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重生(REGENERATION)
(摘自《聖經新詞典》)
希臘文名詞 palingenesia 在新約聖經只出現兩次(太十九28,RSV 譯作「新世界」,AV 作「復興」,〔譯註:和合本同〕;多三5,「重生」)。在馬太福音,該詞含有末世的意思,即指萬物的復興。這點提醒我們,個體的更新其實是那個更大的、宇宙性的復興的一部分。在提多書,這字則指個人的重生。
其他經文採用了不同的字彙來表達聖靈所帶來的改變。gennao{ (與 ano{then 一起出現於約三3、7)是指「生育」,用於約一13,三3-8;約壹二29,三9,四7,五1、4、18。彼前一3、23則用 anagennao{ 一字──「再生」或「使之重生」。這些字是用來形容更新的第一步。名詞 anakaino{sis (羅十二2;多三5)及其動詞 anakainoo{ (林後四16;西三10)則有使之變新或更新之意。這些經文均顯示這兩個字眼並不單指更新的最初階段,還包括其後整個過程。諸如 kaine{ ktisis ──「新創造」(林後五17;加六15)〔譯註:和合本譯作「新造的人」〕──及 kainos anthro{pos ──「新人」(弗二15,四24)──等用字,所指的是新生的結果。synzo{opoieo{ ──「使與……一同活過來」(弗二5;西二13)──這字出現了兩次,它不但暗示一種如出生一般的戲劇性轉變,而且也暗示一種好像復活的戲劇性改變。apokyeo{ (雅一18)的意思是生產或生出。
研究過這些字眼後,我們便發現它們全都指出一種激烈的、戲劇性的改變,可與出生、再生、再造甚或復活相比。其中一些詞彙若從上下文來看,則更表明這種改變對經歷者實在有永久和深遠的影響。
Ⅰ 舊約的觀點
重生的概念在新約聖經比在舊約聖經更為突出。許多舊約經文都有國家復興的觀念。這觀念可見於有關新的約、寫在人心上的律法,和賜予新心靈等經文中(耶廿四7,卅一31-32,卅二38-39;結十一19,卅六25-27,和「枯骨的山谷」的經文,卅七1-14)。
雖然這些經文所論及的是國家,但只有當個別國民改變更新的時候,國家才會得到更新。因此,在國家更新的觀念中,我們看到個人得「新心」的概念。其他的經文則較直接論及個人(參:賽五十七15),特別是詩五十一10里所記載大衛的禱文。這篇詩既提到罪的嚴重性及其帶來的後果,它表明個人需要更新就毫不希奇了。
Ⅱ 新約的觀點
要了解重生的教義,我們必須從「人在罪中」的觀點去看(約三6;弗二1-3、5)。罪對人的本性有極嚴重的影響,因此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看見神的國,更不用說要進入神的國了(約三3、5;參:林前二6-16)。
「重生」是由神採取主動(約一13),來自天上(約三3、7),並藉聖靈達成的(約三5、8)。同樣的概念出現於弗二4-5;約壹二29,四7,等等。這齣於神的行動是決定性和徹底的。約一13,三3、5、7等地方採用了過去時態,而約壹二29,三9,四7,五1、4、18等處則採用了完成時態,顯示這獨一、創始的行動具有長遠深邃的影響。這些經文所論及的持久性後果包括行事正直、不犯罪、彼此相愛、相信耶穌為基督、戰勝世界。這些後果顯示在屬靈的事情上,人不是完全被動的,他只在重生的事上處於被動狀態,由神在他身上工作,然而這行動的結果卻是長遠的行動:他主動地悔改,相信基督,且自此以後過新生活。
約三8警告我們,這課題內有好些莫測高深的地方。然而我們一定要了解在重生時,究竟有何事在個人身上發生。我們可以很放心地說,人的位格沒有改變,他仍舊是過去的那個人;但現在他卻受到不同的支配。在重生前,罪控制了他,使他反叛神;現在聖靈管理他,引導他歸向神。這重生的人跟隨聖靈行事,活在聖靈之中,由聖靈指引,且領命要被聖靈充滿(羅八4、9、14;弗五18)。他並非完全,他仍要成長及進步(彼前二2),但他個人的每一範疇都朝神的方向發展。
我們可以這樣界定重生:它是聖靈對墮落的人性所施行的一種激烈行動,以致人對一切事物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我們可以形容一個重生的人為新人,他在基督里尋找、發現並跟隨神。
Ⅲ 重生的方法
彼前三21說洗禮與人進入救恩狀況有密切關係,而多三5也提及「重生的洗」。彼前一23和雅一18則指出神的道是重生的方法。許多人根據上述經文聲稱這些就是人重生必經之途。然而按照林前二7-16,我們要問究竟神的道是否就如此成為重生的方法。這段經文清楚說明,人在天然的狀態中根本不能領會神聖靈的事。在人聽道得救以前,必須先有神的介入,使人能接受神的道。當這事發生後,神的道便給人帶來新生。彼前一23及雅一18對重生的論述顯然比約翰的更全面。約翰區分了重生與由此而來的信心(如:約一12-13;約壹五1);彼得及雅各既指出道是重生之途,就顯示他們所想及的是整個過程,神藉此過程使人自覺地相信基督。
我們也可用懷孕及生產的觀念來思想這個課題。聖靈直接在人的心靈工作,藉此栽種或孕育新生命,然後真道使這新生命生出來(apokyeo{,雅一18)。gennao{(彼前一23)一字不僅指孕生,也可指生產。
聖經中還有另一些理由,足以反對洗禮本身能帶來重生恩典的說法。這種對洗禮抱持「因功生效」(ex opere operato)的觀點,與其他經文的意思有所衝突;特別是先知對濫用祭禮的抗議和保羅對猶太人高舉割禮的指摘(參:羅二28-29,四9-12),都不利於「因功生效」的說法。事實上,有些重生事件是沒有洗禮在先的(徒十44-48,十六14-15)。後一段經文尤為有趣,因為那裡特別記載,呂底亞的心早在她接受洗禮之前已蒙主開導了。若有人辯稱,對日後世代的基督徒來說,情況已不相同,那麼保羅對有類似爭拗的割禮一事的態度,應該可以解決問題。重生的恩惠是直接透過聖靈賜給失喪的罪人的;神的道使這恩典在信心和悔改之中彰顯出來;*洗禮則見證人與基督在屬靈上的聯合,同死同活,並藉此得新*生命。然而,人若沒有*信心,洗禮並不會使人自動得這生命。
書目:以下人士所著有關重生的文章:J. V. Bartlet (HDB), J. Denney (DCG), A. Ringwald 等人,NIDNTT 1,頁176-88。大部分的系統神學著作都有討論這個課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 Hodge (Vol. 3, 頁1-40),與 Berkhof (頁465-79); T. Boston, Human Nature in its Fourfold State, 1720,頁131-68; B. Citron, The New Birth, 1951。
M.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