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不是基於愛對方而成立的婚姻,我認為非常不 |
送交者: candle 2009月04月04日12:35:3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勸和不成,不是你的錯 由 xiahong 於 2009-04-04 08:34:45 |
道德,至少有一方利用這張紙對對方予取予求,至少有一方在被TAKEN ADVANTAGE OF. 如果另一方還較比有愛,那就等着不斷被壓榨不斷受傷害,而愛情是需要經營和添補的,不斷的損耗而無補充,最終結局,一是一拍兩散,彼此傷害,二是硬性捆綁,同歸於盡,更是彼此傷害至死.
我的觀點,如果起頭的基點就錯,必須從根上改,改成真愛對方,否則,我一點都不看好這種變態的婚姻,早離早好,還少點傷害. 對比我的離婚時間和我朋友間的你死我活,我感謝上帝讓我早了那麼十來年,少了那麼十來年的傷害,我還能有能力重新站立,重新修補並建立起完整的自己. 我準備勸離.誰愛說啥說啥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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