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主要「格格不入」的還不是「哪一部份」的問題,可能更加是整個框架的問題。唐牧師是在非常柏拉圖式的思想框架當中處理神學問題的,這種框架二元地對立「永恆」與「今世」,以至「精神」與「物質」等。
在這框架當中,很多問題就出現了。可能基督論的問題是最明顯的:他過去一直主張,基督的人性是永恆自存的,而所有的人都是按照這個自存的本質受造的。這其實基本上就是柏拉圖所主張的,永恆的「理型」(或『共相』,或『本質』)的存在先於「殊相」。而這種「基督人性永恆自存」一說,在初代教會已經被定為異端了,改革宗的信仰告白也明文駁斥此說。
唐牧師把用「暗是光的虧缺」來解釋「罪是善的虧缺」,其實也是奧古斯丁借自柏拉圖本體論所建構的理論,加爾文非常嚴厲地反對這種觀點(我稍早才寫了一些東西來解釋這問題,等一下會附上)。
這種柏拉圖式的二元切割也影響到唐牧師對事工的看法。唐牧師認為地上的家庭都會過去,沒有永恆的價值,因此非常反對西方的教會領袖看重家庭的傳統,認為傳道人為了傳福音「常常不在家」才是神的旨意。
過去我也是這樣看事奉與家庭的,但是當我認識愈來愈多西方的改革宗領袖,我發現他們會把家庭放在比教會服事更高的 priority。這就使我開始想,為什麼唐牧師版本的「歸正」跟這歷史悠久的改革宗傳統,會有這種出入?難道只是東西方文化的不同?或者是西方改革宗像唐牧師講的,太過看重家庭,不合聖經?
但當我慢慢學習,我才明白改革宗神學「入世、不屬世」以及「這是天父世界」的精神與原則,使得改革宗領袖看待神在今世所設立的一切為榮耀神、享受神的媒介,而受造界當中所有神設立的關係當中,最重要且親密的就是夫妻關係,以至家庭關係。
聖經也明確教導,若不照管好自己的家,就別想照管神的家。路德、加爾文對於家庭生活、婚姻生活都是極其看重的。這是宗教改革與天主教最不一樣的地方。天主教的信徒如果要全職從事教會事奉,就必須「出家」,一生不嫁娶,因為他們帶著柏拉圖的思想框架,把「家庭」與「事奉」對立起來。
其它的例子還有很多。我在這裡不是要批評唐牧師,更不是要否定唐牧師的事工。
唐牧師的貢獻及影響是不可否認的。且不論他對華人教會的貢獻如何有目共睹,就說我自己,都是在唐牧師的教導下學會 "thinking theologically"。
我如果否認唐牧師的貢獻,那就等於過河拆橋。我是走過了這座重要的橋樑,發現這橋樑有許多地方需要維修,甚至有很多坑洞,會使過橋的人不慎墜河。我現在只是在這些坑洞前擺放「注意安全」的警示牌,期待負責單位來進行維修,而不是要拆毀這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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