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容易領會聖經所說的肉體是甚麼意思。在聖經里,肉體至少有三個意思。第一,就着好的意義說,肉體是指我們身體的肉。(約六55。)我們的身體有肉有骨,有血有皮。這是物質的。第二,肉體指我們墮落的身體。神沒有創造墮落的肉體,祂乃創造身體。當人墮落了,撒但的毒素注射到人的身體裡,身體受到了敗壞,就成了肉體。因此,羅馬七章十八節說,“我知道住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這指明墮落的身體,就是罪的身體,(羅六6,)被稱為肉體。人一切的私慾都來自這肉體。因此,新約有“肉體的私慾”(弗二3)一辭。第三,肉體,特別是在新約里,是指墮落的人。羅馬三章二十節說,“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這節的肉體就是墮落的人。
然而,約翰一章十四節說,“話(就是神)成了肉體。”我們已經看見,肉體的意思就是墮落的人。那麼,我們要如何解釋約翰一章十四節?話就是神,而話成了肉體。大哉!敬虔的奧秘,就是神顯現於肉體。聖經說神成了肉體,而肉體不是受造的人,乃是墮落的人。我們能說神成了墮落的人麼?這的確是個難題。
然而,有兩處經節能幫助我們。第一處在羅馬八章三節,那裡說神“在罪之肉體的樣式里…差來了自己的兒子。”這節不是說“罪的肉體;”乃是說“罪之肉體的樣式。”另一處在約翰三章十四節:“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在曠野掛在杆子上的蛇,不是真正有毒的蛇,乃是照着真蛇的樣式所造的銅蛇。(民二一9。)約翰三章十四節乃是主耶穌對尼哥底母所說的話。主告訴他,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祂自己也必照樣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時,在神眼中,祂乃是在蛇的形狀、樣式里。但祂就像那曠野的銅蛇一樣,祂裡面沒有毒素,因為祂不是從墮落的人生的,乃是從童女生的。
現在我們必須清楚的分辨兩點:基督是從聖靈成孕,且從童女所生的。祂的源頭是聖靈,祂的元素是神聖的。藉着童女馬利亞,祂穿上了血肉,就是人性,取了肉體的樣式,(羅八3,)就是人的樣式。(腓二7。)然而,祂沒有墮落肉體的罪性。祂不知罪,(林後五21,)祂也沒有罪。(來四15。)祂有肉體,但祂的肉體乃是“罪之肉體的樣式。”外表看來,祂是在墮落之人的形狀里被造的,但實際上,祂裡面沒有墮落的性情。祂的出生在原則上完全一樣。表面看來,祂是約瑟的兒子,實際上,祂是馬利亞的兒子。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神為甚麼把祂看作是在蛇的形狀里?因為,自人墮落的那天起,(創三1,)蛇就在人裡面,它使每個人都成為蛇。按馬太三章七節和二十三章三十三節,施浸者約翰和主耶穌都稱為人為“毒蛇之種,”就是蛇,指明所有墮落的人都是蛇的後裔。我們都是小蛇。不要以為你很好。在你得救之前,你乃是蛇。這就是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的原因。耶穌在十字架上時,祂不僅是人,祂也在蛇的形狀里。在神眼中,祂為我們這些有蛇性的人,取了蛇的形狀並死在十字架上。你也許從末聽過耶穌取了蛇的形狀,就是罪之肉體的樣式。你已經聽過耶穌是神,祂取了人的形狀,但末聽過祂也取了蛇的形狀。祂是何等奇妙!
我們是墮落的肉體,而耶穌進入這肉體,使祂能將神帶到人性里。在祂裡面,神的神聖人位與人性調和。基督的出生不僅僅產生救主,也將神帶到人裡面。人性雖是墮落的,神卻無分於這墮落的性情。神只取了墮落的樣式,藉此將祂自己與人性調和。我們對耶穌的看法,不該像許多人那樣。我們必須領悟耶穌一點不差就是神自己與墮落的人性調和,取了人的形狀,卻沒有人罪的性情。這就是基督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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