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靈沒有獨立位格顯然是錯誤的。耶穌死後的存在形式: 靈再次成為聖子的獨立位格!
人的生命在於靈魂(spirit), 而不是肉體。因此作為生命的靈魂,完全有獨立位格! 當人死後復活為具有靈性的身體,此時的整體就成為獨立的位格。
列王紀上 - 第 17 章 第 22 節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
約伯記 - 第 33 章 第 22 節
他的靈魂臨近深坑。他的生命近於滅命的。
約伯記 - 第 33 章 第 28 節
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約伯記 - 第 33 章 第 30 節
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詩篇 - 第 16 章 第 10 節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詩篇 - 第 30 章 第 3 節
耶和華阿,你曾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使我存活,不至於下坑。
希伯來書 - 第 10 章 第 39 節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希伯來書 - 第 12 章 第 23 節
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啟示錄 - 第 6 章 第 9 節
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
注: 聖經的魂有時與魂通用,有時意思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