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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在哪裡?——《約翰福音》8:1-11講解--兼與劉同蘇牧師商榷
送交者: TPan是也 2015年03月07日06:15:4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石頭在哪裡?——《約翰福音》81-11講解

--兼與劉同蘇牧師商榷


2015 年 1 月 27 日 · 2:16 上午

劉同蘇牧師“在石頭紛飛的日子裡來到主前。”,講解《約翰福音》81-11本文原刊於《舉目》72http://behold.oc.org/?p=26056


2015 年 3 月 4 日

劉同蘇牧師大概認為在“石頭”不飛的日子,在神州傳播協會網站要再次提醒眾人“石頭的落處”——《約翰福音》8:1-11

  http://www.chinasoul.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3807%3A-81-11&catid=3%3Alatest-share&Itemid=68&lang=zh-tw

 

本人不才,斗膽向劉同蘇牧師請教。

 

劉牧師曾經研究法學,哲學,神學。劉牧師的講解裡面,可以看見經歷的痕跡。

 

本人讀了一點書,認識一些字。當然,也讀了聖經。認識不多,講解裡面喜歡直接了當。不當之處還希望牧者們不吝指教(當然劉同蘇牧師如果能看到,當請有以教我)。


我的題目是這樣的:

石頭在哪裡?——《約翰福音》81-11

--與劉同蘇牧師商榷


請允許我先禱告:

親愛的阿爸天父,求你恩待我們眾弟兄姐妹,能有耳朵聽見真道,明白真道,遵行真道。求你保守你的孩子講解《約翰福音》81-11,能把你的意思講解清楚,不參雜任何人的意思,只傳講你的信息,好讓眾弟兄姐妹蒙福。奉我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禱告。阿門!

 

先來讀《約翰福音》81-11


【約 8: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約 8:2 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約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約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 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約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約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約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約 8: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眾人吵了一天,晚上回家。主耶穌卻上山,(禱告,。。。)大概睡覺都沒有枕頭。。。

(…約 7:43 於是眾人因著耶穌起了紛爭。約 7:44 其中有人要捉拿他,只是無人下手。…)


約 8:2 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雖然知道有人要捉拿他,但主耶穌知道他的時間和他的工作,早上就回到敬拜的殿教訓眾百姓神的道。我們的主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主。(約 7:32 法利賽人聽見眾人為耶穌這樣紛紛議論,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就打發差役去捉拿他。)法利賽人是什麼人?大部分是自義的人。以為自己在侍奉神,以為自己能靠行律法稱義。其實他們能說不能行。施洗約翰和主耶穌曾經罵他們是毒蛇的種類。

(太 3:7 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太 3:8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 12:24 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 ”太 12:25 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太 12:34 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

就是說這些人不是善類,是跟毒蛇差不多的人物。今天的教會,有多少這樣的法利賽人?能說不能行上帝的道?甚至神的警告臨到頭上,還是不悔改,一概的否認自己所做的惡事?多少的“牧師”是僱工?是為了自己的名利等等“為神工作”?沒有悔改的心?反而詭詐的拿聖經來為自己所用,希望得到“平安”?此次柴遠事件,神顯明了許多的“牧師”是這樣的人!他們不顧主的名,不顧主的教會!只顧自己的名,自己的利!弟兄姐妹,我告訴你,他們沒有平安,他們有禍了。他們若不悔改,滅亡就是他們的結局!弟兄姐妹,我們要警醒!求神憐憫我們,不要成為法利賽人。我們要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


繼續看3-6節:

約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約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文士和法利賽人顯然是想怎樣可以捉拿耶穌,他們設計了一個毒計:捉住一個行淫的婦人,當場拿獲的,帶到敬拜的殿,看耶穌怎麼處理。在摩西時代,按照神給的摩西律法,該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在耶穌時代,羅馬政府會處理該不該殺犯罪的人。

(記得主耶穌如何在彼拉多哪裡受審嗎?(太 27:1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太 27:2 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彼拉多說查不出主耶穌有什麼罪,但百姓仍然堅持釘主耶穌在十字架。(路 23:3 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路 23:4 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寧願要一個真正的殺人犯得釋放,也要釘死耶穌。百姓的聲音便勝過彼拉多,主耶穌無罪,卻被釘在十字架上。其實不是百姓得勝,當彼拉多說他有權柄如何做的時候,主耶穌對他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約 19:10 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約 19:11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神定意神的兒子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使哪些相信主耶穌是因為他們的罪死的人能回到神的國度里。約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在掃羅王以前,有摩西律法來治理以色列百姓,神是他們的王。因為百姓不要神作王,所以神讓掃羅王治理百姓。因此以色列就有了像外邦人那樣的政府。在耶穌時代,羅馬政府會處理如何待犯罪的人。對於這個行淫的婦人,如果耶穌說,把她用石頭打死,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會告到政府哪裡說耶穌殺人;如果耶穌說,把她交給羅馬政府處理,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會說耶穌不遵行神的摩西律法。這就是“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說的試探。我們知道神不試探人,也不受試探。文士和法利賽人自以為得計,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根本不受他們的試探。文士和法利賽人設計的兩條方案,耶穌一個都不會理會。因為耶穌來,不是定罪,不是作審判,乃是要叫人因他得救。(約 3:17 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註:或作“審判世人 ”。下同 ),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 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約 3:1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接着看7-8節:

約 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約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耶穌為什麼說話了呢?因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世人就包括所有的人,當然就包括文士和法利賽人和那個婦人。主耶穌希望每個人都認識到自己的罪,好到他哪裡來認罪悔改,與神和好。文士和法利賽人和那個婦人有什麼不同?文士和法利賽人跟世界行淫,那個婦人跟一個男人行淫,都活在罪中,都需要拯救。所以主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就是看每個人如何回應主的話。


今天我們如何回應主的話?

如何神透過弟兄姐妹指出我的罪,我得罪神得罪人,我要不要認罪悔改?如果神透過教會來提醒我要對付我的罪,我要不要認罪悔改?我是信主的人,我要認罪悔改!而不是用聖經說你們如何如何,因為這不關別人的事,是關乎我自己的得救的大事。同樣,當神透過弟兄姐妹指出你的罪,當神透過教會來提醒你對付你的罪,你要不要認罪悔改?還是接着在罪中打滾?弟兄姐妹和教會的提醒,難道是要打死你我嗎?不是!是為了挽回!是因為愛!正好像主耶穌說的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是為了挽回這個婦人,不是讓他們把她打死。這裡沒有石頭什麼事,石頭在哪裡呢?


約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他們的回應就是知道自己是有罪的,所以沒有拿起石頭。但是他們沒有來到主耶穌的面前,認罪悔改,而是選擇都出去離開主耶穌,繼續在世界裡用經文和己意和世界行淫。只剩下耶穌和那婦人。婦人也可以像他們一樣離開,但是那婦人沒有這樣做。

約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約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耶穌就對她說,婦人,沒有稱呼她淫婦,因為主是愛的主。耶穌希望她認罪悔改,告訴她不要像那些人一樣,不認罪悔改。她的回應是,承認自己的罪,明白雖然那些人沒有定自己的罪,但是自己知罪,願意回到主耶穌面前,認主耶穌是她的主。因着她的回應,主也不定她的行淫的罪(主耶穌來,不是為定罪來),告訴她既然認主耶穌是主,就“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弟兄姐妹,你看見神的愛沒有?還是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心裡想着石頭?


弟兄姐妹,你願意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離開主耶穌,還是像行淫的婦人一樣,認主耶穌是主,認罪悔改?


求神憐憫我們眾弟兄姐妹,像行淫的婦人一樣,認主耶穌是主,認罪悔改,也警醒記得主的要求:“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我的講解就到這裡。願神祝福我們眾弟兄姐妹。


以下是和劉同蘇牧師商榷:


劉牧師的第一問:

“(一)達到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了嗎?

。。。今天,在教會裡,未經程序的指控和沒有證據的謠言滿天飛,我們連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都沒有達到,更不用說勝過了;而世界的法律要求:在經過正當法律程序證明其有罪之前,一個犯罪嫌疑人應當被視為無罪。


我們的定罪,符合這個程序要求嗎?”


很抱歉,劉牧師,

1.  我看不見文士與法利賽人有什麼義。

2.  我也不知道如何定罪,

3.  世界的法律要求我也不太懂,我學習聖經,沒有學法律。


對於劉牧師的這個分享,我就有一個問題:劉牧師是要帶領眾弟兄姐妹學文士與法利賽人嗎?


劉牧師的第二個分享:

“(二)超越律法的最後審判

。。。文士與法利賽人,滿足了律法所要求的義。所以,他們的挑戰,似乎將耶穌逼到了死角——義,就要判處通姦女人死刑;赦免該女人,就要違背律法的義。


。。。換句話說,只要是指向自我,誰不是罪人呢?只要自己也是罪人,那石頭是不是應先落到自己的頭上呢?

。。。

這裡,耶穌將律法的審判轉換為最後的審判。於是,真正的審判,不再僅僅及於外在行為,更觸到了內在生命;不再只是一時的糾正,而是永恆的翻轉。


什麽時候審判是針對自我的,什麽時候審判才可能具有終極性!”


我不太懂劉牧師的意思,我前面的分享看見主來,不是來審判。以劉牧師之見,我們應該石頭先落到自己的頭上,把自己打死?


拜託劉牧師,不要用法律和哲學來教導弟兄姐妹,行不行?


劉牧師的第三個分享:

 “(三)對指控者的憐憫

耶穌無言地蹲在地上劃字。

。。。

耶穌的無言,不正是對自我悔改的等待嗎?其發聲後的無言,恰恰揭示了其發聲前無言的性質。既然最後審判是針對自我的,只有自我的醒悟,才是最後審判的效力。外在的指責,無法觸及內在的生命;正是通過自我的審判,上帝的審判,才觸及了罪人的內在生命。


無言,是上帝的憐憫;無言,是上帝留給罪人從裡面悔改的機會;無言,是上帝的等待……祂在等待!”


我看見的是神的愛,不是自我的審判,上帝的審判。


劉牧師的第四個分享:

 “(四)自我直面上帝的可能 

群起而攻之的人們,卻一個一個地走了。

。。。

場景裡,只剩下了行淫婦人與耶穌。這就是自我面對上帝的場景。旁人的幫助與批評,至多是輔助,最終能夠將生命帶到主前的,只能是自己。


上帝啊,就是你和我。只有在這裡,你觸摸了我生命的終極之地!”


我看見的是人的認罪悔改和神的大愛。旁人如果幫助批評,我要感謝,回到上帝哪裡認罪悔改。


劉牧師的最後一個分享:

 “(五)赦罪的效力

。。。今天教會裡面,不是充斥着這種“犯罪也不是罪了”和“犯罪也無需承擔後果”的赦罪觀嗎?


。。。赦罪不是無賴犯罪的藉口,而是包含着無限希望的愛意。赦罪是以“十字架”為前設的——只有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捨己的耶穌,才具有赦罪的能力。也只有這捨己的赦罪,產生改變罪人生命的能力。”


恕我孤陋寡聞,我不知道那些教會如劉牧師所言,“充斥着這種“犯罪也不是罪了”和“犯罪也無需承擔後果”的赦罪觀”。我知道的是,一個人要認罪悔改,主耶穌才赦免這個人的罪。主也告訴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劉牧師沒有說“石頭紛飛”是怎樣的“紛飛”法,估計跟遠志明有點關係,劉牧師是盯着石頭的“牧師”,還是記得主說的“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的牧師?


劉牧師,你就這樣分解神的話語?你到底站在神的一邊,還是誰的一邊?


你不用擔心,我手裡沒有石頭,因為我不知道石頭在哪裡。


我只是憑着愛心問問你:你在神面前要不要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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