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彼得三次不認主,看我們的屬靈光景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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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臨釘十字架前夕,他為他最關愛的門徒之一彼得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彼得說、主阿.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路加福音22:31-34)如果我們僅以‘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思維水平去看,彼得真是一個‘高大全’式的英雄。可事實卻恰恰相反。在他遠遠跟着耶穌,親眼目睹主耶穌被羞辱、被鞭打的過程中,他的確曾三次不認主。雞叫以後,“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路家福音22:61-62)
我們常說:好事不出門,壞事行千里。‘彼得三次不認主’的故事可能也成為很多人熟悉的一個故事。因為我們都是罪人,很容易記住別人的不足,自己的長處,以此來滿足自己比別人強的虛榮心,也使自己的罪有一個可安慰的藉口。
1、無知的“驕傲”
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那個晚上,對門徒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着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馬太福音 26:31-35)(馬可福音14:27-31)
很明顯,不只是彼得一個人認為“我卻永不跌倒”,其他所有門徒也都這樣認為。在此我們完全可以相信,眾門徒的表態完全是他們感情的真實表白。他們不是為了自己的虛榮而自欺欺人,也不是為了討好主耶穌而有意撒謊。那是他們真實的心態。因為,主耶穌沒有責備他們說謊,只是間接地告訴彼得:你做不到。
對於一群貧窮、處於社會下層的門徒而言,有一個復興、強盛的以色列國,已是他們急切了盼望。就在主耶穌快要升天之前,他們還在問“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1:6)三年之久,他們跟隨耶穌基督,領受他滿有權柄的教訓、親眼見證他所行的每一個神跡奇事、親自經歷他評定風浪、親口享用他從無到有所賜的餅和魚、親身感受從主而來的‘醫病趕鬼’的異能,等等。基於他們那樣的經歷,表現出那種絕對的‘自信’是完全可能的。按他們的理解,這個與他們朝夕相處三年之久的拿撒勒人耶穌是完全有能力復興以色列國,拯救神的選民脫離困苦和被奴役的日子。是的,神的臂膀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 神豈是無拯救之力嗎?(賽50 )當然不是。但門徒不明白神救贖和復興‘以色列’國的方式。因為,那是他們眼睛未曾見過,耳朵未曾聽過,心裡也未曾想過的方式。正是他們的無知(路24:25),是他們無法知道在復興‘以色列’的路上將會遇到何等的試探。
彼得和其他門徒跟隨主耶穌三年,雖居無定所,但也沒有看到他們遇到過什麼大的逼迫或試探。可以說比較順利。雖然有時表現出‘小信’,但不至於跌倒。所以他們都以為自己不會不認主。
我們常常也會認為我們很屬靈,不會跌到,特別是在我們百事順利,又一直熱心侍奉的時候,我們會認為我們和神很近,更不會落在試探之中。你這樣自信嗎?我以前是這樣自信的。但我意識到人實在是太有限了。我一直在斷斷續續的觸碰跌倒的底線。感謝聖靈一直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為我們祈求,使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失去信心。望我們多去團契、彼此鼓勵、時刻警醒、一手做工,一手拿兵器。
2、試探中跌倒---三次不認主
據《聖經》記載,使徒彼得可以說是耶穌基督最寵信的一個門徒。他首先蒙揀選、受呼召(馬太福音4:18-19,路5:8);他也蒙父神垂愛,始終堅信那個拿撒勒人耶穌就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馬太福音16:16-17);他也是主基督經常特別教導的幾個門徒之一(馬太福音26:37);他也被賦予了大的責任:掌管天國的鑰匙(太16:19);他也有堅固弟兄的義務(路加福音22:32);他也領受了主耶穌的重託“你餵養我的小羊”,這是主耶穌復活後曾三次囑咐彼得的話(約21:15-19)。就是這樣一個蒙主特別關愛的門徒,在試探面前也沒 有站立得穩。
關於彼得三次不認主的故事,四本福音書中都有記載(可14:66-72;太27:69-74;路22:54-60;約18:25-26)。在馬可福音里:當主耶穌告訴彼得“你要三次不認我”後,“彼得卻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可14:31)。可以看出,他對自己還是相當自信。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是彼得的肺腑之言。聖經也沒有說這是門徒的虛假之言。可是當彼得親眼看着主耶穌被抓、被羞辱、被鞭打的時候,,正像耶穌基督所言,他有三次不認主。為什麼呢?聖經沒有給我們解釋,只是告訴我們,彼得三次說“我不認識那個人”。而且,第三次的時候,是在“發咒起誓後”說的。是的,彼得的確已經不認識‘那個人’了。一個復興以色列的君王,怎麼會是這樣一個被人百般凌辱的‘人’呢?!一個曾經平定風浪、多行異能的彌賽亞,怎麼會一下子變成如此“無能無力”的弱者呢?!彼得不明白。一個曾經與之朝夕向處的大能者,已經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他雖近在眼前,卻如此陌生。彼得不認識,他真的已不認識了。
當其他門徒作鳥獸散的時候,彼得沒有逃走離開耶穌,而是遠遠地跟着。他不明白為什麼,所以他遠遠地跟着‘要看這事到底怎樣’(太26:58)。從客西馬尼園到大祭祀的院子,他都沒有明白。他本應該知道的(約17:8;路24:44),可他想不起來。所以他跌倒了。
兄弟姐妹們,我們常說:主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你是否忘記了“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神的話就是我們乾渴時的泉源,飢餓中的食糧,軟弱時的幫助,從新得力的源頭。如果我們不‘吃喝’神的話語,把它變成我們自己的內在的力量。即使有神的光照亮我們腳下的路,我們的腳恐怕也很難移動半步。到頭來只能是望“光”興嘆, 死在路上。這就像我們很想給他人傳福音,可不知道如何給人家講。切不說活出基督的樣式,就是給人家講耶穌是什麼樣式也做不到。路加福音24章44節“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着我的話、都必須應驗”;約翰福音17章8節也說“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他們是本該知到的,可是,他們忘了,他們沒有把主耶穌‘從前所告訴他們的話’放在心裡,更談不上晝夜思想。如果有可原諒之處的話,那也許是他們沒有條件或有其他客觀的原因沒有將主的教訓紀錄下來,編輯成冊,以至時間久遠而忘記了。今天情況已完全不同,聖靈已經降臨了,第一代的使徒已經想起了耶穌當年所教訓的一切話(??),主耶穌復活以後也親自開了他們的心竅(路24:45),又重新給他們講明了(路24:25-27)。他們也把那些教訓都寫成了書卷,成了我們今天的《聖經》,就放在你家的書架上。我們也許不會享有第一代使徒那跌倒而‘沒有責備’的待遇。
3、認罪/悔罪---痛哭
主耶穌被賣的那個晚上,他和門徒來到客西馬尼園,帶着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一同去禱告,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太26:38)可是,當主耶穌禱告回來的時候,他們卻睡着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驚醒片時嗎?總要驚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26:40-41) 當耶穌基督第三次禱告回來,他們還是呼呼沉睡。主耶穌便叫醒他們。就在他們說話之間,猶大帶着官兵來了,路加福音講,來了許多人。他們下手拿住耶穌。約翰福音又說“把他捆綁了” 。對一個剛剛從睡夢中被叫醒的人來說,這一切,實在來的太突然了。他們根本沒有任何準備,甚至還沒有明白髮生了什麼事,就“本能”地逃走了。彼得沒有逃走,但他顯然也沒有做好準備。他雖意識到正在發生什麼事,可他不明白為什麼。他眼看主耶穌被捆綁、被帶走、被羞辱,他的眼睛模糊了,耶穌也便得‘似曾相識’了,離的也越來越遠了。 雖是遠遠地,但彼得還是跟着,直到大祭祀的院子裡。天快要亮了,太陽快要出來了,雞也叫了,主轉過身來,看彼得(路22:61a)。四目相對,雖仍是遠遠的,但卻是“面對面了”,彼得看清了,彼得認識了。他想起了主耶穌剛才向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路22:61b);他也許也想起了更早以前主耶穌向他所講“經上指着他所說的話”。彼得出去了,他明白了,他不需要再看“這事到底怎樣”,他應該知道接下來要發生什麼事。因為主耶穌早已經告訴他們了。他出去了,為自己的跌倒“痛哭”;為懷疑主耶穌“痛哭”;為忘記主耶穌的話,即使在個把小時前的話而“痛哭”;也許正是彼得有這一次刻骨銘心的經歷,在他日後的書信里才會有以下尖刻言語:“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他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里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他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里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彼得後書2:21-22)。
我今天寫這話是為了要勸勉我自己,不要像那豬,也不要做那狗。
弟兄姐妹們,你遇到過沒有預料到的試探嗎?你經歷過沒有準備好的試探嗎?你有跌倒過嗎?你有“痛哭”過嗎?讓我們彼此勉勵,時時禱告,刻刻警醒,免得入了迷惑。
3、缺乏/有限---回去打魚
我們都知道,主耶穌被賣的那夜,除了約翰和彼得以外,所有門徒都四散逃跑了(約18:15)。關於‘那門徒’約翰,根據約翰福音18章15-16節講,他因為大祭祀認識他,所以他可以自由地出入大祭祀的院子,而且還很有面子,可以領陌生人進入。據傳說,約翰在幫父親西庇太打魚的時候,有送魚到大祭祀的院子,所以那裡的人認識他。另一處經文是在約翰福音19:26-28節,記述了主耶穌臨離世前的時刻,把他的母親瑪麗亞交託給他所愛的‘那門徒’的情景。在28節說: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很顯然,主耶穌要把他母親交託他所愛的“那門徒”是神預先揀選和預訂的,是神計劃中的一部分。所以約翰是不可能逃走的。彼得也沒有逃跑,並不是他比其他門徒更屬靈,或有什麼可誇耀之處。路加福音22章32節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很顯然,如果沒有主的祈求,彼得是一定會逃走的。如果沒有神的安排,彼得也不會進到大祭祀的院子,也就不會有與主耶穌‘四目相對’的那一刻,他也不會有“痛哭”的經歷。也許,他現在仍是那個‘吹大話’的彼得。
當主耶穌被抓的那一刻,他曾試圖做點什麼,但無濟於事;他堅信自己不會跌到,卻無法改變‘三次不認主’的事實。他愛主,他痛悔,可他能做什麼呢?《聖經》告訴我們,彼得又回去打魚去了(約21:3)。是的,那是他認為他能夠做的事情。而且‘那一夜並沒有打着什麼’。彼得看到了自己的渺小,看到自己的有限,也看到了自己的醜陋,所以當主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的時候,彼得才會‘束上一件外衣,跳到海里’(約21:7) 躲避主耶穌。就像伊甸園裡的亞當躲避神一樣。
彼得雖講了‘大話’,但沒有說假話。他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三次不認主的經歷,使他看清了自己的本相。我們有時候樂於津津樂道地談論彼得的這一故事,但我想問的是: 你有無從彼得的經歷中看到自己的影子呢?有無從你高高低低的生活經歷中看到自己的有限呢?你有無為此“痛哭”過嗎?
5、靠主得力---聖靈降臨,得着能力
主耶穌復活升天后,傳講天國福音的任務自然而然就落在了門徒的肩上。《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了彼得的第一篇講道。他儼然一個猶太夫子,引經據典,大有威嚴,當下就有約三千人悔改信主。第四章中記載了彼得面對曾經殺害耶穌的文士、長老、大祭祀和猶太官長們,毫無畏懼,放膽傳講耶穌基督的聖名。和先前那個‘三次不認主’的彼得相比,這簡直就是一個全新的彼得。這是彼得“痛哭”、痛悔後決定“重新作人”的結果嗎?當然不是。
主耶穌曾經對猶太人說:“給我做見證的就是這經”。所以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前,他一把經上指着他說的一切話都給他們講過了(路24:44),可是他們不記得了(約14:26), 也不明白(約20:9),當彼得和約翰看到那個空的墳墓的時候,他們只是相信“有人把主從墳墓里挪了去”(約20:2,7-8),他們回去以後,馬利亞卻仍站在墳墓外面哭,主耶穌向她顯現,然後她去告訴門徒(約20:11-18),可門徒卻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彼得又去查看,仍是一座空墳墓,他心裡只是希奇所成的事(路24:9-11)。到了晚上,主向他們顯現,他們就喜樂了,主耶穌又向他們吹了一口氣,他們就受了聖靈,得了權柄(約20:19-23)。 主耶穌復活後,除責備門徒不信外,又對他們重新進行培訓(路24:25-27),第三次向門徒顯現的時候,又開了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叫他們等候那從上頭來的能力(路24:45-49)。照着主耶穌的應許,五旬節到了,聖靈降臨了,門徒被聖靈充滿,大得能力。所以我們 才能看到那個全新的彼得。
6、省察
是的,從使徒彼得的重生經歷中,我們可以看出,如果沒有神的帶領,我們或是一個“無知的狂傲者”或是一個“勞苦打魚,而打不着什麼的”漁夫。只有靠神的恩典,我們才能“得人如得魚”。
我們也可看到彼得重生過程的幾個階段:無知狂傲;軟弱跌倒;痛哭悔改;無能無力;從主得力,靠主得勝。
兄弟姊妹們,你的屬靈光景處在哪個階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