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去過了,而且也是在這樣的大會裡信主的 |
送交者: caleb 2008月07月14日08:49:3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這話說得有趣, 由 柯思炫 於 2008-07-14 08:27:19 |
我也參與過服事這樣的福音大會,遠志明,張伯笠,張路加還有大陸來的老弟兄,服事孤兒的柯羅娜姊妹都是講員.芝加哥大會的慕聖弟兄的錄音帶整理,還是我貼到彩虹來的.大前年夏天柯羅娜姊妹去芝加哥生命季刊的開會的路上,也是在我們教會講道的.
對於福音朋友,我們送的,就是生命季刊的福音版,海外校園.我最積極拉人去的,就是遠志明,張伯笠,張路加這些福音性的大會,到我們教會來的時候,錄像,做VCD,到數百份的發送,都是自己做的. 講這些,就是說,不要sterotype別人.我說過了,基督的身體是相通而且相加的. 傳統這兩個字是相對於你說的靈恩,都是屬於福音派的.我當然希望以後可以不要分了.不過,你的題目既然是針對其中的區別,我就暫時按你的分法回答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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