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的例子:哈拿 |
送交者: 诚之 2008月12月06日06:19:52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圣经中具体的见证呢? 由 caleb 于 2008-12-05 20:49:22 |
耶和华不使她生育(close her womb)。
她每年(year after year)上到耶和华的殿,毘尼拿都嘲笑她。 在那段日子她没有听命顺服吗? 神要使谁能生育(或不生育),完全是耶和华的主权,与妳是否顺服没有关系。(否则非基督徒都会绝后;世界上就只剩下基督徒了)。 我相信旧约中一大堆这样的人,神最后就是没有使她们生育(虽然神的确赐给哈拿一个孩子;但那是为撒母耳膏立大卫作预备)。 不要拿顺服当作神必定“赐福”的条件。 这个出发点首先就是错误的——人的顺服不能当作“功德”(merit)。 神的恩典与怜悯不是我们能用任何一种行为(works)来赚取的。 能认识耶和华(神主动与我们立约,拯救我们,我们才有可能认识祂),本身已经是最大的福分——我们的好处不在祂以外! 何况神所赐的福气,也不能用世界上的标准来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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