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件好事,對基督教會而言是一件好事。比較長的一個時間而來,北美的政客們,特別是所謂的保守派政客們似乎總結出了一條規律,那就是不管他做了多少其它的壞事,只要宣布反對墮胎和反對同性戀,那麼傻乎乎的基督徒們就無可選擇地只能投票給自己。如果再加上一條支持十誡,那麼就一定可以把所謂的保守派選票一網打盡了,因為那些基督徒們再也不“可以”有其它選擇了!否則就是立場不正確。不是嗎?當有些基督徒激動地叫罵所謂“白左”的政治正確說的時候,他們自己也是在宗教正確說的裡面。如果一方是反對墮胎和反對同性戀,另一方是支持墮胎和支持同性戀,那麼不需要再看任何其它因素了,票就可以投了。是這樣嗎?
阿拉巴馬州,作為一個標誌性的保守派主導的州和擁有眾多基督教會的州,最近的選舉說明很多基督徒還是抵制住了這種錯誤的宗教正確說。基督徒要求的不僅僅是反對墮胎和反對同性戀,政客不能用這個來轄制基督徒的選票。如果他不尊重婦女又百般抵賴,這種人不值得基督徒支持,哪怕他反對墮胎和反對同性戀,而他的對手支持墮胎和支持同性戀。
神要基督徒做什麼?這是很多基督徒想不明白的地方。
很多基督徒以為,主要基督徒做的就是反對墮胎和反對同性戀,這和主對基督徒真正的要求是有很大出入。主 要我們做的是反對罪,而不是單單挑出一兩種罪來反對,同時對其它罪說:“你們不太重要,我就閉上一隻眼睛讓你過去了。”
那麼墮胎怎麼辦?同性戀怎麼辦?
基督徒啊,你們真的信神嗎?如果信,那麼就單單做主吩咐的正確的事情。無論哪一個政客,只要有了違反主的教導的行為就批評和反對他。至於世界上其它的事情,我們神的手真的軟弱無力嗎?如果人要自作主張“替天行道”,那就是把自己的心意加在主的吩咐之上了。
主要我們的,是就說是,不是就是說不是。再有多說,就是出於惡者。因此,政客做的不對,那麼就說不對;政客做的對,那麼就說對。不要看這個政客是否支持這個或者那個。
這樣說來,人要問了。照着你的說法,基督徒豈不再不能投票了?因為沒有一個政客是沒有問題的。
基督徒可以去投票,也應該通過投票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唯一的區別在於,基督徒要政客們明白,不要用一些表面文章來騙人,不要以為他們支持幾條和他們自己無關的正確立場,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做和自己有關的許多壞事,同時還可以綁架選票。
基督徒要讓政客們明白,僅僅是宗教正確是不夠的。我們支持的候選人不是表面的宗教正確就可以交代的,如果他的基本行為有缺失的話,這樣的底線突破是基督徒們同樣不可容忍的,哪怕丟掉宗教正確我們也要反對他。