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屬靈的死人,你得定義“屬靈的死人”是什麼意思
Sin 罪
違背神的旨意。聖奧古斯丁將罪定義為「任何違背律法的思想或言行」。在倫理方面,不道德才是罪,可是罪基本上是宗教措詞,意思與神有關,就是驕傲與不信。羅六23:「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人唯一的盼望與唯一能從罪中拯救人的是基督,藉著祂,人才能再與神有完滿的交通。基督徒曾得應許如下:「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羅六14)。
Sin, The Biblical View Of Pages 627–628
Sin, The Biblical View of 聖經的罪觀
從聖經方面來看,罪不僅是一種錯誤的行動,也是遠離神的情況。對以色列的大先知來說,罪是遠超過違犯外部禁令。罪表明個人與神關係的破裂,出賣了神在我們裡面的信靠。我們在聖潔的神面前感到自己的罪惡(比較賽六5;詩五十一1–9;路五8)。罪行是由敗壞的心所發出的(創六5;賽廿九13;耶十七9)。對保羅來說,罪不僅違犯了律法,乃是與神為敵。在保羅的神學中,罪幾乎成為個人化,罪有能力把握住整個的人。
聖經的見證也堅稱罪是普遍性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七20)。「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箴廿9)「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十四3)。
在改革宗神學中,罪的中心點是不信。這有堅實的聖經支持:在創世記第三章中,亞當與夏娃信靠蛇的話而不信神的話;在福音書中猶太人的領袖拒絕了耶穌基督;在使徒行傳七章中,司提反在不法群眾手下為道殉難;在約翰福音廿24–25中記載多馬不承認復活的耶穌。
剛硬的心與不信有密切關係(可十六14;羅二5),照樣也是罪的本質。意即拒絕悔改,不信神的應許(詩九十五8;來三8, 15;四7)。暗示剛硬固執,不願向神的愛敞開胸襟(代下三十六13;弗四18),其結果對我們的鄰舍的需要漠不關心(申十五7;弗四19)。
罪的本質既是不信或心硬,那麼罪的主要表現就是驕傲,淫蕩與恐懼。罪其他方面的含意就是自憐,自私,嫉妒與貪心。
罪是屬乎個人的與社會的,個體的與集體的。以西結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結十六49)。根據眾先知,被罪污染的並非幾個人而已,乃是全國性的(賽一4)。在罪的集體形式之下給予今日世界影響的,有種族主義,國家主義,帝國主義與性主義。
罪的影響是道德的與屬靈的捆綁,罪孽,死亡與地獄。雅各解釋說:「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4–15)。依保羅的見解,「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比較林前十五56)。
根據保羅的神學,律法的功能並不是制止罪,乃是罪的實際教唆者。人心是何等邪惡,甚至律法也引起諸般的罪慾(羅七7–8)。
聖經的信仰也承認罪是在人的情況中遺傳下來的。我們不但生於罪惡的世界中,而且也是生下來就有犯罪的傾向。正如作詩篇的人說:「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五十八3;比較五十一5)。這就是所謂「原罪」。
原罪的起源當然是神祕的,並與惡的問題有關。亞當夏娃的故事並未給我們罪與惡的一個理性的滿意解說,但卻給普世人類困境中的亮光。這個記載告訴我,在人類犯罪以前,有魔鬼的犯罪,給人類犯罪提供了時機。正統派神學家(天主教的與抗羅宗的)提到在人類墮落之先有天使的墮落,這就是人誤用了神所賜的自由。
王瑞珍, 馬蘭英, 蕭艷秋, and 趙中輝 (Eds.). (1998). Sin, The Biblical View Of. In 《英漢》神學名詞辭典 (新增訂版, pp. 627–628). 台北市: 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