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議你看看愛德華滋寫的《宗教情操真偽辨》 |
| 送交者: 誠之 2008月10月04日14:48:5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回 答: 重點是在我們的焦點錯了! 由 莫名羊 於 2008-10-04 12:16:28 |
|
http://www.physics.uci.edu/~zhaog/emotion/index.html
留意愛德華滋說到屬靈的情感和人出於自愛的想象力的差異。 同樣都是愛神,但是其來源是不同的。 (今天早上花了兩個小時,把這兩章再看了一次,真的說得太好了!大力推薦) 第三部··· 真實屬靈情感的明顯標誌 1 源於內心 真實的屬靈情感起源於心中那屬靈的、超自然的、神聖的影響力。 新約聖經稱基督徒為屬靈人,好與僅僅屬血氣的人作一番對比。「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 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4~15)。它也對屬靈的人與屬肉體的人作了個對比:「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 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這也就是指哪些尚未成聖的人(林前三:1)。這幾節經文中,「屬血氣的」和「屬肉體的」這些字眼都意味着 「未成聖」、「沒有聖靈」,而「屬靈的」則意味着靠聖靈成聖。 正如聖經稱基督徒為屬靈的,我們也發現,聖經用同樣的字眼來描述某些特質和原則,例如:「屬靈的心志」(羅八:6~7),「屬靈的智慧悟性」(西一:9)和「屬靈的祝福」(弗一:3)。 在這些經節中,「屬靈」這個字眼並不是指人的靈,不是因它存在於與肉體相對立之人的靈中,就說它是屬靈的。即使它是存在於人裡頭的靈,聖經也稱某些特質為 「屬血氣的」或「屬肉體的」。例如:保羅描述驕傲、自義、自持聰明為「屬肉體的」(西二:18),雖然這些特質存在於人的靈里。 新約聖經用「屬靈的」這個字眼,是指三一神的第三位--聖靈。基督徒被稱為「屬靈的」,是因為他們是從神的靈而生,並且聖靈住在他們裡面。一件事或一個人 之所以是「屬靈的」,全在乎其與聖靈的關係--「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 二:13)。 神賜聖靈給真基督徒,聖靈住在他們裡面,成為生活與行動的源頭影響他們的心。保羅說基督徒活着,是因基督在他們裡面活着(加二:20),基督不僅籍着他的 靈住在他們裡面,更是「活」在他們裡面,他們活着是靠着的生命而活。基督徒不只喝這活水,乃是這活水要在他們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約四:14)。 真葡萄樹的汁液不是象流入杯子那樣,乃是流進有生命的枝子,在此這汁液成為生命的泉源(約十五:5)。因為神以此方式使基督徒聯結於聖靈,所以聖經稱基督 徒為「屬靈的」。 聖經稱基督徒和他們的美德為「屬靈的」,主要原因乃是:聖靈在基督徒裡面結出的果子,是與聖靈本身的屬性一致的。 聖潔是神的靈的本性,所以聖經稱之為聖靈;聖潔是神本性的榮美和甘甜,是聖靈的本質,就如熱是火的本質。聖靈住在信徒心中成為生命的泉源,涌動在他們里 面,並在他的甘甜和聖潔的神性中,將他自己賜給了他們。他使人分享神屬靈的榮美和基督的喜樂,所以信徒籍着參與在聖靈中,而與聖父和聖子相交、團契。所以 信徒內在的屬靈生命,在本質上是與神自己的聖潔一樣的,只是在程度上遠不及神;這就好象太陽照耀在鑽石上,鑽石的光亮與太陽的光亮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可是 在程度上卻遠不及太陽。這就是基督在約三:6所說:「從聖靈生的就是靈」的意思,聖靈所創造的新本質,在本質上與創造者聖靈的本質是一樣的,所以聖經稱它 為屬靈的本質。 唯有在真正的基督徒裡面,聖靈才如此工作。猶大說屬血氣的人「沒有聖靈」(猶19)。保羅說,惟有真基督徒才有聖靈的內住:「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 基督的」(羅八:9)。依據約翰所說,有了聖靈就是住在基督里的確據:「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 13)。相反的,一個屬血氣的人,毫無屬靈的經歷,談到屬靈的事,他以為愚拙,因他不知道所談的意義為何:「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 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耶穌自己也教導說,不信的世人不認識聖靈:「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 他,也不認識他」(約十四:17)。 所以,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知道:聖靈在真基督徒身上所產生的果效,是迥然不同於籍血氣所產生的任何事;這就是我所說:真實屬靈的情感起源於「超自然的」影響。 從前面所說我們就可以知道,基督徒那個全新的內住知覺和感受,在本質上已是全然不同於他們未悔改前的任何經驗,這可以說是:對屬靈事物的一種新的靈覺。這 種感受是不同於任何屬血氣的感覺,正如味覺之不同於視覺、聽覺、嗅覺和觸覺。籍由這個新的靈覺,感受到的事與屬血氣之人所感受的有天壤之別,這個差別就好象僅僅是觀看蜂蜜與實際嘗到它的甘甜之差別;這也就是為什麼聖經常把叫人重生的聖靈的工作,比作賜下一個全新的感覺:瞎眼看見、聾子聽見。並且因這靈覺比 其它任何感覺都崇高且優越,所以聖經比喻這個賜予猶如從死里復活和新造者。 許多人將這新的靈覺與想象力給搞混了,其實兩者全然不同。想象力是一種每個人都有的能力,想象力使我們有看到、聽到、聞到其他事物的觀念,即使這些都不在 我們眼前。可是真的就有人將想象力與靈覺混淆不清如以下的情形:有些人將他們的一些想法印刻於一個光亮的想象上,他們便說這是神榮耀的屬靈啟示。有些人對 基督掛在十字架上、鮮血滴流有着極生動的想法,便說他們看到基督釘十字架的屬靈景象。有人看見基督向他們微笑,伸開雙臂要擁抱他們,他們便說:這是基督恩 典與愛的啟示。有人看見栩栩如生的天堂,在那裡基督坐在寶座上,有燦爛發光的天使及聖徒的列隊,他們便說:天堂之門向他們開了。有人想象響聲和聲音,也許 還引用聖經節,他們便說:心中聽見基督的聲音或聖靈的見證。 可是這些經歷算不得是屬靈的或神聖的。這些經歷只是外在東西的想象--一道光線、一個十字架、一張寶座、一個聲音,這些想象的觀念,在本質上並不是屬靈 的;一個屬血氣的人也能夠對形狀、色彩、聲音有生動活潑的想法。想象到神外在的榮耀和光輝,還比不上數以百萬計的不信者在末日大審判,所要面對基督外在的 榮耀。有關基督掛在十字架的心理想象中,也不會比那些不屬靈的猶太人站在十字架周圍用肉眼觀看基督被釘的景象好到哪裡。想一想,想象基督肖像與羅馬天主教 所崇拜的基督繪畫、雕像又有生命不一樣呢!從這些想象的感動而起的情感,還不是與無知的天主教徒在敬拜這些繪畫、雕像的感覺一樣嗎? 這些想象的意念在本質上根本不是屬靈的。撒旦也能很容易地製造這些虛幻,如果他能提供人思想,他也能提供形象。我們從舊約聖經知道,假先知也會從虛偽的靈 作夢、看異象:申十三:1~3;王上廿二:21~23;結十三:1~9;亞十三:1~3。若撒旦能在人心映印這些想象,這就不能證明是神的工作。 即使神的確在某人心中產生這些想法,也不能保證那個人的得救。從聖經有關巴蘭的例子就可以了解:神將耶穌基督為出於雅各的星、興於以色列的杖之異象,生動 活潑地印在巴蘭心裡,巴蘭描述說:「得聽神的言語,明白至高者的意旨,看見全能者的異象,眼目睜開而仆倒的人說,我看他卻不在現時,我望他卻不在近日,有 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民廿四:16~17)。巴蘭在異象中看到基督,但對基督沒有屬靈的認識;雖然神在他心中給了他救主的形象,可是他還是 沒有得救。 從想象產生的情感不算是屬靈的。屬靈的情感確會產生一些想象,特別是心思較為軟弱的人。但想象並不能產生屬靈的情感,屬靈的情感只能起源於屬靈的原因-- 來自聖靈所賜屬靈真理的屬靈認知。心理想象到一個影像、一個聲音,在本質上並不是屬靈的;那是信徒和不信者都能有的一種經歷,因想象力乃是每一個人都有的 天賦。宗教性的想象,常常會激發高昂的血氣情感,這是不足為奇的。當一個人有這些想象,並相信這就是神的啟示和蒙神喜悅的標誌時,我們還能期望他什麼呢? 當然那個人是興高采烈的。 這裡也許我們該談談「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這件事了。我發現許多人都誤解了這段經文的意義,他們認為聖靈的見證,就是立即啟 示我們是神兒女這個事實;好象神會籍一種神秘的聲音或印象在內心對他們說話,確保神就是他們的父。「見證」這個字眼誤導這些人有如此想法,當聖經說,神 「作見證」時,他們以為必定是神有直接的保證或啟示真理;但若再仔細查看聖經,就會發現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所謂「作見證」或「見證」,在新約聖經常是 指:從一件可以被證實是真實的事上提出的證據。例如:「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二:4)。這些神跡奇 事和恩賜叫作神的見證,並不是因為它們斷言了什麼,乃是因為它們是證據、證明。約翰說:「水和血」為見證(約壹五:8),水和血不能斷言任何事,但是水和 血是證據。還有,神籍着從天降雨與賞賜豐年的護理工作,都是神良善的見證,它們都是這些事的證據(徒十四:17)。 當保羅說到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時,並不是說聖靈給我們某些超自然的暗示或啟示。前面的經節讓我們知道,保羅的意思是:「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 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 14~16)。這意思是:聖靈的內住、引導,影響我們對神的舉止行動象是父親的兒女,這些就是聖靈給我們的證據,確保我們是神的兒女。 保羅提到兩種心:「奴僕的心」是懼怕的,而「兒子的心」是愛的。奴僕的心是因懼怕刑罰而產生,而愛的心呼叫「阿爸父」,並使人親近神,舉止行為象是他的孩 子。以赤子之心愛神的信徒,會看見並感受到他的心與神聯結,從此確知他是神的兒女。聖靈的見證並不是某些屬靈的耳語或立即的啟示,聖靈的見證就是神的靈在 信徒心中產生聖潔的影響,引導他們愛神、恨惡罪、追求聖潔。如保羅所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羅八: 13)。 保羅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並不是說有兩個分開的獨立見證。乃是說我們的靈領受神聖靈的見證,就是我們的靈看見又宣稱,聖靈在我們裡面所作的,我們是神兒子的見證。我們的靈是我們的部分,聖經在其它地方有時稱它為心(約壹三:19~21)和良心(林後一:12)。 人們以為聖靈的見證就是一種內在的聲音、暗示或神對人的宣稱,這是一種可怕的傷害:他是蒙愛的、蒙赦免的、蒙揀選的等等。許許多多生動活潑卻虛幻的情感就 是起源於這樣的謬見!我深恐有許多人已被如此的謬見所欺騙落入地獄了。這就是為什麼我會用這麼長的篇幅來討論這個題目的原因了! 2 被神吸引 屬靈情感的目標,在於屬靈事物 的可悅,不在於我們的自我利益。 我的意思並不是要從屬靈的情感中排除自我利益,乃是要將它放在次位。屬靈情感的主要目標,是在於屬靈事物本身的卓越與美好,並不在於我們的個人利益。 有人說所有的愛都是出於自愛。他們說,任何人愛神而毫不出於自愛之根,這是不可能的。他們說,任何一個愛神並渴望與神和神的榮耀相交的人,都是出於渴望自己的幸福、快樂,所以對神的愛是寓於渴望自己幸福(自愛)的根中。可是,說這些話的人,應該捫心自問:一個人為何要將他的幸福寄望在與神和神的榮耀相交上呢?的確,這就是愛神的結果。一個人必須先愛神,他才會重視並以與神和神的榮耀相交為自己的幸福。 當然,有一種愛別人的愛是出於自愛,這是因別人的恩惠或禮物的吸引,而對那人產生一種愛;在這種情況之下,當然這個愛別人的愛,根本是出於自愛。不過完全不同的是,開頭有一件事物吸引我們喜愛另一個人,那是一種感激性質的表現,這性質本身是可愛的、美好的。 對神的愛若基本上是起源於自愛的、自利的,那在本質上這就不是屬靈的了。自愛全然是屬血氣的本質,這種本質天使有、魔鬼也有。所以如果只是出於自愛,就算不得是屬靈的;基督在路加福音六章32節講到了這種愛:「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真正愛神的最深原因乃是因為神屬性的無上榮美,惟有這才是合理可信的事。使一個人或任何受造者顯得可愛的主要因素,是在於他的優點、長處,在神也是同樣的道理。神的屬性本身是無限地好、是無限地美、光明和榮耀。除非我們因為神的美善、榮美本身而愛神,否則我們如何能正確地愛神呢?人們對神的愛若是出於神對他們是很有用的原因,那這個愛一開始就錯到底了。他們只從他們自我愛好的觀點來看待神,他們不能欣賞感謝神本質的無限榮耀,而這才是一切良善、可愛的來源。 屬血氣的自愛也能向神和基督產生很多情感,卻不會感謝欣賞神本質的美善和榮耀。比如,自愛所能產生的僅僅是屬血氣的感謝;這是因對於神的錯誤觀念而導致的,好像在神都是愛和憐憫,並沒有公義的報應:或好像因人的價值,神應該愛人。根據這些見解,雖然人對真神絲毫沒有愛,卻有可能愛他們自己想像中的那一位神。 再說,由於人缺乏對罪的認知,自愛便也能產生對神的愛。有些人對罪無厭惡感,不知道神無限的聖潔是與罪敵對的。他們以為神的標準不會高過他們的標準,所以他們與神相處得很好,也感覺對神有一種愛,可是他們所愛的是他們想像中的那一位神,並不是真實的神。另有些人只因他們蒙受了物質上的祝福,而使他們的自愛心對神產生一種愛,這算不得什麼屬靈! 還有些人因他們堅定深信神愛他們,就感覺對神有活潑的愛。有的人經過極大的痛苦或對地獄的恐懼,猝然領悟相信神愛他們,赦免他們的罪,接納他為他的兒女。這種情況,或許藉着在他們想像中的一個意念或內在說話的聲音,或某些非聖經的方式發生的。如果你問這些人,神本身是不是可愛極美的,他們也許肯定他說是。其實他們對神的好感是他們自己想像的,是因他們已領受了神極大的祝福而構成的;他們以神為可愛,只因他已赦免並接納他們,多麼愛他們並應許他們上天堂的緣故。這樣的信仰,當然容易使他們愛神並會說神是可愛的。一個自私的人,對自我有益的任何事都會覺得可愛的。 聖靈在基督徒裡面產生對神真實屬靈的愛,是完全不同的。真正的基督徒不是先看神愛他們,而是他們先看見神的可愛,基督的優美和榮耀,他們的心靈被神抓住了,他們對神的愛是起源於這樣的看見。真實的愛以神為開始,並為了神自己的緣故而愛神。自愛以自我開始,愛神是為了自我的愛好、利益。 然而,我不是要大家以為,對神賜福的所有感恩只是出於屬血氣自私的事:屬靈的感恩也是有的,屬靈的感恩與只為自我利益的感謝,其差異如下: 一、對神賜福的真感恩是為了愛神自己而湧出的。基督徒已看見神的榮耀,他的心被神的榮耀所抓住,所以他的心變得柔嫩,當這位榮耀的神賜恩惠祝福給他時,更是易受感動。我能以人間的生活舉例說明:若有一個人員然對於另一個人沒有愛,可是還會因對方所施與自己的恩惠感到感激。但對所愛的朋友、已有深厚感情的人,所表現的感激是大不相同的:當我們得到這樣朋友的幫助時,更增進我們對他們已有的愛。同樣,當我們蒙受這位偉大的神賜福時,更增強我們為愛他的善良和榮耀而有的愛。所以我們不能從屬靈的感恩排除所有的自愛:「我愛耶和華,因為他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詩一一六1)。我們對神的愛是基於神自己的本性,我們對神的感恩是感謝他為我們所作、所預備的救恩。 二、屬靈的感恩不只因神賜福的良善感動人心,乃是因神的良善是神屬性的榮美麗感謝。神無比的恩典表現在救贖的工作上,發光於基督臉上,有無限的榮耀,基督徒看見這榮耀就大為喜悅。如一個罪人需要救恩,基督徒個人有份於基督的工作,就能幫助他集中心志在基督的工作上。他看見神救贖的仁慈作為,使他全神貫注神良善的榮耀屬性。所以自愛促成屬靈的思考。 也許有人引用約壹四19所說的:「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來反對我所說的。他們認為我們愛神的首因,是我們知道神愛我們。我不同意這說法,我認為約翰的意思完全不是這樣的。他說的我們對神的愛,是神放在我們心中的,是他愛我們的一種標誌。我們愛他,因為他仁慈地引導我們的心愛他。本乎這意義,「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就等於說,我們得救,是因為當我們對他沒有愛的時候,他先愛我們。 我承認,我們還有其他愛神的經歷,因他先愛我們,可是對神必須以屬靈的愛,不僅是自私的愛。如神在耶穌基督里對罪人的愛,是他的榮耀道德完美的主要啟示之一。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叫我們愛神道德的完美。再說,神對一個蒙揀選的愛,是顯明於他的悔改歸依基督,乃是神榮耀的極大顯示,因此產生神聖屬靈的感恩。在這情形中,我們以聖潔、屬靈的愛來愛神,因他先愛我們。我們為何不以為這就是約壹四19節所說的對神的愛,而不僅僅是自私的愛呢? 到我們一直討論的是基督徒對神的愛。我所說的是等於基督徒的喜樂和喜愛神。對神有屬靈的喜愛,主要起因於對神的美善完全,並不是因他賜給我們的祝福;就是藉基督的救恩大為欣喜,因其救恩是神完美的榮耀啟示。基督徒當然因基督為他個人的救主而喜樂,可是這還不是他喜樂的最深原因。 假基督徒的情況就大不相同了!他們聽見神差他的獨生子,基督的愛使他願為罪人死,基督的犧牲換得極大的祝福和應許給他的百姓,他們聽到後為此歡喜快樂,感覺很得意。但你若查看他們的快樂,你會發現,他們歡喜快樂是因為他們有這些祝福,這些祝福提升了他們;他們甚至喜悅揀選的教義,抬舉了他們的自愛而沾沾自喜,認為他們是天之驕子。他們的快樂全然為了他們自己,不是在於神。 假基督徒在快樂中,眼目所注視的全是他們自己。他們的心被他們自己的經歷盤據着,沒有神的榮耀、基督的榮美在內;他們總是在想,我所得的是多麼了不起的經歷!多麼偉大的啟示啊!多美好的經歷,我該告訴別人!他們以他們的經歷代替基督,不喜愛基督的榮美與豐盛,他們喜愛他們了不起的經歷。這些都顯示在他們的談論中,他們高談闊論自己。那真基督徒當他感受屬靈的火熱與活力時,喜愛談論神和基督並福音的榮耀真理。假基督徒滿口吹噓自己:自己的奇妙經歷、神多麼愛他們、他們的靈魂多麼安全、他們如何知道他們將會上天堂等等。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06: | 四行短詩八首:另一種□□ | |
| 2006: | 下載計算機詩人 | |
| 2005: | 彩虹之約精彩網文回顧62:撒馬利亞婦人 | |
| 2005: | 彩虹之約精彩網文回顧63:感覺,理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