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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的死黨李作鵬還真是條硬漢!
送交者: 資料 2007年10月19日10:44:3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林彪的死黨李作鵬還真是條硬漢!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1-30 17:02:00 / 個人分類:史海揭密

1980年11月,“兩案”律師組組長張思之被指定作江青辯護律師,但是卻沒有被江青接受,之後不久,他就被指定作了李作鵬的辯護律師。在張思之眼中,李作鵬與江青是完全不同的人,也因此,他與李作鵬這位當年的“林彪死黨”,結下了一段不同尋常的緣分,甚至有了一個頗具傳奇色彩的20年之約。

張思之:當時我的印象是,他無可奈何地接受這個結果了。說一句比喻不恰當的話,這個人真的是個硬骨頭,確實是一條好漢。所以廖耀湘毀在他手下不是偶然的。在遼西戰場,當時林彪並沒有讓他那樣子打呀,一看當時情況,啪,大麾這麼一脫,管你是誰,林彪也不行,就是這樣幹了。我給你講這個,我要掉眼淚,真的,一個人能夠做到這一步,不簡單。
記者:你今天看到他,還有這種感受?
張思之:有,我現在寫文章,我都是喊李老將軍,我並沒有講什麼反革命李作鵬,我還是敬佩的。就是此時此刻,我給你講這個話的時候,我還是這種感情。
記者:但是你如果不做他的律師……
張思之:我不做他的律師,又另外一回事了,因為我不了解,我不認識他。從我見他第一面,他就再三再四地,非常強調的一點,我李作鵬,原話,肩膀是硬的,什麼事情都擔得起,是我的,老子不推,絕對不推,但不是我的,我也不干。他做到了。

1980年11月13日,這個在大多數人眼中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對於張思之來說卻有着太多難忘的記憶。

張思之:13號上午見江青,中午被開除,晚上回來,晚上回來,司法部部長陳卓就找到了我了,說江青這個就算了吧,不過也好,今天李作鵬提出來,要找律師,他說李作鵬這個人很難對付,因為他是破譯密碼的專家,我以前不知道,當時陳卓跟我講的時候,我也沒信,你知道吧。這個人腦子特別好使,伍修權很怵他,說是讓我們派一個有經驗的人去對付他去,你去吧,所以13號晚上,從秦城回來,就定了李作鵬。

直到此時,張思之才開始了對李作鵬的逐步了解。
李作鵬,1914年出生,16歲加入中國工農紅軍,18歲加入中國共產黨。因為驍勇善戰,受到林彪的賞識。34歲時就已經升任軍長。1955年,41歲的李作鵬被授予中將軍銜,並在此後逐步走上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海軍政委的職位。
李作鵬有戴墨鏡的習慣,據說這是因為他在抗日戰爭時期,曾被日軍的毒氣傷了眼睛。

張思之:我們倆在談話的過程當中,他跟我講,老實跟你說,長征沒有我,草地過不去,哎,我說怎麼回事啊,我確實我沒想到他會講出這個問題來,怎麼會草地過不去呢,我也沒想到,他說我告訴你,當時對方,馬家軍的,蔣介石的,他們的密碼都是我破譯的,他們從哪方面來,他們怎麼來,我清清楚楚,沒有我破譯這個密碼,想越過草地,門也沒有,那如果說,如果說沒有,或者沒有某種委屈情緒,這種表達不太會用。

張思之與蘇惠漁被確定擔任李作鵬辯護律師的時候,離開庭只有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裡,他們與李作鵬一共有過兩次會面,都是在復興醫院裡,但是這兩次會面,在張思之的記憶中留下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感受。張先生甚至將第二次會面稱作是自己“律師生涯中最不光彩的一幕”。

記者:那李作鵬第一次見面的時候,談了什麼?
張思之:就是所謂的罪行吧,一條一條的。那你比如說南下另立中央,當時,這是林立果出的壞點子,林立果的點子是什麼呢?是通過這個王飛跟周宇馳,他們傳達所謂林彪的旨意,請黃永勝到機場來,有要事相商,把黃永勝騙來之後呢,要挾黃永勝,你把他們四個也請來。然後這幾個人一來,飛機都已經準備好了的,上飛機,飛廣州。他們是這麼安排的。你說這件事,不要講李作鵬不知道,黃永勝也不知道的,那你要是把這個罪名加給李作鵬,那當然不可以。
記者:那跟他在一起談他的案情的時候,有沒有他覺得這件事情確實是他犯的?
張思之:有,有。
記者:他也認。
張思之:他認,他認。比如說,後來他只能講,他是聽林彪的,實際上他是聽葉的,葉群的,去整羅瑞卿,這個他認。那麼在海軍裡面,有一部分人,他說是我整的,我認,有一部分,與我無關,我不認。

然而第一次會面結束後不久,醫院方面就向特別法庭匯報了一件不同尋常的事情。

張:李作鵬每天在寫,不知道寫什麼東西。伍修權就有點坐不住,伍修權就說,這個人,我知道他的????脾氣,原話就是,我知道他的????脾氣,不要到時候弄得這個到法庭上不好收場,他到底寫的什麼玩藝,咱們最好能夠事先知道,你們是不是去一趟。心裡彆扭。曹先生,跟你講心裡話,心裡彆扭。因為一是做這種事情不光彩,也不應該,但是當時的一個主導思想,這是一個政治任務,又是伍(修權)那裡給的,應當完成,所以二話沒說,勉為其難地也就去了。

張思之說,這次的見面讓他再次感受到,李作鵬這個密碼專家的腦子確實好使。

張思之:他講,我有準備,縫在棉襖里了,誰也拿不走。哎呀,我一聽,我就,我當時就看了蘇惠漁一眼,難道能夠知道我們的意圖,我說如果這樣的話,這個人太神了,對不對,不可能啊,但是話都已經講絕了,縫在棉襖裡頭,誰也拿不走,那我們只好是撤退了。
記者:他當時寫這些東西,都在病房裡寫的?
張思之:病房裡寫的。
記者:…夾在書裡?
張思之:他是拿着一本書,好像是《安娜·卡列尼娜》,我記得是《安娜·卡列尼娜》,他拿着這本書在那裡,所以這個監獄的人就更不知道他在搞什麼了。

張思之說,儘管當年司法部門給“兩案”律師組制定了一些原則,律師組內部也制定了一些規則,但是在“兩案”審判中,律師們還是儘可能地發揮了作用,最終,他們為5名當事人,抹掉了7條罪,其中李作鵬被抹掉了兩條,而且都是大罪,這在當時是相當不容易的。用張思之的話說,那時的感覺真是“如履薄冰”。

“兩案”的十名主犯,都曾置身中國政治權力的巔峰,錯綜複雜的案情涉及到黨和國家的核心機密,為此,“兩案”審判的保密工作十分嚴密。也因此,律師組直到離開庭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才接觸到案件材料。

張思之:那就是11月16號,我們才接觸到案件材料。你想,這麼大的案子,那麼多的材料。
記者:多到什麼程度?
張思之:材料多到什麼程度,因為全部材料我們不知道。但是到我們這裡的,那如果說是按米來講的話,一米高的,也是幾摞了也是。
記者:完全要自己看。
張思之:那起碼,那應當是全部自己看,那當時來不及,只有說我重點看李作鵬,別的我就不管了,那只能是這樣子。而且當時我們得了一個非常非常意外的情況,就是這案件的訴訟過程,審理過程,會間斷那麼長時間,這個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如果是連續審理的話,那我們就招架不住了,因為它有間斷,它有間歇,所以這中間,我們還可以繼續地,比如說閱卷,比如說調查研究,比如說考慮問題。

對李作鵬的庭審一共進行了三次。張思之和蘇惠漁為李作鵬抹掉了兩宗大罪:一是參與以林彪為首的、到南方另立黨中央的活動;二是參與謀殺毛澤東主席的“五七一”工程。

張思之: 有人曾經在聊天的時候給我提出個問題,提得很好,說你認為,比如說林彪另立中央,讓李作鵬去,他會不會去?我說,問題提得很好,我說你要這樣問我,我如實告訴你我的判斷,這五個人,包括黃永勝,一個都不會去,很簡單,第一,絕對的還是,毛(澤東)在他們心目當中是這個的,跟林(彪)的關係再親密,越不過他們對毛(澤東)的那種崇拜,當時沒有人能夠跨過這一步的,所以毛(澤東)在那裡主持中央,你林(彪)要另外立個中央要我去,我認為黃吳葉李邱,葉(群)是例外了,黃吳李邱都不會去,我認為不會去,江騰蛟我沒把握,黃吳李邱不會去,這是我的判斷。

然而在李作鵬的案件中,依然留下了一個李作鵬始終不認、但卻最終沒能抹去的重大罪責。張思之將它稱作“千古之謎”。

張思之:有一個千古之謎,這我要如實地跟你講,那就是9·13,晚上10點鐘左右的時候,林豆豆跟周恩來之間的通話究竟講些什麼,現在晚了,現在林豆豆再講什麼,已經不行了,因為周(恩來)不在了。
按照現在的證據材料,應當說,判決是準確的,李(作鵬)確實改了周(恩來)的那個“四變一”,李(作鵬)自始至終不承認,李到最後在法庭上講,500年以後見,我等500年,讓歷史做結論。他不服。他不服。

李作鵬最終還是堅持自己宣讀完了那份最後的陳述,這一幕,給包括張思之先生在內的很多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81年1月25日,特別法庭公開宣判,李作鵬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庭審結束後不久,李作鵬寫下了一首詩,這首詩是他準備送給張思之的,但卻不是當時送,而是約定20年之後,再送。

20年後,2001年3月,又是一個春寒料峭的日子,張思之開始尋找李作鵬。從山西到北京,幾經周折。

張思之:天無絕人之路,有一天,總後有一個同志,我不認識的,突然通過事務所打電話給我,說有事要問我,要諮詢我,我說總後的同志,他要問我,我說那你告訴他,我現在有事要問他,先答覆我,我說給我找李作鵬,下午,把電話就傳過來了,說李作鵬確實在北京,但是李作鵬此人現在誰也不見,所以你們就死了心吧。我說我不死心,我說請你告訴他,我是張某人,要見他,你試試看,看他見不見,他不見,咱們再說。電話打過去,說張某人,我見。把電話就告訴我,然後我們倆就約。約來約去,這是3月份的事情,約來約去,約到5月16號。

《評律師》:尊敬公證人,天知無偏心;官方辯護詞,和尚照念經;遵命防風險,明哲可保身;邊鼓敲兩下,有聲勝無聲。

記者:他解釋了嗎?
張思之:解釋了,他說,你不要生氣,如果是現在寫,不會是這樣,我說那我告訴你,如果是你現在寫的,我可沒有這麼大的興趣,20年以後我還來,我要的就是你過去那個時候寫的。他說,那你有什麼意見,你說吧。我說,意見沒有,我說有一個情況,需要跟你說一下。我說你這裡邊,講了我明哲保身,我說這個事情不存在,因為我是官方派的,你已經講清楚了,是不是,官方辯護詞嘛,你頭一句話就是這個嘛,對不對,我給官方辦事情,我還需要明哲保身嗎,這個時候,陪我一塊兒去的那個年輕律師就插了一句,說我們張老師不是那種人,他哪會明哲保身啊,李作鵬大怒,李作鵬,啪,他,當時他老拍我的腿,把我的腿一拍,明哲保身就不錯,那麼個惡劣的環境,能夠做到明哲保身,容易嗎?

張思之告訴李作鵬,很欣賞詩的最後兩句,“邊鼓敲兩下,有聲勝無聲”。但是對於“官方辯護詞,和尚照念經”卻並不完全認同。

張思之:但是他畢竟承認我敲中了邊鼓,這是你承認的。我的天老爺,那個鼓芯我能敲中嗎?那鼓芯我要敲中的話,我也進去了。我16年,對不對?肯定是這樣子嘛,那鼓芯,能讓你敲那鼓芯嗎,那鼓芯是什麼呀?那鼓芯就是你李作鵬是不是反革命對不對,不能敲,我也不敢敲,那確實也沒這個膽識,我承認這一點。
記者:那他自己辯護…
張:他自己辯護,他也沒講,他也沒敲鼓芯啊。
記者:他也沒講…
張:沒有,他也沒敲鼓芯。我認為李是個顧大局的人,什麼能講什麼不能講,他還是知道分寸的。
記者:他辯護詞後來,他公開嗎,這份完整的辯護詞有公開嗎?
張:有,但是沒有公開。
記者:您這有嗎?
張:我沒有,我跟你講,我什麼材料也沒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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