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是,前提是受到逼迫,花錢請律師能改變什麼?是能改包/span> |
| 送交者: 追求永生 2025月11月14日11:07:2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回 答: 家庭教會可否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含音頻) 由 生命季刊 於 2025-11-12 14: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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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前提是受到逼迫,花錢請律師能改變什麼?是能改變政府的性質,還是能改變他們逼迫的性質,抑或是受迫害的程度? 根據作者的描述,似乎律師最好的成果是公正地按照相關規定讓當事人受到對待,這個就是教會要得到的結果嗎?與其如此,何不開始就遵紀守法別違反規定? 這些普通百姓都應該明白的道理,教會自當明白。如果因為信仰的緣故而不遵守某些規定,已經超出律師的職責範圍,他也無能為力。這應該不是一個特別複雜的問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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