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在早期教會時代,羅馬人之所以非常地恨惡基督信仰,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便是──它”分裂家庭“。一次又一次的,基督徒要作出決定,他是要愛親戚朋友呢還是要愛基督。基督信仰的本質在於對基督的忠心,要把愛基督放在世上一切其它最珍愛的東西或最親密的人之上。基督徒必須要準備為基督的緣故犧牲一切。
路加在這裡的記載同馬太在10:34-39的敘述基本上是一個意思,但馬太多敘述了一些事。
耶穌在Mat 10:34-39這段經文中,對基督徒提出了一個重大的,不容妥協的要求:“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他實實在在地告訴了門徒,他們如果選擇接受使徒的使命,他們將會有什麼樣的遭遇。耶穌講了四點:
1)耶穌提到一種爭戰。在這場爭戰中,基督徒的“仇敵”往往就是他們自己的家人。
2)耶穌提出了一個選擇。基督徒必須在世上最親密的人的關係上與效忠主耶穌基督之間,作一個選擇。
3)耶穌給了門徒一個十字架。凡因為基督信仰而受苦,甚至殉難的基督徒,都深深地明白他們是在作些什麼。基督徒也許必須犧牲他個人的欲望,他可能要犧牲安逸與舒適的享受,也可能要犧牲事業上的成就。他可能要把他的夢想放在一邊,他必須要犧牲他的意志,因為沒有一個基督徒再能作他所喜歡作的事,他必須作基督所喜歡的事。基督信仰中常有十字架,因為基督信仰乃是十字架上的信仰。
4)耶穌告訴門徒必須要甘心冒險。“凡得着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着生命。”
前一陣回國度假,結識了一些國內地方(或稱為地方)教會的傳道弟兄姐妹,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同我分享了他們對上述二段經文的一些學習所得。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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