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法定义是吧?那么你一直以来都是在无事生非是吧? |
送交者: candle 2009月01月19日12:37:59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用你的! 由 Yuehanmiao 于 2009-01-19 12:16:11 |
那么呢,你知道这儿规矩的,造谣诽谤是不允许的.
我警告你一次. 另外,我会不断提醒你请你拿出你的定义来我好参照你指控的依据去看谁在JUMP AROUND.如果你指控却不提供依据,那就是诽谤. 你连起码的谁指控谁提证据的常规都达不到,请您少提您是基督徒,您和市井无赖的蛮横无理强词夺理没什么两样,少丢主的脸. 我MAD不MAD,不是你可以转移话题的理由. 请你拿出证据来指控.这是做人起码的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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