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官場腐敗無可救藥?
據北京“國家審計署”報告,所有中央部委,“全都有問題”,足見官場腐敗的大規模、大面積、和高規格。所謂“反腐”,愈反愈腐。民間流行一個比方:讓中共大小官員排隊
,如果朝他們每人開一槍,肯定有冤枉的;如果隔一個開一槍,肯定有漏網的。
有人說,即便民主國家,也還存在腐敗。如果說,某種腐敗,來自人性的貪慾,即便再過一萬年,還可能存在於人類。民主國家,因具有制衡與監督機制,人性的貪慾,受到制度的強力約束。因而,腐敗案件,數量極少,比例極低,通常在1%以下;而中國官場腐敗率卻高達95%以上。
量變意味着質變。在中國,人性的貪慾,得到制度性的張揚,變成制度性的腐敗。這便是專制與民主國家之間質的差別。排斥透明與公開、拒絕監督與制衡的一黨專制,為官場腐敗大開了方便之門,有限的資源朝權力傾斜,不斷為“強者”洗劫和瓜分。造成富者愈富
、貧者愈貧;或者,越靠近權力越富,越遠離權力越窮。可以斷言:只要制度不改,人治不廢,中共官場腐敗就無可救藥。
“透明國際”發布報告,中國清廉指數,連年僅為3.4分左右,與敘利亞等國並列,排在世界第七十多位,屬於重度腐敗國家。人手幾本護照的中共貪官,其不約而同名言是:“
共產黨遲早玩完,得準備一條後路。”這類“大實話”,也準確詮釋了中共貪官飛蛾撲火般“將腐敗進行到底”的行為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