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那么,神给人的救恩就是“有条件”的——要看人有没有这个信心,有没有作出这个决定。 所以,是你决定你会不会得救,而不是神。
如果你承认这个信心是神给的,那么,问题又来了,
请问,神既然愿意万人得救,祂为什么不把信心给所有的人?
要知道,神“愿”万人得救的这个“愿”,是神的命令,神“要”所有的人悔改、信基督,以至于得救。
但是,如果神的“愿”只是停留在这个层次,没有一个人会得救,因为所有的人都已经死在罪恶过犯中(弗2:1,3,5),也就是罗马书所说的,所有的人都在亚当的权下(5:14),众人在亚当里都死了——因为神在伊甸园以亚当为全人类的代表,与亚当立了“行为之约”。而在堕落中的人,都没有这个能力做出这个决定。
而神永恒的旨意是要创造一批在基督里的“新人”。这批新造的人是在创世以前就在基督里预定的(弗1:4),是神以祂的主权所拣选预定的。等到时候满足,神就差祂的独生子,替这批选民死在十字架上(让基督成为他们的代表,新约的元首),用祂的血买赎他们,真正地救了他们(不是只给他们一个得救的“可能”);然后在祂升天后,赐下圣灵,让圣灵把基督所成就的代赎,施行在这批选民身上,实际地成就了救赎的工作。
这就是神永恒的定旨(decree),是祂的旨意所真正成就的。
这才是从保罗,奥古斯丁,改教家(路德,加尔文)以来所一直传讲的唯独恩典、神恩独作(Monergism)的真福音,而不是伯拉纠,半伯拉纠,亚米念所传讲的神人合作(Synergism)的假福音。
这就是我所相信的荣耀的福音,也是我可以放心的福音——因为这是神自己做成的,不是要靠我才能完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