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奴僕到兒子 加拉太書系列文章(十) 文/曲雅各 生命季刊專稿 本文音頻為虹雨姊妹朗讀:
加4:1-7 多年前,一位美國牧師收養了一個在東歐孤兒院長大的小女孩。女孩來到新家後,總在角落裡吃飯、偷偷洗碗。父母問她為什麼,她回答:“我怕被趕回去。”這個孤兒已經被收養,成為家中的一員,但她仍然活在孤兒的心態里,雖然名分已經改變。 這正是許多信徒的寫照:在基督里已被稱為神的兒女,但仍活得像個“屬靈的孤兒”,總擔心神不喜悅自己,害怕不夠好。律法主義的悲劇之一,就是他們徒有屬靈成熟的外表,實際上卻使信徒回到基督徒經歷的“第二童年時期”(威爾斯比,2013,頁78)。加拉太的基督徒們像大多數信徒一樣,想要在基督里長進,但他們卻誤入歧途、緣木求魚。跟今天各種持守律法主義的信條,希望變得更好的基督徒相比,其經歷並沒有什麼不同。他們的動機也許是對的,但卻用錯了方法。 一、奴僕的本質: 無自由、無繼承權(加4:1-3) 保羅說:“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4:1)這段話描寫一個古代羅馬家族的情景。根據羅馬法律,繼承產業的孩子在14歲前都由管家監護;在25歲前,某種程度上也還受老師約束。只有過了25歲,才能對自己的產業有完全獨立的控制權(提摩太·凱勒,2016,頁111)。  
有一個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的軼聞,說的是他與一個路人的對話。那人好奇地問他:“蘇格拉底,你也有老師嗎?”蘇格拉底回答:“當然有。”那人又問:“聽說你的老師是個奴隸,這是真的嗎?”蘇格拉底點頭:“是的。”那人難以置信:“你怎麼會去聽一個奴隸的話?難道不覺得跌份嗎?”蘇格拉底平靜地說:“我向他學習,不是因為他的身份,而是因為他確實懂得我所不懂的。”這一段的重點當然是講一代偉人,在治學方面,看重的不是對方的身份,而是學問本身。但另一方面也看到在希臘、羅馬時代,作為未成年人,常常要受到老師的監管和教育,這個老師的身份可能很低下,但作為自由人的孩童,卻要受他的約束和監管。 保羅用這個畫面,比喻那些仍受律法轄制的人。保羅也用這個類比指出以色列人的歷史,他們雖然是蒙揀選的,是神的選民,但在律法下面,並沒有得到自由。孩童時期:象徵律法時代,沒有自由,受到奴役;承受產業的時期:“就是耶穌基督開創的紀元,我們脫離了律法的約束,在基督里獲得了自由。”(史葛·麥克奈特,2005,頁203)“當一個罪人信主得救後,從他的狀況來看,是一個屬靈的嬰孩,需要成長(彼前2:2-3);但從他的地位來看,他是一個成年兒子,可以支取天父的產業,並且能夠使用一切兒子身份的奇妙特權。”(威爾斯比,2013,頁79) 許多基督徒雖然名義上是信了主,卻仍活在懼怕中,無法經歷救恩的自由和喜樂。多年前,我經歷過一件事,從外地來了一位據說很有醫治恩賜的姊妹,大家都找她為自己禱告。她在為人禱告前會問:“你以前是否拜過偶像?你的父母或祖輩中是否有過拜偶像的經歷,如果有,必須要解決掉。”這個問題使很多人陷入困惑難以回答,因為根本不知道上幾輩的事情。難道當你真正悔改信主,聖靈內住在你的裡面的時候,你還需會因上幾輩拜偶像的罪而沒有被赦免嗎?難道還要通過其他人、其它特殊的方式才能解決嗎?這就把信仰帶入了神秘主義不可知的色彩裡面。 基督徒有可能繼續過着被奴役的生活,而不是活出得着神兒子名分的生命。雖然在福音里,我們是富足的、是神的兒子,和天父有完全且直接的交流,但我們仍可能回到以前的樣子,試圖透過好行為和神建立關係。這就好像我們已經收到一份禮物,卻把那份禮物還給對方;就好比一個已經長大成人的繼承人,卻依然惶恐地聽命於僕人的指令。 “世俗小學”(stoicheia)一詞,原意是指最基礎的教導,甚至是字母這樣簡單的東西。高雅倫(2002)認為:“保羅所謂的小學指的就是宗教經驗的初級階段,加拉太人早已經歷過,但基督一來,這些都已成過時。”(頁152)學者們對“世俗的小學”有兩種看法:一是律法和猶太信仰(韓森,2015,頁145);二是異教和偶像崇拜。加拉太人生活在外邦文化中,他們不像猶太人那樣,信主前在猶太律法的轄制中,他們未曾受到過猶太律法的影響。所以,對加拉太人來說,這裡的“世俗小學”很可能指的是以前異教的偶像崇拜(史普羅,2020,頁99)。 史葛·麥克奈特(2005)說:“所以,我們最好將世俗小學看為律法的負面意義,包括它會終止的特性。”(頁204)保羅在這裡所要表達的重點是,在基督裡面的人,要把這些過去異教的元素拋棄到乾乾淨淨。 因此,保羅提醒信徒:不要再回到那幼稚、受奴役的狀態。無論是律法的轄制,還是異教的迷惑,都已成過去。在基督里,我們已得着兒子的名分,享有自由與產業。若仍以奴僕的心態生活,就辜負了基督為我們成就的救贖。 二、救贖的時機: “時候滿足”的神之計劃 (加4:4-5)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4:4-5)指神在救恩歷史中祂所看為合宜的時刻,差遣祂的兒子進入世界,實施救贖之工(穆爾,2014,頁444)。當這個時間到了,兒子就正式得到了所應許的產業。“滿足”:充滿、實現之意。它是第3節“世俗小學”一詞的成全。“時候滿足”不是偶然的歷史時刻,而是神救贖計劃的精準時刻。神掌管歷史的節奏,當一切條件準備好,祂就差遣祂的兒子進入世界。 
羅馬帝國時代,神在各方面預備了條件:羅馬大道的修通,便利了各地區的交通往來;希臘語的普及,使不同族群之間的交流成為可能,世界第一次有了相對統一的文化與秩序;羅馬法律的制定,保護了公民的權利;軍事的強大,維護了羅馬帝國內部的和平統一和政治穩定。神選擇在這時差遣祂的兒子降生伯利恆,不是一個偶然事件,乃是神預定好的:及至“時候滿足”,耶穌就降臨了。這提醒我們,神的作為總在“祂的時間”,而不是“我們的時間”里。也許你禱告已久、等待已久,但神從不遲延,只是等候那時候的實現。 保羅講到了基督的神人二性,祂即是神,又是人。作為神,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從父而來(約16:28);作為人,祂“為女子所生”。舊約應許救主是女人的後裔(創3:15),耶穌成全了這個應許(賽7:14;太1:18-25)。 “且生在律法以下”:耶穌跟所有人一樣,要遵守神的律法,服在律法的權柄之下(穆爾,2014,頁445)。保羅進一步解釋了神的兒子降生的目的,用了一個“贖”字,表示把人從市場的奴僕交易中買贖出來,這個過程需要支付贖價:基督的死就是贖價。這裡用的“贖”和3章13節用來指“救贖”的字相同,意思是付出全額贖價,解救奴隸脫離主人的管轄。“在這裡,奴隸的主人就是律法。耶穌向律法付清了我們的贖價,祂完全達成所有律法所要求我們的,因此耶穌能夠救我們脫離律法。”(提摩太·凱勒,2016,頁113) 這不是抽象的神學。每當你在聖餐桌前拿起那餅和杯,神就在提醒你:你不再屬於過去的主宰,不再欠任何債,因為贖價已經全然付清。你現在屬於一個新家庭——神的家。 耶穌讓我們“得着兒子所有的權利”(加4:5)。英語標準版和史考特都把這段話譯作“被收養作兒子”(穆爾,2014,頁448)。兩者皆試圖表達同一個意思,也就是透過基督,我們得到“兒子的名分”。這是一個法律用語,在希臘羅馬社會,富人若無親生子,可收養一個奴僕;收養的那一刻,這個僕人便不再是奴隸,而成為法定兒子,享有完全的繼承權。在中國文化處境中,收養來的孩子與親生孩子,無論在各方面是有差別的,人們都要刻意隱瞞被收養的身份。西方社會則不一樣,在古代羅馬法律中,收養的孩子和親生的孩子,擁有完全同等的權益和地位。保羅以此作比喻:在基督里,我們不只是罪得赦免,更被正式收養為神的兒女,擁有兒子的尊榮與產業。神的救恩不是僅僅釋放我們脫離罪惡,而是讓我們進入家庭,進入與父親親密的關係中。 三、身份的翻轉: 從“被贖者”到“兒子”(加4:6-7)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 
我們被收養作兒子,而且因為我們如今是兒子,我們也就有了聖靈。我們的屬靈經歷中再次涉及三位一體:聖父差派聖子為我們而死,聖子差派祂的靈住在我們裡面。這是整段經文的高潮。救贖不只是使我們脫離刑罰,更是進入親密的關係。 穆爾(2014)解釋說:“保羅或許是用這個詞來傳達,信徒內心對神的靈使他們歡喜地確信自己真是神的兒子,而發出的情感上的回應。”(頁451)“阿爸”是亞蘭語,不是小孩子對父親的稱呼,而是成人對父親的呼喊。我們有理由認為,這般稱呼神,是主耶穌對父說話的特色。馬可福音記載:耶穌面對十架苦杯,在客西馬尼園向天父呼叫:“阿爸,父啊!”(可14:36)這個亞蘭語,也傳遞了我們與神之間的特殊的親密關係。在羅馬書8章15節也出現了類似的稱呼:“你們所領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領受的是兒子名分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許多人以為基督信仰只是“得永生的通行證”,但保羅提醒我們:信主不是“簽署赦免”,而是“進入家中”。我們常常從消極方面理解救恩。“我們只看到救恩把我們帶離罪孽,而忽略了救恩也把我們帶入神兒子的權利和特權。”(提摩太·凱勒,2016,頁114)在福音里,耶穌不僅把我們拉出死亡隊伍,還為我們戴上最高榮譽的勳章。祂接納並歡迎我們,好像我們是英雄,有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同上,頁115)。 有一位上海醫科大學畢業的姊妹,在50年代如火如荼的政治運動中,率先控訴教會的負責弟兄,接下來不再去參加聚會、也不禱告,她對教會的負責人徹底失望,從心裡否定了自己的信仰。後來,她在80年代改革開放時去了美國。50多歲的年齡,在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下幾乎處於絕境,無路可走時她回到了信仰中。她多次在天父面前禱告說:“我是一個罪大惡極的叛教者,你還能重新赦免我、接納我嗎?”她真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被神接納。後來她通過預備,奇蹟般地通過了美國的兩個重大的醫學考試:一是醫學的同等學歷考;二是醫師執照考。對於一個在美國沒有讀過醫學院的外國人,而且是50多歲的人,要想通過西醫考試,簡直是異想天開。但奇蹟真的發生了,這位姊妹通過了這兩項考試,成為美國的兒科醫生。神以發生在姊妹身上的奇蹟,清楚地告訴她:我完全赦免了你,一直在接納着你,你是我的孩子。 威爾斯比(2013)對比了兒子和奴僕的不同,他說:兒子與父親有相同的性情,而僕人卻不是;兒子出於愛而順服,而奴僕出於懼怕而順服;兒子是富有的,而奴僕是貧窮的;兒子有未來,而奴僕卻沒有(頁81-82)。 如果我們明白成為基督徒的含義,就不會重回奴隸狀態。“因為你已經被收養進入至高神的家,神已經賦予你無與倫比的特權,你就不可能再回到作奴隸的地位中去。”(史普羅,2020,頁101)每當你覺得自己不配禱告、不配服事、不配蒙福,請記得:那不是兒子的聲音,而是奴僕的恐懼。聖靈在你裡面呼喊:阿爸,父!提摩太·凱勒(2016)信心滿滿地說:“行走於世,我們不再害怕任何人和事,因為這個地方屬於我們的天父!”(頁117) 結語 弟兄姊妹,信仰的成熟,不是更會服事,而是更懂得稱呼“阿爸父”;不在於我們多忙碌,而在於能否在恩典中安息。你若仍靠表現來換取神的愛,你仍是奴僕;若因恩典而甘心事奉,你已是兒子。 那麼,我們如何活出兒子的生命? 以親密代替懼怕——每天以禱告進入父的同在,不再憑行為贏得愛。 以信靠代替焦慮——相信父在管教中有愛,在等待中有旨意。 以心靈的自由代替律法主義——讓順服出於愛,而非出於恐懼。 參考文獻 史葛·麥克奈特《國際釋經應用系列:加拉太書》。廖惠堂譯。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5。 史普羅《基督釋放我們得自由:加拉太書解經注釋》。喬蘭山以妲譯。美國:改革宗翻譯2020 提摩太·凱勒《加拉太書點燃福音爆炸力》。藍慈理、姚傳信譯。台北:校園書房2016。 威爾斯比《自由豐盛:加拉太書》。鄧一恆、陶秋月譯。上海:基督教兩會2013。 穆爾《麥種聖經注釋:加拉太書》。思語譯。美國:麥種傳道會2014。 韓森《加拉太書簡釋》。周俞雲翔譯。美國:麥種傳道會2015。 曲雅各 中國大陸傳道人。
請閱讀作者加拉太書系列: 1.《加拉太書》緒論: 寫在前面的話 2.為純正福音而吶喊 3.福音的顛覆性 4.福音使人得自由 5.不徇情面的福音戰士 6.福音的核心真理 7.律法與信心 8.律法的咒詛與基督的救贖 9.在基督里成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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