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服的人蒙福,沒人否認這點。問題是為何蒙福、怎樣蒙福、蒙什麼福。順服是本分,是恩典,是福分,不是功德。神實在不欠你什麼,竟然非得因你的“順服”而給你祝福不可。一切榮耀歸於神,這才是歸正神學。
這是不是說順服毫無意義呢?不是。前面已經說了,順服是本分。既然是本分,怎能毫無意義呢?
我們再拿亞伯拉罕生以撒的例子來說。神既然已經定意讓他生子,亞伯拉罕就必然有子承受他的產業。亞伯拉罕雖然娶了夏甲為妾,生下以實瑪利,但神沒有因為這樣而不成就自己的應許。撒拉生子頭一年還對這份應許不以為然,但神沒有因為這樣而不成就自己的應許。相反,從應許到成就,祂用了將近十五年的時間試煉他們,管教他們,讓他們親眼看到、親身體驗到自己的不順服帶來的後果,一直到他們學會完全的、真正的順服,也就是以撒的被獻。
神最後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事實上,這是早在亞伯拉罕沒有把以撒獻祭以前,就已經應許過的。創世記十五章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十七章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十八章說“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從這一次一次漸進的應許,你可以縱觀亞伯拉罕的一生,看到神對他一步一步的帶領,如何在信仰上漸漸被建造,成為“信心之父”。
神的慈愛是何等的大呢?祂揀選你成為自己的兒女,教導你學習自己本就當學的功課,帶領你建造自己的信心,最後還豐盛地祝福你。這才是“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我這裡斗膽加上,“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這樣大的慈愛面前,人配用自己的“順服”誇口,用自己的“順服”討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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