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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跟帖
同意。自由意志嘛,而且要要用對地方
送交者: xiahong 2023月12月28日09:46:0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耳朵和眼睛不是擺設,要用。追求永生 於 2023-12-28 09:07:17
無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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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同意他說的。你應該接在他的貼子下面侃。  /無內容 - xiahong 12/28/23 (4229)
        不是一回事喲。他的內心的自由意志不應該是你的 - xiahong 12/28/23 (4138)
            關鍵的問題是你得救了沒?你只是某種神學的奴僕  /無內容 - xiahong 12/28/23 (4074)
              是的,我絕不敢做多種神學的僕人,那種“心持兩意”的人肯定沒有  /無內容 - 謹守 12/28/23 (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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