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先於信只是一個邏輯上的次序, |
送交者: 誠之 2005年05月20日06:27:3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不是時間上的先後。 人是不是全然敗壞的? 是改革宗和阿米念最大的分歧之處。 改革宗相信聖經所說的,人是全然敗壞的(有太多經文了,請看我貼的威敏斯特信條第九章。人向神的自由在犯罪後是受到罪的全面污染了)。如果不是上帝主權的揀選,人是無法靠自己敗壞的意志去選擇親近神的。 但是,我所知的改革宗,在承認上帝揀選的主權這個前提下,並不否認人的責任 (改革宗比較不喜歡說人的自由,因為罪人不是自由的,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路德稱之為被捆綁的意志)。只有極端加爾文主義者才會說人的自由(人的責任)和神的主權是無法調和的矛盾 (incompatabbilism),也可以說是宿命論者 (determinism) 或雙重預定論者。 改革宗絕對不忽略人必須要信的這個責任。 簡單地說,信心是進入恩典的一個途徑與工具,也是留在恩典的一個媒介與必要條件。這是神與人立的恩典之約的一個“條款”,神規定我們,要接受恩典,就一定要“信”。什麼是“信”?“信”就是把我們生命的主權交出來,悔改、信靠、順服那位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救主,在十字架上流下寶血潔淨了我們的罪的耶穌基督。除了信靠這個在歷史上成就了的救贖大工外,別無拯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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