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們讀《約翰福音》第7章45節至第八章11節的分享 |
送交者: beiqian 2015年02月28日02:50:1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耶穌對罪人的態度一證道大綱〈轉發〉
送交者: 愛之歌 2015年02月26日於 [彩虹之約]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1036724 經文:約8:1-11 引言: 本文提到許多人不知道自己的罪,只想定別人的罪和挑別人的罪。在耶穌處理這件事的事情上,給我們看見幾個寶貴的真理。 一.人對罪的態度 1.人對罪的觀念。以為罪行是罪,罪的思想就不是罪。但耶穌指明二者都是罪。且罪的思想比行為更可怕。人專找別人的罪行來遮蓋他的罪思,其實是表現自己的罪惡。 2.對罪的刑罰。只對付弱小的,犯小罪的加以刑罰,卻不敢懲治犯大罪的人。 3.只看罪果,不看罪因。為何這人會犯罪?如我站在他的地位上,是否也會一樣犯罪,或犯更大的罪? 4.刑罰只根據法律,不根據愛心和憐憫,不會去想如何能救那人不犯罪。 5.只看見別人的罪,不看見自己的罪。 6.只為難別人(罪人),不會去想自己犯罪時,若別人這樣待自己,會有何感受。 7.潛越神權,代神定罪。其實人人都犯了罪,無人有權定人罪。 二.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1.為罪人代禱,巴不得人不犯罪 2.對罪人的審判是公平的。刑罰軟弱的,也刑罰強權的。 3.祂看到罪因。人犯罪是因為有犯罪的生命,所以祂要賜人一個不犯罪的生命。 4.祂用良心的作用,叫人看見自己的罪,不論老少均知道自己有罪。 5.祂赦免認罪和為罪憂傷痛悔的人。 6.祂擔當罪人的罪,叫罪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 7.祂指示罪人一個新的,不犯罪的生活。祂也給人新的能力能不犯罪。 結論: 罪遲早都要被發現,都要受審判。若不現在審判,將來必受審判。耶穌是罪人的朋友,我們當趁現在將自己的罪交給主,就可免去將來的審判。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 )
再讀約翰福音7章45節~八章11節:猶太領袖不相信;及通姦時被捉拿的婦人的故事 送交者: beiqian 2015年02月27日於 [彩虹之約]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1036973 約翰福音7章45節~八章11節: 七45~53 猶太領袖不相信 45 差役回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那裡,那些人對差役說:"你們為什麼沒有把他帶來?" 46 差役回答:"從來沒有人像他那樣講話的!" 47 法利賽人說:"你們不是也被欺騙了吧? 48 領袖或法利賽人中,有誰相信了他呢? 49 但這些不認識律法的群眾,是該受詛咒的。" 50 以前到過耶穌那裡的尼哥德慕,也在他們當中;他對他們說: 51 "我們的律法定人罪之前,不是要先聽他的證詞,明白他所做的是甚麼事嗎?" 52 他們回答說:"難道你也是來自加利利嗎?你去查考就知道,加利利是不會有先知興起的。" 53 【各人都回家去了, 八1~11 通姦時被捉拿的婦人 1 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2 清早,他又來到聖殿,民眾全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導他們。 3 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帶來一個在通姦時被捉拿的婦人,讓她站在中間, 4 然後對耶穌說:"老師,這個婦人是正在通姦的時候被捉拿的。 5 摩西在律法書上吩咐我們,用石頭打死這種婦人。你怎麼說呢?" 6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好得到把柄指控他。】 【耶穌卻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7 他們繼續追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沒有罪的人,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 然後他又彎腰在地上寫字。】 【 9 他們聽了,就從年長的開始,一個一個地離開了,只剩下耶穌和那個仍然站在中間的婦人。 10 耶穌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 她說:"主啊,沒有。"】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 奧古斯丁曾經針對這段經文與新約正典的關係,講過這樣的話(大致):這段經文(約七53~八11,參見括弧中的經文)本來就是約翰福音原有的部分,可是後來卻被略去了,這是因為有人擔心它可能有助於那些淫亂的支持者。 這段經文,耶穌除了毫不留情地批判了假冒為善的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以外,還表達了對婦人赦罪(法外開恩)的恩典。可是耶穌赦罪的恩典,絕對不意味着祂輕看或者忽視罪本身的嚴重性。正視罪本身的嚴重性也是真理。 “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是耶穌給得到了“法外開恩”的婦人的警戒,也是對真理的一個確認。耶穌很明確地把“罪人”和“罪”區分了出來。耶穌以恩典來對待“罪人”,但是對“罪”卻決不妥協。 約七53~八11這一段有關淫婦被控,到最後被蒙赦免的記述,其實是給“律法和恩典,law and Gospel”作了一個既有力,有十分清楚的詮釋。摩西律法的功能有某種的局限性。律法可以顯露人的罪性和罪行,且可以檢控和審判罪人;但是,赦罪和拯救卻是律法做不到的(顛覆/超越了我們人的傳統觀念)。耶穌基督,正如律法一樣,也是來自上帝;祂以恩典和真理來完成了律法基於本身的局限所不能完成的赦罪和救贖工作。這也正是約一17這節經文的意思:律法是藉着摩西賜下,恩典和真理卻是藉着耶穌基督而來。 (以上摘引自鍾志邦所著《天道聖經注釋--約翰福音(卷上)》,天道書樓,2003,p.467,477~478。部分文字本人有改動和編排;謹供參考)
什麼是“我也不定你的罪了”? 送交者: tabletalk 2015年02月27日於 [彩虹之約]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btrd_id=3833444&btrd_trd_id=1036981 “扔第一塊石頭的人”,這個典故應該算得上是非基督徒最喜愛的經文之一了。我見過教會裡的孩子,處在青少年叛逆期時候,T恤上印着這句話。 有的時候它被人理解成耶穌在這裡說,只有自己是沒有罪的人,才有資格以律法判斷別人有罪。或者反過來說,一個罪人不能被另一個罪人,判斷為有罪。再進一步,既然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律法就失去了它的審判者,也就對人沒有約束力了。難怪人們喜歡這節經文。這聽上去有點道理,可是我不記得,在摩西的律法中,對作為公共人物的律法執行者或審判者來說,有這樣的要求。 觸犯律法與否是一件客觀的事,和誰去判斷沒有關係。而且,耶穌來,不是要更改律法的一點一畫。不是說律法定婦人有罪,而耶穌定婦人無罪,直接與上帝的律法相矛盾。 對這個困難需要解釋一下。 實際上,耶穌沒有說,婦人的行淫不是罪,或者猶太人既然自己也是律法的觸犯者,就沒有權利定這婦人的罪。我理解耶穌的沉默表示耶穌同意法利賽人對婦人的定罪。他沒有為婦人的犯罪事實辯解,也沒有申訴說摩西的律法沒有規定這樣的人應該被石頭打死。耶穌後來對婦人說,“以後不要再犯罪了”,也說明主定她之前所做的為罪。 耶穌作為眾人的罪之罪責的代替承受者,因而也是我們的救贖者,他的以救主的身份介入,不是當我們被律法審判的時候,乃是當我們被律法審判並被定罪之後。 羅馬書第七章告訴我們,律法管人定罪,就管到人“活着”的時候。人“死了”,律法就管不着了。律法定罪,也只定一次。律法定人有罪之前,人對律法而言,是個“活人”,律法定人有罪之後,人對律法前而言,就是個“死人”了。在人受律法審判的時候,上帝的公義在發言,恩典是沉默的。但是在定罪之後,接着要將這罪責所當受的刑罰,就是永死,施加於我們的時候(“拿起石頭的時候”),恩典就介入了。我們的拯救者不抗議律法對我們的定罪,他只是自己擋在我們和我們的罪該受的刑罰之間,擔當我們的罪,如以賽亞書 53:5-6,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 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 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我們都如羊走迷; 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所以回到我們手頭的經文,法利賽人的“沒有人定婦人的罪”,和耶穌的“我也不定你的罪”,說的都不是判定有罪或無罪,而是在定罪之後,是否實際的將這罪所對應的刑罰施加在婦人身上。代表律法的法利賽人不能拿起石頭打婦人,因為耶穌基督已經以自己的十架工作破壞了罪和死在蒙恩者身上的權勢,使死亡的毒鈎不能傷着他們。而耶穌的“我也不定你的罪”,我把它理解為,“既然我已經完成了那個救贖的工作,我憑着主權,將這救贖的恩典好處白白地賜給你,免去你的罪當受的刑罰。”
我是和約3:16-21節及啟示錄一起看。主再來就賞罰 送交者: weak 2015月02月27日 回 答:什麼是“我也不定你的罪了”?由 tabletalk 於2015-02-27 Joh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Joh 3: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Joh 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Joh 3:1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Joh 3:20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Joh 3: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Rev 22:12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很好! 這裡的定罪=懲罰。因為人都有罪, 是罪人。 送交者: repentant 2015月02月27日於 [彩虹之約] 回 答:什麼是“我也不定你的罪了”?由 tabletalk 於2015-02-27 所以不需要討論有沒有罪的問題, 法力賽人也不例外。耶穌釘十字架是代替了世人因罪所應該受的刑罰, 從而信主的刑罰被赦免, 罪的後果被避免了。也就是罪不再計算, 一般說的罪被赦免, 實為罰被赦免。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14: | 弟兄背叛弟兄:一個基督徒的泣血控訴! | |
2014: | 失職的長老 | |
2013: | 實踐辨析:聖經,信經,個人解經 | |
2013: | 請教:教會怎樣處理未婚同居等棘手事件 | |
2012: | 聖經與聖靈距離多遠? | |
2012: | Vote to make difference | |
2011: | 晴心:信心來自神的帶領 | |
2011: | You are a sinner! Repent! | |
2010: |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西遊記紅樓夢之類的 | |
2010: | 祝賀加拿大男子冰球得冠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