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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研究 五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2年09月28日02:30:54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作者 中國網友 寫於不同歷史時期 整理於二零二二年

1998年

論法治與民主的關係
 
  季衛東

  日本神戶大學法學院教授

  一、在民主政治的理想和現實之間

  二、從“依法治國”到民主選舉

  三、促使中國共產黨自我革命

  

  江澤民在中共十五大上的報告的第六節,專門闡述了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立場和思路,提出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針,許諾到2010年為止要形成一整套有中國特色的法律體系。在中共的歷史上,這是黨的領導人第一次把“民主”與“法治”聯繫在一起,並且提到“依法治國”的高度來加以強調。我們應當歡迎這種進步。

  然而,不得不指出,中共對“依法治國”的解釋是,“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在這裡,“依法治國”實際上包含了兩個前提條件。第一,黨的領導地位是先驗的,在憲法、法律制定之前就已經確立,因而,黨的意志成為法律體系的高階規範的假定並沒有被排除。第二,黨“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是為了“從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因而,對於黨本身活動的外部監督就很難有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對於黨的各級幹部的所謂“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法律監督”的效果也勢必要打很大的折扣。顯然,如此自相矛盾的“法治”概念,與現代法治主義的原理是截然不同的;這樣的“法治”也根本不能有效地防止黨的各級領導者可能的專制、濫權傾向。

  在中國的現實條件下,施行真正的民主與法治的關鍵是,促使中共放棄“治外法權”、從革命政黨轉變為民主執政黨。這種徹底而又穩健的政治變革的成功,固然需要當局者不失時機的決斷,但更有賴於來自社會的各種形式的壓力。只要人民不斷地依法抗爭,法治就能“假戲真唱”,民主就會“水到渠成”。無論是真是假、是主動還是被動,既然中共開始承認法律的權威和民主化的必要性,那麼它與人民的矛盾就有可能納入體制之內,通過政治的良性互動、明智的妥協以及修改法律的方式來解決。在這一意義上,也可以說,中國正處在告別革命暴力的“光榮革命”的前夕。

  本文的目的是,以中共的有條件的承諾為出發點,分析和思考黨和人民重訂社會契約、通過建設法治國家來實現民主化的可行性。本文第一部份討論民主的概念,以及中國能否在“大民主”和“民主集中制”之外推行制度化的民主政治,考察中國的妨礙民主化的各類因素,探討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媒介。第二部份從如何實現安定的民主政治的立場出發,比較人治以及不同類型的法治的特徵,提出關於民主的法治國家和依法的民主政治的另一種思路。第三部份再進一步探討中國共產黨自身的蛻變、進化以及結構彈性化的方式和步驟,強調在黨與人民的互動過程中,有意識地進行內部份裂和政策競爭的做法對政治體制改革的促進作用。最後,就結合民主與法治的新憲政主義運動及其社會條件的準備談一點初步看法。

  一、在民主政治的理想和現實之間  

  1. 中國民主化面臨的制約和契機 

  判斷一個社會是否具備實現民主的條件,首先要明確民主的概念內容和類型。理想的民主主義是近代市民革命中的激進派的意識形態。例如,盧梭的“公意(general will)”論主張,在人民主權的基礎上建立純粹的民主制國家,即全體人民作為主體,平等地參與政治,自發地形成社會秩序,具有超越於法律的自由[1]。但是,在現實政治中,這種主張很容易導致兩個相反的傾向,或者是假託公意、壓制個人意志的“極權主義民主”,或者是過份貫徹平等和“多數人說了算”的原則,從而導致無政府狀態。從現代中國的經歷也可以看到,前一種傾向表現為民主集中制的蛻變──“有集中無民主”,後一種傾向表現為通過“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等方式進行的所謂“大民主”。因此,盧梭式的民主理論可以作為批判和抵抗的符號體系而發揮重要影響,成為在野黨的意識形態,但卻很難成為治國方略。正如詹姆斯·麥迪遜所指出的那樣,在設計和建設一個適當的政府架構時,“最大的困難在於,這個政府首先必須有能力控制被統治者,其次還必須能夠控制自身”[2]。

  現實的民主主義則強調在社會統合的過程中,人民的部份性政治參與的重要性,以及通過競爭性決策的制度安排和反饋機制來保障、加強群眾對當權者的監督控制。按照羅伯特·A·達爾的分類,現實政治中的民主至少有四種基本形式,即委員會民主、代表制民主、國民投票民主以及直接民主[3]。無論採取何種方式,民主都應該包括兩個基本方面。第一是選舉制度以及多數表決的原則,為了防止由此產生多數派專制的問題,相應地需要自治的法律職業群體、地方分權、司法獨立和司法審查、新聞和結社自由等保障合法權利的機制。第二,圍繞公共選擇和決策而進行的利益集團之間的交涉、妥協和抗爭的互動關係及其制度化框架,在這裡,避免意氣用事、糾纏不已的黨爭,保障對話和討論順利進行的根本性共識以及公正程序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在中共建國階段,毛澤東考慮過中國如何跳出歷史上的治亂循環周期律的問題,曾經意識到民主的必要性。但他的革命浪漫主義使他所嚮往的民主具有濃厚的烏托邦色彩,而在實踐上則表現為戰時共產主義式的民主集中制。在“文化大革命”中,所謂“大民主”和“一元化”的集權發展到了極端,造成了浩劫,最終引起了反思。1980年8月18日,在“黨和國家領導體制的改革”一文中,鄧小平提出了反對權力過份集中、個人專斷以及官僚主義的問題,強調了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必要。但是,鄧小平所設想的政治改革遲遲未能真正付諸實施;而1989年的“六四事件”則成為鎮壓民主的標誌,反映出集權體制下具有諷刺意味的鄧的個人悲劇的必然性。

  在中國,推行政治改革和民主化的主要制約有以下幾方面。第一,在一個具有專制主義傳統的大國推行民主政治,意味着特權階層的自我革命和統治方式的大轉換,其中不確定性很多、風險相當大。為了避免社會動盪,當局往往強調穩定和循序漸進,而實際上卻漸而不進、或者進一步退兩步。第二,除了政治民主化之外,中國還面臨着市場化的緊迫任務。經濟改革勢必改變利益分配格局,還會帶來通貨膨脹、破產失業、增加稅負、減少補貼等問題。因此,為了經濟改革的順利進行,人們會要求有一個強有力的、高效率的政府。在這種狀況下,根據M·韋伯關於組織效率的假說,集權的傾向是很難克服的[4]。第三,超凡政黨的神話和僭主政治的傾向壓抑了多元化的契機,使得競爭性的“政治市場”無從形成。在人民民主主義的話語中,抽象的人民共同意志取代了具體的個人權利主張,任何帶實質性的改革都缺乏自下而上的可操作性。通過徒有其名的表決而產生多數的過程也基本上是黑箱作業。第四,從文化的觀點來看,家長式的權威主義統治具有對抗自由主義民主的廣泛影響力。正如G·津梅爾曾經說過的那樣,使對自由的限制感覺不出來“不自由”的方法只有兩個,即限制產生於自我(與個人合意以及社會契約的秩序原理相對應──筆者),或者自我產生於限制(與父親權威以及“父母官”的秩序原理相對應──筆者)[5]。

  在這種客觀條件下,推動政治改革不僅需要勇氣,更需要從現狀中發現變化契機的智慧和感覺。透過保守勢力的堅冰,我們可以在中國看到實際存在的三種互相關聯、延綿不絕的趨勢,在往民主化的方向匯合。第一種趨勢是農村的民眾自治和基層幹部直接選舉的普及。八十年代初,在當時的全國人大彭真委員長的力主之下,修改後的新憲法正式確立了村民自治原則。1987年公布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以後,過去由上級黨政機關指定基層幹部的做法被逐步廢止。雖然在農村選舉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但是黨政機關的任意干涉已受到限制,權力的正統化機制開始發生微妙的變化,一種多元性政治正在形成,其影響開始滲透到鄉、縣以及中小城市[6]。可以說,在某種意義上這是第三次“農村包圍城市”的局面。雖然從基層民主到國家政治民主的歷程會比較長,但由於紮根於農村的民主政治能帶來社會條件的變化,結果這種自下而上民主化的方法也許比自上而下的憲政方法更有效。

  第二種趨勢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功能的強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七屆全國人大委員長萬里從1991年開始把人大的監督工作提到與立法同等重要的高度,1993年接任委員長的喬石更進一步強調監督職責的意義,並在同年九月制定了關於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人民代表大會在行使法律監督的權力和制定監督法的過程中,逐步強化了自己的影響力,開始改變所謂的“橡皮圖章”形像。例如,在1995年的第八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上,對政府的批評和自由討論就十分活潑,在重大人事安排方面出現了大量的反對票,這在中國現存政治格局中是非同尋常的。1997年3月14日,喬石在八屆人大第五次會議閉幕式上的講話中,重新提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和現代化的命題,主張“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條例,從制度上保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他還說,“我們的有些工作習慣和工作方法,如果不符合憲法和法律,就一定要堅決地改過來”,“要以改革的精神把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向一個新的階段”。在中共十五大上,喬石的一些政治主張得到採納,但他個人卻退出了權力中樞,這樣的局面很微妙。今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功能是強化還是弱化,則有待觀察。

  第三種趨勢是,中共高層的寡頭支配體制與黨內外的關繫結構之間,形成了複雜的連動格局。中共十五大的最大共識是,在三年左右的時間內完成國有企業的改革,但對於如何實現這一突破性進展,卻有截然不同的主張。1995年8月,江澤民發出了決不能放棄黨對企業政治上的領導的指示,據此,中共中央在1997年1月頒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國有企業中黨的建設工作的通知。但是這種做法在企業經營中引起了黨委書記和廠長、經理的權限之爭,政府有關部門也表示了不同看法。鑑於這種情形,《人民日報》1997年6月30日發表了文章,再次強調應以江澤民在1995年8月的重要指示來統一思想,加強黨對企業的政治領導的自覺性。但是,1997年7月13日的《人民日報》卻在頭版頭條刊登了題為“切實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着重研究核心問題'錢從哪裡來'”的文章,並要求讀者注意這一主題的系列報導。在此期間,朱熔基則公開宣稱,在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方面,要特別注意選好企業的廠長、經理。高層發出不同的聲音並在社會中引起不同的反響,表明黨內以及各種權力結構之間的利益分化和非意識形態化已經勢不可擋。至於這種分化能否與近年來的黨內精英淘汰機制相結合,並導致顧准所主張的用共產黨的“一分為二”來促進議會政治的局面[7],是個饒有趣味的問題。

  上述趨勢與民主化的關係,可用社會學家埃利亞斯(N. Elias)的關於寡頭政治發展趨勢的兩層多人博弈模型來說明。在這種情形下,兩、三個互相依存的勢力一旦達成均衡,上層最強的選手控制局面的機會就會受到相當大的制約;在上層各派競爭的過程中,基層利益集團的競爭能力不斷提高;雖然上層最強的選手依然在其他選手中誇示自己的優越性,但由於基層選手能力的增強,一種能夠限制強權行為的複雜的關係網絡勢必形成並日益擴大,即權力的差距將縮小,而行使權力的機會趨向平等[8]。在這裡,人民勢力的壯大、民主化時機的成熟與上層的分化程度成正比。

  2. 民主制度的兩種形態:權威型民主與共識型民主 

  中國的民主化實踐可以參考M·韋伯的權威型民主(authoritative democracy)和日本的共識型民主(consensus democracy)這兩種形態。筆者的直觀判斷是,前一種即全民投票的領袖民主主義,是最有可能性的一種脫離民主集中制和僭主政治的過程,後者則可以與群眾路線和“大民主”的某些做法相銜接。當然理論上還有待進一步探討。 

  韋伯不僅是偉大的學者,還是積極的政治活動家。由於時代的局限性,他主張過國家主義和對外擴張,但他同時也批判了俾斯麥的專制主義和軍國主義,被稱為“魏瑪民主”的開山鼻祖(Grundervater)和共和制的元勛(Alteste)。韋伯不是那種陶醉在民眾的熱血沸騰之中的民主主義者,他非常強調信念、理性、平衡感以及責任倫理。在“議會化”運動中,韋伯把純粹議會主義與聯邦主義、民主主義與自由主義巧妙地結合起來,針對德國當時的分裂、腐敗、中產階層依附於權勢者、人民中瀰漫着“莫談國事”氣氛、議會軟弱無力等政治現實,設計了一種側重於監控行政活動、培養和選擇領袖的議會模式和人民投票式的帝國總統制,我們不妨稱之為肯定權力而不是否定權力的新民主主義(國家民主主義)[9]。

  在韋伯看來,民主就是人民選舉他們所信賴的領袖的制度;在民意的支持下,當選的領袖享有極大的權力來貫徹自己的理想,要求人民服從;但是這種權力並非不受監督和限制,人民可以監督控制領袖的執政活動;如果領袖犯了罪過,人民甚至會把他送上斷頭台。[10] 在這裡,似乎古希臘的政治自由與孟子的暴君放伐論結合在一起了。在權威型民主下,關鍵的問題是人民如何在正常狀態下對領袖行使監控權,但是韋伯沒有為此提供具體的制度性措施。歷史的事實證明,僅靠人民投票並不能完全防止當選領袖的專制,除了選舉之外,各種社會集團的互動關係以及進行有效決策的制度性框架,也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內容。德國正是因為忽略了這一點,導致了“魏瑪民主”失敗、希特勒上台。 

  如果說權威型民主的特徵是片面強調選舉,那麼共識型民主的特徵則是特別強調包括協商、討價還價、妥協在內的互動關係。傅高義(Ezra F. Vogel)指出,戰後日本推行自民黨一黨獨大、長期執政的體系,並不意味着一黨專政;恰恰相反,這是一種更有效率的民主類型。美國的大眾民主主義的原則是“公平競爭(fair play)”,而日本的社群民主主義的原則是,共識、團結和“公平分配(fair share)”,即通過最大限度的協商和調整來獲得決策和利益整合的民主性[11]。但是,離開了競爭,是否還真正存在作為民主的基本構成要素的“政治市場”(A. Downs 的用語),在公平分配中政府究竟發揮什麼樣的作用,在傅高義的着作里我們找不到對這些問題的明確解答。從這些問題出發,沃爾弗日恩(K. Wolferen)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結論,他認為日本社會存在着無形的權力和無從逃避的專制性羅網[12]。

  日本學者豬口孝和青木昌彥分別從政治學和經濟學的角度,考察了日本政府在利益分配中的作用,得出了非常近似的判斷,即在日本的政治和經濟決策過程中,存在着一種“官僚主導(包含民眾)式的多元主義”,或者說是“科層制多元主義(bureaupluralism)”[13]。這種多元狀態中有競爭、也有交涉,可以反映民主的價值,也可以反映權威主義經濟發展路線的價值,具有相當程度的隨機性。把這種實證研究的成果與達爾的多元主義民主觀聯繫起來看,可以發現,日本政治中的尋求利益共識的過程是具有某種自下而上的民主性的。問題是國家對於利益團體提出的要求,可以根據自己的政策進行協調、選擇取捨或者束之高閣,那麼怎樣才能防止國家濫用權力、主觀武斷呢?在這裡,明確的規則和公正的程序是必要的。如果有法治,則共識型民主可以成立(如日本、香港);如果沒有法治,則只有當國家確實是在“為民作主”時,它才會承認共識。

  總之,無論是權威型民主還是共識型民主,一旦失去了法治精神,國家或統治者就容不得人民提出具體的權利主張,就會墮落成專制的一種變態。中共十五大的政治報告一方面宣稱要發展民主政治,另一方面強調要維持社會安定,其實,以安定為由來拖延民主正是過去八年間政治的最大特徵。當然,人民也期望社會安定,並不會贊成“脫軌的民主(anomic democracy)”;恰恰相反,民眾深知,只有“安定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而安定的民主體制不能不以法治為前提。在這一點上,似乎當局和人民之間已經開始形成某種初步的共識。 

  二、從“依法治國”到民主選舉  

  二十世紀是“民主主義的世紀”,同時也是法學世界觀普及的世紀。1850年施塔爾(F.J. Stahl)提出,“國家應該是法治國家。這既是一個口號,也是近代發展的實際的推動力。”[14] 到了1977年,弗里德曼(L. M. Friedman)指出,“在二十世紀中,人民對政府的要求和對法的要求與一百年前相比有了極大的增加。”[15] 儘管在七十年代後期出現了對歐美自由主義法治傳統的懷疑和批判,但1995年誕生的世界貿易組織(WTO)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法治秩序的全球化。在中國,從人治轉向法治毫無疑問也是絕大多數人的訴求。 

  1. 法治的兩種類型:英國的“法律支配”和德國的“法治國家” 

  西方的近代法治有兩種基本類型。一種是英國的“法律支配(the Rule of law)”模式,它產生於王權與議會的反覆鬥爭中,強調以議會主義為媒介的立法過程,因而法治和民主的互動關係較明顯。另一種是德國的“法治國家(Rechtsstaat)”模式,它以成文法體係為前提,側重於法律的解釋適用以及國家行為在形式上的合法性[16]。在德國,與形式主義色彩較濃的“法治國家”概念相對應的,還有“社會國家”的概念,即強調平等性、民主性以及對弱者的保護。佛爾斯托霍夫(E. Forsthoff)認為,法治國家的原則與社會國家的原則是互相矛盾的,但這種看法現在已被多數學者否定[17]。目前,德國主流學派的觀點受黑勒(Hermann Heller)思想的影響,在社會民主主義的基礎上把形式的法治國家與實質的法治國家統一起來[18]。

  如果我們承認,民主主義的信念就是國家行使其強制力時必須首先經過人們同意的程序性許可,那麼,無論議會主義法治還是形式主義法治,都是可以接受的。實際上,奧地利的民主主義鬥士、1919年共和國憲法主要起草人凱爾森(Hans Kelsen)就是從形式主義、價值相對主義和徹底的法律實證主義的角度,來理解民主與法治的關係的,他反對霍布斯把國家當成運作法律的“巨靈”的見解。在他倡導的純粹法學中,為了避免法學成為政治和意識形態的奴僕這一時弊,主張在作為歷史事實的國家權力和作為規範的法律體系之間,應當有嚴格的界限;並且認為,國家權力的民主主義與限制、抗衡國家權力的法治秩序之間,不宜有濃密的親和性。凱爾森認為,寬容是民主的基本哲學範疇,民主主義的政治制度必須允許不同政治信念之間的自由競爭;法律則應該是公開的自由討論的結果[19]。麥迪遜主義的民主理論在強調自然權這一高於法律的實質性價值時,明顯地區別於凱爾森法學。但是,它的中心命題是把民主理解為對國家權力的外部監控,而把分權和法治視為構成監控的手段,歸根結底這仍然是一種程序主義的民主觀[20]。可以說,只有在程序的基礎上,民主才具有超越文化價值的普遍意義。

  當然,程序主義的法治與民主之間也可能發生衝突,其中最典型的實例是法官的司法審查,在這裡,法官的身份基本上不取決於民意,但他的司法審查卻可以否定根據多數表決的原理而通過的法律。的確,人民也能夠通過選舉立法者和彈劾法官的方式控制司法機關,但是,按照審判獨立的原則,人民卻不能夠干涉具體案件的處理過程和決定。為了緩和司法審查與民主政治之間這種可能的緊張關係,出現了兩種解釋。一種是從自由主義的角度,為司法審查辯護,強調司法審查在保障人權、避免多數人專制方面的功能與民主主義是一致的。其中又可以區分出兩個有所不同的假設,即法官獨立於政治的近代主義假設和法官干預政治的後近代主義假設,後一假設認為,“民主的法官”可以代表與政治上多數派的訴求不同的真正的社會利益、作出斟酌決定。另一種解釋則是從民主主義本身的角度來為司法審查辯護,把司法審查說成是民主政治的自我保存手段,因為,就像不能根據契約自由的原則來承認奴隸契約一樣,也不能根據大多數的意志(立法)來否定個人的自由,個人的各種自由正是民主的基礎[21]。無論採用哪種解釋,民主社會都得面對這樣的現實:沒有司法審查,“群眾專政”、“議會獨裁”、多數人壓抑少數人進而壓抑社會進步的事態就會發生。但是也要注意,一旦導入司法審查的制度,那麼人民也有權審查司法,就自然是題中應有之義了。

  2. 怎樣才能在中國通過法治國家的建設來發展民主政治 

  在中國的政治背景下,從群眾參與的角度來理解民主主義倒並不十分難(當然還有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的一面),問題是,中國缺少以法律手段保護少數人的自由權這一觀念。在中國提出通過法治國家的建設來發展民主政治的口號,是一次飛躍。但是,中國國內圍繞着法治國家建設的思路,仍然存在着十分尖銳的對立。以嚴刑峻罰、令行禁止為特徵的法家式的法治,顯然不符合自由民主的要求。如果不改變官本位的惡習,徹底的法律實證主義也具有助紂為虐的危險性,至於黨大於法的觀念則更是政治改革的最大障礙。 

  江澤民在1995年12月20日與全國政法工作會議部份代表座談時指出,政法工作的首要任務是維護國家政治和社會的穩定,各級黨委、政府要健全一把手抓穩定的政治責任制;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統一領導,任何把黨的領導與依法辦事對立起來的觀點都是錯誤的、有害的[22]。

  對此,不僅在政法系統內部,而且在黨和政府機關中,都存在着不同看法。例如,全國人大的喬石委員長根據憲法指出,一切國家權力屬於人民,而人民行使權力的最高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應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統一行使最高國家權力,在這個前提下明確劃分國家的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和武裝力量的領導權[23]。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穹也提到,“法律面前不允許有‘特殊公民’”[24]。中共中央黨校的黃子毅教授認為,“法律應具有至高無尚的權威”[25]。鄧小平講過,“黨要管黨內紀律問題,法律範圍的問題應該由國家和政府管。黨干預太多,不利於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公安大學法律系的崔敏教授引用鄧的講話,認為中共作為執政黨也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應該帶頭遵守法制,作出表率[26]。顯然,法治已經成為專制與民主的路線之爭的焦點。雖然中共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針,但在具體的實踐中還會發生矛盾。

  在法學界關於保護個人權利與民主的關係的討論還不多,值得一提的是崔之元教授和甘陽博士的觀點。崔之元受美國批判法學等激進思潮的影響,在法制建設方面更強調防止少數人專制的問題,如司法審查導致的“司法專制(judicial tyranny)”以及政府或個人權力的過度集中,這是符合民主主義精神的。但是,他過份誇大了本來缺乏制度上可操作性的“不穩定權利”的意義,把法制理解為“大民主的動態的制度化”,把“法律民主化”理解為相對於法律本身的個人自由意志的徹底發揮,根本忽視了法治在防止多數人專制方面的功能。這樣的觀點是否真的有利於中國的個人自由和民主化呢?我持懷疑的態度[27]。

  甘陽比崔之元對個人自由有更深切的關懷、更自覺的認識,但可惜他對個人自由的制度性保障未作必要的論述,而是片面強調公民個體與中央政府的直接政治聯繫,否定了中間層的制度建構的意義。他在討論建立在個人自由基礎之上的民主政治時,提出了全國直接選舉人民代表的建議。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關於民主的各種主要理論都指出,僅憑一次又一次的國民投票並不足以防止專制,這裡講的要防止的專制既包括僭主式的少數人專制、也包括托克維爾在《美國的民主》一書所憂慮的來自全民投票制的多數派專制(tyranny of the majority)。除了選舉之外,各種法治要素也是民主的基本內容,可是甘陽卻對各種法治要素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反感,斥之為“鼠目寸光的法律與秩序市儈主義”[28]。

  在考慮通過法治實現民主的思路時,針對無視正式的程序要件、鼓吹無原則的討價還價和妥協的利益集團自由主義,洛伊(T. J. Lowi)提出了“依法的民主主義(juridical democracy)”這一概念,在強調避免種種破壞民主的弊病時,這一概念可供參考。[29] 當然,他所說的自由主義與我們一般理解的個人權利受法制保護的自由主義還是有所不同的,他講的所謂“依法的(juridical)”並不能等同於“司法的(judicial)”,洛伊是強調通過各種法律手段明確行為的規範和責任,在國家和個人之間建立基本共識、形成一種公共哲學。“依法的民主主義”不僅強調程序,它還注意社會公正等實質內容;其形式由法制規定,其內容通過民主的政治討論而確立;在這種政治體制下,司法的權力受到限制,政府活動的原則和方針必須由議會制定。洛伊的理論是以美國社會為背景的,不能簡單地搬用到其他國家,但是他的一些觀點還是有普遍性的。例如,他揭示了法治的本質是調和民主與自由的衝突;指出政治參與不僅是民主主義的,也應該是自由主義的;強調特權性利益團體的存在,勢必妨礙多元社會中的公正交涉;主張通過擴大參加決策的範圍,來保證社會的均衡等等。 

  在中國要發展依法的民主政治或者建設民主的法治國家,核心問題是改造共產黨的組織和體制,把現存的群眾參加政治活動的實踐納入法制的軌道。為此,有兩個非常關鍵的環節是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是建立和健全法律監督機制,主要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憲法、法律以及法令在全國範圍內的統一實施和遵守實行的制度上的監督。這應當包括制定一部明確規定法律監督的權限和行使監督權的機構、方式、程序、規則的法律,設立違憲審查委員會或憲法法院之類的具有權威性的機構,徹底貫徹司法獨立的原則,特別是把法院、檢察院的財政、人事管理權限收歸最高法院等具體舉措。在1997年3月召開的八屆人大五次會議上,代表們普遍而強烈地要求加強對國家權力的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人大常委會也一直在推動監督法的起草公布,但是政治上似乎仍有很大的阻力。一些明顯的違法違憲的政治現象依然存在,甚至暢行無阻。例如,就在這次人大會議上,與憲法第5條、第29條、第93條、第94條的規定直接相牴觸的國防法第19條,就在未受到任何質疑的情況下,與其他條文一起通過了。 

  在民主和法治的建設方面的另一個關鍵環節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議會化。由於盧梭和馬克思的影響,在中國至今還有根深蒂固的基於人民主權的直接民主和“議行合一”的觀念。但是,如果冷靜地分析各國民主政治的實踐經驗,就不能不承認,在既存的社會條件中,議會是有效地推行民主主義的唯一現實的方式。人民代表大會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代議制性質,但由於不承認完全的代表普選制和政黨競選活動,它與議會主義的原則還是有本質上的不同。在短期內中國走向多黨政治的可能性不大,實行全國直接選舉人民代表更會造成極大的混亂,所以,人大的議會化應該先行,這需要經過若幹過渡階段。首先,應該強調人大對黨政機關的活動有批評和議論的權利和權力,即所謂“否決的政治”的正當性,這是強化監督機制的一項重要內容,籍此可以形成行政精英與代議精英旗鼓相當的二元國政格局。其次,應使地方利益代表組織化、制度化,由全國人大發揮協調中央和地方關係的功能。再次,要擴大人大在參加和監督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方面的作用。最後,可以加強政協的權力,使之能夠制衡共產黨的執政活動、培養政黨指導者、促進政策競爭的。 

  為了實現上述兩點,選舉制度的改革和發展是必要的。但是,從建立安定的依法民主主義體制的立場來看,我並不認為應該立即實行最高領袖的直選和全國人大代表的普選。其實,中國政治改革的初步實踐已經預示了更現實可行的民主化方式,即只要近期把行政首腦的真正的直接選舉,從村民委員會和鄉長擴大到縣長、市長,把人民代表的直接選舉從縣級擴大到省、直轄市級,中國的政治生態以及權力的正統化、合法化機制就會發生根本性變化。只有一黨集權體制的既得利益階層,才會阻礙這種改革措施的付諸實施。 

  三、促使中國共產黨自我革命  

  由於一黨集權的體制缺乏制度性妥協的機制,一旦加快政治改革的進程,就可能出現政治上的激烈對抗,結果導致社會大動盪。為了避免這種事態的發生,也需要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創造若干條件,以幫助“高處不勝寒”的特權階層下台階。

  首先,有必要把共產黨的領導作用分為依法的和超法的兩種類型,確立黨的依法活動的效力優越於超法活動的原則,即法律高於政策、大於權力的優先性。目前,中共已經承認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於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活動,但同時又不斷強調黨的天然領導地位。

  這種兩面性,很自然地令人聯想到十三世紀羅馬法學家阿佐關於“兩重主權”的公式,教會法學關於“二元的大權”、“限制君主制”、“混合政府”的說法,以及詹姆斯·懷特洛克在1610年出席英國下院時所提出的效力序列--“與議會同在的王權比議會之外的王權更優越”[30]。歐洲有過王權至高無尚的傳統,歐洲國家經歷過在這種體制里確立起“議會至上”原則、然後走向民主制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起過重要的作用的一種做法,也是把王權分解為具有不同實效的兩個部份。中國目前面臨的政治改革難點,與此何其相似乃爾!如果在承認黨的領導作用的同時,加強人民代表大會的功能,逐步使黨的活動受到法律的制約和人民代表的監督,在依法互動的過程中一點一滴地排除超法現象,那麼中國實現民主憲政的現實可能性就會越來越大。

  第二,應當促進黨組織的內部份化改組,使黨內的路線對立、政策對立成為誘發多黨制的契機。正如顧准所說的,“少數特權人物之間的鬥爭,只要它是遵循一定的章程,而並不完全通過暴力,只要這種鬥爭的每一個方面,按照這種章程,必須力求取得群眾的支持,它就勢必要發展成為議會政治”[31]。他還指出,“大革命要求鐵的紀律,……不過,新秩序一旦確立,那個革命集團勢必要一分為二”,這時,應該乾脆“分成兩個黨,先後輪流執政。”[32] 在現實政治中,八十年代末蘇聯、東歐的政治變革,就是一黨獨裁體制因執政黨分裂而轉向民主化的例子,而九十年代初日本的政黨重組,則是一黨優勢的體制因執政黨分裂而別開生面的例子。中國的政治精英集中在共產黨內,其他民主黨派並非真正的獨立政黨,它們既無執政的抱負也沒有執政能力。因此,通過共產黨的內部裂變和重新組合來實現政治改革,是一種穩健的做法。當然,與台灣的統一談判也可能提供其他的機會。 

  第三,“一國兩制”的統一模式,使中國的社會多元化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制度競爭的效果勢必滲透到各個方面。特別是香港的立法會選舉和代議製發展,有可能為全國的政治改革提供示範,並促使其他地方通過市政改革和自治等方式逐步擴大基層民主。在這一過程中,政府會把“民主”問題轉換成“民生”問題,因而反公害、消費者權利保護、增加工資、改善福利和社會保障、要求就業、擁護女權等非政治性市民運動,將可能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十五大政治報告中出現了強調“培育和發展社會中介組織”的內容,如果付諸實施,市民運動和結社性秩序可以獲得較大的迴旋空間。另外,近年來稅制、財政以及金融方面的各種改革,也會刺激和提高各種不同的利益集團參與資源分配決策的興趣。 

  中共十五大把通過股份制進行國有企業改革放到頭等重要的位置,無論怎樣掩飾,這顯然意味着,經濟的市場化已經進展到不得不全面承認私人所有權的合法地位的階段。圍繞着所有權,中國目前存在着一系列的制度性問題,僅靠私人間的契約關係無法解決,例如財產的保護、契約的強制履行、其他社會“公共物品”的供應等等。黨和政府在解決這些問題的過程中,勢必面臨日益強烈的改革權力結構的要求。在這一方面,機構的精簡和調整固然也是必要的,但僅此還遠遠不夠。在社會結構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的條件下,需要更大膽的思想解放和政治改革,以便與社會結構的變化相對應,調整權力結構,即共產黨必須放棄已經過時的意識形態和組織原則,在自我革命的過程中作為民主議會的執政黨獲得新生。 

  如果在不觸動共產黨絕對權力的前提下全面推行股份制,不僅無法完成國有企業的改造,而且會加劇國有資產的流失和結構性腐敗的蔓延。有鑑於此,十五大的政治報告強調“反對腐敗是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嚴重政治鬥爭”,在大會開幕的前夕還開除了陳希同的黨籍,並依法懲辦了其他有關人員。但是,只要繼續拖延真正徹底的政治改革,僅憑抓幾個典型以懲效尤是不可能根治腐敗的。一旦嚴重的腐敗使人民與特權階層的矛盾激化,現體制僅存的威信即喪失殆盡,那時再進行有計劃、有步驟的政治改革就為時已晚了。總之,與國有企業改革的時間表相聯繫,中國必須儘快採取斷然措施,來加快民主化的進程。當然,完成國家政治體制的轉型,也許會需要二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如果中國在近期施行政治改革,應該從黨內民主和黨內高層人事安排的規範化、制度化起步。黨內生活若沒有實質性的變化,就只有權力鬥爭而沒有政策競爭,只有密室交易而沒有制度共識,只有權力的禪讓而沒有公平的選舉。在這種情形下,民主化只能在激烈的社會衝突中發生,在制度轉型中就很難建立以“組織的多元主義(organizational 

  pluralism)”[33]的均勢為基礎的安定民主政治和寬容精神。圍繞十五大的權力分配,中共高層已經出現了建立和健全黨內選舉和決策的合理程序的要求。在集體領導體制的日常運轉中、在新一代領導人接班的過程中,黨內民主化、透明化的趨勢將是不可避免的。

  從黨治到法治的大轉換,當然要改變權力運作的人員構成。隨着黨政分離、經濟技術官僚地位的上升、職業法律家群體的成長、公務員制度的完備,黨務幹部的權限正在縮小。由於利益驅動,棄官從商的現象也很普遍,這種狀況雖然助長了權錢交易,但也減少了對官位的戀棧行為。而企業主的大批入黨則加快了中共非意識形態化的速度。國有企業的改革加快後,中共的經濟基礎和理論根據都會被進一步削弱。在農村,黨支部的功能障礙已日益嚴重、明顯。總之,在中國一黨集權的基礎已經動搖,黨和國家重新定義自己的角色是勢在必行的了。

  中國現有的憲法流於形式,現實政治嚴重背離了法治。目前在中國的知識分子中已經出現了新的憲政主義思潮,要求重新制定或修改現行憲法,推行法治主義。由於政治上的原因,這方面的討論尚未充份展開,公開發表的論述也不多。從有限的一些文獻來看,這個憲政主義思潮主要是主張確立憲法的至高無尚的權威、實行法治,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的地位,由社會對行政機器進行監督,保障人權和個人的各種合法權利,建構市民社會並推動民主化,改中央集權制為聯邦制等等[34]。

  我同意許多人已經闡述過的看法,儘管中國的現行憲法有種種不足,但如果按照憲政主義激進派的主張,把它推倒重來,則制度成本太高,會造成欲速不達的結局。目前中國最主要的問題基本上都是“違憲”的問題,因而,在中國推行憲政的第一步應該是護憲運動。當現有的違憲現象基本得到糾正、社會條件進一步成熟時,大規模的改憲或者立憲才能提上議事日程。我對通過在中國大陸地區導入聯邦制來重訂社會契約的構想,寧願持一種審慎的態度。從馬基雅弗里到達爾,許多思想家都提醒人們注意這樣的事實,僅憑立憲設計和正式的法律規定並不足以保障民主的實現,更重要的是各種社會性因素相互作用的合力以及作為其結果的基本共識。成功的憲政主義運動必須在自由、民主以及法治之間維持一種適當的均衡,必須形成制度性妥協的機制[35]。

  我之所以在本文中把法治國家與民主政治聯繫在一起討論,是因為要讓憲法發揮效力,就必須有人民的充份支持。這還涉及到一些至今尚未充份討論的憲法學理論問題。當我們談論憲法的至高無尚性時,其實已經有了一個凱爾森式的法律實證主義假設,即憲法是根本規範,在憲法之外沒有更高階的規範。那麼,判斷一部憲法是好是壞的根據是什麼?憲法發展的動力又從何而來?如果說是取決於人民的意志,那麼,人民作為整體怎樣表達自己的意志?這種表達是否真的與人民的意志或者利益一致?顯然,這些問題涉及到投票方式、議會的地位以及公民個人之間的關係。如果議會被認為是人民的代表,具有代替人民、為人民的利益進行一般性決策的功能,那麼,誰在什麼樣的條件下按照什麼樣的程序才能成為人民的代表呢?人民的代表行使立法權時,在法律上其實並沒有受到人民意志的限制,而法律一旦成立則要限制人民。如果承認人民主權、承認奧斯丁關於法是主權者的命令的主張、承認法制民主化的必要性,那麼,對人民代表持有異議的人民主張不服從權利或者不穩定權利的法理能否成立?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麼實證主義法治秩序的根基就會動搖,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麼人民主權如何落實呢?

  對這些問題的討論很難立即得出結論,但深入的探討顯然有利於戳穿許多似是而非的政治神話,避免出現新的制度性盲點和漏洞。最重要的是,思想交鋒過程本身就是民主化過程的一個必要部份。中國的憲政主義運動經歷過許多曲折,今後一定會更理性、成熟。為了達成民主政治的共識,必須首先進行理論準備,並爭取能依法進行自由的、冷靜的政治性對話的更大空間。

  在中國實行民主和法治的關鍵,是促使共產黨放棄“治外法權”,這既需要當局不失時機的決斷,更有賴於社會的各種壓力。現在,為中國安定的民主憲政體制提供理論準備,已經越來越具有迫切性了。本文從中共“十五大”的有條件的承諾出發,分析了通過法治國家的建設實現民主化的可行性。在這一過程中,黨和國家與人民之間的依法互動,將會刺激和加強權力結構的內部份化、改組以及政策競爭,與此相應地人民代表大會應逐步向議會轉變。
 
 
鄧後中國經濟改革的政治內涵
 
  領導、社會群體和制度

  溫智敏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博士候選人

  一、歷史邏輯中的可能性和不經意的變化:社會發展中的辯證法

  二、領導與社會結構:中國經濟改革中的政治及決策過程

  三、制度建設和建立法治:中國社會刻意追求的目標

  四、民主:中國社會變化中的幸運副產品

  五、結論

  

  鄧小平的去世標誌着一個時代的結束,他留給繼承者的遺產是混合而且矛盾的。中國的經濟社會既充滿了活力,制度和政治結構又嚴重落後,這種錯位導致了一系列問題和危機,如社會的失序、廣泛的腐敗和價值真空等。鄧後的中國將會進入一個什麼樣的新時代呢?本文通過對鄧小平引導的經濟改革的政治過程及後果的分析,探討鄧後中國發展中三個相互作用的方面,即新領導的行為取向、制度發展的趨勢和各種社會群體的演變,並分析決定或制約領導行為和制度發展的社會條件。筆者側重考察社會環境和社會力量在改革時期的作用和影響,這種方法當然不是個洞察中國未來的水晶球,但卻能提供一個有效的理論框架,來分析中國政治經濟演變內在的歷史邏輯,了解中國的民主和法制的前景。

  一、歷史邏輯中的可能性和不經意的變化:社會發展中的辯證法 

  [1]  

  1. 歷史發展中不經意的變化和刻意的變化 

  本文提出的歷史邏輯中的可能性和不經意的變化(unintended change),是指社會發展的過程,不一定反映出某種必然的軌跡,未必是深思熟慮和純粹選擇(reflection and choice)的結果,而常常是不同環節上經常發生的意外和誤會(incidence and misperception)、偶然和強加(chance and force)的迭加。筆者認為,對社會變化的分析,應該充份考慮到變化的各種可能性、以及人們主觀和有意識行為所引發的不經意的後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 

  人類社會的演變有時會顯示出某些趨勢性現象,因此,許多社會科學家總是希望發現類似所謂歷史必然邏輯的普遍規律、穩定軌跡和單一順序。但是,人類社會又是一個充滿自由和創造性的世界,社會科學還必須承擔另一個重要的使命,即驗證人類活動的多元和創造性無序、發現歷史轉折的新途徑、闡明特定事件的獨特性。如果在研究中能同時觀察人類社會的這兩類特性,而不是只採用前一種方法論,我們也許就會發現,所謂的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些絕對障礙、兩難境況和單向順序演進的邏輯,實質上常常可能是被過份誇張了。經濟發展中所謂的障礙,在某些情形下反可轉化為優勢或財富;技術革命中的後起優勢,可以讓落後國家或產業跳躍性地採用最新的產品工藝;亞洲四小龍狹小的國內市場,恰恰造就了它們具有強大國際競爭力的工業體系;中國的計劃經濟在農村中未能正常發育,這卻在農村改革中成了製造中國改革奇蹟的有利條件。 

  某些事物的發展被認為是具有所謂的固定順序(orderly sequence)和前提條件的,但事實上也存在着其他可能。社會心理學家們早已認識和發現了人類在認識上的不一致性(cognitive dissonance),人們在信念、態度以及性格上的變化,並不一定是特定行為的先決條件,卻反而可能是特定行為的結果。人們行為與觀念間的雙向性可以挑戰某些所謂不言而喻的假說。例如,對基本價值和政治程序的共識,常被認為是一個有效民主制度的先決條件。然而,歷史卻告訴我們一個相反的因果順序,即民主的產生實際上是原本希望消滅對方的敵對力量長期對抗的意外結果,所謂的政治共識不過是民主的產物而非其原因。古希臘和古羅馬民主和法制政體的出現,產生於貴族和平民間難以調和的矛盾和鬥爭,這早已是馬基雅維里和恩格斯的結論。 

  最容易被觀察者所忽視的,就是人們行為的不經意後果。亞當·斯密對“看不見的手”的經典論述,揭示出人們對私利最大化的追求,但這種行為卻不經意地達到市場的理性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人類行為的這種特性不僅適用於靜態均衡、最優或理想狀態,也同樣適用於動態的社會變化,即社會的發展不僅僅是由變化媒體(change agents)有意識有目的的行動推動的,也可以是原本致力於維持現狀的努力的不經意的結果。現代社會裡時常可以發現,人類為維持或再建某種社會結構、生活方式或生活水準的種種努力,導致的卻是未曾料到的種種變革。例如,為了維持同印度的海上聯繫,歐洲國家付出艱苦努力的副產品卻是發現了美洲;中國的改革者引入市場因素的初衷本是給計劃體制增加一些活力,沒料到最終的結果卻是丟棄了計劃體制而擁抱市場體制。在一定意義上,歷史就是一個人們(尤其是統治集團)在維護和再生產即存秩序的種種努力中卻不斷自我超越的過程。Hirschman發現,與刻意的變化相比較,不經意的變化常可能更具有革命性。一個簡單的原因就是,有意識的變化媒體嚴重地受到他們自身體驗和歷史前例的限制;而更重要的原因是,保守勢力對不經意變化的觀察和阻擋要遠為困難的多,因此更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參與或積極地推動了這種變化。 

  在現實世界中不經意的變化和刻意的變化往往緊密交織在一起,在不經意的變化作好了鋪墊、創造了條件之後,有目的的變化才姍姍到來。改革時期中國政府對市場經濟的接受過程,從當初的閃爍其詞、遮遮掩掩到最近的大張旗鼓宣傳,就是這兩種變化更替的絕好註腳。在另一種情況下,有意識變化的媒體屢戰屢敗、又屢敗屢戰,吸引了保守勢力的幾乎全部精力,卻為不經意的變化創造了有利的空間和條件。其典型的例子就是辛亥革命的成功,武昌新軍起義的突然勝利,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孫中山和黃興等人對清廷鍥而不捨的進攻,儘管他們的努力都宣告失敗了。 

  2. 政治結構對經濟發展的束縛和經濟發展對政治變化的推動 

  本文分析經濟改革的政治內涵,是為了討論經濟力量和政治力量持續相互影響的發展過程,以及經濟改革和政治改革的相互關係。如果把馬克思有關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概念相應換成經濟因素和政治因素,就可以套用馬克思的表述和邏輯,提出一個政治經濟學的發展觀:在任何歷史階段,經濟都是在特定的政治和制度結構中運行的;在這一政治結構中,經濟起初能夠自我向前發展;但到達某一時點後,經濟發展將變得越發困難,並最終為原有的政治結構所阻礙;因此,在這一時點上,政治和制度的變化不僅是繼續經濟發展所必需的,也是極可能發生的,因為經濟發展已經產生了一些強大的希望變革的社會利益群體。 

  這個發展觀的邏輯中隱含的一個基本原理,就是經濟學的“邊際遞減律”。正如當其他生產要素不變時,一個生產要素的增加只會引致生產率以遞減的速度增長一樣,固定的政治和制度結構會最終導致經濟發展的邊際遞減。但在現實中,這種演變並不象馬克思相信的那樣簡單劃一,他以為,一旦革命廢除了全部舊制度而建立了一個順應生產力發展的新制度,生產力就會不受阻礙地發展直到新的矛盾出現。社會發展中引發政治和制度變化的矛盾,經常是局部、零散、勉強的和錯位的,變化的需要經常是頻繁出現的。因此,在發展過程中經濟和政治的相互作用,在廣度、深度、頻繁度和持續性方面會依時間和地點而表現出極大的差異,唯一正確的政策和絕對的優先次序實際上是不存在的。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在評價和審視發展過程及政策時,應保有足夠的靈活性和現實主義。但是,和馬克思主義者一樣,西方的自由主義者和中國的激進知識分子很容易表現出專斷和簡單化的傾向,他們常常試圖把西方幾百年間發生的演變,壓縮在幾年或幾十年的改革進程中,並刻意地推行原本在西方是分散化決策下不經意產生的結果和安排。 

  分析社會發展過程中一個最關鍵也最困難的問題是,當經濟發展的邊際效應已開始遞減時,到底政治有沒有可能發生變化,有動機和能力引發政治變化的社會力量在哪裡。筆者認為,社會成員一般是關注他們自己的政治行為和經濟行為的效果的,當他們注意到與政治行為相比,經濟行為的邊際效率遞減時,就可能更多地採取政治行動,這時候推動政治變化的努力就會出現。這種關聯同樣適用於不同政治行為間的選擇。所以,當激進的知識分子指責中國民眾沉迷於“下海”式的經濟行為而拋棄了政治熱情和關懷時,他們的批評實出於價值的抽象判斷而非對現實的理性分析;而當他們抱怨中國新興資產階級熱衷於建立“關係”和製造腐敗、而漠視制度建設時,他們又顯得過於悲觀。人們出於對歷史邏輯和必然順序的幻覺,容易過份專注於發掘推動社會發展的所謂首要階層或“革命先鋒”。事實上邊際遞減律並不是只對社會發展的“革命先鋒”起作用,它作用於廣泛的社會群體和個人。我們應當從認識中國政治變化的可能性和策略的一些固定框架中解脫出來,一邊更好地把握現實。例如,關於中國中產階層的本質和前景的爭論,或許並不如想象中那麼重要和有意義,因為即使中國正在形成和發展的中產階級具依附性、保守、易於和舊勢力妥協,市場經濟和生產力的逐漸發展最終將改變他們的成本-收益分析體系,邊際遞減律將不可避免地促使他們做出新的價值取向和行為選擇。 

  二、領導與社會結構:中國經濟改革中的政治及決策過程 

  1. 什麼是對經濟改革過程的政治領導 

  歷史邏輯中的可能性和不經意變化給我們這樣一個啟示,領導者如要把握社會發展的動向,就需要對社會演變有敏銳的察覺和見識,如果對社會發展的認識有局限,那麼認識上的障礙就可能限制他們推動社會變化的行動,使社會發展失去可利用的時機。儘管改革的領導(leadership)並不需要、也不可能先知先覺(這已在前面的分析中說明),但他必須能超越社會及精英中流行的一般(average)信念、態度和看法,這樣才可能引導民眾。政治過程就是現實或潛在的權力鬥爭和意志較量,但它還包括對公共利益的不斷的重新定義並使這些定義在關鍵的制度和結構中確立(Selznick,1957)。政治家之間的權力鬥爭常常引起人們過多的注意,實際上,一個有效的領導者主要應當通過對公共利益的不斷關心和促進,來影響民眾的思想和行為、維持社會的正常運行、避免社會變革過程中的衝突和倒退,從而成功地把握一個政治過程。根據我對領導(leadership)在社會變化過程及相應的政治過程中的主要功能的理解,這裡對領導提出以下幾個基本假定。第一,領導是一種特殊的行為、工作或職能,以滿足特定社會情形和需要為目的,這一職能與領導者(leader)的個人素質和特性有關但不可混同。第二,領導的模式與社會情形緊密關聯,尤其要適應社會面臨的主要問題。第三,領導並不是在所有的社會中或在所有時刻都同樣的必要。 

  政治過程和經濟改革是相互影響的,一方面領導通過政治決策和活動,影響經濟改革在時空上的分布(location)及改革成本和收益的社會分配(distribution),另一方面,經濟改革的結果又反過來影響政治過程、政治經濟資源的再配置。進一步看,經濟改革中市場經濟的發展既是一個經濟過程,也是一個社會和政治過程;市場機制有着擴張的動力和本性,它在經濟上改善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競爭;在社會和政治意義上,市場經濟使相當大部份的社會關係商業化,動搖了傳統的社會結構和社會關係,極大地影響了權力和財富在社會中的分配;不同個人和群體由於天賦和地位不同而對市場機會的利用方式不同,市場經濟所反映的經濟關係實際上也是一種社會群體間的等級、依附和權力關係。 

  市場經濟的發展可以使人們的利益增多,但在社會中這種利益的增多是不平衡的,某些群體相對獲益較多,而有些群體則較多地承受了市場化的經濟、社會和政治代價,每個社會集團總會尋求自我保護,試圖減輕其成員為改革所付出的代價。可以說,經濟改革的過程就是各個社會群體和集團為市場經濟發展的成本和收益分配而爭奪的過程。為了影響和控制這一過程,領導必須完成雙重任務,它一方面要儘量消除社會成員對改革的牴觸,以便使民眾最大限度地自願合作,為此必須容許社會利益集團的代表參與改革的政治過程;另一方面,它還要掌握對改革的控制權,保證某種程度的權力平衡以適應其關鍵政策和職能的實施。 

  2.中國經濟改革的兩個階段:改革動員階段和改革管理階段 

  通過討論什麼是經濟改革過程的政治領導,可以發現,改革過程中的領導有兩個主要功能,即動員和管理。相應地,我們也可以把中國的改革歷程大致區分為改革動員和改革管理兩個階段。中國改革的動員階段的特點是,在集權社會中引入和初步建立市場經濟,社會主要群體獲得了改革的利益、形成了支持改革的理念。鄧小平的領導基本上是一種改革動員型領導,其歷史貢獻在於,他運用個人魅力型領導,在舊制度的彈性空間內把中國社會引入了一個不可逆轉的改革歷程。在這一階段,政治、經濟資源得到了更有效的動員、配置和利用,經濟的高速擴張和收入的普遍增長緩解了社會矛盾和潛在衝突,社會利益結構有所調整,個人及社會集團的思想和行為開始重塑,但政治和制度結構沒有實質性的變化。 

  動員階段的改革和發展是粗放式的、不平衡的,並且帶有隨機性特徵,到了這一階段的後期,改革的作用日益明顯地邊際遞減,社會矛盾和政治衝突不斷出現、並逐漸累積起來。舊體制衰落了,它已不可能解決日益複雜的市場摩擦和社會矛盾。改革要繼續進展,就要求建立和完善新的制度和組織結構,來管理和消解矛盾、微調利益,保障改革過程的穩定和可預知性。這一系列任務的出現和執行就意味着,改革動員階段的結束和改革管理階段的到來。這兩個階段雖然在現實中有所重迭、相互鍥合,但確實代表了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政治需要。 

  鄧小平時代是改革動員階段,而鄧後的新領導所面對的則主要是改革管理階段,他們登上歷史舞台,不僅僅反映了自然規律的作用,也不僅僅意味着一批城市出生、受過良好訓練的技術精英取代老一代的受教育甚少的農民革命領袖[2],還意味着改革動員型領導讓位於改革管理型領導。隨着新形勢的出現,鄧小平的思路、方法態度、觀念和習慣已不再適應新的社會要求,改革管理型領導如果不能創新,就無法執行其領導功能。正如Pareto在《精英的流通(Circulation of Elites)》一書中形像地描繪過的,創新型“狐狸”需要設制新的目標和方法,但為了有效實現其創新意圖,“狐狸們”必須與更保守、強大、有着堅定的制度忠誠而又頑固的力量相結合;而隨着新的制度或機構的強化,創新過程有了依託,“狐狸們”就可以被捨棄了,而由穩健型的“獅子們”接管,“獅子們”必須完善地處置各種變革,以保證新制度的運轉。 

  3. 鄧小平:改革動員階段的改革動員型領導人 

  七十年代末鄧小平開始改革開放時,他正是一個堅定的、有經驗並老謀深算的“狐狸型”領導者。他的經歷使他對黨、政、軍等主要權力機構有着難以挑戰的個人威望和控制能力,這也賦予他合法性以動員政治資源去改造舊體制。作為一個動員式領導,鄧的政治任務不僅僅是創造性地為社會確定新的目標以滿足社會的需要和外部世界的壓力,而且要建立一定的制度結構以實現這一目標,要重塑這個社會的“性格”,改變社會成員的思想和行為,從而保證新政策在運行中的可靠性,這也是一項創造性任務。動員式的領導功能要求領導者有清醒的自我評估以及對內外壓力與要求的認識,這些認識既包含對機會的判斷也包含對約束條件的了解。領導者對約束條件的過份屈服或漠視,都同樣會導致失敗,所以,他必須探測各種約束條件,發現哪些條件是不可克服的,而哪些條件是可以改變的。鄧小平在處理這一系列政治挑戰上的能力是不容質疑的,從青年時代開始,他就投身於動員中國革命的運動中,在其軍事謀略和政治委員生涯中,要不斷把握政治期望和軍事可能之間的平衡,這訓練出鄧對可能性的把握能力以及敏銳的觀察和反應。 

  改革需要社會基礎和廣泛的社會支持,需要一個新政策能夠產生、擴散的生長點和一個自覺追隨者的訓練場。為引導和動員社會進入預期的軌道,領導者必須在新政策創造出來的新群體或既存的利益集團中找到政治支持力量。領導的策略就是要重建社會的利益結構,特別是利益集團之間的相對力量平衡,從而創造出有利於改革政策的社會環境。這樣的社會環境建立在一定的社會結構之上,這種結構既反映出利益集團間的權力平衡,也體現着家庭、學校等所傳遞的社會價值體系,包括不同利益集團用正式、非正式方式傳遞、維持和捍衛的特定生活方式和價值取向。從領導的角度來看,利益集團間的權力平衡和社會價值體系的演變,都具有自發的、不為正式權威所完全控制的特徵,當權力平衡過程及價值體系與整個社會的目標要求相吻合時,它們可以提供動力、忠誠和熱情,而當權力平衡過程及價值體系與社會目標相衝突時,它們則帶來阻力、懷疑和憎恨。所以,重建社會的利益結構這一過程中並不見得是領導有意識、有計劃的選擇和設計,它很可能是很多短期或權宜決定的意外收穫或差強人意的結果。 

  鄧小平的改革動員就是一個尋找支持改革的社會群體或利益集團的過程,以便推行其新政策,這也就是調整社會結構的過程。為了避免直接威脅眾多社會群體的既得利益,他在改革中沒有採取全面、激進的轉型方式,而是非常謹慎地將社會的主要利益集團包容於其改革設計中,從而大大延緩了轉型過程。他通過漸進主義和費邊主義策略,逐步在舊體制的邊緣地帶建立起支持改革的利益集團,從而削弱核心權力集團的阻礙和挑戰。結果,在不經意間中國的改革走上了一條“農村包圍城市、市場包圍計劃”的道路。中國的改革首先開始於計劃經濟的最薄弱環節--農村,包產到戶解放了億萬農民,他們人數眾多,是舊體制中在政治和經濟上最受壓迫、因而改革願望最迫切的社會邊緣群體。由於顧慮到直接挑戰中央計劃官僚利益的政治風險,中國的改革者一方面繼續維持計劃官僚的權力,另一方面建立新的經濟主體,引入新的市場利益,其主要形式包括私有經濟、鄉鎮集體經濟、合資經濟和特區經濟等。對於主要的權力集團,鄧則採取了“收買”的辦法,默許甚至鼓勵官僚階層和軍隊等介入商業和市場運作,允許他們以權力換取集團及個人的物質利益[3]。最終,少數頑固堅持正統意識形態的權力集團成員被孤立,並被逐漸地從權力集團的核心排擠出去。 

  傳統的理性決策理論認為,解決問題應該是先提出目標或價值取向,然後研究達到目標的各種方案和手段、確定每個方案的可能結果、並以目標為基準評估各個方案的後果,最後選擇最優方案。但是,Lindblom注意到,由於種種原因,一個綱領性的綜合方案或藍圖實際上很可能是行不通的。各種社會矛盾和衝突可以使目標的提出或確定異常困難,作出種種評估的必要信息或者是無法取得或者是成本過高,而問題的複雜性遠遠超出人們有限的理解力。中國的改革從一開始就具有“摸着石頭過河”的特徵,這應證了Lindblom倡導的政策制定中的“支零漸進主義”(disjointed incrementalism)。 

  肯定“摸着石頭過河”的策略,是試圖說明這種策略在一定情形下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並非要證明它比“休克式”療法優越,因為後者同樣對應着某些特定情形。把漸進式和激進式改革作簡單直接的對比,既無實際意義也無理論意義。改革不僅僅是經濟變化,更重要的還是政治和社會變化。如果改革要全面迅速地進行,那麼對改革的目標、方法、代價和收益的社會政治共識就必須很強,當政治變化越快並越具“革命”特徵時,傾向於“大爆炸”式經濟轉型的社會衝動就越強烈,因為政治革命導致的權力真空使新政府不可能依靠原有官僚機構去從容地管理經濟。政治革命可以帶來迅速改革經濟的機會,但也會造成一種窘境,即國家的管理不可能轉眼間就直接交給市場機制去承擔。而在一個逐漸的政治演變下進行的經濟改革,就必須包含一種改造社會精英階層或原有利益集團的機制,然而這就使制度轉型無法順暢進行。無論是採取漸進式還是激進式改革,魚和熊掌都不可兼得。 

  鄧時代的許多改革措施,如承包製、特區、經濟開發區和財政包乾等,都不是建立統一規則,而是對不同的個人、地區或集團區別對待。從經濟秩序的角度看,這造成了制度的混亂;但從政治角度看,它反映了領導者在改革利益的社會分配上有意識的調控。因為這些改革措施都是獲得特別資源的途徑,代表着豐厚的市場利益和機會,領導者通過個別對待,建立起保護人--被保護人(patron-client)的依附關係[4];當這些試點型優惠政策取得示範效應後,領導者樂於見到它們的推廣,卻仍然保留區別對待的方式,逐個討價還價,以達到利益交換目的,獲取更廣泛的政治支持(Shirk, 1994)。經濟學家認為中國的價格雙軌制是荒謬的,它導致信息混亂和管理失序,誘發了尋租行為和腐敗;但在改革的政治領導者看來,它是一項極好的政治交易和妥協,即以時間換取空間,讓在利益動機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逐漸發揮其自我擴張的生命力,不斷吸引微觀利益主體調整其行為導向,最終壓倒計劃經濟。 

  總之,在鄧小平的改革動員階段,中國經濟和國民收入的高速擴張使各種利益集團(農民、工人、市民、官僚、知識分子和軍人等)的利益不斷增加,從而成功地避免了Hirschman(1958)指出的經濟改革的主要陷阱--本質上的再分配,改革在中國似乎被轉換為一場支持者和潛在反對者的雙贏遊戲。同時,改革帶來的各種前所未有的機會和社會流動性的大大提高,也創造出強烈的社會“隧道效應”("Tunnel Effect", Hirschman, 

  1973)[5],使可能的既得利益受損者對改革也傾向與支持。 

  4. 從鄧小平的改革動員階段轉入改革管理階段 

  當中國社會結構中改革取向已基本趨於穩定時,經濟改革就逐步從動員階段“畢業”了,動員型領導的重要性下降,而管理型領導職能開始變得十分關鍵。儘管中國社會在改革的價值觀念上仍然呈多元狀態,但要不要改革已經不是問題,社會價值觀念的差異主要集中在改革要走多遠和走得多快。中國的未來取決於各大社會利益集團相互作用的政治過程,而不是取決於領導人的個人性格和特質。中國從改革動員階段轉入了改革管理階段,這一轉變意味着新領導所面臨的政治過程中的挑戰與鄧小平時代有很大不同,下一步的改革要求鄧小平的繼任者是管理時期的“獅子”。 

  客觀地看,當前中國的社會狀況和條件要比二十年前改革開始時要有利得多,因為經濟增長不僅使主要社會群體受益,而且發展了基礎設施,支持了政府體系和軍隊,使它們在壓力重重的轉型過程中維持了社會的凝聚。但是,改革動員時期的擴張途徑已最終受到了有限政治經濟資源的制約,一個人人受益的雙贏遊戲已不能繼續下去。首先,社會對腐敗的日益強烈的普遍憎恨和對不斷擴大的收入差距的不滿,已嚴重削弱了改革初期所煥發出來的“隧道效應”,人們已愈來愈不能容忍不同階層、地區及部門在收入和機會上的不平等。其次,市場經濟的發展已從表層深入到最根本也最困難的制度性轉型階段,一些重要的社會利益群體為市場經濟的繼續發展而付出代價已不可避免。成千上萬的國有企業工人,面臨着企業重組和國際競爭帶來的失業威脅;通過捲入或過份管制市場而獲取私利的官僚們的權力,將越來越受到法律的制約和挑戰;幾千年來在傳統中國處於社會中心地位的知識分子正痛苦地發現,他們在市場壓力下比在專制壓力下更脆弱,他們找不到新的位置和角色,而很可能被邊緣化。如何平衡進一步改革中失敗和獲益群體間的利益衝突,從而使經濟結構轉型在政治及社會運作層面上成為可能,這要求高超的政治智慧和管理才能,這正是新一代領導面臨的主要挑戰[6]。 

  但是,強人政治無法複製或遺傳,鄧小平的繼任者不可能繼承鄧的個人魅力型領導和他對關鍵機構的個人權威。由於其脆弱的領導合法性,新的領導者不可能訴求於非正式的個人政治權威來消除對其特定的改革政策的反對。他們必須謹慎地運用有限的政治資源,既和特定改革政策的受益集團建立有效的聯盟以推進這類改革舉措,又贏得或瓦解改革政策中的受損者。在這一政治過程中,儘管各主要社會利益集團擁護改革的整體事業和方向,但他們會各自挑戰特定的改革政策或反對特定改革帶來的不利後果,他們之間的某種政治聯合只能建立在共同利益而非價值理念基礎上,所以必然是暫時的和就事論事的。面對艱巨挑戰而政治手段有限這一局面,新的領導別無選擇,只能開發新的政治資源,這主要有二種途徑,即促進制度發展和法制建設以加強領導層的合法性,以及成功地管理經濟、實現持續增長以保證其可信性。 

  制度的創新和管理型領導的崛起,無疑將改變中國改革過程中各社會利益集團爭鬥的程序、機制和結構,卻未必改變整個社會變化全局和過程的漸進主義和非平衡性特徵。由於存在根深蒂固的利益和價值結構,中國的經濟改革從一開始就無法追求任何有序和綜合的改革企圖,而不得不走一條次優和漸進之路,即在維持計劃經濟和國有企業的同時逐步建立市場和非國有經濟。同時,中國的官僚決策者經常缺乏足夠信息來確定他們的政策,而政治領導者則更是如此(Shirk,1993)。中國社會之巨大和歷史遺產之沉重,使其改革的複雜性遠遠超過人們可能的想象,我們也難以從歷史或世界中獲得充份的借鑑。因此,在很多情形下,捨棄全面的“最優”改革方案既是不可避免的也可能是最可行的。改革的領導不需要也不可能先知先覺,他所需要的是高於一般群眾或精英的見識,尤其是要能對社會變化的機會和壓力有敏銳的察覺和反應。 

  在整個支零漸進主義的決策過程中,目的和手段既非涇渭分明也非事先設定,而是不斷被開發、重新發現和考察,領導者只能從他的經驗和錯誤中汲取教訓。從長期眼光看,政策選擇將影響政策目標,但在每一時點上零散的政策分析和制定過程中,無數的個人和集團進行着各種特定的相互調整,很難達成對最終目標的事先共識。結果,在某一決策點上被忽視了的環節很可能成為下一決策點的中心,在某一階段上產生的不經意後果或變化可以轉化為下一階段的動力或新資源。所以,儘管在各單獨的時點上,決策會或多或少地有各種缺陷,但從整個社會政治框架來看,整個經濟演變過程仍然可能維持着某種合理性。中國正在進行中的私有化就反映了這一政策過程[7]。從八十年代初期開始,中國就着手解決國有企業的低效率和虧損問題,採納試行了一系列政策,從承包製、利改稅到提高管理素質等,而激進的產權改造設想卻由於強烈的利益矛盾和價值阻力被長期擱置。經過十多年來的反覆嘗試和重複失敗,才逐漸形成了今天的共識,即國有企業改革的唯一出路只能是股份制、專業人員管理和法律制約的公司制度。 

  中國在鄧小平的強勢領導下採取了漸進主義改革策略,在鄧後弱勢領導和利益結構多元化的情況下,事先共識更難以形成或更脆弱,零散的漸進主義因此還將會持續下去。但是,次優的“支零漸進主義”有着自身的陷阱,尤其是在缺少強勢領導人的情況下,那就是靜止主義(immobilism)的危險。儘管主要決策成員都贊成改革,但他們在改革步驟和方式上有分歧,其共識形成過程可能曠日持久。這樣,在改革的關鍵時刻,本來最需要一個強健和有效的領導來正視困難、承擔風險並克服阻礙,可是這個領導層卻可能恰恰在這一時刻猶豫不決,爭執不下,結果失去採取行動的意願和時機。目前對中國新的領導者來說,國有企業改革就是這樣的一個考驗,也許,巨大的壓力和緊迫感能給新領導者必要的政治意願(或決心),去制約靜止主義的危險傾向。 

  三、制度建設和建立法治:中國社會刻意追求的目標 

  1. 從毛澤東的個人權威到“社會主義法制” 

  共產黨集權統治往往源於個人魅力型領袖所領導的革命運動,革命成功後領導人仍努力維持社會對他個人的忠誠,個人權威起着支配作用;隨後,政權的注意力就應當從革命化轉到經濟的現代化,其執政黨要更多地發揮集體權威和領導,使政治行為制度化和正規化(Shirk,1993)。但這一從個人權威向集體權威過渡的過程在中國從未得以正常進行,毛澤東對自己個人革命魅力的過份着迷以及他所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嚴重推遲了共產主義制度化的進程。這反倒為鄧小平的經濟改革動員提供了有利的也更具可改革性的社會條件,因為,與蘇聯等制度化程度高的國家相比,中國的制度中有更多的彈性空間為政策創新提供機會。鄧小平也提出過政治改革議程,以建立一個法制、權限分明和集體決策的制度,來代替毛澤東時代的過份專權和家長制。但鄧小平對制度建設的投入和信奉大體上是半心半意的,因為他時常需要運用他的非正式個人權威去介入政治過程。在鄧後之中國,制度化和法制建設已成為各社會群體和個人在政治演變(或政治改革)議程上最可能達成共識的領域,正在成為中國的社會訴求和願望。鄧後的新領導應當有比較強烈的動機,通過推動制度化和法制,去提高他們的合法性,彌補其個人和非正式權威的先天不足,建立韋伯所說的法理式權威。 

  制度化是一個制度演變過程,它包含兩層意義。一方面,在靜態結構上,制度化的程度取決於個人和群體相互作用的空間餘地的大小;一個社會的制度化程度愈高,其運作的程序化、專業化和技術化愈強,社會力量影響其演化的直接機會愈少;相反,在決策的程序、目標和方式隨意性較大、規範化較低、自由度較高的社會階段,領導的重要性便會較突出。另一方面,在動態過程中,制度化受到內在社會力量的種種影響,又要求社會必須作出適應性調整;其軌跡常常偏離有意識的設計,而反映出社會演變的自然的、非計劃的適應;在制度化過程中,法律的和正式的變化往往不過是已經非正式地有效完成了的社會演變的一種記錄和規範。在改革中,由於處於轉型過程中的決策程序、目標和方式都在重新定義和定位,個人和社會群體都可能對社會進程產生即興的影響,領導對這個過程的調控和駕馭往往也是適應性的,即領導推動社會的適應過程順利進行,籍此使制度化的努力取得實質進展。 

  目前中國官方語言中最時髦的詞彙之一就是“社會主義法制”。在黨和國家對政治經濟資源以及意識形態實行壟斷控制的社會主義制度里,“法制”具有以下特點。第一,社會主義法律不是建立在個人權力和制約的基礎上,而是反映公共利益取向的制度,強調權力與義務的相互性,社會義務被認為是權力的來源。其實際結果是,公共利益往往被定義和理解為黨和國家的利益,成了限制個人權利的藉口。第二,法律被國家用來訓導人民,成為管理官僚約束民眾行為的統一標準和社會經濟管理的工具。第三,黨位於法律和司法制度之上,對立法和司法都有決定性的影響,儘管依照憲法的某些條款,這種影響未必是合法的。在黨的控制下,立法、司法機構都被納入行政官僚體系,名義上雖然獨立,但實際地位與普通行政官僚無異,律師也缺乏獨立的社會地位而依附於上司和執政黨。第四,法律不是規範全社會行為的制度,而只是黨政管理機器中的一個環節,一種對黨政部門命令和規定的補充。黨政部門有許多法外的不公開規定,以及許多黨內非正式的從高層下達指令的渠道,在這些範圍內法律都不能涉足。此外還有許多領域處於幾乎無章可循的狀態,但只有當黨下達指令或准許立法、司法部門參與後,法律才能發揮它本該發揮的作用。 

  中國的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已嚴重動搖了社會主義的政治經濟基礎,使其只剩下一個權力架構和意識形態外殼,而共產黨則已基本上由一個建立在理想信念基礎上並有紀律約束的政治團體,蛻變為各種特殊利益集團構成的混合體。在這種背景下,中國應當擺脫“社會主義法制”,而建立現代法治。 

  2. 現代法治與民主的關係 

  法治(rule of law)概念是與理性及法律性(the rational-legal)的統治方式緊密相連的,後者被韋伯視為現代國家發展和功能的中心[8]。現代法治意味着法律體係為制度和國家的運作提供基本框架,國家行為的權威必須、也只能建立在法上,沒有任何人、組織、團體或政黨能高居於法律之上。在公法(即對國家與社會或個人關係的規範)方面,法治表現為法律定義了公共權力的產生、範圍、目的和程序,它的集中體現就是憲政主義(Constitutionalism)。憲法作為根本大法,規定個人基本權利,劃分和限制行政和立法權,法院被授權依據立法或行政受害者的請求以各種司法審查方式來執行這些限制[9]。 

  由於法律必須提供對所有人的平等對待,所以在這種意義上,法治是民主的同義詞,即民主和法治的重疊在於,它們都努力尋求國家權力與個人及集體權力間的平衡。但歷史上法治的出現先於民主。有人認為,建立在多數原則基礎上的民主與法治不相容、甚至是衝突的,法治被認為具有保守的偏向,與民主的活力有鮮明的反差。然而我認為,現代的法治充滿了民主的價值和實踐,兩者一旦被割裂開來就各自都會受到損害。那種以為法治要以民主為先決條件的斷言,似乎也是脆弱的,因為世界上就存在着一些君主立憲政體。之所以憲政獨裁不是好的制度,原因在於獨裁者有可能在他認為便利的時候去干涉法律制度[10]。君主立憲成功的國家都有一個強大的公民社會,而類似憲政獨裁的現代社會都是極小的國家,如新加坡。總之,權力必須被分割才能保障法治;反過來,沒有法治的民主最終是無能的。沒有法治的民主能作出決策,卻不能堅持其決策(Elster, 1993);即使個人偏好不變,公民及其代表的流動就可能使簡單多數的規則脆弱地陷於51%和49%間的隨意搖擺;另外,在熱情衝動或受到煽動的情況下,個人偏好亦容易出現非理性的變化。美國建國者們當初創立法院對立法的憲法審查(constitutional review)這一獨特機制,主要就是擔心當時在普選制下的國會被農民和下層民眾的代表所控制、作出種種不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的決策,而一個保守的精英的法院制度在十八和十九世紀的美國確實有效地發揮了這一社會平衡作用。 

  現代法律制度的起源是市場經濟發展對產權和交易的可預知性、可預算性和安全的需要。市場的正常運轉要求限制國家集權對產權和契約權的專斷與干涉,用法律制度來防止歧視和專橫行為,以保證市場競爭[11]。法治既排除了立法機關對法官的臨駕,又限制了司法的冒險主義。馬克思和自由派都認識到,法治是自由經濟秩序的主要意識形態。在西方政權中,統治者總是精心地維護法治,因為法治是合法性的強有力的手段,它可以掩蓋權力運行的社會經濟方式,形成多元和競爭政治的形像,適應利益格局的不斷變化,弱化激進政治的影響力。法治還強化了人是自由平等的這一觀念,使人們對法律運作和應用是自主公正的信念得到鞏固[12]。正是由於法治具有意識形態效力,與之相違背的行為都容易遭到懷疑,因而這種意識形態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官員的專斷橫行、並保護公民的自由。 

  3. 中國制度建設的根本任務:建設法治國家 

  從以上對現代法治的分析,我們不難得到對中國制度建設的啟示。中國的改革已經歷了近二十年,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有產者的大量湧現,法治的社會基礎已初步形成,法治在相當程度上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的共同訴求,也必將成為中國新的意識形態。 

  在市場比較初級、零散和狹小的時候,企業家或有產者尚可通過與政府官員特殊的個人關係網,來增加其財富或保護其交易的安全和利益,這時非正式的個人關係及腐敗在某種場合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法治的功能[13]。但當市場擴張和深化到一定程度後,新興資產階級就會發現,非正式的個人關係網的成本越來越高,而其邊際效率卻愈來愈低,他們對正式的有效的法治的要求就不可避免。同時,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伴隨着對外開放和吸收外資,外資企業尤其要求穩定、連貫和透明的法律環境。此外,鄧小平之後的政治領導人既迫於社會壓力也出於自身的利益動機,或早或晚也會需要建立法治、以增強其合法性。所以,隨着制度轉型的進展,儘管中國的法律規範和制度仍有種種的不完善和試探性,但在市場經濟中已經越來越多地發揮類似西方私法的作用,來調節社會成員間的關係;公法和行政法上的真空狀況也會被逐漸改變;新的管理型領導將不得不改變專制政體,以回應民眾對過份腐敗和壓制的不滿,並採取明確的措施、強化法律制度,以約束官員的專斷橫行,緩和國家與社會之間的矛盾。近年來中國頒布實施了行政訴訟法、引入對行政法規的司法審查、並修改刑事訴訟程序以加強對公民基本權力的程序保障等,都反映了這一趨勢和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的法律專業隊伍,包括法官、律師和法學界人士,已經形成並正在迅速壯大,這個特殊社會群體是法治建設的直接受益者,對立法和司法的參與、影響和推動會越來越明顯。目前他們的職業素養雖然有種種局限和不足,但可以肯定,一個自主、公正並有效執行的法律制度最符合他們的整體利益[14]。只要領導對法律(即便是象徵意義的法制)的依賴持續下去,這一群體就可以、也將會繼續努力發揮並擴大他們的組織和政治的影響力。 

  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民眾習慣於把希望寄托在一個仁慈的強人權威身上、而缺乏人民持有不可被剝奪的權利的信念,限制國家權力和保護人權的觀念從未深入人心。即令是在當代社會中,憲法也往往被理解為統治者授予人民的特權,而不是統治者與人民達成的社會契約。所以當中國刻意地追求法治時,由於受到法律、文化傳統和社會政治現實的限制,最先實現的可能只是法制(Rule by Law),而離真正的法治(Rule of Law)還有相當距離。制度化和法律化既是一個特定的全民的政治過程,實質上也是一個文化發展過程,我們不能忽視了法律本身對社會化的反作用。正如日益普遍的“權利意識”、“法律意識”等大眾化概念所揭示的那樣,與法律相關的意識可以開拓人們的視野,給人們提供新的語言、以及這種新詞彙背後所代表的觀念,並用來重新定義社會關係以及社會與國家的關係,可以幫助人們表達他們的願望、重塑他們的社會期望。法治的這種“啟蒙”或“再教育”功能可以被視為不經意變化的又一個例證。 

  在目前的官方概念里,法制被視為規範官僚行為、維護社會秩序和健全市場環境的工具,而其功能只是為政府的權威提供合法性和可信性。但從長遠來看,共產黨必然會發現,隨着其政治和經濟資源的逐漸萎縮,它對日益複雜的國家政策事務的全面控制和干預愈發受到邊際遞減律的影響,在很多方面將不再是政治機會,反而成為負擔。這樣,它就可能有選擇地被迫減少對國家政策事務的控制和干預,其在立法和司法機構中的支配作用便會不可避免地淡化,因為在那裡它受到的社會壓力也最大。因此,在現有的憲法框架內,橡皮圖章式的立法機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決策功能將可能不斷加強,並成為各種主要社會利益群體進行協調和妥協的重要機制和途徑。管理型領導會樂於看到一些爭議較大或不得人心的改革政策以法律形式通過,從而轉嫁部份政治責任。司法的獨立性可能會不斷加強,對行政的司法審查將會在制約官僚政治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如果領導層能充份認識到制度創新的潛力的話,他們應該引入對法律的憲法審查機制,這不是出於對權力制衡的信仰,而更可能是為了把政治問題轉變為法律問題、以緩解政治矛盾。法院能給民眾提供申訴的公開程序和正式場所,有助於緩和國家和社會的矛盾。如果行政或立法當局難以在社會成員間達成妥協或共識,而有意將政策法規制定得十分模煳,司法解釋亦可為解決矛盾提供新途徑。當然,這些做法會導致司法的政治化或政治的司法化,因而有悖於真正的法治精神,但它還是為公共權力的劃分和制衡基礎上的憲政主義開闢了道路。在理論上的最優方案不可行的情況下,採納次優政策可以取得漸進主義式的進展,這種權宜往往是必要的,而且它所引致的不經意的變化很可能成為後續階段變革的支撐點和資源。不管各社會成員的動機和價值觀有多大的不同,只要他們參與到解決其矛盾衝突的同一政治過程中,同意遵守一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途徑去尋找能反映整個社會訴求和願望的具體方案和制度安排,那麼中國就能邁出建立民主與法治的步伐。 

  四、民主:中國社會變化中的幸運副產品 

  理論上,民主制度具有完全或幾乎完全回應所有民眾的本質(Dahl, 1971),當然,現實中沒有一個國家達到這一境界。分析一個政權與理論上的民主制度是否接近,Dahl提出了一個分析結構,即可以從兩個基本變量在一個平面坐標系中所決定的位置來判斷,這兩個基本變量就是公開的競爭(public contestation)和參與權(right to participation)。一個幾乎沒有任何公開競爭、民眾對政治決策的參與極其有限的的政權,被Dahl稱為封閉的霸權(closed hegemony);當這種政權逐漸容納更多的公開政治競爭時,它就是向一個寡頭競爭(competitive oligarchies)的政權轉變;當它提供愈來愈多的公眾參與機會時,它就轉變為一個包容性霸權模式(inclusive hegemony);只有當它同時在這兩個變量上向前進步時,它才代表着一個民主化的進程,即趨向於多頭政治(polyarchy)。中國改革前的制度中既沒有任何公開的政治競爭,也不容忍政治對立。改革中發生了一些變化,國家開始容忍和承認個人偏好的形成和表現,但仍然不允許個人或集體行動越出現有的制度框架,並儘量扼殺任何公開的政治對立;也就是說,個人或集團的政治參與程度已有所提高,但在政治競爭(或政治解放)方面沒有實質進展。用Dahl的分析結構來說,中國正經歷着一種從封閉霸權到包容性霸權的政治演變。 

  在政治決策過程中,民主的兩種功能是集合(aggregation)和審議(deliberation)。在民主機制不存在或不完全的情況下,社會成員的偏好就無法通過選票得以集合;這樣領導就必須更積極地發展審議途徑,因為沒有了集合功能,審議功能就成為唯一可以把個人偏好轉化為共同議程的機制,當然有時政治獨裁者仍然可以把他的個人偏好定義為公共偏好。我們可以看到,鄧小平的繼任者不斷號召、也確實進行一些“民主協商”,並試圖提高黨內的民主化;同時,試探性的相互保證(mutual guarantees)開始出現,在沒有政治強人的情況下,各社會成員不太可能嚴重地傷害對方,結果相互的容忍更有可能得到擴展並持久。現代典型的多元化政體的出現,並不是由於事先存在着共同認同的價值,而是由於不同社會集團持久地扼制對方喉嚨、又無法單方面取勝,最後不得不承認各自都不能完全支配對方,而需要共處(Hirschman,1991)。 

  中國以決策分散化為特點的市場經濟改變了傳統的社會結構,把政治資源和技能,如知識、收入、地位、名望以及組織和交流的能力等,廣泛分配給了個人和社會集團。當出現社會矛盾時,這樣的個人和社會集團會用這些資源,來爭取以協商和談判解決矛盾,而不是用強制或恐嚇的方式暫時壓抑社會矛盾。這樣,協商和談判制度是可能在現行的集權等級制度里、或與集權等級制度並行地成長起來,培養出一種政治次文化,以確立協調、討價還價、妥協和互助的合法性與常規性。另外,大約四分之三的中國農村已通過自由和公開的村民選舉方式實現了自治,自主的代表制機構和制度已開始在基層形成,人們正嚴肅地考慮推動鄉鎮和縣級的地方民主選舉。儘管在目前的中國,國家層次的代議制還遠非現實,但基層的民主選舉已經開始訓練民眾的參與感、責任感以及解決衝突並管理代表性政府的藝術,這將為潛在的反對力量獲得政治資源提供機會。 

  必須承認,中國主要的社會群體對經濟改革是非常關切的,但他們對民主的關心和熱情則遠非如此。許多中國人對民主的目的性和手段性的爭論以及對所謂民主啟蒙的堅持,很可能將自己帶進了一個觀念和行動的誤區。在人類社會的實踐中,目的和手段之間、以及價值和利益之間往往是界限模煳的,它們的相互關係可能更多地是互動性質。二十年前,當中國被迫引入市場機制時,很少人對它抱有堅定的信念,那時,人們仍然相信市場經濟意味着無序、混亂和危機,幾乎沒有人把經濟自由和競爭視為一種價值,更多的人則害怕經濟自由和競爭帶來貧富的兩極分化。然而,二十年的經濟改革,造就了一批批的市場經濟的既得利益階層,經濟自由和競爭已逐漸成為他們的價值體系的一部份,甚至變得如同呼吸空氣一樣的自然和必要;眾多中國人當年對市場經濟的恐懼和懷疑也已轉變為對它的歡迎和認同。所以,我們也沒有必要因中國人目前普遍對他們從未經歷過的民主抱有懷疑甚至仇視,而感到驚訝和沮喪。 

  二十年前,中國的民眾和領導並沒有意識到,他們為擺脫經濟困境而開始的改革試驗,會把自己引上一條步向市場經濟的不歸路;今天,他們為解決社會、政治矛盾的種種探索和企圖,也同樣可能把自己帶向一條不經意的民主之路。鄉村基層選舉的進展就已揭示了這樣的可能性。中國農村家庭承包製的推行瓦解了國家對農民的傳統控制,面對着農村地區共產黨基層組織的癱瘓,農民和政府在稅收和計劃生育等一些基本政策存在的尖銳矛盾,以及日益惡化的社會秩序,北京的領導人被迫去尋找新的途徑以重建秩序和合法性。從來就不是民主派的共產黨領導人,最初是試圖發動舊式的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並重建黨的基層組織,但很快都歸於失敗,結果卻是鄉村民主選舉的試驗卻取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對現政權而言,鄉村民主選舉固然會產生某種程度的政治威脅,但相對於基層選舉產生的顯着的政治和道義上的收益,民主選舉的政治成本似乎是可以接受的,因而鄉村民主選舉得到了政府的許可、支持並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而更具象徵意義的是,中國政府開始在國際社會中將鄉村選舉標榜為民主的一項成就,預示着這樣一個本出於無奈而被迫採行的實踐,將有可能演變為今後的常規和習慣,進而制度化。 

  世界上任何一個民主政權都有過類似的經歷,即由於存在着潛在的或表面化的社會衝突,各種社會力量最後在妥協中達成了通向民主化的制度安排。從這個角度看,中國的民主化道路不一定是完全照搬西方民主實踐(如憲法和議會制度設計)或東亞的韓國、台灣模式,而更可能是在中國社會坦誠地面對各種矛盾、衝突和社會訴求的過程中,為了尋求有效的程序和機制以消除矛盾並包容訴求而逐步產生的。有趣的是,在民主化過程的起點,即使沒有明確清晰的初始或首要目標,民主仍然可能作為實現其他目標的手段,或在尋求回應各種社會利益和要求的政治協調過程中,作為幸運的副產品而出現。由於信念和行動的雙向關係和相互作用,社會政治環境完全可能強迫、欺騙、引誘或勾引非民主者採行民主的行為,而他們的信念則會因民主的行為取向而逐步調整(Rustow,1970)。 

  中國民主化受無數未定因素和可能性的影響,雖然無法預知或預設其步伐和時間表,但可以肯定,一個改革的管理階段,一個刻意追求法治的階段,代表着一個民主的準備階段。在這個準備階段中,由持久而無法確定結果的政治鬥爭引發,政治領導可能決定接受政治多元和公開的競爭,並使一些關鍵的民主程序相應制度化,最終導向民主化的結果(Rustow, 1970)。這種政治鬥爭往往產生於新興的精英去喚醒原本被壓迫卻缺乏領導的社會群體從而採取的集體行動中,新興的精英可能是共產黨內分裂出來的激進改革者,也可能是新興的知識分子、具政治抱負的新興資產階級、基層選舉中湧現的政治新星,甚至可能是未來的宗教領袖或傳教士;而那些社會群體可以是農民,也可以是城市中下層居民或工人。 

  可以預見,經濟因素會對民主化起催產作用,因為改革的成本和收益的社會分配已成為中國社會政治過程中的焦點。但是,可能讓民主嬰兒誕生的政治對抗既不能過份激烈又不能過份溫和,前者會帶來社會瓦解和內戰的危險,後者會導致有專制傾向的制度安排。在這一階段中領導不僅要協調出具體的條款,而且會面臨政治風險。在各種政治勢力最終達成並採取有利於民主的決定時,動機會是多種多樣的。政治保守勢力的屈服,可能是擔心繼續抵抗會最終造成他們更多的損失(如1832年的英國輝格黨和1907年的瑞典保守派);激進力量可能因相信時間站在他們這一邊而妥協(如1990年參加圓桌會議的波蘭團結工會);保守集團和激進勢力也可能由於曠日持久的鬥爭而感到精疲力盡,也可能擔心流血衝突的出現,“六四”的記憶和教訓可以使這種擔心起到很大作用[15]。對各主要社會集團來說,最終達成的妥協未必是他們期望中的最優選擇,而很可能只是次優的,這樣的妥協也不一定意味着相關的政治力量對最終價值有共同的認同和肯定。但在這一階段價值和目的並不是首要的,最重要的是相關各方所願意採取的具體步驟。其後,政治勢力所達成的有利於民主化的協議還必須轉化為民眾的具體實踐,那時民主化就將進入最後的習慣化階段。最後,民主和政治自由會成為越來越多人的生活方式的一部份,被政治領導和民眾合理化,並逐漸溶入他們的社會行為和社會期望之中。 

  五、結論 

  馬克思曾經說過,歷史往往以悲劇導入卻以喜劇告終。人類社會的發展中既有規律性因素,又充滿着可能和自由的選擇。起推動作用的政治力量和經濟因素持續地相互影響,這一過程常常呈現零亂、錯位和不平衡的現象,而正是在這種表面的無序狀態中,隱含着各種可能性。劣勢可以轉化為後起的優勢,不完善的政策可以成為未來決策的鋪墊,而不經意的變化能給後來的刻意變化提供資源和社會條件。一些民眾和精英可能會陷入觀念和行動的誤區,被某些所謂的必要條件或兩難選擇所束縛。而進行成功改革的領導,不管是發動改革還是管理改革,都必須具有高於一般見識的、對社會變化的機會及壓力的敏銳察覺和反應。只有這樣,領導才可能在維持社會正常功能的同時,逐步改變和重塑社會成員的思想和行為。領導者對政治過程是否真正具有影響力,主要是看他們願不願意、以及如何尋找、建立和發展支持和接受改革政策的社會力量。改革者不可能也不需要先知先覺,在很多情形下只是“摸着石頭過河”。零散的漸進主義決策過程雖然不是最優的,但它在中國卻是次優可行的,並可能維持一定的滿意程度,因為它能克服信息的不足和知識的有限性,而且能促進利益集團和個人之間的相互調適。 

  鄧小平發揮他的個人魅力型領導,充份利用舊制度的彈性空間,動員中國社會進入了一個走向市場經濟的不歸路,儘管這亦是他當初未曾料及的。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基本上是在相對落後的社會政治制度下實現的,它最終受到邊際遞減律的制約作用。複雜的不斷出現的各種社會矛盾和政治衝突,已越來越表現為下一步改革中勝者和負者的利益摩擦,以及改革成本和收益在各社會群體中的不公平分配,這些都要求新的領導開闢新的政治資源,進行社會關係的管理和調節。為建立新權威的合法性,新領導逐漸重視並回應市場經濟結構下中國社會對制度發展的訴求和願望,法制已成為中國社會普遍的刻意追求。儘管在法律文化傳統和現實政治結構的約束下,中國可能首先走向法制而不是真正的法治,但法制可以取代人治傳統,仍然是邁向正確方向的極具歷史意義的一步。更重要的是,法治的逐步建設意味着在中國政治和經濟決策過程中引進新程序、機制和途徑,它將開拓現代國家公共權力的分割與制衡之路,從而為民主化進程準備重要的制度資源。 

  目前雖然民主並沒有作為價值和目的為中國各主要社會集團和中國民眾廣泛接受,但在他們實實在在地尋找解決利益衝突的方式的過程中,民主仍然可以作為手段或幸運的副產品而出現。這種在全社會的政治過程中形成的制度安排和具體步驟,可以產生中國的民主和法治,並在實踐過程中隨着時間的推移和世代的更替,而最終紮根成為中國人民的價值和生活方式的一部份。我們無法預知中國民主與法治的具體制度安排將是何種形式,因為這當中會有很多的意外、偶然和強加,但可以肯定,它將是中國式的,不完全等同於任何西方或東亞模式。我們同樣無法預知誰或哪些人將繼鄧小平成為中國的“摩西”(們),但同樣可以肯定,這是一個需要“摩西”也能產生“摩西”的時代,這個“摩西”儘管並不能決定也不會知道中國何時能走出曠野而最終進入佳境,但是他(們)必須具有獅子般的勇猛和狐狸般的狡猾,他(們)的政治智慧和管理才能將是領導中國過渡這個未知旅程的重要保證。 

  “世界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中國宏觀經濟形勢展望
 
  --對後鄧時期的問題與政策的分析

  張欣

  美國托萊多大學經濟系教授

  一、從經濟過熱、“軟着陸”到經濟景氣不足

  二、“緊”還是“放”:關於經濟形勢和政策的論爭

  三、中國宏觀經濟面臨的兩難困境和對策

  

  東亞金融風暴出現後,對中國大陸未來的經濟穩定性有各種猜測。本文回顧1992年以來大陸經濟的宏觀形勢,分析朱熔基主導下的經濟“軟着陸”實現後,大陸經濟發展中的兩難困境、近來大陸經濟學界對宏觀經濟政策的爭論以及政府的相關政策。

  一、從經濟過熱、“軟着陸”到經濟景氣不足 

  大陸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持續以近兩位數率增長,舉世矚目。1992年起鄧南巡講話雖然推動了經濟思想的解放、加快了改革,但是對宏觀經濟環境也造成了很大壓力,經濟開始過熱,固定資產規模膨脹失控,1993年物價急劇上升,1994年糧價調整進一步惡化物價形勢,通貨膨脹率一度高達27%。為了穩住經濟形勢,1993年以朱熔基為首的中央決策者採取了經濟和行政手段並行的緊急措施,經濟上緊縮貨幣發行,控制貸款規模,1993年7月恢復了三年以上居民保值儲蓄,同年5月15日和7月11日兩次上調存貸款利率,幅度為45.2%;財政上加強稅收征管,增加國庫券發行任務並限期完成,以控制流通中貨幣。朱在1994年同時進行了財稅、匯率、金融、物價等全方位的改革,採用了一系列行政手段,包括加強投資項目管理、嚴格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嚴格制止亂拆借亂集資及亂設金融機構、加強房地產和證券市場管理、加強物價控制等,以便整頓經濟秩序。

  這些政策雖然抑制了固定資產投資失控的局面,但是並沒解決經濟過熱造成的結構問題。1994年初固定資產投資類商品價格如鋼材、水泥的價格回落,誰知六月份糧食調價政策出台後,立即引發惡性通貨膨脹,1994年十月通脹率達27%。造成這個通貨膨脹的原因和1993年不同,主要是糧價上升和農業歉收、特別是蔬菜價格上漲造成的。因此,治理通貨膨脹的政策又增加了保住“米袋子”和“菜籃子”的措施,以及加強農業投資、強化物價監管等。1995年起通脹率逐漸回落,1996年全年零售價格比上年上漲6.1%,1997年4月比上年上漲1.1%,這說明通貨膨脹得到了控制。在1997年上半年經濟增長率仍然高達9.4%的情況下,中國出現了高增長和低通脹並存的形勢,政府稱之為成功的“軟着陸”。

  在這次宏觀調控的過程中,除了朱熔基以外,還形成了一個包括各年齡層次官員的比較成熟的決策思想庫,包括中央銀行行長戴相龍、朱曉華等。他們與毛澤東、鄧小平那一代人完全不同,基本上沒有毛、鄧式的農民理想主義和好大喜功的思維方式,這些技術官僚熟悉現代宏觀經濟與金融政策,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也能有效溝通,了解經濟過熱的惡性後果。除了這些官員以外,學術界也出現一大批提倡謹慎的宏觀政策的經濟學家。在這次的宏觀調控中,基本上奠定了後鄧時期的宏觀經濟政策指導思想。

  到1997年底,通貨膨脹已經基本消失,但是由於其它經濟體制與結構上的問題並沒有真正解決,高增長低通脹的經濟形勢能否持久,就成了疑問。1997年第三季度的統計數字顯示,中國經濟的年增長率顯着下降,從第二季度的9.4%一下降到8%,雖然8%還算是相當高的增長率,但是一個季度減少1.4個百分點,假如這個勢頭繼續下去的話,1998年的經濟增長率可能就只有5%了,中國的大部份領導人大概難以接受這樣的經濟增長率。

  中國的經濟經歷了經濟過熱和“軟着陸”,現在似乎又滑入景氣不足的狀態,其表現如下。首先,三分之二以上的工業企業反映生產能力利用不足,停產半停產企業大量增多。早在1995年,第三次工業普查統計了94種主要工業產品的生產能力,就發現,生產能力能比較充份利用(生產能力利用率達80%以上)的產品只有33種,僅占35.1%,主要是能源和部份化工產品,近三分之二的產品的生產能力利用不足,其中生產能力閒置程度達到20%到30%的產品有26種,生產能力利用嚴重不足、能力閒置達50%以上的產品有35種,主要是輕工家電產品、部份機械、化工及紡織產品。1996和1997年這種情況不但沒有改變,相反還變得更加突出了,國內不少專家用“有效需求不足”來解釋此種情況。[1]第二,國有企業虧損面增大,企業生產經營效益滑坡,1996年11月底國有企業虧損面達43.7%,生產發展後勁嚴重不足。在1995年實現利潤總額已經下降2.7%的基礎上,1996年一季度實現利潤不及上年同期的一半,國有企業盈不抵虧,淨虧損34億元;進入二季度後,儘管情況逐漸有所改善,但企業生產經營效益總水平下降的局面仍未改變;1996年1至11月與上年同期相比,38萬家獨立核算工業企業的實現利潤下降21%,其中國有企業下降55.1%。第三,銀行呆賬壞賬增多,估計占全國銀行總應收貸款的20%以上。企業資金循環不暢,產成品占壓和相互拖欠上升,進一步加劇了企業資金的緊缺狀況。據對全國38萬家獨立核算工業企業的統計,到1996年11月末,產成品占壓達5430億元,比年初增加800多億元,不合理庫存超過1500億元;應收賬款淨額達9257億元,增加1200多億元,不合理拖欠超過3000億元。[2] 第四,失業和下崗待崗職工增加。至1997年9月為止,全國共有失業人員800多萬,其中600多萬為下崗職工。官方公布的失業率是4%,高於去年同期,如果加上其它半失業和農村中潛在的失業人口,失業率高達17%。第五,許多產品的價格實際上在下降,例如糧食價格下降,鮮菜和鮮果價格下降10%,日用品特別是家用電器產品價格下降,機電產品1997年3月份下降3.3%。 

  二、“緊”還是“放”:關於經濟形勢和政策的論爭 

  大陸經濟顯示景氣不足的狀況後,許多經濟學家(如厲以寧等)認為,經濟已出現衰退的跡象。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北京國民經濟研究所的“中國宏觀經濟分析報告”指出,1996年下半年到1997年上半年,中國經濟的一個突出現象是,銀行信貸增長偏低,國家商業銀行“信貸額度用不完”,商業銀行歸還中央銀行再貸款的情況越來越普遍,數額越來越大,國家商業銀行貸款占總資產的平均比重下降到75%以下,有的銀行甚至下降到50%以下;1997年上半年貨幣供應量M2的增幅為19%左右,不僅是近年來最低的,也明顯低於23%的計劃目標。該報告說,雖然貨幣當局主觀上並不想緊縮貨幣,但上述跡象表明,中國經濟目前事實上已處在“貨幣緊縮”狀態。這派經濟學家認為,1997年中國宏觀經濟已經出現有效需求不足的現象,如果不鬆動貨幣供應,經濟會“起動不了”,他們主張放鬆貨幣發行,增加固定資產投資,認為1997年上半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只增長13.5%,偏低了。樊鋼還認為,過份追求宏觀穩定,要象西方國家那樣維持“2%的通貨膨脹率”,對中國經濟來說是過於奢侈了。[3]

  對此,以中央銀行行長戴相龍為代表的一派不完全同意。他在1997年8月15日強調,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里,中央銀行仍然要繼續堅持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不過他說,中央要適當調節宏觀調控的力度,改進金融服務,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首先要合理掌握貸款增量,國家銀行要嚴格控制信貸規模,切實加強現金管理,同時要安排好產品有市場、有效益、還款付息有保證企業的流動資金貸款,要支持經濟效益好的在建工程加快建設進度,要適當擴大科技貨款的投入。雖然戴相龍強調偏緊的貨幣政策,但是在通脹率下降的情況下,1996年中央銀行還是兩次下調利率,1997年10月23日利率再次下調,這反映出央行宏觀政策的微妙改變。戴相龍一再強調,金融政策要支持經濟結構調整。這方面的措施包括,對一些效益好的、還款付息有保證的基礎建設項目,可由借外債改為用本幣、適當增加人民幣貸款;要積極按條件發放“安居工程”貸款,適當增加居民購房抵押貸款,促進中低檔商品房銷售;要組織銀團貸款,支持企業橫向聯合,培育企業集團,支持經濟區內大型企業的戰略性改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重點支持國有企業的同時,也要適當支持其他經濟成份的企業對信貸資金的合理需要;在重點支持大中型企業的同時,也要按信貸和產業政策,支持在市場中有競爭能力的中小企業的發展;對虧損企業的貸款要區別對待,凡不能還本付息的、不能用貸款解決其困難,但對還款付息有保證的企業,或虧損企業中有市場的產品,銀行應酌情支持。

  國家統計局總經濟師邱曉華也認為,1998年應繼續實行“穩中求進、適度從緊、緊中有活”的宏觀經濟政策,不宜作大的調整,總量調控可基本保持1997年的力度,並進一步加大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力度,靠改革促調整、以調整促效益,努力提高經濟運行質量,防止經濟大起大落。他認為,1998年的宏觀經濟政策要注意三點。第一是要改革國有企業機制求活力,不能靠簡單地注入資金去幫助企業脫困,而是要通過改革和調整增強企業活力,提高其適應市場競爭的能力。要進一步加大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力度,利用直接融資等多種方式,幫助企業增資減債。第二,通過盤活積壓商品房,來刺激經濟增長。目前國內商品住宅空置面積高達5000萬平方米,積壓資金達800億元人民幣,不僅嚴重影響房地產業的穩定發展,制約了新經濟增長點的發育,也嚴重影響了社會資金的正常循環,因此新的一年裡宜把盤活積壓商品住宅作為一個重要環節來抓。第三,應該調整投資結構,投資總量的大小是保持合理社會需求規模的一個重要因素,原則上應努力做到投資的適度穩定、超前增長。考慮到目前讓投資主體承擔投資風險的改革尚未到位,宏觀調控稍有放鬆,投資就可能再次膨脹,新的一年還不宜在投資總量上放鬆得太多,而應把調整投資結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他建議在繼續嚴格控制一般性投資項目的前提下,適度放鬆城市基礎設施和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控制。他認為,這些工作若能到位,1998年全國經濟增長率也有可能繼續保持與上年相當的水平、達到10%左右,而物價漲幅也不會高於4%。

  社科院顧問、經濟學家劉國光認為,目前的經濟形勢並不“偏冷”。他的理由是,今年上半年的經濟增長率高於宏觀調控預期的全年目標(8%),處於中國經濟增長的合理區間(8%-10%),排在世界各國的前列,速度不算低,不能說“偏冷”。今年上半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扣除價格因素同比實際增長12.1%,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13.8%,實際增幅與上年同期大體持平,出口同比增長26.2%,今年上半年消費、投資和出口三大最終需求的增長幅度都高於GDP的增長幅度(9.5%),對經濟增長的拉力不低,不能說需求不足。現在出現了供大於求的“買方市場”,這是多年來夢寐以求的,有利於實現消費者選擇的主權,促進市場競爭,比求大供的“短缺經濟”或“賣方市場”,更便於調控。不能一見到供大於求的“買方市場”的出現,就驚叫“需求不足”。他認為,1997年上半年注入經濟的貸款和投資增幅並不低,出口結匯也增加了不少人民幣資金,上市公司在股市又吸收了不少資金,實質生產部門的資金轉向虛擬資本部門,在股市上炒作,說明資金不那麼缺;貨幣供應量M0、M1、M21997上半年的增幅是19%、19.1%、20.6%,都大大超過了經濟增長率(9.5%)加物價上漲率(1.8%),也說明資金不那麼緊。今年上半年物價漲幅繼續下降是好事,主要得益於農業,這樣的形勢並不穩固,不能掉以輕心。他指出,有人一看到物價漲幅低,就認為是經濟增長和物價指數“雙低”,提出要實行“適度的”物價上漲,以刺激經濟增長,這是不妥當的。對通貨膨脹的口子一開,只能刺激新一輪嚴重的通貨膨脹,這是各國經驗普遍證明了的真理,中國不能重蹈復轍。 

  劉國光分析了宏觀政策與經濟結構的關係。他認為中國的就業問題十分複雜,要多渠道綜合治理,尤其要做好下崗分流、減人增效、再就業工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這決不單是“松銀根、刺需求”所能奏效的。中國目前的情況主要是供給結構扭曲、盲目追求粗放擴張、以及重複建設超過正常需求所造成的,一旦需求膨脹消除,便會暴露出來。有人提出用擴大投資的辦法來刺激需求,但在目前體制條件下,這只能繼續鼓勵粗放、重複建設,進一步扭曲供給結構。當前中國的經濟問題,主要不是刺激需求總量、加快增長速度的問題,而是改進結構、提高素質和效益的問題,這要靠兩個根本性轉變來實現,在宏觀環境上要以適度從緊的方針來保證。現在有了一個相對寬鬆的宏觀環境,應當利用大好時機,加大體制改革、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的力度,這才是當務之急。

  從這一輪“緊”和“放”的爭論中可以看到,中國占主流的官方經濟指導思想,與毛澤東時代已有根本不同。在毛澤東時代,經濟上冒進、追求盲目增長的方針占主導地位。而現在中國新一代的經濟領導人,對通貨膨脹與持久增長的關係以及現代市場經濟理論都相當熟悉,謹慎的宏觀政策思想在後鄧班子中占重要地位。這反映出中國經濟學界與經濟決策階層的成熟與進步。

  三、中國宏觀經濟面臨的兩難困境和對策  

  雖然中國的經濟增長率、通脹率、外貿、外匯儲備等指標,比其它轉型中的原社會主義國家要出色,但是,中國實際的經濟形勢仍然面臨相當嚴峻的問題,如果處理不好,目前的良好表現可能很快消失。以上兩派對中國經濟問題的認識,其實都有各自的道理。目前,中國經濟確實總體有效需求不足,但是同時也存在着嚴重的經濟結構扭曲現象。這種結構扭曲,首先表現為企業體制的扭曲,效益低下的國有企業仍然吸納、浪費大量資金,沒有轉變到適應市場競爭的體制下;其次是就業的扭曲,除了勞動力配置以及勞力訓練等問題外,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心態還沒從舊時鐵飯碗的體制下根本轉變過來,缺乏獨立生存能力;第三則是產業結構的扭曲。

  如果從總體有效需求不足這個判斷出發,對策似乎應該是增加有效需求。根據傳統的凱恩斯理論,可以增加固定資產投資、刺激企業投資、增加信貸、增加政府開支等。中國目前通脹率相當低,同時經濟增長不斷減速,生產能力大量閒置,似乎需要宏觀手段刺激經濟增長。但是在結構扭曲的環境下,這些做法卻會有減緩結構調整、甚至加重結構扭曲的副作用。例如,在中國所有制改革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宏觀上放鬆銀根後,注入的資金很可能多數流向沒有效率的國有企業,同時阻礙順應結構調整的再就業工程。所以,邱曉華和劉國光等的憂慮並非無道理。還有一些經濟學家,如上海經濟研究中心主任王戰等,也主張宏觀偏緊的政策要再堅持一下,應當把結構改革的問題搞好後再放鬆銀根。

  問題在於,結構改革的過程可能相當長。假如,中國熬上兩到三年後,結構扭曲的問題就可以基本解決,那麼現在就應該堅持適度從緊的宏觀政策,雖然短期內增長率下降到4%,但是換來了結構與體制的完善,從而保證以後長期的持久經濟增長,這個代價是值得的。但是,如果結構調整期長於五年以上,連續多年維持經濟的低增長率,對就業、福利等方面的危害就很大了,中國政府恐怕又承受不起這樣的代價。事實上,中國調整經濟結構的過程,很可能是長期的,而無法在短短的兩、三年內完成。

  我認為,中國可以適當權衡兩者的關係來作宏觀微調。目前經濟增長率仍有8%,不必過慮,可以繼續適度偏緊的宏觀政策。但在約束硬化的條件下,銀行對企業貸款的利率可以進一步調低,以刺激有效投資;同時要加快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如果物價保持穩定,而經濟增長率跌破7%,央行就可以考慮採取刺激經濟的手段,不過使用這樣的手段必須非常謹慎。在財政方面的刺激手段上,政府應該主要資助基礎建設、環境保護、農業等有外部經濟效果的部門;財政不應資助所謂的長期戰略部門,如高新技術或“嬰兒”工業等,因為這些產業可能有很高的投資回報,只是回報周期長一些而已,可由商業銀行給這些部門長期貸款,利率則可以降低。在金融手段方面,中央銀行自1996年以來已三次下調利率,現在通脹率很低,名義利率下降一些並不會造成很大問題,但是利率下調可能惡化目前已經過熱的股票市場。政府可以考慮增加股票發行,以及在股票交易上增收手續費或徵稅,以冷卻股票市場。

  中國的宏觀經濟政策調控尚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現代手段,其原因如前所說,一是經濟結構扭曲,二是國有企業的激勵機制尚未解決,三是貨幣市場尚未成熟,四是金融市場投機因素強烈。因此,在最近的將來,中國的宏觀經濟政策還會繼續保持自己的特點。在今後一段期間內,宏觀決策部門應密切注意觀察經濟趨勢的變化,加強對經濟運行態勢的監測預警。當然建立一個可行又精確的系統是相當困難的,短期內可行的方法是選擇一些主要的觀察指標來確定態勢,如在完善宏觀景氣分析指標的基礎上再加上一些觀察中國經濟結構變化的參考指標。

  結論

  中國大陸1994年出現結構性通貨膨脹以後,政府採取宏觀緊縮政策,取得一定效果。鄧小平之後的經濟決策思想和班底,在此段時間中已經基本形成。1997年通脹率進一步下降,但同時經濟增長遲緩、就業壓力嚴重的跡象也日漸顯露,企業和地方要求放鬆銀根的呼聲增大,而中央銀行及部份經濟學者則認為,偏緊的宏觀政策有利於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造。在中國總體有效需求不足而經濟結構扭曲的情況下,中央銀行及政府的宏觀政策應視情況隨時微調,同時加快結構和所有制改革。從這一場對中國宏觀經濟政策的辯論中,我們可以看到,後鄧時期的中國經濟學家和決策者,在理解現代經濟理論和市場經濟實踐上,已經成熟起來,他們和毛、鄧時期的經濟指揮者已完全不同,這可能是中國經濟的一個希望。
 
 
中國經濟繁榮能夠持久嗎?
 
  --兼評程曉農“繁榮從何而來”一文

  文貫中

  美國康州三一學院經濟系助教授

  1. 中國九十年代的繁榮從何而來?

  2. 中國國營企業的改革前景及其對收入分配的影響

  3. 關於中國經濟繁榮的持續性問題

  4. 從英美模式與德日模式之爭看中國的潛伏的金融危機及解救之道

  5. 結論

  

  自從1992年以來有關中國經濟的評論或報導多十分樂觀,中國的經濟繁榮常被稱為“中國奇蹟”,很多專家都認為這一經濟繁榮將長期持續下去。正是在這樣的一片樂觀聲中,程曉農的題為“繁榮從何而來?--中國經濟現狀和趨勢的分析”一文異聲獨起(見《當代中國研究》1996年第3期,以下簡稱程文),讀起來令人耳目一新。在最近的東南亞金融風暴之後,很多人都在談論東亞奇蹟的終結;特別是香港股市大跌、外匯市場也遭到衝擊後,人們就很容易聯想到中國經濟的穩定性。在這一情勢下,程文提出的問題顯得更有現實性和緊迫性。該文的核心是分析中國八十年代與九十年代的經濟繁榮有何不同,以及中國的經濟繁榮今後是否還能持續下去。這些問題十分重要,值得認真研究,而且也還未得到充份的討論。程文對此作了深刻的分析,對筆者認識中國經濟有極大的啟發。 

  但是,正像人們經常見到的,經濟學家們對任何經濟問題總會有不同的看法,他們唯一能同意的,就是承認他們之間存在着分歧。當我們研究透明度極低、情況十分複雜、變化又特別迅速的中國經濟時,經濟學家之間的爭論就更是十分自然的了。程文已經就不利於中國經濟繁榮的許多因素作了極其精闢的分析,筆者在本文中就不重複了。為了使得程文提出的問題得到更廣泛、深入的討論,筆者對程文中的幾點看法提出一些不同意見,並特別強調若干有利於中國經濟繁榮持續下去的因素,通過對這些因素的分析,希望將程文所涉及的許多問題的討論引向深入,同時也藉此請教曉農兄。 

  1. 中國九十年代的繁榮從何而來?  

  程文指出,中國八十年代經濟繁榮的原因與九十年代經濟繁榮的成因有很大的不同。八十年代的繁榮來源於“城鄉居民迅速擴大的消費需求,”促成九十年代經濟繁榮的則主要是旺盛的投資需求,而這個投資熱潮是“外資大量湧入”的結果(見24頁)。然而,程文第21頁又以東德為例,指出外資不是經濟增長的萬靈藥,儘管按人均計算,東德從西德得到的“外資”比中國多得多,但東德並沒有出現中國式的經濟繁榮。程文也不贊成簡單地用市場化和漸進改革路線的成功,來解釋中國九十年代所出現的的經濟繁榮。

  程文的主要觀點是,九十年代經濟繁榮的原因之一是外資的大量湧入,但外資大量湧入的原因卻十分錯綜複雜,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被中國的人為促成的、帶有虛假性的城市繁榮所吸引。而這種城市繁榮的出現,並不是由市場機制主導的資源配置的結果。支撐這一繁榮的經濟體制是“半市場交換、半隨意化行政性干預的雙軌制”。這種雙軌制的社會政治基礎是,國有部門對主要經濟活動的壟斷、以剝奪農村為特徵的舊的社會結構、和以吃大鍋飯為主要特徵的舊制度性文化。這種雙軌制產生了一種“汲取效應”,其惡果是金融資源傾斜地注入由舊體制主導的國有部門;同時由市場機制主導的農村卻不能獲得必要的金融支持。這樣的資源配置方式造成經濟資源的不合理使用及嚴重浪費,城市裡工作效率低、冗員嚴重,卻收入倍增、一片繁榮;農村里勞動效率高、對經濟增長貢獻大,但農民的收入增長卻十分緩慢,攤派負擔日益增加,購買力相對萎縮,城鄉差別重新擴大。國營企業在效率低下、虧損累累的情況下,繼續得到源源不斷的財政和金融補助,這種補助人為地製造出一個城市裡的“中產階級”,這個中產階級的購買力吸引了外資,造成了九十年代前半期中國的經濟繁榮。

  因此,該文的結論是這種繁榮馬上就要結束了,因上述支撐經濟繁榮的方式無法再維持下去,中國的國有企業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了;而不管對國有企業是否進一步改革,城市的繁榮都會終結。因為,如果深化國有企業的改革,大批工人會失去工作和收入,城市中產階級的人數就會大大減少,將導致城市消費市場的萎縮,並阻止外資流入,從而終止中國的經濟繁榮;如果不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革,國家銀行就不得不繼續對虧損累累的大批國有企業進行金融補助,這些企業永遠無法償還貸款,於是累積的爛帳必然很快造成金融危機,因此中國的經濟繁榮同樣會迅速消失,外資的流入也會明顯減少。程文對中國現行經濟制度及其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的分析有十分獨到的見解。筆者對他的大多數見解都十分贊同,但對以下幾個問題則有不同的看法。首先,舊的經濟體制以及作為其基礎的舊的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的改革,是國營企業改革的前提還是國營企業改革過程的一部份?第二,應該如何看待目前城鄉收入差距的擴大?第三,在舊的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沒有得到根本性改革之前,國有企業的改革是否一定導致中國經濟繁榮的消失?

  2. 中國國營企業的改革前景及其對收入分配的影響 

  在這一節筆者先討論上述三個問題中的第一、二個問題,下一節再談對第三個問題的看法。我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涉及到改革舊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筆者在這方面比較樂觀,因為1978年以來的歷史似乎說明,舊的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並非一成不變,改革已給中國社會帶來了重大變化。首先,吃“大鍋飯”的制度性文化已不再居支配地位,近二十年來的改革已經相當深刻地改變了這種舊制度文化,農村實行了包產到戶,只剩大約一億多國有部門職工還在吃“大鍋飯”。即使在國有企業中,也有不少職工、甚至廠長經理紛紛跳槽到私營部門,這說明現在連國有企業的職工幹部也並不真信賴“大鍋飯”,他們對國有企業並沒有足夠的信心。留在國有部門的人不是沒有能力、就是沒有體力,他們之所以在國有部門繼續混下去,是因為不容易找到合適的出路。 

  其次,自1978年以來中國的社會結構也有了深刻的變化。使農民淪為農奴的人民公社制度已被廢除,糧票、油票以及其他各種票證也已經被取消,控制人口自由流動的戶籍制已經鬆動。近一億農民進入鄉鎮企業工作,另外還有七千萬到一億的農民成為流動人口,轉移到東部沿海地區尋找工作機會。港、台、澳資本設立的企業遍布全國, 日本、歐美資本也開始大量流入中國;中國已經從一個幾乎完全封閉的國家轉變成世界上最主要的外貿大國,並已經不可逆轉地加入到世界分工體系中去。中央計劃經濟體制更是日甚一日地受到非國營經濟的嚴重挑戰,經濟資源越來越多地由市場調節。因此,雖然中國舊的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還未被徹底廢除,但是說它們沒有得到任何改造,似乎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承認它們得到了相當大的改造,那麼舊的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就不完全是經濟改革的前提,而是經濟改革過程的一部份。隨着經濟改革在國有部門的深化,舊的社會結構和舊的制度性文化還會被進一步改變。  

  對第二個問題,即如何看待目前城鄉收入差距的擴大,筆者認為,中國社會中確實還普遍存在着不公平競爭和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也確實又重新擴大了。程文指出這些不合理的現象是十分正確的。但是,筆者要在這裡作一些補充。首先,城鄉收入差距擴大似乎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例如根據程文附表1的數據,城鎮居民1995年的實際收入比1980年增長了7.41倍,同期農村居民的實際收入增長了6.96倍,確實比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慢,但是增長的幅度也不算小。其次,造成目前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原因,固然同程文所指出的那種“半市場交換、半隨意化行政性干預的雙軌制”下資源配置所產生的“汲取效應”有關係,但是,對中國這樣一個存在着大量隱蔽性失業的國家而言,即使資源分配完全改由市場配置,城鄉收入差距的相對擴大、甚至絕對擴大恐怕也是難免的。  

  亞瑟.劉易斯,費景漢-拉尼斯等都對這種擁有大量剩餘勞動力的經濟作過研究。根據着名的庫茲涅茨猜想,一個國家在由低收入向高收入過渡的過程中,收入分配的公平指數一般會先惡化,再逐漸改善。所以,即使中國消滅了目前普遍存在的不公平競爭和不公平的收入分配,改由公平競爭的自由市場來配置資源和收入,城鄉收入差距的相對擴大也許仍然是難免的。這是因為,大量技術訓練和教育水平都十分有限的勞動力不斷被從農業部門中釋放出來,現代部門需要幾十年的時間才能完全吸收他們;在這段時間內,即使有一個公平競爭的自由市場條件,由於勞動的過度供給,要使農民的收入大幅度提高仍是十分困難的事情。  

  3. 關於中國經濟繁榮的持續性問題  

  要討論中國經濟繁榮的持續性,首先要分析九十年代前半期中國經濟繁榮的成因。筆者同意程文所指出的“汲取效應”對九十年代前半期中國經濟繁榮的作用;但是也認為,“汲取效應”不是造成城市繁榮以及整個經濟繁榮的唯一原因,它甚至也不是主要原因。筆者已經在前兩節中指出,無論是在八十年代還是在九十年代,中國社會各階層的收入都有顯着增長;雖然九十年代以來城鄉收入差距相對擴大了,但是從絕對收入來看,儘管農民的收入增長較慢,但是與1980年相比,其收入水平的增長也還是相當迅速的。上文提到,其增長率和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長率相差不到一個百分點。所以,九十年代城市的繁榮進而整個經濟的繁榮,是和各階層收入的普遍提高有關,而不僅僅是靠“汲取效應”。 

  中國的經濟繁榮是不是已經到頭了呢?這是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不但關繫到中國的前途,而且會影響整個世界未來格局的變化,應當深入探討。首先需要分析的是,中國社會各階層中,究竟哪幾個階層主要依靠“汲取效應”獲得收入(見表一)。由此可以推斷出,當國營企業的改革造成“汲取效應”減少或終止時,哪些階層的收入會受到影響,進而可能影響城市的經濟繁榮。 

  表一、 各階層的收入來源  

  城市居民收入來源 

  農村居民  收入來源 

  工作機構 

  工作性質 

  工作機構 

  工作性質 

  1.機關 

  部份同汲取效應有關 

  7. 務農  

  靠市場競爭 

  2.虧損的國營企業 

  部份同汲取效應有關 

  8. 鄉鎮企業職工  

  靠市場競爭 

  3.盈利的國營企業 

  可能同國家保護有關 

  9. 流動人口  

  靠市場競爭 

  4.集體企業 

  部份靠市場競爭 

  5.私營企業 

  靠市場競爭 

  6.外資企業 

  靠市場競爭 

  從表一中可以看出,第一組和第二組居民的收入同“汲取效應”有比較密切的關係,如果進一步改革國有企業,會對這兩部份居民的收入產生負面的壓力。但是,在任何國家裡,第一組居民(政府公務員)的收入都是來自於國民收入的再分配,所以,國有企業的改革對第一組的收入不至於有根本性的衝擊。表一中第三組居民的收入的一部份可能同“汲取效應”有關,但是也可能是市場競爭的結果,所以我們不能說,進一步的國有企業改革必然對這些企業的職工收入造成負面影響。至於其他各組的收入形成,則基本上都是靠市場競爭,而且他們的相當一部份收入在目前情況下通過程文所說的“汲取效應”流到了第一組和第二組居民的口袋裡,進一步的國有企業改革,會使這部份收入回到他們自己的口袋裡。由於他們代表了人口的大多數,因此可以說,進一步的國有企業改革是會得到大多數城鄉居民的支持的。如果以上的分析能成立,那麼我們只能說,九十年代城市的繁榮以至整個中國經濟的繁榮,依靠的是全國人民收入的普遍提高和外資的大量流入。 

  筆者特別想指出的是,城市中產階級並不等於國有企業職工,而虧損的國有企業職工更算不上是中產階級。最近已有大量關於虧損的國有企業職工生活如何困難的報導,很難想象九十年代的城市繁榮是靠虧損企業的那些每月領幾百元生活費、勉強度日的職工來支撐的。確實,這些企業是靠銀行貸款來維持職工的生活;而長期以來,銀行則累積了巨額呆帳爛賬。現在已經到了徹底改革國有企業的時候了,應當關閉那些單純靠銀行貸款養活的企業。但是,現在國有企業的產值在整個經濟中的份額已經下降到30%以下,在國有企業中工作的職工人數在整個勞動力中的份額不到20%,其中大約只有一半職工的生活在某種程度上需要銀行貸款的幫助。所以,儘管象程文所講的“汲取效應”的存在,確實造成了國家財政和金融資源大部份流向國有企業,特別是流向虧損企業,但是這並沒有引起惡性通貨膨脹,這一點很值得注意。另外要指出的是,即使完成了國有企業改革,在相當一段時期內,仍會有相當一部份原國有企業職工會依靠國家的財政補助或救濟,只是從暗補改為明補,從由自己的單位領取補助改為從國家建立的社會救濟系統領取補助。所以“汲取效應”還會在某種程度上存在下去。 

  筆者完全同意程文關於外資對中國經濟繁榮的貢獻十分巨大這一觀點,但對程文所作的預測,即今後外資不再可能大量流入中國,則想提一點不同看法。程文的理由是,九十年代前期大量流入的外資多來自香港、台灣和華僑,主要是建立勞動密集型產業,利用中國的廉價勞動、土地和其他要素,產品主要供出口,因而這類投資不會爭奪中國國內市場;但九十年代中期後,港台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已經轉移完畢,所以來自港台的資金會很快下降;而發達國家並沒有那麼多資金,即使有也不願意在中國尚未取消對國營企業和國內市場的過度保護時大舉進入中國。從最近幾年中國吸收外資的統計數據看(見表二),以外國直接投資為例,1997年外國直接投資預計比1996年下降24億美元左右,即由424億美元下降為400億美元,或者說大約減少5.6%,不能說是大幅度減少。 

  表2. 中國吸收的外國直接投資(單位:10億美元)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1.0 

  27.5 

  33.7 

  37.7 

  42.4 

  40.0* 

  說明: *,預計數;資料來源為路透社1997年8月5日電訊。  

  筆者之所以認為今後流入中國的外資不會迅速減少,有以下幾個原因。首先,任何事物的增長都有波動和極限。中國從1992年以來利用外資的增長速度是空前的,短短幾年中已經達到世界第二位,僅僅次於經濟實力遠遠高出中國的美國。這些年來發展中國家所利用的外資總額的差不多一半流入了中國,這樣的增長是無法永遠維持下去的,總有穩定的一天。其次,從投資來源看,港台投資仍是中國十分主要的外資來源。例如根據中新社1997年11月5日電(見《世界日報》1997年11月6日大陸經濟版),今年上半年實際投入資金最多的依次為香港、日本、台灣、美國、韓國、新加坡等,其中台灣若不執行“戒急用忍”的政策,流入大陸的資金還可以更多。所以不能說在勞動密集型產業大量轉移到中國之後,港台的投資一定會急劇減少。  

  圖一  

  為什麼在勞動密集型產業基本轉移到大陸之後,外資仍會比較穩定地流入中國呢?這是因為,中國不但具有生產勞動密集型產品的比較優勢,而且具有生產資本密集型產品的優勢。我們知道,資本密集型產業大多具有規模報酬遞增的特點(Increasing Returns to Scale),也即產量越大,平均成本越低(見圖一,AC為平均成本,Q為產量,Q較小時AC較高)。中國的巨大市場潛力,使得國際上的大企業不會容許任何一家同行獨家壟斷中國市場,不然,壟斷了中國市場的大企業可以通過大幅度擴大自己的產量來降低生產成本,從而使自己的產品以遠遠低於其他同行企業的價格出售,輕而易舉地擠垮所有的同行而壟斷全球市場。因此,只要有一家廠家進入中國,同產業的其他企業也必須進駐中國,這就是所謂的Strategic Positioning(戰略性定位),以防先進入中國的企業壟斷中國市場。  

  最近中國宣布了市場導向的改革國有企業的方案,我們有理由認為,外資會繼續不斷地流入中國,雖然每年流入的總量不會迅速上升,但是會維持在目前已經達到的很高的水平上,並上下略有波動,從而繼續對維持中國經濟的繁榮作出極大的貢獻。當然只有時間才能證明筆者的看法是否正確。  

  4. 從英美模式與德日模式之爭看中國的潛伏的金融危機及解救之道 

  儘管筆者在以上各節中討論了不少中國經濟增長的樂觀因素,但正象程文中正確地指出的那樣,中國經濟也潛伏着嚴重的問題,而金融系統存在的問題則尤其嚴重。據程文第51頁指出,中國各國家銀行“占貸款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貸款已經壞掉無法收回。”而《世界日報》1997年12月27日報導的情況更嚴重,該報導稱,“銀行壞帳率將百分之三十”。造成呆帳、壞帳比率如此之高的原因是,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國有企業長期虧損,只能長期拖欠銀行貸款,甚至以工人生活無着、要鬧事為理由,迫使政府以行政手段強令銀行追加貸款。由此可見,國有企業一天未得到徹底改革,銀行的呆、壞帳就一天得不到根本的解決。 

  這次自東南亞開始的、幾乎席捲整個亞太地區的金融風暴,中國至今得以倖免。這並不能證明中國的金融體系制度健全、運作良好,實際上,中國金融體系的壞帳率甚至可能高於許多深受金融風暴之苦的東亞國家。中國之所以能免受金融風暴衝擊,僅僅是因為,中國在外匯管理方面不開放資本帳戶,外商和國人不能為了投資而自由兌換人民幣。因此,短期的、投機性的外國資本無法迅速進出中國,因而不能在中國的股市及外匯市場上興風作浪。 

  另外,中國的外匯儲備高達一千三百多億美元,而外債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屬於長期性債務,以一千三百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應付不到二百億美元的短期外債,自然是綽綽有餘的。再加上中國的人均收入低於東南亞和東北亞國家,在東南亞和東北亞的貨幣大幅貶值之後,中國大部份出口產品仍能在成本上維持一定的競爭優勢,所以外匯存底並不會因出口立刻萎縮而急劇減少。由此看來,這次亞太地區的金融危機不會自外部傳入中國。中國雖不至於受亞太金融危機的嚴重衝擊,但是我們絕不能忽視中國金融系統目前嚴重的內部問題。現在中國正在醞釀下一步的金融體制改革,特別是銀行體制改革。種種跡象表明,中國在考慮國有企業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時,正在選擇“德日模式”還是“英美模式”之間猶豫徘徊。必須指出的是,如果中國在金融改革和企業改革中走上了“德日模式”的不歸路,那麼,在中國出現大規模金融危機、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經濟危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在西方的銀行與企業的關係這個問題上,“德日模式”和“英美模式”孰優孰劣,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米勒(Merton Miller)有精彩的論述。[1]這裡只作一簡要的介紹。所謂“德日模式”的的特點是,企業多通過主銀行融資,而主銀行又聽命於政府,根據政府制定的產業政策,以優惠的利率,長期、大量地向政府計劃扶植的產業輸送資金。由於被扶植產業的資金主要來自銀行,所以只要銀行主管批准,即使企業長期因經營不善而無法還債,仍可獲得追加貸款。 

  這種模式的好處是,可以根據政府和銀行的判斷,迅速形成某些產業的大規模生產能力。如果政府在制定產業政策時決策正確,那麼新建成的生產能力經過一段時期之後會逐漸形成市場競爭力。這種模式的一個缺點是,由於銀行對企業的貸款往往不受市場競爭的約束,企業很容易追求盲目擴張,導致投資過度。另一個缺點是,政府並不能永遠料事如神,一旦政府的產業政策決策欠妥,那麼,勉強被政府和銀行扶植起來的產業就長期無法形成市場競爭力;而這時如果政府和銀行還不肯認輸,不願意放手讓沒有競爭力的企業破產,那就只能用貸款把這些並無競爭力的產業長期養下去,直到銀行被企業拖垮為止。南韓是新興工業化國家中一心模彷、甚至想超過日本的典型,選擇的就是這條“政府主導銀行、銀行扶植大公司集團”的日本式經濟發展道路,先後建立了以鋼鐵、造船、汽車和半導體這四大重工業為支柱的重型經濟。然而,從人口和國土面積來說,南韓的國內市場十分有限,這四大工業需要大量出口,因此南韓經濟的主體部份過度依賴世界市場。只要出口不暢,外匯儲備不足,就無法應付償還外債的壓力,結果難逃貨幣急劇貶值的命運。 

  西方的另一種銀行--企業體制模式即所謂的“英美模式”。在這種模式下,企業的資金主要來自資本市場,即發行股票或債券,銀行一般不能擁有企業的股票(這正好和“德日模式”相反)。只有在企業破產時,銀行作為債權人可暫時擁有企業的一些股票,但根據法律銀行仍必須儘快出售這些股票。“英美模式”的優點是,為了使自己的企業所發售的股票搶手,企業必須向社會公開企業經營的各種指標,以取得股東的信任。因此,在“英美模式”下,企業必須兢兢業業,讓有關企業經營的各種信息透明化,接受整個社會的監督,以其良好的業績,爭取從證券市場上獲得資金。這種模式的缺點是,如果一個產業的成長需要較長的周期,而在成長期內資本的回報率無法超過利息率,那麼這個產業便可能無法得到股民或股東的青睞,因而不能從證券市場上籌得足夠的資金。所以在“英美模式”下,可能發生投資不足的現象,即應該獲得投資的產業或企業,因其投資周期較長而無法得到急功近利的股東們的歡心。在“英美模式”下,每天有企業倒閉、破產、被兼併或收購。這種正常的新陳代謝保持了企業的素質和競爭力,及時淘汰了精英不良的企業,也使銀行的壞帳率不至於過高,從而避免了整體性的金融危機。九十年代以來,德國、日本的經濟萎靡不振,金融危機迭起,而英美經濟卻表現良好,就是“英美模式”更有生命力的佐證。 

  中國現行的經濟體制是從中央計劃經濟脫胎而來的,依其慣性最容易滑入“德日模式”。這首先是因為政府和國家銀行之間早已存在着的特殊關係,國家銀行本來就不是獨立的商業銀行,而只是聽命於政府的一個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其次,在發展或保護“民族工業”的響亮口號下,政府自然希望能扶植起大的公司集團,而利用國家銀行貸款來促成本國工業的壯大,是政府既自然又得心應手的做法;第三,社會主義國家本來消滅了資本主義,現在在改革中雖然資本市場開始發育了,但資本市場仍然不健全,無法成為企業籌措資金的主要場所。目前,中國的國家銀行已經被國有企業的呆、壞帳嚴重積累,隨時可能陷入金融危機當中。下一步中國改造國有企業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國有企業中的大部份能真正自立,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從而使銀行恢復正常運轉,使中國免於金融危機。然而,如果企業改革和金融改革選擇了“德日模式”,則國家銀行的呆帳和壞帳必然進一步增加,從而使金融危機爆發的可能性不斷增大。筆者並不籠統地反對適當保護有前途的民族工業,也不反對以規模經濟為考慮組建公司集團。但在組建大的公司集團時,如果其融資來源主要靠國家銀行,而且政府和銀行對其過度保護,那麼,筆者認為,中國就難免步南韓的復轍。究竟以何種模式為中國企業改革和金融改革的藍本,是需要慎之又慎、通盤考慮的,也是事關中國經濟能否持續繁榮的極為關鍵的一環。 

  5. 結論  

  為了建設一個美好的、強大的、有競爭力的中國,中國仍面臨極其繁重的制度更新的任務。在這一點上,筆者完全同意程文對中國目前制度的許多批評和建議,筆者也完全同意程文所說的,國營企業及其所代表的體制已到了必須改革的時候了。但是筆者認為,目前的漸進改革路線仍然沒有走到盡頭。這是因為,在漸進改革路線之下,舊的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仍得到了部份的改革;隨着對國有企業的進一步改革,舊的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還會被進一步改變。 

  筆者還認為,經濟改革與對舊的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的變革是互為因果的。從感情和道義上講,筆者與大家一樣,對舊的社會結構和制度性文化也是深惡痛絕的,因而認為,適當地強調改革舊的社會結構和舊的制度性文化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從邏輯上講,恐怕不能說,舊的社會結構和舊的制度性文化的變革是國有企業改革的前提。國有企業的改革,會進一步推動舊的社會結構和舊的制度性文化的變革。徹底改革舊的社會結構和舊的制度性文化是政治改革的一部份,中國恐怕遲早必須完成這一任務。 

  關於九十年代城市繁榮的成因問題,筆者認為,目前城鄉收入差距的相對擴大不完全是舊的社會結構和舊的制度性文化所造成的結果;它也是中國各地區間不平衡的生產要素秉賦和市場化過程的結果。城鄉收入差距的相對擴大,並不意味着受到“汲取效應”剝奪的廣大農村人口的絕對貧困化。事實上,九十年代的繁榮是由全體人口的普遍的收入提高加上外資的大量流入所支撐的,因而恐怕不能說是虛假的或者說是人為的。 

  由於中國市場的巨大潛力,即使在對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投資熱潮過去之後,中國仍將能大量吸引外資、開發資本密集型產業。關於程文所講的觸發信心危機的可能性,筆者想指出,九十年代初,當港台資金大量流入中國的時候,無論是中國國內的消費者、投資者,還是歐美日的投資者,都對中國的經濟走向十分悲觀。但是,港台投資者已經到了必須轉移其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時候了,也即所謂的商機不可失,於是,他們還是冒着風險到中國大量投資。可以設想,在商業動機的強大驅動下,歐美日的資金也會克服疑慮(或程文所說的信心危機)流向中國。 

  筆者認為,從長期來看,確實象中共十五大所許諾的那樣,在漸進而徹底地改革國有企業的前提下,在中國的國內市場、特別是資本密集型產品的市場逐漸對外開放的情形下,中國吸引外資的前景仍然看好。中國的經濟繁榮似乎還可以維持相當長的時間。然而,如果中國仍遲遲不改革其國有企業及其金融體系,或步上南韓式道路,以德日模式為藍本改革國營企業和銀行體系,並對外部關閉資本密集型產品的市場、以便保護國有企業,那麼,中國的金融體系遲早會被呆帳壞帳拖垮,而爆發金融危機,中國經濟繁榮的終結也就將是指日可待的了。 
 
繁榮與隱憂
 
  --與程曉農先生論中國經濟現勢

  楊叔進

  現任世界銀行顧問、南開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所長及教授等職,

  曾任世界銀行及聯合國遠東經濟委員會高級經濟專家、泰國和菲律賓等國政府經濟顧問

  一、關於中國的經濟繁榮和穩定問題

  二、繁榮與改革的關係

  三、中國與俄國及東歐國家的比較

  四、趨勢與隱憂

  五、中國現行經濟體制的定性

  六、人民幣的匯率問題

  

  《當代中國研究》1996年第3期登載了一篇程曉農先生的文章,題為“繁榮從何來?--中國經濟現狀和趨勢的分析”,這是一篇很少見的好文章,值得仔細研讀,筆者讀後很受啟發。作者對中國經濟情況的觀察敏銳、分析深入、資料詳實、立論精闢、見解新穎,他能綜合經濟、社會和政治幾方面的討論,尤是長處。這篇長文主要討論了三個問題,中國的經濟繁榮從何而來,這一繁榮與改革的關係如何,經濟繁榮的前景和改革的前途。本文旨在對該文的觀點作評價,並提出一些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希望引起更多人的興趣、加入這一討論。

  一、關於中國的經濟繁榮和穩定問題 

  程文的前半部份分析了中國經濟在九十年代上半期的情況,認為這一階段的經濟社會狀況給人總的印象是“繁榮與穩定”,而這一“繁榮”是由外人投資的大幅度增加而來的,“穩定”則是由於政府允許國有企業優先汲取銀行資金、維持員工的就業與福利而來的。作者認為,兩者均與市場化改革關係不大。從宏觀經濟的角度來看,這個分析是相當能取得人的信服的。但是它可能給未細讀全文的讀者一個與作者原意相違的印象,以為中國的快速經濟增長帶來了繁榮,維持國有企業又保證了穩定,真是“形勢大好”,可以繼續地如此幹下去,不必再強求深入改革了。實際上,如果讀完了全文,即可看出作者並非此意。文章的後半部談“趨勢”,指出了許多中國經濟(主要是國有企業)現存的嚴重問題需要解決,而繼續改革是不可避免的,本人對後半部這一觀點十分同意。

  為了回答繁榮(高速增長)從何而來這個問題,程先生把九十年代上半期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與1982-1988年的高速增長加以比較,認為前一次的繁榮主要是由消費需求的增加導致的,而近期的這次繁榮則是由投資(主要是外資)增加而促成的。他強調總需求在宏觀經濟變動中的重要性是對的,因為如沒有總需求的增加,便難以帶動經濟增長。這不同於馬克思和斯大林的供給帶動增長的思想,“要增加消費品生產就須先生產機器,要生產機器便鬚生產 '生產機器' 的機器,因此須先發展重工業。”在計劃經濟下生產出來的消費品不一定適合消費者的需要,因此消費品工業和重工業都形成產品積壓或短缺,而且因資產積累過多,人民消費水平就很難提高,這就是忽略市場的結果。  

  但是,籠統的宏觀分析是不夠的,還要進一步了解總需求構成部份增加的原因。本人認為,用“建築熱”和“出口熱”,可以更恰當和概括地說明九十年代上半期的繁榮從何而來,原因如下。第一,在總需求中,除了投資和消費之外,還有出口(國外的需求)。在中國八十、九十年代的這兩次繁榮中,出口的增加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值得着重一提。第二,程先生說,引起前一次繁榮的消費需求的增加主要是由於農村經濟鬆綁、農民收入增加而來的;但是,八十年代前半期(1980-1984年),投資占國內生產總值平均為29.4%,比改革前的33-35%的投資率有所下降,但1985-1989年投資率卻又升至37.9%[1],所以消費需求的增加只是八十年代上半期的現象,八十年代後半期還是投資需求的增長領先於消費需求。第三,程先生說九十年代的高增長主要是由於港澳台及外國投資的增加而來的,可能更有概括性的解釋是,近期的繁榮是由於“建築投資熱”(Construction Boom)而來的。在中國,這個現象非常明顯,不管是上海浦東開發區、各地成百上千的新建開發區,還是各企、事業單位,都在大事建築;在大城市裡,高級辦公樓、高級旅館、公寓、豪華商場到處可見,在各開發區則是平地建起大片廠房、大樓、道路,各單位還新建了大批宿舍,較富裕的農村里也在蓋樓房式的住宅。全國一窩蜂的“建築狂”,帶動了對家具、家用電器、水管、電線、煤氣管道、下水道、門窗、鋪地、裝修及裝潢等一系列的需求,建築的“乘數”作用很大。而人口向城市的轉移,更增加了這一系列的需求。九十年代中國的“建築狂”,不僅僅是外資帶來的,中國本身(中央和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等)的投資也為數甚巨,尤其是在房地產投機熱的情況下,誰能從銀行借到資金,誰就可蓋房子轉手發大財,外人投資只是整個建築投資的一部份。  

  近年來中國對於通貨膨脹的宏觀控制,頗見效果,有經濟穩定有正面貢獻,可能也是目前社會比較穩定的一個主要原因。不過,物價上漲速度的減低和“經濟過熱”後的“軟着陸”,是從1996年開始見效的,並不在程文討論的時期內。程文所分析的,是國有企業靠向銀行汲取資金來維持工人就業和福利,這只能暫時維持城市社會的穩定,長此以往必會造成更大的不穩定,因為這不是根本解決之道,不能認為由此而造成的暫時穩定是成就,程文的後一半已解釋得很清楚。  

  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兩個經濟繁榮之間,1990到1991年出現過經濟衰退。那次衰退的原因,固然如程先生所說的,是因為消費增長漸趨飽和,但實際上那只是原因之一。同樣重要的另一個原因則是中央的緊縮政策,因為1987到1988年間過份寬鬆的貨幣政策造成了銀行信貸的大擴張和通貨膨脹;“六四”後改弦更張,提高利率,緊縮信貸及投資,加以人民消費增加的減緩,便把經濟增長率降低至1989年的4.4%和1990年的4.0%。當時消費增長減緩的原因之一,可能是農村收入增長率的降低。  

  二、繁榮與改革的關係  

  分析中國經濟情況的宏觀變動只是觀察的一個起點,因為中國經濟正在轉型,所有的宏觀變動都與體制改革有關。這與以私營企業為主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不同,它們的體制已定型,宏觀變動一般講來就是宏觀變動,沒有體制變革問題的牽掛。程文取題“繁榮從何而來”,似乎想與一些學者辯論中國九十年代上半期的繁榮不是由經濟改革而來的,且與蘇俄東歐等國作比較,以證實他的見解。可能他想說的是,這個時期的改革太慢了,未來的經濟趨勢(如他預測的外資流入會減低)會使深化改革仍然成為必要之舉。但是這一說法可能會給人錯誤的印象,誤解為繁榮與穩定都與改革無關,那又何必再進行改革呢?其實,這個時期的繁榮不是與改革無關或關係不大,只是改革的影響是有時滯性,且很難數量化;它主要是質變,而質變的影響歷時較長,很難在短時內看出成效。如果我們對“經濟改革”作較寬的解釋(而且也應該如此),則改革不僅指國內經濟市場化,對外經濟也要市場化,也就是經濟上要實行開放政策,它也是改革的一部份。所以,九十年代上半期中國政府所採取的積極地引進外資的措施,就是改革的一部份;這一時期的對外經濟關係與改革前的“自力更生”、“進出平衡”的主張已明顯是不可同日而語了,比八十年代也更為積極。 

  八十年代人民消費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農村經濟改革,這解放了農民的生產力,增加了農民生產的選擇性和積極性,讓農業生產結構按照市場需求進行了調整,因此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率和收入。可是,這種改革是一次性的,雖然其正面影響可延續幾年,使農業產值有較高的增加,可是在改革已定型,基數加大後,農業增長率便會減緩。因此農村改革效應就逐漸消失,加上中央的緊縮政策影響到城市的工商業,結果導致1989至1990年的所謂“治理整頓”時期的相對的經濟衰退。 

  九十年代初期的改革是多方面的。由於九十年代初的經濟衰退,物價比較穩定,為價格改革創造了有利條件,中國進行了一系列的價格改革和匯率調整。人民幣的匯率於1989年12月15日和1990年11月27日兩次實行了從未有過的大幅度貶值,貶值幅度共約27%。同時在外貿外匯的管理方面也有改革,放寬了外匯留成,擴大了外匯調劑市場;又於1990年底外貿承包責任制三年期滿時,自1991年1月1日起取消了國家對外貿的出口補貼,建立了外貿企業的自負盈虧機制。這些改革措施都有利於刺激出口和引進外資,進而帶來經濟復甦,1991年的GNP增長率就回升到8%。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後,外資的流入更是大幅度增加。1994年又進一步改革外匯外貿體制,統一了外匯匯率,取消了外匯留成制,為擴大引進外資創造了條件。此外,在財政金融方面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是中央與地方收入的分配從“分成制”改為更合經濟原理的“分稅制”,加強了中央的財政控制;金融改革則主要是在加強人民銀行的中央銀行職能和銀行的商業化方面,但因為銀行改革牽涉到國有企業的改革,所以進展不大。 

  雖然九十年代上半期實行了上述幾方面的改革,可是國有企業的改革卻一直進行得不順利,這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中最關鍵和最困難的問題,程先生在這方面的分析非常精闢(後面再談)。這裡先順便一提的是,程文第27至28頁提到,九十年代上半期國有企業“提高壟斷性產品的售價”,依我看來,並非完全是為了增加利潤或補償“丟失了的市場份額”,而可能主要是為了實現價格改革。因為國有企業的資源性的產品(石油、煤、電、冶金等)的(計劃)價格一向偏低,造成資源使用的浪費和國有企業的虧損,那次提價就價格結構調整而言是需要的,能使提高后的價格更接近國際價格。總之,九十年代上半期中國的經濟繁榮可能不是與改革無關,但改革進行得緩慢也是事實,尤其是在國有企業和金融體制方面的改革,似乎寸步難行,至於企業民營化或私有化以及政治體制改革則更是談不到了。 

  三、中國與俄國及東歐國家的比較  

  程先生對於中國在九十年代上半期的高速增長是否是市場化改革推動的表示懷疑,並拿中國與俄國及東歐國家比較。這些國家有的開始“市場化的改革比中國還要早(如匈牙利),有的比中國快,措施更堅決、徹底(如東德和捷克)”,但都沒有出現中國這樣的高度經濟繁榮,因此他認為必定另有原因,如中國的大量外資流入。我認為,我們如要拿中國與俄國及東歐國家比較,必須記得這些前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體制改革”或“經濟轉型”並不單限於“市場化改革”。市場化改革只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一方面,另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企業民營化或私有化”。中國的改革是從市場化開始的,俄國則是兩者並進,東歐國家也是比中國早實行私有化。“私有化”所遭遇的問題更基本,更難解決,與市場化同時進行(即休克療法),更難免不引起經濟和社會振盪,而產生了所謂的轉型期衰退。 

  中國的漸進改革主要是不想或不敢嘗試國有企業私有化,因此可以一時穩定社會秩序,但這不是根本的解決辦法。國有企業的虧損日益嚴重,在非國有企業蓬勃發展和進口限制日趨減輕的情況下,競爭力日益下降,單靠銀行輸血,不解決問題,而且更危險的是,可能拖垮銀行。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就在這裡,而且早晚必須解決。也許有人希望在公有制下實行市場化(所謂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那樣便可同時解決經濟效益、增長和公平的問題。可是,在公有制下能保證市場的充份運行嗎?“公有制”與“市場經濟”間的矛盾能夠統一嗎?怎樣統一?我很希望有人能深入地研究這一問題,並以俄國及東歐國家的產業私有化的經驗作為借鑑。如果私有化是不可避免的改革道路,那麼中國的經濟能否在這一轉型期避免衰退呢? 

  俄國及東歐國家的改革與中國不同的另一方面是,它們在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中,都進行了政治體制改革,這個重要改革的震動更大、更廣泛。長期看來,這是否會對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有正面的影響,尚須假以時日,以觀後效。中國尚未開始政治體制改革,如果經濟的市場化要求產業的私有化、法治和政治體制改革,而中國又進入一個非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不可的階段,則是否亦將會有“轉型期的經濟衰退”,也未可知。 

  四、趨勢與隱憂  

  程曉農先生對今後中國經濟能否持續九十年代上半期的繁榮與穩定持保留態度。他說,“可以預見得到,今後再出現九十年代上半期那麼大規模的外商直接投資高潮的可能性比較小,因此也很難指望再依靠這樣的投資高潮產生又一輪經濟繁榮”(程文第30頁)。關於社會穩定,他認為,“中國城市的經濟社會穩定,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國有部門能否滿足其員工的利益要求”(程文第31頁),但國有企業效率低下、市場份額縮小、連年虧損、債台高築,只能靠銀行“輸血”才能維持。從最近中國的情勢來看,這兩個趨勢愈加明顯。同時前面所說的“建築狂”也開始暴露出弱點。考慮到這些趨勢,應該怎樣估計中國經濟的發展勢頭呢,我想補充說明如下。 

  1. 外商投資  

  程文預測外人投資流入不會再現高潮,現已見苗頭。1997年上半年外資允諾(committed)額降低了48.8%[2],減少的原因很多。第一,從1996年4月1日起中國調整了關稅,雖然稅率水平減低了,並減少了三分之一的進口數量管制,但外商投資者進口機器設備和原料所享受的免稅優惠(與本國廠商的進口比較)則取消了。第二,中國境內的工業設備有過剩現象,很多設備利用率在60%以下,產品亦有積壓,各廠削價傾銷(見後)。第三,外商很難找到本地的、好的經理人員,合資企業合作更困難,政府機構官僚手續繁雜。第四,國有企業在搞合併和“系列型的大公司”,使外商的中小企業與之競爭吃力。這對港台在大陸的投資影響尤大。第五,台灣對大陸投資的限制。台灣於1997年5月28日公布了台商赴大陸投資新的審查辦法,將基礎設施列為禁止類投資項目,同時規定了赴大陸投資單項及累計金額的上限,並要求未經核准私自赴大陸投資的台商,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機構補辦認可“自新”。基於上述諸多原因,一些外商大公司最近削減了他們的駐華人員。據倫敦《經濟學人》周刊最近一項調查的結果,一半以上的跨國公司對他們在華投資的結果表示失望。[3] 

  2. “建築過熱”與“投資過多”  

  程先生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中國現有的經濟繁榮有多少源於經濟市場化的成就,又在多大程度上是那種粗放浪費的經濟增長的結果呢?”(程文第20頁) 顯然,他認為至少在九十年代上半期主要是後者,所謂粗放式的增長即“粗放、浪費、效率低的”大量投資所造成的。他似乎同意有的中國經濟學者的說法,即“八十年代中國經濟的增長方式是消費主導型,而九十年代的增長方式則變成了投資主導型。”(程文第25頁) 其實如前所述,八十年代後半期的投資率已經很高,而進入九十年代、“治理整頓”時期過後,投資率又再回升。誠如程文所述,“九十年代中國遇到了一個新的投資機會,就是房地產開發及相關的基礎設施投資。”鄧小平南巡講話要增加經濟開發區,於是各地風起雲湧,全國大小城市興辦的開發區從1991年的117個突增至目前的2000多個。“開發區熱”帶動了九十年代前半期的旺盛投資需求,構成了……經濟增長的主力。”(程文第26頁) 與開發區的投資有密切聯繫的,是中國最近出現的一個新的發展趨勢,即是以大城市為發展極點(Development Poles),來帶動周邊地區的發展。如上海在發展浦東區,沉陽和重慶則把市區擴大、包括臨近數縣,並升為“計劃單列市”,投資計劃直報國家計委。這種偏倚大城市和開發區的政策,自然就大量地增加了對城市的投資,包括工商企業和住房及相關的基礎設施投資。  

  高投資率和投資浪費確實一直是中國經濟體制的特性。但是,我們不能只看投資總量,也需要進一步分析中國投資的結構,看哪些投資浪費了。一般發達國家的投資率大致是在20%左右,其固定資產投資的組成部份大致如下[4],住房占25%,基礎設施及公共事業占35%,製造業及農業占30%,商業等占10%。中國的投資結構中某些部份高一些可能是必要的。例如,中國大陸在1950至1980年的三十年中,沒有新建多少住房,而人口卻增加了很多。那一時期中國像蘇聯一樣,只注重重工業的發展,而忽視人民居住的需要;在“均貧”的政策下,民眾只能將原有的住房大的隔小,連門洞牆角都變成了暫避風雨的棚戶。而且政府又限制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不鼓勵私人建房。因此,這麼多年積壓下來的未滿足的住房需求很大,再加上近年來人口增加和移向城市,更是火上加油。因此中國的住房投資需求絕對高於一般發達國家占總固定資產投資25%的平均比例。 

  近年來各國有企、事業單位和政府機構都在修築員工宿舍,住房情況已有改善,但是這項大筆投資的回收卻是個大問題。因為過去堅持“社會主義的優越性”,房租定得很低,等於是政府在補貼;這樣,房子蓋得越多,補貼的包袱便越大。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住房的租賃也必須市場化,房租的最低限應提高到至少可以以市場利息率收回建築及融資成本、再加上維修費用。住房租賃市場化的同時,應將出租業務交給城市的房產公司管理,可由個人選租,這就不需要單位來分配了,願住好房的便多出租錢,要省錢的便住次一點的房屋,而不按級別分配。這樣就減少了管理、攀比、煩瑣的手續和行政開支。 

  真正令人憂慮的,並不是平民住宅的大量興建,而是沿海城市和開發區的“超前建築狂”。北京的超級商場已有60個,上海在最近三年內已建築了5億多平方英尺的辦公樓、旅館、商場及高級住宅,現正在興建的一座九十四層高的金融大樓將是世界最高的。這些房地產的投機熱除了一部份是外資支持的,另一部份則是靠銀行貸款,有權勢的人或與他們有關係的人很容易從銀行得到貸款用以作房地產投機[5]。這股熱潮造成了建築物的過剩,目前上海三分之一已建成的辦公樓空着租不出去,各地的超級商場最近也是逛的人多、買的人少,較高級的住宅及房屋亦普遍滯銷。據國家統計局的數字,1996年底已建成但未賣出、仍然空置的商品房面積達6,600多萬平方米,積壓的房地產投資資金高達600億元人民幣,積壓最嚴重的是北京和上海[6]。這種房地產的投資狂,很像八十年代日本的“泡沫經濟”和美國的“儲蓄與信貸社”(Saving and Loan Association)的危機,也是最近泰國金融危機的成因之一。泰國在過去十年中年平均經濟增長率達8到10%,其經濟繁榮的相當部份是因為對房地產(辦公樓、大商場和高級公寓)的投資,這類投資一部份是靠外資,另一部份則靠銀行借貸。最近泰國出口萎縮,外匯儲備外流,房地產建築過剩,無法償還銀行借款和支付外債本息,結果泰幣大幅度貶值,58家金融公司及銀行倒閉,因而不得不向國際貨幣基金會及亞洲其他國家求助[7]。中國的房地產建築已呈過剩現象,如果房地產投資回收有問題,銀行借款難以償還,則情況就可能相當嚴重,因為中國的國有企業也對銀行有大量的欠款,無法償還。 

  中國的國有企業雖有一半長期虧損,但這些企業仍然大量盲目投資,1997年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預計為18,070億元人民幣,約為全國固定資產投資預計總數的71.4%。在中國現行的“放權讓利”政經體制下,工業投資的很大部份是由省、市及地方政府組織的,他們只考慮本地利益,而不考慮全國市場情況(私營企業則無此弊端),因此各地競相重複建廠,而很多新建項目因全國市場飽和、本地市場有限,結果生產規模過小、生產能力放空、效率低下、成本高昂,無法與進口的同類商品競爭。例如,中國有123家小汽車和貨車製造廠,但每年總共只生產147萬輛各種車輛,只是美國底特律三大汽車公司年產量的六分之一。同樣,機動自行車和電視機等產品的生產也是全國遍地開花,這種在程文中指出的“粗放式”重複浪費投資,已造成設備不能充份利用,許多工廠不得不部份停工(見下表)。 

  1996年中國工業設備的利用率(%) 

  25%以下: 

  發電機、個人電腦、微波爐 

  25-37.5%: 

  冷氣機、複印機、汽車、電視機 

  37.5-50%: 

  錄音機、洗衣機、自行車、照相機、食糖 

  50-60%: 

  冰箱、食用油 

  資料來源:Schroder Securities,見Economist,June  

  21,1997. 

  大城市和開發區的超前建築,以及工業的重複和盲目的“粗放性”的投資,都會造成資源的閒置與浪費,增加通貨膨脹壓力和銀行的風險。中國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一向落後欠缺,需要大量投資,其在固定資產投資總數中的份額應該比發達國家高,但是應當審慎地選擇項目,講求經濟效益。以三峽工程為例,這個目前興建中的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從1993開始工程投資已達1,920億元人民幣,即每天投資一千萬元,這些支出已接近全部工程預算經費(2030億元),可是大壩還尚未建築。此外安置移民又須地方政府支付約400億元,而淹沒的良田及城市更是國民經濟上的損失。但這項大工程的“產出”(發電、防洪等)則需二、三十年後才能開始,而投資回收則更是很多年以後的事,大壩淤積泥沙問題能否解決亦無把握。為什麼不考慮在長江支流許多可以建壩的地方修築較小規模的水壩呢?那樣不需大量移民,不必淹沒城鄉,不用大量投資,又可早日“產出”,能以較小的投資取得較快的“產出”,更為經濟,更少破壞自然環境和擾亂人民生活。象三峽工程這樣的項目,如能重新考慮,尚不為晚。 

  3. 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雖然在九十年代上半期起到了穩定社會的作用,可是在經濟上卻付出了很大代價。因為,它穩定社會秩序的手段是維持員工的就業和不斷增加福利,可是這些都超出了它的生產和創收的能力,並不是生產力和效率增加的結果,結果虧損日增,現已有一半的國有企業虧損(兩年前只有三分之一)。1996年首次出現全部國有企業虧損超過總盈餘,而必須靠銀行大量貸款才能支撐。現在銀行信貸中有75%是國有企業貸款,其中至少有20%是呆帳,無法償還。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1997年8月公布說,至該年6月底,國有獨資銀行逾期二年以內貸款應收未收的利息高達1431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8.4%)[8],國有企業連利息都不能按時付出,償還本金自然更是無望。 

  中國從改革開始以來即高談“企業自主”,想盡方法在不變更以公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原則的前提下,讓國有企業“自我完善”。可是近二十年來,不但未見實效,國有企業反而每況愈下,連銀行大“輸血”也填不滿這些企業的“無底洞”;其生產設備陳舊又過剩,員工福利“大鍋飯”無法刺激工人提高生產率;在所謂的“企業自主”下,企業的生產和銷售並非完全以市場為導向,產品始終嚴重積壓[9],虧損與積壓使國有企業開工不足,先是要部份工人減薪休假,現在則已到了非辭退工人不可的地步了(即“下崗”)。據估計,目前城市的失業率已達15-20%[10],而官方預測,未來數年國有企業還要辭退一千五百萬工人(約占國有企業職工總數的12.5%);同時,農村的剩餘勞動力繼續湧入城市,尋找工作。據估計,進城謀生的農民已近一億人,許多人在建築業做臨時工,雖然工資低,仍比在鄉村的收入多。這些農民工的贍家匯款已成農村收入的可觀來源,僅四川一省估計每年已達三百億元,相當於農村總收入的五分之一。這樣多的人在尋找工作,使“國家職工”漸漸失去了穩定感,“鐵飯碗”終於難保終身。工人情緒不安,1997年已有數百起罷工事件。據報導,四川綿陽三家紡織廠宣布破產,廠中數千人上街遊行,要求工作。現在,共產黨對新成立的非法工會已發出了警告[11]。 

  以上所分析的外資引進的減緩、“建築過熱”和“投資過多”以及國有企業虧損和工人失業,可說是九十年代後期中國經濟的隱憂,希望執政當局能早日採行有效的改革措施與政策,使經濟能在穩定中增長。誠如程曉農先生所說,“目前中國的體制格局和經濟結構並不能支持經濟的長期持續繁榮與穩定......積至今日,矛盾日益暴露、突出,已快到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程文第49頁) 現在國營企業已瀕臨困境,工人正大量下崗,如果國有企業在金融方面拖垮銀行、在削減過剩人員時造成更多失業,則談論經濟危機和社會不穩定,就並非杞人憂天了。  

  五、中國現行經濟體制的定性  

  在談“解決”之前,我們必須先弄清楚現行體制的性質。程曉農先生把中國現行的經濟體制稱為“半市場交換、半隨意性行政干預的雙軌制”,“計劃經濟雖已瓦解,但來自政府和壟斷機構對經濟活動的干預不僅沒有減少,而且變得更加隨意化”(程文第38頁)。程先生從經濟、社會和政治三方面剖析中國的現行體制,非常深刻。他的認識和判斷,本人十分同意。 

  其實計劃與市場並不一定是衝突而不能調和的,指導性的或預測性的計劃(Indicative Planning)、某些宏觀與基礎設施部門(如鐵路和電力)的發展計劃,都有助於各企業制定自己的發展計劃。只有在斯大林式的中央命令型計劃與管制下,從宏觀經濟一直到每個企業單位都僵硬地遵照中央計劃,並在行政命令管制下進行經濟活動,這才是與市場經濟水火不相容。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減少計劃成份、增加市場成份”,是一大進步;可是,執行計劃的管制手段並未減少,這就是程先生所說的“隨意性的行政干預”。其實,管制比干擾更為主動,更具有侵犯性(aggrassive),不少幹部常說的“加強領導”反映的就是這種干預。所以我們也可以說,中國的現行經濟體制是“半市場、半管制”的兩頭蛇,希望這“半市場、半管制”的體制只是過渡性的,最好儘快減少管制,以便最終仍能建立真正的市場經濟。  

  目前,在市場機制尚未健全並充份發揮其功能的情況下,一遇到問題,政府的反應就是“加強領導”,增加管制。例如兩年前糧價上漲,如果是讓市場經濟來調節的話,讓上漲的糧價刺激農民增產糧食或大量進口糧食抑制糧價就可以了,並不需要恢復糧價管制(有的地方甚至恢復了配給制度)。上面提到的住房分配與房租補貼,則是又一例。我認為,在經濟體制的過渡時期,政府的主要工作應該是儘快大幅度地減少管制。世界各地都在進行Deregulation(減少政府管制),目的就是讓市場充份發揮作用。在任何國家通過Deregulation促進市場化,都會觸及個別利益集團的利益,在中國更會觸及到特權階級,因為掌握着管制權的人,能從管制中取得“租金”。中國的計劃經濟可能已解體,但“從中央政權到鄉鎮政權,過去行使集權式管理的龐大的黨政部門和壟斷性國有機構的組織架構並未解體.....一千多萬的黨政幹部和兩千多萬的壟斷型事業依然享有相當高的社會地位”。(程文第38頁) 因為政府財政制度不健全,各單位、各官員都在“創收”的帽子下,尋求本單位和個人能在管制夾縫中得到的好處,地方機構可以隨意攤派或以發證等方法“創造收入”。程先生入木三分地說,這是“一種轉型期特有的制度性文化”,“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不撈白不撈、撈了也白撈”,就是現在流行的哲學。這些問題必須儘快解決。  

  另外一種形式的特權就是國有企業員工的工資與福利高於集體、鄉鎮和私營企業(程文表8,第42頁),至於管理人員的工資外待遇甚至“外快”就更不要說了。在以工人為最革命的階級、為社會主義的忠誠維護者的政治原則下、和以國有企業為經濟骨幹的經濟制度下,國有企業員工在幾十年的“國家照顧”下,已成為“天之驕子”,“恐怕中國國有部門員工的優越感和穩定感最強”(程文第53頁)。他們不願從事艱苦和骯髒的工作,而由農村來的臨時工來代做,他們的工資、低房租和勞保醫療等福利、工作的終身制,都表示他們享有特權。一提到“國家職工”和更高一層的“國家幹部”(黨官更是貴不可言了)兩詞,就代表了他們特殊的社會經濟身份,是被羨慕的對象。這一“體制文化”已根深蒂固,弄得不好,會變成“特權資本主義”,那就與社會主義更是謬之千里了。  

  六、人民幣的匯率問題  

  自從中國建立人民幣浮動匯率制度、並成為出口大國後,國際上就一直關注人民幣匯率的動向,這個問題值得專門討論。[12] 中國於1994年初宣布取消外貿出口國家留成外匯制度,實行統一的結匯制,建立了以市場需求為基礎的單一、有管理的人民幣浮動匯率制度;那時確定的單一匯率平均約為8.62元人民幣合一美元,很接近1993年調劑市場匯率的8.41元(最高時曾到10元以上)。這一措施增強了中國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是後來兩年出口高增長的主要原因。這個匯率雖說是允許浮動的,但實際上在匯率並軌後卻很少浮動;近年來則略有升值,1997年4月已升至8.30元。但在這期間(1994-1997),中國的通貨膨脹率卻遠高過美國及日本(中國的主要出口市場)。如果我們按照中美兩國相對物價上漲程度來計算,就會發現,人民幣匯率是應該發生變化的。以1993年為基期,1997年1月中國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55.36,美國是110.13,即中國的物價水平較美國的高41.07%,即人民幣對外價值(以美元計)偏高了約40%。如簡單地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為準來計算,人民幣對美元的購買力平價應為8.2963x1.4107=11.7036元。  

  在較高通貨膨脹的情況下人民幣仍能維持幣值穩定且有升值,有兩個重要原因。第一是中國對進口有較嚴格的數量管制。指令性的計划進口雖已減少,但並未被廢除;進口受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種類雖逐漸減少,但現仍有13種商品須有進口許可證,以免過多進口會防礙國內工業的發展或對國際收支有威脅;此外,機械與電子進出口局對15種機器及電子產品(如汽車、電冰箱等)也有進口數量限制;還有,在進口自動註冊的制度下,多類產品(如石油、非鐵金屬、化肥、棉花等)亦須有進口許可證及受進口數量的限制,其中有些產品的進口基本是由壟斷的國有貿易公司進行(計划進口),在自動註冊進口的制度下,進口單位必須證明有市場的需要和有能力支付,這就形成了一種行政手段的干預,可以隨意鬆緊。[13] 在發展中國家經濟高速增長的情況下,進口需求若不受數量性限制,而由市場決定,其增長率一般會高於國內生產總值的增加速度。但在中國,1993到1996年間以美元計算的進口總值年平均增長率只是9.9%(如以不變美元價格計算則更低),低於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顯然,進口管制人為地限制了外匯需求。  

  第二個原因是大量外資的流入,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資,由1992年的72億美元增至1996年的388億美元,1993至1996年期間,外商直接投資累計達1360億美元。這些外資的部份用於支付進口的機器設備和零部件等,在1996年外商直接投資的進口占全國進口總額的三分之一。假如沒有外資進入,中國需要進口這些物資,就必須使用本國的外匯;現在由於有外資流入,本國外匯省下了,便進入了外匯儲備。所以這些外資的流入等於增加了外匯的供給,正是這個因素再加上進口限制減低了外匯需求,使得人民幣匯率得以維持穩定。  

  從中國目前的外匯市場總供需和現有的充足外匯儲備(約1300億美元)來看,也許人民幣的現行匯率可以維持;但從國際收支經常賬來看,這是不利的,1996年中國的出口總值與1995年持平,可能就是一個警告。1997年上半年出口又恢復增長至26%,但據官方稱,這是經過很大努力才實現的,是否是以變相補貼形式促進出口則不得而知。1997年8月份的出口增長率已減緩至15%。最近亞洲諸國經歷了貨幣危機後,許多國家都把本國貨幣貶值,爭相使出口回升。中國如仍維持現行匯率的水平,則可能削弱其出口競爭力。國際競爭力的削弱會表現在出口商品的價格與成本的關繫上,如果國內生產成本上升而國際價格不變,則出口不利,必定萎縮,或需要財政補貼。  

  目前人民幣的匯率雖說是浮動的,但實際上是“有管理的”。要探知真正的市場匯率應是何水平,首先應暫停“管理的浮動”;其次是要放鬆進口管制,讓本國工業進口大量的現代技術的機器設備,同時讓關稅發揮適當合理的保護本國工業的作用,其實中國大量的外匯儲備存而不用亦非善策。這些措施可以使外資外匯體制更市場化,而任人民幣匯率隨市緩慢浮動,尋求“自然”水平。如果人民幣匯率要調整,主要目的可能是恢復國際競爭力。但人民幣貶值也會使“商品貿易條件(terms of trade)”惡化,即必須出口更多物資才能換得同等數量的外匯,這是實質上的損失。因此,一般情況下,貨幣如需要貶值,幅度也不應太大。而且,只有在出口的需求彈性大於1的情形下,出口數量因貨幣貶值而增加的比率高過出口價格(以外匯計)下降的比率,總出口值才能增加,這在中國大概不成問題,因為中國的出口現在幾乎80%是製成品。貨幣貶值後進口商品的國內價格會上漲,所幸中國目前物價水平穩定,問題不大,時機甚好。但是,要真正提高出口競爭力,仍必須靠提高生產效率、減低真實成本,這就要有一個鼓勵生產積極性的制度,要改進企業經營、提高生產技術和不斷對產品和市場銷售的創新,以及宏觀經濟的合理與穩定。  

  結語  

  1992年後中國的經濟繁榮和最近的“軟着陸”是一難得的可喜現象,但在這繁榮的面紗下卻隱藏着一些可憂的、難以解決的問題,如國營企業的虧損及改造、工人的失業、銀行呆帳及三角債、投資的浪費與優先選擇、超前建築、財政赤字及白條與紅包之弊端、地區發展不平衡和經濟割據、貧富不均擴大、經濟管制及貪汙、實現法治題、社會階層的協調合作和平等(而非階級鬥爭)等等問題。我們希望在現在經濟已經軟着陸的有利條件下,能採取更果斷、更有力的改革政策,而不拘泥於以公營和層層管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社會主義的真意或最高理想是改進全民生活和維持社會公正,公營與管制不過是手段,如這手段不能達到理想和目的,就應該放棄手段,而不是犧牲目的。[14] 

  (1997年9月)  
 
 
中國經濟1998
 
  “多雲轉晴”還是“多雲轉陰”?

  鐘鼎

  中國旅美學者,自由撰稿人 

  經濟蕭條已經出現

  由點看面:廣東經濟衰退,機械工業岌岌可危

  出口萎縮令人擔憂

  新的經濟增長點在哪裡? 

  如果經濟低增長,中國難以承受 

  1998年可能是中國經濟走勢出現重大轉折的一年,不是“多雲轉晴”,而是“多雲轉陰”。如果光看《人民日報海外版》,看到的總是形勢如何大好,然後在新聞報導的最後一段,在“但是”的後面,才會讀到一些輕描淡寫的“存在問題”。其實,真正決定中國經濟走向的,就是這些“存在問題”。 

  中國經濟在1993年進入了高增長、高通脹狀態,當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3.5%。此後,經過四年“軟着陸”,國內許多專家都以為,中國能夠進入“低通脹高增長”的新階段。現在看來,這種估計過於樂觀,由於需求不足、經濟結構轉型困難,再加上投資信心不足,中國經濟已經出現了蕭條現象。1997年的實際經濟增長速度是8.8%,低於預測的數字。1998年政府預測的增長速度是8%,實際上可能的經濟增長比這會低很多,也許只有4%到5%。 

  經濟蕭條已經出現  

  國家信息中心今年2月18日發布的一季度工業景氣調查說,現在中國的總體經濟自1992年以來第一次進入了不景氣狀態,小型工業企業的經營狀況急劇惡化,而且景氣回升缺乏推動力。按工業企業總數來算,將近一半國有企業虧損。在幾十個工業行業中,只有煙草、石油和電子工業尚有盈利,其他行業不是不賠不賺,就是虧損。已經有一千多萬國有企業職工被解僱。 

  看一個國家的經濟走向如何,最簡單的辦法之一是看庫存和價格的變化。如果需求萎縮,商品庫存一定大量積壓,價格必然大幅度跌落。最近,國內報紙報導,早在1996年底,全國積壓的工業產品已經達到了三萬億人民幣,相當於全國工業半年的產量。很多企業生產的產品貨不對路、質次價高,但為了維持開工、發得出工資,仍然繼續生產,生產出來後就只能積壓,長期賣不掉,最後削價處理或者報廢。1997年下半年,全國600餘種主要商品中,有將近三分之一供過於求。由於庫存積壓嚴重,需求不足,物價就不斷下降。國家計委2月12日公布,從1997年10月開始,中國的消費品零售價格指數已經連續四個月下降。同時,中國物資信息中心的調查透露,今年1月176種主要生產資料中有60%以上的生產資料價格下降。這種情況已經多年沒有出現過了。 

  庫存過量、價格下跌,必然會影響生產。去年11月,70種主要原材料及化工產品中有三分之一產品的產量開始下降,而在30種主要機電產品中,生產下降的近一半。據《經濟日報》今年2月25日報導,現在鋼鐵企業由於積壓嚴重,已實行限產壓庫,發電廠因為用戶用電下降,而開始關停部份發電機組,煤炭生產因為銷售困難、庫存過大而要降低產量,連一些過去貨運非常緊張、運力不足的鐵路“卡脖子”地段,近來也出現了運量不足的現象。這些跡象表明,中國出現了經濟蕭條,如果經濟蕭條延續下去,企業虧損會進一步擴大,職工下崗將大幅度增加,其經濟政治代價會非常大。 

  由點看面:廣東經濟衰退,機械工業岌岌可危 

  廣東省一向是帶動中國經濟成長的火車頭,1991年時,全國經濟還處在緩慢回升階段時,廣東就一馬當先,大量吸引外資,率先迎來了經濟繁榮。1997年廣東的外貿占全國的四成,所以廣東經濟走向如何,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算是全國經濟走向的風向標。但是,1997年廣東經濟出現了明顯的衰退跡象,在全國率先出現了物價下跌,1997年上半年6個月的物價指數分別是2.5%,1.1%,-0.2%,-1.3%,-1.1%,-0.3%。廣東的出口增長幅度也呈逐月下降趨勢,年初高達80%,而12月的出口卻僅增長9.8%。由於房地產經營中的“泡沫經濟”破滅,導致廣東銀行的壞帳達到了一千億人民幣。從1996年開始,廣州市簽訂的利用外資合同數和合同引進外資額就開始下降,1997年的下降幅度更大,1997年當年簽訂的利用外資合同數下降了49.3%,合同引進外資額下降了39%。可以預見得到,今年廣東能夠實際到位的外資數量會明顯減少,這將使廣東的經濟增長速度大大放慢。 

  目前,中國的工業整體上處在困難階段,而在各行各業當中,籠罩在機械工業頭上的陰雲,大概是最濃重的了。整個機械工業有九個行業,但其中八個行業不是全行業虧損就是保本微利,唯獨汽車行業算是盈利不少,所以整個機械工業現在全靠汽車行業在支撐局面。而汽車行業一共有123家企業,實際上現在只是上海汽車廠一家還能獲得像樣的利潤,其他汽車製造企業都虧損連連,在淒風苦雨中艱難度日。可以說是,“機械工業靠汽車,汽車行業靠上海,幾千企業不景氣,一枝獨秀桑塔納”。 

  現在汽車行業里除了上海汽車廠還有利潤外,一片虧損蕭條景象,着名的長春一汽虧損,湖北二汽虧損,天津大發汽車虧損,北京切諾基吉普廠產、銷、利同步下降20%。上海汽車製造廠合資生產“桑塔納”轎車,靠國家制定的百分之百汽車進口關稅的特殊保護,“桑塔納”轎車國內售價超過國際市場上同檔轎車價格約一倍,因此獲利豐厚。去年上海汽車製造廠的利潤占中國整個機械工業全部利潤的將近75%,占汽車行業全部利潤的90%多。上海汽車廠一家的利潤就是全中國其餘122家汽車廠的九倍,也是整個機械工業數千家企業利潤的三倍。這是上海汽車製造廠的“驕傲”,卻是中國機械工業和汽車行業的悲哀。萬一上海汽車製造廠在未來激烈的汽車市場競爭中被擠落馬,整個中國的機械工業和汽車行業哪還有利潤,還能靠誰來支撐門面呢? 

  出口萎縮令人擔憂 

  1997年中國出口增長了21%,整體經濟增長了8.8個百分點,其中有3個百分點靠的是出口增加。如果1998年出口低增長,經濟增長率就會比去年減少2到3個百分點,外經貿部副部長龍永圖最近在澳大利亞訪問時就作過類似估計。 

  今年中國的出口遇到了從未有過的困境。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外商企業對華投資收縮,出口放慢。二是東亞金融危機後,這些國家的貨幣貶值,有利於其擴大出口,而這些國家的出口結構又與中國相近,對中國的出口競爭壓力就加大了。第三,中國對主要出口國消費市場的依賴越來越重,需要不斷擴大出口來維持中國出口企業的生存並帶動經濟增長,而為了保護國有企業又不敢開放進口,結果與西方國家的貿易逆差越來越大,導致貿易摩擦頻繁,這就限制了中國外貿出口的進一步增加。 

  引進外資的規律是,合同簽約後兩年左右外商投資和設備才實際到位。所以1997年實際引進的外資主要是1995年簽約的成果,而1997年簽約的數量決定了今後一、二年引進外資的規模。雖然1997年中國實際引進的外資是453億美元,比上年增加了8.5%,但這只是前兩年簽約的結果。要知道1998、1999年中國可能的引進外資規模,就要看1997年簽訂的外資引進合同的情況,1997年前十個月中國簽訂的利用外資合同引進額比1996年減少了35%,這說明今、明年中國的引進外資數量至少會下降30%。而考慮到這些合約都是東亞金融危機發生前簽訂的,很多港台商和東亞國家外商的投資能力在金融危機後都大打折扣,許多合資合同可能取消,今、明年中國引進外資的數量可能比1997年減少一半。 

  引進外資萎縮的現象實際上在1997年就已經露頭了,1997年外商進口的用於投資的設備就比1996年下降了28%,這說明外商到中國投資設廠的高潮已經過去了。同時,從外商進口的用於加工出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數量也可以看出外商企業今後的出口規模。1997年上半年外商進口的用於加工出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曾經一度達到50%的增長率,但是1997年下半年其增長率卻降低為7%,外商放慢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進口,顯然是不準備再擴大出口。以上情況說明,今年除了引進外資數量大幅度下降會直接削弱中國出口的增長能力以外,已有外資企業的出口可能也不會有明顯增長。同時,中國企業的出口增長率也在大幅度下降,1997年上半年曾高達26%,而1997年11、12月卻只有6.3%。1998年中國出口萎縮的可能性非常大,因此會造成整體經濟增長率比1997年減少2到3個百分點,使得1998年的國民經濟增長率降為4%或5%。 

  新的經濟增長點在哪裡?   

  如果經濟增長不能指望出口的拉動作用,就只能寄希望於國內需求了。1997年中國政府曾經把汽車和住宅建設確定為帶動整體經濟增長的新增長點,採取了加快建立住房公積金和推行住房抵押貸款等措施,汽車製造和銷售企業也廣泛實行了分期付款,但迄今住宅和汽車誰也沒有熱起來。 

  雖然中國一再宣傳說,有錢購買私人轎車的消費者越來越多,其實,這樣的消費者主要是前些年發了財的私營企業家、文藝體育明星,還有靠寫有償新聞暴富的記者、一些到處演講、寫文章的知名學者。現在,《人民日報》宿舍大院裡停滿了記者們的私人轎車,很多記者的真實職業是“倒賣”新聞版面。但是,這些人畢竟只占中國社會的少數,恐怕還不到城市人口的1%,99%的人買不起汽車,汽車工業照樣沒銷路。雖然中國的改革讓相當一部份幹部已經“先富了起來”,但一來他們撈的錢沒法“曝光”,不能直接用來買私人轎車,二來他們可以公車私用,也沒必要個人買車。 

  最近汽車行業里因為汽車銷售疲軟,開始了殺價競爭,上海“桑塔納”轎車率先降價,其他汽車廠只好跟進,忍痛“出血”、寧可賠本也只好降價,否則,汽車市場上的買賣就讓上海“桑塔納”轎車一家占了。可是,那些已經虧損了的汽車廠如此殺價賣車,不是賣得越多,虧得越大嗎?這種殺價現象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想把汽車購買作為帶動經濟回升的新增長點的想法是太一相情願了。 

  住宅建設情況也差不多。由於前幾年房地產領域裡的泡沫經濟成份太大,土地出讓、房屋施工、竣工面積都過量了,現在全國僅商品房就積壓6600多萬平米,相當於一百萬套單元住宅空置在那裡。房地產領域現在正在冷卻,房屋投資不是增加了,而是正在下降。1997年上半年全國住宅投資、住宅施工和竣工面積都分別比去年同期減少3%。以上海這個近年來發展最快的城市來說,從1986年到1997年,上海建的全部辦公樓近40%是空置的,商業用房空置四分之一,加上過去幾年開工、今後幾年竣工的房屋,供給大大超過了需求,能夠在以後幾年內把這大批空置多年的房屋出租出售出去,就已經很不容易了,要是再大批增建新住宅,顯然是盲目投資。 

  國內一些經濟學家建議,城市裡可以通過鼓勵個人購買住房來刺激消費,並因此能帶動對家具、室內裝修、家庭日常用品的需求。1997年政府為了鼓勵個人購買住房,形成新的消費熱點,推出了個人住房消費信貸。但是,個人住房消費信貸一直“火”不起來,對促進個人購買住房作用不大。原因是,房價過高,房租和收入過低,反差太大,自然很少有人願意或有能力貸款買房。 

  雖然為了抑制房價,國家計委和財政部在1997年年初宣布取消了48項不合理的住宅建設收費,但房價還是太高。據世界銀行調查,市場經濟國家住宅售價和居民年收入之比在3:1-6:1之間,住宅售價和月租金之比在100:1左右,所以居民有積極性貸款買房。可是中國現在一套50平米的普通住房的售價和居民年收入之比在12:1-30:1之間,而售價和租金之比大約是10000:1,造成買房不如租房,租不着的話也買不起。更何況,在中國住房是一種憑權力、資歷、工齡、年齡、工作單位和崗位等多種因素而獲得的福利,房租極便宜,其分配又有明確的等級制度,職務高低與分配面積成正比。只要這套制度不廢除,住宅建設就不會成為消費熱點。 

  如果經濟低增長,中國難以承受 

  在發達國家,4%、5%的經濟增長速度就是高度繁榮了,中央銀行就會擔心出現通貨膨脹。可這樣的增長速度在中國只意味着經濟蕭條,這就是中國經濟的“特色”。其根源是,中國的國有企業基本上沒有淘汰制,好的差的都維持着。只有當經濟增長率超過10%時,素質差的企業才能借着市場繁榮、物價上漲的機會,把自己質次價高的產品推銷出去,才能“正常”存活;如果經濟增長率低於8%,這些企業就沒有市場銷路,產品積壓,發不出工資,欠債不還;一旦經濟增長速度低於4%到5%,三分之二的國有企業就瀕臨破產,企業和職工都“活”不下去,會對政府施加壓力,要求加快經濟增長。因為留着這些早該破產的企業,所以中國經濟的增長率當中有很大的“水份”,包含了這些落後企業的“產值”,這樣的虛假增長率是不能和發達國家的增長率作直接比較的。筆者把經濟增長率掉到8%以下稱為中國經濟的“多雲轉陰”,就是針對中國的“國情”而言的。這種“國情”已拖了幾十年,一直沒解決,雖然大批虧損企業的職工保住了飯碗,但這類企業的數量越來越多、素質越來越差,成了社會的沉重包袱。現在是包袱越背越重,包袱越重政府越不敢甩;結果只好向落後企業讓步,重新刺激經濟增長,讓這些企業喘口氣、再活幾年;於是又出現經濟過熱,通貨膨脹。改革以來,中國經濟就一直在這樣的循環中來迴轉。 

  今年以來,面對經濟蕭條,國家體改委宏觀司的專家呼籲,目前投資和消費需求不足,經濟很難回升,只有擴大需求才能恢復必要的經濟增長。可是,現在要擴大需求,比過去難多了,因為國家沒有錢。過去近二十年中,財政早就被掏空了。最近在第十三屆全國省會城市計委主任會議上,國家計委綜合司司長說,目前中國的財政收支差額(即財政赤字)達2,580億元,全靠每年發國庫券“借”老百姓的錢維持,現在國家財政每發一元錢工資,就有六角錢是這麼“借”來的。現在國家財政不但不可能再拿出錢來漲工資刺激消費,也沒有能力大幅度增加投資,相反,還要通過精簡政府機構裁員節支。今後,為了刺激經濟,中央政府會適當增加一點基礎設施投資,但是,光靠中央集中的有限財力,投到基礎設施項目上,恐怕無法帶動全面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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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洋

  中國旅美留學生

  春節回國探親,感受與往年大不相同。京津快車上,幾乎人人都在議論下崗。到了親友家,春節的飯桌上,說的還是下崗。前些年,回國看到聽到的都是誰下海了、誰發了,就是那些老老實實掙工資的人,兜里的錢也實實在在的多了。才幾年工夫,形勢就來了個大轉折,人人說起下崗失業來了。看起來,中國人的日子不是苦盡甜來,而是甜盡苦來。中國突然出現了失業高峰,“失業”這個過去用來描繪資本主義黑暗面的專門術語,一夜之間就降臨到了“社會主義”的神州大地上。這次在國內看了一些與下崗問題有關的報紙材料,現在把這些材料整理成這篇短文,供讀者們參考。

  首先介紹一下下崗職工的總數。《經濟日報》1997年10月15日提到,1995年全國下崗職工約400多萬人,1996年增加到800多萬人,而1997年則上升到1000多萬人。目前勞動部門對下崗職工的定義和統計口徑是,由於企業經營困難等原因,職工離開企業回家,但仍在原單位保留名義上的勞資關係。下崗職工包括放長假、下崗待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的職工,但不包括下崗後仍在企業參加轉崗培訓的職工,更不包括企業破產、倒閉後的失業職工。如果把下崗職工、下崗後仍在企業內培訓的職工以及破產企業的失業職工加在一起,要遠遠超過1000萬人。《經濟日報》說,據統計部門測算,中國城鎮企業職工有1.5億人,大約30%是富餘的,今後還將有4000萬以上的職工下崗。要是這個估計兌現了,那麼再過幾年大概城鎮職工當中每三個人就有一個會下崗,差不多每個家庭都有人下崗失業。

  現在國內人們經常講的一件事是“提前退休”和“企業內退”,無論老中青都議論紛紛,退休已經不再是純粹的老人話題,很多單位40多歲的人都已經退休了,甚至還聽說有30多歲也被迫退休的。根據《中國改革報》1997年12月23日的介紹,“提前退休”是許多地方和單位為未到退休年齡的職工提前辦理退休手續,“企業內退”是企業讓未到退休年齡的職工在企業內部提前離崗休養,等到了退休年齡再正式辦理退休手續。這兩種做法是讓這些“退休”者“退”了原單位的“職”,但他們還遠未到“休”的年齡,所以實際上是強制性下崗。

  國家統計局城調總隊最近做了一次城鎮下崗職工問題的調查,調查結果登在1997年12月10日的《中國改革報》上。這一調查報告說,現在由於各種原因,很多下崗職工沒有去失業登記,所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失業率只是真實的職工下崗率的一半。在1100多萬下崗職工中,60%以上屬於工業企業,主要集中在輕工、紡織、儀表、冶金、森工、煤炭、化工、機械、電子等行業,因此工業集中的大、中型城市下崗問題就特別突出。下崗職工里女職工占六成,31-40歲的占三分之二。下崗職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不足300元,近半數的職工從原單位領不到任何收入,大部份人的醫療福利沒有保障。

  《中國改革報》1998年2月11日報導說,1995年下崗的職工在最近兩年內有大約一半多找了別的工作,剩下的仍然失業,現在上海、沉陽、福州、鄭州、成都等城市的下崗職工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分別是14%、23%、27.5%、14.8%、20%-30%,下崗職工已經在城市裡形成了一個新的較大規模的城市貧困階層。據吉林省和河南省總工會對失業職工的調查,靠節衣縮食和變賣家產度日的,在吉林是45%,在河南是34%,靠親友接濟生活的,在吉林是30%,在河南是20%。

  1997年10月15日的《經濟日報》評論員文章說,職工大量下崗是企業不適應市場、經營困難和重複建設所造成的,也是改革必須付出的代價。這個說法並不錯,可是,中國企業的這些問題都是老問題了,如果早就開始下決心解決,每年都適當安排一些職工下崗,也不至於成為大問題。現在,把應該在一、二十年裡逐步解決的下崗問題放在幾年內處理,在短期內下崗職工人數如此集中,當然難以安置,不要說中國還是個發展中國家,就是發達國家,也沒有這麼做的。過去說,職工都是國家的“主人”,可目前企業經營不好,國家的“主人”變成了國家的包袱,“國家”為了自己,就把“主人”當作多餘的包袱甩掉了。這些下崗人員年齡偏大,家庭負擔重,文化水平低,技能單一,再就業能力差,一下子都失業了,人人都要再就業,哪裡有那麼多新的工作在等着他們。

  現在,許多部門都在擬定今後三年的下崗計劃。《中國日報》1997年12月7日報導,在煤炭工業、化學工業、航空工業、鋼鐵工業、鐵路等部門一共準備裁員五分之一,約230萬人,其中,煤炭工業要把目前的520萬職工裁掉100多萬,化工部門要把現在的66萬職工裁掉22萬,航空工業計劃裁員15萬,冶金部要從333萬職工中裁員70萬人,鐵道部系統要從225萬職工中裁員24萬人。除此之外,紡織系統還要下崗120萬人,民航系統要裁員五分之一,即15萬人。遼寧省現有980萬城鎮就業人口,其中失業下崗的已有110萬,《中國日報》1998年1月3日報導,省長聞世震宣布,未來三年內,遼寧省計劃從大、中型國有企業中再裁員30萬。看來大批職工下崗,才剛剛開了個頭,以後還會大量增加。 

  1997年雖然企業職工下崗,機關人員卻增多了。《經濟參考報》1997年10月14日報導,去年上半年,國有企業職工總數減少了126.9萬人,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卻增加了135.2萬人。工人下崗了,吃“皇糧”的反而更多了。誰都知道,要是說中國哪兒“吃閒飯”的人最多,就是機關事業單位。這家報紙說,現在財政供養的黨政幹部太多,而且越是貧困落後的地區,吃“皇糧”的人比重越大,一般每40個老百姓就要供養一個官,有的地區比例還要高,以致於每30個、20個老百姓就要供養一個幹部。不但每個縣、市都有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等幾大套班子,人員過多,連最基層的鄉政府都幹部一大幫,河南有些鄉鎮機構人員都超編一倍以上。在西北地區,有的縣只有兩萬多人口,但在職正副縣級幹部就有20多個,吃國家財政飯的達700多人。許多地方從省到地市、到縣到鄉鎮,各級黨政機關大院房子和辦公樓越修越大,裝修越來越豪華,人員大量增加,開支節節上升,財政不堪重負。

  國家財政的錢全用來養幹部了,結果苦的是下崗職工。現在國內一直在宣傳,國有企業冗員太多,國家不能再補貼了。職工下崗是必要的,可是國家把工人趕回家去,很多人甚至連起碼的維持生活的錢都拿不到,省下了大筆經費,難倒就是為了養活更多的幹部嗎?中國過去一、二十年當中搞過幾次機構改革、人事精簡,結果卻是幹部越精簡越多,機構越改革越龐大。最近,聽說中國又宣布要精簡政府機構、減少機關幹部,誰知道是不是又是“雷聲大、雨點小”?就看前幾年改革過的政府機關,紡織部變成了紡織總會,輕工部變成了輕工總會,牌子是換過了,又有哪個幹部卸了職,變成普通老百姓了?就連降一級領工資的都沒有。更別說幹部下崗,回家待業了。

  企業的廠長經理們現在在“改革”的名義下,扛着政府給的“令箭”,“理直氣壯”地說,下崗是企業“減人增效”的唯一出路,可是只減“兵”不減“官”,職工被一批批從崗位上“趕”下來,而企業領導卻穩坐檯上看下崗,甚至小轎車照樣坐、大哥大照樣用、高檔酒店照樣進,他一年的消費就夠多少工人開工資的了。《中國改革報》1997年12月27日的一篇文章提到這樣的看法,許多人現在都提出質疑,企業虧損職工下崗,可誰見哪一位對企業虧損負有重責的企業領導下過崗?現實當中,往往是“虧了一個廠、職工全下崗、富了一個人”。中國目前的這種裁員下崗政策,“減人”是做到了,“增效”恐怕不可能,越這麼做,工人的牴觸情緒越大,廠長經理越胡作非為,國有企業里的矛盾和問題恐怕不是好轉了,而是會越來越激化。 

  《經濟參考報》的報導也承認,有的企業大幅度裁員,並不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必須,而是廠長經理有意以“減人增效”為藉口,轉移社會和群眾對企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廠長經理貪汙腐敗的注意力,或者是為了進一步暗中以權謀私。有的企業前門減員,又以再就業為名,後門進人,減的是本企業的熟練工人,進的是親友、“關係戶”。有的企業借減員下崗之際,排除異己,把親信都留下來,企業進一步變成了廠長經理的“家天下”。

  更進一步看,中國的國有企業制度並不是職工設計的,是黨和政府制定的。當黨和政府認為這種制度有利於它時,就整天強調這種制度的“優越性”。現在這種制度的弊端充份暴露出來了,快要維持不下去了,又把職工當作“包袱”一扔了事。那些既無能又腐敗的廠長經理並不是職工們選擇的,而是上級任命的。現在企業搞垮了,廠長經理不承擔任何責任,黨和政府更不承擔責任,卻要求職工咽下“苦果”、乖乖地失業回家。民主國家都有責任政治,政治家的政績不佳,甚至僅僅因為天災意外,民眾受到損害,政治家都要引咎辭職,以示負責。中國沒有民主政治,制度失敗了也沒人承擔責任,而是讓老百姓當替罪羊,替政治家的失敗受過。

  現在政府雖然也在講要組織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工程”,但很多措施還只是空頭支票。據《中國改革報》1998年1月21日報導,今後五年內,除了已經下崗和即將下崗的需要再就業的2000-3000萬人外,還有全國城鎮新成長的勞動力將達5400萬人,另外農村也需要向城市轉移剩餘勞動力4000萬人,一共有1億2千多萬人要就業,而同期全國城鎮新增的就業崗位最多只有4000萬個,每3個人競爭1個職位。在新增就業機會中,國有大企業、政府機關和“鐵飯碗”的國家事業單位並不多,因為這些單位早就人滿為患,今後將不斷裁員。所謂的新增就業機會主要靠個人自謀生路,搞個體經營,或者到一些過去國家職工不願去的地方求職,例如去鄉鎮企業,或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比較差的地方。

  但是,現在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的擇業意向過於理想化。原因在於,政府明明今後不可能為下崗職工安排他們情願的職位,但為了讓下崗職工順利離職,政府的宣傳機器不斷在介紹下崗以後經過再培訓找到好工作的例子。比如,上海市一共安排了幾十個下崗紡織女工當民航公司的“空嫂”,報上就連篇累牘地報導,結果把很多下崗職工的“胃口”吊得很高,這其實是害了下崗職工。

  《經濟日報》1998年1月12日報導說,現在下崗職工找工作,一般都要求新崗位工作輕鬆、工資和待遇好、最好是國有單位。在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中約有三分之二的人,由於所提供的就業崗位與本人過高的期望值差距過大,以致於有業不就,形成有事沒人干和有人沒事幹的現象大量並存。1995年北京五星酒廠400多名職工被迫下崗,此時廠內有600多名農民工在干搬運、裝卸工作,廠里提出原來的國家職工只要願意頂替農民工就可以不下崗,但卻沒有一個國家職工留下,他們寧可下崗也不願干農民工的工作。

  上海《新民晚報》1997年12月28日刊登過一篇記者在上海華生電器總廠門口所聽到看到的待業職工情況,那天正是待業職工回廠領待業工資的日子,廠門口站滿了人,大家互相問着,“你現在在哪裡做?”一位工人回答,“在外面混混還過得去,吃不好餓不死。不過活還算輕鬆,不會幹的讓外國人去干,干不動的讓鄉下人去干....哈哈哈。”中國的國有企業工人確實有一种放不下的架子和城裡人的優越感,覺得他們似乎生來就應該是干輕活的。

  這種現象全國各地到處都有,大概是社會主義制度養出來的毛病,社會主義把本該正常求職的工人變成了懶散、惰性十足的人。國內有位經濟學家戴圓晨在報上批評,把這種精神狀態稱為國有單位下崗職工的“八旗遺風”。很多無一技之長的下崗職工,不願參加技術培訓,更不願干賺錢少的小行當,例如當小攤販。有的下崗職工呆在家裡等國有企業重新興旺起來,寧願在“這棵樹上吊死”,認為國家對企業的長期虧損絕不可能坐視不管,遲早還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一天。還有的下崗職工抱着這樣的信條,好馬不吃回頭草,徹底在家呆到老。

  《經濟參考報》1997年10月11日發表了一個對北京市八個局(總公司)的37家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的調查報告。這份報告說,下崗職工對原單位依戀的重要原因是,也許還有重新上崗的盼頭,另外他們還認為,只要不脫離原單位,就等於是抓住了“命根子”,就有了安全感,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就不至於落空。人們對重新上崗寄予很大希望,有將近一半的下崗職工現在是在消極等待原單位給安排工作,但實際上其中七成的人也承認這是希望淼茫的。這說明,下崗職工很多人現在是生活在指望國家、國有企業來“拉他們一把”的幻覺中。由北京市總工會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所做的另一項調查顯示,北京絕大部份的下崗職工都要求到工資不高、但有社會保險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去工作,而願意去個體私營企業的人數則不到百分之一。

  北京市的這份調查報告還提到,下崗職工最願意接受的職業是售貨員,其次是餐飲服務、公交售票、電梯司機、機關勤雜、公交司機、家電維修。願意接受保安人員、蔬菜銷售等職業的人就比較少。而下崗職工最不願意干的職業,包括病員護理、家庭保姆、房修工人、建築工人、環衛工人、家務小時工、市政工人,差不多三分之二的下崗職工表示不願意接受這些工作。可以看出,對下崗職工來說,上面提到的他們比較願意接受的工作,都是職業的社會地位與他們原來的地位差不多的。而他們不願意干的工作,多半是職業的社會地位比他們原來的地位低,現在這類職位又常常是農民工在干的。但是,下崗職工中的多數將來即使找到工作,職業的社會地位也不會高,總的趨勢是下崗職工將從國有企業的較高社會地位往社會底層流動。這樣,他們的不滿就不僅是對下崗的不滿,還會因為喪失過去較高的社會地位而不滿。

  中國的大規模下崗標誌着,中國的社會主義體制已經逐漸喪失自我支撐的能力,只能冒着巨大的社會政治風險,把數千萬職工驅趕入失業大軍。但是,這種制度好像還有兩個最後的支柱,一是死死抱住這一體制的各級幹部,二是被這一制度毒害了的下崗職工。幹部不肯放棄權力,下崗職工盼望着“大鍋飯、鐵飯碗”敗部復活。下崗職工們被這種體制蒙蔽了一輩子,一旦對這一體制的幻覺破滅,他們的憤怒可能會格外強烈。  
 
中國經濟寫實
 
  買方市場的樂與愁

  方力平

  中國來美訪問學者

  中國實行改革以前,市場上商品短缺是常見現象。從糧食、食油、豬肉、雞蛋到糖、煙、酒、布,甚至火柴、縫紉用線,都要按戶發票證,實行憑票供應。那時候,群眾的日常生活離不開票證,偶爾能買到不憑票的商品,就象占了大便宜似的,至於質量好壞,是沒法講究的。這種市場就是所謂的“賣方市場”,售貨員就算是“特權”階層了,她的七姑八姨都多少能沾點光,買點緊俏商品。現在不同了,大部份商品都供大於求,中國從“賣方市場”變成了“買方市場”,消費者可以挑三揀四,有那麼點“消費者是皇帝”的味道了。這對消費者來說是好事,可是消費者同時也是掙工資的人,如果“買方市場”造成他工作的企業要破產,那他該高興呢還是該發愁呢?

  1997年中國的市場最大的特點是,消費無熱點,絕大多數消費品都明顯供大於求,物價看跌。東西多得賣不動了,一般消費品在城市全面過剩,而農民又購買力不足,全國城鄉出現了消費疲軟現象。北京人開玩笑說,現在北京就剩一樣東西有錢也難買---地鐵月票。

  商家為了在蕭條的市場上生存下去,紛紛使用打折、即買即贈等促銷手段,“名牌產品打折”、“有獎銷售”、“購物大贈”等告示滿街到處都是。可是,大打“價格戰”、“促銷戰”之後,銷售依然平淡,就算把貨賣出去了,但卻賠掉了利潤,賺不到什麼錢。北京的大型商廈雲集,一共有88家大中型零售商場,各家商場“狂減”、“打折”,結果88家裡有60家利潤下降,剩下的28家即使還有利潤,也不過比上一年增加了幾個百分點。

  前幾年,全國零售商業平均每賣一元貨能賺一角五分,可是1997年每賣一元貨只能賺一分五厘,就跟“學雷鋒、免費服務”差不離了。就是那些最豪華的高檔商廈,每賣一元貨也才賺五分錢。現在,許多商業企業已經倒閉或者處在倒閉的邊緣。在北京,從1996年5月開始,以信特商廈倒閉為起點,雙安等十幾家大商場已經先後關門。浙江杭州市從1996年到1997年上半年,就有七家大中型商場倒閉或轉產。上海、天津、廣州、西安,幾乎每座大城市都發生商場無力經營而倒閉的現象,就連西北地區的寧夏也亮起了紅燈,銀川市曾經輝煌一時的黃河商廈1997年上半年關門了。

  1997年銀行連續幾次調低儲蓄存款利率,國內報紙說,利率下調會刺激消費,有利於消費熱的興起,使長期清冷的市場“火”起來,這也是商店日思夜盼的。但是,調降利率已經過去幾個月了,事實證明,利率下調對增加商品銷售的作用不大,市場仍然明顯疲軟。

  要說中國人兜里就沒錢,好像不是那麼回事兒。報上說,據對15600戶居民的調查,平均每戶擁有實物財產超過1.4萬元,每戶擁有的儲蓄、國庫券、股票也超過2.2萬元。改革剛開始時,萬元戶曾經是恭維人致富的光榮稱謂,可是前兩年你要再這麼誇獎人,對方會回你一句:“你罵我?”就在三、四年前,各單位都還挺紅火的,工資獎金年年漲不說,時不時的還發個幾百元的,叫做“先花着甭問是什麼錢”。那時候,一般家庭全家人上街,掏個一百元不帶眨眼的。要說家裡的電器大件、儲蓄股票什麼的,還都是那兩年攢下的。

  不過,那時候發錢也確實有點邪門了。不光效益好的企業發,效益不好的、虧損的企業也照發,單位之間比着發。反正企業沒錢就找銀行要,整個兒把銀行當國庫了。借了銀行的錢,就沒打算還過,能按時付利息,那就是遵紀守法的好企業了,不還錢連利息也不付的企業多的是。銀行也沒轍,要是銀行敢拒絕,廠長撂下話就走人,“影響了安定團結可沒我什麼事兒,銀行是國家的,廠子也不是我私人的”,銀行行長還真不敢不借錢,有市長在那兒盯着呢。

  但是,國有企業借多了銀行的錢,還真是個事兒。不說利息負擔沉重,全部利潤還不夠交銀行利息的,也不說企業背債太多,把廠房設備連地皮全賣了也還不上,就是銀行也受不了,借貸款的都是國有企業,還一個賽一個的橫,賴帳都是家常便飯,鬧不好就乾脆停付利息。這麼折騰銀行的錢,老百姓就是存再多的儲蓄,也得被搗騰個底兒光。

  這兩年,國家對銀行抓得緊了,國有企業立刻就玩不轉了。好多企業都開不了支,能開支的也常常不能按時發工資。就連首鋼這號財大氣粗的,現在也居然拖欠薪水了。單位里發的錢一沒了準兒,大夥心裡就開始發毛了。今天是拖欠工資,說不定明天就發不出錢來,該破產了。看看左鄰右舍,問問親戚朋友,下崗的越來越多,沒下崗的也眼瞅着企業有一天沒一天的,誰還敢敞着手花錢呢。趕緊省着點兒吧,還不定哪天下崗的事就攤到自個兒頭上了,到時候就是“喝粥就鹹菜”,也得有錢買不是?

  這麼着一來,市場當然清淡了,消費者能省就省,能存幾個錢就存着點兒。報上說,1997年城市居民平均收入只增加2.9%,這和前幾年收入平均每年漲百分之一、二十比起來,實在是差太多了。沒下崗的不敢花錢,要防患於未然,下了崗的當然更是節衣縮食。前幾年那種紅火勁好像是一去不復返了。

  北京有個民辦的卡斯特經濟評價中心,它1997年四季度完成的北京、上海、重慶、武漢、廣州五城市消費者調查說,消費者信心指數下降,有餘錢的家庭中只有8.4%的消費者願意把錢用在購買家用大件等直接消費上。城裡人們不敢甩開手花錢,農村也好不到哪兒去。最近國家統計局有份報告登在報上,說1997年1到3季度農村居民的收入增加了4.7%,可農民要交的稅收、集體提留和攤派這三項負擔的增長幅度卻超過14%,這麼着,農民也不會有錢買消費品了。看來,1998年中國的消費疲軟就成定局了。

  其實,要說中國出現了買方市場,還真有必然性。就衝着國有企業那股子盲目投資的勁兒,沒法兒不生產過剩。國有企業借了銀行的錢,當然也不全是用來發獎金工資搞福利,還搞了不少項目。可是,這些投資花了,卻見不到效益,多數都糟蹋了。

  中國雖說改革了這麼多年了,國有企業還是在吃投資“大鍋飯”,從打建國以來,就沒聽說過哪個當官兒的因為糟蹋了投資倒霉的。企業上投資項目不做深入的調查分析,就會“一窩蜂”、趕“時髦”,市場上什麼商品熱,大夥就搶着上項目生產這種商品,要不了兩年,就成了供大於求、過度競爭的局面,接着就是同行業里多數企業虧損。項目沒效益,就賴銀行的貸款,借錢不還。

  五年前,全國是一股“引進生產線熱”、“保健品熱”、“開發區熱”、“房地產熱”,這兩年又改成“大商廈熱”、“汽車熱”、“VCD熱”。明知是重複建設,不少企業還是擠成團兒拼命往那些明擺着供大於求的行業里鑽。就說VCD(激光盤放像機)吧,中國就算所有城市家庭每兩家買一台,最多也只能賣掉3000萬台,何況絕大多數家庭壓根兒就不會用,不需要用,也不會買。1994年,國內就安徽萬燕和深圳先科兩家生產VCD,產量才幾萬台,可三年以後,到了1997年,全國一下子就冒出來230多家VCD生產廠家,產量眼瞅着就要突破1000萬台,都賣給誰呀?這產量都快夠全世界賣一、二年的了,還不說憑這些廠家的質量和服務,在國外賣得動賣不動。中國這股子一哄而上的勁兒,在全世界大概也是獨一份兒。

  報上說,全國各地在編制“九五”計划過程中,重複投資嚴重,有22個省市都決定要把汽車作為第一支柱產業來發展,有17個省市的支柱產業是化工機械,有19個省市的支柱產業是鋼鐵。這麼着投資,生產能力能充份利用嗎,資源能不嚴重浪費嗎?最近中國的第三次工業普查結果讓人看了真哭笑不得,中國缺少投資,可各行各業都投資浪費。全國900多種主要工業品生產能力中,半數產品的生產能力利用率低於60%,大批已經建成的生產能力只能放空。例如,紡織品的生產能力已經高出市場需求的40%,彩電生產能力高出60%,空調生產廠家開工率只有30%,洗衣機生產廠家開工率只有40%,電子產品中供大於求的產品達到75%。

  用現在報上的話說,中國絕大部份想得到的新產品、新行業,都投資過度了,可以有高利潤的新行業越來越難找。這以後企業還朝那兒發展,還怎麼增加銷售、增加利潤呢?這個買方市場還真讓人發愁。  
 
中共十五大與兩岸關係
 
  翁松燃

  香港中文大學政府和行政學講座教授兼系主任

  一、“十五大”人事布局對兩岸關係的正面效應

  二、“鄧小平理論”對兩岸關係的影響

  三、股份制改革與兩岸經貿關係的互動

  四、“十五大”政治報告對兩岸關係的影響

  五、餘論

  

  中共“十五大”對台海兩岸關係有何意義?答案人言人殊。北京的說法是,“十五大”後,中共的對台政策更為明確合理,隱含着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新契機,雙方應及早進行政治談判。[1] 台北官方刊物聲稱,江澤民在“十五大”報告中重申,“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只是“誘我接受中共前提條件的一個華而不實的承諾”,無甚新意,至少“四大堅持”仍是最高國策,仍是禁區。[2] 也有觀察家認為,中共十五大對台灣發動了新的“和平攻勢”,是江澤民“權力趨穩而願意有所作為的表現”。[3] 這些說法大概都有其道理。 

  不問何說有理,“十五大”是鄧後中共第三代領導群,乘經改有成、聲名遠播之勢作跨世紀決策的一次大會,自有其特殊意義。不過其意義,重點在大陸內政,不在外交,也不在對台政策。但因大陸內政發展與對台政策有其內在關聯,“十五大”對兩岸關係現況與前景之影響仍值得檢視。本文主旨不在於全面討論兩岸關係,而只是從“十五大”人事布局、鄧小平理論之確立、股份制改革及“十五大”報告所闡述的對台政策四個面向,探討“十五大”對兩岸關係的影響。[4]

  一、“十五大”人事布局對兩岸關係的正面效應 

  “十五大”後,江澤民權位趨穩是論者少爭的新情勢。而江核心權位的鞏固,當有助於推動兩岸關係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在毛澤東時代,兩岸關係僵持不下。鄧小平主政後,北京發表《告台灣同胞書》,提出“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方針,1987年台灣開放探親後,兩岸關係有所發展變化,但尚未步入良性互動的軌道。1995年初,江澤民發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講話,提出發展現階段兩岸關係的八點看法,兩岸關係出現富有意義的轉機。對“江八點”細加解讀,似可發現其中含有一些發展兩岸關係新思維的蛛絲馬跡。如果台北願意對“江八點”作出直接的積極回應,兩岸不是沒有可能在一段時期內實行共存共榮。但“江八點”的彈性卻在中共內部權力鬥爭的制約下,無法充份展現。

  經過中共“十五大”,江澤民的權力得到明確鞏固。“十四大”和“十五大”之前,輿論每說江澤民可能被削權,結果他兩次“扮豚吃老虎”,掃除政敵,增加或鞏固了權力地位。雖然“十五大”新領導層仍維繫集體領導的架構,但江是“核心之核心”,繼續身兼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軍委主席三大要職,頭戴“三首帽”,十分威風。十月、十一月之交,江來美國進行國事訪問,與柯林頓在白宮舉行高峰會,又舉行聯合記者招待會,相當風光。

  喬石、劉華清超齡退出權力圈後,江澤民大概可以在對台問題上“有所作為”了。喬石主持人大,主張法治,有一定聲望。但據某台灣學者研究,喬在對台政策上,一向比江強硬。近年江每次發表對台政策較為彈性的講話,喬石往往過幾天亦發表講話,調子一般都較江強硬、激進一些。假如這是真的,那麼喬石下台,對江澤民排除干擾、實行“江八點”,應有正面意義。

  另外,劉華清是鄧小平的老心腹,軍中帶頭人物,在1996年台海危機中屬鷹派,主張對台武力威脅。這兩個人退下,江澤民在短期內巳沒有具足夠份量的挑戰者(李鵬、朱熔基多半屬江的同路人)。[5] 此後,江澤民要切實以“江八點”為基礎,對台發動和平攻勢,自然會較少受到軍方或鷹派的干擾。不過,兩岸關係是否能朝良性互動的方向發展,還取決其它許多條件。由於這些條件目前尚未具備,我們不能僅僅因為江澤民權位鞏固和“江八點”的再次確認,就對兩岸關係的未來發展作出過於樂觀的研判。 

  二、“鄧小平理論”對兩岸關係的影響 

  “十五大”樹立起“鄧小平理論的”旗幟,確立繼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改革開放路線,可說是“江核心”的一個高招。高舉“鄧小平理論”旗幟的用意,主要是從內政方面考慮。一方面假鄧小平餘威撐起江、李、朱體制,排除“萬言書”的挑戰和“左”的干擾;一方面帶動新的改革勢頭,賺取國際間的稱讚支持。借重“鄧小平理論”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說法,北京可以名正言順地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採納資本主義社會的特點做法,而不必受到社會主義信條的過度約束。該理論確立後,江澤民可以實行沒有鄧小平的鄧小平理論路線,既可以根據改革進展狀況,在“鄧小平理論”中不斷填充自己的特色,又可以讓“鄧理論”為其承擔改革的風險,減輕責任,有其妙用。

  從更廣的意義說,舉出“鄧小平理論”的旗幟,對大陸外交和兩岸關係的發展亦有好處。鄧小平有關對美“不搞對抗”的指示,顯然有助於江澤民確立“增進了解、擴大共識、發展合作、共創未來”的對美外交方針。鄧小平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香港的順利回歸,亦有助於確立“江八點”在中共對台政策中的指導地位,對台發起新一輪的和平攻勢。另外,“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改革開放環境,亦對台商提供了誘人的投資機會,從而使台北的“戒急用忍”政策,面對北京的“以商圍政”策略,欲振乏術,處於被動地位。

  不過,北京欲籍和平攻勢,達到統一目的,短期內恐怕效益不彰。“鄧小平理論”云云,未脫離社會主義和四項堅持,江澤民能用,左將鄧力群也能用。雖然目前中共強調鄧小平的經改路線,使左將們無法得心應手地發揮“鄧理論”的保守性,但假如有一天,國企改革受挫,經濟走下坡,出現社會危機,左派就完全可以強調鄧小平思想的另一面,對鄧小平理論作出新的銓釋和發揮。當年胡耀邦、趙紫陽不也都是鄧小平理論執行者,到頭來是何下場?文獻紀錄片《鄧小平》長達十集,居然見不到胡耀邦、趙紫陽的鏡頭。“十五大”報告雖然借用趙提出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但對“十三大”竟一字未提。

  江澤民大概是因為前車之鑑,故而效法鄧小平,經濟松而政治緊,整個“十五大”報告的論調,仍是掛“社”賣“資”。在意識形態上,“十五大”報告說是形“社”實“資”可以,說是形“資”實“社”也不無道理。實際上,若論發展資本主義,北京諸公永遠也只能尾隨人後,而自稱“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工程師”,則江澤民縱不獨領風騷,也算是地位崇高,走在世界前列的社會主義者。近來江的很多談話,包括訪美期間的談話,均強調社會主義旗幟不能丟。事實上,不管是鄧小平,還是江澤民、李鵬、朱熔基,都是長期獻身社會主義事業的忠實信徒。

  有人提出,中共“十五大”所確立的路線,屬第三次思想解放運動。從意識形態的改變來看,第一次思想改革指的是1978年突破“兩個凡是”束縛,第二次指的是1992年突破“姓社姓資”的困擾,這次圍繞的則是“姓私姓公”的問題。但這些變化還有明顯的局限,其它許多重大問題尚未展開討論。例如,究竟是應該堅持中共的一黨領導,還是可以容忍多黨競爭?是應該堅持列寧式的民主集中制,還是應該實行自由民主制?這些問題均未列入中共的議事日程,也不准許民間自由討論。共產黨仍然實行一黨專政,大陸上人權難獲保證,民主遙遙無期。在台灣的自由民主天地里生活的人們,怎可能響往大陸,接受統一?總之,雖然“十五大”進一步確立了鄧小平的經改路線和股份制改革的方向,但缺乏其它重要的配套改革。以此觀之,“十五大”路線對兩岸關係,雖然有其積極意義,但其正面效果亦屬有限。

  三、股份制改革與兩岸經貿關係的互動  

  “十五大”決議把國有企業改革作為進一步發展之重點,企圖藉股份制衝破“公有制”的障礙,對兩岸關係也會有重要影響。國企改革實施巳有十數年,如今是進退兩難,不得不冒險攻堅。為此,利用股份制來進行國有企業改革,被視為大陸的第三次思想改革。股份制的推行,國有企業的收購、拍賣、兼併、破產,“三資”合作等,也許可以解決大陸目前國企長期虧損這個問題,並為港、台工商界帶來新的商機。按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的說法,光是降低國企負債至一個合理水平就需再投入一萬億人民幣,[6] 台商自然有人想趁機而入。從台北一年前宣布要“戒急用忍”,到1997年10月間長榮集團大老張榮發和民進黨許信良主席公開主張開放“三通”等情況看來,[7] 中共“以商圍政”、“以通促統”的策略,顯然巳經有些功用,往後更會加速生效。 

  與此同時,1997年10月6日前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白樂崎在高雄演說時指出,在美華僑以往百分之八、九十支持中華民國,現在有百分之三十公開支持大陸,百分之六十不公開支持哪一方。在這之前,9月26日,台北美僑商會在華府發表1997年度《台灣白皮書》,其中明言,“台北政府限制兩岸貿易投資,不但阻礙了本地企業的發展,也抑止了跨國企業在台北設點的意願”。台北當局承受的壓力,似乎還在加重,[8] 近期兩岸關係對台灣可能比較不利。 

  可是,另一方面,國企改革也給大陸帶來了新的矛盾和問題。大陸人民戲言,“毛澤東時代下鄉、鄧小平時代下海、江澤民時代下崗”,可見國企改革真是問題重重,談何容易。嚴家其認為,“十五大”後失業人數將大量增加,少數人將大發橫財而多數人將失去多年積蓄。[9] 朱熔基也看到不少阻力、困擾和問題。據報導,在1997年9月25日舉行的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部委領導幹部會議上,朱曾告誡,要防止發生盲動、好大喜功、以行政手段迫令職工認股、變相強迫職工離職或退職等情事。[10]

  究竟大陸的國企改革會引發什麼局面,導致何等結果,三言兩語說不清。股份制改革的方向是對的,但前途多艱。對大陸而言,三年走出困境則形勢大好,萬一失敗則可能導致社會動盪。對台灣而言,商機誘人,工商大老可能趨之若鶩,但若中共“以商圍政”成功,台灣則國運堪憂。換言之,國企改革對台北、對北京都具有挑戰性,其中有機會也有危險,雙方關係則錯綜複雜,有競爭性,亦有互賴性。鹿死誰手,尚在未定之天。

  四、“十五大”政治報告對兩岸關係的影響  

  中共“十五大”政治報告有關兩岸關係的內容有無新意?台北及外界的看法一般均認為沒有新意,但北京方面的說法是有新意,只是你沒有看到,再認真好好看看,也許就可看出新意來。這個新意按照一些大陸觀察家和學者的說法是,政治報告沒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字眼,重申主張兩岸進行結束敵對狀態的談判等,均有利解決兩岸關係的政治僵局。但按李怡先生的說法,這不過是中共的另一輪和平攻勢而巳。[11]

  實際上,兩岸氣氛在“十五大”前後巳有顯着改善。目前雙方都說要準備恢復海基、海協兩會協商,就經濟性、事務性以至政治性議題進行商談和對話。要和談就要有不使用武力的底線。人們擔心的是,“什麼問題都可以談”是中共不敗的統戰策略;談成有利,談不成也無損,還會有溫和合理的美名。從台北的立場看,有人認為,錯過有利時機,可用籌碼將越來越少;也有人認為,談判是妥協的開始,因為兩岸立場、勢力懸殊,雙方會談可能以台灣的投降告終,整個遊戲有點像“大陸貓耍台灣鼠”。

  此種擔心應該不是多餘的。在大陸上,中共利用傳媒控制,始終有效地宣揚着民族大義和傳統的大一統理念。能理解台灣內部發展的人實在太少,同情台北當局立場政策的人似乎絕無僅有,從而構成兩岸間長期的緊張不睦。大陸有一個假定,台灣的情況會越來越困難。只要大陸繼續改革,推行目前對台政策,台灣在國際上進一步孤立,將會被迫投降;而台灣對大陸經濟依存度的不斷提高,也將從另一側面,迫使台北被迫接受“三通”,接受中共的統一方案。這類假定我認為是一廂情願。

  放眼世界,我們可以看到在愛爾蘭、柬埔寨、斯里蘭卡土地上一些少數族群,都是被迫擠到一個角落上去,但是他們並沒有投降。同樣的,台灣外交孤立或在經濟上依存大陸,亦未必就會導致台北接受中共的統一方案。對台灣而言,北京恃強不接受兩岸分治的現實是霸道無理;說和平統一又不承諾放棄用武是軟硬兼施;在國際上孤立台灣,不容忍台北的務實外交更是相煎太急。民主化的台灣,自由開放,台獨可以公開辯論。近年來,統獨立場愈趨對立,獨派有所擴張,對“一個中國”原則,有新的排斥感,可見中共對台政策之反效果實不可低估。

  大陸對台灣認知上的另一誤區是將台北的大陸政策和兩岸關係的僵局,過多地歸咎於李登輝的個人因素。李登輝作為台灣的民選總統,其權威跟強人政治時期的蔣介石、蔣經國父子有很大不同。以前二蔣講一句話,沒人敢說第二句。今天李講一句話,有人予以批評,是十分正常的事,而且批評的人數大大超過為李辯解的人數。王作榮曾勸批評李登輝的人士冷靜想一下,如果不是李登輝,換另一個人在這個位置,台灣是否就會有不同的命運。我認為現在就對李登輝下結論,可能為時太早。如果李登輝不實行台北目前的政策,台灣的情況不見得就會比現在好,反而可能比現在更壞。台灣情況很困難,誰去處理都會受批評。修憲政改和民選總統後,民間力量影響高漲,政府在實行內政外交的政策上,所要考慮的新因素太多,兩岸談判,條件益難。從台北的現狀看,李登輝不會放棄目前的既定政策,兩岸關係的前景,亦未到樂觀的時候。

  中共“十五大”政治報告提出,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麼都可以談,在目前看來,有相當引誘的效果,但真正促成談判,為將來統一鋪路,可能性很小。兩岸立場迥異,各行其道,難以形成根本的共識。“十五大”報告重提“一國兩制”、和平統一中國。但“一國兩制”的模式能否為台北所接受,仍有很大疑問。

  香港回歸至今,中共對香港事務干預有限,未對政治異議份子採取特別打壓行動;在言論自由方面,九七回歸前即有自律現象發生,回歸後未出現明顯惡化;社會也比較安定。到目前為止,“一國兩制”的實行,並未出現很多人原先所擔心的那種不好結局。如果“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確實成功,台灣可能被迫面對將來“一國兩制”擴大、推及台灣的壓力。然而,“一國兩制”能否在香港成功運作,還未到蓋棺論定的時候。如果我們對“一國兩制”的內部矛盾一一分析的話,就會發現,所有可能產生的問題現在尚未爆發,不等於將來就不會發生。例如,在經濟方面,香港能否擺脫泡沫經濟的威脅,維持長時間的繁榮,仍值得觀察。總的說來,香港回歸以來的正常發展局面,尚不足以論定“一國兩制”的長期可行性。今天香港的局面或許可以說是實行“一國兩制”的結果,但也許一年後,今天作樂觀判斷的人就會提出另一種看法,其論點可能比今天的悲觀論者更為低調。為此,很難想像台北會接受中共的“一國兩制”方案。

  五、餘論 

  以上四點僅探討中共“十五大”對兩岸關係的影響。當然,台海兩岸關係發展的決定因素很多,中共“十五大”只是一大變數。欲窺全豹,不可不同時注意近年其它大事。例如台灣民選總統後,政治更加多元化,台北若與中共談判,首先必須克服協調內部利益的困難。其它如美日安全保障協定加添防衛合作指針,顯然有意箝制中國軍事威脅。儘管中美關係經過柯江會談後有重要進展,美國和日本介入兩岸關係的可能性仍不能排除。這些都是事實,北京片面改變不了。

  沉君山指出,二十一世紀初,世界趨勢將是經濟合流、政治分權;經濟力量有推動作用,但主導分合的終究是文化,包含種族、血緣、宗教信仰、語言文字、歷史傳統等在內的文化。[12] 他認為在大陸上,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是一致的;但是,在台灣,國家認同百年來一變再變,晚近,本土意識逐漸取代大中華意識,而海洋文化又異於大陸文化,自然不能和大陸同日而語。北京的“防獨重於促統的鳥籠政策”似在加助負面互動,而目前並“沒有一個最終的兩岸關係的國家模式,可能同時被雙方接受”。他主張兩岸都應務實,認識統一之不易,“基於'確定方向、尊重現實'的原則,建立一個過渡性、功能性的政治關係”。關鍵是着眼點應在統一前,而不是統一後。他問道,若“沒有統一前的如何如何,不用武力,又如何達到統一後的如何如何呢?” 

  我想所謂的“確定方向”,恐怕爭論必烈,但是建立統一前的功能性政治關係,是很有見地的。江澤民呼籲先就“終止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不知是否也含有此意。誰都看得出統一需要條件和時間,欲速則不達;誰都能明白兩岸的國際空間戰,是鷸蚌相爭,雙損無益之事。倘若北京能避免對台獨或獨台的擴大闡釋,克制亂拋“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帽子的行為,兩岸關係必可進一步緩和,互信也會增進。同樣地,倘若台北能儘量把“中國原則”寬鬆解讀,少做正面抗拒,台海氣氛定會少一些雲煙,共處也較容易。 

  在台北1997年9月18日舉行的一次“中國通圓桌論壇”上,包宗和指出,台灣新任行政院長蕭萬長和大陸行將出任國務院總理的朱熔基皆為財經專家,皆有以經貿為施政主軸之傾向;郭正亮主張兩岸應避開直接談判主權,改從“三通”切入,因為“三通是台灣唯一可以創造籌碼的議題”;李英明看到省港、大陸沿海及台灣新形成的三角地區將成為全球經濟體系的重要一環,引起世界矚目;朱新民則問,“中共對自己最堅持的意識形態都可以因外在環境的變遷而做出調整,為什麼在對台政策上就不能讓步呢?”[13] 這些台灣學者的觀點有一共通之處,就是“變化中孕育希望”。縱使某些說法略嫌片面或不夠成熟,大致上,可說都是為統一前的功能性發展在努力鋪路,值得稱許。 

  如果透過大家共同的努力,兩岸間能建立起統一前安全、穩定、互利之溝通交流架構,假以時日,透過協商合作,和平解決問題的機宜應該可期。 
 
 
“三十六計和為上”,兩岸還是化干戈為玉帛好
 
  --有關兩岸關係的幾個問題

  李家泉

  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

  一、“一個中國”原則問題

  二、島內四黨的大陸政策

  三、“政治因素”和“感情因素”

  四、李登輝的“戒急用忍”政策

  五、兩岸政治談判問題 

  今年以來,我有幸參加了幾次與台灣政界及商界的座談會,也單獨會見了一些台灣朋友,並就兩岸關係的現狀和未來交換了意見和看法,頗有收穫。以下擬結合自己心得體會,談有關兩岸關係的幾個問題。

  一、“一個中國”原則問題 

  什麼是“一個中國”原則?今年1月26日,錢其琛副總理在江澤民主席發表有關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看法和主張”三周年紀念會上講了三句話:一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二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三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能分割”。這是對鄧小平、江澤民所提出的“一個中國”原則最權威、最正式和再清楚不過的銓釋。

  這裡有兩個問題需要澄清。一是關於“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台灣方面說,當年兩岸兩會(大陸的“海協會”和台灣的“海基會”)曾達成“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口頭協議,意即兩岸可就“一個中國”各說各的內涵和稱號。設如果真如此,那不就等於祖國大陸這邊實際上也巳同意“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了嗎?這自然是不可能的。

  經過筆者考證,實際原話是:雙方各自可以口頭方式表達“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這實際上是說,“一個中國”原則可以暫不涉及它的具體內涵或稱號。大陸這邊不特意強調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那邊也不要特意去講“中華民國”。這就是把“一個中國”的提法暫時地“中性化”了。其具體內涵可留待雙方以後討論。這本是祖國大陸這邊十分善意和誠意的表示,然經台灣方面扭曲顛倒為上述八個字後,其內容就完全走樣了。

  二是關於汪道涵先生的一次談話。台灣媒體報導說,汪老先生在一次接見台灣客人時說:“一個中國既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中華民國’,而是兩岸共同締造的未來的新中國”。我沒幸在場親聆汪老先生教益,但經向有關人士了解,汪老先生確實說過大意如此的話。它含義頗深,也頗具前瞻性。然台灣方面有人把它混同台官方所說的“一個分治的中國”,意即“‘一個中國’是未來,‘兩個中國’是現在”。這同樣是一種有意的扭曲。

  而據我所知,汪老先生的“一個中國”立場是十分堅定的,他是堅決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和“台灣獨立”的。未來的“一個中國”,當然是經過“整合”、實現和平統一、兩岸共同締造的新中國。但這絕不等於說,現在的中國就是“主權分割、治權分享”的“兩個中國”。中國是一個整體,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絕不容許分割。我覺得,汪老先生的話與江主席歷次談到的以及錢副總理最近發表的談話的原則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總之,關於“一個中國”的原則,關繫到兩岸之間的“定位”--它究竟是“一國”的內部關係,還是“兩國”的國際關係?這是關係兩岸未來、關繫到國家命運的大問題。有人總是想把台灣定義為“主權獨立國家”,這究竟有什麼好處?難道台灣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實行“高度自治”就沒有前途、而只有分成兩個國家、互不隸屬才有前途?台灣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兩岸在未實現統一以前,可不可以各自按照“一個中國”原則(暫不涉及它的具體內涵或稱號)來處理兩岸關係中的各種問題?所有這些問題,都是頗值得各有關方面特別是台灣方面的朋友們深思和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二、島內四黨的大陸政策  

  島內四黨係指國民黨、民進黨、新黨、建國黨,台灣當局廢除“黨禁”後,島內政黨一度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最多時達到90個左右,然大都像肥皂泡一樣地消失了,現台灣媒體時常出現的就是這四個政黨。

  民進黨是台灣島內最大的反對黨。該黨內部有四大派系,即以許信良、黃信介、張俊宏為代表的美麗島系,以洪奇昌為代表的新潮流系,以陳水扁、沉富雄為代表的正義聯線,以謝長廷、顏錦福為代表的福利國連線。今年2月13日至15日,這四大派系開展了所謂“中國政策”實即對大陸政策的大辯論,所達成的“共識”是“固本西進”,與國民黨的“根留台灣”、“戒急用忍”政策幾無二致。在這次大辯論中,國民黨與新黨以及社會各界許多人都列席參加了,說明各方都很關心這個問題,也無法迴避這個問題。這個大辯論實際上還只是開始。

  台灣島內四個政黨中,建國黨是最新成立的,勢力最小,是死硬的“台獨”派。現將這四個政黨在兩岸關係上的立場和政策簡述如下:

  國民黨:“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主權獨立國家,只不過是現今'場所’變了”。“中華民國=台灣=主權獨立國家”。如今的兩岸關係是“准國際關係”。將來應“統一在一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之下”。

  民進黨:“台灣巳是主權獨立國家,無須再宣布獨立”。基本公式同國民黨,即“中華民國=台灣=主權獨立國家”,執政以後可以不改現有“國號”。如今的兩岸關係是“國際關係”,未來的目標是“一個中國、一個台灣”。

  新黨:“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國民黨不同點是未講領土主權範圍)。如今的兩岸關係是“特殊關係”,未來應經由“邦聯”或“國協”模式達成統一。

  建國黨:認為現在的台灣“不是國家”,而是面臨被吞併危險的“非國家”。如今的兩岸關係是“國際關係”,未來的目標是“一中一台”,建立“台灣國”。

  以上可見,島內四政黨在主張台灣主權獨立這一點上基本是一致的,只是建國黨主張變更國號,而其它三黨則主張保留現有“中華民國”國號,詮釋上大同小異。如果從兩岸要不要統一這一點上看,國民黨是“虛統”,新黨是“緩統”,民進黨是“拒統”,建國黨是“反統”。存在決定意識,兩岸處於分割狀態的時間太久了,使得島內的分離意識在加劇。

  這既說明了問題的嚴重性,也說明了解決問題的迫切性。島內的分離意識巳不只是理念,而是越來越多地見諸行動。就台灣當局來說,政治上的“一國兩體”,經濟上的“戒急用忍”,軍事上的“擴采備戰”,文化上的“分離教育”,特別是對外關係上“聯外壓內”,在在說明必須儘快地解決兩岸關係問題,不能再拖了。

  三、“政治因素”和“感情因素”  

  目前的兩岸關係之所以處於僵持狀態,原因是複雜的和多方面的。僅就兩岸之間來說,既有“政治因素”,也有“感情因素”,兩者又是相互聯繫、交互作用和影響的。

  就“政治因素”說,兩岸各有說詞,各有“想不開”的地方。台灣方面說:“中華民國”是1912年成立的,如今巳八十六年,國共內戰中,國民黨雖然失敗了,但並沒有被消滅,還在台灣這塊地方實行“有效統治”,在大陸時期的全國性統治機器經過收縮和修補還依然存在。怎麼能“被”你統一,“矮化”為一個“地方性政府”?

  然就大陸方面說,更是義正詞嚴,原國民黨的南京政府確實是被推翻了,巳經改朝換代了。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內有全國絕大多數人民的擁戴,外有國際上絕大多數主權國家的承認,它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理所當然地要繼承或接管原“中華民國政府”既有的一切權力和所管轄的領土。台灣畢竟只是中國的一個小省,其土地和人口分別只占全中國的0.27%和1.72%,怎麼可以閉眼不顧事實,硬是“以省稱國”,偏安一隅,抗拒中國統一呢?

  就“感情因素”說,兩岸也各有“情結”,各有“想不開”的地方。如果說,政治因素主要導源於政治層面和政治人物,那麼感情因素則主要導源於兩岸間的人民大眾。

  從台灣同胞看,它地處中國東南邊陲,歷代的中央政府都沒有保護好台灣同胞,尤其甲午一戰,腐敗無能的滿清政府,竟將祖國寶島台灣割讓給日本侵略者,使我台灣同胞遭受五十年之久“亡國奴”之苦。1945年台灣光復之後,又繼續遭受國民黨政府的欺凌和壓迫,特別是1947年的“2.28”事件,竟有成千上萬的台灣同胞慘遭殺害。新中國成立以後,施政有誤,諸多困擾,更談不上給台灣同胞以有力奧援。台灣同胞由此而產生“台灣情結”,增長分離意識是很自然的。

  從大陸同胞看,完全是另一種“台灣情結”。他們對於當年滿清政府之出賣台灣,無不義憤填膺,痛心疾首,眼淚暗流。對於台灣同胞之被迫當牛做馬,更是感同身受,心懷國恥,無日或忘。台灣島內有些人把歷代的中國中央政府有負於台灣人民之所作所為,與祖國大陸人民劃上等號,這是非常不妥的。八年抗日戰爭,我大陸同胞為了收復包括台灣在內的被占國土,浴血奮戰,艱苦備嘗,先後傷亡達3,500萬人,財產損失達5,000億美元以上。抗日戰爭的勝利,台灣的回歸祖國,這是中國人民、海峽兩岸人民共同以生命和鮮血換來的,真是“一寸山河一寸血”啊。如今強大了的祖國和它的人民,怎麼能容忍它的肌體骨肉的一部份從母體分離出去並重新落入外國反華勢力的魔爪之中呢?

  如今的兩岸關係或台灣問題,追本溯源是歷史遺留下來的。“政治因素”和“感情因素”交集在一起,使問題更加複雜了。兩岸都是中國人,還是“和為貴”、“化干戈為玉帛”的好。在兩種“政治因素”和兩種“感情因素”之間,可不可以找出一個“匯結點”呢?這就要多溝通、多交流、多對話、多商量、多為對方想想,找出一個“匯結點”。要在兼顧中華民族整體利益和台灣同胞利益的前提下,共同為締造一個“統一、繁榮、富強、民主、文明”的新中國而奮鬥。

  四、李登輝的“戒急用忍”政策  

  台灣方面自1996年9月提出“戒急用忍”的大陸經貿政策以來,到現在巳經快一年半了。近一個時期來,台灣高層仍多次表示將繼續推行這一政策。這個政策究竟怎麼樣?其由來及發展趨向會如何?不妨作點探討。

  據台灣島內的一些朋友們談,1996年7月底,李登輝先生對國民黨中央常委、台灣工業總會理事長高清愿等企業家來祖國大陸參加北京召開的“京台經濟合作研討會”,並受到國家主席江澤民的親切接見,感到十分惱火,認為這樣下去會對台灣工商界產生重大影響,如果他們都一窩峰地去大陸投資,那麼台灣方面藉以與大陸抗衡的最後最大的一個籌碼就沒有了,那怎麼行?認為必須剎車,也必須給高清愿等一點臉色看看。

  同年8月14日,也就是江澤民接見高清愿等的半個月之後,李登輝在一次會議上,即提出要對“台灣亞太營運中心應以大陸為腹地”的說法“進行檢討”。其實,這是他本人早就認可、並且多次談到和強調的,終於決定要“收回”、要“反思”、要“檢討”了。

  儘管如此,他還覺得不夠。認為江澤民在接見高清愿等企業家和學者們時,用了那麼多古詩古詞古典,諸如“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此事古難全”,以及“(別有幽情暗恨生)、此時無聲勝有聲”,等等,都是喻意頗深,饒有風趣,但卻讓人費解。

  香港一家報紙帶有諷刺意味的報導說:“江澤民談笑用兵,李登輝後院失火。”李先生希望有所回應。說來也巧,就在這個時候,台灣某先生建議採用清朝咸豐皇帝親筆寫的“戒急用忍”四個字進行回應,李欣然接受。於是在一個月後的9月14日,就又在高清愿親自主持的工業總會年會的閉幕式上正式提出這幾個字。一面是以古典對古典,一面更重要的意圖則是要對台灣企業家們正在興起的大陸“投資熱”潑些冷水。

  許多人對台灣李先生提出的這幾個字,一時也感到懵懵然,不知出自何經何典。其實,它是來自河北承德原清宮的“避署山莊”,有人曾親睹台灣這位“某先生”在承德旅遊參觀中記下了這幾個字。

  咸豐皇帝為什麼要提寫這幾個字?經向一位歷史學家考證:咸豐年間,大約19世紀60年代初,英法聯軍進攻天津,清軍連連失利,咸豐帝躲在避暑山莊,不知所措,鬱鬱寡歡,大臣們給他請來一位佛教大師,意在請其指點,這位大師於是給咸豐帝寫下了“戒急用忍”四個字,用意是很明顯的。咸豐帝視為珍寶,並親自書寫了這幾個字,掛在避暑山莊“煙波致爽齋”東暖閣的門楣上,奉為座右銘。咸豐帝本人則住在這個“煙波致爽齋”西暖閣。這以後不久,咸豐帝被迫簽訂了好幾個賣國條約,最後自己也死在這個掛着“戒急用忍”四個大字的“煙波致爽齋”。

  北京的這位歷史學家說,“戒急用忍”這幾個字,一向被視為“倒霉”、“晦氣”的象徵,未想到130多年以後竟被李登輝先生用在兩岸關係特別是兩岸經貿政策上。同是“戒急用忍”,也同是出於無奈,只不過一個是對外,一個是對內的。

  目前,李先生的這個政策除了政治層面一些人出於某種特殊考慮仍表示應堅持和擁護外,商界、學界和輿論界反對的人巳愈來愈多。台灣航運界龍頭、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首先發難,直言不諱地抨擊台灣當局的“戒急用忍”政策,要求儘速開放兩岸“直接三通”。台塑集團董事長王永慶也公開不滿地表示說:什麼“戒急用忍”,巳“使台灣三萬商家忍不下去了”!

  台灣着名經濟學家侯家駒教授連續發表多篇文章,猛轟台灣當局的“戒急用忍”政策,說這是一個“錯誤的大陸經貿政策”,是違反“自由經濟基本哲學的”。其他許多學者、企業家、輿論界人士亦紛紛指稱這個政策“太僵化”、“脫離實際”、“違反市埸法則”、“欲圖損人而其實害己”。台灣高層中的某些智囊人士亦感到,這種政策只能作為權宜性的反彈措施,不宜持續太久,否則亦會招來“晦氣”,不僅會激化矛盾,也會損害自身經濟利益。

  五、兩岸政治談判問題 

  自1995年6月李登輝訪美以來,兩岸關係先是緊張、後又轉向持續的低迷狀態,海協會和海基會的會談也中止了。近一個時期來,似乎微露某種“解凍”跡象,雙方都在圍繞談判問題向對方喊話,但迄未達成協議。究竟能不能談得起來,要進行什麼樣的談判以及其前景如何,是各方都十分關注的問題。

  1. 能不能談得起來?

  我看勢在必談。只是什麼時候能開始,現在還不好說。之所以說勢在必談,是各有關方面都不想打仗,打起來對誰都沒有好處。

  就大陸來說,提出“一國兩制”,就是想和平解決分歧,不想打仗。有人說,“一國兩制”是為了要“吃掉”台灣,這是台灣在認識上的“最大誤區”。而其實,大陸提出“一國兩制”,正好是因為不想“吃掉”台灣。如果像有人說的那樣,香港是“金鵝”,台灣是“金牛”,既然能保存“金鵝”,又為什麼不能保存“金牛”?香港回歸到現在八個多月了,事實證明是保存這隻“金鵝”還是殺掉這隻“金鵝”對中國更有用呢?當然還是保存這隻“金鵝”好。除非有人硬是把中國大陸逼到牆角,否則是不會也不願動武的。

  就台灣來說,一是經濟上屬加工出口型經濟,二是軍事上無戰略縱深,不說打仗,就是持續的緊張狀態也承受不起。別看它買了那麼多西方武器,每年也要進行很多次軍事演習,都不過是裝模作樣,自我壯膽,真正打起來,由於先天的致命弱點,是無法發揮其應有的效能的。台灣高層心知肚明,過去伊拉克買的先進飛機不比台灣少,但戰爭一開始,機場先被對方摧毀,飛機上不了天,又有什麼用呢?台灣經濟能有今天這個樣子,實在也不容易,誰也不忍心看它毀於一旦。相信廣大台灣民眾也是希望通過和平談判改善和穩定兩岸關係的。

  就美國來說,台灣對自己早就不是“財富”而是“包袱”。兩岸真的打起來,就要拖自己下水,這對美國並無好處。不久前,美國前國防部長佩里訪台帶去“三個訊息”,其中第一項就是期望兩岸“儘快重開會談”;第二項是建議台灣從香港“了解一國兩制如何運作“;第三項是表明美國對台灣不是“沒有限制、無條件的支持”。(台《聯合報》1998.1.26) 這對台灣自然是有壓力的。美國對香港按“一國兩制”實現順利回歸,深感“驚訝”,雖未說“一國兩制”適用於台灣,也未說不適用於台灣。 

  2. 應進行什麼樣的談判? 

  看來兩岸在這方面是有分歧的。台灣方面,要求恢復原來海協、海基兩會的事務性會談,說“過去從那裡中止,現在就從那裡開始”。認為現在進行政治談判的時機和條件都不成熟,應該“先易後難”、“積累善意”、“循序前進”。從李登輝到蕭萬長和張京育,都表達了這個意思。其實不過是藉口,真意是不想進行政治會談。而大陸方面則認為,如果只是恢復過去那種事務性會談,不過是消磨時間,什麼問題都解決不了。諸如劫機犯遣返牽涉到司法管轄權,漁事糾紛牽涉到海域劃分,都是政治問題,涉及到兩岸關係的定位,不進行政治會談,不解決這些問題,事務性會談將很難取得進展。不僅如此,1995年6月李登輝先生訪美,使兩岸關係由緩和變得緊張,就是在兩會事務性商談並取得進展的時候進行的,大陸不會忘記這個教訓。 

  3. 怎樣進行政治談判? 

  關於這一點,錢副總理今年元月26日在紀念江主席1995年元旦發表的關於《八項看法和主張》講話三周年座談會上巳講得很清楚。他說,江主席創造性地提出,第一步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錢又提出,當前,首先要就上述政治談判的程序性商談作出安排,通過程序性商談,就政治談判的談題、代表名義、方式等問題達成雙方可以接受的協議。與此同時,錢還提出願和台灣各黨派、各界人士加強接觸,交換意見。今年2月24日,大陸海協會巳就上述政治談判問題正式去函台灣海基會,並表示歡迎辜振甫先生在適當時候來大陸訪問。 

  台灣方面的一些負責人士在兩岸談判問題上也曾有過積極的表示,只是後來不知什麼原因態度上又有變化。其實正象台灣輿論界和美國某些人所表示的那樣,“'事務性'和'政治性'會談並未做嚴格的區分”。(台《聯合報》1998年1月26日) 如果一味強調事務性會談而拒絕政治會談,實際是在為兩岸談判設置新障礙。 

  總之,正象前面說到的那樣,談判勢在必行,政治談判更是勢在必行。看來兩岸關係的發展,是有其必然趨勢和規律的。蔣介石主政台灣時期,兩岸基本上是隔海對罵;蔣經國時期,是大陸單方喊話;李登輝主政台灣以來,雙方正由各說各話走向同席對話。不過,這後段的時間將是漫長的,道路也是曲折的,將一直延續到“後李登輝時代”。台灣同胞對於“一國兩制”的認識也還需要一個過程。祖國大陸絕無意“吃掉”台灣,台灣也絕無與祖國大陸進行長期對抗的本錢。還是應該坐到一起,通過對話和談判,增進了解,化異求同,積極改善兩岸關係,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謀求和平統一和振興中華之道,如此則兩岸幸甚,中華民族幸甚。 
 
異中求同,化敵為友
 
  --我對解決兩岸僵局、推進兩岸談判之淺見

  邵玉銘

  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主任

  一、兩岸恢復會談協商可能性之分析

  二、台灣對兩岸關係中一些關鍵性問題之立場

  三、中共對台政策之分析

  四、對兩岸思維與行事模式的比較

  五、化解兩岸僵局和推進談判之道(兼結論)

  自中共召開“十五大”以及“柯江會談”以來,海內外各界華人及許多國際人士都對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寄予高度的關切和期望。我也乘到紐約參加這次國際研討會之機會,略抒己見,以就教各位。既為己見,當然不代表我所服務的單位以及任何其他機構。

  一、兩岸恢復會談協商可能性之分析 

  自李總統訪美以及“海基-海協”兩會中斷協商以來,兩岸關係基本上處於停滯僵持狀態。但在中共“十五大”前後,中共高層人員以及各式官方文件一再透露,希望兩岸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就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問題進行談判並簽署協議。對於中共此一意向的透露,一般看法有二。一種看法是,此乃中共的和平攻勢,一方面替“柯江會談”營造友善氣氛,測試美國對台灣問題的堅持程度和政策底線,另一方面,製造台灣內部的分歧和焦慮感。另一種看法是,中共確實有意談判,原因是自1996年12月台灣召開“國家發展會議”以及隨後修憲、達成精簡台灣省政府組織等決定後,中共認為此已造成國民黨與民進黨合流,以及台獨或獨台意識增長之效果,因而擔心台灣在統一的道路上有漸行漸遠之勢。基於此一認識,中共期望早日恢復談判。在以上所述和平攻勢與真心談判之間,何者為實,恐怕只有讓未來一年的時間予以證明了。

  近四年來,也就是自兩會中斷協商以來,台灣內部對於兩岸關係的走向,基本上存在兩派意見。一派意見是,在“一個中國”未獲得澄清並取得相互共識之前,如果中共不能接受兩岸為“對等政治實體”的現狀,不能面對“主權共享、治權分屬”的現實,對兩岸談判就應該從緩再議;否則貿然進行談判,若因雙方共識與互信基礎不足而導致談判破裂,將產生使兩岸關係更加惡化的後果。這一派意見主要以官方為代表。正如中共“十五大”開幕後,李總統在巴拿馬訪問時所公開表示的,“先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否則根本沒有辦法談”。另一派意見則以工商界和部份學術界人士為主,認為中國大陸市場廣闊,商機無窮,兩岸若持續進行消耗性的外交戰,雖然未必兩敗俱傷,但耗損國家財政和社會資源,至為不智。此派意見還主張,大陸政策在位階上應高於務實外交,兩岸應儘早進行“三通”,進而開展接觸、談判政治岐見。至於“一個中國”的原則問題,則主張應予模煳化,或是兩岸各自表述或是根本不予界定。

  針對兩岸是否能恢復協商問題,個人認為,對中共而言,它必須認真解決兩岸存在的現實問題,而不能只是一種和平攻勢,這點容後面再談;就台灣而言,政府只有能在逐漸接受並採行第二派意見後,才能進行兩岸談判。換言之,台灣必須首先經過“內部整合”,在政府與民間看法取得一致後,兩岸談判、尤其是政治性問題之談判,才有可能。

  二、台灣對兩岸關係中一些關鍵性問題之立場 

  依據我的觀察,當前台灣對兩岸關係有如下八項基本看法和觀點。第一,1949年以來國民政府在大陸雖因戰敗而撤退台灣,失去對大陸地區的統治權,但相對而言,中共無論採取武力解放或和平統戰試圖奪取台灣,也終究沒有如願。在兩岸政權互不觸及對方管轄領域之下,也就是說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主權無一日中斷,而中共之主權也無一日伸至台灣。中共有時表示中華民國之主權自1949年以後就消失了,此一立場既不符合事實,也不能被台灣所接受。

  第二,既然兩岸政權都互不觸及對方管轄領域,那麼兩岸當局就不能說“誰是誰的一部份”,只能說台灣與大陸“互為中國的一部份”。在此意義下,應該說兩岸是“主權共享、治權分屬”。換言之,無論是因“國共內戰”而導致今日兩岸“分治”的現狀,或因兩岸分治而導致主權的持續“共享”,這都是一個歷史演變的結果。台灣尊重此一結果,但大陸不然。

  第三,台灣認為統一雖是目標,但目前只是走向統一的“過程”,也就是一種“由分裂走向統一”的路程。統一既然是一過程,兩岸今後應該是“互促統一”,對於統一後國號、國歌、國旗、憲法等重要事務,均需屆時協商決定,而不是中華民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給兼併或鯨吞。

  第四,台灣一向主張兩岸是一“對等”關係。對等是指“相對的兩方”,兩方各具對等的尊嚴,而不是指土地面積、人口的“相等”。就處於協商狀態下的雙方而言,“對等”是指據有簽署協議並執行協議能力的主體的對等。大陸方面有人以“大陸大、台灣小”而指責“對等”一詞不恰當,甚至改用“平等”一詞來描述兩方關係。實際上,“對等”只是指兩個主體的相對關係而言,是一個無任何附加價值之中性名詞,中共實無反對之理由。至於中共所謂“平等”究系何意,限於資料,本人並不清楚。

  第五,台灣亦主張中華民國系一“政治實體”。對於台灣主張中華民國為一主權獨立國家之立場,中共一向批評此系台灣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獨”或“獨台”;但當台灣主張為一“政治實體”時,中共也一併反對。事實上,“政治實體”是一個中性名詞,其中“政治”兩字,乃係基於其政府具有徵兵、抽稅、進行司法審判等政治性權力而已;“實體”乃指一客觀存在的事實。但今日中共不接受台灣為一“政治實體”,試問,台灣若不是“實體”,難道是“虛體”?“虛體”是“不存在”(nonexistent)的,台灣若是“虛體”、而不是“實體”,則台灣如何可成為具有協商及履約能力的行為主體?中共給予台灣的稱號為“台灣當局”,美國在其“台灣關係法”中曾使用此一名詞,指在台灣之當局系一具有強制力的政治當局,中共寧舍“政治實體”之中性名詞而用“台灣當局”一具有高度政治性之名詞,此一立場實令人不解。

  第六,台灣曾主張兩岸處於“分裂”狀態,但因中共認為“分裂”具有獨立意味,故台灣近幾年來已改用“分治”兩字。關於此事,中共主張兩岸是“分離”而不是“分裂”。實際上,分裂(division)是一種暫時性的分開,分離(seperatism)則是一種永久性的獨立。我們只見過東、西德因“分裂”而統一,卻從未聽聞北愛爾蘭的分離主義運動有與英國統一的主張。以上種種,雖是名詞之爭,但是否顯露出中共對台灣已陷入一種意氣之爭-即凡是台灣所主張者,中共必加以否決而另立新詞。

  第七,中共一再宣稱,兩岸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應由中國人自己解決,並說兩岸談判為平等協商,並非中央對地方關係等語;但在國際場合,中共則一向堅持台灣系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省或一部份,並極盡打壓台灣之能事。中共此一“內外有別”的作法,難免令台灣方面對中共是否有誠意解決兩岸問題深感疑慮與不安,會使台灣方面認為,在雙方談判未完成之前,中共之立場在國際上已造成對台灣不利之效果。

  第八,關於台灣的務實外交問題。今天台灣所進行的國際交往活動,無論是“元首外交”、“度假外交”、參與聯合國或舉辦亞運會等等,無一不被中共扣上進行分裂國土活動之罪名。試問,全球有那一個民主政府之元首,為避免被另一國家或敵對政權扣上此一罪名,就成天關在國土內不出訪的?台灣基於民意需求與國家尊嚴,為求生存與發展,走向國際社會,結交國際友人,有其合理性與必要性。另外,中共對台灣參加國際活動這一問題,主張台灣不能參加以主權國家為會籍的國際組織,但實際上,對於許多“非政府組織”(NGO),中共也不准台灣以正式會員身份參加。再者,中共聲稱同意台灣參加國際性、經濟性和文化性的活動,但實際上,連上次高雄市爭取主辦亞運會這種體育活動,中共也極力杯葛,並支持南韓。

  以上八個問題,是台灣國民政府之立場,也是台灣兩千一百萬民眾的共識,中共若對以上八個問題不能作出合理的讓步或容忍,我敢肯定的說,在台灣任何政府、元首或政黨都不敢違背極大多數民意,而貿然與中共進行談判。

  三、中共對台政策之分析 

  如果中共提出兩岸進行談判不是一種和平攻勢,而是要認真解決目前兩岸的僵局,那麼,個人認為,中共首先必須扭轉對台灣政治生態與民意走向的認知偏差,這可以從幾個方面來談。

  中共認為,台灣內部始終存在台獨傾向,由於去年台海危機造成台灣民眾對大陸當局之反感,以致中共擔心台灣在中國統一的道路上有“漸行漸遠”之勢。實際上,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1994年1月至1997年5月前後近30次的民意調查顯示,“贊成統一”的比例維持在20-30%之間,主張“維持現狀”的在40-60%之間,“贊成台獨”的維持在10-20%之間,表示“不知道”的維持在5-25%之間。如果將“贊成統一”和“維持現狀”相加,則至少“不贊成台獨”的人士比率高達60-80%。我們說凡事講求科學和證據,根據這份長達3年、近30次的重複問卷調查,中共怎可得出所謂“台灣在中國統一的道路上漸行漸遠”的結論?

  依據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另一項針對不同省籍和不同年齡人士“統獨意見”的年度常態性調查,在20-29歲不同省籍(指福建人、外省人及客家人)的青年人之中,贊成統一的平均占37.5%,在30-39歲不同省籍的中青年人之中,贊成統一的平均占24.3%,在40-49歲不同省籍的中年人之中,贊成統一的平均占26.9%,在50-59歲不同省籍的老年人之中,贊成統一的平均占25.4%。這就證明,與所有更高年齡階層相比,台灣的“新新人類”支持統一的比率最高。這也顯示,在台灣的年輕人中,有不少人對於中國統一的心態是支持或並無憂慮。我個人推測,這些年輕人之所以比其他年齡階層對統一較有興趣,恐怕是他們認為,中國大陸是一個具有更大發展空間的地區,他們將來可以前往一顯身手。如准此而論,又怎能說台灣在統一的道路上“漸行漸遠”呢?

  自去年十二月以來,由於民進黨與國民党進行“政黨合作”,召開“國家發展會議”及修憲,中共就逕行認定國民黨與民進黨“合流”,甚至暗示兩黨“同流合汙”。實際上,若一定要說“合流”,國、民兩黨也是一種“大小合流”。由於國民黨為一大黨,歷史與資源遠大於民進黨,故與其說是“國民黨被民進黨化”,不如說是“民進黨被國民黨化”。最近,民進黨內部跑出了一個“建國黨”,原因就是它認為民進黨背離了台獨的主張,民進黨主席許信良更提出所謂“西進論”、“三通論”,而工商界內主張儘早“三通”的論調也逐漸升高。我要強調的是,國、民兩黨立法委員總數在立法院是占多數地位。國、民兩黨某種程度的合作,反而有助於雙方對大陸政策岐見的化解,有助於台灣在兩岸未來談判上凝聚共識,形成共同立場。設若國、民兩黨仍如昔日視同水火,則執政黨政府又如何能與中共談判而不受民進黨之牽制?

  四、對兩岸思維與行事模式的比較  

  依據我的觀察,中共的思維模式是一種“演繹法”,論政行事是“原則決定論”,即先定原則方針,再追求具體的落實。從六、七十年代“文革時期”的“以階級鬥爭為綱”及“不斷革命論”,到八十年代鄧小平先生的“一國兩制、和平統一”,再到近期的“民族主義道德論”(即認為統一問題屬於民族主義範疇,是一道德問題,而不是利益問題)。此三大原則不僅是中共政權一貫的思維行事準則,也支配了中共對台政策的內涵與精神。

  根據個人居住在台灣近十餘年來的觀察,個人認為,台灣的思維模式是一種“歸納法”,論證行事有六大原則。第一,“目標與手段並重的原則”,即在統一問題上,統一雖為我方追求之目標,但達成統一之手段必須是和平的。第二,“漸進積累的原則”,即兩岸關係非一蹴而就,唯有依賴雙方從細節逐漸積累而成,才能持久。第三,“現實可行的原則”,即台獨事實上不可行,中共不必過度緊張。第四,“生存發展的原則”,以務實外交而言,此乃台灣求生存、圖發展的基本權力,與“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獨”並無關聯。第五,“歷史經驗的原則”,台灣過去一百年間,從1895年至1945年為日本統治時期,1949年至今,台灣陷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對峙的局面,故台灣屬於一個統一的中國之統治期間,只有四年(1945-1949),而在此四年期間又發生了“二二八事件”。在過去一百年間,一半曾經曆日本的外人統治,一半又陷入國共之爭。也因此之故,台灣人民中確有許多人懷有“台灣悲情”。此一歷史經驗,中共必須正視之。第六,“統一匯合的原則”,兩岸統一唯有在共同發展所產生的利益匯合(convergence)之下,才有可能逐漸達成,否則欲速則不達,甚至可能發生手足相殘之悲劇。

  經過對中共與台灣思維模式與行事原則的對比分析後,我們可以確認,兩岸僵局的化解,真正的關鍵在於,縮小思維方式和在行事作法上之落差,應先從“求同存異”着手,進而追求“異中求同”才行。這些問題的解決,個人認為,必須經過廣泛的、長期的文化交流才能達成。

  五、化解兩岸僵局和推進談判之道(兼結論) 

  經過以上分析,個人認為,通過以下幾種途徑和管道,雖不能一時全盤化解兩岸僵局,但至少有助於兩岸關係的良性轉化。

  首先,兩岸恢復協商或談判,都必須基於中共不以“談判”為和平統戰工具、而是認真對待或接受前述台灣在八大問題上之立場。

  其次,兩岸僵局的化解,關鍵在於“觀念的求同”和“落差的拉近”。在兩岸正式談判之前,應先透過“兩會”或非官方會談,確立共識。一個缺乏事先共識或沒有成功把握的會談,一旦破裂,將會帶來更大的災難。

  第三,兩岸關係基本上是政治、經濟及文化三方面的關係。個人認為,近十年來,政治關係全面陷入僵局;經濟方面極熱,已造成台灣對大陸之依賴;文化方面,則極為浮淺,在量上與質上均極為不足。為了改善此種情形,個人認為,一是不談或少談政治,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上,允許雙方各自表述;經濟交流方面則可“從權”、“從寬”,但大陸必須保證,對台商投資或生意不可在未來因兩岸政治關係惡化時,予以沒收或採取其他不利台商的措施。如此,兩岸才可能逐漸走向“三通”。文化方面兩岸則應擴大交流,包括學術、文藝、資訊等雙向交流,例如,兩岸對等開放學籍認證,兩岸互締姐妹校,交換學者,互設學生獎助學金,報紙互相發行等。在報紙發行一事上,初期可容許雙方在對方出版有關體育、文藝、商情、科技等專門性報紙,最後再全面開放綜合性報紙。中華民國行政院長蕭萬長先生最近提議,兩岸簽訂文化及新聞交流協議,事關縮短兩岸文化及價值體系差距之大事,中共當局應予善意回應。今後如兩岸關係能朝“政治寬容”、“經濟互補”、“文化充實”的方面去走,並加速文化交流而淡化或擱置政治歧見,則兩岸關係必可獲得顯着改善。

  最後,兩岸及海外華人共享民族大義和情感。個人認為,無論兩岸的中國人或散居海外的三千萬華僑,都是華夏後裔,無人不是期望整個中國富強、中華民族興盛。因此,台灣和大陸都沒有壟斷“中國民族主義”的特權,中國大陸既不應自持地大人多而壟斷“中國性”,台灣也不應因其歷史悲情而被認為具有“原罪性”。換言之,大陸不能因其地處大陸而必然為中國人之“中原”,台灣也不能因懸居外島而自甘“邊陲”。兩岸今天實際上是處於一場“中國民族主義”的大競賽之中,兩岸都應重視兩岸各自同胞的意見,但也要尊重海外三千萬僑民的歷史經驗和愛國情懷,誰能爭取海內外所有中國人這股正氣與民心,誰才是未來中國的主人翁。套一句鄧小平說的話,社會主義事業是“摸着石頭過河”。我認為中國統一事業也應“積累經驗、追求統一”。這不僅將深刻考驗兩岸及海外華人的智慧、耐心和毅力,也是大家共同奮鬥的目標。  
 
關於防“左”的感想與意見
 
  ---“十五大”前給中共領導人的一封信

  李銳

  前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原中顧委委員

  一、黨的76年歷史中最難改的錯誤是什麼?一個字,“左”!

  二、長期存在“左”的錯誤,其根本原因何在?

  三、應當開始總結過去二十年的經驗教訓

  四、中國今後的危險是什麼?  

  由於夏喘痼疾發作,七月即住進醫院,沒能見到“十五大報告(徵求意見稿)”,近來從報上看到江總書記在中央黨校講話的報導及有關文章,似涉及了防“左”的問題。這確是我們黨有史以來的一大難題,必須從根本上徹底解決,否則今後還可能出現麻煩,甚至再走彎路。離職十多年來,主管了《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從一大到十三大)的編纂工作(省地縣三級已出版,中央卷近期也將面世);同時自己也寫了一些五十年代的經歷和有關研究毛澤東的書。因此,回顧歷史,感想頗多。古人說得好,“以古為鑑可知興替,以人為鑑可明得失。”恩格斯也說過,“偉大的階級,正如偉大的民族一樣,不論從哪方面學習,都不如從自己的錯誤中學習來得快。”中顧委撤銷後,很少講話的場合。趁列席十五大的機會,本知無不言之旨(卻難言盡),回顧歷史並談一點感想和意見。我今年已滿八十,來日無多,以後這樣的機會恐也難得了。

  一、黨的76年歷史中最難改的錯誤是什麼?一個字,“左”!  

  王明的“左”傾路線從1931年開始,經過遵義會議到1941年延安整風,整整十年,才做了全面總結,形成了馬克思主義普遍原理與中國革命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統一了全黨認識,取得革命勝利。但一些根據地的“肅託事件”、1942年的審幹搶救運動、解放戰爭期間的土改,仍出現過嚴重的“左”。歷史上“左”造成的惡果甚多,其中整人(往死里整)是最大惡果之一。江西時期,從富田事變開始,“肅反”、打“AB團”、打“社會民主黨”、“改組派”、“托派”、“羅章龍派”等,直到長徵結束才停止。

  據我接觸到的材料,鄂豫皖、湘鄂西、湘鄂贛三個地區共殺了四萬五千人,加上中央蘇區、湘贛、閩西、閩浙贛等,直到陝北,自己殺自己,總數估計不下七八萬,從根據地創始人、省軍地縣幹部、一直殺到士兵,湘鄂西殺得只剩下五個黨員,許多地區是自己殺得站不住腳的。延安的搶救運動是康生執行的,那時他說“特務如毛”。可是實際上,唐縱(戴笠的二把手,當年在蔣介石侍從室負責特工)在他1942年8月23日的日記中寫到,現在延安很亂,可惜我們沒有一個內線(1950年在長沙時,我翻過全部日記原件,《唐縱日記》現已出版)。幸虧有毛主席的九條方針,才沒有再開殺戒,但也殺了幾個,如王實味等。

  建國頭七年,經濟恢復、社會主義改造和“一五”計劃等方面,成績很大,但也有改造過快等“左”的東西;同時,建國之後,肅反發展到以言治罪,以思想劃階級。而1957年至1978年這二十來年中,走了一條漫長的“左”的錯誤道路。1957年前後反胡風、反右派、反地方主義,尤其是反右運動,整了當時十分之一的知識分子,內多高級知識分子與精英人物;然後搞“大躍進”,廬山會議後又反右傾,傷及三百八十萬人;接着發動了“四清”社教運動,認為有多數基層組織不在我們手中;直到十年“文革”災難,更是遍地“敵情”,冤案如山,連國家主席、三軍元帥都難倖免。

  1978年三中全會後,撥亂反正、批“兩個凡是”、平反冤假錯案、改革開放,走上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道路,基本結束了自己整自己的漫長歷史。但是積習尤存,餘波未息,“左”王、“左”爺們時有表演。如借人道主義與“異化”問題,整得周揚抑鬱而死;後來還演化為“清除精神汙染”運動,大搞了28天,才被制止。直到現在,“左”的陰魂從未散去。有鑑於此,1992年小平同志的南巡談話特別講了“左”是根深蒂固的問題。最近流傳的幾個《萬言書》和某些署名意見書,認為資本主義在中國已經或即將復辟,實質上都是“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的新版。可以說,自從鄧小平倡導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狠抓一個中心、堅持三個“有利於”、以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踐和理論以來,近二十年中,相對的種種“左”的干擾始終沒有停止過。

  為什麼會反覆出現上述情況?首先是理論和認識問題。在革命時期,“左”的教條主義盛行,同共產國際、斯大林有關,對中國革命問題的認識有偏差,肅反政策也受蘇共影響。七大前討論總結歷史教訓的第一個“決議”時,雖平反了一些歷史上的冤假錯案,但並未對從富田事變開始的“肅反”運動做全面徹底的總結;對延安的審幹搶救運動也沒有認真總結教訓。康生這個“肅反大師”一直身居高位,“文革”期間同“四人幫”結合,在黨內黨外、從上到下、全國各地,製造了千千萬萬的冤假錯案。

  建國初期,土改完成,認為已經解決封建主義;開始建設,爭取蘇聯援助,沿用蘇聯模式。《論十大關係》想擺脫蘇聯的某些影響、走自己的道路,但總的方向仍是列寧那裡來的:把社會看成小資產階級的汪洋大海,時刻會產生新的資產階級分子;認為今後的鬥爭對象是資產階級及其思想(知識分子也被劃入資產階級)。而且又急於求成,反右結合“反冒進”、搞“一大二公”、平均主義,從合作化到公社化、三年“大躍進”、超英趕美,一度甚至幻想向共產主義過渡,結果經濟大倒退,餓死幾千萬人。

  此後仍然不接受教訓,又從經濟運動完全轉向搞政治運動,認為在從社會主義到共產主義的整個過渡時期里一直存在階級和階級鬥爭,必須以階級鬥爭為綱,造出了“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又進一步認為,“資產階級就在黨內”、要清除“身邊的赫魯曉夫”,終於發動了“文化大革命”,真正搞成了“天下大亂”。回顧1945年《論聯合政府》中講的“中國人民的基本要求(是)將中國建設成為一個獨立、自由、民主、統一和富強的新國家”這一目標,真是不勝感慨。上述情況與當年對國際形勢的判斷也有關係,以為資本主義已到垂死階段、帝國主義日落西山,所以爭相輸出革命,兩大陣營對抗競賽,要用“東風”壓倒“西風”。赫魯曉夫揭開了斯大林問題的蓋子,而在中國卻導致了長期的反修防修,使“左”的路線更加鞏固了。

  總之,如小平同志所說,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這兩個根本問題長期沒有解決。儘管近二十年來,我們從實踐中解決了一個中心、改革開放、農村聯產承包、經濟多元化、發展三資企業等,同過去的路線相比,可以說是“反其道而行之”,因而取得了偉大的成就,但國有企業的改革仍然步履蹣跚,遲遲未能突破,導致幾次失業高峰。這方面從理論到實踐都有待新的發展,這一新的發展是前無古人的,必須突破馬恩列斯毛不適於當今世界實踐的違時或失效的論述。這方面我們要學習當年毛澤東的氣概,不要怕馬克思,我們做的已超過了馬克思。

  二、長期存在“左”的錯誤,其根本原因何在? 

  前面已經提到,首先是理論和認識問題。說的簡單一點,在革命和建設時期都吃虧於“左”的教條主義的束縛,長期局限於階級鬥爭和“消滅一切私有制”的框框。馬恩的學說產生於十九世紀的西歐,他們根據當時西方社會歷史和資本主義的發展所得出的結論,怎麼可能適用於一百多年後的東方與全世界呢?馬克思自己就不同意“馬克思主義”的提法。馬克思主義是科學,科學是發展的,是不能停滯的(真理也是如此)。馬克思主義的精髓是實事求是,可以說,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有同有異的馬克思主義。所以我們不能怪馬克思,也不要怪列寧、斯大林,只能怪自己。何況我們並沒有遵從馬克思主義最根本的原則:人類歷史發展的基礎是生產力和經濟制度,而不是上層建築,後者對前者只能起一定的反作用。可是十年“文革”中這一原則被我們完全顛倒了。

  歷史上社會主義是作為一種人類社會的理想而提出來的。西方早期的社會主義者囿於小生產的狹隘眼光,只能從道德上抨擊初期資本主義的醜惡現象,無法找到實現自己理想的物質基礎。馬、恩繼承了早期社會主義者追求的社會公正的價值觀,根據產業革命後資本主義工業的發展與社會兩極分化現象,分析了實現社會主義的物質條件和力量,從而提出,實現社會主義的前提是“消滅一切私有制”,他們對如何實現社會主義公有制不可能作具體設想。列寧起初急於消滅私有制、要向共產主義過渡,碰了釘子後改行新經濟政策,而且認為過渡到社會主義將是長期的過程。斯大林沒有繼承列寧的路線,反而批評布哈林,從理論到實踐都認為,只有採取國家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以及完全的計劃經濟(消滅商品),才能實現社會主義。蘇聯幾次宣布實現了社會主義和向共產主義過渡了,可是歷史證明,蘇聯解體的根本原因還在於經濟的失敗(現在還有40%的國有制),民心不滿首先在商品的匱乏。國有制經濟並非社會主義的特色,西方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但都有各種教訓。

  我們經過長期的痛苦的彎路,終於認識清楚了,市場經濟是人類社會歷史上不可逾越的一個階段,現代市場經濟制度適用於不同國家和社會,利多害少、包容性強、效率較高、成本較低。只有通過市場經濟,才能建設好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鄧小平理論上的一大突破。社會主義的最大優越性是實現共同富裕、避免兩極分化,即追求社會公正,近二十年的實踐證明了鄧小平理論的正確。當然,隨着實踐的進展,這一新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還要繼續發展。

  過去我們講慣了“興無滅資”,認為資本主義是萬惡之源、是世界上最醜惡的東西,只能永遠斗下去,只能是“你死我活”。通過近二十年的對外開放、來往交流,終於提出“要重新認識資本主義”(相信馬克思活着也會這樣說的)。隨着兩次世界大戰和殖民制度的崩潰、亞非拉新獨立國家的誕生,尤其是科學技術的空前發展、全球市場的統一、冷戰的結束、世界走向和平發展的道路,現在的資本主義制度有了許多新的變化,階級結構也發生了變化(“藍領”縮小、“白領”擴大)。總之,生產力在變化,生產關係也在變化,尤其是社會保障制度日益健全,這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條件。

  資本主義的生產力及其生產關係並沒有固定下來,還在繼續發展;社會主義更是如此。他們兩者之間生產關係的變化,是否可以找到某種共性與交叉之處呢?西方有一種“趨同論”,我們理論界有人批判過。然而馬克思早就說過,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包括股份制)發展,就含有社會主義因素。馬恩也說過,暴力革命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我們一向反對“改良主義”;如果能夠逐漸改良,用和平的手段發展、變化,究竟有什麼不好呢?蘇聯“和平演變”了,究竟是它自己之過,還是人家“演變”的結果呢?應該弄清楚。立場應該只有一個: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手段各自為之。

  除開思想認識和理論問題外,根本原因還有一個體制問題,即我們“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還沒有做得很好,這就同民主化的問題有關。我國是一個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主義國家,三綱六紀是儒家的命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於是,從秦始皇到蔣介石,是一個個人專斷、家長制和愚昧盲目、迷信盛行的國家;當然也是一個權力無限、濫用權力、沒有監督與法制的國家。這種專制傳統也不能不影響到我們的黨和我們的新中國。

  在革命和戰爭年代,地下黨與根據地的黨,在對敵鬥爭尖銳、戰爭環境、軍事生活的情況下,需要高度集中統一的領導,那時黨政不分是順理成章的,但當年也還有某些值得回憶的民主生活。然而,自從延安整風開始,廣泛填寫“小廣播表”,就逐漸不敢隨便說話了。建國之後,戰爭年代的這些傳統不僅繼承下來,而且在歷次運動中還有所發展。因為敵人變成了資產階級及其知識分子,是有文化的人,於是階級鬥爭更轉入思想意識領域。毛澤東毫不諱言,“我就是秦始皇加馬克思”,他在八大二次會議上說,秦始皇不過坑了四、五百個儒生,我們打了幾十萬。共產黨以反封建專制主義為天然職志,可是到了十年“文革”時期,林彪卻鼓吹個人崇拜、個人迷信、“一句頂一萬句”,早請示、晚匯報、跳忠字舞,“四人幫”大搞封建法西斯主義。這種現象不能不令我們深思。

  1980年8月31日,中央政治局通過的鄧小平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這一極其重要的講話,着重講了“權力不宜過份集中”的問題。他說,“權力過份集中,妨礙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實行,妨礙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妨礙集體智慧的發揮,容易造成個人專斷,破壞集體領導,也是在新的條件下產生官僚主義的一個重要原因。”“權力過份集中的現象,就是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口號下,不適當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權力集中於黨委,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於幾個書記,特別是集中於第一書記,什麼事都要第一書記掛帥、拍板。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全國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個問題。權力過份集中於個人或少數人手裡,多數辦事的人無權決定,少數有權的人負擔過重,必然造成官僚主義,必然要犯各種錯誤,必然要損害各級黨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制、個人分工負責制等等。這種現象同我國歷史上封建專制主義的影響有關,也同共產國際時期實行的各國黨的工作中領導者個人高度集權的傳統有關。我們歷史上多次過份強調黨的集中統一,過份強調反對分散主義、鬧獨立性,很少強調必要的分權和自主權,很少反對個人過份集權。”

  鄧小平還說,“革命隊伍內的家長製作風,除了使個人高度集權以外,還使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組織成為個人的工具。家長制是歷史非常悠久的一種陳舊社會現象,它的影響在黨的歷史上產生過很大的危害。”“不少地方和單位,都有家長式的人物,他們的權力不受限制,別人都要惟命是從,甚至形成對他們的人身依附關係。我們的組織原則中有一條,就是下級服從上級,說的是對於上級的決定、指示,下級必須執行,但是不能因此否定黨內同志之間的平等關係。不論是擔負領導工作的黨員,或者是普通黨員,都應當以平等態度互相對待,都平等地享有一切應當享有的權利,履行一切應當履行的義務。上級對下級不能頤指氣使,尤其不能向下級辦違反黨章國法的事情;下級也不應當對上級阿諛奉承,無原則地服從,‘盡忠’。不應當把上下級之間的關係搞成毛澤東同志多次批評過的貓鼠關係,搞成舊社會那樣君臣父子關係或幫派關係。一些同志犯嚴重錯誤,同這種家長製作風有關,就是林彪、江青這兩個反革命集團所以能夠形成,也同殘存在黨內的這種家長製作風分不開。總之,不徹底消滅這種家長製作風,就根本談不上什麼黨內民主,什麼社會主義民主”。“搞特權,這是封建主義殘餘影響尚未肅清的表現。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解放後,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特權現象有時受到限制、批評和打擊,有時又重新滋長。”

  摘引這麼多“講話”原文,是以其正確性和權威性來說明,經過十七年後,“講話”中所批評的封建專制主義的殘餘影響、權力過份集中、家長製作風、特權思想、黨政不分、以黨代政、黨內民主生活不正常、法制的不完備和很不受重視等等方面,都還沒有很好解決。政治體制改革不能同經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必然影響經濟的更好發展,尤其使得國有企業的改革停滯不前。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十二個問題里有四個問題同上述“講話”是一致的: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要講真話,言行一致;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准搞特權。“在黨委會內,決定問題要嚴格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書記和委員不是上下級關係,書記是黨的委員會中平等的一員。書記或第一書記要善於集中大家的意見,不允許搞一言堂,家長制。”“對人對事要開誠布公,有什麼意見,有什麼批評,擺在桌面上。”“各級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做實事求是的模範。在工作中,各種不同意見都要聽,成績、缺點都要了解。要鼓勵下級同志講心裡話,反映真實情況。要努力造成和保持讓人當面提意見包括尖銳意見而進行從容討論的氣氛。”“發揚黨內民主,首先要允許黨員發表不同的意見,對問題進行充份的討論,真正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要嚴格實行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義’。所謂不抓辮子,不扣帽子,就是禁止任意誇大一個人的錯誤,羅織成罪狀,並給予政治上組織上的打擊甚至迫害。”“黨內在思想上理論上有不同認識、有爭論是正常的。對待思想上理論上的是非,只能採取擺事實、講道理、民主討論的辦法求得解決,決不能採取壓服的辦法。有些思想理論是非一時解決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現實性的問題以外,不要匆忙作結論,留待以後進一步研究和經過實踐來解決。”

  這些“生活準則”寫得多麼好,可十八年來這些“準則”實行得如何?周揚事件就是這個“準則”通過不久之後發生的。多年來似乎很少聽到人們談論這個“準則”了。正確路線的制定與執行,黨及其領導威信的建立,國家各方面事業的正常發展,除要解決民主化的問題外,還必須解決科學化、知識化和法制化的問題,這四化也是互相關聯的。在我黨幾十年領導革命與建設中(尤其是在後一方面),這四化的建設與貫徹,一直是在曲折中前進;歷史教訓我們,沒有這四化的保證,我們的事業是不能取得勝利的。

  三、應當開始總結過去二十年的經驗教訓  

  應當在本世紀結束前徹底弄清楚過去二十年(1978-1998)我們走過的道路以及世界整體發展趨勢,總結最主要的成功經驗,更要記住最關鍵的錯誤教訓,避免再走彎路,以便在下一世紀走上康莊大道。應當像總結前兩個“歷史決議”一樣,作出我們黨的第三個“歷史決議”。如果沒有第二個“歷史決議”,這二十年能克服曲折、艱難和干擾,這樣走過來嗎?當然,第三個“歷史決議”這件大事什麼時候辦,要等時機成熟,但這是非辦不可的。前兩個“歷史決議”當年都進行過廣泛深入的討論,尤其第二個“決議”,全國四千人參加,真正做到了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研究歷史,不能設禁區,要允許個人思考,也要讓學術機構研究,其實許多事境外議論甚多,書刊出得不少。不管是自發進行或有組織領導,內部“動態參考”或允許報刊討論,都應該擺事實、講道理,去掉一切個人恩怨,以黨和國家前途為重,指導思想還是“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相信這件事終能辦好。

  粗粗想了一下,有些問題是不能迴避討論的。第一,是否存在、為什麼存在“根深蒂固的‘左’”的問題?這二十年“左”的表現,今後如何防“左”?如果說這二十年有“右”,“右”又在何處?第二,改革開放,引進外資,是否即引進了資本主義?資本主義是否已經復辟或存在嚴重複辟的危險?在我們社會主義政權領導控制下的資本主義企業、集團,其發展同西方是否會有同有異?革命時期就有“紅色”資本家幫我們的忙,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的資本家、企業家是否會多少帶有“紅色”?第三,國有企業與公有企業的區別或關係,如何以公有企業為主?姓“公”姓“私”,姓“社”姓“資”等問題,我們的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同異何在?第四,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怎樣具體定性,主要是政治、經濟和理論三個方面,以及同歷史上人家(蘇東)與自己(1978年前)及馬恩列理論的同異何在?初級階段將經歷多長時間?幾代人,幾十年,一百年?還是更長或說不清楚?第五,胡耀邦辭職問題。第六,1989年風波與趙紫陽下台問題。(以上兩個問題目前可以暫不提,但討論歷史,終無法迴避。) 第七,鄧小平南巡前後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 

  四、中國今後的危險是什麼? 

  從保證黨今後少犯錯誤或不犯錯誤,使我國經濟與社會生活更加順利發展的角度,考慮我們有哪些存在和潛在的危險,這仍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大問題。粗粗想來,是否有這樣幾個問題?

  第一,封建專制主義的餘毒是否在各級幹部中還不同程度存在?家長制、搞特權、個人專斷、聽不得不同意見等,情況如何?最近看到一份“1996年涉及農民負擔惡性案件的情況報告”,一共26起,多逼得農民服毒身亡,也有爆炸死人、打死人的。受到黨紀、政紀處份的縣、鄉幹部共135人,其中山東10件,湖南6件。

  第二,人們都議論黨的威信下降,腐敗蔓延,失去民心,情況究竟如何,怎樣界定?過去罵蔣介石是“一個主義、一個黨、一個領袖”。毛主席說過,“黨外無黨,帝王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這恐怕從來是實情。記得反右前,毛主席說過,要鼓勵民主黨派同我們唱對台戲,隨後就提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雙百方針,當時可能真是這個念頭。無奈波匈事件,“右派鳴放”,整個歷史就走入彎路了。我們黨如何進一步健全民主和法制?除了任期制、選舉制、民主生活制度,還應有什麼制度?自己是難以很好地監督自己的。中紀委(監察部)如何加強權力,發揮作用?黨政分開,政企分開,黨管什麼?國際歌唱“沒有救世主”。多黨制、輪流執政,當然還談不上;但如何能保證黨不犯錯誤?過去我們是吃盡這方面苦頭的。黨是受人控制的,人又是必然受到三種限制的(恩格斯說過三條,歷史時代、知識經驗、思維能力,還應當加一條,個人品德)。

  第三,如何防止資本主義復辟,如何防止新的資產階級作為一個左右社會力量的階級的出現?如何防止這個階級對社會生活發生嚴重的副作用,國家如何從政策等方面加以控制。公私各種經濟成份如何服從“三個有利於”,私有經濟與公有經濟如何相得益彰?

  第四,國外威脅問題。對國際形勢及世界走向的看法。“敵人亡我之心不死”,是一種怎樣的理解與認識,如何對付。蘇聯的外部教訓何在?美國為首的西方對蘇聯的崩潰起了哪些作用?這方面我們要注意些什麼?我們搞過“反對和平演變”,應當怎樣認識和估計這一舉措。

  第五,香港與台灣問題。要充份認識香港在經濟上的國際地位。爭取香港民心也真正回歸。目前香港總產值約占全國的五分之一;人均已超過英國;向內地的投資占全國外來投資的60%,如何發揮香港的正面作用?香港對我們有無危險,危險在何處?大陸、港、台經濟能否做到“一體化”?如何分化台獨,爭到民心。解決台灣問題關鍵何在?台灣對我們的危險何在?

  第六,自然生態環境問題。水土流失已占全國土地的三分之一。導致洪水災害的原因何在?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的治水究竟做了哪些好事,哪些蠢事,哪些壞事?有關系統應該總結治水的經驗教訓。三峽工程木將成舟。我只建議,要接受三門峽教訓,要準備後事,即水庫形成後,將出現哪些嚴重問題,怎樣防範?

  第七,教育乃立國之本。中國落後的根本原因在於人多又素質不高,社會無序(犯法人多)。人口太多如何消化,已經出現過三次失業高峰。普及義務教育,如何提高全體公民的素質。世界今後的競爭主要是經濟實力與科學技術的競爭,也即是人才的競爭。關於提高素質的教育,人的素質靠什麼保證?我想起《共產黨宣言》中的一段話,“代替那存在着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還使我想起魯訊說的一段話,“此後,最要緊的是改革國民性,否則,無論是專制,是共和,是什麼什麼,招牌雖換,貨色照舊,全不行的。”

  (1997年9月8日於北京醫院)
 
 
從趙紫陽到江澤民
 
  中國改革戰略的變遷和連續

  王鵬令

  中國社科院哲學博士,荷蘭萊登大學訪問學者

  一、鄧小平時代中國改革的基本戰略

  二、趙紫陽對鄧小平改革戰略的修正

  三、中共“十五大”:改革戰略上的“舊”與“新”

  四、困境和出路

  

  八十年代中期,趙紫陽曾試圖有限度地修正中國的改革戰略,以便推動政治改革,實現從革命體制向建設體制的轉變,逐步為民主化奠定製度基礎。這一為中共“十三大”批准了的設想,在“六四”事件後已被束之高閣。鄧小平逝世後,江澤民發表了“五二九”講話,一些論者認為,江澤民已擺脫了元老派的操縱和控制,推行的是一條沒有趙紫陽的“趙紫陽路線”。但筆者認為,這種看法其實是僅僅注意到了江、趙路線之間的某些相似之處,而忽略了江、趙在改革戰略上的實質性分歧。“十五大”之後,中國的基本改革戰略與鄧小平時代保持了高度的連續性;但與鄧小平弱化意識形態色彩的做法不同,“十五大”通過完善和“聖化”鄧小平理論及高揚民族主義,一方面“修正”、更新了中共的意識形態,使之公開合法的實用主義化,同時也試圖提高並強化它的權威和功能。這對中國的改革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但又明顯帶有短視、復舊和保守的弱點,很可能使江澤民及其領導集團被迫面臨“政治和經濟改革短時期內全面停滯”的困境。

  本文從簡略地描述和分析鄧小平時代中國改革的基本戰略入手,回顧八十年代中期趙紫陽對這一基本戰略的有限度的“修正”;進而以江澤民的“十五大報告”為依據,分析中共“十五大”的改革戰略與鄧小平政治遺產之間的繼承關係,並說明從七十年代末期到“十五大”這近二十年間中國改革戰略的變遷與連續;最後,對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在改革戰略的選擇上可能面臨的困難,提出自己的看法,筆者認為,要在中國全面開創改革事業的新局面,應當是在改革戰略上回到趙紫陽而超越鄧小平。

  一、鄧小平時代中國改革的基本戰略  

  所謂的鄧小平路線的實質內容,可以說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藉助堅持“四項原則”和“反自由化”而形成政治高壓,在保持社會穩定的條件下,逐步推進經濟的市場化和現代化,鄧小平時代中國改革的基本戰略就是根據這條路線確定的。這條路線限定了中國改革的長遠目標只能是經濟的市場化和現代化,使政治改革只能處於次要、從屬的地位、明顯滯後,以至使中國改革的總體模式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帶有“片面改革”、即經濟改革“單腿走路”的特點。這條路線以“四項原則”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名義,從兩個方面對政治改革構成了極為嚴格的限制,一方面,“四項基本原則”死死地捆住了政治改革的手腳,使主張政治改革的人無法提出明確具體的政治改革戰略目標,而不得不讓政治改革局限於順應經濟改革需要的狹隘範圍,另一方面,“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口號又使政治改革的呼聲時刻面臨着政治高壓的威脅。

  誠然,在鄧小平時代也曾出現過有利於政治改革的相對寬鬆的局面,然而,每當這種局面出現不久,就很快被“反自由化”的風暴打斷;而且,即便是在相對寬鬆的短暫時期里(如八十年代思想解放的“黃金季節”),“四項原則”所劃定的思想和言論“禁區”依然無處不在,這些“禁區”彷佛是政治上的一個個“雷區”,構成了對人們的威脅。在近二十年的改革開放過程中,面對“堅持四項原則”和“反自由化”的壓力,任何政治改革都只能是利用“反自由化”風暴的短時期間歇為自己“熱身”。“六四”之後,中國的政治高壓進一步加強,“反自由化”一度成了主調,而“自由化”的聲音則近乎絕跡,連為政治改革“熱身”或做“準備活動”的機會都幾乎完全喪失了。到現在為止,中國在政治改革名義下推動的一些措施,實際上只是為了適應經濟改革的某些需要,而在遠離政治結構中心的邊緣地帶進行的,這樣的“政治改革”當然不可能真正解決現存政治體制的根本弊端。

  在八十年代曾有人說,在中國,“鄧小平的話就是最大的‘實際’!”[1] 這話聽起來雖然不無諷刺意味,卻也如實地反映了鄧小平在中國政治權力結構中舉足輕重、一言九鼎的地位。但鄧與毛澤東不同,鄧的強人地位主要不是因為他具備“克理斯瑪”型的人格魅力,而是因為他在實際政治運作過程中,能夠、也善於平衡駕馭執政黨內部的“改革”和“保守”兩派政治勢力。因此,鄧在政治角色和政治性格上也表現出鮮明的二重性。當他舉起“左手”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時,他便與黨內的“計劃經濟派”和“槍桿子主義者”合流,成為集中反映和代表中共元老派意志和利益的政治傳統主義的旗手;而當他舉起“右手”抓“改革開放”之時,他又變成了經濟改革、甚至政治開明的象徵。  

  所以,上面談到的中國改革的基本戰略固然反映了鄧小平生前的基本主張,但它絕不僅僅是鄧小平個人意志的產物;這個改革的基本戰略,實際上是中共內部、特別是其高層“革新”和“保守”兩派勢力折衷、妥協的結果。因此,當鄧本人的政治主張發生向左或向右的搖擺時,黨內不同勢力之間的力量對比就會發生明顯的變化,而中共內部的革新派或保守派也會及時利用對自己有利的時機,盡力爭取鄧小平的支持,以便按照符合自己的主張和利益的方式,對上述改革戰略做出某些修正。  

  回顧鄧小平時代中國改革的歷史進程,可以發現,在那近二十年間,這種“修正”的機會和時機其實是屈指可數的。1978年底,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雖然提出了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口號,但當時沒有、似乎也不可能制定相應的方案和政策。1980年8月,鄧小平發表了“黨和國家制度的改革”的講話,由此在中國颳起了一陣政治改革的春風,可惜延續的時間極短。由於當時波蘭發生了團結工會事件,國內也出現了財政困難,醞釀中的政治改革很快就因陳雲等人的極力反對而被迫停止下來[2]。其實,被許多人稱頌的那一波短暫的“政治改革”,其結果主要是大體上恢復了文革前中央分“一線、二線”的那種領導體制,所不同的只是給這種體制新添了不少“老人政治”的色彩而已。[3] 

  鄧小平以後重提政治改革是在1986年,那主要是因為隨着城市經濟改革的推展,原有的政治體制從多方面牽制和阻礙經濟改革,同時也由於戈爾巴喬夫主導的前蘇聯的政治改革在中國和國際引起了極為強烈的反響,無形中對中國領導人形成了一種強大的壓力。正如鄧小平當時所說,“現在看,不搞政治體制改革不能適應形勢,改革應包括政治體制的改革,而且政治體制改革應作為改革的一個標誌”。[4] “政治改革”的題目雖然是由鄧小平提出的,但在鄧小平看來,進行政治改革的主要目的,只是為了避免文化大革命那種全局性動亂的重演和適應經濟改革的要求而已[5]。因此,他就政治改革提出的兩個基本口號,就是“秩序”和“效率”[6]。 

  二、趙紫陽對鄧小平改革戰略的修正  

  八十年代中期,趙紫陽曾利用領導政治改革的研討、方案設計和政策制定的過程,對鄧小平確定的中國改革戰略提出了修正。趙的主要貢獻是,他充份利用了1986年鄧再次提出政治改革的有利時機,突破來自包括鄧小平在內的既得利益集團和因循守舊的傳統習慣等等對政治改革的束縛,為真正開啟政治改革的新局面,從目標、模式和進程諸方面修正原有的改革戰略,做了極為有益的嘗試,也達成了一些至今對中國的改革仍然具有啟發意義的成果。 

  這些成果主要有以下三項。第一,趙紫陽提出了現行政治體制的現代化。他在1987年7月討論中共“十三大”政治報告時說,“官僚主義、封建主義兩個問題,決定了不能很快現代化,同時要解決。實際上政治體制有現代化問題。”這不僅使政治改革突破了為經濟改革服務和為避免類似文革式的動亂的狹隘目標,而且也明確了中國改革的近期和長遠目標中應當包括“政治現代化”。 

  第二,趙確立了政治改革的主題是“從革命體制向建設體制轉變”。這實際上是要從根本上改變現有的全能主義的政治體制,使中國的政治運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規範化”和“制度化”的軌道。正如鮑彤所說,“革命體制最明顯的特點是群眾運動、武裝鬥爭。這是革命的兩大法寶,現行體制仍然是這個色彩,沒有大的改變。從革命年代,經過建國後一個一個的政治運動,推到了極端,都是用群眾運動的辦法和武裝鬥爭的辦法來解決問題。”他認為,“這種全能的無所不包的體制應該改變了,要轉變到正常的工作秩序、生產秩序、社會秩序,使社會的每個細胞都發揮它的功能,而不能光使中樞發揮作用”,這也就是要轉變到“建設體制”,即“各種社會細胞按照其本來性質在一定規範上運行”的體制[7]。 

  第三,在趙的主導下,設計了一個觸及舊體制根本弊病、且比較可行的政治體制改革方案。舊的政治體制至少有三大弊病,第一是權力過份集中,在黨政之間權力過份集中於黨,在中央地方之間權力過份集中於中央,在政府和企業之間權力過份集中於政府;其二是人治色彩相當嚴重,集中地表現在家長制、私人依附和政治運作上的非程序、非規範、非制度化等方面;其三是政治運作和政治信息的封閉性。針對舊體制的這些弊病,當年趙紫陽主持制定的“政治改革總體設想”和他在“十三大”所作的“政治報告”,確定了政治改革的下述原則和與之相應的一套政策和措施:首先,實行黨政分開,對過份集中於黨的權力進行相對分割,並使黨、政之間的職能相對分化,主要具體措施是撤銷國家機關的黨組、取消各省市黨委中與同級政府中對應平行的部門、取消地方黨委中不擔負政府工作、卻分管政府工作的副書記和常委職務、在企業中推行經理廠長負責制;其次,進一步下放權力,凡適於地方辦的事情,都應由下面決定和執行;再次,改革幹部人事制度,重點是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以便在幹部任用上克服人治、反對腐敗,為建設穩定高效的國家工作人員隊伍提供制度上的保證;還有,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提高領導機關活動的開放程度,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經人民討論,以逐步實現趙紫陽所倡導的“政治開放”[8]。 

  當時,政治改革的這一研討和方案設計,必然地受到多重的限制和阻撓。在不允許懷疑、改變基本政治制度(如黨的領導、人民民主專政、人民代表大會制等)的前提下,只能是在“改善”和“加強”這些基本制度的名義下,曲折地提出政治改革設想,就如同在“鐵籠子”里“跳舞”。同時,鄧當時還對趙紫陽下達過兩條明確的禁令:一是政治體制“不能搞三權鼎立”;二是“不能放棄專政,不能遷就要求民主化的情緒”[9]。可見,趙在政治改革領域內的活動空間實在是極為有限的。 

  趙紫陽主持制定的這些政治改革原則和措施,雖然還並不直接屬於民主化政治改革的範疇,但它們顯然都直接觸及舊體制的根本弊病,有利於原體制逐步向分權和政治運作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方向轉移;而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則顯然具有為未來的民主政治建設有效而穩定的組織基礎的重要意義。而且,儘管“三權鼎立”歷來是中國大陸眾人皆知的一大禁區,但在趙紫陽認可下,最初擬定的政治改革方案仍然為突破這一禁區做過大膽嘗試,以至受到了鄧小平的警告[10]。值得注意的是,經歷了胡耀邦被迫下野和其後的“反自由化”運動後,趙紫陽居然有勇氣提出“政治開放”的口號。他認為,“民主問題不能迴避”,而擴大人民的知情權,通過政府與人民之間制度化的協商對話,正是在政府與人民之間良性互動的過程中實現政治開放,使中國逐步走上現代化民主軌道的重要途徑。為此,他還着重提出了包括工會在內的各類人民團體的改革問題,認為由“黨包辦、代替”工會的那一套傳統的作法,應當改變。這其實正可看成是與“社會協商對話制度”相配套的一種社會改革。所有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從目標、模式到實際進程諸方面,對中國原有的改革戰略提出了“修正”。 

  遺憾的是,“修正”的實施過程極不順利。到1988年中,趙紫陽主持的政治改革實際已被迫陷於停頓狀態。那時,恐怕連他自己都沒有想到,半年多之後,在北京爆發的大規模群眾抗議運動,成為檢驗包括他本人在內的執政黨及其政府在政治改革上是否真誠的一個試金石。面對當時那場嚴重的政治和社會危機,趙紫陽試圖把解決危機與兌現“十三大”關於政治改革的承諾結合起來,堅持遵照“十三大”所確定的政治改革原則和政策,主張通過協商對話、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這實際上已經是把對鄧小平改革戰略的修正,從思想、言論和“書麵條文”的層面,推進到了當時的政治實踐中。然而,“六四”的槍聲卻無情地宣告了他這次政治改革嘗試的失敗。如果說,中國的改革派在1987年的那次以胡耀邦被廢黜為標誌的失敗,有點淒悽慘慘的話,那麼,趙紫陽在“六四”前後所表現出來的高風亮節,卻為改革派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這次全局性失敗,平添了不少悲壯的色彩。然而,悲壯歸悲壯,自此以後,由趙紫陽主持制定、曾得到鄧小平認可、並經中共“十三大”批准通過的、以全面的漸進改革來實現中國現代化的改革戰略,畢竟還是被束之高閣了。 

  三、中共“十五大”:改革戰略上的“舊”與“新”  

  鄧後中共第三代領導必須面對的首要問題是如何對待鄧小平時代的歷史遺產,尤其是如何對待鄧小平時代中國改革的基本戰略。是根據國內新的政治生態、形勢和問題,對這一基本戰略做出相應的修正呢,還是採取“法先王”或“兩個凡是”的態度?這不僅關繫到“十五大”後中國的發展方向,而且也關繫到中國新一代領導人能否在鄧後開創改革事業的新局面,做出歷史性建樹。 

  鄧去世後,中國的政治生態變化至少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隨着中共元老的相繼謝世,以江澤民為首的新一代領導已經擺脫了以家長式統治為特徵的老人政治的束縛,政治強人統治的時代已經基本上一去不復返了;二是在官方意識形態業已威信掃地的同時,以固守馬列教條為特徵的左翼思潮,也幾乎已無可挽回地日趨式微了。據此,許多人曾對江澤民和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寄予期許,認為他們應該、也能夠對鄧小平時代中國改革的基本戰略有所校正,以便引導中國朝着經濟、政治和文化全面現代化的方向發展,從而以嶄新的面貌走向二十一世紀。那樣,就可能開創為黨和國家峰層的政治運作建立合理、公平、公開的程序、規範和制度,從而逐步使之走上民主化軌道的契機。而且,上述政治生態的變化顯然已經為經濟和政治體制的進一步改革提供了有利條件。何況,九十年代以來中國的綜合國力大幅度提升,經濟市場化已經獲得長足的進展,城鄉居民的生活水平亦有明顯提高,這些都為化解鄧小平時代已經積累得越來越多、越來越尖銳的政治社會矛盾,營造了難得的時機。 

  從字面上看,“十五大報告”確實提出了“全面改革”的口號,而且還以很大的篇幅專門講述了政治改革問題,甚至還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尊重和保障人權”等等。這些在中國極為敏感的“概念”和“價值”,都是過去的官方文件從未正面強調過的,現在居然能被中國最具“權威性”的官方文獻加以載明和確認,應當說是一個不小的進步,值得肯定。但是,如果仔細閱讀“十五大報告”中有關政治改革的那一部份,相信任何不抱偏見的讀者都不難作出判斷:所謂的“全面改革”,其內容竟如此空泛,以至於“繼續推進政治改革”的提法不僅了無新意,甚至基本上只是虛飾之詞。在改革的基本戰略方面,江澤民及其領導集體卻令人失望地選擇了對鄧小平的歷史遺產“一仍其舊”的立場,也就是說,他們力圖使“十五大”之後的中國,在改革戰略上與鄧小平時代保持高度的連續或一致性。雖然“十五大”決定對國有企業實行以股份化為主要內容的“公司制改革”,這或許可以看成是經濟改革的一個重大突破,然而,股份制改革卻絲毫不能使中國的改革脫離“政治上反右、經濟上反左”的鄧小平路線,當然也不可能改變經濟改革“單腿走路”的狀態和政治改革嚴重滯後的局面。 

  “十五大報告”隻字不提現行政治體制的根本弊病及其根源,實際上是迴避了政治體制的現代化問題。而且,“十五大報告”刪除了已經在“十三大報告”中載明的“黨政分開”、“進一步下放權力”和“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等三條政治改革的基本原則和相關政策。這樣,所謂的“政治改革”就根本不可能觸動現存政治體制的上述三大弊病。江澤民在“十五大報告”中還再次重複了“要維護中央權威”的口號,“十五大”前後官方媒體和黨、政、軍高層領導人也紛紛圍繞強化江澤民“核心地位”這一主題而展開造勢活動。這種種舉措形成了一種與真正的政治改革極不協調的氣氛,不免給人以“時間倒流”的感覺。江澤民及其領導集體的言行很難令人相信,“十五大”後中國在政治改革領域會有實質性的進展;看來,政治改革嚴重滯後的局面,還將再延續一段時間,中國改革的總體模式亦很難脫去“單腿走路”的特徵。 

  值得注意的是,“十五大”後的中國與弱化意識形態色彩的鄧小平時代有一個重大區別,那就是,以“十五大”對“鄧小平理論”的“聖化”為標誌,今後中國官方將盡力強化自己的意識形態功能,以此控制思想言論。從“十五大報告”中不難看出,江澤民及其“智囊”們在意識形態領域確實下了很大的功夫,在理論上至少已經取得了以下三大“進展”,也可以說是三大變化。 

  第一,從以下四個方面完善了關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其一,在理論上明確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馬克思共產主義學說中的地位,指出“社會主義是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而中國又處在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就是不發達階段。”。這顯然是將赫魯曉夫當年所謂的發達社會主義的說法加以延伸的結果;所不同的是,“十五大報告”還具體指出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與發達國家的基本差距在於,中國尚未實現“工業化和經濟的社會化、市場化、現代化”[11]。其二,對所謂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特點,比“十三大報告”作了更全面、細緻、嚴密的描述。其三,提出了執政黨在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里涵蓋經濟、政治和文化諸領域的基本綱領。其四,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基礎上,從產權結構、經濟體制(計劃和市場)以及分配結構和分配方式諸方面,為經濟改革提供了比較全面、嚴整的辯護系統。 

  第二,為了強化“鄧理論”的功能,對“鄧理論”進行“聖化”。中共第三代領導人把高舉“鄧理論”的“偉大旗幟”視為關繫到黨和國家發展方向的重大問題,決定以“鄧理論”作為凝聚全體人民的精神象徵,試圖由此“在全社會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為此,“十五大報告”中使用了許多誇張之詞,其關鍵是兩點。一方面,以迂迴曲折的方式,實際已基本上將“鄧理論”確立為中共的唯一指導思想。江澤民首先斷定,“鄧小平理論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因此也是對當代中國唯一具有指導意義的理論。用江的話來說,就是“在當代中國,只有把馬克思主義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徵結合起來的鄧小平理論,而沒有別的理論能夠解決社會主義的前途和命運問題”。另一方面,與之相對應,“十五大報告”把“鄧理論”提到了馬克思主義道統序列的首位。江說,“現在提出用鄧小平理論武裝全黨,提出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心內容就是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就是發揚這個優良傳統”。 

  第三,通過突顯中共及其領袖對中華民族的貢獻,張揚香港回歸對中華民族的偉大意義,甚至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歸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階段”,空前高揚了民族主義的地位。 

  江澤民如此“聖化”鄧的“理論”,標誌着中國官方的意識形態業已公開地實用主義化了。鄧小平的基本哲學思想無非是兩個字,即“貓論”而已,如今,經過包裝的“貓論”只不過變得更系統、更精製罷了。但是,鄧小平的“理論”不僅僅是強調經濟發展,還有“反右”的一面,即思想上僵化、保守、教條和政治上專制、兇狠的一面。與毛時代相比,“鄧理論”的“反右”內容完全沒有理想主義意識形態的“神聖光暈”,而是十分赤裸裸的簡單粗暴和專橫。江澤民顯得比鄧小平“高明”的是,從毛澤東那裡獲得了某種靈感,重新拾起了意識形態包裝這一手法,給鄧小平的一系列說法和觀點穿上了一件“意識形態理論”的“神聖外套”。 

  這一做法必將對“十五大”之後中國的改革進程產生一系列影響。首先,隨着“鄧理論”被正式確立為官方的指導思想,前述鄧小平時代中國改革的基本戰略也被定型化、“法制化”、甚至神聖化了。其次,在反對自由化的同時,也剝奪了抵制經濟改革的“左”的思想言論在官方意識形態中的合法地位。第三,把江澤民這一代領導人樹立為鄧小平的忠實繼承者和鄧後中國經濟改革的精神領袖。第四,“十五大”之後政治改革面臨新的意識形態束縛。 

  四、困境和出路 

  “十五大報告”說,“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和黨的十四大以來的五年,是很不尋常的五年。這是我們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經受住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國際國內政治風波的嚴峻考驗,繼續沿着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闊步前進的五年,……也是在世界格局的劇烈變動中,我國國際地位顯着提高的五年。”這段話通過突顯“六四”後八年來中國的經濟成就和國際地位的提升,與原蘇聯與東歐國家遭遇的困難相對比,試圖從正、反兩方面證明鄧小平路線的英明和正確,從而為第三代領導人繼續沿用鄧小平改革戰略提供根本依據。這種對比雖然並非毫無意義,但以此作為選擇改革戰略的根本依據,則顯然是很不充份的,甚至是短視的。 

  儘管中俄兩國原先都是共產黨領導、實行計劃經濟和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但國情卻有顯着差異。若脫離開兩國的具體國情而籠統地比較其改革的後果,那麼,這種比較本身就不恰當。蘇共的垮台確實與戈爾巴喬夫推行的政治改革不無關係,但原蘇聯的解體則根本上是源於蘇聯自身的形成方式、民族構成、民族地理分布及其國家體制;在幾乎所有這些方面,中國都與蘇聯不同,因此,以原蘇聯的解體作為中國拒絕政治改革的理由,是完全不能成立的[12]。而從總體上簡單地對比中俄經濟改革的效果,其意義就更為有限。因為,原蘇聯是單一、發達的工業社會主義,而中國卻是二元的農業社會主義和不發達的(或所謂初級階段的)工業社會主義的複合結構,兩國的經濟改革內容或性質上都不盡相同。 

  要比較兩國的經濟改革,就必須聯繫雙方的具體國情、嚴格區分雙方經濟改革的異同,在真正可比的領域內(如工業經濟、或大中型國有企業的改革)做比較,還要考慮到下列因素,即俄國在昔日冷戰中的地位決定了它比中國更不容易爭取西方國家的援助、俄國不可能像中國那樣得到港台和華僑資本的支持、俄國更不可能象中國那樣在城市經濟改革中受惠於農村改革。[13] 通過這樣的比較會發現,中國經濟改革的成功遠不像中國官方宣傳的那麼輝煌、傲人;而俄國工業經濟改革的經驗還給中國一個警示,即只有真正進入對大中型國有企業改革“攻關”的階段後,經濟改革的主要和嚴重困難才顯現出來。未來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前景是否樂觀,能否避免出現俄國的那種嚴重經濟困境,目前並無現成、可靠的結論。以迄今為止中俄兩國經濟改革結果之簡單、籠統的對比作根據、全盤肯定鄧小平的改革戰略,是很難令人信服的。  

  僅僅對國有企業實行公司制改革,絕非解決當前中國大陸面臨的諸多困難的萬應靈丹。實行公司制改革無非是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成為真正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適應市場需求的獨立經營者。然而,如果不推動政治改革,企業必然難以擺脫對黨和政府的依附地位。就在“十五大”召開前的1997年7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在“關於進一步落實加強工礦、企業、單位的黨組織建設工作”的文件中,還重申了“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14];“十五大報告”中則不但丟棄了“十三大”所確立的“黨政分開”這一極端重要的政治改革原則,甚至還強調要“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倘若真是照此辦理,則不難預料,擬議中的對國有企業的“公司制改革”將很難奏效。在黨管幹部、法制不健全、司法不獨立的狀況下,新組建的股份制公司的經理仍然無法對企業虧損負法律責任,企業經營惡化的情形也很難根本扭轉。 

  改革國有企業就要裁減現有的冗員、讓企業破產,失業人數就會大量增加。據報導,國內第四大鋼鐵企業武鋼和最受關注的航空業,最近已透露其裁員計劃涉及的人數高達現有職工總數的10-20%[15]。全國國有企業若以類似規模裁員,新增失業人數之龐大,可以想見!國有企業改革因此必然會遭遇到相當大的阻力,1997年10月對東北三省43個大型國有企業的一項調查就顯示,在被調查的一千多中、下層幹部和工人當中,反對國企改革的居然高達八成三以上[16]。面對如此棘手的困難,中共當局真能像“十五大報告”中所宣布的那樣,堅定地、卓有成效地把對國有企業改革進行下去,從而使經濟改革經歷一個“新的突破”嗎?筆者對此深表懷疑。改革二十年來積累起來的各種問題早已呈積重難返之勢,中國的社會救濟和保障系統又不健全、不完善、不發達,如果強行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再引致一大堆新的棘手難題,豈不是對中共當局雪上加霜?而且,由於政治改革嚴重滯後,黨和政府與各利益集團之間也缺少有效的中介組織、溝通管道和協商對話機制;當局對解決“六四”事件遺留下來的政治社會問題又咬定牙根、死不鬆口,因此很難在政治上得到黨內民主派和知識界的真正信賴和真誠合作。 

  江澤民非常看重政治“旗幟”,他說,“旗幟問題至關重要。旗幟就是方向,旗幟就是形像。”但是,今天想藉助“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為繼續推延政治改革的意圖“保駕護航”,或籍此克服經濟改革的社會障礙,似乎是不可能的。目前,經濟和社會日益多元化、商業化,像“高舉”這類在思想和文化上復舊倒退、在政治上保守僵化的口號,因其脫不出“兩個凡是”的窠臼,只能被人們當作笑話,而絕不可能發揮出統一思想、凝聚民心和化解早已堆積如山的各種社會矛盾的神奇效用。當經改“攻關”遭遇頑強的抵制乃至抵抗、甚至出現社會動亂的苗頭時,“高舉”之類的口號肯定無助於解決難題;為了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執政黨的地位,中共當局將很可能放慢經濟改革的步伐,甚至把國有企業的改革無限期推遲,使之實際上變成一句空話。 

  總之,“十五大報告”顯示,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目前的改革戰略選擇,眼光上是短淺的,思想文化上是復舊的,政治上是保守的;這樣不但不可能為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做出真正富有開創性的建樹,而且很可能使中國政治和經濟改革陷入短期全面停滯的困境。為了避免這種停滯狀態的出現,在改革戰略上回到由趙紫陽主導制定、經鄧小平認可、並經“十三大”批准通過的全面、漸進的政治改革、走向全面現代化的改革戰略,可能不失為一個務實、合理、可行的起點。如果在改革戰略上採取這一選擇,和“十五大”提出的改革戰略有一個顯着、且帶有實質意義的區別,那就是,不是寄希望於什麼“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而是寄希望於必要、可行、切實的政治體制改革。 

  今天,推行“十三大”改革戰略的條件業已具備,“十五大報告”不也重述了“十三大報告”的許多基本觀點嗎?為什麼不落實“十三大報告”中關於政治改革的實質內容呢?“十三大報告”所確定的政治改革的一系列原則和政策、措施,如“黨政分開”、“進一步下放權力”等,對國企改革既是必要的,也是有利的;而諸如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及通過提高領導機關活動的開放程度、重大事情讓人民知道、經人民討論等措施,以逐步實現“政治開放”,則顯然不僅有助於化解已經存在和在深化國企改革中必將遇到的各種社會矛盾,而且有助於培植和提高幹部和民眾的民主素養。如果中共當局能夠接受趙紫陽在“十五大”期間就解決“六四”問題而提出的中肯建議,則必將營造出一種全民和解的氣氛,這對於開創鄧後中國改革開放的新局面是絕對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相反,如果從“十三大報告”確定的政治改革道路上後退,卻又想通過加快國企改革達成經濟改革的“新突破”,就可能給左派提供利用國企職工對經濟改革的不滿情緒反攻倒算的機會,這是近期可以看得到的一個潛藏的相當嚴重的危險。重提趙紫陽和他的政治改革,正在於他的政治改革方案和實踐,為避免這樣的危險、從而也為深化經濟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論反腐懲貪
 
  南冠客

  中國大陸新聞工作者

  一、社會主義國家腐敗現象的制度基礎

  二、應當建立人民監督政府官員的有效渠道

  三、積極推進政治改革、用普選製取代各級官員的任命制

  四、公共權力的分割和制衡

  

  近年來,中共高層反覆表明反腐懲貪的決心,也的確查處了一批中下級官員及個別高級官員(如最近的陳希同案),但究竟收效如何呢?實際上,現在是貪官越反越多,級別越來越高。面對日益嚴重的腐敗現象,中共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十五大上被擢升為中共七人領導核心成員之一的尉健行,在剛剛閉幕的黨代表大會上驚呼,“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任務非常艱巨”[1],他還針對上述嚴峻形勢提出,“要在薄弱環節上下功夫,要探索反腐敗的有效機制”[2]。我身在中國,理所當然地密切關注反腐敗工作的成敗,所以撰寫此文,以表拳拳之心。

  一、社會主義國家腐敗現象的制度基礎 

  官場腐敗本來是世界各國普遍存在的問題,因此,反腐懲貪始終是一個世界性課題。但是,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產權是私有的,絕大部份社會財富分散在資本家手中,資本家沒有必要貪汙本來就屬於自己的任何財富;政府官員雖然有可能貪汙,但政府掌握、支配的社會財富只占很小的比重,官員們施展貪術的餘地相對來說比較小,同時民主政治中有民意代表和新聞媒體的監督,政府官員如果動用國家權力謀取私利,會受到種種制約、或被曝光而受到懲處。

  反觀社會主義制度下的情形,絕大部份生產資料集中在政府手中,實際上是掌握在主管部門官員的手裡;社會主義公有制事實上演變成國家所有制、官有制,因為只有政府主管部門的負責官員才有權支配、運用、處置名義上仍然屬於國家或全民的財產,並從中獲取利益。假如這個政府的每一個官員都是廉潔、嚴格律己、潔身自好、守身如玉的好公僕,那麼,他們運用、支配這筆龐大的社會財富時,或許還能出以公心、為國謀利,這正是馬克思、恩格斯創建自己的社會主義理論時所抱的初衷和出發點。但是,社會主義各國將近八十年的實踐雄辯地表明,把社會主義國家各級官員都當成天使的假設是多麼的荒誕可笑、多麼虛幻,簡直距離現實生活十萬八千里。在現實生活中當然也能找到一些馬克思所設想的人民公僕,如焦裕祿、張鳳岐、孔繁森等,世人對這樣的幹部是敬重懷念的。但現實生活也無情地告訴我們,象王寶森、閻健宏這樣的假公僕為數更多,他們充份利用了掌握大量社會財富的權力,以權謀私、貪汙自肥,而這種支配權力是資本主義體制下政府官員所望塵莫及的。

  美國前總統尼克松曾多次與蘇聯、中國打交道,他在《領袖們》一書中根據其訪蘇的所見所聞,總結性地斷言,“共產黨的特權階層比任何一個資本家更接近於馬克思對一個統治階級所下的定義”[3]。尼克松對蘇聯領袖們所作的判斷同樣適用於中國大陸的許多官員。例如,政治上已被打倒因而頻頻曝光的“四人幫”及林彪一伙人的腐化墮落、窮奢極欲,恐怕就是西方國家官員們望塵莫及、自嘆弗如的。人們當然有理由推論,如果這些人並未被打倒,今天仍然在台上手握重權,誰敢揭露他們的醜惡行為和糜爛生活?人們更有理由進一步懷疑,今日赫赫在位的袞袞諸公有沒有步“四人幫”及林彪等人後塵者?如果真的還有這樣大搞腐敗的高層權要,但在政治上並未被打倒,有哪個吃了豹子膽的中國人敢出來公開抨擊?

  前年春天,因王寶森畏罪自殺而不得不公開曝光的罪案就是一個十分典型的例子。這位副部級官員竟然在京畿之地、“天子”腳下大搞貪汙腐化,長達數年之久,中共最高當局竟然“一無所知、渾然不察”,這真是近代政壇上的一大奇聞。別的且不說,僅舉一例,王寶森在京城西北郊稻香湖公園內,耗資上億元修建了一個占地150畝的豪華別墅,內有游泳池、網球場、小型高爾夫球場,前有假山和名貴漢白玉石修建的亭台,後有荷花池,並有警犬守衛,戒備森嚴。一些最近到此一觀的目擊者認為,其豪華、奢靡程度大大超過了當年國民黨統治時期第一夫人在南京中山陵附近所修建的“美齡宮”[4]。“美齡宮”當年的主人、仍然健在的百歲女壽星,現在生活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國,她若得知今日中共一個副部級官員的豪宅竟然遠遠超過她昔日的輝煌,恐怕只好自嘆弗如、甘拜下風了。“反對腐敗、打倒貪官”,本來是中共在反對國民黨的長期鬥爭中最能贏得民心、撈取政治資本的口號。中共奪取政權後,今日之貪汙腐敗已經變得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了。

  二、應當建立人民監督政府官員的有效渠道  

  1945年中共尚未奪得全國政權之時,着名民主人士黃炎培先生曾以“中共能否跳出中國歷代王朝忽興、忽亡的周期律”問題相詢,當時,毛澤東頗為自信地回答,“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能夠跳出這個周期律。這就是民主,讓人民來監督政府……”這既是對黃先生的回答,也可以看作是向全國人民所作的政治承諾。在取得政權之前,毛出於實用的功利主義動機,的確一度表現得十分謙恭,虛懷若谷,從善如流。令人遺憾的是,毛奪得政權後在位二十七年的政治實踐表明,一旦大權在手,他便把上述政治諾言拋到九霄雲外了。如果借用毛說過的、為大陸民眾耳熟能詳的一段話,“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只把話中的“好事、壞事”兩詞改成“民主、獨裁”,就可以十分貼切地評論毛自己的“民主作風”,即“一個人偶爾講一點民主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都講民主,不搞獨裁,這才是最難最難的啊!”

  自從毛建立政權後,人民不但無權監督政府,相反,他們的各項權利被剝奪殆盡。在1954至1955年的反胡風運動中,私人通信及日記竟被抄查,並據以羅織罪名。1957年毛又搞了一個引蛇出洞的“陽謀”。[5] 在這場“陽謀”中,千千萬萬單純、善良的中國知識分子,出於好心,更由於輕信毛氏“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許諾,給中共官員們提了一點意見;結果惹惱了“龍顏”,觸動了“逆鱗”,毛澤東一怒之下,把當時全國九分之一的知識分子(552,877人)打成敵對的右派分子,這個數字還不包括未戴右派帽子、實際上處於被監控地位的所謂“中右(即中間偏右)”分子。 

  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裡,允許人家講話(甚至是反對自己的話),允許人家公開批評自己,這是政治上有力量、有自信的表現;相反,不敢讓民眾自由講話、不許民眾批評,是政治上心虛膽怯、神經衰弱、缺乏自信的表現。毛澤東本人就曾說過,“黨外無黨,帝王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必須指出,1957年的“右派”只不過是提了一點意見而已,而提意見遠非監督幹部和政府,兩者有着本質的區別。監督是硬性的,要求對方不許做什麼、必須做什麼;而提意見卻是軟性的,希望對方如何如何,充其量反映出封建王朝里臣下對皇帝的規勸和諫言,至於採納與否,悉聽尊便。1957年“反右”時,就是知識分子的這種軟性規勸,毛都不能忍受,更談不上接受監督了。從此,“人民監督政府”云云,對於中國民眾來說,便成了海市蜃樓!直到今天,中國的政協和“民主黨派”所扮演的角色,充其量也只不過是小心翼翼地為執政者提點雞毛蒜皮的建設性意見而已,連率直深刻的批評都難得一見,而他們竟然也自稱是在“監督”政府,實在是自欺欺人。 

  只有對幹部和政府能實行有效的監督,才能實現真正的、現代意義的民主和民權。為了建立人民監督政府的機制,必須有暢達的表達渠道、便捷的表達方式,最好的渠道便是輿論和新聞傳媒。為此,應當不折不扣地落實憲法所明文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但是,長期以來,在中共嚴密的新聞管制政策約束下,形成了所謂的“輿論一律”,實際上是根本取消了新聞和言論自由;只有最高黨魁一呼百應,幾乎在媒體上見不到任何不同的聲音。馬克思對這種極不正常的輿論管制現象有一段十分精彩的抨擊,“你們並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羅蘭散發出同樣的芳香,但你們為什麼卻要求世界上最豐富的東西--精神只能有一種存在形式呢?”馬克思當年所抨擊的是反動的、封建專制的普魯士政府;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一貫信奉馬克思主義的中共當局卻在扮演着150多年前被馬克思辛辣諷刺和憤怒抨擊的角色。歷史老人給世人開了一個大大的玩笑。 

  充份的新聞自由是遏制腐敗、打擊貪官汙吏最有效和最及時的手段。據前國務院發言人袁木出訪北歐三國歸來時的介紹,丹麥教育大臣出訪巴黎時,因為時已深夜,秘書為其訂了一個費用超過國內財務標準的房間,被輿論揭發,幾經檢查,議會終不寬諒,被迫辭職。瑞典國家警察總監也有類似被監督的經歷。[6] 又據報導,美國農業部長埃斯皮接受了幾家公司贈送的各種球賽門票,其總值不過幾千美元,這在人均收入兩萬多美元的美國實在是微不足道的,但一經輿論曝光,立刻群情鼎沸,該官員難犯眾怒,只好引咎辭職。[7] 以上兩例充份表明,輿論監督具有時效性強(及時曝光)、影響面寬(全國曝光、人所周知)、透明度高、威懾力大等優點,足以令貪官汙吏聞風喪膽。法國有家《鴨鳴報》,因其專門揭發高級官員的醜行而令官員們心驚肉跳,卻頗受讀者歡迎,發行量高達50萬份,在法國首屈一指。[8]

  以大陸人口之眾,官員貪風之盛,民情之義憤,為什麼不能也辦一張這樣的報紙呢?其實,中國的多數官員也是“不怕通報、就怕見報”。如果真的辦一份中國的“鴨鳴報”,本人堅信,決不會影響中共的威望,更不會動搖中共對大陸的統治地位;相反,由於人民的義憤有了表達的渠道,必將大順民心;而貪官汙吏、特別是高層中的腐敗分子,則必然人人自危、好自檢點。

  改革開放以來,大陸人民要求開放新聞自由的呼聲日益高漲。1989年春末,中共黨內資深的新聞工作者胡績偉先生公開撰文“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真正的安定”,文章尖銳地指出,“在新聞不自由條件下所形成的領導權威,只能是專制的權威”。[9] 就在發表胡文報紙的另一版,還刊印了一幅首都新聞工作者在天安門廣場上靜坐時所打的橫幅標語,“我們想說真話,別逼我們造謠”。但是,當時中共當局壓制人民呼聲的動作仍然逐漸升級,終於導致那場震驚中外的大悲劇。 

  中共壓制新聞自由呼聲的行徑,一方面說明其對自己政權的穩固性和合法性缺乏信心,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其對民眾的恐懼心態,生怕新聞自由會導致人民起來造反。這令人想起了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王朝--秦朝,秦始皇企圖通過焚書坑儒以保自己的天下萬代長久,但結果如何?歷史已經作了最明確的回答:秦始皇把知識分子剿滅不久,其王朝也就在農民起義的烈火中土崩瓦解,正是“坑屍未冷山東亂,劉項原來不讀書”。今天,在中國大陸壓制了新聞自由,就能維繫執政黨的威信嗎?大陸當今很有名氣的詩人邵燕祥的一首短詩“醜聞”,發人深思:“醜事向公眾揭開,才成醜聞。沒有醜聞的地方,未必沒有醜事。掩蓋醜事,丑上加丑。也許可以說,沒有醜聞是最大的醜聞”。[10]

  三、積極推進政治改革、用普選製取代各級官員的任命制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各級官員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這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中最基本的道理;按此推論,各級公僕自然應由主人--廣大民眾來選擇。中共號稱是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在口頭上也常常把自己說成是代表人民的公僕;但實際上各級官員都是由上一級政府任命的,上級機關首長或人事部門一頜首、一皺眉,都可以決定下屬單位官員的榮辱禍福。在這種制度下,要求官員對民眾負責、關懷民間疾苦、奉公守法、廉潔自律等等,根本沒有制度上的保證,只能指望官員本人的道德水準;而民眾對他們的好惡,絲毫無損於官員們的地位和權勢。因此,貪官可以大行其道、胡作非為,可以得到上一級官員的庇護、縱容,甚至上下勾結、串通一氣、狼狽為奸。陳希同提拔和重用王寶森,便是最生動的實例。

  現實生活中的弊端,令我想起了馬克思的告誡。早在一百多年前,在總結巴黎公社經驗教訓時,馬克思十分明確地指出,“用等級授職制去代替普選制是根本違背公社精神的”。其理由非常簡單,在等級授職制度下,人民的意志根本不可能起作用。因此,馬克思又諄諄教導後輩們:“徹底清除國家等級制,以隨時可以罷免的勤務員來代替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老爺們。”[11] 中共當局不應當只是在口頭上和官方文件中信奉馬克思主義,而應該在實踐中、在具體施政措施上遵循馬克思有關的原理,認真地而不是敷衍地、主動自覺地而不是被動勉強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和政治民主化。 

  中共早期政務活動家謝覺哉有一句名言,“民主政治,選舉第一”。選舉是民主政治的第一課,粗通文字的中學生都懂得,“選舉”二字的內涵是“選賢能者舉之”,其前提必須是有選擇的餘地。例如,俄羅斯人民可以在葉利欽和久加諾夫二人之間作選擇;美國人民可以在柯林頓和多爾二人之間作選擇。如果只有葉利欽或柯林頓一個候選人,那不是真選舉,而是欽定。四十年代時,被中共指為搞假民主的國民黨,還懂得在蔣介石之外再找一個胡適之來競選。這雖是表面文章,但如果連這樣的表面文章也不做或不敢做,在“選舉”國家元首時限定只有一個孤家寡人候選,只許選舉人在這個規定的名字上劃圈,那就是對選舉的大嘲弄、對民意的大踐踏,選出來的“元首”將成為現代政治潮流下的畸形怪胎。 

  毛澤東有句名言,“沒有比較,就沒有鑑別。”此言倒是不差。只有讓人民從眾多候選人中仔細比較優劣,嚴格篩選良莠,自主地投下那莊嚴神聖的一票,才能使各級官員中有比較多的民眾信賴的人,而那些劣跡昭着的官員才可能被民意淘汰。是否允許人民或代表從多個候選人中擇優而選,這反映出一個政黨、政治家有無自信、有無力量。凡是缺乏自信、沒有競爭力的政黨和政治家,必定不敢競爭;而不許競爭的做法,禍害之大,世人有目共睹。王寶森就是由北京市人代會幾千名代表按上級意圖劃圈“選舉”出來、當上副市長的。什麼時候,在大陸結束了按中共規定的名單畫圈“選舉”的政治遊戲,大陸民主政治的新曙光才會出現。 

  四、公共權力的分割和制衡  

  封建社會的最高權力是不可分割、不許分享的,皇帝一人“獨斷朝綱”。而在民主社會裡,最高權力可以分割、也必須分割。孫中山先生就是參考西方的三權分立學說,創立了獨特的五權分立學說,即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個部門各司其職、相互制約。中共是以反對國民黨一黨獨裁為號召,才贏得民眾的擁護和支持,奪得了政權。取國民黨而代之後,本應廢止一黨獨裁的作法,改弦更張,推行分權制衡的民主政治。

  目前,中國大陸表面上有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等機構,似乎也有民主。但其真象正如大陸民間流行的順口熘所說的,“中央(共)揮揮手(決策),人大舉舉手(通過),政協拍拍手(擁護)”。中共在二十年極“左”路線主導下的種種倒行逆施,正是經人大舉手通過、政協拍手擁護,才“合法”地變成國家意志和政府行為的,哪一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敢說一個不字?1996年春,全國政協副主席葉選平先生在政協工作報告中也曾承認,“在民主監督方面與中央通知和政協章程中有關規定相距甚遠”。[12] 據記者對政協會議的追蹤採訪報導,分組討論中最火爆、熱烈的話題就是“相距甚遠”這四個字,發言者普遍慷慨陳詞,列舉大量事實,說明“相距甚遠”四個字的評價完全符合實際。 

  政協只是個“民主協商”機構,中共本來就沒讓它具備真的監督功能。那麼,憲法明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其地位又如何呢?絕大多數各級人大委員會的成員都是下台後、安插到人大來度餘年的前黨和政府官員,面對這一事實,原人大委員長喬石在接受《中華英才》雜誌記者的專訪時,不願接受“人大是二線工作”這一說法,但也不得不承認,不少人大委員會的成員是從中共黨委和政府行政崗位上退下來的。[13] “退下來”這個說法就證明,人大這個所謂的“最高權力機關”其實只是安頓從更高的“權利機關”退位的官員的場所,不僅其成員都是被黨和政府部門淘汰下來的,而且其地位也實際上屈居於黨和政府之下。如此的成員結構和地位,人大又如何能勝任監督政府的使命呢? 

  在1996年的八屆四次人代會上,有34位代表聯合提出“儘快設立全國人大監察委員會以履行反腐、廉政的立法及監督工作”的第0023號議案;還有若干代表共同提議,全國人大應儘早頒布《監督法》,使人大履行監督職能時有法可依。[14] 這些議案和提議都說明,人大的實際監督功能遠遠達不到與法定要求和人民的願望。其原因就像人大副委員長田紀雲所坦誠披露的,在人大工作的人勇氣不足、膽子不夠大、怕得罪人;同時黨和政府各部門的承受力低,只想聽好的、不願聽壞的;“監督法”遲遲未出台的真實原因就在於,有關各方認識不一致。[15] 這番委婉的話其實反映出了一個關鍵問題,即人大在權力體系中的實際位置和憲法不符。 

  中國的憲法中曾經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共共產黨領導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這個“最高”權力機關之上規定了一個更“高”的領導者,在邏輯上就自相矛盾。後來,大概是中共當局自己也覺得這個表述令中外有識之士恥笑,於1982年修憲時從字面上去掉了“……領導下”的字樣,但中共對人大這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領導和控制並無任何改變。喬石在講話中仍然說,“各級人大都必須接受黨的領導”。 

  在中國究竟是黨大還是法大?這是中共最不願回答的問題。若照實說,就會違憲;若照憲法說,就違反了黨規。一個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政黨,不管它自稱如何正確、英明、偉大,都不可能永遠正確、保證不犯任何錯誤。大陸二十多年的慘痛歷史、特別是十年浩劫的教訓說明,如果執政黨犯了錯誤,又沒有任何政治力量能夠出來糾正,社會和人民就不可避免地要面臨一場空前浩劫。只有通過人民的力量,讓人民通過自己選舉出來的代表,通過法律的制約來實現自己的監督職能,才能抵制、糾正執政黨或執政集團的錯誤,或把其錯誤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因此,有沒有《監督法》,是標誌着人治還是法治的分水嶺。全國人大的代表應當象西方國家的議員那樣,具有對選民負責的神聖使命感、強烈的參政意識和真正的參政能力;他們開會的議題應當是審查政府部門的工作,而不是到北京去“匯報”本單位的工作成績、“學習”某官員的講話精神、或發表些感恩戴德、歌功頌德的陳詞濫調,更不是到北京去按中央的要求“舉手”、換來半個月的好吃好喝。應當改變人大代表產生的辦法,允許個人競選人大代表,不能對競選者扣什麼野心家之類的大帽子;一旦選上,應該通過法律保障,使他們成為敢於為民請命、為民代言、仗義直言的政治家,而不是“歌德”式的吹鼓手。只有用人民民主的力量,通過法制的軌道,才能澆築反腐懲貪的正義大堤。 
 
 
新聞媒體在中國後鄧時期改革中的地位與作用
 
  俞燕敏

  美國康州港橋大學大眾傳播系助教授

  一、中國的新聞媒體面臨新的挑戰

  二、中國新聞媒體的特點

  三、中國需要公正、獨立的新聞媒體

  

  新聞媒體聯繫着千家萬戶,涉及到政治、經濟、外交、軍事、社會、文化、生活等各個方面、各個層次,其影響之大、之深不可低估。在民主和法治建設中,新聞媒體的功能更是舉足輕重。中共在“十五大”上提出,要以深化改革的姿態跨入二十一世紀。在這關鍵時刻,中國的新聞媒體能否在深化改革中發揮必要的作用呢?本文從中國的新聞媒體在深化改革中可能面臨的問題出發,分析新聞媒體的現狀,探討新聞媒體在深化改革中的地位與作用,並對其今後的發展作出評估。

  一、中國的新聞媒體面臨新的挑戰  

  中共“十五大”後的改革,其廣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大規模的國企改革對於中共上層官員和下層老百姓都是新課題,沒有前車之鑑;改革過程中將不可避免地出現各類問題,如貪汙、腐敗、官僚濫用權利、侵吞國家財產、混水摸魚、化公為私等等。因此,新聞媒體面臨的挑戰是嚴峻的。

  1. 腐敗問題

  中共官員的腐敗早已不是新聞,到底中國大陸的貪汙腐敗有多嚴重呢?據中共官方的統計,從1992年10月至1997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已查獲並立案的有七十三萬一千多件,結案的有六十七萬多件;其中縣處級以上的幹部有二十六萬三千多人,另有五十八萬六千多名科級幹部受到處份,二者相加,即有八十九萬幹部有嚴重的不正之風。新華社1997年9月23日公布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中共十五大上所作的工作報告,其中提到,近五年來因違紀、違法而受黨紀、政紀處份的黨員達七十萬人,其中被開除黨籍的高達十二萬之多,被開除黨籍並被追究刑責的亦近三萬八千人。這還只是中共公開的數字,若加上尚未公開或尚未被查出的,數字將更憷目驚心。所以,北京最近流傳着一幅妙聯,上聯是“貪汙腐化成系統(陳希同)”,下聯是“反腐肅貪未見行(尉健行)”,橫批是“北京無政府”。[1] 

  據《人民日報》報導,沉陽市城市調查隊曾對一百名廠長作過調查,結果發現有70%的廠長上任後都給自己買了寬敞的住房,82%的廠長配有高檔轎車。廣州、海口、福州、武漢、南京、西安等城市四百多家高檔娛樂場所的消費有60%是企業的公款消費。陝西省咸陽市近三年查處的32件大案要案中,涉及企業“一把手”的案件超過60%。江蘇省無錫市去年共查處“廟窮方丈富”的案件52件,涉及56人,其中廠長經理41人,占73%。原武漢長江動力公司總經理於志安,私自把公款轉移到境外,在菲律賓註冊了一個年收入一千萬美元的私人發電廠,因此使一個紅紅火火的國有企業陷入難以發展的困境。[2]

  腐敗現象如此泛濫,已嚴重地阻礙了中國的改革。正如江澤民在“十五大”政治報告中指出的,“反腐敗已是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嚴重鬥爭”,他號召全黨要向腐敗開戰,聲稱,“黨內絕不允許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然而,這並不是中共黨的主席第一次表示要反腐敗;可以說,在中國反腐敗年年講,腐敗依然盛行。難怪中國的民眾開始懷疑中共反腐敗的決心,有個順口熘說,中共“不反腐要亡國、徹底反腐要亡黨”,這在某種程度上說明了中共與腐敗的關係,以及為什麼反腐敗不可能徹底的原因。

  2. 國企改革問題 

  國企改革勢在必行,但國企改革也困難重重。從最近的一項調查來看,中國十二萬四千家國有企業的負債率已達71.5%,如將其隱性虧損也計算在內,這個比率將高達83.3%。[3] 有很多企業長期虧損,但卻不宣告破產,主要原因是,地方幹部擔心失業人口增加,而且破產過程也耗費時日、代價高昂。更糟糕的是,政府無力控制這種紊亂情形,使許多掌權人有機會巧取豪奪國有企業的資產,使這些企業更加雪上加霜、債台高築、無法翻身。 

  大規模的國企改革是個新課題,許多政策、法規尚未制定或健全。廣州市社會科學院股份制研究所所長蔣年雲認為,廣州市現在的國企拍賣就存在着不規範的問題,部份國企以自己公司的利益出發,趁拍賣法制尚未完善、拍賣行為尚不規範時,搶先出售國企,對國企改革帶來不利影響。廣州市近來有過兩次國企拍賣,拍賣的結果卻是甲國企買回乙國企,這是廣州市政府用自己口袋裡的錢買回自己的東西,根本不解決問題。[4] 這種不健全的制度、政策顯然還會給某些人帶來鑽空子的機會。 

  3. 失業問題 

  中國的失業問題已相當嚴峻,並日趨嚴重。據報導,中國正式登記失業的、停產和停工的工人以及農村剩餘勞動力,高達一億三千五百萬,這些閒置的人力占大陸總人口的一成多。[5] 據北京大學經濟學教授蕭灼基分析,當前國內失業主要呈現五大特點。第一,隱性失業顯性化;第二,城鎮失業與鄉村失業並存;第三,成年人失業增多,國有單位下崗職工占城鎮失業人員的比重增大;第四,國有及鄉鎮企業吸納新增勞力的能力下降;第五,在三大產業中,只有第三產業尚保持增長,第二產業已無法多吸納勞動力。國營企業的改革,將使大量工人失業下崗、城市流動人口大量增加;城市失業問題又將把大批進城打工的農民趕回農村,農民生活無保障,仍然可能被迫往城市擠。如此惡性循環,社會治安將日益困難。 

  二、中國新聞媒體的特點 

  中國在深化改革中將面臨一系列嚴峻考驗,需要公正、獨立、自由的新聞媒體,肩負起暢通信息交流渠道的責任,並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然而,中國目前的新聞媒體卻遠不能勝任這一使命,其現狀令人十分耽憂。

  1. 對新聞媒體狀況的民意調查結果 

  1988年,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對首都知名人士進行了中國首次的高層次輿論調查。調查結果發現,首都知名人士認為,新聞媒體反映群眾的呼聲太少,為群眾參政議政提供的機會和版面太少,在報導政務與決策方面的公開化程度不高,對黨和政府的政策只是宣傳貫徹,而沒有對其利弊得失進行公開議論,未能積極主動地批評和監督共產黨和政府的各級領導和工作。[6]

  1991年,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在新聞界內部進行了關於新聞媒體狀況的民意調查,調查對象為廣播、電視、報紙的從業人員,共三千多人。調查結果顯示,79%的人對新聞宣傳在群眾中的信譽評價為一般、較低、或很低;88%的人對新聞宣傳的領導方式表示不大滿意和很不滿意;79%的人認為,新聞報導中禁區、限制太多;68%的人認為,在敏感的問題上新聞界不說真話;有一半人認為政務和政策報導的透明度不夠;有15%的人認為反映群眾呼聲的新聞稿太少。[7]

  今天如果我們再作一次同樣的問卷調查,恐怕結論會相差無幾,或許更糟。觀察一下中國新聞媒體的現況,我們就會發現,大陸的新聞媒體具有這樣一些積弊,即報喜不報憂、批小不批大、批下不批上、批已暴露的不批尚未暴露的、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

  2. 不同媒體的自然興衰和對部份媒體的政治扶持 

  大陸不同媒體的興衰是大不一樣的,總的特徵是,大報死氣沉沉、小報生動活潑,日報內容單調、晚報豐富多彩,喉舌報枯糙乏味、邊緣報語出驚人,周日版平平常常、周末版靈活多變,中央台嚴肅緊張、地方台花樣頻出。 

  現在,小報、晚報、邊緣報、周末版等以地方信息、社會新聞吸引讀者,奇文軼事經常可見。廣播電視也越搞越活,脫口秀以其新穎的形式、廣泛的題材、貼近老百姓的風格,嬴得了許多聽眾、觀眾。尤其是,現在廣播電台已形成了一批非常受聽眾歡迎的節目和節目主持人,有的內容相當開放,甚至涉及到性生活方面的話題,如“伴你到天明”、“悄悄話”等節目。 

  與此相反的是,黨的喉舌報受到市場經濟的衝擊,發行量銳減。以《人民日報》為例,其1948年的發行量為3.1萬份;到1979年,發行量達到最高點,為620萬份;以後便逐年遞減,到1994年即降到232萬份。[8] 中共高層認為,近年來各地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業發展過快,因此出現了質量提高相對滯後、重複建設、資源浪費等問題。在中共“十五大”召開前夕,中共意識形態主管部門決定整頓新聞出版業,削減各類報刊、出版社以及電台、電視台的數量,為《人民日報》等主要官方媒體讓出空間。全國各地先後召開了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管理工作會議,部署本地的報刊、圖書和廣播電視業治理整頓工作。 

  對報刊、廣播電視業進行整頓的另一個原因,是想改變《人民日報》和其他黨報黨刊的困境,為黨報黨刊的發行創造條件。為此,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共中央組織部和郵電部發出了通知,要求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人民日報》等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要視之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宣傳部門要把《人民日報》的發行工作列入宣傳工作目標管理,進行考核,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制,確保1998年的發行量穩中有升;組織部門要從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的角度,對做好《人民日報》發行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中共不僅提出了保喉舌報刊的原則,還對全國上下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例如,要求郵電部門在報刊征訂中要突出重點,把《人民日報》的征訂工作作為完成任務的主要指標進行考核;還規定,各單位要優先訂閱《人民日報》、《求是》雜誌、《光明日報》、《經濟日報》等報刊,1998年各地上述報刊的發行數量不得低於1997年[9];公費訂閱報紙,必須首先保證《人民日報》的訂閱;中辦1996(26)號文件要求,黨的城鎮支部、鄉村一級黨的委員會和有條件的農村黨支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處室、企業的科室、分廠、大專院校的系(室)、中小學校、部隊的連一級單位都應訂閱《人民日報》;如果行政性經費不足,基層黨委和黨支部訂閱《人民日報》的費用可以從黨費中開支。[10] 

  3. 媒體的經濟自主性和對媒體的政治控制 

  自七十年代末中國的新聞媒體開始接受廣告以來,廣告業迅速發展,今天廣告的影響已滲透到了大眾傳媒的各個方面。廣告業的擴張為大眾傳媒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經濟基礎,促進了大眾傳播媒介的產業化進程;而傳媒的發展又進一步為廣告業開拓出廣闊的天地。從1992年到1997年,大陸的廣告經營機構增長了近三倍,成為中國大陸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1996年中國大陸電視廣告經營額達90.8億元,報紙廣告經營額達77.7億元。[11] 由於廣告業的迅速發展,而政府對大眾傳播媒介的補貼日益減少,大眾傳媒經濟上的自主權日益增強。 

  然而,新聞媒體經濟上的自主並不必然意味着其政治上的獨立。在中國,新聞媒體經濟上的獨立與政治上的獨立可以完全是兩碼事。“誰出錢,誰就有發言權”,在一般的場合行得通;但遇到政治問題和意識形態領域裡的問題時,那還是“誰有權,誰就有發言權”。由於中共一向把新聞媒體視為“黨的喉舌”、“黨的宣傳工具”,中國大陸對媒體的控制一直非常嚴密,“六.四”以來更是如此。 

  按照大陸對媒體控制的寬嚴程度,可以把媒體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為電子媒體,即用電波作為傳播手段的大眾媒體,即廣播和電視。嚴格說來,電影不屬於電子媒體,因為它不通過電波傳播。但在中國大陸,由於電影帶“電”,因而也一起被嚴格管理。第二層是報紙,其中首當其衝的便是黨的喉舌報刊和通訊社,如《人民日報》、《求是》雜誌、新華社、《解放軍報》等,這些喉舌要負責控制輿論導向、指導全局,所以對它們的管理特別嚴格。對各類政府、社會團體的機關報、地方性報刊、企業報刊等,則管理的稍微松一些。第三層是各種文學、文化娛樂型刊物,這些刊物因非新聞類,內容多屬創作,因此管理也相對鬆些。第四層是小說、書籍,是管理最松的一層,因為它們純屬創作。然而,管制最松並不意味着沒有管制,事實上,仍然有很多書籍因為內容不符合官方口味而被查禁。[12] 不久前,《天怒--反貪局在行動》一書就被查禁,出版該書的出版社被整頓,印刷該書的印刷廠被關閉。[13]

  4. 大陸的有償新聞現象 

  大陸的新聞界也有腐敗現象,有償新聞、商品化了的新聞報導,在中國大陸已有十來年的歷史。有償新聞的形式多種多樣,有時是新聞從業人員直接接受紅包,為某企業、某單位寫新聞稿;有時是某企業、某單位花錢送禮,請新聞媒介宣傳報導該企業、單位;有時則是媒體通過拉廣告、出賣記者證搞有償新聞。 

  毫無疑問,有償新聞有悖於新聞業的職業規範、職業道德和新聞價值觀。所謂的新聞,應該是剛剛或正在發生的、對國家社會有重大影響的事件;一則新聞是否有價值,應取決於其影響性、即時性、知名性、地域性、離奇性和衝突性;新聞報導應強調公正、客觀、實事求是,新聞記者應不屈服於權勢、不為金錢所收買。然而,看看今天大陸報刊的各類專版新聞,有通訊、消息、文章、照片各種形式,專欄專版,可謂圖文並茂、琳琅滿目,無一不是為專版單位唱讚歌的,其內容不是該企業改革的成績,就是新產品介紹或技術革新新成就等,唯獨沒有批評性報導。這種有償新聞現象嚴重削弱了新聞媒介的監督作用。 

  5. 新聞界的自我設限、自我審查 

  雖然中共對新聞界有重重限制,但新聞從業人員還是可以找到一點迂迴空間的,尤其是小報和地方電台、電視台,天高皇帝遠,其面對的直接壓力比較小。然而,令人失望的是,許多記者和編輯經常自我框限、自我審查,吃不準的便不報導,太敏感的就主動避開。也許是因為多年的整頓、打擊,這些人已經失去了獨立思考的意願和能力。 

  6. 媒體的政治報導充斥表面文章 

  中國大陸媒體的政治報導大部份是表面文章、應景宣傳,空話、廢話、假話連篇。例如,“十五大”的政治報告剛一作完,報刊上便充滿了會議代表們的政治表態。解放軍老將張震稱這一報告“是一篇劃時代的馬克思主義綱領性文獻”;被視為劉華清的政治局常委接班人的張萬年說,“江澤民是鄧小平開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忠實可靠、奮發有為的繼承者,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是一個能夠駕馭各種複雜局面、禁得起各種風浪考驗、堅定成熟的領導集體,是一個得到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高度信賴和忠心擁戴的堅強核心”;遲浩田則表態說,我們“必須真心實意地擁護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一切行動聽以江澤民為核心的黨中央、中央軍委指揮”;來自孔孟之鄉的王修治代表,背書的功夫一流,整理文件的功夫更絕,江澤民近三萬字的報告,他不僅能朗朗上口,還能系統地整理出“一個主題、兩個確立、三個運用”來。[14] 

  緊接着,全國也掀起了一股學習十五大報告的熱潮,從部隊到地方、從城市到農村、從機關到街道,大江南北、舉國上下,人人都學江報告,個個都得把決心表,這種方式、做法與文革時期簡直沒什麼兩樣。不僅黨、政、軍、商、工、農各界紛紛表態,擁護江澤民的領導,新聞界亦不甘落後。中國記協1997年9月23日在北京舉行座談會,決定要把“全面、準確、深入地學習、宣傳鄧小平理論和中共十五大精神”,作為新聞工作者當前的首要任務,新華社、《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經濟日報》、《光明日報》及廣播電視部等主要新聞單位的人,在會上交流學習江澤民報告的初步體會和認識,與會者一致表示,新聞界在學習、宣傳和貫徹十五大精神的活動中“肩負着歷史的重任”。十五大後,報刊雜誌連篇累牘地宣傳,廣播電視則喋喋不休地報導,“舉國歡騰”、“歡欣鼓舞”、“激動萬分”、“熱淚盈眶”等套話、廢話不斷。所有這些都顯得那麼眼熟、耳熟,與十年前相似,和二十年前一樣,甚至和文革期間的宣傳報導也十分雷同。全世界恐怕只有中國的新聞界幾十年一成不變地扮演這種無聊的角色。

  三、中國需要公正、獨立的新聞媒體 

  中國的改革需要有高度責任感、獨立自主的新聞媒體,中國的進步需要有能保證資訊暢通、充滿活力的新聞媒體,要在中國徹底消除腐敗,也需要一個公正、不懼權勢、不畏強暴的新聞媒體。

  有人認為,只要加強法制,就可以用法律來抑制腐敗、制裁腐敗的官員。但實際上,執法人員也不清廉,有個到處流行的順口熘,“大蓋帽、兩頭翹,吃完原告吃被告”,就充份說明了今日中國的司法界也同樣深陷腐敗的泥坑中。多年來的情形證明,僅靠紀律處份、開除黨籍或對少數黨內的腐敗分子追究刑責,根本不能有效地遏制腐敗的蔓延。

  要在中國徹底根除腐敗,一定要有新聞監督,需要新聞界的介入;新聞界不介入,腐敗無法除。必須利用新聞媒體,揭露腐敗現象,將醜聞公布於眾,讓腐敗分子的“標準像”上電視、見報,通過公眾輿論,對腐敗分子施加壓力,讓他們在公眾面前丟臉出醜,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當然,新聞從業人員也不見得都那麼清廉,但是,充份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功能,將大大提高新聞界的社會地位,多數新聞從業人員是會歡迎這一局面的。

  新聞界要改變只報喜不報憂的做法,否則不僅會使人們對形勢做出錯誤的估計,還會掩蓋矛盾、延緩解決問題的時間,使小患積累成惡疾。新聞媒體應成為人民議政的講壇,有不同意見是正常的,真理只會越辯越明;還應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批評一切不良現象,不因被批評者的地位高低而區別對待。新聞媒體的報導內容應由編輯部自主決定。新聞報導是一門藝術、一門科學,它有自己的特性;新聞記者的絕大多數都是經過專門訓練的專業人員,他們知道什麼是新聞,什麼不是新聞,什麼該報導,什麼不該報導。

  中國從1984年起就在全國人大醞釀起草“新聞法”,但幾經周折,至今仍未出台。“新聞法”難產的真正原因在於,當局不願以法律形式肯定新聞界業已享有的有限的自由,更不願擴大新聞界的自由空間,但是,要想以法律的形式否定新聞自由,則不但違反憲法、無法在理論上自圓其說,也無法在道義上站住腳。

  當前,中國已經進入了一個需要新聞界發揮舉足輕重作用的關鍵時期,所以,應該儘快制定、出台“新聞法”。新聞法有助於保障公民通過新聞媒體發表和獲得新聞、享受和行使言論、出版自由的權利,有助於保障新聞記者採集、報導新聞的自由,保障記者在進行批評性報導時,不會任意地被控以誹謗罪。

  要讓新聞媒體能有效監督黨政官員的行為,必須通過立法,來抑制黨政官員利用職權、打擊報復新聞媒體的現象。在這點上,美國的薩利文一案是個很好的例子。1960年,美國的《紐約時報》登載了一份廣告,指責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警察總長薩利文在黑人民權運動中的作用,薩利文以誹謗罪控告該報。阿拉巴馬州陪審團發現這一廣告中確有不實之處,要求《紐約時報》賠償五十萬美元的損失。這一官司最後打到聯邦最高法院,1964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紐約時報》--薩利文”一案的終審判決中判定,政府官員如要打嬴誹謗罪的官司,必須證實媒體所登載的文章有“實際惡意”,即記者在“了解其報導並非屬實”後,仍對報導的真實性採取不屑一顧的態度。鑑於此類案件的原告往往很難出示“實際惡意”的證據,法院的這一判決實際上使政府官員喪失了以誹謗罪指控新聞界的能力,從而保證了新聞的獨立性。美國的這一判例,既反映出民主國家對新聞自由的小心維護和對官員權力的多方限制,也說明了為什麼新聞自由和新聞媒體的獨立是民主和法治社會不可或缺的基礎條件。

  中國的深化改革呼喚着新聞界的改革,中國新聞界的改革將可以為中國的深化改革吶喊助威、鋪平道路、減少困難、加速進程。
 
 
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和中國制度的平穩轉型
 
  田國強

  美國德州農工大學經濟系教授

  一、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迫切性與必要性

  二、股份制應該以什麼形式為主?

  三、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速度和現階段可採取的措施

  四、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膨脹的問題

  中共“十五大”作了一個舉世矚目的決定,要對全國35萬4千多家國有企業(其中有24萬多家是小企業)實行“抓大放小”的改革措施,將股份製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個主要方向。所謂“抓大放小”就是抓活大的、放活小的,即在大中型骨幹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對中小型企業則實行多種所有制,包括私有(出售給個人)、職工所有(股份合作制)、合資,還準備採取兼併、改組、聯合、租賃、承包經營、破產等措施,概括起來就是,“鼓勵兼併、規範破產、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和再就業工程”。由於黨代會特定的政治動員效應,這一決定立即在中國大陸颳起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旋風。“一股就靈”、“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要大干、快上”的論調,很快就在許多地區冒了出來,把前幾年那種一哄而上的房地產熱、開放區熱那一套用到了國企改革上。一些縣市原來國企改革毫無動靜,現在卻突然宣布屬下企業已有八九成變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了。國外也有一些學者馬上跟進,認為股份制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大理論創新,而中小型企業的股份合作制採用職工董事會一人一票的決策方式,則是明顯地超越西方式一股一票的制度創新。

  究竟應當如何看待和評價中國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實行什麼樣的股份制?是實行國家或集體掌握控股權的股份制,還是實行股民掌握控股權的股份制?我傾向於後者。本文首先論證,隨着市場化改革進一步的深入和市場體系進一步的完善,產權明晰、股民掌握控股權的股份制比國家或集體掌握控股權的股份制要更有效率;然後,分析股份制、民營化改革的適當速度和規模,以及在民營化改革過程中要注意和解決的問題;最後討論另外一個非常重要、但前幾年在學術界中未引起足夠重視的問題,即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嚴重膨脹的問題。這是一個比國有企業改革更關鍵、更困難、但又必須解決的問題,而且還牽涉到政治體制改革,對中國制度的平穩轉型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一、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迫切性與必要性 

  中共十五大把國有企業的改革看作是當前國民經濟中最重要的任務,正式決定對國有企業實行大規模的股份制改革,其影響重大、意義深遠。1997年3月召開的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李鵬的工作報告中就提出了對國有企業實行“抓大放小”的改革措施,“十五大”上又將股份制確定為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方向。由於中國大陸中共地位高於政府的國情,“十五大”的這個決定無疑具有把國企改革推向一個新高潮的影響力。

  毫無疑問,對國有企業實行“抓大放小”和股份制改革,是中國經濟制度轉型過程中的一大重要步驟,也可視為國有企業民營化階段起步的重要標誌。筆者在幾年前就提出了中國經濟制度平穩轉型的三階段論,即認為中國經濟改革要平穩地完成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會經過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始於1979年的“鬆綁、放權”的經濟改革,它以農村經濟改革的啟動為標誌;第二階段始於1992年鄧小平的南巡講話,以1993年“十四大”正式決定要實行市場經濟為標誌;第三個階段,也是最後一個階段,就是私有化階段。這三個階段的改革方針和策略應份別是經濟自由化、市場化、和民營(私有)化。

  其實,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中國就在摸索國有企業產權制度的改革,試行了租賃、破產、出售、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合併、與外資合資等一系列措施,到1994年為止,中國的股份制企業已達2.58萬家(其中工業類占48%,商業類占31%),城鎮股份合作制企業達到了13.57萬家,農村鄉鎮股份制企業也有285.33萬家,占全國企業總數的10%。但是,迄今為止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試驗所取得的效果十分有限。隨着經濟市場化程度的加深、非國有經濟的迅速發展,國有企業在市場上面臨與其他所有制企業的越來越激烈的競爭。雖然已經實行的國企改革措施使國有企業的效率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國有企業的效益仍然遠遠不及非國有企業,出現了所謂的“老大(國有企業)不如老鄉(鄉鎮企業)、老鄉不如老百姓(私有企業)”的局面。

  結果,國有企業的問題日積月累,虧損面持續擴大,現在已面臨着越來越嚴重的生存危機。首先,國有企業對全國工業增長的貢獻越來越小,只占5%左右,而全國工業增長的95%靠的是非國營企業。其次,虧損面和虧損額持續擴大,大約三分之二的國營企業常年虧損,總體虧損額已大於盈利額,每年需要國家補貼幾百個億,造成嚴重的財政負擔,國家已沒有能力長期負擔這麼大的虧損。再次,不少國有工業企業已陷入停產、半停產狀態,員工只能拿基本工資,有些企業甚至連基本工資都開不出來,許多工人收入很低,月收入只有200元左右,生活已陷入貧困狀態。而且,這樣的收入不僅是各類企業中最低的,而且比事業單位職工還少一半,造成了工人的心理不平衡。最後,由於未能建立對市場經濟的有效調控與規範,國有企業資產以驚人的速度流失,資產總額嚴重萎縮。據有關部門估計,從1980年以來,平均每天流失國有資產價值一億多元,累計已流失一萬億左右。如何解決國有企業的生存危機問題,已成為當前經濟轉軌中一個既重要又緊迫的問題。這也許就是為什麼“十五大”把國有企業的改革列為當前經濟工作中最主要的任務。

  事實上,目前加大國有企業改革的力度,已具備越來越有利的制度條件。經濟自由化和市場化的改革已使過去以國有經濟為主體的中央計劃經濟體制轉變成了非國有經濟占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經濟體制,由於採取允許一定程度上的經濟自由、承認個人利益、引進激勵機制、讓各種所有制展開競爭等改革措施,非國有企業(包括集體、私人、鄉鎮、外資和合資企業)蓬勃發展,非國有經濟已成為大陸經濟增長的主體推動力量,國有經濟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比重已從1979年的80%降到1996年的30%左右。價格體制改革促使競爭的市場價格體系基本形成,90%以上的商品價格和農產品價格已經放開,大多數商品的供求已由市場來決定;決定市場經濟運作的要素市場開始成形,股票市場、房地產市場、勞動力市場等已初具規模。所有這些,為國有企業的民營或私有化奠定了基礎,創造了加快向市場機制轉型的條件。

  儘管國內不少官員和學者對國有企業的民營或私有化還持懷疑態度,但中國政府“抓大放小”的國企改革方針,其方向無疑是正確的,反映出認識上的一個很大的進步,說明中國領導人已經逐漸開始認識到,不採取堅決的和比較徹底的國有企業改革措施,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國有企業的嚴重問題的。

  二、股份制應該以什麼形式為主?  

  當股份制的改革方向被確定之後,還必須考慮,中國應當實行什麼樣的股份制?是實行以國家或集體掌握控股權(從而控制經營決策權)的股份制,還是實行股民掌握控股權的股份制?從“十五大報告”的提法來看,中共目前想要實行的股份制主要是前者而不是後者,這似乎仍然反映出意識形態框框的束縛,並未真正按照鄧小平的“貓論”原則行事。

  “十五大報告”中所談論的股份制,是一種以公有經濟為主體、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控股權掌握在國家(實際上就是國有資產代理人)手中的那種股份制。“報告”中提到,中國必須堅持公有制這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要在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為此,“十五大報告”對公有制的含義作了新的解釋,“公有制經濟不僅包括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還包括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成份和集體成份。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江澤民也提出,“股份制是現代企業的一種資本組織形式,有利於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有利於提高企業和資本的運行效率,資本主義可以用,社會主義也可以用。不能籠統地說股份制是公有還是私有,關鍵看控股權掌握在誰的手中。”

  上述對股份制的看法認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也能搞好公有經濟。但這一觀點恐怕無論在經濟理論上還是在經濟實踐上都得不到支持。當然,這種提法也可能是為了避免極左派在意識形態上糾纏,從策略上的考慮出發而不得不這樣提,以便減少改革的阻力;而具體操作時再採取“掛羊頭、賣狗肉”的做法。但是即使如此,上述提法仍然會給國有企業民營化改革帶來一定的困難。可以肯定,以國家或集體掌握控股權(從而控制經營決策權)的股份制,不是最優的產權安排形式,只是一種“走彎路”的選擇,改革進行到最後階段,還是要回到股民掌握控股權的那種股份制。下面從理論和實踐的角度作簡短的論證。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議,首先要界定什麼是私有產權和公有產權。現代產權理論認為,企業的產權(或稱企業所有權)主要指對盈餘的索取權和控制權的配置(劃分),因而企業產權是一種契約關係。對企業產權(權利和義務)不同的劃分,將決定不同的產權安排,從而產生不同的企業產權結構和產權制度。私有產權並不意味着所有與產權有關的權利都掌握在一個人手裡,它可由兩個或多個人擁有。例如,股東、經理和員工掌握的權利都是私人的權力,股東對資產具有占有權、有權阻止經理出讓資產,經理對資產如何利用具有決定權,而員工有權力排斥股東或經理在契約期內為個人私利出讓資產。所以,私有和非私有產權的區別在於,在私有產權情況下,當個人行使某種權利時,會排斥其他人行使同樣的權利;而在非私有產權的情況下,當個人行使某種權力時,並不排斥他人行使同樣的權利。因此,非私有產權,例如公有產權(包括國有、集體、或混合所有制中的國家與集體部份),都是不能明確界定的。

  股份制最大的好處在於,它可以促進和發展出一個完善的資本市場,客觀地檢驗企業的表現和經濟人員的業績,能夠起到公有制下上級部門考核所起不到的作用。因為,證券市場的正常交易會要求企業提供可靠的信息,只有當一個企業的業績良好時,a人們才願意花錢買它的股票;通過股票的買賣過程,市場就篩選出有效率的企業,淘汰掉低效率的企業。

  如果實行公有產權為主體的股份制,國家或集體仍然是最大的股東、擁有最多的股份,它自然就掌握了控股權,則企業的主管部門(不管它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的行政性控股公司、還是行業主管部門)仍然和過去那樣,控制着企業的人事任命權和經營管理權。這樣,既然廠長、經理還是由主管部門任命,而企業的其他小股東無法參與企業的決策,那麼,企業的決策權就還是被政府(或它委派的人)直接、間接地控制着。由於在廠長、經理和政府的主管機構之間,必然會有很多非經濟的複雜關係,廠長、經理就不會單一地、全力以赴地關心企業的效益;如果企業出現經營虧損,廠長、經理也可以利用與政府主管機構之間的非經濟關係,來逃避個人責任。所以,一般來說,與那些產權明晰界定清楚的、自我承擔風險的、由股民掌握控股權的股份制企業相比,產權沒有完全地界定清楚的、以公有占主導的股份制企業的生產效率是比較低的,競爭力也比較差。以公有占主導的股份制企業剛實行股份制時,因增資或兼併的規模效益,短期內可能改善效率,但隨着市場體制的成熟和競爭的深化,與產權明晰的非公有經濟股份制企業相比,公有股份制企業的相對效率還是會下降的。

  事實上,現在大陸許多已“股份化”的企業都是“換牌不轉質、新瓶裝舊酒”,其經營機制和企業領導權都是一切照舊。目前,大多數工人對實行這種股份制並不熱情,都不太願意參股,效益不好的企業里職工尤其如此。他們認為,企業虧損主要是國家設定的制度造成的,現在政府搞股份制、讓職工買股票,無非是變着法子要老百性代替政府掏錢、去填補國有企業的虧損窟窿。因此,不少企業只好強迫職工入股,職工如不認購一定的股份就面臨被開除的威脅,這會引起職工的進一步反感甚至反抗。199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暫行辦法”規定,企業90%的在職職工必須成為企業的投資者。按照這一政策,如果不願或沒錢投資的職工超過了10%,就會發生強迫職工入股的情形。

  工人們對這種“股份制”的擔心實際上是有依據的。從已經上市的股份制企業的情況來看,儘管這些上市公司是中國各地企業中的佼佼者,但很多上市公司現在都經營不良,虧損相當嚴重。例如,1996年上海的股市中期報表顯示,共有30家上市公司帳面上出現虧損、或帳面上每股收益不足一分錢,占上海股市全部上市公司的12%。從最近公布的全國上市公司1996年報表看,虧損情況更為嚴重。深圳股市全部上市公司中,報虧企業由上年的11家增加到17家,平均每股虧損由0.16元增加到0.36元;上海股市全部上市公司中,報虧公司由6家增加到14家,占上市公司總數的比重為4.5%,在當年新上市80家公司的情況下,這一比重還是比上年增加了1.4個百分點,報虧公司的虧損額則由每股0.29元增加到0.49元。

  從反映企業實際經濟效益水平的淨資產收益率來看,深圳、上海兩地上市公司的該項指標由1995年的12.5%下降為1996年的10.2%。值得注意的是,近兩年來,深滬兩地上市公司的每股平均收益的下滑速度還在加快。從1996到1997年,上海股市的該指標依時間順序為0.39、0.25、0.21、0.17、0.15元,深圳市則為0.37、0.20、0.18、0.11元。所有的虧損公司都是1996年以前上市的老公司,顯然,公司上市時間越久,效益就越差;只要幾年時間,很多老一點的上市公司就可能被淘汰出局。1996年全國新上市了200多家公司,一年之後他們當中就有22家公司的淨資產低於10%,有些公司已進入微利或幾近虧損的狀態。

  推動企業上市的初衷原本是為了解決企業資金不足和轉換企業經營機制,使上市公司成為國有企業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榜樣。但上市公司表現欠佳的實況說明,由公有股份掌握控股權的這種對國有企業作有限的股份制改革的方式,是非常值得懷疑的。實行這種改革方式後,企業的控制權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經營者只不過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資金的籌集上,並不十分關注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如此下去,企業的不良資產還會不斷增加,今後這些企業的虧損不僅是國家的損失,還將直接造成股民的損失。這種現象不僅造成了中國股票市場機制的扭曲,造成國有企業改革的嚴重後遺症,而且,因股市的可能崩盤所引發的社會振盪,將是非常危險的。

  改造這種公有股份控股的股份制,可以有兩種解決辦法。第一種就是實行由股民掌握控股權的股份制。由於民有股份制需要個人承擔風險,股份多的人將承擔最大的個人風險,所以當他們掌握控股權時,會有最大的激勵去關心企業的經營,這也是為什麼西方現代企業公司比較有效率的主要原因。如果因為政治上或意識形態方面的束縛,不能實行這種民有股份制,還有一種解決辦法,那就是筆者過去五、六年來一直提倡的、即簡單而又能有效解決公有股份制低效率問題的辦法,即讓政府只掌握一種特別股,它可以有優先分紅的權利,但企業的廠長經理或董事會必須由法人股和個人股東選舉產生。這是一種既保證了公有制占主體(政府是最大的股東)、又能讓企業有效經營的可行辦法。現在,已有一些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開始試行這種或類似的方法,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在現階段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環境中,股份合作制比較容易被人們接受。所謂的股份合作制企業,就是企業的資產全部由企業內部員工按股共有,外部人員不能入股,股份只能轉讓給企業內其他員工;這樣的企業實行按勞分配和按資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辦法。股份合作制雖具有產權相對明確、機制靈活、利益直接等特點,但弊端也很大,它阻礙了外部資本的進入和企業資本的流動,只適合小型工商企業和各種服務性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的發展需要擴大規模、加強橫向聯繫、追加資本,最終很可能不得不轉變為開放型的股份制。

  如果實行一人一股的股份合作制,問題就更大了。除了上面已指出的弊病外,它還會造成持股少的人作了不恰當的決策、卻讓持股多的人承擔較多風險或損失的結果。如果持股多的和持股少的人具有同等的控股權或企業經營決策權,那誰又願意多持股呢?因為承擔風險小的人,敢於冒更大的風險,從而也可能導致企業更大的虧損、甚至倒閉,這樣,誰又願意讓別人拿自己的錢去冒風險呢?(請讀者設想一下,你和筆者合夥,如果你有1萬元的股份,而筆者只有100元的股份,你會願意讓我享有同等的企業經營決策權嗎?)如果為了維持企業合作經營者的同等權利,只容許所有人持等量的股份,想多投資的人也不能多持股,這又導致資金的浪費,並且還可能減少能力強、努力工作的人的積極性。

  以上關於各種股份制優越性的討論還只是從經濟效率標準出發的,但經濟改革不單純是為了增加經濟效益,它還有其他目標,如增進社會公平和社會穩定等。經濟效益和平等(公平)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評價經濟活動的社會效果的,代表了不同的價值取向。一般來說,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公平配置呈“此消彼長”的反向關係。由於人的能力、機遇不同,面臨的風險也可能不同,為了激勵人們努力工作從而增進效益,必然會出現某種程度的收入(結果)不平等。如果幹多干少、貢獻大貢獻小收入都一樣,會有多少人去努力工作呢?在具有自利行為的人類社會中,儘管“結果平等”往往帶來生產的低效率,但為了社會的穩定及增進社會公平,人們往往不得不犧牲一些經濟效益而照顧到社會公平。中國改革前的體制是過度強調了“結果公平”(導致了吃大鍋飯)、而基本上忽視了經濟效益問題;現在,中國為了加快經濟發展,核心的任務應該是減少“大鍋飯”,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逐步建立產權明晰的現代企業制度。

  這裡,我還要強調,不同的經濟環境將影響不同產權所有制安排的最優選擇。在具體不同經濟環境下,國有、集體、民有產權所有制都可能是最優的。筆者的一篇關於轉型經濟中產權所有制安排的文章談過這個問題。文中證明了,當經濟自由和市場體系完善的程度非常低時,國有企業比民有和集體企業更有效;如果經濟自由和市場體系完善的程度處於某種中間狀態,則集體企業將比國有企業和民有企業有效;如果具有高度的經濟自由和完善的市場體系,則民有企業將是最優的產權安排形式。由於目前中國鄉鎮企業的蓬勃發展,一些人過份誇大了這種產權制度的長久優越性,其實,它只是一種過渡型產權制度。儘管許多產權模煳的鄉鎮企業和其他企業在現階段是最優的產權安排,隨着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經濟自由化程度的進一步地提高和市場體系的逐步完善,它必定被產權明晰的現代企業制度代替。

  三、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速度和現階段可採取的措施 

  如果明確了國有企業改革的形式,到底應不應該快速地大規模地完成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或私有化呢?中國的經濟現況是否能夠承受企業大規模破產的壓力呢?中國政府打算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讓目前虧損的國營企業走出困境,筆者認為此估計也許過於樂觀。由於中國目前的經濟基礎和社會條件還不成熟,對國營企業的大規模股份制改造和破產的速度不宜太快,應採取比較漸進的方式。

  中國政府並不具備足夠的財政能力去負擔數目龐大的下崗工人的失業金,這必然會限制國有企業改組、破產的速度。即使現有國有企業不實行股份制改造、不破產,也有5,000萬人(其中1,300萬下崗工人、700萬待業人員、3,000萬退休職工)要財政負擔。目前,國有經濟的產值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0%多,有相當大一批勞動力還依賴國有部門養活,社會安全保障、失業救濟、失業工人的再就業培訓等制度還處在初創階段。如果象俄國東歐一些國家那樣,快速推行國有企業的全面破產和民有化,會導致經濟負增長、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國有企業工人大量下崗,他們的生活就沒有保障,再就業問題也很難解決。這會威脅社會的安定,引起社會動盪。

  中國城市居民的價值觀念和思維方法,本來就不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在機制轉型的過程中,更應避免誘發人們對改革的牴觸。如果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過大、職工收入下降過快、工人下崗人數過多又一時找不到工作,由於生活困難、社會經濟地位下降,會導致工人心理失衡和對改革的不滿情緒,進而對向市場機制的轉型持懷疑態度或牴觸情緒。改革需要安定平穩的環境,為了減少社會振盪,在經濟機制的現階段轉型過程中,在勞動力市場和社會安全保險制度還沒有建立之前,不宜急於對國有企業實行大規模的破產政策。在這個時期,難以為繼的國有企業本身還發揮着一種變相的社會保障作用,讓那些沒有能力或缺少出路的工人有一個暫短的過渡時期。儘管國家不得不補貼虧損企業,但這種補貼的數量未必比失業救濟金多,因為即使是虧損的企業,也或多或少有一些收益,能支付部份工資成本。

  在現階段的國有企業民營化改革中,政府可以採取以下措施:第一,儘可能撥出資金建立社會失業基金,並幫助失業、下崗工人再就業,為他們在政策上提供方便和自由,加強就業培訓、引導下崗職工轉變擇業觀念、鼓勵自謀職業。第二,鼓勵和發展私有、集體、及其他類型的產權明晰、自負贏虧的企業,讓其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第三,給予國有企業職工更大的擇業自由,允許勞動力充份流動,從而形成勞動力市場。第四,完善市場體系,現在許多經濟中的問題都與市場體系不完善有關。一個完善的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不僅僅是放開價格、開放產品市場、給予人們自由就可以形成的,還應包括建立宏觀調控系統、現代企業制度體系、稅制(收入分配)體系、社會保障體系、法規體系、反壟斷(反不公平競爭)體系、開放的勞動和金融要素市場體系等。第五,改革國有企業的經營機制,激勵經理和工人的積極性,比如可以對中小型國有企業、特別是第三產業的國有企業,實行長期承包製、租賃制、拍賣、出售、實行股份合作或股份制等,而對效益好的大中型國有企業則實行產權明晰的股份制。對一部份長期嚴重虧損的中小型國有企業,可以在幾年內分期分批地實施破產。

  四、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膨脹的問題  

  最近幾年,中國大陸出現的一個新現象是,隨着經濟機制的轉型,城鎮企業職工的人數不斷減少,但擁有3,000多萬在職幹部的機關事業單位卻在持續膨脹。1997年6月末全國城鎮職工人數為14,671.5萬人,比上年同期減少了18.7萬人,其中國有企業職工減少了126.9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幹部卻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35.2萬人(僅1997年上半年就增加了107.9萬人),上漲幅度為0.8%,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加的幅度比國有企業職工減少的幅度還要大。也就是說,國有企業減少冗員的成果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膨脹抵消了,這實際上背離了制度轉型的目標,但在學術界卻沒有得到充份的討論。

  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之一是,由於國有企業經營不善、效益日益下降,導致職工收入不穩定,隨時都有下崗或被辭退的危險,國有企業的職工現在端的已經不是“鐵飯碗”了。於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飯碗”就相對更“鐵”了,機關事業單位里不僅“旱澇保收”,而且收入能穩中有增,因此越來越多的人想方設法使自己或親友子女擠進機關事業單位。由於政治改革毫無進展,幾乎每個機關事業單位的精簡工作都不能真正推進下去,不少機關的所謂精簡,只不過是換換牌子、改變一下行政經費撥款渠道的“遊戲”,還有些機關居然能在機構改革中乘機擴大地盤、增加人員、編制和經費。

  國有企業的效率雖然低下,但畢竟它們還在創造一些價值,而機關事業單位則完全是消耗型單位,又不存在着競爭、虧損或倒閉的問題,因此政府不得不花費巨大的財力來維持這些機關事業單位的運轉。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幹部中有很多並不具有專業技能,如果這些人員被精簡,可能不容易找到理想的出路。現在,機關事業單位又成了企業冗員的“避風港”,這會大大增加制度轉型的難度。不解決機關事業單位的冗員和無限膨脹問題,國有企業的改革就幾乎是白忙一場。

  改革機關事業單位的體制不僅比國有企業改革更困難,而且牽涉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問題。應儘早推動政治體制的改革,從而創造大規模精簡機關事業單位的政治社會條件。這個任務拖得越久,機關事業單位就會越臃腫,精簡的難度就會越大。怎樣才能平穩地改革機關事業單位,是一個急待研究解決的問題,應當引起更多學者專家的注意。中國大陸的學者專家應當積極參與研究和推動機關事業單位的精簡改革,使中國的經濟機制轉型成為真正有效率的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而不應當因為既得利益而阻礙這場不可避免的改革。  
 
民主的公民教育與中國的政治改革
 
  ──美國公民教育對中國的啟示 

  戎雪蘭 

  美國北卡羅蘭那州教堂山大學教育學院助理教授 

  一、民主社會的基本特徵

  二、民主社會的公民教育

  三、民主的公民教育的實施 

  最近,美國的一些着名政治學家談到,當今的世界正經歷着一場前所未有的民主化浪潮(Diamond, Plattner, Chu and Tien,1997)。從八十年代末期蘇聯東歐的前社會主義國家向民主制度轉型的成功,到九十年代東亞的一些國家從威權體制向民主制度的轉變,都反映出,在世界範圍內集權和威權體制已經日漸式微,正被民主政治制度迅速淘汰。而在中國,漸進的經濟改革雖然取得了很大進展,但政治改革卻一波三折、道路坎坷。 

  美國總統克林頓今年在北京大學演講時指出,在一個民主的社會制度下,公民所享受的政治自由,不但不會造成社會的動盪,相反,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反而會帶來社會的穩定。對此,也許社會主義國家的不少人未必能充份理解;但是,對於社會主義國家需要政治改革這一點,可能在這些國家裡公開反對的人不會很多。美國的一位對蘇聯社會深有研究的社會學家早就預見到,社會主義國家如果不實行認真徹底的政治改革,就不但會造成經濟的停滯甚至倒退,還會引起社會不穩定甚至嚴重的動亂(Inkeles, 1983, 1991)。近年來,中國國內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都體認到,中國要想進一步推動經濟改革,必須加快政治改革。 

  但是,從集權制度向民主制度的轉型過程必然是荊棘叢生、困難重重的。中國的政治改革就明顯地面臨着重重障礙,這些障礙可能來自龐大的官僚機構、特權階層和既得利益集團,也可能來自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教條,還可能來自封閉落後的農業社會的政治文化。在這種背景下,如果政治改革的領導者和支持者只有簡單的願望,卻對政治轉型的目的、過程、前景以及可能發生的問題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準備,那麼,政治轉型的過程就很可能非常坎坷,失敗的可能性就會加大。什麼是民主制度,在民主制度下社會將變成什麼樣,公民在民主社會中有什麼樣的地位、權力,應當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公民需要有那些價值觀、知識和技能,才能適應民主社會,這些在民主國家人人皆知的基本問題,對生長在社會主義體制中的很多人來說,卻幾乎是聞所未聞的,也無從思考,因為社會主義國家沒有民主的公民教育去提供這些基本常識。 

  筆者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在本文中將討論民主的公民教育對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公民教育的主要內容以及進行公民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徑,並介紹美國公民教育的一些經驗。中美兩國在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達程度等諸多方面,當然有許多差異;但是,民主制度的主要特徵是不因這些差異而變化的,而美國在某種程度上是西方民主國家的典型,了解美國的經驗對中國正在進行的現代化會有很多助益。最近,柬埔寨成功地完成了對執政黨的全國直接選舉,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柬埔寨在許多方面遠遠落後於中國,民眾的溫飽問題也並未解決,就是在這樣一個亞洲的落後國家,歷經多年戰亂、生活貧困的民眾照樣擁護民主制度,並井然有序地完成了民主選舉,使柬埔寨在戰亂後很快就形成了穩定、民主的政治架構,令世界各國刮目相看,也令中國深思。  

  一、民主社會的基本特徵  

  在具體討論民主的公民教育之前,必須先說明上面提出的民主社會的基本特點。什麼是民主社會?這個問題很難一言概之。我想以一個在美國的公民教育工作者的經歷,從美國社會談起,討論的重點將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是民主社會中政府、社會與個人的關係,其次是民主社會的三項基本原則,即競爭、平衡與選擇,然後是法律在民主社會裡的重要性。 

  1. 民主社會中的政府、社會與個人 

  社會是一個大的集合體,它是由很多小的群體,如個人、家庭、社區等組合而成的。從公民的角度來說,民主的社會就是公民有參與政治、經濟、社會活動的願望、機會、權利和能力。美國社會的最小單位是個人,社會的決定是每個個人決定的總和。 

  美國社會主張個體主義(individualism),但這種個體主義既不是絕對的自私自利,更不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所詮釋的那種連拔一毛利天下都不為的個人主義。它是一種理性的個體主義,提倡人的個性和人的社會性的相結合,即人首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的人,但他又是社會的一份子;個體主義所講的個人利益,是指個人應當區別和照顧本人與他人的不同利益,也需要認同與其他人合作的共同利益。多數美國人不崇拜集體主義(一些極端的宗教組織和一些小幫會則屬例外),不會用膜拜的觀念去看待集體行動和集體利益,而是把集體行動和利益看作是個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暫時重合。一個人可以在不同的階段、場合與不同的人聚合,也就是說,一個人可以同時從屬於許多不同的大、小社會群體。人們聚在一起時,有非常明確的保護共同利益的目的,行動綱領也非常清楚。 

  美國社會強調公民的參與。多數民主社會的公民都知道,怎樣通過不同渠道表達自己的意見、發出自己的聲音。例如,他們可以去見市、縣、州的議員,來直接表達自己的意見。然後,大眾的意見就被集中起來,帶到國會去討論。在美國,個人可以直接向執法和立法單位表達意見和施加壓力,也可以利用報紙、廣播電台、社區的一些集會等發表自己的主張。人們也常常組成群體、以集體的方式表達意見,而且,他們發現這是非常強有力的影響各級政府政策制定和執行的途徑。 

  人們的社會參與往往從社區開始,有相似見解或利益的人組織在一起,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先形成共識,再進一步在縣、市、州以及全國範圍聯絡、協調類似的團體。這樣,他們就可以募集經費並僱傭專家,與新聞媒體和權力機構(如參、眾議員的辦公室和國會)打交道,提出他們的訴求,日復一日地遊說,逐漸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最終改變立法和國家的政策。象這樣的組織在美國有成千上萬,一個最強有力的組織就是工會。工會人多勢眾,可以用局部停工或全面罷工等手段,使雇主遭到巨大的經濟損失,亦給顧客造成許多不便,以此來突顯、保護和促進他們的政治經濟利益。 

  以公民的參與為基礎的草根組織,使得美國社會象萬花筒一樣,形成了多層次、多方面、千變萬化、錯綜複雜的組合。這表面上看來似乎是一種混亂,但由於在這樣的多元社會中,各種利益不同的社會群體的碰撞、妥協以及不斷的相聚、重組,總是持續地發生在社會下層無數的小的層面上,結果,這些在分子層次的運動相對來說平衡和緩衝了更大的社會矛盾和衝突,反而造成了社會總體的相對穩定。由於人們在這些小規模的活動、運動中,發出了他們的聲音,表達了他們的意見,也或早或晚、或多或少地看到了自己的政治參與所帶來的改革和變化,釋放了他們政治能量,也釋放了他們的種種不滿,憤怒和絕望等,因此避免了大規模的全國範圍的社會衝突。在美國200多年的歷史上,只出現過一次全國性社會衝突,那就是1861-1865年的南北戰爭,這場戰爭使60萬美國人喪生,此後,美國的民主制度一直有效地維持着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民主社會的政治結構及其運作的複雜性,自然使得政治家面臨着艱巨的使命。當一個政治家擔負起管理民主社會的責任時,這個社會中的每一個人也都有權利和能力為自己的利益而吶喊,並且組成了無數的大小社會集團,為各自的利益而與各級政府短兵相接,形成了一種令人眼花繚亂的“大狗、小狗一齊叫”的局面。在非民主國家生活的人們會很自然地推論,這樣一來,不就天下大亂了嗎?事實卻恰恰相反,美國並沒有出現大的動亂,這實際上就是一致性和多元性矛盾的對立統一。 

  在沒有民主傳統的國家,領導集團往往不習慣、也不善於應付這些繁冗的小麻煩。當民主制度和公民社會逐漸成熟後,理解和應付這種局面的能力和經驗就成了政治家所必須的基本素質。美國國會的眾議員每兩年改選一次,議員們每兩年就要經歷成千上百次的與選民的會談以及與對手的辯論,並當眾回答媒體的各種複雜問題。這種與“群眾”溝通的場合和過程,使政治家能直接聽到選民的聲音,而且鍛煉、培養了他們“接近群眾”的能力和應對媒體的經驗,並學會了通過媒體來塑照個人政治形像的方法。政治家在選舉前、選舉中以及就任期間,與民眾、各類社會團體以及新聞媒體成年累月地打交道,必須學會並習慣交流、溝通、以及通過談判、妥協來達到共識等基本政治技巧;而民眾也從與政治家和政府打交道的過程中,學會了怎樣以理性的方式,耐心地、持之以恆地對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及修改施加影響,而不期待政策和法律在極短的時間內就發生翻天復地的變化。 

  民主政治的制度給民眾開拓了許多與政治家和政府對話的途徑,民眾若對一些政治家個人或對政策不滿,可以有多種渠道表達,如通過信件、電腦網、媒體來批評政府和政策,或直接向政治家當面表達,這些權利都受到憲法的保障。正因為民眾有各種渠道來表達自己的意願,所以他們相信,民眾是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小規模地改變政策或法律,也可以令他們非常不滿的政治家下台,這樣就避免了社會不滿的惡性凝聚,防止了民眾與政治家或政府之間的激烈衝突。在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非民主的第三世界國家裡,民眾往往沒有有效的途徑與政府溝通,無法表達他們的不滿,這樣,必然使怨憤積少成多,最終很可能導致一場火山爆發式的抗議或示威運動,結果造成政府和民眾之間更大的不信任和嫌隙、甚至對抗,由此又進一步妨礙了民眾與政府之間的坦誠對話,形成一種惡性循環。美國政治的特點是小麻煩不斷,大衝突極少,政治家必需了解如何應付和解決這類小麻煩,他們的政治能力常常表現在善於以“疏導”的方式來成功地調節、引導群眾的情緒和意願。 

  2. 民主社會的三項基本原則:競爭、平衡與選擇 

  一個美國公民要在美國社會裡生存和發展,必須了解民主社會的三個主要原則,即競爭,平衡和選擇。 

  競爭是美國社會的一個信條。美國人相信,只有競爭才能使社會發展和繁榮,才能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美國很強調技術進步,同時認為,唯有競爭才能促進技術的不斷進步,而技術進步將給社會帶來巨大的財富。美國的勞工成本比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高,只有依靠先進的技術(也就是人們的智能)與其他國家競爭,從而保持美國的持續繁榮,在經濟上居於世界前列。美國人也相信,競爭本身不僅要求機會的均等,還能帶來社會公平。美國社會與一些傳統社會不同,比較少依賴“走後門”、“裙帶關係”、“家族人際關係”等社會關係,而更強調公平競爭和個人努力。例如,在美國,一個個人經營公司的總裁或董事長很少把自己的職位傳給子女,而只是把一部份錢財留給自己的後代,這既是為了保證今後公司的運作能由最有能力的企業家管理,防止子女的不當經營把公司毀於一旦,也是為了鼓勵後代獨立奮鬥、在競爭中建立自己的事業。 

  而在今天中國所謂的“競爭”中,“官場權勢”、“裙帶”和“家族人際關係”往往是競爭取勝的重要條件。雖然從某種程度上講,這種現象與東亞的傳統文化有關,但目前中國“以權謀私”之普遍也和現行政治體制有密切關聯。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不僅競爭的必要性和公平性(這兩者相輔相成)大有問題,而且,不公平的“競爭”會極大地阻礙中國的現代化步伐,並且可能隱伏潛在的危機。最近東亞一些國家所發生的金融危機以及由此引起的大規模社會騷亂(特別是在印度尼西亞),充份說明了落後的政治體制對經濟發展的破壞性作用。 

  當然,競爭中有成功者,也有失利者,這是同一個遊戲的兩個不同方面,是必然、正常的現象。就好像在運動場競賽的兩個隊,有一隊贏了,就必定有一個隊是要輸的;一百個人參加長跑,只可能有一個第一名,其它99名相對來說都是輸家。政府對競爭中的失利者也要有所照顧,以便保持競爭的成功者與失利者之間的平衡。美國社會自經歷了二十至三十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後,開始實行退休金、醫療保險、福利保障等制度,都是為了設法保護競爭中的失利者的最基本生存權利,使得他們可以繼續加入以後的競爭。 

  競爭的本質是利益導向的,一般來說,競爭中的成功者常常是能幹、肯干的人。但是,也有損人利己、靠欺詐發不義之財的人,他們的成功不但不能帶來真正的經濟繁榮,反而對經濟社會秩序和社會道德有很大的破壞力。因此,民主的社會制度還要通過法律和公眾道德,限制那些損人利己者的行徑,不允許他們漫無邊際地追求不當利益。這樣,有了適當的社會福利制度和法治,就能有效地平衡競爭所帶來的正面和負面效果。 

  除了“競爭”和“平衡”之外,選擇也是自由民主社會的一個基本原則,它有三方面的含義。第一,自由民主的社會必須為它的公民提供多樣化選擇的機會。一個商店如果只賣單一品種的商品,顧客就沒有選擇的權力,只有向顧客提供不同品種、商標、型號的商品,顧客才可能作出理想的選擇。同樣地,如果一場選舉是等額選舉,或雖然形式上是差額選舉、但候選人數量僅略多於當選名額,這樣的選舉就剝奪了選民選擇的機會,實質上就是假選舉。當然,有機會作選擇並不意味着公民就總能得到最滿意的結果,這就象基辛格說過的,沒有完美的決定,只有相對於壞來說好一些的選擇。 

  第二,選擇是一個過程,包括認知、判斷和作出並執行決定這三個主要步驟。民主的社會必須建立健全的制度,讓民眾能夠完成選擇的全過程及其中的每一個步驟。比如在政治選舉方面,民主的社會是有多個政黨,每個政黨先選出自己的候選人,然後這些候選人必須在選舉中競爭,通過向選民發表自己的政見來爭取選民。選舉中新聞媒體要為各黨的候選人提供公平的機會,介紹他們各自的歷史和政見。為了使大、小政黨的候選人有當選的平等機會,有些國家的政府(象美國)還會依法向候選人提供一些競選基金。民主社會的公民不僅要在選舉中作出政治選擇,在生活中也時時、處處面臨各種各樣的選擇,如選擇工作、決定居住地點、選擇子女就學的學校、選擇加入不同的社區活動等。 

  第三,民主的社會也有責任培養公民進行選擇的能力和作為合格選民的基本素質(包括知識、智力、分析能力和判斷力等),一言以蔽之,就是要進行民主的公民教育。仍以選舉為例,在很多國家,舉辦總統大選時,選民同時還要選出國會議員、州及市縣議員、以及各級政府的民選行政主管(如州長、市長、法官等)。這樣,一張選票上通常印着幾十個名字,令人目不暇接。一個選民要作出自己的適當抉擇,就應該知道誰代表他的利益,還要懂得選舉不同黨派的人來平衡行政和立法機構之間的政治權力,從而使行政和立法機構既能有效工作、又能被置於民眾的監督之下。因此,對選民來說,選舉並不單純是到投票所去投一下票,還包括對選舉過程的積極投入,如獲得候選人的信息(閱讀候選人提供的資料、看新聞報導、參加政見發表會等)、分析信息、選擇自己支持的候選人、考慮用自己的選票去影響行政和立法權力之間的平衡等,甚至還包括參加候選人的“草根”社團、幫候選人做義工等活動。 

  3. 民主社會中法律和法制的作用 

  民主社會的法律是保證以上三個原則得以施行的關鍵。絕大多數民主社會也是高度競爭的社會,她給個人很多自由。但生活在民主社會的人也了解,這個社會是一種典型的外松內緊的社會,因為在這個社會中自由不是漫無邊際的一種抽象的許諾,而是意味着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選擇,社會始終處於法律的嚴格控制之中,法律是平衡社會的主要槓桿。象美國這樣的民主國家有很多法律,除了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各州、縣、市也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訂出很多地方性法律。因為各種法律名目繁多,通常只有專家或律師才能比較完整準確地理解。 

  法律是防止理性的個人主義發展成極端個人主義的一種有效工具。例如,一個人再缺錢,也不能去搶銀行或欺詐,他隨時受到法律的約束,如果他的個人行為逾越了法律的界限,就一定會受到制裁。在民主社會裡,儘管有很多人批評法律的不完備或執法中的不公正,但是,絕大多數民眾還是非常尊重法律的,因為他們相信,社會的穩定和他們自己的生存都依賴於法律的嚴格施行。如果某個人與他人或商家發生利益衝突,他們不會去向政府官員訴說求援,而是依靠法律程序解決利益衝突。 

  法庭裁決所尋求的是社會正義,但是維持社會正義的手段並不是“以牙還牙”式的復仇行動。在許多不發達國家裡,由於缺少法制或法制不公,人們往往用自己的雙手去執行私法(美國早期歷史上也有過這種現象,被稱為Dark Justice)。中國傳統文化中“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之類的說法亦屬此類。依照這種觀念,一旦出現了嚴重的社會不公或社會衝突,人們不是依法處理、恢復法制和秩序、儘量避免今後再發生類似的悲劇,而是用仇殺手段去泄私憤,結果一代又一代,來回報復,陷入惡性循環。最近印度尼西亞發生的迫害華人的慘劇,正反映出威權體制下,法制不彰,民眾只有對威權政權的恐懼,而缺乏尊法守法的意識,一旦威權體制削弱了,民眾對社會的不滿就轉化為對他人的殘暴侵害。這種現象值得所有威權國家的知識分子和民眾深思。 

  民主和法治社會都高度尊重人權,而且形成了社會共識,認為尊重和維護他人的基本權利實際上也就是在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不願意維護他人的權利,則自己的權利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尊重。這種深入人心的觀念實際上是一個法治社會裡社會秩序得以自然維持的社會倫理基礎,美國的學童從小就生活在這種社會倫理的薰陶中。記得在美國一所中學的社會科學教育課堂的牆上,貼着這樣的一條語錄:“儘管我不同意你所說的,但我要用自己的生命來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而我也期待你為我作同樣的事”。 

  對人權的尊重反映到刑事判決中,就是“寧可錯放、也不枉殺”的法律原則。在不尊重人權的國家,政府常常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對奉行個人理性主義的美國人來說,錯殺了一個清白無辜的人是可怕的罪行,因為這種事例意味着人權原則遭到了嚴重踐踏,倘不制止,今後任何人都可能被枉殺,下一個被冤殺的人可能就是你。所以,美國法院審判罪犯時先假設他是無辜的,被告的律師只要能讓陪審團相信,原告在刑事訴訟案中所提供的證據有問題,就可能使被告免於刑事處份。 

  二、民主社會的公民教育 

  1. 民主的公民教育的重要性 

  公民教育與普及教育是不可分割的(Kelly, 1995)。在中國和許多其他發展中國家一樣,快速發展的經濟和隨之而來的社會政治體制的轉型,要求公民有知識、技巧以及與民主社會相適應的價值觀,而教育通常被學者看作是達到這一目標的萬全通道。Molnar(1987)認為,民主社會需要全體成年公民有最高程度的普及教育,沒有讀、寫、算、觀察、傾聽、思想和批評的能力,社會上的多數人就不得不仰賴於執政的一些所謂專家和精英的見解,聽憑他們作決定,這樣公民對自己的命運就缺乏有效的控制。Carnoy(1990)對許多國家的教育系統做過研究,注意到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在教育的目標和途徑上長期存在着一種鮮明的差異,即發達國家是兼顧對公民政治參與及社會意識的教育和對公民學識、技術性的教育,而多數發展中國家只重視後者。發達國家的民主參與的教育旨在增加全體公民的人文社會知識,使公眾在政治、行政和企業管理上有更大程度的參與,以此來提高經濟的競爭力;而發展中國家則大多強調語言文字和計算等技能知識,如果一個國家的教育系統只偏重技能知識的教育,而忽略了民主的公民教育,那麼,一個公民即使學歷很高,其民主素質也可能相當差。 

  目前中國的公民教育基本上是政治思想和意識形態教育,即傳播執政黨的價值觀。這種教育的範圍非常狹窄,既脫離實際又僵化。它在封閉的農業社會裡或許還能有一些作用,但是,當今中國的經濟狀態、社會文化環境和政治氣候都有了很大的改變,人們對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信仰已經達到了中共建國以來的最低點。經過了文化大革命,尤其是在1989年的天安門悲劇之後,發財致富成了民眾關注的中心點。社會現實發生了巨變,而由官方主持的公民教育卻拒絕改變,使得當前所謂的社會主義公民教育除了服務於政治控制目的之外,已幾乎完全失去了實際的社會功能。 

  然而,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公民教育,對轉型中的中國是相當危險的。首先,人們的思想不可能處於真空狀態,既然官方的意識形態不再受歡迎,封建思想中的糟粕(象男尊女卑、君權和父權思想等)以及西方大眾文化(popular culture)中的低俗部份(如色情、暴力等),就會填補真空,影響人們的觀念。同時,由於用陳舊的思想意識形態教育硬性代替必要的公民教育,造成真正的公民教育空缺,中國許多公民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正在發生畸形變化,距離將來應當建立的民主社會的要求越來越遠。陳舊的思想意識形態教育的錯誤不僅在於,它是完全依靠高壓來實施的,更重要的是,這種教育壓制人們對現實問題進行坦誠的對話、討論和辯論的本能,阻止人們對權威思想提出批評和挑戰,削弱人們獨立思考並自己作出決定的能力,而這些能力的培養恰恰是建立和發展民主政治制度所必須的。中國正在進行市場化改革,也或早或晚會走上民主化的道路,可是,缺乏有效的公民教育,將使整整一代、甚至幾代人缺乏在自由民主的社會中生存的能力,以及積極參與和投入經濟、社會、政治和文化生活的能力(Benavot,1996),而且還因此會造成經濟政治制度轉型的遲滯。 

  其實,並不是只有中國才忽視民主的公民教育,所有社會主義國家都是如此。可惜的是,迄今為止,究竟東歐的前社會主義國家的意識形態教育對政治轉型過程產生了什麼影響,國際學術界幾乎沒有開展研究,自然,對如何將社會主義式政治思想教育轉變成民主的公民教育,也基本上沒有什麼系統的、有效的建議(Diamond,1993)。因此,如何就這個問題進行深入和嚴肅的探討,是中國的教育工作者(尤其是公民教育工作者)面對的一個嚴肅的挑戰和難得的機會。如果能夠通過學習其他國家的經驗,尤其是東歐國家制度轉型的經驗,從中國制度轉型和社會多元化的現實出發,重建中國的公民教育體系,將可以極為有效地推動中國制度的順利轉型,對中國的現代化作出歷史性的貢獻。 

  2. 民主的公民教育的內容 

  美國的學校教育有多個重點,以培養公民的民主素質以及競爭、平衡、選擇的能力為準則,將之貫穿於所有的課程設置與校內外活動安排之中。美國的學校通過社會科學教育課(Social Studies)對學生進行民主素質的教育,包括對民主知識、民主參與的技能以及民主價值觀的教育這三方面。首先,民主知識的教育使公民從小就了解民主政府的基本結構、功能,以及每個公民參與民主政治的程序。這種知識還包括關於概念、類比、概括以及推理的知識,幫助學生認識和發現概念之間、以及概念與推理和結論之間的關係。其次,民主參與技能的教育包括對公民參與民主程序所必需的、從基本技能到複雜技能的訓練和發展,這些技能包括獲得和分析信息的能力,知曉、懂得、發展和提出辯論論點和政策及措施的能力,獲得、建立和發展新知識的能力,以及全面參與社區政治文化生活的能力。最後,民主價值觀的教育包括對公民關於自由、民主、人權、公正、公平、平等、法制等這些基本價值觀的培養,這些價值觀被視為是一個公民在美國社會中生活所必須有的(Ichilov,1990)。民主國家公民的社會價值觀與極權國家公民的社會價值觀有很大的不同,這尤其值得中國的公民教育工作者注意。 

  在美國,公民教育的主要價值和信念源於《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及個人權利法,它所強調的公平方法(due process)、平等保護、自由表達和公民參與也正是美國多數民眾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形成的共識,是植根於自由、公平、公正、責任和義務、多元化、隱私權等價值基礎之上。在公民教育的信念和價值觀這方面,美國的學校有四大基本要求:第一,個人權利,包括個人生命的權利、個人自由自主行動的權利、個人尊嚴的權利、個人安全的權利、尋求和得到平等機會的權利、得到正義的權利、保持隱私的權利、和私人擁有財產的權利。第二,個人自由,包括參與政治程序的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思想的自由、意識的自由、集會的自由、諮詢及獲得信息的自由和表達意見及感情的自由。第三,個人的責任,包括尊重人類的生命、尊重別人的權利、誠實、容忍、有同情心、證明有自我控制的能力、參與民主程序、為共同的目標而工作、尊重別人的財產。第四,對社會狀況和政府職責的信念,包括認為社會需要有大多數人能接受的法律,有不同意見的少數應得到保護,政府應當由人民來選,政府應當尊重和保護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政府應當保證民權,政府應當為大眾的福利而工作。(參見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tudies,1994)。 

  根據筆者對中美文獻的對比分析,在這四方面與民主的信念和價值觀有關的內容當中,有些內容中國的知識界還比較熟系,有些內容則對中國的許多人來說是全然陌生或者一向被忽視的。特別是那些充滿人文主義和人道主義的內容,如個人尊嚴的權利、個人保持隱私的權利和私人擁有財產的權利等,在當今中國的政治思想教育中,根本找不到可與之相呼應的概念和準則。 

  那些呼籲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人士和那些有心編排中國真正的公民教育課程的教育工作者,應當特別注意個人的責任這個方面。這一範疇提供了一個公民在民主社會裡應有的自我責任感的大致輪廓。只有具備了這些價值觀和信念的人,才能夠成為民主社會的合格公民;也只有當一個社會的大多數公民具備了這些基本素質,這個社會才能成為真正的民主社會。換言之,只有當大多數人具有民主的基本知識、信念和價值觀,民主的社會才能穩定並有效地運轉。 

  有民主價值觀的公民能夠識別社會中不民主的因素,能夠有效地監督政府,也能有效地更換政府。至於尊重人類的生命、尊重別人的權利、誠實、容忍、有同情心、證明有自我控制的能力、參與民主程序、為共同的目標而工作、尊重別人的財產等,實際上涉及到民主社會的政治文化(Carr and Hartnett,1996)。根據人們對這些政治文化的認同程度,可以把民主社會的公民、封建社會的順民和機會主義的暴民區分開來。 

  我們可以看到,在歷史上和現實中,有很多人之所以要求民主,只是因為他們本人表達意見的權力被剝奪了,但由於他們不具備基本的民主信念和價值觀,因此他們並不尊重他人表達意見的權利,尤其不尊重那些與他們意見不同的人在社會上發出聲音的權利。這些人也許認為,只要自己呼籲的是民主,就具有了道義上的崇高力量,但他們卻可能忽視了自己對民主價值觀的無知以及自己身上不民主的或非民主的表現。 

  根據筆者的觀察,在中國的民主意識啟蒙運動中,人們談得最多的是個人自由、社會狀況以及政府職能。其實,中國的政治思想教育課程里從無個人自由這類概念和原則,但有趣的是,中國的知識分子和民眾對與個人自由相關的內容卻相當熟悉。當今中國的民主運動也常常談論社會狀況和政府職能這方面的問題,如強調社會要有大多數人能接受的法律、有不同意見的少數應得到保護、政府應當由人民來選、政府應當尊重和保護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政府應當保證民權、政府應當為大眾的福利而工作等。但是,有志於民主事業的人們似乎更關心政治結構和公民權利問題,而對公民個人應具備的民主政治的知識、價值觀和素養,卻思考得比較少。此外,在民主的信念和價值觀中,他們可能會比較側重地強調政治色彩較強的部份,而較少提倡人文色彩較強的部份,這種差異反映出中國長期的專制政治環境對其公民的影響以及幾千年來封建文化對人們社會性的塑造(Rong,1997)。 

  三、民主的公民教育的實施 

  在任何國家公民教育都不是一項輕而易舉的任務,實施公民教育中有一些各國都會遇到的困難,也有一些困難是中國獨有的。各國常見的困難是,公民教育經常被受教者看做是空洞無物的、理論性太強、太抽象,或是被批評為理論與實際脫節,學了也無用。更大的問題是,公民教育的教材和教師不是被看成說教性太強,就是被看得有些偽善。受教者常常認為,社會上的權威、官員以及公民教育的教師都是說一套做一套,不能令人信服。實施公民教育的最大難點在於,理論容易脫離中小學生的社會實踐,學生們嘴上也許都能說一套,但實際上心裡是否理解就難講了,而且他們也不知道應該怎樣進行公民的參與(Oldenquist,1996)。中國要進行民主的公民教育,不僅會面臨以上困難,而且會涉及政治禁區,觸犯大大小小的專制意識形態的衛道士。這些衛道士的教條其實並不完全是建立在共產主義思潮基礎上的(馬克思主義忽視了人道主義和人性的部份,這在西方左派理論家中也是一種共識),還有很大一部份是來自於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傳統文化。 

  如果中國要進入民主社會,那麼中國公民就應當懂得,在一個民族、種族、文化、風俗、宗教信仰、政治理念多元化的社會裡,人們因其處境不同,很自然地會對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正是通過社會中多元化的認識,人們才有機會比較全面地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社會現象,找到能被大多數人接受的解決方法(Kwong and Xiao,1989; Postiglione,1992)。社會的多元化不是麻煩而是力量。在一個現代國家裡,民主價值觀最重要的內容之一就是對多元化的承認和贊同。此外,當鼓勵人們進行批評性的思考和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時,必須要考慮到不同的替代方案。人們應當接受這樣的觀點,“通向羅馬的路絕不止一條”。這樣的思維方式與中國傳統的思維方式有極大的區別。教育公民對統治權威和權力作理性的思辯和批評性的估價,是在向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部份挑戰。 

  轉型時期中國的公民教育應該有兩個重點。第一個重點是使民眾理解個人、組織和社會機構的關係。公民應當了解,社會機構是怎樣形成的,什麼是它們服務的目的和誰是它們服務的對象,誰控制和影響這些社會機構,這些社會機構又是怎樣影響個人和社會文化的,社會機構是怎樣維持和怎樣改變的。具體到受教育者,每一個個人是怎樣被某些社會機構的改變所影響,而每一個個人的所作所為又能怎樣影響到它們的改變過程,為什麼公民應當被給予足夠的機會去檢驗不同的影響它們生活和思考的社會機構。在社會機構與民眾利益發生衝突時,應當幫助公民辯識這兩者之間在目標、價值觀和基本原則上的不同;民眾應當知道社會機構該怎樣對變化着的個人和群體的要求作出有效的反應;也應當鼓勵民眾通過思考以上問題,來解決社會機構改變和轉型過程中的困難。  

  中國的公民教育的第二個重點是幫助公民理解權力、權威和政府之間的關係。在處於轉變時期的社會裡,懂得權力結構、權威和政府以及它們功能的歷史性演變是很重要的。在探索這個問題時,有必要思考以下問題:什麼是權力,它採取什麼形式,誰擁有這種權力,權力是被怎麼得到的、理解的和應用的,什麼是合法的權威,政府是怎樣被創造出來、又怎樣被維持和改變的,民眾怎樣能使政府對公民的利益和需要作出相應的回應,掌握權力的人應當怎樣被監督和被替換,個人的權利怎麼在少數服從多數(majority rule)的前提下得到保護。這樣,通過比較不同政府體制的特點,公民就能夠逐漸地明白,個人、組織和國家應該怎樣一起去解決衝突、建立秩序和相互的安全感(Oldenquist,1996)。 

  美國全國社會科學教育協會(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tudies)認為,有效的公民教育工作者不應讓學生盲目地接受講義,相反,他們應把基本原則融會貫通到具體的社會事件之中,把社會上發生的事件作為學校討論的一部份,使學生能夠參與進去。有效的公民教育應當幫助學生發展公民技巧,準備公民在多元化的社會環境中工作,學會用不同的策略來解決困難問題,及時恰當地作出決定並付諸於行動,以及通過說服、談判、妥協等方式來尋求社會和諧,並積極地參與公民事務與活動。  

  在進行公民教育的同時,要特別注意不要混淆社會價值觀與個人價值觀。多元化的社會應當允許不同的個人價值觀有存在的空間。儘管美國普遍承認公民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在學校是否應對學生進行個人價值教育這點上,人們分歧很大。許多人認為,個人價值觀的教育應該是教堂和家長的責任。美國憲法規定,政、教嚴格分家,所以公立學校不能傳教。即使是那些主張“學校可以教授個人價值觀”的教育工作者和學者,對傳授“什麼價值觀、誰的價值觀和怎樣去傳授(What Value,Who's Value and How to Teach Value)”,也眾說紛紜,長期不能形成相對一致的看法,而美國多民族、多種族、多文化、多宗教的社會狀態,使公立學校提倡個人價值觀教育和發展有效可行的課程和教材變得尤其困難。 

  目前,多數美國人認為,美國是一個多民族、多文化、多宗教的國家,某一社會群體的價值觀,並不能代表所有人的價值觀。由於少數族裔有被歧視的歷史,很多人對美國主流社會所宣揚的白人的價值觀持懷疑態度,也洞察到政治家、道德家言行不一的虛偽性,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學者批評美國在進行價值觀教育和道德判斷時有雙重標準(Double Standard)。美國歷史上很多的罪惡行為都是所謂的“大多數人”在“愛國主義”的旗號下所為,而對某些種族和社會階層的迫害也常常是抬出“公民對國家應做出犧牲”的藉口。這就使得教師在教授美國傳統的社會價值的同時,還要同時培養學生反對和批判主流社會價值觀的能力,這使得價值觀教育在美國的學校中變得日趨複雜。 

  總之,美國是一個由憲法保障的多元化社會,這個社會的教育機構也相應地多元化、多層次,美國沒有全國統一的教學大綱或國家教育部統一的要求和標準。這種多元化制度不可避免地反映在其公民教育的目的、內容、宗旨和教法上,也相應地培養出參差不齊、各式各樣的人。中國是一個大國,自開放改革以來,已經逐漸地承認和重視中國社會已經存在的多元化和多層次化趨勢,因而中國在價值觀的教育上也應體現社會的複雜性和多樣性。培養公民的民主素質是中國面臨的一個嶄新的課題,中國發展民主的公民教育也許能借鑑美國的經驗。只有民主的公民教育與普及教育齊頭並進,中國的現代化(包括經濟的發展、社會民主化的改革以及個人生活質量的提高與完善)才有成功的希望。 
 
 
中國經濟增長和匯率變動的趨勢
 
  吳仁洪 

  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1. 中國經濟近期內可能出現低增長

  2. 今後十年的經濟增長:挑戰與可能性

  3. 人民幣的變動趨勢

   

  從1981年到1997年,中國的經濟達到了年平均10%的高增長率。但是,從1998年上半年開始,經濟增長明顯放慢,同時,出口的增長率大幅度下降。在今後十年內,中國的經濟還能持續高增長嗎?人民幣的變動趨勢又將什麼?這是當前中國國內和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兩大問題。在考察中國近期經濟增長率下降之主要原因的基礎上,本文試圖分析中國經濟增長的近期及今後十年的趨勢,並對人民幣近期和長期的變動走勢作出估計。筆者認為,中國經濟增長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國內經濟困難,過多地強調亞洲經濟危機的衝擊是一種誤導;由於國內經濟困難不易解決,因此近期內出現經濟低增長是可以預見的;與此相關,人民幣近期可能貶值,如果經濟增長面臨一系列嚴重困難,這是一種必要的調整;從長期來看,中國仍有一定的經濟增長潛力,但那種認為“中國經濟進入了一個高增長、低通脹時期”的看法則是明顯地盲目樂觀了。

  1. 中國經濟近期內可能出現低增長 

  1998年中國經濟面臨相當大的挑戰,經濟增長率明顯下降,如果中國政府不是不惜代價地刺激需求、力圖保住計劃的8%經濟增長率,那麼,中國經濟將可能經歷二至三年的調整和較低的增長。中國經濟目前面臨的挑戰並不僅僅是亞洲經濟危機的外部衝擊,而且還有國內的一系列困難,如工業生產能力過剩、銀行部門壓抑、失業不斷增加和出口增長的下降等,這些內部的困難是導致經濟增長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但是,目前許多新聞媒體過多地將注意力集中在亞洲經濟危機的衝擊上,這似乎是一種誤導。

  1998年上半年,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了7%(實際可能只有6%,因為工業只增長7.9%;由於中央政府年初提出了“保八”(保證達到8%的經濟增長率)的要求和口號,有些基層單位可能虛報了服務業的產值),比去年上半年8.8%的增長率低了1.8個百分點。要全面了解經濟增長率下降的含義,還必須分析今年上半年的其他宏觀經濟指標[1]:

  第一,中國的工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9%,所以是影響中國經濟增長率的主要因素,如果工業增長率下降,那麼整體經濟的增長率必然下降。1998年上半年的工業增長率為7.9%,比去年同期的11.1%低了3.2個百分點,顯然對整體經濟增長率的下降有很大影響。

  第二,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增長13%,比去年同期8.3%的增長率高了4.7個百分點。投資增長率提高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從第二季度開始大幅度增加對公路、電力等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圖推動經濟增長。

  第三,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為-0.3%,說明中國經濟處於通貨緊縮狀態。消費價格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消費需求下降,同時也與農業生產連續三年豐收、農產品供給充裕有關。

  第四,城市的失業率大約為8%(失業者約為1,600百萬人),這包括570萬已登記的失業者和大約1,000萬未計入官方失業統計的“下崗職工”。失業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快了國有企業改革以及經濟增長率下降。“下崗職工”是中國發明的一個詞,指因企業停產或開工不足、或因企業改革,被裁員而停止工作的國有和城鎮集體企業職工,大多數下崗職工實際上處於失業狀態;其中一部份人仍然從原企業領取部份生活費或住房及其他補貼,但也有許多長期虧損的企業無力向下崗職工提供最低生活費。

  第五,出口增長率為7.6%,比去年同期20.9%的增長率低了13個百分點,進口增長率為2.2%,接近去年同期的增長率,貿易順差為226億美元。出口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主要貿易夥伴國(如日本、南韓等)出現了經濟衰退,同時,一些亞洲國家的貨幣貶值也對中國大陸的出口形成了負面影響。

  第六,人民幣匯率仍然保持穩定,1998年6月30日的官方匯率為8.2798元兌1美元,與年初相比幾乎沒有變化。當然,這一穩定是在人民幣不能完全自由兌換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體制下實現的。1998年6月底國家外匯儲備為1,405億美元,比年初的1,399億美元略有增加,外匯儲備增加的原因是貿易盈餘和外國資本流入,上半年的外資流入為204億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

  1998年中國經濟增長率下降,主要是由於工業生產能力過剩、“銀行部門壓抑”和消費大眾的負面心理預期,這些因素導致消費者需求減少、工業增長率下降。亞洲經濟危機使中國的出口增長率下降,從而對中國的整體經濟增長率有一定的影響,但這一影響不是中國經濟增長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事實上,1996年中國的出口增長率就只有1.5%,但因國內需求旺盛,所以1996年出口的低增長並未造成當年經濟增長率的下降。

  在中國,工業生產能力過剩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並不是周期性現象。實際上,從八十年代末開始,中國就開始出現生產能力過剩的問題,而1992年到1994年的過度投資又增加了過剩的工業生產能力,1995年,許多行業生產能力的利用率就不到50%[2],現在這一問題則更加嚴重了。工業生產能力的大量過剩,不但遏止了工業生產的增長,而且也對投資者的預期和信心有負面影響。由於中國國有企業的“軟約束”特徵及資本、勞動力市場不發達的現實,要調整過剩的生產能力將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不會短期內奏效。

  “銀行部門壓抑”,是指銀行壞帳率很高並面臨銀行危機的風險(中國幾大國有銀行的壞帳率已高達22%以上),從而迫使銀行不得不謹慎地發放貸款、大量減少回報率不確定的貸款,在中國這是一個新現象。“銀行部門壓抑”會導致工業及服務業的衰退,早在1997年下半年,亞洲金融危機發生之前,中國就已呈現這樣的狀況。亞洲金融危機發生後,中國的政府領導人和銀行界更加擔心中國出現類似的危機,因此政府對商業銀行提出了減少壞帳率以及“誰貸款、誰負責”的要求。在工業生產能力普遍過剩的情形下,這些嚴格控制貸款的要求使銀行的貸款增長率大幅度下降。儘管中央銀行幾次調低利率以刺激經濟增長,但這些措施對增加信貸的作用幾乎是微乎其微的。與“銀行部門壓抑”緊密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中國國有企業的負債率太高。按1996年的帳面資本,國有企業的負債率為65%、集體企業為71%;[3] 如果按企業資產的市值(考慮到企業的折舊、企業盈利等)來計算,則中國企業的負債應高於以上數字。毫無疑問,這大大地增加了銀行貸款回收的風險。  

  消費品銷售的萎縮主要是消費大眾的負面心理預期和收入下降造成的。大量增加的“下崗職工”不但減少了許多家庭的收入和購買力,而且極大地影響了人們對未來職業穩定性和收入來源的預期。由於普遍擔憂未來就業和收入的不確定性,多數家庭傾向於增加儲蓄而減少當前消費。今年年初中國政府宣布,要在三年內基本完成國有企業改革以及裁減半數政府機關工作人員,這更加增加了人們對就業和收入穩定性的憂慮。雖然這些過於樂觀和激進的改革計劃實際上很難完成,但這些計劃的宣布,已經對人們的心理構成了非常大的衝擊。  

  如果中國政府不採取不惜代價、刺激經濟增長的措施,那麼,1998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可能為7%。但是,也存在着這樣的可能性,即中國政府出於政治信譽的考慮,會大量增加財政支出和貸款、用於基礎設施投資,以推動經濟增長,從而可能達到國內生產總值增長8%的目標。但是,這後一種結果也有沉重的代價,那就是財政赤字增加或政府債務支出急劇增長、銀行壞帳率進一步上升,隨後還會出現通貨膨脹。在過去七年中,中國的政府債務支出的增長已經過快,從1991年到1997年平均增長達26.6%;1997年的債務支出達1,916億元,占當年財政總收入的22.2%[4],由此可見,中國政府的債務已經很高了,用進一步擴大債務支出的方法來刺激短期經濟增長,可能造成今後的經濟衰退。  

  2. 今後十年的經濟增長:挑戰與可能性  

  從1999年到2010年,假如中國的政治局勢是穩定的,那麼中國經濟保持8%以上的增長率的可能性也很小,其可能的年平均增長率大約為7%左右。在這段時間裡,雖然一些曾經支持過去17年高增長的因素仍然存在、並將繼續支持經濟增長,但是,不少因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將會減少,例如,今後超常規模的大量外國資本流入不可能繼續下去,農村鄉鎮工業的高速增長已難以維持,一些改革措施對經濟增長的初始推動效應(如農村家庭承包製、國營企業承包責任制、開放價格控制等措施刺激供給的作用)已經消失。更值得注意的是,今後中國的經濟增長面臨一系列新的嚴峻挑戰。因此,中國經濟繼續保持兩位數增長率的可能性很小。  

  當然,中國仍然有一些將繼續支撐經濟增長的積極因素。首先是中國將會保持高儲蓄率和高投資率,這種現象部份地與中國人尊尚勤儉的傳統有關,部份地是因為在市場化的改革中、人們預期今後在教育、住房和醫療上的支出會增加,部份地是由於未來就業和收入的不確定性日益增加。可以預期,今後中國將繼續保持高於30%的國民儲蓄率和類似的投資率。  

  其次,中國將始終有充足和低成本的勞動力供給以及質量不斷提高的人力資本,從八十年代以來,中國的高等教育發展很快,城鎮的中學質量也有很大提高,因此今後中國將可擁有更多受過良好教育的專業人員和職工。  

  第三,中國的非國有部門仍然會較快地發展,私有企業、外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將在經濟增長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目前,三資企業(外國合資、外國獨資、外資合作經營)對擴大出口的作用就非常明顯,其出口占全國出口總額的30%以上。  

  第四,中國眾多的人口和上升較快的人均收入會提供很大的國內市場,使許多產業及整個經濟增長可取得規模經濟的優勢。  

  第五,由於中國是個潛在的巨大市場,而且中國的宏觀經濟中,除了銀行部門之外,其他的基本變量還比較好,外國直接投資將會繼續流入中國,雖然其數量會減少。  

  第六,克魯格曼(Panl Krugman)教授質疑“亞洲奇蹟”的主要論據之一就是,可能出現“收益遞減(diminishing return)”現象[5],但中國在2010年之前還不會面臨這一問題。中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水平還很低(按當年匯率計算,1997年大約為800美元),距離日本或亞洲新興工業化國家那樣的“成熟經濟”還很遠。同時,中國的人均資本存量也很低,據世界銀行估算,中國工業的人均資本1995年為1,600美元,2020年將達13,200美元,即使到了2020年也仍低於南朝鮮1995年21,500美元的水平。[6] 顯而易見,中國仍然具有較高的經濟增長潛力,在2010年之前還不會出現顯着的收益遞減現象。  

  然而,中國今後的經濟增長也面臨着新的、更嚴峻的挑戰。首先,工業生產能力大量過剩,這將嚴重地阻礙工業的增長。在現行體制下,中國缺乏企業兼併破產的機制,尚未建立資本市場、勞動力市場和社會保障體系,資本存量和勞動力很難流動,所以,工業的結構性調整將需要很長時間。這樣,工業生產能力大量過剩對工業增長的阻礙將成為一個長期的嚴重問題。  

  其次,出口的高增長是過去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今後大量增加低檔廉價紡織品和電子產品出口的餘地已很小,而中國要通過產品和技術升級來增加出口產品的附加值和競爭力,需要全面深化體制改革和工業結構調整,這很難在近期內完成,所以,今後中國很難保持出口的高增長。  

  第三,國有企業的效率仍然很低,而國有企業改革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指望在三年內完成這一改革是不現實的。因為,迅速的國企改革將導致更多的人失業,從而出現社會不穩定的風險,這是政府領導人最擔心的問題。中國的國企改革很可能會採取緩慢、漸近的方式,其進展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他領域改革(如社會保障、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住房市場以及法制的建立等)的進展。  

  第四,中國出現金融危機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主要是因為金融界太混亂、銀行的管理很差、壞帳率過高。許多國有企業長期虧損、但又不能破產,國有銀行還被迫向這些企業提供政策性貸款,只要國有企業改革沒有重大進展,銀行的壞帳還會增加。中國的證券市場更是充滿了危機,許多上市公司謊報業績,股票交易中存在着許多腐敗黑暗的行為,加上大部份股票交易者是小額的投機性的個人,很少有作長期投資的機構投資者,使得中國的證券市場極為脆弱。中國今後的經濟增長很可能受到金融危機的衝擊,而如果中國發生金融危機,首先就是證券股票市場上出現危機。  

  第五,隨着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失業率將進一步增加;此外,中國人口密度過高,每年新增人口約1,300萬,同時大約有1,000萬新增勞動力進入就業市場,而農村還有13,000萬剩餘勞動力要向非農產業轉移。高失業率將是中國經濟中的長期難題,而不僅僅是經濟周期性問題。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發現,相對於成熟經濟而言,中國今後仍有一定的經濟增長潛力,但是,那種認為“中國經濟進入了一個高增長、低通脹時期”的論點,則顯然是盲目樂觀的。還需要說明的是,以上估計並沒有考慮國際經濟環境因素,並假定今後國際環境是“中性的”。本文不準備展開對這一複雜問題的分析,但筆者認為,至少可以說,在今後十年內是很難再見到九十年代前半期那種少見的世界性繁榮了。日本和俄羅斯至今尚無經濟復甦的跡象,美國經濟這個世界經濟的一個火車頭已度過其鼎盛時期,往後可能步入下坡路。更令人不安的是,美國的證券市場過去幾年中價格持續狂升,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泡沫(bubble)”,它早晚要破裂的,只是破裂的過程可能有快速或漸進的區別而已。這些因素對中國今後的經濟增長都有負面影響。  

  3. 人民幣的變動趨勢   

  1997年,一些亞洲國家經歷了大幅度的貨幣貶值和匯率波動,但人民幣似乎躲開了亞洲金融危機的衝擊。今年,中國的出口增長率大幅度下降,日元匯率又幾度下跌,看來人民幣面臨貶值壓力。人民幣究竟會貶值嗎?考察人民幣的變動趨勢,需要系統地從兩個角度來分析,一是觀察人民幣匯率變動的長期趨勢,二是分析人民幣匯率短期的可能波動。    

  從1981年到1997年,人民幣的名義匯率和實際匯率均呈先貶後升的態勢。從1981年到1994年,由於改革匯率管理體制,將過去在計劃經濟和相對封閉經濟條件下過度高估的幣值向市場價格修正,人民幣經歷了多次貶值,基本實現了單一匯率。而從1995年到1997年,由於大量外資流入和其他宏觀基本變量(如經濟增長、貿易盈餘)等因素影響,人民幣的名義匯率和實際匯率都有小幅度升值,在這一時期匯率是接近均衡實際匯率的。  

  Edwards提出了一個“均衡實際匯率”(equilibrium real exchange rate)分析框架,用以考察決定實際匯率(經過對本國及外國物價進行調整後的匯率)長期趨勢的重要因素 ,這個模型比較適用於分析發展中國家的匯率。[7] 他認為,短期的實際匯率受到宏觀基本變量和貨幣變量的共同影響,但長期的實際匯率主要取決於基本的宏觀經濟變量,如貿易條件、資本流入、勞動生產率和政府支出等。如果應用Edwards的均衡實際匯率分析框架,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假如中國能保持較高的經濟增長、持續的資本流入和有利的貿易平衡,人民幣匯率的長期趨勢將可能是繼續升值。[8] 這一結論涉及三個因素。首先,與Edwards模型相關的Balassa-Samuelson假設認為,高經濟增長會導致實際匯率的升值,這一假設為過去三十年日本、南朝鮮、台灣和新加坡的事實所證實,持續的高經濟增長也是人民幣自1995年以來升值的重要原因。如果今後中國經濟能維持7%的增長率,仍可能推動人民幣升值。其次,只要外國資本繼續流入並且數量不致於大幅度下降,在部份自由化條件下(如人民幣不自由兌換、資本帳戶不完全開放、對進口保持管制),外資流入會繼續成為導致人民幣升值的因素。再次,在今後十年內,中國會繼續執行推動出口的政策並保持較高的進口關稅,所以仍有可能保持有利的貿易平衡,從而使人民幣具備升值趨勢。    

  但是,如果近期中國經濟中出現資本流入大幅度減少、出口增長率低下、經濟增長率大幅度降低、貨幣供應量過度增長等問題,或經濟受到嚴重的外部衝擊(External Shock,如日元匯率進一步大幅度下降),在短期內人民幣是可能貶值的。如果日元匯率進一步大幅度下降(比如降到170日元兌1美元),那麼,人民幣的實際有效匯率(通過對主要貿易夥伴加權計算)將會有較大的升值,會影響出口;倘若此時中國的經濟增長率也大幅度下降,則人民幣將會面臨更大的貶值壓力。在出現以上情況的條件下,為了刺激出口和經濟增長,也因為面臨國內一些利益集團(如沿海地區政府、出口和外貿部門、失業群體等)的壓力,中國的金融當局是有可能讓人民幣貶值的。    

  但是,需要指出,人民幣貶值對中國的出口和經濟增長不會有太大幫助。因為,1998年上半年出口增長率下降,主要是因為中國的兩個主要貿易夥伴(日本和南朝鮮)的經濟衰退導致它們對中國的進口需求下降了,而不是由一些亞洲國家貨幣竟相貶值造成的。而且,中國經濟增長率的下降主要是因為國內消費萎縮、生產能力過剩和“銀行部門壓抑”導致的,人民幣貶值並不能解決這些問題,因此也不可能對出口和經濟增長有太大的推動作用。    

  貨幣貶值並不一定對一國的經濟絕對地有益,目前中國不但不會從人民幣貶值中得到很大利益,而且可能付出很高的經濟和政治代價。首先,人民幣貶值可能會使中國虛弱的金融部門更加不穩定,由此可能引發證券市場危機,對中國政府來說,這一風險太大了。其次,人民幣貶值可能導致港幣匯率的不穩定和下跌,由於香港的股票和房地產已下跌40%以上,如果港幣再貶值,對特區新政府和民眾的衝擊太大了。(當然,如果不考慮政治與信心因素,單純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那麼港幣是應該貶值的,這裡不作進一步討論)。再次,人民幣貶值可能導致中國出現新一輪的通貨膨脹,因為匯率貶值會引起進口產品價格上升,而中國的出口業和不少其他產業對進口原材料、中間產品和設備的依賴程度很高。第四,近幾年美國對中國的貿易赤字一直在上升,中國已經成為美國的僅次於日本的貿易赤字國,如果人民幣再貶值會加劇業已存在的中美貿易摩擦。第五,人民幣貶值有可能導致新一輪的亞洲國家貨幣貶值和亞洲經濟的不穩定,其結果對中國經濟無疑是有害的。  

  今後,中國是有可能為香港的穩定付出一定代價和犧牲部份利益的,因為香港已是中國的一部份。但中國不可能為其他國家的經濟穩定付出代價,期望中國政府為亞洲經濟的穩定作出很大犧牲是不現實的,世界上不存在利他主義的國家和政府。  

  結 論  

  中國的經濟增長率正在下降,這可能會持續二至三年。經濟增長率下降主要是國內問題造成的,工業生產能力大量過剩影響了工業增長,“銀行部門壓抑”減少了工業和服務業的資金供給,失業大量增加以及政府機構大量裁員的計劃使人們對未來的工作和收入預期不佳、從而導致消費需求大幅度下降。此外,亞洲金融危機導致的出口增長率下降也是中國經濟增長放慢的原因之一,但這個外部原因並非主要因素。中國的經濟需要二至三年時間來調整其工業結構並改革其虛弱的銀行部門,如果能在這些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那麼,中國在以後的十年裡可能達到約為7%的經濟增長率。由於一系列因素的變化和面臨新的挑戰,中國今後想繼續保持8%以上的經濟增長率幾乎是不可能的。    

  從長期來看,假設中國將保持較高的經濟增長、持續的外國資本流入和有利的貿易平衡,那麼,由均衡實際匯率所決定,估計人民幣可能有升值趨勢。但在近期內,人民幣仍然有貶值的可能。在主要宏觀基本變量出現大幅度的不利變化(如經濟增長率大幅度下降、外國資本流入急劇減少)或經濟受到嚴重的外部衝擊(如日元進一步大幅度貶值)的條件下,人民幣貶值是一種必要的調整。
 
 
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問題與戰略
 
  楊叔進

  前世界銀行高級經濟學家

  一、國有企業在轉型期中面臨的嚴重問題

  二、中國政府提出的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

  三、國有企業改革的經驗與問題

  四、私有企業的發展對國有企業改革的成功至關重要

  五、行業、競爭性及所有制:國企改革全盤戰略棋局

  

  中國改革前的經濟體制是蘇聯式的指令性中央集權計劃體制,在這一體制下國有企業是最重要的經濟成份。改革之初,中國的國有工業企業的產值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三分之二以上,其固定資產投資占全國固定資產投資約70%,職工人數占全國非農業職工人數的75%以上。國有工業企業固然對中國實現工業化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在長期僵化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也造成了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產業結構不合理、生產效率低下、缺乏活力,部份國有企業連年虧損,依賴財政補貼為生。

  改革開始後,為解決國有企業的這些問題,強調要“政企分開”和“企業自主”,在堅持公有制的主導思想下,試圖以漸進的方式完善國有企業的管理與經營。從最早的“利潤留成”到後來的“利改稅”、“價格雙軌制”、“企業承包製”,從1984年的企業自主權法案到1986年的工廠經理條例、1988年的國有企業法(授予企業14種管理權)和同年生效的“企業破產法”、一直到1992年的企業自主權條例等,都是為了逐步擴大企業的自主權,使企業能自負盈虧,劃清企業的法律責任與政府部門的監督責任。

  1993年公布的公司法,更有利於國有企業進一步成為獨立於行政部門的法人。同年在十四屆三中全會上通過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決定,提出從1994年開始擴大企業改革的試點,包括要實行一百個大中型企業的股份制公司化,以及一千個大企業的重整。企業改革的試點城市從最初的十個增加到五十六個,1997年又增加為一百一十個。這些改革方案旨在明晰產權、改進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加強公司化管理、實行國際會計標準等。隨後,還成立了國家和地方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

  然而,雖然這麼多年來進行了這一系列的改革,中國國有企業的效益並未明顯好轉,反而是每況愈下,虧損面擴大、借貸負擔過重、資產利用率下降甚至出現大量國有資產的流失。

  中共“十五大”決定,企業所有制要多樣化,要進一步採取多種形式改革國有企業,特別是要推廣公司股份制和放手讓小型國有企業自己搞活。這一新的決策能否幫助國有企業實現改革目標,是值得認真探討的。本文首先簡述國有工業企業目前面臨的問題,然後對國有工業企業改革的新戰略進行逐項評估。

  一、國有企業在轉型期中面臨的嚴重問題  

  中國的國有企業中,雖然也有少數企業運營績效不錯,但國有企業的總體業績是相當差的。改革以來,國有企業的產值、就業和生產率的增長一直落後於非國有企業。中國集體企業資產的平均回報率據估計是8.4%,合資企業則是9.9%,但國有企業僅為6.0%,比銀行貸款利率還低;也就是說,國有企業從銀行貸款投資後,所獲盈利還不夠償還貸款利息。因此,虧損的國有工業企業不斷增加,1992年只有26%的工業企業虧損,1996年虧損企業則增加到50%,總虧損額約合國民生產總值的1.3%。八十年代後期國有工業企業中資不抵債的企業的總利潤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而近幾年這一比例下降到1%。[1]

  國有企業狀況每況愈下的原因很多,當然有一部份是過去計劃經濟體制留下來的舊問題,但也有相當一部份是經濟體制轉型中漸進、局部改革策略引起的新問題,這些新問題可概述如下:

  第一,產業結構不合理又難以調整。中國社會主義早期的工業化政策模彷蘇聯模式,偏重發展重工業,投資決策不顧及市場需求。改革開放後,舊的產業結構不適應市場需求,企業的產銷不對路,產品積壓,資金難以周轉。但在社會主義政策支配下,又不能關閉這些企業、令工人失業,於是只好繼續讓這些企業維持生產,導致物質和人力資源的不斷浪費,資產利用率低下。

  第二,重複投資造成設備利用率低。改革中的“放權讓利”政策擴大了地方政府的財權和投資權,雖然有利於搞活經濟,但也造成了地方保護主義,各省、市、縣都熱衷於發展新的耐久消費品的生產。往往一種消費品在市場上處於成長期時,各地的企業就一窩蜂地上馬生產,而不顧市場需求未來的變化;一旦這種商品的市場需求趨於穩定或飽和後,這些企業的生產能力就過剩了。但是,生產能力過剩的企業為了維持工人就業,又不及時隨着市場的變化而出售設備、關閉工場,造成許多企業的設備閒置。最近國家統計局的一次工業普查發現,在被調查的900家企業中,將近一半的企業的設備利用率低於60%。

  第三,產品老化,缺乏創新機制。國有企業一向墨守陳規,其員工就像公務員那樣、對工作抱着消極應付的態度,政治上“聽話”成了對員工的主要要求;企業內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員工很少去主動自覺地不斷追求新產品、高質量,因此企業無法抓住市場機遇,在與非國有企業競爭的過程中競爭力每況愈下。

  第四,冗員過多、員工工作效率低。國有企業冗員過多是因為過去把在企業內安插人員當做解決就業的辦法,企業即使並不需要亦不能拒絕接受,為的是“消滅”社會上的失業現象,以體現社會主義的“優越性”。由於實行“鐵飯碗”制度,一旦安排了工作,就有了職業保障和諸多社會福利,而工作中則賞罰不分,做好做壞都一樣。這樣在國有企業內就業幾乎成了終身制和家傳制,員工只進不出,越積壓越多。

  國有企業職工在黨的幾十年的照顧下,已成為“天之驕子”,“優越感和穩定感最強”。[2] 他們不僅工作效率低,而且不願從事艱苦和骯髒的工作;結果企業為了遷就國家職工的懶惰習性,不得不僱傭大量農村臨時工來做髒活重活,因此加大了企業的成本,使效率進一步下降。企業在改革中雖然名義上有了用人權和辭人權,但政府並不讓企業充份運用這種權力,為了維持社會穩定,不允許從國有企業下崗的人數太快太多。目前,城市失業率據估計已達15-20%[3],如果國有企業按官方的估計在未來數年內再辭退一千五百萬工人(約占現有員工的12.5%),顯然會嚴重衝擊社會穩定;但是,不辭退這些人,企業的冗員就仍然嚴重,同樣會把企業拖垮。 

  第五,企業的社會福利負擔過重。這也是舊體制遺留下來的包袱,企業要全部負擔職工的福利,包括公費醫療、住房、幼兒園、退休金等,這自然大大加重了企業的成本。現在雖然中國也開始實行企業職工福利的社會化,即由企業與職工各出一部份福利基金,由各級政府組織和分配養老金及醫療保險費用,但福利包袱重、企業財源少,無法把全部的企業職工福利都迅速社會化,而企業則甩不掉這個福利包袱。 

  第六,企業負債過高,銀行對企業沒有約束力。改革以後,企業不能再仰賴財政投資,其所需資金基本上轉向銀行借貸,現在國家銀行75%的貸款是貸給國有企業的。但國家銀行受到各級政府的壓力,無法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貸款進行審慎的估評審核,不得不用貸款養活國有企業,以維持地方的就業和社會穩定;如果企業拖欠貸款,銀行也束手無策,沒有制約及監督能力。這樣,許多國有企業固然靠銀行延緩償債得以維持,但這卻大大地損害了銀行的資金流動性和健康運轉,很多國有企業因而負債超過了資產,使企業破產可能連帶銀行破產。目前銀行的全部貸款中已有20%是無償還可能的呆賬,而逾期兩年應收未收的利息則高達1431億元[4]。 

  第七,對國有企業的日常經營幹預過多,而對企業盈虧的約束卻過軟。改革中企業的自主權雖然擴大了,但多數國企仍然沒有充份的“投資權”、“用人及解僱權”、“制定工資權”和“進出口權”。1994年世界銀行對156個國有企業的調查發現,90%以上被調查的企業在生產、銷售及選擇供應者方面有了充份的自主權,但60%以上的企業經理認為,政府在對外貿易、資產處理及企業合併等方面仍有相當大的限制,而黨仍全面控制國企經理的任命調動。[5] 政府從企業外部對企業經營成效的監督放鬆了,國有資產管理局未能發揮作用,加上貸款銀行也經常向企業讓步,國有企業自身就更缺乏自我約束了。結果,企業經理任意增加獎金及福利,減少再投資,而企業的虧損則越來越大。  

  第八,國有企業的資產嚴重流失。由於對企業的資產和經營績效的監督往往處於真空狀態,許多國有企業實際上是完全被企業經理自己掌握的;即使是已經公司化的企業,其高級管理人員本人也基本上都是董事會成員。這種內部人控制型的企業很容易出現資產流失、資本不當消耗和投資決定盲目等問題。這些企業很可能把本企業的一部份質量最好的資產變相轉移到某些私人手中,而把企業的負債卻留給國家。資產流失和工資福利增加過快,在中國已是普遍現象。據1994年一項對124,000個國有企業的調查,這些企業平均有11.6%的支出去向或原由不明;另一估計是,每年流失的國有資產約占國有企業年資本投資的2-9%[6]。這是企業經營管理體制轉型中的新問題,亟待解決。 

  以上問題表明,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已進入一個兩難階段。一方面,政府對企業的干預依然存在,企業對政府的依賴也未能消除,企業既未完全真正地自主獨立,也缺乏創新機制和內部制衡,因而無法自負盈虧地正常經營運作;另一方面,政府和銀行又未能有效地監督國有企業的經營績效,甚至都無法讓企業提供完整可靠的財務報告。在這樣一種進退維谷的情況下,中共“十五大”推出了進一步改革國有企業的戰略,這一戰略能否如願以償、又將如何布局,這就是下面所要分析的。 

  二、中國政府提出的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  

  國有企業的改革首先要明確所有制結構。中共“十五大”雖然再次確認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中國經濟的主體,但是其提法與過去相比已有所改變。首先是放寬了公有制的定義,認為公有制並不限於國有、國營經濟,它“不僅包括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還包括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成份和集體成份”;其次,承認公有制的實現方式可以、而且應該多樣化,即不限於國家的獨資獨營;再次,還強調了多種所有制經濟的共同發展,承認“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份”,而不僅僅是國有經濟的“補充”。 

  在這個新的原則下,國有企業的改革就有許多條路可以走,“一切反映社會化生產規律的經營方式都可以大膽利用”,“十五大”報告中特別列出了下列五種方式。第一,通過股份公司制把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從而提高企業和資本的運作效率,可以由國家和集體控股,以便維持公有制的支配範圍。第二,實行以鄉鎮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為主的股份合作制經濟。第三,對大企業加快改組、改造,“以資本為紐帶,通過市場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和跨國經營的大企業集團”。第四,採取改組、聯合、兼併、租賃、承包經營、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形式,搞活國有小企業。第五,實行鼓勵兼併、規範破產、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和再就業工程等政策。 

  中國現共有國有企業305,000家,其中118,000家是工業企業。國有企業產值約占總產值的41%,集體企業(鄉鎮企業)占35%,私營(包括外資)企業占24%,因為集體企業亦被算作公營,所以公有制的比重仍然達76%。在國有工業企業中,87,905家實行獨立的會計核算,其總資產占工業企業總資產的70%,他們包括15,668家大中型企業和72,237家小型企業;目前,還有30,095家不實行獨立的會計核算的國有工業企業,他們基本上都是小型企業,所以,國有小型工業企業的總數是102,332家。由於國有企業的數量和種類繁多,加上改革中問題重重,政府沒有力量同時改革所有的國有企業,只能先選擇少數企業作改革的試點。 

  事實上,早在1984年中國就開始了股份制改革的試點,1991年將這一試點擴大了;1994年底開始,在百戶企業中試驗、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1995年開始進入規範階段;其後又以國有企業為主,改建和新建股份有限公司,但總數一直未超過9,000家。由於對公有制實現方式的認識上的局限性等原因,中國沒有全面推行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到1996年為止,已建立股份公司的國有工業企業只有5,800家,占總數的5%。 

  1997年底,國務院又宣布了以下新措施。第一,重點抓好國定的大型試點企業集團,帶動一批企業改組,形成規模經濟;國務院確定三家國家控股公司進行試點。第二,抓好1,000戶國有大中型重點企業(其中880家是工業企業,其產值約占全部國有企業工業產值的三分之二,其銷售額、稅收和利潤占全部國有工業企業的一半),特別是抓好其中國務院已確定的512戶;重點是改革、改組、改造,加強經營管理;將優先考慮這些企業的股票發行與上市;第三,要求重點企業和銀行協商簽訂銀企協議,落實銀行的權力、義務與責任。第四,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地採取改組、聯合、兼併、股份合作制、承包經營、出售與破產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放活國有小型企業。[7] 

  三、國有企業改革的經驗與問題  

  事實上,上述的1997年底提出的改革措施中,有一些早已實施,下面將根據筆者了解的一些實例,詳細分析這些改革措施的初步進展和存在問題。 

  1. 股份制的推行  

  傳統的公有制經濟體制雖然也明確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財產歸“全民所有”,可這個“全民所有”過於“含混、籠統”。在企業實際運行中,資產的所有權關係非常模煳,並無具體明確的所有者法人,而只能由“政府”代表“全民”行使企業財產所有者的經濟功能。傳統上由中央工業部管理企業時,主管部也不過是受國務院委託而管理企業的生產和投資,並不是產權所有者的代表,部里的司局只關心企業的投入和產出,企業的廠長只是上級決策的執行者。在政府系統中,邏輯上應該是財政部最終直接管理企業資產的使用效率和資產增值,可是一個不了解工業經營的財政部,根本不可能直接管理30多萬家國有企業的資產。事實上,能夠干預企業的政府機關包括中央的對口部、地方的對口局,還有許多其他各層級的政府部門,這些政府機關彼此利益矛盾,見到“好處”就搶、遇到困難就推,誰也不會對企業的興衰最終負完全責任。  

  不僅如此,政府除了這個“所有者”角色外,還扮演着行政管理的角色,包括宏觀經濟的調節和微觀經濟的規劃。[8] 也就是說,政府自己既是“球員”,也是制定“球規”和執行仲裁的“裁判”。在這三種職能混淆的情況下,“球打得不好”,既可能是“球員”不努力,也可能是“球規”不妥,還可能是“裁判”不公,既然“球員”、“裁判”都是同一個“人”,“他”不願指責自己,也不讓別人追究他的責任,“他”的“球藝”自然就不可能進步了。  

  改革開放後,政府部門的計劃指令已逐漸減少,企業逐漸面向市場了,但政府和國有企業之間的這種含混不清的關係並未因此而理清,股份制改革正可以突破這個難題。企業實行股份公司制,不僅可以分離所有權與經營權,明晰產權,有助於實現政企分開,從而促使企業自主經營,面向市場、增進效益,而且可以出售新股、增資擴產,動員更多的資金,進行技術改造、擴大生產設備、適應市場需求,也改善了企業負債與資產的比例。  

  不少國營企業以往投資形成的資產中,既有創建時的中央部門投資,也有後續追加的地方政府投資,還有企業自身的再投資,這種錯綜複雜的投資關係使中央部門和地方政府的權責很難劃分。股份制首先可以幫助澄清所有權,至少可以根據過去投資者的投資數額,確定哪些政府部門擁有多少所有權。然後,不同政府部門根據各自股份的多少派任董事,由企業的董事會監督管理企業資產的使用,而不必再由各類政府部門多頭干預、到處插手。這樣有助於界定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董事會授予經理資產使用權和業務經營權,經理對企業的盈虧負責,企業不能再靠財政補貼過日子。  

  在股份制的試點城市裡,為了推動這一試點,實行股份制試點的企業可以在資產合理化方面獲得幾個優惠條件。第一是減低利潤稅,財政部給予18%的所得稅信用,實繳利潤所得稅是15%;第二是地方財政局給予低利貸款,以成都為例,這一貸款的利率是2%,低於一般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第三是可以加速資產折舊,把資產折舊率從3%增至5%。當然,這類財政信貸優惠條件應有一定期限,過期即停止,以便刺激企業在短期內完成改革,也避免長期補貼造成財政的損失過大。  

  股份制的試點在一些地區實施後相當成功。例如,到1997年年中為止,北京市的98家股份有限公司中,企業投資主體已經多元化、分散化,這些公司的股本總額中,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只占47%,其餘股本來自向社會籌資,從而形成了對企業的外部壓力,強化了企業經營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提高了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據對北京市的101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統計,它們向社會籌資約170億元,此外還向內部職工籌資約6.9億元、向外籌資81.7億元,增加了企業的資金,降低了企業的負債率。[9] 

  從企業個案來看,也有不少成功經驗。比如,具有328年歷史的北京同仁堂是個老企業,1992年組建企業集團時企業的負債率是81.6%,1997年6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了,共籌集資金3.4億元,使得企業的負債率降至36.5%。企業有了新的資本,盤活了同仁堂的兩個因資金不足而停建的產品出口基地項目,增加了新產品的生產規模和出口能力。又如,北京市王府井百貨大樓有38年的歷史,原企業積累資金只有3,000萬元,1993年改為王府井百貨(集團)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後募集資金達6.2億元。現該公司已由原來的單體公司發展成為大集團,到1998年將擁有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9家,總營業面積將是1992年的18倍,帳面淨產值由1992年的0.9億元增至10億元。 

  山東淄博是一個股份制的試點城市,5年內該市的1,554家國有工業企業都已改組成為公司,其中有51家的股票在本市的股票市場上交易。例如,山東銀雪化纖公司原為國有,有工人1,700人,5年前該公司改為股份制,自留一半以上的股份,其餘股份在證券市場上出售,集資3,000多萬元,用來購買從意大利進口的紡紗機;地方政府派官員出任該企業的董事,由於上市公司的股票價值由市場決定,公司董事會已不再單純注重產量指標,而是關心盈利狀況和股票價格的升降。[10] 

  以上成功的實例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企業股份化過程中必須向社會開放售股,否則,如果企業的股份仍然保持完全的國有,那就是“換湯不換藥”,企業未必會面臨真正的改革。比如,甘肅省蘭州市的電機集團公司1997初改為股份制時,為了照顧本企業工人的利益,防止可能的外部股東干預,企業的股份不向社會出售,仍是全部國有,其股份制改革就沒有明顯效果。 

  2. 組建大型國有企業集團  

  中國的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只要能放鬆企業的行政隸屬關係,便不難組成大企業集團,這是目前中國大企業產權重組方面的一個改革方向,準備先在1,000個原中央部屬的大企業中試行。在這1,000家企業中,880家是工業企業,它們的綜合資產占全部國有工業企業總資產的三分之二以上,它們的銷售額、利潤與稅收占全部國有企業的70%以上,可以說,這些大企業的重組改造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關繫到國有工業改革的成敗。  

  組織企業集團可以重新調整配置集團內各企業的資產,從而更合理地使用這些資產,實現生產和交易的規模經濟。大型企業集團可以是跨地區同行業的,也可以是跨行業的。跨行業的企業集團往往是以資本為紐帶,屬下的企業可互相支持,會增強競爭力,這在日本和韓國均有先例。日本的Keiretru(系列企業)就是由多家獨立的公司組成,這些公司的股票均各自上市,但公司之間相互持股,形成一個集團,互相支持,互相給予業務上的方便,如三菱、住友等企業集團就是如此。這是私營大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利用企業間的社會關係謀求發展的一種形式。韓國有十個大財團(chaebol),它們主要是在政府的支持下形成的,政府指示銀行給這些財團大量低息貸款,幫助這些財團擴張。但是,這種做法在市場世界化和全球競爭力方面卻暴露出顯着的弱點,由於銀行對企業的融資過於寬容,企業盲目舉債、過度擴張,導致債務資本比率過高(3.5到17.2倍)[11]、生產設備過剩,一旦出口萎縮、或出現國際性金融風暴,企業就瀕臨破產。此前車之鑑不可忘。 

  中國目前在組建大型企業集團時,也推出了一些優惠政策,如對集團企業的技術改造投資免除利息,國家幫助安排冗員,政府選擇性地安排300家大企業分別與銀行建立關係等。在中國,比較早出現的一個跨行業企業集團就是由早先建立的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演變而來的,它由控股公司逐漸發展成為大企業集團,除了原有的信託及金融業務外,還發展了旅館、收費公路等業務。目前,中國還有57個國有企業集團正在組建中,其中有十幾個在上海。 

  上海汽車工業公司即為一例,它已與德國Volkswagon汽車公司合資經營了十年,所產轎車占中國轎車市場的一半以上,現在又與美國的通用汽車公司合資另建一新廠。1997年6月,該公司又決定擴充,接管了兩個虧損的製造彩電的電器公司,還計劃購買經營良好的“大中出租汽車公司”34%的股份。[12] 上海還組建了另外五家大企業集團,包括對外服務有限公司、工藝進出口公司、廣告有限公司、對外經濟貿易實業公司和外經貿商展公司。  

  廣東省已確定要組建70家大型企業集團,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制定相關政策,準備在審批、利稅、外匯方面給予優惠政策,並籌劃設立發展基金,以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跨國公司。福建省為加速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與重組,準備組建150多家企業集團,讓它們逐步成為機械、石化、建築材料、林產、水產行業的骨幹企業;為此,陸續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如調整企業資產負債結構、授予企業資產經營權和一定的投資融資決策權、賦予企業外貿出口經營權、鼓勵在境外建立銷售網和創辦境外企業、對重點建設項目優先安排投資計劃、信貸和外匯、提高必要的貸款貼息和周轉金並優先安排技術改造貸款、允許參股或收購信託公司和城市合作銀行、發行財政債券作為重點企業技術改造基金等。[13] 廣東和福建兩省也準備將國有外貿公司聯合組成多功能的大型國際服務貿易企業集團。  

  在石油化學工業里,現在已經出現了兩家大企業集團,一家是北京的燕山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另一家是南京的石化產業集團公司。燕山石化公司是個集石油煉製、石油化工、科技開發為一體的特大型石油化工聯合企業,前兩年也是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試點企業之一。燕化集團先後組建了燕化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和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為實現低成本、高效率,還兼併了製造高級潤滑脂的天津漢沽石油化學廠;目前已擁有四個控股公司、多個全資子公司和一批跨地區、跨行業的參股公司和關聯企業,均以產權聯結為紐帶;整個集團公司已改制為中國石化總公司控股的國有獨資公司,今後準備發展成為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大型企業集團。[14] 位於南京地區長江兩岸的金陵石化公司、揚子石化公司、儀徵化纖集團公司、南京化學工業(集團)公司,原來分別隸屬於中國石化總公司、中國紡織總會和江蘇省,它們之間相距最遠的也不超過30公里,彼此本來可以成為相互供應原料的上下游關係,但是在組建企業集團之前,卻因行政隸屬上的“條”、“塊”矛盾而彼此不相往來。現在,他們打破了各自原來的行政隸屬關係、實行聯合,組建了石化產業集團公司。這個集團實現了“油、化纖、化肥”的綜合發展、有機化工和無機化工的相互配套,成為中國最大的石油、化工、化肥、化纖基地。[15] 

  中國組建大企業集團的過程中也存在着一系列問題。第一,組建過程多半是上級政府策劃安排的,很少有企業自發的。這樣,集團組成後是否真能實現規模經濟、重新配置過剩的設備、有效地運用資產、減少員工和成本,還不得而知。第二,集團組成後仍是國有獨資,只是集團內企業的監督權由政府部門移轉到集團或集團隸屬的總公司(如中國石化公司)。但是,究竟建立一個什麼樣的管理結構,才能既對集團屬下的各公司經理具有有效的約束力,又能保證經理們有充份的經營管理權?到底誰代表資產的所有者?是否新的集團公司的人員仍是由各相關部委調來的幹部?這些,都還是疑問。第三,集團內的各企業大多仍是全部國有的,如果改為股份制、股票上市後,是否開放給機構、個人購買?這些國資企業的股票市價,是否能反映出企業營運的績效?第四,為了促進企業集團的形成,給了很多優惠條件,這些優惠非給不可嗎?沒有了這些優惠條件,是不是企業就沒有興趣組建集團?倘若如此,企業到底是在追求給企業集團的優惠條件,還是組建企業集團後增進的效益?第五,如果過份鼓勵組建企業集團,也可能會造成國有企業的壟斷局面,對經濟的競爭性發展和對消費者都不利。第六,企業集團如果不適當地跨行業擴張,會既缺乏必要的管理經驗和能力,也妨礙專業化發展,首鋼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過去十五年當中,北京的首都鋼鐵公司盲目地實行多角化發展,結果不但不成功,反而變成了拖累。當初,政府曾給首鋼低稅優惠,並同意其購買一個船隊、一個香港的保險公司和秘魯的一個礦場,首鋼同時又經營着冷氣機工廠,並想向電子工業擴張,甚至考慮在它擁有的土地上蓋旅館和辦公樓。首鋼以往的主要生品是低質的建築用鋼材,本應轉而集中生產高質平板鋼材和不鏽鋼,供汽車、家用電器工業和製藥工業用,為此,需要投資新設備30億美元。可是,首鋼的跨行業盲目擴張,不僅使它的資金日益緊張,無法進行必要的技術改造,而且還造成經營虧損。例如,在購買秘魯的鐵礦場時,未發覺該礦的盈利能力低下,結果付價過高,現在只好再設法出賣。自其負責人的貪汙案被揭發後,首鋼的低稅優惠被取消了,同時首鋼在華夏銀行原有的過半股份已被迫減至25%,該銀行也不再向首鋼提供低利貸款,首鋼的經營狀況每況愈下,冗員充斥,對環境的汙染嚴重。[16] 

  3. 發展國有大型專業化企業  

  中國的很多工業都存在着同類型企業重複建設、單位規模小、經濟效益差的現象,發展國有大型專業化企業應該是企業改革的一個方向。以汽車工業為例,全國有123家轎車和卡車工廠,但規模都很小,1996年全國只生產了147萬輛汽車,不及底特律三大公司產量的六分之一;因此,中國的絕大多數汽車廠的成本都過高,競爭力很低。汽車工業最需要通過重組合併,發展大型專業化企業,從而實現規模經濟、提高生產效益。  

  從1990年至1995年,中國在汽車行業中實行了傾斜型的發展政策,把大部份發展資金投入到規模最大的13家骨幹汽車企業中。到1997年第一季度,這13家骨幹企業承擔了全國汽車產量的91%。但是,汽車行業里條塊分割的局面並未根本改變,地方保護主義還未消除,有些省市仍然利用行政手段排斥非本地車,阻礙汽車工業的重組和整合。[17] 汽車行業的改革需要一個重組資產的改革計劃,要研究如何使骨幹企業的優勢得以互補,非骨幹的其餘百餘家工廠如何分工合併,轉向裝配、改裝、零部件生產等專業化經營。[18] 

  發展大型國有專業獨資企業,應迅速建立股份制,至少允許與本企業有直接投入產出關係的其他國有企業參股,而形成一種互有制。這樣,這些相互持股的企業因有借貸和購買投入品的關係,必然十分關心企業效益,可在股東會上發揮監督作用,這也是有效地銜接市場機制的做法。這些國有專業化企業實行上述改革後,可再進一步將股票公開上市,讓股票的市場價格反映企業的長期利潤趨勢,這樣,便可一方面吸收社會資金、擴大投資和技術改造,一方面又形成更廣泛的股東對經營者的監督。在這一過程中,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應特別注意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避免資產流失,保證企業的財務狀況實報、公開,以利於股票上市。 

  至於企業內部改革及兼併、資產重組等,則應讓企業根據自己的利益作適當的安排,資產管理局不宜過份干涉。開灤礦務局這方面的改革就是個比較成功的例子。過去,該礦務局與下屬的19個二級企業之間是統收統支關係,二級企業因有礦務局撐着,不愁虧損,也不必追求效益。改革後,二級企業實行了二級法人管理,與礦務局之間建立了明確的經濟核算關係,甚至二級企業內的區、科、班相互間的往來,也通過內部銀行實行成本核算。因此,各單位必須精簡電力、材料和人工,並面向市場,以達到銷售和利潤目標,同時,還將後勤服務分出,自謀生路。[19] 這種內部改革是所有國有企業都應實行的起碼的一步。  

  4. 企業兼併  

  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兼併可解決設備重複和生產規模不經濟的問題。政府為鼓勵企業兼併,現給予兼併企業五年停付貸款利息的優惠,還允許把債務轉為兼併企業的股份。目前,大部份的企業兼併都是由行政部門安排的,只有少數是經由新設的產權轉讓中心完成。例如,1997年前7個月中,天津市有48家國有企業被兼併,市政府給兼併企業一年的再調整時間,在此期間,勞動局將向下崗職工發放失業救濟,如兼併企業無法還債,市政府還在企業與銀行之間協調,商議解決辦法。現已虧損而又可能被兼併的國有企業,應迅速地尋求兼併,避免無休止的虧損。  

  最近有兩個兼併成功的例子。一例是河北的邯鄲鋼鐵公司兼併河南平頂山市的舞陽鋼鐵公司。前者隸屬於河北省,1996年實現利潤7億元,居全國鋼鐵企業第三位;後者直屬冶金部。生產特厚鋼板,目前資產負債率已近90%,虧損達5億元。在兼併中把舞鋼的全部資產和債務劃轉給邯鋼,舞鋼從此隸屬於以邯鋼控股、武漢鋼鐵集團和重慶鋼鐵集團參股的有限股份責任公司,根據政府的兼併政策,舞鋼的貸款利息可以暫時停付,貸款本金可延期償還。兼併後,舞鋼的設備能力強,有利於提高邯鋼的技術設備水平,兼併後兩者的產品結構也有所調整,邯鋼可依靠其經營管理優勢和籌措來的資金,設法扭轉舞鋼的虧損。[20] 

  另一例是浙江的金鷹紡機股份有限公司的跨省兼併活動。該公司的經營規模和經濟效益居於全國100家紡機骨乾重點企業的前五位。1996年,該公司到安徽大別山區,利用停產的原沂安橡膠廠的廠房和場地,合資新辦中型絹紡公司,現已投產。1997年該公司又收購了位於絹紡原料產地的四川綿陽絹紡廠,收購後金鷹公司的絹紡生產規模達到33,000錠,成了全國最大的絹紡企業。 

  5. 企業的關停、轉產  

  小型國有企業的關停、轉產既與國有企業的體制弊端有關,也可能有其他原因,如汙染環境等。例如,1996年8月國務院頒布了“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年產5,000噸以下的造紙廠、年產折牛皮30,000張以下的製革廠、年產500噸以下的染料廠等,均需取締、關閉或停產。至1997年9月15日,僅四川一省就據此確定,應當取締、關停1,633家浪費資源、汙染嚴重的小企業,有400多家轉產節約資源、減少汙染的產品。[21] 

  6. 企業的破產拍賣  

  破產和兼併虧損企業有類似的作用,長期虧損、資不抵債的國有企業應迅速宣布破產,並以拍賣形式處理剩餘資產。但是,雖然中國公布了《破產法》和《拍賣法》,但真正破產的國有企業數量還是很少。廣州市可能是企業破產案件發生較多的地方,自1992年起,已有36家企業向法院申請破產還債,迄今已處理了19宗,其中國有企業7宗。例如,國有的廣州異型鋼材廠雖然設備先進(由美、奧進口)、產品市場廣闊(包括焊接鋼管、冷彎型鋼及鋼帶),但是因“投資失誤、管理不善”,已資不抵債,經中級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破產時的資產估評值為5,500萬元,主要是廠區使用權折值、建築物和機器設備等。債權債務清算以後,進行了公開拍賣,有四家鋼鐵企業參予競購,由廣東輕工業機械集團公司廣州鋼管廠以5,000萬元得標。異型廠拍賣所得款項首先用於安置破產企業的職工,然後再償還債務。[22] 

  7. 企業的股份合作制  

  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國有小企業和集體企業可實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企業是獨立法人,主要由本企業職工個人出資,出資人以出資額限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職工個人股和職工集體股應在全體股東中占大多數;企業是否配置國家股、法人股和職工集體股,應由企業出資人協商議定。股份合作制企業採取股東大會制,董事會是大會的常設機構。企業實行按勞分配和按股分紅兩種分配方式,員工既是雇員,又是出資者,所以,為了獲取自己投資的收益,會比較努力地工作,不斷創新。因此,這種制度含有一種內在的激勵機制,它也是職工的個人資本與勞動的聯合,更符合中國的社會主義原則。但必須注意積累和分配關係,要適當增加企業的積累,保持企業的發展後勁。組織股份合作制企業,應從明確產權、落實產權責任入手。  

  在資本主義國家,也有許多企業利用職工股來減少成本、吸引和保留人才。例如,美國最大的航空公司--聯合航空公司,為了減少員工罷工、降低成本和保持競爭力,與員工達成了減薪協議,減薪部份用公司股票補償,現在該公司的員工已擁有公司55%的股權。美國的許多高科技公司(如Intel),也允許職工以低價購買本公司的股票,以此鼓勵技術人員不斷創新和長期任職,這樣,員工的收益不完全依靠工資收入,如果公司的股票價格上漲了,職工也跟着受益。  

  實際上目前中國城鄉已經出現了不少這類股份合作制企業。在鄉村有兩個來源,一是原來的社區集體企業轉制而成的;二是由農民、個體戶自發地集資聯合而成的。在城鎮也有兩種,一是原第二輕工業系統的城鎮集體企業,通過恢復合作制而形成的;二是近年來城鎮國有小企業在“放小”的改革中,通過向本企業職工出售資產、改制而成的。[23] 上海市各縣區即在一些規模小、效益差的鄉鎮企業中推行股份合作制,採取“先售後股”的方式,吸引企業職工出資購買企業產權;在1997年頭8個月中成交的331戶集體企業產權交易中,有50%產權是由企業員工購買的。山東省諸城縣的明星隔溫材料公司於1993年將產權售給職工(但規定股份只能在職工中轉讓),改成股份合作制後,產量增加了7倍,利潤增加了16倍,交納稅收增加了12倍。  

  近來中國有報導稱,一些國營小企業的經理以實行股份合作制為藉口,強迫職工投資入股,誰不出資則變相解僱誰,這是變相的勒索,應該嚴格禁止。股份合作制應以職工自願入股為原則,不入股的不分紅,但不能以解僱相要脅。也有的企業將社會福利基金等改為資本,停止或減少了職工應有的福利,這也是變相的剝奪員工利益。還有不少股份合作制企業中,雖然職工出了資,也從來不開股東大會。[24] 這些現象說明,目前在中國,股份合作制經常被用來向員工集資,而出資者的權利卻得不到尊重和保護。  

  由於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股份只能在職工中交易、轉讓,而不能上市,因此不利於投資的流動性和企業經營的靈活性。因為,想離職的職工欲脫手股票,只能在本企業職工中尋找購買者;而企業想雇用的新職工是否願意或有能力入股也是個疑問。同時,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股份沒有市價,它的交易價格很難合理確定,這樣的無市價的股份亦無法反映企業經營的成敗。所以,這種制度有局限性,一般只適合於社區型初級加工業和小型服務企業。  

  四、私有企業的發展對國有企業改革的成功至關重要  

  中共十五大報告對非公有制經濟有進一步的肯定,過去認為,非公有制只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補充”,現在稱非公有制是經濟的“重要組成部份”,並且提出,“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要繼續鼓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同時也承認,“這對滿足人們多樣化的需要,增加就業,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有重要作用”。 

  抗戰前,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地租及商業資本的積累,在大城市中已出現現代工業企業。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也承認,民族資產階級是國民經濟的一個組成部份。但是,1949年後,卻視私有企業是與社會主義不相容的異己,不斷壓制打擊;與此同時,過份強調公有制,加快小集體所有制向大集體所有制的過渡,又進一步鼓吹和擴大“一大二公”的全民所有制。在農村,割自留地、家庭副業、集市貿易等所謂的“資本主義尾巴”,對個體經濟極力加以限制;在城市,沒收、購買或國家參資於較大型的私有企業,最終將其收歸國有,同時消滅個體經濟,“文革”時期更是大砍方便群眾的個體服務業。結果,中國城鎮的個體勞動者因此大減,從1953年的900萬人下降到1978年的15萬人(1980年才回升到81萬人);商業服務網點也大為減少,解放初期,在上百個城市裡每萬戶居民有50個飲食網點,而到了1980年每萬戶居民擁有5個飲食網點的城市只剩下幾個了。[25] 

  一直到改革開始,才允許多種經營方式並存發展,允許個體經營的手工業、飲食業、服務修理以及小商小販正常營業。私營經濟的活躍,搞活了經濟,方便了人民生活,利用了社會閒散資本,增加了就業和社會財富。但是,政府在物資分配和銀行信貸方面,仍然是以國有企業為優先,集體次之,私有經濟則幾乎得不到。最近幾年,由於改革步伐的加快,對私有企業的種類與規模的限制已逐漸放寬,最近為了安排國有企業下崗工人的再就業,更進一步地大力鼓勵個體戶的發展。 

  中國的私有經濟應當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首先是在服務業。在服務業中,除了專業化程度高的交通運輸業和大型銀行外,很多服務業規模小、競爭性強,適於私有、私營。改革初期的1980年,中國第三產業(服務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只有21%,1995年已上升到31%,但仍低於低、中等收入國家平均的49%和印度的41%[26],中國的服務業還可以有很大的發展,而其中又主要應該促進私營服務業的發展。 

  在製造業中,同樣有許多產業,如生產消費品的輕工業,也是具有高度競爭性的。在市場競爭比較充份的條件下,其實私有經營是難以“剝削”的,何況還有國家的稅收及其他管理政策可以保護消費者,避免私營企業謀取過高的利潤。[27] 私有企業以利潤及競爭為激勵機制,必須講求效率,降低成本,保持低價,能比較好地利用資源和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私有資本如果是在正常競爭的條件下,通過正當經營手段而積累資本,顯然比靠“關係”尋租而積累資本,更符合社會公平的原則,不應當受到歧視。  

  近年來有不少私有企業發展成功的例子。例如,成都的希望集團是一家民營私有企業,主要產品是飼料、飼料機械和肉食品。它購買國外先進的自動化設備和精密測試儀器,建立了一套符合國際標準的嚴格的工藝流程,運用世界上飼料加工的先進技術,結合中國飼料生產原料及養殖業的現狀,反覆試驗,研製成各種顆粒飼料,這些產品現在已成名牌;同時,建立了嚴格的質量檢驗制度,進料和出品均須經過兩道互測互檢才能進出,產品售出後還不斷設法收集用戶的反饋意見,以便不斷改進產品質量。該企業不久前與一些國有企業合資,還兼併了一些國有企業,隨即發現,原國有企業的一些職工不重視企業信譽、不怕倒牌子,只顧暫時的經濟利益,缺乏長遠的戰略眼光。其根本原因是,國有企業還未真正在市場機制中運作,有不怕破產、不怕失業的“大鍋飯”觀念。針對這種情況,希望集團改革了兼併、合資後的原國有企業內的管理體制,推行董事會負責制,破除“終身制”,實行聘任制,並推出了“公開招聘幹部、平等競爭”的“人才先導”新措施,還改革了工資制度,把原國有企業的幹部、職工推向勞動力市場。[28] 

  又如四川的私營民生公司,該公司的前身為民族資本家盧作孚1925年創辦的經營長江航運的民生輪船公司,當時在與外商的競爭中非常成功,因而國內聞名,但該公司1952年被收歸國有,改名為揚子江汽船公司,盧本人自殺,其子女受到迫害,其孫子盧國基入高校就學的權利也被剝奪。1984年,盧國基及以前的民生公司工作人員申請恢復了民生公司,四川省政府亦投入少數股份,並從重慶的中國銀行貸款110萬美元。現在,民生公司已成為長江上僅次於揚子江公司的第二大船運公司,每周兩次由12艘拖船拖40隻集裝箱船下駛長江。揚子江公司經營的重慶-上海間的雙程船運需時50天,而民生公司則只需要20天。目前,民生公司正計劃購買新船,將其載運能力增加一倍;在香港的民生公司則正在重建海洋船隊,行駛台灣、韓國、日本與長江之間。[29] 

  隨着民有企業的復興,1949年以來中國的第一家民營商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已於1996年初成立,是一家由民營企業入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其85%的資金來自民營企業。該行的內部和外部約束嚴格,貸款及用人都非常謹慎。 

  從長遠來看,私有企業的發展是有效益的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私營企業有有效的激勵機制和制約,與市場機制自然和諧,私營企業家敢於冒風險和嘗試新方法,會導致有效益的資源配置和經濟地利用資產與勞力,也會不斷地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市場。在中國,如果要讓私有企業迅速恢復、發展和壯大,則不僅要從超前的社會主義退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很可能還要退到新民主主義階段。既然現在官方認為,“非公有制”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份,而且對經濟發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那麼,私營企業家就應當與國有企業職工、農民有同等的社會地位,私營企業在銀行信貸、財稅、外匯等方面也應該受到與國有企業等同的對待。 

  現在,要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和解決下崗職工出路,已經越來越依賴私有經濟的幫助了。最近據報導,雲南省正在採取特殊措施,大力推動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為了鼓勵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私營經濟,雲南省除優先為其安排經營場地、辦理登記註冊外,還規定,自開業之日起一年內,工商、衛生、城建、土地、公安等部門免收各種費用,稅務部門免徵所得稅。1997年前8個月,全省新增個體工商戶比1996年底增加9.9%,其中私營企業增加了16.6%,1997年上半年個體經濟吸收的下崗職工占再就業總人數的35%。廣西的南寧市至1997年底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約27萬人,該地倡導個體戶幫助下崗職工的“一幫一”。最近,私營企業西南石油公司也在倡導私營企業“一幫百”。 

  五、行業、競爭性及所有制:國企改革全盤戰略棋局[30] 

  在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公有經濟也採取多種形式的原則下,要具體分析,那類企業適合採用那種所有制。首先,應當把不同的行業分為有競爭性的和沒有競爭性的(參見表一)。然後,就象在表二中列舉的那樣,把各種所有制和國有制的各種形式排列在左欄,再在最高橫線上列出大、中、小三種企業規模,按照38種工業企業的市場份額進一步分列。這樣,經過仔細考慮,根據企業各自的競爭性和規模,便可分辨出適合各種類型企業的改革方式,從而描畫出整個國有企業改革的戰略圖案(參見表二)。 

  表一、中國國有企業按部門計占總產值比重(%) 

  壟斷性的: 

  資源開採 

  71 

  公共設施 

  65 

  大規模經濟的: 

  礦 冶 

  59 

  化 工  

  49 

  交通工具 

  51 

  競爭性的: 

  食品及紡織 

  43 

  電 子  

  28 

  其 他  

  22 

  所有工業 

  40 

  資料來源: 世界銀行,China2020(1997),P29. 

  我們可以考慮採用這樣的原則,即凡是具備競爭性的、無關關鍵性資源開發和國防工業、企業規模亦不大的,都可以非公有形式或以國有資本不過半的所有制形式經營。例如,一個行業里的國有工業產值若低於該行業總產值的30%,則該行業里的中小型國有企業都可改以下列形式經營:股份公司(國有股在半數以下)、集體、股份合作制、國有民營(租賃)、民有民營(國企出售)。 

  符合這一條件的行業包括,橡皮製品、機器製造、化學纖維、工具、金屬開採、電子和造紙(國企產值占該行業總產值的30%-20%),非金屬製品、電機、非金屬開採、其他(國企產值占該產業總產值的20%-10%),木材製品、金屬製品、教育及體育用品、塑料製品、皮革、成衣及家具(國企產值占該行業總產值的10%以下)。在飲料、食品製造與加工、印刷、紡織等行業,國企產值占該行業總產值的30%到50%,國有企業多為中型企業,均適合實行股份公司制。開始時國家股可超過半數,但隨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非公有股份的增加,國家股可逐漸減至半數以下。至於在那些大型和具有壟斷性、關鍵性資源開發、高科技型(尤其是與國防有關的)行業,則仍可全部實行國有國營,但應當改為公司制或集團制。要強化國有資產的管理,特別是公司的財務管理。當然,這樣的國企改革戰略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還可能隨着國內國際市場的變化和技術及企業組織的創新,而作階段性的調整。 

  國有企業的改革還必須有配套政策及措施才能成功。首先,要有統一管理的社會保障體制,由政府、企業及職工共同出資,建立獨立的社會保障體系,企業所屬的學校應交給社會辦,各單位的住房應由社區租賃公司依市場原則管理;其次,要強化對銀行貸款業務的管理,堅持商業原則,嚴格審查貸款企業的項目可行性、投資回收率和償還能力;再次,要組織對下崗工人的培訓,安排再就業。這些配套問題的研究需要單獨、深入地討論。 

  綜合以上所述,筆者認為,國有企業的改革戰略可包括以下方面:儘快擴展股份制,在有競爭性的企業中,國家股可少於一半;可鼓勵組建跨地區的大企業集團,以深化分工、實現規模經濟、降低成本,但不宜給予過多優惠,還要防止壟斷的形成;大企業的重組改造不應堅持國有獨資,而應實現投資多元化,逐步允許其他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對國有企業的投資;應通過有限期及限度的優惠,鼓勵企業兼併、破產拍賣、關閉停產;股份合作制僅使用於社區型小企業,不可能成為國企改革的主流;應特別鼓勵私有企業的發展壯大,使其在融資上能與國企有同等待遇;根據各行業中的國有成份的多少、規模經濟的大小以及競爭性的強弱,逐步縮小和集中國有企業,引進和擴大股份制及其他類型的所有制。 
 
 
單位福利社會主義與中國的“過渡性失業”
 
  顧昕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研究員

  一、中國“過渡性失業”問題的背景

  二、中國“過渡性失業”綜合症:下崗工人再就業比例低

  三、“下崗”的病因:中國的單位體制

  四、摧毀“單位體制”:完成中國單位福利社會主義制度的轉型

  五、解決失業問題的中國之“藥”:以制度變革作為公共政策

  六、朱熔基的新政“藥”不對症

  

  在後鄧小平時代,中國面臨的嚴重問題之一就是城市居民最關注的下崗問題。隨着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大批國有企業的職工下崗了(即雖與原工作單位保持勞動關係但實際上失去了工作和薪水),這一問題也同樣出現在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部門中(它因採用國有部門的管理體制,因此被稱為“二國營”)。據《中國日報》援引全國總工會的調查,到1997年底,中國城鎮下崗職工累計已達1,150萬人。[1] 這一大規模下崗問題不僅讓千千萬萬的老百姓議論紛紛,也令各級政府頭痛不已。  

  政府為了應對這一難題提出了不少政策,如放鬆貨幣政策以維持經濟增長、推動第三產業發展、給中小企業優惠政策、加強對失業者的培訓等。在西方經濟理論和市場經濟國家對付失業的經驗教訓中,都可以為中國的這些對策找到根據,這些政策對緩解目前的失業問題也不無助益。但總體來說,它們只是適用於任何國家的一般性對策,並未針對中國失業的特殊背景採取有效措施。 

  解釋高失業率的最簡單說法就是勞動力的供給大於需求,中國目前的失業當然也不外乎此原因。但這種解釋並不能說明中國失業問題的特殊病因。目前被稱為“下崗”的失業,是國有部門內長期存在的“隱性失業”(hidden unemployment)顯性化所造成的,屬於國有企業制度轉型的過渡時期中難以避免的失業現象,因此在本文中將之稱為“過渡性失業”。這一現象在西方國家是不存在的,它只是社會主義國家制度轉型期間的特有現象,所以西方現有的經濟學教科書不可能提供關於其成因的現成答案。 

  在東歐轉型中的國家,“隱性失業”顯性化一般直接就表現為“公開失業”(open unemployment)的大幅度增加,但在中國卻表現為特有的“下崗”現象,它是一種介於“隱性失業”和“公開失業”之間的狀態。下崗問題的根源在於社會主義特有的經濟、社會、政治制度,因此,它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對它的研究也不能局限在經濟學領域內,而應該放寬到政治社會學和政治經濟學領域。西方社會科學中目前方興未艾的新制度主義學派的理論,或許可以為研究中國式的“過渡性失業”提供一個分析性框架。 

  本文首先分析中國“過渡性失業”的背景;接着討論中國國有部門中大規模“隱性失業”的制度基礎;然後進一步分析最近的經濟體制改革,是如何改變國有部門的制度結構、並形成城市中國有部門和非國有部門之間的制度性分割局面;最後,通過制度分析,試圖解釋下崗工人再就業過程中的種種“非理性”現象,並且討論制度分析的政策意義。 

  一、中國“過渡性失業”問題的背景 

  中國大規模的“過渡性失業”的基本原因是,改革前的計劃經濟中就已存在大規模的“隱性失業”或“在職失業”,只是“鐵飯碗”、“大鍋飯”制度把它掩蓋了起來,製造出一個“充份就業”假象。現在的國有企業改革只不過是讓被長期掩蓋着的“隱性失業”逐漸浮出表面而已。究竟國有企業中有多少在職失業,中國缺乏全國性的權威性統計數字。世界銀行1994年曾對142家國有企業進行了一項調查,多數管理者認為,其企業內存在冗員(參見表一)。若從中國經濟學家的零星調查來看,則情況更為嚴重,他們的估計是國有企業的冗員至少有1,500至3,700萬人,占全體職工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大型企業中的富餘人員高達50%以上。[2] 

  表一、中國國有企業的冗員狀況(%,1994年第一季度) 

  冗員占現有員工的比例

  30以上

  20-30

  10-20 

  5-10

  大約合適

  很少

  占被調查企業總數的%

  17.0

  16.2

  26.8

  24.6

  12.0

  3.4

  資料來源:The World Bank(1996), p.14. 

  顯然,冗員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國有企業每況愈下、競爭力無法望非國有企業之項背的結果。自改革以來,中國國有企業的生產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3],但國有部門的成長始終低於全國經濟的平均增長速度[4]。中國經濟改革採取了獨特的“漸進式增量模式”,“是在舊體制因阻力較大還‘改不動’的時侯,先在其旁邊或周圍發展起新體制或新的經濟成份,隨着這部份經濟成份的發展壯大、經濟結構的不斷變化和體制環境的不斷改善,逐步改革舊的體制”。[5] 所謂的新經濟成份就是非國有部門,中國自1980年以來所取得的高速度成長在很大程度上是非國有部門的貢獻的。[6] 而九十年代中國有部門卻出現了高虧損、高負債的嚴重局面。 

  既然龐大而低效率的國有部門拖住了中國經濟的後腿,徹底改革這個部門就是勢在必行的了。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賦予企業自主權,讓企業自己決定究竟需要多少工人;同時,國有部門的產業結構也必須調整,要壓縮煤炭和紡織等夕陽產業,這些產業的大批工人會失去工作;此外,還要讓相當大數量的虧損嚴重的國有企業破產,企業破產案的數量自1994年開始就已節節上升,到1996年達到了一個高峰(見表二)。這些改革措施的後果之一就是大規模的“過渡性失業”。據統計,1995年和1996年底累計的國有企業下崗人數分別達368萬和542萬人,如果加上城鎮集體經濟部門,則為550萬和797萬人。[7] 由於自九十年代中期以來下崗工人再就業的比例比較低,因此下崗工人的累計人數扶搖直上。  

  表二、中國企業破產立案項目數

  年 份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破產立案數 

  98 

  32 

  117 

  428 

  710 

  1625 

  2385 

  6232 

  資料來源:曹思源,“數字之間、規律可尋:我國企業破產最新統 

  計資料”,

  《經濟參考報》,1997年1月28日,第1版。 

  二、中國“過渡性失業”綜合症:下崗工人再就業比例低 

  為什麼中國高速成長的經濟未能創造足夠的就業機會、吸納由於制度轉型而釋放出來的“過渡期失業者”呢?在“八五”計劃期間,中國城鎮年平均新增就業727萬人[8],其中相當大一部份是大中專畢業生(1994年和1995年分別為452萬和486萬),還有300多萬的新增就業機會可以容納失業者,完全有可能讓大多數國有企業的“過渡性失業者”重新就業。何況,政府從1993年起就推出了“再就業工程”,旨在通過各種方式為下崗工人的再就業提供優惠和幫助,同時也向僱傭下崗工人的企業發放補貼。雖然“再就業工程”在中國南方和沿海發達(尤其是非國有部門發達)的地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其他地區卻成效甚微。從全國來看,下崗工人的再就業比例實際上相當低,一般只有三分之一左右[9]。

  伴隨着下崗人數增加和下崗人員的再就業障礙,出現了一些相當特殊的奇怪現象,可被稱為“中國就業怪象”。“怪象”之一是,有大批工人下崗的企業卻同時在僱傭大量來自農村的臨時工,出現了所謂的“農民上崗、工人下崗”的現象[10]。例如,1995年北京頗有名氣的五星啤酒廠有400多名職工下崗,但同時廠內有600多名農民工在干搬運和裝卸工作。[11] 這一現象說明,即使是冗員嚴重的國有企業里,也有不少就業機會,只是國有企業的工人寧可“下崗”,也不願去做。這樣,城鎮裡國有部門內的新增就業機會的相當大部份實際上為農民工所填充。[12] 

  “怪象”之二是,在很多城市裡,外來勞工遠比下崗工人多。根據1996年6月底的統計,廣州市領取失業救濟的城市居民有8萬人左右,但同時領取勞工許可證的外來勞工卻達28萬人。在下崗問題極為嚴重的哈爾濱市,外來務工經商者有30萬人,是下崗職工10萬的三倍。[13] 眾所周知,改革以前,由於嚴格的戶籍管制,中國城市的就業制度基本上不允許農民在城市裡自由地尋找合法的工作。自1980年以來,進入城市工作的農民越來越多,其中的一部份通過所謂的“農轉非”而獲得了城市戶口,但絕大多數只能在城市取得各種臨時居住許可,從事各種合同工,因此被稱為“農民工”[14]。由於目前中國城市的勞動力管理仍然以服務城市居民為主,所以儘管城市裡有成千上萬的“農民工”,但城市政府卻往往沒有“農民工”的完整統計,一個初步的估計是,1997年城鎮裡有4500萬左右的農民工[15] 這也就是說,在中國的城市裡,不是沒有就業機會,而是缺少下崗工人願意接受的工作崗位。 

  “怪象”之三是,下崗職工對於再就業的職業選擇顯示出特定偏好,可以被稱為“再就業的所有制偏好”,即下崗職工偏好到國有部門再就業,而不願意到非國有部門去再就業;甚至在非國有部門的工資水平較高的情況下,有些下崗工人也寧願等待,而不接受這些職位。同時,很多下崗人員並未賦閒,而是正在從事各種臨時性工作以增加收入,但他們卻不認為這些工作可以成為他們的新職業。[16] 據一項調查,下崗者中已自謀職業者為11.5%,多次主動尋找工作者占25.0%,而另外63.5%的人卻在指望政府為他們安排新工作、或返回原單位工作,他們相信“國家不會讓他們餓死”。[17] 北京市總工會職業介紹所1997年3月的一次調查也顯示出類似的結果,86.4%的下崗職工要求到國有企業和其他國有部門工作,47.0%的人希望回到原來工作單位。[18] 顯然,城市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比率低,其“再就業的所有制偏好”是關鍵的因素。 

  這種偏好與中國經濟結構的演變趨勢是格格不入的。1995年國有和城鎮集體經濟的就業增長率分別為0.6%和4.2%,而包括合資、外資、股份制企業、新興的非政府投資的所謂“民辦企業”或“民營企業”等經濟類型在內的非國有部門的就業增長率為17.3%,私有部門(包括私營企業和個體戶)的就業增長率為31.3%。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認為,非國有部門的工作不穩定,而農民工所從事的工作又太“丟人”。目前國內的不少政策研究者建議,通過發展非國有經濟和第三產業來解決中國目前的高失業率,這對於緩解中國一般性的失業問題(特別是農民工的失業問題)當然是有益的,但是,由於國有企業的下崗工人有上述偏好,發展非國有經濟和第三產業也未必就能充份解決這些下崗工人的再就業問題。 

  三、“下崗”的病因:中國的單位體制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偏好”,初看起來是“不理性”的。國內發表的絕大部份有關失業問題的文章往往都指責“下崗職工的就業觀念陳舊”,眾口一詞地要求下崗職工轉變擇業觀念,甚至還有學者指責下崗職工具有“貴族心態”。[19] 但是,學者們卻比較少去深入地分析,為什麼下崗工人有這種特定的觀念,為什麼他們會具有“貴族心態”?依照新制度主義學派的思路,人們的偏好和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現有制度結構所制約和塑造的(Thelen and Steimo, 1992)。要了解“過渡性失業”的成因,就必須分析國有企業的制度結構,而為此又必不可免地要剖析中國的“單位體系”。 

  在中國,所有的工作機構都被籠統地稱為“單位”,但只有那些國有部門中的“單位”才構成一個“單位體系”,而成千上萬的“單位體系”又組成了一個以政府機關的行政等級序列為參照、以財政和國家銀行為依託的從上到下的等級體系。“單位”一般被分為三類,即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單位的首要功能是對其員工實行有效的政治控制,而主要的手段就是為其雇員提供終身就業(“鐵飯碗”)、永久性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所以,一個人一旦成為某個單位的一員,那麼其住房、醫療、養老、教育和兒童福利等,就全部由單位承擔。[20] 這種制度造成了“單位福利社會主義”,只要有城市戶口、能在國有部門中就業,那麼這個人就能享受到“從搖籃到墓地”的充份福利。 

  市場經濟國家的政府不會壟斷住房建設,中國歷史上也從未如此。1950年上海的全部新住房投資中私人投資還占85%;後來在公有化過程中國家壟斷了土地使用和住房投資,到1958年私人住房投資已下降到12%,1976年進一步減少到6%,而到了1990年私人住房投資只占微不足道的2%。[21] “單位福利社會主義”把住房變成了一種與國有部門就業相伴隨的福利品,城市居民的住宅完全由國家投資、由政府或單位組織建造,然後由單位以極低的租金分配給雇員,如果雇員離開該單位,就有義務退出其住房。這種體制是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必然結果,它迫使城市居民投靠國有部門,一個城市家庭中如果沒有一個人在國有部門工作,其住房便會有問題。[22] 在中國的這個等級制的單位體系中,等級不同的單位所提供的社會福利水準也不一樣,一個單位在等級體系中級別越高,它所擁有的權力和資源也越多,所能提供的社會福利也越多越好。因此,許多規模大或級別高的單位有更大的能力爭取到國家的投資,從而便能為其雇員提供更多更好的住房,而很多員工在本單位工作多年的最高理想就是分得一套較寬敞的住房。 

  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從蘇聯搬來的,但“單位體系”則是中國特有的現象。[23] 蘇聯國有部門員工的住房是由其所居住的城市提供的,當然在城市當局無法滿足住房需求時,工作單位也承擔一定的建設住房任務。[24] 中國這種特有的單位制度產生了獨特的“單位文化”,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觀察。首先,工人只要不犯政治錯誤,其就業就得到終身保障,因此低效率成為普遍現象。其次,必然出現工人之間收入的平均主義傾向,即“大鍋飯”現象。再次,工人對國家和單位有嚴重的依賴性,國家通過單位與工人之間形成了一種不成文的“社會契約”,這種“社會契約”同蘇聯的國家與工人之間的“社會契約”有很多相似之處,其核心都是,國家保障充份穩定的就業和內容廣泛的福利,工人保證政治上的服從(Cook, 1993)。 

  單位福利社會主義不僅造成了國有部門的低效率,而且在城市中產生了“一國兩制”的局面,即國有部門和非國有部門在兩種截然不同的制度結構中運作。雖然非國有部門的某些企業會為其員工提供一些福利,但基本上沒有單位福利社會主義這種制度。因此,中國的經濟制度轉型,不僅象在其他原社會主義國家那樣,涉及到國家所有制的轉型,而且還涉及到以“單位體系”為核心的社會體制的轉型。這樣,中國的企業改革就不僅僅是一個私有化的問題,而且還是一場不流血的社會革命(程曉農,1996)。從原社會主義國家轉型的經驗中可以看到,單單是私有化所產生的種種問題就足以令政府焦頭爛額了,而中國還有比私有化更棘手的麻煩,即如何剷除單位福利社會主義制度。 

  四、摧毀“單位體制”:完成中國單位福利社會主義制度的轉型  

  在中國近二十年的改革中,摧毀單位福利社會主義,即所謂“打破鐵飯碗”,一直是企業改革的目標之一,但這方面的實際進展卻相當緩慢。 

  企業改革首先是推行了勞動合同制度。[25] 1986年政府公布了在所有國有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的有關規定,但實際上這項制度到了1988年才開始全面推開,1991年初全國實行勞動合同制的職工人數占12%,1995年底才上升到85%,1995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 》的起草也完成了[26]。但是,勞動合同制的實施實際上並沒有觸動那些在該制度實施之前已進入企業的工人的地位,他們多數在其單位簽訂了沒有固定期限的長期合同,這種“合同”實際上是不能被中止的。只是到了最近兩年,才出現了工人下崗現象,之所以稱為下崗而不是裁員或解僱,就是因為原單位仍然不敢完全取消與下崗工人之間歷史上長期存在的相互依存關係。 

  擴大企業管理者的自主權一直是企業改革的核心,但直到1992年,政府才明確授予經理們14項必要的權力,其中就包括僱傭和解僱工人的權力[27]。然而,越是非國有經濟不發達、國有部門養活着絕大多數城市就業者的地區,企業的管理者們就越不願意使用解僱工人的權力。因為,從管理者的角度來看,工人與國有企業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實際上是工人與國家之間的社會契約,雖然政府重視企業改革,但政府也同時高度強調要利用這個社會契約維持政治社會穩定,工人因此相信“國家不會讓他們餓死”。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管理者如果斷然解僱工人,雖然有利於企業效益,但卻因取消了這個社會契約而會面對工人的強力反彈和壓力,除非政府承擔起大規模解僱工人的政治責任,否則聰明的企業管理者當然不會去替國家“背黑鍋”。 

  在住房體制改革方面,中國早在1980年就開始了住房社會化和商品化的試點。世界銀行經濟學家George Tolley早在1991年就提出建議,住房從福利品向商品的轉型,關鍵在於“將住房與單位離婚”。[28] 世界銀行在1992年發表的《中國城鎮住房改革:問題與可供選擇的方案》中,也把切斷工作單位與住房的關係,視為中國住房改革的總體戰略。然而,由於社會主義制度所保護的巨大的利益慣性的阻撓,中國的住房社會化改革不僅步履維艱,而且還出現了進一步退兩步的情況,即住房不僅未同單位“離婚”,相反,兩者的關係反而越來越密切了。改革前公共住房的主要投資者是政府,而單位則主要只扮演住房管理者和分配者的角色[29];經歷了近二十年的改革,現在單位不僅仍然管理和分配住房,甚至日益成為公共住房建設的主要投資者了,這樣,住房改革不僅沒有向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的目標靠近,反而有漸行漸遠的趨勢。很顯然,如果在住房改革上沒有大的進展,住房提供依然同單位聯繫在一起,就不可能打破單位體系。 

  中國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由以單位為依託的社會福利系統向社會保障制度緩慢地轉變。首先是為了配合“國有企業破產法”的頒布而制定了關於建立失業保險的配套法規[30],1986年頒布了“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時規定”,1993年5月1日“國有職工待業保險規定”正式頒布實行。一直到九十年代,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才被提上議事日程。1992年政府推出了以“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為方針的三種養老保險方案,供地方政府選擇,同時醫療保險的社會化也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是,以往推行的旨在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有一大缺陷,即它僅復蓋國有企業的職工,因而仍然把國有部門和非國有部門的制度分割為二。這種制度分割的狀況近期才有所改善,例如到1994年底,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了失業保險的地方法規,其中26個將這一保險的適用範圍擴大到非國有企業職工;1995年政府又提出了一個“基本養老保險復蓋計劃”,要求不同的地區根據其社會經濟條件、以不同的進度、在本世紀內把基本養老保險的實施範圍逐步擴大到城鎮所有經濟部門中的所有就業者。[31] 

  總之,中國單位福利社會主義的轉型已經開始,但是距離已經定下的目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五、解決失業問題的中國之“藥”:以制度變革作為公共政策 

  了解了中國特有的單位福利社會主義及其制度轉型過程之後,就可以診斷上述的中國就業問題上的疑難怪症,試着開出適當的藥方。上文已述,中國就業的疑難怪症可以歸結為一點,即從國有部門下崗的失業人口不願意到非國有部門中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崗位再就業,其病因在於國有部門和非國有部門之間存在的制度性分割,而這種分割的局面是由單位福利社會主義制度造成的。非國有部門中的合資企業職位比較能吸引下崗職工,因為其經濟社會地位較高,但由於下崗工人中的多數人受教育程度偏低,這種機會畢竟是不多的。然而,下崗職工雖不願意到非國有部門去“正式”就業,卻仍然可能願意在這一部門打零工。他們往往希望既保留其國家職工的身份,又同時從事各種短期或長期的“臨時工”,因此,中國事實上的“隱性就業”的規模相當大。 

  下崗職工之所以會形成上述再就業偏好,有以下一些原因。首先,中國的下崗職工主要是由受教育程度低、缺乏特殊技術專長、年齡偏大的人所組成,因此,生活穩定自然會成為他們的優先偏好。據一項在全國55個城市進行的抽樣調查,下崗職工中有2.1%是文盲,僅有小學文化程度者占10.9%,初中文化程度者達45.5%,高中、中專、技校、職高等為35.8%;有46.0%的人的年齡在36-50歲這個區間;考慮再就業時,有49.3%的人把“職業穩定”作為第一考慮,有20.1%的人以此為第二考慮,受教育程度越低、把“職業穩定”作為第一考慮的人越多。[32] 

  其次,他們下崗後雖然失去了工資、也不能享受許多福利、只能領取微薄的失業保險金,但他們並未失去國家職工的身份,政府和原單位因此仍然許諾要安排他們的再就業和養老金。如果他們下崗後選擇到非國有部門就業,也許會獲得比失業救濟多得多的收入,但卻會失去國家職工的身份,因而他們有充份的理由擔心,一旦被非國有企業解僱、再次失業,政府就不再照顧他們,會失去失業救濟;即使不再次失業,他們也會擔心退休之後養老金的來源。還有,如果下崗職工到非國有部門去再就業,就必須解除與原單位的關係,因此原單位可能會收回他們的住房(如果尚未私有化的話)。因此,不肯解除與原單位關係的下崗職工的比例高達71%。[33] 

  再次,由於長期實行單位福利社會主義,國有企業的職工視工作單位為自己的“家”,而敗壞這個“家”的“敗家子”並不是他們、而是對企業橫加干預的政府官員和管理不善的企業經營者,以及那些俯拾皆是的貪官汙吏。因此,從社會正義的角度來看,既然官員和企業管理者受到政府的保護、不用下崗,下崗工人似乎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拒絕再就業、而繼續依賴國家和國有企業的救助。 

  從新制度主義學派的角度來看,中國城市目前的體制塑造出下崗工人的上述偏好和行為,可以說,這些偏好和行為是在現行體制下的適應性反應、是一種順應目前體制的理性選擇。與其把這類偏好和行為歸咎於下崗工人的“貴族心態”,不如把它視為單位福利社會主義這種制度的必然產物。要緩解中國的城市失業問題,除了要參考傳統的來自西方的“藥方”之外,還必須有一些“中醫的偏方”,而最有效的偏方就是加大改革單位福利社會主義體制的力度。這一改革的重點,不僅僅是要摧毀單位福利社會主義,而且還要完善非國有部門的體制環境,在中國的城市中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和住宅供給體系。唯有如此,才能消除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制度障礙。可以考慮採取下列具體政策: 

  第一,把“下崗”變為正式的“失業”,讓所謂的“下崗”人員登記為正式失業者。這一方面有利於政府獲得失業率的準確信息,以制定正確的宏觀經濟政策;另一方面可以打破“下崗”人員對國有部門的依賴,激勵他們再就業。很多官員擔心,如果把下崗人員推向勞動市場,政府無法承受。事實上,現在的“下崗”制度同樣造成了許多政府無法承受的困難。從“下崗”到“失業”這一轉變,除了會在失業率數字上造成令人難堪的跳升之外,其實並不會實質性地惡化相關事態。 

  第二,儘快把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包括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從僅僅復蓋國有部門職工轉型到復蓋城市所有居民。這一轉型可望有一石雙鳥之效,一方面可消除分割國有部門和非國有部門的制度障礙,另一方面可增加社會保障基金的規模,有助於社會保障體系的改善。同時,這一改革不會為非國有部門增添負擔,因為在非國有部門中工資水平是有彈性的。事實上,在中國南方一些經濟發達、改革領先的地區這一轉型已經成為現實了,而現在政府需要做的,只不過是把先進的經驗推廣而已。 

  第三,住房改革刻不容緩,要大力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目前首要的是建立城市公房系統,把建設和分配住房的責任從單位轉移到城市政府手中。其次,可考慮推進住房私有化,同時向租用或購買城市政府公房者提供補貼。再次,如果擔心大批公房被廉價私有化,可考慮一個替代方案,即由城市政府購買現有單位的住房,然後把它們納入到城市公房系統中統一管理。這樣,不僅能解決國有部門和非國有部門之間的制度性分割問題,還能活躍房地產業,為國民經濟的成長提供新的增長點。[34] 

  六、朱熔基的新政“藥”不對症 

  “摧毀單位福利社會主義”體制,意味着全面修改城市中行之多年的“社會契約”,這當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因此,在漸進的制度變革過程中需要有一系列的過渡性制度安排,而衡量過渡性制度安排好壞的標準,就是看它們是否有利於制度變革的最終目標。今年以來,朱熔基推行的新政策中含有某些改革單位福利社會主義的措施,但是這些政策並沒有把“摧毀單位福利社會主義”作為一項指導原則。 

  1998年7月,新的住房制度改革開始實施,其核心是取消城市裡各單位的福利性住房分配製度,實現住房商品化,但新的住房改革政策並沒有確定未來承擔住房社會化的主體機構,地方政府在住房改革中的作用也未得到應有的重視。現在看來,住房改革進展遲緩的關鍵在於,政策研究者和制訂者沒有把住房和單位脫鈎放在第一優先的位置。 

  為了應付大規模的下崗問題,國務院在1998年5月中旬召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會議”,朱熔基在會上要求國有企業對本單位的下崗職工“負責到底”,不得將下崗職工當成包袱丟給政府和社會。具體措施是,凡下崗職工較多的企業都必須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或類似機構,承擔三項職能,即發放基本生活費、為下崗職工繳納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以及為下崗職工提供再就業培訓。下崗職工較少的企業雖不必建立專門的“中心”,但要由企業的有關科室來承擔上述三項職能。有關的費用原則上由國家預算企業和社會各承擔三分之一,其中社會承擔的部份主要是從已有的失業保險金提取。這項新政策簡稱“三三制”,其核心是要求企業繼續承擔政府應該承擔的職能。依照政府的看法,每個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費和社會保障費用合起來不足當地平均工資的一半,因此大多數企業應該有支付能力;朱熔基在會議上也表示,如果企業確因虧損嚴重、實在無力支付這筆費用,可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補助;中央政府還表示,會以專項轉移支付的方式補助中西部地區財政拮据的地方政府。 

  “三三制”新政策最為人詬病之處在於,它並未設法讓下崗職工儘快同企業脫鈎,從而讓企業可以輕裝上陣。而且,新政策的制訂者似乎也忽略了國有部門各企業設立“再就業服務中心”所需要的龐大開支。更何況,每個企業各自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是一種重複建設,各企業“服務中心”的職能相同,卻各自獨立運轉,也是不經濟的。實際上,在每個城市裡興辦幾家至幾十家“再就業服務中心”,就能為下崗職工提供充份的服務了。朱熔基對重複建設深惡痛絕,但他的注意力似乎僅僅放在生產線的重複建設上,而對“再就業服務中心”重複建設的負面後果卻掉以輕心了。 

  從更深層次的角度來看,“三三制”新政策不但未給國有企業的改革掃清道路,反而增添了新的障礙。長期以來,中國國營企業以及被稱為“二國營”的集體所有制企業的陳年舊病之一就是“企業辦社會”,即企業過多地承擔了本來應該由政府和社會承擔的職能,以至於稍微大一點的企業都要辦食堂、醫務所、幼兒園,還要設立房管機構。現在,“舊病”未去,又加上一個“再就業服務中心”,企業設立了如此之多的只花錢、不贏利的機構,也就難怪其競爭力每況愈下、無法同非國有企業比試高下了。 

  很顯然,“三三制”政策的出台主要是基於政治考慮,再加上財政的約束。從執政者的角度來看,如果強行修改社會契約,把下崗工人推向社會,會導致社會不穩定,最終危及其統治。但是,把下崗工人留給國有企業,雖然暫時換來了社會穩定,卻同時也使國有企業的改革更困難了;國有企業不能有效地改革,就難以避免將來更大的社會不穩定。所以,目前如何設計出符合改革大方向而又儘可能少地導致社會震盪的過渡性制度安排,是最為緊迫的。其實,九十年代初以來,國有企業的改革雖然牛步、但也有所進展,如很多地方都把“剝離企業的社會職能”當作國企改革的一項重要方針,上海市在實施“再就業工程”時,就是通過設置行業性“再就業中心”,讓下崗職工能與原工作單位脫鈎、但又不被簡單地推向社會。上述“三三制”新政策的實施,即便不是與國企改革的方向背道而馳,至少也可以說有所偏離;與現在不少地區行之有效的過渡性制度安排相比,“三三制”是下下策。如何協調不同制度領域內的改革舉措,是政策研究者和決策者必須慎重考慮的重要課題。 
 
 
中國失業救濟金和養老金的籌資政策評析
 
  俞衛

  美國波士頓大學醫學院助教授

  一、救濟失業及下崗職工的籌資政策

  二、養老金的籌資政策和現存問題

  三、為社會保障體系籌資不能損害社會公平

  

  自1978年開始經濟改革以來,中國的國民生產總值連續高速增長,從1981年到1991年平均遞增10.1%,從1991年到1995年平均遞增11.6%。[1] 改革帶來了市場繁榮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輻度提高,也使中國的經濟結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國有企業的比重不斷下降,私有和外資企業蓬勃發展,1985年的工業總產值中國有企業占72%,到1995年已減少到47%,而外商和港澳台投資企業的比重則從零增加到16.5%。[2] 隨着經濟結構的改變和市場機制的不斷加強,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所承擔的風險也不斷增加,原有的社會保障體制已無法適應新的經濟形勢,對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要求也變得越來越迫切了。 

  目前中國的社會保障體制主要包括貧困救濟、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四個方面。國務院在1991、1995年先後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各地都試辦了各種養老保險;從1995年開始,衛生部在江西九江和江蘇鎮江試行以城市為單位的醫療保險制度,後又推廣到57個城市。隨着改革的深入,許多矛盾變得越來越突出,現有的社會保障體制顯然還存在着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國企改革之所以遲遲不能深化,原因之一就是社會保障功能不健全。而社會保障未能社會化,則是因為很多國有企業承擔不起社會保障系統的高昂成本。據新華社最近的報導,上海的國有企業每向職工支付100元工資,就必須附帶支付用於職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的基金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公共交通改革等費用46元,企業深感負擔沉重。上海的企業和政府管理效率在全國還算是比較高的,上海的國企尚且要支付工資的46%用於職工的社會保障,其它地方需要支付的比率可能更高;如果上海國企已經感到負擔過重,那麼其它地方的國企恐怕就更難以負擔了。 

  中國現在面臨的兩難問題是,若沒有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國企的社會包袱就過重;可是要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國企又負擔不起。世界銀行最近對中國的養老金保險制度做了一次系統研究,若按照1995年國務院公布的養老保險條例和目前普遍實行的方案,要使養老金在2050年能保持收支平衡,其支付率需達到平均工資的45.9%。[3] 在發達國家,雇主交納的社會保障基金多在20%以下,美國1995年僅為13.35%[4]。如果按照目前的情況演變下去,中國的社會保障體制將難以完善,國企也遲早會被拖垮。失業和養老保險的籌資政策,是中國制度轉型中的一個關鍵問題,值得深入研究。由於社會保障系統的籌資涉及很多問題,本文僅就養老金和失業保障等主要問題作一些分析。 

  一、救濟失業及下崗職工的籌資政策  

  中國的經濟改革推進到現階段,城市失業人口和國企下崗職工已經成為一大難題,在國企集中的城市尤其如此。此類失業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因國企改革引起的失業或下崗,二是由於勞動力市場供求不斷變化引起的失業。前者是體制轉軌時期的一次性調整,儘管其調整周期可能比較長,但制度轉型完成後就不會再有國企下崗職工問題;而後者是由市場不斷調整資源分配引起的,將會長期存在。目前對城市失業人口的救濟方式是,企業根據國務院1994年的規定,按工資總額的比例交納失業保險金,通過失業保險向失業者提供生活費。筆者認為,僅靠失業保險來應付中國目前城市的失業問題是不夠的。失業保險主要解決的是由於勞動力市場供求變化引起的失業,可是目前在很多國企集中的城市,因經濟轉軌引起的失業(下崗)才是主要問題,因此在救濟失業人口的籌資政策方面,若不考慮到中國的這個特殊背景,簡單地採用保險方式籌資是很不現實的。其結果很可能導致企業負擔過重、保險資金嚴重短缺、下崗工人得不到必要的救濟、經濟發展緩慢。 

  1. 經濟轉軌中失業的歷史背景和特點 

  在討論當前中國的失業救濟時,首先要認識到國企大批職工下崗的歷史背景。國企職工的失業是改革社會主義制度、用市場經濟來取代計劃經濟的必然結果。馬克思根據對資本主義發展早期的觀察,在《資本論》中談到,勞工階級之所以受剝削,主要是由於他們沒有生產資本,所以不具備與資本家討價還價的能力。社會主義制度是在馬克思理論之上建立起來的,其基本原則是資本歸國家所有,由政府出面,以全民就業的方式,為公民提供公平的生活和就業機會,從而為全民提供社會安全保險。但是實踐證明,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存在很多根本性弊端,中國實行了近30年的計劃經濟後,終於下決心改革經濟體制、引進市場機制,從此,“鐵飯碗”被打破了,國家也不再保證城市居民的永久性就業。 

  由於在社會主義體制中生長起來的國有企業效率低下,在市場環境中常常難以與非國有企業競爭,因此,在轉型時期國有企業不可避免地要裁減冗員、執行破產程序。社會主義體制不僅造就了一個瀕臨破產的國有部門,還培養了一代習慣於由國家安排工作的人,長期受社會主義全民就業政策保護的職工,其行為、心態都不容易適應市場經濟。對政府來說,要讓在國企工作了一、二十年的工人下崗,然後自己在社會上找到工作,並不只是提供一點社會保險,就能圓滿解決下崗、再就業問題的。這些下崗人員還需要各方面的幫助,例如工作培訓、心理輔導、子女教育資助、醫療費用補助等。所以,國企下崗形成的失業與市場經濟國家失業現象的不同之處在於,下崗人員數量大、時間集中、再就業時職業地位普遍下降、職工在市場經濟中競爭力相當弱。  

  2. 失業保險的籌資原則 

  雖然企業可以通過下崗來減少冗員、從中受益,但社會最終還是會為大批人失業付出代價,因為失業者及其家庭的生活仍然要靠社會救濟。在資本主義社會,企業主沒有足夠的動力去為員工購買失業保險,很多國家都是由政府出面、接管失業保險,用法律來要求雇主為員工購買失業保險,使失業保險全民化。這實際上是讓投資者和雇主對雇員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通常保險業的籌資原則是按風險率收取保金,但在失業保險上卻無法這麼做。這一方面是因為企業的失業風險或是無法預測、或是預測成本太高;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政府管理的失業保險具有社會福利的特性。 

  中國目前建立的失業保險當然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應不斷完善。但失業保險的對象應該是因市場正常變化而失業的人,不應是國企下崗職工。現在城市失業救濟的主要對象是下崗職工,救濟下崗職工不應當屬於保險的範疇,通過保險來籌資救濟下崗職工可能並不是好辦法,應當通過籌集社會救濟資金來救濟下崗職工。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後若干年內下崗人員數量龐大,並且集中在工業城市。若單純由地方政府以失業保險的方式從當地企業籌資、以救濟下崗職工,在很多地區是行不通的;同時,這樣做也會加劇地區之間的經濟差距。因為許多國企是大中型企業,其上交利潤過去是在全國範圍內統收統支的,現在這些企業需要裁減冗員,其失業救濟所需資金如果完全依賴企業所在地的失業保險基金,勢必令地方的負擔過重。這筆資金恐怕只能由中央政府通過特別救濟計劃在全國範圍內統籌解決。 

  但是,要想就全國統籌資金、救濟下崗職工這個原則達成共識,也非易事。在改革過程中,一些非國有企業比重大的沿海地區享受過優惠政策,因而發達起來了,現在這些地區的下崗職工相對比較少,有責任多負擔一點內地城市的下崗職工救濟資金。也許可以考慮以各地的收入水平為標準,全國統籌資金來救濟下崗職工。當然,如果管理不善,全國統籌資金的做法也會有負作用,它可能使地方政府更依賴中央政府的統籌資金,而不積極加快本地的改革和發展。如果哪個城市下崗職工越多,得到的中央統籌救濟資金也越多,就可能把地方政府的注意力轉移到從中央爭取更多的下崗救濟資金上,其結果是,下崗職工越來越多、對企業的投資越來越少、當地經濟越來越不景氣、社會矛盾無法緩解。 

  3. 政府應當怎樣對待冗員、下崗問題 

  在談到國企改革的困難時,很多人都指出,沒有完善的社會保障體制,國企就不可能真正裁減冗員,企業改革也就很難完成,好像裁減冗員是國企改革的必要條件,深化企業改革就等同於數千萬的冗員下崗失業。[5] 而且,多數人都認為,下崗的人都是冗員。究竟應當怎樣定義冗員呢?從經濟學的原則來看,如果一個員工給企業創造的邊際效益低於其邊際勞動成本,這個員工就可算是冗員了,因為企業雇用這個人所付出的代價高於他所創造的收益。但是,目前國企裁員的原則並不一定是邊際效益低於邊際成本。因為,國企經理並未以企業利潤最大為經營準則,任人唯親的現象到處可見,下崗的不一定是素質低的,在崗的也未必是素質高的。況且,多數國企管理不善、效率低下,如果能有效地改革國企體制,工人的邊際效益會增加,因此冗員人數也會相應減少。 

  《中國青年報》報導過的“王義堂現象”值得我們深思。河南省必陽縣水泥廠過去有415名職工,其中行政管理人員就占113人,有一正八副共九個廠長,多年來歷任的十二位廠長都未能擺脫虧損局面。後來縣政府有關部門與一個農民企業家王義堂簽訂了個人經營承包合同,王義堂上任後只是把九個正副廠長全部免掉,既沒有大幅度改變原來的規章制度,也沒有大量裁員,只有20至30個以前光拿錢不幹活的人主動調走了。結果,當年企業即實現贏利70萬,第二年實現利稅250萬。由此看來,如果真能徹底改革國企的經營機制,需要下崗的職工總數就可能會顯着減少,而且很可能會出現待崗人員和在業人員對流的現象。 

  裁減國企的冗員還要考慮到職工下崗後的社會成本。如果職工下崗後可以很快找到其它職業,並且創造比在原企業更多的財富,那麼下崗對社會和個人都有利。若職工下崗後長期找不到工作,靠國家救濟,其社會成本就可能會大於企業留用他們的虧損,這時,下崗對社會就不利。當然,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工人不下崗,他們就沒有壓力和動力去尋找能創造更大財富的工作。關鍵在於,下崗職工的多數人是否都可能在勞動力市場找到工作,如果多數下崗職工確實很難通過勞動力市場再就業,那麼下崗的壓力再大也很難改變下崗職工的素質;相反,壓力過大反而會造成社會不穩定。 

  目前國企的下崗人員是長期生活在社會主義體制下的一代人,突然失業之後,經濟壓力和心理負擔都很重。國企效率低下的根源是體制問題,並不全是國企職工的個人責任。這些人過去幾十年中不僅未能留下足夠的積蓄,也不具備在勞動力市場上自由競爭的能力。因此,現在政府有責任從各方面幫助安置下崗人員。然而,在很多地區由於政府管理不當或者政府各部門之間互相不配合,使得下崗職工的在就業相當困難,引發了不少社會問題。 

  自從引進了市場機制後,政府似乎把很多責任都推給了市場。可是中國還處在轉型過程當中,市場機制遠未完善。即令是在市場制度很健全的美國,政府也承擔了很多責任。例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對美國的服裝、電器、木材、鋼鐵和機械等行業衝擊很大。美國在簽訂這個協定的同時,也通過了聯邦特別救濟法案(NAFTA-TAA),給受該協定影響的行業中的職工和雇主經濟上以及其他方面的幫助,在這些行業的失業員工原有的失業保險到期之後繼續提供一年的救濟,其中包括生活補助、就業訓練、找工作和搬遷經濟補貼等。這個法案由聯邦政府撥款,而受益員工僅限於相關行業,主要分布在十個州。如果沒有聯邦政府出面解決地區間利益的得失,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恐怕也無法通過。 

  二、養老金的籌資政策和現存問題  

  1. 養老金保險的基本特徵 

  在討論養老金問題時,許多人都把它視為一種保險,實際上,養老金計劃主要不應當是一種保險,其性質更接近社會福利。因為,保險基金的功能是減少不可預見的風險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只有當一種保險所提供的價值高於保金時,人們才願意加入,其社會效益才能實現。由於每個人的收入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不同,對同一種保險計劃價值之評估也不一樣。所以任何一種保險計劃,除非有第三者補貼,總有一些人不願意加入。而養老金則不同,人到老年之後會逐漸失去勞動能力,因此年輕時要存錢養老,這完全是事先確知的,不屬於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在養老金問題上,真正不確定的因素是各人對自己壽命的估計,如果低估了自己的壽命,養老儲蓄可能不夠;如果生命比預計壽命短,則養老儲蓄可有剩餘。傳統的由子女養老的方式就完全可以避免這種不確定性,不過,如果由政府出面把養老金匯聚到一起使用,也可避免這種不確定性。但是,如果僅僅是為了避免這樣的風險,並沒有必要建立全民養老保險。 

  發達國家實行全民養老計劃主要是出於別的原因,即社會上總有一部份人到老年時會處於第收入狀態,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後,救濟低收入老人和建立養老金計劃就成為社會的要求,而增加這樣的社會福利往往也是政治家爭取選民支持的手段之一。此外,發達國家建立全民養老金計劃,還可減少一些人年輕時不負責任地過度消費、而到老年後卻依賴社會救濟的現象。 

  由於養老金並不屬於保險範疇,其籌資和分配方式也與保險不同。在一般的保險計劃中,如果不出意外事件,受保人不期望任何分配。例如,一個人加入失業保險後,如果從未失業,就享受不到任何救濟,他交的保金只是為了以防萬一。而養老金就不同了,其特點是,每個人都期望把交納的保金在老年時收回來,而且多交者希望多收回;因此,受保人對養老金的帳目管理和投資效益都非常敏感。養老金的另一個特點是籌資周期長,一個人從開始工作到退休,在長達40至50年的期間一直在為養老金籌資;正因為籌資周期長,任何籌資政策的改變都需要很長的調節時間。因此,選擇養老金的籌資政策,要考慮養老金的動態特性,不能像管理一般的保險那樣,只求保持短期內的收支平衡。 

  2. 現支現付和個人積累兩種籌資方式相互轉換的可能結果 

  養老金籌資的基本方式有兩種,一是個人積累,二是社會性籌資、現支現付,中國原有的國營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基本上屬於後者。國務院1995年6號文件中提出,要將退休金的籌資方式改為以個人積累和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方式。由於退休金籌資的特殊性,當籌資方式由個人積累轉為現支現付時,原則上沒有人吃虧只有人受益,特別是中老年人收益最多,同時社會總需求增加;當籌資方式由現支現付轉為個人積累時,原則上沒有人受益只有人吃虧,中老年人吃虧最多,同時社會總需求萎縮。 

  為了更好地說明這兩種籌資方式相互轉換時的動態特性,使用一個簡單的例子(Tullock,1983)。假設一個社會的人口和人均收入是恆定的,用個人積累方式籌集養老金,沒有利息;每人20歲前都由父母撫養,20歲開始工作,65歲退休後靠個人積累生活,直到80歲去世;這樣,若每人存20%的收入,則退休後可得到其原工資60%的養老金。突然,政府決定實行全民養老計劃,每人要將工資的20%納稅,退休後也領取原工資60%的退休金。從表面上看,這新舊制度之間似乎沒有區別,過去是自己存工資的20%,現在則交20%的稅,退休後都有相當於原工資60%的養老金。 

  但是,通過進一步分析就會發現,實施新制度後,所有20歲以上的人都開始增加消費了。因為,在新制度實施之前,所有21歲以上的人都已經儲存了一部份養老金,65歲的人儲存最多(年齡大於65歲和小於65歲的人的儲蓄隨年齡的增加或減少而遞減);既然實行新制度後,改為由政府提供養老金,那麼以前積蓄的個人養老儲蓄就用不着了,因此,每個人都會增加消費,使社會的總消費增加。在這種情況下,生產沒有增加、消費卻增加了,聽起來似乎是個神話,其實,這是因為政府通過新的社會安全制度建立了一種新的資產(相當於政府債券),從工作人口中借錢來養老人,而現在的工作人口的養老金則改由下一代來支付。 

  這種新的制度實際上就是現支現付的籌資方式,其特點是,開始實施時,處於工作和退休年齡的一代人獲益,其中退休人口獲益最多;但20歲以下的人口則無法獲益,因為他們得交納45年養老金稅之後,才有資格受益。幾十年之後,這個新的籌資系統會進入穩定狀態,其再分配效應也就消失了。值得注意的是,從個人積累方式轉換為現支現付方式的全民養老計劃時,沒有任何人受損,所有的成年人和老人都是受益者。由於受益者都是選民,所以現支現付的全民養老計劃在西方民主國家中很容易立法通過。 

  若從現支現付的籌資方式轉換為個人積累方式,其再分配特性則正好相反。實行這一轉換後,正在工作的一代人必然吃虧,中、老年人吃虧最多,但無人受益。因為,政策轉換前中老年人並沒有養老儲蓄,而政策改變後他們不得不立即存錢養老,年齡越大、要存的錢也越多、眼前的生活支出就越緊。因此,在從現支現付的籌資方式轉換為個人積累籌資方式的過渡時期,社會的總消費減少、總儲蓄增加。要等一代人之後,新的籌資系統才能回到穩定狀態,再分配現象也就消失了。從現支現付轉換到個人積累,相當於解除了舊的由政府建立的上、下兩代人之間的債權關係,後代人停止履行為上一代人支付養老金的責任。 

  3. 中國養老金制度改革方向的探討 

  中國過去的退休金籌資體制相當於現支現付方式,目前則要把它改成以個人積累和社會統籌相結合的籌資方式,根據以上分析得知,這種轉換涉及到一代人的歷史債務問題。目前,退休金支出確實是國企的沉重負擔,但是,要減輕這一負擔,是否就非改變籌資方式不可呢?既然將現支現付改為個人積累會帶來新的問題,有沒有辦法既解決養老金基金短缺、又儘量不要改變籌資方式呢? 

  國有部門舊的退休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福利,它在改革中面臨三個挑戰。第一,退休職工的退休金以前是由政府按工資福利計劃撥給各單位,國家並無專門固定的退休資金來源,也未設立專用帳戶、專款專用,後來企業開始獨立核算,國家不再給企業撥退休金、卻要求企業仍然沿襲舊的退休金發放形式,由企業負責給退休職工發退休金,結果退休金變成了以企業自有財源為基礎的福利。退休職工多的老企業自然負擔過重,虧損企業的退休金也無法保障。第二,非國有企業雖然發展很快,但一般只雇用青年職工,而中、老年職工多數都留在國有企業,使國有企業出現了職工“老化”現象。結果,國企內的青年工人必須負擔的退休職工人數逐漸上升,這必然導致國有企業的退休金負擔越來越沉重。第三,國有部門集中在城市,而城市人口正迅速老化,如果仍然完全沿用舊的現支現付籌資方式,會讓下一代背上沉重的社會福利支出負擔。 

  這三個原因中,第一個是舊體制的弊端,第二個與改革中經濟結構的變化有關,但這兩個原因與現支現付方式本身並無多大關係,只有第三個原因要求改變目前的現支現付籌資方式。從前兩個原因可以看出,解決養老金資金來源的關鍵,是將退休人員和企業分離,讓全社會所有企業的職工共同負擔養老金,也就是要從國有部門內(或國有部門的單位內)統籌養老金,變為全社會統籌。至於第三個原因,也不是改變目前的現支現付籌資方式的充足理由。因為,如果現支現付的籌資方式僅僅是因為人口老化而面臨困難,並不見得非立即改變支付方式不可,完全可以在保留現支現付方式的基礎上,用逐漸增加資金積累的辦法來解決問題。美國的老年社會保障計劃採用的是現支現付方式,早已面臨未來人口老化的問題,但是,有關當局並沒有改變現支現付的籌資方式,而是從1983年開始,通過立法提高了稅收,來增加社會安全基金的積累,並延長了退休年齡,以減少老年社會保障的支出。 

  中國現在提出的養老金改革方案準備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積累相結合。但是,由於它引進了個人積累,就帶來了新問題,這個方案在很多地區恐怕行不通。國務院1995年3月公布的退休金改革條例提出了兩種方案供各地選擇。第一種方案是體改委提出的,強調個人帳戶的功能。其規定是,在開始階段,個人支付工資的3%、企業支付13%;然後每兩年個人支付部份增加一個百分點,直到個人和企業各支付8%;已退休和中老年職工的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企業支付的統籌基金則由當地根據情況決定。第二種方案以勞動部已試行的方案為基礎。其規定是,各企業按工資總額的百分比、個人按工資比率支付;支付比例按當地情況定;基金中的一部份計入個人帳戶,計入個人帳戶的比率也由各地定;交納基金10年以上的職工可領取退休金,其值按三部份計算(當地平均工資的20-25%、工資基數的1.0-1.4%、個人帳戶的所有金額)。這兩種方案都是從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逐步過渡到以個人積累為主,方案中的統籌部份實際上主要是為了解決歷史債務問題。 

  筆者認為,將現支現付轉為個人積累,等於給國有企業增加了新的負擔,國有企業不但要支付已退休職工的退休金,還要為個人帳戶積累,恐怕力不勝任。如果非要如此轉換,也應延長過渡時間,不宜倉促、硬性推行。目前,大部份省市的國有企業實際交納的退休保險金占工資總額的20-30%,而職工個人則交納本人工資的3-5%。[6] 在這種情況下,統籌部份仍然入不敷出,很多省市的現實做法是,把個人帳戶里已積累的資金挪用於統籌性支出;結果,個人帳戶實際上成了空頭帳戶,也就談不上用個人帳戶的積累去投資生利了,這部份被挪用的資金將來還是得由企業填補,會使企業今後的負擔更重。如果改革現在的養老金制度、實行上述的第一方案,僅按工資總額的16%存入個人帳戶,而不真正落實統籌部份的資金來源,肯定會出現統籌基金短缺、吃掉個人積累基金的情形。同時,由於設了個人帳戶,私人儲蓄就會相對減少;但是,個人帳戶的資金卻並未被用於投資、而是被消費掉了,這樣下一代的負擔仍然會增加。所以,應認真考慮政策轉換造成的養老資金收支動態特性,據此選擇可行的養老金籌資方案。 

  三、為社會保障體系籌資不能損害社會公平  

  任何社會的“公平”和倫理標準都是其文化、歷史、政治結構和經濟水平的產物,目前中國要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就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這一制度的主要保護對象,實際上是四十歲以上的中老年人,他們經歷了改革前三十年的艱苦磨難,技能有限、少有積蓄。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國有企業破產裁員的大趨勢下,這批人的調適能力弱,只能依靠國家和他們曾為之工作過的國有部門。如果籍市場化改革為名,把社會保障的負擔甩給這批職工本身,道義上是說不過去的。誰有不可迴避的責任、去負擔和幫助這批市場經濟浪潮中的“弱者”,是中國社會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同時,在選擇制定失業救濟金和養老金的融資政策時,也必須充份考慮到社會公正。為社會福利計劃融資時,應設法運用籌資手段、實現社會資源從高收入階層向低收入階層的再分配。儘管多數意外事件的保險應由私人保險公司通過市場來提供服務,但市場型的保險經營原則與社會倫理的標準不盡一致,有些保險還應由政府接管、成為社會保險。例如,若按保險業的市場經營原則,體弱多病的人應該比健康良好的人多交保費,這就違反了社會倫理。因此,不少發達國家的醫療保險或被政府全部接管、或被政府嚴格管制,以保障社會“公平”。 
 
 
長江水災、長江大堤和三峽大壩
 
  王維洛

  中國旅德學者、德國多特蒙德大學工程博士

  一、長江水患因何而來:歷史的回顧

  二、在長江防洪和三峽工程的背後:利益集團的活動

  三、三峽工程能不能防洪? 

  四、長江大堤的維護工程為什麼落空? 

  

  水災包括兩部份,其一是洪災,即洪水泛濫淹沒土地、毀壞建築物、危害人們的生命安全,它的破壞力強、威脅大;其二是澇災,因地面徑流排泄不暢、淹沒低洼地區,而形成長時間、大面積的積水,它涉及範圍廣、持續時間長、會造成嚴重損失。1954年長江水災造成約34,000人死亡,其中3,000餘人被洪水直接奪走生命,而另外3萬多人則死於長期內澇而產生的瘟疫。[1] 今年長江流域發生了嚴重水災,長江幹流、支流及中下游流域內的湖泊的高水位長達數月。即使長江大堤不被沖潰、不出現洪災,江水在高水位的壓力下,仍然會透過大堤或堤下的土層滲到堤後的平原地區,雖然長江兩岸有相當強的排灌設施,但內澇也會持續很久,直到長江水位全面下降後才能逐漸消除。因此,預計1998年的洪澇損失將遠遠超過1954年。 

  一、長江水患因何而來:歷史的回顧  

  長江流域大部份地區處於季風區,夏季氣候主要受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和大陸熱低壓的影響,可能短期內降雨量集中,容易發生洪澇災害。同時,長江中下游地區地勢平緩,幹流及支流從山區進入平原後流速明顯減緩,一旦出現暴雨、河道流量猛增,就容易形成洪水。但長江流域並非自古以來就一直水患頻繁。在漢朝之前,長江是十分溫順的河流,在浩瀚的文獻中還找不到長江水患的記錄;長江流域的第一次洪水記錄出現在公元前185年(漢高后三年),但當時的災害程度並不嚴重;從公元前185年到公元200年的近四百年中,只有四年有洪水記錄。[2] 

  當時長江水患少、災情輕,有幾個原因。首先,長江流域的上游森林茂密、草坡茂盛,地面植被好,水土流失小。其次,長江流域有眾多面積大、蓄水能力強的湖泊,可存蓄長江的自然洪水。例如,長江從三峽進入“天寬地闊”的平原後,周圍地勢平緩,在這裡迎接它的是雲夢七澤,長江的洪水可在這裡休息、平息了從山區帶來的怒氣後,再向東海流去。再次,長江河床寬、河漫灘廣、自然河堤低,擁有很強的自然平衡能力。雨季來臨時,洪水漫過自然河堤,在平原上形成淺而寬的積水區,並將水中的泥沙留在那裡,給兩岸的農田帶來肥沃的土壤。例如,在荊江河段,當年的長江河床連同河漫灘有數十公里寬,其自然過水能力和蓄水能力都很大,不易發生大的洪水災害。其實,長江中下游平原就是如此形成的,兩岸的平原由於泥沙淤積而逐漸加高,河流與平原保持着自然的動態平衡,河床永遠不可能高於兩岸的平原。 

  公元801年之後,人們開始在河漫灘上築堤、在湖區圍垸,擴大生存空間。從此以後,長江便水患不斷。到了明朝,宰相張居正推動完成了一個“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大工程,將長江北岸的荊江大堤連成一線,使長江與雲夢七澤徹底隔絕,從而讓張宰相家鄉的人民得以把雲夢大湖改造成千萬畝農田和居住區。長江流域洪澇災害的頻率明顯加快。但是,當長江北岸的雲夢七澤漸漸消失之時,長江又在江南找到一個新的棲息之地--洞庭湖。長江的洪水被北岸的荊江大堤擋住後,就衝破較弱的長江南岸河堤,闖四口,強將長江與洞庭湖相連。 

  但是,洞庭湖也沒有逃脫與雲夢澤一樣被人類蠶食的命運(見表一)。如今從衛星照片上來看,洞庭湖只剩下支離破碎的排洪溝和岳陽城旁的一個還能勉強稱之為湖的東洞庭湖。人們不但肆意地圍湖填湖,而且還瘋狂地砍伐森林、開墾山坡地,造成大面積嚴重的水土流失。1949年以來,長江流域經歷了三次森林大砍伐、大破壞。第一次在大躍進期間,第二次在文革時期,第三次從七十年代末持續到現在。八十年代後期,長江上游金沙江兩岸的森林遭到濫砍亂伐,以至於現在兩岸幾乎看不到一棵大樹,只剩下荒蕪的亂石,就連人煙稀少的長江源頭地區,樹木也被砍得所剩無幾。[3] 這一地區的生態已嚴重惡化,要恢復這裡的生態系統幾乎已是不可能的了。今年長江爆發嚴重洪水後,四川省政府終於宣布,今後幾年不許在該地區砍樹,當然,“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但是,為什麼非得等到把樹砍光了、遭到洪災懲罰後才幡然悔悟呢?此時宣布不許再砍樹,可是那裡究竟還剩下幾棵樹可砍呢? 

  表一、洞庭湖面積的歷史演變(以1825年以前為100%) 

  年 代 

  面積(平方公里) 

  變化百分比 

  1644-1825年 

  6,200 

  100% 

  1826-1915年 

  約5,600 

  90% 

  1916-1949年 

  約4,200 

  67% 

  1950-1978年 

  2,700 

  45% 

  資料來源:高冠民、竇秀英,《湖南自然地理》。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1年。 作者註:儘管從1978年到1997年間,洞庭湖面積不斷減小,但到1997年為止,官方的地圖仍以1978年的2,740平方公里或1980年的2,691平方公里標示洞庭湖面積。 

  砍伐森林、開墾山坡地,造成水土流失,使長江中的泥沙量增加,而長江又為兩岸的大堤所阻隔,失去了自然平衡能力,大量泥沙只能沉積在河、湖之內,河床和湖床底面的絕對高度就必然被不斷抬高,結果導致洪水期水位的抬高。例如,在過去四十多年中,洞庭湖的湖底抬高了一米;1998年長江水災期間,洞庭湖連接長江的城陵磯處的洪水位比1954年的歷史最高水位高60多厘米;但是,如果洞庭湖湖床不淤積抬高達一米之多,實際上1998年長江洪水的水位比1954年還低30多厘米。又如,1998年夏季湖北沙市長江段的洪水流量只相當於長江荊江段二十年一遇的洪水流量,但洪水水位卻超過了1954年的歷史最高水位44.67米,原因也在於河床底面抬高了。 

  中國有“環境保護法”和“森林法”,也有“水土保持條例”,禁止在坡度超過25度以上的地區開墾農田,且規定已經開墾的要退耕還林。問題是,中國的法規往往只是一紙空文,政府機關就經常帶頭違法。例如,為了安置三峽工程的百萬移民,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竟然鼓勵人們在三峽庫區以修梯田的形式開墾坡度大於25度的山坡地,並且制定了“開墾三畝坡地、一畝上交國家用於安置移民、兩畝歸己”的政策,計劃開墾數百萬畝山坡地。在這次長江洪水期間,中游地區降了大到暴雨,三峽庫區新開墾的山坡地大部份被水沖毀,不僅移民新區遭到破壞,而且水土流失非常嚴重,加劇了長江的水災災情。 

  二、在長江防洪和三峽工程的背後:利益集團的活動  

  為了防範長江洪災,1952年開闢了荊江分洪區,這在1954年的長江洪災中起了一定的減輕災害的作用。此後,又相繼開闢了杜家台、洪湖等分洪區。當時,修建這些分洪工程時已將分洪區內的少數居民遷往安全地區。在河流兩岸開闢分洪區,是利用時間差、與水共享同一空間的措施,即在平常時期利用分洪區發展農業,而在洪水到來之際棄田蓄水。既然採取了這種辦法,就應當嚴格限制在分洪區內建立居民區,因為一旦在分洪區內住進了居民,分洪的代價就迅速上升,以至於會顧慮居民的損失而放棄分洪,使分洪區名存實亡。

  然而,在六十和七十年代當中,湖北和湖南省卻都在上述分洪區內增加投資、安置大量移民,這些措施與當初建設分洪區、與水份享空間的目的是根本衝突的。這些做法雖然與當時“大辦農業、大辦糧食”的方針有關,但主要還是受湖北、湖南兩省各自地方利益的驅使,希望以鄰為壑、把洪水趕到別的省去。因為,誰在分洪區內投資多、安排的居民多,誰將來向中央政府討價還價的本錢就大,就可能在長江水災來臨時減少在本省分洪區內分洪的可能性。

  為解決這一矛盾,1975年和1980年國務院先後兩次召開了防洪座談會,會上湖南和湖北兩省爭吵不已。湖北省指出,文革期間湖南省在洞庭湖區圍湖造田,並在長江分洪區內安置移民,使分洪區抗禦長江洪水的能力大大下降,因此湖南省必須退耕還湖;而湖南省則反駁說,湖北省也同樣在長江分洪區內增加投資、安置移民,如果要退耕還湖,應該是湖北省先退耕,應當恢復古代雲夢澤的狀態。當然,最後還是不了了之。1952年修建荊江分洪區時,已將當地的17萬居民遷移到了專門建設的安全區內;但現在長年在該分洪區內居住的居民人數卻達到50萬人,其中30萬就被安置在規劃的分洪淹沒區內。1998年長江洪災期間,位於枝城市至武漢市之間的長江江堤破堤,洪水淹沒的地區就是這些住人的分洪區。

  最出乎意料的是,在分洪區內墾殖、安置移民的做法,居然得到了負責規劃建立長江分洪區的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簡稱“長辦”,現名長江水利規劃委員會)的首肯。“長辦”是負責建立分洪區的機構,當然懂得分洪區內不能住人的道理,但它明知故犯,建立了分洪區卻又希望分洪區失去功能,表面上這確實令人費解。

  “長辦”之所以支持、而不是竭力阻止在長江分洪區內大規模安置移民,其真正的意圖是,要讓分洪區無法分洪、使長江的水患威脅變得更明顯、嚴重,造成除了在長江上修建大型水庫蓄洪之外、別無其他選擇的既成事實,從而把六十年代初擱淺的三峽工程計劃再度推上中央的議事日程。而一旦三峽工程上馬,則“長辦”及其背後的水利電力部門的地位就會大大提高,權力會擴大,也可獲得更多的資源。

  三峽工程的上馬,事實上就是由湖北、湖南兩省、長江水利委員會和水電部推動的。理由是洞庭湖已失去蓄水能力,只好“把洞庭湖移到三峽去”,同時也有必要避免使用分洪區,否則損失慘重。這些地方和部門利益集團造成了修建三峽工程的既成事實,最後也終於如願以償了。1992年,全國人大通過了建設三峽工程的提案。其實,早在八十年代初,全國人大批准之前,相關的地方和部門就迫不及待地動工興建三峽工程了。

  由於這項工程主要是由利益集團強力推動的,其審批和論證程序都存在嚴重弊端。當國務院批准三峽工程時,該項目的環境生態論證和評估尚未完成,所以是違反環境保護法的。同時,三峽工程的審批程序也有嚴重問題。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是水利部長楊振懷組織人馬準備的;而負責審查這個可行性方案的審查委員會其實是水利部下屬的一個機構,水利部長楊振懷本人就是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的成員之一;而他同時又是負責實際工程施工的部門主管。原水電部副部長陸佑楣是“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工作組副組長,也是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現在則是三峽工程建築公司總經理,直接負責三峽大壩工程建造。

  所以,從表面上看,三峽工程既有可行性報告,也有審查程序,符合一個大型工程所需要的正常審批、論證要求。但實際上,該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程的審批和實際施工,都是由同一個部門負責,是一個想抓住三峽工程這個機會的部門自己製作了可行性報告、自己審查並批准讓自己來施工。水利部之所以非要上三峽工程,不僅是因為這一工程可解決其下屬的水電工程部門的飯碗問題,還因為有利可圖。從原水利部長錢正英主編的《中國水利》一書中的資料里可以看出,水利部的資金並不都是用於防洪、供水、灌溉等水利建設項目,在八十年代後半期,在“其他項目”名下,水利資金也被用於房地產投資、修建療養院等,這個“其他項目”的投資竟然占了水利部全部資金的20%。[4] 

  三、三峽工程能不能防洪?  

  1949年以來,中國的水庫從30餘座增加到86,000多座,但隨着水庫數量增加、水庫容量擴大,中國的水災受災面積也越來越大。因為,這些水庫主要側重於發電,在汛期很少發揮蓄洪的作用。按照水庫的運行設想,每年四至五月水庫應當放水、降低水位,留出防洪庫容,準備攔蓄可能出現的洪水。但是放水防洪可能減少收益、而蓄水發電卻可增加收入,兩相權衡,水電站往往不願放水防洪,使得水庫的蓄洪能力落空。

  今年的長江水災再次證明了這點。今年初,華中、華東地區的電力供應出現了供大於求的現象,不少水電站被迫部份地停機。例如,從1998年1月至4月葛洲壩水電站的發電量比去年同期減少6億千瓦時,損失達2億元;進入5月份後,情況更糟,每天損失的發電量相當於一座50萬千瓦火電廠的發電量。為了減少經濟損失,華中、華東地區的水電站都相繼採取了增加蓄水、保存水力資源的措施,這也同時埋下了加劇洪災的危險。

  雖然今年國家防汛指揮部命令,各水庫在6月底前必須把水庫庫容全部騰空,以便蓄積洪水,但各水庫為了避免經濟損失,並未遵行。例如,按照設計,丹江口水庫本應有防洪庫容78億立米,但今年洪水到來時,該水庫將67億立米的庫容用於儲存發電用水,只能提供設計防洪庫容的七分之一。更有甚者,有些水庫汛期之前不願放水騰出庫容,結果汛期期間水庫超蓄、危及壩體安全,只好在下游正防洪搶險之時開閘排洪,增加了下游的洪峰流量,結果這些水庫不但未能有效地防洪,反而給下游地區帶來更大的災難。

  三峽工程的主要目標是防洪和發電,但這兩個任務是相互矛盾的。要發電就要蓄滿水,要防洪就必須排空庫容。即便將來三峽水庫可在洪峰到來之前恰到好處地放水蓄洪,它就真的能防範幾十年一遇的大洪水嗎?根據水文資料,長江歷史上最大的洪水流量是1,600億立米,而三峽防洪蓄水的庫容量僅221億立米,顯然,萬一特大洪水來臨,三峽水庫照樣是“小馬拉大車、力所不能及”。

  而且,長江的水患往往來自三峽下游的湘江、澧水、贛江,今年就是這三條支流的水份別淹了長沙、九江的部份地區,三峽大壩當然無法減緩這樣的水災。毛澤東這位出生在湘江邊的詩人,在寫下他着名的“高峽出平湖”的豪邁詩篇時,並沒想到那“西江石壁”是堵不住湘江洪水的。

  如何運用水庫庫容蓄納洪水也非易事。1998年的長江洪水先後出現過8次洪峰,如果此刻三峽水庫已經建成運轉,那麼,究竟應該什麼時候動用防洪庫容、攔蓄洪水呢,是第一次洪峰出現時就動用這寶貴的防洪庫容,還是等着以後的幾次洪峰呢?要運用三峽水庫那221.5億立米的有限防洪庫容,去對付比它大十餘倍的洪水,達到防洪的最佳效果,其前提是要預先知道什麼時候下雨、在哪裡下、雨量多大。目前,氣象部門尚無法做出這樣精確的預測。今年4月,國家氣象中心和水利信息中心在全國旱澇預測會上提出的判斷是,今年三峽地區的降雨量接近常年或偏少;7月底,中央氣象局長向中央匯報時,還認為長江流域的降水可望於近期內結束,結果此後洪峰仍然接二連三地出現。

  所以,三峽工程的所謂防洪效益是被片面地誇大了的。現在很多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三峽大壩上,以為三峽大壩建成後長江中下游就不再會有洪水了,這種想法是十分危險的。

  還應當注意到,即使三峽水庫動用了全部防洪庫容,攔蓄了某次洪峰,減輕了下游的洪水威脅,此舉卻可能加重上游地區的洪水災害。因為,當三峽水庫攔洪蓄水時,庫區水位將上升到海拔175米,這時大壩上游重慶段的長江水位該是多高呢?三峽工程管理部門泥沙組的判斷是,三峽庫區的水面坡度約為萬分之0.7(無此坡度則庫水不流、泥沙全部淤在庫中、也無法發電),根據這一水面坡度和三峽壩址到重慶的600餘公里距離計算,重慶的水位要比三峽壩址處高出42米。如果三峽水庫蓄水到175米,則長江重慶段的水位起碼在217米以上,而重慶市火車站鐵軌的標高是196米,重慶朝天門碼頭的標高是200米。這樣一來,“死保武漢”的戰鬥就變成“死保重慶”的戰鬥了。

  其實,與其說水庫在洪水期間能保護下游的安全,不如說水庫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長江流域共建有4萬4千餘座水庫,總庫容高達1,400億立方米。[5] 在長江的主要支流上幾乎都建造了多座水庫,如漢江上的丹江口水庫、清江上的隔河岩水庫、贛江流域的柘林水庫等。事實證明,這些水庫都沒有、也不可能達到防洪目標。例如,丹江口水庫大壩是中國有名的險庫危壩,在大壩施工過程中,壩體中的混凝土出現了2,463條裂縫和一些壩體架空的事故,其中17條為基礎貫穿裂縫,這是個先天不足的大壩;而且,水庫泄洪閘的400噸門機是超負荷運行,目前還未找到解決辦法。又如,江西省的柘林水庫是中國最大的土壩水庫,庫容達79.2億立米,1958年動工,直到大壩施工進入了第8年(1966年底)、大壩的工程基礎和部份壩體已完工時,才完成大壩工程設計。該水庫於1972年完工,1973年就被定為全國重點危險水庫。如果柘林水庫能達到設計的防洪目標,那麼今年九江市也不會成為水中孤城。 

  中國約三分之一的水庫是病庫危壩,二分之一的水庫大壩已經進入使用期的晚年。既然長江支流上的眾多水庫都不能控制支流的洪水,堅持認為長江幹流上的三峽水庫就一定能控制幹流的洪水,又怎能令人信服呢? 

  四、長江大堤的維護工程為什麼落空?   

  維護長江大堤是防範長江洪災的基本手段。1949年後,長江大堤只全面維修了兩次。第一次在1949年至1953年,按能防範1935年洪水的標準加高加固了長江大堤;第二次是1954年大洪水後,以1954年的水位為防洪標準,完成了大堤維護工程。從五十年代後期到六十年代末,一直沒有對長江大堤進行過全面維修;七十年代因修建了葛洲壩工程,耗盡了全國的水利投資,也沒有全面維修長江大堤。 

  1980年國務院召開了長江中下游防洪座談會,在這次會議之後制定了《長江流域綜合利用規劃要點報告》。該報告確定,長江防洪主要還是依靠長江大堤,並規定,1990年以前,必須完成對荊江、同馬、無為、黃廣、松姿、老城、南線、武漢、九江、安慶、南京、蕪湖、上海等堤防的加固、加高工程。當時,葛洲壩工程尚未完工,三峽工程又已悄悄提前上馬,主管的水電部是既無心、也無力、無錢來維修長江大堤。 

  十年過後的1990年,國務院檢查1980年確定的長江大堤維護工程進展情況時,才發現這一任務並未得到執行,上述工程的絕大部份沒有完成,有的甚至根本沒有動工。於是,在制定從1990年開始的水利十年規劃時,國務院又重申了上述任務並再次規定,要把長江大堤的防洪能力提高到能防範1954年洪水的標準上,並把完成任務的期限推延到1997年。當時還特別強調,長江的荊江段大堤,必須在1997年之前完成加固和加高。可是,這些規劃仍然是僅僅停留在紙上。從1980年開始,年年強調加固長江大堤的任務,年年都是說得多、做得少。今年的長江洪水終於讓長江大堤的險情全部暴露了出來。 

  在今年的長江水災中,受災最重的是江西省的九江市。九十年代初,九江市的長江江堤完成了第一期維修之後,1992年江西省政府曾向水利部和國家計委提交報告,申請加固九江大堤第二期工程所需的2,767萬元資金。可是,水利部為了保證1992年年初批準的三峽工程龐大的資金需要,不給江西省投資,致使九江大堤的加固工程到1998年仍未完成。在1997年春季,長江大堤的江西段居然在長江的枯水期出現了潰堤災難,這個危險的警號本該引起有關當局的特別重視,可是他們卻依舊置若罔聞。於是,今年洪水期間,九江大堤發生裂縫、崩塌等險情,最後終於潰堤,九江市受災慘重,經濟損失遠遠超過九江大堤加固工程所缺的那2,767萬元。 

  長江的九江大堤加固工程所需要的這筆資金,只是三峽工程總投資的幾百分之一,數目並不大,可是水利部和國家計委都不同意撥款。因為,三峽工程本身是個典型的“釣魚項目”,當初為了工程上馬而故意壓低預算;一旦開工了,施工部門就以“半吊子工程”相脅迫,予取予求。這樣,三峽工程所需資金其實成了個“無底洞”,幾乎把全國的水利建設投資都吃進去了。1992年,全國人大批准三峽工程時,大壩(含發電設備)、移民及電網建設這三大項工程的總造價是571億;而到了1995年8月,僅大壩及發電設備與移民這二項的投資就漲到了2,000億。而且,占用長江大堤維護資金的還不只是三峽工程,三峽工程開工後,國務院又批准了長江南水北調中線規劃,現又在制定長江南水北調西線規劃。看來,那些“好大喜功”的超大型項目總能得到有關方面的支持,而修固長江大堤卻總是既無資金保證、又無技術力量。 

  原水電部規劃司副總工程師陸欽侃一語點穿了其中之奧妙。他指出,加固長江大堤是一件長年累月的工作,是一掀一掀土、一塊一塊石的工作,但是,加固了長江大堤,不可能為任何人樹碑立傳,也不能創造所謂的世界之最。由此可見,加固長江大堤的工程之所以未能完成,今年的長江洪水之所以會如此肆虐,關鍵在於決策者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功名,而不是把維護長江大堤、保護普通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當做首要任務。原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魏廷錚的看法就很有代表性,他認為,長江大堤的高度已近極限,今後進一步加高已無可能,要解決長江的洪水問題,只有儘早建設三峽水庫。[6] 這種“畢其功於一役”的想法,影響了長江大堤的日常維護工程。 

  其實,不斷地精心維護長江大堤是非做不可的事。一座普通的建築尚且需要每年維修,而且每隔二、三十年還要進行一次大修,更何況以土石為主的長江大堤。長江貫穿中國最富庶的地區,居然從五十年代後期以來,四十年內沒有進行過全面的江堤加固和維修工程。這就難怪大洪水到來之時,沿江兩岸會險情迭出。如果長江大堤的維修計劃能如期完成,大堤就不至於在洪水期間險情四起、到處告急,沿江幾百萬軍民也就不必那樣倉促地加高、鞏固江堤,“死保死守”了。 

  今後相當一個時期內,長江防洪的主要目標仍然應當是加固長江堤壩,以便在洪水到來時保護人和財產的安全。當然,從長遠來看,雖然加固大堤始終是必要的,但不斷加高長江大堤卻並不是個好辦法。減輕長江水患的長期任務,應當是恢復長江上游的森林植被,加強上游荒坡草木的保護,把部份耕地退還山林;在長江的中下游要退耕還湖、退耕還河漫灘(圩、垸)、退耕還河。 

  結束語 

  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將是災難性的,可是這個工程的建設,可能只是此類災難的開始,接下來或許還會有很多巨型工程。例如,建設從三峽水庫到北京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計劃從丹江口水庫和三峽水庫每年北調4百億立米的水;用一條比大運河更寬的人工渠道,將長江、淮河、黃河、海河四大流域串連在一起;為了實施調水計劃,還要進一步加高三峽大壩;在長江源頭,建設400米高的世界第一高壩,建設世界上最長的穿山隧道,每年調1至2百億立米的水到黃河流域,並讓一部份水流入新疆,讓長江和黃河都能聽從人的調遣;在西藏雅魯藏布江上建設水庫大壩;為了彌補長江調水後出現的水量減少問題,計劃再在瀾滄江上建設大型水庫和隧道,把8百億立米的水調入長江等等……。 

  中國的決策者和水利工程人員,什麼時候才能真正懂得這樣一個既淺顯又深奧的道理:人類用技術措施干涉自然環境所產生的惡果,是無法再用技術措施加以修正、彌補的。 

  我時常想到一位埃及專家說過的話,納賽爾建了阿斯旺水庫,他被視為偉大的政治家,但是如果有人炸掉阿斯旺水庫,他將比納賽爾更偉大!
 
 
長江三峽大壩工程剖析
 
  戴晴

  原《光明日報》記者,現為北京的自由撰稿人

  1. 三峽工程會不會成為投資“黑洞”?

  2. 三峽庫區的沙石淤積會不會成為嚴重後患?

  3. 三峽庫區移民數之謎

  4. 安置百萬移民的內幕

  5. 三峽工程對環境生態的破壞

  6. 三峽工程非建不可嗎? 

  長江發源於青藏高原,它衝出四川群山,北向流入雲南,直抵舉世聞名的險而深、長達200公里的三峽;出三峽後,江水寬而舒緩,流經千里沃野,而後從上海流入東海。長江全長6,300多公里,被稱作黃金水道,是關繫到中國農業與航運的命脈,其灌溉面積達180萬平方公里,養育着四億人口。長江流域是中國農業與工業的重地,生產着70%的糧食和40%的工業品。長江三峽則歷來被認為是中國最美麗的自然風景區之一。 

  過去幾十年裡,中國的有關專家們針對是否應當興建三峽工程這一問題,不斷地爭論,並未形成比較一致的結論。最後,政府力排眾議,決定三峽工程上馬。1993年,中央成立了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1994年12月14日,李鵬總理親臨工地,代表黨中央和國務院宣布該工程正式開工。中國政府認為,三峽工程宏偉壯觀,將令世人注目;這一工程會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竣工後三峽電站的年發電量為847億度,將居世界首位,為1993年全國發電量的九分之一;三峽水庫將淹沒三峽航道中的109處礙航暗礁,從而極大地改善武漢到重慶的航道,可使每年中有六個月萬噸輪能直航重慶;此外,這一工程還有重要的環境和社會效益,例如對中下游流域的防洪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等。 

  三峽建設委員會起先提出了“奮戰兩年、確保大江截流”的口號;現在,初步實現了截流方案,正利用明渠和臨時船閘維持通航;按照工程計劃,到2003年,將築起大壩,船閘升船機通航,明渠截流,水庫蓄水到135米,電站開始發電;到2009年,26台水輪發電機組安裝完畢;2013年,水庫水位將提高到工程設計的175米蓄水位,整個大壩工程按設計進入正常運行。如果一切能按計劃完成,那麼,按照官方的說法,到時候將是“高峽出平湖,三峽更美麗......三峽工程本身就是世界一大奇觀。高壩將截斷巫山雲雨,像一座神奇宮殿般的水電站,巨大電流源源流出。正像距壩址不遠的皇帝陵一樣,現代建築群也會引來全世界的遊客。” 

  然而,不少學者專家也注意到,從決定到開始興建三峽工程的過程中,有幾個重大問題始終懸而未決;即使上述設計指標都能實現,三峽工程也依然存在着不少無法解決的問題,令人不得不為三峽工程的後果擔憂。許多批評三峽工程的人士認為,在這些問題上,主管官員為了讓工程上馬和向前推進,使用了欺騙和隱瞞的手段。本文將對這幾個重大問題逐一分析,以便幫助讀者了解,為什麼三峽工程中的這些問題會引起海內外學者專家的關注。 

  1. 三峽工程會不會成為投資“黑洞”?  

  三峽工程究竟需要多少投資?1992年,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審議“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時,主持該工程的有關部門是按1990年的物價水平計算該工程的靜態投資,結果為570億元。該報告在全國人大通過後,在審查初步設計時,工程的主持部門就改按1993年物價估算工程總投資,結果,靜態總投資額就一下子翻了一番,躍增為1,100億元。

  出現上述情況並不是偶然的疏忽,主持設計三峽工程的有關部門以前也採用類似的做法。例如,早在1989年,中國金融學會會長喬培新就指出,三峽工程“專題論證組從一開始就有一個偏向,總是說少不說多。原先計算工程總投資159億元人民幣,今天計算變成361億元。實際上,這裡邊還是打了埋伏。”他一再強調,估算工程總投資時,不能故意忽略施工期間的資金利息和物價上漲因素,不能為了要讓工程上馬、就使用明顯不恰當的投資測算方法去低估投資。對此,工程的主持部門其實心知肚明,他們並不是不懂得如何正確估算工程真正需要的投資總額,而是不願意在工程的前期階段把巨額的工程投資數公開出來。

  果然,1995年秋,當工程的主持部門認為三峽工程上馬已成不可逆轉之勢時,終於“獅子大開口”了,這時他們提出,如果將“資金利息和物價上漲因素”計算在內,整個三峽工程需要的投資總額將達到6,000億元,這個數字是三年前全國人大審議時的10倍多。可是,迄今為止,官方使用的三峽工程最高投資額一直是早已過時的1,100億元,而6,000億元這個數字仍未被正式公布。

  自從全國人大通過了“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之後,這幾年三峽工程已經花了多少投資呢?據調查了解,1994年為59億元,1995年為70億元,1996年政府撥款84億元,此後隨工程規模的擴大,還將逐年增加投資。按照官方的設想,三峽工程的資金來源共有七種,除政府直接撥款外,還包括葛洲壩和三峽工程自身的發電收入、國內和國外貸款、以提高電價的方式從全國電網費中徵收的“三峽建設基金”、以及在發電前發行三峽工程建設債卷。目前已投入的資金主要靠三個來源:一是以“三峽建設基金”的名義向全國用電戶加收電費,1994年每度電增加3厘, 1995年增為4厘(不管是否屬該工程的受益者或非受益地區);二是國家基建投資貸款;三是攤派性的“對口支援”,如浙江一家兒童飲料集團已“對口支援”四川萬縣數千萬元。 

  由於把大量資金集中投入10年後才見效益的三峽工程,自然會影響到其他方面必要的投資。例如在水電工程領域,原擬開工建設的廣西龍灘、四川瀑布溝等水電站都因缺乏資金而不能及時開工,更遑論已處於危矣狀況、急待修整的、遍布全國的中小水利設施。據中國國內專家的估計,三峽工程的開工已經影響了全國水電工程的建設規模,從1996年開始,全國新增的水電裝機容量即開始直線下降,原來要求到本世紀末達到8,000萬瓦,現在看來,要完成7,000萬千瓦都很困難。 

  2. 三峽庫區的沙石淤積會不會成為嚴重後患?   

  眾所周知,目前長江的泥沙攜帶量居世界第四位。近幾十年來,長江上游山區因濫伐森林、毀林毀草、陡坡開荒以及築路開礦等人為原因,水土流失日益嚴重。而長江中上游還有特殊的淤積問題,即在江底推移的卵石顆粒大、易沉積。再加上三峽庫區長達600公里、庫尾變動範圍也長達100-200公里,這就使得泥沙淤積問題變得非常複雜。反對修建三峽大壩的人士認為,庫區內的淤積將直接影響水庫壽命,而且產生礙航和加劇上游洪災的結果。

  針對以上批評,大壩工程的支持者提出了兩個解決辦法,首先是採取“蓄清排渾”的庫水管理方式,即在枯水少沙時期蓄水、而在洪水多沙時期把洪水和泥沙儘量排放到下游去以避免泥沙在庫區淤積。這一方案的弊端在於,防淤與防洪發生直接矛盾,長江泥沙的高峰期就在洪水期,一旦遇到大洪水,究竟應該採取什麼策略呢,是為了防洪而把洪水攔在庫內、從而造成嚴重淤積,還是為了減少庫內泥沙淤積、而不顧下游防洪的困難加大泄洪呢?

  如果為了救下游抗洪搶險之急,而不能在洪水期泄洪“排渾”、相反卻必須“蓄渾”時,其結果就是不可避免地把大洪水帶來的大部份泥沙都攔蓄在水庫內,特別是水庫尾部,造成水庫蓄水量迅速下降、上遊河道水位不斷抬高、重慶地區面臨庫區上游高水位的威脅。經有關專家的一再督促,水電部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不得不組織了大洪水年的蓄洪試驗研究,其結果如下:三峽水庫尾部很可能出現大量泥沙淤積;重慶主要港口九龍港區的主河槽將基本被淤死;碼頭前沿會淤成很寬很高的邊灘,對航行和碼頭作業非常不利;嘉陵江口的沙壩及朝天門碼頭前沿的淤積將進一步惡化。

  大壩工程的支持者建議的防止三峽庫區泥沙淤積的第二個辦法是通過大壩底孔排沙,這是黃河三門峽工程用過的辦法。且不說這種排沙方法在三門峽水庫已被事實證明是完全失敗的,即就長江的情況來看,這種方案能否奏效也令人懷疑。首先,三峽水庫是個長達600多公里的峽谷型水庫,要想讓水流將庫區上中段的泥沙帶到大壩、再通過大壩的排沙孔排泄到大壩的下游去,這種一相情願最終很可能會落空。美國科羅拉多河上的米德湖水庫就有這方面的慘痛教訓。該水庫的長度只不過177公里(僅相當於三峽水庫的29.5%),年輸沙量只有1.9億立方米(只是三峽水庫來沙量的35.2%),這個水庫多年運行的實際結果表明,泥沙並未象設計者想象的那樣沉積在死庫容內,而是沉積在水庫的有效庫容中,使得水庫庫尾嚴重淤積。幸好科羅拉多河沒有通航功能,所以這一沉積現象才沒有引起人們的關注,但是其教訓值得中國的水利工程人員深思。其次,長江的宜昌以上各支流及重慶以上幹流是屬於減坡型河段(degraded reach),河床質是礫卵石夾粗沙,洪水來臨時沙石一起往下沖入三峽河段;一旦修建了三峽大壩,庫區江水流速減緩,就算能帶走泥沙,也很難將石頭衝到壩區下游去,結果必然在水庫的中上段形成江底礫卵石的大量沉積,成為嚴重後患。 

  然而,三峽工程的支持者不僅不認真研究米德湖水庫的教訓,甚至在做三峽大壩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時都未考慮過這個問題。在三峽大壩工程的沙石淤積問題上,工程的支持者們不但對中國公眾保密,而且也對負有最終批准權的全國人大保密。更有甚者,政府部門中的主管錢正英部長竟動用行政權力,告誡知情者,不許談論這個問題,理由是“怕影響論證”。 

  3. 三峽庫區移民數之謎  

  三峽工程究竟需要安排多少移民?這個關係投資總額和庫區人民生存方式的大事,竟然也成了一個謎。為了推動工程上馬、減少對工程的批評,負責工程的有關方面總是千方百計地縮小移民數字,試圖把移民問題上的困難輕描淡寫,達到先上馬、再解決移民問題的目的。

  1992年4月,國務院在提請全國人大批准興建三峽工程時,按照1985年庫區人口統計數開列的移民數字為72.55萬人。這個數字未計入從1985年到1992年的人口增長率,實際上,早在1991年底,庫區人口就已增加到80萬人。而在國務院批準的論證報告中則說,假如工程在1989年開工、2008年以後建成,移民總數為113.38萬人(這裡已將人口增長計入),這個數字就是迄今為止關於三峽工程移民數的官方公開口徑。有些批評三峽工程的人士質疑這個數字,主管的官員對他們提出了尖銳的指責:“有的人沒有親自調查研究,就是不承認移民機構所提供的數字,把直接移民72萬和規劃數字110萬,說成是160萬,也不知道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他堅持說,工程當局提出的移民數字是已經“反覆進行了調查核對,村、鄉承認,縣承認,地、省承認”的。

  可是,在1991年11月6日的一次內部匯報會上,這位主管官員說的又是另一套了,“按1985年至1990年19個縣市的實際情況統計,庫區人口每年都有相當大的增長,如按這五年的人口平均增長率來計算,到2008年直接淹沒的人口已不是113.38萬人,而是130.36萬人。如果按照三峽工程從1993年開始進行施工準備、20年內完成全部移民的規劃,到2012年,在能夠控制的情況下,全部移民為131.44萬人。”

  到了1992年夏季,在國務院召開的一次關於三峽移民問題的會議上,三峽工程淹沒區19個縣市主管移民的幹部全部到場,分別列舉了自己所轄地區的移民數量。宜昌市報告,到2000年就有20萬移民需要搬遷;四川省副省長說,四川將有130萬移民需要搬遷。僅將宜昌市和四川省的這兩個數字相加,就會發現,到2000年三峽工程淹沒區至少要移民150萬人,而這還只是到2000年為止的移民數字。工程當局在估計移民人數時,不僅低估了施工期間待移民人口的自然增長,也忽視了搬遷的二次移民,而且沒有將水庫水位一旦漲到175米至185米時、可能臨時跑水的人口算進去,還未將庫尾淤積、壅高水位之後上游受到洪澇災害的移民算進去。

  主管工程的官員真的對這些情況一無所知嗎?早在1986年12月2日,一位主管官員就對手下的人說過,“現在人家都把移民問題作為三峽能不能上馬的關鍵問題,因此,我們提出的移民概算,也是決定三峽命運的概算……。如果仍按過去的老概念,提出一個大大的賠償帳本子來,那就會把三峽(工程)嚇回去。所以,希望大家不要馬馬虎虎地提出一個不切實際的大賬來,這等於給反對上三峽工程的人提供一顆槍斃三峽工程的子彈。”1992年8月,在決策層內部有人提出移民“將有120萬以上”的估計之後,該主管官員仍然關照在場的人說,“你們不要公布這個數字,現在我們只說100多萬”。由此可知,目前全中國、乃至全世界都以為三峽工程只需要移民113萬,其實,這只不過是個編出來的、大大被低估了的數字,是說給水電部以外的官員(包括鄧小平在內)和國外專家、銀行家聽的。

  4. 安置百萬移民的內幕  

  中國人口密集,要尋找一塊能安置百萬移民的土地是極為困難的。1949年以來中國修建了86,000座水庫,也遺留下來大約1,000萬移民的生活難題,其中的教訓和移民的苦難實在是一言難盡。在這次設計三峽工程時,官方提出了一個新的移民方略:“上移後靠、就地安置,以及開發性移民”。

  所謂的“上移後靠、就地安置”是建立在有關部門的一個斷言的基礎之上的:三峽地區“有足夠的環境容量來安置庫區移民”。可是,實際情況如何呢?移民總數中45.8%是農村移民,主管部門為了讓農村移民同意遷移,作了如下許諾:“每人開發半畝高產穩產基本農田和一畝以柑橘為代表的經濟園,合計需開發50萬畝。加上對當地居民返還30到50%的部份,共計需開發80到100萬畝……這樣,家庭收入和口糧都可以得到保證”。

  可是這80到100萬畝田地從何而來呢?主管官員聲稱,“通過紅外線航空照片發現,三峽地區有荒山草坡389萬畝”。三峽庫區外圍真有這近400萬畝待開墾、可開墾的土地嗎?據了解,這一地區山地和丘陵大約占96%,人口密度達到每平方公里1,000人,其耕地之短缺和人口之密集,可謂全國之冠。任何去過三峽地區的人都會注意到,這一地區山多地少、人口稠密,滿山遍野都是毀林開荒的痕跡,多數耕地支離破碎,順山勢傾斜而下。當地農民為了謀生,多年來實行掠奪式的毀林開荒和在陡坡上播種,整個地區的墾殖係數已高達41.5%。儘管如此,這裡的人均耕地面積仍大大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當地農民只能在有限的耕地上把複種指數提高到191%,讓貧瘠的土地一年中生長兩茬甚至三茬農作物。這些情況說明,三峽庫區的農地早已開發過度,最近40年間當地森林減少了一半,造成了80%的地面出現水土流失、每年有4,000萬噸泥沙流入長江。地理學家斷定,即使不建三峽大壩,不淹沒大片農田,這裡的人口也已超過環境承載能力大約15%。國務院三峽移民規劃組的一位副組長曾經承認,在所謂的“369萬畝荒山草坡”中,真正可以開發的僅為三分之一。

  就在三峽工程開工之時,中國頒布了新的水土保持法。若考慮到該法律的規定,不違法強行開墾,則“原來統計的120萬畝當中,只有60-80萬畝可以開發利用”。而據有墾荒經驗的農民說,若想在山坡上開闢出一畝耕地,大約需要開1.3至1.5畝荒山;所以,即使將80萬畝荒坡全部辟出,大約也只能得到53至61萬畝耕地。由於這些土地中的絕大部份屬於當地農民而非國有,還必須在開墾出來的土地中劃出30到50%退還給土地的原所有者,這樣,三峽地區真正可以用於安置移民的土地實際上只有大約37到42萬畝,僅為主管部門向農村移民許諾數的一半。這有限的40萬畝地還要用來解決城鎮及工廠占地、移民需要的宅基地以及二次農村移民所需的土地,真正能讓農村移民用來維持生計的耕地就更少了。

  幾年來三峽工程規劃準備用於移民賠償的經費一直不斷地變化,這是個一直未被充份注意的問題。三峽工程目前安排了185億移民經費,占總投資的三分之一(沒有人會認為一項工程耗費這麼大的移民經費是合理的)。那麼,究竟這185億移民經費夠不夠呢?據主管官員說,“夠不夠,要看怎麼花。不按我說的辦法去做,就不夠;按我說的辦法做,就夠花,還有餘”。所謂“不按他說的辦法”,指的是簡單的賠償,即淹房賠房、淹地賠地,過去中國對水庫移民作補償時就是這麼作的。那麼這位官員有什麼高明的辦法呢?原來是想把國家對移民的補償變成“投資”,“讓錢增值”,是“一個錢變成兩個錢、三個錢、五個錢……”。

  這個設想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是“不賠錢、賠實物”,即“我淹你一畝耕地,將來給你一畝盛果期的柑橘園,半畝穩產糧田,你並不吃虧”。問題是,三峽庫區周圍,除了極少量的土地為鄉政府所有外,其餘的大部份(包括荒山草坡)均為當地農民集體所有,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自己並沒有現成的土地,只能用錢去開闢新地。1986年以來新地開墾實驗的結論是,政府平均以500元的成本(主要用於炸藥、苗木等)即可得到一畝新闢土地。之所以開墾成本如此之低,是因為政府對當地農民削高填低、鑿石運土的巨大勞動量只付給極低報酬、甚至不付報酬;官員們只是對移民說,這裡就是移民們未來的家園,想要吃上飯就得自己拼命開墾。結果,老實又無奈的農民實際上是白白放棄了自己過去的土地,又用自己的汗水辛勞開墾新地、來賠償自己的損失,而國家則只不過付一點物料成本。這種“以地易地”,實質上是侵犯或剝奪農民的利益,可這就是“中國特色”。半個世紀來,中國的上千萬水庫移民無一不是國家一聲令下,就只有“熱愛國家”、“服從大局”、棄家就遷的。

  其二是“提前賠償、以錢滾錢”,實現移民資金的“滾動增值”。其關鍵在於“早動手、早投入”,即從現在起就撥出全部移民補償費,然後以此為資本來作土地或工廠投資。這不僅是利用了移民補償費這筆資金的價值,而且也利用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其實,如果國家或者地方政府能善用專管這筆資金,把它投入到最能增值的投資環境中,那麼,不一定非要由庫區移民自己來經管這筆資金,也同樣可以達到“滾動增值”的目的。

  到現在為止,三峽工程的移民試點已經進行了7年,結果如何呢?實際情況是,由於腐敗無能和資金短缺,中央統管的“開發性移民”已難以推行。自1994年以來,移民方針不得不改弦更張,將任務下放到湖北、四川兩個省,隨着總投資的膨脹,移民經費也上升到400億元,仍然基本上按舊辦法賠償淹沒損失,移民資金的“滾動增值”成了漂亮的空話。

  三峽工程必須遷移的城鎮和工廠數量之大,是前所未有的;而且,移民的自我意識也與過去幾十年中的情形大不相同了。當地移民官員認為,“目前移民工作中存在幾大難點:一是投資包幹基數定死,標準較低,因而導致城鎮遷建工作中的徵地難;二是城鎮工廠遷建占地後,二次移民安置難;三是補償規模限額包幹純屬補償性質,而城市建設又必須按功能配套建設,必須相應增大投資,所以恢復整體功能難;四是由於移民經費按計劃投入,遷建工作中及時滿足資金需求難;五是農村移民安置難,客觀上存在着條件差、容量小、移民期望值過高的問題。”因為原定的“上移後靠、就地安置”移民方針面臨重重困難,當局也曾考慮過,要把三峽庫區的移民遷往他處。這是個早在八十年代末就試過而難以推行的辦法,過去行不通,今後恐怕也難實施。

  1996年春天,香港中文大學的學生到三峽地區考察,訪問了萬縣已經搬遷和即將搬遷的移民,他們的結論是,“政府的宣傳技術確實不錯,在未搬遷之前總是百般承諾,讓村民對未來充滿憧憬;但當村民遷移之後,便發覺被騙,因為生活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比從前還要差很多。農民為了國家的發展,放棄了他們辛苦建立的家園,從三斗坪遷到這裡,結果卻得不到合理的賠償和適當的工作安排,甚至連基本生活需要也難以維持。究竟他們為什麼會落得如此困境?是政府欠缺完善的搬遷計劃,還是根本沒有足夠資金進行整個移民計劃?是政府官員貪汙、從中剋扣賠償金,還是廠商為謀取暴利不惜欺詐農民?國家要建設,便等於可以隨意剝奪人民嗎?”

  三峽庫區本來就是長江流域裡生態環境最差、人口承載能力最弱的地區,即使在最理想的情況下,在這一地區移民也不可避免地會造成庫區的水土流失和汙染加劇,更何況百萬移民的不到適當安置,這可能形成暫時埋藏着的巨大的社會動盪源。

  5. 三峽工程對環境生態的破壞  

  三峽工程最遭人反對之處就是它對環境的破壞。中國當局在做三峽工程的決策之前,難道沒有做環境評價嗎?實際上,1986年國家科委和國家計委所主持的三峽工程論證,本已對該工程作出了“綜合的系統評價,利弊相抵後,總結果仍明顯地弊大於利”的結論。但主張工程上馬的水電部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又重新組織專家,對此評價進行“審查覆核”,結果給出以下結論,只要“高度重視”、“採取得力措施”、“生態與環境問題不致影響三峽工程的可行性”。

  由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和中國科學院環境評價部1991年12月提交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報告書》中說,“三峽庫區有三千多個工礦企業,年排放廢水量達10億噸(還不包括鄉鎮企業),排放50餘種汙染物。庫區主要汙染源為工業汙染,其次按順序排列為農田徑流汙染、生活廢水、城市徑流汙染和船舶流動汙染。”由於三峽工程早在1992年正式獲准之前就已由水電工程部門搶先開工,讀者可以通過這份1991年撰寫的《報告書》來了解,工三峽程的主管者是如何“高度重視”並“採取得力措施”的。該《報告書》說,“目前庫區沿江城市生活汙水基本沒有治理,工業廢水處理率也低,均靠天然河道水環境容量自然淨化。但庫區汙水排放量大,已形成岸邊汙染帶,並且日趨嚴重”。建壩後,流帶變緩,擴散能力降低,“假定蓄水後點源排放的城市汙水量不變,計算重慶、長壽、涪陵、萬縣市江段汙染帶控制點COD濃度表明,建壩後寸灘、長壽、涪陵、萬縣市岸邊汙染點濃度比建壩前分別增加2.08、8.2、10.36和3.5倍。庫區汙染帶綜合指數建壩前為2.31,屬輕汙染級,而建壩後為3.45,屬重汙染級;重慶市的汙染帶由建壩前的2.5上升到3.6,汙染程度增加。”

  長江三峽水環境監測中心發布的第4期“監測通報”說,1993年夏秋,“經取樣監測與評價結果,長江幹流從奉節至宜昌等江段的水質為地面水環境質量三類標準。宜昌市城區左岸的水質為四類標準。長江三峽工程施工區有支流水質較差,超過五類標準。”可以想象,當三峽建壩後,堆放在沿岸的生活垃圾和工業廢棄物(包括土壤中的重金屬、化學殺蟲劑、農藥等有毒物質)沒入水中,同時水流減緩、“汙染擴散能力降低”、“水環境容量降低”,那時庫區的環境將惡化到什麼程度。

  中國的環境保護政策是“誰汙染誰治理”,而三峽工程的總預算只包含建壩、裝置發電設備、移民這三部份,並沒有專門的環境治理撥款。所以,儘管環保部門估計該工程需要28億元的汙水治理費用和削減汙染物排放費用6.5億元,但三峽工程概算中並沒有專款可用。水電部的所謂對環保問題“高度重視”、“採取得力措施”,只不過是空話而已。

  除了環保問題未解決外,在三峽建壩後還有很多生態問題也是難題。例如,三峽庫區兩岸潛在的岩崩、滑坡體很多,水庫蓄水後,岩層經水浸泡,使滑坡體坍落的可能性加大;長江中下游江河體系的水位會發生變化,可能導致排泄不暢,成千上萬畝田地沼澤化;長江的入海口會出現鹽水入侵,土壤鹽漬化;尚無保護珍稀瀕危水生動物的辦法。

  由於中國國內近年來“有輿論對三峽工程興建帶來的環境問題如何解決存在憂慮”,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總經理陸佑楣曾親自出面,發表了題為“三峽工程是一項改善長江生態環境的工程”的整版文章,針對塌岸、淤積問題,他聲稱“庫岸穩定”、“水庫運用100年後有效庫容得到長久保留”,對環境問題則一字未提,只強調水庫水質“要堅持誰汙染誰治理”。

  6. 三峽工程非建不可嗎?   

  反對修建三峽工程的人士認為,如果從防洪的角度來看,三峽工程只能控制長江中游幹流的洪水。而如果沿用中國延續了數千年的沿江水土保持、加固堤壩、疏浚河道等治水辦法(更況且今天已經有了更新更好的技術與材料),可以只用三峽工程預算的一小部份,就能控制住長江上、中、下游和支流的洪水。如果從發電的角度來看,水電確實是最乾淨和最便宜的能源,長江潛在的2億千瓦可開發電能目前也只利用了10%,要開發這些電能,並不是只有修三峽工程一條路,可以修建一系列中小型工程。在人類對自然的認識還有待提高、所掌握的技術還有限的時候,應當先開發長江的上游和支流,以對環境較少的破壞、較低的經濟成本、較少的移民、較短的時間、較成熟的技術,獲得同樣多的電能。
 
 
從“社會主義初階論”看中國意識形態的轉型
 
  --兼論鄧後時期中國政治發展的可能性

  蕭功秦

  上海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美國1998年“國際訪問者計劃”訪問學者

  一、九十年代以來左派對主流派意識形態的挑戰

  二、“講政治”:江澤民回應左派挑戰的最初選擇

  三、“講政治”的意識形態策略的政治成本

  四、邢賁思的“坐標論”及其主要內容

  五、把“講政治”引導到“捍衛鄧小平理論”的新定位

  六、江澤民重提“初階論”:其動機和作用的評析

  

  從傳統的社會主義全能主義(Socialist totalitarianism)政治[1]向後全能主義(Post-totalitarianism)政治的過渡,是當代政治學研究中最具吸引力的課題之一。中國大陸的經濟改革以及由此引起的政治變化,為這一領域的研究提供了極為豐富的內容。

  在全能主義體制中,不僅權力高度集中,政權機器全方位地滲透和控制社會的每個細胞,使民眾沒有自主的社會活動空間,也不存在市民社會;而且這種體制也具有鮮明的“意識形態政治”特色,通常以一種有烏托邦色彩的意識形態為一黨制社會的整合基礎,通過以意識形態為基礎的高度社會動員和大眾政治參與,來實現統治精英確定的政治目標。這種意識形態既是執政者權威合法性的來源,也是全能政治下社會共識與社會凝聚的基礎,精英與一般社會成員均通過這種意識形態來了解生存的價值、形成政治使命意識。

  目前中國的變革過程採取了維新而不是激進的革命模式,這就決定了變革過程中政治權力和政治意識形態的歷史連續性。因此,中國當代的變革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原有意識形態極大的牽制和約束,必然會面臨這樣的矛盾:一方面,執政精英的權威合法性來源於原有的政治程序,因此他們必須依靠原來的意識形態論證其權威的合法性,這樣,執政者政治行為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就必然是強調對這種意識形態的效忠;另一方面,在後全能主義社會中推行市場化改革,本質上與舊的全能主義意識形態預設的“一大二公”的理想社會目標和教條相對立,因此,改革過程中如果仍然過份依賴舊的意識形態,就必然作繭自縛,甚至會被“原教旨主義”的保守派勢力所攻擊。這就形成了一種兩難困境。

  正因為如此,考察、分析後全能主義政治在意識形態取向方面的這一困境,並進而研究執政精英面對這一矛盾所作出的選擇,乃是分析後全能主義政治的一個最為重要的視角。本文先考察中國大陸九十年代中期以來左派政治勢力在意識形態方面對執政的主流派的挑戰;然後分析江澤民當局怎樣通過“講政治”來作最初的回應,繼而又如何選擇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這一意識形態;最後,通過研究中共的意識形態戰略選擇的演變過程,分析“初階論”意識形態對未來政治發展的可能影響。這一研究對於認識中國後全能主義時期意識形態的發展演變、以及判斷後鄧時代中國的政治發展前景,均具有重要意義。

  一、九十年代以來左派對主流派意識形態的挑戰  

  要理解中國大陸的當代政治,尤其是理解圍繞着意識形態問題而引發的種種政治現象,就必須充份研究政治生活中左派意識形態和政治勢力的影響。

  眾所周知,意識形態在中國的列寧主義式一黨制國家的政治中,相當於政治生命符號,因而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六四”以後,左派思潮一度成為強勢意識形態,並形成兩次活動期。這裡講的左派,是指那些以斯大林式社會主義制度模式和意識形態為理論基礎的政治勢力。從政治理念上看,他們堅持改革前的“無產階級革命”的觀點,主張據此改造社會;但經濟改革在大陸已歷經二十年,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他們頑強地堅持這種政治理念、信條、原則與制度結構,實際上是當今中國社會中的政治保守派,已經成為被改革的對象。所以,本文中提到的左派和保守派是同一所指。

  “六四”後左派勢力在大陸政治生活中居於強勢地位,他們當時接近決策中心,可與決策者通暢無阻地溝通;而原先體制內的開明派、自由派政治勢力則失去了與決策中心溝通的機會和渠道。當時,左派勢力採取主動的進攻性姿態,其第一次活動高潮是對自由派知識分子政治思潮的反向運動。以鄧力群為代表的左派勢力,突顯其在傳統官方意識形態上的正統性,取得了話語上的優勢地位和政治資源;他們強調“反和平演變”和“階級鬥爭”的基本目標,以此為反擊自由派的理論基礎,嚴厲抨擊前任總書記胡耀邦、趙紫陽。但由於左派原教旨主義式思潮具有反對市場化改革的保守傾向,因此受到了鄧小平的抨擊,鄧小平在1992年的南方講話中提出,“中國要警惕右,但更主要是防止左”。

  此後,左派意識形態政治勢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退出了體制的核心。但是,他們仍然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形成了自己的牢固地盤,有刊物(如《當代思潮》、《中流》、《真理的追求》等)、有理論、有寫作隊伍、有理論話語上的主動權。他們在社會上雖然影響力有限,但卻擁有與其實際權力並不相稱的上層關係網及溝通渠道,其對上層的影響力之大,絕不可低估;更重要的是,他們以官方意識形態的話語系統為其觀點的論據,而中共的決策層一向把意識形態視為其政權的生命、始終高度重視,這樣就令左派有機會對決策層不斷、有效地施加影響。

  左派的第二次活動高潮則是從1995年上半年到1997年上半年。首先是以鄧力群的觀點為基礎的左派萬言書“影響我國國家安全的若干因素”(以下簡稱“國安萬言書”)一文在社會上流傳[2],接着在1997年1月第二份萬言書“1992年以來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動向與特點”和第三份萬言書“關于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的若干理論和政策問題”又相繼在社會上流傳,形成了一個較完整的反對鄧小平改革的意識形態理論攻勢。

  第二次左派思潮活動高潮的出現,與經濟改革日益深入並引發了經濟結構變動和一系列深層次社會問題有關。從“國安萬言書”這份最具代表性的左派文件來看,左派政治勢力的主動出擊之舉,是有相當充份的理論準備的,其理論攻勢具有以下幾個新的特點。

  第一,搬出傳統的官方話語系統中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邏輯,提出了以下觀點。首先,抓住市場化改革導致國有經濟比重下降、而私有經濟比重上升這一現象,認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動搖了,這威脅着“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削弱了黨的地位與無產階級專制的基礎”;接着按照馬克思主義“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經典原理,提出在九十年代“資產階級自由化”有了比以往更堅實的基礎,認為正在形成的資產階級、官僚資產階級及其知識分子為了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必然、而且已逐步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要求,他們不僅力圖尋找自己的政治代表,而且還會直接進入地方各級領導班子和政協,問鼎政治,同時也正在“意識形態領域內向社會主義進攻”;其結論是,經濟與社會結構的上述變化直接導致了執政黨組織的弱化並與工農大眾疏離,“一旦風波來臨,再想改變這種情況,就可能來不及了”,中共就會如同蘇共在1991年的“八月事件”中那樣孤立無援。這套熟練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邏輯的說法,具有相當大的反改革煽動力。

  第二,該文引用了大量數據和具體材料作為立論依據,以增強其說服力。普通學者絕不可能收集到這些顯然取自高層黨政機關內部文件的資料。例如,該文列舉了全國縣一級人大、政協機構中的私人企業家的比例,以及全國政府官員各年犯罪人數統計,還提出了“占銀行存款人數2%的富人擁有全部存款總額的80%”這樣一些頗聳人聽聞的數據(雖然其可信度有待查證)。

  第三,“國安萬言書”一反過去左派那種“意識形態上天然地具合法性、儼然代表最高政治權力”的角色定位,而是先肯定江澤民在執政黨內的最高合法地位,然後以替“執政黨的安全”(即江澤民體制本身的安全)着想為出發點,在文中暗示,江體制面臨的真正危險並非來自左派、而是來自市場經濟和自由派意識形態結合而成的強大的“新生資產階級勢力”,左派認為,這股勢力從右面對江體制與執政黨的權力地位構成了威脅,並指稱這才是以江澤民為首的主流派所面臨的真正的政治挑戰。該文進而隱晦地表示出與主流派結合成政治聯盟、共同維繫“國家安全”的願望。這種政治策略使得該文體現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說服力與溫和性,緩衝了其明顯的傳統意識形態的攻擊性。

  必須承認,若僅從其馬克思主義理論邏輯的正統性、數據豐富、定位恰當這三大特點來看,這份“國安萬言書”是迄今為止左派理論水平最高的精心之作,連自由派人士也不得不承認這一點。當時,這篇文章很快在北京及全國各地流傳開來,它雖然未在知識分子中贏得多少支持者,卻在離休幹部、下崗失業員工和改革過程里的失利者中引起了相當大的共嗚和反響,不少讀過該文的離休老幹部都對其抱肯定態度。一個長期受傳統的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教育、並以此為政治思維話語的人,對該文所採用的理論邏輯系統是極為熟悉的,很容易受其思維導向的引導。更何況欣賞該文的多數人的自身利益在改革中也受到一定的影響,對改革中出現的消極現象深感不滿,這份“國安萬言書”對他們有吸引力是毫不奇怪的。

  二、“講政治”:江澤民回應左派挑戰的最初選擇 

  自從中國大陸開始經濟改革以來,在經濟轉型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新的社會問題和矛盾,不同利益集團的出現、各地經濟差距的拉大、社會失范、官員貪汙腐敗之風的盛行、失業與下崗人數增多、國有企業不斷萎縮等等。到了九十年代的改革中期階段,所有這些問題相互影響,產生了一系列導致日益嚴重的社會衝突和政治動盪的潛在性不穩定因素。在鄧小平即將退出歷史舞台、而江澤民的權力地位尚未鞏固的時期,面對上述種種的不穩定因素,江體制對社會政治的整合能力尚未成熟,左派的挑戰對政治局勢的影響力自然也就相對地顯得突出了。

  “六四”以後,左派已經形成並充實了自己以斯大林主義的經典理論為基礎的意識形態解釋框架,並據此抨擊時政、試圖影響政治動向。體制外和海外的自由派、民主派,對這些社會問題也有自己的意識形態解釋框架,他們把從貪汙腐敗到分配不公等現實生活與改革中出現的消極問題,歸結為政治改革未與經濟改革同步所致。而執政的以技術官僚為基礎的主流派,則奉行在意識形態上“不爭論”的方針;同時因長期缺乏創新意識形態理論的興趣,而未發展、形成自己的與時局演變相對應的操作性意識形態(Operative ideology),結果無法對變化中的時局和已出現的大量社會矛盾作恰當的解釋;這樣,他們面對左派主動的前所未有的理論挑戰,一時顯得相當被動。 

  應特別指出的是,從左派思潮第二次高潮的情況來看,當政者面臨的最大社會矛盾是如何對待“國有企業”的問題。大陸的改革進入中期階段以來,可以說,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國有企業改革問題,不僅構成了引發社會動盪的最大的矛盾焦點,也是導致政治衝突的關鍵所在。在市場經濟的衝擊下,國有企業大幅度虧損,政府面臨着兩難困境:如果繼續通過國家銀行對國有企業投放貸款,無休止地“輸血”,不但將與事無補,而且必然導致越來越嚴重的通貨膨脹;如果對國有企業進行民營化改造,則又恰恰“應驗”了左派關於“瓦解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指責,給保守派留下了“走資本主義道路”的口實,在後鄧時代面臨左派的嚴重挑戰。所以,自1994年以來,執政者始終在這個關鍵問題上左右徘徊、舉棋不定,沒有作出明確的選擇。 

  執政者之所以無法作出明快決斷,其根本原因在於,改革開始後中共在意識形態方面一直未能解決經典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所有制教義與市場化現實走向之間的矛盾。就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的原則而言,社會主義國家制度的本質特徵必須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從八十年代以來,官方一直迴避意識形態討論,只是以“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這一提法,給非公有制(包括私有制)經濟以“可以局部存在”的合法性。可是,九十年代中期以來,民營與集體經濟企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已開始超過國有企業的比重,官方原有的“公有制主體論”在理論上的缺陷日益明顯。因為,按照“公有制主體論”的邏輯,只有當國有企業的比重大於民營和集體企業時,大陸的經濟社會制度才是社會主義制度;一旦非國有企業的比重超過了國有企業的比重,就意味着社會主義經濟基礎變質了。 

  左派的萬言書正是利用了“公有制主體論”的弱點,指稱當今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已經造成國有經濟小於非國有經濟的結果,因此已危及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既然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是共產黨政權的柱石,因此,市場化必然嚴重威脅共產黨的政權。 

  江澤民對左派的這一挑戰的最初應對是強調要“講政治”。1995年9月27日,在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召集人會議上,江澤民提出,“領導幹部要講政治,這裡說的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紀律,政治鑑別力,政治敏感性。”他還引述了鄧小平1986年的話,“要防止一些新上來的中青年同志在日益複雜的鬥爭中迷失方向......西方敵對勢力要西化、分化我們,要把他們那套民主自由強加給我們,我們不講政治行嗎?”在同年11月18日與國防大學學員座談時,他又正式提出,“講政治是十四屆五中全會的一個重要精神,這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任何時候都要講政治。”[3]

  此後,在1996年1月24日的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代表座談會上,江又進一步提出要劃清七種界限,即“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的界限,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與私有化的界限,社會主義民主與西方議會民主的界限,辯證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形而上學的界限,社會主義思想與封建主義、資本主義腐朽思想的界限,學習西方先進東西與同崇洋媚外的界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與消極頹廢生活方式的界限”。在這次講話中,他還提出,“不能以犧牲精神文明換取經濟一時發展。”[4] 在此後半年中,他在中央紀委、軍隊、公安與教育各方面的重要會議上,多次重申了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等基本觀點。 

  三、“講政治”的意識形態策略的政治成本  

  江澤民的“講政治”引起了海內外的廣泛關注。應當如何判斷江澤民的“講政治”論呢?有的海外學者認為,江澤民的“講政治”表明,他在政治上開始向左轉;有人則認為,江歷來是左傾的,他提出“講政治”則進一步表明,他試圖以左的思想主導施政方針。這樣的看法似乎過於簡單化了。

  從中國大陸當時的政治背景來分析,江提出“講政治”有多種原因。首先,不少地方的各級黨組織在市場化過程中忙於經商,其政治功能實際上處於癱瘓狀態,以致於中央有可能變成缺乏地方基礎的空架子,“講政治”論有重整黨的基層組織系統之意圖。其次,“講政治”論強調了江澤民在政治體制中的權威性與合法性,既然“講政治”,就要求各級幹部一切聽從以江澤民為首的黨中央的領導,這對鞏固以江澤民為首的第三代領導核心是有利的。第三,也可能是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即“講政治”論實際上是對左派1995年“萬言書”的一種政治回應,其策略是,通過重申認同基本的正統原則,來證明自己在政治上的正統性,從而避免受到左派的攻擊。

  “講政治”論以防止“西方敵對勢力要西化、分化我們”為主旨,江澤民提出要劃清的七種界限中,第一條就是劃清“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的界限”,這顯然是一種反右的政治態勢。正是通過這種反右的態勢,江澤民表現出自己與前兩任總書記的根本區別,即自己在政治上是堅持馬克思主義原則的,從而可以減少左派利用市場化產生的各種問題對他進行攻擊的藉口。在他的黨內權威地位和政治資源尚待鞏固之時,儘可能減少左派反對勢力的攻擊,無疑是十分重要的策略。技術專家出身的江澤民對左的意識形態理念,並沒有表現過真正的興趣。他在後鄧時代即將到來的有限時間內,希望通過發出自己的聲音來表明自己原則上的正統性,可以被看做是一種政治上的防護性動作和舉措。從某種意義上講,在中國的社會主義一黨政治體制中,江澤民比前兩任總書記更謹慎,更重視在新舊政治勢力之間維持平衡。但是,任何一種政治主張和策略都有其政治成本,可能令左派感到滿意的,卻無法讓社會各階層都同樣滿意與支持。

  如果從政治學的角度來分析“講政治”論,可以發現以下一些問題。首先,“講政治”論沒有明確的參照系和內涵。江澤民提出要劃清七種界限,第一條就是劃清“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的界限”,然而,卻沒有明確怎樣界定馬克思主義。因此人們就無法了解,“講政治”到底是要講“經典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還是要講“發展了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進一步看,這“七個界限”只涉及主流派與右派之間的界限,卻沒有涉及主流派與左派之間的界限,例如,沒有提及要劃清馬克思主義與教條主義的界限。

  其次,經過了17年的改革歲月,多數民眾對左的意識形態教條已經產生逆反心理,江澤民提出的缺乏限定條件的“講政治”論,極易被誤解為江體制在左派影響下要走向與鄧小平的“講經濟”不同的政治思路。用中共理論家邢賁思的話來說,這樣就會在社會上形成第三代領導與第二代領導之間出現“斷裂”的印象,有可能導致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政治後果。缺乏明確理論坐標的“講政治”論,導致社會各階層對執政者的疏離,在一般民眾、知識分子、海外人士、在華商人中,產生了新的疑慮。人們自然會提出這樣的問題:在後鄧時代即將來到之際,江澤民是不是已經向左轉變,並傾向於與改革潮流背道而馳的左派?鄧小平歷來更多地是講經濟,江澤民卻強調講政治,是否正在修正鄧小平的方針路線?當時,在國內相當一部份知識分子當中,已出現對江澤民的疏離感;在北京和上海,人們在私下言談中也確實流露出一些不滿情緒。

  再次,“講政治”論受到體制內要求進一步經濟改革的政治家的質疑。更重要的是,當時,國有企業的改革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在這樣的情況下,“講政治”論也使執政者作繭自縛,不敢對必要的向市場機制的轉軌作出及時的承諾,使國有企業的存在問題變得日益嚴重。

  最後,海外的自由派利用“講政治”論未劃清與左派的界線這一點,對江進行了抨擊。海外的一些自由派持不同政見者,原來就對江澤民取代趙紫陽深為不滿,在江提出“講政治”論後,就預言江澤民將在後鄧時代向左派靠近。例如,蘇紹智在1996年9月的香港《爭鳴》雜誌上撰文指稱,“主流派及其首領江澤民沒有自己的理論主張,鄧在,群雄斂容,鄧後,江澤民可能在馬列主義原教旨主義派的緊逼下,也在自己‘左’的本質的發作下,大幅度向左轉”。蘇氏還進而指稱,“原教旨主義者在鄧小平後期曾有過幾次着名的出擊,對當政的江澤民影響頗大,江澤民也講過兩種改革觀(資產階級的改革觀與社會主義的改革觀),江澤民在1991年7月1日作過反對和平演變的報告,被鄧力群吹捧為對馬克思主義的新發展”。

  顯然,“講政治”論政治上的分寸確實是很難把握的。它有可能被左派利用,便於左派提出“是要資本主義的改革還是社會主義改革”的問題;但如果陷入左派的這一邏輯圈套,市場化經濟改革的基本方向就必然被動搖,這時,黨內主張堅持市場化改革道路而反對江澤民的“保守”傾向的各種力量就可能結合起來,這也是江本人決不願意看到的。

  四、邢賁思的“坐標論”及其主要內容  

  1996年6月6日,邢賁思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一篇長文“堅持馬克思主義不動搖:劃清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的界限”(以下簡稱“堅持”)。邢賁思是中共中央理論刊物《求是》的主編,是一位資深的中共理論家,現任中央黨校副校長。他的這篇長文實際上為江澤民提供了一種新的意識形態策略,受到了江澤民的高度重視。1996年6月9日,新華社向全國播發該文,在大陸的思想理論界和政界中引起相當大的反響,成為大陸理論界的一件大事,知識分子中對此文議論熱烈。

  邢氏在“堅持”一文中,開宗明義地提出了他的“坐標論”觀點。他指出,如果要“劃清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的界限”,“不能以馬克思等經典作家的一時一地某些具體結論為坐標或判斷標準,而應該以當代中國發展了的馬克思主義,即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為唯一坐標。因為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所處的時代離當今現實已經相當久遠,絕不可以要求他們為一百年以後所產生的問題提供現成的答案。列寧也不可能承擔提供現成答案的任務。在他們所理解的社會主義社會裡,全部生產資料歸社會所有,除按勞分配,沒有其他分配形式。而社會主義社會不需要市場經濟,連貨幣都是多餘的。實踐證明這是不適用的。”“而鄧小平理論中很重要的一點是,科學地闡明社會主義社會中商品經濟、市場機制、貨幣流通都是必不可少的。鄧小平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則回答了中國這樣一個經濟文化比較落後的國家如何建設與鞏固社會主義的基本問題。因此,只能以鄧小平的理論而不是其他理論作為理論正確與否的坐標。”

  這一“坐標論”的政治意義在於,正當在野的左派以馬克思列寧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理論為根據、接二連三地攻擊執政的主流派的市場化政策時,“坐標論”從理論上駁斥了左派的立論依據。1997年7月29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經濟時報》發表了一篇對邢賁思的專訪,在專訪中邢賁思更明確地說明了他當時提出這一觀點的現實政治背景。當記者問到去年發表上述理論長文是出於什麼動機時,他回答道,“當時江澤民同志在幾次重要會議上提出,要劃清七個重要界限。國防大學要我講課時提出,軍內找不到人來談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的界限。後來我就想講當前所謂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用一個什麼東西作一個參照系。如果用一百多年以前馬克思的理論觀點來作參照系,那麼最後反到我們自己的頭上了,因為馬克思沒有講市場經濟啊。這樣劃分的結果,把我們自己劃到反馬克思主義這一邊了。在當代講馬克思主義,不以鄧小平的理論來作參照系,最後一棍子就打到我們自己頭上,這正是一些思想僵化保守的人們所歡迎的。所以起初我們講劃清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的界限這個問題,他們拍手稱好。在他們看來是時候到了。按他們的邏輯,前一段時期反馬克思主義太厲害了,他們心目中的馬克思主義就是那一套,僵化的。所以我們這些就被他們劃到反馬克思主義一邊。”

  邢賁思敏感地意識到,江澤民在“講政治”論中提到的要“劃清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的界限”,由於沒有提出以什麼作為劃界的標準,就極易被左派所利用。更具體地說,如果仍以馬克思的原話或列寧的經典着作來判定什麼是社會主義體制,那麼,推行市場經濟,尤其是對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民營化改造,就必然會被左派攻擊為“反馬克思主義”,也就是邢氏所說的“一棍子打到我們自己頭上了”。邢文發表後也確實受到了左派的嚴厲攻擊,指責他是搞“新的凡是論”(即凡是鄧小平說過的都是對的,而不是以實踐作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邢氏是1978年中國大陸理論界開展“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中“實踐派”的主要人物,左派此刻則“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利用邢氏主張的"實踐標準論”來批判他。

  邢賁思在“堅持”一文中,對“鄧小平理論的科學體系”作了三點概括,即“一個精髓”、“一個本質”、“一個核心”。所謂的“一個精髓”,即“解放思想,實是求是”,打破習慣勢力與主觀偏見的束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這顯然是針對左派對馬克思主義採取“刻舟求劍”的保守態度而言的。“一個本質”是指“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邢氏認為,只有發展了生產力才能實現共同富裕,凡是有利於發展生產力的東西就要堅持。這是針對左派“只講社會主義原則、而不講實現社會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徑”而言的。至於“一個核心”則是指“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他提出,“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的最核心部份”就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我們不能一強調四項基本原則,就忘掉經濟建設這個中心”。

  從表面上看,邢賁思對鄧小平思想的三點概括並無新意。他的“堅持”一文的真正意義其實不在這三點概括上,而是在於,他以文章的形式向江澤民作了一次理論性奏議,建議中共決策層在確定意識形態轉型的方向時,可以強調以鄧小平思想為坐標,如此則不僅有利於反擊左派從傳統意識形態出發的攻擊,而且有利於維持政權的穩定和經濟改革的推行。

  五、把“講政治”引導到“捍衛鄧小平理論”的新定位 

  邢賁思的“堅持”一文實際上幫助江澤民將“講政治”論重新定位,作了必要的補充解釋。他在該文中對江澤民的“講政治論”的意義作了相當程度的限定。他一方面認為,“江澤民同志最近多次講到講政治的重要性,(這是因為)確有少數領導幹部對政治有所忽視”;但另一方面,他又把“講政治”解釋成是為“講經濟”服務的,是從屬於“講經濟”的。他特地引用了江澤民1996年3月3日在中央宣傳工作坐談會上的講話[6]:“江澤民同志說,我們要求領導幹部講政治,絕不影響經濟建設的中心地位,更沒有任何意思要以政治代替經濟,恰恰相反,是為了創造更充份的條件與更強有力的政治保證,確保全國人民一心一意地把經濟建設搞上去。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任何時候不能動搖的。總書記的話可謂擲地有聲”。

  邢氏在他1997年與記者的談話錄中說明了上述說法的政治背景[5]。他說,“江澤民同志提出要講政治,有人就利用了這一點,(他們)認為鄧小平只講經濟,把第三代領導人與第二代領導人對立起來,從而達到他們批鄧的根本目的。再加上江澤民提出七個界限,一時好像山雨欲來風滿樓,有人以為時機到了。......我當時已經隱隱約約感覺到有人利用我們講政治、要劃清七個界限,來造謠、煽風點火、進行挑拔。所以這事關重大,因為這是要否定鄧小平理論。......我認為新的社會主義觀和傳統的社會主義觀的根本區別,前者是突出經濟,後者是突出政治。好像一字之差,這是一個根本轉折。我理解的講政治是針對有些地方的同志,和個別領導同志,對政治方面的問題有所忽視而言的。不是從根本上,從理論上來強調講政治。如果是這樣,那又是一個大倒退。”

  邢的這一段話清楚地表明,他意識到,江澤民以“講政治”來作為回應左派意識形態理論挑戰的選擇,尤其是劃清七種界限中的“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界限”的提法,是有缺陷的,很容易被左派利用;人們會誤以為江與鄧不同,江以講政治作為自己的施政基礎,而鄧則是以“講經濟”作為自己的政治基礎,這樣就可能把江澤民和鄧小平對立起來,對江澤民的政治地位將十分不利。所以,邢氏在“堅持”一文中特別強調,江澤民的“講政治”與鄧小平的“講經濟”並沒有任何根本的衝突,“講政治”並不是要用政治來代替經濟,從而保持了江的說法與鄧理論的一致性,避免“講政治”論為左派所利用,並為進一步的經濟改革留下合法性空間。

  邢賁思本人認為,他的“堅持”一文在思想理論界的作用有兩點。其一是,強調“劃清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的界限,要以鄧小平的理論為坐標”;其二是,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說法,即“江澤民同志提出講政治,最重要的就是捍衛鄧小平理論”。把“講政治”論引導到“捍衛鄧小平的理論”,確實是邢賁思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意識形態對策建議。倘非如此,那麼“講政治”和“劃清馬克思主義與反馬克思主義界限”,就會自然而然地被認為是以馬列毛的經典原理及傳統的意識形態教義作為標準。

  可以認為,邢賁思的“堅持”一文,對江澤民重新調整自己的操作性意識形態選擇,及時提供了重要的啟示與建議。《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在對邢賁思專訪時,曾提出,“有一種說法認為,您的‘坐標論’與江澤民同志在5月29日中央黨校的講話里關於‘在當代中國堅持鄧小平的理論,就是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判斷,有異曲同工之處。”邢當然不便公開承認總書記的黨校講話是受其影響或異曲同工,所以,他的回答是,“不能完全這麼講。我的‘坐標論’源出於江澤民同志在1993年《鄧小平文選》第三卷報告會上的講話,認為我們黨在理論上取得的最大收穫,是創立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然而,邢賁思在這次專訪結束之前,說了這樣一段話,“小平同志逝世以後,悼詞寫得非常好。這次總書記在中央黨校講話也明確提出高舉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的偉大旗幟。高舉鄧小平理論旗幟,這是把我們的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的關鍵所在。”邢的這段話或許可被視為他的文章對中央決策產生了實質性影響的一個暗示。

  從1995年中期的“講政治”論到1997年的中央黨校講話,江澤民在回應左派挑戰的過程中,其意識形態對策的變化有清晰的軌跡。1997年5月29日,江澤民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學員畢業典禮上發表了重要講話,除了喬石以外的所有最高領導人均出席了這次會議,表明中共高層力求突顯這次講話所具有的政治意義。江澤民的這次講話,可以視為一份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意識形態宣言,它確定了今後一個長時期里中共的理論方針和施政綱領,具有後鄧時代江澤民體制的鮮明色彩。

  這篇講話的特點之一,是明確宣布把鄧小平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作為江澤民體制的旗幟。江澤民在講話中指出,“旗幟問題至關重要,旗幟就是形像,旗幟就是方向,要高舉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旗幟不動搖。全黨在這個問題上要有高度的自覺性與堅定性。......鄧小平理論就是當代的馬克思主義,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它代表了馬克思主義的新階段、開拓了馬克思主義的新境界和新經驗。......在當代只有這個理論而沒有別的理論能夠解決社會主義的前途和命運問題。......離開本國的實際和時代發展來談馬克思主義沒有意義,把馬克思主義同它在現實生活中的生動發展對立起來,沒有出路,堅持鄧小平思想,就是堅持馬克思主義,高舉鄧小平思想,就是高舉馬克思主義旗幟”。

  在鄧小平逝世後,江澤民重申,要把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的思想作為自己的旗幟,這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鄧小平與毛澤東不同,前者的思想與政策在過去二十年中給中國普通百姓帶來了相當多的實惠、推動了國家的進步,而後者所發動的文化大革命給中國大陸民眾造成了巨大苦難。江澤民以鄧小平思想為旗幟,就可以運用鄧小平留下的相當充實的政治資源,來增強自己作為鄧小平指定的繼承人的合法性地位。從江澤民的這一表述中,也可以看出邢賁思所獻之策(把“講政治引導到捍衛鄧小平的理論”)的影響。

  在過去多年中,雖然江澤民一直提到鄧小平思想,但把鄧小平思想強調到這樣一個高度,則是過去所未有過的。與1995年以來江澤民的“講政治”的意識形態選擇相比,把鄧小平思想提到旗幟的高度,就更明確地劃清了主流派與左派在意識形態上的界限,並且爭取到各階層更廣泛的支持。這次“五二九”講話強調了江體制與鄧體制的歷史連續性與政治一致性,可以起到及時穩定人心、讓人們對江體制放心的效果。中共的政治多年來反覆多變,每一代領導人離開歷史舞台之後,往往會出現對前人政策的重大變動,因而引起社會各階層的不穩定感;而江澤民對鄧小平旗幟的肯定,顯然屬於可以穩定人心、增強其權威資源的積極做法,就這點而言,確實顯示出其政治上比以往更為成熟。

  六、江澤民重提“初階論”:其動機和作用的評析 

  江澤民在中央黨校的“五二九”講話的另一個特點,是重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他提出,“確定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基礎。是我們制定方針路線政策的出發點”。他還進而指出,中共建國以來歷史上的種種失誤,“就在於提出的一些任務和政策超越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而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取得成功的關鍵之一,就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克服了超越階段的錯誤主張與政策,又拒絕了拋棄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的錯誤主張”。江澤民在講話中還提出,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與落後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是我國的主要矛盾。這個主要矛盾貫穿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整個過程與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為什麼江澤民在中央黨校的講話中特別強調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江澤民信任重用的李君如[7]使用了“危機壓力”這一說法,來解釋為什麼江澤民要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李君如說,江澤民在黨校講話中提到了中國“面對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因為,“首先是國際國家之間的競爭非常激烈;其次,世界範圍內的科技革命與信息革命,將使中國更為落後;第三,十九年改革中顯露出來的那些深層次問題和矛盾,如果沒有突破性的進展,就可能出倒退,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改革就會失敗。而前蘇聯國家一旦在改革中取得較大的轉機,就會對我們國家的利益,對我們堅定社會主義信念造成很大的衝擊。因此,中國人必須有一種很深的危機感才對。”[8] 李的這段話表明,江澤民體制確實面對着“只可進不可退”的危機壓力,這就迫使江澤民必須在經濟體制改革方面採取更大的動作。 

  李君如又進而指出,“一方面,改革與開放已經到了成敗在此一舉的關鍵時期,要求改革必須有重大突破。另一方面,中國的思想理論界對目前形勢與經濟改革存在着左與右的兩方面分歧,尤其是對所有制的結構與具體形式存在着巨大的分歧”。一些觀點較右的人認為,國有經濟成份仍然過大,應充份發展非國有經濟,也就是主張私有化;而左派則從馬列的本本中找答案,在他們的文件中成段地引用馬列着作,認為目前非國有制的成份已經太大了,並提出要不要以公有制為主體、要不要社會主義等問題。針對以上兩種觀點,李君如說,“中央的態度是,反對公開提出搞私有化。這些年來確有人主張搞私有化,這種主張是我們不能同意的”;但另一方面,“也不同意回到國有制的老路上去。其宗旨是,對國有制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包括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改革”。 

  李君如的看法反映出一個實質性問題,即中國大陸的國企改革已經到了不能再拖的地步,亟需一種理論來為這類改革作意識形態上的合法性辯解。這種理論必須合乎馬克思主義的邏輯,又要解決一個兩難矛盾,既要說明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面沒有改變,又必須肯定將社會主義制度改變成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市場型經濟制度的政策;如果不能在理論上自圓其說,就無法既反對右派主張的“私有化”、又反對左派的向國有制倒退的要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就是一種滿足上述需要的理論,它有助於既反右又反左,同時又可順理成章地從事股份制、市場化經濟改革。 

  江澤民在中共“十五大”上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的含義作了以下說明。第一,“中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就是不發達的階段,我國進入社會主義的時候,就生產力水平來說,還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這就決定了必須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經歷一個相當長的初級階段,去實現工業化和經濟的社會化、市場化、現代化。這是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第二,“這樣的歷史進程至少需要一百年時間”。第三,“在黨綱中明確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科學概念,這在馬克思主義歷史上是第一次,鄧小平特別強調,‘我們現在所幹的事業,是一項新的事業,馬克思沒有講過,我們的前人沒有做過,其他社會主義國家也沒有幹過,所以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學,我們只能在干中學,在實踐中學。’這就是說,......不能從這樣那樣的外國模式出發,不能從對馬克思主義着作中個別論斷的教條式的理解和附加到馬克思主義名下的某些錯誤論點出發”。第四,“把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結合起來,是一個偉大的創舉,這就需要深化改革、解決體制轉變中深層次的矛盾和關鍵問題。需要擴大開放,吸收和借鑑世界各國;包括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從政治學的角度來分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可以發現這一理論命題的政治實質。首先,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出發,可以把左派政治勢力的立場指為“超越階段”。“初階論”強調,中國目前的國情還相當落後,不能實行社會主義高級階段的那些政策,必須先完成其他國家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實現的工業化、商品化、市場化和現代化;在這樣的條件下,應當大膽地利用資本主義國家實現現代化的一些做法,特別是行之有效的管理經驗、組織形式與市場機制;為此,要克服拒絕借鑑和利用資本主義文明成果的“左”的教條僵化傾向。通俗地講,“初階論”實際上就是市場經濟“補課論”。 

  其次,“初階論”認為,中國經濟社會的落後狀態將是長期性的、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也是普遍性的,這樣就為實行市場經濟提供了一個巨大的時段和空間。鄧小平說,這一階段在中國要有一百年。由此可從邏輯上引出一個極為關鍵的結論,即只要這一階段沒有結束,就必須不斷改革落後的經濟體制,“大膽利用一切反映現代社會化生產規律的經營方式與組織形式”(江澤民)。換言之,在鄧力群這樣的左派們的有生之年,是不能、也休想去實行什麼“一大二公”的社會主義高級階段的。至於到了下一世紀的中後期,中國結束了這個所謂的“初級階段”之後,應該如何選擇制度形式,那是子孫後代們的事了。因此,左派們把這個“初階論”稱為“以初級階段為名、行資本主義之實”。由此可見,“初階論”的政治意義是反左,其重點是針對那些“超越階段”的“左”派觀念。對此海外的一些學者似乎有一些誤解。[9]

  第三,“初階論”特別強調,這種社會主義國家生產力發展相當落後的狀態,是所有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們未曾經歷過的,自然他們也不可能在經典理論中分析討論,更不可能提供現成的答案。因此,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能用馬克思主義的經典理論作意識形態的評判坐標。如果左派們要利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任何教條來指責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都是缺乏論據的。這樣,主流派就可以從根本上避開左派可能進行的任何攻擊。

  由此可見,江澤民重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是繼“講政治”之後作出的新的意識形態戰略選擇。“初階論”不僅克服了“講政治”論的政治被動性以及可能被左派利用的危險性,而且可被用來回擊左派的政治挑戰,它也提供了大刀闊斧地進行國企改革所需要的意識形態合法性資源。重提“初階論”這一現象表明,江澤民在政治上比以前更成熟了,對在共產黨體制下從事改革所必需的博奕特質有了更多的了解。“初階論”被列入中共“十五大”的文件,具有重大的歷史和政治意義。它表明,當政者可籍此在進一步的市場化改革和共產黨的意識形態合法性之間找到一個穩定的理論結合點。

  結論:後全能主義時代意識形態轉型的特點

  共產黨國家的意識形態既是政權合法性的來源,也具有提供烏托邦式的“一大二公”的社會工程目標的功能。理解中國大陸政治的人都能認識到,意識形態的合法性是共產黨政權的生命;執政者要為其政策建立合法性,就必須運用馬克思主義體系提供的概念、符號、理論來說明,為什麼其政策是合乎而不是反對馬克思主義的;看一個中共政治家是否成熟、水平如何,並不是看他提出了什麼別人未提過的新概念,而是看他是否能運用政治技巧,舊瓶中裝新酒,在意識形態上自圓其說;只有如此,他才能取得政治上的合法性、正當性,才能居於政治上的主動地位,不受反對派的致命攻擊。然而,共產黨國家傳統的意識形態又是與市場化改革的總方向對立的。這種離不開意識形態合法性、又被意識形態所束縛的兩難矛盾,是後全能主義政治發展面臨的最關鍵的問題。

  從以上對江澤民體制選擇“初階論”的意識形態戰略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後全能主義政治條件下,執政精英面對上述的意識形態兩難矛盾,所採用的政治策略是,改變意識形態的內容和功能。後全能主義政治時代的意識形態,已經不再具有共產主義、平均主義的烏托邦目標,也不再以產生某種特定的烏托邦式社會工程的理念和信仰為其功能,它更不是執政精英和民眾的信仰和價值觀的基礎。在後全能主義政治時期,意識形態的主要功能是,運用舊的意識形態理論、概念資源,從形式上論證執政者作出新的政治選擇的合法性和正當性;而這種新的政治選擇和方向,很可能與全能主義時代所追求的烏托邦式平均主義的目標和方向明顯地不同,甚至於彼此對立或背道而馳。

  從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中期,中國大陸十多年的市場化改革對國有企業形成了巨大的衝擊,並由此產生了一系列引起社會不穩定的因素。自“六四”後到九十年代初期,左派意識形態一度成為強勢意識形態,左派利用傳統社會主義理論,對以江澤民為首的主流派的政治正統性和意識形態合法性構成了新的挑戰。在後鄧時代即將到來之即,江澤民的權力地位尚未鞏固,為了避免被左派找到攻擊的口實,江澤民在1995年中期的意識形態策略選擇是提出了“講政治”論,以顯示其政治上的正統性。但“講政治”論沒有突出鄧小平理論這個標準,本身有缺陷,被誤以為江在政治上向左派靠近。結果,一方面導致“講政治”與鄧小平的“講經濟”的對立;另一方面也作繭自縛,難以為勢在必行的國企改革提供意識形態的合法性依據。

  在中共理論權威邢賁思的理論性建議的影響下,江澤民逐漸地重新調整了自己的意識形態策略,把“講政治”與堅持鄧小平的理論結合起來,並進而在1997年的中央黨校講話、以及此後的中共“十五大”黨綱中,前所未有地高度強調鄧小平思想的旗幟意義,並重提中共“十三大”時提出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初階論”確定了江體制與鄧體制的政治連續性,增強了江的政治權威和合法性資源;它通過強調中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落後性,來論證廣泛深入地引進發達國家(即資本主義國家)行之有效的市場經濟制度的必要性;它認定這一階段將長達一百年,則更具有穩定人心的長期政治意義。

  從政治學的角度來看,“初階論”一方面在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話語系統內保持了邏輯上的自圓其說,使左派難以有可趁之機、無法進行理論挑戰;另一方面,這一框架又為引入資本主義社會通行的市場機制和制度,提供了意識形態上的合法性。因此,“初階論”不但使主流派在與左派政治勢力的意識形態較量中取得了主動權,而且也滿足了大陸知識分子和經濟改革派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的要求。這樣,江澤民就在後鄧時代贏得了極為關鍵的支持。

  “初階論”與中國未來的民主政治會有什麼關係?這是一個饒有趣味的問題。中共“十五大”確立的這一意識形態選擇,不但意味着今後若干年內江體制的鞏固和政治穩定,而且,“初階論”潛含的邏輯結構或許也可以在馬克思主義的話語系統內論證中國建設民主政治的理論合理性。因為,運用“初階論”的邏輯完全可以論證,按馬克思的見解,社會主義的高級階段是在資本主義民主制度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為了實現社會主義的高級階段,中國必須結束長期封建專制的歷史,借鑑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完成的民主化。

  當然,這種“民主補課論”只是潛含在“初階論”的理論邏輯框架中;在提出“初階論”的中國現階段政治決策者的思想觀念中,並不存在這種“民主補課論”。但是,正是這種邏輯“同構性”,使得人們有可能在中國政治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民主化的條件逐漸成熟時,順理成章地提出民主化的要求。但是,實現民主化尚須時間,也需要大陸內外的穩定環境,還需要一定的實驗試點。同時,更需要讓當政者真正意識到,實現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並不會影響政治社會穩定。或許,“初階論”的這一潛在價值最終會被人們意識到並加以運用。對中國大陸近年來意識形態轉型的研究,也許還能幫助政治學者發現中國後全能主義演變過程的一些具普遍性和規律性的特徵。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評析
 
  蘇紹智

  原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列所所長、美國普林斯頓中國學社主席

  一、關於社會主義階段劃分的問題

  二、文革後重新提出不發達的社會主義

  三、趙紫陽提出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

  四、江澤民重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

  五、尋求社會主義的新思維

  

  江澤民1997年5月29日在中央黨校的報告中[1],重新提出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這一說法是1987年趙紫陽在中共十三大上提出來的,此後被封藏達十年之久。江澤民重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後,又在中共十五大上再次肯定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的重要性。此後,中共就一直強調,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是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基礎和中共制定路線、方針、政策的根本出發點。就這樣,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又重新成為官方意識形態的重要組成部份,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和探討。

  其實,在中共內部,對於究竟要不要重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是有不同看法的。中共起草十五大報告時,黨內有個別理論家就曾向報告起草小組建議,目前不宜重提初級階段論這一併不十分確切的提法,應尋求新的符合實際的理論觀點。但是,十五大報告起草小組並未接受這個建議。原因在於,目前中共的理論貧乏,禁忌仍多,提不出新的觀點;而按照常規,在黨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中不能沒有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論闡述。於是,在不能打破教條的情況下,既然搜索枯腸、無從創新,就只好舊調重彈、拾人牙慧了。其實,人們只要略加推敲,就可以發現,這個“初級階段論”本身存在着許多矛盾。

  一、關於社會主義階段劃分的問題  

  美國威斯康星大學着名的中國問題專家麥斯納(Maurice Meisner)在他所着的《鄧小平時代》中,曾談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他說,“雖然‘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思想被官方報紙推崇為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創造性貢獻,但它決非創新。基本上,這一有關中國發展的同樣的思想曾被馬克思主義理論家蘇紹智的‘不發達的社會主義’的提法在1979年就提出來了。可能是‘不發達’一詞帶有貶義,官方意識形態專家迅即改為社會主義的‘始初的’或‘初級的’階段。在1981年以後,這一理論被接受作為意識形態的基礎。最後,趙紫陽在中共十三大上重提了這一思想”。[2] 西方不少中國問題專家都有這種看法,認為我是首先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人,但事實並非如此。 

  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和毛澤東都曾談到社會主義的階段劃分問題。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一書中提出,共產主義社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社會主義社會,高級階段是共產主義社會。馬克思和恩格斯曾設想,從資本主義進入高級階段的共產主義社會,要經過若干階段:第一階段是民主主義共和國,“民主派將會取得統治,他們將不得不提出一些多少帶點社會主義性質的措施”;第二階段是社會共和國,是“帶有社會主義傾向的共和國”,即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階段;第三階段是社會共產主義共和國,是“帶有共產主義傾向的共和國”,即實現向完全共產主義過渡,相當於社會主義;第四階段是純粹共產主義共和國,相當於共產主義。[3]

  列寧在《馬克思主義論國家》中明確提出,在無產階級專政建立之後,將經歷三個發展階段。首先,是“長久的陣痛,即由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然後是“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即社會主義社會”;第三,是“共產主義高級階段,即共產主義社會”。[4] 列寧曾多次使用過“發達的社會主義社會”這個概念[5],顯然,其言外之意是,在此之前的社會主義社會屬於不發達的社會主義。在蘇聯的赫魯曉夫時代,官方一直把即將進入共產主義當做宣傳口號。赫魯曉夫曾在1961年的蘇共二十二大上宣布,到八十年代蘇聯人民就可以生活在共產主義下。[6] 這一大話破產後,勃列日涅夫才把蘇聯的發展階段改稱為發達的社會主義。 

  毛澤東在他的《政治經濟學讀書筆記》中說,從資本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有可能分成兩個階段,由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階段可被稱為不發達的社會主義,由社會主義到共產主義就是由不發達的社會主義到比較發達的社會主義,......經過了這一階段,......就可以進入共產主義的高級階段了。不過他並未就此進一步說明。 

  顯然,把社會主義社會劃分為不發達和發達的提法早就存在,事實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就是不發達的社會主義的同義語,所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概念並不是八十年代的新發明。 

  二、文革後重新提出不發達的社會主義 

  雖然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或不發達的社會主義並不是個新概念,但是在毛澤東時代卻無法公開討論這個問題。直到文革結束後,這一問題才再次被提了出來。由於在毛澤東時代理論界長期被禁錮,所以,不發達的社會主義被重新提出來後,引起了相當大的反響。

  毛澤東雖然也曾提出過社會主義劃分階段的看法,但是,他的極左思想和路線日益發展,因此,毛逐漸把他對中國過渡時期的理解,從“小過渡”(即向社會主義過渡)改為“大過渡”(即向共產主義過渡)。1961年,他在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提出社會主義時期的階級和階級鬥爭問題時,把整個社會主義時期視為進入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之前的時期;而在他閱改過的“關於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總路線的建議”中,則更明確地提出,“在進入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以前,都是屬於從資本主義到共產主義的過渡時期,都是無產階級專政時期。”[7] 他強調,在這一時期始終存在着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階級鬥爭、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以及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性。毛澤東的這種“大過渡”觀點,實際上否定了社會主義應劃分為不同階段的論點。直到毛澤東去世,全中國沒有一個人敢就此提出不同意見。 

  1979年1月18日至4月3日,根據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精神,中共召開了理論工作務虛會。與會學者們針對中共執政以來長期實行極左路線、以致於造成了文化革命這場大災難的歷史性錯誤,力圖突破理論禁區,探索歷史性錯誤的根源,並尋求避免重蹈復轍之道。 

  在這個會上,馮蘭瑞教授和我作了一個聯合發言,題目是“無產階級取得政權後的社會發展階段問題”。[8] 我們在發言中批判了毛澤東在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所提出的“大過渡”思想,重申毛澤東在《政治經濟學讀書筆記》中所提出的社會主義可分為不發達和發達社會主義的觀點,並據此分析了中共左傾路線的根源。我們列舉了中共急於向共產主義過渡的若干措施,如過早地消滅個體經濟和資本主義經濟、取消自留地和家庭副業、甚至否定按勞分配和商品生產等,以至於挫傷了群眾的積極性,破壞了生產力。我們認為,這種拒絕承認社會主義有不同階段、把不同階段的任務混淆起來、急於把後一歷史階段才可能做的事強行提前到前一階段來做的觀點和政策,就是毛澤東在經濟上的極左路線的根源和表現。我們提出,中國仍然處在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時期,還屬於不發達的社會主義,遠遠未進入馬列所設想的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社會主義社會),因此,新民主主義時期的若干政策還是可以恢復的。 

  我們的這個發言整理成文後發表在1979年的第5期《經濟研究》雜誌上。胡喬木認為,這篇文章否定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為此組織人對我們進行批判,並且不許我們反駁。由於當時距十一屆三中全會的結束才半年,思想解放運動仍方興未艾,在這種背景下,胡喬木搞大批判的做法不得人心,只好草草收場了。但是,胡喬木並不甘心,以後每逢風吹草動(如1983年的“清除精神汙染”運動),他就會舊事重提,我們則受到批判。直到中共十三大前後,趙紫陽大講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觀點時,中共內部的左派對我們關於不發達的社會主義的提法的糾纏才銷聲匿跡。在提出不發達的社會主義之後,我還提出過,中國應該補資本主義的課。這個“補課說”雖然受到了中共的批判,但卻反映了事實。鄧小平的改革其實就是在“補資本主義的課”,而且還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正如民眾所說的,鄧小平是用資本主義挽救社會主義。 

  今天看來,我們關於不發達的社會主義的提法,雖然在反對左的路線、方針、政策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在理論上並沒有擺脫馬列主義教條的束縛,也沒有否定列寧、斯大林的社會主義制度的模式,因而存在着不少矛盾和缺陷,經不起理論上的推敲。缺陷之一是,我們仍然肯定了馬克思主義的歷史階段論和經濟決定論,即歷史是按照循序漸進的嚴格決定論發展的,而進入每一階段的時間基本上取決於生產力發展的水平。事實上,歷史比馬克思的這個簡單的推論要複雜得多。缺陷之二是,關於列寧、斯大林的社會主義制度模式,即公有制、計劃經濟和按勞分配,我們當時認為還是正確的;只不過因中國的生產力水平還太低,只能先退回到不發達的社會主義階段;一旦生產力發展了,還應進入馬克思設想的或列寧斯大林推行的社會主義制度模式。而現實證明,馬克思關於社會主義的設想,絕大部份都與現實不符,而列寧、斯大林的社會主義制度模式不但已被歷史證明是錯誤的,而且業已死亡。 

  三、趙紫陽提出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共一直試圖用社會主義發展階段的說法,來解釋毛澤東時代政策錯誤的原因,也藉此為改革開放政策找個理論上的立足點。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的葉劍英的國慶三十周年講話中就提到,中國還是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搞社會主義現代化有一個從初級到高級的過程,中國的社會主義還在幼年時期。十一屆六中全會又指出,“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還是處於初級階段。”[9] 但中共提出這類說法後,並沒有進一步從理論上說明。 

  首次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說法作理論分析的,是中共十三大召開之前由趙紫陽領導的政治體制改革的研究班子,即由趙紫陽委託、鮑彤組織的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討小組。1987年1月5日,鮑彤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社會主義的幼駒和資本主義的老馬及其他”,用通俗的筆觸闡述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的構想。因此學術界一般都認為,鮑彤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的創始者。 

  曾參與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討小組工作的吳國光說,1987年3月趙紫陽邀集中央部份主要領導人座談,討論十三大報告的思路,會後鮑彤為趙紫陽起草了一封給鄧小平的信,就十三大報告的設計提出了系統的看法,信中說,十三大報告擬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作為立論的根據。“因為,以此立論,有可能把必須避免左右兩種傾向這個大問題說清楚。如能這樣,對統一黨內外認識有好處,對國內外理解我們政策的長期穩定性,也很有好處”。3月25日鄧小平在趙紫陽的信上寫了一句評語,“這個設計好”。[10]

  1987年10月25日,趙紫陽在中共十三大政治報告的第二節中,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黨的基本路線”為題,系統地提出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他說,“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這個論斷,包括兩層含義。第一,我國社會已經是社會主義社會,我們必須堅持而不能離開社會主義。第二,我國的社會主義還處在初級階段,我們必須從這個實際出發,而不能超越這個階段。在近代中國具體歷史條件下,不承認中國人民可以不經過資本主義充份發展階段而走上社會主義道路,是革命發展問題上的機械論,是右傾錯誤的重要認識根源;以為不經過生產力的巨大發展就可以越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革命發展問題上的空想論,是‘左’傾錯誤的重要認識根源。......我國原來是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大國。......也正因為我們的社會主義是脫胎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生產力水平遠遠落後於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經歷一個很長的初級階段,去實現別的許多國家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實現的工業化和生產的商品化、社會化、現代化”。[11] 趙的這一說法是關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第一次系統而完整的論述。之所以在這裡不嫌其長地詳細引述,是為了“溫故而知新”,以便說明,是誰首次正式提出了這個觀點。這個問題在中國被人為地模煳化了,領導人往往易於患“健忘症”,抹煞前人的貢獻。 

  趙紫陽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的目的,是試圖在保持某種程度的社會主義原則的前提下,尋求一種經濟發展道路、採取某些資本主義的手段以發展生產力。但無可否認的是,這種遷就於中國政治現實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本身仍然充滿了自相矛盾。麥斯納曾經指出,“趙紫陽強調中國已經是社會主義社會,同時卻要採用資本主義發展的手段去建設社會主義的物質前提,豈非矛盾”。[12] 這個問題問得好,既然中國連社會主義的物質前提都還沒有建立,又怎麼可能在理論上推出中國現在必須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結論呢?不僅如此,趙紫陽也沒有闡明,究竟什麼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高級階段與初級階段的區別是什麼、初級階段要不要過渡到高級階段、又怎樣過渡等一系列基本理論問題。他在十三大報告中只是說,“社會主義社會的根本任務是發展生產力[13],......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社會生產力所要解決的歷史課題,是實現工業化和生產的商品化、社會化、現代化”。[14] 如此來看,他似乎傾向於把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目的理解為國家的經濟現代化。 

  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確實有積極的作用,便於反對左傾僵化思想和政策、以靈活的政策發展生產,但這個觀點在理論上並不完善,矛盾很多。趙紫陽似乎也注意到了這點。1987年4月6日下午,趙紫陽找十三大報告起草小組談話時曾提出這樣的問題,“對經濟範疇到底怎麼看?光講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有些問題還講不通。整個社會主義怎麼樣?究竟什麼是社會主義?什麼是資本主義?”[15] 但是,由於當時政治老人的制肘,中共十三大的決議並未被認真地貫徹執行。1989年6月發生天安門慘案前,趙紫陽被罷黜,他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也被“冷藏”了起來。 

  四、江澤民重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 

  江澤民在中共十五大上重新提出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實際上完全是拾趙紫陽的牙慧,並無創新,甚至許多文句都與趙紫陽的報告雷同。例如,“認識為什麼必須實行現在這樣的路線和政策而不能實行別樣的路線和政策”、“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特別是在說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什麼樣的歷史階段時,長達十六行的文字以及這一階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時間”的論斷,都與趙紫陽的十三大報告如出一轍。但是中共十五大報告卻諱言趙紫陽和中共十三大,如果說江澤民忌諱提及趙紫陽,那麼十五大報告提到十三大總是可以的吧,連這也未做到,說明中共還走在為在位者改史的舊道上。

  在當前的中國,江澤民重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畢竟對改革進程比較有利,可以抵擋極左派對改革開放的詆毀與阻撓,也便於江澤民與極左派劃清界限。這比起他一年多以前靠攏極左派、大談“講政治”,比起他九十年代初按照鄧力群的“譜子”大唱“反和平演變”,顯然是個進步。然而,若僅就理論本身而言,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有其不徹底性,業已過時,不值得抱殘守缺了。而且,中國的改革大業受一個概念不清楚的“社會主義”、或實際上還是傳統的列寧、斯大林式社會主義制度觀念的拖累,一直難以自圓其說、處處被動,致使改革進程一波三折、趑趄徘徊,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並無助於這一問題的根本解決。

  中共領導層雖然看到了傳統社會主義模式的災難性後果,實行了改革開放政策,但仍然不願意承認列寧、斯大林的社會主義模式有何本質性錯誤,而只是強調中國的條件不夠,不宜超越階段而“冒進”。因此,中共才搬出了社會主義應份為兩個階段的提法,認定中國還處在初級階段,尚不能實行列寧、斯大林的社會主義制度模式;在初級階段,可採取一些靈活的政策,諸如引進市場經濟、承認資本主義的一些範疇(如利潤、股票、期貨、跨國公司)等。這就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由來,很難說它是鄧小平在理論上的發明創造。中共的這種做法實際上就是我講過的“補資本主義的課”,但我的說法太直截了當,就遭到了中共的批判。其實,早在十多年前,人們就已經明白,中共領導人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實在是為了應付極左派喋喋不休的共產主義說教的“煎逼”,抵擋保守派對改革開放政策的攻擊,使自己處於反左防右的不敗之地。如今江澤民重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仍然是出於相同的需要。

  然而,政治和理論上所不容忽視的,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自身的阿基里斯之踵(Achilles' Heel),即究竟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朝什麼方向過渡,這仍然是個含混不請的問題,或許中共要的就是這種含混不請。毫無疑問,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對應的是社會主義高級階段、即發達的社會主義;邏輯上順理成章的推論就是,一旦條件成熟、完成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後,還是要進入發達的社會主義,實行列寧、斯大林模式的社會主義制度,即被勃列日涅夫稱為發達的社會主義的蘇聯模式[16]。這種模式的特點是,經濟上以公有制(特別是國有制)為唯一的經濟基礎,實行計劃經濟,分配原則名為按勞分配,實際上是高級幹部享有特權和豪華生活、而民眾在低水平下按平均主義原則取得低報酬,在政治上則實施以無產階級專政為名的共產黨專政,即黨內少數領導人的專政、甚至一人獨裁。在毛澤東時代,中國大陸也照此行事,並把這個模式推到了極端,結果造成了“大躍進”和文革那樣的災難,政治、經濟及其他各方面都瀕於崩潰的邊緣。難道中國告別蘇聯模式就是為了有朝一日回到蘇聯模式嗎?或許,某些主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的人就真是這樣想的,但會有多少人真心地贊同他們則大有疑問。

  從趙紫陽提出初級階段論至今,已歷十年,形勢和認識的變化以及社會發展的要求都與當初不同了。蘇聯、東歐國家社會主義制度瓦解的現實和中國改革的經驗教訓,都足以證明,各國執政的共產黨對社會主義制度的傳統認識不僅帶有嚴重的矛盾和問題,實際上是一種空想。任何國家一旦改革了原先按照傳統社會主義理論建立的社會主義制度,就既不應該、也不可能重返那舊社會主義模式了。今天,人們對於社會主義已有新的認識,即以經濟制度而言,混合的多種所有制形式、市場經濟體制、按勞分配為主又採用其他分配方式等等,其實本乃社會主義經濟的應有之義,並不僅僅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暫時性制度安排。

  崔之元在“中共十五大戰略選擇”一文中論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時說,“這顯然是防禦退守性的,並且具有理論上的不徹底性。如果第三代領導人採取這一提法,就意味着今後還要建立指令性計劃的產品經濟,這仍不能打破理論上的被動局面,不能展示獨立的理論創新的氣魄”。[17] 此論甚是。更確切地說,如果傳統社會主義理論中的高級階段確屬空想,不能成立,就根本不存在再過渡到高級階段的問題,倘若如此,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也就沒有意義了。 

  江澤民在中共十五大的報告中重提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述舊為創新,自鳴得意,而且把中共十三大報告中所說的初級階段的長度進一步作了發揮,說初級階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時間,至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那還需要更長得多的時間,需要幾代人、十幾代、甚至幾十代人堅持不懈地努力奮鬥”。[18] 通常,一代人按三十年計算,十幾代就將近五百年,幾十代人則接近一千年。按照馬克思的歷史發展階段論,一千年中人類的歷史應該經歷好幾個社會形態了,例如資本主義的發展從1769年瓦特發明蒸汽機推動工業革命算起,迄今也不過才二百三十年。江澤民把如此漫長的時間都說成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真是匪夷所思!   

  既然現在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不能免除理論上的被動,也不能堅持理論上的一貫性,那麼,就應該跨越這一論點,根據人類社會新的實踐,提出關於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新思維、新理論,這樣才能有力地從理論上說明改革開放政策的必要性和正確性。不打破傳統的社會主義理論,不否定列寧、斯大林的社會主義模式,就無法說清楚改革的前景,也很難堅持改革開放政策,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的毛病就在這裡。以鄧力群為首的極左派,是理論上的馬列主義原教旨主義者,他們根據邏輯上完整的傳統的社會主義理論和列寧、斯大林的社會主義制度模式,提出“姓社姓資、姓公姓私”等問題來和改革派糾纏,而改革派即使搬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來反擊,也仍然難以跳出馬列主義原教旨主義的圈套。例如,中共十五大前後,在以股份制改革國有企業的問題上,改革派仍然不得不努力把股份制解釋成一種公眾或社會所有制,對私字諱莫如深,竭力要劃清股份制改革和搞私有制的界限。大陸的學者沒有人敢承認和使用私有化這一概念,也是同樣的原因。 

  1997年7月,趙紫陽在與友人談到江澤民的黨校講話中提及初級階段論時,曾經表示,中共十三大提出該問題是總結歷史的結果,目前中國的改革形勢與十三大時相比已有很大變化,十五大不應局限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應跨越此理論,解決什麼是社會主義的問題,而且要從理論上來解決。[19] 趙紫陽如今對社會主義如何認識,尚待考,但是,他正確地提出了,應有新的理論來解決什麼是社會主義的問題。這說明他跨越了自己,是一個進步。 

  五、尋求社會主義的新思維  

  鄧小平曾坦率地承認,“社會主義是什麼,馬克思主義是什麼,過去我們並沒有完全搞清楚”。[20] 後來他又說,“什麼叫社會主義的問題,我們現在才解決”。[21] 他關於社會主義的講法大致有幾種。如“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除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後達到共同富裕”[22];“社會主義要消滅貧窮。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更不是共產主義”[23];“堅持社會主義,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就不會產生貧富過大的差距”[24];“社會主義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為主體;二是不搞兩極分化”[25];“只要我國經濟中公有制占主體地位,就可以避免兩極分化”[26]。但客觀地講,鄧小平只是突破了蘇聯的社會主義模式,他並沒有解決與社會主義有關的一系列複雜問題。

  研究社會主義是個艱巨的任務,瑞典前首相、社會民主黨領袖帕爾梅(Olof Palme)曾說過,社會主義有260多個定義。從社會主義的發展史來看,可以認為,社會主義首先是一種意識形態,然後發展成社會運動,最後形成一種社會制度。作為意識形態的社會主義起源最早,它所尋求和宣傳的是人類社會的正義、公正、和諧,它的信奉者一貫為實現更公正的社會而奮鬥。馬克思、恩格斯是早期社會主義思潮的信奉者,他們認為資本主義有致命的缺陷,應當用革命性的社會變革來清除這些缺陷,為此參與、推動了以工人階級為主體的社會主義運動,該運動的目的是推翻資本主義制度,建立社會主義制度。馬、恩把社會主義制度看成歷史發展中的一個階段,但對這個歷史階段的制度形態,他們既未下過嚴格的定義、也未繪出藍圖,更沒有實踐過,只不過是有一些初步設想,但被後人的實踐證明並不現實。後來是列寧和斯大林根據他們在蘇聯建設社會主義制度的片面經驗,才把社會主義制度概念化了,即經濟上要實行生產資料的國家所有制、中央計劃經濟和按勞分配,似乎有了這種制度,就可以實現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公正、正義、和諧、平等的理想了。但蘇聯社會主義模式七十多年來的實踐證明,它實際上是生產力發展的桎梏,根本背離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理想。由於這種社會主義制度的失敗,導致了蘇聯、東歐諸國政府的垮台,可以說這一制度因而已被歷史宣告死亡了。 

  中國一直堅稱自己是社會主義國家,過去實行的是和蘇聯一樣的社會主義制度,生產力也被束縛住了,最後不得不改弦更張,實行改革開放,引進資本主義的行之有效的辦法。現在,生產資料的國家所有制已改變成多種所有制的混合併存,公有制是否還是主體也很難說了;計劃經濟已變成市場經濟;在存在按勞分配的同時,也“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加收益分配”,兩極分化亦已出現。除了缺乏“保護私有財產”的明文法令之外(相信這一點不久也會列入憲法),中國目前的經濟制度狀況與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已沒有多少根本性區別,和傳統的列寧、斯大林的社會主義模式則完全不同。所以,如果說傳統的列寧、斯大林模式的社會主義制度在中國已經死亡,大概是不錯的。除了少數頑固的極左派,沒有多少人會贊成再回到那樣的模式。 

  蘇聯社會主義模式的死亡,並不意味着意識形態上的社會主義理想也必然隨之消失。否定了蘇聯模式的社會主義制度,那麼中國還要不要搞社會主義呢?我還在國內的時候,就提倡過人道、民主、正義、理性、和平的社會主義,認為改革中更要尊重人類正義、社會和諧和公正、要減少社會不平等,這其實正是早期社會主義理想的追求。為此,政府應該把社會正義、公正放在第一位,採取一系列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政策,如公共福利、累進稅、利得稅、社會保險等等。可是,中共領導人不認真關心這些原則和問題,任憑必要而急需的此類制度建設付諸闕如,他們卻把精力放在斤斤計較公有制(特別是國有制)占不占主體地位這樣的教條主義爭論上。 

  事實上,社會主義理想並不等同于堅持公有制,尤其不等同於國有制;私有制及多種其他所有制也可具有社會主義因素。斯大林時代的蘇聯和毛澤東時代的中國都把國家所有制奉為唯一的經濟基礎,但那時的蘇聯和中國究竟有多少社會正義、公正、人道、人權和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呢?相反,在北歐諸國甚至西歐、北美,這種社會主義因素要多得多。據說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劉吉訪美後,曾坦率地說,美國的社會主義因素比中國多得多。若此言屬實,他的觀感倒不失其實事求是的態度。 

  要實現上述的社會主義理想,就必須有真正的民主制度,才能選出確實為人民服務的社會民主主義者去執政,從而推行社會主義的政策。中共領導人一再說,和平和發展是世界的兩大潮流;其實,世界上還有另一潮流--民主,它是和平和發展的保障。受這三大潮流影響,各種制度和社會主義思潮都在不斷地發展變化,各國學者對這一變化的趨勢有各種看法。我傾向於趨同論(Convergence Theory),這一觀點認為,不管各國的歷史背景、以往的意識形態和制度有多大的差別,工業和科技、信息發展的邏輯,將導致各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結構趨向同一類型。 

  從世界潮流和社會演進的趨勢來看,堅持把發展變化中的社會的各個方面套上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的“帽子”,已沒有什麼意義,而關心“姓社姓資、姓公姓私”就更沒有意義了。中國當前最需要的,不是抱住“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來消極抵禦極左派的進攻,而是拋棄舊的關於傳統的社會主義制度模式的看法,積極大膽地尋求社會主義的新思維;政策目標上需要強調的是社會正義和社會公正,而不是所有制。其實中國有些學者也承認,現在中國所講的社會主義其實不過是個符號體系;還有不少學者認為,市場經濟只有一種,不必戴上社會主義的帽子,強調社會主義的本質應該是追求社會公正。[27] 評價當前某一政策的優劣,除了要考慮鄧小平所說的三個有利於(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產力、增加綜合國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之外,還應加上是否有利於社會的正義、公正、人權和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只要以這四個有利於為標準,就可以衝破一切傳統思想的束縛,向民主化和現代化的目標前進。 
 
從社會網的角度看私營企業主的政治觀念和行為
 
  李寶梁

  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副研究員

  一、社會網的研究方法和制度轉型中私營業主的關係網

  二、私營企業主對社會政治地位的自我認知和評價

  三、私營企業主的政治需求和表現形式

  四、私營企業主政治需求的“倒U形曲線”

  五、結論

  

  隨着大陸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革和社會關係的調整,出現了多種經濟成份、經營形式和分配方式的相互依存格局,這樣的機制有利於滿足人們多方面的利益需要、有利於形成多樣性的價值取向和多元化的生活方式。而人們各種利益的形成、表達和實現過程,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他們的社會網絡(即人際關係)。

  在過去的二十年中,大陸最顯着的變化之一就是個體和私營經濟的存在和發展。它不僅打破了公有制經濟的一統天下,成為最有活力和代表性的一個經濟增長點;而且,私營企業主階層的形成和出現,也成為大陸社會結構變化中最引人注目的事物。

  作為社會經濟結構、利益結構和社會關係重新組合的產物,大陸的私營企業主階層已形成了不同於其他階層和群體的社會經濟特徵。[1] 第一,生產資料的私人所有、實際占有與支配,是私營企業主最本質的、也是最深厚的利益基礎。第二,私營企業主階層獲取利益的基本方式是,通過私人占有他人的剩餘勞動而不斷擴充經濟實力,並進而謀求其他方面的利益。第三,私營企業主的個人財產和收入明顯高於其他社會成員,但其經濟和社會地位卻具有不對稱性。第四,以利益交往為核心的人際關係網,對私營企業主的成長壯大和利益的形成、表達和實現,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隨着私營企業主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加,他們也逐漸提出了政治利益和要求,例如,要求制定私有財產保護法律,要求以納稅人的身份參與政府的決策與管理,要求加入中共或是其他民主黨派、以達到參政、議政以及執政之目的,要求建立自己的組織、爭取更多的權力等。私營企業主的政治利益和要求,不僅鮮明地反映出社會結構和社會關係的變化,也反映了他們的價值取向和利益特點。他們在謀求利益的過程中,其觀念和行為方式正不斷成熟,他們以經濟實力為基礎,建立起有效而實用的人事關係,以此充當跨越社會界限的橋梁,從而把不同社會階層或地位的人聯結起來,在各自所能施展的領域,以其特有的方式,力圖實現他們追逐的目標。  

  本文通過份析社會網與私營企業主利益的形成、表達、實現之間的關係,探討不同的人際關係網對個體及群體意識和觀念的形成、變化之影響,側重考察在市場化過程中政治權力、經濟財力、社會特權對私營企業主的人事關係和利益交換的作用。[2] 

  一、社會網的研究方法和制度轉型中私營業主的關係網 

  社會網(即人際關係)一直是社會學家研究社會結構和人類活動的一個重要角度,這方面的研究導致了一系列相關理論和方法的形成。依照社會網理論的觀點,在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人的思想和行為是依託人們的各種關係和聯繫、在互動交往中形成並不斷發展的。人為了得到物質或社會方面的報酬,就要與他人發生合作、交換等各種互動活動;當互動頻繁到一定程度,為了某種需要或目的,就可能確立起一種比較固定和持久的關係,即促進人們相互往來和恩惠交換的個人間的聯繫;這種聯繫的紐帶可以是親屬或非親屬,可以是直接的或間接的、橫向或縱向的;整個社會即是由相互交錯或平行的關係網絡所組成的一個大系統,相互交織的人際關係網構成了個體間相對穩定的社會關係體系。 

  研究社會網的學者們所感興趣的,就是這種客觀存在的社會關係體系如何作用於個體並施加影響、它的結構及其對社會行為的影響模式。[3]。格蘭諾維特(Granovetter,1973),林南(1981)關於社會網與社會資源關係的研究,波特(Bott,1971)關於社會網的結構特徵對個人觀念形成和變化的影響之分析,博爾特(Burt,1983)關於個體在社會網中的地位與它所擁有的權力大小的研究等,就是應用社會網的方法在小群體和階級、階層的研究領域裡的成功之作。從經濟行為植根於行為者的社會網絡之中這一觀點出發,筆者本項研究的對象是社會網,以社會網的有關理論為分析工具。 

  中國人歷來重視社會關係,通常把善於應付(good at repartee)各種社會關係,視為個體間活動的一種技巧。但自近代以來,是集權和計劃體制的社會生活環境,才明顯增強了社會關係在大陸民眾生活中廣泛而重要的意義,以致於“關係”成了大陸語言中的專有名詞,一個人所擁有的“關係”資本成了他社會地位的象徵。改革開放以來,一方面出現了制度轉型中權力和利益的再分配和調整,另一方面又缺乏對政府和市場行為的恰當有效的規範,因此,非法律化、制度化的權力和利益的交換、轉讓及人事互通關係又有進一步的擴展,使得“關係”的內涵更加複雜。這種權力與利益的轉化過程,有一部份正是與私營業者階層密切相關的。  

  在歷史上,隨着大陸局勢的演變,個體、私營業者經歷了多變的命運。改革開放以來,由於政府實行了有利於個體、私營業者發展的政策,同時市場機制的發育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個體、私營經濟重新登上歷史舞台,發展迅速。[4] 需要強調的是,政府對個體、私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具有強大的制導力量,不僅影響着大眾的認識和觀念,而且也影響着私營業者社會、政治、經濟利益的表達與實現,以及他們思想觀念的形成和發展。在過去二十年中,私營經濟及私營企業主階層的形成和發展,始終受到政府行為的極大牽制和影響。由於各階段政策的變化,也因為政府不同部門出於利益考慮管理措施的不協調,私營經濟及私營企業主階層的形成和發展,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徵。  

  在這種政治社會環境裡,私營企業主經濟活動的維持和社會利益的維護,不僅取決於企業的運營管理,還取決於人際關係的運用,即業主是否營造出了各種關係網絡並因此產生可利用的社會資源,不同的網絡提供不同的社會資源和市場機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場化過程中,由於行政權力被各級官員轉化為謀取個人利益的手段(可稱之為權力變形),這樣就開闢了官商勾結、互相利用的空間。對私營企業主來說,這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與官員們的“關係”可以直接轉化成各種社會資源和經濟利益,或者可以說,誰擁有優越的社會網,誰的發展就一帆風順。  

  私營企業主的社會交往各不相同,其利益形成、表達與實現也就不同。本文所考察的是,人際關係網在多大程度上支撐了私營企業主的利益交換;同時,也考察這種關係網絡對私營企業主的社會、政治、經濟利益的構成產生何種作用和影響,即當經濟利益得到一定的滿足後,他們的政治利益和要求是什麼、怎樣表達,為了實現這些政治利益和要求,他們如何運用自己的社會網?  

  本文所討論的私營企業主的政治觀念和行為,是指他們的自我認知和評價、利益表達和實現方式、社會態度及價值概念、政治行為與要求等。本項研究所使用的資料,取自本人曾組織參與的有關抽樣調查、部份實地考察和深度訪談,共包括三部份。  

  (1) 1994年由中共天津市委統戰部和市工商聯組織,由本人負責設計、調查、分析並完成的“天津市私營企業經濟實力排名前200戶企業主的政治要求調查”(以下簡稱“調查一”),調查對象是經濟實力(企業資產)百萬元以上的私營企業主,調查旨在了解、把握他們的思想動態、目標取向和發展趨勢,特別是他們政治要求的內容、形式、願望表達及實現渠道等。共發問卷210份,回收有效問卷193份,有效率為91.9%。同時,調查中還訪談了私營企業主中的政協委員、各黨派成員,以及工商聯的主委、副主委。  

  (2) 1996年由中共中央統戰部和全國工商聯發起組織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調查”(以下簡稱“調查二”),此次調查在全國15省8市按私營企業總戶數的5%抽樣,共發放、回收問卷2123份,有效問卷1992份,有效率為93.8%。本人參加了天津地區的調查和資料的後期整理分析。  

  (3) 訪談資料(以下簡稱“調查三”)包括近年來本人會同有關部門陸續在15家企業所作的情況調查,本人參加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各種座談會的記錄,以及本人對兩個私營企業的跟蹤調查。  

  二、私營企業主對社會政治地位的自我認知和評價  

  中國大陸現階段私營經濟及私營企業主階層,是在改革開放的大環境、大背景中崛起的。對此,私營企業主們多持肯定態度。“調查二”顯示,78.4%的被調查者承認,是改革開放給了他們成長和發展的機會,希望這一政策能夠長期不變。 

  在評價自己的經濟和社會地位時,絕大多數被訪者表示,自己的收入地位、社會名聲、政治參與程度只是處在社會的中層。有56.9%的被訪者認為,他們雖然依靠自己的努力和發奮創業,塑造了一個企業高效益、個人高收入的形像,但這更多地只是體現在經濟收益上,而他們實際的經濟、社會、政治地位卻明顯地偏低。 

  例如,在經濟地位上,私營經濟尚未被視為經濟運行的主體,而是被看做公有經濟的補充,仍處在從屬地位,受到政府的嚴格監督和管理。在政治地位方面,私營經濟還處在以國家政權為中心的社會組織和權力體系之外,並未成為可以信賴的依靠力量;私營企業主階層也不像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城鎮集體單位員工那樣具有明確的政治上的從屬關係,沒有自己的政治組織和利益代表,因此,他們的政治願望和利益要求,往往只能通過有限的政治渠道或是通過政權組織中具有幹部身份的人來代表和反映。 

  所謂的政治渠道是指目前大陸政治體制中的參政議政體系,如人大、政協、各黨派、工商聯等。在“調查一”中,為了了解現有政治渠道能否充份表達私營企業主的利益和要求,曾設計了如下問題,“在政治生活中,您認為以下哪種渠道能有效地反映您的意願要求?”,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私營企業主能通過人大、政協、各黨派表達自己的意願。(參見下表) 

  私營企業主對現有政治渠道的滿意率 (N=193) 

  人大

  政協

  各黨派

  工商聯

  私企協會

  聯誼會

  其他組織

  N

  16

  32

  11

  69

  35

  13

  17

  %

  8.3

  16.5

  5.7

  35.7

  18.1

  6.7

  8.8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如果是真實的,那麼私營企業主又是通過什麼渠道來反映自己的意願呢?在“調查三”中,曾就此敏感問題訪問了私營企業主,他們的看法主要有三點。

  第一,現有政治渠道並不能暢通地反映民情民意,私營企業主如果要通過這些組織實現與政府的溝通、反映自己的意願要求,首先需要建立與這些組織的某種關係或聯繫,如爭取成為某組織的成員。其次,還要經常參加某些社會活動,與某一方面的官員建立起個人聯繫,否則,私營企業主意願的表達將會遇到阻礙。

  第二,現有政治渠道中存在着非制度化、非規範化的行為,許多向上反映的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處理,而官方機構中的官僚作風和形式主義做法更增添了人們的反感。因此,私營企業主對通過這些政治渠道反映民意,持保留態度。

  第三,在現有的政治渠道和政府部門中,仍存在着對私營經濟和私營企業主的歧視,始終視他們為政治上處於從屬地位的被管理對象,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着私營企業主對現有政治渠道的認同。

  當問到“如何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時,“調查二”顯示,83%的私營企業主表示,要儘量擴大企業規模、增加自身的實力,從而獲取更大的社會承認;有60.4%的人表示,要在生活中注意樹立良好形像,更多地支持和參加社會公益事業,以影響公眾輿論;另有31.2%的人則表示,要通過擔任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來提高地位,表達心聲。此外,也有24.6%的人表示,為了能表達和實現自己的意願和要求,他們會主動在政府官員中尋找支持者、扶持代言人。這些看法反映出私營企業主追求政治利益的意願。

  三、私營企業主的政治需求和表現形式 

  1. 經濟實力擴大後,積極尋求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政治後盾 

  在目前的政治社會環境中,私營企業主有其獨特的心態與情感世界,他們的政治需求和政治行為,是隨着私營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政治參與意識的普遍提高,而形成、發展起來的。私營企業主的參政議政或尋求政治發展等政治要求和行為,首先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私企主在尋求政治保護時,通常有以下三種方式。 

  第一是法律保護,即為了維護自身和群體的權益,在利益受到侵害時尋求法律的保護,或提出相關的法律要求。從“調查三”在天津市15家私營鞋帽製造和食品加工企業的座談考察中發現,通常私營企業主對現行的法規政策比較關心。《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實施已近十年[5],80%以上的私營企業主認為,該法規需要修改。他們要求在法律上明確規定私營企業的產權歸屬和私有財產的法律地位,以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有60%左右的私營企業主提出,既然憲法中允許多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就不應該強調以公有制為主體,搞所有制上的“成份論”,將私營經濟置於不平等的競爭環境之中。他們還認為,在許多情形下,使用法律手段處理私人糾紛,實際上既浪費精力又傷感情[6],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要達到保護自己的目的,真正直接有效的還是下面兩種方式。

  第二種是組織保護,即以現有政治渠道和各級政府部門為依託,通過不同形式介入這些組織的活動,藉此保護自己的利益。這種組織保護通常有三種形式。其一是私營企業主本人成為某個機構或組織的成員(如政協委員、工商聯委員等),從而可以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一些重大事情提出看法和要求。其二是利用企業中的黨團組織或工會,抵制政府部門的攤派索取和吃、拿、卡、要行為。組建這些基層黨團工會組織,本不是私營企業主的意願,而是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但私營企業主卻聰明地利用這些組織,來對付一些政府部門的不正之風。其三是私營企業主與有關組織或部門建立特殊關係,利用這些組織的權力或地位,為業主提供利益保護。幾乎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靠山和“關係”,私營企業主當中流傳着一種說法,即所謂“小的(企業)靠三所(工商所、稅務所、派出所),大的靠三局(工商局、稅務局、公安局),這其實也就是關係網。

  第三種保護方式是“關係”保護,是指私營企業主通過與某些組織及個人建立“熱線”聯繫,從而為業主的利益表達和實現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這種“熱線”的一端是經濟上具有一定實力的私營企業主,另一端則是具有一些職權、居於支配地位的官員,或是具有權力和地位表徵的社會組織。在這個“熱線”的雙方之間,溝通和聯繫的橋梁是政治權力、經濟財力和社會特權,最終實現權力和利益的交換。這類“關係”多種多樣,源於相似的利益驅動,但由於每個私營企業主和官員的需求不同、所擁有的具體資源也不同,他們往往偏好直接的私下交往,並不需要中間環節。

  下面從訪談資料中選出兩例,以說明這種“關係”的特徵。第一例是天津一家幾年前就已發跡並赫赫有名的食品飲料公司,由於在企業準備擴大生產規模、申請徵用土地的過程中,因未滿足主管部門安置10名職工的要求,而與主管部門不睦,結果遲遲申領不到執照,且供水、供電也常常受到刁難。該企業業主萬般無奈,找到了曾是同鄉同學、現在主管經濟的副區長,結果僅用三天就解決了此事。該副區長居間促成的條件是,企業答應接受主管部門提出的4人到企業就業(其中2人在原來的10人名單上),而主管部門則保證在公文手續上為企業提供一切方便條件,不出任何偏差。

  第二例是天津的一家私營服裝製作企業,業主年輕有為,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在調查中發現,他主要與兩類人來往,一是生意場上的商人,二是官場上的大小官員。由於他善走“上層路線”,據說現在已是市里某些領導人家中的常客,而且還擁有許多其他頭銜,如政協委員、商會會長等。在訪談中他曾坦率地說,在他的那個行業里,自己已可稱得上是“老大”,如果有什麼麻煩,只要一個電話,就立刻會有人開着警車來幫助解決。

  顯然,在改革時期利益關係的重新組合過程中,由於制度和規則的模煳和不穩定性,必然會出現政治權力、經濟財力和社會特權三者之間互相勾結利用的關係[7],即通過政治權力和權力變形來獲取經濟利益及特權、通過經濟財力來支配政治權力並獲取社會特權、進而通過社會特權來把握取得政治權力和經濟財力的有利時機。在私營企業主尋求利益保護的三種形式中,“關係”保護正體現了這種過程,它也是最直接有效的保護私營企業主利益的方法。

  2. 市場主體意識增強後,積極尋求反映自己願望要求的政治渠道

  隨着經濟實力的擴大,私營企業主的政治參與和自主意識也增強了,他們已不滿足於單純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對時政發表一些議論,而是開始尋求表達其政治主見和願望要求的政治渠道,試圖通過政治參與直接影響決策,其政治參與活動主要有三種形式。

  第一,私營企業主積極加強與黨和政府的聯繫,以獲取更多的政治經濟支持。他們為了維護自身的經濟利益,希望藉助一定的正式途徑代表和反映本階層的利益,以樹立起他們在社會中的地位。“調查二”顯示,56.4%的私營業者希望與統戰部、工商聯加強聯繫,以此作為反映他們意願和要求的橋梁紐帶,38.5%的人希望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加強聯繫,以反映他們在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33%的人希望加強與政策制定、產業規劃等部門的聯繫,以儘快了解把握私營經濟的發展政策及產業調整情況。

  同時,他們也力圖與當地黨政官員建立更多的個人聯繫。據調查,在私營企業主中,大約27%的人希望與當地的領導人建立聯繫,藉此提高地位、擴大影響。例如,一個政府部門組織私營企業代表出國考察,由某位重要官員帶隊,一位企業主雖去過該國,但因從未與該官員有接觸機會,為與這位官員建立聯繫,這位企業主就不惜重金參加了這次出國考察活動。

  第二,為實現參政議政的目的,私營企業主普遍重視各級黨政機構給他們的政治安排。從“調查二”發現,在被調查的私營業者當中,有14.2%的擔任了人大代表,其中88%是縣級人大代表,33.9%的私營業者成為各級政協組織的成員,47.1%的私營企業主在工商聯中擔任職務。廣東省的一份調查資料則表明,目前廣東省有55.3%的私營企業主希望被選為人大代表或被推薦為政協委員,有12.7%的私營企業主希望能在各級政府中任職。[8]

  私營企業主熱衷於政治安排,通常有兩種不同的心態。一種是出於對政治的興趣,他們認為,自己既然有能力、有實力成功地經營,那麼在政治上也應該有相應的地位和權力,希望直接參與國家的政治生活。對他們來說,推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並不是裝裝門面的事,而是希望能讓真正有參政議政能力的人出來代表他們的利益。另一種心態主要是追求表面的榮譽,持這種心態的人認為,既然大陸的社會是一個以官本位為核心的等級社會,私營企業經營得再成功,也攀不上社會等級的台階。所以,要擺脫低人一等的社會地位,就必須通過各種渠道撈取政治資本,哪怕只是一種虛榮,也可以產生政治、社會甚至經濟效應。持這兩種心態的人大約各占30%左右,其餘的人則是兩種心態兼而有之。總之,對目前政治地位的不滿,是私營企業主追求政治地位的重要動因。

  第三,在各種政治社會組織中尋找位置。出於維護自身利益、或為了提高社會地位、乃至尋求某種歸宿的需要,近年來私營企業主對加入各種政治社會組織表現出極高的熱情。據“調查二”的數據,被調查者中有26.6%的人曾明確提出加入中共,11.7%的人提出加入民主黨派,另有44.9%提出加入工商聯及各業公會,其餘的人則表示希望加入企業家聯誼會或俱樂部。他們參加這些組織,一方面是為了精神上獲得依靠,得到表達心聲和願望的渠道;另一方面也因為這些組織的成員身份有使用價值,為與黨政機關或官員建立正式或非正式的聯繫提供機會,有助於自身的發展。

  3. 為提高自己的聲望地位,積極尋求參與公眾事務的社會舞台 

  私營企業主為了表達自己在經濟、社會和政治等方面的願望和要求,使更多的人了解和重視自己,不僅積極加入政治社會組織,而且也願意參與公眾事務。以天津的調查為例,私營企業主通常都比較注意與其所在社區維持良好的關係,並關心社區發展。在被調查者中,有86.4%的人都曾對本社區的福利事業和社區建設項目捐過款,平均捐款數額達2萬元,他們希望籍此提高自己的聲譽。 

  在廣泛參與社會事務的同時,他們也非常重視在媒體上露面的機會,希望籍此表達願望、展示自己。他們利用各種機會與新聞界接觸,與作家交朋友,請人寫報告文學、通訊、專訪等,通過大眾傳媒為自己作宣傳。他們當中有的人還與其他團體合作辦報,以樹立自己的形像,並影響公眾輿論。他們比其他社會群體更注重與政府官員、知名人士建立廣泛、親密、私人的關係。在調查中發現,一些私營企業主在辦公室或家中陳列着各種大小人物到企業考察參觀的照片、合影或題詞,對這種榮譽十分珍惜並為此津津樂道。為了交友並建立聯繫,他們一般很捨得花精力、時間和金錢。 

  四、私營企業主政治需求的“倒U形曲線”  

  在研究私營企業主的政治觀念和行為時,筆者還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即私營企業主政治需求的“倒U形曲線”特徵。如果以私營企業主的經濟實力為橫坐標,以其政治需求和表達意願為縱坐標,那麼可以發現,私營企業主表達政治願望和參政議政的熱情並不隨其經濟實力的增加而不斷上升;相反,當他們的經濟實力達到一定程度、政治上也獲得一些安排後,他們的政治要求和熱情就趨於平緩、甚至有下降的趨勢。[9]

  怎樣認識和解釋這一現象呢?通過“調查三”的深度訪談,筆者發現,至少有以下三種原因。第一,獲得政治安排後,私營企業主的政治參與熱情就下降了。目前完成的關於私營企業主政治要求和表現的調查,都是根據他們參加現有政治組織的熱情、願望和主動性等指標來分析他們的參與意願的,基本上是對過去幾年情形的判斷。但近一、兩年來,經濟實力較強的私營企業主在業務拓展和企業知名度上,都已具備一定的影響和聲望,而且,業主本人往往也得到了一些政治安排,如商會會長或政協委員等。既然進入政治渠道的目的已經達到了,他們進一步表達政治願望和要求的熱情及迫切性也就有所下降,甚至有的私營企業主認為,這種名譽性的政治安排對其企業和本人來說並不十分重要。持這種觀點的私營企業主大約占被調查者的40%。

  第二,政治性保護並非私營企業主的唯一依靠。對私營企業主來說,這種保護雖然是必要的,但也是有限的,因此他們不會不斷擴大政治參與去進一步加強這種保護,出於對自己的財產安全的擔心,他們還會選擇其他的自我保護措施。私營企業的規模越大,業主的財產越多,他們的自我保護心理也越重。如果出現政治或經濟局勢波動、令他們擔心自己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時,一方面,他們接受政治安排但不積極參加政治活動,避免在政治上作更多的表現,也較少發表對政治問題的看法;另一方面,他們大多會把資產向海外轉移。一些具有較大規模和實力的私營企業主均與海外建立了各種聯繫,一部份人已擁有其他國家的永久居留權。在天津調查的結果顯示,目前贊同上述做法的私營企業主大約占30%。

  第三,社會關係網的發展要求私營企業主謹言慎行。私營業主在謀求企業發展和政治地位的過程中,建立起了以利益交往為核心的關係網,他們的知名度和資產實力越強,其關係網成員的社會政治地位也越高。因此,與這些重要人物有特殊關係的私營業主不得不謹言慎行,特別是在提出政治需要方面要格外小心,這既是出於對朋友的忠誠、防止給上層的朋友帶來麻煩,也是為了維護這種“關係”及業主的自身利益。

  五、結論 

  以上分析表明,隨着經濟實力的擴大,中國大陸的私營企業主會努力尋求保護其合法利益的政治後盾、反映其願望要求的民主渠道和參與公眾事務的社會舞台,這是私營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必然結果。他們的觀念和行為方式,既反映了中國大陸目前社會轉型時期的利益格局和人際關係特點,也反映了當代中國社會人們的價值觀和利益追求的變化發展。私營企業主對政治生活的關注和參與,預示着市民政治文化已經開始出現。

  私營企業主階層的社會、政治、經濟利益的形成和表達,不僅源於體制改革和市場化的推動,而且是目前私營經濟所處的特殊地位的結果。私營企業主為了獲取和維護自身的各方面利益,必然要營造和利用社會關係網絡。由於在轉型時期政府行為和市場調節功能均存在着明顯的缺陷,使得這種社會關係網的發展有了更廣闊的空間,通過關係網與現存的官方科層體系成員的利益互動交往,是保證私營企業主成長和發展的重要因素。這種關係網具有極強的實用性和功利性,它是圍繞着不同利益所形成的各種網絡,同時也影響着私營企業主的觀念和行為方式。

  從人際關係的角度來分析,可以發現,私營企業主編織的關係網是一種典型的個體中心網絡(ego-center 

  network)[10],它包括企業外部和內部關係網兩部份。在這個網絡中,私營企業主是核心,他們不僅具有較強的經濟支配能力,而且對關係網中其他成員之間的關係也具有一定的制約力。企業的外部關係網絡主要由掌握各種權利和資源的各級幹部為基礎,以私營業主和外部幹部雙方互利為目的。調查表明,在私營企業主的個人交往中,有12.5%是與親屬的密切來往,而這些親屬中,22%在機關事業單位任職、13.5%在其他企業當負責人、另有8.4%在各類企業中任中層管理幹部;在與私企主關係最密切的朋友中,各級幹部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其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任科級以上幹部的占27.4%,擔任企業負責人的有23.7%,兩項合計超過50%。筆者對私營企業主外部關係網演變趨勢的理解是,私營企業主會根據自己的需要和獲取利益的大小,不斷調整其社會網絡的構成、規模和緊密程度,社會網成員的趨同性可能將降低、重疊性將逐步減少,而異質性將增強。 

  私營企業的內部關係網則與企業的外部關係網完全不同。企業內部關係網主要是以血緣、婚姻連接起來的親緣關係,企業內普遍存在着家族式的人事和用工關係。例如,在私營企業的管理人員中,45%的人與業主有親戚關係,生產人員中則16.9%的人與業主有親緣關係,企業中還有20%左右的人是企業主的親戚介紹來的。這說明,親緣關係是維繫私營企業內部凝聚力的主要關係形式。 

  在大陸對私營企業主階層的社會網的研究尚待擴展,更未產生成熟的理論的方法。筆者關於私營企業主觀念和行為方式的研究只是初步的嘗試,尚不深入也不規範。在今後的研究中,將進一步地分析影響社會網形成和發展的經濟、社會、政治與文化等各種因素,從私營企業主的利益結構出發,分析利益形成與發展的社會政治經濟背景,進而探究宏觀社會結構(如社會運行機制、政府職能利益、市場支持系統等)是如何影響和制約個體行為網絡的。 
 
 
公正運作還是遷就既得利益:
 
  中國住房體制改革政策的反思

  顧海兵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1. 現有公房的房情混亂、分配不公

  2. 出售公房中的種種弊端

  3. 住房商品化不等於住房私有化

  

  中國已經開始了住房制度改革,在這一改革中仍然有許多問題值得討論。一直到最近,城市居民的主體居住的是公房,公有住宅在中國的城市裡仍然是一種主要的社會福利。既然公有住宅基本上是一種社會福利,那麼它的分配就應當是以保證社會公平為主要原則的。然而,由於公房的產權主要由各單位擁有,這些公有住宅的分配過程事實上包含了種種的社會不公。

  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目前正在進行的住房體制改革,究竟是在改革的名義下,又一次照顧既得利益者,造成更大的社會不公、引發更多的社會矛盾呢,還是儘可能地體現社會公平的原則、適當扭轉以往公房分配不公留下的種種弊端,這是房改能否真正成功、收效的關鍵。筆者認為,在現有公房分配不公、各單位“房情”不清的現狀下,倉促實行公房私有化的辦法,存在着諸多弊端;房改的最終目標應當是實現“大家有房住”的良性運轉體制,而目前推行的低價售房辦法,不僅無助於解決房荒問題,而且為今後進一步的房改設置了種種障礙。

  1. 現有公房的房情混亂、分配不公 

  城市居民居住的公房屬於公有財產,住房體制改革不應成為各單位借出售公房而斂財聚錢的手段,它應該考慮到住房的公平分配;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就需要公正的操作;要真正做到公正操作,第一步就應當是公開“房情”,公開是公正、公平的前提。

  中國房改進展遲緩的原因之一就是“房情”不清,各單位對究竟有多少公房缺乏準確可靠的統計。除因各單位房管部門的資料混亂外,還有其他因素的影響。例如,不少單位的歷任領導都擁有在位時私下留用的公房,不僅普通員工不知情,就連其繼任者也不清楚此類公房究竟有多少、分布在何處。又如,各單位的公房中往往有非本單位的人居住,包括有權勢的房管、公安、公用事業等部門的人及其他“關係戶”,領導及部份職工的子女或朋友,秘密承租的人(即單位及其職工私自將公房出租給他人居住或經商),以及已調離本單位的職工等。究竟全國各單位的公房裡有多少居住者為非本單位職工,是很難統計的,很可能高於5%。

  以往的公房分配辦法也導致了嚴重的分配不公。各單位的公房建房資金來源複雜,產權歸屬含煳不清,最後變成了事實上的單位“所有”。在這種情況下,幾乎每個單位的住房分配都有分配不公的問題。這首先是因為上述的“房情”不清,即本單位的住房總量和分布情況不對員工完全公開;其次,在分配公房時,不僅各單位制定的分房辦法、標準不同,甚至同一單位前後時期的辦法也不一樣,由於分房辦法變化不定,造成了住房分配中有很大的隨意性;再次,分房過程中往往還有一部份是“黑箱作業”,有部份住房是由單位領導和房管人員私下派分,這些擁有權力的人根本不受公開的住房分配辦法的約束;最後,在各單位分房過程中共同存在着一個問題,即分配原則(或打分辦法)中偏重照顧年資和男性,使得年輕或女性職工往往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

  筆者認為,在這種公房占用一片混亂的情況下,要推行住房體制改革,其前提應該是,各單位先進行本單位公房及其居住狀況的普查,然後公布普查結果。尤其有必要公布以下幾類情況,即單位領導占有和實際居住着多少公房,哪些非本單位職工居住着本單位的公房,本單位職工中家庭人均居住面積最高組的情況,以及住房困難戶的情況等。可以由職代會或工會組織住房普查並公布結果,通過在“陽光”下公開“房情”的手段,既暴露以往公房分配不公的現象,也可通過住房體制改革緩解這一矛盾,還可避免讓過去在公房分配中以權謀私的人又一次利用公房私有化占大便宜。如果缺少“房情”公開這一環節,公房私有化就是“黑箱作業”,成了便於以權謀私者將多占公房“合法”私有的捷徑。

  2. 出售公房中的種種弊端  

  目前推行的住房體制改革中,最主要的一環就是向住戶出售公房。國務院房改辦的一位人士指出,公房出售的關鍵在於公平,而原有的住房分配不公可能引起一系列問題。[1] 筆者認為,無論是以標準價、成本價、還是以所謂的市場價出售公房,都有諸多的不合理、不公正之處;房改的任務首先是要解決公有住房分配不公的問題,但現行的售房政策實際上卻加劇了這個矛盾。 

  在土地國有的狀況下,沒有真正的地價,因此也不可能形成住宅的真正的市場價格。目前,城市住宅以公房為主,各單位出售公房時,都想儘可能照顧本單位住戶的既得利益,又要考慮到現行的工資制度和員工的收入水平。在這種情況下,各單位出售公房時的房價是必然偏低的,出售公房只不過是公有住房資產的變相流失和對住戶的福利性“大饋贈”。也可以說,中國目前幾乎不可能制定出一個合理、公平的房價,使國家、單位、有房戶、無房戶的利益都能兼顧到。況且,對目前售房所得的收入究竟該如何使用,政府既未作規定、也未監督檢查。售房收入的實際流向處於無序狀態,多半成為各單位“小金庫”的額外財源,然後再用於福利性開支。大批公有住宅被出售了,國家幾乎毫無所得。有房戶得到了新的實惠,至於無房戶今後如何能得到相應補償,則好像被忘得一乾二淨。 

  由於公房售價低,近年來各單位都爭相向住戶出售公房,它們一方面降低房價,另一方面給予住戶種種折扣優惠、甚至向職工提供購房補貼。一些有權有錢的單位甚至高價買來公房,再低價“半賣半送”地給職工。這樣出售公房不僅導致公有的住宅資產大量流失,而且實際上是以住房體制改革為名的一次大規模福利分配。由於這是一次性分配,不少人都視之為“最後的免費晚餐”,都想抓住機會“撈一把”。結果,過去多占房者現在得利更多,這雖在短期內換來了得利者的叫好聲,但今後必然引起無房者的嚴重不滿,引發更大的社會不安定。 

  如果這次出售公房後確實停止福利性分房,那麼,這對目前無房、今後需要住房的人是非常不公平的。首先,這是因為低價售房使既得利益剛性化了,即過去得到福利性住宅的人的既得利益被承認了,而尚未得到這一福利的人的權利卻被剝奪了。除非目前公有住宅的售房價格合理,並且無房或缺房者能從對有房者的售房收入中得到必要的補償,否則,這種出售現有的福利性住宅、減少或停止今後住宅的福利性分配的做法,不僅會使有房者與無房者之間、缺房者與多房者之間分配不公的現象由隱性轉為顯性,而且會使分配不公的程度進一步擴大、今後可分配的公房資源減少。實行這種辦法後,年輕的職工承擔着單位今後發展的重任,卻既得不到住宅的福利性分配、也無力從市場上買到住宅;而老職工已經或行將退休,他們過去享有福利性住宅,現在通過低價買房又得到一次隱性福利補助,今後也不必再為住宅支付費用。這必然造成今後新老職工之間越來越嚴重的衝突。 

  其次,現有公房被出售之後,將加劇單位住宅管理上的困難和新老住戶之間的衝突。例如,一個職工購買了本單位的公房後,如果離開了該單位另謀職業,他的住宅所有權是否仍然有效,就成了棘手的難題。如果他購買公有住宅後真有所有權,那原來出售該住宅的單位就無權強迫他離職後必須出售該住宅;如果他一旦離職、對住宅的所有權就立即失效,那他實際上化數萬元所買來的只不過是該住宅的使用權,而他作為在該單位工作的住戶、本來就自然擁有這種不可剝奪的使用權,不應該再化大筆資金去買它。倘若職工們發現,在所謂的“出售公房”過程中,他們買到的只不過是本不必買的住宅使用權,就會發現這個所謂的“賣房”政策實際上是一個通過單位向職工強行徵收住房“捐款”的花招。同時,職工買下本單位的住房後,會因各種原因讓子女繼承所有權,或將使用權轉讓給親屬朋友;結果,本單位的一部份住房必然被與本單位無關的人占住,而住宅的日常管理仍然要靠原來擁有該住宅的單位,在本單位職工住房緊張的狀況下,這無疑會引起一系列本單位住戶與非本單位住戶之間的矛盾。 

  再者,現行的售房計價方法也加劇了社會不公,擴大了有房者之間以及有房與無房者之間的矛盾。例如,北京市的公房出售辦法中規定,房價按竣工年數每年折舊2%、每一年工齡優惠12元。[2] 這樣的計價辦法明顯地傾向於有既得利益的“高年資者”。例如,如果一位高年資者住的是25年房齡的舊房,且夫妻工齡之和達到80年,則適用於他的房價是負數[3],即他不僅不用花錢買房,單位還要為他願意繼續居住這所住宅倒貼錢,這豈不怪哉!為了既儘量照顧既得利益、又防止真的出現負數房價,北京市又不得不作了每平米售價不得低於200多元的規定。然而,如此低的售價簡直就是對售房政策的嘲弄。按照北京市的房價規定,一位年輕人若住的是新房,則他因年輕而沒有工齡優惠,又因新房而沒有房齡折扣,這樣,一套50平米的房子至少要花5萬元。與高年資者相比,懸殊驚人。如果再考慮到高年資者所住公宅往往房齡雖老但質量不錯、且位置接近市區,則這樣的售價差異就顯得更加不合理了。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房齡優惠和工齡優惠進一步強化了不合理的既得利益。因為,對於高年資者來說,他們已經幾乎免費地住了多年或一輩子公房,現在再以特低價將所住公房“售”給他們,實質上是送給他們一筆可觀的、供子女繼承的、會帶來豐厚利益的不動產。從購房者收入的角度來看,不管年資高低,人均收入水平的差異是很小的,高年資者和低年資者的購買力其實差不多;高年資者若在有生之年不能存夠買房的錢,則理應由將來繼承不動產的子女支持,而不應由單位補貼。況且,工齡優惠是難以量化的,因為工齡並不等於貢獻。現在北京市確定的12元工齡優惠標準,究竟依據是什麼,也不得而知。實際上,這種突出工齡優惠的做法,並沒有真正的經濟上的理由,只不過是政策制定者想要迎合既得利益者的需要而已。

  在目前的土地國有和單位管房的體制下,所謂的購買公房,其本質是把今後幾十年所有的房租一次付清。還有人指出,現行的售房政策存在着重大隱憂,因為目前多數買房者只買到了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也基本上沒有處置權。[4] 這樣,住戶買單位的公房和買市場上的商品房,有非常大的差別。買來的公房表面上產權歸己,實際上並不是、也不可能是真正的私房;非本單位的職工居住在內,其住宅的維修管理還是離不開該住宅的原所有單位。在單位所有制沒有真正消失之前,單位的住房管理體制的單項改革是難以突破的。今後這批售出的單位公房一旦上市交易,還會引發一系列與單位所有制之間的矛盾。 

  3. 住房商品化不等於住房私有化 

  實現住房商品化無疑是必要的。但是,住房商品化並不等於住房私有化,並不等於只售不租。即使在西方國家,人們也並不都是買房居住,比如三分之二的瑞士人、超過一半的德國人、將近一半的美國人都是租房而住的。[5] 就目前中國的土地制度及城市住房狀況而言,住宅體制改革完全可以走租賃經營的道路。如果實行公有住宅真正的租賃經營,則政府和各單位就可不斷調整公房配置中的社會不公問題。 

  中國城市住房問題的核心是配置不公,但若進一步深究,就會發現,其本質實際上是房租太低,因為房租太低,才使得有房者近乎無償占用,有房者與無房者的利益差距大得驚人。1981年,人均房租支出占城鎮家庭人均年收入的比重為1.27%,1985年為0.87%,1990年為0.62%,1993年為0.85%,1996年為1%左右[6];1996年,中國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近5,000元,比1978年增長了3倍,但住房支出的比重甚至低於煙酒飲料支出的比重。在城鎮居民的人均總支出中,用於住房的支出僅124元,比購買耐用消費品(162元)、煙酒飲料(168元)、肉類(440元)、服裝(324元)的任何一項支出都少。[7] 在改革已推行了近20年後的今天,城市公房的房租仍然極低,1996年占支出的比重甚至低於1981年。這就說明,到1996年為止,經濟改革幾乎沒有觸動住宅的福利化政策和體制。 

  由於公有住宅的房租太低,近年來,大多數家庭都能省下足夠的錢用於室內裝修,花3至5萬元裝修一個住宅單元是常事,甚至連花10萬元的也不少見。但是,一談到要提高几十元房租,人人都喊沒錢,而私人卻能為公有住宅的室內裝修花去數萬元,這種“怪事”只有在社會主義國家才會出現。公有住宅的房客敢於擅自裝修所租之屋,不僅破壞了住房質量,而且侵犯了房東的產權,這在產權清晰的發達國家裡是無法想象的,但中國的公有住宅的房東(各單位)卻持默許的態度,甚至還有公家出錢幫助住戶裝修的現象。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中國城市裡公有住宅的房客,其實早就根據慣例認定,他們一旦入住,就有了約定俗成的永久使用權,否則他們怎麼會捨得投資數萬元來裝修一個使用權不確定的住宅呢? 

  目前,中國其實已經具備實行真正的公有住宅租賃經營的條件,可以大幅度提高房租了。讓城市居民從煙酒、耐用消費品、肉類、服裝等支出中,拿出一半(約500元,10%),轉用於房租支出,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所以,把城鎮居民住房支出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提高到10-15%是完全可能的。目前實行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就已經提取了個人收入的5%。如果住房支出的比重上升到10%,相當於每平米月租金3元多,則全國房租總收入可在現有基礎上增加4倍以上,多籌集住房資金700-1,000億元;若其中的一半用於維護舊房,另一半用於建設新住宅,則每年可增加0.5億平方米新住宅、解決500萬人的住房需求;若堅持這樣的政策,有5-8年就可以解決城市裡500萬無房戶和擁擠戶的住房困難。 

  大幅度提高房租後,就可以做到以租養房、以租建房。這樣,首先可用部份房租收入來修建新住宅,這就相當於把從有房戶那裡徵收來的一部份租金轉移(再分配)給無房戶,從而減輕有房戶與缺房戶、無房戶之間的分配不公的矛盾;其次,還可以用提高房租的部份收入,鼓勵部份無房戶購買商品房,籍此降低商品房的空置率,促使住房(公房)的經營進入良性循環的運行軌道。 

  如果實行公有住宅真正的租賃管理,那麼,新建住宅可能仍然會有一部份是具有福利性質的分配,但不應保留目前那種各單位各行其事的公房分配方法。筆者認為,既然分配的是福利性公房,那就應該按照公平原則,即主要按人口分配,而不是按級別、地位或別的什麼標準分配。應該在一定範圍內按統一標準分房,以便協調有房者與無房者、少房者與多房者之間的利益矛盾。例如,可以實行全市統一分配住房的辦法,這樣,各機關的公房就應當在全市範圍內統一分配,以消除各行政單位之間居住條件上不應有的差異,同時應嚴格執行公務員居住公房面積的標準,公務員的平均居住水平不應超過全社會的平均居住水平;至於事業、企業單位,則可視其對財政撥款的依賴程度,或者仍在本單位範圍內分房,或者在本行業、部門的範圍內分房。 

  全市統一分房的辦法應由市人大或總工會討論制定,具體做法可有面積法和價值法兩種。所謂的面積法,就是除保留一小部份住房給單位領導、中層幹部、骨幹作個別安排外,把本單位的絕大部份住房按人平均分配,即凡本單位職工及退休職工均有資格分房,從而使分房面積與婚況、年齡脫鈎。在按人平均分配等面積的前提下,可依據年齡、工齡、職務、職稱、貢獻等情況打分,按分值高低確定分配中的樓層、設施、朝向、位置等先後順序。也就是說,住房面積按人平均分配,但住房質量按年齡、貢獻分配。若按人平均分配的面積與實際每套住房的面積有差別,則由多住者向少住者提供經濟補償,這種補償每年隨物價指數調整;也可每1至2年調整一次住房分配,為避免因調整而造成搬家的麻煩,可經協商用經濟補償的辦法解決。比如,甲過去是廠長住樓房,乙過去是工人住平房,現在甲的廠長職務由乙接替,則雙方應該調換住房;但若雙方嫌麻煩也可以不調,可由甲給乙一定的經濟補償。總之,需要制定一個可操作的分房、調房辦法。 

  價值法是首先把本單位所有的住房按市場價(可略低於商品房價)折成總價值,然後按統一的打分標準計算每個職工的得分值,這一標準可分行業制定,但應體現公平原則,每一分值都可公平地得到同樣的住房福利。例如,某單位住房總價值1.2億元,職工總分數是6,000分,即每分2萬元;若某人住房得分為10分,則可分得相當於20萬元的住房;這時,他可以給單位交上相當於押金的2萬元、而選擇一套22萬元的房子,也可以只要一套18萬元的房子,另外獲得2萬元資金的使用權(這筆錢由住房超標準者支付,所有權歸住房超標者);他甚至可以完全不要單位的公房,而獲取20萬元資金的使用權,這筆錢由多住房者或其他住房者支付,他可以用這筆錢到市場上買房,產權歸單位,他也可只要這20萬元的利息(本金歸單位)。這種價值法分房已經有了成功的先例。[8]
 
 
中美戰略安全關係與東亞地緣政治
 
  平可夫

  英國《詹氏國際防務評論》亞洲特派員、加拿大漢和信息中心高級研究員。

  1. 中共的兩張牌:“武器技術轉移”牌和“核電”牌

  2. 影響近年來中美關係演變的若干因素

  3. 中美之間“洲際導彈停止互瞄協議”對遠東地區戰略安全的影響

  4. 中日美三角關係的現狀和前景

  1998年6月克林頓總統訪華是近年來中國大陸與美國的關係逐步演變的一個自然結果。1996年中共向台灣的港口外海發射導彈、造成台海危機後,美國對中共在海峽兩岸關係問題上的高度敏感態度有了比較深刻的了解,兩岸之間、中美之間、美台之間的各自立場都已公開化、透明化。同時,中共以不斷對國際公認的“危險國家”輸出武器或核電設備為手段,突顯中國大陸在國際上的獨特角色,試圖以此提升中美關係。在這樣的背景下,中美雙方從1996年開始恢復“接觸”,而在全面接觸的帶動下,雙方軍事交流也迅速恢復,因而有了1996年12月國防部長遲浩田訪美、以及1997年3月中國海軍“旅滬”級(112號)、“旅大Ⅲ”級(166號)驅逐艦對美國的訪問。經過中美之間一系列的互動,最後雙方國家元首的互訪把中美關係推向了一個新的高潮。 

  雖然人們對1996年台海危機的前因後果已有所知悉,但對中美關係演變中的其他重要背景,如中共運用“武器技術轉移”牌和“核電”牌、中美關係演變與東亞地緣政治的關係等,還不甚了解,本文即為讀者提供相關的分析,以便讀者能對中美關係演變的背景有全面的把握。 

  1. 中共的兩張牌:“武器技術轉移”牌和“核電”牌 

  在中美軍備管制談判過程中,美國一直把地對地彈道導彈、地對地火箭、地對艦、艦對艦飛航式導彈以及相關技術,視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技術”;並把中東的伊朗、敘利亞、利比亞視為“危險地區”,希望阻止這些國家獲得上述武器或技術。因為,上述遠程進攻性導彈、火箭與戰鬥機、坦克等常規武器不同,可被用來對戰略要地實施海上封鎖,因而會直接威脅到美國在中東、地中海等地的利益。除了關心對伊朗等“危險地區”輸出上述武器外,美國也十分注意中國向沙特阿拉伯、土耳其等美國的盟國推銷“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技術”的舉動,並且一直對中國向沙特阿拉伯出口“東風3(DF3)”型中程導彈持強烈的批評態度,因為這將引起該地區的軍備競賽,使上述“危險國家”找到獲取上述武器的藉口。

  為此,美國在1994年與中國簽訂了“彈道導彈技術管制協定”,以限制中國向巴基斯坦、敘利亞出口射程在300公里以上的地對地彈道導彈。據作者觀察,雖然中方簽訂了這一協定,但中國實際上把是否完全遵守該協定當做一張“牌”,試圖以此阻止美國進一步向台灣出售諸如戰鬥機、潛艇那樣的“進攻性武器”;而1994年後,美國對台灣的軍事裝備銷售比1991年至1993年期間更趨保守,出售的武器具有更濃厚的“防禦性”色彩,這是否與中美之間簽署的“彈道導彈技術管制協定”有關,值得分析。

  1996年1月8日,美國國務卿歐布萊特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的提名聽證會上表示,中國曾經建議,中方願意中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技術轉移、以此換取美國中止對台灣的武器銷售,美國不會同意這一建議。歐布萊特的這一發言首次披露,中國為了阻止美國對台軍售,一直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技術轉移”當做外交牌來打。中國向伊朗出口擁有C802艦對艦導彈的導彈快艇等舉動,不僅是為了開拓新的軍火市場,也有着明顯的對美政治意圖。

  1996年底,李鵬在莫斯科和俄羅斯簽署了建設連雲港核電站的框架協定,由俄國向中國提供兩台VVER1000型壓水推核電機組。雙方並就俄國再提供另外二至四台核電機組一案繼續進行談判。與此同時,中國國務院外事辦主任劉華秋於1996年12月訪美,與白宮安全事務助理洛斯會談了八小時。事後接近白宮的人士公開說明,劉華秋向美國保證,中國將凍結同伊朗的民用核子合作計劃。

  中國對伊朗和對俄國的二張“核電”牌,實際上是對1997年後美中關係改善有重要作用的一個重大籌碼。在中國的“九五”計劃期間,中國政府對外宣稱,一共準備建設四個核電站,需要八台機組。這一巨大的商機吸引了俄羅斯、法國和加拿大,最後是俄羅斯和加拿大捷足先登。因為中國與伊朗建立了民用核子合作計劃,所以,美國為了防止向中國提供的民用核子技術被中國轉移給伊朗,一直凍結中美之間的民用核電合作項目,這使得美商失去了一個巨額商機。當1996年底中國表示將中止與伊朗的民用核子合作計劃時,實際上是有一箭雙凋的目的,不僅想促使美國的商業遊說集團遊說克林頓行政當局,以解除阻礙美中民用核子合作計劃的禁令,同時也試圖令美國相信,要解決世界範圍內危及美國國家安全的政治問題,中國的合作是十分重要的。

  2. 影響近年來中美關係演變的若干因素 

  在上述背景下,中美雙方各自的需要促使過去兩年來中美關係發生了一系列重要的變化。在1997年克林頓和江澤民的第一次首腦會談中,美國表示將放寬對華核能技術出口。只要中美民用核子合作計劃提上議事日程,就預示着數十億美元的商業利潤和美中貿易關係的擴大,這可能最終迫使克林頓政府在中國加入關貿總協定、解決貿易最惠國待遇等問題上作出讓步,並將人權問題與貿易全面脫鈎。從1997年到1998年,中國之所以匆忙地釋放魏京生和王丹,急於減少與美國在人權問題上的摩擦,同樣是出於上述動機。由於美國在經濟上有利可圖,而中國又在處理對伊朗等“危險國家”的關係中表現出合作態度,這使得克林頓行政當局在第二任期內似乎更看重中國的國際份量,並積極推動雙方政治關係的發展,最後克林頓終於成為“天安門事件”之後第一個訪華的美國總統。

  在美國的對台關係方面,1996年5月美國國務院接受筆者的書面訪問時曾表示,台灣目前的軍備水準已能滿足實際需要。儘管美國迄今為止並未向中國承諾以後不再向台灣出售任何高性能武器,但美國也看到,隨着已定案的F16戰鬥機、“愛國者”導彈、“諾克斯”級巡防艦的交運,在今後的一段時期內,美國除非準備向台灣銷售潛水艇,否則在台灣的武器市場上已無重大利潤可撈。所以,美國正好暫時順水推舟,對中國表態會“繼續遵守八一七公報”,以便在中美俄三角關係中保持一個大體上的平衡關係。

  由於中國對巴基斯坦擁有巨大的影響力,當印度和巴基斯坦爆炸了核裝置之後,中國在維持南亞地區的和平穩定方面,國際地位進一步提高了。中美雙方在印、巴核試驗問題上的基本立場是完全一致的,這促成了五個核大國外長會議的召開。但日本的外交、軍事觀察家以及輿論界幾乎一致地認為,五個核大國外長的會議最後完全成了由中國主導的會議,這是對日本企圖以“唯一的核受害國”在核安全對話領域謀求一席之地的挑戰。

  朝鮮半島錯綜複雜的局勢也促進了中美的對話交流,這一話題也列入了克林頓訪華的議事日程中。儘管中朝關係很不融洽,中國對北朝鮮的政治影響力實際上微乎其微,但美國仍然希望朝鮮半島的四方會談能以中美主導的形式進行,因為考慮任何形式的三方會談都將會提高北朝鮮的談判地位。

  克林頓訪華的成果之一,就是中美高峰會議期間簽署的洲際彈道導彈停止互瞄協議。在核安全保障領域,中美之間的戰略思想和目標一向不一致。美國核戰略安全保障的最高目標就是停止洲際彈道導彈互瞄,但美國從來沒有放棄過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因為,五角大樓一直認為,戰術核武器是防止“危險國家”使用生化、細菌武器的有效威懾手段,可以保護全球美軍的安全。

  中國核戰略的基本出發點是維持最小限度的第二反擊能力,因此“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便成為其核安全保障的最高目標。距中國最近的核大國就是俄羅斯,中國首先關心的還是與俄羅斯之間的核安全保障。在戈爾巴喬夫時代,蘇聯已經正式宣布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基本原則;但是,到了俄羅斯時代,由於常規軍事力量的衰弱,俄國政府於1992年宣布,在遭到侵略的情況下,俄羅斯有權選擇任何有效手段反擊外來入侵,這是事實上放棄了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諾。但是,1993年俄羅斯對中國作了讓步,中俄兩國的外交部發表了“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聯合聲明”,以此為前提,1996年兩國才簽署了洲際彈道導彈停止互瞄協議。

  早在1996年,五角大樓就問過中國是否有簽署洲際導彈停止互瞄協定的可能性,並為此進行了二次副部長級的專門會談。但中國認為,必須首先簽訂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協定,這個要求遭到了美方拒絕。在此背景下,1997年底美國總統頒布了新核武目標指南(Presidential Decision Directive(總統決策指南))。在該文件中,放棄了那種美國應該計劃準備打贏一場持久型核武戰爭的構想,並允許核目標擬訂者擴大潛在的打擊名單,以便一旦與中國發生戰爭時能攻擊中國(儘管中美之間發生戰爭是不大可能的)。美國總統上述訓令的含義是,如果中國不簽署洲際彈道導彈停止互瞄協定,那麼就將有更多的美國核導彈重新瞄準中國。這是希望以新的壓力促使中國儘快與美國對話,討論簽署洲際導彈停止互瞄的協定。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則立即批評了這一“指南”,認為反映了美國頑固地繼續奉行核威懾政策的立場。 

  但是,1998年克林頓訪華時,中國單方面作出了讓步,使得中美之間終於簽署了洲際彈道導彈停止互瞄協議。中國一貫主張中美之間必須平等對話,既然中美兩國各有各的核戰略基本原則,為什麼中國會放棄自己的一貫立場而迎合美國的立場呢? 

  筆者認為,中國的外交決策者已經注意到,在中美關係中,戰略安全、軍事對話已經逐步成為雙邊對話的主軸,克林頓訪華時高峰會談所簽署的三個聯合公報都同安全有關,這反映出雙方作為世界性大國的地位和立場。面對來自國會的巨大壓力,克林頓訪華時需要獲得非常具體、又對中美戰略關係利害攸關的成果,而對美國以及克林頓行政當局而言,中美之間成功的戰略安全對話、特別是簽署“戰略導彈停止互瞄協議”,具有最重要的意義。美國國務院的消息來源對筆者表示,克林頓訪華前,中美之間一直在就該協議討價還價,直到最後一刻,也就是克林頓開始中國之行的前夕,中方才鬆口、同意簽署此協定。可見,中國希望最大限度地利用“戰略導彈停止互瞄”之牌,來促使美方看重中國在維護國際安全方面的重要地位,同時藉此進一步突顯克林頓訪華的成果。 

  “戰略導彈停止互瞄”協議的簽署,開啟了中美核安全對話的大門,同時也將全面帶動中美之間進一步的軍事交流對話。就此而言,中國仍然有所收穫。同時,接近五角大樓的美國核裁軍問題專家對筆者指出,在洲際彈道導彈停止互瞄的問題上,美國了解中國所作出的讓步,因此美國也向中國作了承諾,在兩國核安全對話中,將進一步討論“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問題;雙方並達成了共識,將把這一原則運用到未來的五大國核裁軍談判中。中美雙方希望彼此合作、共同主導未來的“集體核裁軍談判”,類似它們在南亞核武器競賽問題上已扮演的作用,此一動向值得高度重視。 

  3. 中美之間“洲際導彈停止互瞄協議”對遠東地區戰略安全的影響 

  單就軍事技術而言,這個“洲際導彈停止互瞄協議”只具有象徵性的意義,因為雙方沒有任何核查手段,而且即使某一方決定重新瞄準對方,也不會被對方所察覺。但是,這個協議對遠東地區區域安全的影響是巨大的,它尤其受到日本的注意。日本的防衛廳人士認為,這個協議使中日之間的安保對話增加了新的內容,也提高了中國討價還價的籌碼。 

  目前日本所關心的是,中國的洲際導彈瞄準誰。從邏輯上講,既然中國已先後與俄國和美國簽定了“洲際導彈停止互瞄協議”,那麼,中國面向東亞地區的中程彈道核導彈以及洲際彈道導彈最可能瞄準的,就是日本以及駐日美軍基地。“戰略導彈停止互瞄協議”還將對美日戰區反彈道導彈(TMD)的研究計劃,產生心理上的影響,可能引起是否有必要繼續研究的疑問,儘管實際上此計劃主要是研究如何攔截中程彈道導彈。 

  俄羅斯已經單方面宣布洲際彈道導彈不再瞄準日本,因此,在未來的日中安保對話過程中,日方很可能會提出相似的要求;但是,中國的中程彈道核導彈仍然對日本是個威脅,而從中國與俄羅斯談判中程彈道導彈時的基本立場來看,似乎中日之間談及此議題時,中國的態度不會鬆動;而且中方認為,中程彈道導彈問題事關中美安保關係以及五個核大國的裁軍問題,在此事上日本不具備參與或過問的資格。在中程彈道導彈問題上,俄羅斯戰略火箭軍所屬的捷爾仁斯基大學教授貝拉烏斯少將告訴筆者,中國認為,俄羅斯、美國的核彈頭總量遠遠超過中國,因此,討論核裁軍時不應該將中程彈道導彈區別開來單獨討論。 

  中美高峰會議有關防止向南亞國家援助核技術以及彈道導彈技術的聯合聲明,對區域政治也有巨大的影響。中國一向反對台灣、日本、朝鮮發展此類技術。當中國向美國保證約束南亞的巴基斯坦時,中國也可能在必要的時候利用美國對上述國家施加壓力,制止這幾個國家和地區的任何發展核武器以及彈道導彈的計劃,這樣做同時也符合美國的利益。台灣對此是相當敏感的,中美高峰會議期間,台灣的高層官員就表示過,如果台灣的利益被出賣了,它將會在防衛安全領域裡採取“斷然措施”。 

  4. 中日美三角關係的現狀和前景  

  日本對於中美接近懷有深刻的危機感。日本真正不安的是,中美之間的快速接近,可能在未來造成美國對東亞政策的重新調整,即在中日美三角關係中更進一步偏向中國,從而降低了日美安全聯盟的份量。日本的擔心是有其依據的。美國的外交學者的確已經開始討論“偏向中國”的政策依據。七月號的《外交季刊》發表了美國布魯金斯研究所研究員艾德林罕的專題論文,他認為美日夥伴關係的時代已經結束,強烈主張“中美關係優先論”。中國的外交問題學者也指出,美國對中日的外交態度確實正在改變中。其政治原因是,中美已經就台灣問題達成了某種默契,雙方都意識到,在短期內台灣問題不再成為影響雙邊關係發展的重大障礙;在經濟問題上,美國對日本在開放市場方面的做法也十分不滿,認為日本開放市場的動作甚至落後於中國。亞洲的金融危機以及日本的經濟衰退,使美國意識到,視日本為亞洲經濟的火車頭可能只不過是個幻覺,這也是促使克林頓行政當局“倒向中國”的根本原因之一。 

  那麼,美國是否真的開始執行“倒向中國”的“新東方政策”呢?筆者認為,在某些主要領域,美國的亞洲政策中的確出現了“偏重中國”的跡象。例如,克林頓1997年邀請江澤民訪美之前就表示,這一安排是着眼於“中美關係在未來五十年內的穩定”;1998年克林頓的訪華行程長達九天,相當於他通常訪日行程的二至三倍,而且克林頓訪華前後也不安排對亞洲其他國家的順道訪問,體現了美國對美中關係的重視程度。美國偏重中國的方針,在很大程度上是出於加強更廣泛的戰略性議題方面的合作之考量,中國在這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是日美、甚至俄美對話都不可取代的。 

  在短期之內,日本並不擔心美日之間的同盟關係會發生變動,因為這一關係有牢固的意識形態基礎。但是,基於地緣政治的考慮,日本向來對中美關係的改善非常敏感。1998年6月克林頓訪華前,美國駐日本大使傅尼在北海道發表了“二十一世紀美國在亞洲的同盟國可能不僅是日本,也許包括中國”的談話。這一說法造成了日本外交界的震動。克林頓訪華後,日本對中美之間的接近,進一步表現出不安情緒。 

  日本最擔心的就是中美雙方結盟。部份中國的外交學者認為,中美結盟“並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其理由是,中美在1949年以前本來就是同盟國,雙方在全球範圍內沒有威脅對方的根本利害衝突,更不存在歷史恩怨或難以解決的領土、領海糾紛;同時,中國目前所進行的變革事實上也正朝着美國所期待的方向發展,它遲早會促成政治體制的重大變革,從而在根本上消除中美關係的政治障礙;在外交領域,中美雙方都意識到,在重大的國際問題上,沒有對方的參與,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有的學者認為,即使目前中美之間存在着意識形態上的差異,也不妨礙中美雙方建立更進一步的合作關係,在接受筆者的採訪時,有的學者表示,“大國外交的特點在於更加注意雙邊關係的現實性以及長遠性質,就此而言,中美關係存在類似的性質”。 

  隨着中美關係的改善,日本對中美結盟的憂慮,也表現在日本開始擔憂美日關係的不協調方面,在日本出現了“必須正視日美關係負面因素”的呼聲。部份日本學者認為,在美國存在着對日本的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態度。杏林大學社會科學部部長田久保忠衛教授在“杏林大學Project”的有關報告中強調,一些美國學者的“日本經濟威脅論”正在逐漸取代傳統的“蘇聯軍事威脅論”。田久保忠衛認為,美國並不希望日本在防衛合作領域裡作出超越日本憲法的積極活動,因此,美國前國防部長助理奈在他的有關報告中一直把日本在日美防衛合作中的角色限定在“日本憲法允許的範圍內”,這一主張不僅構成了日美於1996年4月17日聯合發表的“安保共同宣言”的基礎,而且,在美國國防部從培利到科恩的歷任部長任內,美國國防部都一直堅持這個“在憲法範圍內”的提法。 

  顯然,就長遠的外交戰略格局而言,中日關係中的不諧和因素及其複雜、不安定的背景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要遠遠大於中美、中俄、日美、日俄關係中的類似問題。目前,在中美關係全面升溫的同時,在中日這兩個亞洲的強國之間,不僅存在着外交領域裡的相互猜疑,而且也開始出現了互為“對手”的意識。 

  日本認為,就長遠而言,需要特別注意中國的軍事現代化。日本防衛廳防衛事務次官秋山昌廣1998年5月8日在防衛廳接受筆者專訪時,談到了防衛廳對中國近期增強軍事力量的有關態度。日本防衛廳認為,中國的軍事現代化是在一個相當落後的低水平基礎上展開的,因此,在一段時期內(即2020至2030年以前),中國的軍備現代化不會對日本構成重大影響;但是,防衛廳對中國的軍備現代化計劃是高度重視的,尤其關注中國進口的高性能戰鬥機和大型驅逐艦等具體動向,十分注意未來中國海空軍的現代化是否會超越“軍備現代化”的範圍;同時,儘管中國明確宣示了不對非核國家使用核武器的政策,但日本仍然高度關切和重視中國履行其責任的問題;此外,中國的國防費用以及有關的政策決定過程依然不透明,也令日本不安。秋山次官認為,日本和俄國之間加強安保對話,是日本在冷戰後強化同亞洲鄰國的類似交流的重要一環。日本防衛廳高度評價俄制SU27、MIG29戰鬥機的作戰性能,認為它們同美國的F15戰鬥機一樣,是目前世界上性能最優秀的戰鬥機之一。因此,日本專門派遣了飛行員到俄國,研究俄制SU27、MIG29戰鬥機的性能和作戰特點。 

  儘管克林頓訪華後,美國正期望在核武器安全合作、朝鮮半島對話、防止大規模核擴散、導彈技術轉移、亞洲金融危機等領域,與中國展開高層對話,但在對話的同時,美國在政治、軍事戰略上以跨區域合作方式圍堵中國的方向並沒有改變。美國正在更積極地強化美日、美澳、日澳、美國-東南亞、日本-東南亞的雙邊政治、軍事關係,一個最新的跡象是,美日在聯合研究TMD(戰區導彈防禦)的計劃中已經取得了進展。從1999年起,美日兩國將聯合研究“外大氣層攔截導彈”(LEAP)技術,日本將集中研製海基發射的“外大氣層攔截導彈”。日本防衛廳估計,今後五年裡這個“外大氣層攔截導彈”聯合計劃的經費為200億日元左右,日本準備從1999年開始將這筆經費列入年度預算案內。 

  與此同時,美日還加強了同澳大利亞的政治、防務合作關係。根據1996年簽署的“澳美聯合宣言”,澳大利亞有義務為美軍提供訓練場地,澳大利亞現正考慮將其北部的一個海軍基地出租給美軍作為訓練和駐屯配備之用,以便一旦亞洲出現緊急情況,可以隨時使用。日本也在積極推動日本和澳大利亞在多個領域的雙邊合作,以提升日本在亞太地區的政治地位。1997年3月,日本和澳大利亞建立了舉行年度高峰會的機制,並同意“逐步”進行具有潛在困難的防衛問題的會談,雙方都認為,美國駐軍是亞洲穩定的“最重要因素”。根據兩國於1997年擬定的18點“日澳夥伴計劃”,日本將支持澳洲加入亞歐高峰會(因為馬來西亞一度反對澳大利亞成為亞歐高峰會成員)。 

  在東南亞地區,美、日拉攏該地區各國的動向更為明顯。美國國防部長訪問新加坡時,簽署了有關協議,保證新加坡的CHANGKI海軍基地建成之後,可以免費供美國航空母艦、核潛艇作停靠、補給活動之用。1997年日本首相橋本竭力主張建立日本與東南亞各國首腦之間的定期會晤機制,引起了中國的警惕。 

  美日通過上述一系列雙邊防務合作計劃,事實上達到了建立多邊圍堵網絡的戰略構想。日本的最終目的是明確的,即要將中國納入其構想中的“亞太集體安全對話”機制。日本外相1998年2月16日在國會的外交演說中特別強調,上述的“集體安全對話”之目標是首先實現日美中俄的四方多邊協議機制。日本試圖藉此在國際政治上建立與美俄中三強並列的地位。而中國則對此態度消極,遲浩田在東京表示,“亞太集體安全”可以以多邊形式實現。 

  綜上所述,在台灣海峽的局勢略為安定之後,目前,美、日、中三國的圍堵與反圍堵的“戰線”,正逐漸由台灣海峽向亞洲的邊緣地帶延伸。  
 
論長江三峽修建高壩的可行性
 
  黃萬里

  北京清華大學水利系資深教授

  1. 三峽大壩工程本身的可行性問題

  2. 三峽工程對上遊河床環境的可能影響

  3. 關於修改三峽高壩設計的建議 

  在有關方面作出修建長江三峽高壩的決策前,筆者曾三次上書中央,建議勿修此壩;築壩開始後,又曾三次上書,建議停工。多年來也曾一再請求,希望中央責成工程當局公開討論三峽工程的可行性,可惜始終未被接納。因此,只能在學報上展開技術性爭論。美國總統曾來函諮詢此事,我在致答時說明了此壩永不可修之理由,承其回函表示同意並致謝。各國有四個通訊社先後對我作了錄象採訪,除我國外已在世界各國的電視節目中播出。 

  長江三峽大壩不可修,首先是因為建壩工程本身的可行性研究結果不成立;其次是因為三峽大壩對生態環境有嚴重損害,一旦建壩蓄水後,將使金沙江和四川境內長江上遊河槽中的礫卵石和部份懸沙在長江重慶段沉積下來,形成水下堆石壩,堵塞重慶港,其壅水將淹沒合川、江津等城鎮。 

  指導攔河壩工程的基礎學科是土木工程中的建築結構和水力學,水利工程規劃涉及治河原理,其基礎學科則是水文學。水文學始於1930年,是適應研究水資源利用和洪水定量的要求而發展起來的,其基礎是水文地理學(包括水文氣象學、水文地貌學和水文地質學)和水文計算學。中國管理水利工程的決策者中,很多人習慣於從單純土木工程的觀點來看待洪水控制和治河方法,他們不懂水文學卻輕視或排斥水文研究的結論,顯然有很大的片面性。筆者雖畢生治水文之學,至年愈古稀,猶恐才疏學淺,唯慮尚在門外,居常孜孜學習,亦曾將對三峽工程後果的學術研究結論寫成“關於長江三峽礫卵石輸移量的討論”一文,刊載於1993年、1994年及1995年的《水利水電學報》上,求教於世之學者。現再擇其要簡述之。 

  1. 三峽大壩工程本身的可行性問題  

  所謂的工程本身(Infrastructure)包括大壩的全部工程,以及對上游庫區及下游泄流河槽進行保護的必要工程,而不包括保護上游和下游環境所必須的工程。修建三峽大壩的目的是防洪、水力發電、改善航運、附帶供水灌溉,還不可避免地包括治河工程。治河有四大基本方法,即蓄(攔河蓄水)、塞(築堤防洪)、浚(浚深河槽)、疏(溢洪疏流),修建三峽大壩屬第一種方法。

  既然三峽工程是一個多目標治河工程,其設計規劃就必須同時考慮到各種目標的綜合效果,還應比較上述四大治河方法的效果,然後據以估計工程規模,以便以最小成本產生最大效果。討論大型水利工程的設計規劃,要根據工程的諸多目標,分別分析科技、經濟、社會影響和國防這四種可行性。這四種可行性是相互獨立的,只有當每種可行性都成立時,才能進而研究如何按最小成本達到最大效果的方案。沒有起碼的可行性研究,是不應當動工建設的。

  那麼,三峽工程的這四種可行性究竟如何呢?

  在科技的可行性方面,三峽地段之所以會被選為建壩地點,主要是考慮到這裡的峽谷只有500至1,000米寬,在此修建高壩,可用較短的壩長形成容積極大的水庫,再加上長江水流豐富,發電、通航的效益頗大,連建築工程專家薩凡奇也表示贊同。但是,選擇壩址時除了要考慮峽谷寬度外,還必須考慮壩基條件,因為修建高壩必須要有堅固的河床基礎。在整個三峽河段中,只有在三斗坪附近(即現在的建壩位置)才找得到適合建壩的火成岩河床基礎;可三斗坪河段河道寬度大,在此建壩則壩寬達到1,980米,比在三峽峽谷地段建壩的可能寬度長一倍多,失去了理想的峽谷出大庫的優點。

  由於受壩基條件的限制,只能在三斗坪建壩,這樣工程的經濟可行性就很差。由於在三斗坪河段的壩體寬度大,不僅大大增加了混凝土需要量,而且把施工周期拖長到17年之久。據此按複利核算成本的結果是,每七年投資的本利合計就會翻一番,顯然這是極不經濟的。為了掩蓋這一結果,計委等有關部門竟規定,使用靜態的不計利息的方法來核算成本,使設計方案中的成本明顯減小了。這樣做就談不上可靠的經濟可行性分析了。

  至於社會影響的可行性分析方面,由於三峽工程要淹沒田地百萬畝,移民百萬之多,對這個大難題,其實有關部門並未找到可行的解決辦法。在國防可行性方面,有個明顯的防空問題無法解決,以前張愛萍將軍曾專門作過份析,向周前總理報告過,請求暫緩考慮築壩。由此可見,三峽工程的四種可行性分析結論都不過關,因此,國內有許多人提出意見,反對修建三峽高壩。

  2. 三峽工程對上遊河床環境的可能影響 

  如果說工程本身的可行性問題是眾所周知的,很多人都批評工程的可行性不佳,那麼三峽工程對上游生態環境的影響,則是一個大家比較生疏、而又至關重要的問題。

  如果建成三峽高壩並蓄水後,長江重慶段水位將變得十分平緩,從上游金沙江和四川巴蜀盆地各江中運移進長江的礫卵石河床料(bed forming materials)將形成水下堆石壩,同時水中懸沙也會更多地沉積下來,結果不僅將堵塞重慶港、斷絕航道,而且會在洪水到來時抬高水位,壅及上游合川、江津一帶,淹沒低洼地區,危及數十萬人口的安全,其後果可能十倍於1983年7月底陝西安康漢水泛濫造成的慘絕人寰之災情。 

  攔河築壩是治河規劃中的一種措施,壩本身的設計規劃必須符合流域治理的全面規劃。攔河壩會調節水流、改變自然的河床演變特徵,使河中水流率(俗稱流量)和沙石的輸移率不斷改變。河道中運移的沙石又分為漂流水中的懸沙和在河槽里移動的床沙(bed load),床沙包括礫卵石、粗沙等。懸沙輸移不直接影響河床的演變,而床沙的輸移則會改變河床。 

  流域內的治河規劃必然受到流域地質地貌條件的制約。長江上游大面積地層的岩基由頁岩和沙岩組成,前者風化後成泥、後者風化後成沙,它們在暴雨後被地面逕流沖刷到江中成為懸沙。兩億年前,大片岩基又被礫卵石全面復蓋,礫卵石鋪滿了山頭和大小溪溝。此後,雨水年復一年地陸續把礫卵石沖入江中,成為床沙,即河床料。河床料作為河床演變的主體,是治河的對象。 

  在大江里,懸沙的輸移尚可觀測到,而床沙厚達30至40米,其輸移率是無法實測的;在一二級支流里,床沙僅一兩米厚,但當床沙整體同時移動時,其輸移率也不易觀測;只有在岩基橫穿河槽的情形下(即船工所稱的“石龍過江”),才可能觀測到淺層礫卵石的移動。例如,在岷江上游的都江堰斷面上,人們用鐵絲網多次兜住卵石而測到礫卵石的輸移率。 

  筆者通過份析流域整體運籌與江河治理的原理,得出了以下結論:若乾乾流及支流的源頭沒有大片耕地,造床料又不是卵石而是泥沙,可以在幹流上攔河築壩;凡是江河幹流的上游匯水流域屬於有大範圍耕地的沖刷區,而其支流的造床料為礫卵石者,則不宜在幹流上攔河築壩,長江幹流恰好屬於這種情況。 

  四川盆地和金沙江流域廣袤達百萬平方公里,人口約一億,全流域鋪滿卵石,卵石上的沖積土壤厚不及一米,卵石輸移率和輸移量都很大,而又難以挖除。1981年7月四川洪水一次沖入長江幹流的卵石即達二億噸。所以,按照水文地貌學的常識判斷,即可知道在長江中游斷然不可修高壩攔江,此乃定論。 

  面對這一問題,支持修建三峽工程的人們抱着一個幻想,即三峽高壩蓄水後或許不至於造成堆石壩而釀成災害。我們可以看一下1983年7月長江的大支流漢水在陝西安康造成的洪災,這是一個足可警示世人的先例。 

  漢水南岸的安康縣地勢低洼,其下游約200公里為丹江口水庫。1969年丹江口水庫完工後,安康以下的河槽就被卵石逐漸淤高。安康下游石梯一帶有一峽谷直壁,寬僅150至200米,峽谷既窄,河床又已淤高,則洪水到來時,水位自然會抬高。 

  1983年7月,漢水安康段的洪水量並未達歷史最高水平,但漢水的水位漲勢卻異常兇猛。恰在此時,上游的石泉水庫蓄水過量,不得不開閘放水,進一步抬高了漢水安康段的水位。結果,在極短時間內漢水安康段的水位就上漲了19.4米,高出安康城堤約1.5米,從7月31日18時開始,洪水破城而入,2個小時內就淹沒全城,許多住在一樓的人爬上三樓、四樓,但仍被沒頂淹死。據災後向當地查詢,謂此次洪災使民眾淹死達數千人。 

  安康以上的漢水流域面積僅38,700平方公里,已修有四個大壩,似乎可以攔住大部卵石和泥沙,唯因下游丹江口大壩和石梯峽谷之阻,使卵石沉積河槽,從而抬高洪水水位釀成災害。可以想象得到,長江三峽建壩後,重慶段可能遭到的洪災將數十倍於安康之災。 

  筆者提出上述問題之後,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即“長辦”)水文局等不少單位的專家對此表示了不同看法,對其中主要的看法有必要加以回答。 

  首先,關於重慶港淤塞問題,大家都同意,若有大量礫卵石河床料沉積在重慶港,就會造成災害。爭論之處在於,究竟有沒有這種可能。主張建設三峽工程的“長辦”的人們認為,根據他們的推移質輸沙量測驗,長江重慶段通過的礫卵石只有每年27.7萬噸,宜昌段為每年75.8萬噸,數量極少,可以忽略不計,只考慮懸沙的問題就可以了。 

  但是,這一測驗結果似乎不可靠。因為,僅以長江的支流岷江為例,其集水面積僅23,000平方公里,在都江堰地段實測的礫卵石年輸移量就有200萬噸之多。眾所周知,整個四川盆地都是沖刷性、減坡型地形,泥沙和卵石的年輸移統計量是從上游向下游沿程遞增的,而且宜昌的長江流域面積達一百萬平方公里,是岷江流域的40多倍。在上游的一個支流就測到每年200萬噸的礫卵石輸移量,怎麼可能到了幹流的下遊河段,整個幹流的礫卵石年輸移量反而減少到幾十萬噸呢? 

  也有人通過實驗證實,卵石在長途推移過程中會磨成細小的沙粒、在河床里懸浮而成為泥沙,因此不足為慮。但筆者在長江沿岸長期實地測量時卻發現,在四川盆地的長江上游段,河中運移的卵石如拳頭大小,直徑約40厘米,而在其下游的合川灘地上,卵石卻大得象兩隻手掌合起來那樣(50x100x30立方厘米),為什麼下游的卵石反而比上游大呢?其原因在於地質變化,原來,兩億年前長江是由東向西流向地中海的,直到青藏高原被抬高后,長江才反過來成為今日的由西向東出海。這在長江專刊上有詳盡的敘述。因此,在重慶至三峽段的河道中,卵石的體積可能比在上遊河道還要大很多,其危害也會相當嚴重。 

  當卵石運移的可能危害越來越明顯時,有人又提出了妙計,認為可以在各大支流的源頭築壩攔住卵石,不讓卵石出谷,這樣,重慶段就不會出現水下堆石壩了。孰不知,整個金沙江流域和四川盆地的地表全面地鋪滿了礫卵石,只要有暴雨,它們就會在河槽里被沖成礫卵石河床料,只在河流的源頭築壩擋石是無效的。另外,頁岩、沙岩化成的懸沙也會在重慶港沉積下來,相助堆石壩之堆高。 

  “長辦”估計的懸移泥沙輸移量年平均達7億噸,床沙卵石輸移量為1億噸;而筆者運用統計方法所估算的結果,卻因人們不承認應用數理統計方法的合理性,而被拒絕接納。許多人其實不了解,在大江里是無法實測出多層同時移動着的卵石的輸移率的,他們採用從每平方公里的卵石量累積起來約略方法,其誤差是非常大的。但是,即使長江中的卵石輸移量只及“長辦”估計的十分之一,那麼每年也會有1,000萬噸卵石堆在重慶段,如此龐大的卵石堆積量,恐怕很難在枯水期挖淨,所以,因卵石不斷堆積而造成上游洪水泛濫成災,就仍然在所難免。 

  3. 關於修改三峽高壩設計的建議  

  如今三峽工程木已成舟,我之所以仍然公開爭辯,是希望能改變設計、降低壩高,使四川盆地免遭水災,而又令已成工程儘量發揮其最大可能的作用。我建議將壩高降低到以不淹沒萬縣甚至奉節為度,同時建議在大壩上另加隧洞或排水道,使礫卵石、泥沙能暢通出庫,並恢復郝穴等出口,將沙石也輸往江北窪地,抬高兩岸田地,並確保漢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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