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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死後去的陰間也是光明所。
送交者: repentant 2020月12月10日15:14:1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同時批一下你和老克的第三條道路: 信徒補課論repentant 於 2020-12-10 12:40:52

非信徒死後去的陰間,必是黑暗處。兩者有巨大鴻溝,無法逾越。

  1. 信徒就是與神交通的,即便死後去了陰間,也不是與神隔絕。故其所在,必是光明所。

  2. 非信徒不與神隔絕,死後去了陰間,也必是與神隔絕,即黑暗處。

黑暗處,就是與神隔絕處,因為沒有光,沒有神,神就是光。

約伯記 - 第 18 章 第 18 節
他必從光明中被攆到黑暗裡,必被趕出世界。
註:例如沒有油的童女,例如墮落的撒旦,lucifer 光明之子

馬太福音 - 第 8 章 第 12 節
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馬太福音 - 第 22 章 第 13 節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馬太福音 - 第 25 章 第 30 節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約翰福音 - 第 8 章 第 12 節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約翰福音 - 第 12 章 第 46 節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

約翰福音 - 第 12 章 第 35 節
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

帖撒羅尼迦前書 - 第 5 章 第 5 節
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


兩者有巨大鴻溝,無法逾越

路16

9有一個財主,穿着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21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24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
25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27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28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註:亞伯拉罕的意思是說:必須活着在世的時候聽福音信主,而不是在死後。

30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31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註:如果活着的時候不聽從福音真道,有神跡也不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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