了不同經濟環境將影響不同產權所有制安排的最優選擇。它表明只有當經濟制度環境得到適當改變才能有效地變換產權所有制安排形式。當今經濟領域中出現的許多問題,特別是轉型經濟中出現的問題,可以用這個理論得到較好的解釋。例如,一個在西方學術界廣泛持有的觀點是:迅速的私有化是指令型計劃經濟向市場機制轉型的首要步驟。然而,本文所給出的理論卻顯示:在經濟體制轉型過程中,首先應進行的是經濟自主化和市場化的改革而不是大規模的私有化。但民有(私有)產權所有制隨着經濟環境的改善將必然會取代其他類型的產權所有。 一. 引 言 轉型經濟學是當前經濟學界的熱門領域之一,但這一領域至今還沒有一個恰當的理論框架。轉型經濟中的企業產權結構還遠未研究清楚。它所借用的理論工具主要依賴於新古典經濟理論、傳統的產權理論及當代微觀經濟學理論(如現代企業理論、信息經濟學理論、激勵機制設計理論等)。這些理論主要是把現代西方經濟制度作為對象進行研究,它相信界定清楚的私有產權制度安排是最優的經濟制度安排。正是基於這個結論,迅速的私有化被認為是計劃經濟向市場制度轉型的首要步驟。 然而,中國最近十幾年的經濟高速發展和至今仍沒有進行大規模私有化的經濟改革,以及東歐、俄羅斯採用迅速私有化改革後所導致的經濟負增長,使得人們對這個結論的普遍性和適用範圍有所懷疑。從1979年到1995年,中國經濟保持9.5%以上的年平均增長率,位居世界前列。在此期間,非國有經濟部份作為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年平均增長率超過20%,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占60%左右。在非國有經濟成份中,儘管許多集體企業沒有明確界定的產權,[1] 但其經濟效率接近產權明確的民有產權(Svejnar,1990;Pitt-Putterman,1992)。這種漸進的改革方式及與之伴隨的經濟高速增長使許多經濟學家感到困惑:為什麼在中國,那些被認為是經濟增長必不可少的條件並不存在,而經濟卻能持續高速增長(Blanchard-Fischer,1994,第4頁)? 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採用迅速私有化改革的大多東歐和前蘇聯等國家卻問題重重,經歷着持續的經濟混亂和國民產值的嚴重下降。從1990到1993年間,俄羅斯的國民生產總值下降38.6%,保加利亞下降22.6%,格魯及亞下降67.4%,匈亞利下降15.4%,立陶宛下降55.8%,波蘭下降2.2%,羅馬尼亞下降30%,但是同一時期中國卻增長了41.4%。這樣,產權模煳的中國非國有企業的蓬勃發展,與東歐和前蘇聯國家採用迅速私有化使得經濟大幅度滑坡,這一有趣的對比對傳統經濟理論提出了挑戰。 其實,私有產權是最優的產權安排這一結論是基於許多隱含前提條件的,而這些條件是轉型經濟以及其他非規範經濟所不具備的。傳統經濟理論的一個普遍特徵是假定經濟制度(特別是產權所有制)是外生給定的。此外,所有這些理論模式都基於三個隱含基本假設:經濟社會具有充份的經濟選擇自由,採用分散化決策進行生產活動,及具有一個完善的市場體系。[2] 然而,現實中的經濟社會很少能與這些假設相吻合。儘管這些隱含假設條件較為接近現代西方經濟制度,但在傳統的計劃經濟、私有經濟受到限制、政府大規模的干預經濟活動、轉型經濟或經濟自由受到嚴重限制的國家,採用這些假設條件是非常不恰當和不現實的。由於人們的行為和制度的安排被假定是作為外生給定的,制度安排的最佳選擇被排除在這些理論框架之外。這樣,這些理論不能很好地用來解釋經濟自由化程度不高、市場體系不完善情形下的經濟制度選擇問題。因此,無論是傳統的新古典經濟理論,還是產權理論都不能很好地解釋,為什麼至今還沒有進行大規模私有化的中國漸進式改革方式比東歐、俄羅斯迅速私有化的激進改革方式要成功;以模煳產權為特徵的鄉鎮企業為什麼會在中國迅速發展,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因素。這也是為什麼利用傳統產權理論來進行迅速私有化的東歐、俄羅斯私有化的改革至今還沒有取得效果的主要原因。 既然現有的經濟理論工具不能用來研究和指導制度轉型中的一些重大經濟問題,人們需要發展出一套新的經濟理論框架,用來研究在非規範經濟環境下的企業產權所有制度安排的選擇問題,從而探討制度轉型的策略和方式問題。本文的主要目就是給出這樣一個產權理論模型。在這個理論框架中,所有制的安排是內生的,經濟自主化及市場體系完善的不同程度將決定所有制最優安排的不同選擇。最優產權安排是通過對不同所有制的社會總福利效益的比較來決定的。這樣,新的產權理論推廣和改進了傳統的產權理論。此外,這個理論也為筆者曾提出的中國經濟體制轉型三階段論(自主化、市場化、民有化)的合理性提供了一個嚴格的數學模型和理論基礎(見田國強,1994)。 文中提出的模型概括了非規範經濟環境中的一些本質特徵。在模型中,除考慮通常的兩種有形的投入資源:資本和勞動,還考慮了另外兩種有用的非市場資源:企業管理能力和協調與政府關係的能力。當存在大量行政干預,市場缺乏或遠不完善的情況下,後兩種資源對有效地進行生產將發揮實質性重要作用。與政府部門具有良好關係可使得一個企業得到更多受到政府部門掌握或控制的生產資料和資金。一般說來,民營企業家具有相對管理能力的優勢,而由上級主管部門任命的管理人員(如地方政府官員、國企經理)則具有協調好與政府部門關係的相對優勢。[3] 在模型中,我們將用ρ(0≤ρ≤1)這一參數來概括市場完善、分散化決策及行政干預的程度。這個參數的引入刻畫了這兩種能力的相對重要性。ρ接近於0表示經濟環境是中央集權,管制型經濟,市場相當不完善。當ρ=0時,經濟系統退化成完全的指令性計劃經濟,所有生產活動由指令性計劃來決定,此時企業管理能力不起作用。當ρ=1,意謂着市場體系完善,此時協調與政府關係的能力已不再重要。在模型中,我們了考慮三種產權所有制安排形式:民有、國有、集體所有。民有制能發揮企業家的管理能力,國有制能發揮官方經理的政府關係能力,集體所有制(收益分享機制)有一種特殊性,即給企業家發揮管理能力的機會,同時又可以利用政府關係能力。本文想要回答的一個基本問題是:在既定的經濟環境下,哪一種所有制安排從社會總收益的角度是最優的。[4] 我們證明了:如果經濟自由程度及市場體系完善的程度非常低下(即經濟環境非常不規範),則國有企業將比民有和集體企業更有效,這樣國有制將會是最佳的所有制安排形式;如果經濟自由和市場體系完善的程度處於某種中間狀態,則集體企業將比國有企業和民有企業有效;如果具有高度的經濟自由和完善的市場體系,則民有企業將是最優的產權安排形式。我們還發現,當經濟具有非規範性時,管理能力和政府關係能力的不同也將會影響企業產權的所有制安排。這三種所有制都可能是最優的,這將取決於民營企業家的政府關係能力和行政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的相對優勢大小的比較。 新的產權理論可以用來討論非規範經濟,特別是轉型經濟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及改革的方式與策略。例如,本文將回答是激進的還是漸進的民有化方式更適合指令性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這一問題。我們將論證,在機制轉型過程中,大規模的民有化改革之前,首先應該進行的是改善經濟環境,即承認追求個人利益的現實,給人們更多的經濟上的選擇自由,儘量採取分散化決策方式,運用激勵機制鼓勵人們努力工作。田國強(1994)曾論證這是一個經濟機制運行良好的四個基本條件。中國經濟自主化(即所謂的鬆綁、放權)和市場化改革所帶來的經濟高速增長,以及前蘇聯和東歐國家迅速私有化之後的經濟大幅度滑坡,也許驗證了這些結論的可信性。 本文的理論結果也許可以用來解答最近中國大陸學術界有關國有企業改革方式的一場學術爭論的是非(參見林義夫、蔡肪、李周,1996;張維迎,1996)。在這場爭論中,一方認為改革的重點應是改善企業的外部環境,另一方認為改革的重點應是改變企業的產權所有(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制度。我們的理論結果表明:在經濟體制轉型的早期階段,首先應改善經濟環境。但企業的產權所有制隨着經濟環境的改善必然會隨後發生變化,民有企業最終將會占優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 新的理論框架同時還從一種新的角度解釋了為什麼集體所有制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能夠如此迅速的蓬勃發展。在經濟學界,對鄉鎮企業的高效率已有四種不同的解釋,一種從社會文化的角度,用傳統的中國文化加以解釋(參見Weitzman-Xu,1994)。第二種從行政結構的角度,基於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和互相作用的角度進行解釋(參見Chang-Wang,1995)。第三種是風險分擔理論,討論在灰色市場和模煳產權的經濟環境中,集體所有制產權安排的合理性(參見Li,1995)。第四種是Che-Qian(1995)的解釋,他們將鄉鎮企業的產權邊界定義為鄉鎮社區而不是本企業。在本文中,我們將給出另外一種解釋,它是基於在非規範經濟環境下對某些非市場資源的利用,而政府行政官員或經濟管理人員在這方面具有相對優勢。由於鄉鎮集體企業在現階段的蓬勃發展,有人過份地誇大這種產權制度長久優越性。其實,它只是一種過度性產權制度。我們的理論結果告訴我們,儘管許多產權模煳的鄉鎮企業和其他企業在現階段是最優的產權安排,隨着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經濟自由化程度的更進一步地提高,市場體系的逐步完善,它必定由產權明晰的現代企業制度來替代。 有意思的是,我們的理論結果不僅能解釋鄉鎮企業的蓬勃發展,同時也能用來解釋為什麼在經濟制度的轉型過程中,會出現比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多得多的貪汙、行賄,受賄等權力尋租現象。其實,這些權力尋租現象可看為是一種變相的“集體”合作(利益分享)產權形式。許多政府官員趁計劃經濟體制被打破,而新的市場體系又沒有建立起來的空隙,通過手中的權力,將國家的資金、資源轉移或審批給個人、企業或親朋好友,以此分享利潤或利益,結果產生了許多貪汙腐敗現象。 下面,我們將從討論傳統理論的局限性開始,論證新的內生型產權安排理論的合理性。第三節建立正式的理論模型。第四節討論最優產權安排的選擇問題。第五節討論通過對現實經濟現象的對比對本文的理論結果進行討論並給其出政策含義。結束語將在第六節中給出。 二. 傳統理論的局限性 本節通過回顧傳統西方經濟理論的基本假設及其研究對象來討論它的局限性。傳統的經濟學理論主要是為私有經濟辯護的,其主要論斷是認為私有產權安排是最佳的經濟制度安排。但這個理論的成立基於許多隱含的前提假設條件。例如,在論證市場機制的最優性時,新古典經濟學理論將私有產權、充份的經濟自由選擇、分散化決策、完善的市場體系、完備的生產和消費信息及無市場交易費用等,作為隱含前提假設條件來討論各種經濟問題和建立各種經濟模型。在這些前提條件下,它所論證的一個基本結果是,完全競爭的自由市場經濟制度導致了資源的最優配置。在這個理論框架中,任何其他協調與組織經濟活動的制度和部門都被置於無足輕重的地位,法律和政府的存在僅僅是作為保護私有產權和完全自由競爭的工具,企業幾乎等同於生產技術,市場的功能和交易過程被簡化為單純價格機制的操作。傳統的產權經濟理論則主要去掉了市場無交易費用這一不現實的假設,而仍然保留其他假設。產權所有製作為一個研究論題在經濟學中也有了很長的歷史,並持續到如今,從科斯(1960)關於社會成本的研究到最近許多關於產權制度問題的研究,[5] 主要討論企業和市場之間的關係,側重於私有產權、個人激勵、經濟效率與經濟行為之間的關係。它主要強調在經濟自由的市場制度下界定分明的私有產權對增進經濟效率的重要性,並討論在私有產權制度結構下的各種不同產權安排形式,及這些不同產權安排下的收益--報酬對資源配置的影響。通過比較市場和在各種產權結構下的企業的交易費用或管理費用的大小來決定產權制度的安排和對市場的替代。然而,這方面的研究只是集中於對私有制度結構下的不同產權的分析,而沒有考慮那些不以私有產權和市場制度為主的社會制度的研究。[6] 現代微觀經濟理論更進一步放寬了完備信息假設,它主要探討在信息不完備的情況下如何設計各種委託--代理人激勵機制來顯示個人信息和誘使個人努力工作,從而達到增進經濟效益或既定的其他經濟目標的可能性。[7] 然而,這些標準理論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們的一個普遍基本特徵是假定經濟制度(特別是產權所有制)是外生給定的。此外,所有這些理論模式都基於三個暗含基本假設:所討論的社會具有充份的經濟選擇自由,採用分散化決策方式進行生產活動及存在着一個成熟、完善的市場體系。以這三個基本假設作為前提條件來討論發達國家的問題,大多數結論都是這樣得到的。這些隱含假設一般來說比較接近現代西方經濟制度的現實,但對傳統的計劃經濟機制、非私有產權或私有產權受到限制的制度、政府干預很多的經濟制度或轉型中的經濟制度是非常的不恰當和不現實的。由於人們的行為和制度是假定為外生給定的,制度安排的最佳選擇被排除在這些理論框架之外。因此,這些理論不能很好地用來解釋經濟自由化程度不高、市場體系不完善情形下經濟制度的選擇問題。無論是傳統的新古典經濟理論還是產權理論,都不能很好地解釋為什麼至今還沒有進行大規模私有化的中國漸進式改革方式比東歐、俄羅斯迅速私有化的激進改革方式要成功;以模煳產權為基本特徵的鄉鎮企業為什麼會在中國迅速發展,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因素?為什麼利用傳統產權理論來進行迅速私有化的東歐、俄羅斯私有化的改革至今還沒有取得效果? 顯然,現有的經濟理論工具不能很好地用來研究和指導制度轉型中許多重大問題。那麼,是否存在着一個更一般的經濟理論框架,在仍然假定人是理性的條件下(即假定個人能根據自己的偏好及所面對的約束作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可用來考慮經濟自由化程度不高、市場體系不完善情形下的企業產權所有制度安排選擇問題,並能用來探討制度轉型的策略和方式呢?我們在下文將給出一個肯定答案。 三. 理論框架 本節引入一個嚴格的數學理論模型,運用這個模型我們可以研究在給定經濟制度環境條件下,不同產權制度類型(民有、集體、公有產權)的最優選擇問題。為了描述模型和論證的方便,我們首先給出一些定義。 3.1. 一些相關的定義 制度通常被定義為一組行為規則的集合,這些規則與社會、政治、經濟活動有關,支配和約束社會各階層的行為(見Schultz,1968; Ruttan,1978;North,1990)。Davis-North(1971,pp6-7)更進一步將制度劃分成兩個範疇: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制度環境是一系列基本的經濟、政治、社會及法律規則的集合,它是制定生產、交換以及分配規則的基礎。在這些規則中,支配經濟活動、產權和合約權利的基本法則和政策構成了經濟(制度)環境。制度安排是支配經濟單位之間可能合作和競爭的規則的集合。產權所有制安排是一種制度安排,它決定產權歸個人、集體還是國家。與Davis-North(1971)的討論方法一樣,本文僅把經濟環境作為一個外生變量,而着重考慮最優產權所有制安排問題。這樣,儘管經濟環境可能發生變化,並且研究這種變化對經濟體制的轉型是重要的,但本文不打算對此進行討論。 區分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這兩個概念對理解本文以及轉型經濟研究中的一些爭論是很重要的。有些經濟學家把市場化和民有(私有)化這兩個概念混淆起來,但根據以上劃分,它們應屬於兩種不同的概念。市場化是將計劃經濟環境轉變成市場經濟環境的過程,因而是一種改變經濟制度環境的過程。而民有化是將非民有所有制安排轉變成民有制安排的過程,因而是一種改變產權制度安排的過程。了解到這兩個概念的差別對理解本文的論證,理解為什麼在經濟環境改善之前不應進行大規模的私有化都是有幫助的。 3.2. 模型的描述 本節給出一個簡單的模型, 它概括了不完善市場,有限經濟自由環境中的一些主要特徵,並用來決定產權所有制的最佳選擇問題。 在一個市場體系不完善、存在着大量行政干預、分散化決策程度不高的經濟環境中,除了僱傭通常的有形生產要素(如資金、勞動)以外,生產過程還需其他的資源。在本文中,我們主要考慮兩種特殊資源:企業進行生產決策的管理能力及企業協調(簡稱為管理能力)與政府行政部門關係的能力(簡稱為政府關係能力,即具有獲得某種特殊優待政策的關係能力,例如優先獲得政府擁有、控制的生產資料的能力,獲得優惠政策的能力,以及解決與其他生產單位爭端的能力)。 管理能力對有效地進行生產是非常重要的。當市場信息不完全、市場不完善時,尋求和採取正確的生產技術,選擇和使用正確的生產投入對有效生產是重要的。好的生產決策基於正確的技術利用和市場信息的獲得,成功的投入包括對投入的價格和品質的正確判斷。 但當市場體系特別是生產資料市場缺乏或遠未完善,經濟自由、分散化決策的程度低下時,與政府部門保持良好關係的能力就顯得尤其重要。這種非規範的經濟環境是以行政部門干預生產活動作為基本特徵。首先,許多生產活動是由政府控制的,供給的瓶頸狀態和短缺經常出現在生產資源市場上。例如,在中國和一些東歐國家,銀行基本上仍屬於國家,資金大多不能從資金市場上得到;許多原材料(如鋼鐵、電力、交通運輸)的供應、價格還沒有全部放開,從生產資料市場上不能獲得所需的生產資源,而需要得到行政部門的批准或得到購買配額才能獲得。如果一個企業有較強的政府關係能力,例如與控制資源的行政管理人員有較好的關係,它就能得到更多的物資。其次,管理和控制企業生產的許多規章、條例和政策也不是嚴格執行的,這些規章、條例和政策常常不是界定得很清楚,對它們的解釋也可能是多樣的。這樣行政管理人員在執行政策時擁有較大的自由度。再次,制定和執行契約的能力對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是一個基本因素。但制定和執行條約是有代價的。在大多數情況下,因為制定和執行成本太高,契約不可能制定得非常詳盡。在非規範經濟的環境中這個問題更為突出,因為市場體系還不完善,法制系統還不健全,企業間的合同糾紛並不總能只通過法律的渠道得到很好地解決。此時,企業就需要與有關的行政機關具有良好的關係。由此可見,在非規範經濟中特別在轉型經濟中,具有與政府管理機構的良好關係是非常重要的。 這樣,在非規範經濟環境下,由於許多生產活動和交易的達成要藉助於“關係”,政府關係能力對於成功的生產就顯得非常重要。當然,市場完善、經濟自由、分散化決策程度的不同,都會影響政府關係能力對有效生產的相對重要性。隨着市場體系的完善,政府干預經濟程度的減少,政府關係的作用將會下降。在模型中,我們將用ρ(0≤ρ≤1)來表示非規範經濟環境的程度。這個變量可用來刻畫政府關係能力在生產過程中的相對重要性。ρ=0意味着經濟環境極端不規範(市場缺乏、或極端不完善,沒有經濟自由,採用集中化決策)。這時,經濟系統退化成指令性計劃經濟模式,生產活動完全由政府所控制,企業經營管理能力不再發揮作用,政府關係能力最大。ρ的上升表示經濟環境的改善,管理能力的作用逐漸重要,政府關係能力的作用逐漸下降。當ρ=1時,經濟環境已經完善,此時政府關係能力成為生產過程中的不必要資源。[8] 以上解釋了管理能力和政府關係能力在非規範經濟環境下對有效生產的重要性。這樣,我們假定在生產過程中需要投入四種資源:1)資本,記為K; 2)勞動,記為L; 3)管理能力,記為M; 4)政府關係能力,記為R。於是生產函數可表達為: q = F(R,M,L,K;ρ), 其中,我們假設F對於變量R,M,L是增和嚴格凸的,對前四個變量是一階齊次的,可微並且滿足:F(R,M,L,K,1)≡f(M,L,K)和F(R,M,L,K,0)≡g(R,L,K),當ρ增加時,政府關係能力的相對重要性下降(即,政府關係能力對管理能力的邊際技術替代率下降)。這樣,以上表達式包括新古典經濟學的生產過程,也納入了計劃經濟這一特殊情況。當然,資金和勞動投入量較容易觀測,但管理能力和政府關係能力卻較難觀測。我們假設管理能力和政府關係能力都是耗時過程,即在管理和政府關係上花的時間越多,生產決策和與政府部門的關係就越好,因此,可以用時間來度量管理能力和政府關係能力的投入量。 在模型中,我們假設有兩類經濟個體。一個是民營企業家,或簡稱企業家,管理和經營民有企業。另一個是由有關政府部門任命的官方經理(國企經理或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人員),管理或參與運行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家或自己擁有企業,或被企業的擁有者任命而管理企業,一般說來,他的管理能力和努力工作的動力要比官方經理大。另一方面,官方經理因為與政府機構的聯繫,他們或許直接控制着資源,或與政府機構有良好的關係,所以他更適於搞好政府關係的角色。因此,我們假設民營企業家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官方經理有較強的政府關係能力。我們用四個參數將這種相對優勢特徵化。用λme}和λre}(λmb}和λrb})分別表示民營企業家(官方經理)的有效管理能力和有效政府關係能力。如果民營企業家的管理能力的度量單位和官方經理的政府關係能力度量單位記為一小時,即λme}=1,λrb}=1,則民營企業家投入政府關係的一小時時間其效果只等價於官方經理投入政府關係一小時的部份時間,而官方經理投入管理的一小時時間其效果只等價於民營企業家投入管理一小時的部份時間,即0≤λre}≤1, 0≤λmb}≤1。 我們假設民營企業家和官方管理人員各有一個單位的時間用於生產和其他活動。民營企業家的機會收益是ue},官方管理人員的機會收益是ub}。勞動力投入的價格用w表示。生產成品的價格正則化到一。 假設有一定數量的初始資產,記為K0},可通過三種不同形式的產權安排來進行生產。一種形式是K0}歸個人或一組人,這是一種民有產權的安排形式;第二種選擇是資產歸國家所有,並由政府部門任命國企經理來運行,所獲得的剩餘利潤由社會全體人員共享,這是一種國有制的安排形式;第三種選擇是民營企業家或(和)地方政府擁有其資產,他們將共同經營和共享利潤,這是一種集體產權安排形式,這種形式的經營方式可提供專業分工的優勢,每個人承擔其具有相對優勢的角色,這種安排可帶來更大的生產投入效果,但企業家要與地方政府共享利潤。注意,在本文集體產權的定義下,中國大陸的集體企業,鄉鎮企業,合資企業都是屬於集體產權安排形式,此外,對那些資產本屬國家或地方政府所有,但政府行政官員通過手中(合法或非法)的權力將資產審批或轉移給個人或公司以此分享所得利益的合作形式也可看為是一種“集體”產權安排形式。一個基本的問題是:在非規範經濟中,哪種產權安排形式效率最高? 3.3. 產權所有制安排 我們現在考慮產權所有制安排的最佳選擇問題。由於生產函數被假定是一階齊次函數,不失一般性,我們假定企業只用K0}單位的資本投入進行生產。在三種產權所有制安排下的最優選擇問題分別表述如下。 3.3.1. 民有產權安排 在民有產權安排形式下,民營企業家利用K0}單位的資本,僱傭L單位的勞動力,並將他的一單位時間用於在促進政府關係,管理企業以及其他活動方面,使得收益最大: Πpe=maxR,M,L[F(λreR,M,L,K0;ρ)-wL+(1-R-M)ue] , 這裡,R≥0,M≥0,及R+M≤1。其中[F(λreR,M,L,K0;ρ)-wL] 是企業家從生產中得到的淨收益(利潤),(1-R-M)ue是從事其他活動的收益。 官方行政人員的收入記為Πpb,在民有產權下,他不直接從民有企業經營中獲得收入,於是他的收入就等於他的機會收入,即Πpb=ub。這樣,在民有產權安排形式下的社會總收益(社會總福利)是 Wp=Πpe+Πpb=Πpe+ub. 3.3.2. 國有產權安排 在國有產權安排形式下,國企經理將利用資金K0},勞動力投入量L,及將他的一單位時間用在促進政府關係,管理企業以及其他活動過程,來進行生產。由於是國有企業,資產的淨收益將由全體人民共享(由於本文只假設兩種人,將由國企經理和企業家共享)。我們將國企經理的分享比例記為δ。一般來說,國企經理有效管理水平依賴於δ,較小的分享比例δ將給出較小的λre},這意味着較小的分享比例對官方管理人員具有較小的激勵去努力經營企業。這是由於他所創造的淨收益(勞動成果)將和其他人一起分享。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假定國企經理的有效管理參數λre}的值比民營企業家低的主要原因。國企經理的貢獻最大化的問題可表達為 Πsb=maxR,M,L[F(R,λmbM,L,K0;ρ)-wL+(1-R-M)ub, 這裡,R≥0,M≥0,及R+M≤1。其中[F(λre}R,M,L,K0};ρ)-wL] 是國企經理對生產的貢獻,(1-R-M)ub}是他在其他活動中的貢獻。這樣,國企經理的淨貢獻等於從{Π}sb}中減去他的機會收益,也就是K0}的淨收益。於是,國企經理在國有產權安排下的期望收入為 Πsb=δ[Πs-ub] +ub, 及個體企業家的期望收入為 Πse=(1-δ)[Πs-ub] +ue. 這樣,在國有產權安排形式下的社會總收益是 Ws=Πsb+Πse=Πs+ue. 3.3.3. 集體產權安排 在集體所有產權安排下,資產K0}可能是由國家或地方政府所有,或由民營企業家所有,民營企業家和地方政府(或行政官員)共同經營企業。地方政府或行政官員所分享的利潤可能是合法的,為政府政策允許的,也可能是非法的,不為政府政策允許的,而是行政官員的受賄(即,權力尋租)收入。為了發揮各自的相對優勢,我們假設民營企業家提供管理資源,而地方政府官員提供政府關係資源,雙方根據共同協商的比率共享利潤。 我們首先定義一個條件利潤函數Π:對給定的R和M,選擇最優的勞動力投入,即由下式決定: Π(R,M;ρ)=maxL[F(R,M,L,K0;ρ)-wL] . 設0 Πe(R,M;ρ)=θΠ(R,M;ρ) 地方政府官員的條件淨收益函數是: Πb(R,M;ρ)=(1-θ)Π(R,M;ρ)。 給定條件利潤函數和官方管理人員的政府關係投入R,企業家考慮如何在管理和其他活動之間分配他的時間使其收益最大: Πce=maxM[θΠ(R,M;ρ)+(1-M)ue] , 0≤M≤1。 同樣,給定條件利潤函數和企業家的管理能力投入M,官方管理人員考慮如何在政府關係和其他活動之間分配時間使其收益最大 Πcb=maxM[(1-θ)Π(R,M;ρ)+(1-R)ue] ,0≤R≤1。 這樣,企業家和地方政府的收益最大化由Πce和Πc給出,並且構成滿足納什解的二人遊戲。一個納什解(R0,M0)應同時滿足這兩個方程。因為生產函數F是嚴格凸的,並對(R,M,L)是連續的,所以條件利潤函數Π(R,M;ρ)也是凸的(參見Diewert,1973),並且對(R,M)是連續的。這樣,由Πce和Πc給出的收益函數也是凸的並且對(R,M)是連續的。因為遊戲的對策空間是[0,1] [0,1] ,對(R,M)連續。所以存在納什均衡解(參見friedman,1977)。 這樣,在集體產權安排形式下的社會總收益是 Wc = Πce + Πcb。 在確定了三種產權安排下的社會總收益後,通過計算比較三種函數的最大值,我們可以確定最優的產權安排,即在Wp,Ws,和Wc中選擇最大的一個。 四. 最優產權所有制安排 這節我們研究在給定的經濟制度環境下哪一種產權安排是最優產權所有制安排。為了得出具體顯示解,我們不妨假定所考慮生產函數函數為Cobb-Douglas生產函數這一特殊情況。即,假定生產函數由下式給出: 其中,A>0,αi>0 對所有的i,而且α1+α2+α3=1。在本文我們不打算給出在各種所有制下的產權安排解的數學推導及定理的證明,有興趣了解詳細細節的讀者可向筆者索取。 下面定理一證明在非常不規範經濟環境條件下,即當 ρ 非常小時,國有產權安排將在三種產權所有制安排中占優;但當市場體系充份完善,經濟自由和分散化決策的程度很高時,即當ρ非常接近於1,民有產權安排形式將在三種所有制形式中占優。 定理1. 給定Cobb-Douglas生產函數,如果不等式λmb≤ub/ue≤1/λre}成立,則國有產權安排占優民有產權當且僅當ρ滿足不等式 更進一步,當經濟環境充份不規則時,國有產權安排將占優民有產權和集體所有產權;當經濟環境接近完善時,民有產權安排將占優國有產權和集體產權安排。 下面定理2證明了集體產權安排也可能是最優選擇。 定理 2. 給定Cobb-Douglas生產函數,如果不等式 成立,則對滿足下述條件的ρ 集體所有產權安排將占優國有產權和民有產權安排。 這樣,以上兩個定理將產權所有制安排的選擇內生化,即產權安排的選擇是對經濟環境規範化程度一個有效對應。同時,這些結果給出了在經濟環境非常不規則時選擇國有產權和集體所有產權形式的合理性。從這些結果,人們可以看出:當經濟自由、分散化決策程度較低下,市場不盡完善時,政府關係的能力具有重要價值,此時國有產權和集體所有產權的企業則更易生存,成為最佳產權制度選擇。當經濟環境逐漸改善,接近規範時的市場經濟環境,我們得到了和傳統的新古典理論、產權理論及現代微觀經濟學一樣的結論,即民有產權安排選擇是最優的。 以上兩個定理證明了最優產權安排的選擇依賴於經濟環境的規範程度。我們還可以證明,給定經濟規則程度ρ,管理能力和政府關係能力的相對重要性也將會影響最優產權安排的選擇。如果民營企業家的政府關係能力λre較低,而國企經理的管理能力λmb較高(即具有較高的管理才能和工作熱情),國有產權安排將可能是最優的;相反,如果民營企業家的政府關係能力較高,而官方經理的管理能力較低,民有產權安排將可能是最優的;但當民營企業家的政府關係能力和官方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都相對較低時,集體所有產權安排將是最有效的選擇。 五. 相關討論及其政策含義 本節結合一些實例來驗證以上理論結果,並給出有關政策含義。 以上理論結果與中國的經濟改革的現實相符合,並且能對如何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給出一些啟示。中國早期的經濟改革和經濟機制轉型是進行所謂的“鬆綁、放權''的改革。也就是進行經濟自主化和市場化的改革,即改善經濟環境,建立或改進經濟良好運行的基本條件。提高經濟自主化的程度,採取分散化決策方式進行生產,引入各種激勵機制等措施,導致了各種類型的企業,特別是鄉鎮集體企業的迅速發展。這些非國有產權、非民有產權的企業成為中國經濟迅速增長的主要動力。本文所介紹的新的產權理論指明了最優的產權安排將取決於經濟環境規範化的程度。根據本文的內生產權理論,我們能預測隨着市場體系的完善,經濟自主化、分散化決策程度的提高,產權不明晰的集體所有制會逐漸向民有產權(個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企業或其他產權明晰的企業)轉變,從而國有經濟的比重將會更進一步下降。 這些結果對從指令性計劃經濟如何向市場經濟轉型也許提供了一些啟示。首先,本文理論結果表明:如果不改善經濟環境,而僅僅改變產權的所有制形式不太可能導致經濟體制的平穩轉型,即如不進一步的鬆綁放權,不進一步的完善市場體系,產權明晰的企業是不可能有效地建立起來的,經濟也不可能高速發展。這個結論告訴我們在建立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不斷減少政府行政部門對生產活動的干預,提高經濟自主的程度,完善市場體系,否則產權明晰的現代企業制度不能順利地建立起來。民有化不僅是一個困難、長期的過程,而且在非規範經濟環境下,也不是一個最好的產權制度選擇。這樣,在經濟體制轉型期間,對國有企業無條件的民有化是不合適的。在經濟體制轉型過程中,由於有效的市場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經濟自由仍存在許多障礙,不太明晰的產權安排(例如集體產權安排)也許是必要的和有效的。這一點我們可從中國實行經濟自主化、市場化改革後而導致的經濟高速發展的經歷,以及東歐和前蘇聯國家在大規模的私有化之後的經濟滑坡的事實得到證實。在現有的非規範經濟環境下,對國有企業實行大規模民有化會導致經濟發展緩慢。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俄羅斯的私有化後的企業至今仍然經營不佳的原因。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中國經濟,特別是鄉鎮企業迅速發展的原因。 其次,市場化是一個困難而又長期的過程。儘管也許能將國營企業在短期內全部民有化,但由於市場化這個轉型的過程不能在短期間完成,集體產權安排是不可缺少的一種中間過度產權安排(這樣,貪汙腐化等尋租現象也不可避免),即當ρ不能很快接近於1時,這個中間產權安排過程必不可少。這是因為建立完善的市場體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僅僅放鬆價格,開放生產資料市場,允許經濟自由,對建立完善的市場體系還是不夠的。完善的市場體系是由一系列子系統組成,如,價格系統、宏觀調控系統、現代企業制度、法制體系、反壟斷法體系、勞動和金融市場及社會保障體系等系統所組成。建立這些體系不可能在短期內完成。並且,影響產權所有制的政治、社會、文化等方面的制度環境也是很難改變的。中國、東歐等轉型國家所出現的許多困難都說明了這一點。法國、英國和台灣的國有企業民有化的實踐也說明機制轉型是困難重重,時間漫長的過程。這樣,對一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體制轉型的國家,在經濟自由的諸多障礙還沒有清除,市場體系還遠為完善之前,人們不應該將國有產權大規模的民有(私有)化。相反,應該從建立和完善市場體系,允許更多的經濟自由,採取分散漢決策方式入手來改善經濟環境使得集體企業得到發展。伴隨着經濟環境更進一步的改善,當市場已經建立起來,經濟自由足夠充份時,國有產權和集體產權安排將不再會比民有產權更為有效,因為政府關係能力不再重要,也不再必要。只有這時,才能進行大規模的民有化。 經濟制度環境決定了最佳產權制度的選擇也可從中國在五十年代初的國有化制度轉型及八十年代以來的市場化轉型來說明。中國大陸50年代初展開的國有化制度的轉型並不是簡單地通過沒收私有財產、取締私有企業而進行的,而是通過逐漸減少經濟自由,控制生產要素,干預市場使得私營企業的操作很難進行下去。當時採取的方式是取消股票市場,將銀行收歸國有。這樣一來,私有企業就沒有了通常的融資渠道。通過工商業改造運動,大多私有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不得不先後與政府實行“公私合營”。到文化大革命期間,經濟的自由度更進一步減少,行政干預的程度更進一步的加強,結果所有那些公私合營的企業都差不多變成了國有企業。78年經濟改革開始之後,中國開始了一個逆向的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但中國市場化制度轉型並不是通過迅速私有化而進行的。而是首先通過經濟自由化改革(允許經濟自由,承認人的自利性,採取分散化決策方式,引入激勵機制等),將指令性計劃經濟為主體的經濟體制逐步轉變為各種產權企業共存的混合經濟體系。1991年,非公有制部份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占52%,同期國有企業部份所占的比率每年以2%遞降。1992年,這種趨勢更加明顯。在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確宣布採取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體制,從而為市場經濟在很大的程度上掃除了意識形態方面的障礙。到1995年,國民生產總值中國有經濟部份所占的比率下降到40%以下,非國有經濟部份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現在,隨着經濟改革的逐漸深入,持續和廣泛引入市場機制,集體所有企業正在逐漸失去優勢,越來越多的集體產權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正在朝產權明確的股份制企業轉變。這些現象正好驗證了本文產權理論的結論。 六. 結束語 在本文中,我們給出了一個內生產權所有制理論。這個理論將非規範經濟環境下如何從民有產權、國有產權、集體產權中選擇出最優的產權安排。中國和東歐國家之間的兩種不同的改革經歷和實踐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研究背景。在本理論模型中起到關鍵作用的是在非規範經濟環境條件下,一些非市場資源,例如政府關係能力和管理能力對有效生產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應用這個理論解釋了現實世界中的一些經濟現象。這個理論還可被用來研究經濟學中特別是轉型經濟學中的一些理論問題。通過運用這個新的產權理論,我們可以研究和回答轉型經濟中的許多重要問題。例如,我們可以用這個理論研究經濟改革的策略問題:究竟應採取激進的,還是漸進的改革方式?究竟是應先改善經濟環境,還是應先改變國有企業的所有制形式? 這個理論框架在兩方面對傳統的產權理論進行了改進:其一,本文提出的產權理論揚棄了完全經濟自由、分散化的決策方式、以及具有完善的市場體系這些在傳統的經濟理論中必不可少的假設條件,因此,發展和推廣了傳統的新古典經濟理論,經典的產權理論,和現代微觀經濟學理論到包括非規範經濟環境的情況。其二,本文所給出的理論框架並不是將產權的安排作為外生給定的,而是作為對經濟自由程度,市場不完善程度的一種有效對應。本文證明了在經濟自由程度低下,市場很不完善的情況下,國有產權安排選擇在三種產權所有制選擇中是社會最優的,但當經濟高度自由,市場接近完善的情況下,民有產權安排將優於國有和集體產權,成為一種最優的產權安排選擇。當經濟的自由程度,市場的不完善程度處於某種中間狀態時,集體所有的產權安排形式將是最優的。這樣,國有產權安排的選擇並不完全是基於意識形態方面的原因,它同時也是對經濟環境極端不規範的一種有效反映。我們的這個結論與許多經濟現實是吻合的。在沒有什麼經濟自由,市場缺乏或極端不完善的情況下,民有產權的安排形式不能生存,國有產權安排將處於壟斷地位。儘管國有企業的效率一般說來較低,但由於改進與政府的關係以便獲得必要的生產投入資料的成本是很高的,官方經理具有相對優勢獲得資源,獲得這些資源的成本比民有企業家要低。從而,國有企業總的生產成本比其他類型企業的生產成本要低。我們可以從改革前的前蘇聯國家,東歐各國,中國以前所實行的指令性計劃經濟現實驗證此點。同時,正是由於非規範經濟環境,在中國的經濟自主化和市場化的改革過程中,集體所有制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比民有制企業效率更高的原因之一。同時,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在改革過程中,出現了如此多的貪汙、行賄,受賄等權力尋租現象。因為在經濟制度的轉型過程中,完全的計劃經濟體制被打破,而新的市場體系又沒有建立起來,許多政府官員趁機通過以權謀利、行賄、受賄、轉移國家資產等手段形成了各式各樣的“集體”產權安排。從政策的角度考慮,當ρ處於中間值時,集體所有制產權安排是三種所有制中最優的結果可能更為重要。因為這個結果與轉型經濟的關係更為密切。由於ρ只能被逐漸的增加,大規模的民有化不是最優的產權制度選擇。在經濟轉型的過程中,正如在中國的改革過程中出現的現象那樣, 各種集體產權安排(合法、非法)的企業大量湧現。 應該指出,本文所得到的結論並不意味着現有的國有或各種形式的集體產權安排是最優或合理的。相反,它應該被用來強調經濟自主和分散化決策的重要性,從而改進經濟自主及增加分散化決策的重要性。一種流行的錯覺是:由於鄉鎮集體企業在現階段的蓬勃發展,有人過份地誇大這種產權制度長久優越性。其實,它只是一種過度性產權制度,隨着經濟環境的不斷改善,最終將由產權明晰的民有企業替代。儘管國有或集體所有制在在非規範性經濟環境下是最優的產權安排制度,但這並不能說明它比在規範經濟環境中產權明確的民有產權安排更有效。事實上,非規範經濟環境下交易成本更高,為了有效生產,它必須要花費一些額外的資源,例如搞好政府關係方面。但當經濟環境改善到比較規範時,對於民有企業來說,政府關係能力不再重要,民有產權安排就會更為有效。為了達到資源的有效配置,採取產權明晰的產權制度安排應是最終目標。當然,達到這個目標的方式並不是迅速將國有企業民有化,而是首先應該改善經濟環境。由於建立成熟的市場體系是一個時間漫長,成本巨大的過程(儘管減少政府的干預,允許經濟自由要容易的多),根據文中的結論,當ρ很小時,完全的民有(私有)化不是最優的選擇。在經濟轉型時期,對於給定的ρ,集體產權安排將更為有效。只有當ρ充份接近1時,我們才可以將國有企業民有化。同樣,也不要由於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各種腐敗現象而終止改革,退回到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從我們的產權理論得知,隨着經濟環境制度的改善,這些不正當的尋租“集體”產權企業必將會失去存在的空間,而由產權明確的民有企業取代。 新的產權理論不僅可以研究轉型經濟中的一些問題,甚至可以用來解釋發達現代工業化國家中一些經濟現象。例如,我們可以解釋即使在工業化國家,也存在國有、公有或各種形式的合作(集體)企業。在那些具有自然壟斷性的部門,例如能源部門,市場是不完善的,存在着有大量的行政干預。因此ρ的值可能會很小,這使得國有企業更具有競爭的優越性。這個理論也解釋了在中國現有的非規範經濟環境下,為什麼許多國外着名大公司紛紛要求同中國的國有企業合資而不願單獨獨資的原因。其原因就是在合資企業現有的經濟環境下更易生存,企業效益更高,中方的廠長、經理能提供不可缺的良好政府關係而國外公司經理能提供良好的管理資源。 應該指出的是,為了簡單起見,在本文中,我們僅假定存在民營企業家和官方經理這兩類人員而沒有考慮這種人力資源的市場。本文也沒有直接考慮管理能力和政府關係能力這兩種資源市場。然而,我們並沒有完全忽略這些市場和交易,而是將這些因素都概括進ρ裡面。同時,本文只考慮如何最佳地“擁有”資本的最佳途徑,而不考慮資本市場的具體運作。 儘管在本文中,我們只考慮了單一的占主導形式的產權安排的選擇形式,但我們也可以用這個理論解釋在同一行業或同一地域,國有企業,民有企業,集體企業這些不同產權所有制安排共存的現象。因為官方管理人員和民營企業家的機會收益,生產技術,分配規則,管理能力和政府關係能力的相對有效性的不同會影響最優產權安排的選擇,經濟個體之間的這些差異會導致在同一經濟區域出現不同的產權安排形式共存的現象。 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如何設計一個有效平穩的經濟機制轉型的具體過程。在本文中我們沒有討論從指令性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如何具體轉型的問題,也就是如何改進ρ的問題。另一個有趣的問題是經濟環境不規範的程度和產權所有制安排轉型過程的互動問題。在模型中。ρ是一個外生變量,用來描述市場完善、經濟自由以及分散化決策的程度,產權安排被當作一個內生的變量。更精確更恰當的模型應該將市場體系的發展當作內生變量。當經濟自由程度提高,政府干預減少,分散化決策得到改善以後,市場會逐漸成熟和完善。當然,沒有經濟自由,不放鬆政府的干預,僅僅對國有企業進行私有化是不太可能培育出一個成熟的市場體系。不過,由於發展出一個新的市場體系是一個代價高、長期的過程,本篇文章主要考慮最優產權安排的選擇,所以將市場的發展過程處理成外生變量也許是恰當的,特別是在考慮短期行為是如此。 美國加州州立科技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一、中國社會的財富觀和權勢觀 二、當前中國市場經濟的社會文化“搖籃” 三、 走向市場經濟之路:誰先致富?如何致富? 四、 結 語 三十年前,正當神州大地陷於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動亂之際,東亞的四條小龍台灣、香港、南韓和新加坡卻在長期蟄伏之後悄然而動,不過十多年之後,竟一個個飛騰起來。什麼是這幾條小龍起飛的原動力?專家學者們常常認為,是資本主義+儒家文化+歷史機遇(Capitalism+Confucianism+Opportunity),也就是說它們把握了千年難遇的特定良機,利用傳統的價值觀協調人與人及人與物在市場競爭機制中的相互關係,從而煥發了與西方很不同的經濟活力。此外,不可否認它們都處於冷戰前沿的地位。在美國和一些西方國家的支持下,利用韓戰、越戰迅速發展起來。 中國大陸這條紅色巨龍數十年來自我封閉、與世隔離,因自我摧殘而傷痕累累。突然,它搖頭擺尾,拔地而起,令世界刮目相看。一個同樣但更令人好奇的問題因此而生:什麼是這條紅色巨龍開始起飛的原動力?它會和那幾條小龍那樣迅速順利地騰飛嗎?這條紅色巨龍與那四條小龍相比,不僅個頭大,而且年齡老,閱歷深,積弊多,構造複雜,志向遠闊,所面對的困難更複雜更艱巨。當巨龍開始昂頭之時,立即發現自己一方面遭受先天遺傳與後天感染並發的舊疾新病,另一方面又可以享用自家的“遺產”和外來的“捐贈”。中國今天的市場經濟具有老邁而又年幼的雙重特性,它既是一代代傳統文化“淤泥”的沉積,又是東西方不同價值理念“沃土”與“汙垢”的撞擊與融合;它就象一棵土生土長而又盤根錯節的千年老樹,幾乎被一陣山林大火焚毀,而後在陽光雨露下吸收新施的肥料,忽然復甦,並嫁接上外來品種的枝葉,一時間生機盎然,儘管仍然傷痕累累,瘢跡重重,還長有蛀蟲,它依然顯得活力無限。 本文將從歷史的角度,描述與中國相關的多重文化如何構成了中國大陸改革時期市場經濟的生長環境,以及這個環境對目前大陸市場經濟生長過程的影響,力圖揭示在經濟體制和社會轉型中的某些灰色現象的社會文化原因。 一、中國社會的財富觀和權勢觀 中華民族即使不是唯一最愛錢的民族,也是最愛錢的民族之一,“錢”的觀念滲透到中國社會的每一微觀層面。然而,再沒有比中華民族更不像她自己的了──這個民族最不愛錢,又最愛錢。她的文化價值觀中既對金錢無比蔑視,又對其萬分垂羨;她哺育的聖賢或“君子”擅長將金錢塗上一層真真假假的倫理光彩,而她同樣餵養的“小人”或普通老百姓卻用自己貪慾的油汙再次抹去那層光彩。雖然,錢並不等於就是資本,也並不一定從資本中獲得;但追逐錢的強烈動機,在一定的條件下,就可轉化為資本運轉中對利潤的追求。 “財”神只住在中國? 這個星球上恐怕不存在不愛錢的民族,但各民族愛錢的方式很不相同。有哪一個民族象這個中華民族,把“恭喜發財”當成喜慶節日最吉利最討人歡心的祝詞;又有哪個民族象這個中華民族,把“財神爺”奉作家家戶戶最敬畏最令人迷信的神明。財神不僅只一路,而且要五路,所謂“五路財神”。中國人一生最講究的是“福”、“祿”、“壽”三星高照,而象徵金錢財富的“祿”則是其中最明亮的星。中國人最喜歡的年畫是什麼“招財進寶”、“發家利市”、“金山銀山”等。中國老百姓是拜金主義者,他們信仰宗教與其說是精神的需要,不如說是更多更高物質的追求──既要今生的享受又要來世的富貴。中國有關金錢萬能的格言或俗話比比皆是,如“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錢能通諸神靈”等等。 世界各國公認華人是個具有經商本能的種族,脈管里流動着渴望賺錢的熱血。正是這種拼老命賺錢的幹勁再加上轉得快的腦筋,華人在東南亞國家至少掌握了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經濟命脈。可是,為什麼華人在發達國家不能打進主流經濟圈子,而只能在一些落後國家稱雄呢?這與華人經濟行為的特徵或其致富的手段有關。這一手段(至少是在他們創業的初期階段)主要有三要素:首先是利用原始資本積累的經濟手段──野蠻落後的剝削方式,如極便宜的勞動力,惡劣的勞動環境,陳舊不安全的技術設備,勞保福利的無保障,勞動時間的冗長,不合理的工資制度等等,這在落後國家是普遍的,而在發達國家卻早已過時;其次是利用社會的非制度化──人治為主或不完善的法制,如各級政府的擅權腐敗,各種法規稅制不嚴,社會秩序混亂不堪,非法性的投機冒險,賺取利潤的非經濟手段等等;再次是利用投資經營的短期行為──單純追求利潤的急功近利,如不講信譽,不講道德訴求,不講社會責任感,不講回饋社會等等。 華人最追求“富貴”,但很多人往往即便富了也富而不貴,甚至為富不仁。由於暴富顯富,而又不回饋社會,往往遭到忌恨,使自己與當地民眾陷於對立的狀態。菲律賓馬尼拉的華人有個“忠義山莊”,裡面蓋滿豪宅,平時全都大門緊鎖,只有清明時節,方見人影。這些建築是當地華人富家為死者專門蓋的靈屋,而數百萬的當地窮人卻住在破木棚里。有人很早就預言,東南亞的華人富商會遇到當地社會的反彈。果不其然,現在綁架勒贖已成為菲律賓的熱門生意,甚至連軍警也與綁匪相勾結介入其中,據1996年3月17日紐約時報報導,近三年來,共有665人遭綁架,其中多數為華人,有31人被撕票,受害人支付的贖金超過1,100多萬。其實,受害人和贖金遠不止上述統計,因為許多人因怕官匪勾結,而往往私下了結。 六個“圈子”都一樣愛錢 中國歷史上有六個階層的文化圈子(Cultural Circles),它們既相互獨立又相互依賴,造成錯綜複雜的社會經濟關係和結構,甚至直至今日仍以變種的形式發揮着不同程度的作用。這六個文化圈子是,皇族文化圈,仕者文化圈(以士大夫為主體構成的整個官僚集團),鄉紳文化圈(以豪門望族地主富商等構成的地方勢力),寺院文化圈(以道教佛教或民間教派構成的宗教勢力),江湖文化圈(以會道門幫派盲流秘密組織或造反團體等構成的社會勢力),平民文化圈(以廣大農民手工業者小生意人自由職業者等為主體構成的普通民眾)。儘管表現形式相異,這六個圈子中的前三個階層經常滿口“仁義道德”,侈談“重義輕利”,實際上卻是最大的斂財集團,最愛錢的大圈子。 中國歷史上各朝各代的皇帝自稱真龍天子,代表上蒼統治江山黎民,自然這世上的一切都屬於他們。明白一些的皇帝多少給老百姓一點喘息,注意一點生產;而絕大多數皇帝不是昏君就是暴君,為了窮奢極欲,享盡人間之豪華,他們橫徵暴斂,把老百姓骨頭上的最後一點殘油也刮干,血管里的最後一滴剩血也吸盡。以皇帝為核心、以其血緣為紐帶所構成的整個皇族(Imperial Family and Kinsmen)是社會的統治中心,它賴以生存的物質來源是以分封為王、巧取豪奪、苛捐雜稅等濫權或非經濟手段來聚斂財富。 中國歷史上的士大夫(Literati and Officiadom)階層,是為以皇帝為核心封建王朝服務的龐大官僚集團。皇帝們用科舉制度(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擴大自己統治的階級基礎,這種開科取仕的辦法不講門第貧富,明顯優於西方中世紀的世襲制,使普通人得以機會參與政治。但中選之仕最終不過是在功名利益的利誘下,成為統治者的鷹犬幫凶。中國文人滿腦子“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因為“書中自有千鍾菽,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中國的士大夫都稱自己為儒者,然而在孔子看來,儒者可分為“君子儒”和“小人儒”,每朝每代,“君子儒”寥寥無幾,而“小人儒”卻多如過江之鯽。士大夫們常自吹“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實際他們大多數全能被屈、被淫、被移。中國人都知道“官本位”效應,權與錢可以轉化,有權就有錢。就連好官,也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更不用說那些一味搜刮民脂民膏、造成“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貪官汙吏了。中國歷史上確有一些清廉的文臣和忠勇的武將,然而遺憾的是歷代大多數文官都愛錢,武將都怕死,政治腐敗,以致民眾造反,藩鎮叛逆,外族入侵,社會動亂,中國歷史上大半時期都不太平。 鄉紳(Local Gentry)階層自古以來是真正維持某個地方社會、政治以及倫理秩序的主導力量,也是當地精神文化和各種物質利益的代表。鄉紳具有雙向的功能,一方面代表地方利益與上層朝廷官府應付周旋,另一方面又協助甚至勾結統治當局掌控下層平民百姓。他們或是宗族首領、退隱官員、舉人秀才,或是地主員外、手工業主和富商大賈,以自己特有的家世、名望、人脈和實力,在一定程度上操縱或影響資源、土地、生產、市場、錢莊、當鋪、運輸等經濟命脈及其發展。與士大夫階層不一樣,鄉紳是舊式私營經濟的真正主人,也是這種經濟利益的直接獲得者。他們知道“錢本位”效應,最清楚金錢財富的力量,即“越是錢多,越是氣粗”就是簡單而現實的真理。為了錢,他們會用最原始野蠻的方式來榨取僱工和佃農,也會用最惡劣狡猾的手段來欺騙顧客和買主。他們也明白錢與權可以轉化,有錢也可有權,如用錢行賄衙門就可換取更大的利益;甚至他們可以“捐官”即花錢買個縣太爺的官位來做做。 中國的宗教主要是由道教佛教回教和其他一些民間宗教組成,其勢力不象歐洲中世紀的教會那樣全面控制社會,而是在絕對服從世俗皇權的前提下行使其社會職能。總的說來,中國歷代統治者對各種宗教的並存相當寬容,並不加過多的干涉,除因特殊需要對其中某些加以官方扶植外,一般讓它們自生自長自消自滅。為了生存和發展,各個宗教派別以所在地域形成了自成一體的寺院經濟,據有田地、山林、湖塘及莊園等,其來源或是原始的占有,或是朝廷的賞賜,或是民眾的捐贈,甚或是不正當的巧取豪奪。 “江湖”(Vagebond Persons, Siniste Gangs and Rebellion Organizations)是中國傳統特有的文化現象之一,它包括各種“會道門”幫派地下秘密組織,地痞流氓,遊民流寇,犯罪團伙等黑社會勢力,此外還包括以農民起義或革命團體等構成的政治反抗勢力。江湖勢力有的是正義的,有的是邪惡的,也有的正義與邪惡相雜。它們或因團結互助,或因逃避迫害,或因反抗壓迫,或因錢財而挺而走險。江湖勢力形成自己特定的經濟利益和生意行為,正面一點的可能行俠作義,殺富濟貧,除暴安良;負面一點的則招搖撞騙,欺小凌弱,打家劫舍,官匪勾結,包賭包娼,浪跡於黑白道買賣之間。總的來說它們是一種盲目的破壞力量,往往以不正當或非正常的手段獲取財富。 所謂平民(The Populace)是一個十分模煳的概念,包容了一個極寬泛的社會階層,如農民、僱工、手工業者、小商人、自由職業者和城鎮普通市民等。這個階層是被統治者,只能利用統治者的某些開明決策或疏漏鬆動之處來爭取一定的生存和發展空間。“皇恩浩蕩”或天下太平時,他們可安居樂業,養息生作;“龍顏大怒”或天下大亂時,他們便家破人亡,生靈塗炭。這個階層中只有極少的人有幸成為政治或經濟的暴發戶,因此大多數人在垂羨發財者的同時,又無奈地嚮往一種平均主義的烏托邦社會。 孔夫子孟夫子也重錢 人們都認為孔夫子和孟夫子從不看重錢,其實這是個誤解。孔夫子也談錢,不過在談錢的時候,先將其塗上了一層倫理的色彩。在《論語(Analects)》一書中,孔子的確把他的政治原則、社會理想和價值觀念與經濟生活混合在一起。對他來說,對各個社會階層、集團以及個人在生產、流通、分配上的地位、作用和關係必須加以倫理的規範。孔子指出:“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也就是說錢財是人人所愛的,但應以合乎道德的方式獲得;窮苦是人人所厭的,但因道德的需要,也應安之而不逃避。他還指出:“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意思是如一個國家有道德秩序,那麼貧窮就是可恥的,然而若一個國家沒有道德秩序,那麼即便富貴也是可恥的。因此,孔子主張,在一定的條件和合理的規範下,人們可以積極地追求財富,所謂“富而可求也......吾亦為之”。 雖然孔子總的認為“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以此抬高作為腦力勞動者知識分子地位,貶低體力勞動者的作用。在這一點上,他與古希臘大哲柏拉圖(Plato)相似,後者也不主張統治階級參加體力勞動,因為其會因陷於“俗務”而延誤大事。然而,“君子”(Superior Man)靠什麼過活呢?孔子為他們指明了一條“一本萬利”的捷徑──只要當了官成了勞心者,當然衣食不愁,錢財自然滾滾而來,所謂“君子謀道不謀食、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君子憂道不憂貧。”孔子強調“因民之所利而利之”,這裡面暗含着肯定經濟生產活動的功能以及追求財富的需要。他把“足食、足兵、民信”作為三大立國之本。他還提出“何以聚人曰財”,從而將財富視作統治社會的必要條件。此外,他主張“百姓足,君孰與不足”,就是說老百姓富了,統治者哪有不富的。 儒家的第二大經典着作《大學(Great Learning)》中,發展了孔子反對聚斂(重稅)的思想,進一步指出“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的主張,也就是認為首先讓民眾富有而非讓統治者富有,國家才會免於滅亡。如何才能使老百姓富有國家財源充足呢?《大學》從生產與消費的某種相互關係中,看出“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擴展財富有個根本辦法,即儘可能從事生產的人越多,吃閒飯的人越少;生產效率快,而消費合理;則財富定永遠充足。儒家的另一經典着作《中庸(Doctrine of Mean)》與《大學》強調“有土此有財”一樣,把孔子強調天為生產萬物根源的觀點,擴展到不僅“天”而且“地”也同為生產萬物的根源;從而把土地提升到自然力的高度來認識。《中庸》對中國經濟思想的一個突出貢獻,就是“來百工則財用足”,即工業致富論,並將之列為天下國家的九經之一。它企圖把建立在自然財富觀基礎上的農業生產觀上升到工業生產觀,這是非常積極的。遺憾的是後來的儒家並未將這一思想貫徹和發展下去。 孟子比孔子更重視經濟問題。他指出,物質環境對人們有重大的影響,在個人財富與國家財富上應有不同的倫理要求;人的生存發展使社會經濟關係日益複雜,繁雜的道德規範會限制個人日常的經濟生活,因此應給予一定的放鬆;如果道德規範與個人財富的獲得有衝突時,並非後者絕對服從前者,而應取決於對兩者輕重本末的權衡。例如一個人就要餓死,食物當然比禮義廉恥更為重要。孟子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明確提出保障私有財產理論的思想家。他主張“恆產”即財產的永久占有,並強調為了社會秩序的安定,人們應有自己財產。如農民應有一定數量的土地進行生產,造成自給自足的家庭經濟。而那些無恆產的人易於做邪惡之事。 愛錢的“共產主義者” 共產主義者不愛錢嗎?在打江山時,除了少數投機或動搖分子外,一代共產黨人確實把腦袋掖在褲帶上鬧革命,但動機各有不同。有的真正信奉馬克思主義,要實現共產主義理想;有的滿懷抗日救國的一腔熱血;有的為報地主老財剝削壓迫之仇;有的僅僅為逃避封建包辦婚姻;還有的是家裡揭不開鍋了,參加隊伍混口飯吃;也有的圖將來革命干成了能“三十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甚至升官發財。中國曾經是一個落後的農業國,投身革命的絕大多數是農民。中國的農民曆來具有兩面性,一方面具保守性,不圖社會變革,只求發家致富;另一方面又具造反性,在“均田”、“均富”的理念驅動下,會揭竿而起,以暴力反抗官府,但打下江山後最易於腐化墮落,李闖王的失敗就是極鮮明的一例。 中國共產黨靠自己的活力和國民黨的腐敗打下了江山。開國初期曾一度保持上升的勢頭,但不久腐化的病毒開始滋生,逐漸侵蝕本來尚屬健康的機體。一些領導幹部開始換妻、占好房、求特權;一些幹部露出愛錢的貪婪本性,開始濫用權力,貪汙受賄。從五十年代起,中共便掀起了一輪又一輪的社會主義革命高潮。一方面,它從農業合作化入手,在城鎮推行公私合營、在農村大刮“共產風”、實行人民公社化,試圖跨過資本主義階段,跑步進入共產主義;另一方面則不斷強調階級鬥爭,批判“資本主義”道路,反對物質刺激,號召幹部要堅持革命化,警惕“糖衣炮彈”。這一系列做法直接違反了社會發展的本來規律,也違反了人的本性,不久便嘗到極大的惡果。從1959年到1961年,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造成了數千萬人餓死(其實當時氣候基本上是風調雨順,經濟上的大災難完全是主政者造成的破壞)。六十年代初,共產黨內的一些有識之士看到了問題的所在,便順應人性的本來面目,給予老百姓一些鬆動的機會,試搞了“三自一包”(即自留地、自留林、自留畜以及包產到戶)。這樣一來,農民有了一定的生產積極性,情況開始好轉。可惜好景不長,毛澤東又發動文化大革命,把違反人性的做法推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結果,中共把一個骨子裡愛錢的民族,變成了一個表面上最不愛錢的民族。除了極少數的特權者外,中國人都窮,於是,“愛錢”便以一種隱性、變相和小規模的形式開始泛濫。許多原本不直接屬於商品的東西,人們也以商品的形式交換,如地位、權力、名望、家庭背景和社會人脈關係網絡都可以轉化為錢財,“走後門”就是這種種關係最形像化的寫照。在這樣一個社會中,一旦放鬆了多年來對追逐錢財的禁錮,就象希臘神話中的潘多拉(Pandora)之盒被打開了,裡面所裝的瘋狂、貪慾、嫉妒、罪惡等禍患一擁而出。整個社會的商業化就象衝破閘堤的洪水勢不可擋,什麼理想和情操都通通刷洗一空。中國大陸的一出電視劇里有一句台詞,“有錢也許不能萬能,但沒有錢卻萬萬不能”,幾乎成為傳世警句。 有人說,“錢”能決定一切比“權”能決定一切要進步,此話雖有偏頗之嫌,但也不無道理。不管怎麼說,中國大陸開始了一種從單一“權本位制”到“權”與“錢”兩種本位制並舉的轉型。過去是“權”到“錢”的單向流程,而現在是二者之間的雙向流程。在這種體制中,最賺錢的機會就是利用權和錢的交匯,或者說在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的邊緣地帶得到最大的利益,能有幸得到這種機會的人當然是那些可以將權轉化為錢的人。但也與過去有很大不同,八十年代以前,你即便有錢但沒有權,你也甭想住豪華住宅,乘昂貴轎車,買緊俏用品,享受一流服務和保護,出入特權的娛樂設施。然而,今天這種現象改變了,人們可以“買”官作,可以“買”警察保護,可以“買”免除或減輕刑罰。儘管由於某些原因,中國還有一些錢仍打不進的“堡壘”,然而至少大部份“城池”已慘遭淪陷。九十年代開展的反腐敗運動所揭露出來的只是冰山一角,但也可略見一斑,現在的貪汙案中,百萬元以上的大案多(僅1995年就達六百多件)、高層官員涉案多、有組織的集團犯罪多。為此,1995年11月,最高檢察院成立反貪汙賄賂總局,並在各省直轄市的檢察院相繼成立反貪汙賄賂工作局,力圖建立起制度性的反貪網絡。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將來,大陸也會象台灣一樣,黑金政治泛濫,沒有一處不被錢所主宰。 二、當前中國市場經濟的社會文化“搖籃” 中國大陸目前成長中的市場經濟是一種壟斷的行政權力與市場交換雜交的產物,它的文化基礎則是中國的傳統經濟文化、馬列經濟文化和西方經濟文化觀的混雜。 傳統經濟文化:“小康社會主義”的由來 孔子對後世平民的一個重大影響就是他“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的思想。儘管他僅僅提出社會貧富不均的弊病,而不能找到醫治的辦法,但仍然為中國傳統的“均富”論奠定了理論基石。他的另一個重大影響就是他有關“小康”(Primary Abundance)與“大同”(Great Harmony)的基本原則,後來這些原則在《禮記.禮運篇》中加以進一步的闡述,到19世紀末在康有為的《大同書》更得到系統化。這恐怕也是中國人易於接受馬列主義的一個先天條件。什麼是“大同”?從《禮運》所述來看,“大同”就是財產公有,人人平等,沒有階級差別、等級秩序、政治壓迫和經濟剝削,更沒有犯罪現象。也許是歷史的巧合,中國古代《禮運》提出“大同”論之際,正是西方柏拉圖着述《理想國》之時。“大同”是許多民族古老的夢想,1500多年前,東晉大詩人陶淵明在其《桃花源記》中描述了這樣一個理想社會;英國人文主義者托馬斯.莫爾(Sir Thomas More)在480年前發表《烏托邦》抒發了美好的嚮往;法國的聖西門(Henri de Saint-Simon)和傅立葉(Charles Fourier)提出了各自空想社會主義理論;英國人歐文(Robert Owen)乾脆於1825年在美國印地安那州買下三萬英畝,建立了“新諧和村”(New Harmony),用以實驗自己社會主義的綱領;中國清末的康有為撰寫了《大同書》來表達自己的政治理想。 《禮運》中講述的“小康”是與“大同”完全不同的兩個觀念,它以財產私有為出發點,不是“天下為公”,而是“天下為家”,以各自家庭為社會中心建立起人的財產關係,生產的目的是為了個人的利益。既然一切為私,就必須修建堅固的城池,以防他人侵擾;此時,統治國家應以禮義為綱,來規定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間的關係;再進一步,以此確立制度,完備各種經濟設置,獎勵有勇有謀的人,以功績為考核之標準。由於人人為自己,就可能引起混亂,所以統治者除運用軍事手段外,必須建立倫理綱常和法規;當政者若不能做到上述這些,必會為害社會,故理所當然地讓位。 鄧小平不甚注重理論、而強調實際效應,他提倡“摸着石頭過河”,並一向信奉“貓論”。為了需要,在一幫謀士的包裝下,他提出“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其具體內容就是建設“小康社會主義”、作為中國大陸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這不愧為“古為今用”和“土洋結合”的一個典範,它避開談“大同共產主義”,而只談“小康社會主義”,既滿足民眾追求私有的本性,又不徹底拋棄建黨的立論之本。 中國傳統文化中最核心的價值觀之一就是父權為本位的家長制。孔子強調的“忠孝節義”,其中以孝為根本。古時,最高統治者是“皇帝老子”、“天下之父”,官僚衙門是“父母官”,而老百姓則是“子民”。許多社會關係都是父權的延伸或變種,都可用父權來加以解釋,如“長兄為父”,“師徒如父子”等等。這種“父權家長制”反映在經濟活動中,就是以家族為基本架構組建經濟活動的社會習俗與經營文化。現在,中國成長中的私營經濟里,家族式企業十分普遍。要想讓大多數的私營業主們走出“家長說了算”的那種封建式家庭經營,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特別是一些農民企業家,還弄不清現代化管理是什麼東西,他們更需要脫胎換骨的“改造”。 祖訓已被遺棄? 目前,中共正在做的事就是推翻自己過去所做的一切,它無奈地抽掉自己招牌上標有“共產”的實際內容,拋開了過去支撐這個黨及其專政的理論基石──來自馬列的教條,轉變成一個為了自身利益而實行一黨壟斷的強權。它正在扶植再造新的、更富有的、更永遠無法消滅的地主、資本家、外國買辦和黑道勢力,也就是在更大的規模、範圍和效應上製作新的剝削、私有制、貧富不均和社會的黑暗與醜惡,這是它在“多害相較取其輕”的狀態下,被迫作出的痛苦抉擇。當年馬克思詛咒,資產階級為了自己的需要,造就了無產階級,也同時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進入八十年代後,鄧小平發現,不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就會亡黨亡國,他只能選擇經濟改革來挽救中共的危機;然而,號稱代表“無產階級”利益的中共,為了自己的生存,卻造就出了“新資產階級”,並且自己終將嬗變並與之融合。 共產主義是人類的一種理想,它與儒家的“大同”,佛家的“淨土”、“極樂世界”,還有基督教的“天堂”有異曲同工之妙。然而,與其他宗教不一樣,實現“共產主義”的途徑要經歷太多的血腥和殘殺,過於扼殺人的本性,所以使人們半途而廢。同蘇聯和其他國家的“社會主義試驗”之結果一樣,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經過三十個春秋,給老百姓帶來的不是富裕和文明,而是貧窮和不斷的政治運動,以及不幸、摧殘和絕望。中共掌權後,就劃定了兩大禁區,一是在政治上不得動搖一黨專政和它的意識形態,另一是經濟上不得改變社會主義道路、不可動搖公有制。可是,1978年後中共在經濟上一步一步後退,禁區相繼開放了。農民單幹了,私營企業出現了,官員可以合法經商了,國有企業不得不轉賣給國人或外商......這樣,從市場經濟中生長出來的“新資產階級”,或遲或早、或多或少,必然會要求更大的生存和發展空間,也必然染指政治──形成壓力或利益集團,要求更多明確界定的權利。同時,“三十年風水輪流轉”,當初被打到台灣去的國民黨“地主資本家、大小戰犯、老反革命分子們”一個個衣錦還鄉,建廠投資,成了中共的座上賓。 西方經濟文化: 幽靈來了嗎? 讀過《共產黨宣言》的人,都能記住這本“共產黨”人“聖經”中的開篇語,“一個共產主義的幽靈在歐洲徘徊”。然而,馬克斯、恩格斯這兩位共產主義的鼻祖,萬萬不會想到,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一個資本主義的幽靈在蘇聯和中國徘徊”,資本主義在社會主義的“紅色土地”上“復辟”或者得到了新生。儘管革命前,在這兩個地方(尤其是中國),資本主義並未得到長足的發展,但是,有趣的是,中俄兩國的老百姓對市場經濟的適應能力很不一樣。中國民眾很快進入“全民皆商”的狀態,把中國“拉進”了資本主義,而在俄羅斯政府造出一套資本主義制度之後,俄羅斯民眾卻在資本主義大門前猶豫不決、不敢邁入。這或許跟社會主義的“壽命”有關,在蘇聯,社會主義的壽命接近八十年,這使經歷過商品經濟的人早就辭世;而中國的“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大大縮短了社會主義的壽命,結果很多生在舊時代的老一代還健在,反倒成了中國的榮幸。 幾百年前,當資本主義乘文藝復興之勁風,衝破中世紀千年的黑暗,取代封建主義,而呱呱落地之時,懷舊的遺老遺少們對之深惡痛絕,因為它打破了封建貴族和天主教會勢力的藩籬;一向高居學府之內的哲人文豪們也一起舉起倫理之旗,對之口誅筆伐,因為它把人性中最醜陋的汙垢一下子全抖落出來。馬克思把所有的批判凝成一句名言:“資本從它來到世間,每個毛孔和細胞都滴着血和骯髒的東西”。然而,正是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供求規律、自由競爭和追逐利潤,給人以發展和創造的機會,調動人奮鬥的欲望和一切積極性,充份滿足人自私自利的本性。亞當.斯密(Adam Smith)指出,有一隻“看不見的手”(Invisible Hand)在掌控着資本主義社會“機器”的操作,它就是在市場競爭中以追求利潤為唯一目的的機制,而這隻“隱手”最直接的“肉身化”就是資產階級。政治家、哲學家、文學家、藝術家、科學家、軍事家們,各個領域的專家以及物質的直接生產者們,都認為自己是社會發展的主導力量,其實,在一定意義上,作為資本人格化身的資產階級──工商企業家階層,才是社會發展槓桿的撬動者,它以非道德的力量大顯神通,控制了整個社會生活,僱傭了政治家為其界定產權和人權,建立遊戲的規則──制度的保障;僱傭了軍事家用“火與劍”之暴力為其占領更多的領土、資源、人力和市場;僱傭了科學家為其更新生產力,向未知的知識領域及未開發的自然王國挺進;僱傭了白領或藍領階層從事腦力勞動或體力勞動,直接創造物質財富;也僱傭了哲學家、文學家和藝術家為其點綴精神生活,裝潢富麗堂皇的門面。 今天,中國大陸已經開始出現自己的“企業家階級”──一批由那個“資本主義幽靈”投胎轉世,或借“社會主義”之屍還魂的“大款”富豪們。儘管它仍躺在搖籃,還未完全掙脫襁褓的裹扎,但已經以它不服管束的“啼哭”和“蠕動”,顯示了其“幼獸”的“蠻力”。 三、 走向市場經濟之路:誰先致富?如何致富? 改革開始以來,一部份人先富了起來,他們致富的方法各有不同,有人靠辛勤勞作、聰明才智,也有人憑籍家庭背景、人脈關係、海外親友,還有的人則走貪汙受賄之路,甚至出賣肉體、走私販毒。在中國大陸的現實條件下,這些先富的人往往主要靠“社會資本”(即社會關係)而“物質資本”,更多的靠“非經濟手段”而不是“經濟手段”。他們主要是來自八種不同社會背景的階層族群:一、部份黨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政府工作人員和轉業退伍軍人;二、部份鄉鎮個體戶、專業戶和由農轉工商的剩餘勞力;三、部份國營單位退職退休或兼干第二職業的職員、職工和科技專業人員;四、部份原無業人員或盲流分子;五、部份地方宗族勢力有影響的人物;六、部份有特權家庭背景的子弟;七、部份演藝界體育界的明星名人等;八、部份有犯罪前科的社會不良分子等。這八類人致富的過程對中國社會的振盪是如此之大,以至於整個中國社會都跟隨着他們商業化了,所謂的“十億人民九億商,還有一億心直癢”,就反映出那種在商業化大潮中的躁動。據說,越南當局為了進行經濟改革曾立下誓言,寧可讓一代人的道德淪喪,也要把經濟搞上去。中國大陸當局不敢這麼明說,但它無疑知道這個代價是必須付的。 “有權不用、過期作廢” “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實際上已經成為中國大陸大多數幹部在經濟市場化過程中的行動左右銘。在他們看來,清廉成了“無能”的別名,如果一個幹部不會“拉關係”、“走後門”、“撈一把”和“吃請受賄”一類的以權謀私,就會被老婆孩子、親朋好友、同學同事、甚至街坊四鄰看作“笨蛋”、“傻瓜”和“白痴”。在農村私營經濟興起之初,一些腦瓜子轉得快的鄉鎮幹部,馬上乘火候搞起了自己的買賣。這些先富的幹部中,不少人見利望義,腐化墮落,甚至成了罪犯。山東省即墨市喬家屯鄉黃泥村的村黨支書,市人大代錶王希成把整個村子搞成了一個獨立王國,在政治經濟上壟斷了村裡的一切,壓迫剝削村民,甚至搶劫財富、拐騙婦女、殺人放火、無惡不作,最後難逃法網。河南省博愛縣許良鎮趙後村的村黨支書兼村委會主任王允忠把此村當成王家天下,自己作為“總公司的大老闆”,占有四處私宅大院,把集體產業據為私有,甚至購買武器彈藥,糾集地痞流氓,任意拷打和盤剝村民。遼寧省義縣大榆樹堡鎮的鎮黨委書記於平印把其鎮搞成“于氏家天下”,分派家人分別占據當地黨政要職,結果把於家變成了本鎮首富之一。 以權經商、辦“官家店”,是另一種常見的行徑。所謂“官家店”是指由黨政機關幹部直接或通過其家人親屬間接經營的私營酒店、歌舞廳等行業。據官方《法制日報》報導,湖南懷化地區被民眾稱為“官家店”的買賣很是興隆,5個縣市竟有270家相當規模的“官家店”,占此類店總數的百分之五十三。“以權謀錢”是這類“官家店”謀取利潤的先天條件;以“官官相護”為保護傘,掩蓋其不法行為,是“官家店”的又一特色。“官家店”的官人在外面辦了酒店、歌廳,成天考慮如何賺錢,八小時以外東奔西走,全力以赴忙生意,八小時之內雖是“身在曹營心在漢”,卻是工資照領、獎金照拿。從全國範圍看,這類私營“官家店”多如牛毛,數不勝數。它們的一個共同特點是,以通過權力和“後門關係”等社會資本和非經濟手段,進行了不公平的市場競爭,從而謀取暴利。 “除了錢,他們還認什麼?” 中國多數的私營業主和個體戶原來是農民或小市民,他們只接受了很少的教育,既樸實勤勞,又狡猾惰性,他們把五千年中華民族的優缺點、正負面和強弱項都集於一身。他們信奉的是簡單和直接的利益,以及樸素的義氣和鄉情,不會過多地在是非、對錯、真假、善惡和美醜之間作“無用”之爭。他們為利益所驅使,總是在吃虧和占便宜的循環中盲目地疲於奔命。他們不是那種一聲令下、就言聽計從的人,他們愛在“戰略”上坐觀,而在“戰術”上精於算計、步步進取;他們對政府保持順從,卻深諳鑽政策空子的門道。由於國家的法制、尤其是稅制不健全,絕大部份個體戶和私營企業大量逃稅漏稅,其申報的所得稅往往只及利潤的百分之幾、千分之幾,甚至基本不繳稅。 多數私營業主仍處於原始積累階段,從生產到經營都是採用野蠻和落後的剝削方式,在這一時期,根本無須現代化的管理也能獲利甚至巨額暴利。中國大陸國內市場大,個體戶經營的買賣,一點也不必擔心回頭客,搞“一錘子買賣”就夠了。他們或是不懂法,或是利用法的不健全,或乾脆知法犯法。在他們看來,自己是老闆,老闆的意志就是法規。許多私營企業延長工時、壓低工資,工作條件簡陋、生活設施缺失,甚至對雇員任意打罵。這樣引起的勞資糾紛甚至會導致新的“階級對抗”。私營業主和個體戶可能“暴發”成一個闊老,但絕不會立刻形成一種比較完善的人格,城市職工對個體戶的普遍不滿,雖可能有“狐狸吃不到葡萄嫌酸”的心態,但也與個體戶倫理層次太低、毫無社會責任感有關。 “紅”與“白”的宗教勢力 宗族勢力是中國幾千年來封建社會的最後基礎。宗族是指以父系血緣相傳下來的親緣關係,一個大的宗族經常包含有政治、經濟、宗教以及軍事等多種功能,往往為豪門所控制,並排斥其他宗族的人。歷史上,族權同皇權、神權、父權和夫權構成中國封建社會精神統治的五大枷鎖。中共在革命中,設法打倒了豪門宗族,造成了一個有趣的現象,一個宗族裡革命前是本姓富者掌門,革命後則是本姓窮人主宰。 改革開放後,宗族勢力開始抬頭,甚至泛濫成災。在很多地方,鄉鎮企業和私營經濟的企業掌握在某種宗族勢力的手中。這些宗族勢力以同姓同祖為凝聚力形成某地的獨立王國。宗族的頭面人物往往成為當地先富起來的一幫。當前,中共大陸的宗族可分“紅”與“白”兩種,前者是共產黨組織“宗族化”或宗族“共產黨化”;後者是宗族勢力的“非共產黨化”,即完全取決於舊時世代相傳的正宗繼承關係,如按照家譜的輩分、尊長或傳統特有的規矩來決定領導權。就連中共中央組織部也承認,一些基層黨組織被宗族勢力所把持、名存實亡。為了通過舊鄉紳的港台海外關係引來投資,或借重其經商的頭腦,一些原來被共產黨掃地出門的原鄉紳或其子侄輩又被請了出來,這些人習慣上就是宗族勢力的代表,他們或多或少在當前私營經濟興起的潮流中扮演一定的角色。 在錢眼裡打滾的“明星” 商品經濟的大潮引誘各行各業的人士紛紛下海,其中最易於利用職業便利和社會資本而暴發的階層之一是部份演藝界或體育界明星們。在社會普遍商品化之後,這些影星、歌星、笑星或球星們的行情大漲,職業報酬是從前數十倍、數百倍,甚至高達"天文數字"。例如,1988年,通俗歌星毛阿敏一次就逃個人所得稅30萬元。這些人擁有豪華汽車和別墅,享受普通民眾所做夢也不敢想的奢侈生活。這些人中一部份腦筋更快的人,紛紛投資辦起了私人企業,他們昔日的聲名本身就是最響亮的商業廣告,而廣泛的人脈關係就是一本萬利的基礎。“體操王子”李寧變為飲料和休閒服裝業大亨;享譽世界體壇的“馬家軍”教頭馬俊仁,從事“鱉精”的買賣;影視界“大腕”英達成立了私營的“英氏影視公司”,在社會上很有影響;影后劉曉慶廣施“魅力”成了億萬富婆,號稱“全中國最富的女人”,她建立起自己龐大的劉氏企業集團,據說逃稅漏稅之額必以7位數為起點記;另一位女影星張渝也成為一名私營大企業家,從事化工等實業,一次就能從自己腰包里掏出三千萬投資拍攝電影《太陽有》。 “活着就是賭一把” 中國的私營經濟如雨後春筍般遍地萌發,一時間沉渣泛起,魚龍混雜,其中最無包袱的就是一部份無業游民、地痞流氓和刑滿勞教分子等。“活着就是賭一把”是這些人的生活信條,這些人沒有臉面地位、也沒有什麼東西可失去的。本來賺錢與風險是成正比例的,風險越大,賺得越多;而風險最大的一定是非法和不正經的行當,不是坑蒙拐騙,偽貨劣品,就是走私販毒,包賭包娼。 1949年以來,共產黨的顯着成就之一,就是徹底摧毀了黃金榮、杜月笙青紅幫一類的黑社會勢力。然而隨着改革開放、搞活經濟的到來,某些黑社會勢力也開始死灰復燃,東山再起。例如,名揚福建的“商業巨星”、福州私營裕豐公司董事長杜國禎,拉攏中共霞浦縣委書記楊某和離休縣委書記胡某等,利用國有的新華輪8號進行走私。上海市華誼綜合貿易中心的總經理王亨銘原是個地痞流氓,吃喝嫖賭抽樣樣具精,甚至利用老婆為色情誘餌拉攏關係,善於行賄走私,買空賣空,非法倒賣黃色汙穢品,謀取暴利。女流氓吳勝明曾因賣淫和詐騙被判刑12年,出獄後,自辦所謂四川嘉陵江聯合企業有限公司和浙江永昌公司,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她從西南詐到東南,從廣東騙至黑龍江,甚至連官方某大報紙也吹捧她的光輝業績。浙江省溫州歐江東門和西門各有一個“私營漁業公司”,都是由當地黑道、漁霸集團所把持;東門的漁霸叫葉洪濤,西門的叫張挺春,各雇有一幫流氓打手,完全壟斷了市場,強迫漁民將水產全部賣給它們;這些漁霸直接或間接收買了公安和工商等政府部門官員33人,其中有治安科副科長、分局股長、派出所指導員、公商市管員等。據有關部門調查,在許多省份地區,流氓犯罪集團甚至有嚴密組織的黑社會勢力,滲入甚至很大地影響經濟活動,如控制資源,把持交通,壟斷市場,哄抬物價,收保護費,作黑白兩道的生意等。它們與政府官員、宗族勢力、各種不法分子,甚至與海外黑道相勾結,造成社會秩序的嚴重混亂。 大伙兒一塊奔小康 中共領導人最理想的模式是“集體經濟+市場經濟”,在一個特定的區域或群落,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故提出“大伙兒一塊奔小康”。這種方式把古代“小康社會”的理想現實化,並把實驗失敗的“人民公社”三級所有制改裝成適應市場競爭機制的各級經濟企業聯合體。這些大大小小的聯合體,雖然保留某種集體所有制的名義,實際上採用的是資本主義的合夥制或公司制。至1995年,北京郊區縣已有了50個“億元村”,這些村子已具有1億元以上人民幣(約1200萬美元以上)的資產。房山縣韓村河村竟然達3.7億元,下設51個工程隊,13個工業企業,村里仍從事農業的只占百分之五,家家住有二層別墅式小樓,全都擁有電話、彩電、電冰箱等。河北太行山麓的昔日窮山村──磁山二街村開辦了煉鐵、軋鋼、化工等34個企業,產品打入國際市場。山東龍口市的一個窮山莊──下丁家村,成立實業總公司,下屬8個工商企業,21個農副專業隊和一個農業綜合服務隊。浙江蕭山的航民村是全省第一個億元村,這裡“既無困難戶,又無暴發戶,家家都是萬元戶”,中共領導人江澤民、萬里、喬石、李瑞環等曾到此視察。 這些原來十分貧窮的村莊之所以能夠富裕,其中一個共同原因就是他們都有一個得力的帶頭人,這些帶頭人頭腦開通,關係四通八達,他們順應社會發展的潮流,把自己個人的利益與本地老百姓的利益結合在一起,村民們富了,當然自己就更富更有威望,將來會得更大的利益。山東省蒼山縣艾曲后街村的黨支書劉建志,雄心勃勃,先是發展本村經濟,然後兼併其他9個村,成了10個村的總支書,並成立艾曲總公司,下設6個分公司,自任總裁。後被選為省人大代表和全國勞動模範。這樣,又反過來以更大的影響和更廣泛的社會關係促進當地的發展。 河南省新鄉縣小冀鎮東街村第五村民小組有個“河南京華公司”。總經理劉志華女士,一鳴驚人,居然進京舉辦“發展戰略研討會”,劉女士在會上提出“鄉村都市”的發展構想──農村城市化+農民工人化與知識化,綜合指標超過發達城市的水準。她說:“多年來,我一直憧憬着,讓我的家鄉成為鄉村中的城市。這裡既有現代化的工廠、商店、住所、文化娛樂設施,又有美麗的田園風光。生活在這裡的人,不愁吃,不愁穿,相親相愛,和睦美滿。沒有猜忌,沒有爭鬥,是個處處充滿愛的小世界。”這是一個經過現代化包裝過的古代理想。然而,這一切竟已在這個小鄉村初步實施。在這個“世外桃源”,訪客可以看到北美式塔形辦公大樓,英格蘭式、西班牙式、阿拉伯式或羅馬古堡式的農民公寓,以及布局精巧的花壇、草坪、庭院和林蔭道。每戶公寓總面積150平方米,樓上樓下共四室二廳,廚房、餐廳、書房、衛生間、儲藏室樣樣俱全,彩電、電冰箱、洗衣機、煤氣灶、組合衣櫃、組合沙發、席夢思床墊等應有盡有,此外還免費供應煤氣、暖氣、熱水等。該公司共擁有日用品化工廠、紙箱廠、罐頭廠、豆漿品廠、腐竹廠等十個工廠(場),經濟效益可觀;還辦了機械化的現代化農場,承包給十個“農業工人”,為此購置了多台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自卸汽車以及其他配套機具,並供應充份的化肥、農藥和水利灌溉條件。公司開辦了幼兒園、職工俱樂部和京華文化中心,並與平原大學合辦“大專班”,現正籌辦“農民大學”。村裡的老人都享有養老金,還可以分批到外地旅遊。劉志華本人因此成為全國的一個名人,頭上掛滿了令人眼花繚亂的桂冠,還應邀赴美國參加了1987年“中美中小型企業交流會”。 京華公司的模式符合傳統的“小康”和“大同”以及農民“均富”理念,易於為一般農民所接受。它的成功離不開當地人的辛勞,但也有別的地方無法啟盼的外部助力和內部特殊條件。首先,因為它符合了中共“共同富裕”的理想模式,從一開始就受到政府的照顧扶持,如劉源(前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兒子)任當地的副縣長時就給於許多幫助,後劉升任副省長後對該公司又給予更多的關注。其次,公司總經理劉志華原為從城裡志願下鄉的知識青年,眼界較開闊、有理想、有相當的知識素養;她的丈夫的經歷能力則更為特殊,他畢業於北京大學,曾任文化部官員,後志願下放到當地任縣文化局長,後來他辭官下鄉協助其妻創業。他雖名為公司總顧問,其實是幕後真正的當家決策者,他的教養、知識、才幹以及當官期間建立的人脈關係和社會資本都是該公司成功的特殊條件。但這個公司仍然處於舊式“夫妻店”式的管理之下,帶有“人治”的缺陷,村民們把劉黃夫婦當做救世主,有強烈的依賴心理和報恩心態。這個公司的發展中還有本位自利,重工輕農,汙染環境,較少回饋鄰近鄉村等問題。 四、 結 語 從社會主義集權體制向市場經濟轉型,可能會遇到兩種理想主義。一種是把經濟市場化看作純粹的經濟手段,以為可以在不觸動政治社會文化的條件下,既達到市場經濟國家的經濟效率,又保留社會主義的權力結構和觀念文化。抱有這種理想主義、而又對轉型期的社會現象看不慣的人,會天真地以為,可以用社會主義集權體制時代流行的政治思想工作、革命理想教育、英雄模範人物的帶頭作用、運動式的治理整頓等等,去“糾正”經濟市場化帶來的觀念行為的變化。事實上,經濟市場化過程是一個重新建立觀念文化、行為規範的過程,它會自然而然地淘汰着社會主義集權時代留下來的觀念文化;如果經濟市場化不可逆轉,那麼,舊的社會主義觀念文化被淘汰,大概也是不可避免的過程。在轉型期中出現的很多腐敗現象,恰恰是舊的社會主義權力結構在這一特殊階段的產物,沒有進一步的政治改革,這些現象就很難消除;如果試圖通過強化這些權力和觀念來消除腐敗,那就不僅南轅北轍,而且會造成火上澆油的結果。 另一種理想主義是對經濟市場化過程中形成的經濟體制設想得過份完美,希望它象在教科書上那樣充份有效,並能遏制各種副作用,避免轉型期中的種種令人不快的“灰色”現象以及可能的混亂。本文的分析說明,經濟市場化過程是在中國現存的社會文化“搖籃”中進行的,無論是“下海”的官員、知識分子,還是私營業主、農民,他們的財富、權勢觀念、經營觀念、“社會資本”都是過去積累起來的,他們一方面承續了祖先和社會主義革命年代的“畸形遺產基因”,另一方面又感染了外來的“細菌病毒”,因此“既先天不足、又後天失調”。當招賢嘍!招賢嘍!他們用自己的行為、按照自己的觀念,來影響經濟市場化的實際過程時,市場化就會遠遠偏離理想主義者們的期待,不象是一支優美高雅、井然有序的交響樂曲,相反倒很像一場“山里人聽到的爵士樂演奏”,節奏奔放,卻一片“混亂”。在任何國家,社會文化的現代化都不可能領先於經濟政治的現代化,所以經濟政治的現代化往往會受到落後的社會文化的牽制。 直接推動經濟市場化過程中的那些活躍分子,那些私營業主們、遍及城鄉的個體戶們、那些在鄉村辛勤耕作、在城市尋機打工的農村青年們,給中國的經濟社會注入了虎虎生風的活力,也為之帶來光怪陸離的“邪氣”。無論人們是喜歡還是痛恨,是羨慕還是妒忌,是讚揚還是詛咒,他們仍會以自己不馴服的“野性”去獵取想要的一切。 美國賓州印地安那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 一、中國留學生運動歷史的回顧 二、七十年代末至今中國留美學生的的基本情況 三、留美學生資源的特點分析 四、開發、利用、保護和發展留(美)學生資源的建議
對於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國人來說,即將來臨的二十一世紀將是一個前所未有的發展機會。在過去的一個世紀裡,數代中國人前仆後繼,為爭取民族的解放、國家的獨立、和中國社會的進步奮鬥不已。許多優秀的志士仁人為此貢獻了生命。在經歷了無數的挫折之後,今天的中國已經發展成為一個擁有獨立主權、具備威懾性國防自衛能力、並在國際事務中發揮重要影響的國家。近年來的改革使中國的經濟從觀念、體制、效益各方面都產生了革命性的變革。一個同時兼容市場和計劃經濟的現代中國經濟已經形成,並開始與世界經濟全面接軌。可以預料,不久的將來中國經濟將成為世界經濟的一部份,並對其發展產生決定性的影響。中國人的精神面貌也隨經濟改革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億萬中國人第一次有了充份發揮個人才能、合法追求個人物質利益的機會。在社會生產力得到空前解放的同時,中國人對自己和民族的未來都有了比從前任何時候都更為具體和現實的期望。這一切為中國在下一世紀爭取更大、更全面的發展準備了必要的條件。可以說,自1839年鴉片戰爭中英帝國主義的炮艦轟開中國的大門以來,中國第一次從意識形態、經濟基礎、民族心理等方面最現實地接近了全面振興中華民族的歷史機會。 但是,這前所未有的歷史機會也將是對中華民族前所未有的挑戰。二十一世紀中國將面臨很多挑戰,但主要的挑戰將來自於下列四個方面。首先,在下一世紀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中國經濟的發展將繼續受制於現行的國際經濟秩序。儘管這種秩序並不公平、帶有濃厚的殖民主義和霸權主義經濟的特徵,但發達國家將繼續用此來維護既得的科技資源和經濟優勢。中國的經濟發展將面臨雙重任務:既要保證發展速度,又要在高新科技的開發運用、經濟體制的改革和管理方面趕上發達國家。而只有在同時做到這兩點的情況下,中國經濟才可能在結構、能力、和管理方面發生質的變化,奠定民族振興的經濟基礎。與此同時,中國還必須思考如何在保持政治穩定的前提下對現有的國家政治管理體制進行有效的改革。這是一個困難的卻又不能迴避的挑戰。無疑,中國的發展需要一個穩定的政治環境;穩定是發展的前提。但發展不可避免地要帶來體制上的改革,這不僅因為發展本身就是一種變革,更因為只有在受到適應發展的政治和法律的保障之後發展的結果才能有真實與長久的意義。中國面臨的另一個挑戰來自文化與民族素質方面,即我們民族如何在辨別、保持和發揚傳統文化的精髓的同時,大膽吸取和接納外國文化中的優秀成份,並在此基礎上建設一種同時具有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現代中華文化。這是中華民族振興的重要內容,也是人類文明發展方向的一個重要課題。從根本意義上講,下一個世紀的國際間的競爭也將是民族素質與能力的競爭。在國際環境方面,中國同樣將面對嚴峻的挑戰。目前的國際環境表面上風平浪靜,實際上危機暗藏。一些國際勢力將對中國進行干擾和“圍堵”,遏制其發展,其他國際力量則將在權衡自己利益得失的基礎上支持中國的發展。因此,中國必須對國際形勢的變化持有現實和理性的態度,必須最大限度地靈活運用自己的實力和影響來開拓一個能進退自如的、有利於自己全面發展的國際空間,必須與其他國家一起共同創建一個以和平共處、公平競爭為基礎的新的國際秩序。與此同時,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必須有勇氣和智慧來徹底地解決國家統一的問題。 這些挑戰是對中國的挑戰,也是對世界的挑戰,因為中國的發展不僅直接關繫到四分之一人類的福祉,也必將對世界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因此,中國的發展是世界現代化運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是一個世界性的工程。但是,迎接這些挑戰,首先是、而且也只能是包括海外留學生在內的所有中國人的責任。完成在二十一世紀內振興中華民族這項工程,需要動員全體中國人的力量,需要充份開發和利用中國和世界範圍內一切有利於中國發展的人才資源,尤其是留學生資源。 留學生資源對於中國的發展具有特殊的意義。其特殊性不僅在於留學生是連接中國與世界發達國家、吸取外國先進思想和科學技術知識的最直接最重要的紐帶,更在於留學生在吸收先進知識和思想後能產生的作用。世界近代史表明,任何國家和民族的現代化都離不開對外部文明優秀內容的吸收和借鑑。美國的獨立革命與立憲運動是在充份吸收了歐洲啟蒙運動和英國“光榮革命”的思想成果的基礎上完成的。近代日本的崛起則是明治維新以來全面學習西方的直接結果。但是外部文明的先進思想與知識只有在經過本民族的學習、消化、傳播、並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加以充份運用之後,才能對民族的現代化產生暴發性的效應。在這個過程中,留學生是學習者、理解消化者、傳播者,許多人同時也是實踐者。由於他們對於外部文明的學習從一開始就帶有強烈的針對性、並以振興本民族為終極目的,他們對於外部知識的傳輸和運用效果強烈,影響深刻。這點已為近代中國現代化運動的歷史所證明。自1872年清政府官費派出三十名幼童到美國留學至今,中國學生出洋求學已有一百二十四年的歷史了。[1] 儘管這一時期內中國的政治發生了多次重大的轉變,但中國人留學海外、從外國吸取先進知識和理論的運動卻一直沒有完全停止過。而在一百多年裡也正是中華民族擺脫帝國主義列強的統治、爭取民族獨立、苦苦追求現代化的過程。簡短回顧一下中國留學運動的歷史,我們不難看出中國留學生在中國現代化各個歷史階段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中國留學生運動歷史的回顧 為方便起見,我將近代中國留學生史分為三個階段來討論,即晚清時期(1872─1911),民國時期(1912─1949),和新中國時期(1950─1996)。中國留學運動起源於清政府的自強運動。1839年,英帝國主義用炮艦轟開了中國大門,西方列強長驅直入,將一系列不平等的條約強加於中國。而腐敗無能的清政府對此束手無策,一方面割地賠款,另一方面自視甚高,仍把已經完成工業化革命的並正向世界各地擴張的西方各國視為蠻夷之邦。直到1860年在西方列強的幫助下鎮壓了太平天國起義後,李鴻章等清朝官員方才意識到擁有堅甲利兵的西方列強對中國的侵入造成了“中國史無前例的變局,”從而開始提倡為了生存中國必須向西方學習製造武器的知識。1872年,清政府官費派遣三十名12至15歲的少年赴美留學,開始了中國學生留學海外的歷史。到1875年,共有一百二十名小留學生被送到美國學習。清政府原期望這批幼童能在完成中學課程後進入大學學習軍事、航海、和造船方面的知識。但因種種原因,這批留學生在1881年被召回國,當時僅有二人完成大學學業,其餘均屬修業。[2] 1875年,清政府也開始以進修和專科學習等方式向法、德、英和比利時等歐洲國家派遣學生和工藝徒。與留美學生一樣,留歐學生的專業也多集中於採礦、冶金、造船、航海等實用科目。顯然,清政府的派遣留學生的目的是培養一批工業和軍事方面的人才,尤其希望這些學生能在學成之後擔負起建設中國海軍的任務。1882年,在美國教會的贊助下,中國第一批女留學生赴美國學醫,開始了中國女子留學的歷史。1895年以前,中國前往歐美的留學生人數不多,完成正規學位的人也較少,但這批留學生對於早期的中國現代化起了先鋒作用。其中最着名的人物包括設計和建設中國第一條鐵路的瞻天佑(留美幼童之一)和將大量西方科學與哲學着作介紹到中國、並成為現代中國翻譯事業的典基人的嚴復(1877年英國留學生)。[3] 1896年,中國留學生運動出現新的熱潮。1894─95的中日甲午海戰中日本戰敗中國的事實極大地刺激了中國知識分子和清政府中的改良人物。主張西化改革的呼聲日見增高。大批留學生奔赴日本,希望從這個突然崛起的東鄰身上學到現代化的經驗與知識。1895年,中國在日學生不到三百人,但到1905年時,中國留日學生近1萬人。與早期留學相比,1896年後的留學運動有幾個明顯的新特徵。留學生人數驟然增多,年齡增大,留學地區從以前的歐美擴展至日本。在提倡各省興辦官費留學的同時,清政府也開放了自費留學。至1907年,中國在歐美留學生也達1萬多人(其中官費留學生有八千人左右)。[4] 雖然大部份人的學習科目雖仍以軍事和工業為主,但也開放了教育、商業、農科等。這種學科多元化的趨勢在1909年庚子賠款留學生到達美國後更成為一種風氣。清政府現代化的宗旨是“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希望借用西方的科學手段來保持中國傳統的道德價值體系。但包括張之洞在內的改良派在1896年後開始強調留學生應了解西方各國的政府原則,認為不了解其政治,便不可能有效地運用他們的技術。清末民初年間,相當一批留日學生在留學過程中接受了西方的先進思想,他們不僅傳播當時的西方政治理論,還積極參與了推翻清王朝的鬥爭。1903年,留日學生組織了拒俄運動,反對沙皇俄國軍隊占領東北。1904年,湖南留學生黃興、陳天華等人組成了華興會。與此同時,留日學生龔寶 等人與後來勤工儉學的領導人蔡元培等一起組織了光復會。這兩個組織後來都成為孫中山1905年在日本組建同盟會的重要基礎。而同盟會的早期支持者中,有相當一部份是留日學生。[5] 民國初期的留學生運動雖因軍閥混戰顯得很不穩定,但仍有數千人漂洋過海,到歐美和日本留學。而庚款留學更成為中國學生去美國求學的一個主要渠道。至1925年,民國派出的中國留美學生有1600多人,其中也有相當數量的女留學生。[6] 而清末民初間也有大批人從各地歸國。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更有大批留日學生歸國。歸國留學生中的許多人對後來中國歷史的發展產生了很重要的影響。如五四運動之前的“新文化運動”就是由留日的陳獨秀、魯迅、錢玄同和留美的胡適等人的領導下開始的。這場被稱為中國知識界的啟蒙運動在推翻舊禮教、啟迪民智、開創新文化等方面起了很大作用,為五四運動的出現作了極其重要的思想鋪墊。而陳獨秀和同在日本停留過的李大釗則在五四運動後成為了中國共產黨主要發起人。與此同時,在法國參加勤工儉學的中國留學生也在五四運動期間,與在法的華工一起組織起來,抗議歐美列強無視中國利益將德占山東領土劃歸日本的做法,積極阻止了北洋政府代表團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在這批留法勤工學生中產生了中國共產黨第一代領導人中的相當一部份中堅力量,包括周恩來、鄧小平、蔡和森、向警予、徐特立、李立三、陳毅、李富春、蔡暢、王若飛、李維漢等人。[7] 與此同時,另一批留學生,如陶行知、晏陽初等人回國後則深入基層和農村,開創了現代中國的民間教育和師範教育。與此同時,留法的徐悲鴻等人也開始在美術界介紹和傳播西方繪畫藝術。 抗日戰爭開始後,中國留日學生幾乎全體回國。而與此同時,美國因中美成為戰時盟友而大量接受中國留學生。所以民國後期的留學生以歐美為主,但也有學生前往東歐、中東、南亞、甚至拉美地區學習。這一時期,中國留學生的層次較從前變高,許多人是在國內修完大學課程到國外讀研究生。留學生的學科範圍也比從前變的更為寬廣。抗戰時期,美國政府貸款資助了近千人到美國接受接受訓練,還為學成返華的留學生提供歸程旅費,以鼓勵中國留學生回國。國民黨政府在抗戰後期大力開放自費留學,但規定遵守三民主義為報考自費留學的條件之一。僅1946─47年間,就有一千多人自費留美,六百多人留歐。這批留美學生中的一些人得到國民黨政府的資助,於49年後去了台灣;但大部份人留在了美國,並有相當一部份人進入美國各大學任教。根據華美協進會(China Institute of America)的統計,1930年至1954年間,中國留美學生共有9,334人獲得美國學位,其中博士學位獲得者有1,727人。這一時期在美留學生總人數大約有22,000多人。這樣看來,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留學生未能完成學業。但與留日學生相比,這個數字已經很高。根據社科院近代史所張海鵬的數字,1905─1937年間,中國留日學生總數為11萬人左右,但在各校畢業的人只有1.1萬人。[8] 民國時期歸國留學生對中國現代化,尤其是現代教育方面的貢獻,不僅是巨大的、而且是具有開拓性和持續性的。現代中國科學和高等教育的奠基人幾乎無一例外都是在國外學習和工作過的。後來成為新中國第一代着名科學家中的絕大多數人也多為民國時期的留學生,包括嚴濟慈、趙忠堯、熊慶來、蘇步青、華羅庚、錢學森、李四光等。尤其應指出的是,為新中國核科學的發展作出了關鍵的貢獻的科學家中相當一部份人也是民國時期留學歐美的留學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的留學生運動大致也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49年至1960年代中期。第二階段為1979年至今。由於國際政治的因素,新中國的第一代留學生主要是前往蘇聯和東歐,他們中的許多人回國後,成為中國計劃經濟發展和國防工業的技術骨幹。有相當一部份人還擔任了政府機關的領導職位。在國際國內政治十分困難的情況下,這批留蘇學生保證了中國工業和科學技術的發展不出現斷代和停滯。他們對中國現代化發展作出了特殊的貢獻。 二、七十年代末至今中國留美學生的的基本情況 1970年代,中國的國際地位和影響發生了重要變化。隨着中國加入聯合國、中日中美建交等一系列外交上的突破,隨着經濟改革的開始,中國的留學生運動開始進入一個史無前例的新時期。自1979年中國開始向美國派遣公費留學生以來,中國留學生的前往歐美各國和日本等地的留學生人數逐年增加。根據國家教委公布的數字,到目前為止,中國已向世界幾十個國家和地區派出了公費、自費留學生、訪問學者共25萬人,而其中有8萬人已經學成回國。[9] 在不到二十年的時間內,中國留學運動發展之快、留學生人數增長之多、留學生復蓋國家和地區的面積之廣、不僅是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也是世界文化交流中的一個十分新奇的現象。現代留學運動突飛猛進的二十年也正是中國各方面發展深刻變化的時期。無疑,這些變化也極大地影響了留學運動的發展。與以前的中國留學生運動相比,現代中國留學生運動有那些特徵?現代留學生在歷史背景、社會構成、心路歷程、學業成就方面有些什麼樣的特點呢?他們能在下一世紀中國發展的進程中起什麼樣的作用呢?這些都是十分值得研究的問題。我希望在此通過對中國留美學生情況的討論對上述問題提出一些思考和探討。 留美學生的最主要特點包括:留學人員數量多,學科範圍廣泛,學位層次高,學成之後繼續留美工作和從事研究人數較多,學術成果比較明顯。1979年,中國與美國建交,同時恢復學術交流,新中國第一批留美學生抵美學習,學生人數為數可數。根據紐約國際教育研究所(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的資料統計,1980─81學年度中國留美學生總數為2,770人,而當年台灣留美學生有19,460人,香港留學生有9,660人。此後五年,中國留美學生以每年2,000人左右的速度增加,到1984─85學年,中國留學生人數達10,100人。而同年的台灣和香港的留美學生人數分別為22,590人和10,130人。1985年,中國放寬自費留學的管理,留美自費生、自費公派學生、訪問學者轉學生的人數猛增。1986─87學年度中國學生人數較兩年前翻了一倍,達到20,030人。兩年後,也就是到1989─90學年,中國留美學生總數又增加了近百分之五十,達到29,600人,並第一次超過台灣留美學生人數(當年台灣留學生總數為28,760人)。自1989年起到1993年,中國留美學生人數始終居世界各國在美國留學生之首。1993年中國在美各校學生的總數達44,381人。但自1994年開始,中國留學生人數開始回跌,1994─95學年裡中國學生總數為39,403人。[10] 通過表一可以看出,從79至95年間,中國留美學生人數增長最快的是85─93年。在這一期間,中國留學生人數增長了3萬人,而同期台灣留美學生的增長不到1萬5千人,香港學生人數則始終處於1萬人左右。當然,這裡顯示的數字只是全美2,600多所大學登記在校的中國學生。保守一點估計,加上已經畢業和工作的留學生,自79年來相繼在美國大學學習過的中國留學生應在7─8萬人以上。加上各種類型的交流和訪問學者,這一期間中國留美學人的總數接近10萬人。(同期中國留日學生學者的人數為4萬餘人)。[11] 中國留美學生人數眾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作為世界上最發達國家,美國對中國學生具有的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其次,由於經濟發達和文化政治的需要,美國大學、社會和政府對中國學生接納空間勝過其他任何國家和地區。此外,早期中國留美學人和龐大的美國華僑社會在學術和經濟方面為相當一部份留美學生提供了機會。 留美學生的第二個特點是學位層次高和學科範圍廣泛。從一開始,留美中國學生的主體就是以研究生為主。大部份人是在國內完成本科(甚至碩士研究生)學位後到國外來學習更高的學位。這種現象在公費和自費公派學生中尤其普遍。雖然近年來隨着自費留學尺度的放寬,也有不少學生來美學習本科學位,但讀研究生為主的基本模式並沒有改變。根據1994─95學年的數字(見表二),中國在美國各大學學習的總人數為39,403人,其中本科生只有5,287人,研究生32,679人,其他1,436人,三者的比例為15:82:3。而同年台灣留學生(總人數為36,407)的比例是34:61:5,日本(總人數為45,276)的比例是72:18:10,韓國(總人數為33,599)的比例是44:46:10。而整個東亞地區和國家留學生(總人數為168,190)的學位層次的比例為45:48:7。東亞地區留美學生學位層次比例的不同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國家和地區經濟力量對留學生類別的影響。中國學生攻讀研究生居多,一方面反映中國學生在國內接受了較好的本科教育、具有相當的競爭能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國總體的私人經濟能力還未達到能大量送子女出國學習本科的階段(此點可從與日本、韓國、甚至台灣等地的比較中看出)。這種現象同時也十分恰當地反映出現代中國留學運動的特點,即注重對高層次的科技和教育資源的引進,而不是泛泛而學。 與學位層次相關的是學科範圍的問題。中國留學生的學位層次高,但學科範圍卻以傳統的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為主,如數學、物理、化學、工程,生命科學、教育學、歷史、文學、語言學、社會學、政治學、國際關係學、藝術史等,這種現象在八十年代的中國留美學生中十分普遍。與此同時,相當一部份人在到美後迅速調整專業,進入一些當時國內還沒有形成系統師資力量的學科:如電腦科學、心理學、中國學、經濟學、商業管理、法律、金融、現代財政學、公共衛生、國際商業、信息傳播與管理、大眾傳媒、甚至勞資關係學等專業。八十年代後期和九十年代的留學生逐步轉向,不再集中於傳統學科,而面向新興學科。1986─87年間中國留美學生組織了第一批專業學會,包括中國留美政治與國際關係學會、留美青年經濟學者學會、和留美歷史學會,當時各學會的會員都在200─300人左右,商法各科的人數不多。同一時間在紐約成立的中國旅美商法學會的最初會員不到50人。根據紐約國際教育研究所對1993─94學年度在美國攻讀研究生的18,418中國學生的調查,學農科(Agriculture)的學生的百分比為2.8,商科(Busines)為8.7,教育(Education)為2.5,工程(Engineering)為23.9,藝術和美工(Fine & Applied Arts)為2,醫學(Health Professionss)為3.5,人文學科(Humanities)為2.6,數學和電腦(Mathamatics & Computer Science)為12,物理和生命科學(Physics & Life Science)為31.5,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為6.3,其他為4.5。[12] 總的來說,原有的以自然科學為主的模式依然存在,但其比值有下降的趨勢,而商科學生的人數明顯增多。這種趨勢在本科生的學科選擇中更為明顯。根據同一資料,在3,584名中國留美本科生中,學自然科學的學生的百分比為41.3,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的占4.6,學醫的為7,學商科的則高達22.7。[13] 影響留學生對專業選擇的因素很多,個人的經濟情況、學業背景和專業興趣、對於未來的思考等都會影響對於專業的選擇。但中國學生學科選擇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留學生在學科選擇與中國社會和經濟發展之間的密切關係。 中國留美學生人數眾多,學成後去向分布不均。有一部份人學成回國,開始在國內科研和教學戰線上擔當起前沿學者(或學術帶頭人)的責任,正在為開拓新學科和發展傳統學科作出極為重要的貢獻;但留美學生中仍有相當一部份人在完成學位後繼續留在美國,或進入博士後學習,或直接進入了美國高校任教,或在專門研究機構或各類公司從事研究,或自己辦了公司,還有一些人改行進入了國際商業的領域。到底有多少中國留學生學成後留在了美國,這個數字可能只有在將美國移民局和國家教委所掌握的數字進行比較核對後才能得到。 中國留美學生學成暫時未歸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中國學生方面來講,一些人在國內受過較好的學術訓練,來美後得以進入高質量的研究院校,並參與了一些領先性的項目研究。這批人希望在畢業後繼續從事專業方面的研究,而美國的經濟和科技能力則為領先領域的研究提供了條件。他們中有不少人覺得留在美國不僅可以及時跟上現代科技和其他學科的最新發展,把自己的研究作得更好,而且能通過為國內同行傳遞信息的方式,幫助國內專業學科的發展。人文和社會科學中學生的想法與自然科學的學生也有相近之處,希望在發展自己的同時,能有較大的空間來寫作,系統介紹和討論西方人文和社會科學的研究成果。還有一部份人在學習與實習期間得到了工作的機會,從而轉為專業工作者。也有人是因夫妻兩人輪流換班讀學位(一人讀書,一人工作支持家庭)而暫不能歸。也有人因子女不能歸。很多留學生來美時已經成家,或在留學期間成婚,不少人的孩子在美國出生或中國出生美國生長。因環境所限,許多留學生子女或不會中文、或中文退化,使留學生對回國猶豫不決,擔心子女回國後學習跟不上,將來不能成材,耽誤他們的前途。有人將這種為了子女而不得不暫時留居美國的情形諧稱為被判了“有期徒刑”。當然,也有相當一部份人因留學時間長,國內形勢變化太快,害怕回國後因在人際關係、工作和生活環境、和政治文化等方面不能迅速適應而失去發展機會。 美國社會也為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停留創造了條件。美國社會具備一定的開放性,其移民政策十分靈活,不僅允許而且鼓勵吸收出色的有特殊技能的外國人才,這使許多留學生在畢業後有了直接進入科研和教學機構的機會。當然,美國政府的關鍵舉動是1989─90年間為中國留學生提供永久居留的政策,這一政策為許多留學生、尤其是早期公費留學生和訪問學者、留在美國提供了現實的和法律上的機會。如何權衡這項政策的最終效益,即在中國、美國和留學生三者之間到底誰是這項政策的最終的和最大的受益者,現在作結論還為時過早。但必須指出的是,1992年後中國的繼續開放和發展吸引了大批擁有永久居留權的留學生永久性地或短期性地回國。對許多人來說,美國綠卡的效力在於為更多地來往於中美之間提供了便利。 現代中國留美學生大概可以89年為界分成兩代人。這裡主要分析八十年代的留學生的特點。這批留學生人數多,大部份人現在30─45歲左右,相當一部份人已經完成學位。他們與新中國一起長大,經歷過文革,不少人有上山下鄉、作工務農、當兵的經歷。他們中有老三屆、有工農兵學員,但更多的是文革後考進大學的頭幾屆大學生和研究生。他們對新中國是了解的,有深厚的民族情感。許多人來美時,已經過了從文化融入美國社會的年齡,儘管美國教育會對他們的人世觀與世界觀有一定影響,但對他們的文化與道德價值觀念的改變是很小的。所以,在文化和民族感情方面,這批人基本上是中國式的。他們中間絕大多數人在出國時都是希望能學有所報,為國服務。在這種意義上,這批人還保留一些早期中國知識分子的傳統使命感。也許正因為如此,這批人關心國內政治的發展,並自覺不自覺地希望以各種方式支持和促進中國的改革和進步。早在86年左右,留美學生就開始組織專業學會,定期召開專業學術會議,編發出版專業刊物,並組織各種形式的回國交流活動。1987─90、1992至今兩個時間段內國內政治經濟發生的一系列變化對留美學生的思想變化有相當大的影響。與此同時。這批人在埋頭學習的同時,對美國社會也有較為深入的觀察和細緻的了解。許多人在求學期間擔任助教,助研,十分辛苦,但同時也得到了鍛煉。很多人除了學習外,還不得不外出打工,飽受人間辛苦,閱盡世間冷暖。所以,無論對中國還是美國,這批中國學生都有較多的、較為深刻的思考。幾乎每個留學生都經歷過這樣一個過程,即一開始對美國社會充滿幻想,然後是困惑與失望,最後是在失望中重新尋找到希望。許多人從這個過程中認識到美國社會和美國體制中的優點與缺點,體會到至今仍然嚴重存在的美國種族主義歧視和白人文化優越感,更多的人則對於美國政治、外交、及新聞媒介的素質與局限性有了十分透徹的了解。事實上,美國政界、學術界、新聞界對中國發展作出的一些充滿偏見和出於無知的報導評論使許多人對美國政治產生厭惡,並對其本質有更現實的了解。同時也使很多人重新思考中國現代化的具體道路和方式,重新思考中美之間關係的本質。在留美學生中有多少人是“身在曹營心在漢”,有多少人在計劃永久性的回國,有多少人還繼續對美國充滿浪漫的幻想,沒有人知道。但可以肯定,中國的發展愈迅速愈深入愈全面,留美學生中將自己與中國聯繫在一起的人就會愈多。 三、留美學生資源的特點分析 如此眾多的從中國大陸來的留學生散布在美國各地是一個前所未有的現象。他們獨特的歷史背景和在美國社會的位置構成了一個新的與傳統留學運動意義不同的留學生群體。這是一個正在出現的新的留學生資源。這個資源蘊藏着什麼內容?它對中國的現代化可以起什麼作用呢? 在這裡,有必要討論一下“留學生”這個概念。傳統意義上的“留學生”包括從中國到海外求學的學生(Overseas students)和學成歸國為國服務的留學生(Returned students,如同歐美同學會的會名所示)。根據目前留學運動發展的情況,“留學生”一詞需要加上第三個內容,即已經學成但因各種原因暫時還未回國的中國學生和學者。(這些人並沒有加入外國藉,估計在相當一段時間也不會)。這三種留學生互相連接,是一個群體的不同階段。本文所討論的留學生資源主要是指由第三種人的構成的資源。 新的留美學生資源主要包括學術知識和信息、社會影響和文化經驗、社會網絡三方面的內容。首先,在專業知識方面,這批留學生中的相當一部份人受過完整的專業訓練,許多人是博士學位獲得者,有些人作過博士後。一些人在畢業後不久,便進入了本學科的研究前沿。不光是在自然科學領域,即便是人文和社會科學領域內,也有一小部份人開始嶄露頭角,並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成為前沿學者。一些人在博士學位完成後出版了專着。出於在美國工作和競爭的需要,這些人必須不斷地進修專業知識,保持對本專業及鄰近領域的動態的熟悉。此外,還有更大數量的中國學生已進入各類純學術或商業性的研究機構或公司的研究部門,他們的知識更有實際運用的一方面。在公司或研究機構工作的人,有機會觀察和了解更多的經濟和科技發展動態,對美國商業運作的規律程序和管理機制會有非常深入的了解和體驗。在某種意義上說,工作的留學生仍在繼續留學,他們必須比一般人付出更多的代價和勞動了解美國,以求在美國體制中進退自如。在這個過程中積累起來的知識和經驗對於中國人了解美國十分有用。所以,這批留學生將始終是一個知識和信息的源泉。 第二、這批留學生中的一部份人開始在美國占據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專業位置。據我初步統計,1994年在美國各大學擔任講師以上職稱的來自中國大陸的留學生和學者(不包括開課的訪問學者)有1,187人,其中自然科學領域(數學、電腦學、物理、化學、工程、材料、環保等)有801人,人文和社會科學領域(經濟、政治、歷史、哲學、英語、漢語、東亞文化、教育、大眾傳播等)有303人,其他領域(商業管理、圖書館學、戲劇、工程、美術史等)有83人。[14] 這其中大部份人在州立或中小型大學任教,但在着名大學教授名單上也能看到中國大陸留學生的名字。除此之外,還有相當一批人在美國各專門研究機構任職。除他們的研究和教學會對美國學術界和學生產生影響外,許多人還通過發表文章,參加各種學術會議的方式施加社會和公眾影響。這些表面上看來是純學術的活動,實際上包含和反映出許多濃厚的人文內容,如個人的背景,觀點,研究問題的方法等都會成為信息傳播的一部份。 第三,這批留學生通過在學術和事業中的出色表現,逐步建立對美國社會的影響。並同當年民國時期留美學生一樣,通過互相之間的幫助和聯繫,形成一個中國學人網絡,為中國的發展提供了技術、人文與其他方面的諮詢幫助。這種網絡也可幫助中國更全面地更深入地進入美國。而這些都必須是由熟悉美國社會,並有一定學術和商業影響的學者和專業人員來穿針引線,甚至主持。與台灣學人不同的是,中國本身是一個巨大的可以發展的市場,無論在科學和商業方面都有與美國交流和合作的必要,並且潛力無窮。有效擴展這種交流,並使之為中國現代化服務,極為重要。現在留美學生已組織了各種專業團體,除較早成立的歷史學會,政治與國際關係學會,經濟學會,旅美商法學會外,近幾年又有旅美科技協會,旅美生化學會,工程學會,金融管理學會,哲學學會,社會科學教授協會等專業組織出現。這些組織自覺地默默地作了許多工作,在美國學術界施加影響,向國內輸送專業學術信息,組織會員回國服務等。 除上述的幾個特點外,留美學生資源還因地處美國、人數眾多、專業多元而對中國現代化有格外重要的意義。我們必須注意當代現代化運動的三個特點。第一個特點是世界的發展愈來愈具有全球性,科技和通訊技術的全球化使信息的傳遞與運用對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至關重要。美國是一個不但信息量大、而且信息傳播技術發達的國家。第二個特點是現代化的內容已不再是一個單純的學習發達國家技術與科學知識的運動,由於經濟的全球化,要求各國尋求一個共同的國際交往規則,現代化愈來愈多地(實際上是愈來愈不可避免地)將經濟改革和與民族文化重建,體制改革,法律建設等一系列人文和社會工程聯繫起來。整個過程較之從前更為複雜。第三個特點是現代化不再是一種向西方學習的單向運動,它也開始包含要求發達國家學會了解、尊重和甚至學習發展中國家的內容。由於核武器的存在和全球資源的萎縮,世界各國不得不從對抗走向合作,以求同存異的方式來協商解決有關人類的生存和世界的發展的重大問題。中國發展的內容不僅包括向外部世界學習,也包括走進並影響外部世界。在這種情況下,前述留學生資源對中國發展的意義更為重要。 四、開發、利用、保護和發展留(美)學生資源的建議 如何利用留學生資源為中國在二十一世紀的發展服務?首先,堅持改革開放、擴大和深化改革、對留學生持鼓勵和信任態度將是吸引留學生回國的重要因素,也是留學生回國的主要動力。事實上,近年來許多人自動放棄在美國的職位回國服務的事實說明國內發展情況的好壞對留學生的去向決定十分重要。其次,國內可通過多種形式充份開發和利用現有的留學生資源,為中國的現代化事業服務。具體的建議如下: (1)建立留學生人才資料庫。十幾年來,數十萬中國學生赴歐美和日本留學,成果應該十分豐富。國家教委或其他有關部門應對留學生的情況有一個準確的、全面的掌握,弄清近年來各國留學生的人數、專業分布,學業完成情況,各國留學生博士論文的題目,任教及出版的專着信息。有關單位也否考慮建立中國留學生博士論文庫的可能,號召留學生將自己的論文捐獻一冊給論文庫。論文中含有大量信息,對各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都有涵蓋,至少可為中國學術界增加一些新的內容,也為國內學者了解某些具體專業的發展,提供一些信息。同時國內也可考慮出版留學生論文摘要的中文本,既是對留學活動的總結,也是一次資料的檢索。人才庫中的信息還發展成為一個人才資料庫,為國內學術單位和研究機構在規劃發展時提供一些資料。 (2)全面跟蹤在國外各領域中嶄露頭角並取得相當學術成果的留學人員及其成果,並與他們保持專業上的聯繫,取得他們公開發表的科技成果。如有可能,可組織對留學人員的有國際影響和對中國發展有重要意義的研究成果翻譯成中文。就美國留學生而言,近幾年來,已有相當一部份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出版了專着,有些還獲得美國學術界的好評。 (3)建立多種形式的政策諮詢活動和信息報導網絡,鼓勵和聽取留學生對國內政治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坦誠而富有見地的意見。留學生分布的國家廣泛,學科全面,對世界各地的信息掌握比較全面,對於中國發展的各方面可提出許多有效的建議。國內有關部門可考慮開展一些有質量的政策諮詢活動。許多人在國外有諸多想法,但常苦於找不到有效的渠道。國內已有了一些質量很高的刊物,但在留學生中的影響還十分有限。駐外使館也可以定期舉行一些座談會,聽取留學生的意見。類似本次的會議有條件也可多舉行一些。 (4)建立長期、開放、多層次的留學生回國學術交流網絡。留學生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回國與同行交流,並開設一些有針對性的短期課程,如前幾年在上海等地開設的商業、金融業管理培訓班等。為了保證質量,國內主辦單位與講學的留學生應從選材、題目、課程安排等方面達成一致的意見。另外,可利用留學生的力量編寫國內專業科的教材或輔助教材。1995年由留美經濟學會主編的《市場經濟學叢書》就是一個成功的例子。這套由二十多名留美經濟學者寫的叢書以淺顯通俗的語言,對當代市場經濟學領域的重要知識作了介紹,被一些大學作為教科書使用。在這方面有發展潛力的學科很多,包括法律、歷史、外國文學、藝術史、教育學、心理學等。而且這些方面中國留學生的人才很多。留學生的學會組織在這些方面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應被給予信任、允其與國內學術機構和單位開展學術上的合作與交流。在國外以個人方式獲得資助十分有限,而以學會名義籌款組織活動則比較容易。 (5)發揮留學生在國外的功能,培育和建立一個能客觀地理性地向世界介紹中國和討論中國問題的“中國利益思想庫”(China Interests Think Tank),或“中國利益集團”(China Interests Group)。如前所述,美國社會和媒介對中國發展的理解很不平衡,即便在大學裡,真正深入了解中國的人很少。大多數美國人靠媒體來了解中國,並自覺不自覺地相信媒體的報導與宣傳。雖然許多留學生對美國的報導不滿意,但卻因勢力分散而無法形成反對的聲音。中美之間的合作需要有一個相互了解的過程,美國人民需要對中國進行客觀的全面的了解。許多人可在各自不同的位置上或多或少地做一些介紹中國的作用,但如能形成一個智識群體,以冷靜的學術的態度對中美關係,中國在發展中出現的問題的原因,中國的政策內涵、美國的對華政策等問題作出積極反應,效果將是很大的。這裡的“中國利益思想庫”指的不是建立一個海外“第五縱隊”,也不是指把留學生變成單純的替國內作宣傳的工具,這兩者都是不切實際並只會產生反面效果的。這裡指的中國利益是中國改革開放、中華民族振興這個大利益。這是與世界發展和和平有重要關聯的利益。這裡提倡的為中國利益思考和呼籲指得是留學生從中國的發展和中美之間的合作出發,利用自己的地位和環境,以冷靜客觀的態度開展對中國問題的討論,提出與美國主流思潮不同的意見,為公眾輿論從不同角度思考問題提供一個機會。各學會可以以年會和專業學術會議的形式對一些中國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邀請美國同仁參加,擴大影響,而國內也應對此進行支持。同時,一些建立了名聲和地位的留學生,也可以在美國媒體和各種可能的場合對中國的發展及中美關係提出更為切實的建議。(事實上,已有相當一部份人在這麼作了。) 美國新聞界雖有偏見,但也有一定的允許不同意見的空間。隨着中國經濟進一步發展,國內有關商業機構也應使用財政武器來支持類似活動。台灣在這方面提供了很好的經驗。 (6)有效開發和運用社會和人文學科人才資源。如前所述,現代化的內容不僅包括科技和經濟的現代化,還包括社會、政治、社會素質和國民素質的現代化,後者的挑戰性更大。中國社會目前出現的許多現象,如金錢崇拜、文化墮落、社會暴力、經濟犯罪、人口大流動等問題,與美國大工業化時期出現的問題十分相似。其他國家是如何處理與解決這些問題的,正是社會科學研究的題目。隨着經濟改革,社會形態發生重大變化,一些從前不是問題的方面會變成問題,如少數民族的利益、公民權利、都市化的貧困化、中央與地方的權力之劃分、高等教育改革等,如何鼓勵社會科學留學生在這方面有所作為很值得考慮。事實上,社會科學已經極大地涵蓋了包括科技和經濟因素在內的研究領域,一些中間地帶的學科,包括經濟、商業管理、法律等更是綜合性的學科。簡單地劃分“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並不科學,如果繼續認為中國現代化只要科技人才,而不需要社會和人文科學的人才,那就更錯了。近代西方和日本現代化的過程都表明,全民教育的發達程度、全民素質的提高往往是與社會和經濟現代化同時進行的。 對於留學生資源運用得是否成功關鍵在於國內的政策。近十幾年來,國內的留學生政策已從嚴格控製發展到目前實行的“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方針,這個變化表明中國在改革開放方面的自信。其結果是回來的人反而逐漸增多。同理,對於留學生的意見,只要是合理的,有利於中國進步和發展的,都不應排斥。因為中國發展的事業是一個大事業,需要所有中國人的努力。現代留學生資源還將隨着留學運動的持續繼續發展。這個資源將是流動的,並會隨着中國的發展和學生所在國的機遇而產生變化。中國需要對此資源加以發展和保護。為下一世紀中國的發展準備雄厚的人才資源。 歷史在提供發展機會方面是很不公平的。對於我們這樣一個歷史包袱沉重、近百年來又飽經滄桑、備受苦難的民族來說,得到今天這樣的發展機遇更是不易。歷史、現實與未來都不允許我們放棄或錯過二十一世紀。除了接受挑戰,中華民族別無選擇! 江平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 一、從意志本位到規律本位 二、從管理本位到權利本位 三、從國家控制企業到企業自治 四、從產權高度國有化到產權社會化 五、從完全國家一直到意思自治 六、從人治到法治 中國現今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核心問題是解決好國家與社會關係問題。市場經濟的本質是承認社會權力為本位,是動力。 社會主義國家根據馬克思主義學說都承認,國家是在社會矛盾激化基礎上產生並凌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但又在不同程度上把凌駕於社會之上的國家力量擴大到極大,形成國家意志萬能、國家干預社會的一切活動,形成了高度的國家集權主義。中國也曾走過這條路,至今並沒有完全擺脫其影響。 改革的內容不僅指從過度的中央集權到適當的地方分權 ── 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也包括從高度的國家集權到社會分權 ── 一定程度的社會自治。後者對今天中國尤為重要。 以前是國家權力從社會權力中分化出來;今天是社會權力從國家權利中解放出來。這一變化必然引起法律觀念的轉變,引起立法指導思想和法學觀念的轉變。 國家與社會關係的轉變集中體現在下面六個方面: 一、從意志本位到規律本位 自市場經濟在中國提出後,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市場經濟的法律應當首先體現市場經濟的規律,而不只是體現立法者的意志。背離經濟規律而片面強調立法者願望和意志所制訂出的法律,只能給經濟帶來破壞性的惡果,這一點已經有不少歷史教訓。還市場經濟法律以其客觀自身規律的本性,這是市場經濟法律的第一要義。而把法律看作是客觀自身規律表現的觀念就體現了自然法精神。自然法精神在中國是長期受到批判的,意志論始終占據了主要地位。市場經濟推動了意志論和規律論之爭,並給予規律論以很有力的支持。就其本質而言,意志論和規律論之爭就是近些年來中國法學界有關法的階級性和社會性之爭的繼續和發展。 從羅馬法時起,自然法和萬民法就有許多相同之處,甚至不少學者視二者為同一概念。古羅馬流行的觀念是:他們的法律制度由兩種元素組成,一半受其特有的法律支配,一半受人類共同的法律支配。受人類共同的法律所支配的就是萬民法和自然法。市場經濟的法律是超越一個國家界限的,如果說計劃經濟仍可以局限於一個民族、國家,那麼市場絕不是一個民族、國家所能局限的。我國《民法通則》14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使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因此,市場經濟的絕大多數法律,如公司法、保險法、證券法、票據法、期貨交易法、海商法等都有個和國際通行規範接軌的問題。事實證明,我們在立法時過多考慮中國特色的一些法律,如着作權法等,面臨和國際接軌時都要立刻修改。所以,在市場經濟法律中必然有一個指導思想問題,究竟是突出中國特色,與國際條約和慣例保持距離;還是突出國際特色,與國際條約和管理接軌,顯然只能是後者,而不是前者。 體現規律性的法律規範具有長期穩定性,而單純體現立法者意志的法律規範則往往是極易變動的,通常是隨着立法者的改變或立法者意志的改變而經常改變。為了使這種法律規範不致經常發生變化,通常都規定得較為原則、富有彈性,這就又給執法者很大自由解釋空間。中國實踐經常有這種情況,法律的條文內容有限,而這個法律的實施條例或辦法的條文內容卻超出它數倍之多。近年來這種實踐已發生變化:海商法、公司法都具有了可操作性,也不需另由行政機關制訂實施辦法。法律的剛性和彈性之爭也反映了法律意志本位或規律本位之爭。 二、從管理本位到權利本位 四十多年來的傳統的法律觀念一方面權利和義務同時存在,一方面又強調義務為核心,似乎義務是對國家的奉獻,權利是對國家的索取。共產主義道德觀念是多奉獻,少索取,甚至不索取。因此,長期以來,權利意識是很差的,甚至是被壓抑的。四十多年來企業經營中也是義務為本位,政府權力為本位,企業只要完成國家下達的指令性計劃的任務便是一切。市場經濟明確提出權利本位的觀念:權利是基礎,權利是動力,權利是目標,權利是利益機制。沒有權利的自主享有、行使和保護,便沒有市場經濟。這個觀念必然和傳統的以管理為本位的觀念發生衝突。以土地法律為例:50年代初稱土地法,核心內容為保護土地改革后土地所有人的權益;土地公有化以後就改為土地管理法,以管理公有制土地為主要內容。今天土地使用權可以有償取得和轉讓後,又重新開始制定以保護土地權利人權利為主的土地法。是政府管理(權力)服從於主體權利,還是主體權力服從於政府管理(權力),這是法律觀念正在發生變化的一個爭論熱點。 管理本位或權利本位之爭的實質是公法和私法之爭。長期以來社會主義國家否認私法的存在,似乎私法的基礎是私有制,而公法的基礎是公有制。這種理解是錯誤的,但長期得不到糾正。市場經濟理論出現後,人們論證私法存在的基礎是市民社會,而公法存在的基礎是政治國家。只要承認國家和社會職能的分開,就要承認公法和私法的分開。現今,一些法學家、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已經在嚴肅認真地開始中國市民社會的研究,這將有助於確立法律機制和觀念中私法及私法精神的地位。在世界許多國家正在探討公法和私法的融合時,在中國必須先確立私法的存在及其作用。而確立私法地位就是要從法律上肯定市場經濟權利自主、企業自治和契約自由的原則。 和管理本位或權利本位之爭有密切關係的政府職能和社會職能的關係問題。長期以來,中國的政府職能極大,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機構也甚龐大。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只不過是政府的一個附屬機構,卻擔負着一個小社會的職能,把職工子弟就業、入學、住房、醫療、家庭糾紛等一切問題都包攬起來。這種體制被稱為“大政府、小社會”,這是國家為本位、國家干預社會生活一切方面的必然結果。1988年海南單獨列省以後,政府意識到原有政府職能過大、機構過多的弊端,因而提出“小政府、大社會”的原則。但這才是剛剛起步,而且已經出現倒退的跡象。可以說,“大政府、小社會”和“小政府、大社會”之爭是在市場經濟方針確定後國家和社會關係面臨的一個重要抉擇,同時,也是法律觀念轉化的一個主要方面。 三、從國家控制企業到企業自治 長期以來,國有企業絕對控制着國民經濟的主要部門,而國家又絕對控制着國有企業的一切經營管理權。從法律條文來看,國有企業是獨立的法人,但從實際情況看,許多國有企業都不是真正獨立的法人。這是因為:(1)國有企業不能獨立支配它的全部財產(國有企業只享有經營權,財產所有權歸國家);(2)國有企業不能以它的全部財產抵償債務。企業間所欠債務不能變賣固定資產、機器、設備、廠房抵債;(3)國有企業由於虧損而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時極少有實行破產的。所以,長期以來國家實際上是對國有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國有企業缺少真正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自治地位。隨着市場經濟觀念的確立,提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整套措施,其核心內容是變國家直接控制企業為企業自治。但這需要有一個長期的轉變過程,仍然有許多企業習慣於躺在國家身上依賴國家餵奶吃。 長期以來,國有企業由國家控制是通過政府設立的一系列行業主管部門來實現的,如機械部、電子部等等。這樣的部門是從中央到地方層層設立。這些部門以其直接的行政命令來管理和約束企業的行為。隨着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已經有一些部門改為總公司或總會。雖然名稱改為總公司或總會,它們仍然行使政府部門的一些職能。現代企業制度(主要指現代公司)強調了以法律和章程約束企業行為的機制。把計劃控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行政命令控制企業行為改變為由法律和章程來約束企業行為,是從國家控制企業到企業自治的一個重要轉變,但這同樣也需要一個長期的轉變過程。 長期以來,中國企業的設立,不管它是什麼所有制的,都必須經過行業主管部門的批准。從這個意義上說,企業“出生”的“計劃生育”不亞於對人口的計劃生育。計劃經濟體制改變以後,這種企業設立的嚴格批准主義也受到了質疑和挑戰,因為市場經濟要求自由競爭,也就必然要求相當程度的自由權利。1993年通過的《公司法》第一次明確規定:除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實現的審批許可者外,一般的公司只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就應當允許其註冊登記。這就在相當程度上用自由設立原則代替了審批設立的原則。這就是從國家控制企業到企業自治的一個重要表現。 四、從產權高度國有化到產權社會化 長期以來,中國的企業是以所有制為首要要素而進行註冊登記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企業就是這種區分的模式。這種以所有制為特徵的國有企業當然是百分之百的國家所有並實行高度的國有化。隨着市場經濟機制的發展,曾使用承包製和租賃制使其經營者的利益社會化,但這並未根本改變高度國有化現象。高度國有化現象帶來的是國有企業效益低下或大量虧損,於是,從承包製轉向股份制。股份化的基本出發點是股權多元化、個人持股(包括職工或社會公眾)或外商(個人或法人)持股。股份化並不是私有化,現今國家股和國有企業股仍占75%左右,但股份化卻是產權社會化,允許個人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產權多元化就是利益多元化。多元的產權機制會比單一的國家所有產生更大的活力,這一點已為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 產權社會化帶來的一個爭論問題便是國有股應占多大比重問題,不少人仍堅持認為國家要控制經濟就必須使國有股占控股地位。《公司法》已經允許在國家壟斷的行業中實行國有獨資公司(即100%股份由國家持有),但實際上仍要求國有企業改組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時國有股應占50%以上。這種作法是限制產權社會化的程度而仍然保持國家的高度控制權。現今的作法是:除特定的行業、產品或者在當地國民經濟是有舉足輕重的企業國有股必須占控股地位外,其他的一律不受控股比例限制。無疑地,這種規定已較前進了一大步。 產權社會化帶來的另一個問題便是國家股權的地位是否應與其他股權地位平等。從理論上和立法上所有股權都應平等,即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股同價。但事實上卻不平等,有時候國有股不利(如國有股常常分配不到與其他股同樣的股利),有時候國有股卻有利(如國有股取得的價格與股票票面價值相等,而其他股則需要以高出票面價值許多的價格來取得它)。於是,有人便主張國家股應當優先,甚至這種國有股無論比例占多少,都應有一票否決權。這實際上是要賦予國有股超經濟的權力。國家的權力本質是政權的權力,而社會的權利本質是財富的權力。政權的權力體現為不平等,財富的權力體現為平等。國家用政權的權力直接干預本應作為財富平等的權力,這就是超經濟的權力,就是用公權直接介入私權! 五、從完全國家一直到意思自治 在計劃經濟機制下是沒有意思自治可言的,一切都屬於強制性規範。不僅公法領域裡如此,私法領域內也是如此。國家一直絕對不能改變,甚至在《經濟合同法》中也不允許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和法律不相同。凡是和法律不相同的,一律都為違法、無效的行為,其後果對當事人來說是相當嚴厲的。迄今為止,中國合同制度中確認無效的使用範圍要比其他國家大得多,這與沒有任意性規範的做法是有一定關係的。 合同法的精神在於契約自由、意思自治,應當允許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同的內容,這正是任意性規範的實質,而這種規範只有在市場經濟下才有可能。市場經濟機制的確已使這種任意性規範越來越多。中國特有的任意性規範表述方式是:“當事人有約定的依其約定,無約定的依法律規定”,這和強制性規範表述方式“有法定依法定,無法定的依當事人的約定”不同。最突出的是《海商法》中整整一章關於船舶租賃的法律規定都採用了任意性規範。這是一個很大的突破。 自1981年中國通過《經濟合同法》後,經濟合同的概念便盛行全國。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訂立的,它和計劃經濟有着甚為密切的聯繫。市場經濟機制建立後,中國分別有三個不同的合同法的狀況將要改變。統一的市場要求有統一的合同法律制度。現今中國正在積極制定統一的《合同法》,待它通過後,相應的《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或許也包括《技術合同法》均將被廢除。現今已有人提出商事合同的的概念。從經濟合同到商事合同的改變就是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和觀念改變的反映。它同時也給我們提出如何重新認識商法的地位以及它同經濟法的關係。中國已經有一些學者倡導建立新的商法體系。 意思自治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訂立合同時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即締約過程中的要約和承諾制度。中國現有三個合同法中均沒有要約和承諾的法律規定,但在涉外合同訂立中又有這種實踐。這種作法和國際慣例、公約都不相稱。這反映了國內合同制度立法當時受計劃經濟影響的深刻背景。下達的計劃是不需要要約和承諾的討價還價來改變指令性計劃。在新制定的合同法起草過程中將對要約和承諾制度作出完整的規定。雖然如此,要約承諾等一套表示意思自治的規定遠不是沒有爭論的。 現今世界各個國家都沒有絕對的意思自治,國家意志必然要干預私法領域,在中國當然更是如此,沒有國家意志的干預不行,沒有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也不行。到底二者應當在什麼程度上結合起來,也就是說,國家到底應在多大程度上允許或限制意思自治,這是法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六、從人治到法治 在相當長一段期間內中國沒有完善的法制,許多領域內沒有法律可循。最近十多年來立法速度加快。今後五年內將近有100多個法律要被制定通過,可以說,到本世紀末,中國社會生活中的主要方面,尤其是市場經濟活動中的主要方面,法律空白的現象將會根本改變。可以很有信心地說,到本世紀末可以消除“無法可依”的局面。但是有法律並不等於就有法治,就像有憲法並不等於就有憲政一樣。中國的立法速度是很快的,但立法速度越快,它和執法之間的矛盾就越來越突出。中國長期封建社會也有一整套完善的“王法”,但執法者高於法律的“王法管人,我管王法”的觀念甚為嚴重。今天,這種影響仍然不能忽視。中國法律制度中有一個不可忽視的現象:如果某一法律中沒有規定特定的執法機關,那麼這部法律就會變成無人管的法律,必然得不到應有的貫徹;如果規定特定執法機關,那麼該執法機關就將從立法中獲得特殊的權力,這種權力就可能成為“凌駕於社會之上”的特權,就可能成為謀取私利的權力。立法和執法的這個矛盾,本質上就是法治和人治的矛盾。 中國幾千年行政權無限龐大,對行政權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手段,這也是中國缺少政治民主化的傳統。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特別是近些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逐漸完善使它對各級政府有了監督機制,而且制定法律的立法權只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但政府仍有一定程度的立法權 ── 行政立法權,它可以制定行政法規,行政法規仍然是法院審理案件所必須遵循的。如何完善對政府龐大權力的監督機制仍然是完善中國法治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已經通過的《行政訴訟法》和《國家賠償法》在這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正在制定的《監督法》強調權力機構 ──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對政府實施監督的具體措施。如何動員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包括輿論監督在內的社會監督是一個重要課題。國家既然已經成為獨立於社會並凌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那麼,社會也必然要有相應的力量來制止國家濫用自己的權力。這才是正確的國家與社會的關係。我們原來傳統的法律觀念也要因此而有所更新。 季衛東 日本神戶大學法學部教授 一、 憲法的實質 二、 國內政府之間的關係 三、 在競爭、協調以及規範之間
一、 憲法的實質 憲法一般被稱作“根本大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和總綱第五條的規定,根本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社會活動整體秩序的統一的原則,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換言之,從實質意義上看,其他法律都可以還原為一個最高規範──憲法,因而它必須是絕對不可侵犯的。但是實際上,由於四項基本原則的優越性,憲法的最高效力只表現在特定的意識形態和政治體制的絕對不可動搖上。另一方面,從形式上看,保障憲法的安定的權威的有關憲法修正和變更的加重要件和程序很不完備,因而憲法對於國家權力的恣意缺乏足夠的防備。對於這些問題,這裡姑且存而不論。總之,從理論上來說,人們普遍強調憲法是“法律的法律”這一實體性特徵。 我要談的題目是憲法的妥協性,有人可能會不以為然。其實我只不過是強調憲法作為“形成法律的法律”這一程序性特徵。作為程序的憲法概念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憲法本身竭力避免任何意識形態的色彩,不承認絕對的實體上的終極真理。其典型的實例是一八七一年德意志帝國憲法。這是一部完全程序性的憲法,具有電話號碼簿一般的特殊魅力。從理論上看,近年來哈貝瑪斯(Jurgen Habermas)的程序主義民主論,不把憲法看做是一定的倫理價值的派生物,把涉及正義問題的相互主體性溝通、議論規則作為政治的核心,也反映了一種程序主義的憲法概念。[1] 這一百年來,中國人看破了各種豪言壯語和冠冕堂皇的實體性規範,現在需要精神生活的多元化以及相應的討價還價的餘地。從非意識形態化和中性化的角度來看,程序是技術理性的產物,而技術是不偏不黨的,能夠應用於不同的對象。因而,程序主義的憲法可以提供普遍性和解的基礎。第二,憲法要容納不同的選擇可能性、妥協以及試錯過程。因而憲法必須具有反思能力。我的着眼點在於:憲法的實質與其說是規範等級秩序的絕對頂點,不如說是要形成一種反思性規範秩序的有機結構(constitution)。[2] 按照這種概念理解,我們不僅要把憲法當做一種“政治的決定”,更應留意到其中的“決定的政治”。政治性的決定過程及其結果總是具有妥協性的,憲法其實是制度性妥協的安定化裝置。在西歐資本主義興起過程中出現的憲政體制,從自然法學說的角度來看是基於天賦人權的社會契約的制度表現,但從法社會史的角度來看,其實是市民社會與王權國家妥協的結果。[3] 當然,政治上的根本對立是不容妥協的。真正的階級對立和意識形態對立的雙方也很難達成妥協。在一些具體制度的安排方面,也有許多不應妥協的內容。另外,在政治鬥爭中,基於某種戰略上的理由,只把符合特定理想的憲法稱作真正的憲法而否定妥協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樣可以維持政黨的立場認證,並使實際過程中的妥協更趨近預期目標。但是,如果價值中性地和現實地考察憲法的實質,那麼妥協性這一視角是必要的。正如着名憲法學者路易溫斯坦(Karl Loewenstein)所指出的那樣,立憲民主主義承認試錯過程,對於人類社會的終極狀態持懷疑態度,而蘇聯式社會主義國家憲法作為理想社會的 “補償影象(compensatory image)”,其意識形態和體制是絕對不可變更的,除非通過憲法之外的革命。[4] 因而,憲法的妥協性契機的有無其實也是判斷社會體制變化程度的一個重要標準。 什麼是妥協?在日常語言中,妥協意味着通過互讓來找到一致點,從而消解對立、導致相互性利益和滿足的實現。達成妥協一般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對立的關係中實際上存在着通融的餘地,或者對立雙方有意識去促成一種鬆動的局面,或者在把問題留待時間去解決這一點上抱有共同的期待感;(2)對於讓步的得失的評估不拘泥於一時一事,不斤斤計較眼前的利害,而能從長期的計劃的合理性的角度來把握妥協;(3)能夠明確地區別共同利益和各自的排他性利益,強調和發掘共同利益,對於不同的要求能夠妥當地加以調節。根據丸山真男的分析,妥協可以區分為相對性妥協和絕對性妥協。[5] 所謂相對性妥協,是指不改變既定目標,只是在力量對比關係的壓力下不得已而為之的讓步。所謂絕對性妥協,是指以不同的政治目標為前提,在不排除其他價值的同時對於不同的目的和要求進行調整。換言之,絕對性妥協意味着價值相對主義、非意識形態化以及中立性。這裡討論的憲法的妥協性,就是一種在要求多元化的狀況中重新安排政治目的的絕對性妥協。 憲法上的妥協有三種方式:(1)形式上的妥協──包括三個構成條件,即各政黨或利益集團之間存在着一定的共同認識,各方並沒有實質性的讓步,決定只是被延期進行。最典型的實例是“一國兩制”的憲法安排和香港基本法的總體架構。(2)實質上的妥協──在雙方的某種利益得到分別實現的前提下就原則問題達成妥協,表現為雙方互相讓步、一方忍讓以及價值兌換這三種方式。最典型的實例是民主黨派被納入政協會議的制度框架之中。“六四”事件的冷處理在某些人來看是一種形式上的妥協,但是對於接受了現實的許多人來說這也是實質上的妥協。(3)制度上的妥協──在多元格局中的權力制衡。主要表現為中央與地方、行政機關與公民社會、強制與合意這三大關係的平衡。制度性的妥協是以中介機制為基礎、按照一定規則和程序進行的。其特點不是單純取決於力量對比和討價還價,而更多地倚賴於理由論證。 在討論中國推行聯邦制以及中央和地方的關係時,憲法的妥協性的視角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不少學者已經注意到了這一點,從他們關於聯邦制的種種論述可以區分出有着根本不同的兩種基本的概念框架或主張。一種是作為目的的聯邦主義,另一種是作為手段的聯邦主義,而以後者為主。換言之,多數學者都自覺地或者不自覺地把聯邦制看做推動民主化,進行經濟整合,處理香港、台灣和大陸的關係,解決民族糾紛的一種有效的方式和方法。這類主張是可以理解和同情的,也具有一定的學理根據。的確,聯邦制雖然不一定是民主的,但絕對不可能是獨裁的;社會契約只是一種理論假設,而現實中與它最近似的是聯邦契約,可以說是聯邦制的導入意味着一次重訂社會契約的機會;聯邦成員的高度自治對於雄心勃勃的地方政府、力求偏安的非大陸區域、自成傳統的少數民族也具有充份的吸引力。況且當今的世界,中央集權的概念已經成為“明日黃花”,地方分權、聯邦主義以及非科層化的潮流方興未艾、勢不可擋。因此,聯邦制的主張在中國並不難得到共鳴。我本人也贊同地方自治和聯邦主義的理念。但是,鑑於中國的現實條件,對於通過導入聯邦制的方式來實現民主化、統一以及民族協和的思路,我還抱有一些疑慮。也許只有當中國的經濟整合、制度建設、法制以及民主有了一定的進步之後,聯邦制才能獲得穩固的基礎,否則就會事倍功半、甚至事與願違。 可以說真正的作為權力和權利的原點的契約而存在的憲法只存在於聯邦制之中,但是從現實來看中國出現真正的聯邦契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聯邦契約本來是獨立的國家或政治實體為了一定的共同目的、採取放棄自我保全手段的方式而締結的,而在中國要滿足這一要件必須先有地方獨立運動。這是一場風險很大的遊戲。正如羅德明(Lowell Dittmer)教授指出的那樣,這種地方獨立運動在中國曾經導致了學者既無法預測、更無法控制的事態。實際上,民國成立前後的聯邦運動的最基本、最有代表性的要求是省憲的建立優先於國憲,結果刺激了省籍意識和地方精英的奪權野心,為後來的軍閥割據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當然,關於聯邦制存在着許多完全不同的定義,中國的聯邦主義的出發點也可以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聯邦契約,而是建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適當的和可操作的權力均衡關係,以便兼顧整體利益和地方的特殊利益。而這種有實質意義的聯邦概念本身就包含了妥協機制的要求。特別是中國目前出現聯邦主義議論的現實條件在於地方憑藉經濟實力開始了與中央討價還價、爭取自主權的過程,即使真的導入聯邦制,其直接契機只能是中央政府的讓步和自上而下的重新劃分權限。[6] 這樣,妥協性的制度安排變得更加重要了。其實,美國聯邦憲法對於國與州的關係的規定就是很有彈性的,為權力平衡的妥協留有充份的談判空間,而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真正的聯邦制的基礎。 二、 國內政府之間的關係 中國現行憲法體制實行高度的中央集權,儘管地方政府的民選規定蘊藏着地方自治的潛力,但法律體系中缺乏地方自治的根據。一九八零年代的分權化改革在事實上形成了“功能性地方自主權”,但是離真正的地方自治還有很大的距離,地方的既得權益也沒有規範化、制度化。對於現代複雜的市場經濟社會而言,中國這樣壓抑地方自治的大規模的單一制國家的確有尾大不掉、舉措僵硬的問題。於是,聯邦主義應運而起。但是在這裡我們還有必要回顧一下龐德(Roscoe Pound)在一九四零年代擔任民國司法行政部顧問時就中國推行憲政與聯邦制所作的一些告誡。他說過,如果一個國家面臨野心勃勃的強大鄰國的壓力威脅時,純粹的聯邦制是難以存續的。因為這時中央集權比聯邦制更有效率來應付危機狀態。[7] 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都因為沒有必須建立強大的防衛系統的壓力才成功地維持了聯邦制的形式。當今的中國雖然不再面臨外部的軍事威脅,但是沒有硝煙的經濟戰爭愈演愈烈,況且亞洲太平洋區域衝突的幾個導火點分布在中國周圍,使之無法躲避。因此,即使純粹的國內中央與地方關係的處理方式也不能不考慮到國際影響。 按照憲法學者舒密特(Carl Schmitt)的見解,聯邦制本身是包含着一系列的矛盾的,尤其是各邦自主權與聯邦強制涉權之間的摩擦。成功的聯邦制要求某種基本的統一性,因為只有這樣才不至於導致毀滅性的衝突。[8] 種族和文化上有很大不同的民族地域所組成的聯邦制國家其基礎是不穩定的,如蘇聯。政治原理上有根本對立的地域所組成的聯邦制國家也容易爆發危機,如美國南北戰爭。民主制具有強有力的統一化作用,例如美國憲法是因為各州人民與本州政府採取不同立場投了贊成票才得以通過的,美國聯邦制的質變也由此開始。因此民主制與聯邦制的結合會產生出有名無實的聯邦制國家,如威瑪憲政體制下的德國和現代的美國,實際上並沒有實行真正意義上的聯邦制。換言之,聯邦制如果不僅要求各邦放棄交戰權和自救行為,而且限制各邦的自主決定的權限範圍,只承認各邦的立法自治權的話,那麼它與單一制國家的界限也就很模煳了。意大利一九六八年頒布州制實施法的事實證明,單一制國家也可以導入高度的地方分權的因素。塔羅(Sidney Tarrow)在他分析法國和意大利這兩個國家的地方自治性時指出,法國的市長比較順從中央官僚機構的技術性政策,而意大利的市長更傾向於顧客政治,利用中央官僚機構來達到地方的目的。[9] 後面將要另作分析的日本也是單一制國家表現出若干聯邦制特點的一個典型實例。可見,聯邦主義的目的如果是為了地方自治,那麼不一定非得採取聯邦制的方式,民主制和單一制下的地方自治體也可能是一種選擇;如果是為了解決民族問題或港台問題,那麼導入聯邦制可能會引發政治危機。總之,聯邦制不可能用來同時解決政治制度的對立和民族文化的摩擦,而民主化與其說是聯邦制的必然結果毋寧說是聯邦製成功的必要前提,並且具有促進統一的功能。 中國有過小邦林立、諸侯割據的時代,也有過聯省自治的嘗試和中華聯邦的構想,但一直不能形成安定的地方自治的制度架構。因為意識形態和組織大一統的國家體制和分節化的社會結構都不能提供必要的和充份的條件。現在又有了集權與分權之爭,並且出現了聯邦主義的現實要求。然而是否具備了推行聯邦制的客觀條件呢?如果象村松歧夫那樣,把單一制和聯邦制的區別問題轉換為集權與分權的區別問題,再把集權與分權的區別標準主要歸結於地方自治體的首長是否由當地居民選舉來決定,[10]那麼在中國的現狀下推動地方選舉民主化就是一條十分切實可行的道路。但是,如果把集權與分權的區別問題歸結到“從地球着眼,從地方着手”的理念上,強調通過弱化地方與中央的聯繫的方式來保障地方自治,那麼聯邦制就是不容迴避的選擇。總之,這個問題還有待深入探討,看來一時很難達成共識。在一時達不成共識的方面,需要憲法的妥協性處理。例如,法國國民會議制定一八七五年憲法時,面臨着回復君主制還是實行共和制的選擇,得不出統一的結論,結果通過形式性妥協迴避了倉促決定。[11] 另外,在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中央與地方的日益尖銳的矛盾方面,我贊成鄭永年、吳國光的觀點,即跳出“集權”與“分權”的兩分法,尋求一種能統合中央與地方立場的制度安排,[12]這意味着形成某種中介機制,達成制度上的妥協。其中十分重要的是要處理好國內政府之間財政關係。 王紹光、胡鞍鋼兩位先生的《加強中央政府在市場經濟轉型中的主導作用──關於中國國家能力的研究報告》(中國科學院,1993年)發表之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因為它的確點到了中國整合問題的一個要害之處。鑑於中國目前迫在眉睫的現實問題,着手整頓稅制和財政、在適當程度上加強中央政府的調控能力,這是必要的。然而關鍵的問題是,何謂適當的程度,採取什麼樣的措施才能真正妥善地處理汲取能力與激勵機制、效率原則與公平原則等方面的關係。關於這個問題,已經有許多人發表了意見,但似乎言猶未盡,仍然有必要再就一些具體方面進行深入的討論。 國家命令公民納稅和地方當局讓利,與一個持槍強盜逼人留下買路錢之間的區別何在?就在於國家的行為是以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legality)的程序、形式和條件為前提的,而不是隨心所欲的。當代最傑出的法理學家哈特(L.A. Hart)因而認為與規定行為義務的“第一級規則”相比較,規定進行權威性決定的條件的“第二規則”具有更重要的意義,使這兩種規則結合起來的是承認原理。[13] 加強中央政府的財力同樣不是靠一道強制命令就能奏效的,在多種經濟成份並存、相對自立的市民社會已經初具規模的當今中國尤其如此。如果我們不能向社會證明那種曾經發生過的濫用集權的危害得到了制度上的防止,那就沒有充份的理由來指責民間對政府、地方對中央留一手。因此,如果要採取加強中央政府的財政汲取能力的措施,必須同時配置一套保障租稅負擔和資源分配的公正性的程序和規律。這就涉及國家權力結構的改造,而不單純是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支誰多誰少的問題。 王、胡報告實質上是從對於一定國民收入的零和競爭意義上理解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但是考慮到作為伴隨着經濟發展的租稅自然增收這一參數,那麼除了對立之外還有兩者的共同利害存在。共同的利害關係需要共同決定,因而確立中央和地方的適當的角色分工、為民主化、科學化的決策提供得到普遍承認的規則、程序以及多種多樣的協調渠道就是題中應有之意。能否完備這種中立性的制度條件是整合中央和地方的一個關鍵。這一點從日本的經驗中看得很清楚。固然,中日兩國在地理和人口的規模、經濟社會的均衡性以及國防責任負荷上有很大的不同,因而具體的措施不能簡單比附。但是日本與中國同樣,也是長期採取趕超型經濟政策,十分強調在單一國家的體制下中央政府的動員和調控的能力,然而同時日本的地方政府以及市民社會又享有相當程度的自治權,從整體上看日本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是比較有秩序、有效率的。日本是怎樣做到兼顧中央財力和地方活力的,很值得重視和研究。遺憾的是“國家能力報告”恰恰在這裡未能進行深入的討論。[14] 根據1989年的統計數字(OECD,National Accunts,vol.II,Detailed Tables(1977─1989),Paris ,1991),與其他主要發達國家相比,日本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係的最顯着的特徵是:第一、徵稅的整體負擔較輕,而在租稅分配上地方的比重較大。日本的租稅負擔占GDP的比率是22.3%,與除英國(30.0%)外的歐美主要發達國家大體相當而略微偏高,但是地方稅在租稅整體中所占的比率是36.8%,比其他單一制國家的地方稅比率(英國13.0%、法國16.7%)高出很多。第二、在財政支出的分布上是小中央、大地方。日本中央政府的最終消費支出占GDP的比率只有7.8%,居倒數第一,與倒數第二的西德(10.9%)相比更見其小。而日本地方政府支出占的比率是13.8%,與聯邦制國家州政府的比率(美國14.4%、西德16.6%)大體相當。第三、政府間經常資金的流動反映出中央政府以小運大,“四兩撥千斤”的活動特點。日本從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轉移資金的規模極大,占GDP的比率是7.7%,比居第二位的英國(4.8%)高出一大截;其中中央政府的經常支付超過一半(52.4%),比居第二位的西德(26.1%)多兩倍以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政府間財政關係是日本政府在抵制和廢止美國占領當局的形式上強調地方自治、實質上打擊了地方財政的政策之後,在經濟高速增長階段形成的。[15] 其實,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這段特殊時期以外,日本的地方稅占三分之一的模式一直得到維持,而財政歲出中地方的比率一直居高不下並且呈漲勢。[16] 這意味着日本的中央汲取力的強化非不能也,是不為也。這也意味着政府的調控能力和經濟的協調發展不是單純由中央財政收入的比重決定的。今井勝入指出:“日本式的政府間財政關係的原型不僅保障了經濟高速增長,而且具備可以應付各種狀況的機制......。”[17] 總而言之,日本全國財政收入中地方的自主財源收入占三成,而在財政支出總額中地方支出的比例是七成,其中的差額就是從中央往地方轉移的資金。如此巨額的資金的流動過程需要通過一系列的程序和規則以及在此基礎上的交涉和調整,這就使中央政府能夠把資源再分配作為槓桿推動地方去貫徹中央的政策意圖,反過來,地方也熱衷於向中央討價還價以爭取更多的財政補助。其結果,中央與地方的政策協作大大加強;一方面在體制上維持了全局協調性,另一方面地方實際上享有很大的自主權、局部也充滿了活力。況且,中央政府為彌補小規模財政的不足就得精打細算、“借雞下蛋”,從而促使政府各部門分別積極編織自己的“關係網”並形成了部門間的競爭。圍繞着部門的事業擴張而展開的“關係網”之間競爭的能量,既是政府工作效率的“源頭活水”,也加強了政府與民間、中央與地方的聯繫。 日本的中央政府在以小運大的制度操作上有幾點值得留意的技術:(1)地方稅雖是自主財源,必須根據中央的法律來課賦、徵收。地方起債也必須經過大藏大臣和自治大臣的審批。地方曾強烈要求自由起債權,中央卻始終堅決拒絕。因為一旦打開這個缺口,中央就無法統一運用多元化的中介機制。(2)中央不簡單地加強自身的汲取能力是因為利用多種多樣的中介渠道有益於靈活地調整和改組權力關係,在一定條件下這樣作可以收到以一當十、水漲船高的效果。(3)在充份強化激勵機制和健全稅法體系的前提下,經濟的高速增長會帶來國家稅的自然增收,保證中央有不斷增長的財力維持和加強對地方的調控。當經濟轉入安定增長階段後,中央需要通過與導入消費稅有關的稅制改革和中介因素的重新組合來繼續保障彈性的集權結構的效能。[18] 另外,在進行國際間比較時,也不能不仔細分析有關數據和措施在不同國家中的不同含意。例如,日本地方的財政歲出比其他任何國家的都高得出格;但是從財政收入的構成上來看,日本地方歲入的近四成是經由中央政府的劃撥而來的,這一事實比數額的多寡更能說明日本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特徵。因為大部份的財政收入由地方使用,所以中央如果採取加強汲取能力的措施也較容易得到地方的理解和配合;又因為地方財政收入的相當大的部份仰賴中央的轉手,所以中央有機會把預算程序作為中介槓桿來發揮“秤砣雖小壓千斤”的威力──這就是日本在政府分權的基礎上能夠有效地推行彈性的國家集權的訣竅。還要看到,英美的中央政府在興辦事業時需要為此在各地方專門設立自己的派出機構,因而會增加中央的財政負擔;日本的中央則能夠把地方政府作為自己的派出機構來支使;所以對財政收入與辦事能力的關係的把握也不能簡單化。尤其不可忽視的是,在日本的資源需求管理方面,金融政策比財政政策具有更重要的意義。即使在經濟高速增長期,日本也沒有採取發行國債的方式去刺激景氣。大藏省與日本銀行建立了密切的協作關係,是政府得以充份利用民間資金;郵政儲蓄和年金的制度所帶來的資金由於其規模浩大而被稱作“第二預算”。總之,在考慮加強國家能力的時候,無論臧否如何,日本巧妙利用中介機制的做法的確是大可玩味的。 三、 在競爭、協調以及規範之間 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之所以引起如此廣泛的重視,是因為它與中國的社會整合有着極其密切的關係。當今中國的經濟社會已經具有相當程度的多元性,因此整合不能繼續靠那種無須中介的實質性妥協、即思想和組織大一統的傳統方式來實現,而應該從頭理順社會關係,改造權力機構,完備制度性妥協的條件,其關鍵在於中介機制的建設和運作。如果說變革舊的社會結構的動力須到矛盾、對立以及抗爭中去尋求,那麼不妨說整合及發展的契機則存在於結合不同因素的中介機制之中。 所謂中介機制,可以定義為在多元結構的不同組成部份的相互作用方面,各個中介項得以進行功能等價的調整活動的綜合體系。中介機制的運作是一種具有流動性、彈性以及選擇可能性的多層次和多渠道的互動和建構的過程。其具體表現包括民間的糾紛調節、政治角色的權力遊戲、商業談判、股東、經理以及職工的利益調整、學者專家的半是科學半是信念的討論、各種利益團體的討價還價、按照法解釋學原理由法律家提供的解釋和論據等等。換言之,從社會整合以及公共選擇的角度來看,中介機制是與交涉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交涉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經過討價還價達成妥協,另一種是經過嚴格的理由論證和正常化處理達成合意。它們有時很難區分清楚。考慮制度化的談判或交涉時,理由論證更加重要,否則就難免無原則的交易和一切取決於力量對比關係的非法化弊端。制度性妥協與實質性妥協的最根本的不同就在這裡。 其實,中國傳統文化的顯着特點是強調中介的。正如龐朴先生所說的那樣,中介被視為“皇極”;對立則糾纏在“參”綱中。[19] 但是,中國傳統的中介基本上表現為一種取中持平的對秤、或者合二為一的圓融。它以經驗的、實用的辯證法為基礎,包含着客觀動態過程的非合理性因素。這種“實踐性中介”與黑格爾強調主體選擇中的動態合理性思考的“抽象性中介”概念大異其趣。在黑格爾那裡,中介是一項新的合理化方法,是在自我內部進行反思的契機,因而無論如何變化都保持着自我認證和整合性,中介挫折的問題也得以避免。顯然,這種中介機制的基礎是“說明的辯證法” ,在政治實踐中它會強化人們對於“制度”和“概念”的信賴。[20] 與此相反,即使在社會變革後的當代中國,人們也一直比較輕視制度和概念,而更樂於通過矛盾和鬥爭的直接體驗來維持政治上的動態過程。在忽略了抽象化和制度化的場合,中介很容易滑入折衷主義的平庸的泥潭,無休止地運動反倒變成了目的。其結果是中介項本身與各種對立項一同消失在混沌之中。然而,在過份強調抽象的說明和制度的場合又很有可能導致教條化和形式化,影響中介的功能實現。這是中介的悖論。要克服中介的這種兩面性──即不負責任的過程主義與脫離現實的教條主義的問題必須強調程序(特別是以程序法為核心的法律程序)在中國社會轉型以及合理性的市場經濟發展中的意義。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重新塑造中央與地方、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關係的基礎在於公平而合理的程序的建設。 各種法律程序也具有吸收不滿的功能。對立情緒通過充份的表達和辯論得到渲泄,人們的動機在公正聽政的技術性處理過程中逐步中性化。由於決定是在全面考慮了不同意見和解決方案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合法性原則而作出的,事後提出異議的餘地也就很有限了。因而,在相對不滿難以充份消除的方面,特別是在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消除地方政府之間的相對不滿的場合,設立一整套有關共同決定以及申訴、抗議的公正而合理的立法和行政程序就非常必要。在涉及市民社會的私法權利侵害問題時,訴訟以及其他處理糾紛的程序是否完善往往會對經濟關係的安定產生深刻的影響。 當然還應該看到,對於一個採取趕超政策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實際上很難籠統地強調程序規則。因為要保持整體發展的勢頭和建立比較優勢的經濟分工體系,中央的宏觀調控和動員能力是不可缺少的。而最大限度的動員和強有力的調控往往會與嚴格的規則、權限劃分以及程序發生不同程度的各種衝突,其結果會導致非正式主義的傾向,這種傾向會阻礙地方分權或聯邦主義的制度化要求。在這裡,問題的實質是除了中央政府能給地方施加種種壓力外,地方政府有沒有可能利用組織、程序和規則等制度化渠道來對中央政治決策施加影響。如果有,那麼地方自治的空間就可以拓展,地方之間的競爭會通過申請程序與中央的調節功能聯繫在一起,最後在中央與各地方之間形成一個統一的政策共同體。要求是地方提出的,所以地方有自治性;批准和援助主要是中央的職責,所以中央又能起調控作用。在這個過程中,除了申請程序之外,還必須建立和健全兩套基本程序:一是地方選舉程序。地方居民的要求通過選舉得到表明,使地方能夠不斷地產生政策革新,並使這種地方民意反映到中央決策中去。二是橫向的權限劃分和協調的程序。橫向權限關係不清楚就激發不了地方、部門之間的競爭,而如果沒有這種競爭,地方自治產生不出更積極的發展動力,中央的調控機會也大大減少,甚至有可能形成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平衡的陷阱,在擺平關係的同時抵銷了發展的力量。 我們承認聯邦制與獨裁制是不能並存的,但是中國的歷史經驗表明,聯邦制的導入過程充滿了變數,一個大的獨裁制分解為許多小的獨裁制並存的局面是極有可能出現的,社會整合無效的困境也是極有可能出現的。況且地方之間想法也有很大的不用,有些地方並不一定願意在近期放棄對中央的依賴性。由於市民社會的不成熟,一般地方居民還缺乏較強的獨立心。[21] 鑑於以上情形,站在兼顧社會整合和社會轉型的立場上,與激進的分離式的聯邦主義分權相比較,我們似乎有必要考慮一種較穩健的分權戰略。它包括三個方面:(1)在現階段的中國只有大城市才最具有健全的獨立心和自治能力,因而分離式的自治不妨從建立和擴大特別自治市開始。大城市比較具有民主化的條件,也很難形成強大的割據勢力,最宜成為地方自治和居民自治的示範。(2)加強地方政府內部的行政監督機制和工作程序,在壓縮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的規模的同時提高地方人民代表的素質,以便為真正的地方自治積累資源條件。(3)擴大民主運動的視野,推動以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合法的市民運動和居民運動,這樣做既可以使民主化適應非政治化、非意識形態化的社會現實,又可以使運動與制度良性互動,更重要的是可以培養市民、居民的地方自治的精神、組織和活動技術。在這些方面,立憲民主主義的原則性和妥協性是可以協調一致的。 總而言之,從法律規範的角度來討論妥協性,最根本的是要在不同的利益集團之間達成一種求同存異的“重迭性共識(overlapping consensus)”。[22] 為此需要寬容和忍讓,需要對話和溝通,需要把立場問題轉變為利害問題,並且跳出非此即彼的思維陷阱而尋找出第三條道路來。這種尋求重迭性共識的試錯過程的制度化正是自由民主主義的憲政運動的真諦之所在,也應該是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關係的出發點。 日本九州大學法學部副教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民事訴訟中依法審判原則自從我國政府放棄法律虛無主義、向法制化的方向轉軌以來,似乎就已成為一個不言而喻,或已經解決了的問題。很少有人從民事訴訟中實現依法審判原則的程序機制或為何民事審判需要這一原則等角度問一問為什麼。但是筆者相信,這個問題的討論對於發展我國民事訴訟法學、深化對現行民事訴訟制度的研究以及促進民事、經濟審判方式的改革等仍然是有意義的。結合我國民事審判現狀對此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的工作將留待下一步的研究,作為今後深入探討的預備性考察,本論文擬利用日本法學界的部份文獻資料對依法審判原則和民事訴訟程序結構的關係作一些初步的討論。 一 以前一般所理解的“依法審判”原則往往導致一種觀點。即,實體法才是目的,而訴訟或審判的程序不過是實現實體法內容的手段而已,規定程序的訴訟法也只具有輔助性質。然而從羅馬法和英國法的早期歷史來看,不存在實體法或實體法規範很不清楚的時期卻已經存在訴訟和審判。實體法規範的發展和體系化其實正是長期的訴訟審判實踐積累的結果,訴訟法也決不只是所謂的“助法”,而具有左右甚至決定實體法內容的重要位置。這樣的理解自從五十年代東京大學教授兼子一發表《實體法與訴訟法》一書(這本着作是戰後日本民事訴訟法學界最重要的文獻之一)以後,就得到了廣泛的支持。不過,這種理解與“依法審判”原則是否牴觸?實體法與程序及程序法究竟具有什麼樣的關係呢?對這些問題,可以聯繫日本法學界所理解的司法機制或法治概念來加以考察。 “依法審判”原則就其歷史淵源而言可以說是西歐近代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物,尤其在大陸法系中被明確地表達出來。作為一種意識形態,這一原則的根本要求在於人民通過民意代表所制定的法律以及反映在法律中的民意必須得到尊重和實現。訴訟、審判及其具體的程序只要達到這一要求也就得到了正當化。從這個角度看,確實能夠說實體法及其反映的實體正義是目的,而程序和程序法都不過是手段。但是,這只是訴訟、審判制度的一個側面。從另一個方面看,實體法條文總表現為一般的規範命題,其具體內容必須通過一個個具體案件的處理才能顯示出來。一般規範命題在每一個具體案件里表現為什麼樣的內容、怎樣表現,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依存於程序與程序法的樣式。換言之,實體法的內容往往不是事先被確定了的不變的價值,而必須通過訴訟程序的進行在一般規範命題框架內逐漸形成。只有在積累了相當數量的具體案件處理經驗之後,才能說實體法的某項條文具有什麼樣的內容。事實上,在今天日本的民商法學界,離開了民事審判所提供的大量判例,幾乎沒有辦法就民商法本身的內容展開任何實質性討論。日本的六法全書經常以同判例結合的方式來加以編篡也是出於同樣的理由。[1] 當然,實體法一般命題的解釋適用與判例的關係首先可以從法律的一般性和具體性這一角度來把握,這裡牽涉到的問題包括法律解釋學尤其是判例批評的發達、面向訴訟審判實踐的法學教育、最高裁判所統一判例的作用(日本民事訴訟法規定下級審判決違反判例是能夠向最高裁判所上訴的要件之一)等等,訴訟程序本身只是使一般性的實體法命題得到具體化的因素之一。但是這裡想強調的恰恰是,只有在一定的程序結構下才存在實體法的一般性規定向具體內容轉化的過程和機制。換言之,並非具有任何程序樣式的訴訟都需要以實體法的一般性規範命題為前提,並不“依法”進行的審判不僅存在於歷史上,在今天也完全可能。相反,真正可以稱為“依法”的、或“適用”一般性規範命題的訴訟審判卻必須以一定的程序結構為前提才能成立。可以認為日本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程序樣式就包含着具有這種性質的內在結構。這個結構具體表現為:首先,訴訟請求必須以實體法上的權利為單位提出,且請求就規定了判決的內容;爭執之點只能在能夠作為判斷實體權利存在與否的根據(即民商實體法解釋學上所說的“要件事實”)範圍內由當事者自行確定;當事者圍繞爭點進行的舉證活動是否成功以實體法的內容為根據來加以判斷,換言之,舉證責任的分配基本上是通過實體法條文的解釋而進行的;最後,法官作出的判決在理念上只意味着關於實體法上權利是否存在的判斷,而且必須引用特定的法律條文並在判決理由的部份就自己是怎樣解釋適用的作出說明。 總起來說,事先存在實體法的一般性規範命題與具有上述程序結構的具體訴訟過程是互為前提的。一方面,為了實體法通過訴訟中每一個案件的處理得到實現,程序結構必須按適用實體法以及體現實體性正義的要求來加以設計或構成;但另一方面,從只有在具有一定程序結構的訴訟過程中,實體法的一般規範命題才能獲得具體內容這一意義上講,儘管在必須以一般規範命題為前提的意義上實體法仍然是目的,但程序過程及程序法已不僅僅作為手段來實現實體法的內容,而且可以說是在不斷地形成乃至創造實體法本身了。考慮到存在實體法的欠缺以及實體法規範與現實生活變化發展的不平衡等現象,訴訟審判的程序和程序法遠遠超出手段或輔助性質的重要性就更容易得到理解。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程序過程本身創製或發展實體法規範的機制表現得更為明顯。 綜合上述兩個方面來看,可以說前一個方面是實體法的一般規範命題通過訴訟過程中的程序展開得到貫徹實現;後一個方面則是訴訟審判程序不斷地形成實體法的具體內容並累積性地反饋到一般規範層次上去。整個過程顯示出一種方向相反卻周而復始的往返循環運動。把這兩個方面結合起來,才構成對“依法審判”原則或適用實體法規範的完整理解。當然,在這樣的觀點下,程序和作為程序規範的訴訟法所具有的重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二 可以認為,這種把“依法審判”原則和強調程序的重要性結合起來的看法對我國的法學研究很有參考價值。在我國長期存在重實體而輕視程序的傳統,這一點已有不少學者指出。與此相關,我國法學界還往往有一種傾向,就是把所謂“依法審判”或法規範的使用僅僅理解為法官按照法律條文的規定推出對糾紛處理的結論,從而只是把法官是否願意或是否能夠這樣作視為問題之所在。同時,最近經常被提及的判例問題,也被簡單地視為法院在“依法審判”的原則之外創製法律的現象。 然而,法的適用實際上涉及一系列關於思維方式、訴訟程序設計以及審判制度安排上的問題。例如在思維方式上法的適用以嚴格區分法律問題和事實問題為前提,其哲學基礎在於把法的空間視為本質上完全不同於現實生活空間的“人工理性”領域。在訴訟程序方面,正如上面所說明的,不僅是得出最終結論的階段才需要適用法律,而且必須按照適用法律的需要設計或構成從提起訴訟到終結的整個程序過程。在審判制度安排上,最值得一提的是所謂“純粹法律審”制度,即原則上不管事實問題而只審理法律適用本身的上訴審級。存在這些思想基礎和制度上的安排才有可能使“依法審判”原則脫離法官本身意願或素質這一層次的拘束,使法的決定獲得“客觀性”的外觀從而更易得到正當化。判例問題其實與上述理解緊密相關。受英美法影響,國內法學界關於判例的討論主要集中在要否從制度上確認判例具有與立法同樣的性質或要否承認“判例法”的問題上。然而判例的大量出現並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在成文法系國家也是一個明顯的現象。這是因為判例更具有普遍意義的作用在於,抽象的成文法規範通過包含着類型化案情和具體法律推論的判例積累,能夠逐漸地明確可以被適用的範圍、邊界以及適用的內容。從這一角度來講,判例首先是一種權威性的法律適用和解釋技術,通過這項技術,司法可能以一種更具“客觀性”外觀的方式來發揮“劃線”和“澄清”的功能。 與此相關,這裡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怎樣看待法官的作用。古典的法治理想並不希望法官在訴訟審判中起到什麼創造性的作用。孟德斯鳩提出的所謂“自動售貨機”式的法官形像就反映了這樣的理想。法官只要象一架生產判決的機器就行,從一個口裡塞進糾紛事實和法律條文,從另一個口裡吐出來處理結果。整個過程就是一種三段論式的機械推論,不要求任何創造或主動性。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命題一方面以法律不折不扣的現實和制約法官隨意性的法治要求為背景,另一方面卻暗示着法官並不需要為自己所作出的決定負責,從而使審判過程以及作為其結果的判決更易獲得正當性。作為一種廣為流傳的意識形態,這裡所隱含的悖論直到今天仍繼續在潛在地影響人們對審判制度和法官的看法。然而,儘管這種影響仍然存在,孟德斯鳩的命題本身今天卻一般地被視為既不可能也無必要的一種“神話”,已不能再得到支持。上述對“依法審判”原則或實體法規範適用過程的理解就表達了對這個命題的批評,而通過訴訟審判程序形成實體法的觀點實際上意味着對法官發揮主動性創製法律的承認。事實上,日本的法官不僅通過訴訟實踐創造出了“日照權”這種實體法條文上並不存在的新權利,他們的審判活動還給行政和司法帶來了直接的衝擊或促進。但是,這既不意味着法學界對法官創製法律的無條件承認,也不意味着法官的審判活動是缺少制約或限制的。當然,日本的法官能夠在訴訟中發揮創造性作用和通過審判活動給社會帶來重大影響,與他們在制度上的崇高地位和在一般社會意識上得到了較廣泛信任等事實密切相關。例如,最高裁判所長官的工資高於內閣總理大臣;多次民意調查都反映了社會上一般人相信裁判所的公正遠遠高於對其他國家機關的信任程度,等等。但是應當看到,司法部門之所以享有崇高地位和得到廣泛信任的事實恰恰是以在制度和程序方面受到嚴格限制為背景的。為了說明這個問題,有必要從法治秩序以及司法在其中的位置和功能的角度來進行討論。 三 日本法學界一般認為,“法治”的概念來自於西方近代。然而這一概念卻有兩個來源,一個是淵源於英美法的所謂“法的統治”(the rule of law)概念,另一個則是來自於大陸法(尤其是對此進行了精緻的理論化、體系化的德國)的“法治國”或“法治主義”(Rechtsstaat)思想。儘管在違憲審查制度、市民的司法參與以及基本人權的保障等方面這兩個體系曾經存在過相當的差異,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這兩種法治思想已基本實現了實質意義上的趨同。有學者認為,法治的這種趨同性實質內容可以從憲法的最高法規性、基本人權的尊重、法院特殊作用的承認以及正當程序的要求等四個方面來加以歸納。而趨同的結果則是更加強調司法在法治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2] 然而,司法究竟占有何種地位、發揮什麼樣的作用呢?首先應當指出,司法在政治及社會體系中占有的是一種可稱為“平衡器”的特殊位置。或者說,司法作為維持政治及社會體系的一個基本支點發揮着正統性的再生產功能。這一功能集中表現於作為司法系統中心的法院及其進行的訴訟、審判活動。任何社會中都存在着各種各樣的矛盾或爭議,如果它們通過其他途徑難以獲得有效的解決,並可能給政治、社會體系的正統性帶來重大衝擊,它們卻最終可能被訴訟、審判所吸收或“中和”。訴訟、審判在任何其他決定都可能成為其審理對象而終審判決卻一般不再接受任何審查這一意義上具有終局性。通過訴訟、審判,儘管爭議或矛盾本身未必真正得到了解決,但由於司法所具有的如把一般問題轉化為個別問題、把價值問題轉化為技術問題等特殊的性質和手法,因發生爭議或矛盾從而可能給政治及社會體系正統性帶來的重大衝擊卻得以分散或緩解。使司法發揮這一功能成為可能的因素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包含着從嚴格區別法與政治的理論及審判的客觀性、中立性等觀念形態,一直到對訴訟程序和審判主體採取的一系列制度性限制等在內的社會機制;另一個方面則是以此社會機制為背景的社會上一般人對法院及其審判活動的信任。應該強調的是,司法的特殊位置並不意味着在社會及政治體系中享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也不意味着法律萬能。相反,通過訴訟審判活動而發揮的上述特殊作用以及人們對法院的信任,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以司法的消極性或自我抑制性為前提的。 當然,這裡所講的訴訟、審判既包括刑事訴訟,也包括行政訴訟和憲法訴訟。然而,無論從歷史淵源來看,還是從在程序結構上以當事者主義為基調這一共通性來看,這些不同性質的訴訟、審判制度都是以民事訴訟為藍本的。還有,日本的民事訴訟制度在範圍上與我國有相當大的不同。一方面在我國民事訴訟中占有很大比重的婚姻家庭案件在日本是由家庭裁判所通過特殊的家事審判程序來處理的,因此狹義上的民事訴訟審理範圍並不包括家庭婚姻案件;另一方面日本的民事訴訟處理着許多在我國可能會成為行政訴訟或只能由政府部門來解決的案件。如機場、高速鐵路等公共交通的噪音訴訟,由於水災而追究有關行政部門管理責任的損害賠償訴訟等。從這些方面看來,可以說民事訴訟既是司法發揮上述功能的主要途徑之一,也是表現司法特殊性質最基本的原型。 其次,如果既把法治作為一種政治體制或國家制度來把握,並且將其視為一種社會秩序,就可以看到司法在這中間占有極為特殊的位置並發揮非常獨特的作用。一方面,法院是國家機關之一,司法權力作為國家作用的一種被行使;但另一方面,以法院進行的訴訟、審判活動為中心,包含着法的規範、法的程序、法的解釋以及從事這些“法的生產”活動的法律家主體等要素,司法又意味着一個有獨立性的、自律的所謂“法的空間”得以形成和維持。這個法的空間既相對獨立於國家和社會,同時又將這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發揮着一種媒介作用。在觀念形態上,這樣的作用往往被表達為保障權利或人權、制約或制衡政治及行政的權力。但從更深一層的功能形態來看,法的空間可以被視為社會生活中為了縮減複雜性或不確定性的一種言說或“話語”(discourse)裝置。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任何言說活動都是為了使具有無數側面和層次的事物得以對象化並使其可能被“捕捉”的行為,法的言說也不例外。但因為有法的空間存在,法的言說就成為制度化並具有權威的“劃線”或者“澄清”的裝置。無論“權利”還是“權力”,經這個裝置過濾後就更易獲得普遍性和正統性。通過這個連接國家與社會的裝置,政治和社會本身在獲得更為安定的秩序同時,還可能動員和發展更強的自省能力。 從上述討論可以看出,法治的含意與其說在於所謂“法的權威高於一切”,還不如說在於司法的特殊位置。而這一特殊位置恰恰是與司法的消極性、自我抑制性緊密相關的。同時,法治之區別於“人治”也並不意味着法不需要通過人的主動性就得到完全的實現。負有執行和適用法律這一使命的法官在作為處理具體案件過程的訴訟審判實踐中,通過創造性的解釋活動使法律內容得到實現。但是他只是置身於一定的制度化空間之中,並在受到種種制度的程序的制約前提下才能發揮自己的主動性。這才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確切含意。 四 那麼,什麼是程序性的限制呢?程序與形成並維持所謂“法的空間”又有何聯繫呢?在日本民事訴訟法學界,這些問題是與“程序保障”的概念緊密相關的。而這一概念又與美國法中“正當程序”(due process)概念有淵源關係。從與我國民事訴訟制度比較的角度來看,可以簡單地把程序保障理解為通過程序一方面保障當事者的訴訟權利,或者說保障當事者在這些權利中體現出來的主體性和自律性;另一方面有保障訴訟、審判本身的正當性,或者說是保障法官的審判活動以及作出的決定本身的正當性。這兩個方面緊密相關,但應當說後一方面是以前一方面為前提的,因此程序保障的重點在於前一個方面。就這一方面而言,程序保障直接反映了正當程序思想所強調的價值觀念,並具體體現在當事者主義的訴訟程序結構中。當事者主義的程序結構以處份權原則、辯論原則(當事者主導原則)、舉證責任原則等法理為內容,其基本根據卻在於作為市場經濟特徵的意思自治、自我責任等原則之中。就訴訟過程中誰握有推動程序展開的主導權而言,這種程序結構意味着把更多的訴訟行為作為權利賦以了當事者,而不是作為權力留給法官。關於當事者主義程序結構的這一特徵,筆者曾在另一篇論文中加以描述。[3] “......儘管最後作出判決的是法官,當事者卻被視為形成判決的主題。在訴訟開始時,當事者必須按自己所追求的判決內容提出請求,該請求劃定了判決的範圍,最後的判決既不能超出其上限,也不能代之以其他救濟形式。接着,當事者雙方必須就存在爭執的事項進行協議,把爭執的焦點確定下來,而這些爭點一旦確定同樣對法官具有拘束力,法官不能自行確定爭點,也不能在判決中離開當事者確定的爭點作出判斷。這樣,程序就進行到當事者圍繞爭點各自努力收集和提出證據以及就事實和證據進行辯論的階段。在此過程中法官儘管主持着程序的展開,卻一直處於被動地注視和傾聽的位置,並不積極地介入雙方的舉證活動。當法官認為事實已經清楚或者已經沒有辦法再進一步查明真相時,就可以作出判決。但是,該判決一般只能是承認一方當事者的主張否定另一方的主張,即採取‘非黑即白’(all or nothing)的形式,而不得以裁量進行增減加除的調整”。 從這裡可以清楚地看到,當事者在訴訟程序上享有的權利實際上就是對法官權力的直接限制。對當事者行使訴訟權利的程序保障也就意味着審判過程中法官的創造性作用在程序方面受到嚴格的制約。程序保障在日本以往的訴訟法學理論中往往只意味着保證當事者在構成作為審理對象的糾紛事實這方面的權利,而今天的學說已把對當事者的保障擴展到了選擇和適用法律的程序方面。換言之,法官不僅在糾紛的事實問題上,而且也在法律問題上受到當事者訴訟權利的制約。 但是,另一方面又必須看到,當事者的訴訟權利也是一種負擔和責任。作為制度化的程序安排,放棄訴訟權利往往意味着敗訴或其他不利的後果,這促使當事者積極地參加訴訟,成為推動程序展開的主導力量。而雙方當事者積極主動的攻擊防禦又使訴訟的過程和結果更容易被視為他們自己行動的產物。無論哪一種情況,使訴訟、審判得以展開並對其達到的結論負主要責任都是當事者本身而不是法官。這是當事者主義的訴訟結構、也是程序保障在邏輯上的另一個歸結。換言之,具有這種程序結構的訴訟、審判,只要達到了程序保障的要求,就使當事者在制度上失去了就實體和程序兩方面表示不滿或再行爭議的機會,從而獲得正當性。這就是上面所述的,程序保障使訴訟、審判本身得以正當化,或者說是使法官的審判活動以及作出的決定本身得以正當化的另一個方面。在這個方面,程序保障與所謂“法的空間”形成緊密相關。從訴的提起開始(具體權利要求的設定),經過爭議之點在法律意義上的形成(要件事實的確定)、證明和辯論以及上訴等階段到達判決的確定,具體案件的處理可以被視為一個“法的空間”形成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程序的逐漸展開以獲得具有既判力的決定為目標且有強烈的不可逆性質。這種不可逆性一方面表現在程序的展開對於當事者和法官的拘束性上,即到一定階段後當事者提出新的事實或證據可以被禁止,法官也不能隨意宣稱已經完成的程序不算數而要求從頭再來;另一方面不可逆性還體現在,判決一旦得到最終的確定,除了個別例外情況能夠提起再審之外,不僅判決本身根據既判力獲得不可更改的性質,而且該判決所針對的具體糾紛原則上也不能夠再次成為民事訴訟的對象了。這意味着程序的展開過程本身在法律意義上成為一種觀念的構成物,即區別於現實生活空間的所謂“法的空間”。這個空間一旦形成就不能直接根據現實生活中的根據隨便推倒重來,所謂“一事不再理”的法理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可以清楚地看到,作為“法的空間”形成過程的程序結構與上面討論過的訴訟、審判的終局性以及司法本身在社會、政治體系中發揮的正統性再生產功能有密切的聯繫。或者說,具有這種特性的程序結構在每一個案件處理中得到的具體實現匯積起來,就構成了審判制度和司法本身發揮上述功能的微觀基礎。另一方面還可以看到,在每一個具體的糾紛處理中體現出來的這種微觀的“法的空間”形成過程,又意味着由法的規範、法的解釋以及從事這些“法的生產”活動的法律家主體所構成,並能夠連接國家和社會的另一種廣義上的“法的空間”具有了實踐性意義。在這個特殊的空間內按照特殊邏輯從事“法的生產”活動的除了法官之外,最主要的主體就是律師。一方面,律師作為自由職業具有民間人士的身分和以委託人利益至上的職業倫理,另一方面又是能夠以英國法哲學家哈特所說的“內在視點”來看待法規範、法體系的法律專門家,位於廣義的“法的空間”之內。因此可以說律師是最可能在立足於權利批評權力的立場上來進行法的思維並捍衛法律尊嚴的主體。在訴訟中,代表不同當事者利益的雙方律師以及法官一面相互衝突,同時又能夠在具有上述特性的程序結構框架內以相同的語言及思維方式來進行對話,並使每一個微觀的“法的空間”得以具體形成。通過這種法的空間在廣義和微觀層次上的結合過程,個人利益之間、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國家與社會之間就得到了具體的連接。 這裡還應該順便提一提具有上述特徵的訴訟程序結構與法學研究、法學教育的關係。不用說,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在為訴訟審判中法解釋、法適用等法的實踐活動提供概念裝置和推論方法,以及在培養、輸送從事訴訟審判實務的法律專門人材方面都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西歐傳統意義上的法學主要指法解釋學。這一學科與其說具有“科學”的性質,還不如說更接近於神學。法解釋學作為社會生活中無處不在的解釋過程之一種,具有將解釋的對象、解釋的空間、解釋的主體等特定化,使解釋的方法技術得到專門化、體系化等特點。由於這些特點,在放棄對絕對性終極價值的追求這一前提下,法解釋學一方面能夠在封閉的系統之內為自身進行正當性根據的生產和再生產,另一方面因不斷地把解釋過程本身客觀化、相對化,從而也獲得了更大的自我反省能力。法解釋學的研究和教育作為司法機制的有機組成部份,其發揮的這種功能正是在形成和維持一個相對獨立的“法的空間”同時,又支持着社會、政治體系正統性的重要因素之一。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發揮這種功能的前提則在於與訴訟實踐以及一定訴訟結構之間的制度化聯繫。這些聯繫體現在體系性的判例編篡和判例批評、以及對訴訟法學的重視等現象之中。 五 如果說,具有上述一定特徵的訴訟程序結構確實可能保證程序與實體的有機聯繫,在不否定人的因素或法官的主觀能動性這一前提下仍然能夠維持“依法審判”原則的有效性。而且在形成“法的空間”以及整個司法機製發揮所謂“平衡器”的功能,從而使整個社會、政治體系的正統性得以順利地進行再生產等方面,也正是具有這種程序結構的具體訴訟審判過程提供了微觀的基礎。但是,另一方面也必須指出,這樣的訴訟制度或程序結構作為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卻存在着許多內在的問題或缺陷。按照一位學者的歸納,這些問題或缺陷主要表現為: 1. 由於強調以一般規範為根據的強制性判決,很難在一般性規範命題中表現出來的利益或並不適於通過強制來實現的利益往往受到忽視。 2. 由於法的規範和法的專門技術常不能迅速地適應社會的變化發展,在現實生活中已經或正在得到承認的某些新的利益往往不能在訴訟審判中也得到反映或實現。 3. 由於程序的進行需要高度的法律專門技術,訴訟中的糾紛處理過程很難得到一般人的理解和親近感,並往往使當事者不能真正地參加到程序中來。 4. 過於花錢費時。 5. 出於抑制國家權力或法官權限的必要而強調程序的形式性和法官的中立性,往往給力量並不對等的當事者之間帶來實質上的不平等。 6. 由於審判的公開性質以及所謂“非黑即白”式的判決方式,使得一部份具有微妙性質的糾紛往往很難得到恰當的解決,或者處理的結果不能使當事者感到滿意[4]。 類似上述的種種問題還可能進一步加以列舉,但可以指出,這些問題都不過是孕藏在這種訴訟程序結構中的內在矛盾表現於不同的方面而已。主要的內在矛盾有兩個,一個是訴訟使社會及政治體系的正統性得以再生產的功能與妥當解決糾紛的矛盾,另一個則是訴訟中當事者的日常生活邏輯與法律家的專門技術邏輯之間的矛盾。事實上,日本民事審判中不少訴訟實踐與其原理原則並不相符的現象,還有在程序的技術構成中發生的許多困難以及圍繞這些難題而展開的學說上爭論,很多情況實質上都根源於這兩個內在矛盾。儘管通過訴訟法學苦心積慮的精巧解釋和在程序的技術構成上不斷地進行改進,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範圍內緩解這些矛盾。但是只要訴訟審判制度採用具有上述特徵的程序結構,其內在的矛盾卻是不可能得到根本克服的。近十多年來,在日本的民事訴訟法學界已經獲得了相當影響的所謂“第三波理論”,就是旨在從根本上克服這些矛盾的一股新的學術思潮。持這種觀點的訴訟法學者針對上述的內在矛盾,從把對當事者主體性、自律性的尊重置於最優先地位的角度,提出了重新全面估價現行民事訴訟制度的程序結構這一主張,並得到了法哲學、法社會學領域的一部份學者呼應。但是,在這個世界上似乎沒有任何訴訟制度可以免除孕含某種內在矛盾的宿命,問題只在於基於什麼樣的價值觀和政策目的來看待不同的程序結構及其不同的內在矛盾。日本民事訴訟法學界的主流仍然是堅持現行的程序結構,只是在認真地傾聽批評並進行反思的基礎上,繼續謀求改進程序的一個個具體技術構成來緩解矛盾。 六 與上面所討論的日本民事訴訟制度具有的程序結構相比較,可以說我國民事訴訟、審判採取的完全是另一種類型的程序。就程序與實體的關係而言,我國的訴訟、審判實際工作中並不嚴格區別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也不存在所謂“純粹法律審”的制度和概念。儘管不斷在強調實體法的嚴格適用,但審判實踐中無論當事者還是審判人員的意識都更注重每個案件有其個性或案情千差萬別的現實。從制度或法理的方面來看,實體法規範命題的一般性如何與處理一個個案件的具體性、個別性相連接也並不清楚。就民事、經濟訴訟的審判方式而言,要求改革的呼聲甚高,實際工作中也進行了許多新的嘗試。然而在程序結構上,則不得不說我國的訴訟、審判方式基本上仍停留在一種可稱之為“調解型審判”的傳統模式之中。這種模式的主要特徵是以和解結案為訴訟目標、以法官的職權調查及調解活動為中心來展開審判程序。在沒有充份地專門技術化的意義上,這樣的程序結構有使當事者更容易地理解和參加糾紛處理過程,並使糾紛可能得到更具實質性或更全面的解決等優點。然而,因為輕視當事者的主體性、自律性和自我責任,這一模式力卻極易混入審判人員的主觀隨意性並由於缺乏終局性(既判力的軟弱、審判監督制度的存在和無限制的申訴)而存在不安定的問題。 程序改革的困難在於不轉換整個模式的片段調整會帶來弊大於利的種種混亂,而向當事者主義的程序模式進行全面轉換又面臨我國社會變革在空間和時間上極不平衡帶來的審判制度與不同社會條件的適應問題。可能的改革思路是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層次及不同發展水平等情況,將兩種程序模式從理論上隔離開來分別謀求進一步的合理化,同時又從上訴或審級等方面摸索連接二者的制度化裝置。 然而,我國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的問題還不僅僅在於技術上的困難和如何與千差萬別千變萬化的社會條件相適應。程序的技術構成上總有調整的餘地;同時,無論我國的社會發展變革是如何地不平衡,在向市場經濟轉型的總體政策方向已經決定的情況下,民事,經濟訴訟逐漸向當事人主義的程序結構傾斜也將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但是,在上文重點加以討論的所謂“法的空間”形成這一方面來看,我國訴訟、審判制度的程序結構是否有可能向這個方向轉換卻是很不確定的。首先,“法的空間”在思想基礎上來自於嚴格區別自然的秩序和人為的“理性秩序”這一西歐的文化傳統。而我國傳統的文化背景之一則是所謂“天人合一”的觀念,這種思想並不承認自然的秩序和社會生活的秩序有根本的差異,也不認為有可能或有必要在嚴格區別於實體存在的前提下創造出某種人工的觀念形態空間。[5] 因此,在我國的法律文化傳統中,從來就很難接受如“擬制”或“推定”等觀念。這恐怕會成為我們很難真正理解所謂“法的空間”這一概念,也就很難把這樣的價值體現到訴訟、審判方式改革之中去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與“法的空間”概念緊密相關的,是訴訟、審判的終局性以及司法為了維持整個社會及政治體系的正統性而通過訴訟、審判體現出來的平衡器功能。顯而易見,我國的司法系統目前還不具備這樣的性質和功能,而且將來在我們的社會及政治體系中是否有可能形成這樣的機制也是很不確定的。如果改革訴訟、審判的程序結構不與這個層次上政策目標相聯繫,或者在我們的條件下實現這樣的目標是不可能的話,關於“法的空間”的觀念在我們考慮審判方式的改革方向時就只有極其有限的參考意義。上文已經提及,具有這種程序結構的訴訟中存在着兩個內在的矛盾:訴訟的正統性再生產功能與妥善解決糾紛功能之間的矛盾,以及訴訟中當事者的日常生活邏輯與法律家的專門技術邏輯之間的矛盾。而這兩個矛盾都與“法的空間”概念密切相關。考慮到這些內在矛盾給訴訟、審判實踐帶來的種種問題,如果程序結構的轉換不能伴隨着更大利益的話,即將只承受這種種“成本”的改革方向顯然是不可取的。 從我們的法律文化傳統看來,民事訴訟似乎只是法律制度中一個並不十分起眼的領域,程序問題也不過是社會生活或社會過程的一個無足輕重的側面。然而,在我們已確定把完善的法治和發達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奮鬥目標的今天,程序的問題就開始成為我們構築自己開放性未來的關鍵之一,而訴訟、審判通過處理解決社會生活中圍繞經濟活動發生的種種糾紛而體現出來的功能或作用也理應得到法學研究者以及來自社會的更大程度關注。在現行的訴訟審判制度應該加以改革、應更加重視法制的程序方面這一點上,我們正在形成越來越廣泛的共識。但是,就改革的方向方法而言,卻不得不承認我們目前尚不很清楚自己應該追求什麼、又怎樣才能得到。着眼於法律制度乃至社會、政治體系的總體功能機制,同時又總是立足於具體的技術性問題──以這樣的態度去繼續改革和不斷深化認識將仍然是我們今後的課題。 北京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一、 培養什麼人? 二、法律人才的層次 三、遺漏了的研修期 四、“法外功夫”的養成 五、尋求“正確答案”的考試
引子 一國的法律教育與該國的法律制度之間存在着極為密切的關係。近代以來,法律職業的趨勢是專業化越來越為人們所強調和重視。之所以如此,是由於法律本身已經相對獨立於社會的其他領域而走向自治;它形成了自己的一整套概念和研究方法,成為一種獨立的知識傳統。雖然有所謂法律常識的說法,然而,法律卻並不是常識的集裝箱。不經過專門的學習和研究,一個人的法律知識大抵不過“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之類的水準。按照英國近代着名法官科克(Edward Coke)的經典說法,法律上的各種案件“是由人為理性和法律判決來決定的,而不是由自然理性來決定的;法律是一門藝術,在一個人能夠獲得對它的認識之前,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1] 與此同時,法律越來越成為一整套普遍的和具有可預期性的規則體系,普遍性和可預期性乃是近代法治的基本特徵。維繫這類基本特徵的重要因素之一正是由法律教育所培育的思維方式和積累的知識體系。可以說,沒有近代型的法律教育,便不可能形成和維持近代型的法律體系。[2] 此外,近代型法律體系的運作過程推進了法律程序和法律解釋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同時又反過來形成了對於程序和技術的越來越強烈的依賴。嫻熟的技術和對於程序規則的嚴格遵循構成了近代司法的合法性淵源。近代型的法律教育不僅僅關注正義觀念的養成,更致力於促使受教育者將正義觀念與具體而嚴格的程序和技術相結合,以免學生成為片面的實質正義論者。總之,近代型法律體系從立法到司法以及法律實施的各個環節都離不開一個受到良好法律教育和訓練,具有良好的職業意識和行業道德修養的法律家階層。在今天,承擔此類法律家培養使命的基本機構乃是由一批職業教育者主持,經常性地招收年輕學子學習和探討作為學問同時也是技能的法律的現代大學。 我國的法律教育開始於本世紀初年。歷史雖然不長,經歷的坎坷卻委實不少。“文化大革命”結束以來雖然獲得了長足的發展,然而,許多重大的問題似乎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甚至缺乏最起碼的共識。本文對於幾個自認為重大的問題進行了敘述和分析,也不揣淺陋地提出了某些彌補缺陷的方案。文中所談的當然只是目前我們所面臨大問題中的一部份而已,好在教育問題往往是牽一髮而動全身,這種串糖葫蘆式的文字求全很難,涉及範圍廣一些還是容易做到的。[3] 一、 培養什麼人? 這是任何教育都必須首先明確的一個問題,同時對於法律教育而言,又是一個常存爭議、歷久常新的問題。我們這裡的癥結在於,在迄今為止的相當長的時間裡,沒有確定出一個穩定的目標,當然也不存在與穩定目標相適應的關於合格畢業生的標準。意識形態的變化足以導致培養目標上的巨大差異。這大抵上也放映出我們的法學還沒有獲得獨立的地位,並且也缺乏穩定的法學知識傳統。 從大的方面來說,法律教育的目標不外乎兩個,一是為法律行業培養新人,一是為更廣泛的社會成員提供法律知識與意識上的訓練。各國傳統不同,對於這兩個目標又各有偏重。英美法系國家偏重後者,即大學法律教育通常只是國民素質教育的一部份。雖然從事法律職業需要經歷大學法律專業的教育,但是,多數法律專業將來從事的卻是法律之外的職業。例如日本,目前每年各大學法學部畢業生數以萬計,而每年進入幾種主要法律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的人數卻只有區區700人。在大陸法系國家,少數選擇法律作為終身職業的畢業生通常需要再接受法律職業界所主持的行業訓練。 兩大法系國家之間的這種偏重無所謂優劣之分。但是,培養目標上的差異必然導致二者之間在法律教育的內容、專業化程度、教學和學習方法乃至教科書的編寫風格等方面的差異。德國比較法學家茨威格特和克茨評論法國的法律教育時這樣說:“法律並不純粹是一種專業訓練的對象,而是人們可以從中學習清晰地思維、透徹地表達以及練習修辭技巧的一個領域。這枚硬幣的另一面則是法國法律教學內容常常只是淨化了的原則,它無需為尋找社會現實問題的解決手段而困擾。但是,以這種一般化的、非實踐的、甚至是‘書本’方式學習法律卻是深化那些將來準備成為法律家的年輕人知識的一種有效方式。”[4] 儘管許多方面與大陸法系相似,但我國的情況很不相同的是,第一,我國正規的法律教育長期發育不良,“文革”期間幾乎全面中斷,雖然近二十年來全社會對於法制的要求不斷強化,但是,法律教育究竟應當確立什麼樣的模式卻是長期徘徊。於是便出現了第二,法律教育的層次多樣化了,辦學途徑也多樣化了。世界上大約沒有第二個國家在正規的大學之外有像我們這樣名目繁多的法律教育種類與層次。大學本身便有委屬(國家或地方教育委員會管轄)與部屬(司法部以及地方司法廳)管轄之分,司法部之外,隸屬其他行政部門的院校近年來也紛紛設立法律院系;教育機構之外,非教育機構也大辦法律教育,例如司法機構所設立的檢察官學院、法官學院等等。非教育機構所辦的訓練機構照樣可以授予文憑。辦學層次方面,高可上博士後,低可下職業高中──北京市就有一所司法職業高中!凡此種種,原因都在於通過法律教育要培養什麼人的問題我們並沒有搞清楚,或者說,在理解上非常混亂。 二、法律人才的層次 其實,通常所謂我們需要多層次法律人才的說法恐怕是一個誤導;我們需要的是單一層次的法律人才,即受過系統的大學法律教育並受過良好職業訓練的合格人才。這些人受教育期間所學的課程是基本一致的,教學中所傳達的知識和表達這種知識所使用的語言是大體一致的,教學方法應當是大致相同的。只有這樣,由這些人所形成的法律職業者才能夠成為一個同質的群體。“對法律的學習和由此獲得的專門知識使得一個人具有不同於其他人的地位,並使得法律家成為一個某種特權化的知識階級。……他們還自然地構成一個團體。這並不是由於他們相互熟知和決定集中心力達到一個目標,而是由於相同的學習和相同的方法將他們的智識聯繫在一起,猶如共同的利益將他們的意願聯繫在一起。”[5] 雖然我們並不是要把法律家階層變成“特權化的智識階級”,但是,建立法治社會必然要求法律界成為一個更有力量的群體;而欲使法律界有力量,同質性是一個基本的要求,反過來說,使一種職業力量削弱的最有效的方法便是設法讓層次多樣、品類不一的各色人等都進入其中,令成員們無法溝通,規則因人而異,標準難以認同,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團體云乎哉! 法律人才多層次論的依據之一是,司法是一種等級體系,等級的高下不僅表示着上訴的路徑,而且也應當標誌着司法人員素質的高下。許多人都有這樣的假定,即司法等級越高,司法人員的教育、經驗等都應該相應地更高和更豐富。對於一國的司法管理而言,將高素質的司法人員安排到高層司法機構之中當然有其好處,例如高層司法機構的權威性可以得到更有力的維持等等。但是,它的缺陷也十分明顯,最主要的有兩個,一是這種設計可能會激發人們提起上訴審的動力。因為既然法院等級高下與法官素質之間存在着正比關係,那麼人們也會自然地認為上級法院對案件的判斷比下級法院要更高明。這樣,上訴的提起必然要更頻繁,司法制度的成本就會相應加大。另一個缺陷是容易損害司法獨立。司法獨立不僅僅意味着司法系統不受外部力量的不正當干預,而且也意味着不同審級法院之間的相互獨立以及法官之間的相互獨立;雖然上級法院可以改變下級法院的判決,但是這樣的程序設計並不意味着上下級法院之間存在着領導和服從的關係。但是,假如法院的級別差異同時也是法官素質的差異,下級法院的法官就更容易揣摩其上級法官的意向,並自覺地依照這種意向判決案件。相反,如果我們能夠做到不同審級法官之間素質方面的大致平衡,上述兩種缺陷都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彌補。[6] 三、遺漏了的研修期 我們在前面說過,中國的法律教育模式在許多方面與大陸法系相近,但是,大陸法系的一個制度設計在我們這裡卻完全被忽略了,這就是大學教育之後的職業訓練在當今中國付諸闕如。本來法律學是一種具有高度實踐性的學科,在英國,法律職業者的培養很長時間均是交由富於經驗的律師通過師徒傳授的方法來進行正是基於這樣認定的結果。但是,在歐洲大陸,自從12世紀法學成為大學裡的一個分科之後,法律教育的理論成份越來越強化了。一個未來的法律家具有深入的法律理論修養以及對人類文化的其他知識的了解自然是十分必要的,不過從前的那種學徒式訓練所具有的價值也必須在制度上加以彌補。[7] 於是,大陸法系各國都設計了針對那些選擇法律職業的大學畢業生的司法培訓或司法研修制度。例如在法國,選擇法官職業的人必須在通過一次難度較大的考試,進入設在波爾多的國立司法學院接受為期兩年的培訓。培訓途徑是到法院或檢察官辦公室接受法官和檢察官的指導,深化其專門家所應當具備的知識和技能。而選擇律師業的畢業生則需要參加由律師協會和大學法學院共同組織的律師業專門課程的學習,然後還要通過“律師業技能合格證”的考試,合格者可以獲得見習律師資格,在一家律師事務所進行見習訓練,並且在這個期間參加重在發展辯論才能和掌握職業技巧的律師培訓班。通常在三到五年之後,方能成為正式的出庭律師。[8] 日本的司法研修制度學自大陸法系,但同時又有自家特色。在那裡,三類主要的法律職業者(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研修統一到了一個機構,即日本司法研修所中進行。研修所隸屬日本最高法院。[9] 任何一個打算從事法律職業的大學法科畢業生都必須參加淘汰率高達97%左右的國家司法考試。成功者作為“司法門徒”[10]進入研修所進行為期兩年的司法研修。研修結束還需要經過一次考試方能開始各自的職業生涯。[11]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日本國家司法考試極其激烈的競爭和極高的淘汰率,大學畢業生通常都必須經過屢考不中的若干年挫折才能最終進入研修所。新近的統計,這段時間平均為六年。[12] 雖然這種苦苦煎熬的安排受到日本國內外的批評,但是,考試難以通過這件事本身也提高了作為考試目的的法律職業的價值。另外,在大學畢業到進入司法研修之間的若干年時間裡,未來的司法門徒們生活於社會的各個層次,他們觀察社會生活,積累相關的經驗。這對於將來成功地履行其司法職責也能夠起到奠定某種基礎的作用,而未必一定像一位西方學者所批評的那樣,“表示着社會中法律資源的一種浪費。”[13] 與上述國家的做法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我國現行制度中,壓根兒就沒有司法研修這回事。四年大學畢業後,畢業生無需經過考試,便可以進入法院、檢察院等機構從事司法工作。從事律師工作雖然要經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得行業資格,這一事實標誌着這種考試的尺度本身是大可疑問的。在近年來對於法院的考察研究過程中,我們常聽到一些法官抱怨大學法科畢業生在進入法院之後難以在短時間內適應和勝任司法工作,原因何在?當然跟沒有研修期密切相關。即使將實削研修,我們的總時間畢竟只有四年,要實現外國六年的教育和培訓所達到的效果,似乎是過於為難我們的學生,恐怕更為難我們的教師了。 我們今天要做的,首先是在觀念上把法律教育和司法研修明確地加以區分,同時找回被遺漏了的研修期,動手設立我們的司法研修制度。[14] 在這個過程中,理順法律教育制度和司法研修制度,將法律教育歸還給大學,將司法研修歸還給實務部門,改變目前這種邊界不清、相互插手、內務不修、外亂頻仍的局面。 四、“法外功夫”的養成 法律學雖然是人類最古老的實用學科之一,但是它卻從來不是一門自給自足的學科。法學經常從其他人文學科和社會科學中汲取營養,獲得發展的動力。在法律制度與法律思想的演進歷史中這樣的例子可以說是俯拾即是。我們發現,古往今來的偉大法學家極少是除了法律,其他領域一概不越雷池一步的那種類型。此外,一個成功的司法職業者也常常具有多學科、多領域的知識修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前大法官弗蘭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認為出任司法高位者須具有哲學家、歷史學家和先知的素質。[15] 英國學者潘尼克曾歷數歷史上一些法官精通法律卻不諳世事,在法庭上鬧出笑話的事例,頗令人發噱。他認為法官知識上的缺陷需要通過廣泛的閱讀而力求有所彌補。他贊成美國着名法官漢德(Learned Hand)的建議,法官應當閱讀一些偉大學者的作品,這些學者包括阿克頓、梅特蘭、修斯底德、吉朋、卡萊爾、荷馬、但丁、莎士比亞、密爾頓、馬基亞維里、蒙田、拉伯雷、培根、康德等。[16] 潘尼克講的主要是擔任法官之後強化知識修養的問題。但是,解決這一問題更好的途徑應當是在大學甚至是中學期間便強化對於各種知識領域的涉獵。美國的法律教育體制繼承了最早從事法律教育的意大利波倫亞大學的傳統,[17]即進入法學院的學生必須在此前已經完成法學之外的一門學科的本科學習。“由於學生的本科教育專業不同,他們把各自學科的知識背景帶進法學院,相互交流、影響和感染,不僅相互間有啟發,甚至對教授都是某種程度的挑戰,從而也推動了法學教育和研究水平的提高。”[18] 然而,大陸法系以及我們的傳統都與美國的做法很不相同;高中畢業之後隨即可以進入法律院系學習使得學生在知識深度和寬度以及社會閱歷方面存在着極為明顯的局限。[19] 正因為有這樣的局限,我們在法學院必須開設許多人文學科和社會科學方面的課程。但是,用了相當多的時間學習法學以外的課程勢必衝擊培養高素質的職業法律家的計劃。假如我們反過來,在課程設置上壓縮或排斥人文學科和社會科學方面的內容,那麼,法科學生的教育肯定是不完整的,同時又勢必與通才教育的宗旨相反對;如果相當多的法科畢業生並不從事法律職業,開設許多法律職業色彩很重的課程豈非極大的浪費?這樣,我們的課程制定者以及學生本身都會陷入難以兩全的尷尬境地。[20] 補救的辦法或許並不是壓縮人文和社會科學方面的課程,也不應當把那些非常技術化的訓練放到本科階段進行,而是在明確區分法律教育與司法研修的基礎上,將教育課程與訓練項目加以通盤考慮和合理安排,從而形成我們穩定的課程體系和教學與訓練方法,找到職業教育與通才教育之間的平衡點。 堅持法律專業的學生需要強化“法外功夫”並非意味着目前我們課程表中法律專業之外的那些課程都應當加以保留,或者那些課程的內容、體系應當維持原狀。這也是自不待言的。 五、尋求“正確答案”的考試 考察一國教育,考試是一個難以迴避的問題。事實上,出什麼樣的考試題目、用什麼樣的考試方式、以什麼樣的標準判卷,不僅僅與考試的目的有關,更反映了特定的思想方式和知識傳統。特定的考試方式又常常反過來強化它所得以產生的那種思想方式和知識傳統,從而形成一種循環,最終維護特定文化的類型。[21] 對於法律教育和法律職業來說,考試的種類多種多樣,包括入學考試、課程結束考試、進入某種法律職業的考試(例如律師資格考試),等等。學位論文答辯雖然跟尋常考試形式不同,但是,那也可以稱作變換樣式的考試。此外,大學中考試的形式也趨向多樣化,有考試與考查、開卷與閉卷、當堂考試與寫小論文等等分別。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考試的種類與形式儘管多樣化了,然而考試的基本宗旨卻大體劃一,即主要的目的是考查學生對於教科書或教師上課所講授內容的掌握程度。一個很少受到質疑的前提是,任何問題都有一個正確的答案,這個答案與其他種種不正確的答案之間存在着涇渭分明的界限。並且,這種正確的答案可以在通行的(或者授課教師指定的)教科書或經典着作中找到。考分的高低通常取決於能否完整準確地複述那些正確的答案。[22] 這種給出正確答案的考試方式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入學考試中更表現為對相關導師觀點的複述。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搜集報考導師所發表的着作,熟練地掌握其內容,往往是在考試中獲取高分的捷徑。 這樣的考試固然有其經濟的一面,尤其是判捲尺度比較容易把握和相對平衡。但是,它所衡量的對象究竟是什麼卻是大可疑問的。我們常常被要求注重培養學生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但是,這種考試是否在反其道而行之?在擬定試題和判斷分數的時候,我們重視的究竟是學生分析問題、提出思想並加以論證以及清晰地表達等方面的能力,還是背誦現成結論的功夫?再說,在法學以及其他所有學科中,究竟存在着多少確鑿無疑的“正確答案”?社會主義制度與市場經濟毫不相容不也曾經是不容懷疑的“正確答案”麼? 在我看來,目前流行的這種考試方式最大的弊害,莫過於它在一個人知識觀形成的過程中一次又一次地強化着在我們這裡本來已經相當嚴重的本質主義思維方式。它使得人們觀察世間事物時彷佛管狀眼病患者,視野變得單一和狹窄,對於豐富多采的社會生活視而不見,無法進行全面的觀察和有深度的分析。與此同時,這樣的考試很難讓具有才華和原創精神的學生脫穎而出;重視分析而非結論,不滿足於教科書上或授課教師給定的現成結論而提出自己的想法,甚至語言風格上別具一格,都會使追求思想和個性的學生成為這種考試的犧牲品。 不獨此也,目前這種類型的考試方式與我們法律教育以及法學研究較之其他學科專業化和學術化更低的因素相結合,導致在各種大學後考試(例如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入學考試)以及職業招募考試中,法律類專業或職業成為沒有受到本專業教育和訓練者最容易獲得成功的一個領域。據個人觀察,八十年代中前期,許多外語系畢業生為求得一語言之外的專業,報考法律專業研究生而且成功率似乎很高。[23] 近年來,法律專業碩士生中,師範院校畢業生的比例又逐漸增大,其中原因是不少師範畢業生不願當中學教師,讀法律專業碩士生成為改變命運的終南捷徑。歷屆全國律師資格考試中,沒有學過法律、沒有讀過大學的成功者更是在所多有。最可怪者,這些人通過考試被錄取或獲得律師資格後,談起過關的體會來,都認為法律考試殊非難事,花上一兩個月的功夫,把教科書上的內容好好背一下,及格不成問題。他們言談中常常流露出來的得意神態,不禁令那些法律本科畢業生們大為自卑;別人只用區區一兩個月便能考得碩士研究生或律師資格,我等法律本科生四年苦讀又何用之有?更有甚者,一些為律師資格考試編寫輔導用書──各種“指南”、“速成”、“大全”之類一次性書籍──以及在律考輔導班指點考生的法學教師們參加考試卻名落孫山,令人啼笑皆非,而且與那些由他們“速成”出來的外行弟子的成功形成了殘酷的對照。[24] 總之,尋找“正確答案”的考試既無法考出考生的真實水準,又壓抑了考生的原創精神,還使得大量未受法律本科教育的人員得以進入法律職業界,加劇了法律職業共同體內部的異質性,實在是亟待改變的。 簡短的結語 寫完上面的五則拉雜的文字,忽然想起吳宓記陳寅恪對於中國文化的一番評論,頗中要害,不妨引在這裡: 中國之哲學美術,遠不如希臘。不特科學為遜泰西也。但中國古人,素擅長政治及實踐倫理學。與羅馬人最相似。其言道德,惟重實用,不究虛理。其長處短處均在此。長處即修齊治平之旨;短處即實事利害得失,觀察過明,而乏精深遠大之思。故昔則士子群習八股,以得功名富貴。而學德之士,終屬極少數。今則凡留學生,皆學工程實業,其希慕富貴,不肯用力學問之意則一。而不知實業以科學為根本,不揣其本,而治其末,充其數,只成下等之工匠。境域學理,略有變遷,則其技不復能用。所謂最實用者,乃適成為最不實用。[25] 法律學當然也屬於最講求實用的學科,同時也是最可能通向仕途的學科。故自清末以降,斷了科舉入仕念想的人們紛紛湧向法科一途。時至今日,我們的法學教育仍是官氣甚重,急功近利之風氣甚重。對於我們法律教育體制的決策者以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陳寅恪先生的上述批評真可謂警策之言,當頭棒喝,值得深思長考。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教授 一、權利發展之意義 二、百年來中國人權利發展的回顧 三、走向一種權利的社會理論
【編者按】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於1995年出版了《走向權利的時代 ── 中國公民權利發展研究》一書。該書由大陸十餘位中青年學者合作撰寫,六十七萬字。《光明日報》、《法制日報》、《中外法學》等報刊先後刊發了出版消息及簡介,《中國青年報》、《中國書評》、《中國法學》、《湘江法律評論》等以較大的篇幅先後刊發了一批評論文章。這些評論文章一反過去常見的千篇一律的評論模式,就該書的觀點和方法展開了爭論。本刊茲刊載該書的緒論,以便讀者對該書的學術意圖、研究方法和體系有一個大致的了解。正在哈佛大學法學院和肯尼迪政府學院作研究的該書主編夏勇博士對原文作了個別的文字處理,並加了這個標題。法律的統治不等於法律條文的刻板統治,法治的重要內容是對統治者的法律限制、確立法治的內在道德以及培養良好的民風民情。文章在討論了法治根本原則之後就當前中國法治現代化的幾個基本問題提出了原則性的看法。 在我們這個時代,讓更多的人獲享更多的權利,已經成為人類的共同理想。這個理想本身,便隱含着一種關於權利發展的信念。當然,權利的發展遠不止是信念,毋寧說它是一種社會事實。在日常生活里,我們的所見所聞,愈來愈多地與權利發生關聯;我們的所思所為,也愈來愈多地與權利打起交道。正是這樣的理想、信念和事實,標誌着並且推動着中國社會的歷史性進步。 一、權利發展之意義 (一)權利的存在與進化 權利是一種觀念(idea),也是一種制度(institution)。當我們說某個人享有權利時,是說他享有或擁有某種資格(entitlement)、利益(interest)、能力(power)或主張(claim)[1],別人負有不得侵奪、不得妨礙的義務。若無人承擔和履行相應的義務,權利便沒有意義了。所以,一項權利的存在,意味着一種讓別人承擔和履行相應義務的觀念和制度的存在,意味着一種文明秩序的存在。 一項權利之成立,先要有對作為權利內容的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所作出的肯定評價,即確信它們是“應有的”、“應得的”,於是才有要求別人承擔和履行相應義務的理由。一旦有了這樣的理由,某種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就有了道德上的根據,並因此成為道德權利(moral rights)。在一個社會裡,人們對一種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是否為人應有和為何人應有,通常持有相當不同的看法,當然也有某些看法是公認的,如生命應該得到尊重和維護,孩童應該得到照顧。這些不同的和相同的看法就是關於權利的觀念。它們既可以是肯定意義上,也可以是否定意義上;可以是關乎自己的,也可以是關乎他人或社會的;可以代表社會的主導價值觀,也可以反映社會的非主導價值觀。無論怎樣,它們是權利的主觀存在形式。 關於權利的觀念同時也是關於義務的觀念,但僅憑觀念,是不足以讓人們承擔並履行義務的。已經得到觀念支持的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還必須得到社會行為規範的支持。社會規範通過規定可以做什麼、不得做什麼和必須做什麼的行為模式以及對失范行為的制裁,迫使人們不得不承擔和履行義務,並因此使相關的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得以成為規範意義上的權利。這些規範涉及生命、身體、財產、婚姻、買賣、信仰等在人類社會生活里經常容易發生衝突或容易受到侵害的方面,涉及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的主要領域,它們所設立的權利和義務也因此是多種多樣的,從不同時代和不同文化背景的社會行為規範里,我們大致上都可以看到有一個權利體系的存在,不論它是否和諧、協調,也不論它是否使用了“權利”這個詞彙。社會行為規範有習慣與法律之分,權利體系當然也有習慣的和法定的之別。屬前一類的稱作習慣權利,屬後一類的便稱作法定權利。 對某種在觀念上和規範上的肯定,並不能確保它們在事實上不會遭到否定。事實上的否定不僅是對某種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的否定,也是對肯定其合法性的觀念和規範的否定。所以,還必須規設對事實上的否定予以矯正的機制,使受到侵害的權利獲得及時的救濟。在任何類型的文明社會裡,都設有擔負裁判與處罰職能的公共權利和相應的公共設施。當社會成員就各自的“應得”、“應有”發生爭執,或者當法定的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遭到否定時,能夠訴諸裁判,獲得救濟。因此,救濟既是對法定權利的保護,也是對道德權利的宣示。“無救濟即無權利”[2]的確是至理名言。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救濟本身可以被看作“第二權利”。[3] 在無成文法或成文法無相應規定的場合,訴權本身就成了權利存在的標誌。[4] 如果說權利的存在表現着文明秩序的存在,那麼,關於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的存在,就表現着權利的存在。權利的發展,大體說來,就是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的發育和生長。或者說,就是權利的本質在觀念、規範和體制方面的逐漸展現。[5] 斯特勞斯和克羅德先生在他們的着名論文《經驗的比較權利研究 ── 對發展假說的初步驗證》裡把社會科學的比較權利研究分為兩類,一是共時的(Synchronic),一是歷時的(dyachronic)。前者是橫向的(cross-sectional),後者是縱向的(longitudianl),它研究權利的進化,即“通過對逐步工業化國家裡的人權進化的解釋性觀察”,尋求“人權發展的經典樣式。”[6] 在研究當代中國社會的權利發展時,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人類的權利進化史。 從初民社會到當代社會,我們可以看到,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經歷了一個漸進的漫長的演變。這是一個“從相對模煳、鬆散和同質的狀態向明確、緊湊和異質的狀態轉變的普遍過程。”[7] 在權利觀念方面,最突出的莫過於通過始於古希臘自然法理論的超驗正義觀念、平等人格觀念和本性自由觀念的長期演化和融合,包括“jus”詞義的嬗變,關於“應有”、“應得”的憑據,從當初的武力、血緣身份、財產和社會等級進化到後來的公民資格,最後進化到人之作為人的資格。[8] 這便是人權觀念的產生和發展。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講“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第二條講”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儘管在當代社會,幾乎每個人都以民族國家公民的身份來享有權利,而且,對權利的實際享有要受到財產、國籍、性別、能力、教育等因素的制約,但人權觀念無疑是權利觀念的一個升華,它表明權利主體關於權利的意識從利己的本能衝動和簡單的利益動機上升到維持自己作為人所固有的尊嚴和價值的層次,表明權利主體在維護自己的利益和尊嚴時有了一種終極的憑籍。[9] 同時,也意味着人類開始走向一種超功利的相互認同與合作。 當然,權利觀念的變化不止於此。另一突出的趨勢表現為積極權利觀念的產生。20世紀以前的現代權利觀念大體說來是以個人自由主義為核心的消極權利觀念。個人被看作生活在一個優裕環境裡的自主而且自足的主體,政府則被看做一個愛多管閒事的潛在的暴君;國家賦有不干涉個人自由的消極義務。同時,由於平等主義的觀念,個人被看做形成公共政策過程中的競爭性參與者,政府則被認為有能力通過使用立法機制消釋社會不平等的法律後果,公民自由、政治權利觀念因此甚為強烈。到了20世紀,一些新的社會、經濟需求不僅僅依靠社會經濟系統來滿足,而且使用法律術語來設計和表達。人們普遍認為,政府應該承擔保護公民免受工業社會生活之諸多不幸的任務,並通過積極的政策來滿足新的經濟、社會需求,相應地,公民則應該享有要求政府作出此種積極行為的權利。 在權利體系方面,由於“權利”這個法學概念的產生、傳播和運用,人的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得以用明確、簡潔的術語表示出來,社會規範中的權利體系的抽象與精巧程度明顯提高;法律在從主要通過禁止性規範來規設權利義務逐漸轉向主要通過授權性規範來規設權利義務的同時,把保障權利奉為至上的原則。1789年法國《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開列了一個權利清單,並宣稱凡權利無保障的社會即無憲法可言。[10] 此後,以憲法開列權利清單,以立法構造權利體系,遂成風氣。不同國家間權利體系的相互借鑑乃至移花接木亦隨之而興。權利體系的內容有明顯的進步,民主、自由、平等一類的原則已居於核心的位置;社會權利體系在傳統的私法權利體系和公法權利體系的中間崛起。權利種類的激增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因於人權概念和能夠接納並轉化人權概念的立法機制。[11] 英國歷史學家F. W. 梅特蘭曾用生物學上的進化比喻英國法律史上訴訟形式的演變,把侵害之訴稱作“多產的訴訟之母”。[12] 在權利的進化史上,我們也不妨把人權比做“多產的權利之母”。人權作為權利領域裡公認的基本原則總是在規設其他權利方面擁有邏輯上的優勢。例如,在英國中產階級贏得光榮革命時,洛克從對自然權利的分析里推導出財產權利;當工業化和人口變動造成社會層級模式緊張時,作為人權的政治參與權增進了對於法律平等的要求。 繼《世界人權宣言》之後,1966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推動了權利體系的國際化、普遍化。一方面,歐美革命所鑄造的權利體系在國際範圍內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確認和重申,它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的權利:男女平等,保全生命、免受酷刑或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待遇,不被強迫役使,人身自由和安全,無罪推定,公平審判,法律援助,遷徙自由,隱私及榮譽、名譽,受法律的平等保護,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持有主張,表達自由,集會,結社,罷工,參政,選舉與被選舉,婚姻自由,兒童受必要的保護,受教育,等等。另一方面,發展、自決、少數人受保護,乃至達到相當的生活標準、免於飢餓、體質和心理健康、帶薪休假、就業等一切可以被看作與人的尊嚴有關的利益,幾乎都被宣布為權利。[13] 不過,無論權利體系有怎樣的發展,都絲毫不意味着晚近出現的權利比早先的權利更為重要。早先的權利通常是更基本、更可靠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權利進化方面的“代際”說是難以成立的。[14] 權利的保護機制經歷了一個從早期的血親復仇一類的私力救濟到公助救濟和專門的公力救濟的發展過程。現在,許多國家已經從簡單的裁判式救濟發展到擁有包括立法機制、司法機制和社會機制在內的嚴密而廣泛的權利救濟系統。例如,違憲審查、司法獨立、律師服務、以及非政府組織的合法存在。在20世紀的西方社會,政黨和工會的活動對於促進社會福利的積極權利政策具有決定性的影響。當然,權利保護機制的發達並不意味着侵權現象的消失,任何發達的權利制度都不可能在事實上消滅侵權。權利保護機制進化的意義在於,給侵犯人權和公民權利的行為從程序上和體制上設置必要的障礙,並在侵權一旦發生時,能及時地施與救濟。或許正是因為這樣,正當程序權利本身被看作對濫用法律制度的救濟。現代憲政對政府限制公民權利設立了若干程序上和體制上的限制,例如,政府對權利的限制必須能被證明符合政府因之而被創設的目的;必須受到司法機關或立法機關的監督;有些基本權利甚至在社會緊急狀態下也不能中止行使。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國際社會的權利保護機制已經從解決少數特定主體(如戰俘、避難者)的權利救濟轉向對普遍人權的關注,逐步建立了對任何國家大規模侵犯人權的調查機制和非軍事的制裁機制。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設立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具有如下職能:一是審議締約國按公約要求提交的關於實施權利和享有權利狀況的報告,並提出建議;二是受理和審議一個締約國對另一個締約國不履行公約義務的指控,並進行調解和處理;[15] 三是有限制、有條件地受理、審議、調解由締約國公民個人提出的控訴。[16] 一般說來,《歐洲人權公約》所建立的人權國際保護機制是富有效能的。在這個機制里,歐洲人權委員會作為常設執行機構有權受理和調查政府或個人的控訴;歐洲人權法院作為常設的司法機構審理涉及該公約之解釋和應用的所有案件。這兩個機構對該公約的締約國皆享有權威。[17] 以上只是一個粗略的勾畫。可以說,我們的時代是一個權利的時代。準確地講,是一個權利最受關注和尊重的時代,一個權利發展顯着的時代。那麼,權利的發展究竟意味着什麼? (二)權利發展的道德評價與社會評價 並非所有事物的發展都會增進人類的福祉。例如,科學技術的進步改善了人類的生活,同時也惡化了生態環境、加劇了戰爭和衝突,並使人類掌握了毀滅自我的力量;[18] 在法律方面,法律形勢的發達可能使法律屈從不道德的目的。[19] 訴訟的發達可能放任職業律師的貪婪,瓦解社會共同體的基本價值。所以,在人類曾經由於並且仍然由於盲目崇信“進步”而放任或導致諸多災難的今天,我們應該對所有的發展着的(包括以“進化”或“進步”相標榜的)事物採取謹慎的態度,[20]並給予必要的道德的和社會的衡量。在中國,對權利的發展作這樣的衡量,還有其獨特的文化意義。 權利意味着某種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權利的發展,當然意味着權利主體資格的提升、利益的擴大、能力的增長或主張的強化,因此,毫無疑問,權利的發展意味着人的地位的提高,人格尊嚴的強化和個人自由的增進。不過,僅僅看到這一點是不夠的。每個個人固然皆可為權利主體,但個人一旦成為權利主體便是社會的,他受到某種觀念、規範和體制的支持。權利背後的與其說是利益或權力,[21]毋寧說是支持着它的觀念、規範和體制,是由這種觀念、規範和體制所體現的社會正義。因此,我們可以說,權利發展更實質的意義在於,他意味着支持那些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並因此使他們成為權利的道德、法律和社會體制的進步,並因此意味着權利的社會配置方式的改善,意味着社會正義的增進。這樣一來,享有一項權利就是享有一種正義,就是被賦予一種表達個人主張的力量。這樣一種正義也可以被說成是一種“王牌的”功利,是社會的政策和行為的道德與政治的基礎。[22] 從道德的意義上講權利是對人自身的一種肯定,是從防惡的角度對人的尊嚴和價值的確認和維護。倘若人與人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相親相愛,互敬互讓,倘若每一種類型的公共權利及其掌握者都能杜絕自己的私利和任性,真心誠意地為眾人做事,本無需講什麼人權,至多只需做些關於仁者愛人的教化一類的事。如果說一般意義上的權利反映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近乎迫不得已的相互承認和尊重,那麼,作為權利進化之高級形態的人權便把人類的相互承認與尊重推向了極致,它既是每個人維護自己的尊嚴和平等的“王牌”,又能夠給人類的道德原則賦予一種力量,使得道德的主張勝過其他的考慮,例如死刑、人工流產、安樂死便觸擊到人類深層的道德感覺。[23] 正是因為這樣,人權總是作為一種強勁的道德力量而生長和延續: 從斯多噶學派和羅馬法學家到歐洲憲章和羅斯福的四大自由,自然法和天賦權利理論經歷了漫長而感人的歷史。人僅憑其共同人性而享有某些權利的觀念被同樣熱烈地捍衛和攻擊。它雖曾遭受休謨冷靜的懷疑論的針砭,也曾敗給邊沁所謂“高蹺上的胡言”的譏蔑,......但每逢人類事務發生危機,它總是以某種形式復興。因為每當這時,老百姓總想實現或通過領導人實現其朦朧卻堅定的信念,這就是,他不是政治棋盤上的一名單純的小卒子,也不是任何政府或統治者的私有物,而是活生生的、有自己見解的人;正是為了他,才有所謂的政治,才建立了政府。[24] 從社會的意義上講,權利表示着一種社會關係。對個人需求的道德回應之轉變為法律權利所面臨的一個主要困難是對個人角色的社會理解。對個人權利的承認不僅意味着對個人需求和個人身份的個人性的承認,而且意味着對個人需求和個人身份的社會性的承認。因此,權利的發展,意味着社會結合方式的改進。表面上看,人們對權利的獲享和行使,使個人與個人、民眾與政府、社會與國家之間的分裂和對抗得以顯化,但實際上,現代權利制度不會激化只會容納社會共同體的分裂與對抗並將其保持在適當的範圍內,通過權利義務關係的調整使其得以緩釋。這是解決社會衝突的制度化方式。也正是因為有了對個人權利的設定,才能使財富和權利“綜操於社會,分操於個人,”[25]並因此才有公民可為一切不為法律所禁之行為、政府不得為一切未經法律授權之行為的法治原則。權利的發展本身恰恰是政治解放和社會和諧得以增進的標誌。托克維爾曾指出,沒有一個偉大人物沒有德行,沒有一個偉大民族不尊重權利,因為一個理性與良知的集合體怎麼能單憑強制結合起來呢?對權利發展作如此積極的社會評價,是與基於科技進步和個人成就的工業社會的興起相關聯的。它是對實在意義上社會制度進步的肯定,代表着一種關於社會進步的現代觀念。 因此,我們可以說,權利的發展有助於增進人與人的相互理解與尊重,構築和諧而自由的社會關係,尤其是扼制強權的暴虐,從而增進人類的和平與進步,如果我們把愛、力量和正義看作人類政治的三個要素,那麼,現代人權觀念和制度便代表着正義,並且把正義寓於愛和力量之中。[26] 從個人權利的發展,我們可以看到文明秩序的成長。既然這樣,我們有什麼理由不為權利而鬥爭呢? 在中國,儘管我們已經接受了幾乎是一整套的現代人權觀念和制度,但是,要對權利及其發展的道德意義和社會意義作出如此積極的評估,不論是在傳統的還是在當代的意義上,都還不能說是一件輕鬆的事情。總地來說,一是在道德價值上有頗多的保留;二是在社會功用上有所擔憂。 不同的文明傳統有着不盡相同的關於社會正義的觀念和制度,發達的權利觀念和制度無疑是西方文化的特色。如果說人的“應得”、“應有”和“應予”、“應讓”分別構成了正義(或“義”)的兩個方面,那麼,西方人的正義觀所強調的便是前一方面,並把後一方面作為不言自明的推定。傳統的中國人的正義觀卻恰恰相反,它把正義的重心放在後一個方面,並藉此含蓄地推衍出前一方面。這樣的差別極有趣地在語彙上表現出來了。西方人把前一方面即“應得”、“應有”稱作“義”(right),中國人則把後一方面即“應予”、“應讓”稱作“義”,並因之把作為西方人的“義”(right)之對應物的並被視為“負擔”的“obligation”當作“正當的”、“正義的”,在漢語裡寫成“義務”,同時,則把前一方面寫成代表作為中國傳統之“義”的對立物、並在道德上含有貶義的[27]權利。我不知道這種在文字 譯上的驚人差誤的始作傭者,也不知道在漢字“權利”“義務”已經極為流行的今天,能夠做某種語義學上的嘗試,如,把“權利”改寫成“義得”、“義有”、“義利”或“正義”。不過,我尚能理解這種差誤背後的文化意蘊,並因此把它看作一種文化上的偏好。[28] 或許中西文化在這一點上皆是得理之偏。如果我們暫時撇開話語上的障礙,這裡所要討論的就是,在道德意義上,西方文化傾向於通過肯定人的應得、應有的或不可侵犯的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即人的“權利”來顯現人的尊嚴和價值,無權利即無人格。但是,從中國傳統的道德觀念來看,通過肯定人的私利來從道德上肯定人,便是很成問題的。這樣的肯定,不如說是對人格的否定。這涉及到宇宙觀、人生觀或宗教觀上的差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這種儒學上的“無私的個人主義”(unselfish individualism),[29]表示了對個人權利及其發展在文化上的保留態度。在今天,這種保留態度依然深藏在中國人的道德觀念里,乃至仍有人,尤其是有中國文化根底的學者不免在“或尚仁義、或務權利”的意義上使用“權利”一詞。[30] 當然,道德評價的意義是有限的,至多是一個度的問題。同等重要的是社會評價。權利是否能夠和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改進人的社會結合方式、增進社會的和諧,取決於特定的社會條件尤其是社會結構的演進。西方人之所以對權利的社會價值持有如此樂觀的評價(當然,這種評價也影響了道德評價),是因為在他們的身後有這樣一種社會歷史背景,其中有殘酷的種族衝突與分裂、市場經濟的興起與發達、基督教的傳布與教皇革命、羅馬私法與英國公法的傳播、資本主義的孕育和成長、以及與之相伴隨的市民社會先於民族國家而存在。正是在這樣一個大背景,個人較早地“原子化”,並始終處在社會的結構性分裂與抗爭之中。或許是殘酷的現實促成了人性的自覺和制度的進化。[31] 沒有對個人權利的確認和強調,就沒有對個人的社會存在和社會安全的確認和保護。托克維爾說,西方社會“在道德領域裡,一切都安排就緒,互相協調並且都預先規定和確定好。但是在政治領域裡,則一切都動盪不定、頗多爭議、前途未卜。在道德上,人們雖然是自願的,但又都是被動地服從着,而在政治上人們往往強調獨立、輕視經驗、嫉妒任何權威。[32] 這樣,沒有對個人權利的確認和強調,也就不會有穩定的社會秩序和成功的社會結合。問題在於,傳統的中國社會和中國人並不生活在這樣的大背景之下,他們沒有理由不對因確認和強調個人權利所招致或強化的社會分裂與衝突而憂心忡忡。正如梁漱溟先生在談到中國和西方在權利問題上的差異時說,“如果發揮義務的觀念,是讓人合的,如果發揮權利的觀念,是讓人分的。”[33] 中國傳統思想對權利及其成長在道德方面和社會方面所持的保留態度,不僅使我們得以辨析中西差異,更重要的是,它提醒我們在評價和解釋權利及其發展時保持謹慎和適度。當然,注意到這一點的並非只有中國的思想者,如,德國哲人弗里德里希·包爾生曾雲“在這裡,‘為權利而鬥爭’並沒有像它應當做到的那樣帶來和平,而是帶來了最劇烈、最惡意的衝突。”因為,“在每一件事上都堅持自己的利益的人,會使得生活對他自己和他周圍的人都難以忍受。某種程度的忍讓是和睦交往的一個絕對的前提。”正是基於這樣的觀察,他把公平和寬宏作為權利正義的兩個補充原則。[34] 二、百年來中國人權利發展的回顧 發展是一個既承繼過去又孕育未來的過程。理解當下中國社會的權利發展,有必要對其中涉及的若干因素作一個歷史的回顧。通過這樣的具體回顧,我們還可以對權利發展的若干原理問題作出進一步的闡釋。 (一)關於中國傳統社會裡的權利基礎 中國社會之有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自初民之有社會始,非自“西學東漸”、“舊邦新造”始。這既是一種關於權利的社會學立場,也是一種關於權利的文化立場。它涉及到對權利及其發展的道德基礎、社會基礎和歷史基礎的認識和評判。把中國傳統社會視為權利的真空,把中國文化傳統放在與個人權利絕對對立的位置上,這是值得考慮的。[35] 在中國古代社會,雖然不曾有過,也不可能有古代羅馬式的“權利”詞彙,但是在社會生活里,幾乎每個人都知道什麼是他所應得的(what is his due),什麼是別人不該侵犯的;同時,幾乎每個人都知道什麼是別人所應得的,什麼是自己不該侵犯的。和其他任何形態的社會一樣,權利意識和相應的義務意識無疑是中國古代社會意識的一部份。尤其是在訴訟中輜銖必較,權利意識不可謂不強。與此相應,還有確定“應有”“應得”之界限即現代法學所謂權利義務關係的規則以及用於實施規則的公共設施和相關的程序。徐朝陽先生將《周禮》中的有關記載與現代權利觀念和制度作了一個有趣的比附,他說,在周禮中, 地官媒氏所云男女之陰訟,則今謂人事訴訟之婚姻事件;鄉師斷其爭禽之訟,司市以質劑結信而止訟,及其屬市師賈師之聽訟,想不外關於交易上之爭訟,則債權之訴訟也。至如夏官墓大夫凡爭墓地聽其治訟,系屬疆界土地之爭,是又非今日所謂物權訴訟歟?[36] 又如,作為權利觀念和權利規範之明白表示的契約在中國古代社會也有着自己的發生與發達的歷史。“有私約者當律令”,“官有政法,人從私契”,乃是漢晉以來的傳統。至明清私人土地權利上升,又有新的發展。[37] 這也不奇怪。無論是在什麼樣的文化傳統里生活的人,都有着人之作為人的因而是相同的欲求、需要和願望,都要過社會生活。不論文明或文化把生活於其中的每個人塑造成或者想塑造成什麼樣子,但是最終改變的只是欲求、需要和願望的表現形式和相關的社會制度,而不是欲求、需要和願望本身,尤其是其中所蘊涵的人所固有的尊嚴和價值,人之作為人的本性。如果一種社會制度或一種文明有能力把所有的人變成非人,那麼它自身就不可能延續。所以,作為權利內容的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最終是基於作為社會存在物的人的特性,或者說,人的權利的最終基礎是人本身。不要過份地相信制度的力量、權力的力量乃至傳統的力量。要相信無所不在的人性的力量,人所固有的尊嚴和價值的力量。當然,人性不等於人的動物本能,人的尊嚴和價值還要通過社會正義來體現和維護。儘管社會正義本身也有一個進化的過程,而且,我們可以根據體現和維護人的尊嚴和價值的程度來對不同時代、不同文明傳統的社會正義作出優劣評判。但是不要忘記,每個時代、每種文明傳統里的社會正義都是人類的,都包含着或在最低限度的意義上包含着為人類所共有的普遍道德原則(universal moral principles),如行善、敬生、禮貌、公平、撫幼、誠實勿欺、取財有道等。這些道德原則無疑是提出權利主張的永恆的根基,人權的基本原則便是從中推衍出來的。[38] 這也是人權之作為普遍權利而得以成立並因此在文化傳統的差異上得以中立的關鍵所在。倘若人權只代表和反映一種文化傳統,而不能與人類所有的文明和文化傳統相融通,便不能稱作人權。[39] 從這種意義上講,中西傳統之別不過是理一而殊。我們在這裡討論權利的發展,大約只能限於關於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的範圍。至於作為人權基礎的人的基本特性和與之相適應的人類普遍道德,我傾向於把它們看成大致不變的。 惟有承認權利的人性基礎和歷史基礎,方有談論權利發展之前提;惟有承認人類正義的普遍原則,方有檢討權利發展、謀求增進社會正義之可能。至少,不能以現代“權利”語言符號之存否而定權利之存否,不能以正統學說對個人權利的主觀價值判斷替代對個人權利的客觀事實判斷。倘若因為“人權”的語言符號最早產生於西方,見諸於西方文化,便以為只有讓所有非西方文化傳統“西方化”了,生活於其中的人才有可能享用權利,那就不免荒唐了。這大概是文化沙文主義,[40]和傳統虛無主義在作怪。當然,我們也要注意避免概念的誤用,如把“權利”和“義務”看作對立的而非對應的概念,只知從“義務”見義,不知從“權利”見義。[41] 同時,還要注意避免某些由特殊的意識形態背景和中西文化辯異的考慮所導致的本不該有的判斷,如於禮律文化中只見刑,不見義,更不見仁;由“法刑一體”便推斷出中國法文化的內在精神為“刑”(罰),[42]看不到涵潤於人類所有的法文化並使之得以存在和延續的道德原則和社會正義。 當然,古代中國社會關於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還在較低的水平。這裡不妨略舉數端: ──民眾的權利意識主要限於私法及相應的訴訟權利; ──“易君”、“誅暴君”一類的公法意義上的權利主張不為國家法律所承認,更得不到訴訟的支持; ──在公權者與社會成員之間“取”與“予”的關繫上,雖然現任政治理想是以公權者“取”的權利為本位;至於讓老百姓發財致富、過安穩日子,也是基於“牧民”的考慮,為了保“取”,為了多“取”,[43]而不是基於對老百姓固有的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的承認和尊重; 充滿尊重人、愛護人的人道主義精神的仁政思想“只能論其當如是,而無術使之必如是,”[44]而且,“仁”的觀念本身由於偏重內在化和抑制利慾,也難以成為權利要求的根據,並極易導致一種“徒坐待他人仁我”[45]的政治心態,加上古代法學中不曾生發出可以與“仁”結合的“權利”概念,故未能形成人權概念;[46] ──由於專制主義和家族主義,只有臣民身份和倫理身份,沒有作為獨立的政治主體的公民身份,人民對“應得”、“應有”的計較非但不能直接憑據人之作為人的尊嚴、利益、價值或要求,也無有公民資格可以憑據,只能憑籍“分”的概念,據“分”而爭;[47] 由於以家族為核心的社會結構,權利計較更多的不是代表單個的個人,而是代表家庭或家族的利益、尊嚴、榮譽、和能力; ──法定的權利義務關係有許多體現着不平等的、以保護少數人特權為取向的“社會正義”; ──在法律技術上,對社會關係的抽象程度也停留在很低的水平,“應得”之義未抽象成法學上的“權利”概念,“應予”之義未抽象成法學上的“義務”概念; ──專制主義的政權以及行政與司法合一的體制極大地限制了對權利的救濟,因為在這樣的體制下,政治權力最終是不受監督的,既沒有獨立的司法,也不允許有獨立的社會力量扼制官員的專橫與腐敗,公法意義上的權利不可能生長起來;私法權利的救濟與其說是通過訴訟,不如說是通過祈求; ──不能形成一種獨立的、健全的法律學問和法律職業; ...... 正是這樣的社會制度以及由它所塑造和支持的觀念,把個人對自己的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的感知、要求和獲享限制在一個較低的水平,從而極大地抑制了權利的發展。對於舊制度的罪惡,無論如何剴切痛陳亦不為過。陳獨秀先生的這一段檄文與我們討論的問題較為貼近: “自古忠孝美談,未嘗無可泣可歌之事,然律以今日文明社會之組織,宗法制度之惡果,蓋有四焉:一曰破壞個人獨立之人格;一曰窒礙個人意思之自由;一曰剝奪個人法律平等之權利(如尊長卑幼同罪異罰之類);一曰養成依賴性,戕賊個人之生產力。”[48] 不過,在清算舊制度的時候,我們也要看到,極其隨意地斥責古人、斥責祖先、斥責他們創造的觀念和制度,無視其中所蘊涵的智慧、知識和普遍道德,是20世紀中國人的文化病,即由中西文化衝突所導致的緊張症。這種文化病也是一種社會病,即,不相信人之作為人有什麼崇高的價值,不相信有什麼神聖的東西,尚力而不尚義。這樣一種信仰失落、道德淪喪的文化和社會環境本身,或許就是權利發展的一種抑制因素。 (二)百年來的變化 大約自19世紀中期,中國社會始有亙古未有之大變,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亦逐漸“衝決網羅”,面目一新。在觀念方面,西學東漸不僅帶來了權利概念和相應的法律學問,而且帶來了民主、自由、平等這些代表新的社會正義的權利觀念。先進的中國人逐漸把目光和心思從唐虞盛世轉到“西洋式的社會國家”,經戊戌變法和辛亥革命,公法意義上的權利意識即民權意識尤為高漲,“有帝制自為者天下共擊之”成了一種時代意識。新文化運動把觀念變革推到維護人的個性、尊嚴、人格和自由的高度,馬克思主義的傳播激發了勞苦大眾及其代言者們的階級權利意識。尤為重要的是,人權概念的引入和傳播不僅為民主、自由、平等觀念超越“揖美追歐、舊邦新造”的政治功利意識而獲得升華提供了可能,而且為數千年來中國人對維護人的尊嚴和價值的自覺和要求提供了一種合適的表達,為“仁”的理想找到了一個可以“使之必如是”的法門。 當時,“權利意識”可謂空前高漲。梁啓超說: 國家,譬猶樹也;權利思想,譬猶根也;......為政治家者,以勿摧壓權利思想為第一義;為教育家者,以養成權利思想為第一義;為私人者,無論士焉、農焉、工焉、商焉、男焉、女焉,各自堅持權利思想為第一義。[49] 有證據表明,那個時候中國的先進分子在學理上已經準確地理解和把握了人權的本義,即把人權看作基於道德法或自然法的而不依賴國家法律而存在的道德權利或自然權利,“國法不得而剝奪之。”[50] 而且,人權口號風靡一時,甚至有覺悟後毅然更名為“人權”者。[51] 權利體系的變動亦甚劇烈。清末修訂法律館力求“注重世界最普遍之法則”,“原本後出最精確之法理”,“以中國法律與各國參互考證”,[52]制訂新法,打破了諸法合體的法律體系,於編訂刑律之外編訂民律、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及商律草案,使權利義務體系開始按現代法律的概念、分類、體系和原則進行改革。如新刑律改革死刑,採用罪刑法定主義,在刑罰適用上取消因“官秩”“良賤”“服制”而有的差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宣布“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南京臨時政府還以“重人權而彰公理”的名義通過一系列法律和政令,蠲除侵犯人權的舊的社會習尚及其所反映的舊的社會權利義務關係,如禁纏足、倡女權、廢跪拜、易服飾以及禁止販賣人口等。[53] 從那個時候到現在,以憲法列舉公民權利亦成中國立法之固習,無論憲法和法律出自何種政權、帶有何種政治傾向,都幾乎毫無例外地擁有一個中國古代法上不曾有過的並且是儘可能詳備、儘可能完美的公民權利體系。[54] 其中主要包括民主權利、平等權利、自由權利以及在人身、財產、參政、監督與罷免、信仰、婚姻、言論、出版、遊行、示威、結社、勞動、休息、教育等方面的具體權利與自由。 權利的保護機制也有明顯的變化。在清末法制改革中,沉家本先生本着“東西各國憲政之萌芽,俱本於司法之獨立”[55]的認識,在體制上開中國司法與行政分立之先河。孫中山先生為保證民眾與政府“權能分治”、“以權治能”,創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分立的憲政體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創立“議政合一”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強調獨立審判,司法與行政在體制上的區界相沿未改。尤為顯着的是,權利保護的社會機制日漸發達。名目繁多的根據行業、性別、階級或政治主張、文化傾向成立的社會組織在權利保護中發揮作用,並逐漸在體制內取得了合法的地位。對於律師業的興起,費孝通先生曾作過這樣一段描述: “訟師改稱律師,更加大字在上;打官司改稱起訴;包攬是非改稱法律顧問──這套名稱的改變,正代表了社會性質的改變,也就是禮治社會變為法治社會。”[56] 這樣一些關於民主、平等、自由、人權的權利概念、權利體系和相應的保護機制確為古人所無。它們的出現是20世紀中國人權利生長的標誌,也是社會正義進步的標誌。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存在和延續於不知不覺間為中國人提供了一種關於現代社會制度的“正統”信仰、一套超越實在制度的代表正義的理想權利和理想法則,並因此成了中國社會裡權利發展的源頭活水。任何階級、任何政權、任何類型的制度建設,如果不是出於絕對的無知,都會藉助並通過這種信仰和理想法則來表示自己的合法性。不過,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而且,只是樂觀的、積極的一面。 (三)權利生長的抑制因素 20世紀中國人權利生長的另一方面,就是關於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總是處在矛盾與反覆之中,而且難以落實。它充份展示出事物發展的非線性(no-lineal)和循環性的一面。這一類的例子實在是太多,此不贅述。值得我們認真檢討的是,在百餘年來中國社會發展過程中,究竟有哪些因素抑制着中國人權利的發展? 既然權利發展之實質在於社會正義的進步,那麼,我們還是從社會正義的角度來尋找抑制權利生長的因素。這裡僅提供幾條可資進一步研究的線索 第一,社會正義以主張全體權利為核心,以至壓倒並替代個人權利。 儘管謀求社會正義是這一百多年來中國社會變革的一個目標,但是,由於深重的內憂外患,社會正義的核心可以說是民族的正義和階級的正義,即群體的正義。歐風美雨捎來的權利概念連同達爾文主義、階級鬥爭論所推動乃至塑造的實際上主要是關於群體權利[57]的理論與實踐。從社會變遷的角度看,個人從家族的血緣紐帶中分離出來,並非像西方社會變遷中所發生的情景那樣,開始個人的“原子化”,並由此形成市民社會,而是以民族的或階級的這種新的群體身份投身於新的群體行為。而且,投身這種群體行為本身往往是個人脫離家族而獨立的直接原因。面對保國保種的生存危機和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個體的資格、利益、能力或主張皆須以所屬的群體為依歸,乃至在道德上喪失了獨立存在的合法性。群體的權利和自由之絕對壓倒個人的權利和自由,通常被認為是符合社會正義的。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自由“如果用到個人,就成一盤散沙,萬不可再用到個人去,要用到國家上去。個人不可太過自由,國家要得完全自由。到了國家能夠行動自由,中國便是強盛的國家,要這樣做去,便要大家犧牲自由。[58] 第二,政權權威空前強化,儼然成為社會正義的化身。 群體極易轉化為先是代表它後是代替它的公共權力。出於民族獨立和階級鬥爭的需要,必須由政治權威把人們有效地組織起來,形成目標一致、步調一致的行動團體(team of action)。這樣的政治權威是行動式的(operational),不是監管式的(custodial),[59]它可以而且必須支配和調動其所屬成員的人身、財產、行為乃至思想,同時,它也不可能更不必要用個人權利來安排和衡量其所轄成員的社會位置。對於作為團隊成員的個人來講,脫離團隊,便意味着喪失個人存在的價值和生存與發展的力量;只要政治權威能夠對自己的生命、身體、財產等給予有效的保護,甚至只要接納自己,視為一類,便無須主張權利,乃至把個人權利看作應予否棄的一己之私。這樣,在私法方面,私人利益缺乏現實的合法性;在公法方面,不存在私人與政治權威的對立相抗的社會政治結構。這種體現行動權威(operational authority)的社會關係一旦在社會生活中占居主導位置,甚至成為實際上的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關係,那麼,由憲法和法律所確認和規設的權利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便失去了意義。 第三,由長期的社會動亂和戰爭所導致的對基本生活秩序的需求從另一側面強化了政治權威,並扼制了對個人權利與自由的享有。 從1840年至1949年,中國社會始終處於“緊急狀態”。從1949年至1978年,有一個相當長的時間由於人為地大搞“階級鬥爭”而使社會未能最終脫離“緊急狀況”。這裡的社會緊急狀況與國際人權文件中作為人權克減之條件或理由的緊急狀況當然是有區別的,後者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但是,兩者在為了維護起碼的社會生活秩序而強化政治權威上,在民眾享有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因此不得不被減損上,卻是相同的。這樣的緊急狀態與西歐社會變遷過程中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之間、封建階級與資產階級之間的緊張關係大異其趣。它往往導致專制,導致政治權力侵犯民眾的權利。舊時學人張東蓀先生所說的一段話很有意思: “歐人自由主義開始於反抗不自由。例如英國1215年所謂‘大憲章’亦僅立若干瑣事,都是當時的實在情形。又1689年之‘人權法典’,亦只是歷舉若干件君主侵犯議會的事情,以禁其再犯。我寫到此,忽覺中國的情形恰與西方相反。西方是從實際上把一件一件侵犯自由的事實打消了,頂回去了,然後乃實現抽象的自由之全義。中國自辛亥以來即是由在上者先自己宣布一抽象的自由憲法,而實際上卻依然一件一件來破壞人民的自由。”[60] 第四,謀求社會正義無需通過法律,法律本身也難以進入社會生活。 對於權利的發展來講,最為關鍵的或必備的前提,是一種可靠的法律制度的存在。可是,謀求民族的正義、階級的正義是很難納入現代的國內法律秩序的。如果群體的權利高於一切,那麼,對社會正義的謀求非但不會導致對法律的遵循,反而會導致對法律權威的蔑視。因為憲法所宣載的權利和自由絕大多數是,而且也不能不是以個人為主體的。當然,在法律史上,階級的鬥爭,尤其是於實在法之外謀求社會正義,往往是法律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動力,這正是革命的魅力所在。不過,公民權利能否通過革命或如何通過革命而發展,卻要取決於社會的法律傳統,取決於法律變革與社會發展的關係。我們知道,現代西方法律傳統是通過多次社會革命而不斷生成的。最早的一次得從1075─1122年教皇革命算起,爾後則有新教改革以及相互關聯的英、美、法、俄的革命。這些革命在創設新的政府形式、新的社會結構的同時,竭力通過法律尋求合法性,從而每一次都創立一種新的法律體系,既改變了西方的法律傳統,又最終保留在該傳統之內。[61] 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也是經由各次革命,通過多種法律淵源長期演化的結果。例如,教會法綰含古羅馬私法權利傳統,產生了遺囑自由、財產所有權絕對、宗教自由等現代法原則;在世俗法方面,封建法、莊園法、商法、尤其是自治城市法、王室法都從各自的側面促進了權利尤其是公法權利的積累。[62]這樣,“連續性和發展導致更新,進化帶來革命。”[63] 問題在於,在中國,自辛亥革命始,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的進步,不是出自法律傳統與社會革命的互相協調,互相促進,不是出自人文傳統的自然演化,而是以毀棄固有的包括法律傳統在內的人文傳統為代價,以移植西方人的概念、術語和規範為捷徑。這樣一來,體現新的權利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的法律難以進入社會生活,參與實際的社會發展,便不足為怪了。社會生活是實在而又實際的,人類道德是普遍而又普通的。舊的與新的,土的與洋的,只是相對的差別。舊的、土的之吸收或接受新的、洋的,只能通過自己存乎於社會生活和人類道德、維繫於文明傳統的生長機制和發展能力來逐漸地做到。如若毀壞了這樣的生長機制和發展能力,新的、洋的便會與實在而又實際的社會生活不相干;同時,連最低限度的普遍而又普通的道德原則也會喪失掉。費孝通先生在談到鄉土中國之變遷時曾指出: 法制秩序的建立不能單靠制定若干法律條文和設立若干法庭,重要的還得看人民怎樣去應用這些設備。更進一步,在社會結構和思想觀念上還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單把法律推行下鄉,結果法治秩序的好處未得,而破壞禮治秩序的弊病卻已先發生了。[64] 李大釗先生曾在一篇談論新與舊的文章中說“中國人今日的生活全是矛盾生活,中國今日的現象全是矛盾現象。”“矛盾生活,就是新舊不調和的生活。”他講的下面這一段話可以作為我們反省百餘年來中國人權利生長及相應的文化流變和社會革命的一個參考: “正如車有兩輪,鳥有兩翼,一個是新的,一個是舊的。但這兩種精神活動的防線,必須是代謝的,不是固定的;是合體的,不是分立的,才能於進化有益。”[65] 三、走向一種權利的社會理論 (一)關於權利的社會解釋 描述和解釋權利的發展,不象描述和解釋一份宣言、一部法律或一個事件那樣簡單。它要求對社會變遷和其中所包含的與權利相關的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多種因素有一種深邃而明晰的把握,要求有一種社會發展的視角。 權利的發展與社會的發展是互動的。儘管我們可以堅信每個人在作為人的意義上都享有或都應該享有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但是,每個人對權利的感知、要求和獲享的承認與支持,都取決於每個人所在的社會,並且唯有通過該社會的發展才能得以增進。在《世界人權宣言》發表四十六年的今天,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懂得了這一點。國際人權運動的重心已經從確立和宣告人權轉向對各個民族國家和地區的人權狀況的評估和解釋,進而不得不正視傳統文化傳統和社會發展道路的多樣性及其對作為文化中立概念的人權的影響,關注並探討作為普遍權利(universal rights)的人權在特定的社會長河(social context)的運用和實現。[66] 民族國家,尤其是過去不曾產生過人權概念的非西方文化傳統的國家,越來越自覺地通過本國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的發展,在權利保護上走一條既本土亦世界的路子。當代的學者們在繼續一方面從哲學、倫理學的角度論證和闡揚權利,另一方面從實證規範的角度分析和注釋權利的同時,越來越多地注意到對權利存在和發展的社會解釋。[67] 儘管目前還不能說已經形成了一種擁有專門的知識體系和解釋原理的關於權利的社會理論,但是,從社會闡釋權利,從權利闡釋社會,無疑是一種極富誘惑和挑戰的學術取向。 伯爾曼(Harold Berman)在描述和解釋西方法律傳統的生成時倡導“走向一種法的社會理論”。他認為,當今法的社會理論面臨兩個任務,一是擺脫哲學家們關於法律及其因果關係的過份簡單化的概念,把實證主義、道德學派和歷史學派結合起來;二是採用一種適合於法律史的而不是經濟史、哲學史或其他史類的歷史編纂法。[68] 我想,這一見解同樣適合於權利發展的研究。權利的社會理論也可以說面臨兩個任務。一是擺脫關於權利及其起源和發展的過份簡單化的概念,把實證主義、道德學派和歷史學派結合起來,區分作為觀念的權利和作為設制的權利,作為文化傳統的權利和作為移植文化的權利,以及權利及其進化中的普適成份和本土成份的關係,並由此發現不同社會場合下權利發展的共同基礎和共同規律。二是採用一種適合於權利及其歷史的而不是適合於經濟、哲學、政治及其歷史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有別於一般法律及其歷史的解釋理論,來觀察和解釋權利的存在和發展,找出刺激或抑制權利發展的具體因素。 完成這樣的任務,首先要對法律與社會進行大量的經驗研究。儘管一個安全可靠的法律制度的存在是權利發展的關鍵因素,但不同的國家在權利發展上的驚人差異,究其原由,則通常是非法律的(nonlegal),在這裡,社會經濟環境似乎顯得更重要些。在十餘年前,克羅德(Richard P. Claude)先生把英國、美國和法國社會裡的權利進化作為三個典型實例,對現代社會的人權發展作了可謂開創性的比較研究。在此基礎上,他總結出現代人權發展的一般過程、方式和要素,試圖建立起一個足以描述和解釋人權發展的“經典模型”。這個模型表示如下。 經典的人權發展模型 問題 背景條件 政治自由 法律保證 平等和參與 積 極權利 法律 法律規格 法律體系的安全 法治,對政府的憲法限制 權利法案,公民自由 公民與政治權利 社 會經濟權利 社會 觀 念 要 件 對非專制的 支持,理性 的正義體系 關於政治權威 之正當基礎的 宗教的或世俗 的意識形態 政治、經濟交 往裡接受公與 私的區分等是合法的 認為依靠將新群體納入市民生活而改善層級的社會不平 承 認共同分擔因 工 業發展所帶來 的 危險的需要 體制要 件 程序上規範的合法管理體系 技術上足以對民眾進行法治標準教育的政治傳導 通過精英政體的物品、服務的經濟配置和資本積 聚的現代制度 通過建立與少數人權利實施相關的最低限度的平等標準而調整群體間衝突 對健康、教育和福利政策計劃是足夠的和支撐性的經濟基礎 制度上多樣的決策組織 制度上與力量的社會均衡相應的對權力的制約和平衡 對消極政府責任主張和職業化救濟規劃的制度化 仲裁 使精英競爭常規化的制度化政治派別 管理滲透於社會的每一個部份 受法律治理之影響的社會選擇過程 受多元權利之影響的社會選擇過程 受市場行為之影響的社會選擇過程 受群體競爭之影響的社會選擇過程 受集中計劃之 影響的社會選擇過程 這個模型清楚地顯示了權利發展是如何取決於法律和社會的發展,而且,就人權的基本問題來講,社會因素比法律因素占居更大的比重。不過,這個模型里包含的許多假說還需要作進一步的經驗分析,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尤需如此。倘若將分析前提(analytical presuppositions)轉換成實證命題(verified propositions),勢必會誤入歧途。克羅德認為還應該謹慎地制定一些指標來驗證以下推斷(1)涉及物品和服務的私人分配的人口比例越大,通過用法律保障與現存經濟市場條件相應的人和觀念的自由交換來界定公民角色的傾向就越大;(2)公民資格平等的要求(demand)越強,中央政府通過削弱中介權力(公共的和私人的群體和協會)來滿足公民和政治權利要求的主張(claims)就越強;(3)政黨精英的競爭越是常規化,他們促進與公眾參與和市民平等權利相伴隨的法律理性價值的傾向就越大;(4)選舉中政治上活躍的低收入群體所占比例越大,制定廣泛的積極權利規劃的可能性就越大;(5)政府的代表性越小,利用積極的社會福利權利以適應統治集團目標的傾向就越大。[69] 顯然,這個模型和相關的假說賴以成立的經驗基礎是偏狹的。它們植根於西方發達國家的歷史和現實。在發展中國家,這個模型里的許多分析前提尚不具備,許多假說至少在現階段是無法驗證的。不過,這一點似乎並不影響上述模型和假說在解釋現代權利發展上的“經典性”,至少不影響它在權利的社會理論方面所具有的方法論上的重要意義。 (二)機遇與挑戰 1978以來,中國社會由內亂而安定,由停滯而發展。權利的成長有了一個新的開端。 ──經濟體制改革帶來的利益個別化和個別化利益的增長,使原本缺乏獨立主體的法定權利有了雖不夠堅實卻十分活躍的利益基礎; ──從討論真理標準開始的思想解放使對個人的資格、利益、要求或主張給予肯定的道德評價和社會評價成為可能; ──人權口號的重拾為謀求超越實在法制度和實在法權利的正義,而且是以個體為中心的正義提供了動力; ──立法以驚人的速度造就一代新規,權利體系日新月異; ──作為對“文化大革命”的否定進而對數千年專制主義的否定,強化法律的權威幾乎成了世俗的信仰,它使政治權威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一切行為,即便是在法外謀求和主持社會正義的行為,逐漸失卻了道德上的合法性和邏輯上的合理性; ──在立法不遺餘力地把更多的利益和願望變為權利的同時,業已恢復和重建的司法機制和法律職業正在為使更多的權利得以真正作為權利來享有和保護而努力; ...... 諸如此類的變化使某些關於當代中國人權利的觀念和制度的定見[70]有必要重新加以審視,也使某些以東方或以中國為對照的西方法律和權利的自我界定[71]面臨挑戰。更為重要的是,對飽經憂患的中國社會來講,這些變化預示着一種機遇,一種通過社會發展推動權利發展的機遇,一種通過權利發展來促進社會發展的機遇。[72] 正是這樣的變化和機遇,使權利保護成為中國社會發展中的一個越來越突出並因此不得不高度重視的問題。社會大發展及其雖伴隨的利益結構、社會身份、思想觀念、行為模式等方面的變化,使權利的觀念、體系和保護機制逐漸進入社會意識、社會規範和社會體制。它的結果與其說是變革,不如說是引發並激化社會意識、社會規範和社會體制的內在衝突。這種衝突是曠日持久的。它的生滅消長的過程,就是中國人權利的進化過程。 不過,關於如何描述和解釋近十幾年來中國社會的權利觀念、權利體系和權利的保護機制,事實上存在着分歧。我們似乎可以採用許多不同的方法,如,可以從市場經濟的理想模式出發,把權利的發展看作經濟發展的某種“必然要求”;可以根據社會主義政權的“本質特徵”,把權利的發展歸因於政府為民服務的精神和決策的英明;或者,從結構功能主義的美好期待出發,把權利的發展歸因於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公民與政府之間的某種張力;還可以從關於中西文化差異的某種定見出發,把權利的生長看作西方文化影響和國際社會施加壓力的結果。顯然,這些解釋不僅僅是幾個關於中國人權利發展之因果關係的說法,它們包含着對“社會發展”概念的不同理解,以及對中國人權利發展的目標、方略、過程和相應的機制(如動力機制、抑制機制)的不同看法。這些解釋本身的對錯或許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們如何通過描述和解釋中國人權利的發展,來理解中國社會道德、法律和社會體制的變化,並且從這種理解中得出清晰的判斷,以便更明智地通過加強權利保護來促進社會發展,通過社會發展來謀求更多的社會正義。 基於以上的認識,我們在1992年秋開始籌划進行“中國社會發展與公民權利保護”的研究,企圖在把握社會發展與權利發展的互動關係的前提下,描述和解釋在我國現階段權利觀念、權利體系和權利保護機製成長的過程和規律。以增進我們的智識。次年成立了課題組,將總課題分為12個分課題,由12位學者分別主持。研究活動從討論各分課題的理論假設和研究現狀入手,得以逐步展開。為了保證研究取向和規格的相對一致,我們通過大致定期的課題組會議和課題簡報制度來加強相互的交流和合作。為了使研究結果至少能夠令自己信服,我們在收集和利用現有的學術資料的同時,做了一些實地調查,綜合各分課題組提供的數字,共走訪了10個省(市)、23個縣(市)、19個鄉(鎮)、35家工廠、大約25個村以及110餘個政府機構,舉行了230餘次座談會,取得了一些第一手資料。我們還依照國際統計標準,在國家統計局的協助下,在全國6個省(市)18個縣(市)發放了6千份總課題問卷(即“中國公民權利與義務抽樣調查問卷”),並通過計算機對回收的5461份有效問卷作了初步的統計分析。當然,從邏輯實證到經驗實證並無絕對的分界,兩者通常是交叉重複着的,有些人文學理亦非實證方法所能把握。同時,我們自身從一開始就面臨着包括理論準備和方法訓練不足在內的諸多條件的限制。我們只能把自己的每一次研究活動看作理論進步的無數環節或過程中的一個。對於中國社會發展與公民權利保護這個大題目來講,我們的研究無疑是不全面的,或許也不夠精當,但可以說它是誠實的,並且儘可能做到嚴謹。 這本書展示的只是研究成果的一部份。第一編關於權利的觀念。高鴻鈞先生的文章運用詳實的第一手材料,研究中國公民權利意識演進的背景、過程和特點等。石秀印先生則作為一名社會學學者,從觀念的角度,對中國社會轉型期的權力與權利問題作了描述性分析。 第二編關於權利的保護機制,實際上主要限於權利的救濟機制。張志銘先生以民權保護為尺度,解說當代中國律師業的背景、現狀和發展方向,探討有效的民權保障與發達的律師業之間的互動關係。賀衛方先生通過描述和分析中國法官及司法制度現狀、闡揚通過司法實現社會正義這個當代中國人的理想。劉廣安先生和李存捧先生的文章則從一個新的角度觀察和評估中國傳統的民間調解制度,在改進權利保護的社會機制、利用和轉化傳統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耐人尋味的問題。 後續三編都是關於權利本身的研究,各有側重,並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相應的權利觀念和保護機制。 第三編關於基本權利。陳 和董郁玉先生的文章對中國公民財產及財產權的發展、尤其是對其中的財產安全、自由、平等問題,作了描述和解釋。張廣興先生的文章從法定權利與實有權利的區分出發,研究了中國公民人身權利中的生存權、安寧權、自由權、社會尊重權及相應的觀念、規範、機制及實際運作情況,指出加強人身權利保護,必須重視和提高人的社會獨立性。陳澤憲先生摒棄把刑法看作“鎮壓手段”、“專政工具”的陳腐之見,論述了現代刑事法制應該保護的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權利和訴訟權利,並結合中國刑事法制的理論與實際尤其是現行刑法修改,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第四編關於特殊主體的權利保護。王敏遠先生對我國刑事被告人的法定權利和實際權利作了定位分析,指出中國刑事訴訟法制的發展若要在公正與效率、打擊犯罪與權利保護的客觀矛盾面前作出有利於公民權利的選擇,除了在立法上作必要的改進外,還必須採取相應的配套措施,如改革庭審方式、提前律師介入訴訟的時間、發揮律師的辯護作用等。梅小敖先生及其合作者的文章以翔實的材料描述和解釋了我國現階段誠實女性勞動權利的保護狀況,就改革我國勞動就業保護制度,提出了若干設想。江萍的文章寫的是行政相對人的權利救濟,通過描述和分析現階段“民告官”過程中的訴訟意識、期望、成本、安全、政治法律背景等,提出權利的保障應當延伸到行政管理過程,要加強對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的監督,認真考慮審判獨立和法官保障制度。 最後一編即第五編關於鄉民的權利。嚴格說來,鄉民的權利也應算做特殊主體的權利,但考慮到中國社會結構的城鄉二元性對權利的生長、享有和保護的巨大影響,特另闢一編。我的文章着眼於鄉村公法關係,試圖建立一個有普適性的關於公法權利生成的分析模型,並初步運用它來概述鄉民權利的生長過程。作為對人類學和婦女問題素有研究的學者,孟憲范先生和她的合作者研究農村女性受教育權問題,着重描述和分析了當前中國社會發展過程中鄉村女童受教育權的享有狀況,並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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