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決定自己相信一件事,無論是李洪志還是UFO,或者耶和華。
但是你無法決定眼睛能看見什麼,不能看見什麼。比如說,你看見一隻貓,你能看見貓嗎?你想看見耶和華,耶和華跑出來了嗎?
一個肉眼的盲人怎麼能看見貓?一個屬靈的瞎子怎麼看得見耶和華?倘若眼見為實,你因瞎眼當然會得出耶和華不是神,不是嗎?聖經反反覆覆強調,“神是靈”,你上面這番敘述的本身(你已經將耶和華假定為一個物質的人而已)
聖經說的十分明確,我以前也跟你說過,
同樣的,你也無法決定邏輯推理的結論。比如說,你是福爾摩斯,通過邏輯推理,你知道某某是罪犯。但這個結論是獨立於你的,是與你的主觀意願無關的。
為什麼獨立於我們這個人?天然的人——亞當的後裔之理性是墮落的,無法靠墮落的理性來對屬靈的事情作正確的推論——例如當時親眼看見耶穌卻不認識耶穌是神的人;唯有那些被聖靈重生的人他們才能作出屬靈的正確判斷,這些人的主觀意願是經過聖靈完全改變了的,當然就能認識神。
所以,這兩者無法歸結為個人崇拜,因為它是超越於個人的。
為什麼是超越個人的,必得認識耶穌豈不是他個人的認識嗎?猶大出賣耶穌豈不是他個人的認識嗎?
但是信心就不一樣了。那是你自己的信心,你可以決定自己信什麼不信什麼。你甚至可以決定相信信心本身是神給的。你可以選擇相信它,我也可以選擇不相信它。但是,你無論如何也無法證明神在何時何地給了你信心。就是說,你始終處於一種自說自話的狀態之中。
彼得信耶穌豈不是上帝賜給他的信心嗎?要不然他豈不跟猶大一樣的不信?猶大可以自己決定信耶穌嗎?
神賜給我的信心,是不一樣的,不一樣的,不一樣的。。。。
聖經是真理,是真理,是真理。。。。😊
是啊,聖經說得很清楚啊,基督是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啊,基督給了我信心,去我沒有賜給你信心,這不清楚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