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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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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簡單的問題,我看沒有必要爭論了。
送交者: 問號哥 2021月06月01日13:51:3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你這叫“望(中)文生義”。“面見”中的“見”字在希伯來文是謹守 於 2021-06-01 13:30:56

當然,我對聖經的熟悉遠不如你。

但是,約伯親眼見過神,這你否定不了,對吧?
十二門徒每個人都親眼見過耶穌,這個也否定不了吧?

神是個靈 = 神用眼睛看不見。這是不合理的,甚至也不合聖經。
除非你提出新的論點論據。否則我覺得沒有繼續討論的必要。

當然,歡迎你繼續對中文聖經提出質疑,我也願意學習一下希伯來文。多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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