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恶法与良法 |
送交者: 和合 2006年07月12日16:22:46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论恶法与良法 所谓的恶法必须与良法相比较才能被称为"恶法"。 总的说来,良法好于恶法,恶法好于"无法"。 在良法还没有被找到以前,只可能采用恶法。 只有在良法找到以后,才可能代替恶法。消除恶法的办法,不是生硬地取消 只有在良法找到以后,才有可能对历史上恶法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赔偿。
在二战的时候,原子弹轰炸并不被称为"恶法"。但是,在精确制导武器出现 在历史上,对于瘟疫的控制方法,可能只能把某个瘟疫地区进行全面封锁。 这些例子都说明,恶法是与良法相比较而言的方法。在良法被找到以前, 美国二战的时期,曾经把在美国的日本人全部关进了集中营。后来,美国 这二个例子都是因为历史的发展,使得同样事件的处理方法已经找到更为 可见,只有在良法找到以后,才有可能对历史上恶法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 芦笛先生批评本人从来没有批评过"恶法"。却没有看到,本人一直都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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