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了的嗎?
意思是一個人的“神觀”與“人觀”是持守珍珠的人,這人難道是得救的嗎?持守珍珠的人從本質上否定了自己是“罪人”——承認自己是罪人,是T的,是得救的先決條件,這個你不反對吧?你注意聽你自己貼出來的麥克阿瑟的錄像強調了這個定義。當一個人認為自己的重生與信心是同一個過程的時候,事實上是強調synogism, 而不是monogism,不是靠無條件的揀選(U)和特定的揀選(L)和無法抗拒的恩典(I)以及神的保守(P)得救的,這個人怎麼可能是得救的呢?因為救主不是Christ alone, 而是Christ+himself/herself,持這種神觀和人觀的人怎麼是得救之人呢?具體來說,懊悔哥是得救的嗎?如果懊悔哥是得救的,老苗、永生和老古必然是沒得救的,因為我們和懊悔哥的神觀與人觀完全對立,總有一邊是“不認識神的”,不是嗎?
上面這段乃是回答我提出的那個問題:“一個把鬱金香批爛了的人是得救了的嗎?”
下面是另外一個問題:“傳講鬱金香這個教義能使人得救嗎?”或者用你這的說法:“教義(鬱金香)能救人嗎?”
又拿懊悔哥作為例子,我們花徒無疑認為懊悔哥是沒有得救的,所以拼命給他傳鬱金香,事實上是給他傳福音,因為鬱金香就是最純正的福音!你認為這福音沒有那大能讓懊悔哥這個死人復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