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神跡奇事的教導
那麼基督徒對神跡奇事應該抱着什麼看法呢?聖經對神跡奇事有什麼教導呢?到底什麼是神跡奇事呢?
一般認為,對一些我們沒辦法解釋的現象就稱之為神跡奇事。譬如說,有些書敘述在一個大麥田裡面,突然間出現了一個很標準的圓形圖案,可能是外星人的飛碟降落在那裡,我們就把它講做神跡奇事。也有人說神跡奇事,就是當神決定要插手到我們這個世界來的時候,祂所做的那些事,就叫神跡奇事。
第一種的定義非常不合理,因為我們不理解的事情很多,不見得我們不理解的事就是神做的。聖經也告訴我們說,魔鬼也可以做我們不理解的事,甚至於沒有魔鬼也沒有神的參與,自然界就有很多的事是今天的科學所不能解釋的。我們不理解,不表示一定就是神跡。
至於第二種的定義,將到當神插手到我們這個世界裡來,祂所做的事就是神跡,這個定義也太廣了一點。
在教會的歷史裡面一直有一個錯誤的教導,就是認為當神造了這個世界後,神就不管這個世界了,讓這個世界自己管自己。所以當神來管的時候,神所做的那些事就叫神跡奇事。
如果我們讀聖經,會發現聖經聖經裡面,神從來沒有說祂創造了世界後就不管了,就退休、休息了。聖經里告訴我們神不只是一個創造者,神也是一個管理者,而且神是一直不斷地參與人類許多的事情。神創造了萬有,用祂的大能托住了萬有。
歌羅西書裡告訴我們說:“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
“萬有靠祂而立”這句話也可以翻作:“萬有都是靠着祂,所以才沒有四分五裂。” 我們必須知道我們所信的神,今天就已經不斷地在參與我們這個宇宙中許許多多的事情。
比較合乎聖經教導的神跡奇事的定義應該是這樣:“當這一位管理我們宇宙的神,在管理的過程中間,不按照祂平常做事的法則來做事的時候,祂做的這些事,我們稱之為神跡奇事。” 譬如說神在管理整個宇宙時,讓一些重的東西會沉到水裡,輕的東西會浮在水面,這是神管理的原則。而當神插手讓一個斧頭在水裡不下沉反而浮上來的時候,我們就稱之為神跡奇事。
如果我們把神跡奇事定義為:“神所為勝過自然律、超乎神平常做事的法則,並清楚可知是神所做的這樣的事。” 這才是比較合乎聖經教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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