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神的榮耀改換為偶像,去拜偶像,是十戒中第二戒 |
送交者: 克利西亞 2020月12月29日11:02:3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提上來,神啊!你在哪裡? 由 克利西亞 於 2020-12-29 10:54:03 |
這一大堆實際,和真理,該叫人知道神,因而榮耀神,感謝神。 可是人沒有這樣正當的,以神所喜愛的義,對待這實際,這真理;反倒以神所恨惡的不義,抑制這真理,不以認識神為美,所以就輕棄神,將神的榮耀改換為偶像,而放任自己陷入無止境的墮落,以致神任憑他們,放棄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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