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新約的經綸里,神要人信祂這神成為肉體的耶穌。人若不這樣信祂,就是在神面前犯了惟一的罪;(約十六9;)人若這樣信祂,就是在神面前有了極盡的義,神也就把這信算為他的義。同時,這信也把它的標的,就是神成為人的這一位,帶到信祂的人裡面。祂乃是神的義,神就把祂賜給祂所住在裡面的人,作他的義。(耶二三6。)這一切都是本於,也都是在於這在祂裡面,屬於祂的信。
舊約所有得勝的聖徒不過是信心的見證人,但耶穌乃是信心的創始者。祂是信心的發起者、開創者、源頭和因由。照我們天然的人,我們沒有信的能力,我們憑自己沒有信。那叫我們得救的信,乃是我們從主所得寶貴的信。(彼後一1。)當我們仰望耶穌,祂這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就將祂自己,將祂信的成分,灌輸到我們裡面;這樣,自然而然的,有一種信在我們裡面升起,我們就有信心相信祂。這不是出於我們自己,乃是出於那將自己作信的成分,分賜到我們裡面,替我們信者的。因此,乃是主自己作我們的信。我們因着祂作我們的信而活,是因着祂的信,(加二20,)不是因着我們自己的信。
耶穌是信心的創始者和源頭,也是信心的首領、開拓者和先鋒。祂開了信心的路,並作了先鋒,領先開拓這路。因此,祂能帶我們隨着祂的腳蹤,走完信心的路。祂在一生中,在地上的行徑里,作了信心的創始者;又在榮耀里,在天上的寶座上,作了信心的成終者;當我們仰望祂時,祂就將所創始並成終的信心,傳輸甚至注入我們裡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