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的愛
我們經常把愛說成是種感覺。但,若要等到有愛的感覺才能發揮愛,恐怕永遠也學不會好好的去愛。愛的感覺固然甜美、給人生機,但是愛不能以感覺為基礎。愛乃是在靈里知道,神愛我們無邊,並且要我們在這個世界彰顯祂的愛;因此我們的思想、言語、行為,都遵照祂的愛。
我們都“知道”什麼是愛的行為,但是當我們“行出”愛,即使別人不以愛回應,我們也會發現自己的感覺與行動變得一致了。
愛的見證人
當四周的環境都要我們證明自己生存的權利,我們又如何知道神是以無限的愛愛我們?
世界把愛的條件開給我們,我們卻知道自己是無條件地被愛,這並不是從書本、演講、電視,或研討會知道的。這靈里的體認,得自那些以自己的言行畢生見證神愛的人。他們或許離我們很近,也或許很遠,甚至早已不在人間。但是他們的見證卻道出神的愛,並且激勵我們也如此去行。
我們是神的榮耀
活出靈性生活,就是我們的心靈與神的神同作見證。我們屬於神,是祂所愛的兒女(羅8:16)。這見證涵蓋了生命的每一層面。保祿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當我們將神兒女的自由表露無遺,我們就成了神的榮耀。
生命與神的神連結,就必能成為神的見證人,因為我們無論往何處去、遇見什麼人,神的神會藉着我們彰顯出來。
合宜的生命、合宜的言詞
作證的見證人,就是成為神在這世界的標記。我們的生命遠比我們的話語重要,因為合宜的生活導致合宜的言語。由衷寬恕別人,就能從心底發出寬恕的言詞。心存感恩,就能說出感恩的言詞。滿有喜樂盼望,就能說出喜樂盼望的言詞。
話先說出口,生活中卻行不出來,就很容易發出兩種訊息——一種藉着言語,一種藉着行為——因而變得虛偽。願我們的生命中有合宜的話語,也願我們的話語帶領我們活出合宜的生活。
活出真理
只有完全活出我們所說的,我們才能發言嗎?如果我們所有的話都要有行為作依據,就註定要永遠閉口不言了!我們雖然不能完全活出神的愛,還是宣揚祂的愛,難道說我們虛偽嗎?沒有人能完全達到自己的理想與目標,但是我們若以十足的堅毅與謙卑宣告我們的理想與目標,就能漸漸活出所傳講的真理。只要清楚我們的生活比言詞更有力,我們的話語就一定能常保謙遜。
成為肉身的話語
話語很重要,沒有話語,行為就失去意義。失去了意義,我們就活不下去。話語能給我們看法、洞見、明理、跡象。話語帶來安慰、鼓勵、盼望。話語能除去懼怕、孤立、羞愧、罪疚。話語也能複合,連結、寬恕、醫治。話語能帶來平安、喜樂、內心的自由、深深的感恩。簡言之,話語的翅膀能承載愛。愛的語言可以是愛的壯舉,因為我們的話語化為自己與他人的血肉生命,就可以改變世界。
耶穌就是聖言(話語),成了肉身。在祂裡面,言語與行為合而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