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神的話
約翰福音十四章12-13節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許多人對這一段聖經不夠了解,他們根據這一段經文說,主耶穌是昨日、今日直到永遠不改變的神。主耶穌在地上怎麼行神跡,今天主耶穌在教會中也行同樣的神跡,不但如此,教會要行的比主耶穌行得還大、還多。
這節經文真的是這樣解釋嗎?讓我們看看使徒行傳里的記載。請問使徒行傳里的神跡奇事多呢?還是福音書裡的神跡奇事多?很明顯的使徒行傳里的神跡奇事不如福音書的神跡奇事多。
如果我再問,使徒們在使徒行傳里所行的神跡奇事比主耶穌所行的大嗎?哪一樣比較大?相信你一樣都找不出來。其實,主在地上所行的神跡奇事中,有兩個極大的神跡奇事不是主自己行的,是父神行在主身上的,是沒有門徒能夠相比的,如果要比大小,是沒得比的。
第一件就是道成肉身。這是件多麼大的事,何等奇妙的事。無限大的神進入到時間和空間裡來,成為一個有限的小嬰孩,這是多麼奇妙的一件事。第二個也是父神自己做的,就是讓耶穌基督死里復活,勝過死亡,勝過地獄,勝過陰間一切的權勢。這個神跡奇事誰能夠做?有誰能夠做比這更大的?
那麼該如何解釋這段經文呢?我們應該看看早期教會以及教會歷史上許多聖經學者們對這段經文的看法。教會歷史基本上認為耶穌所講的這些話,真正的意義乃是指着門徒、信主的因着福音的廣傳,在世界各地所帶來的影響,比主做得更大。
主在世上,所走的路程不多,走來走去不過就在今天巴勒斯坦這一帶。能夠用的語言也非常有限,最多只有兩種。可是今天主的身體雖不在地上,但聖經卻被譯成多種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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