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革命方興未艾 信徒要齊心迎戰
盧維溢(真理報加西版2005年7月號)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十四章34節)
七月內北美兩個國家於一星期內同祝國慶。由於彼此為鄰國﹐不少的潮流﹑思維方式也是相同的,而且性革命的步伐也是差不多,雖然加拿大比美國略為前進。回顧過往40年北美社會在性文化的態度,不難看到一般人對性濫交的觀念已經改變了很多。從前人們以為不對的,今日的人很多認為即使不對也「無所謂」,都覺得不值一提或作任何辯論。在這種大部份人抱着「與我何干」的情形之下,結果就是現今家長及教會所面對的惡劣形勢。
不少人以為同性戀所搞的社會革命會在婚姻定義改變之後結束,然而,筆者認為這性革命運動距離結束還有相當的時間,因為他們的目的還未達到。隨之而來的,將會在醫療經費支出﹑政府雇員類別﹑學校教職員等各方面,都可能加上對某些性傾向的人特別的對待。
你可知道溫哥華的學校局最近通過支持今年夏季在該市中心的同性戀大遊行嗎 ﹖另外,6月13日國家郵報 [NATIONAL POST] 一段信息透露﹕同性戀人士建議,反對同性戀C-38法案的教會不應享有慈善團體的名份。從這一宗近日的新聞可以發現,即使教會只是表明對婚姻的立場而非積極參與政治行動,也被同性戀人士視為違反慈善團體守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愛主的信徒們,你們可看到現今年輕一代及教會所面對的危機嗎﹖同性戀人士的使命是將他們的性觀念加諸兒童的思維里﹑改造社會所有人對他們的那一套性喜好的態度。
根據加拿大一個福音派團體 EFC [Evangelical Fellowship of Canada] 6月的月訊透露,本國的宗教言論自由已經不斷被剝削,例證如下﹕
- Knights of Columbus現今面對同性戀者的法庭控訴,因為該宗教團體不讓同性戀人士租借其名下在高貴林港的禮堂作婚禮之用。
- 加國5個省份的證婚專員 [Marriage Commissioners]中,即使以堅守宗教原則為理由而不為同性戀人士證婚,亦被逼要辭職。
- Chris Kempling這個基督徒教師,因為在報紙上發表其對同性戀的觀點,雖然並非在上課時發表,也沒有什麼人身攻擊之措辭,卻仍被BC省教師工會及該省最高法院裁定「有罪」,被停職一個月,兼留 「案底」(犯罪記錄)。
- Surrey學校局於 2002至2004年間,被最高法院命令不能以宗教理由阻止有關同性戀的書籍存放在圖書館裡。
- 一個安省的印刷商人Brockie ﹐雖以基督徒的身份拒絕為同性戀人士服務,卻仍被法庭裁定「有罪」 。
- 沙省一個基督徒Hugh Owens因為在一份報紙 [ Saskatoon Star Phoenix] 上引述聖經有關同性戀的語句及劃上"NO-GAYS "的圖案﹐被法庭裁定「有罪」,報館和他分別被罰款5千元。
也許不少人 [包括基督徒] 以為不理天下事﹑閉門﹑不作聲﹐這樣便不會對其及家人有何影響。閉門﹑閉嘴便明哲保身,真的可以倖免嗎 ﹖筆者認為未必。因為今日的電視劇集,流行歌曲及電影的主題逐漸都 "跟上潮流",即便立場正確,或膽怯於政府法令而被逼就範,加上計算機網絡的宣傳無孔不入,性濫交的各色各樣的宣傳攻勢已經不止於學校教育,已經進入到兒童的交友圈子中和睡房裡 ﹗
也許你會問﹕今日家長﹑信徒應該如何面對來勢洶洶的性革命,以至自己及子女不被性革命這潮流所改變﹖筆者的答案是﹕應戰。
不錯,今日世俗的潮流似乎是占了上風,但只要信徒們能齊心去迎戰,而且合力一同付出自己的力量,參與學校的家長會﹑打電話到電台﹑電視台發表你的意見﹑有空寫信到報館發表你的見解﹑每天留意新聞﹑多與子女溝通有關學校和交友的事情。個人的力量需要與信徒聚集。金錢的力量也需要凝聚,以便產生效果。所以,信徒們應該以金錢奉獻支持一些抵抗道德敗壞﹑維護傳統家庭觀念的基督教機關﹐例如﹕ EFC﹐FOCUS ON THE FAMILY ﹐CFAC [Canadian Faction Action Coalition] 。這些團體都在過去數年中,以基督教的立場捍衛傳統家庭觀念,幫助不少的人及團體在法庭里辯護,重建傳統的價值觀,抗衡敵對聖經教導的勢力。信徒應該加入成為會員,更能給予他們精神上的鼓勵,使他們更努力邁向他們的使命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