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談韓國暴徒必須對暴力負責的原則 |
| 送交者: 王希哲 2008年05月02日10:54:4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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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韓國暴徒必須對暴力負責的原則,與六四誰應該對暴力負責的原則一致 王希哲
若調查確證,某學生(市民):
但這一切,不能改變六四全面暴力衝突發生後,全局上,軍隊及其命令者要負暴力
共產黨辯護說,野戰軍開進廣場,是維持秩序。
同樣的,奧運火炬傳遞活動,是和平的活動。歡迎奧運火炬傳遞的各國中國留學
但現在的情況恰恰相反,抗議奧運火炬傳遞活動的全世界各地組織策劃者,都不是
暴力衝突發生,雙方都有被打和流血。任何“先動手”打人的,後動手打人的,無
如果不確認這個原則,右派們今後就不要為六四辯護;
我們不是反對“雙重標準”嗎?六四紀念很快要再來。我們看右派們怎樣把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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