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水危機”引發了“環保風暴”。風暴的刮法是,宜興市5名官員因太湖排污監管失職被處分,行政記過、記大過、撤職有差,另有一些企業被處罰,無錫市紀委要求吸取深刻教訓。
近些年,我老聽到“風暴”在刮,環評風暴、審計風暴,反貪風暴,不絕如縷。我總在想風暴到底是不是把事情搞好的辦法,但又聽說刮比不刮好,我又覺得也是一個道理,比如房子漏雨就用盆子把雨接住,接比不接好,這是沒問題的。問題是天放晴了,沒漏下雨來了,你也不去修房子,下次又來一遍“接比不接好”,有什麼意義呢?
以前,出事以後只見“變好事”,而責任人不見處理,或則異地為官,或則“繼續革命”,大家意見紛紛,現在好了,責任追究聽說都成制度了,壞事就少些了嗎?我不知道,只見到環境污染事件此未伏而彼起,勞民傷財的宏偉工程眼花繚亂,重大安全事故不日有之,惡劣執法導致的群體反抗連續不斷,腐敗形勢也越來越嚴峻。
有人會說,“處理比不處理好”,這是真理,我沒法不同意,問題是處理了為什麼沒能解決問題。有人會說,這是因為處理的還不夠重,那麼要多重才足以把壞事減少一些呢?以治理腐敗論,我看是雞也殺過了,猴也殺過了,甚至都發生不少“雙規”以後就嚇得自殺的事情了,又怎麼樣呢?明代夠嚴的了,治官不只要殺頭,還要剝皮實草巡迴展覽,還要籍沒家產,株連家族,男丁發配充軍,妻女進教坊司為伎,仍然沒解決問題吧。
有一個笑話說,某人稱外科神手,專治箭傷,人有信之者,中箭抬入,這位先生即上前,剪去箭杆,治療結束,問箭頭尚在體內,這位先生說,那是內科的事,非我職責。我想,現在我看到的可能大多是這種剪箭杆的神手。
說要穩定,就連反映問題都容不得了,倒也不是通過解決問題的辦法,而是採用攔截阻止的辦法,把人堵在家裡了,穩定就實現了。說要和諧,話也不能隨便說,例如山西稷山縣幾個科級幹部寫了一封舉報縣委書記的信件,竟因“攻擊全縣大好形勢”而以誹謗罪入刑。說要搞好市容,就把人從街上攆走了事,如果要長效機制呢,那就下硬手,又攆又打再罰,搞得你不敢出街為止,至於那些人怎麼過日子,這就不是市容有關部門的事了,政府職能部門可是職責分明的,所以街上見不到占道就算整頓好了。
有的地方搞綠化,在山上刷綠油漆;有的地方建新農村,在靠近公路的地方修一排假房子;好像也不是什麼問題,只要不被發現,效果就與真的搞了綠化、真的改變了農民生活相當。同理,一個企業還沒事故,就相當於安全抓得很好;一個官員放任污染企業不管,只要不被發現,就與嚴格管理相當;一個官員貪污受賄,只要未被發現,那就等於沒有貪污受賄。所以,大家已經心照不宣了,重要的不是要把事情做好,而是做壞了事情也不被發現,箭傷是不必治的,箭杆不露出來就好。為此,要努力的方面不是把事情做好,那太累,太難,而是事情做壞了免於被發現,搞得上下都尷尬的技術。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剪箭杆的能手們活躍的身影。一個地方發生了不好的事情,首先要做到新聞方面能夠消聲;哪個人受了冤屈,首先要讓他找不到地方說理;有了安全事故,要想辦法降低遇難者人數;若有上級視察,應該道路警蹕,以免看到不美好的東西,那是大家都掛不住的。這樣,箭杆都被剪掉了,哪裡出了事情也都在最快時間裡處理掉了,日常的景象也越來越像太平盛世了。
當發現問題的權力、處理事情的權力以及社會管理的權力都放置在上級和更大的上級手中時,剪箭杆技術必然成為社會生活中的基本功,太平既可以通過粉飾也可以通過強迫來假造,很少人會去療治社會的內傷。
劉洪波 200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