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屬神事物的認識,可以分為三種層次:即由理性、信心及屬靈經歷的認識。這三種層次的認識,如同古時利未人所事奉會幕的三個部分:外院、聖所及至聖所。
在
最裡面,即第二層幔子後面,叫至聖所,其中只有孤獨的約櫃,其上有榮耀基路伯之影罩着施恩寶座。耶和華華美並威嚴的榮光在高張翅膀的基路伯中間顯現,狀如
火焰。此乃至聖的處所,沒有自然的光照進,只有至高者純淨的榮光充滿其中,且沒有一點黑暗,因祂是光。惟有大祭司才能一年一度帶着贖罪祭的血,進入這神聖
的同在。
在其外邊,由一層厚重的幔子所隔着的,稱為聖所,雖也是神聖的處所,卻已離開神聖的同在,且是以色列祭司常到之處。這兒仍是日月之光無法到達之處,乃由七座金燈台照明。
更外面,便是眾祭司所聚集的外院,是一個封閉的大院子,有銅製的祭壇和洗濯盆,此乃露天之處,有自然的光照耀。
這些全都是屬神的,是聖別的。但是當敬拜者對神的認識逐漸確實及越發卓越,他就好比祭司從外院經聖所,朝施恩寶座與神聖同在前進一般。在那裡,他終於蒙神恩准得以注視榮耀的基路伯,以及燃燒在基路伯高張的翅膀間的神聖火焰。
假如上面的實例不能代表基督徒認識神的三種層次,我們如此費心描述這幅舊約時代會幕美妙圖案的每一細節,就不太實際了。但是,連最謹慎的解經家,也難以反對我們的比喻,即以屬地及外面的事物,來顯示內在屬天的意義。
大自然是個偉大的老師,在她的腳下,我們可
以學到許多美好及高貴的知識。聖經本身也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懶惰人哪!你去察看
螞蟻的動作,就可以得智慧。”;“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
人無可推諉。”觀察大自然,我們可以得着許多有關神和屬靈的知識,這太明顯了,不必證明,是每一個人都知道的!
但
是,有一種比眼見的觀察還要高的知識,就是憑信而有的知識,“在信仰上,信心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藉此能經歷另一個世界之事物。”經由聖經所提供的屬天啟
示,是完全超出心思所能知道的。當我們憑信心接受啟示時,心思就可以演繹推論其真理,但是心思並不能憑自己得到此種知識。許多真理實非人類頭腦所能學習
的。例如:起初神創造天地,及三位一體的神。又如:神就是愛,基督為罪人死,以及現在祂坐在天上至高者的右邊。如果我們已經認識了這些真理,那必定是從真
理的本體所領受的,此乃信心的知識,因為我們無法提出證據來證實。
還有一種比信心的知識更純真的知識,就是從屬靈經歷所得
着的。它是一種直接認識,完全沒有疑惑。因為這種不是以理智在知識資料上的推演得着的認識,這種認識已消除了一切可能的錯誤。藉着內住的聖靈,人的心被帶
到更高的屬靈實際,直接的接觸。在這層認識的人,能夠嘗到並看見來世的權能,並且如同遇見那肉眼看不見的神。
巴
不得弟兄姊妹們真知道這種認識而有真實的經歷,而不光是知識上的得着。這種認識不是在明白某些真理,乃是遇見真理的本身;不是認識教義上各樣真理的綜合
體,乃是看見不能分割成為許多部分的一個整體。能夠享受這種認識的人,就能了解約伯記所告誡的:“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對這般屬神的人而言,神不是由
顯然之物所能勾劃出來的,也不等於聖經中有關神的經節之總和。他對神的認識乃是不折不扣“知道”了。我們幾乎可以說,神真是遇見了他。
可能基督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一節說得最直截了當,他說:“我…要向他顯現。”我們在此所強調的乃是新約莊嚴又單純的教訓,即三位一體的真神豈不是要住在蒙救贖者的心中,並要經常向他顯現麼?哦!在天地之間還有什麼比與神面對面更蒙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